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政

《禹贡》列青州之贡,《周礼》有盐人之掌,管仲伐菹煮水,擅渔盐之利而国以富。由秦汉唐宋以来,民之享其利者千余年焉。然法屡变而弊愈多,狡滑贪墨辄乘机以行其私。国朝仍明之旧而鉴其弊,既设盐院以理其事,各省人置盐法道以为经制,使其不滥不溢,弊窦一清,法诚密矣。新邑距河东盐池不远,则验引督催报销,不致上干部议,宁非治理者之重务欤。

额引

本县共七名,一十一引,余引随时增减。

额饷

每年额饷并加增饷共四千两有奇。

奏期

现仿长芦之例,每年定于十月缴销残引即于十月完课项。

商籍

系山西平阳府太平县人,商名许晋魁,原系山西安邑县宋肇业承办。

匀项

每年代销蒲、夏二县引九十二道,商名按年更换。

盐价

原价每斛钱十文至乾隆二十二、三两年两次加增钱十二文,现价每钱十二文。

程途

新安县计程三百五十五里,限十一日到。

自运城四十里至解州,二十里至蚕房,四十里至张村,二十五里至太阳渡,过河至陕州南关,三十里至磁钟,二十五里至张茅,二十里至硖石驿,二十里至观音堂,二十里至英豪镇,二十五里至渑池县,四十里至义昌,二十里至阙门镇,三十里至新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