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志(1989 年修订版)

新安县志

  • 所属地域:河南
  • 年代:
    • 1989 年
    • 2016 年再版
  • 作者:新安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 主编:林志冠
  • 副主编:张友仁 裴西川

附图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主任 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 赵文甫同志题词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主任
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
赵文甫同志题词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河南省地方史志 编纂委员会主任、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邵文杰同志题词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
原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邵文杰同志题词

新安县政区图
新安县政区图

新安县地势图
新安县地势图

新安县城鸟瞰图
新安县城鸟瞰图

中共新安县委、 政协办公楼
中共新安县委、 政协办公楼

新安县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办公楼
新安县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办公楼

县城街道
县城街道

新安县高中教学楼
新安县高中教学楼

新安电影院
新安电影院

荆紫山远眺
荆紫山远眺

黄河八里胡洞
黄河八里胡洞

八里胡洞口
八里胡洞口

狂口渡
狂口渡

黄河索道桥
黄河索道桥

黄河石渠——塔地河道
黄河石渠——塔地河道

东关立交桥
东关立交桥

石寺立交桥
石寺立交桥

盘山公路
盘山公路

寺村公路
寺村公路

新安煤矿夜色
新安煤矿夜色

县化肥厂
县化肥厂

新安电厂
新安电厂

建筑陶瓷厂产品

建筑卫生瓷
建筑卫生瓷

样品间
样品间

新西兰友人路易 艾黎来厂参观
新西兰友人路易 艾黎来厂参观

仿唐三彩
仿唐三彩

毛织厂
毛织厂

玻璃器皿厂产品
玻璃器皿厂产品

生活日用瓷
生活日用瓷

段家沟水库
段家沟水库

山区梯田
山区梯田

畛河滩坝、路、林、田 综合治理工程
畛河滩坝、路、林、田 综合治理工程

樱桃
樱桃

红果
红果

牛心柿子(方书林摄)
牛心柿子(方书林摄)

娃娃鱼(方书林摄)
娃娃鱼(方书林摄)

民间社火

高跷队
高跷队

垛女
垛女

假面舞(韩成铭摄)
假面舞(韩成铭摄)

民间器乐队(韩成铭摄)
民间器乐队(韩成铭摄)

摄影作品选

星聚光流(韩成铭摄)
星聚光流(韩成铭摄)

涌涌雪浪(刘悦摄)
涌涌雪浪(刘悦摄)

茸茸瓜雏(朱万英摄)
茸茸瓜雏(朱万英摄)

东风第一枝(刘悦摄)
东风第一枝(刘悦摄)

千唐志斋一角
千唐志斋一角

宋墓壁画(1)
宋墓壁画(1)

宋墓壁画(2)
宋墓壁画(2)

馆藏文物之一 唐三彩

鸳鸯壶
鸳鸯壶

镇墓兽
镇墓兽

文官俑
文官俑

天王俑
天王俑

馆藏文物之二 陶瓷器

茧形壶(汉)高24cm 直径25cm
茧形壶(汉)高24cm 直径25cm

彩陶壶(汉)高36cm 直径26cm
彩陶壶(汉)高36cm 直径26cm

白瓷罐(五代)高13.5cm 直径13cm
白瓷罐(五代)高13.5cm 直径13cm

瓷碗(宋)高10cm 直径20cm
瓷碗(宋)高10cm 直径20cm

三彩枕 高10cm 长30cm
三彩枕 高10cm 长30cm

再版说明

地方志乘之所以是我国民族文化的瑰宝,是因为以史为鉴,传承文明;以志为鉴,崇德向善。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加快,地方志越来越凸显出其记录历史、服务社会、资政育人的特殊功能,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读志用志的文化氛围越来越浓厚。《新安县志》已成为新安各界人士案头必备的书籍,新安在外工作人员也都期望拥有一部《新安县志》。然而,1989 年出版的新编《新安县志》库存已将告罄,无法满足社会各界需求。鉴于此,县委、县政府作出再版的决定。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从 2014 年开始,广泛收集意见,对志书进行了一次认真修订。

1989 年版《新安县志》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通志,曾先后获得过洛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别奖、河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一等奖,受到社会各界的喜爱和关注。这次再版,原则上尽量保持本志原貌,仅对史实上和文字上的明显讹误进行修改或补充。 此次《新安县志》再版,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再版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拨付专项资金,确保再版工作的顺利进行。借《新安县志》再版之机,谨向关心支持新安县地方史志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为重新审订本志付出艰辛劳动的县志办原主任、本志副主编张友仁同志及为修订本志提出宝贵意见的史志爱好者张治国、王建党、游运涛、刘宪先等同志表示真挚的谢意!

新安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

序一

新编《新安县志》就要出版了。我,作为一个生在新安、曾经在新安战斗过几十年的老兵,翻阅百多万字的县志稿,百感交集,思绪万千。我衷心向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以及为新编《新安县志》付出无数心血的县地方史志总编室的同志们表示祝贺,是他们为新安人民做了一件有重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工作。

新安置县始于秦,至今已有 2200 余年。在这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人民群众在阶级斗争、生产斗争中创造了新安的历史;同样,阶级斗争和生产斗争的实践,也锻炼了新安一代代的人民。西汉以来历代封建王朝乃至于民国,特别是当代,新安人才辈出,为新安的不断变革和发展壮大,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新安旧县志的编纂,始于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此后曾八度续修或重修。这些旧本县志,保存下来的不多,都成为十分珍贵的历史资料。旧时修志,虽然提出有存史、资治、裨风教的宗旨,但都是为当时统治阶级服务的,而且内容有很大的局限,关系国计民生的经济内容很少涉及。 新编《新安县志》,则是在批判、继承历史传统的基础上,采用新资料、新观点、新方法编纂的社会主义新志书,是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的。它全面地记述了新安古往今来的历史,并本着详今略古、详近略远的原则,突出地反映了近现代帝、官、封反动统治和军阀混战给新安人民带来的沉重灾难,如实地记载了新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进行的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历史。早在北伐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就在这里开展地下斗争。抗日战争时期,新安为豫西早期的革命根据地之一。全县先后有 300 多名热血青年参加了八路军和新四军;有 1000 多名革命志士参加了人民抗日武装—黄河支队;还有数以万计的民兵、区干队,在中共新安县委和抗日政府的领导下,与日、伪、顽进行了英勇卓绝的斗争,一直战斗到日本侵略者放下武器。解放战争时期,新安为豫西解放的第一座县城,新安人民又掀起了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支援解放军解放全中国的革命热潮,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编《新安县志》如实地记载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 1985 年这 36 年间,新安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成绩和失误,肯定了反匪反霸、土地改革、“三大改造”、解放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也客观地记述了 1957 年反右派斗争扩大化,1958 年“大跃进”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动乱,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性的后果。这些沉痛的教训,记入志书,以戒后人。对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纠正“左”的错误,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为振兴新安所做的不懈努力,也做了较详细的记述。

新编《新安县志》内容丰富,部类齐全,资料翔实,体例完备,文风端正。它不仅贯通古今,比较完整地、系统地保存了有关新安的自然资源和社会历史的宝贵资料,为人们全面地认识新安,从而进一步振兴新安经济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而且也是工作在新安的每一个干部的“资治”书,也是全县人民认识家乡、建设家乡、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的乡土教科书。新编《新安县志》必将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起到重大作用。

河南省地方史志协会会长 李之放

1988 年 5 月

序二

新编《新安县志》在省、市地方史志编委的关心指导下,通过县志总编室全体同志的多年辛勤劳动和不懈努力,及有关部门和诸多老同志的通力协作,终竟其功。值其出版之际,我们代表全县人民,谨向县志总编室的编辑、工作人员及所有为新编《新安县志》做出过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敬意。

新安修志始于明代嘉靖末年,历经清代和民国,屡有新修和重修,相沿累积了几部可贵的历史资料。但是,新安历代旧志,都站在维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立场上,重在颂扬官宦士绅的“政绩”和“功德”,旌表饱含血泪的“忠孝”和“节烈”,对于人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生产的发展则着墨甚少,甚至附和一般人的偏见而自轻自贱,妄称自己是“三等小县,地瘠民贫”。至于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者普通人民群众,则更无其历史地位,即使偶有入志者,也多被丑化和歪曲。这自然是历史的局限和阶级的偏见所致。

此次重修《新安县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新安自秦置县以来的 2200 余年间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风土民情、人物等方面的历史和现状,有的篇章远涉先秦,甚至溯源于新石器时代,深刻反映了我们这块古老土地的悠久历史。大量文物考古资料证明,在远古时代,新安这块土地曾是华夏民族先人繁衍生息的地方。夏商时期,我们的祖先曾在这里创造过繁荣的古代农业和制陶业;春秋、战国以至汉、魏,这里的采煤业、冶铁业历久不衰;宋、元时期,又发展起来作工精美的细瓷工业和硫磺的开采、冶炼工业。所有这些,都表明勤劳朴实的新安人民曾用自己的双手在生养自己的土地上,创造过足可以引为自豪的光荣历史。所谓“三等小县,地瘠民贫”云尔,虽然可以用来说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压迫、盘剥新安人民的历史侧面,但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我们这个丘陵山区县的无知和偏见。新编《新安县志》,虽然内容横涉百科,但它一反历代旧志的惯例,着力记述了本县人民革命的艰苦历程和普通人民群众的丰功伟绩;同时把经济志作为整部志书的重点,详尽地记述了本县农、工、商各业的历史和现状,门类齐全,资料丰富翔实。特别结合历史典籍和考古资料,溯源本县历代工业的发展状况,并全面介绍了本县矿藏资源的储量和分布,为新安经济的振兴和发展提供了历史和现实的科学依据。

新编《新安县志》,既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乡土历史教育的不可取代的教科书,又是进行现代化建设,振兴新安经济的“资料库”和“信息库”。愿全县人民以此为鉴,明古识今,继往开来,为开发新安、振兴新安做出无愧于我们这个伟大时代的贡献。

中共新安县委书记 刘典立

新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李兴敏

1988 年 5 月

序三

去冬今春,我们先后担任了新安县党政主要领导职务。上任之初,为全面了解新安县情,欲索县志一阅,得悉新编《新安县志》正在付印。粗阅志稿之后,获益匪浅;掩卷沉思,感慨良多。

地方志为一方之百科全书,也是我中华民族独有的文化瑰宝。新安有志始于明代,断于民国。最后一部县志成书,迄今已 60 余年。当代这 60 多年间,正是风起云涌、瞬息万变的时代,尤其是新中国成立 40 年来,新安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老一辈的艰苦创业,新一代的开拓进取,丰功伟业,光昭日月。历史,理应记下这光辉的一页。数百年的修志传统,如果断于我们这一代人之手,我们将愧对祖先,愧对后人!

80 年代初,前任新安县党政领导同志,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组建了我县地方史志机构,开创了编纂社会主义一代新志的艰巨工程。在上级史志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在前任县党政领导的充分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县史志办全体同志的辛勤工作、不懈努力下,新编《新安县志》历经八载,终竟其功。值此新县志即将问世之际,我们谨代表县委和县政府,向具有远见卓识的前任县党政领导同志,向为编纂新县志付出大量心血的县史志办全体编辑及工作人员,向所有为新县志做出贡献的有关部门、同志及各方有识之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新编《新安县志》,是一部长达百万余言的宏篇巨制。它纵贯古今,横及百科,以正确的观点,翔实的资料,科学的态度,严谨的手法,全面、系统地记述了新安的历史和现状。不仅填补了当代数十年史志资料的空白,而且反映了新安建县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旧史志资料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考证、筛选和整理,补其缺,弃其芜,纠其谬,存其真,还历史以本来面目。它更遵循详今略古的原则,以浓墨重彩,着重记述了新安当代、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后的沧桑巨变,向人们展示出一幅多彩的历史画卷。

这是一部古老的文明史。新县志把新安的历史追溯到地老天荒的新石器时代。遍布县境的古文化遗址,琳琅满目的出土文物,表明我们的祖先曾以高度的智慧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足以使我们引为自豪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这是一部沾满血泪的苦难史。两千多年的漫漫长夜,艰难岁月,包含着多少忧患,多少艰辛!连年的灾荒,但见豫陕路上,饿殍载道,哀鸿遍野;频繁的战乱,且听函谷关前,人喊马嘶,狼嚎鬼哭。历代新安人民饱尝了灾荒战乱和颠沛流离之苦。

这是一部英雄的革命史。从历代农民起义的刀光剑影,到当代人民战争的隆隆炮声,新安大地上英雄辈出,新安人民谱写了一曲曲英勇悲壮的战歌。展开新县志,可以看到老一辈革命家黑夜中点燃的星星火种;看到“黄河支队”驰骋疆场,痛歼日军的战斗足迹;看到陈赓兵团金戈铁马,飞渡黄河,挺进豫西的威武队列;看到新安儿女参军参战,支援前线,逐鹿中原,饮马长江的滚滚铁流……一代英雄人民,一部英雄史诗! 这是一部经济建设的发展史。从刀耕火种的原始农业,手工操作的制陶业,人拉筐载的采煤业,“红星乱紫烟”的冶铁业,直到今天机械化、电气化的现代工农业生产,新县志以丰富的史料,可信的证据,系统而深刻地反映了新安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其中又以较大篇幅,记述了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性巨变: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带来了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五谷丰登,百业兴旺。千百年来农民生活中最为突出的温饱问题,第一次得到解决,部分农民开始走上富裕之路。工业生产蒸蒸日上,稳步发展。11 家县重点企业,机声隆隆,溢金流彩。新落成的新安电厂,被誉为“豫西明珠”,为新安经济和人民生活带来了更为光辉的前景。乡村企业如雨后春笋,生机勃勃,方兴未艾。城乡公路四通八达,车辆穿梭,喇叭声声。新安大地上,到处响彻现代节奏的时代乐章。

读史可以知古,更可以鉴今。新编《新安县志》,为全县人民提供了一部珍贵的历史教科书,为当代以至后世的领导者提供了进行正确决策的依据,为各条战线的专业人员提供了进行科学研究的丰富资料,为对广大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供了生动的教材,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了一件无价之宝。它的出版,必将进一步振奋全县人民的革命精神,激发人们认识新安、热爱新安、建设新安、振兴新安的壮志豪情。愿全县人民以史为鉴,不忘过去,珍惜今天,放眼未来,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辟的社会主义航向,为把我们的家乡和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团结奋斗,自强不息,开拓进取,再展宏图!

中共新安县委书记 高根超

新安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四林

1990 年 6 月

凡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资料力求翔实,记述力求准确。

二、本志贯通古今,取事除大事记上溯先秦乃至新石器时代外,全志上限为新安置县之始,下限一般为 1985 年(个别章节略有突破)。并本着详今略古的原则,主要记述民国以来的历史,而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为重点。

三、本志述、记、志、传、图、表、录诸体皆备。卷首列概述和大事记,概述可见本县历史概貌,大事记则以时为序,纵贯古今,简约记述历史上发生在本县的重大事件,以贯穿全志;次列专志,为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风土民情、人物等 7 编,分类以志各方面史迹,并以图、表相辅成,为全志主体;卷末设附录,以存本县重要历史文献、典籍和艺文作品等。

四、人物志本着为人民群众树碑立传的原则,入志以当代人物、正面人物和本籍人物为主,酌收部分民国及清朝以前历代人物,并有少量反面人物和曾在本县历史上有过重大影响的客籍人物。生人虽未立传,但另设《当代人物介绍》专节,以载在人民革命和建设事业中有重要贡献的本籍人物。

五、各专志横排竖写,以编、章、节、目为序,横以概类项,纵以溯源流,力求比较全面地反映本县历史面貌。

六、本志纪年,以历代政权更替为依据。民国之前,采用朝代、帝号纪年,并注以公历;民国之后采用公历,民国时期加注“民国 ×× 年”。夏历采用汉字数码,公历采用阿拉伯数码。

概述

(一)

新安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部,地跨东经 111°53′~112°19′,北纬 34°36′~35°05′之间。东接洛阳、孟津,西邻渑池、义马,南交宜阳,北界黄河,与济源及山西省垣曲隔河相望。东西宽 36 公里,南北长 46 公里,总面积 1160 多平方公里。1985 年底,全县辖 3 镇、10 乡,298 个行政村,3065 个村民组,1922 个自然村,96128 户,454763 人。其中农业人口占 94.5%,汉族占 99.8%以上。县城位于县境南中部的陇海铁路及连(云港)天(水)公路线上,东距洛阳城 28 公里,历为古都洛阳畿辅之地和西方门户。现有人口近 2.5 万人,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

新安县始置于秦,时属三川郡,至今已有 2200 余年历史。两汉、三国时,分新安东境为谷城县,属河南郡,而以新安属弘农郡。西晋废谷城,以其西境复归新安,改属河南郡。东晋分置东垣县。刘宋时并置西东垣。北魏升新安为郡,后又置西新安、西垣等县。北周改新安郡为中州。隋初改置谷州。唐初废东垣,并移谷州治于渑池,新安建置始基本稳定下来。后历五代、宋、元、明、清诸代,虽隶属关系屡变,而县之建置基本未改。民国初属豫西道、河洛道,后属河南省第十一行政督察区(陕州)。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划归豫西二专区、太岳五专区、豫西一专区、豫陕鄂边区及洛阳专区。新中国成立后,原属洛阳专区及洛阳地区,1983 年划归洛阳市。

新安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地形有山地、丘陵、河谷等多种类型。地势西北高,东南低。西北部峰峦重叠,山势陡峭,岩石裸露;东南部丘陵起伏,沟壑纵横,多为黄土覆盖。总概貌为:“四山”(荆紫山、青要山、邙山、郁山)夹“三川”(青河川、畛河川、涧河川)。总特点为:“山陡、岭多、沟谷碎,七岭、二山、一分川”。海拔 400~600 米的丘陵占全县总面积的 71.8%,600 米以上的山地占 19.2%,400 米以下的河谷川地占 9%。境内最高点为西大塬,海拔 1384.7 米;最低点为打捞涡,海拔 155 米。

新安诸山属秦岭崤山余脉,由渑池入境,大致为西东走向,可分为北、中、南三大山脉。畛北山脉:由新、渑交界的西大塬入境,分为荆紫、青要两条支脉,北临黄河,东至狂口,全长 40 公里;涧北山脉:西起新、渑交界的方山,东入孟津,长 35 公里,以邙山为主脉;涧南山脉:西起新、渑、宜、义四县(市)交界之长石山,东接周山,长 38 公里,以郁山为主脉。

境内有黄、涧、畛、青、金、磁 6 条河流,均属黄河水系。黄河主流由渑池入境,东至孟津,过境 37 公里;畛河、青河(季节河)分别于狂口、西沃注入黄河;涧河过境 42 公里,汇金水河、磁河后入洛河,再间接注入黄河。其它三级以上川、沟、涧、溪 621 条,其中常年有水的 480 条。基本特点是小河多,流量小,“旱时干,涝时淹”,季节变化大。据旧志载:“夏微涸则禾已先枯,秋多雨而土即奔流,磷磷者依然白石者也。”足见自古雨水变化无常,水土流失严重。

新安气候属北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气象因素变化明显,四季分明:春季风多雨少,夏季旱涝不均,秋季雨量集中,冬季寒冷少雪。多年平均降水量 642.4 毫米,其中 51.6%集中于 7~9 月份,12~2 月份仅占 4.9%,时空分配极不均匀。多年平均气温 14.2℃。7 月份最热,平均气温 27.1℃,极端最高气温 44℃;元月份最冷,平均气温-0.2℃,极端最低气温-17.1℃。年平均日照时数 2186.9 小时。稳定通过 10℃ 的积温为 4575℃。无霜期为 216 天。

新安地阜物华,资源丰富。地下矿藏得天独厚,种类繁多。其中煤炭、硫磺、铝矿石、石英岩,储量大,品位高,易开采,被誉为“新安四宝”。新安煤田为全省重要煤田之一,总储量近 10 亿吨;硫铁矿总储量 2.2 亿吨,硫磺产量、质量均居全省第一位,不仅国内闻名,且早已远销国外;铝矿石及耐火粘土总储量 3.8 亿吨以上,居全省之首,为河南省铝工业主要原料基地之一(本省储量居全国第二位);石英岩(包括型砂矽石)总储量 2.8 亿吨,居全省首位,为洛阳玻璃工业重要原料基地之一。此外,白云石储量为 200 亿吨,石灰岩储量为 100 多亿吨,耐火红砂储量为 7 亿吨,铁矿石储量为 3000 多万吨,还有重晶石、锰、铅、水晶等多种矿藏。土地资源广阔,其中耕地 62.3 万亩,人均 1.4 亩,适宜小麦、玉米、红薯、棉花、烟草、蔬菜等作物生长;林地 21.8 万亩,有树种 2000 多种,较珍贵的有白皮松、银杏、黑檀、乌桕、杜仲、椋子、漆树等多种。西北部山区出产中药材 200 多种,优势品种有南山楂、连翘、二花、热参、枣仁等;珍贵药材有天麻、百合、麝香等。西北部山区还有豹、香獐、野猪、水獭、黄鼬、娃娃鱼、雉鸡等多种异兽珍禽,出没于密林溪涧之间。

新安历史悠久,河山壮丽,文物胜迹遍布全县。考古工作者已在境内发现古文化遗址 39 处,其中高平寨的仰韶文化遗址,安乐村的仰韶、龙山文化遗址,南岗村的殷商文化遗址等,已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城东的汉函谷关,地扼豫陕,雄踞中原,是两千多年间历史风云的见证。铁门的“千唐志斋”,保存了以唐代为主的历代墓志石刻 1413 件,为国内罕见的书艺文化宝库。其中有王弘、米芾、董其昌、王铎、韩东篱等历代著名书法家的作品,有郑板桥的四时竹画,王纯谦的指画兰草,以及近代名人康有为、章炳麟、李根源、于右任等的手迹,集书法、绘画、石刻艺术珍品于一斋,篆、隶、行、楷无体不备,颜、柳、欧、褚各家俱全,琳琅满目,美不胜收,吸引着国内外众多文人墨客前来观赏。此外,孤灯村的战国冶铁遗址及石寺、北冶一带的 20 多处宋、元古瓷窑遗址,对研究古代手工业具有重要价值。铁门南的王乔洞与洞真观,留下了美妙神奇的传说。西沃黄河岸边的北魏石窟造像,造型生动,巧夺天工。荆紫山孤峰独秀,拔地而起;漏明岩山重水复,“别有洞天”。如此众多的文物胜迹,尽管有的屡遭破坏,有的已沉没地下,“尽失当年雄伟姿,触目皆是断残痕”,但由此依然可见新安历史源远流长、文物荟萃之一斑。

(二)

历史上的新安,曾是个多灾多难的地方。

自然灾害多,是新安历史上的一大特点。最常见的是旱灾,俗称“十年九旱”。翻开旧县志,“大旱,大饥,人相食”之类的记述触目皆是。据旧志极不完全的资料统计:从东汉建光元年(121)至 1930 年的 1800 多年间,共记载旱灾 104 次,平均 17 年一遇。如明崇祯七至十三年(1634~1640)连续七年荒旱,“骨肉相食,死者相继,十室九空”。清光绪三年(1877)的灾情尤惨:“丁丑奇荒,尸横遍野,或举家逃异就食,或满门饿毙,户口减去十之六七。”洪、涝灾害也相当严重。旧志关于水患的记载共 44 次,其中近 300 年(1633—1933)即有 26 次,平均 11 年一遇。此外,风、霜、雹、虫、地震、疫病等灾害也时有发生,经常给人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除了大自然带给人民的灾难以外,新安历史上另一特点就是战乱多。由于新安东近古都洛阳,西通古城长安,地扼函关要塞、“豫陕孔道”,古称“中原锁钥”,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多少次改朝换代,虎斗龙争,逐鹿中原,新安必当其冲。特别是民国以来,军阀混战,日军入侵,以及国民党反动派发动的全面内战,新安均为重要战场之一。

战争给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但人民也在战火中经受了锻炼,并在人民革命战争中获得了新生。历代农民武装斗争,如秦末农民起义,汉代的绿林、赤眉、黄巾起义,元代刘福通领导的“红巾军”,明末的李自成义军,以及清代的太平军、捻军等,都在新安留下过战斗的足迹,谱写过英勇悲壮的战歌。半个多世纪以来,新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为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和争取人民民主解放,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1926 年冬,中共地下党员黄文庆等来新安,筹建中共新安县第一个党支部。1933 年建立了中共新安县中心支部。1938 年首次建立了中共新安县委员会。1944 年冬,刘聚奎、刘子久、韩钧等先后率八路军进入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建立了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并组建了新安人民抗日武装—黄河支队。1947 年 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赓、谢富治兵团飞渡黄河,挺进豫西,解放新安,红旗插上了新安城头,新安人民才真正成为这块土地的主人。

从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时期,新安一直是豫西重要的革命根据地之一,也是连接黄河南北的交通要道和豫西的重要战场。著名的北岳战斗及中岳、铁门、莲花寨、南郭庄等战斗,给人民革命战争史册增添了光辉的篇章。新安人民为革命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也付出了巨大的牺牲。从 1938 年至 1944 年间,全县先后有 300 多名进步青年奔赴山西和延安等地,走上抗日前线,转战黄河南北;解放战争中,又有数以千计的热血男儿参军参战,数以万计的民工参加了支前。这些先后投身革命的战士,有不少人后来成长为党、政、军各方面的领导骨干;还有 400 多位新安优秀儿女,为革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新安的山山水水,处处都有革命前辈浴血奋战的足迹。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安人民随着祖国前进的步伐,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中国成立以来,尽管工作中曾经出现过失误和挫折,但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 36 年的艰苦奋斗,新安面貌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历史性的变化。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几年间,新安的经济发展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形势,各条战线都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农业生产有了较大发展。新安自古以农为本,但由于生产条件较差,旧的生产关系又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而农业生产长期处于落后状态,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加之灾荒频仍,战乱不断,劳动人民“男女并作,朝夕不遑,负担终年,恒不获一饱”,长期在贫困、饥饿线上挣扎。新中国成立后,于 1950 年实行了土地改革,结束了数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有近 2 万户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一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大大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接着,党和政府又把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生产资料公有制。36 年来,尽管出现过“左”的干扰,出现过失误,但是农业生产还是前进了一大步。

水利建设成绩显著。新中国成立以来,广大农村依靠集体力量和群众智慧,兴修水利,平整土地,治山治水,使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至 1985 年底,全县共有水利工程 1959 项,有效灌溉面积近 15 万亩,占总耕地的四分之一;保浇面积 10 万余亩,约占六分之一;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田 6.5 万亩。其中“引涧上邙”的卫星渠工程,全长 37 公里,可浇地 2.5 万亩,为全县骨干水利工程,曾受到国务院的嘉奖。对畛、青、金、涧四条河流的治理也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中全长 23 公里的畛河大坝,像巨龙一样纵卧于马陵川畛河沿岸,保护了沿岸 20 多个村庄、2 万多亩耕地,并拦河造田 1 万余亩。同时在丘陵、浅山区修成水平梯田近 20 万亩,初步治理小流域 300 多平方公里,控制、减轻了水土流失。在缺水区打成水窖 1 万多个,初步解决了部分人、畜用水困难。这些工程,在抗御自然灾害、促进农业发展方面,已经发挥出明显效益。新中国成立后的 30 多年间,大自然照样降灾于新安大地。1949 年至 1985 年,共发生旱灾 20 次,其中大旱 8 次,特大旱 1 次;发生洪涝灾 23 次,其中大水 8 次,特大水 4 次。如 1959 年至 1961 年的三年大旱,其旱期之长,旱区之广,旱情之重,不亚于光绪三年;1958、1982 年的水灾,也为历史所罕见。由于党和人民政府及时采取了救灾措施,同时也由于水利、水保工程发挥了一定效益,减轻了灾害损失,因而基本做到了人心安定、灾而不荒。过去那种“卖儿鬻女”“骨肉相食”“饿殍载道”的惨剧,再也不会重演了。

农业机械从无到有,已初步配套。1985 年底,全县拥有大、中、小型拖拉机 2500 多台,机引农具近 800 台,农用汽车 616 辆,农机总动力 14.6 万马力。机耕面积占总耕地的 20%。农村年用电量 800 万度。耕作、运输及农副产品加工的机械化、电气化水平不断提高,加之科学技术广泛用于农业,如培育、推广良种,改良土壤,合理密植,增施化肥,农药防治病虫害等,这都为农业增产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从根本上纠正了“左”的错误,在农村普遍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大包干”的生产责任制,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业生产出现了空前未有的好局面,以较快的速度连年增长。1984 年全县粮食总产量达到 1.5 亿公斤以上,相当于 1949 年的 3.2 倍和 1978 年的 1.43 倍;1985 年,在遭受旱、涝、风、雹等严重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粮食总产仍达到 1.1 亿公斤以上,相当于 1949 年的 2.3 倍,超过三中全会以前的最好年景。棉花、油料、烟叶、蔬菜等经济作物也有较大幅度增长。广大农民在初步解决温饱的基础上,正继续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积极发展商品生产,建立粮食、林果、蔬菜、畜牧、渔业等生产基地,大力开发农村经济。1985 年,全县农业总产值(按 1980 年不变价)达 8679.3 万元(人均收入 208 元),相当于 1949 年的 5.8 倍和 1978 年的 1.52 倍,其中林、牧、副、渔业产值合计 3464.9 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近 40%。同时出现了一大批农村专业户和重点户,一部分农民开始首先富裕起来。农村产业结构正逐步得到调整,农业商品化、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整个农村欣欣向荣,一派生机。

工业生产稳步前进。新安虽有丰富的地下资源,良好的工业条件,但在新中国成立前,除少数小煤窑、小磺炉之外,地方工业几乎是空白。新中国成立后,新安现代工业从无到有,至 1958 年已初具规模,70 年代有了进一步发展。近年来在调整改革中稳步前进,至 1985 年底,国家先后在新安建成硫磺、水泥、铝矿、砂岩矿、煤矿等五大国营厂矿,其中年产 50 万吨的洛阳水泥厂,产量、质量均居全省之冠,年产 150 万吨的义马矿务局新安煤矿即将建成投产。本县地方工业已有煤矿、水泥、化肥、化工、机械、印刷、硫磺、陶瓷、毛织、食品、面粉等 86 家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 22 家,集体所有制 64 家,职工 11664 人。1985 年工业总产值 7856 万元(按 1980 年不变价),比 1949 年增长 52 倍。乡村企业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1985 年,乡(镇)、村、组、集体及个体、联办企业总数达 7995 家,从业人员 5 万余人,总产值 1.48 亿元。其中乡、村两级企业 384 家,年总产值 6852 万元。13 个乡、镇中,乡村企业年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有 6 个乡、镇,其中有两个乡、镇的年收入达 1000 万元以上。全县 1985 年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为:原煤 151.4 万吨,比 1949 年增长 20 倍;硫铁矿 5.5 万吨,硫磺 0.58 万吨,水泥 52.6 万吨,化肥 3.1 万吨,卫生陶瓷 29 万件,日用陶瓷 17 万件,高铝耐火粘土熟料 3.2 万吨,成品 600 吨。除化肥外,各类产品均有较大幅度增长。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其中卫生陶瓷坐便器、油毡、消声器等 5 种产品被评为省优产品。县陶瓷厂的卫生瓷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第一名,并在全国同类产品评比中名列第三。

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新中国成立前,新安仅有几条土路,没有一辆汽车。目前,除陇海铁路修成复线,横贯全境外,又新修县内工业专用铁路 3 条,全长 26.8 公里(其中南岗至石寺间长 17.3 公里的专用线正在施工)。连(云港)天(水)公路(即 310 国道)新安段 31 公里的改线、扩建工程业已完成。1985 年始,又开辟新安至峪里山区公路 1 条,长 69 公里,已完成第一期工程,可通客车。全县现有公路 60 条,总长 1375 公里,其中晴雨通车路面 230 公里。目前,由县城至 13 个乡镇,均有客车来往,风雨无阻;货车可通往全县各村。全县拥有载重货车 1301 辆,货运总量 385.6 万吨,货运周转量 10166 万吨/公里;客车 58 辆,客运总量 261.5 万人,客运周转量 5955.7 万人/公里。每天连天公路及县内各条公路线上,客货车络绎不绝,往来如梭。“任是山乡最深处,也闻阵阵喇叭声”。多少年来山路闭塞、徒步奔波、驴驮肩扛的现象,将永远成为历史的陈迹,一去不返。

邮电线路四通八达。现有邮电局、所 21 处,邮路 41 条,总长 1915 公里。投运工具已逐步由步班向机械化迈进。现有邮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共 333 辆。邮政网点遍全县,电报、长话通全国。县城已装上自动电话,容量 600 门,实占 317 门;农村电话交换机容量 710 门。电报由电传打字机传送电码,代替人工话传电报;电路由单线回路改为双线回路,由实线电路传递改为纵横制自动交换机。

城乡基本建设进度加快。新中国成立以来,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达 1.1 亿元以上,年平均投资 315 万元。1985 年,固定资产投资 1483 万元。全年房屋竣工面积 2.7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 9380 平方米。农村私人建房投资 1400 万元,建房 8541 间,竣工面积 21.4 万平方米。城乡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居住条件,正较快地得到改善。

商业市场一片繁荣。新中国成立前,县城仅有四家较大商号,乡村也为数甚微。1985 年,全县国营商业、供销社商业和集体商业网点达 2319 个,每千人拥有商业人员 10.5 人;个体有证商业发展到 2764 户,从业 4187 人。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完成 9028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35 倍以上。其中个体有证商业零售额为 807 万元,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 322.7 万元,城市农副产品市场成交额 151.3 万元。对外贸易年收购总额 562.1 万元。

国民经济不断发展。1985 年,全县社会总产值达 3.24 亿元,其中工农业总产值达 1.65 亿元,比 1949 年增长 9 倍,“六五”期间平均年递增 10.8%。财政收入完成 1534 万元,为 1952 年的 11.6 倍。财政支出 1665 万元。城乡人民储蓄余额 3040 万元,比 1952 年增长 67.6 倍。其中农民个人存款余额 1863 万元,人均储蓄 52.5 元,比 1952 年增长 2000 多倍。

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1985 年底,全县全民职工平均年工资达到 1000 元,比 1952 年增长 3.27 倍。农民人均收入 356 元,比 1957 年增长 10 倍;人均纯收入达到 261 元,比 1979 年(典型调查数)增长 1.44 倍。农村中开始出现一部分富裕户、“万元户”。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手表、自行车、缝纫机之类已成为农家普通用品;沙发、收录机、黑白及彩色电视机、轻骑摩托等,已进入农民家庭。农民私人汽车、拖拉机及小三轮等机动运输工具不断增加。

教育事业发展较快。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县仅有 1 所初中,17 所完小,学生 2 万余人。新中国成立后,教育事业发展迅速,后几经调整,至 1985 年底,全县共有中专 1 所,职业中学 12 所,普通高中 10 所,初中 150 所,小学 255 所,教学点 792 处,在校学生 89351 人,比 1949 年增长 3.5 倍。教职工 5430 人,比 1949 年增长 7.2 倍。7~11 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98.5%。全年为国家输送大、中专学生 456 人。

文化、卫生、科技、广播等事业,也都有较大发展。1985 年底,全县有职业剧团 1 个,演员 63 人;业余演出团体 85 个,3500 余人。文化馆、站 14 个,电影放映单位 70 个。影、剧院 3 座,座位 4130 席,露天影、剧院 7 处。医院、卫生所、门诊部共 36 处,病床 616 张;卫生人员总计 1854 人,其中医师级以上 164 人,医士级以上 273 人;乡村医生、卫生员 1298 人。科学技术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县拥有各类专业技术干部 1329 人,其中助理工程师级以上 180 人。有线广播通全县,有喇叭近 5 万只。电视机发展到 6000 多部,观众约 25 万人。计划生育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1985 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5.9‰。

新安地灵人杰,自古人才辈出。如汉杨仆,隋韩擒虎,宋钱若水等人,均为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都曾功盖一世,名扬四海。明代吕维祺,虽然站在封建统治者的立场上镇压过农民起义,但在诗文方面造诣颇高,有重要著作传世。其后裔吕履恒、吕谦恒、吕耀曾、吕宣曾、吕公溥、吕公滋等人,在诗文方面均有成就。吕氏曾有“中原望族”之称,其“科第之盛,甲于全豫”。其中吕公溥(寸田)的诗尤佳,袁枚曾誉之为“诗中雄伯”。李绿园的小说《歧路灯》更是脍炙人口。民国以来,风起云涌,造就了一大批风云人物。辛亥革命元老张钫,原河大校长王广庆等,在政治、军事、文化等方面均有建树。特别是一大批共产党人,更是一代风流。革命先烈王伯阳,1924 年参加中国共产党,22 岁起先后担任共青团山东及河南省委书记,最后壮烈牺牲;原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司令员、解放军太岳四纵副司令员韩钧,为人民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功勋;少年投身革命的傅东岱,才华横溢,曾与冼星海共同创作《牺盟大合唱》等革命歌曲。战争年代,有数千名新安儿女投身革命,其中不少人在革命熔炉中锻炼成长为党政军领导骨干,还有近 400 多人为革命献出了生命。全县现有地师级以上干部百余人,其中有以赵文甫、邵文杰、李之放、张忱、王子波等为代表的老一代革命者,也有新中国成立后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党政军干部及教授、专家等优秀人才。他们分布于祖国各地,以其出色的工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他们是新安的骄傲和光荣。

