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新安于唐虞、夏、商、周皆属豫州。《禹贡》:“荆、河惟豫州。”《汉书》颜师古注:“西南至荆山,北距河水。”
春秋属王城。《汉书》河南注:“故郏鄏地,周武王迁九鼎,周公致太平,营以为都,是为王城。”《通鉴》营东都注:“今河南洛阳西有河南废县,即周东都王城。”
战国属西周。《通鉴》:“考王十五年(前426),河南惠公封其少子班于巩,以奉王,号东周,而河南遂为西周。”《春秋大事表》曰:“自洛下都视王城,则在西,故曰'西周'。”
秦置郡县,始列新安为县,属三川郡。《史记》:“始皇灭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以新安属三川郡。”
汉为新安、穀城二县。汉置郡国,高祖二年(前205),改三川郡为河南郡,隶司隶,领二十二县。又析新安东境为穀城县。见《高帝本纪》武帝元鼎四年(前113),析置弘农郡,新安属之。王莽改曰右队见《汉书》弘农郡注。又《地理志》穀城注:“《禹贡》:“瀍水出潜亭北,东南入雒。”师古曰:即今新安。”《括地志》:“穀城县在洛州河南县西北十八里。”
东汉因之,三国时地入魏,魏以司隶,所部五郡河南、河东、河内、弘农、平阳隶司州。《魏志》:“魏袭都汉宫,令五郡置司州。”
晋仍隶司州,而以新安属河南郡,省穀城。晋《地理志》:“晋居魏都、河南等郡,定名司州,置司隶校尉统之,以新安隶河南尹。”按:魏于函谷所居置新安县,析穀城之境,西隶新安,东隶河阴。晋《地理志》新安注:隶河南郡,函谷关在焉。
东晋,为新安、东垣二县,属河南郡。顾氏《读史方舆纪要》东垣注:“在县东。晋太元十一年(386),苻丕败,奔东垣,谋袭洛阳,晋将冯该自陕邀击斩之,或以为即此东垣也。”按:东垣,《晋志》不载,惟宋州《郡志·东垣注》称:“晋太康地志有东垣县”。乾隆《府厅州县图志》:“晋末分置东垣县,属河南尹”。《河南通志》称:“孝武时(454年至464年)置东垣、西垣二县”。《河南府志》称:“宋武入洛,置东垣县。”则东垣为晋末所置县无疑。惟西垣县至东魏(534年至550年)始置。通志所称,未知所据。又按:晋至永嘉以后,中州沦于异族,新安当关洛冲要,互有割据,虽非我族类要,亦世运升降之会也。旧志略而不详,似缺。兹姑据《通鉴》所载,附书如下:
《通鉴》:“怀帝永嘉五年(311),汉王刘聪遣将寇洛阳,司州沦没,改洛阳为荆州,新安属之。汉成帝咸和三年(328),石勒陷洛阳,复司州。石虎时,改洛州,新安属后赵。穆帝永和六年(350),冉闵灭石氏,新安入魏。八年(352),姚襄灭魏,新安为燕所据。十二年(356),桓温督军讨姚襄至伊水,襄走,温屯金墉,复置河南郡,属司州。新安复为晋有。哀帝兴宁三年(365),慕容恪取洛阳,新安属燕。帝奕太和五年(370),秦苻坚遣将伐燕,取洛阳,新安属秦。孝武太元九年(384),晋谢玄、桓石虔伐秦,民以河南城堡来归,新安仍属晋。十九年(394)姚兴灭秦,陷许、洛,新安属后秦。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太尉刘裕伐后秦,进克洛阳,以毛德祖为司州刺史,戍武牢,守河南诸郡,新安还属晋。及裕受禅,新安属宋。”
宋,新安、东垣如故.又置西东垣县,俱属河南郡。《宋书州郡志》:“晋江左以来,司隶沦没戎寇,武帝北平关洛,河南底定,置司州,领河南郡凡十一县,西东垣新立。”《河南通志》:“刘宋有东垣、新安、西东垣三县,并属河南郡。”
