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站 移附所夫
按佟、韩《志》有云:新安旧额一驿二所,驿设有丞,所设有使。原以备西来供献及驻陕大兵家口往来之需,所关亦綦重矣。夫新土田几何?钱粮几何?一驿二所,供应不敷,于是有外县之协济。有宜阳之协马、协夫,城内宜阳养马厂当站碑凿凿可验,实以均劳逸,别冲僻。且以新宜相连,不过一舍耳,奈明末寇乱,册籍不存,后来裁汰酌并驿所悉归县部,宜民竟息肩而新独任之。将伯之助新民,盖犹不能无后望云。
明制
函关驿,原额粮佥马二十四匹。本县六匹,外县一十八匹,即宜阳。驴五十头。本县七头,外县四十三头,即宜阳。又按:宜阳《志》载,郭义分豁协济奏疏内称:正德三年二月初十日,准勘合议处奉巡按布政司议处,得如遇调发军马等项,即拨夫马前去新安协济,原议馆夫银二百四两,仍令新安办纳,行两县遵依在案等语。马厂、驿丞廨二项统入旧制。马铺陈库子一名。驴铺陈库子一名。
旧制
顺治十三年定函关驿额马一十六匹半。每匹额银一百两,共一千六百五十两。除荒征熟,实银五百二十二两六分。闰月额银一百三十七两五钱,实征银四十三两五钱五厘。
驴 旧《志》讹骡。三头半。每头额银五十两,共一百七十五两,除荒征熟,实银五十五两三钱七分。闰月额银一十四两五钱八分三厘三毫四丝,实征银四两六钱一分四厘二毫。
汝州协济驴十三头。原额银一千二百五十两,除荒征熟,实银一百五十四两六钱四分三厘。闰月实银十二两八钱八分六厘九毫。
嵩县协济马三匹。原额银三百两,除荒征熟,实银一十一两三钱二分七厘五毫三丝。闰月实银一两六钱七分九厘二毫八丝。
卢氏县协济马一匹。原额银一百两,除荒征熟,实银五两四钱一分三厘七毫。闰月实银四钱五分一厘七毫。
洛阳新拨协济马二匹。照原额银二百两。
又浙省协济马二匹三分八厘。照原额银二百三十八两。以上共协济马八匹零。实银四百五十四两零;合本邑实银共九百七十六两零,尚不數定额十匹之数。共协济驴十三头,实银一百五十四两零,合本邑实银共二百一十两零,尚不敷定额五头之数。其走递马匹驴骡亦不敷定额十分之四,驿递之困可知,宜乎佟《志》后按有云:站银可除荒而征熟,站马不可因荒而告疲也。当物力从容时,尚籍外邑众擎,今以千钧之任,责之孱子独肩,若之何克胜其负荷也。信夫!
走递马一十八匹,驴一十八头。原额银七百二十四两,除荒征熟,实银二百二十七两八钱八厘。闰月额银六十两,实征银一十八两九钱八分四厘。
驴六头。原额银七十两八钱,除荒征熟,实银二十二两四钱一厘一毫。闰月额银五两九钱。实征银一两八钱六分七厘八毫。
马厂二 一本县马厂,在今函关驿后抵北城。一宜阳马厂,在今县治西南旧浴涧门内西偏后抵南城。韩、佟《志》载入公署,末注云:宜阳县协济养马处,周围数亩,县内有协济碑。
驿丞廨二。一在县治西,一在旧浴涧门内。宜阳马厂中有小厅,韩、佟《志》载入公署末。
以上马驴骡三项之数。
附明制
新安递运所原佥牛车四十七辆。本县十,外县三十七。
慈涧递运所原佥牛车四十七辆。俱外县。
附旧制
新安递运所顺治十三年定额牛五只。每只原额银二十三两,共一百一十五两,除荒征熟,实银三十六两三钱八分。闰月实银三两三钱三分二厘二毫。
慈涧递运所顺治十三年定额牛五只。额闰实征俱同上。
中牟协济慈涧所牛九只。原额银二十七两,除荒征熟,银八两五钱四分二厘八毫。
宜阳协济慈涧所牛站银二千五百九百九十两。除荒征熟,实银一百五十三两三钱六分一厘。闰月实银一十二两七钱七分九厘九毫。