今日新安,面貌一新,安定团结,才真是又“新”又“安”。唐代诗人杜甫在《新安吏》一诗中描绘的“白水暮东流,青山犹哭声”的惨景,已成永不复返的过去。如今是:青山起舞,流水欢歌,天地有情,人心振奋。45 万新安人民,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向着“四个现代化”目标,团结奋进,再展宏图,将把新安大地建设得更加美好。

大事记

新石器时代(约前 5000~前 2000)

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最早繁衍生息的摇篮。新安地处黄河中下游的过渡段,境内已发现新石器时代的裴李岗文化遗址 1 处,仰韶文化遗址 30 余处,龙山文化遗址 8 处。

据《山海经·中次三经》记载:青要山为黄帝密都,神武罗司之。

夏代

据《禹贡》记载,今河洛地区在“禹制九州贡法”中属豫州,今新安一带属之。境内已发现有安乐村夏代文化遗址。

商代

南岗村和十里村等地发现有商代文化遗址。帝辛(前 1075~前 1046)末年,周武王伐纣,经今新安县境于孟津大会天下诸侯。

西周

据战国竹简《穆天子传》记载:穆王时,“天子西升九阿”。九阿亦名九坂,东晋郭璞考证“今新安东十里有九坂”。九坂,即今八陡山,古曾名八特坂、八将山。

东周

平王元年(前 770)平王东迁洛邑,今新安一带属王城。

景王二十五年(前 520)六月丁巳(十一日),王子朝作乱,“帅郊、要、饯之甲,以逐刘子”(《左传·昭二十二》)。据西晋杜预注:郊邑在今巩县西南,要邑指今新安县之青要山;饯邑与要邑近。第二年(前 519,敬王元年)夏四月乙酉(十四日),单、刘两家反攻,“单子取訾,刘子取墙人、直人。”杜预注:三邑皆属子朝者。訾,在今巩县西南;墙人、直人皆在今新安县境。另据《汇纂》云:墙人,今新安县东北有白墙村,疑是其处;直人与墙人相近,今正村古名直村,当为此地。由此说明东周时期今新安一带属周王畿辅,为王子朝的采邑封地。

威烈王元年(前 425)是年,周考王卒前封其弟揭于河南地,在周天子王畿之地建立周公国,与各诸侯国并列,称周桓公。新继位的周天子威烈王已是徒有虚名,只能寄居于周公国。今新安一带当属周公国。

威烈王二年(前 424)战国七雄之一韩国(公元前 453 年韩、赵、魏三家分晋自立)由韩武子秉国,为了南扩灭郑,迁都宜阳(今韩城)。秦新安故县所辖西部地区比邻韩都,当是韩国属地。(据蔡运章《韩都宜阳故城及其相关问题》、徐团辉《韩都城变迁研究》)

显王二年(前 367)周公国桓公之子威公去世后,王室内乱,周公国分裂为西周国(国君称西周君,据王城及其以西地区)和东周国(国君称东周君,也称周惠公,辖原巩伯国旧地),今新安一带当属西周国。

赧王二十二年(前 293)韩国派大将公孙喜联合魏国攻打秦国。秦国穰侯魏冉向秦王推荐左更白起统率秦军,在伊阙(今龙门)大败韩、魏联军,斩首 24 万级,虏韩将公孙喜,拔 5 城。(据《资治通鉴·周纪四·周赧王二十二年》)是役,白起曾屯兵于新安一带,今县西铁门凤凰山有白起城遗址,传为白起屯兵处。

赧王五十九年(前 256)西周国参与诸侯对强秦的战争,“秦昭王怒,使将军谬攻西周。西周君奔秦,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西周君废,赧王卒,周亡,今新安一带归秦,置县与否无考。

庄襄王元年(前 249)《史记·秦本纪》记载:公元前 249 年,“东周君与诸侯谋秦,秦使相国吕不韦诛之,尽入其国”“使蒙骜伐韩,韩献成皋、巩,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今新安地区属三川郡。

始皇二十六年(前 221)秦统一六国,郡县天下。新安仍属三川郡,置县时间最迟当在是年。新安故城在今义马市石河村和渑池县塔泥镇一带。

西汉

高祖元年(前 206)始筑新安土城。(据旧志,所本不详)

十一月,项羽军西征伐秦,至新安,“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据《史记·项羽本纪》)。这是“新安”为城最早见于史籍,说明秦时已有新安县。

高祖二年(前 205)汉军东征伐楚,进兵中原,改三川郡为河南郡,属司隶部;并析新安东境予谷成县(东汉改谷城)。

武帝元鼎三年(前 114)冬,楼船将军杨仆移建函谷关于新安,后称“汉函谷关”或“函谷新关”。

武帝元鼎四年(前 113)新置弘农郡,新安属之,谷成仍隶河南郡。

〔新莽〕始建国元年(9)改弘农郡为右队,改河南郡为保忠信乡,新安、谷成分属之。至东汉光武初复称郡。

〔刘玄〕更始二年(24)樊崇、徐宣、谢禄等率领赤眉军,入函谷关,于新安攻击更始军。并于次年破长安,摧垮更始政权。

东汉

光武帝建武二年(26)冬,赤眉军由长安东撤,光武帝刘秀派大将侯进屯兵新安,耿弇屯兵宜阳,冯异在渑池崤底设伏截击,赤眉军中伏大败。

是年,以阴识为关都尉,镇守函谷关。九年(33)废。

光武帝建武六年(30)“讨虏将军”王霸屯田新安。八年(32)屯田函谷。光武帝建武十九年(43)复置函谷关都尉,并在关内建大驾宫。

安帝元初六年(119)二月,地震,地陷裂缝,有水涌出,城墙、房屋倒塌,覆压多人。

安帝延光元年至三年(122~124)屡次发生地震。

顺帝永和四年(139)冬十月,顺帝刘保校猎上林苑,至函谷关。

桓帝永兴二年(154)冬十一月,桓帝刘志校猎上林苑,至函谷关。灵帝光和五年(182)冬十月,灵帝刘宏校猎上林苑,至函谷关。

灵帝中平元年(184)以函谷关为首,置八关都尉官,以防御黄巾起义军。按:八关即函谷、广成、伊阙、大谷、辕、旋门、小平津、孟津,均在京师洛阳周围。

献帝初平元年(190)董卓挟献帝西迁,尽徙洛阳人“数百万口于长安”,“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据《资治通鉴》)

献帝初平二年(191)长沙孙坚讨董卓,卓败走。孙坚据洛阳,更分兵入函谷关,至新安、渑池间,以截卓后。

献帝兴平元年(194)大灾荒。谷 1 斛(10 斗)价值万余钱。

三国

魏明帝青龙二年(234)十一月,地震,从东南来,隐隐有声,摇动屋瓦。

魏明帝景初元年(237)四月,修洛阳皇宫,雕饰楼阁,凿太行石英,采新安文石。

六月,地震。

西晋

武帝太始元年(265)新安改属河南郡,并废谷城,以其境西隶新安。新安县治约在此时由秦故城迁至今治。

武帝咸宁二年(276)八月,地震。

惠帝太安元年(302)河间王司马假皇帝命伐齐王司马礒,“以李含为都督,率诸军屯阴盘(今陕西长武县西北),前锋次于新安,去洛百二十里。”(《晋书·司马传》)

惠帝太安二年(303)八月,河间王司马复称帝命讨长沙王司马,遣张方进兵河南。惠帝命河东太守皇甫商为左将军,率兵万余人于阙门(今铁门)拒张方,为方所破。

惠帝永兴元年(304)十一月,张方劫持惠帝往长安,过新安,惠帝坠马伤足。

惠帝光熙元年(306)十二月,晋太傅司马越假皇帝命召司马为司徒,应召赴京。南阳王司马模(越之弟)遣其将梁臣于新安截击,杀司马及其三子。

东晋

明帝太宁二年(324)后赵石勒遣大将石生攻前赵(刘曜)河南太守尹平于新安,斩之,克垒壁十余,降掠 5000 余户而归。

明帝太宁三年(325)前赵刘曜遣刘岳率兵 15000 人袭后赵,后赵石虎率 3 万骑来拒。刘曜亲率军援刘岳,前将军刘黑大破石虎将石聪于新安八特坂(即今八陡山)。

穆帝永和五年(349)春正月,定阳梁犊自称晋东征大将军,率军东征。后赵石虎命李农为大都督,率张贺度、张良、石闵等步骑 10 万伐梁犊,双方战于新安,李农败。

简文帝咸安元年(371)春正月,前秦苻坚灭燕后,徙丁零(北方少数民族)翟斌于新安。

孝武帝太元八年(383)翟斌于新安起兵叛秦,秦王苻坚命慕容垂将兵讨之。后慕容垂亦叛秦,与翟斌结盟。据《太平寰宇记》载:慕容垂曾在新安城后怀山屯兵,后人因称怀山为慕容山。

孝武帝太元九年(384)谢玄、桓石虔伐前秦,新安复属东晋,并析新安东境为东垣县。

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冬十月,西燕慕容永破前秦苻丕于襄陵。苻丕南奔东垣,谋袭洛阳,东晋扬威将军冯该截击,杀苻丕。

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冬十月,太尉刘裕遣冠军将军檀道济等进攻洛阳,后秦姚泓遣越骑将军阎生率骑 3 千援救,并遣武卫军姚益男率步兵 1 万助守洛阳。阎生军至新安,闻洛已失,遂屯留新安不进。是年,新置西东垣县。

恭帝元熙元年(419)晋宗室司马道恭自东垣率流民 3 千人屯金墉城西。

南北朝

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升新安为郡,隶洛州,辖东垣、西东垣 2 县。十九年(495)复置新安县。

北魏孝明帝孝昌三年(527)废新安郡及东垣、西东垣 2 县,新置北绛郡,新安属之;同时置西新安,属宜阳郡。

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4)十月,东魏立,复置新安郡,辖新安、东垣(新复)、河南 3 县;西新安仍属宜阳郡。

东魏孝静帝天平三年(536)西魏宇文泰伐东魏,遣独孤信进军新安,至慈涧(今磁涧),以逼洛阳。次年(537),东魏侯景攻独孤信于金墉,宇文泰率军自关中出函谷关赴援。东魏别将莫多娄贷文迎击,夜遇宇文泰军前锋于新安孝水,战败被杀。

东魏孝静帝兴和二年(540)新安郡所属河南县划出,新置西垣县;西新安改属渑池郡。

西魏文帝大统十六年(550)东魏亡,新安地属西魏。

北周孝闵帝元年(557)宇文觉篡西魏,改国号为周,新安地属北周。

北周武帝保定五年(565)改新安郡为中州,辖新安、东垣 2 县,废西垣,西新安如故。并改函谷关城为通洛防,以贺若敦(洛阳人)为中州刺史,镇函谷。北周武帝建德六年(577)废中州,复置新安郡,县如故。北周静帝大象元年(579)废西新安及渑池郡。

文帝开皇三年(583)罢诸郡,新安县属东京(洛阳)。

文帝开皇十六年(596)于新安置谷州,新安、东垣 2 县属之。文帝仁寿四年(604)废谷州,并废新安县入东垣。

炀帝大业元年(605)改东垣为新安,并复置河南郡,新安属之。

炀帝大业九年(613)六月,杨玄感起兵反隋,众至 10 万余,围攻东都洛阳,分兵驻慈涧。

炀帝大业十三年(617)李渊起兵太原,进据关中。遣刘文静率兵御潼关,执隋将屈突通,并占领新安以西地区。

恭帝义宁二年(618)复置新安郡,县属之。

高祖武德元年(618)改新安郡为谷州,屯驻戍兵。同时复置东垣县,与新安、渑池并属谷州。

高祖武德二年(619)七月,王世充遣罗士信伐谷州,士信率部降唐。

高祖武德三年(620)夏四月,罗士信围慈涧。王世充遣其子元应出援,战败。

七月,唐秦王李世民伐王世充,军至新安,前锋围慈涧。王世充自洛阳率精兵 3 万于慈涧布阵拒之。秦王引轻骑挑战,陷重围,激战竟日破敌,亲获世充大将燕颀。继率 5 万大军进攻,世充乃撤慈涧之兵,退归洛阳。

高祖武德四年(621)东垣并入新安,东垣自此废。

太宗贞观元年(627)春,大灾,斗米千钱,路有饿殍。

是年,分全国为 10 道,新安隶属河南道,并由谷州改属洛州。

高宗咸亨四年(673)析河南、洛阳、新安、王屋、济源、河阳 6 县之境,置大基、柏崖 2 县。不久废柏崖。玄宗先天元年(712)改大基为河清。

中宗嗣圣元年(684)冬十月,中宗李显巡新安。

武后久视元年(700)冬十一月,武则天至新安陇涧山(今龙涧),颁特赦诏。

玄宗开元八年(720)契丹犯营州(今唐山东北一带),玄宗遣关中军往救,宿营于阙门谷水(今涧河)边,夜半山洪暴至,淹死万余人。

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十二月,安禄山陷东都洛阳,欲攻潼关,至新安,闻颜杲卿在常山起兵,即率兵返回。

肃宗乾元二年(759)诗人杜甫由洛阳赴华州任所,路过新安,作《新安吏》。

是年,唐军围相州,战败,郭子仪退守河阳。因军中相惊,军情不稳,又退至阙门(今铁门)。

文宗太和四年(830)蝗灾。夏,大水,毁农田。

懿宗咸通元年至三年(860~862)元年秋至二年二月不雨;三年,蝗灾。

昭宗天祐元年(904)闰四月,昭宗李晔由陕至东京洛阳,朱全忠(温)迎于新安,诬杀皇帝近臣医官使阎祐之、司天监王墀、内都知韦周、晋国夫人可证等人。

五代

后梁太祖开平二年(908)九月,太祖朱温西巡晋、绛,宿新安。

后梁太祖开平三年(909)六月,太祖朱温西巡蒲、陕归,文武百官迎于新安。

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六月,涧水涨,坏民舍及军营千余处。

太宗至道三年(997)分全国为 15 路,新安属京西北路河南府洛阳郡。

真宗大中祥符四年(1011)五月,真宗赵恒西祀后土(土神)于汾阴,路经慈涧。

太宗天会五年(1127)金灭北宋,新安地属金。初隶南京路德昌军,后属中京金昌府。

成宗大德七年(1303)八月,地大震(震中在今山西洪洞、赵城)。

文宗至顺元年(1330)八月,河南、新安、渑池等 15 驿灾荒。

顺帝至正三年(1343)刘奉率义军屯兵新安少城(今磁涧孝水)。

是年大灾,人相食。

太祖洪武二年(1369)太祖朱元璋征战至新安横山,邑人吕黑斯率乡团助之,以战功封指挥千户。

仁宗洪熙元年(1425)大灾,知县陶榕借驿粮 1700 余石赈济灾民。

宪宗成化二十年(1484)大灾,百姓饿死者甚众。

世宗嘉靖七年(1528)大灾,人相食。

世宗嘉靖八年(1529)蝗灾,飞蝗蔽天,复生幼蝻,遍布民屋。据旧志载:“沿瓦檐一行,日流一瓮。”

世宗嘉靖三十四年(1555)十二月十二日(公历当为 1556 年 2 月 2 日),地大震,民舍倒塌,殿宇倾覆,龙涧北之九龙庙被毁。

世宗嘉靖三十八年(1559)知县王州修东西社学。四十年(1561)置学田 350 亩,勒石于学宫。

世宗嘉靖四十一年(1562)鲁山饥民王士阳聚众暴动,率部至新安,被知县王训捕杀。

是年,于狂口镇设河防兵。

世宗嘉靖四十四年(1565)知县王训始修《新安县志》。(原书佚)

穆宗隆庆五年(1571)理学名儒孟云浦(新安人)在南涧水边创建“川上书院”。

穆宗隆庆六年(1572)大灾。

神宗万历十三年(1585)知县曾唯奉命议行“一条鞭法”税制,但未彻底实施。

神宗万历三十七年(1609)知县马应兆纂修《新安县志》。(原书佚,仅存吕维祺序文)

神宗万历四十六年(1618)知县王铉督修新安砖城,高 2.5 丈。

神宗万历四十七年(1619)大旱,断青,人多饿死。

熹宗天启二年(1622)新安人吕维祺议立“芝泉讲会”(即芝泉书院,在今城北后贯沟村南)。次年又在芝泉上建“七贤祠”,祀程颢、程颐、司马光、邵雍、曹月川、尤西川、孟云浦 7 人。

熹宗天启六年(1626)吕维祺上书两院,揭陈“驿累六款”。时新安驿站弊病多端,上差敲诈,驿官勒索,豪门盘剥,人民不堪其苦。吕维祺提出“均富贵”“议官支”“禁需索”“禁顺马”“催协济”“革杂费”等 6 条主张,经抚院议准,勒石施行。

思宗崇祯六年(1633)冬十月,高迎祥、李自成农民义军一部越太行,渡黄河,进入新安北境。

思宗崇祯七年(1634)李自成起义大军从济源马蹄窝渡河南下,声势浩大。明朝廷急调总兵左良玉至新安、渑池,屯兵自保。

思宗崇祯八年(1635)大旱,飞蝗蔽日,塞集釜瓮,室无隙地。思宗崇祯九年至十年(1636~1637)旱灾,蝗灾,又大雨。

思宗崇祯十一年(1638)旱灾,蝗灾,地屡震。十一月十八日大震,房舍欲倾。

是年,知县傅明远为防御农民起义军,督修新安北新城,移建北城墙西段于慕容山顶。

思宗崇祯十三年(1640)大旱,蝗灾,野绝青草。斗米银 2 两 9 钱,民以树皮、白土、雁矢充饥,甚至有以柿蒂、蒺藜和牛马皮革作食品在市场上出售者。骨肉相食,死者相继,十室九空。

八月,县内饥民李永福、张石等先后 6 起、两千多人起事,被吕维祺率家丁及乡兵团练镇压。同时,饥民王子典聚众千人,与城内饥民相约,谋于八月初六日攻城。因人告密,被官府镇压,王子典等遇害。

十二月,李自成义军先后攻下洛阳周围的宜阳、永宁、新安、偃师等 10 余州县。

是年,吕维祺议公派藩运盐车。初,福王朱常洵由山西运城往洛阳运王盐,每年需车 900 余辆,费银万余两。原由河南十四城公役,后来全归新安、渑池、陕州三地负担,已达 26 年之久。加之“路途赔补及收官勒索”,致有数十家不能运一车,或一盐车死数命者,是为当时最苦之徭役。吕维祺上书力请公派,经三院详允,令旨准行。

思宗崇祯十四年(1641)春正月,李自成义军攻占河南府(今洛阳),杀福王朱常洵及吕维祺等。

三月,嵩县饥民于大中率众攻新安县城。十月复破之,城毁,杀士绅马山、李登英、刘君培等。知县陈显元移县衙于铁门,借民房居住。

思宗崇祯十五年(1642)李自成义军再破新安,兵围铁门。知县陈显元依寨拒守。义军发牌令其投降,陈砸碎令牌,顽守 10 余天,义军终于破寨,杀陈显元父子及乡绅王泽隆、邓汉琦、王国俊等。

思宗崇祯十六年(1643)八月十九日,陕西巡抚孙传庭率平治军 10 营至新安。时李自成义军正在登封御寨围困李际遇,闻孙师东来,即设伏于磁涧,准备截击。孙至磁涧,见道险,下马搜索。义军伏击未成,遂撤至龙门。

世祖顺治四年(1647)因屡经变乱,田地荒芜,人口逃散,知县赵含真呈将县原设的 18 里并为 6 里。

世祖顺治九年(1652)县建立常平仓、社仓。

世祖顺治十年(1653)地震,有声如雷。

世祖顺治十三年(1656)知县俞逊修《新安县志》,仅得半部。后于十八年(1661)经知县佟希圣续修成书,原书佚。

世祖顺治十五年(1658)涧水猛涨,高 2 丈。

世祖顺治十八年(1661)知县佟希圣以新安粮差繁重,力请清廷批准,减去全县粮银 3800 余两,即应征粮银 1 两,减征 4 钱 5 分 5 厘。县公议立佟公祠于西街关帝庙西。 圣祖康熙二十八至三十年(1689~1691)连续三年荒旱,更有蝗灾、风灾和疫病流行,民众饿死、病死及外逃者过半。

圣祖康熙三十三年(1694)知县韩佑唐等纂修《新安县志》,共 17 卷 4 册。今北京图书馆仅存孤本。

圣祖康熙三十四年(1695)四月初六日戌时,地大震。越五六日又震,余震经年未息。

圣祖康熙四十二年(1705)康熙皇帝(玄烨)西巡,宿新安。

高宗乾隆二十六年(1761)知县张济世就察院旧址改建东垣书院。

是年六月十四日夜,大雨如注,涧水溢,冲决磁涧镇,溺死居民行商无数。高宗乾隆三十一年(1766)知县邱峨主修《新安县志》,成书 14 卷。

高宗乾隆四十二年(1777)李海观(字孔堂,号绿园,祖籍新安马行沟)创作的长篇章回小说《歧路灯》脱稿于新安。全书 108 回,约 60 余万言,以抄本流传 200 余年。1980 年经栾星校注、姚雪垠作序,由中州书画社正式出版。

高宗乾隆四十六年(1781)吕公溥(字仁源,号寸田,新安横山人)创作的剧本《弥勒笑》42 出完稿,以抄本流传。另有诗集《寸田诗草》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印行,袁枚为之作序,称他为“诗中雄伯”。

仁宗嘉庆二十年(1815)九月二十日,地震。

宣宗道光二十二年(1842)鸦片开始传入新安,公开在市场上销售,吸食烟毒者日益增多。

宣宗道光二十七年(1847)大灾荒。

宣宗道光三十年(1850)知县冯森设公车局,制定支办兵差、流差章程。

穆宗同治元年(1862)三月,捻军张乐行率部数万,由洛阳进军新安,知县梁敞弃城逃。

五月十八日,陈德才率西北路太平军与清军副将杨飞熊激战于铁门。杨飞熊受伤落马,率残部败逃洛阳。

同月,捻军再次进入新安,与太平军配合作战,进攻铁门青龙寨及龙窝、刘岭、云顶等地。

七月,姜太林等所部捻军西进,清政府急命河北各镇、道集兵防守黄河,并派胜保等到新安、渑池、陕州、灵宝间阻击。捻军遂返军东进,于八月再破新安城,知县韩经畲弃城逃。(以上 4 条详见《军事编》)

德宗光绪元年(1875)七月,大旱,禾枯死。冬无雪。清政府缓征本县新旧赋税。

德宗光绪二年(1876)正月二十八日夜,地震有声。

德宗光绪三年(1877)特大灾荒,斗米钱 5 千,树皮草根剥掘殆尽,人相食,饿殍载道,新、渑尤甚。冬,江浙义赈会派员来新安赈灾,设粥场,招流亡,赎子女,发放银两、棉衣。四年(1878)春,复赈种子、耕牛。

德宗光绪二十年(1894)基督教徒、山东人刘丹芝赴陕,路过新安传教,首入教者为白墙姬文学,此为基督教传入新安之始。

德宗光绪二十二年(1896)“内地会”牧师、瑞典人罗冠民(中文名)于城内小水门胡同组织基督教会,创设“福音堂”。

德宗光绪二十四年(1898)“福音堂”移建于县城南后街。“内地会”派传教士瑞典人卞桂英、殷凤娥、韩某(均中文名)来新安住堂传教。

德宗光绪二十六年(1900)义和团运动波及新安。新安团民多人,持刀进入基督教堂,砍伤牧师卞桂英。

德宗光绪二十七年(1901)九月,慈禧太后挟光绪皇帝由西安回北京,路过新安。县于七月即设“供支局”,于铁门、磁涧设“供支分局”,专办“迎驾”事务。新修筑 12 米宽的“御道”,全用黄土铺垫,沿途田禾皆被平毁。全县修路民工多达 2 万余人。每修 7 米左右的“御道”即费银 50 两。知县王拱裳亲自督修县城大行宫(宿站)和铁门、磁涧小行宫(尖站)。九月十四日,“两宫”到铁门。十五日宿县城行宫。随行文武官员千余,皆住城内各大官署民宅;军兵数万,车马千余辆,及本省迎驾官员,皆露宿城外。十六日,经磁涧入洛阳。对慈禧“回銮”一事,民众称“过皇差”,又称“过蝗灾”。

是年,县始设三等邮局。

德宗光绪二十九年(1903)五月,县创立高等小学堂,地址在县城西门内路北,校长邓荣甲,教职员 4 名,学生 29 名。是为新安兴办学堂之始。

是年,县举办最后一次科举。知县言有章准许新制学堂学生报考。旧生员以为言有章“必受贿舞弊,多选新进,遗弃旧学”,有碍他们的前程,临考前以拍瓦片为号,一拥而上,当场殴打言有章,闹散科场。事后,逮捕学生王希昶(庙东人)、梁庭燎(梁村人)等入狱。科举制度至此废。

德宗光绪三十一年(1905)八月,清政府选送第一批公费留学生,新安籍学生关坤元(城关人)被省选送于日本宏文学院学习,是为新安最早的留学生。随后,又有王广庆、傅岩、张志平等于 1914 年(民国三年)留学日本。

德宗光绪三十二年(1906)八月,县成立劝学所,设劝学员 10 人,由附生侯海涛任总董。

德宗光绪三十三年(1907)县创立初级师范讲习所,招生 39 人。

德宗光绪三十四年(1908)十月,县教育会成立,由通判、举人郭深之任会长,附生侯海涛任副会长。

宣统二年(1910)知县曾炳章创设新安县立图书馆,购书 200 余册。民国初年因战乱存书尽失。

是年,陇海铁路新安段开工,购地 912.56 亩。

宣统三年(1911)九月,张钫率秦陇复汉军东征,二十一日取潼关,入豫西。十至十一月,清政府派毅军统领赵倜率部迎战,败退至新安。

是年,瑞典基督教传教士康若兰、卞桂英募得其国人实安(译名)遗产,在城西街创建“实安慈惠孤儿院”。

中华民国

1912 年(民国元年)

1 月,民国初建,豫西战事时打时停,毅军营长尤惠棠率部驻新安。

3 月,袁世凯就任民国临时大总统,清末知县曾炳章继任新安县知事。7 月,县议会成立。

是年,陇海铁路通车至本县,设磁涧、新安车站。

1913 年(民国二年)

是年,灾荒兵乱,“匪”“盗”四起。2 月 6 日,侯得坤(新安人)、裴宣(宜阳人)、贺九龙(渑池人)等率杆众数百人袭击六村,焚民房百余间而去。

4 月,刘庚、裴吉率众袭井沟村。5 月 29 日,刘庚、裴宣、侯得坤合股袭石井街,打死居民 4 人,焚民房 10 余间。12 月,侯得坤率杆众袭击土古洞,县队及嶡山民团迎战,打死侯得坤及杆众 6 人。

是年,撤驿归邮,新安始设二等邮局,开办汇兑,代收电报。后于铁门、磁涧、石寺、狂口等地分设代办处,并增设刘黄、北冶、石井等邮柜。

是年,陇海铁路通车至渑池,增设铁门站。

1914 年(民国三年)

5 月,省公署公布:县设知事,为道尹制下之一县行政长官。新安属河洛道,知事职仍由清末知县曾炳章连任。

是年,狂口、竹园一带农民,用土法开采、冶炼硫磺,年产量达 3~4 吨,质量为河南之最佳产品。本年度在美国旧金山举办的“巴拿马万国商品赛会”展出商品中,就有本县所产之硫磺、毛毯。

是年,裁清时所设“劝学所”,设“学务处”,改原“劝学委员”为“视学”。

是年,兵“匪”为患。2 月,宜阳杆首裴宣率众抢掠石寺,掳保卫团队长赵玉书。继袭东赵洼、河村沟,焚民房 300 余间。7 月,裴宣又袭铁门。11 月 13 日夜,驻县之北洋备补军哗变,杀营副张文登,大掠城中而去。

是年,北洋军阀政府发行公债,河南省当局将份额摊派各县,强行派购。新安县摊派 6610 元。此后,又于 1915 年、1916 年陆续发行第二次、第三次公债,均按第一次办法办理。

1915 年(民国四年)

7 月 21 日,暴雨倾盆,山洪陡发,陇海铁路涵洞宣泄不及,洪水泛滥,淹没村民数百家。受灾民众为要求抚恤,用石块击伤铁路洋人监工。

8 月,连日大雨,田产人畜被淹者甚多。

是年,袁世凯为推行“帝制”作准备,在全国征兵扩军。5 月,在本县征常备军士 800 名;12 月,又征识字新兵 220 名。

是年,县设“师范讲习所”,招生 1 班,约 30 名。次年毕业后停办。

1916 年(民国五年)

5 月,宜阳杆首洪登科,率众袭本县南境。河南陆军营副侯言轩进击于任窑,激战终日。驻防铁门的骑兵营来援,破之。

1917 年(民国六年)

6 月,大雨成灾。

10 月,北京政府派员来县拍卖察院、行宫、马厂、墩铺等官产。是年,县恢复“劝学所”旧制。

1918 年(民国七年)

新安煤矿公司成立,并开始筹建邱沟、上孤灯煤矿。此举由张钫、袁绍明、张卓如、翟六吉等发起倡办,于 1917 年派矿师勘察,本年度领得矿照。后于 1919 年 8 月开工,1921 年 9 月建成出煤,最高年产量达 10 万吨。

1919 年(民国八年)

5 月,新安县城各校师生组织上街游行,高呼“严惩卖国贼”“反对二十一条”“抵制日货”等口号,响应北京五四运动。

夏,豫西各县在京、津、汴求学的学生先后放暑假归来,以洛阳为中心,筹备组织“豫西学生联合会”。新安籍北京大学学生何尤及省四师学生马仙洲均为发起人。6 月 25 日,“豫西学联”召开成立大会,新安县学生代表曹绿崖参加大会。会议通电全国,提出“积极抗日,抵制日货,热心爱国,誓雪国耻,众志成城,共赴国难”的口号,并制定《查禁日货暂行办法》。何尤、马仙洲均为检查日货的检查员。

是年,县创立初级女子学校。后于 1923 年改为国民女校、女子初级学校。1930 年 7 月发展为女子完全小学。

是年,段祺瑞为扩充兵力,曾以大总统名义征集所谓“国防兵”,在洛阳组成一个混成旅,新安奉命征国防兵 51 名。原毅军统领丁香玲率军 3 营驻新安。

1920 年(民国九年)

8 月,直系军阀吴佩孚驻洛阳,新安处于直系的直接控制之下。是年,夏无雨,冬无雪,灾荒严重。

1921 年(民国十年)

旱灾继续发展。春,县设平粜局。河南赈务会、上海北方工赈协济会,曾拨粮款救济。县用“以工代赈”办法,修筑龙首、安乐、李家园、段村、金洞等水渠,并开石寺南坡、云水南坡两条山路。

1922 年(民国十一年)

4 月,设立地方自治筹备处,实行市、区、街、村制,全县划分为 5 个区。

是年,吴佩孚在洛阳发行“玉泉币”,兑换银元、铜元。第二次直奉战争吴失败后,“玉泉币”遂成废纸。

1923 年(民国十二年)

春,县知事葛邦炳主持重修汉函谷关。

7 月,洛阳杆首黄建升率百余人,由孟县过黄河入本县境,袭云水、石寺。8 月,袭石井,据荆紫山,后转返洛阳。

8 月,改“劝学所”为教育局。

是年,改原“模范高小”为“第一高小校”,改原“乙种农校”为“第二高小校”。次年,两校合并,定名“县立完全小学校”,为全县第一所完全小学。

1924 年(民国十三年)

4 月 13 日,宜阳杆众千余扰秦村、十甲里、江村、煤窑沟等处,绑架男女群众百余人。17 日晨,袭南郭庄,焚民房数十间而去。

9 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陕督刘镇华派陕西陆军第二师随吴佩孚开往山海关对奉军作战。二师师长张治公过新安,征新兵 200 名。10 月,河南后方司令张福来又在新安征募新兵 300 名。11 月,再征 150 名。时应募无人,迫令雇觅,每名新兵费洋 80 元以上。二师补充团团长赵树勋强将县武装警察队改编,枪支马匹一并掳去。

10 月,北京政变后,胡景翼任河南督军。刘镇华欲图河南地盘,派憨玉琨之三十五师、张治公之二师出潼关。12 月 2 日,憨部参谋长吴沧州率军乘火车至磁涧,攻洛阳,吴佩孚东逃。憨部屯兵洛阳,张治公兵至新安,征款 28000 元。

12 月 22 日,杆首李老七率众夜袭石井、刘洼民团局,继袭窨头、岱嵋寨及曹村之小寨岭、平岭。次年 4 月方退去。

1925 年(民国十四年)

2 月,刘镇华亲自率军至豫西,设后方兵站于新安,并在县内征兵 190 名。25 日,胡憨大战爆发。

3 月,刘憨军与国民二军岳维峻师战于黑石关,憨玉琨败退嵩县,服毒自杀;刘镇华残部至新安,复与岳军在铁门西大战,历时四昼夜,主力溃散,刘镇华败走太原。国民二军旅长史宗法驻防新安。

3 月 22 日,洛宁董老五、王廷霖、蔡书祥、赵歧山等率众袭五头、北上庄、岳料;其同伙朱启明、张克勤部驻胡张沟、官王岭。4 月,磁涧“红枪会”与董老五连日大战。23 日,“红枪会”击毙赵歧山,而会众死伤也很严重,会首杨宗晟弟亡子伤。7 月,董老五又袭县东北境,国民二军团长闻志昭奉命进击,在“红枪会”配合下,从五头、胡张沟、望头、孙都一带追至洛阳境内。

4 月 21 日,嵩县牛得山率众由曹村、袁山、五顷、黑扒一路袭石井,后至栗园、胡庄一带,翌日走。

4 月 22 日,偃师贾清云率马步杆众 1500 余袭击石井,26 日移据石渠。5 月,受国民二军招抚,回驻孙都。6 月 24 日,贾又进犯望头、神堂。豫督岳维峻令二军团长闻志昭由沁阳来剿,战于磁涧车站。贾溃败,被洛阳驻防军何遂部计杀,余部被歼。

5 月 17 日,土匪王殿阁部犯克昌。民众避身于村南洞内,土匪对洞口火烧烟熏,致洞内男女 69 人死亡。

12 月,豫督岳维峻征新安不动产注册费 40000 元。

1926 年(民国十五年)

3 月初,吴佩孚部寇英杰、靳云鹗等攻下郑、汴,岳维峻率国民二军向西溃退,师长冯子明、邓宝珊、田玉洁等各驱饥兵相继路过新安。数万溃兵,缺衣少食,大肆抢掠,危害百姓。县内东乡、西乡“红枪会”齐起截击,获大量军火。此后,张治公因攻击国民二军有功,被吴佩孚任命为“豫西护军使”驻防洛阳。张积极扩编军队,到周围各县抽丁派差,新安“红枪会”奋起反抗。

秋,中共豫陕区委委员王克新带领黄文庆、石凯、宋子荣等来到新安从事建党活动。是为中国共产党在新安活动之始。

1927 年(民国十六年)

春,镇嵩军由西安败退豫西,其第十师师长李万如(李老幺)部,驻新安之铁门、庙头、省庄、白墙、石寺、狂口等村,强迫当地人民供应给养,每月索洋 500 元,或支应麦谷 400 石。民众及“红枪会”奋起抗拒,遭镇嵩军残酷镇压。

3 月 12 日,中共新安县第一个党支部建立,支部书记黄文庆(5 月以后由郑相桥接任)。嗣后,县铁路工会、厨业工会、农会、妇女会等革命群众组织相继出现。

4 月,豫西护军使张治公下令取缔红枪会组织,并捕杀洛、偃、孟、宜、新五县民团(即红枪会)团总王连三。各县红枪会则聚众近 10 万,围困洛阳,几乎破城。后张治公与西来之镇嵩军合力夹击,血洗新安、偃师一带 54 个村庄,屠杀 2000 余人。是时,新安驻军由师长李万如亲自率领,援助张治公部。磁涧、杨家洼、大小兰洼、尤彰、五头、孙都、望头、胡张沟、胡岭、王岭等地红枪会众万余人,在会首杨宗晟、张如竹、郭兰斌等率领下,聚集于安乐、磁涧一带英勇截击,苦战半月,杀伤大量官兵。后驻陕州师长何梦庚率部来攻,一路烧杀,红枪会被杀 370 余人,民房被烧 5000 余间。

同月,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新安籍学员冯毓莹随北伐军北上,同行 4 人,经洛阳,转回新安开展工作,与县党支部配合,发动群众,迎接冯玉祥国民革命军。同时,中共河南省委派王克新、潘文清等组成工作组到豫西,在县西郭沟村郭范五家召开工作会议,决定改造庙道武装,组织武装起义,迎接冯军。后这支庙道武装在渑南起义,经洛宁、宜阳到洛阳,被冯部韩复榘遣散。

5 月,镇嵩军被冯玉祥改编,驻新安一带的镇嵩军受命移驻临汝、伊阳一线。张治公投靠奉系军阀张作霖,派 3 个旅驻防新安。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方振武、孙良诚部来攻县城,围城三昼夜,于 22 日以大炮猛轰,守军惊溃,克新安。接着,孙良诚进军至磁涧,与奉军万福麟部及张治公主力激战数日,奉军败退。26 日,冯军克洛阳。

