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灾祥志
叙曰:古灾祥不一,而俱归于天心仁爱,匪日垂象以示吉凶也。若何而旱,若何而雨,若何而草妖木怪,若何而星退舍,若何而蝗不入、虎渡河,天道即在人事之中,甚迩也。如第泄泄以处,而坐委于不可知之数,夫果不可回也,天亦竟虐之矣,何为而先事示之哉!荀悦曰:『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自人招之,亦自人弭之耳。震无咎者存乎悔,在廷君相之责,在野守土之事哉。
灾异
秦
秦始皇四年六月 大雨,洞水溢。
汉
汉武帝元鼎元年 大饥,人相食。
安帝建光元年 淫雨伤禾。
六年正月 地震,或折裂,涌水,败坏城郭,屋室压人。
延光元年 连三年地震。
唐
唐贞观元年 春大饥,斗米千钱,死者枕于路。
中宗神龙八年 谷洛溢入洛阳西阳宫。
太宗大历元年 十一月地震。
宪宗元和十二年 雨雹,人中有死者。
文宗太和十四年 蝗食禾,夏水伤苗。
懿宗咸通元年 秋不雨,至于次年二月,三月蝗。
晋
晋高祖天福四年 七月大水。
宋
太祖建隆三年 新安旱。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 六月涧水涨,坏民居军营千余区。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 春夏旱。
四年 七月蝗。
徽宗政和三年 夏至北郊有黑气,长数丈,绕祭所。
元
仁宗元佑七年 大饥。
文宗天历二年 旱。
顺帝元统十九年 大饥,人相食。
明
成化二十年 大饥,人相食,死者枕籍。
嘉靖七年 大饥,人相食。
八年 飞蝗蔽天,复生蝻遍地,入民屋上延瓦檐下,一垄日流一瓮。
二十四年 十二月地震,坏民屋舍。
二十九年 地震。
万历四十七年 旱,断青,人相食。
崇祯六年 流寇自晋省渡河南,由新安北来。
七年 大旱,岁饥。
八年 旱蝗。
九年、十年 又旱蝗,大雨冲坏民居。
十一年 旱蝗,地震。
十二年 旱蝗,十月桃李悉华。
十三年 早蝗大饥,野绝青草,斗米二两九钱。以树皮、土、雁矢充饥,至以柿蒂、蒺藜、牛马皮为市,骨肉相食,死者相继,村舍十空其九。
十四年 麦有收,刈无人,弃于地。
国朝
顺治九年 三载夏俱霪雨积月,坏民屋舍。
康熙四年 春旱,民饥。
康熙十七年 道亢旱,申报灾荒,奉文十八年赈济。
機祥
隋
恭帝义宁二年 产嘉禾一穗,异本同茎,茎长三尺,穗长二尺八寸,县令李税献于上。
唐
太宗贞观十四年 正月元日,黄河清,司空无忌等上表。二月,河清。
宋
徽宗政和二年 龙涧有蟾蜍背生芝草,长三寸许,凡十五叶,树碑慕容山下记之。
明
嘉靖六年 黄河澄清。
九年 大有,斗米十余钱。
十八年 四月,产瑞麦一茎八九歧。
崇祯十三年 秋,孝芝十八茎生,时吕司马《孝经注疏》成,芝应《孝经》章数。
国朝
顺治十一年 薛村生灵芝二茎。
十二年 青要山生灵芝。
谨按:春秋书:『大有者,纪瑞也。』纲史录:『旱荒者,示灾也。』虽降之自天,实感之于人。语曰:和气致祥,乖气致戾,此在知所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