洛阳协济新慈二所牛站银一百五十两。
登封协济新安所牛站银二千八百六两。除荒征熟,实银二百五两一分四厘七毫八丝。闰月实银一十七两三钱八分四厘六毫。又按:登封《志》称,协济新安牛一百四十三只,实征银三百四十九两八钱九分八厘一毫,与此数不合。
以上二所牛只之数。
附明制
新安递运所原佥夫一百八十八名,又防夫二十名。俱本县。
慈涧递运所原佥夫一百二十五名。以宜阳为主,内宜阳一百一十三名,中牟七名,本县五名,此数照佟《志》夫役未按语改订。
函关驿馆夫额银九十八两七钱八分四厘七微。除荒征熟,实银三十一两二钱五分五厘一毫。
洛阳协济额银八十八两一钱一分六厘。除荒征熟,实银一十四两八钱七分七厘二毫五丝。又按:洛阳《志》载额银数与此同。实征银四十八两六钱四分九厘九毫,与此数不合。
汝州协济额银二百九十五两一钱八分八厘。除荒征熟,实银三十六两五钱一分七厘。
巩县协济额银三十八两九钱一分二厘。除荒征熟,实银三两六钱八分七厘一毫三丝。又按:巩县《志》载额银数与此同。实征银一十四两三钱六分八厘三毫与此数不合。
宜阳协济额银二百四两。据宜阳《志》称:正德三年议免。
递运所大使廨二。一新安所,在城西七里站,一慈洞所,即在县东慈涧镇,系宜阳县置所于此,原设有民夫牛车在此接站,见佟《志》。
附旧制
顺治十三年定新安所按递青夫八十名。每名额银十二两,共五百七十六两。内裁扣额银十二两入裁款项下,实在额银五百六十四两。除荒征熟,实银一百七十八两四钱四分九厘六毫。闰月银四十八两,实征银一十四两八钱七分八毫。所廨二。同明制。
以上夫役之数。
今制
康熙四年准兵科徐条奏,裁去协济名色,总入京边钱粮该县支留。康熙二十一年奉文酌定,冲僻发下应复款册,均平驿站,见今实在驿站项下。连闰共该支解银三千五百五两八钱,后增至三千五百六十四两五钱一分。新安所所夫附此,慈涧所奉裁。
现额驿马四十七匹。每匹岁支银十八两,共支银八百四十六两。遇闰加银,每匹加银一两五钱,共加银七十两五钱。
官捐塘马二匹。
现额驿马夫二十三名。每名岁支银一十六两二钱,共银三百七十二两六钱,遇闰每名加银一两三钱五分,共银三十一两五分。
官捐塘马夫二名。
探马夫一名。岁支银一十六两二钱,遇闰加银一两三钱五分。
递送公文马夫一名。岁支银一十六两二钱,遇闰加银一两三钱五分。
现设扛轿夫四十名。共岁支银六百四十八两,遇闰共加银五十四两。
马牌子一名。岁支银一十六两二钱,遇闰加银一两三钱五分。
修理号房银五两。
鞍屉银一十二两。
煮料材值银一十二两。
槽铡镐油银六两。
药材银六两二钱。
支应廪银八钱。
旧买补倒马净消银一百七十五两。
岁倒马额设十四匹。共支银一百一十二两。
以上驿站马夫杂支银二千二百七十二两零一钱,遇闰加支银一百三十一两七钱。
又解裁、塘裁扣银四百九十六两四钱,遇闰加银四十两零九钱五分,共银五百三十七两三钱五分。
扣存留四银四百二十一两二钱,后增银一百一十三两一钱,共银五百一十五两二钱。
以上连闰共支银三千四百七十五两四钱五分。
今驿站房舍
在县治仪门内东偏,俗名马号。
马王庙三间南向。 拜殿三间庙前。 舞楼三间北向。
马厩三十间东西分列。 马夫房三间。 兽医房一间。
麸料房二间。 盛草房三间。 书办房一间。
流差房四间。 西大门一间仪门内西向。
东大门一间。东向,由城隍庙后南出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