同月,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三路军政治部主任宣侠父(中共党员)随军来新安,深入发动群众,宣讲革命宗旨,逮捕并公审原县知事常勤铭。接着,束清汶任新安县长,严厉打击土豪劣绅,积极组织群众,支援国民革命战争,曾征新兵 3000 名,参加国民革命军。还组织学生打神像、戒烟、禁赌、办学堂,破除封建迷信;号召男子剪辫子,女子放足,大力倡导新风。中共新安县支部积极配合活动。

是时,县政府根据武汉革命政府的命令,剥夺外国人对教会和孤儿院的控制权,由董事会推邵修德任孤儿院院长。

6 月 19 日,蒋、冯“徐州会议”后,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开始“清党”,该部共产党员被迫撤出。

10 月,中共党员王保(铁路工会负责人)及孤儿院院长邵修德等人被捕。中共党员冯毓莹、党支部书记郑相桥先后离开新安,共产党活动在新安暂时停止。

11 月,国民党新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产生第一届执行委员会。

1928 年(民国十七年)

大旱,秋季无收。县长吴荫棠筹款设平粜局,办粥场,并呈请上级拨款赈济灾民。是年,原辍办之县师范讲习所,在宝云寺招生 50 名,拟为一年制,后因兵乱停学。

1929 年(民国十八年)

2 月,县府奉令改编乡、镇、闾、邻制,以百户以上之村为乡,百户以上之街为镇,25 户为闾,5 户为邻。全县共编 96 乡、7 镇、7941 闾、38380 邻。

3 月,省政府派“政治考察团”,到豫西沿铁路之陕县、渑池、新安、洛阳、巩县、汜水、荥阳、郑县等 9 县,进行政治、经济、教育、司法、建设、警政、自政、自卫等全面考察。

5 月,杆首芦恒德起于西沃,占据石山头。6 月,渑池刘干臣占铁门;宜阳乔自荣、祁道生、温甲寅等占县城南关,城防戒严,铁路不通;洛宁董老五、巴改名等,由洛阳冢头、陈洼攻望头、崔沟、王府庄,破神堂、孙都等寨。时石寺民团军中队哗变,枪杀队长武龙章,拥裴作霖为首拉杆,并串联渑池张西山、茹老八等,聚众数千人,占据畛河至黄河之间大小村庄。

6 月,国民政府公布修正县组织法,县设县长、秘书。县政府下设公安、财政、建设、教育 4 局。县下设区公所。

10 月,蒋、冯大战爆发。冯军自黑石关退驻新安城,蒋遣万选才部追至磁涧。时连年荒歉,民穷财尽,饥民赴豫东就食及徙往关东开垦者数万口,境内村舍大半无烟。

是年,河南推行地方自治到各县,本县设自治人员训练班,训练街长、村长,以加强乡村自治。

1930 年(民国十九年)

春,饥荒严重。黑龙江省督军朱子桥(奉天人)来县赈灾,设粥场于马神庙。

7 月,宜阳李作信率杆众千余人,袭磁涧老井,经县北境至石寺。县长吴仲惠率兵进剿,丧兵一连,吴也几乎被俘。

8 月,宜阳孙耀光、李作信率杆众再由磁涧北进,袭养士、盐仓、石井、刘黄等地,焚刘黄、石井等村房屋多处。

12 月,县在韦庄设防。时韦庄一带居民外逃,里舍无烟,田园多荒芜。县长王松岑令县内各区抽拨民团 1500 名,以刘树敏为团长,驻防韦庄。

是年,县首次设电话。县设电话总处,5 个区各设分处。至 1932 年 6 月与洛阳衔接,8 月与宜阳衔接,1934 年 4 月与渑池衔接,通长途电话。

1931 年(民国二十年)

春,新安县立师范成立,学制为 3 年,第一届招生 50 名,校长高延柳。

8 月,县创设家庭工业传习所,校舍由西街仓房改建,校长郭次九。第一班招女生 38 名,第二班招女生 35 名。1934 年 9 月,改招男生。

同月,洛阳省立第四师范派宣传队来新安宣传抗日,与县师及各校师生联合在县大操场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抗日,张贴标语,抵制日货,组织募捐,得到各界人士的热情支持。 是时,朝鲜青年金在天曾到新安县城及铁门等地,演讲朝鲜沦陷后的苦难,揭露日军暴行。

12 月,县内始有收音机,设置于国民党县党部。

1932 年(民国二十一年)

年初,经中共洛阳中心县委介绍,县师校长高延柳聘请郑曼石(四川人,共产党员)、李建仁(进步青年,后参加共产党)到县师任教。郑团结进步学生邵文杰、王文长等,组织“学术研究会”,创办壁报和秘密刊物《中原》,传播马列主义,宣传抗日;张超、高昂、张学礼等组织“同意社”,秘密传入进步书刊,传播革命思想。

同期,县奉省指令,对放足作新规定,由城区、县公务人员及教职员工亲属妇女带头放足,2 月底未放足者告诫,3 月底未放足者罚俸一月,4 月底未放足者撤职。

7 月,郑曼石离新安回省委。23 日,中共河南省委在郑州陇海花园开会,因叛徒告密,郑曼石(省委宣传部长)与省委书记纪国桢、女工部长杨斯萍、共青团省委书记王伯阳(原名王励刚,新安人)等 14 人被捕。8 月 20 日.同时被国民党杀害于开封。

9 月下旬,国民党县政府派警察包围县师范学校,搜捕进步学生。并派特务分子李紫垣(扶沟县人)任教导主任,对进步学生加强监视与迫害。校长高延柳也因遭国民党政府刁难而被迫辞职。

同期,路朝聘(伊川人)以教书为名,到新安开辟党的工作。年底,介绍县常备队副队长、军事教官侯步云加入中国共产党。侯又在其家乡仙桃沟发展党员 16 人,建立中共仙桃沟支部。

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

4 月,中共河南省委派郭也生(原名郭铎、本县江庄人)回新安,发展党的组织。

春,国民党县党部改行干事制,设干事、书记各 1 人,刘洽民任干事,吕世清任书记。

5 月,郭也生介绍县师范学校学生邵文杰参加共青团。高昂回三王庄发展党员,建立三王庄党支部。

6 月 4 日,大雨,涧水暴溢,漂没人畜田舍无数。后县谋得一批救济粮款,以工代赈,修复东南城墙和克昌、辛庄、嶡山、刘庄、陈村等寨,以及新安至邱沟公路。

6 月,邵文杰介绍王文长、孙谨行、郭钲参加共青团,建立县师共青团支部,邵任支部书记。王文长、王书堂又组建中共五头支部。

7 月,中共新安县特别支部(也叫中心支部)成立,书记郭也生,委员有:侯步云、路朝聘、邵文杰、王文长、高昂。

秋,因河南省政府通缉,郭也生被迫离开新安,特支书记由侯步云接任。

10 月,国民党特务组织中统局河南豫室新安县党部党网小组成立。于 1935 年冬改为“CC”小组,刘洽民任组长。

11 月中旬,侯步云被国民党逮捕(后于开封被杀害)。接着,邵文杰、王文长、孙谨行也同时被捕,中共新安县党组织遭到破坏,活动中止。

1934 年(民国二十三年)

2 月 14 日(农历正月初一),山东巨匪刘桂堂、崔邦杰等驱马步匪徒 4000 余人,窜扰本县官水磨(云水)、仓头、陈湾、横山、马河、梁庄、滩子沟、甘泉岭、王岭、谷堆、圪塔、纸房、曹村等地,掠去大批人畜。河南保安第三团和骑兵十四旅尾追于后。15 日,该匪部由曹村向西南逃窜,经铁门、义马间越陇海铁路,扰渑池,南窜洛宁。

2 月,本县各机关、学校奉令开始推行所谓“新生活运动”,虽风行一时,但多流于形式。

3 月,根据省民政厅通令,田赋征税及附加等款,一律照“废两改元”办法征税。同月,县立师范改为初级中学,招中学生 1 班,校内仍附设三年制师范 1 班。

夏,蝗虫伤禾稼;秋,淫雨成灾。

秋,国民党在各学校建立童子军组织,并规定统一服装式样。

11 月中旬,养士小学因砍伐鹰巢岭庙产柏树建校,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校长王之藩等 3 人被打死。此案后经县长任镇乾审理,判处当地村民牛应等 7 人死刑。养士小学曾一度改名“之藩小学”。

是年,张钫捐赠《万有文库》《四部丛刊》各 1 部,计 4112 册。县遂于教育局前院设“伯英图书馆”。后因日军侵略,书尽散失。

1935 年(民国二十四年)

4 月,由张钫主修,李庚白、余清潮监修,李希白总纂的《新安县志》全部脱稿。后于 1939 年春石印出版。

7 月,暴雨成灾。

同月,奉省建设厅令,推行度量衡新制,取缔旧器。

夏秋之间,霍乱流行。是疫发病急,传染快,死亡率高,往往一人传全家,一家传全村,一村传数村,死于此疫者不计其数。时称“虎来拉”,或“虎疫”。

9 月 23 日,河南省指令各县,切实加强保甲制度,普遍查报户口,实行各户相互监视和互相告发的“连坐法”。

10 月,开始修建新安至宜阳及新安至仓头间县道(土面车路),计新宜路 32 公里,新仓路 38 公里。

同月,国民党政府推行法币,停止银元流通。

1936 年(民国二十五年)

4 月,全县由原设 5 个区改为 3 个区。

春,国民党特务组织新安县“中华民族复兴社”(简称“复兴社”)成立,由国民兵团副团长王凌云和职业学校校长黄元吉筹建,负责人黄元吉。

夏,大旱,直至年底未下透雨。麦季半收,秋禾多枯死,又遭雹灾、虫害,秋收仅一成。据当时省政府统计资料称:新安全县被灾受害人口 110302 人,为全省 27 个严重受灾县之一。

12 月,邱沟煤矿发水,淹死工人 2 人。经理庞禾生不负死者善后责任,躲在县政府内。矿工代表组织请愿,县中校长高延柳组织近百名学生声援,到县政府大厅前高呼:“打死庞禾生,为死难弟兄报仇!”“和工人兄弟一起,为工人利益斗争!”最后,庞禾生答应负责善理后事。

1937 年(民国二十六年)

1 月,开封省立高中学生郭升允(本县城关人)和百泉师范学生傅东岱(又名傅尚普,本县云水人)等寒假返里,联络进步教师林彬(女,原名许宁、许瑞英,城关人)、张文瑞(五头尚庄人)等,在县城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

7 月,“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傅东岱、赵文甫、林彬、姬瑞泉、胡健等进步青年知识分子,组织抗日救亡宣传队,上街讲演,贴标语,散传单,演唱抗日歌曲。并到四乡发动募捐,支援抗日。

7 至 8 月间,郭升允、傅东岱、林彬、张金翼、郭子郁(又名郭布文)、张忱(女,又名张希骞)等进步学生,于暑假间在县城组织新安县教育促进会(后改名为“协进会”),会员发展到百余人。

同期,张泽生、孟淑秀、林彬等组织新安县妇女抗敌后援会,组织妇女宣传抗日,募捐支前。冬,新安县长刘茂森奉令督修新(安)塔(地)公路。

是年,河南省第十一专区初中学生统一毕业考试在陕州举行,新安县立初中名列第一。

1938 年(民国二十七年)

1 月,新安先后有 100 多名进步青年学生,分批到山西参加抗日。其中少部分到临汾民族革命大学学习,多数到赵城好义村决死二纵队随营学校或牺盟会训练班学习。

1 月 20 日,日机轰炸新安县城,死 10 人,伤 1 人。25 日,又轰炸县城东南铁路隧洞。

2 月,中共党员李之放、郭升允分别由延安和郑州返回新安,受豫西特委指示,恢复新安党的组织。

3 月 9 日,被捕入狱四年多的邵文杰、王文长,在党的营救下出狱返新。中旬,经豫西特委批准,成立中共新安县委员会,郭升允任书记,王文长任组织部长,邵文杰任宣传部长,李之放任统战部长。

4 月,日本侵略军占领豫北大部分领土,逼近黄河。县奉令组织河防大队,驻防西沃、狂口一带。中共新安县委书记郭升允以民运指导员身份,出面与国民党县政府交涉,经县长席秉章同意,委派邵文杰、李之放、王锡范分别任河防大队一、二、三中队政治指导员,进步青年安畏(安国楹,后入党)任大队政治指导员。

夏初,县立中学学生发起驱赶反动校长杨建封的学潮,终于迫杨“辞退”,由孟志昊接任校长。

夏,国民党县政府举办为期月余的师资训练班,参加学员 300 余人。中共新安县委派王文长参加学习,任党的临时支部书记、学生会主席,争得了党在训练班的领导权。李之放还把党的一些报纸、书刊介绍给师训班负责人高延柳、郭次九作教材用,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和政策。

7 月初,邵文杰调中共豫西特委工作,中共新安县委领导人作如下调整:李之放任书记,王文长任组织部长,郭升允任统战部长。

7 月 7 日,县城各界人士集会纪念“七七”事变一周年。县立中学、职业学校、城一小师生及城关爱国群众,纷纷走上街头,开展抗日救国宣传活动。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刘洽民与县长席秉章派警察抓捕学生。

7 月中旬,日机 3 架轰炸新安县城,县政府中弹数枚。

8 月,中共新安县委决定由李之放出面参加新安县抗敌后援会。李被推选为该会副主任。

8 月下旬,县立中学在中共地下党组织领导下,发起反对教育局长石书翰的学潮,迫使石不久离开新安。

9 月,以王志杰为书记的中共洛宁中心县委成立,领导洛宁、宜阳、新安、渑池 4 县县委工作。

10 月,中共新安县委报经上级批准,派李之放加入国民党,担任县农民协会干事长,并兼教育委员、放足委员会主任。中共新安县委书记由王文长接任。

同月,日机轰炸洛阳,一架受伤飞机坠落渑池洪阳附近,两名驾驶员,一个被当地群众打死,一个自杀。新安县长席秉章将飞机残骸运送洛阳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请功。

12 月 20 日,中共中原局书记刘少奇,在渑池县的第十八集团军兵站主持召开豫西特委扩大干部会议,传达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论持久战》等文件。新安县委派王文长、李之放参加了会议,并向刘少奇汇报了新安党的工作。

1939 年(民国二十八年)

3~4 月间,县立中学师生为反对国民党后备队强占校舍、殴打学生裴作师,全体罢课,上街游行,并到县政府请愿,要求严惩肇事凶手王友平(后备队中队长),四乡学生也纷纷声援。中共新安县委派人到学校领导学生斗争。最后,王友平被撤职查办,县党部吕世清、后备队大队长刘尚文等到学校向被打学生赔礼道歉,后备队也随即撤出学校。

5 月,县长平家桢借口“减少敌机轰炸目标”,命令扒掉新安县城墙、奎楼山上的奎星楼和铁塔山上的铁塔。

6 月,韩钧派杜芳召、张学龄等回新安招生。在中共新安县委配合下,一次招收孙庆云等 100 多名进步青年(其中有少数洛宁、偃师、渑池、伊川、嵩县人),到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军政干校学习。此次,刘冠五、韩五桂先生还各资助银圆 500 元,解决了学生北上的路费。

秋,养士学校师生在中共地下党的领导下,发动驱逐反动校长傅振铎的学潮,迫使傅“辞职”,由中共党员张耀堂任校长。

夏、秋间,淫雨为灾,山洪暴发,河水泛滥。

10 月 25 日,中共新安县委书记王文长被国民党县政府逮捕。一月后被营救出狱,调往新四军四师工作。

10 月末,中共豫西省委和洛宁地委负责人王志杰、邵文杰来新安,组建新的县委,蔡迈轮(陕县人)任书记,王文达任组织部长,路育民(又名路兰生)任宣传部长,李之放任统战部长。

同月,国民党第十一专区专员欧阳珍,强制推行所谓“县政比赛”。本县奉令定期举行“国民月会”,强令城乡人民天天背诵“总理遗嘱”,唱国民党党歌等,花样繁多,活动频繁。

1940 年(民国二十九年)

2 月下旬,中共新安县委书记蔡迈轮到养士学校任教,县委机关迁设于该校。

春,国民党强令各机关、学校公教人员集体加入国民党,否则即以“思想不纯”解职。中共豫西省委副书记王志杰和洛宁地委书记邵文杰来新安,传达上级党的有关指示,决定:凡有职业作掩护的共产党员,可以随群众集体参加国民党,但必须事前经组织批准,或事后立即向组织报告,否则,一律开除党籍。同时,县委介绍部分党员到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竹沟新四军留守处以及延安去学习。留下的党员,根据上级关于“精干隐蔽,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指示精神,暂时停止活动。

夏秋间,河水暴涨,淹没农田。

10 月中旬,蔡迈轮调离新安,由赵天锡(偃师县高龙人)接任中共新安县委书记,公开身份是养士学校教师。县委仍设养士学校。

是年,河北省立职业学校流迁新安石寺南大寺。

1941 年(民国三十年)

年初,全县开展“土地陈报”。先于 1940 年冬培训了一批陈报员;新春过后,开始对全县土地进行登记丈量、清查、陈报。

同期,嵩岳中学从嵩县德亭镇迁新安铁门镇,张广仁(张钫之女)任校长。

5 月初,中条山失守,豫西形势紧张。张钫回河南活动,欲谋省府主席之职,在家乡铁门开会。中共新安县委派人前往参加,计划利用张钫势力,组织地方抗日武装。后因张钫活动失败,计划未能实现。

5 月上旬,国民党军败退黄河南岸,日军在北岸长泉山头一带建立炮台,不时炮击南岸村庄。日军飞机不断到黄河南岸轰炸。东沃(狂口)中弹 9 枚,西沃中弹 3 枚,炸毁房屋 50 多间,人畜时有伤亡。

同月,原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长刘蚧(新安县城西关人,时任嵩县建设科长)在嵩县被捕。豫西省委立即通知李之放隐蔽,后与赵天锡一道转赴延安。

6 月 7 日,刘蚧在洛阳狱中叛变,出卖组织,致使新安县中共地下党员田致茂、郭琳及进步青年学生 9 人被捕,押送洛阳,拘押 1 个月后,取保释放。

6 月中旬,王志杰在陕北派苗化铭到克昌邵文杰家,通过交通员苗书棠,传达上级关于党员撤退和隐蔽的指示。

6 月下旬,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长王文达、宣传部长路育民、交通员王祥生等相继撤离新安,转赴陕北。留下的党员一律隐蔽,县内地下党组织活动停止。

秋,县立中学学生张煌在上体育课踢足球时不慎摔死。家长张荫梧(地主士绅)诬告学生故意伤害,致李震等 30 多名学生被捕入狱。案件轰动全县,学生罢课,怒闯县府。县长刘文光迫于社会压力,释放被捕学生。

冬,国民党第一战区所属第三十六集团军总司令兼四十七军军长李家钰率所部川军驻防新安,负责黄河河防。总司令部驻古村,四十七军军部驻正村;所辖第一〇四师驻北冶,第一七八师驻官水磨(云水)。驻军总数约 2 万人,兵营遍布县北各地。

同期,中共地下党员于存忠,郭芳和进步教师介祥五,在石寺小学发动学生,揭露校长马仙舟抽大烟、吞公款等丑行,致其离职。

是年,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简称三青团)新安县区队成立,隶属陕州分团。区队长王化新。区队部初设县立中学,后设县一小及国民党县党部内。至 1947 年改为三青团新安县分团筹备处。

是年,大旱,新安为河南重灾县之一。

是年,全县实行田赋征收实物制(改征收银钱为征收粮食),县设立“田赋管理处”。

1942 年(民国三十一年)

入春持续大旱,夏旱尤烈。6 月又遭蝗灾,夏秋两季基本绝收。民众以树皮、草根充饥,逃荒要饭、卖儿卖女者更不可胜数。仅据今城西街一个居民组统计,当年逃荒到陕西黄龙山的即 50 余人,有 10 余人饿死异乡。

春,驻古村、白墙、正村一带的李家钰部某特务营长,带兵到石龙泉等村要粮派款,抢劫,打人。群众忍无可忍,在中共党员毛守矩(子方)、王晓钟、韩志卓等人带动下,奋起反抗,李家钰下令撤回该部。

春夏之间,国民党县政府大肆搜捕共产党,地下党员裴作师、刘书景(女)、郭文廉、高岑等相继被捕,白色恐怖笼罩全县。

9 月,中共河南省委(当时驻陕北马兰镇)派交通员申志远来新安,先后与养士的韩耀力,克昌的董长海、高明堂,中岳的毛守信、毛守矩及五头的王书堂、耿化南等地下党员接头,传达上级指示,组织部分党员到陕北学习,留下的停止活动,长期隐蔽。

1943 年(民国三十二年)

入春,已连续三年干旱,灾民外出逃荒者络绎不绝。

夏,飞蝗成灾。蝗虫自黄泛区以东掠河而起。过新安时,遮天盖地,嗡嗡有声。群集树上,树枝被压断;落田间,庄稼转瞬被食殆尽。

秋,县立中学进步学生驱逐校长、三青团负责人王化新。学生高明、柳敏、柳山朵、姜洪范等人起草公告,张贴标语,列队到县政府请愿。嵩岳中学学生王晓钟、仝伟等也发表声明,声援县中学生。最后,第十一行政公署专员欧阳珍同意将王化新调离,由孟志昊重任校长。

同期,县立中学训育主任郭仲质被赶出学校。郭敌视进步学生,偷看学生日记,偷听学生谈话,行动诡秘。学生毛有策、毛复生、王文炳(均为中共地下党员)等,以学生名义贴出“开除郭仲质校籍”的布告,致郭威信扫地,被迫离校。

是年,磁涧私立启新中学成立,招收一年级新生两班。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

1 月 1 日,县城大操场演戏,县中学生与警察发生冲突。事后,警察到学校寻衅,撕毁元旦特刊,摔坏学生砚台,激起师生公愤,全校师生整队齐往警察局说理,要求严惩凶手。结果,警察局长出面当众道歉,事态才告平息。

4 月,日本侵略军发动河南战役,大片国土沦丧敌手,形势日益紧张。国民党要员及眷属纷纷经铁路线向大西南逃跑。28 日,一列西去特快客车,行至新安城西铁塔山峡谷间,遭 6 架日机轮番轰炸,数节车厢中弹起火,烈焰腾空,血肉横飞,旅客死伤无算。

5 月 7 日,蒋鼎文将其第一战区长官司令部由洛阳迁驻新安。胡宗南由西安派来援洛的第八战区第二十七军预八师随后来新,加入刘勘兵团,与李家钰的四十七军,共同担负磁涧附近陇海铁路的防御。

5 月 9 日,日军进犯龙门,逼近洛阳。同日,垣曲方面之日军(华北方面军第一军),从渑池白浪渡过黄河,进犯豫西。蒋鼎文急调新六师及预八师迎敌。一列开往渑池的兵车,行至新安城西七里站附近,遭日机空袭,列车被毁,伤亡甚重。

5 月 10 日,东、西两路日军对新安形成夹击之势。蒋鼎文急率高级幕僚于当夜由新安出发,经石陵到宜阳,继向洛宁、卢氏撤退。

同日,县长刘绍唐弃城逃。他将县内地方武装改编为“第三十游击纵队”,自任司令,携带县府印信、档案、财物,逃亡到县西北山区的曹村、碾坪一带。

5 月 11 日,日军攻洛阳,洛阳外围的国民党军队纷纷向宜阳、新安方面溃退。由渑池渡河之日军沿河东犯,侵入新安西北岱嵋寨至曹村地区;东路日军由七里河向磁涧方面推进;东北路日军也逼近麻屯附近。李家钰仅在黄河岸边及云梦山一线部署少量兵力,即率司令部南移至县城,又连夜转至东花沟。

5 月 13 日,日军分三路向新安进犯。西路之敌侵占铁门、克昌、高平寨后,向云梦山发动猛攻,留守金斗山、云顶山等高地的川军与敌激战后,阵地失守。东北路日军独立步兵第九旅团(代号菊兵团)所属二二六大队,于傍晚之前在暴雨中侵占县城,新安从此沦入敌手。

5 月 14 日,日第一军六十九师团中将司令官三浦忠次郎及其司令部进驻新安县城。以陈耀成、郝子固等为首的一帮汉奸,举着白旗,敲锣打鼓,在大街上欢迎“皇军”。

同日,新安境内战火未熄。西官寺、东官寺、陈村、磁涧及新、宜交界处之大石湾、聂洼等地均有战斗。各路国民党部队继续撤退。

5 月末,日军先后在县城、铁门、石龙泉等地建立据点(大队部驻铁门)。并筹建敌伪政权“维持会”(后改县政府)。同时,在城关、铁门、磁涧三镇和正村、五头、云水、甘泉等乡建立伪基层政权乡(镇)公所。并组织了警备队、便衣队等汉奸武装。

夏季,小麦长势良好,普遍丰产。但由于日军入侵,人民逃亡,许多地方未能及时收打,丰产而未能丰收。

7 月上旬,中共地下党员赵保顺、梁少村、张祝良、张希文、张玉川、毛有忠、毛复生、毛守信、王晓钟等人,在养马观召开秘密会议,决定成立抗日武装大队,由赵保顺任大队长;同时组织中共新安县临时县委,由张祝良任书记。

同月,飞蝗成灾,由东而西蔓延全县,大片秋苗被灾绝收。

9 月初,八路军太岳军区拟派部队到黄河南岸武装侦察,先派新安人曹萍、高军、韩大正提前出发,从孟津白坡渡过黄河,到达中岳,与临时县委取得联系,为侦察部队到来做好准备。

9 月 6 日,太岳军区二分区副司令员兼五十九团团长张春生率二、四两个连,来新安进行武装侦察,活动于中岳、五头、胡沟、正村、石龙泉、云水、石井等地。

9 月中旬,皮定均领导的豫西抗日先遣支队,派侦察科长张乐(新安县城东街人)回洛阳及新安县城附近侦察敌情,因人告密,在枣园遭日伪便衣队逮捕,解往县城日军据点。张乐经受严刑,始终不屈,未暴露身份,加上群众联名具保,获释。

9 月 21 日,由皮定均、徐子荣率领的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包括太行军区三团、三十五团及豫西工作队等)由济源县的蓼坞渡过黄河,经孟津取道新安,赴伊川、登封一带开辟抗日根据地。部队过境时,新安地下党派人带路,五十九团的两个连沿途护送。为扫除途中障碍,侦察部队奇袭五头日伪乡公所,活捉伪乡长王辑吾及乡干事仝好山、梁金镜。

10 月 10 日,张春生率领的武装侦察部队百余人,在刘黄乡东西陈庄之间,突遭由横水据点开出的日伪军袭击。因众寡悬殊,经过激烈战斗,侦察部队突围北渡黄河,王海云等 12 人本志第一版该处记为 9 人牺牲。后经核实,除初版所记牺牲于原柿树岭乡 9 人外,在此次战斗中尚有 2 人牺牲于刘黄乡刘沟村庙洼组洞沟、1 人牺牲于刘黄乡贾岭村裴家洼。此 3 人为初版所漏记,今版特作更正。牺牲。

10 月中、下旬,八路军情报员韩汝霖(山西人),组织动员石寺一带的进步青年李波等 10 人,到山西沁水抗大六分校学习。

11 月 14 日(农历九月二十九日),由刘聚奎率领的豫西抗日游击第二支队,经塔地渡河,到达新安北部,击溃刘绍唐顽军,并直取刘所盘踞的袁山、碾坪等地,刘残部逃到曹村一带。

11 月中旬,二支队在新安、渑池北部打开局面后,随即建立了太岳分区抗日民主政府新安县办事处(先驻窨头,后迁刘洼、太平庄、黑扒等地),宋启仁任主任,曲鸣亚任副主任。接着,在石井建立了第一区抗日民主政府,辖石井,云水两个乡;又在望古垛建立了第二区抗日民主政府,辖甘泉、刘黄两个乡。

12 月初,五十九团所属一个连和二区区干队 10 多人,夜袭寺村寨(时为日伪甘泉乡公所驻地),未克。下旬,二区区长高军率区干队,配合五十九团主力,再次攻打寺村寨,摧毁日伪甘泉乡公所。

12 月 11 日,闵学圣率十八团,与铁门据点开出的日伪军二百余人激战于曹村西南高庄,击毙敌指挥官竹村以下 10 余人,伤敌 20 余人。

12 月 24 日,由刘子久、韩钧、张范、郭庆祥率领的晋西北八分区六支队(团编制)和从延安到豫西来的干部百余人,夜渡黄河,来到新安。

12 月 26 日,由司令员王震、政委王首道率领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独立第一游击支队(简称“南下支队”)共 5000 人,从毛田—石渠渡口踏冰渡过黄河天险,进入新安县境。次日进抵袁山、关址、碾坪一带宿营。29 日由袁山出发,兵分两路,进入渑池境千秋一带。

12 月 31 日,刘子久、刘聚奎、韩钧、郭庆祥、贺崇升等在黑扒村召开工作会议,拟定了剿灭刘绍唐、张广居、乔明礼三股土顽势力,创建豫西抗日根据地的方针。并决定恢复中共新安县委,由赵天锡任书记,宋启仁、刘兆先为委员。

冬,二支队在黑扒成立“随营学校”,校长王秉吾(后由丁荣昌继任),政治部主任曹明,新安籍学员有 80 余人。次年 3 月改名豫西公学,迁渑池杨村,有学员 400 余名。“豫西事变”后,又迁回新安刘黄。抗日胜利后,曾迁至井沟,后撤回太岳,时有学员近 300 人。

1945 年(民国三十四年)

1 月初,八路军主力部队在地方人民抗日武装配合下,击溃盘踞豫西的三股土顽武装。十八团主力在英豪车站击溃张广居的“三十三挺进纵队”。后于陕县宫前全歼张之残部及刘绍唐的“三十纵队”。五十九团和六支队在洛宁一带击溃乔明礼的“河北民军”主力,其残部逃亡卢氏。

1 月 23 日(腊月初十日)夜,地震。至 28 日(腊月十五)午夜,再次地震。

2 月中旬,在中共河南区党委副书记刘子久主持下,有刘聚奎、韩钧、贺崇升、张剑石等参加,在渑池南庄村召开会议,正式成立豫西二地委、二专署、二军分区。刘聚奎任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韩钧任军分区司令员,贺崇升任地委副书记兼军分区副政委,贺澍三任二专署专员(5 月改由贺崇升兼任)。二分区辖渑池、新安、陕县、洛宁、宜阳等县和洛阳、孟津的一部分。

2 月 27 日,由王树声、戴季英率领的中共河南区委、军区司令部及豫西两个分区的干部队 4 个团,由延安来豫西,从毛田—石渠及西沃等渡口渡过黄河。

同期,李之放、王文达随王树声、戴季英返回新安,正式成立了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原办事处撤销),李之放任县长,高星五任副县长。县政府初驻五顷,不久迁袁山,后迁郑坡。同时,正式建立了新安县人民抗日武装—黄河支队。

2 月底,在新、渑北部成立渑北区,归新安管辖。

3 月初,由横水据点出动日伪军数百人,分三路向新安北部抗日根据地袭击,在柿园口一带,抢掠群众牛、羊等财产,被黄河支队和二区民兵截击。敌伪军扔下所抢物资仓惶而逃。

3 月上旬,抗大太岳分校(设山西沁水)派谷德、陈再旺、乔连升等来新安招生,招生处设甘泉,有 100 多名进步青年被招入校学习。

3 月 26 日,八路军六支队与黄河支队在北岳、北上庄间痛歼日伪军。是为“北岳战斗”。(详见《军事编》)

3 月 28 日,第四区抗日民主政府在南岳成立,辖中岳、五头、磁涧 3 个乡。至 4 月初,第三区抗日民主政府在石龙泉成立(后迁古村、白墙),辖正村、铁门 2 乡。

4 月,豫西二分区在黑扒附近的车厢沟村建立了军工厂(也叫修械所),修造枪支、手榴弹等武器。县政府组织民兵到陇海铁路上扒运道轨,解决了钢材困难。同时,在袁山附近的丁庄村建立了军用被服厂。

春季,抗日根据地普遍建立农会组织。县农会主席为宋启仁,副主席为刘冰。各村农会发动群众开展了减租减息、“回赎土地”和清算保甲长贪污账目等斗争。

5 月 5 日,豫西二专署在渑池西村召开豫西士绅会议,协商专署工作,巩固豫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李之放率高星五、高延柳、刘衍如、黄元吉等前往参加。

5 月 26 日,发生“豫西事变”。渑池上官子平、陕县警卫队、洛宁“桂五旅”相继叛变,先后杀害共产党员、八路军干部 130 余人。事变也波及新安。黄河支队一大队长徐秉章与上官暗中勾结,密谋叛变,妄图封锁黄河渡口,切断二分区后路。新安抗日政府及时查获了徐与上官联络的密信,采取果断措施,处决了徐秉章及其打手赵池子、高同德,从而清除了隐患。

5 月,德国法西斯无条件投降后,中共新安县委和抗日县政府在石寺镇召开群众庆祝大会,县委宣传部长高军在会上讲了话,会后举行了大游行。

6 月 20 日夜,黄河支队第三大队长张成鑫、副大队长关子仪、九中队长王五典等,与上官子平勾结,在渑北区东关村密谋叛变。支队副司令员刘兆先采取果断措施,处决了王五典,逮捕了关子仪。张成鑫率叛军将刘兆先及区委书记范全龙围困于东关村。该大队七中队长、共产党员关子烛毅然拒绝叛徒命令,率本中队战士与叛军激战,并救应刘、范突围。

6 月,县农会在碾坪举办农会积极分子训练班,历时七天,参加 70 多人。

7 月,县抗日民主政府在碾坪举办师资训练班,由县长李之放兼任班主任,李心清任副班主任,田致茂任大队长。并由李心清、刘寒楚、王晓钟等组成党支部。根据地教师 250 余人参加学习,历时 35 天。

夏季,部分地区发生蝗灾,县抗日民主政府组织根据地群众捕蝗。

8 月初,由刘转连、晏福生率领的南下二支队,由文年生、张启龙、雷经天率领的南下三支队,及中共中央派往中原和两广的两支干部队伍,相继由塔地渡河,到达新安。二支队配合地方抗日武装包围县城,并在城东北 1 公里处歼灭一小股日伪军。此时日本投降消息传来,该两支队奉命分赴东北和中原战场。

8 月 15 日,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17 日,新安境内之日军全部撤至洛阳,所有日伪军政权组织如鸟兽散。

8 月底,刘洽民由卢氏返回,出任新安县长。一些逃亡在外的地霸豪绅,也纷纷返回,麇集县城。

9 月上旬,豫西抗日根据地奉中共中央命令开始撤退。豫西二分区、二地委、二专署相继由渑池撤至新安刘黄岭,统一指挥豫西各县党政军人员经新安向黄河以北撤退。9 月 9 日,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刘黄召开万人群众大会,李之放、韩钧、刘聚奎先后在大会上讲话,部署撤离工作,号召群众坚持斗争。会后,新安县、区抗日政府、黄河支队、豫西公学共 1000 余人,陆续撤到黄河以北。

同月,国民党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裴昌会率部由陕西来洛阳,接受日军投降。同时国民党十一区专员李群峨也派陈学曾(石渠人)率保安团来新安,配合刘洽民组织的“还乡团”(保安队),对根据地人民进行残酷报复,到处捕杀共产党员、农会会员、民兵及抗日群众。

是年冬,刘黄私立崇实中学成立,刘梧樵任校长。

1946 年(民国三十五年)

年初,新安县撤至黄河北的干部近 600 人到太岳军区军政干校学习。春季,阴雨连绵,20 余日无晴天。

5 月,经太岳军区批准,豫西武工队在王屋县邵源成立。辖两个大队,第一大队以新安人为主组成,刘少力任大队长。其主要任务为准备南渡黄河,重建豫西根据地。

夏季,豫西武工队在狂口、西沃、龙渠、中岳、养士等地分别建立地下交通站或秘密情报站。各交通站曾多次传递情报,掩护、接送过往工作人员,并向中共地下党员传达上级指示,宣传国内外形势,勉励大家坚持斗争,迎接解放。

同期,新安县第一届参议会成立,有议员 26 人,议长刘梧樵,副议长郭竹溪,秘书邓飞。

1947 年(民国三十六年)

年初,太岳四分区侦察参谋李春荣奉命回石井一带侦察敌情。闻石井乡长张道选、保长姚如坤等,组织“剿共指挥部”,对共产党员、军干家属残酷迫害,罪恶累累,于是将姚如坤抓至河北枪决,继又将张道选抓获(后病死狱中),为民除了害。

2 月 22 日(农历二月二日),李之放、韩大正等率豫西武工队一大队,配合太岳四分区独立二团和四纵十二旅主力,由石渠渡河来新安,接应中原五师突围部队。至 3 月 24 日(农历闰二月初二),再次接应另一批中原部队北渡黄河。

3 月 17 日,太岳某部战斗英雄焦五保率突击队夜渡黄河,强袭西沃国民党保安队据点,俘敌 4 人,获枪 5 支。

8 月 22 日(农历七月七日)夜至 23 日拂晓,中国人民解放军晋冀鲁豫野战军陈赓、谢富治兵团渡过黄河,挺进豫西。24 日克南岸重要据点石山头,全歼国民党一个保安团,俘团长郜尚德以下 1200 人。25 日拂晓,十三旅三十九团攻克新安县城,全歼守敌保安团 1300 余人。国民党县长薛子正跳城墙逃跑。下午,十三旅主力开进城内,是为新安县城第一次解放。

