粘单(凡例)

总图 须精详。

沿革 须照诸史考证,毋得混入。

天文 须择切要者,毋得混载以文野所者广也。

四至 疆域要考正。

建置 城池须载明几时建,某人修,一一查明。学校止载起建,修葺必载闲文,其新定乐舞等宜载入。

河防 宜先叙前代,而以近今所开所淤备细入之。

乡镇集 止载方隅里数,有古事者注之。

公署 止载创建始末。

桥梁 亦载建造始末。

仓库 社学 止载方隅建造月日。

街巷 坊第 须注明何处。以上凡有事实者当详考而载之,祀典及书院考正,载之勿遗。

山川 须考果系封内者方载,不可遗漏。河道要将近日所开浚淤变迁等造明,其间事实备细,详查注明,不可有小说搀入,如宜阳志之可笑也。

古迹 须考明某代某人,将事实注明,不得遗漏,不可以小说搀入,如宜阳县之全载野史也。

风俗 略载之而自加论断。

土产 非本地所出及平常草木可不必载,须载其特产者。

陵墓 须注明某代某人,有碑碣与否。

寺观 新奉敕建,或建置已久,有可考者载之,余删。

赋税 止载旧额若干,新增新减若干,不用一一细注,有关系者全载之。

职官 须载其爵里时代、年、月、日,有可论者略书之。实系名宦,则立一小注于后,须考正。

人物 圣贤忠贞并入,其科贡等必载其家世、时代、年、月、字某、号某,分别某科某项。若系乡贤,为立一小传于后。

流寓 孝义 烈女 隐逸 方技 各考实详核,以载其节烈,务在阐发幽光,勿专载世家而遗寒素。

艺文 须择佳者,或关邑乘者载之。八景可不录,录必录其佳者。

灾祥 杂志 仿古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