元魏太和十二年(488),升新安为郡,隶洛州。东垣、西东垣属焉。十七年(503),改洛州为司州。十九年(505),复立新安县。孝昌三年(524),废新安郡,置北绛郡,隶晋州,新安属之。另置西新安县,属宜阳郡,隶阳州。《河南府志》:“新安为郡,始于后魏,郡治即今新安县治。”又谓:“西新安者,《水经注》之新安故城也,在今渑池治内,名塔泥镇。”
东魏复置新安郡,新安、东垣二县如故。兴和中,又置西垣县,而以西新安属渑池郡。《魏书·地形志》:“新安郡,兴和中置,领县三:西垣、新安、东垣。”《河南府志》:“西垣,即宋之西东垣。”按:东魏天平中,置新安郡。见《方舆纪要》。兴和中,以新安郡隶义州,并置渑池郡,而以宜阳郡之西新安改属之。
北周改新安郡为中州,寻废,复置新安郡,省西垣,并省西新安,入渑池县渑池郡废为县。新安、东垣如故。《隋书》新安注:“后周置中州及东垣县,州寻废,置穀州。”《河南府志》:“中州废而后置穀州,则中州治即穀州治也。”乾隆《府厅州县图志》:“后周保定五年(565)置中州,建德六年(577)州废,仍于东垣置新安郡。”
隋开皇三年(583),郡废。新安、东垣如故。十六年,置穀州。因穀水为名,在县东北二十里。 见《河南府志》仁寿四年(604)州废,又省新安入东垣。大业初,置河南郡,并改东垣为新安,属焉。义宁二年(618),复置新安郡,领新安一县。隋《地理志》新安注:“开皇十六年(596),置穀州。仁寿四年(604),州废,又废新安入东垣。大业初,改名新安。有冶官,有魏山、强山、缺门山、孝水、涧水、金、谷水。”
唐武德元年(618),改穀州。领新安、渑池、东垣三县。 见《旧唐书》穀州注以新安为畿。河南、洛阳、新安、王屋、济源、河阳六县皆畿。见《旧唐书》。又析置东垣县,属穀州。四年(621),省东垣入新安。东垣自此废。贞观元年(627),移州治渑池,以新安来属河南府。显庆二年(657),穀州废,以福昌、新安、渑池、永宁,并怀州之河阳、济源、温县、王屋、郑州、汜水并隶洛州。旧志复有“咸亨四年(673),又析新安等六县,置柏崖、大基二县。寻废柏崖。先天元年(712)改大基曰河清,属河南府”三十六字。按:大基、柏崖,当时固有析置,然二县治皆在河北孟县治内,隶怀州。河清于先天时虽经还属,亦旧为孟津县治,《孟津县志》久列为孟津,不得滥入新安。《河南府志》长泉废城下辨之甚详。况曰析新安等六县,显非新安一县所析置。兹故于大基、柏崖、河清,概不收录。
梁、唐、晋、汉、周,新安县如故。梁隶西都,唐隶洛京,晋、汉、周俱隶西京。
宋为新安县,隶京西北路河南府。宋分天下为十五路,又增为十八路。仁宗时(1023年至1063年),以河南府为京西北路。
金为新安县,属德昌军,后属金昌府。金初以汴为南京,河南隶南京路,置德昌军。兴定元年(1217),陞军为中京府,曰金昌,新安属焉。《金史·地理志》:“新安,畿,属河南府,有阙门山、长石山、金水、穀水、陂水、长泉镇。”金隶孟津,清隶新安。
元为新安县。隶河南江北道,属河南府路。元立中书行省十二,分天下为二十二道,新安隶河南江北道,属河南府路。
明为新安县,属河南府。洪武初,分天下为十三省。九年(1376),改承宣布政使司,统隶府县。
清为新安县,属河南府。清分天下为十八省,仍以新安属河南府,隶河南布政使司,并分隶河陕汝道。
民国元年(1912),省府置豫西道,旋改河洛道,新安隶焉。十六年(1927),省道隶省政府。二十二年(1933),分隶河南第十一区行政督察区。公署设陕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