8 月 26 日,中共豫西工委在新安竹园村召开了县级以上干部会议,由工委书记裴孟飞主持,刘道安、邵文杰、赵天锡、李之放等 30 多人参加。会议主要研究野战军打开局面后,如何开展地方工作。

8 月底,由陈赓主持,在新安县城北后峪村召开兵团前委会议。

同期,中共新安县委在窨头村成立(后迁刘黄),赵天锡任书记,李之放、刘少力、刘歧山为委员。同时,成立了新安县民主县政府,李之放任县长。

8 月至 9 月间,各区党政机构也相继建立,全县设 6 个区。

同期,中共洛阳、孟津两县县委、县政府及县大队也在新安建立,驻一区里仁坡一带。直至 1948 年 4 月洛阳二次解放后始迁走。

9 月初,刘道安、邵文杰在新安城北后贯沟村,向九纵队司令员秦基伟汇报工作,秦司令员将一个由连排干部组成的干部连留下,随豫西工委活动。

9 月 3 日,中共太岳区党委宣传部长李哲人,到新安窨头村召开会议,中共豫西工委及新安县委负责人刘道安、邵文杰、赵天锡、李之放等参加会议,正式成立中共太岳五地委及专署,辖新安、渑池、宜阳、洛宁 4 县。同时成立太岳军区第五军分区(后改为豫西军区第一分区)。地委、专署及分区先驻渑池,不久迁新安古村,洛阳解放后迁洛阳。

9 月上旬,成立新安县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统一领导全县人民武装。同时,正式成立了新安县大队。李之放任武委会总指挥兼县大队长,赵天锡兼政委,岳钦亭担任副总指挥、副大队长,韩大正任副政委。

9 月 10 日,人民解放军九纵队二十六旅在横(水)新(安)公路上的中岳至许洼一带,与由横水出犯的国民党整编第十五师师长武庭麟亲率的六十四旅两个团及一七七旅一个团激战一天,歼灭其一九一团及一九〇团大部共 2400 余人,一九一团正副团长被俘。是为有名的中岳战斗。战斗中,新安县大队配合作战,中岳、养士一带的群众参加了支前活动。

9 月 14 日,《人民日报》(太岳版)在“国内形势进入新阶段,人民解放军开始全国性大反攻”的通栏标题下,发表新华社 12 日电讯,称:“陈赓、谢富治、韩钧、秦基伟、孔从周诸将军所率晋冀鲁豫野战军南出黄河、陇海路,已进至豫西地区……先后解放新安、渑池、宜阳、洛宁、嵩县。”

9 月 18 日,武庭麟率所部六十四旅及一七七旅五十一团,进入新安县城,新安重陷蒋军之手。

同月,为切断国民党西北战场与山东战场的联系,新安地方人民武装配合主力部队,奉命彻底破坏了陇海铁路新安段。

10 月 2 日,陈谢兵团于陕灵战役后,奉令回师东进,是日到达铁门,全歼武庭麟的六十四旅,毙伤敌 300 余名,生俘旅长刘献捷(后逃跑)、副旅长王文才以下 2100 多人。并于当日再克新安县城。

10 月 10 日,中共中央公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太岳五地委在渑池县北坡村举办土改干部训练班,从新安、渑池、宜阳、洛宁 4 县选拔农会积极分子近 200 人,学习土地法大纲,培训土改骨干,准备实行土地改革。训练班由邵文杰主持,张超任教,历时半个月。

10 月 11 日,国民党整编第三师回援洛阳,陈谢兵团四纵主力主动撤回新安以西地区,以待战机。

同月,国民党委任郭质(新安县铁门人)为新安县长,与新安县民主政府相对抗,国共双方在新安地区形成了“拉锯”局面。

同月,中共太岳五地委在长泉村举办地方干部训练班,班主任高延柳,政治指导员张希文,新安参加学员 90 余人。至次年 2 月,训练班迁正村。后改建为豫西行政干校。

11 月 14 日,国民党新安县“清剿”大队长衡青龙,在五头街用铡刀铡死革命群众曾德本(大章村人,云水煤矿窑头),又枪杀中共党员郭盘龙之兄郭应龙、郭云龙及弟郭从龙。

11 月 19 日,国民党渑池县长王开基所部数百人,由洪阳窜扰铁门西北地区,被新安地方人民武装围歼于黑虎桥,生俘 200 余人。

11 月 21 日,曹村匪首刘松年率部百余,纠合庙道数百,窜扰曹村、纸房,被新安县大队、二区区干队及民兵包围痛击,生俘 200 余人,缴获步枪 50 余支,子弹千余发。

12 月 5 日,国民党云水乡长曾宪文带一支壮丁队,在郭庄、安子桥一带为非作歹。由孟韬、于平华、安畏、王振铎等率领一区民兵,夜袭安子桥,活捉壮丁大队长王维钧,俘壮丁百余人,获枪 30 余支,曾宪文只身逃跑。是为郭庄战斗(或称安子桥战斗)。

12 月 15 日,人民解放军第三次收复新安。城内蒋军向洛阳逃窜。

是年冬,郭质的“清剿大队”和孟县张伯华的“华阳团”、沁阳李端章的沁阳大队、济源卫安生的济源大队及孟津姚青云的保安团等反动地主武装,麇集新安,不断向县北部解放区进犯,均遭到人民武装的有力反击。

同期,解放区普遍组织农会,发动群众,开展反匪反霸斗争,对一些罪大恶极、民愤很大的地霸分子,进行斗争和镇压。斗争中曾一度出现“走马点火”“分粮吃大户”、乱打乱杀的错误做法。

1948 年(民国三十七年)

1 月 8 日,李之放、赵天锡率县大队及一、三、四区区干队、民兵共 300 余人,围攻国民党云水乡长曾宪文所部壮丁、庙道数百人盘踞的曲墙寨,毙敌 27 名,俘 160 余人,获枪 160 余支。

2 月 1 日,奉专署命令,“新安县民主县政府”名称改为“新安县人民民主县政府”。

2 月 9 日(农历腊月三十日),匪首马殿士率壮丁及庙道窜扰石寺一带,被县大队及一、二区区干队、民兵包围于石寺。马部扔下大批抢劫物资逃跑。次日,被追歼于石龙泉、望头一带。

2 月 20 日,国民党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兼兵团司令裴昌会所部马、步兵 6 个旅,为救援洛阳,由灵宝东犯,到达新安。在郭质的“清剿大队”及壮丁、庙道配合下,向新安北部解放区进犯,当日到达北冶一带。解放区党政军人员奉令向黄河北转移。

2 月 21 日,裴部骑、步兵一部向新安县人民民主县政府驻地刘黄进犯,在大山头遭二区韩沟民兵“八三一”大队英勇阻击,打退其 6 次进攻,为县政府转移赢得了时间。

2 月 22 日,裴部进犯石井,在龙角坡遭一区民兵石雷阵阻击。在石井北坡、潭上、山头岭等地又遭一区民兵九大队阻击。傍晚,民兵有计划地撤至黄河南岸的莲花寨高地。同时到达的还有一区区干队和八大队民兵、洛阳武工队,共 600 余人。

2 月 23 日,退守莲花寨的一区民兵,利用有利地形,打退敌人 4 次冲锋,激战 1 天,安全转移到黄河北岸。当晚,李之放、韩大正等带领县大队一支留守部队,又从敌后袭击敌人,裴部连夜撤回石井。是为民兵打败国民党正规军的著名的莲花寨战斗。

2 月 24 日,裴部撤离新安,退回潼关。解放区党政军机关人员也陆续由黄河北返回新安。

2 月下旬,太岳五地委从黄河北返回,先驻新安太平庄陈家院,后迁三王庄、古村。洛阳二次解放后迁洛阳西工。

2 月下旬,新安县大队改为新安独立团,下设 5 个连,近 700 人。

2 月 29 日,郭质下令,将裴部扫荡期间抓捕的中共党员高岑活埋于后寺坡;将介凤篆、王源淼及郭耀斌、黄妞子夫妇等分别杀害于警察局院内、县城西关和上孤灯。高岑等就义前英勇不屈。

2 月底,县独立团及三、四区区干队,从刘黄冒雨急行军 30 多公里,包围铁门乡长赵月川盘踞的省庄华严寺,继追至杨树坪,将赵部击溃。

3 月 8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九纵二十七旅第四次解放新安县城。国民党县长郭质带残部逃往县南郭庄一带。

同日,新安县组织民兵、担架队共 2000 多人,支援解放军攻打洛阳,负责救护伤员、看押俘虏、转移战利品,保护公路和截击敌散兵。

同期,为支援解放洛阳,县政府抽调支前民工 3000 人,大车 300 辆,牲口 200 头,从黄河北往前线运送军粮。

3 月 14 日,洛阳解放。新安民兵团郭文武、袁希清率竹园民兵连,到解放军前线指挥部接收任务,奉命参加押送高级战俘邱行湘(国民党嫡系青年军二〇六师中将师长)、赵云飞(少将副师长兼第一旅旅长)、刘焕东(洛阳专员兼少将保安司令)等前往太岳区。

4 月 6 日,县独立团及各区民兵千余人,配合留守新安的分区五十一团一部,在南郭庄一带,全歼郭质残部,生俘“清剿五十三旅”副旅长关继武,团长郭文宗、衡青龙,西六保匪首李世德,公安局长李逢春等。击毙新、渑、宜三县“清剿总司令”高冠三。郭质被击伤逃往芦院,后被抓获处决。

4 月上旬,中共新安县委及县政府机关,正式迁入县城。

同月,县独立团及三区区干队配合分区五十一团攻打庙头寨,全歼邓子长所部土顽势力。

同月,新安县人民剧团(曲剧)成立,张祝良任团长,演员包括部分老艺人和新参加革命工作的青年。后改名为新安县文艺工作团。

同月,豫西行政干部学校在新安正村成立,校长曲乃生,副校长高延柳,政治指导员张希文,学员 400 余人,其中新安学员 200 余人。

同月,原太岳五地委改为豫西一地委,驻地由新安古村迁洛阳。5 月 20 日,新安划归豫陕鄂边区行政公署管辖。

6 月 23 日,宜北县(今宜阳县北部)土匪、庙道头子史殿西等在石陵组织武装暴乱,杀害区委书记兼区长高军(新安三王庄人)及区干队、民兵 40 余人。29 日,军分区司令员郭庆祥、副司令员刘兆先率分区五十团、五十一团各一部,及新安独立团,宜北、孟津县大队和伊鲁嵩分区七十三团一营,共两千余人,到宜阳甘棠寨平息了暴乱。

夏季,县农会在二区小村举办第一期农会干部训练班,参加 80 余人,通过新安县农民协会组织章程。

7 月 1 日,县政府在白墙举办第一期教师训练班,学员 380 人,历时 37 天。后于秋季、冬季又在县城举办了第二、第三期师训班,三次共计培训人民教师千余人。

7 月初,县政府发布布告,坚决实行本币(中州币),严禁蒋币(中央票)流通,将蒋币推向蒋管区,换回货物。

8 月,中共中央中原局在鲁山召开整党会议,研究新区农村政策。新安县赵天锡、安畏、于平华、裴学诗、毛有岑、贺拴富、韩大纲、赵保顺、段书香、姚学智、赵平等参加了会议,对新安县前期工作中出现的一些“左”的做法,作了检查和自我批评。会后县委在白墙召开整风会议,传达贯彻了鲁山会议精神。

9 月,将新安县第六区(渑北区)划归渑池管辖。

10 月 12 日,县政府重申禁烟禁毒令:严禁吸食、贩卖大烟(鸦片)及同类毒品(如“小磨”“沙子”等),严禁种植、生产上述毒品。对群众已种植的大烟,限令立即毁掉,改种小麦。接着,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宣传禁烟禁毒,并严厉惩处了一批吸食、贩卖烟毒的惯犯、首犯。从此,这种在旧社会流毒百余年,屡禁屡行,愈禁愈烈的大毒害,在共产党、人民政府领导下,才彻底消灭。

11 月下旬,为支援人民解放战争,解放全中国,全县开展了扩军运动,共有 1500 余名青年参加了野战军。

冬季,中共洛阳地委、洛阳专员公署成立,新安归其管辖。

1949 年

2 月 2 日,新安县区武装升级,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四兵团十四军四十一师一二三团三营。

2 月 21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第一次党代表会议,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克服无政府主义倾向,放手发动群众,准备进行土地改革。

4 月 1 日,新安县初级中学招收新生 131 名,正式开学。

4 月 13 日,新安县武委会改为支队部,何文普任支队长。独立团升级后,重新组建新安县独立营,成解兼任营长。各区干队也缩编为区小队。

4 月 28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党员代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

5 月 4 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安县筹备委员会成立。各区也成立筹委会,开始团的建设工作。

7 月 19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群众运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放手发动群众,开展反霸清算斗争,为开展土地改革扫清障碍。

同月,为肃清新、宜、洛结合部的残余匪霸,经洛阳地委批准成立工委会,辖新安磁涧区、宜阳寻村区、洛阳县谷水区,成解兼工委书记,工委驻磁涧区江庄村。

同月,中共新安县委派出土改工作组,在白墙、南郭庄两村进行土地改革试点。

8 月,为修复陇海铁路,洛阳地区组织万名民工抢修陕县交口八号桥工程。新安组织民工 2500 名,由李璠任政委,韩汝霖任支队长,于 18 日出发,开赴交口工地。经月余会战,胜利完成了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 年

10 月 2 日,新安县城及各区分别隆重举行集会,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 月 7 日,陇海铁路连云港至宝鸡段,全长 1226 公里,经过修复,全线通车。

10 月 21~28 日,在县城举行新安县首届农民代表大会,出席 1107 人。会议对胜利后普遍存在的“太平观念”“轻负担思想”“本位主义”等错误思想和倾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1 月 1 日,一、二、三、四、五区分别改名为大章区、甘泉区、铁门区、五头区、磁涧区。

12 月 28 日,新安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开幕。县人民政府作了 1949 年施政工作报告,总结了民主建政、剿匪反霸、生产建设和教育工作。

1950 年

1 月,中央人民政府发行“胜利折实公债”。新安全县人民购买 28900 分。

2 月,新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命令,严禁地主、富农疏散土地、财产,违者以对抗、破坏土地改革运动论处。

同月,全县开始实行土地改革,至 5 月中旬基本结束。冬季又开展了土改复查工作。12 月开始颁发土地证。至 1951 年 1 月发证结束。土改中,全县共没收土地 80000 亩,房屋 14600 间(孔),粮食 150 万斤,农具 29243 件,牲畜 1600 头。有 17000 多户、87000 多农民分得了土地和其他生产、生活资料。从此,结束了几千年来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2 月 19~21 日,县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县城召开。会上学习了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选举苏振华等 28 人为常务委员会委员,并选举成解、薛作川、董宪亭、邓桂英(女)为河南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 月 11~13 日,县第二届农民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出席 350 人。大会讨论通过土地改革和生产救灾纲领;通过农民协会章程;选举县农民协会委员,正式建立了县农民协会。

5 月 13 日,涧河嶡山大桥(解放桥)和东关大桥(人民桥)落成,县隆重举行落成典礼。

5 月,高平寨孙朝永常年互助组成立。是为本县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中建立的第一个互助组。

7 月初,县召开首届工商业代表会,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讨论恢复和发展工商业的措施。根据新安的自然条件,提出大力恢复和发展煤炭、硫磺、陶瓷等工业生产,发展国营、合作社及私营商业,以促进新安经济的繁荣。

7 月 9 日,铁门区高省乡,以地主分子郭宝山为首组织暴乱,殴打干部,煽动一些人闹事,阻挠兴修水利。事后,郭宝山、郭文彬、芦光裕、雷文照等主犯被政府依法惩办。

8 月,全县干旱,秋季半收。30 日夜,磁涧区江屯、赵峪一带下冰雹,毁坏庄稼 1000 余亩。

12 月 6 日,根据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7 月 23 日联合发出的《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新安县公安机关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后于 1951 年 5 月至 1952 年 11 月、1952 年 12 月至 1953 年 5 月,又分别开展了两次“镇反”运动。

12 月 11 日,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新安县抗美援朝分会成立。是年,全县广泛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运动。

是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师解放海南岛后胜利归来,驻防新安县。

是年,开始实行新法接生,先后举办新法接生技术培训班 4 期,培训接生员 160 人,从此新法接生在全县普及。

1951 年

1 月,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成立,谢宝志任筹备会主任。7 月,正式成立新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毛有岑任理事会主任,苏振华任监事会主任。至 12 月,基层供销社发展到 19 个,消费合作社发展到两个。共有社员 77245 人,股金 52428 元。

2 月 9~12 日,县召开各行各业劳动模范大会。会上有 42 名劳动模范受奖。

4 月 15~17 日,县召开第一次青年团代表大会,正式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安县委员会,王唯一任书记。

5 月 30 日至 6 月 8 日,中共新安县首届一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选举县委委员 11 人,候补委员 2 人,苏振华为书记。

6 月,蝗虫为害。全县有 64 个乡发生蝗灾,受灾面积达 18666 亩,密度每平方米一般为 10 至 20 只,最重者达百只以上。县、区都成立捕蝗指挥部,发动群众近 10 万人,采取拍打、围打、挖沟堵捕、药杀等办法,捕灭蝗虫。

同月,新安县抗美援朝分会作出捐献“新安号”战斗机一架的决定。到月底,全县共捐款 197035 元,超过原计划的 30.7%。

同月,取消行政村建制,以乡为基层政权,直接领导居民组。全县共建立 5 区、1 镇(城关镇)、118 个乡。

7 月 26~28 日,县召开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7 月,为贯彻国家财政部《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实施纲要》,推行农业税以率计征新办法,全县开展了查田定产工作。

8 月 6 日,暴风雨成灾,受重灾者有 40 余乡,有 80%的玉米和 20%的谷子被刮倒。

同期,农村互助合作运动普遍发展。至 8 月 20 日统计,全县已成立互助组 2009 个,入组 8261 户,占全县总户数的 18.8%。

9 月 12 日,西沃、大章、狂口、盐仓、王沟、太平等 25 个乡降冰雹。

同月,中央革命老根据地访问团到新安进行慰问。邵文杰为团长,高延柳为副团长。访问团深入根据地乡村慰问后,于 9 月 18 日在县城召开抗日英模表彰大会,对抗日英雄、支前模范、烈士家属代表进行表彰,赠送了毛泽东主席“发扬革命传统,争取更大光荣”的题词和慰问信、纪念章。

10 月中旬,由点到面地开展民主运动。充分发动群众,打击敌人破坏活动;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群、干群团结;整顿各种组织,进行民主建政,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运动历经 80 余天,至次年 2 月初结束。

是年,开始从河南农业试验场引进“胜利 100 号”红薯良种,试种后逐步推广,普及全县。

1952 年

春,根据中央指示,开始在全县国家机关内部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接着又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

4 月下旬,蚜虫为害。全县 48 万亩夏季作物受灾。

是年冬,新安县农场在寒鸦建立。该场原于 1950 年 6 月建于韩都。移建于寒鸦后,共有土地 230 亩,房 22 间,及部分耕畜农具。

是年,开始引进“碧玛 1 号”小麦良种,在县农场繁殖后大量推广。

1953 年

1 月上旬,全县开展扫盲运动。县设扫盲办公室,24 个重点乡先后开展扫盲工作,有 3243 名青壮年农民参加识字班学习文化。

同月,县公安机关依法取缔了庙道、磕头道、天仙道、金丹道等 20 种反动会道门,退道会众达 17765 人。

3 月 5 日,县城和各区分别举行追悼大会,沉痛悼念斯大林逝世。

3 月中旬,正村区张村乡石板沟村郭世爵初级农业合作社成立,共 9 户,74 口人,为全县第一个初级农业合作社。

3 月下旬,红蜘蛛危害麦田,全县受灾面积 393400 亩。

4 月 27 日,傍晚,盐东、盐西、狂口、大章等乡降冰雹约 15 分钟,大如鸡蛋,农作物受灾 25500 亩。

7 月 8 日和 10 日,两次大风和暴雨,青、畛、涧等河洪水暴发。

同月,各市场粮商和投机商抢购粮食,抬高市价,套购外运。为稳定粮价,国家于各集镇和农村设立粮食收购点、交易所、服务部,占领粮食阵地,使上市粮食 80%以上为国家控制。

7 月 30 日至 8 月 3 日,暴雨成灾。

11 月 13~16 日,新安县首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成立新安县工会联合会。当时全县已有教育工会、厨业工会、搬运工会、铁路工会、新生煤矿工会、西沃航运工会、城关店员工会、东关烧砖工人工会等 36 个基层工会组织,职工 2130 人,会员 1247 人。

11 月 18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首届二次党代会,学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即:“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1 月 28 日,县召开 1200 多人参加的扩大干部会议,学习贯彻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会后全县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1954 年

2 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县分两批先后开展普选工作。至 3 月底,全县 118 个乡(镇)的普选工作全部结束。

3 月,国家财政部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全县共完成 11.82 万元,是原分配任务的 146.4%。

4 月 22 日,第一次人口普查登记工作结束。全县普查结果,总人口为 249575 人,其中男 126535 人,女 123040 人。

5 月 18~25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选举中共新安县委员会,牛培成任县委书记,于平华为副书记。

7 月 6~8 日,在县城召开新安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赵振明为县长,药贵福为副县长,并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有委员 37 人。

9 月 10 日,开始实行棉布、棉花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政策。

9 月,增设城关区。将铁门、五头、磁涧区划出一部分,为城关辖区。10 月 13~19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0 月 25 日至 11 月 18 日,中共新安县委连续举办四期农业社办社骨干学习班,每期 10 天左右,共培训骨干 500 人。

10 月 28 日,渑池县的山窝、石渠、王家沟 3 乡划归新安县石井区管辖。将宜阳县的高庄、蔡庄村划入新安县铁门区晁村乡,并将新安县的石人洼村划归宜阳管辖。

12 月 23 日,全县动员组织民工 2400 名,支援洛阳工业基本建设。

1955 年

1 月 27 日,为加强县委核心领导,经中共洛阳地委批准,由牛培成、刘守礼、李景合、薛作川、赵振明、崔金本、肖志忠、李作祥 8 人组成中共新安县委常务委员会。

年初,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至 1 月 30 日统计,全县初级农业合作社已发展到 963 个,占总农户的 90.53%。与此同时,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加快了步伐。大多数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性行业,已分别组成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经销小组、代销店、经销店或公私合营企业,基本实现了对私营商业的半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合作社发展到 7 个,有社员 248 人,生产小组 39 个,组员 626 人。

3 月 1 日,中国人民银行开始发行新币,同时收回旧人民币,旧币 10000 元兑换新币 1 元。

3 月 30 日,全县掀起和平签名运动,反对美帝国主义妄图使用原子武器,破坏世界和平的战争阴谋。全县参加签名的群众达 210066 人,占总人口的 87.1%。

4 月上旬,全县已认购 1955 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56687 元,是分配任务的 102.3%。5 月 14 日,各区、乡(镇)政府更名为区、乡(镇)公所。

6 月 28 日,中共新安县二届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新安县委监察委员会。7 月 14 日,各乡(镇)公所改为乡(镇)人民委员会。

9 月 27 日,新安县电影放映队第一队正式建立,有放映机 1 部。11 月 1 日,全国通用粮票和河南省流动粮票,开始使用。

12 月 16 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安县委员会召开初中毕业生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到会青年纷纷要求参军,参加边疆建设,参加山区农业合作化建设。

是年,将渑池县的峪里、东山底、麻峪、太涧等村划入新安石井区。

1956 年

1 月 15 日,新安县第一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庙头光明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全社共有 2767 户,社长杨瑞生。

1 月 25 日,县西关涧河大桥动工兴建。

同月,撤销区级政府建制,全县设 15 个中心乡,共辖 54 个小乡。

3 月,加强对私营小煤矿的改造和管理。私营新生煤矿(北村)过渡为地方国营煤矿;建营煤矿(许村)停采,人员转入磺业生产;顺兴煤矿(安桥)停采,人员并入新生煤矿;爱国煤矿(仓头)停采,人员并入孟津地方国营同兴煤矿。

5 月 2 日,全县手工业 12 种行业 446 户、2164 人,已分别组织加入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组,从而使个体手工业者逐步纳入社会主义轨道。

5 月上、中旬,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批判所谓“右倾保守”思想,农业合作化运动迅速发展。从 4 月 28 日至 5 月 13 日,全县建立高级社 189 个,入社农户 49576 户,占全县总农户的 99.4%,基本实现高级农业合作化。

5 月 27 日至 6 月 2 日,中共新安县第三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大会选举新的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共 27 人,牛培成继任县委书记,并选举出席省党代会代表 5 人。

5 月,洛阳水泥厂开始在铁门芦院、韩都村兴建。至 1958 年 9 月建成投产。6 月 1 日,中共新安县委机关报—《新安报》正式创刊。

6 月 22 日,新安县广播站正式成立,修架广播线路,开始有线广播。

夏季,小麦丰产。但 6 月以后一直阴雨连绵,麦子收打困难,部分地区直到 8 月中旬才打完场。全县 550 万公斤麦子生芽,库存粮发霉 50 余万公斤。

秋季,第一初级中学增设高中班,改为新安县完全中学。

11 月 4 日,撤销 15 个中心乡,恢复石井区。全县体制变更为 1 个区、11 个大乡、36 个小乡。

12 月 28~30 日,新安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召开,大会通过关于《新安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等五项决议,选举了新的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12 人,药贵福为县长,陈毓文、张志平为副县长。

是年,国家干部职工进行工资改革,平均工资提高 14.5%。

1957 年

1 月 11 日,县人民银行发布统计资料:近三年来,向农民发放贷款 203 万元,其中贷给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占 81%,贷给社员个人的占 19%。

2 月,城关、李村、五头等乡发生麻疹、流感、脑炎等流行性传染病。县乡卫生部门积极采取防治措施,很快控制了疫情发展。

3 月 6 日,陇海铁路洛阳至陕县段复线工程开工,新安抽调 2000 名民工支援复线建设。

5 月 12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宣教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

8 月,县城至北冶间公路开始施工。

10 月 5 日,县公安局在曹村破获一起“蒋归汉”反革命阴谋暴乱案,主犯刘振邦、苏占礼被处决。

10 月 7 日,县公安局又破获一起以潘云龙为首的反革命阴谋暴乱案,潘云龙、武照章等骨干分子 20 余人落网,潘云龙等 5 人被处决。

11 月 23 日,遵照中共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县直、区、乡干部和教师开展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的整风学习。在整风过程中,由于极个别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党进攻,12 月 18 日,开始进行反右派斗争。这场反右派斗争,发生了严重的扩大化,把一批知识分子和党的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

12 月 26 日,邙山大渠开始施工。该渠从新安奎门入口,以洛阳市郊区为主修建。是年,王庄水库开始动工兴建。

1958 年

1 月,全县大张旗鼓地开展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的除“四害”运动。

同期,农业生产上开始出现瞎指挥和浮夸风,提出在全县大种水稻,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后因水源不足,种稻失败。

2 月 8 日,撤销石井区,建立石井乡、西沃乡。

3 月 8 日,为贯彻上级关于“干部下放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精神,县直举行盛大集会,欢送 277 名机关干部“下乡上山”。

4 月 1 日,卫星大渠动工兴建,全县从 13 个乡抽调 30000 多名民工开赴工地。4 月 15 日,县城正式通电。

5 月 13~16 日,新安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大会选举药贵福为县长,陈毓文、张志平为副县长;牛培成、刘守礼等 l5 人为人民委员会委员;介风宪为人民法院院长。并选举药贵福、何钧、段炳林为出席省二届人大代表。

5 月 25 日,新安县水泥厂、新安陶瓷厂等工厂动工兴建。

6 月,夏季小麦丰产。但同时“浮夸风”也愈刮愈烈,出现了不少所谓高产“卫星”,继而出现的是“高指标”、“高征购”和各行各业全面“大跃进”的局面。

7 月 17 日,全县普降暴雨,一次降雨量达 160~300 毫米,山洪暴发。

8 月 1 日,在“左”倾思想支配下,县委发出“全党全民大办钢铁”的号召,一个大办钢铁的群众运动在全县展开,在全县范围内大伐树木,烧木炭,炼钢铁,造成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的严重后果。

8 月 21 日,县第一个农村人民公社—正村“火箭人民公社”成立,由正村乡原来的正村、孙都、五头 3 个高级社合并组成。其规模东西 17.5 公里,南北 18 公里,总土地 155600 亩,共 10680 户,53550 口人。

8 月 22 日,全县实现农村人民公社化。将原有 13 个大乡合并建立了黄河(石井)、光速(北冶)、火箭(正村)、红旗(铁门)、跃进(城关)、东风(磁涧)6 个人民公社,辖 266 个生产大队,1674 个生产队。

8 月,洛阳师范专科学校为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迁至新安,参加“大炼钢铁”。11 月,该校改名为洛阳师范学院,于 1959 年 2 月迁回洛阳安乐窝。

同期,洛阳林业中等技术学校、洛阳教育行政干校,也迁至新安。10 月底即迁回洛阳。10 月,全县农村人民公社建立公共食堂 l862 个,社员一律到食堂就餐。

10 月 13 日,农村人民公社一律实行“军事化”编制,从县直到公社、大队,分别编为师、团、营、连、排等军事单位。

10 月 17 日,苏联专家马列万斯基来新安牛心坡、岱嵋寨勘察铁矿。

12 月,中共新安县委副书记肖志忠,代表卫星大渠指挥部出席全国农业先进单位代表会,荣获国务院奖状、奖章各一。

1959 年

1 月 26~30 日,举行新安县第一届运动会。

3 月 9 日,县豫剧一、二团经过整编后,分为豫剧团和曲剧团两个团。

3 月,中共新安县委召开五级干部会议,到会 2200 人,历时 10 天,传达贯彻毛泽东主席《给生产小队长的一封信》和省委六级干部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关于人民公社体制和若干政策的规定。

6 月 16 日,新安完中的高中班单设,成为新安县高级中学,校址在城西街;一初中与完中的初中部分合并,改为新安县第一初级中学,校址在城东街原完中学校。

8 月 23 日,卫星大渠经过 17 个月施工,正式通水。

10 月 4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党的八届八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反右倾”的指导思想。

10 月 23 日至 11 月 4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参加 800 人,传达贯彻中央庐山会议精神,在党内开展“反右倾”斗争。这场斗争使党内民主生活遭到严重损害,使“大跃进”运动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共产风”等错误延续更长时间。

12 月 12~15 日,召开全县烈军属、残废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代表 189 人。会上选出军属李秀云、复员军人张景升、许世超为出席省烈军属、荣复退伍军人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

12 月 17~19 日,县科学技术协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参加代表有工人、农民、革新家、技术人员、科学技术工作者,共 70 多人。会上讨论通过了“新安县科学技术协会试行章程”,选举了科协主席、副主席和委员,正式成立了新安县科学技术协会。

12 月 29 日,县食品公司在西关建成一座储量为 80 吨的肉类冷冻仓库。

是年,春夏干旱,秋季又出现百日无雨,全年粮食减产。加之工作上的失误,群众生活开始出现严重困难。

1960 年

1 月 15 日,重设新安县师范学校,校址在后寺坡。

3 月,县组织万人打机井专业队,建机井群,挖地下水,建立排灌站 15 处。

5 月 12 日,民兵英雄娄清新、刘永章出席全国民兵英雄第二次代表大会归来,中共新安县委、县人民武装部领导及县直机关干部、学校师生等,前往车站迎接。

6 月 2 日,县人委院内发生火灾,蔓延 1 小时,烧毁房屋 18 间和一些贵重资料,经济损失 5 万余元。事后,对过失肇事者作了处理。

夏季,小麦因旱灾减产。麦收后,仍然无雨。

6 月 18 日,中共新安县委抽调县直机关干部 256 人,组成 9 个抗旱工作团,由县委领导亲自带领深入农业第一线,同全县人民一道参加抗旱斗争。

9 月下旬,县动员机关干部家属 60 多户、210 多人,返乡投入农业生产。10 月 6 日,省下放干部 35 名到达新安。

10 月 25 日,实行精简机构,下放干部,把县直 43 个行政单位合并为 32 个(其中撤销了 6 个单位)。

12 月 19 日,磁涧火车站硝酸着火,烧毁硝酸 3500 余公斤。

是年,为恢复群众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县组织医务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民体格检查。

1961 年

3 月中下旬,全县停办农村社员公共食堂,恢复了一家一户的伙食单位。

4 月,由于连续大旱大风,全县 40 万亩夏粮作物受灾严重,县召开四级干部会议部署抗旱和救灾工作。

6 月 1 日,经上级批准,将宜阳县的江沟、石人洼、姚家岭、汪沟、寥庄等 5 个大队划归新安县磁涧公社管辖;将渑池县的城崖地大队划归新安县曹村公社管辖;沟头大队划归新安县铁门公社管辖。

9 月 1 日,全县新设石井、石寺、仓头、正村、磁涧、城关、铁门 7 个区。将原 9 个人民公社划分为 38 个公社,398 个大队。

10 月 18 日,全县开始民主运动补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行整风整社。对在刮“五风”(“共产风”、浮夸风、“一平二调风”、强迫命令风、瞎指挥风)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干部,进行集中整风、集训和特别集训。

12 月,教育战线开始实行调整,撤销了三中(磁涧)、九中(正村)、师范学校、农校;保留高中 1 所,初中 7 所(城关、石寺、铁门、五头、石井、仓头、北冶)。

是年,县工业交通系统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关停了建筑、砖瓦、钢铁、白云石、化肥 5 个厂;被服厂、搬运社退为集体所有制;保留郁山煤矿、机械厂、瓷厂、硫磺矿、造纸厂、印刷厂和电管所、汽车队等单位。

是年,由于连续三年自然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极度困难,缺粮严重。党和政府从外地调进大批粮食和代食品供应群众。这一年全县农村共统销粮食 790 万公斤,安排了群众生活,对尽快恢复群众体质和生产元气,起了重要作用。

1962 年

1 月 11 日至 2 月 7 日,中共新安县委第一书记郝喜庆、第二书记肖志忠,参加党中央在北京召开的扩大工作会议。会后,在全县认真传达贯彻了中央精神,对于纠正“大跃进”和“反右倾”运动中的错误,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克服困难,发展全县形势起了重要作用。

5 月 8 日,县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决定给社员每人借地 2~3 分,借地时间为 1 年。全县共借地 85277 亩,加上恢复自留地 52263 亩,共 137540 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 21%。借地措施的实行,对于克服三年自然灾害和“左”倾错误造成的困难,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重大作用。

8 月 16~21 日,新安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补选曹贵岐为县长。

9 月 26 日晚至 27 日下午,大风降温,风力 6 级左右(伴雨),风向西北,持续 20 个小时,气温突降至 10℃ 左右,使李村、磁涧、柴湾、五头、孙都 5 个公社的晚秋作物受灾,面积达 125000 多亩。

1963 年

7 月 21 日,将全县 17 个人民公社合并为仓头、石井、北冶、曹村、正村、五头、磁涧、李村,城关、铁门 10 个人民公社,辖 201 个生产大队、2863 个生产队。

11 月 16 日至 12 月 5 日,县召开四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部署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即清理帐目、清理仓库、清理财物、清理工分,亦称“小四清”。

12 月 7~11 日,新安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大会通过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等决议,选举曹贵岐为县长,张志平为副县长,介凤宪为人民法院院长,并选举曹贵岐、何钧、邓安命、杨清芬为河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4 年

2 月 26 日,建立中国农业银行新安县支行。

3 月 1~4 日,召开新安县烈军属、荣复退伍军人积极分子代表会,代表 300 人。7 月 1 日,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普查结果,全县共有 63548 户,307864 人。

7 月中旬,全县淫雨成灾,雨量达 300 毫米。

9 月 16 日,全县抽调大批干部,组成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集中在洛阳林校整训。40 天后,前往偃师县寇店公社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亦称“四清”或“大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直至 1965 年 5 月运动结束返回本县。

1965 年

2 月 22~26 日,召开县、社两级脱产干部会议,参加 797 人,主要学习《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总结前段社教运动的成绩与经验。

3 月 23~28 日,召开新安县贫下中农代表会议,选举成立新安县贫下中农协会。5 月 24 日,6562 统用储备仓库在南大山动工兴建,由国家商业部投资。

6 月上旬至 9 月上旬,全县干旱,造成秋粮作物 15 万亩绝收,28 万亩减产 5 成以上。

8 月 5~9 日,县召开民兵代表会议,贯彻毛泽东主席人民战争思想,加强战备工作,促进民兵工作“三落实”(即政治落实、组织落实、军事落实)。

8 月 31 日,县城大街开始动工整修,铺石子路面。

冬,冶金部在本县孤灯大队窑院动工兴建年产 40 万吨的大型铝矿,定名为“新安铝矿”,后改名为“洛阳铝矿”。

冬,新安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到陕县参加“四清”运动。

是年,全县划分为 11 个人民公社(北冶、曹村、石寺、铁门、仓头、正村、五头、磁涧、石井、李村、城关),辖 204 个生产大队。

是年,春夏干旱,小麦歉收,秋作物大部绝收,群众缺粮严重。党和政府除组织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以外,还从信阳和新疆等地调回粮食 1664 万公斤,保证了群众口粮和牲畜饲料,做到了灾而不荒,人心安定,生产元气未受损伤。

1966 年

1 月 8 日,中共新安县委提出在 5 年内建成“三个 15 万”(水地 15 万亩、丘陵坡地梯田 15 万亩、山区石论梯田 15 万亩)、“一条高压线”(从铁门至仓头龙渠)的建设规划,开展大规模的农田基本建设。

