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

学官

明以前无可考。明设教谕一员。清康熙间既裁,复设训导二员。万历间,裁训导一员。清因之。光绪三十一年(1905)裁训导,旋并裁教谕。

学额

向例,三年岁、科两试,取进文生各八名。康熙间,邑绅吕履恒等以文风昌盛呈准增额四名。道光癸卯(1843),河决张家口,新安首输馒头五千觔,恩准增额三名。自是遂为定例,拨府无定额,不在县数。岁试取进武生名额,与文生同。廪膳生、增生各二十名,二年贡士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