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灾祥志

叙曰:古灾祥不一,而俱归于天心仁爱,匪日垂象以示吉凶也。若何而旱,若何而雨,若何而草妖木怪,若何而星退舍,若何而蝗不入、虎渡河,天道即在人事之中,甚迩也。如第泄泄以处,而坐委于不可知之数,夫果不可回也,天亦竟虐之矣,何为而先事示之哉!荀悦曰:『其本在地而上发于天,自人招之,亦自人弭之耳。震无咎者存乎悔,在廷君相之责,在野守土之事哉。

灾异

秦始皇四年六月 大雨,洞水溢。

汉武帝元鼎元年 大饥,人相食。

安帝建光元年 淫雨伤禾。

六年正月 地震,或折裂,涌水,败坏城郭,屋室压人。

延光元年 连三年地震。

唐贞观元年 春大饥,斗米千钱,死者枕于路。

中宗神龙八年 谷洛溢入洛阳西阳宫。

太宗大历元年 十一月地震。

宪宗元和十二年 雨雹,人中有死者。

文宗太和十四年 蝗食禾,夏水伤苗。

懿宗咸通元年 秋不雨,至于次年二月,三月蝗。

晋高祖天福四年 七月大水。

太祖建隆三年 新安旱。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 六月涧水涨,坏民居军营千余区。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 春夏旱。

四年 七月蝗。

徽宗政和三年 夏至北郊有黑气,长数丈,绕祭所。

仁宗元佑七年 大饥。

文宗天历二年 旱。

顺帝元统十九年 大饥,人相食。

成化二十年 大饥,人相食,死者枕籍。

嘉靖七年 大饥,人相食。

八年 飞蝗蔽天,复生蝻遍地,入民屋上延瓦檐下,一垄日流一瓮。

二十四年 十二月地震,坏民屋舍。

二十九年 地震。

万历四十七年 旱,断青,人相食。

崇祯六年 流寇自晋省渡河南,由新安北来。

七年 大旱,岁饥。

八年 旱蝗。

九年、十年 又旱蝗,大雨冲坏民居。

十一年 旱蝗,地震。

十二年 旱蝗,十月桃李悉华。

十三年 早蝗大饥,野绝青草,斗米二两九钱。以树皮、土、雁矢充饥,至以柿蒂、蒺藜、牛马皮为市,骨肉相食,死者相继,村舍十空其九。

十四年 麦有收,刈无人,弃于地。

国朝

顺治九年 三载夏俱霪雨积月,坏民屋舍。

康熙四年 春旱,民饥。

康熙十七年 道亢旱,申报灾荒,奉文十八年赈济。

機祥

恭帝义宁二年 产嘉禾一穗,异本同茎,茎长三尺,穗长二尺八寸,县令李税献于上。

太宗贞观十四年 正月元日,黄河清,司空无忌等上表。二月,河清。

徽宗政和二年 龙涧有蟾蜍背生芝草,长三寸许,凡十五叶,树碑慕容山下记之。

嘉靖六年 黄河澄清。

九年 大有,斗米十余钱。

十八年 四月,产瑞麦一茎八九歧。

崇祯十三年 秋,孝芝十八茎生,时吕司马《孝经注疏》成,芝应《孝经》章数。

国朝

顺治十一年 薛村生灵芝二茎。

十二年 青要山生灵芝。

谨按:春秋书:『大有者,纪瑞也。』纲史录:『旱荒者,示灾也。』虽降之自天,实感之于人。语曰:和气致祥,乖气致戾,此在知所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