2 月 8 日,中共新安县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以整风的精神,以焦裕禄为镜子,检查思想,检查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 月 2 日,县城自来水管道安装竣工,开始使用自来水。

3 月 12 日,实行粮食“三定”政策(即定产、定购、定销),洛阳专署分配给新安县粮食定购任务 850 万公斤,油脂 3 万公斤,棉花 25.5 万公斤。

3 月中旬,新郁公路(新安县城至郁山煤矿)铺修石子路面。

4 月 7 日,中共新安县委发出关于向生产队发行《毛主席语录》的通知,首批发行 2895 册。5 月 16 日,将石井人民公社划分为石井、西沃两个公社。

7 月 2~21 日,县举办首次学习毛主席著作训练班,参加 3000 多人。主要学习《为人民服务》《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三篇文章。

8 月 22 日,中共新安县委发出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宣传贯彻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和《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的紧急通知。从此开始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

同月,“红卫兵”及各种名目的“群众组织”应运而生,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大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浪潮,使无数文物古籍被当作“四旧”焚毁。

9 月 2 日,中共新安县委成立“文化革命小组”。

9 月上旬,铁门至孤灯公路修成,铺成渣油路面。

9 月上中旬,商业部 6614 统用储备仓库在南大山动工兴建,征用城关、李村两公社土地 51 亩。

9 月 22 日,铁门至龙渠 35000 伏高压输电线和龙渠变电站动工兴建。

11 月 4~9 日,县召开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参加 4662 人,评选出席省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的代表。

11 月 14 日~12 月 4 日,县组织县、社、队三级干部 428 人,到山西绛县参观学习农田基本建设的经验。

12 月 28 日,全县各集镇改革旧集日,取消古庙会,新起物资交流会。

1967 年

1 月 23 日,继上海反革命夺权“一月风暴”之后,县“高中造反司令部”等所谓“造反派组织”,到县委、县人委进行“夺权”,同时在县直各机关掀起了“全面夺权”的浪潮,党政机关陷于瘫痪状态。

3 月 18 日,县“第一线生产指挥部”成立,指挥部下设政治工作、农林水、工交、计划、文教卫生、财贸等办公室。

7 月 25 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广播了“河南二七公社”是“造反派”的消息后,新安自上而下为所谓“造反派”平反,把另一派群众组织定为“保守派”组织,彻底摧垮。后“造反派”又分裂为“河南二七公社新安分社”和“新安联总”两大派组织。

8 月 26 日,县在大操场召开了所谓“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诬县委原领导人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进行残酷批判斗争。

10 月 7 日,新安县剧院开始改建。

1968 年

2 月 9 日,新安县两大派群众组织达成协议,取消原来各自的组织名称,成立了“新安县大联合委员会”,实现了形式上的“大联合”。

2 月 24 日,“新安县革命委员会”成立。

3 月下旬,全县开展了反“三右一风”(即所谓“右倾翻案”“右倾投降”“右倾分裂”和“为二月逆流翻案风”)运动。县革委在文化宫广场召开反“三右一风”大会,把原来县委、县人委领导和干部群众 30 多人,抓到会场,点名批判,挂牌游街。会后全县到处掀起抓“变色龙”“小爬虫”的恶风。

6 月 30 日,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召开所谓“深挖叛徒、特务,清理阶级队伍誓师大会”,把 30 多位干部、知识分子加上“黑后台”“叛徒”“特务”等莫须有的罪名,进行批斗,挂牌游街示众。而后在县直机关和 12 个公社办起了共万余人的“清理阶级队伍学习班”,使大批干部、群众蒙受不白之冤,家属、亲友受株连。

秋,根据中央《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和关于“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指示,首先向县高中、一初中派驻了工人宣传队。接着农村各学校普遍建立“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向学校派驻“贫下中农宣传队”。

12 月,全县中小学公办教师一律回本大队“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在学校造成很大混乱,使教育事业遭受严重损失。

1969 年

2 月 13 日,段家沟水库扩建引水工程动工,从渑池石佛车站以西开渠,引涧入库。坝高由原 30 米增加到 46 米,库容量由 308 万立方米增至 1256 万立方米。

2 月,仓头公社东风(寺上)和城关镇林庄大队首先办起了“合作医疗”。接着合作医疗逐步在全县普及。

5 月上旬,新安县革委会决定在原“84 号仓库”建立新安县化工厂。

9 月 23 日,县革委对秋季干旱情况进行调查,全县共有 23 万亩农作物受灾减产,20 万亩基本绝收。

9 月,县“五七干校”在铁门公社王乔洞西岭建立,把大批干部分批分期集中到干校劳动改造。

10 月 17 日,新安县派出 7300 余名民工,编为一个民兵团,参加修建焦枝铁路。

是年,各公社初中增设高中班。各大队小学(主校)附设初中班,个别大队学校增设了高中班。

1970 年

3 月 22 日新安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成立,何广仁任组长,吉丕俊、黄忠任副组长。

3 月 21 日至 4 月 3 日,县革委会举行扩大会议,学习周恩来总理的讲话和召开全国四届人大会议的决议,并决定了本县出席全国四届人大代表人选。

4 月初,县、社革委会决定先后在农村 46 个大队开展所谓“整党建党”工作。

7 月 25 日,新安县革委会、新安县人民武装部联合发出《关于开展向沈阳军区炮兵某部无产阶级先锋战士、优秀共产党员魏坤烈士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在魏坤烈士家乡五头公社望头村树立墓碑。

9 月中旬,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来新安驻防,并开始兴建营房。

是年春,全县开展所谓“一打三反”运动,即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反贪污盗窃,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运动出现扩大化错误,伤害了一些干部和群众。

1971 年

2 月 18 日,新安县钢铁厂恢复生产。该厂于 1958 年兴建,后停办。1970 年 8 月重建。

8 月 26 日至 9 月 1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五届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于中华为县委书记,吉丕俊、王建中为副书记。

9 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医院派出医疗队来新安,深入农村,防病治病。

10 月 15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行政 22 级以上党员干部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关于林彪驾机叛国外逃,摔死在蒙古温都尔汗的文件。接着,在全县开展了批林整风运动。

11 月,连(云港)天(水)公路涧河大桥(柳湾)竣工。

是年,石寺公社卫生院医生柳光普,发现“山烟”(又名热参、华山参)能治疗慢性气管炎。经有关部门鉴定后,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77 年版),并荣获卫生部二级科研成果奖。

1972 年

2 月,新安县力车厂建成投产(由县机械厂分出)。3 月,县力车厂收归洛阳地区管理。

7 月 1 日,成立“河南省新安县矿山管理站”,统一管理全县矿山的开采、管理和矿产品的产供销工作。

10 月,县内一部分人组织所谓“上访团”,长期离开工作岗位,到地区和省“上访”,反对 1971 年根据中央指示进行的整党、建党、整顿机关、批判资产阶级派性、评论新党员等项工作。

是年,按照中央部署,全县开展“批林整风”运动,联系河南及新安实际,清查林彪反革命集团罪行。

1973 年

9 月,借批林整风、批“为林彪死党翻案风”之名,全县从上到下开展所谓“刹妖风”运动,大搞所谓“平反补台”,突击纳新党员、突击提拔干部,使所谓“造反派”在各级领导班子内占绝对优势。

11 月 16 日,连天公路新安段铺设渣油路面工程竣工。12 月 28 日,新安县化肥厂建成投产。厂址在庙头村。

是年,石井公社的石渠、峪里、太涧、王家沟 4 个大队,在高山深谷中修成盘山公路 13 公里,沟通了与石井、县城的联系,使新安北部的深山区通了汽车。

1974 年

1 月 16 日,新安县总工会召开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县总工会领导机构,设常委 11 人,委员 26 人。

2 月 4 日,中共新安县委在县城大操场召开“批林批孔”动员大会。随即在全县开展了所谓“批林批孔”运动。这次运动,把大批干部、群众戴上“孔老二的徒子徒孙”“克己复礼的卫道士”“右倾复辟势力的总代表”“文化大革命的反对派”等帽子,层层揪、层层批。

2 月 4~10 日,中共新安县委、县革委会召开“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和个人代表大会,参加大会代表 784 人。

1975 年

2 月 21 日至 3 月 1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周恩来总理在全国四届人大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8 月,驻马店地区遭受特大洪水灾害。15 日,新安派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王佑民率医疗队

20 人,前往平舆县新店公社支援灾区,防疫治病,随带药品价值 5000 元。继又派出机耕队,随带拖拉机 11 台,支援灾区播种小麦。

9 月 15 日至 10 月 19 日,中共新安县委副书记、县革委会副主任黄金贵,出席国务院在山西昔阳召开、在北京闭幕的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会上向中央写出《关于苦战五年把新安建成大寨县的报告》。回县后,于 11 月 5~10 日召开农业学大寨会议,传达全国会议精神。

是年,石寺、仓头两个公社组织沿河大队,对畛河开始全面治理,到次年 5 月 1 日竣工。共修筑河坝 24000 多米,沿河坝铺渣油公路 23 公里,建成大小桥涵 47 座,路旁植树 50000 余棵,造田 4000 多亩。

1976 年

1 月 15 日,首都北京举行追悼周恩来总理大会。全县人民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准备举行悼念活动,却受到“四人帮”党羽的禁止,未能举行追悼大会。

1 月 17~21 日,县召开“工业学大庆”先进代表会议,总结 1975 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简称二十条)的情况。进行企业整顿后,工业战线出现了新局面,县办工业总产值比 1974 年增长 32%。

2 月,开展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全县再度陷入混乱。

4 月,全县开展“三追查”,即追查参与天安门事件活动的人,追查传播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总理的诗词文章,追查“反革命政治谣言”,在全县掀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

7 月 6 日,县在黄河荒坡渡口组织盛大的群众游泳活动,纪念毛泽东主席畅游长江 10 周年。仓头、西沃、石井公社的男女民兵葫芦队举行了水上射击表演,其他各公社也组织群众,利用当地水库、河流开展游泳活动。

8 月 5 日,县革委公布:全县 37 万亩小麦喜获丰收,总产达 5682 万公斤,第一次突破亿斤大关。

9 月 9 日,毛泽东主席在北京逝世。11 日至 17 日,县各机关、部队、厂矿、企业、公社、学校等单位,分别举行吊唁活动。18 日下午 3 时,首都天安门广场举行追悼大会,新安县城及各公社同时设立分会场,组织全县人民收听北京追悼大会实况,举行追悼活动。

10 月 25 日,全县举行 20 万人的游行和集会,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

1977 年

2 月 27 日,中共新安县委副书记翟奇贤参加第二次全国铁路治安会议,在会上作了《整顿铁路沿线后进队,保卫钢铁运输线》的发言。5 月 6 日,全省又在新安县召开了铁路治安会议,沿铁路线建立护路房,派群众看护铁路。

2 月 7 日,经洛阳地委批准,从石井公社划出一部分成立峪里人民公社。5 月上旬,《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在全县开始发行。

8 月 3 日,暴雨。畛、青河上游城崖地、夥好园、岸上、山窝、龙潭沟一带,一个多小时内降雨量 200 多毫米,畛、青河洪水暴发,沿河社、队遭重大损失,冲垮河坝 11 处,冲坏公路 8 公里,毁土地 1922 亩。

9 月 16 日,新西兰国际友人路易·艾黎来新安县参观访问,先后参观了县瓷厂、畛河大坝、正村塔山排灌站和磁涧公社奎门大队。

10 月 1 日,全县职工工资开始调整,有 60%以上的职工增加了工资。

是年,高等学校招生恢复考试制度,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省、市、自治区拟题,县、区统一组织考试),地方初选,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这年,新安被录取的大、中专学生共 151 名。

1978 年

4 月 28 日至 5 月 9 日,中共新安县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揭发、批判、清查“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同时,在县委内部开展揭、批、查,推动全县揭、批、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5 月 22 日,县召开农田基本建设现场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副主席李先念在山东农田基本建设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参观了正村大队、南李村大队平整土地实况,讨论修订了县、社、队 1978~1980 年农业发展规划。

5 月,旱情严重,河水断流,井水下降,水塘干涸,土地龟裂,全县 50 万亩秋作物枝叶枯萎。中共新安县委采取措施,发动群众开展抗旱斗争。

6 月 15 日,中共新安县委带领正村、曹村、石寺、仓头、北冶、石井、西沃 7 个公社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大队党支部书记共 150 余人,赴湖南省桃源县参观学习农田基本建设经验。

6~7 月间,暴雨成灾。6 月 30 日至 7 月 1 日和 20 日、23 日夜,连续多次暴风暴雨,短时降雨 200 毫米左右,丘陵陡坡及沟坪、河槽的农作物受灾,畛河大坝被冲塌 10 处,冲坏公路 560 米,6 个公社的公路交通中断。

7 月 24 日,开始在县直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开展“一批双打”(批判“四人帮”罪行,打击投机倒把,打击贪污盗窃)运动。

7 月,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县给最后一批右派分子摘帽子。在此之前,曾于 1959 年、1960 年、1961 年和 1963 年 4 次为部分右派分子摘过帽子。

12 月 7~24 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联系实际,揭发批判前省委、地委主要负责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追随“四人帮”的严重错误和罪行。

12 月 27 日,根据新宪法规定,重新建立新安县人民检察院。

是年,铁门卫生院牙科医生王长水,创“全口无缝牙冠联接法”,治疗后期牙周病,受到洛阳地区奖励表彰。

1979 年

2 月 4~17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参加 2955 人,传达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与《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

2 月 9 日,贯彻执行国务院财政部的决定,进一步减轻农村社、队的税收负担。从是年起,3 年内凡农村社队全年每人平均收入在 45 元以下者,减税免税。

6 月,教育局对全县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进行文化业务考核和组织整顿,对合格者颁发任用证书,对不适宜做教师工作的进行了适当调整。

7 月 1 日,成立中共新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

9 月 1~2 日,县召开了多种经营、社队企业会议,动员全县人民积极行动起来,大搞多种经营,办好社队企业,活跃农村经济,增加社队和群众收入。

10 月 24 日,贯彻执行国务院决定,从次年 3 月份起,陆续提高粮食、油脂、油料、棉花等 18 种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

10 月,全县再次调整职工工资,从 11 月份起,有 40%的职工增加工资。

10 月 31 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通知,决定从 11 月 1 日起,适当提高猪肉、羊肉、禽蛋、蔬菜、水产品、牛奶等 8 种主要副食品的销售价格。同时发给职工副食品补贴,以便使绝大多数职工和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不下降。

11 月 18 日,中共新安县委在党校举办县直机关整顿学习班,联系新安实际,揭发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此次机关整顿历时 1 个月。

12 月,新设城关办事处,管辖城关大队和城关居委会,后于 1981 年 3 月撤销,仍归城关人民公社领导。

是年,县火葬场于南李村公社双岭动工兴建,征地 20 亩,投资 26 万元,建房 49 间,至 1983 年建成,以逐步推广火葬,破除土葬旧俗。

是年,县教育事业有新的发展。各级学校恢复正常的规章制度和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有显著提高。当年全县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被录取到大专院校和中专的有 262 名,占考生总数的 10.7%,在洛阳地区名列第一。

是年,各中小学校重新贯彻了教育部公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各 10 条,加强了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同时恢复高、初中统考制度。

是年,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始在全县青少年中开展“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四美”(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活动,以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1980 年

1 月,遵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开始实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增长分成,节约归己,一定 5 年,分灶吃饭”的新体制。

3 月 26 日至 4 月 2 日,新安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城举行。大会根据新宪法规定,建立人大常委会常设机构,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建立县人民政府,选举了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 月 21~25 日,中共新安县第六届一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选举六届新安县委委员、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并选举出席河南省第四届党代会的代表。

8 月 26 日,郁山煤矿井底出水,淹没巷道 4420 米,积水 23680 立方米,淹没设备 23 台,直接经济损失 40 万元。

8 月,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社队普遍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由开始小段包工、定额计酬到“包工到组、联产计酬”,后又逐步发展到“包产到户”、“大包干”等多种形式。到 1981 年,全县实行了以包干到户为主体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也叫大包干),分户经营,自负盈亏,农户对集体承包(包交提留),取消工分分配,方法简便,群众欢迎。

是年,县于玉屏山(即南大山)北麓建革命烈士陵园,将分散埋葬于各地的部分革命烈士遗骨,陆续迁葬于陵园内。

是年,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布后,中共新安县委组织全县党员学习“准则”,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并按照“准则”开展了大检查,对查出违反“准则”的党员,分别作了适当的处理。

是年,县电管所工程师陈本和发表《农村 10 千伏配电线路合理供电半径问题探讨》论文一篇。此项科研成果获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一等奖。本论文曾在 1980 年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昆明学术讨论会上交流,并在《农村电气化》杂志上发表。

是年,义马矿务局新安煤矿开始在石寺兴建,一期征地 937 亩,设计矿井一对,年产量 150 万吨。

1981 年

3 月 1 日,根据共青团中央等单位的倡议,全国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自即日始。团县委、县工会、县妇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号召在全县范围内,特别是青少年中,进一步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并决定以后每年 3 月份为“文明礼貌月”。县并于 1984 年正式成立“五四三”办公室(后改称“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专门指导此项活动的开展。

同月,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县落实政策办公室对“文化大革命”中的重大冤、错、假案和遭受打击迫害的 1627 名干部群众全部予以平反昭雪,落实了党的政策。

同月,本县部分地区发生一种轻型流行性出血热病。省、地、县卫生防疫部门在中国医学科学院病毒研究所专家帮助下,分析研究,认为其主要传染病源为“褐家鼠”,是国内外首次发现。此项研究获洛阳地区科研成果二等奖。

4 月,中共新安县委遵照中央关于对右派分子复查改正工作的指示,给属于错划的右派分子全部进行了改正,并分别给予妥善安置。

5 月 18 日,县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陈邦武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华为县长。

7 月 20 日至 8 月 6 日,中共新安县委举行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内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9 月 12 日,县召开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万人群众大会,宣布逮捕和判处一批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分子。

12 月 15 日,中共新安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中共新安县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新安县志编纂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总编室,着手征编新安县地方党史资料和编纂新县志。

是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工商业进行普查登记,发证换照,全县共颁发营业执照 2844 户。

是年,县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 8.6‰,受到洛阳地区行署表扬。

是年,磁涧公社尤彰大队科验站郭根、郭森试验成功小麦新品种“新尤 711”。在县内经过多点试种,增产效果显著,为全县一项重要科技成果。

1982 年

1 月,县成立农业区划委员会,开展农业区划工作,先后对 13 个公社(镇)、147 个大队、1522 个生产队、97 个专业户进行了调查,至 1983 年 2 月调查结束。此项工作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充分发挥优势,加速实现新安农业现代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春,给地主、富农分子摘帽子工作结束。遵照中央指示,从 1979 年以来,分期分批给地主、富农分子摘掉帽子,他们的家庭成分改称“社员成分”。

7 月 1 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的决定和国务院发布的《第三次人口普查办法》,按照全国统一规定时间(截止 7 月 1 日零时),完成了县人口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结果:全县总户数 89055 户,总人口 440045 人,其中男 225021 人,女 215024 人。

7 月 30 日,涧河上游铁门和渑池的洪阳一带暴雨,涧河洪峰达 1580/秒。磁涧公社下园大队被洪水包围,县和公社领导人亲临现场指挥,组织群众转移脱险。

10 月 1 日,再次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遍提高工资。在工资调整中,特别重视解决中年知识分子工资偏低的问题。

10 月 23 日,县瓷厂创“煤烧隔焰隧道窑”成功,获省级科研成果奖。

11 月 26 日,黄河索道桥(位于西沃南石崖)建成,举行通车典礼。该桥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军某部建造,后移交新安县,由公路段派专人看守与管理。

11 月,铁门公社机械厂试制成功多种型号的消声器,经省、地、县各级科委和全国著名声学专家、技术人员鉴定,达到全国同行业先进水平,列为地区级科研成果,并将厂名改为“铁门消声器厂”,进行专业生产。

12 月 26 日,为解决县城生活、生产用水问题,县政府决定,投资 70 万元,兴建下羊义河滩至铁塔山自来水工程。

是年,全县牛驴骡马大家畜发展到 50927 头,比 1978 年净增 17932 头。同时,积极进行黄牛品种改良,推广冷冻精液配种先进技术,改良肉牛。洛阳地区划定新安为改良肉牛基地县。

是年,遵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精神,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和“坚持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剂为辅”的方针,开放农村市场,恢复集市贸易,扶持和发展个体工商业户。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 2200 户,从业人员 3255 人。

是年,新安首次种烟叶获丰收。全县有 12 个公社、229 个大队、1804 个生产队、16624 农户,种烟叶 28200 亩,收获面积 25000 亩,总产 350 万公斤。国家收购 310 万公斤,投放资金 450 万元,全县人均增加收入 11 元;烟农户平均收入 273 元,人均收入 54 元,国家增加税利 200 万元。

1983 年

1 月 16 日,河南省劳动模范大会在郑州召开。新安出席先进单位代表 7 个:磁涧公社、尤彰大队,庙头大队、狂口大队、铁门兽医站、仓头公社水利站、磁涧公社八里油封厂;个人模范 4 名:杨镇大队张献子、曹村大队李金水、元古洞大队赵伯钧、嶡山大队张霞子(女)。

3 月 4~10 日,政协新安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安县委员会成立。首届政协委员 72 名,常务委员 23 名。常委会下设办公室、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工作组委员会等办事机构。

5 月下旬,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邀请部分在外地工作的新安籍老干部返回家乡,举办新安县史志资料座谈会。应邀参加会议的有邵文杰、李之放、郭升允等 40 余人。会议历时 8 天,为新安党史、县志的编纂提供了大量宝贵的历史资料。

7 月 6 日,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取缔反动组织“呼喊派”的布告》。同时,在县、社两级分别举办集训班,对为首分子进行集训,并收缴其活动工具和反动宣传材料。

7 月,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广大干群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对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

8 月 1 日,地方国营新安县渠里煤矿动工兴建,矿址在下孤灯村,设计年产 21 万吨。8 月 11 日,新安电影院建成。

8 月 16 日,遵照中央关于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指示精神,全县于是日晚上统一行动,抓捕了一批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分子。

9 月 9 日,《河南日报》公布,国务院于 9 月 1 日批准,新安县划归洛阳市管辖。

10 月 25 日,新安驻军武汉部队某师举行阅兵式,并举行北渡黄河机动演习。武汉部队、驻豫某军、河南省政府、省军区有关部门和地、市、县的负责人检阅了部队。新安县政府和人民大力支持了部队举行演习和阅兵式,呈现军爱民、民拥军的动人景象。

11 月 7~10 日,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召开林业“三定”会议,具体实行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分包责任山,建立承包责任制。并确定以林业为主,开发山区,振兴新安,制定了发展林业的 5 年规划。

11 月 20 日,南岗—石寺铁路动工兴建。该线为矿区铁路专线,线路总长 17.241 公里。

是年,为振兴中华,培养四化建设人才,发展教育事业,庙头、磁涧、白墙、正村、养士、横山、高平寨、太平等地,群众办学热情高涨,自力更生,集资献料,建筑校舍,购置教具,成绩显著,省教育厅、洛阳行署、县人民政府分别赠立集资建校纪念碑,树于各校,以资鼓励。

是年,由于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农、林、牧、副、渔各业全面丰收,全县农业总产值达 11302.6 万元,粮食总产量达 15230 万公斤,平均亩产 269.5 公斤,售给国家粮食 1857.5 万公斤,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是年,全县“两户一体”(重点户、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已发展到 14417 个,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 16.9%。

1984 年

1 月初,全县进行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此次改革坚持行政区划不变,核算单位不变,经济所有制不变,干部职工的性质不变,改公社党委为乡党委会,改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为乡(镇)人民政府,改人民公社为乡(镇)经济联合社,改大队为行政村。

1 月 4 日,石寺镇李村发现两座宋代壁画墓。据墓门石刻记载,此墓为宋徽宗宣和八年(即靖康元年,公元 1126 年)墓葬,它对研究北宋末年的社会习俗、墓葬建设及砖雕绘画艺术,都有重要价值。

1 月 10 日,中共新安县委政法委员会、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新安县妇联会等 13 个单位联合发出通知,自 1 月 15 日至 2 月 15 日,在全县开展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打击残害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

2 月 10 日,日本国理学博士、矿产资源课课长五十岚俊雄等一行 2 人到县进行矿产考察。副县长李兴敏给予热情接待。县有关负责人陪同考察了张窑院、贾沟铝矿区。

2 月 13~16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县、乡、村三级主要领导人和“两户一体”代表一起,学习中央文件,共商发展商品生产大计。

2 月 23 日,西沃乡下坂峪行政村游家洼自然村,利用本地资源和传统技术优势,冶炼硫磺,年工副业总产值达 53 万元,人均产值 1970 元。中共新安县委领导人亲往表示祝贺。

3 月 29 日,西陇海铁路电气化工程洛阳至三门峡段全面动工。

4 月 15 日,县五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兴敏为代县长,张化义为副县长。

4 月 16 日,新的中共新安县委领导班子组成,常委 8 人,巩瑞清任书记,高耀聪任副书记。新的领导班子平均年龄 42.2 岁,县委比原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下降 6.5 岁;原领导班子中,大专文化程度 1 人,新领导班子大专文化程度 5 人,中专 2 人。

4 月,仓头乡成立运输服务公司,拥有汽车 78 部,拖拉机 138 部,该公司为农民运输专业户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联合体。

4 月 28 日,洛阳市人民政府授予本县毛织厂邓功显、曹村邮电所主任高守道、城关供销社营业员李长安劳动模范称号,同时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 8 个单位,先进工作者称号的 37 人。

5 月 18~25 日,政协新安县委员会二届一次会议召开,出席会议的有 15 个界别的委员 100 名。会议选举主席 1 人、副主席 5 人、常务委员 24 名。

5 月 19~25 日,举行新安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选举本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17 人,李永华为主任,毛克平、高石山、介风宪、姚宗化、赵登云、杨再为副主任;选举出席洛阳市八届人大代表 25 名;大会还选举李兴敏为新安县县长,郜治斌、凌文贤、张化义为副县长,陈军为新安县人民法院院长,徐桂英为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 月 31 日,新安县一级机构改革完成,县人民政府办事机构由原来的 42 个局委精简为 24 个局委。局委领导人由原来的 125 人精简为 69 人。改革后的领导人平均年龄为 40.3 岁,比原来平均年龄 56.1 岁下降 15.8 岁;文化结构大中专毕业 29 人,比原来增加 35.6%。

6 月 28 日,为促进农村商品生产发展,振兴新安经济,新安县经济联合社成立,下设办公室、生产技术服务科、经济信息科、运销服务科、乡村企业科、家庭经营指导科。

7 月 27 日,实验学校、城关学校、北关学校初中班合并,成立新安县城关初级中学,原城关学校小学部分分别并入实验小学和北关小学。

8 月 7~8 日,新安县召开首届盲聋哑人代表会,协商选举成立新安县盲聋哑人协会。

8 月 25 日,洛阳市文化局联合组成文物普查工作队,在全县进行为期一月的文物普查。

9 月 3 日,新成立的洛阳市师范学校新安分校,在城关河南村新址开学,招收新生 120 人。

9 月 7 日,中共新安县委、新安县人民政府,聘请河南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主任朱霞、洛阳地区经联社副主任肖志忠为新安县经济顾问。

10 月 1 日,养士校友图书馆开放。该馆是由曾在养士学校工作过的中共新安县委地下党负责人李之放等发起集资修建的。

10 月 26 日,铁门卫生院牙科医生王长水、戚秀英研制成功金属烤瓷牙,填补了河南省口腔科修补术的空白,由省口腔协会和新安县科委联合组成的鉴定委员会正式通过技术鉴定,获省三级科研奖。

11 月 28 日,新安县归侨、侨眷联合会成立。

12 月 8 日,新安县工会第七次代表大会开幕,选举了新安县总工会第七届委员会,周毛劳当选为主席。

12 月 29 日,县城从火车站至东门内东西向大街水泥路面竣工。

1985 年

1 月 3 日,县委书记巩瑞清、县长李兴敏带领各乡党委书记赴北京,召开在京新安籍县团级以上干部座谈会,征询发展乡镇企业、振兴新安的意见。

1 月 16 日,林业部副部长汪滨等一行 10 人,来新安视察林业生产。县长李兴敏、副县长郜治斌陪同视察。

1 月 29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县委扩大会议,选举出席中共洛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 18 名。

是月,中共洛阳市委、市政府从市科委、农委、计委、洛阳林校、豫西农专抽调 45 名讲师、工程师、农艺师和各类专门人才,到本县曹村乡进行经济调查,为开发山区经济提供科学依据。

2 月 19 日,本县电视中心转播台一次试播成功。

3 月 8 日,洛阳市副市长窦祖皖、总工程师王伯辉,考察、鉴定新安县城建设总体规划。

4 月 4 日,共青团新安县委号召全县青少年捐资修建的烈士陵园纪念碑落成,举行揭碑仪式。

4 月 11~14 日,新安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

5 月 4~6 日,共青团新安县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十届委员会。会议号召全县团员、青年为振兴新安贡献聪明才智。

5 月 22 日,全国政协常委刘宁一、覃异立和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冯梯云等一行 18 人,到本县检查政协工作和落实统战政策工作。

5 月 31 日,县城举行隆重集会,欢迎对越反击作战胜利归来的 178 名英雄战士。

6 月 3 日,县建筑陶瓷厂产品中原牌卫生瓷在全省质量评比中连续四年获第一名,并在全国同行业抽样检验中名列第三;所产 3 号坐便器获部优产品称号。

6 月 19 日,中共河南省委书记杨析综来新安视察工作,并参观千唐志斋。

是月,县政府给从事财会工作 30 年以上、成绩显著的财会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8 月 3 日,全县高级中学进行布局调整,县高中为县重点高中,城关、五头、石寺、仓头 4 所高中为县乡联办,其余高中为乡办。

8 月 14 日,县人民政府在中岳村树立“北岳战斗抗日烈士纪念碑”,并举行揭碑仪式。8 月 20 日,石寺镇上孤灯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死难 25 人。

9 月 10 日,县城举行隆重集会,庆祝第一个教师节。县人民政府授予高璟、王化真、韦昌献、夏好信、马世哲、金华等 6 人“功勋教师”称号,赠功勋匾。并给 124 名模范教师颁发了光荣册、纪念品。

11 月 10 日,连天公路新安县城段(东自柳湾,西至化工厂路口)改线工程竣工,正式通车,经验收达到二级公路标准。该段工程原于 1981 年冬动工,全长 5.77 公里,路面宽 12.6 米,投资 266 万元。

11 月 26 日,县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

12 月 18 日,新(安)峪(里)公路改建工程全线动工。

12 月 27~30 日,中共新安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新安县第七届委员会、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理编

第一章 位置疆域

第一节 地理位置

新安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部,地处北纬 34°36′至 35°05′,东经 111°53′至 112°19′之间。北临黄河,与济源县及山西省垣曲县隔河相望;南与宜阳县接壤;西与渑池县及义马市为邻;东与孟津县及洛阳市毗连。

新安县地理位置

新安历为九朝古都洛阳畿地和西方门户,地扼函关古道,东连郑汴,西通长安,自古为中原要塞,军事重地。当代,陇海铁路及连(云港)天(水)公路横贯东西,黄河索道桥飞架南北,新安更成为连接祖国西北、华东及华北间的重要通道。

由县城至周围各县、市的距离为:

正东:距洛阳市郊区界 21.5 公里,距洛阳市(老城)35 公里;

正西:距渑池县及义马市界 17.5 公里,距渑池县城 41 公里,距义马市 27 公里;

正南:距宜阳县界 12.5 公里,距宜阳县城 25 公里;

正北:距黄河(与济源界)35 公里,距济源县城 72.5 公里;

东南:距洛阳市界 20 公里;

东北:距孟津县界 25 公里;西南:距宜阳县界 15 公里;

西北:距黄河(与垣曲界)55 公里,至垣曲县城约 90 公里。

按铁路里程计:县城东距洛阳 28 公里,距省会郑州 152 公里,东北距首都北京 847 公里。

第二节 疆域演变

新安县自秦时置县,至今有 2200 多年历史。由于古代建置屡次改变,时分时合,其详细疆域范围已难考清。现存较早的资料为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版《新安县志》所载:新安县境“东至西广七十八里,南至北袤九十五里,东南至西北斜弦一百五十里,西南至东北斜弦一百一十里。周围犬牙出入不等,约计四百里有奇。”民国二十八年(1939)县志记载同此,并算出新安县的总面积“约为七千四百一十方里”。

新中国成立前后,新安疆域与渑池、宜阳之间略有调整:

1945 年春,将渑池县东北的东西关村、王家沟、峪里、石渠、太涧、麻峪、山窝等村划归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管辖,属第六区(即渑北区);1948 年 8 月,复将该区划归渑池县。

1954 年 10 月,将渑池县第五区所属的山窝、石渠、王家沟 3 个乡划归新安县第一区(石井)管辖;1955 年又将渑池县的峪里、东山底、麻峪、太涧等村划入新安境,仍属第一区。

同年,将宜阳县的高庄、蔡庄两个村划入新安三区晁村乡;并将新安的石人洼村划归宜阳管辖。

1957 年 3 月,将宜阳县的五里岭、何庄两个村划入新安磁涧乡。

1961 年 6 月 1 日,将宜阳县的江沟、汪沟、寥庄、石人洼、姚家岭 5 个大队共 38 个村庄划入新安县磁涧公社。

同年冬,将渑池县段村公社所属城崖地大队(包括下地、瓦房、黑鱼沟、夥好园等 17 个村庄)划归新安县曹村公社管辖。并将渑池县仁村公社所属沟头大队(包括沟头、、前村、于家沟 4 个生产队)划归新安县铁门公社管辖。

至今全县疆域范围为:东西宽 36 公里,南北长 46 公里,东北至西南斜长 55 公里,东南至西北斜长 76 公里,实测总面积为 1160.3 平方公里。县境周围疆界现状如下:

新安—垣曲界(东关村至石渠):自县西北新、渑、晋交界处之东关村(属渑池)起,沿黄河向东南方向,经峪里乡的峪家沟、宋家、麻峪、太涧、东漫至石渠渡口止,长 9 公里,以黄河为界:南为新安县峪里乡,北为山西省垣曲县境。

新安—济源界(石渠至丁家):自石渠渡口继续沿黄河向东南,经峪里乡的窑沟、塔地、下河,西沃乡的莲花寨、庄头坡、荒坡、马蹄沟、北村、西沃,再经仓头乡狂口、盐西、盐东、打捞涡至丁家止,计长 28 公里,仍以黄河为界:南为新安县峪里、西沃、仓头 3 个乡,北为焦作市济源县境。

新安—孟津界(丁家至大洼):自黄河南岸仓头乡的丁家起,向西南方向,经杨岸、王村、云坡头、半个车院至李家沟(属孟津);又向东南,经赵家窝,至正村乡的担水沟、张家庄、养士,越新孟公路,过北孙都至月湾;再向南,经宋嘴至五头乡的洛沟、刘家、官岭,至柏树古洞;又转向西北,经油坊坡、楝树洼、石板沟至神堂;复折向东南,经王家嘴、薛庄、陈庄,过金水河,至大洼村止,约计界长 42 公里:西为新安县仓头、正村、五头 3 个乡,东为孟津县境。

新安—洛阳市界(大洼至石人洼南洼):由五头乡大洼村起,往西南方向,经蔡家坑至北郑家坑(属洛阳市郊区),折向东南;经磁涧乡的冯家坑、土桥沟,再向南,越陇海铁路,过涧河,穿连天公路,经孝水、寒鸦、凤坡岭、下沟、下江沟、仝家,至宁家与石人洼之间止,约计界长 16 公里:西北为新安县之五头、磁涧两乡,东、南为洛阳市郊区。

新安—宜阳界(南洼至郭家坡):自磁涧乡石人洼村南洼起,往西经小石坡、前洼、聂洼;又向西南,经南李村乡的郜庙、铁李下沟、界牌洼、李寨;转向西北,经韦庄前洼、苏屯、外沟、马沟、河上沟至陈屯西坡;又经铁门镇老君洞、古道观、晁村、后刘岭(前刘岭属宜阳),至郭沟村郭家坡止,约计界长 37 公里:北为新安县磁涧、南李村乡及铁门镇,南为宜阳县境。

新安—义马界(郭家坡至牛家山):自铁门镇郭沟村郭家坡起,向北至牛家山止,约计界长 1.5 公里:东为新安县铁门镇,西为义马市境。

新安—渑池界(牛家坡至东关村):自铁门镇郭沟村牛家坡起,向北经段家沟水库,越涧水、陇海铁路、连天公路;又经铁门西沟、、于家沟,过方山,至董沟村的裴坑、王;又经石寺镇的黑圪塔、张庄、高庄;至曹村乡的石家、下苍田、上苍田、沙坪至石梯上,过穆兰山、打磨场(属渑池)、马跑泉(属渑池)至西大塬,又转向东北,经笔架山、尖山、水泉洼、三道洼;再向北,经石井乡的官亭、大辽斜(属渑池)、下南岭、北场、叠业沟;至峪里乡的水泉、上坑,过岱嵋寨、峪家沟至东关村(属渑池)止,约计界长 73 公里:东为新安县之铁门.石寺 2 镇及曹村、石井、峪里 3 个乡,西为渑池县境。

