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计八条
《新志》明以前无存本,今所有者二部,一刊于佟令希圣,在顺治辛丑,一刊于韩令佑唐,在康熙辛未。迄今已七十余年,中间刘令梦柱曾接修之,而未成书。在乾隆丙寅去今又几二十年。后来之人物事绩日益繁盛,未经登记,斯亦志绝续之大关矣,不可不急谋修辑也。爰集邑人士采补之,自今乾隆三十年乙酉重阳经始,逮岁杪脱稿。时促绪繁不无舛漏,更望大方补订之。
此编承《韩志》,于辛未以后事应续人,其自辛未以前,悉照《韩志》叙入,间有采诸《府志》、《通志》者,均系曰补。或参用己见,则加一按字为别其用。辛丑《志》者则曰从《佟志》,用辛未《志》者则曰《韩志》,惟用丙寅未成之志甚少,亦必别曰《刘志》,不掩人长也。
旧志体例未尽分朗,今折衷各志,一篇为一目,一卷为一纲,卷中各以次序。篇纲下各以类列目,目缀小引,纲则弁以总序。其中或间有增移删并,亦必声明,庶几条理秩秩,了如指掌。
此编卷篇名,乃合考各志并遵照《府志》、《通志》及他郡邑之典核而义长者,与旧《志》虽名异而实同,非判然为二。按旧《志》计十七卷,分目者仅五,计目十四。此编或裁或增,或并或分,皆易名易地而仍存其实,计凡十有四卷,列纲十有三,分目一百一十,又首末二卷分七项。
佟、韩二《志》中秩官、选举、人物多仍其旧,示公慎也。后来之秩官选举应补者,悉查照采入,不敢遗漏。人物项下则必以公举有案者为据,他则不敢滥入一人,艺文或略有增损,皆取其有关风化政治者,风云月露之章多亦奚为。
旧《志》逐条接写,首尾相连,无以为续增之地,今俱于篇末空白,下篇另起目引,庶可逐篇接续,为他日留一余步。
此志峨谋诸官师,谋诸绅士,敬延邑之好古而醇正者数人,充总修分修之任。分修者分类属草,采访讨论,总修者折衷而厘订之。此外又有绘图者,缮写者,校对督刊者,悉以次详其姓名,载于卷末,后之览者,可以知期肩任之所在也。
各篇抬写、平写,参差不一,今遵仿场屋论策之式,其文之无可抬及事在前代者,文皆顶格。其应抬之文,则文与题平,各标目分别之处,俱用八角界之。
知县南海邱峨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