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异

自古灾祥不一,而俱归于天心仁爱。是故春秋之书,大有纪瑞也。纲史之录,旱蝗示灾也。虽降之自天,实感之自人。语曰:和气致祥,乖气致异。因所见所闻而惕然修省,在上则君相之事,在下即守土之责矣。可勿志哉?

休祥

皇泰元年,县南阳村,产嘉禾一穗,异本同径。茎长三尺,穗长二尺八寸。县令李税献于上。韩志书义宁二年,有辩订,见[沿革]。

贞观十四年正月元日,黄河清。司空长孙无忌等上表贺。

二月黄河清。

政和二年,龙涧有蟾蜍背生芝草,长三寸许,凡十五叶。树碑慕容山下有记。[按]《宋史·五行志》载:政和二年二月戊子河南府新安县蟾蜍背生芝草。考其时盖二月初一日也。

至正二十一年黄河清,上至三门碛,下至孟津五百里,清凡七日。据续府志[补]。

嘉靖六年黄河清。

九年大有,年斗米十余钱。

十八年四月产瑞麦一茎,八九岐。

崇正十三年秋,吕司马维祺家产瑞芝十八茎。时司马家居,著《孝经注疏》成,芝应孝经章数。

十四年麦大有,收刈无人,弃于地。

国朝

顺治十一年,薛村生灵芝二茎。

十二年,青要山前后产灵芝数百茎。

雍正六年六月,邑民李培元妻王氏一产三男。前令申报在案,给粟布。

乾隆九年,大有,年斗麦八九十钱。

灾异

汉元鼎元年,大饥人相食。

泰始四年六月,大雨涧水溢。

建光元年,淫雨伤禾。

六年二月,地震。或折裂涌水,败坏城郭,屋室压人。

延光元年、二年、三年,地屡震。

贞观元年春,大饥。斗米千钱,死者枕于路。

神龙八年,谷洛溢入洛阳西阳宫。

大历元年十一月,地震。

元和十二年,雨雹,人中有死者。

太和四年,蝗食禾,夏水伤苗。韩《志》作十四年。

六年,旱。韩《志》遗。

咸通元年,秋不雨,至于次年二月。

三年,蝗。韩《志》年作月。

天福四年七月,大水。

建隆三年,旱。

太平兴国八年六月,涧水涨,坏民居军营千余区。

至道二年,涧水涨。韩《志》遗,府《志》作三年六月。

大中祥符二年,春夏旱。

四年七月,蝗。

政和三年夏至,北郊有黑气,长数丈绕祭所。

元佑七年,大饥。

天历二年,旱。

元统十九年,大饥,人相食。

成化二十年,大饥,人相食,死者枕籍。

二十一年,蝗。韩《志》遗。

嘉靖七年,大饥,人相食。

八年,飞蝗蔽天,复生蝻遍地,入民屋,上延瓦檐下,一垄日流一瓮。

三十四年十二月,地震,坏民屋舍。韩志作二十四年。

三十九年,地震。韩《志》作二十九年。

万历元年,西门外树上鸟巢出雄鸡。本佟志 [补]。

四十七年,旱,断青,人相食。

崇祯七年,大旱,岁饥。

八年,大旱,飞蝗敝日,塞集釜瓮,室无隙地。

九年、十年,旱、蝗。又大雨冲坏民居。

十一年,旱、蝗,地屡震。十一月十八日,大震,房舍欲倾。

十二年,旱、蝗。十月桃李悉花。

十三年,旱、蝗,大饥。野绝青草,斗米二两九钱。以树皮、白土、雁矢充饥。至以柿蒂、蒺藜、牛马皮为市。骨肉相食,死者相继,十室九空。

国朝

顺治九年、十年、十一年夏,俱霪雨积月,坏民屋舍。康熙四年春,旱,民饥。

十七年,天道亢旱。申报奉文十八年赈济。

三十年,大饥,邑民逃散大半。

六十年,蝗伤禾,斗米五百五十钱。

乾隆八年七月,旱,秋禾被灾。奉旨赈济。

九年六月,暴雨,寒鸦村摇房秋禾多被冲淹。申报奉文赈济。

二十年六月十四日夜,大雨如注,少水溢,冲决慈涧,溺死居民行商无数。

二十六年七月十五至十九日,暴雨五日夜不止。涧水溢,坏民田屋、坟墓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