以上县境界线总长约 206 公里。

第二章 建置沿革

新安县地处两京古道上的“豫西走廊”,东接古都洛阳,战略地位重要。据旧志和有关史料记载:今新安地区,在黄帝时代,境内青要山为“帝之密都”。夏、商属豫州,西周因之。东周前期属王城畿地;公元前 424 年,韩国都城南迁宜阳之后,秦新安故县西部属韩;公元前 256 年周亡,今新安一带归秦;秦庄襄王元年(公元前 249 年),秦初置三川郡《元和郡县志》《读史方舆纪要》等又称新安县为“汉置 ”。今人史念海著《秦县考》、新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及《新安县志》各版本均谓:新安县为“秦置 ”。又据《史记》所载“项羽夜击坑秦卒二十万人新安城南 ”,可证秦已有新安无疑。,今新安全境属之。秦置郡县,始列新安为县,故治在渑池县塔泥镇和义马市石河村一带。

汉高祖二年(前 205),改三川郡为河南郡,属司隶部。同时析新安东境予谷成县,县治约在今洛阳市郊红山乡一带。武帝元鼎四年(前 113),以新安属弘农郡。

孺子婴初始元年(8),王莽篡汉,建立新朝。于始建国元年(9),改弘农郡为右队,改河南郡为保忠信乡,皆属司隶部。新安县如故。

东汉恢复西汉建置,仍以新安属弘农郡;同时改谷成县为谷城县,属河南郡。光武帝建武十五年(39),改河南郡为河南尹。

三国时,新安、谷城皆属魏,分隶于弘农、河南两郡。

西晋武帝太始元年(265),撤销谷城县,分其境西归新安。同时以新安改属河南郡(县治约在此时由秦汉故城迁于今县城)。

怀帝永嘉五年(311),汉王刘聪(匈奴族)遣将陷洛阳,司州沦没,怀帝被虏,新安属汉(即前赵)。

东晋成帝咸和三年(328),石勒(羯族)陷洛阳,复司州(石虎时改洛州),新安地属后赵。穆帝永和六年(350),冉闵灭石氏,新安属冉魏。

穆帝永和八年(352),慕容傭(鲜卑族)灭冉魏,新安属前燕。

穆帝永和十二年(356),桓温北伐,复置河南郡,隶司州,新安重归于东晋。哀帝兴宁三年(365),慕容恪取洛阳,新安复属前燕。

废帝太和五年(370),苻坚(氐族)遣将伐燕,陷洛阳,新安地属前秦。

孝武帝太元九年(384),谢玄、桓石虔伐秦,新安复属东晋。同时划分新安东境为东垣县《河南府志》称:“宋武入洛置东垣 ”;而《河南通志》及旧《新安县志》皆称:“孝武初析新安东境置东垣”。今查得民国《河南通志》采访稿详载:“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督都谢玄克服河南,析置东垣县。”此说当合情理。所谓“刘宋 置东垣”,疑为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刘裕灭后秦时所置西东垣之误。

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姚兴(羌族)陷洛阳,新安、东垣同属后秦。

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太尉刘裕伐后秦,克洛阳,新安、东垣复归晋有;更置西东垣县,同属河南郡。

恭帝元熙二年(420),刘裕灭晋,新安、东垣、西东垣俱属刘宋。

北魏明元帝泰常八年(423),北魏(拓跋氏)遣将拔虎牢,定司州,河南诸郡县皆属北魏。

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升新安为郡(郡治即今县治,县废),隶洛州,辖东垣、西东垣两县。十七年(493)改洛州为司州。十九年(495)复置新安县,与东垣、西东垣并属新安郡,隶司州。

孝明帝孝昌三年(527),废新安郡,置北绛郡,隶晋州,新安属之;另置西新安县(即秦新安故城处),属宜阳郡,隶阳州。

东魏孝静帝天平元年(534),魏分东西,新安属东魏。天平初,复置新安郡,隶洛州,领新安、东垣、河南 3 县;西新安仍隶宜阳郡。兴和二年(540),以新安郡改隶义州,所辖仍 3 县:新安、东垣如故,去河南,增西垣(即刘宋之西东垣);同时以西新安改属渑池郡。

西魏文帝大统十六年(550),东魏亡,新安属西魏,郡县如故。

北周孝闵帝元年(557),西魏亡,新安属北周。武帝保定五年(565),改新安郡为中州,同时废西垣县。建德六年(577),废中州,复置新安郡,隶东京(洛阳)。

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北周亡,新安属隋。开皇三年(583),废诸郡,新安、东垣如故。开皇十六年(596),置谷州,新安、东垣并属之。仁寿四年(604),废谷州,并废新安入东垣。炀帝大业元年(605),改东垣为新安(县治即原东垣城)。并复置河南郡,新安属之。恭帝义宁二年(618),复置新安郡,领新安 1 县。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新安属唐。唐罢郡置州,复改新安郡为谷州(州治即今县城),并又析置东垣县。时谷州领新安、东垣、渑池 3 县,并以新安为畿。武德四年(621),将东垣并入新安,东垣自此废。太宗贞观元年(627),分天下为 10 道,新安隶于河南道;同时,将原谷州治移入渑池,新安移入旧州城(即今县治),改属洛州。

高宗咸亨四年(673),于洛阳、河南、新安、济源、王屋、河阳(今孟县)6 县间分置大基、柏崖 2 县,隶怀州。当年废柏崖。玄宗先天元年(712)改大基为河清河清(初名大基)、柏崖县名,新、旧《唐书》及新安旧志有载。唯民国版县志称:二县治皆在孟县境,不得滥入新安云。今查康熙、乾隆版县志皆载:县北 100 里黄河南岸即今长泉村有唐置河清废县,宋太祖时此县治移孟津白波渡。而《河南府志》又称:“所谓黄河南岸河清废县,系长泉废县之误。”查《唐书》武德二年曾置长泉县,旋废。《地名大辞典》称其治在济源境内。今黄河南北皆有长泉村:南属新安,北属济源。以上诸说,是非待考。

玄宗开元元年(713),改洛州为河南府,新安、河清同属之。

五代时期(907—960),新安建置未改,隶于河南府河南郡,郡府之上隶于京都洛阳。后梁改唐东都(洛阳)为西都,后唐改为洛京,后晋、后汉、后周皆称西京。

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后周亡,新安属宋。太宗至道三年(997),新安隶于京西北路河南府洛阳郡。

宋钦宗靖康二年(1127),河南地沦于金。金初以汴为南京,于河南府置德昌军,新安属南京路德昌军。金宣宗兴定元年(1217),升德昌军为中京,改河南府为金昌府,新安属之。

南宋理宗端平元年(1234),金灭,新安地属蒙古。蒙古世宗至元八年(1271),改国号为元,新安属之。元置行中书省 12 个,新安隶于河南江北行中书省河南府路河南府。

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元灭,新安属明,隶于河南行中书省河南府。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新安隶于河南布政使司河南府。

清世祖顺治元年(1644),仍以新安属河南府,隶河南布政使司河陕汝道。

1912 年(民国元年),中华民国实行道尹制,于洛阳置豫西道,旋改河洛道,新安属之。1927 年(民国十六年),道尹制废,县隶于河南省政府。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省下置督察区,新安隶于河南第十一行政督察区,公署驻陕州。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5 月,日军进犯豫西,新安沦陷。国民党县政府逃往县西北山区。8 月,日伪维持会(即县政府)组成。11 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太岳区抗日民主政府新安县办事处成立。次年 2 月,成立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5 年(民国三十四年)8 月,日本投降。9 月,人民抗日武装及党、政机关撤回太岳。新安重由国民党统治,县政府仍隶于第十一督察区(陕州)。

1947 年(民国三十六年)8 月,陈赓兵团挺进豫西,新安解放,成立新安县民主县政府,隶于太岳第五专区。至 1948 年(民国三十七年)4 月,太岳五专区改为豫西一专区。5 月,又以新安改隶豫陕鄂边区行政公署。同年冬季,洛阳专员公署成立,新安县归其管辖。

1949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新安建置未改,仍隶于河南省洛阳专区。1968 年成立县革命委员会,隶于洛阳地区。1980 年 3 月,恢复县人民政府称号,仍隶于洛阳地区。1983 年 9 月,改属洛阳市。

新安县历代建置沿革表

朝代 历史纪年(公元年) 总属 分属 县名 备注
东周(春秋、战国) 周平王元年(前 770) 东周 王城 王城即故洛邑。周公营以定九鼎,平王东徙都 此,史称东周。《通鉴》注:今河南洛阳西有河南 废县,即周东都王城
周威烈元年(前 425) 东周 周公国 周考王卒前封其弟揭于河南地,在王畿之地建 立周公国
显王二年(前 367) 东周 西周国 周公国分裂为西周国和东周国
周赧王五十九年(前 256) 西周君奔秦,尽献其邑,西周君废,赧王卒,周亡
秦庄襄王元年(前 249) 三川郡 秦界至大梁,初置三川郡
西汉 高祖元年(前 206) 三川郡 新安县 汉初沿秦制
高祖二年(前 205) 司隶部 河南郡 新安县 改三川郡为河南郡,并析新安东境予谷成县(东 汉改谷城)
武帝元鼎四年(前 113) 司隶部 弘农郡 新安县 新安隶弘农郡
(新莽) 始建国元年(9) 司隶部 右队 新安县 改弘农郡为右队
东汉 光武帝建武元年(25) 司隶部 弘农郡 新安县 东汉恢复前汉建置。建武十五年(39) 改河南郡 为“河南尹 ”。
三国·魏 文帝黄初元年(220) 司州 弘农郡 新安县 魏改司隶部为司州
两晋·十六国 西晋 武帝太始元年(265)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废谷城,其境西归新安。同时县治东迁,以新安 隶河南郡
怀帝永嘉五年(311) 汉(前赵) 河南郡 新安县 司州沦没
东晋 成帝咸和三年(328) 司州(洛州) 河南郡 新安县 属后赵,石勒复司州,石虎时改洛州
穆帝永和六年(350)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属冉魏
穆帝永和八年(352)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属前燕
穆帝永和十二年(356)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属东晋
哀帝兴宁三年(365)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属前燕
废帝太和五年(370)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属前秦
孝武帝太元九年(384)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东垣县
属东晋,析新安东境为东垣县
孝武帝太元十九年(394)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东垣县
属后秦
安帝义熙十二年(416)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东垣县
西东垣县
属东晋,新置西东垣县
南北朝 宋(刘) 武帝永初元年(420)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东垣县
西东垣县
属刘宋
北魏(拓跋·元) 明元帝泰常八年(423) 司州 河南郡 新安县
东垣县
西东垣县
属北魏
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 洛州 新安郡 东垣县
西东垣县
改司州为洛州,升新安为郡,县废
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司州 新安郡 东垣县
西东垣县
改洛州为司州
孝文帝太和十九年(495) 司州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西东垣县
复置新安县
东魏(元) 孝明帝孝昌三年(527) 晋州 北绛郡 新安县 废新安郡并东垣、西东垣县;新置西新安县,在 今义马、渑池境,新安故城所在
阳州 宜阳郡 西新安县
孝静帝天平元年(534) 洛州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河南县
民国县志缺河南县,据《魏书 · 地形志》及清乾 隆版县志补之
阳州 宜阳郡 西新安县
孝静帝兴和二年(540) 义州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西垣县
省河南县,增西垣县;另将原宜阳郡之西新安改 属渑池郡,与新安郡同属义州
渑池郡 西新安县
西魏(元) 文帝大统十六年(550) 义州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西垣县
东魏亡,地属西魏,郡县如故
渑池郡 西新安县
北周(宇文) 孝闵帝元年(557) 义州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西垣县
西魏亡,属北周,郡县如故
渑池郡 西新安县
武帝保定五年(565) 东京(洛阳) 中州 新安县
东垣县
改新安郡为中州,废西垣,西新安如故
渑池郡 西新安县
武帝建德六年(577) 东京(洛阳)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废中州,复置新安郡,西新安如故
渑池郡 西新安县
静帝大象元年(579) 东京(洛阳)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废西新安及渑池郡
文帝开皇元年(581) 东京(洛阳) 新安郡 新安县
东垣县
北周亡,地属隋
文帝开皇三年(583) 新安县
东垣县
废诸郡
文帝开皇十六年(596) 谷州 新安县
东垣县
新置谷州
文帝仁寿四年(604) 东垣县 废谷州,并废新安入东垣
炀帝大业元年(605) 河南郡 新安县 复置河南郡,并改东垣为新安
恭帝义宁二年(618) 新安郡 新安县 复置新安郡
高祖武德元年(618) 东都(洛阳) 谷州 新安县
东垣县
改郡为州,复置东垣县
高祖武德四年(621) 洛州总管 府 ( 11 月 改为陕东 道大行台) 谷州 新安县 并东垣入新安,东垣自此废
太宗贞观元年(627) 河南道 洛州 新安县 谷州治移入渑池,新安移入旧州城(即今县治), 改属洛州
高宗咸亨四年(673) 河南道 洛州 新安县 由河南、洛阳、新安、河阳、济源、王屋 6 县析置大 基、柏崖,当年废柏崖
怀州 大基县
柏崖县
玄宗先天元年(712) 河南道 洛州 新安县
河清县
改大基为河清,同属洛州
玄宗开元元年(713) 河南道 河南府 新安县
河清县
改洛州为河南府
五代十国 后梁 太祖开平元年(907) 西都 河南府
河南郡
新安县
河清县
以唐东都(洛阳)为西都
后唐 庄宗同光元年(923) 洛京 河南府
河南郡
新安县
河清县
仍以洛为京都,称洛京
后晋 高祖天福元年(936) 西京 河南府
河南郡
新安县
河清县
改洛京为西京
后汉 高祖天福十二年(947) 西京 河南府
河南郡
新安县
河清县
 
后周 太祖广顺元年(951) 西京 河南府
河南郡
新安县
河清县
 
太祖建隆元年(960) 西京 河南府
河南郡
新安县 后周亡,属宋。河清县治移孟津白波渡
太宗淳化四年(993) 河南道 河南府
河南郡
新安县 法唐制,分天下为 10 道
太宗至道三年(997) 京西北路 河南府
洛阳郡
新安县 改天下为 15 路
太宗天会五年(1127) 南京路 德昌军 新安县 是年即宋钦宗靖康二年,南宋高宗元年,地属金
宣宗兴定元年(1217) 中京 金昌府 新安县 升德昌军为中京,改河南府为金昌府
蒙古太宗六年(1234) 中京 金昌府 新安县 金亡,地属蒙古
世祖至元八年(1271) 河南江北 行中书省 河南府路
河南府
新安县 改国号为元,设行中书省 11 个
太祖洪武元年(1368) 河南行中书省 河南府 新安县 明朝建立,新安属明
太祖洪武九年(1376) 河南布政使司 河南府 新安县  
世祖顺治元年(1644) 河南布 政使司 河陕汝道河南府 新安县 明亡,地属清
中华民国 1912 年(民国元年) 河南省 豫西道(后改河洛道) 新安县 清帝退位,民国建立
1927 年(民国十六年) 河南省 新安县 废道尹制
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 河南省 十一督察区 新安县 督察公署驻陕州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 河南省 (国) 新安县 5 月,国民党县政府退出县城,流亡县西北山区
河南省 ( 日) 新安县 8 月建立日伪县政权
太岳军区 (共) 豫西二专区 新安县 11 月设抗日民主政府办事处,后改为县政府,先 驻黑扒,后迁袁山等地。二专署驻渑池
1945 年(民国三十四年) 河南省 第十一行政督察区 新安县 8 月 日本投降,共产党撤回太岳,县政重归国民 党统治
1947 年(民国三十六年) 晋冀鲁 豫边区 (共) 太岳五专区 新安县 8 月县城解放,随后国共双方展开“拉锯战 ”
河南省 (国) 第十一 督察区 新安县
1948 年(民国三十七年) 豫陕鄂 边区行 政公署 洛阳专区 新安县 4 月县城第 4 次解放,人民县政府迁驻县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 年 河南省 洛阳专区 新安县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1968 年 河南省 洛阳地区 新安县 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 ”
1980 年 河南省 洛阳行政公署 新安县 恢复各级人民政府
1983 年 河南省 洛阳市 新安县 划归洛阳市管辖

第三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清代以前

古代行政区划已不易考。据旧志载:自明、清以来,“袭里甲旧制”。乾隆版(1766)《新安县志·封域志》“坊乡”一节称:“新邑初以六乡,分十八保,渐增至五十有三”。按:俗以“保”名“牌”,遂传为“牌甲”,设保正领之;又以“保”名“里”,遂传为“里甲”,设里长掌之。后里长更名里书,保正更名保地。明代原设之 18 里如下:

坊郭里(一、二)在县城及四关

羊义里  在县城西 8 公里

芦院里  在县西 10 公里

官庄里  在县西南 10 公里

赵峪里(一、二)在县南 8 公里

界村里(一、二)在县东北 13 公里

白墙里(一、二)在县北 10 公里

张庄里  在县东北 15 公里

曲城里(今曲墙)在县东北 15 公里

官水里(一、二)在县北 20 公里

大张里(一、二、三)在县北 30 公里

明末清初,由于战乱灾荒,“人民逃亡,存无什一,里甲寥落”,故于清世祖顺治四年(1647),将原 18 里归并为 6 里,即:

  • 坊羊里(原坊郭、羊义)
  • 芦官里(原芦院、官庄)
  • 界曲里(原界村、曲城)
  • 白张里(原白墙、张庄)
  • 大水里(原官水,大张一)
  • 大张里(原大张二、三)

至康熙年间,户口有所增加,又恢复原来的 18 里。雍正三年(1725),仍以牌甲、烟户就近编入本里。乾隆年间,将全县 18 里分为前后 2 总,前 9 里包括:坊一、坊二、羊义、芦院、官庄、赵一、赵二、界一、界二;后 9 里包括:白一、白二、张庄、曲城、水一、水二、大一、大二、大三。每里下统 10 甲。

牌,初名保,原有 48 个,后增至 53 个。据乾隆三十一年(1766)统计:全县仍设 53 牌,辖村镇 250 个,12951 户。具体分布见表。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新安县牌甲分布表

区域 牌名 所辖村镇 户数 备注
城关 在城 城内、西关、北关 330  
东乡 东关 东关 45  
郅家沟 郅家沟、后峪 152  
尤彰 尤彰铺、羊镇(今杨镇) 154  
二十里铺 二十里铺、奎门关 158  
火虫驿 火虫驿、庵上、刘村、小赵沟、游沟、东山、任家洼 390  
慈涧 慈涧镇 137 今磁涧
孝老 孝水、老井、长里沟(今掌礼)、三里沟 112  
寒鸦 寒鸦(旧名韩堰) 48  
金井 金家沟、马头、薛家沟、焦家沟、鱼池 198  
西乡 七里站 七里站、王庄、南庄、后站、宋村 135  
嶡山 嶡山、寨湾、西井沟 171  
克昌 克昌、余村、官庄、土古洞 180  
辛省庄 辛庄、省庄、南岗、赵窑 172  
羊义 上羊义、下羊义、高平寨 153  
铁门 铁门、小水头、芦院 345  
庙头 庙头、水源、蔡庄、韩都 341  
龙涧 龙涧、高家沟、杨家沟 120  
南乡 懈氏 懈司、刘巴沟(今刘邦沟)、上河、鲍家庄、柳家湾、花沟、河南、暖泉沟、江家庄、刘家庄 262  
河村沟 郭庄、官寺、城潢河、高庄、江村、皇女院、枣园、李子沟、新庄、秦村、光村、石人洼、狐扒村、张沟 607  
李村 李村、赵峪、林庄、韩村、芮沟、井儿沟、张村 238  
韦庄 韦庄、郜庙、南村 238  
郁山屯 江屯、陈屯、洪屯、苏屯、山桃沟(今仙桃沟) 254  
陈村 陈村、晁村、刘家岭、刘家河、高庄、蔡庄、老君洞 243  
北乡 东白墙 东白墙、杨家洼 252 今白墙
西白墙 西白墙、外郎庄、林庄、赵沟、张岭、印沟 195 今西白
郭峪 郭峪、石板(今拾万)、大平沟、骡车庄 138  
正古村 正村、古村、石溜泉(今石龙泉)、小王家庄 267  
官水磨 官水磨、梁庄、陈家湾、马家湾(今马河)、鞍子桥、郭家庄 416 今云水
仓头 仓头镇、东山 170  
慈孝庄 慈孝庄、眷兹、菜园河、衡窑、梁兴庙 258 今横山
匡口 匡口镇、菜园头、李家庄 210 今狂口
盐仓 盐仓 295  
北村 北村、窝口、亢郎、长泉、车厢沟 184  
槐林 槐林、洛庄、许庄、印头 181  
石井 石井、窨头、井子沟、塔底、沙窝、栗园、圪巴(今黑扒)、藿园、胡家庄 456  
张庄 张庄、寺村、庙村(今小村)、李村、磨窝 251  
东北乡 高村 高村、马荆扒、曲心沟 142  
霍村 五头口、白圪塔、东岗、游家庄、段村、上仓(今仓上)、崔家沟、二郎庙、王府庄 208  
羊马 羊马、梁家村、南岗、蔡庄 144 今养马
药料 药料、雁峪寺、胡家沟、果村 231 今岳料
望头 望头、官王岭、老庄、孙都、小庄、北孙都、李家庄、孙都寨、虎战沟(今胡张沟)、楝树洼 355  
阳寺 南阳寺、北阳寺、西张村、白龙庙、东张村、曲墙、鹰巢岭、白坡 295 今养士
西北乡 薛村 薛村、钥匙堂 183  
甘泉岭 碗窑岭(今甘泉)、孟庄、岭南、山岔口、小西沟 252  
石寺 石寺 122  
孤灯 上孤灯、下孤灯、东渠里、西渠里、贾家沟、邱家沟 395  
刘扒岭 田家岭、刘家沟、刘扒岭、田家岭、刘家沟 191 今刘岭
谷堆 上曹村、下曹村、纸房、裴家圪塔、王骨朵村(今望古垛)、洪沟村、苍田 328  
北冶 北冶镇 245  
马行沟 马行沟、滩子沟、柴胡沟、程家沟、柿树岭、青石洼 335  
刘黄岭 高庄、袁家山、碾坪、崔沟、黄坂峪、关里、官寺 419  
仓西沟 仓西沟、大张、下黄坂峪、杨家井、竹园、柳树沟、平王沟、寺上、许家村、小井、枣扒沟、高崖头、魏家庄、龙渠沟 650  

第二节 民国时期

清末民国初年,推行所谓“地方自治”,开始将长期实行的“里甲制”逐步改为区乡镇制。

1912 年(民国元年),民国改元,创办“自治县”。知事曾炳章将县内原有牌甲划分为县城、铁门、磁涧、五头、郭庄、石寺、石井、仓头 8 个选举区。以县城为城市镇,其余村庄人口满 5 万人以上者为镇,不及 5 万人者为乡。1914 年(民国三年)取消自治,8 个区仍保留未变。

1922 年(民国十一年),省颁布市乡自治条例施行细则,继续推行地方自治。新安由 8 个区改划为 5 个区,即:

中区驻县城,辖区包括今城关镇、南李村乡及正村乡西部、磁涧乡西北少部分;

东区驻养马观,辖区包括今五头、磁涧 2 乡大部及正村乡曲墙以东地区;

西区驻省庄,辖区包括今铁门镇及石寺镇贾沟以西地区;

东北区驻正村,辖区包括今仓头乡及正村大部、北冶东南部、西沃南部;

西北区驻甘泉,辖区包括今曹村、石井 2 乡及北冶西部、石寺东部及西沃北部。

1929 年(民国十八年),改编乡镇闾邻制,规定:100 户以上之村庄为乡,100 户以上之街市为镇,25 户为闾,5 户为邻。全县共编为 96 乡、7 镇、794 闾、3838 邻。

1930 年(民国十九年),正式取消旧有牌甲名,改编区、乡、镇名称:改中区为第一区,驻城关,辖 18 乡、2 镇、141 村;改东区为第二区,驻养马,辖 21 乡、1 镇、168 村;改东北区为第三区,驻正村,辖 19 乡、2 镇、156 村;改西北区为第四区,驻甘泉,辖 19 乡、1 镇、187 村;改西区为第五区,驻省庄,辖 19 乡、1 镇、109 村。全县合计 5 区、7 镇、96 乡、751 村。各区所辖乡及原属旧牌见表。

1930 年(民国十九年)新安行政区划表

区 别 乡 镇 名 辖 村 数 原 属 牌 备 注
一区 中山东镇 1 城东街  
中山西镇 1 城西街  
自由乡 6 郭峪南、北  
芝泉乡 3 北 关  
明伦乡 9 西 白  
站云北乡 7 七里站  
站云南乡 3 七里站  
济众乡 11 郅家沟  
明义乡 8 东 白 今白墙
里仁西乡 9 河村沟上  
里仁东乡 9 河村沟上  
夷里东乡 7 懈 氏  
夷里西乡 9 懈 氏  
安乐北乡 10 火虫驿  
安乐南乡 15 火虫驿  
仁义南乡 9 李村  
仁义北乡 9 李村  
震荣乡 6 韦庄  
坤荣乡 4 韦庄  
联合乡 5 懈氏  
二区 慈涧镇 11 慈涧 今磁涧
金井西乡 10 金井  
金井东乡 5 金井  
东皋南乡 6 孝水  
东皋北乡 2 寒鸦  
共和北乡 10 阳寺 今养士
共和南乡 7 阳寺 今养士
博文乡 9 霍村  
大同乡 9 霍村  
明德乡 5 霍村 今五头
德望乡 9 霍村  
望楼乡 9 望头  
博爱乡 13 养 马  
仁爱西乡 6 望 头  
仁爱东乡 3 望 头  
聚义东乡 4 二十里铺  
聚义西乡 11 二十里铺  
高村乡 6 高 村  
同德乡 8 河村沟下  
同义乡 13 河村沟下  
同心乡 6 河村沟下  
尤彰乡 8 尤 彰  
三区 北冶镇 1 北 冶  
挽澜镇 8 狂 口  
育英乡 7 盐 仓  
盐仓乡 13 盐 仓  
云畛乡 3 仓 头  
慈孝乡 13 慈 孝 今横山
西岳乡 16 药 料 今南岳
东岳乡 11 药 料 今北岳
礼让乡 5 马行沟  
德厚乡 6 马行沟  
广爱乡 7 马行沟  
青麓乡 10 仓西沟  
畛阳乡 4 仓西沟  
畛西乡 11 仓西沟  
云水南乡 5 官水磨  
云水北乡 9 官水磨  
自治乡 4 官水磨  
正村乡 6 正古村  
古村乡 6 正古村  
敬爱南乡 6 阳寺北  
敬爱北乡 5 阳寺北  
四区 兴隆镇 4 石 寺  
甘泉乡 8 甘 泉  
张庄乡 7 张 庄  
亲邻乡 1 谷 堆  
和平乡 10 谷 堆  
守望乡 3 谷 堆  
互助乡 8 谷 堆  
荆阳乡 13 石 井  
修睦乡 11 石 井  
金泉乡 9 石 井  
太平乡 15 石 井  
北村乡 6 北 村  
西沃乡 7 北 村  
槐林乡 9 槐 林  
民权乡 6 刘家岭  
维新乡 6 刘家岭  
民生乡 13 刘黄岭  
民治乡 11 刘黄岭  
民有乡 15 刘黄岭  
保全乡 15 刘黄岭  
五区 铁门镇 2 铁 门  
羊义南乡 4 羊 义  
羊义北乡 8 羊 义  
辛庄乡 3 辛 省  
省庄乡 4 辛 省  
新义乡 8 龙 涧  
新华乡 6 薛 村  
克昌乡 5 克 昌  
光化乡 6 陈 村  
平等乡 6 陈 村  
庆云乡 6 孤 灯  
进化乡 5 孤 灯  
陵川乡 2 孤 灯  
凌云乡 8 孤 灯  
鸿山乡 3 嶡 山  
郁山乡 5 郁山屯  
文明乡 6 庙 头  
文德乡 6 庙 头  
新民乡 1 庙头北  
方麓乡 15 庙头北  

1932 年(民国二十一年),国民党推行保甲制度,以保甲为基层行政单位。规定 10 户为甲,置甲长;10 甲为保,置保长。各保仍就原乡镇基础上编定。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编组完毕,全县 5 个区,共编 145 保,1531 甲。各区情况如下:第一区编为 30 保,328 甲,含 3874 户,31782 人;第二区编为 31 保,365 甲,含 4278 户,37650 人;第三区编为 31 保,299 甲,含 3265 户,32589 人;第四区编为 30 保,297 甲,含 3850 户,37077 人;第五区编为 23 保,242 甲,含 2846 户,25059 人。

1936 年(民国二十五年),由原设 5 个区合并为 3 个区:一区公所设城内,领 45 保,502 甲;二公区所设养马观,领 51 保,540 甲;三区公所设甘泉岭,领 49 保,470 甲。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日军进犯豫西,新安沦陷,继而出现日伪、国、共三方政权,原政区被打乱,各方所辖范围如下:

日伪县政府(维持会)下设伪乡(镇)政权,辖城关、铁门、磁涧 3 镇及正村、五头、云水、甘泉 4 个乡。

国民党县政府名存实亡,仅短期内控制甘泉、刘黄等乡部分地区。

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府,下设 5 个区:一区驻石井,辖石井、云水 2 乡;二区驻望古垛,辖甘泉、刘黄 2 乡;三区驻石龙泉,后迁古村、白墙,辖正村、铁门 2 乡;四区驻南岳,辖中岳、五头、南岳 3 乡;五区(渑北区)驻山窝,辖石渠、峪里 2 乡。

1947 年 8 月,新安第一次解放后,相继建立了各级人民民主政权。县政府下设 6 个区:一区驻大章,辖 16 个行政村;二区驻甘泉,辖 25 个行政村;三区驻白墙,后迁高沟、省庄、庙头,最后迁铁门,辖 20 个行政村;四区驻南岳,后迁五头,辖 20 个行政村;五区驻磁涧南窑,后迁花沟、河南、尤彰,又迁磁涧,辖 15 个行政村;六区(即原渑北区)驻山窝,后迁峪里,辖 3 个行政村(后于 1948 年 9 月划归渑池县)。由于当时国共双方处于“拉锯”局面,在一些地区(特别是三、四、五区),人民民主政权与国民党的乡(镇)、保、甲同时或交替存在。随着人民战争的节节胜利,人民民主政权才逐步取代了国民党的旧政权,政区也才稳定下来。从 1948 年 9 月至 1949 年 6 月间,新安县政区划分见表:

1948 年 9 月至 1949 年 6 月新安政区表

区别驻地所辖行政村名
一区大章养士 郭庄 云水 陈湾 仓头 许村 竹园 大章 狂口 盐仓 西沃 安槐 刘洼
窨头 栗园 石井
二区甘泉甘泉 寺村 高庄 纸房 圪塔 涧沟 曹村 小沟 袁山 滩子沟 柿树岭 渠里
田岭 林岭 苍田 邱沟 孤灯 石寺 李村 安桥 马行沟 北冶 山岔口 六村
刘黄
三区铁门高省 羊义 高沟 庙头 蔡庄 龙涧 铁门 玉梅 辛庄 克昌 王庄 江庄 枣园
后峪 宋村 印沟 白墙 西白 薛村 水簸箕
四区五头北岳 南岳 胡沟 石龙泉 胡张沟 神堂 望头 官岭 孙都 张村 郭峪 古村
正村 养马 五头 崔沟 大洼 高村 大赵沟 仝沟
五区磁涧李村 花沟 懈司 嶡山 赵峪 陈村 韦庄 铁李沟 郭庄 江庄 磁涧 寒鸦 老井
三里桥 尤彰
城关镇县城城关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后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安政区又经多次变化。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区乡制

从 1949 年 6 月开始,全县开展民主建乡工作。至 1951 年 6 月止,先后把原设 96 个行政村撤销,新建立 118 个乡。原一、二、三、四、五区依次改称大章区(辖 26 乡)、甘泉区(辖 27 乡)、铁门区(辖 21 乡)、五头区(辖 23 乡)、磁涧区(辖 21 乡),城关镇。

1951 年 7 月,大章区迁石井;甘泉区迁石寺;铁门、五头、磁涧 3 区未动;同时改城关镇为区。全县共为 6 区、118 乡。1954 年 9 月,渑池县的石渠、山窝、王家沟 3 个乡划归新安一区(石井区)管辖,全县增至 121 个乡。各区范围见表:

1954 年新安政区表

区别驻地所辖乡(镇)名
一区(石井区)石井石井 刘黄 安桥 许村 寺上 竹园 槐林 西沃 北村 拴马 安里 窨头 井沟
刘洼 栗园 胡庄 老庄 袁山 高庄 石山 石渠 山窝 王家沟
二区(石寺区)石寺柿树岭 北冶 寺村 滩子沟 甘泉 石寺 孟庄 涧沟 骆岭 六村 王岭 圪塔
渠里 孤灯 田岭 曹村 林岭 邱沟 苍田 庙岭 龙爪沟 李村
三区(铁门区)铁门龙涧 蔡庄 高沟 薛村 西白 白墙 上坡 宋村 羊义 高省 庙头 铁门 玉梅
辛庄 克昌 嶡山 陈村 江屯 晁村
四区(正村区)正村狂口 大章 盐西 盐东 仓头 横山 河窑 郭庄 云水 石泉 正村 金溪 太平
南岳 中岳 北岳 胡沟 张村 孙都 养士 庙东
五区(磁涧区)磁涧官岭 望头 神堂 北沟 崔沟 大洼 马头 五头 仝沟 奎门 尤彰 八里 江庄
寺沟 窑院 老井 磁涧 寒鸦 小仝
六区(城关区)城关高村 王沟 枣园 后峪 城关(镇) 游沟 安乐 花沟 懈司 赵峪 李村 韦庄
郭庄 十里 郜庙 辛庄 王庄

1956 年 1 月,撤区并乡。全县合并为 15 个中心乡,即:石井、西沃、井沟、石寺、铁门、庙头、正村、仓头、北冶、张村、磁涧、五头、李村、曹村、城关。中心乡下辖 54 个小乡。

1956 年 11 月,撤销中心乡,新设仓头、北冶、石寺、曹村、正村,孙都、铁门、五头、磁涧、李村、城关 11 个大乡;并恢复石井 1 个区。原设 54 个小乡,除划入石井区 10 个外,其余 44 个又合并为 26 个小乡,分归 11 个大乡管辖。

1957 年下半年,除石井区及其所辖 10 个小乡未变动外,其余 26 个小乡撤销,保留 11 个大乡。至 1958 年 2 月,又撤销石井区,将其所辖 10 个小乡合并为石井、西沃两个大乡。全县共为 13 个大乡,即:石井、西沃、仓头、石寺、北冶、曹村、正村、孙都、五头、磁涧、李村、城关、铁门,大乡下辖 26 个高级社。

二、人民公社

从 1958 年 8 月至 1984 年 1 月,“人民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连续存在达 25 年以上。其间分分合合,行政区划也随之变来改去。其大致沿革如下:

1958 年 8 月,全县将 13 个大乡合并建立了 6 个公社,即:黄河(石井)、光速(北冶)、火箭(正村)、红旗(铁门)、跃进(城关)、东风(磁涧)。下设 266 个生产大队,1674 个生产队。

1959 年初,增设石寺、仓头公社,下半年又增设五头公社,全县共为 9 个公社。公社缩小,而大队却又扩大,全县合并为 176 个生产大队。至 1961 年下半年,公社、大队规模再次缩小,全县划分为 7 个区,38 个公社(包括 2 个镇),398 个大队,1976 个生产队。详见表:

1961 ~ 1962 年上半年新安县政区表

区名 公社(镇)名 所辖大队数 备注
石井区 石井公社 16 驻峪里
栗园公社 10
西沃公社 14
岱嵋寨公社 8
刘黄公社 9
竹园公社 8
仓头区 仓头公社 9  
云水公社 11  
狂口公社 9  
石寺区 北冶公社 12  
石寺公社 11  
小村公社 7  
孤灯公社 10 驻上孤灯
曹村公社 15  
牛心坡公社 8 驻岸上
六村公社 11 驻郑坡
正村区 正村公社 11  
中岳公社 8  
曲墙公社 13  
白墙公社 9  
五头公社 15  
仓上公社 10  
神堂公社 9  
磁涧区 阎湾公社 14  
小仝公社 10  
马头公社 9  
尤彰公社 9  
磁涧公社 17  
城关区 城关镇 11  
李村公社 14  
后峪公社 8  
王沟公社 10  
韦庄公社 10  
铁门区 铁门镇 11  
克昌公社 4  
陈村公社 7  
庙头公社 9  
高省公社 13 驻东窑

1962 年 5 月,撤销 7 个区,并将 38 个公社合并为 17 个公社,即:石井、西沃、正村、岱嵋寨、铁门、庙头、北冶、石寺、曹村、牛心坡、仓头、孙都、五头、柴湾、磁涧、城关、李村。

1963 年 7 月,又将 17 个公社合并为 10 个公社,即:仓头、正村、石井、北冶、曹村、铁门、五头、磁涧、李村、城关。共辖 201 个大队,2863 个生产队。

1965 年,增设石寺公社,全县为 11 个公社,204 个大队。

1966 年,增设西沃公社,全县为 12 个公社,213 个大队,2330 个生产队。此区划一直保持至 1977 年初,详见表:

1966 ~ 1977 年新安县政区表

公社名所辖大队名
石井公社石井 下石井 许庄 潭上 太平庄 前口 山头岭 窨头 井沟 黑扒 山窝 龙潭沟 五顷
崔沟 高庄 三王庄 峪里 后教 太涧 王家沟
西沃公社西沃 北村 荒坡 拴马 安里 郭洼 槐林 安桥 东沟 竹园 下坂峪 石山
仓头公社仓头 盐东 盐西 狂口 大章 龙渠 河西 王庄 陈湾 仓西沟 东风 许村 横山 河窑
郭庄 云水
石寺公社石寺 寺村 李村 西沟 孟庄 谷堆 胡岭 高庄 林岭 上孤灯 下孤灯 贾沟
曹村公社曹村 纸房 圪塔 老庄 田岭 山碧 山查 袁山 石板岭 峪里 小沟 小寨岭 岸上 大扒
苍田 城崖地
正村公社正村 孙都 养士 曲墙 张村 庙东 范沟 中岳 南岳 北岳 王庄 坡头 古村 郭峪 太平
白墙 上坡 西白
五头公社五头 仝沟 马头 大洼 尚庄 二郎庙 王府庄 河北 仓上 庙上 北沟 神堂 官岭 马荆扒
寺上 包沟 胡沟 蔡庄 亮坪 梁村 小庄 望头 胡张沟 党家沟
磁涧公社磁涧 老井 柴湾 掌礼 礼河 奎门 南窑 赵洼 小河口 五里岭 寒鸦 陈古洞 黄洼 阎湾
前洼 辛庄 李子沟 尤彰 杨镇 兰洼 游沟 江沟 何庄 姚家岭 石人洼
李村公社李村 赵峪 林庄 郭庄 高村 十里 孙洼 陈屯 花沟 刘邦沟 井沟 仙桃 梭罗沟 张村
韦庄 李沟 窑场
城关公社城关 北关 河南 上河 嶡山 江庄 宋村 后峪 牌楼 林庄 古路沟 王沟 东高村 刘村
王庄 杨岭
铁门公社铁门 玉梅 芦院 沟头 克昌 辛庄 省庄 东窑 高平寨 庙头 龙涧 薛村 崔家庄 高沟
云顶 董沟 陈村 刘河 郭沟 杨树洼
北冶公社北冶 梁庄 张官岭 滩子沟 甘泉 马行沟 裴岭 柿树岭 刘沟 望古垛 关址 骆岭 杨沟
王岭 刘黄 涧沟 碾坪

1977 年 2 月,从石井公社中划分出峪里公社,全县为 13 个公社,218 个大队,2830 个生产队。

1979 年底,从城关公社中划出城关办事处,专辖城关。全县为 13 个公社,1 个办事处,280 个大队。

1981 年 3 月,撤销城关办事处(重归城关公社),全县仍为 13 个公社。大队数增至 295 个,9 月增加到 297 个;1982 年 8 月又增加到 298 个。

三、乡(镇)、村政区现状

1984 年 1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正式取消“人民公社”及“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名称,依次改为乡、村、组。1985 年 6 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又将铁门、石寺两个乡改 为镇,全县共设 10 乡、3 镇,298 个行政村,3074 个村民组。详见表:

新安县政区现状表(1985 年 6 月)

乡(镇) 所辖行政村名
峪里乡 峪里 南沟 塔地 石渠 后教 太涧 东山底 王家沟 麻峪 (9)
石井乡 石井 下石井 许庄 潭上 前口 山头岭 香头庙(原庙上) 窨头 井沟 元古洞 黑扒 太平庄 山窝 南腰 西地 五顷 寺坡山 龙潭沟 杨家庄 五元沟 崔沟 高庄 三王庄 胡庄 (24)
西沃乡 西沃 北村 马蹄沟 荒坡 拴马 介庄 庄头坡 安里 郭洼 西岭 莲花寨 槐林 安桥 东沟 竹园 石山头 下坂峪 (17)
仓头乡 仓头 盐东 盐西 狂口 大章 龙渠 河西 王村(原王庄) 陈湾 高崖头 平王沟 云水 郭庄 东岭 河窑 横山 许村 仓西沟 寺上(原东风) (19)
北冶乡 北冶 梁庄 张官岭 滩子沟 核桃园 甘泉 岭后 马行沟 裴岭 柿树岭 刘沟 望古垛 贾岭 关址 袁 骆岭 杨沟 王岭 刘黄 涧沟 碾坪(21)
石寺镇 石寺 蒿子沟 寺村 小村 北李村(原李村) 林岭 西沟 孟庄 谷堆 胡岭 芦家沟 张庄(原高庄) 张窑院 上孤灯 下孤灯 渠里 贾沟 北岭 西沙 磨窝(20)
曹村乡 曹村 纸房 下村 圪塔 小沟 山查 老庄 田岭 山碧 苍田 岸上 前河 庙岭 袁山 夥好园 大扒 二峪(原峪里) 小寨岭 北庄 城崖地(23)
正村乡 正村 养士 东沟 北黄洼(原黄洼) 孙北 孙南 寨上 张村 曲墙 中沟 赵沟 西白 庙东 范沟 北上庄(原尚庄) 北岳 中岳 南岳 许洼 北王庄(原王庄) 石泉 坡头 坡北(原北沟) 后地 古村 金溪 郭峪 东郭峪 刁嘴 太平 拾万 白墙 上坡 (33)
五头乡 五头 全沟 蔡庄 马头 独树 大洼 尚庄 孙家坡 寨前(原崔沟) 二郎庙 王府庄 仓上 庙上 马荆扒 梁村 亮坪 胡沟 包沟 堰寺沟(原寺上) 北沟 神堂 胡张沟 官岭 望头 党家沟 小庄 河北(27)
磁涧乡 磁涧 老井 柴湾 掌礼 礼河 下园 奎门 杨镇 八陡山 游沟 杨家洼 侯沟 尤彰 八里 赵洼 南窑 何庄 寒鸦 五里岭 江沟 石人洼 姚家岭 小河口 李子沟 阎湾 前洼 寺沟 岭东 陈古洞 黄洼 东皇(原辛庄) 兰洼 申洼(33)
南李村乡 南李村(原李村) 赵峪 南林庄(原林庄) 挂沟 南郭庄(原郭庄) 任窑 江村(原高村) 十里 江洼 梭罗沟 花沟 刘邦沟 仙桃沟 陈屯 马沟 苏屯 南张村(原张村) 韦庄 李沟 窑场 铁李沟 郁山 孙洼 (23)
铁门镇 铁门 玉梅 沟头 芦院 西蔡庄(原蔡庄) 韩都 庙头 龙涧 崔家庄 董沟 南高庄 云顶 薛村 陈村 高平寨 东窑 省庄 克昌 土古洞 辛庄 老君洞 刘河 郭沟 高沟 后刘岭 晁村 杨树洼(27)
城关镇 城关 北关 河南 上河 嶡山 王庄 江庄 宋村 陈沟湾 后峪 石庙(原山窝) 牌楼 林庄 古路沟 上杨沟 王沟 西高村 杨岭 火虫驿 刘村 安乐 高村 (22)

第四章 地质

第一节 构造

新安地处华北陆台之南缘,秦岭地盾之东北,淮阳地盾之北,山西地台及渤海凹陷之南,河南地台之西,垣曲穹窿之南端。大部分岩层走向为北东 25~50°,倾角除构造边缘外均在 5~15°。未见有明显的褶皱。断层以阶梯式断层为主,多形成两组走向:一组为南东 50~60°,一组为北西 30°。兹分述如下:

一、褶皱

(一)新渑倾伏背斜(象鼻构造)为新安、渑池间倾伏背斜之一侧,其轴部走向为南东北西 40°,从铁门北至城崖地,长约 25 公里。背斜的轴部被龙鼻大断层所破坏。在背斜的东南翼,岩层向南西 30° 方向倾斜,倾角 32~35°。

(二)新安县城北向斜其向斜轴大致成东西走向,中间为黄土覆盖。在向斜北翼,岩层向南东方向倾斜;而在向斜南翼(东关铁路线一带),岩层向北东方向倾斜。

新安县地质构造示意图

(三)郁山—嶡山背斜其轴向为北 70°,西为一不对称的倾伏背斜,西南翼岩层倾角为 25°,东北翼岩层倾角为 45°。

二、断层

(一)石井河断层其走向近于东西,倾向近北,倾角 80°,西起山窝附近,东与黄河大断层相接,延长线长达 22 公里。为东西向大断层之一。

(二)黄河大断层其走向沿黄河流向展布,为南仰北俯的正断层。

(三)李沟断层其走向在李村桥至许村为北北西,由许村至杨树洼为东西,杨树洼以东为北东,往东延长 15 公里。为东西向大断层之二。

(四)游家洼断层为北西西向正断层,北西端始于山头岭以西,经游家洼向东南方向延长 20 余公里。

(五)龙鼻大断层走向为南东北西,与新渑倾伏背斜同,使该背斜轴部受破坏。断层线延长 24 公里左右。

(六)陈沟断层断层线在方山以东,云顶山以西,南圪塔以东,距方山约 5 公里。

(七)北涧河断层沿陈沟断层两侧之南圪塔、庙头、蔡庄一线,其西翼地层在庙头以北弯曲成一个倾没单斜层;东翼岩层向东倾斜 80° 左右,走向线北北东;西翼为渑池单斜层,走向线北西西,倾向南西,倾角 20~30°。

(八)东山底断层位于新安县西北岱嵋寨北面,经峪里、东山底、齐家、庄上、槐树岭一线,为一正断层。走向东西,北盘下降,南盘上升,估计落差 1500 米以上。

(九)懈司断层位于懈司沟东北部,为一北西南东走向的正断层,南西盘下降,北东盘上升。

(十)普陀山断层位于普陀山—仙桃沟,走向北东 75°,为平推断层,平移 1800 米。

第二节 地层

新安西北部群山绵亘,其余丘陵地区沟壑纵横,地层出露甚为完整。兹依其形成年代分述之。

一、元古界(Pt)

(一)前震旦系(Arz)

出露于岱嵋寨西南部的四龙庙、赵坡头、牛心坡一带。岩性为玄武岩。底部为紫灰色、灰绿色火成岩,裂隙中被橄榄石、绿连石、碧玉、玛瑙等矿物充填,有杏仁状结构,节理发育;中部、底部含铁质,呈肝红色,为海底火成岩喷发产物。与上覆震旦系呈不整合接触,总厚度 900 米左右。

(二)震旦系(Z)

1.长城统(Z1c):出露于荆紫山及方山、懈司等地。底部为砂砾岩,石英颗粒呈白色,被硅质胶结,岩性坚硬;上部为厚层石英砂岩,呈白色或紫红色,有的呈条带状,交错层发育。岩性致密坚硬,耐风化,多形成高山或悬崖绝壁。总厚度 370 米左右。

2.蓟县统(Z2j):出露于岱嵋寨、牛心坡、银西岭一带,又分为云梦山组(Z2y)、白草坪组(Z2b)、北大尖组(Z2bd)3 个组。其底部含赤铁矿(宣龙式),厚度一般 2~6 米。底板为杂色页岩,顶板为砾岩,再上为白色、淡红色石英砂岩,间夹细砂岩与砂质页岩。各组间呈整合接触,与下伏长城统为不整合接触。总厚度 429—951 米。 3.青白口统(Z3q):出露于龙鼻断层以西,穆兰山一带。底部以紫红色、灰绿色等杂质页岩为主,易碎成薄片状;上部为灰白色石英砂岩。厚度约 1200 米。

二、古生界(PZ)

(一)寒武系(Ꞓ)

出露于荆紫山、方山、曹村及岱嵋寨等地。为紫红色页岩和厚层鲕状灰岩,含三叶虫化石。与下伏震旦系呈假整合接触,总厚度约 300 米左右。其中馒头统(Ꞓ1)厚度约 120 米;张夏统(Ꞓ2)厚度约 150 米。在岱嵋寨地区,底部有一层不稳定的含碱砂砾岩、砂页岩及泥灰岩,统称辛集组,厚度 29~54 米;往上为较稳定的白云质灰岩和典型的地台型浅海相夹薄层碎屑沉积建造。各层间均呈整合接触。

(二)奥陶系(O)

其分布与寒武系地层分布相同,县西北部之山神庙、邱沟、石板河、黄河边及县南上河一带,均有出露。往往构成丘陵地貌,经断层切割后常形成陡峻的悬崖。其地层与寒武系地层呈连续沉积或整合接触。可分为两个统:

1.冶里统(O1):为灰白色、浅灰色、灰色的细粒,致密坚硬结晶之白云质灰岩。断口呈贝壳状,击破后有臭味。其外表为深灰色,并有格子状花纹,菱形节理发育。厚度约 180 米。

2.马家沟统(O2):由深灰色或青灰色厚层状石灰岩组成,岩性致密坚硬,质片性脆。局部夹有较多的方解石细脉,并含有珠角石化石。厚度约 80 米左右。

奥陶纪末期,因受加里东造山运动影响,致使华北地层上升为陆,故缺上奥陶系、志留系、泥盆系及下石炭系地层;中奥陶系亦有严重风化剥蚀现象,其出露厚度也由北(岱嵋寨地区)往南逐渐变薄,总厚度 438~61 米。

(三)石炭系中、上统(C2+3)

是由中奥陶系以来长期间断后的第一个沉积岩层,与中奥陶系呈平行不整合接触。主要分布于狂口一一孤灯一带。其底部为杂色铁铝质页岩夹透镜状赤铁矿(山西式),其上为铝土矿层;下部为黄褐色厚层状粗砂岩或砾岩夹炭质页岩和铝土质页岩;中部为灰黑色厚层状燧石结核灰岩,其中夹 3~4 层煤线,该层富含蜻蜓科、腕足科、珊瑚类化石;上部为炭质页岩、砂质页岩夹 1—2 层致密灰岩和薄煤。以上岩石特征,反映了海陆交替的沉积环境,即浅海—滨海—湖泊沼泽相沉积。总厚度 45~140 米(北厚南薄)。县内出露部分可分为两层:

1.黄铁矿及铝土矿层:分布于石寺—狂口一带及县南郁山、上河等地,由下而上又分为五层:X1—X2 为黄铁矿层,一般厚度 1~1.5 米左右;X3—X5,为铝土矿层,厚度 1.82~20.71 米。

2.煤系地层:分布区同上,直接覆盖于黄铁矿及铝土矿层之上,呈连续沉积,厚度 30~70 米。

(四)二叠系(P)

为华北主要含煤地层,主要分布于畛河两岸及竹园、狂口南部山岭,县南郁山、懈司等地也有出露。岩性主要由砂岩及砂质页岩所组成,为一套滨海—湖泊沼泽相的碎屑沉积建造,与下伏上石炭统呈整合接触。可分为上下 2 统、4 组,其中主要有:

1.下统山西组(P1S):其下部为灰黑色矽质页岩、细砂岩(大煤)及主要煤层组成。在狂口一带,该层底部为灰白色厚层中粒砂岩,富含绢云母及铁质结核,并有交错层,风化后呈球状剥落。中部为浅灰色或灰白色厚层中粗粒砂岩及薄层细砂岩与砂质页岩,内夹薄煤 2~3 层。上部为灰色、灰绿色砂质页岩及细砂岩构成。全层厚约 100 米左右,含大小羽羊齿及矽木等植物化石。

2.上统石盒子组(P2S):下起紫色页岩层,上止于马头山砂岩,均由砂岩及砂质页岩所构成。含植物化石,可分为下、中、上 3 段:下段底部以紫红色页岩为主,间夹黄褐色砂质页岩,上覆黄褐色、灰黄色砂质页岩或中粗粒砂岩,含煤 2 层;中段底部为中粒含长石砂岩,泥质或硅质胶结,间夹灰绿色砂质页岩及小砾石;中为黄褐色细至中粗砂岩与黄褐色砂质页岩 3 层,间含黄色不具层理的粘土层,含煤 2~5 层;上段为灰白色厚层中粗粒石英砂岩,底为砾石层,面上有铁质斑点。全部为硅质胶结,质地坚硬,耐风化,多形成陡崖绝壁。总厚度 500 米左右。

三、中生界(Mz)

(一)三叠系(T)

分布于畛河东南部的范家沟、金斗山、上郭峪、石板沟、包沟、小龙庙及县南、县西南之铁塔山、铁门南和东南等地。为一套陆相河湖沼泽碎屑沉积建造,与二叠系上统呈假整合或整合接触。主要为上三叠统延长群(T3),局部偶见下三叠统二马营群(T1+2)出露。其岩性坚硬,不易风化,往往形成较高的山岭。出露厚度约 400 米左右。

(二)侏罗系(J)

仅县境南部有零星出露。

四、新生界(Kz)

(一)第三系(R)

1.下第三系(E):境内极少出露,仅在磁涧以南有发现,分布零星,出露不全,情况不明。

2.上第三系(N):在县北的宋村、古村、孔沟、安里、柴家沟、外郎庄,县东磁涧至新安以南地区及陇海线北侧,金水河南岸一带,均有零星出露。为一套陆相河流—湖盆沉积,由橙黄—浅红色砂砾岩、泥砂质页岩、泥质灰岩等组成(俗称“红层”)。厚度 12~83 米。

(二)第四系(Q)

主要为浅红色、淡褐色及淡黄色之黄土、红土,广泛分布于各山顶、山坡及河谷两侧,在山坡者常成为黄土柱或黄土壁,内夹有礓结石及蜗牛壳等,为耕种层。可分为 3 个统:

1.中更新统(Q2):主要分布于县东部,与下伏地层呈角度不整合接触。其底部为松散的砾石层,经坡积、洪积和冲积成田,厚度 4~60 米。

2.上更新统(Q3):主要分布于涧、畛河两岸,组成河流 Ⅱ 级阶地,与下伏地层呈角度不整合接触。在黄河南岸,则组成 Ⅲ 级阶地,并与下伏中更新统呈整合接触。厚度 5~45 米。

3.全新统(Q4):分布于各大河流两岸的 I 级阶地及河漫滩,为冲积成因。厚度 3~10 米。

第五章 矿藏

新安地下矿藏十分丰富。据地质部门已探明的有:煤、铁、黄铁(硫磺)、铝及耐火铝土,白云岩、石英岩、耐火红砂等 10 多个品种,总储量达数百亿吨。其中有多种矿藏在豫西及省内外占有重要地位。矿藏的品种多,储量大,品位高,已成为新安一大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

第一节 煤炭

新安煤炭资源丰富,为河南省重要产煤区之一。总储量近 10 亿吨,其中经过普查探明的储量为 6.3 亿吨。主要煤种有焦煤(K)、瘦煤(Uc)、贫煤(T)等。煤系地层由下至上分别为:石炭系上石炭统太原群,含煤 12 层;二迭系下二迭统山西组,含煤 4 层;下石盒子组,含煤 1 层;上二迭统上石盒子组,含煤 8 层。共计含煤层 18~25 层,稳定可采或局部可采者 7 层。其中山西组 II(大煤)为主要煤层,并贯穿于全煤区。整个新安煤田可划分为 4 个煤区:

一、北冶狂口区

位于县境中部,长 28 公里,宽 14 公里,面积约 400 平方公里。可采煤层总厚 12.87 米。本矿区又分为 3 个地段:

(一)北冶地段面积 75 平方公里,经中南煤田地质局勘探后提出精查报告,表内储量为 45236.5 万吨,表外储量 1709.2 万吨,另批准眷庄 IIc 级储量 1613 万吨。下分 4 个井田:

  • 寺村井田 面积 23.26 平方公里,II1 煤地质储量 24708.6 万吨,II2 煤地质储量 852.3 万吨。
  • 石寺井田 面积 6.6 平方公里,大煤地质储量 3565.3 万吨。
  • 北冶井田 面积 7.1 平方公里,表内储量 2030.7 万吨,表外储量 165.1 万吨。
  • 渠里井田 面积 15 平方公里,表内储量 13787.3 万吨,表外储量 1544.1 万吨。畛河上游北崖小块储量 292.4 万吨。

(二)狂口地段面积 24 平方公里,总储量 15180.45 万吨。划分为狂口一个井田区。

(三)正村普查区走向长 19 公甲,倾向宽 5~7 公里,垂深 1000 米,地质储量 5 亿吨。

新安县矿藏资源图

二、铁门东南区

位于县境南部新安倾伏背斜之延展区,主要煤层为大煤。包括 5 个井田:

  • 郁山井田 面积 6.75 平方公里,可采煤层为山西组大煤(主焦煤),局部可采煤层为石盒子组烟炭煤。储量 6440.6 万吨。
  • 嶡山井田 面积 2.75 平方公里,可采煤层为大煤(瘦煤)。储量 967.6 万吨。
  • 普陀山井田 面积 1.97 平方公里,大煤(瘦煤)储量 853.9 万吨。
  • 建设矿井田 面积 4.05 平方公里,大煤(瘦煤)储量 1691.3 万吨。
  • 江村井田 面积 0.99 平方公里,大煤(瘦煤)储量为 7758.53 万吨。

三、石井西沃区

四、峪里区

以上两矿区储量小,分布零散,煤层连续性差,仅可供小型开采。

第二节 铁矿

新安铁矿皆为外生沉积矿床,储量 3054.29 万吨,可分为 3 种类型:

一、宣龙式铁矿床

生成于上震旦纪初期,属滨海相沉积。矿石多为赤铁矿及针铁矿组成,含全铁(TF)55%左右,二氧化硅(Si02)20%左右。包括两个矿区:

岱嵋寨矿区位于县西北部新(安)渑(池)交界处。矿体为大小不等的透镜体,共 23 个,含全铁(TF)量平均 46.47%,总储量约 1617 万吨。

牛心坡矿区矿层分布于下震旦统顶部不整合面上,分别由大顶脑、和尚岭、长串沟 3 个不连续的扁豆体状矿体组成。含铁(Fe)量 30~50%,总储量 21.7 万吨。

二、山西式铁矿

为黄铁矿风化而成,位于奥陶系侵蚀面上,一般露出于地表,与铝土质页岩共生。层位稳定,矿体变化大,多呈大小不等的鸡窝矿,往深部渐变为黄铁矿层。矿石以赤铁矿为主,褐铁矿次之。含铁量 25—60%,氧化铝含量较高。共分为以下 5 个区(点):

  • 竹园狂口区 位于狂口至西沟段,长 9 公里,铁矿平均厚度 2.54 米,三氧化二铁(Fe2O3)平均含量 38.39%,储量 721.79 万吨。
  • 邱沟西沟区包括孤灯、沙坡、石寺、石板河等地,为一长条地带,长 17 公里,矿体呈鸡窝状。矿石含三氧化二铁(Fe2O3)23~71%,矿层厚度在 27 米以下,变化多端,储量为 674.99 万吨。
  • 张窑院矿点位于石寺镇张窑院,矿石品位为 32.38%,结核矿厚度 2.7 米,矿层变化大,储量 7.2 万吨。
  • 郁山火石沟矿点位于火石沟村东,储量 4.2 万吨。
  • 白土坑矿点位于张窑院东南之白士坑,储量 7.4 万吨。

三、铁结核

为石炭二迭系煤系地层中的铁结核,量小分散,现阶段无经济价值。

第三节 黄铁矿

黄铁矿即硫磺矿石,县内分布极广。凡有石炭二迭系地层的地带,几乎都有黄铁矿床赋存。总储量为 2.15 亿吨,居河南全省首位。含硫(S)量平均为 18.1%。属陆地湖泊相沉积矿床,以石炭系黄铁矿为主。硫元素于中奥陶统风化面以上、石炭系底部之铝土页岩中富集,故矿物与铝质页岩共生。前述山西式铁矿往往成为黄铁矿的找矿依据,浅部为山西式铁矿,则深部往往是黄铁矿。县内可分为两个矿区:

一、竹园狂口区

东起狂口,西至西沟,长 9 公里,宽 2.2 公里,面积 19.8 平方公里,矿层平均厚度 1.53 米,矿石平均含硫(S)18.1%,储量 4703.53 万吨。

二、北冶石寺及铁门东南远景找矿区

北冶石寺区从竹园西沟至邱沟,长 17 公里,分布石炭二迭系地层,地质构造及矿层赋存特点与竹园狂口区相似。地质储量为 1 亿吨左右。

铁门东南区包括郁山、嶡山、普陀山、江村等地,广泛分布于石炭二迭系地层,底部有黄铁矿富集。储量:郁山 3658.2 万吨;嶡山 3135.6 万吨。

第四节 铝土矿

新安铝土矿(包括耐火粘土)总储量 3.8 亿吨,居河南全省之冠。可分为两种:一是以水铝石为主要成分的铝土矿,主要用来提炼金属铝,储量 1.5 亿吨以上;二是以高岭土、绢云母等粘土矿物为主要成分的铝土页岩,用作耐火粘土,储量 2.3 亿吨。矿床属沉积型,以浅海相沉积为主。矿层广泛分布于石炭系底部、奥陶系侵蚀面之上。自下而上可分为:(1)黄铁矿层(X1-2);(2)铝土矿层(又分 X3、X4、X53 层),总厚度 3~6 米;(3)煤层(底煤)。铝土矿区的分布如下:

一、竹园狂口区

东起狂口,西至竹园西沟,长 9 公里,面积 19.8 平方公里,矿层厚度 3~6 米。三氧化二铝(Al2O3)含量为 59.41~71.78%。储量:铝土矿 3236.96 万吨,高铝耐火粘土 2942.97 万吨。

二、张窑院矿区

面积 0.5 平方公里,矿层总厚度平均 21.2 米,三氧化二铝含量 37.77%,储量 211.90 万吨。

三、邱沟—西沟远景区

从邱沟至竹园西沟,长 17 公里,矿层厚度 0.5~4 米,储量:铝土矿 7000 万吨,耐火粘土 1 亿吨。

四、铁门东南区

包括郁山、嶡山、普陀山等地。预测储量:郁山铝土矿 2513 万吨,耐火粘土 4151 万吨;嶡山铝土矿 2154 万吨,耐火粘土 3558 万吨。

第五节 石英岩

石英岩主要用作生产铸型用砂、玻璃砂和耐火矽石。属浅海相沉积生成,产于震旦系顶部。其矿床呈层状构造,矿石乳白色,质坚性脆,致密块状,厚度和化学成分十分稳定。二氧化硅(SiO2)含量均在 98%左右。总储量为 2.8 亿吨,居全省第一位。主要有 4 个产区:

一、甲子沟石英岩

位于县城西南 3 公里甲子沟村北,矿层厚度 50 米,南北长 1100 米,矿石含二氧化硅在 98%以上,耐火度 1730~1750℃,储量 5078.35 万吨。

二、方山石英岩

矿床位于震旦系顶部,面积 0.6 平方公里,层厚 20~47 米。矿石乳白色,为纯质石英组成,含二氧化硅 96.8~98.8%,储量 6121.5 万吨。

三、曹村石英岩

矿层面积 20.4 平方公里,产于震旦系顶部,平均厚度 1.6 米。矿石含二氧化硅 95.7~99.0%,储量 5500 万吨。

四、曹村—荆紫山远景区

由曹村至荆紫山长 14 公里的长条地带,有完整的震旦—寒武系地层出露,石英岩分布普遍。矿石特点、层位与曹村石英岩相同,地质储量约 1.12 亿吨。

第六节 白云岩

白云岩属沉积型矿床,产于奥陶系冶里统,境内分布广泛,储量丰富,总储量达 200.2 亿吨。可分下列 3 个产区:

一、杨岭山白云岩

位于县西南 1 公里。区内分布有奥陶系、石炭系及第四系地层,矿层显露地表,呈馒头状展布,由东到西成一山岭,成为一完整矿体。矿体长 800 米,厚度稳定,约 40~50 米。矿石含氧化镁(MgO)19%,氧化钙(CaO)31%,为钙质结晶白云岩。储量 4322.25 万吨,远景储量 1.88 亿吨。

二、猫头山白云岩

位于县西南 4 公里。面积 0.54 平方公里,矿层产于下奥陶统中部,呈一小山岭出露地表,开采便利,平均厚度 97 米。矿石含氧化镁 19~20%,氧化钙 29.74~51.72%。储量 1201 万吨,外围远景储量 5000 万吨。

三、远景区

(一)县城以南分布于郁山、嶡山、刘邦沟、青石岭等地,地质储量 50 亿吨。

(二)县城以北分布于方山以北直至苍田、纸房、马尾岭、碾坪、刘黄、石井、荆紫山、八里胡同这一弧形长条地带,长 27 公里,地质储量 151 亿吨。

第七节 石灰岩

包括化工灰炭、溶剂灰岩和水泥灰岩。县内分布甚广,分别产于寒武系、奥陶系和石炭系地层中,呈厚层状,构成高低不同的山岭。总厚度达 150 米,储量在数百亿吨以上。开采容易,品位较高,一般含氧化钙 50%左右。其中:

寒武系石灰岩 产于中寒武系张夏统,总厚度 74~120 米。分布于县南的郁山、甲子沟,青石岭等地和县北的方山南,山神庙、下苍田、纸房、袁山、胡庄、歪头山、荆紫山等地。储量达 100 亿吨以上。

奥陶系灰岩 产于奥陶系马家沟统,分布于县南的郁山、嶡山、上河等地和县北的邱沟、石寺、北冶、石板河、竹园、狂口、石井等地,储量 1 亿吨以上。

石炭系灰岩 分布于煤系地层底部。

以竹园狂口区石灰岩资源为例,矿区长 9 公里,面积 19.8 平方公里。矿层为深灰色致密灰岩,上层有厚 3 米的燧石灰岩,下层质地纯净,富含动物化石,间夹页岩及煤层,总厚 9~20 米。品位较高,含氧化钙> 50%,二氧化硅> 3%。可作溶剂,部分可作化工灰岩。全区溶剂灰岩储量为 4367.73 万吨,化工灰岩储量为 746.63 万吨。

第八节 其它矿藏

(一)耐火红砂

分布于郭峪、白墙,高平寨一线,矿层产于三叠系地层。矿石赭红色,含二氧化硅 89~94%,三氧化二铝 3~5%。为优良酸性耐火材料,耐高温 1700℃ 以上。估计储量约 7 亿吨。

(二)重晶石

产于曹村乡黄北岭村西北柳树圪塔山岭上,矿体长 16.58 米,平均厚 0.82 米,含硫酸钡(BaSo4)94.35~96.40%,为 Ⅰ ~ II 级品,储量 1053 吨。

(三)锰(Mn)

(1)产于曹村东 1 公里处的寒武系上部灰紫色页岩中,呈薄层或透镜状不连续出露,多达 16 层,层厚 0.1~0.5 米,含锰 2.82~2.9%。(2)南花沟村东南的奥陶系白云质石灰岩中,以星散状出现锰点,矿化最大厚度 0.7 米,面积 20 平方米,含锰 9.21~11.99%。以上两地均距工业要求相差甚远。

(四)铅(Pb)

产于曹村乡银西岭村附近,散布于第四系坡积层中,矿石为纯方铅矿碎块,数量甚微。

(五)水晶

俗称老君钻,产于北冶乡刘黄村北,呈不完整晶簇,出露于下奥陶系燧石层空隙内,风化后分散于坡积层中。个体长 4~70 厘米,量小分散。

(六)石膏

分布于西沃乡拴马和竹园一带,呈脉状次生矿,产于石炭系地层中,厚 0.5~20 厘米。

(七)磷(P)

县内寒武系地层中产有磷矿,化验结果:最高含量 2.52%,品位较低。

(八)银(Ag)

据旧志载:曹村银西岭产银,岭上有两个废矿洞,传为采银和采铅所挖。

(九)金(Au)

据《山海经》载:“敖岸之山(即今荆紫山,又名金子山)其阳多㻬琈之玉,其阴多赭、黄金”;“瞻诸之山,其阳多金,其阴多文石”;“娄涿之山,无草木,多金玉”;“长石之山,无草木,多金玉”。又城关镇上河村西金洞山上有金洞,传为唐代所开采,今已废弃。

第六章 地貌

第一节 地形

新安地处豫西浅山丘陵区,境内地形复杂,山地、丘陵、河谷川地等各类地形齐全。地势自西北向东南、自西向东逐渐降低。各类地形及其分布如下:

新安最高峰:西大塬
新安最高峰:西大塬

一、山地   境内自北向南有荆紫山、青要山、邙山、郁山等 4 条山脉。山地主要分布于西北部新、渑交界地区,包括曹村、石井、峪里 3 个乡的大部分。这里群山绵亘,峰峦重叠,岩石裸露,沟谷幽深。山势一般北坡较为陡峻,南坡则较平缓。多为石质中、低山区,一般海拔 700~1000 米,最高点为曹村乡西北部之西大塬,海拔 1384.7 米。山地总面积 222.6 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 19.2%。

二、丘陵   为全县主要地形,分布于涧河南北二岭及畛河北岸等广大地区。这里岭坡连绵,沟壑纵横,地势起伏,切割严重,多为黄土覆盖。一般海拔 300~400 米。面积 833.6 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 71.8%。

三、河谷川地   境内自北向南有黄河、青河、畛河、金水河、涧河等主要河流,其沿岸均有河谷川地分布。这里地势平坦,河渠纵横,为农作物主要产区。除涧河两岸川平地较为宽阔外,其余河谷均比较狭窄。一般海拔 200~300 米,最低点为黄河南岸新(安)孟(津)交界处之打捞涡,海拔 155 米。川平地面积 104.1 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 9%。

综观全县地貌,黄河横于北,秦岭障于南,中间四山(荆紫山、青要山、邙山、郁山)夹三川(青河川、畛河川、涧河川)。川岭相间,丘壑分明,山岭起伏,沟谷纵横。总的特征是:“山高、岭多、河谷碎,七岭、二山、一分川。”

第二节 山脉

新安诸山属秦岭崤山余脉,由渑池入境,大致为西东走向,可分为涧南、涧北、畛北 3 大山脉。

一、涧南山脉

以郁山为主脉,其支脉遍及涧河以南。西起新(安)渑(池)宜(阳)义(马)4 县市交界处之长石山。长石山东行 5 公里为郁山(古名微山)。郁山西北 2.5 公里为烂柯山,有王乔洞、洞真观等名胜古迹。又北为青龙山,古称缺门山,即今铁门南山。自郁山东行 2 公里,至土古洞以东为东郁山,海拔 613.3 米,为涧南山脉最高点。由东郁山往东,又以磁河为界,分为南北两条支脉:

(一)北支   东郁山东行数公里为普陀山,又北迤为九谷堆山。再向东北为杨岭山,古名重山,其左为金洞山,右为火石山,山间有温泉,即暖泉沟。九谷堆山东行 5 公里为青石岭,又北迤为双岭、猪山、玉屏山(即县城南大山)。自青石岭东行,越五道庙岭,绵亘 5 公里余,为谷山。又北迤为八陡山(古名八特坂)。再东迤 10 公里,至小石坡,为磁涧以南诸山。

(二)南支   由东郁山东南行 10 公里,为密山。又东迤 3 公里为白石山。再东为娄涿山,俗名镂脚山,又称磨盘山。娄涿山东行 2.5 公里为瞻诸山(俗名黑羊山),向东迤为廆山,入洛阳界。

自长石山至小石坡、廆山止,涧南山脉全长约 38 公里,跨越铁门、南李村、城关、磁涧 4 个乡镇。其间出露震旦、寒武、奥陶及石炭、二迭系地层,煤系地层发育。山势西北高,东南低,大部为黄土覆盖。

二、涧北山脉

旧称疆山山脉,以邙山为主脉。西起新(安)渑(池)交界处之方山。方山南 4 公里有凤凰山,与涧南之青龙山对峙,古称缺门山。方山东迤 5 公里为云顶山,古称青曼山。又东为云梦山。又东为疆山,即石寺南山。疆山南迤 5 公里为队山,因两山相向如队得名。其西为金斗山,形似金斗,上有薄姬祠,又称薄姬庙山。东行 5 公里为白石坡,其南为铁塔山,在县城之西,因原有五级铁塔得名。再东为慕容山,在县城之北,因原有宝云寺,又称后寺坡。城东南有奎楼山,因原有奎星楼得名。疆山东南 7 公里,有槐树岭,又东南有余山、凤山。疆山东南 10 公里为凤岭山,又东为崇义砦。又东为一字岭,北为五峰山,入洛阳界。疆山东行数公里为金山,金水过其南。其北为云坡,东迤为尧岭。金山东北 10 公里为鹰巢岭,上有真武庙,传为武则天避暑宫殿旧址。鹰巢岭东为玉鞍山,又东为騩山,一名魏山。魏山北行 5 公里为云坡,再北为鹰嘴坡、猫儿崖。魏山东南迤为离山,入孟津县境。总计邙山新安段由方山至离山,跨越铁门、城关、正村、五头 4 个乡镇,全长 35 公里。其间出露震旦至三叠系一套比较完整的地层。总山势为西东走向,西北高,东南低。北坡陡峻,南坡较缓,丘陵起伏,绵亘于涧河以北,畛水之南,大部分为黄土覆盖。最高点为方山,海拔 639.2 米;其次为云梦山,海拔 635.6 米。

三、畛北山脉

畛北诸山由新(安)渑(池)交界处之西大塬入境。又分为南北两大支脉:

(一)南支   即青要山脉。西起鹰伏岭,与渑池县马跑泉山相连。南迤 10 公里为王黑子寨。又东南为穆兰山(海拔 1001 米)、黑圪塔,与方山相连。由鹰伏岭向东南迤为和尚岩,因秃兀高耸得名。山间有瑞云岩、女儿岩(俗称闺女石)等奇峰怪石。又东北行 5 公里为牛心坡,产铁矿。和尚岩东有山名平岭,其西有猪嘴岩,北有孤山岩。平岭南行为黄龙圪塔,其南为老龙坡,北为陈山,又名康寨。又东为鸡头山、景阳山、凤凰山等。由鹰伏岭东北折,沿新渑交界处之笔架山(海拔 1202 米)、尖山(海拔 1039 米)至罗圈崖,群峰耸立,山势险要。自罗圈崖北行转而东南为豆腐石山,其北为回龙山,俗称寺坡山;东为井西岭,传有银矿。自豆腐石山东行 5 公里余,有赵麦圪塔、小寨岭等,为袁山村后诸山。由罗圈崖东南行数公里,为王大寨。又东为玉皇顶山,海拔 749.6 米。玉皇顶南迤为关爷寨、老母猪寨。又东南迤为泰山圪塔、马尾岭、王岭、甘泉岭、龙山寨等。由玉皇顶北折为中阳山,再东为大山头。其西有漏明岩,又名石门,为县西北名胜之一。大山头东迤 5 公里为牛心圪塔,又东为龙角坡,系青要山之脊。再东为丹墀坡。又东迤 4 公里为南石山,俗称石山头。因山腰纯青,四周围翠,古称青要山(“腰”“要”为通假字)。由大山头东行,有刘黄岭、贾岭、杨山、榆树岭、玉皇顶、凤山、伏龙山、蜘蛛山等,均为青要山南之余脉。大山头以南,又有骆岭、柿树岭、山神庙岭、冠山等,亦为青要山之支麓。总计青要山脉由鹰伏岭至南石山,长约 40 公里,跨越曹村、石寺、北冶、石井、西沃 5 个乡镇。主要高峰除西大塬、笔架山、尖山外,还有三道峰,海拔 1136 米,均在曹村乡西北部。山脉出露震旦、寒武、奥陶及石炭,二叠系地层。北麓因青河断层影响,形成奥陶系石灰岩陡崖。

(二)北支   即荆紫山脉。西起新渑交界处之岱嵋寨,海拔 1347 米,为全县第二高峰,产铁矿。南迤 10 公里左右为放马坳,传为隋末单雄信屯兵放马处。又南与罗圈崖相连。由岱嵋寨东迤 10 公里为歪头山,海拔 836 米。又东行 2.5 公里,即荆紫山,因山多荆树,紫花漫山得名。古传其北麓产金,故又名金子山,《山海经》称敖岸山。其海拔高度为 829.1 米,山顶今存明清所建玉皇阁 1 座。荆紫山东行 2.5 公里为窨头山;又东 4 公里为塔地山;又东 5 公里为莲花寨,1948 年新安民兵曾与国民党军在此激战。自放马坳南迤 5 公里即黄龙圪塔,其东南麓有著名的“风洞”。东行为太平岭,又东为无影坡、谢岭,即石井北山。又东 5 公里为龙山。自黄龙圪塔至龙山间约 13 公里,统称太平山。黄龙圪塔北迤、东折 4 公里为火石圪塔;又东 5 公里为山头岭。其东南为三官庙岭;又北东迤为庄头坡;再东为王坡,产硫磺。三官庙岭东南迤为谷堆坡。自黄龙圪塔至谷堆坡间约 13 公里,统名太乐山。整个荆紫山脉由岱嵋寨至大峪沟口,跨越峪里、石井、西沃 3 个乡,全长约 50 公里。山间出露震旦、寒武、石炭、二叠系地层。南麓较缓,北麓因受东山底断层影响,形成峭壁悬崖,矗立于黄河之南。山势大致西东走向,西高东低。

新安县山脉示意图

第七章 气候物候

第一节 气候资源

新安属北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由于受太阳辐射、地形地势和季风影响,各种气象因素变化明显,四季分明。可以用四句话加以概括:“春季少雨天干旱,夏热雨大伏旱多,秋高气爽寒来早,冬冷风多雨雪少。”境内气候的突出特点是:光热资源充足,潜力大,降水时空分配不均,以干旱为主的灾害性天气时常出现。据县气象站多年统计资料:年平均日照率为 49%,太阳辐射总量为 115.3 千卡/cm2;年平均气温 14.2℃,西北山区、东南丘陵和河谷川地呈垂直变化,地域差异明显;年平均降水量 642.4 毫米,其中 7~9 月份降水量占全年的一半以上;无霜期较长,年均 216 天,适宜农作物生长。

一、光能

(一)日照

据 1965~1981 年资料统计,平均年日照时数为 2186.9 小时,日照率 49%。最多在 6 月份,平均 236.5 小时,日照率 55%;最少在 2 月份,平均 141.6 小时,日照率 46%。详见表 D—9。

新安县各月日照时数及日照百分率表(1965-1981年)

(二)太阳辐射

全年太阳辐射总量为每平方厘米 115.3 千卡,光合有效辐射总量为每平方厘米 56.49 千卡。各月总辐射量和光合有效辐射量均以元月份最小,5 月份最大。详见表 D—10。

新安县各月太阳辐射计算值表(1965-1981年)

二、热量

(一)气温

新安县多年平均气温为 14.2℃。较暖年为 15.1℃(1961 年),较冷年为 13.4℃(1980 年),二者相差 1.7℃,年际变化不大。多年月平均气温 7 月份最高,为 27.1℃;1 月份最低,为 0.20℃。极端最高气温为 44.0℃(1966 年 6 月 20 日);极端最低气温为-17.1℃(1969 年 1 月 31 日)。各月平均气温见表 D—11。各地区年平均气温差异见附图。

新安县各月平均气温表(1959-1981年)

(二)稳定通过各界限温度的初终日及积温

日均温 ≥0℃ 的初日平均在 2 月 13 日,终日在 12 月 19 日,初终日间隔为 302 天。其间平均积温为 5176℃,80%保证率为 5060℃。日均温 ≥10℃ 的初日平均在 4 月 2 日,最早在 3 月 5 日,最晚在 4 月 22 日,早晚相差 48 天;终日平均在 11 月 2 日,最早在 10 月 9 日,最晚在 11 月 13 日,早晚相差 1 个多月。其间积温为 4575℃,最多年为 4932℃(1959 年),最少年为 4281℃(1962 年),80%保证率为 4465℃,间隔日数为 215 天。见表 D—12。

稳定通过各界限温度初终日及积温表(1959-1981年)

新安县多年平均气温图

(三)霜期与无霜期

新安无霜期多年平均为 216 天,最长 265 天(1977 年),最短 189 天(1976 年)。初霜日平均在 10 月 30 日,最早在 10 月 10 日(1981 年),最晚在 11 月 29 日(1963 年),早晚相差 50 天;终霜日平均在 3 月 29 日,最早在 2 月 18 日(1977 年),最晚在 4 月 24 日(1976 年)。

(四)地温

1.地面温度   历年平均 15.6℃,比平均气温高出 1.4℃。稳定通过 0℃ 的初日为 2 月 7 日,终日为 12 月 18 日,初终日间隔 318 天。因此,≥0℃ 的日数较长,有利于安排各种作物。

2.耕层温度   历年平均地面以下 5~15 厘米的温度基本相同,为 14.5~14.6℃,地下 20 厘米地温为 15.5℃。5 厘米地温稳定通过 14℃ 的初日为 4 月 15 日,终日为 10 月 20 日,间隔 189 天。最早初日为 3 月 26 日,最晚初日为 4 月 27 日,相差 33 天。最早终日为 9 月 28 日,最晚终日为 11 月 4 日,相差 38 天。80%保证率在 4 月 21 日,春播适宜期在 4 月 13~21 日。

三、水分

(一)降水

根据县气象站 1959~1981 年 22 年资料统计,新安县年平均降水量为 642.4 毫米,一般年降水量多在 600~690 毫米之间。最多的 1964 年,降水量为 1097.3 毫米,最少的 1965 年,降水量为 373.4 毫米,两者相差 723.9 毫米。因受季风影响,降水量年际变化很大,时空分配不均。7~9 月份雨量集中,占全年降水量的 51.6%;12 月份至翌年 2 月雨雪很少,仅占全年降水量的 4.9%。见表 D—13 和表 D—14:

各月平均降水量表(1959-1981年)

各季平均降水量表(1959-1981年)

新安县降水区域分布大体是:县北、县南雨量较多,中部偏少。因受地形和季风影响,曹村、石井、峪里和北冶西北部山区为一多雨区。最大值为曹村乡,年降水量 714.8 毫米。从城关镇向南至南李村乡,为次多雨区。西沃、仓头、正村、五头西部和铁门东部为一少雨带。西沃、正村为少雨中心,年降水量分别为 480 毫米和 601.5 毫米。

新安县多年平均降水量图

从多数年份降水情况看,都难以满足农作物的需要。如丘陵旱地小麦,亩产以 150 公斤计算,全生育期需水约 300 毫米;同期降水只有 245 毫米,占需水量的 81.7%,尚缺 55 毫米。夏玉米亩产以 200~250 公斤计算,全生育期需水约 400 毫米;同期降水仅 302 毫米,为需求量的 76%,尚缺 98 毫米。降水量不足和分配不均,是造成新安“十年九旱”、农业低产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湿度

空气湿度受季节、雨量和温度的影响而变化:夏秋季湿度较大,尤以 7~8 月份为最大;5~6 月份随气温升高,空气湿度小,大气干燥,易产生干热风。据 1956~1979 年 23 年统计资料,新安县年平均相对湿度为 65%。各月平均湿度如表 D—15。

新安县各月相对湿度表(1956-1979年)

四、风向和风速

(一)风向

由于地形影响,春季和冬季多为西一西北风;夏季、秋季多为东一东北风。据 1959~1981 年统计资料,各月最多的两种风向频率如下图:

新安县各月最多风向频率图

(二)风速

多年平均风速为 2.9 米/秒,最大风速为 20 米/秒。据 1961~1970 年 10 年统计资料,各月平均风速及最大风速如表 D—16。

新安县各月风速表(1961-1970年)

附:气象谚语选

郁山戴帽儿,长工睡觉儿。

老庙沟,起乌云,赶快起场免遭淋。猛雨三场,不得不防。

疙瘩暴云,猛雨将临。早看东南,晚看西北。

早烧(云)不出门,晚烧(云)晒死人。清早火烧云,当日雨淋淋。

乌云接太阳,等不到明后晌。人黄有病,天黄有雨。

清早下雨一天晴,饭后下雨雨不停。连阴泡儿,请睡觉儿。

鸡子晚上架,明日天要下。

燕子低飞阴雨到,蜻蜓成群雨头暴。蚂蚁搬家,河水要发。

长虫出洞,有雨必应。

羊捞坡,牛长叫,有风有雨快来到。猪捞窝,猫洗脸,出门有雨带着伞。石头出汗,不久雨见。

房头落黑灰,不久雨来追。水缸穿裙儿,旱地摸鱼儿。盐罐返潮,大雨难逃。

云里雨,下不大,只管出门不用怕。瓦片云,晒死人。

日头挂胡子,明日晒死牛犊子。日头回头看,晒死黑老犍。

云朝东,一场空;云朝南,水成潭;云朝北,干研墨;云朝西,关爷骑马披蓑衣。

星星稠,雨点流;星星稀,晒死鸡;星星毛,雨难逃;星星跳,雨如倒。水布袋雪,下半月。

雨声如推磨,冷子(冰雹)躲不过。金边乌云吓死人,不下冷子算有神。雨洒尘,饿死人。 正月雷,墓古堆;二月雷,麦古堆。九月雷声发,大旱一百八。

八月十五云遮月,正月十五雪打灯。夏至天不下,长工挂犁耙。

七月七,牛郎织女把泪滴。九月九,雨榫口。

重阳不下等十三,十三不下一冬干。

第二节 物候反应

一、植物的节候反应小麦

播种期   因品种、地区、土壤等条件而异。新安县一般在 10 月上、中旬为适宜播种期。农谚:“秋分种高山,寒露种平川。”又云:“秋分早,霜降迟,寒露耩地正适时。”

萌芽、出土期   一般播种后两三天内萌芽,一周左右出土,随后为分蘖、越冬期。

返青期   次年春分前后,即 3 月中、下旬。

吐穗期   一般在 4 月下旬至 5 月初开始。农谚:“一穗儿两穗儿,一月上囤儿。”

扬花期   一般在 5 月上、中旬。此期间怕遭连阴雨,农谚:“风扬花,挑折杈;雨扬花,光 塌塌。”

灌浆期   一般在 5 月中、下旬。农谚:“楸花开,烧吃麦”,“楝花楝,吃捻转”,小麦即将成熟。

收割期   一般在芒种前后,即 5 月底至 6 月上、中旬(石井、曹村等深山区约比平川区晚 10 天左右)。农谚:“芒种忙,麦上场。”

大麦   约在 5 月上旬(立夏以后)成熟。农谚:“光棍捉锄(四声杜鹃叫声),大麦先熟,小麦扬花,谷子该锄。”

红薯   一般在春分前后育苗,谷雨以后(4 月下旬至 5 月初)栽种。农谚:“谷雨过后没夜霜,紧栽红薯趁春墒。”又云:“六月六(农历),红薯鸡蛋粗。”7 月份即可开始采食。

棉花   一般在 4 月中旬至下旬播种。农谚:“枣芽发,种棉花。”又云:“六月六,打花头。”棉花去顶在 7 月。

瓜豆   “清明前后,种瓜点豆”,南瓜、西瓜、大豆等早秋作物,一般均在 4 月上、中旬播种。

豌豆等   农谚:“立夏见三新。”“三新”指大麦、豌豆、樱桃,约在 4 月下旬至 5 月初开始成熟。又云:“三月二十八(农历),豌豆圪爬爬”,即开始挂荚结实。

荞麦   晚秋作物,7~8 月间播种,最晚可到 8 月中旬。农谚:“七月十五种荞麦,八月十五照天白,九月十五收回来。”(指农历)

秋菜   农谚:“头伏萝卜二伏芥,三伏里头种白菜。”又云:“立秋萝卜,处暑白菜。”均指秋菜的一般播种期。

秋作物及杂草类   农谚:“立秋十八天寸草结籽。”大致在处暑(8 月下旬)过后,一般秋作物及草类都将结籽成熟。“立罢秋,挂锄钩”,秋田管理到此将告一段落。

刺槐开花   一般在 4 月 20 日前后现蕾,4 月 25 日前后出序开花。农谚:“三月八(农历),开槐花。”

柳条泛绿   一般在 2 月中旬前后。农谚:“五九、六九、抬头看柳。”

枣树   一般在 4 月底露芽。农谚:“谷雨十天,枣树钻尖。”开花期在 6 月上旬前后,末花期在 7 月上、中旬,花期约 40 天左右。农谚:“芒种枣花香,满月花净光。”

白椿(臭椿)   发芽期在清明以后,一般在 4 月 10 日前后。顶芽膨大期约在 4 月 16 日前后。农谚:“清明过后椿露眼,谷雨以前大似碗。”

香椿   发芽期在 4 月下旬,顶芽膨大期在 4 月底至 5 月初,约比白椿推迟 10 天左右。

毛白杨   开花期在 2 月下旬,落花期在 3 月上旬,花期半个月左右。农谚:“九九杨落地,十九杏花开。”

苹果   发芽期在 4 月初,芽叶出现期在 4 月中旬;二次梢生长期于 7 月中旬开始。核桃 7 月上、中旬果实成熟。农谚:“六月六,核桃灌满油。”

二、动物的节候反应

家燕   来期为 3 月中旬,去期为 9 月下旬,绝见期为 10 月中旬。农谚:“春分来,秋分去,谁家窝,它都记。”

大雁   北来期为 2 月中旬,南归期为 10 月上、中旬。农谚:“七九冻开,八九雁来。”

四声杜鹃   始鸣期在立夏以后(5 月 5 日前后)。农谚:“喝罢立夏水,它就抿不住嘴”,即指此鸟。绝鸣期在 6 月中旬。

秋蝉鸣   一般在立秋前后(约 8 月初),俗语:“蚂唧了(即蝉,又名知了)叫,拙婆娘吓一跳,鞋底子没有纳,又该缝棉袄。”绝鸣期一般在霜降前后,即 10 月下旬。

蛙鸣   一般在 4 月中旬始鸣。农谚:“蛤蟆打哇哇,四十五天喝疙瘩。”疙瘩即白面疙瘩汤,表示麦子成熟。

三、非生物的节候反应

霜   初霜期一般在霜降以后,多年平均在 10 月 30 日;终霜期一般在春分以后,多年平均在 3 月 29 日。

雪   初雪期一般在小雪前后,即 11 月中、下旬;终雪期一般在春分、清明之间,即 3 月下旬,俗语云:“三月还下桃花雪。”

冰   历年平均自 12 月 19 日以后,气温低于 0℃,水面即开始结冰;3 月 13 日以后,气温回升到 0℃ 以上,水面即开始解冻。农谚:“三九、四九冰上走”;“七九冻开,八九雁来。”

土壤冻结   土壤表面冻结,多在小雪以后,即 11 月下旬开始出现;解冻期一般在雨水过后,即 3 月上旬。

衣着变化   俗语:“二、八月乱穿衣。”一般从 11 月初,即农历十月初一以后,多数人开始穿棉衣;清明以前多数人脱棉衣。农谚:“十月一,烧寒衣”;“三月三,老驴老马都揭鞍。”又云:“要得暖,椿骨朵大似碗。”

第八章 水文

第一节 河流

新安境内有黄河、青河、畛河、金水河、涧河、磁河 6 条主要河流,均属黄河水系。其中青、畛河直接注入黄河;金、涧、磁河属洛河支流,间接注入黄河。邙山为黄河与洛河的分水岭。邙山以北,直接注入黄河的流域面积为 625.3 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 53.9%;邙山以南,属于洛河的流域面积为 535 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 46.1%。各河流有主要支流 88 条,2~3 级以上支流 469 条,其中常年有水的 175 条。全县川、沟、涧、溪总数为 621 条,其中常年有水的 480 条,其余多为季节性河沟。

一、黄河

为新安与垣曲、济源间之界河。西自渑池县关家村入境,流经峪里、西沃、仓头 3 个乡,至盐东村丁家入孟津县界,长 37 公里。流向自西北向东南。河床宽度 100~800 米。常年较大流量为 6000 立方米/秒左右,较小流量为 300~500 立方米/秒,最大流量为 16700 立方米/秒(1958 年 7 月 15 日),最小流量为 145 立方米/秒(同年元月 17 日)。由于河床狭窄,水流湍急,沿河有硬石窝、盘马碛、八里胡同、滚锅碛(又名“搅旋缸”)、乱滩花、夫人躔、狂口渡等激流险滩,航运不便,利用率极低。仅在石渠、塔地、荒坡、西沃、狂口等渡口有帆船摆渡。近年在西沃附近修有索道桥沟通南北。荒坡、西沃等地已建起机电灌站 10 余处,引黄上山,灌溉农田。虽有鲤鱼盛名,但捕获极少。

境内有直接注入的支流 9 条,即:于家沟水、王家沟水、麻峪水、峪里河、南沟水、塔地西沟水、安里河及青河、畛河。流向多由西南向东北,且多为季节性河流。其中较大的支流为畛河和青河。

新安县河流分布图

二、青河

发源于石井乡郑家洼村,主流经过石井、西沃两个乡,至西沃注入黄河,全长 24 公里,流域面积 133.9 平方公里。因南临青要山之麓,故名。主要支流有龙潭沟水,白信沟水、车厢沟水、漏明河、太平川水等。属季节性河流,常年流量下游仅有 0.3 立方米/秒,中上游多形成潜流,河水时隐时现,旱季基本断流,雨季最大流量为 450 立方米/秒。1975 年,下游修成 8 公里长的顺水坝及柏油公路,将河床控制在 80~100 米之间。

三、畛河

发源于曹村乡西北之城崖地,主流经过曹村、石寺、仓头 3 个乡,至狂口注入黄河,全长 51 公里,为境内最长河流。流域面积 370.5 平方公里。常水流量为 2 立方米/秒,最大洪水量为 4280 立方米/秒(1958 年 7 月),最小流量仅 0.21~0.25 立方米/秒。其流向先由西北向东南,至石寺折而向东,至寺村又折向东北,大致呈“漏斗形”(︺)。沿河有支流 24 条汇入。其源头有二:一为城崖地水(下段称景阳川水),沿河纳入黑鱼沟水、螃蟹夹水、白龙潭水、岸上水(旧称猪嘴岩水)、曹村南沟水、常沟水、圪塔后沟水等;二为马陵川水,上游又分陶沙河与河沟水 2 支。景阳川、马陵川二水汇于石寺后,又有棠子沟水、山岔口水、芦家沟水、石涧河(纳杨沟、涧沟、石板沟、马行沟诸水)、河窑水、大石头沟水、张沟水、李家沟水、石板河(纳宣沟、瓦沟之水)、仙人沟水、刘村沟水等先后注入。

四、金水河

属涧河支流,发源于正村乡上坡,经五头东入孟津及洛阳市郊区后,注入涧河。全长约 30 公里,流域面积 226 平方公里;县境内长约 20 公里,流域面积 143 平方公里。因其水源主要受泉水补给,故常年流量较稳定,一般为 0.2 立方米/秒,最大流量为 280 立方米/秒。境内主要支流有:流水沟水、杨沟水、外沟水、舜王庙沟水、马荆扒水、北沟水、薛庄水、楝树洼水等;另有党家沟水、洛沟水至孟津境注入,独树之水至洛阳市郊区注入。

五、涧河

古名谷水,由渑池吴庄入境,流经铁门、城关、磁涧 3 个乡(镇),至孝水出境,入洛阳市郊后入洛河。过境部分长 42 公里,流域面积 273.5 平方公里。常年流量 3~5 立方米/秒,最大流量 4590 立方米/秒(1958 年 7 月),最小流量 0.01 立方米/秒。河道最宽处达千米以上,最窄处不足百米。境内有主要支流 27 条,由西而东依次为:段家沟水、玉梅河、洪涧水(即洪阳川水,古称广阳川水,北涧河)、土古洞水(古称石默溪,练峪口水)、龙涧水、井沟水(古称宋水)、长垣河、泥河、暖泉沟水、花沟水、梭罗沟水、皂涧水(即后峪水,又称东小河)、石桥沟水(古称爽水、桑爽水)、火虫驿水、洪沟水、寨沟水、侯沟水、二郎庙沟水、郭沟水、八里桥沟水、三里河、礼河沟水、掌礼沟水、磁河(详后)、老井水、孝水(古称俞隋水、澡孝水)、江沟水等。

六、磁河

为涧河支流,古称少水,又称涧水(古以涧河为谷水,磁涧以下通名涧水)。源于南李村乡仙桃沟,流经南李村、磁涧两个乡,全长 20 公里,流向由西向东,流域面积 84.8 平方公里。沿河有张村水、挂沟水、竹园沟水、江洼水、寺沟水、上下张沟水等 18 条支流汇入,至磁涧汇入涧河。常水流量 0.3 立方米/秒,最大流量 160 立方米/秒。

除以上 6 条河流外,还有直接注入洛河的小支流 15 条。如红蓼涧(古称共水,出长石山)、龙潭沟水(古称惠水,出白石山)、铁李沟水(古称豪水,出密山)、南赵洼水(古称瞻水,出娄涿山)、马沟水(古称谢水,出瞻诸山)等,均南流经宜阳注入洛河。各河道特征见表 D—17。

各主要河道特征值表

第二节 地下水

新安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构成一个由北西向南东倾斜的中低山丘陵区,间夹河谷川地。由于地貌和地质构造条件的差异,地下水的分布、埋藏、水量和运动规律各具特色。兹按县水利化区划范围分述如下:

一、县北山区

县西北为大面积基岩构成的中低山地区,基岩构成主要为震旦系的石英岩、砂岩(属基岩贫水区)和寒武系、奥陶系的碳酸盐类(主要为石灰岩、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厚度 800~1000 米。岩石性脆,裂隙发育,既是良好含水层,又是强透水层。地下水多为裂隙溶洞水,勘测、开采难度较大。低山区为裸露的石炭系—二叠系的砂页岩含煤岩层。有层间厚层砂岩裂隙水 3~8 层。

二、涧河南北丘陵区

涧北和涧南两大丘陵地带,为大面积黄土覆盖区,覆盖厚度一般为 10~30 米,最厚可达 60 米。受新构造运动的影响,地形切割严重,切深一般在 30~60 米,最深可达 100 米左右。第四系下伏的上第三系洛阳组,为半胶结状厚度达 80 米左右的页岩、粉砂石、粗砂及砾卵石互层的含水岩系。地层的部分储水顺切割深谷成泉水排出,形成谷底基流。地下水埋藏较深,可以成深井(150~200 米左右)。

新安县地下水埋深及等水位线图

三、涧、畛河谷川地

两区均呈带状平行河床分布,宽度一般在 1 公里左右。河床阶地上有流砂、砂和卵石层,厚度 4~8 米,含水性良好。多数地区可以成井(10~30 米),水量可达 30~50 吨/时。为新安县地下水富水区。

地下水资源主要是靠大气降水补给,其次是灌溉回补及地表水的侧渗补给。初步计算,每年平均降水补给量为 5643.2 万立方米;灌溉回补量为 643.74 万立方米;地表水体渗补量为 1699 万立方米。总计地下水资源量为 7885.94 万立方米。如包括同地表水的重复量,地下水资源储量为 1.21 亿立方米,中等干旱年(P=75%)为 1.05 亿立方米。允许开采量 0.799 亿立方米,目前实开采利用量为 0.13 亿立方米,占 16.5%。按水利化区划分区调查结果,全县浅层地下水资源情况如表 D—18。

新安县浅层地下水资源调查统计表

第三节 水资源

一、总量

新安水资源包括地表径流、地下水和过境水,但数量较少,利用差,各农业区的供需矛盾很大。

(一)地表水多年平均为 1.86 亿立方米。中等干旱年(P=75%)为 1.02 亿立方米。

(二)地下水多年平均地下水量为 0.799 亿立方米。中等干旱年(P=75%)为 0.704 亿立方米。主要分布于涧河和畛河川区(两地区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 16.1%,而地下水占总储量的 52.4%)。

(三)过(入)境水主要来源是涧河。据县水文站多年资料统计,年平均过境水流量为 0.94 亿立方米,多为汛期洪水,可利用量很小,仅有 0.18 亿立方米。

(四)泉水新安有较丰富的地下水排泄源—泉水。据对全县 616 眼水泉实地调查,其中上升泉 4 眼,下降泉 612 眼,总流量 470.62 公升/秒,年平均排出量 1484 万立方米。

全县水资源总量扣除重复量 0.23 亿立方米外,实为 2.61 亿立方米,按中等干旱年(P=75%)计算,仅有 1.66 亿立方米,其分区不同保证率水资源总量见表 D—19。

新安县水资源总量计算表

二、开发利用

全县截至 1982 年底,农田灌溉、工业用水、人畜用水,共开发利用水资源 0.49 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 18.7%。其中地表水 0.36 亿立方米(包括利用过境水 0.18 亿立方米),地下水 0.13 亿立方米。在开发利用水资源中,农业用水 0.4 亿立方米,工业用水 0.04 亿立方米,人畜用水 0.05 亿立方米。各区开发利用现状见下页表 D—20。

新安县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表

三、评价

(一)水质评价   经抽样化验,新安地表及地下水资源大部分地区水质较好,属中性淡水,矿化度低,适合于农田灌溉和人畜饮用。但个别地方已出现不同程度的污染。如洛阳水泥厂和县化肥厂,每年排放污水量达 180 万吨左右,又处于涧河川区上游,三废未经处理,对农田灌溉、人畜用水都有一定污染。个别地方有氟病发生,或因水中缺少某种无机元素,引起甲状腺病、布氏病、克汀病。随着城乡工业的发展,水的污染问题将会日趋严重,应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

(二)水资源评价   新安有一定水利资源,水质良好,是发展农业生产的有利条件。但是总的看,新安水资源数量较少,亩均、人均水量都远远低于全国、全省及洛阳地区水平。同时,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多集中于每年 7~9 月份。由于调蓄能力甚小,地表径流总量的 80%以上经河流下泄出境。在地区分布上也很不平衡,除涧河、畛河川区外,其他丘陵山区均为不同程度的贫水区。目前由于开发利用受工程代价和技术装备的限制,年开发利用量仅占水资源总量的 18.7%。因此,水源较丰富的川区,应合理利用水资源,维持资源的相对平衡;水源贫乏的丘陵山区,应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广蓄天上水,深挖地下水,尽可能利用有限的水源,为生产、生活服务。

此外,全县水能资源也有一定的潜力,可发电量为 3509 千瓦,已开发利用 1286 千瓦,占 36.6%,有待于进一步开发利用。

第九章 土地土壤

第一节 土地利用

新安县土地总面积 1160.3 平方公里,折合 1740450 亩。1985 年利用现状为:

耕地 623062 亩,占总面积的 35.80%,农业人均 1.4 亩。其中含水地 81586 亩,占耕地面积的 13.1%;旱地 547616 亩,占耕地面积的 86.9%。

林地 218033 亩,占总面积的 12.53%(即森林覆盖率)。牧业用地(草场)174600 亩,占总面积的 10.03%。

乡村企业占地 11640 亩,占总面积的 0.68%。水域面积 13069 亩,占总面积的 0.75%。

可利用“三荒”(荒山、荒坡、荒滩)地 365746 亩,占总面积的 21.01%。国家单位占地(包括军事用地)11596 亩,占总面积的 0.67%。

村镇占地 209328 亩,占总面积的 12.02%。

水利工程(包括库、渠、塘、站)占地 5500 亩,占总面积的 0.32%。

交通设施占地 32659 亩,占总面积的 1.87%(其中铁路占地 3500 亩,干线公路占地 7750 亩,农用道路占地 21409 亩)。

暂不能利用土地 75216 亩,占总面积的 4.32%。

据历史资料统计:新安耕地面积自民国以来,不断减少。1931 年(民国二十年)全县耕地面积为 781898 亩,1949 年减少为 748334 亩。新中国成立后 36 年间,随着工业、交通、水利设施及民用建房占地的不断增加,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更为严重。至 1985 年底,全县耕地仅剩 62 万多亩,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少 12 万多亩,平均每年减少 3468 亩。农业人均耕地由原来的 3.2 亩下降到 1.4 亩,减少 1.8 亩。新中国成立后历年耕地变化情况如表 D—21。

新安县历年耕地变化情况表(1949-1985年)1

新安县历年耕地变化情况表(1949-1985年)2

第二节土壤类型

新安土壤种类较多,可分为两大土类、6 个亚类、10 个土属、15 个土种。全县以褐土为主,其次是棕壤。自然土壤多分布在县北部分山区,绝大部分是农业土壤,适合多种作物生长。其主要土种有:

一、红粘土

属褐土类、淋溶褐土亚类,是县内占绝对优势的一大土种。面积 114 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 65.5%。主要分布在涧南、涧北丘陵和浅山区的部分山丘岗地上。其特点为红色,质地粘重,通透性差,保水、保肥能力强,有机质含量少,肥力差。据化验,每亩含速效纯氮 0.79 公斤,纯磷 0.1 公斤,纯钾 23.3 公斤,PH 值 7.7,平均有机质的含量 0.85%。有的下层还混有少量砂礓砾土或砂礓层,漏水、漏肥,不易耕作。耕层薄,适耕期短,如耕作、深翻不当,即造成减产。

二、山地褐土

属褐土性亚类,为县内第二较大土种。面积 21 万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 12.1%。主要分布在中山区及缓坡地带。在石井西部和峪里、曹村连片为一南北长的山地褐土带,含有砾石,多为山荒地。土壤一般厚度为 15~60 厘米,有机质含量为 0.76%。每亩含速效纯氮 0.59 公斤,纯磷 0.08 公斤,纯钾 19.4 公斤,PH 值 7.6,呈弱碱性反应。此类地区水土流失严重。

三、棕壤性土

属棕土类,分布在县西北部的中山区,有 10.14 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 5.8%。表面有枯枝落叶层,有机质含量较高。每亩含速效纯氮 0.08 公斤,纯磷 0.12 公斤,纯钾 29.9 公斤,PH 值 7.5。土层厚薄不一,不同程度含有砂岩或砾石。大部分地区生长着栎树次生林和千金榆,伴有连翘、黄栌柴等,是发展林业的优良基地。

此外还有砂性白面土 7.99 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 4.6%;壤垆土 6.38 万亩,占 3.7%;红垆土、白面土等都有一定的分布。全县各类土壤均呈弱碱性反应。详见下表及附图。

新安县土壤种类及分布情况表

新安县土壤分布图

第十章 植物动物

第一节 植物

新安地处北暖温带南沿向北亚热带过渡的暖温带植物区系。西北部山地以落叶栎树为主植物片;广大丘陵川区有“四旁”落叶乡土树种、成片人工造林及果木树植被。大面积植被以乔、灌木及荒草为主。全县森林覆盖率为 12.53%,林木覆盖率为 15.7%;草山草坡占总土地面积的 10.03%,主要为草丛类、灌丛类、疏林草灌类、林间草灌类植物片,80%以上分布在西北部中低山区。耕地占总土地面积的 35.8%,基本是以小麦、玉米等为主的二年三熟栽培植物片。境内主要植物可分以下五大类:

一、农作物

(一)粮食作物   夏粮以小麦为主,另有大麦、仁麦、豌豆、扁豆等杂粮。其中仁麦、扁豆等夏杂粮,因产量太低,近年很少种植。秋粮以玉米、谷子、红薯为主,近年引种有少量水稻、旱稻;杂粮有高粱、秫稷、荞麦、豆类等。豆类包括黑豆、白豆、绿豆、小豆(白、红两种)、大豆(黄、白、绿、黑等种)、豇豆、曼豆(长豆)、蚕豆、羊眼豆等。

(二)经济作物   主要有棉花、烟草、线麻(分夏麻、秋麻两种)、苘麻、荨麻、红麻(新引进)、西瓜、甜瓜(俗称香瓜)、打瓜、哈密瓜、地肤(扫帚苗)等;近年新引进有少量甘蔗、甜叶菊、草莓、非洲多用豆等。

(三)油料作物(亦属经济作物)   主要有花生、芝麻、蓖麻(大麻籽)、油菜、向日葵等(棉花、线麻的副产品棉籽、麻籽,也是油料)。

(四)蔬菜   传统菜类有白菜、萝卜、胡萝卜(俗称红萝卜)、菠菜、芹菜、达菜、大青菜、大葱、韭菜、大蒜、莴苣、立芥、小芥、蔓菁、芫荽(香菜)、辣椒、茄子、南瓜(俗称倭瓜)、冬瓜、黄瓜、菜瓜、搅瓜、丝瓜(嫩果可食)、葫芦(即甜葫芦,嫩果可食)、菜豆、眉豆,茶豆、山药、姜、金针(黄花菜)、银条、竹笋等;引进菜类有番茄(俗名西红柿)、马铃薯(土豆)、洋葱(葱头)、西葫芦(笋瓜)、四季豆、西番豆、包菜、麻叶白菜等;人工培育的有蘑菇、平菇、木耳等。

二、林木

据统计,全县现有 2000 多个树种,主要可分为:

(一)用材林木   以桐、杨、柳、槐、楸、椿、楝、榆、栎等为大宗。其中栎树主要分布在县西北部中山区,有栓皮栎、青冈栎、小叶青冈、槲等多种;其余树种遍布全县。其中有不少为新引进品种。如泡桐,有兰考桐、豫林 1 号、豫杂 1 号、豫选 1 号、南京白花、湖北白花、泰安白花、上海白花、山明、大果、川桐,毛泡桐等多种;杨有毛白杨、箭杆杨、加杨、沙蓝杨、大官杨、北京杨、意大利 69、72、63、45、214、日本白杨、波兰 15、念珠杨、德杨 272 等多种;松有油松、黑松、白皮松等;榆有白榆、千金榆、暴榆等,柏有侧柏、园柏等;柳有水曲柳、旱柳、垂柳、柽柳、龙爪柳等;槐有国槐(白槐、黑槐)、刺槐等。此外还有臭椿(白椿)、红椿(香椿)、梧桐、法国梧桐、五角枫、三角枫、梓树、水杉、山合欢、棕榈、化香、黄檀、黑檀、银杏(白果树)、牛荆木、紫荆木、悬铃木、君迁子、复叶槭等多种。其中较珍贵者有白皮松、黑檀等。

(二)经济林木   乔木类有漆树、杜仲、皂角、花椒、乌桕等;木本油料有油桐、黄楝(药子树)、核桃、椋子、文冠果等;纤维树种有桑树、构树等。其中较名贵者有乌桕、杜仲等。

(三)果木类   有苹果(优良品种有富士、秦冠、国光、黄香蕉、红香蕉、青香蕉、红玉、祝光等),桃(引进品种有岗山白、调枝白、黄金水蜜桃、栾川猕猴桃、蟠桃等),梨(引进有砀山梨、孟津梨、秋落白、马蹄黄,雪梨等),杏(引进有仰韶杏等),柿子(良种有摘家红、阳光红、水茶黄、牛心、盖柿、无核柿等),枣(引进有灵宝圆枣、新郑灰枣等良种),柑桔(引进有平顶山一号、新县碰柑、龟井、宫川、金桔、佛手、济源蜜桔等),以及葡萄、樱桃、石榴、李子、红果、木瓜、木梨、拐枣(即万寿果)、无花果、乌梅、树莓等。野生果木有野山楂、橡子、酸枣、沙梨、杜梨(棠梨)、板栗、榛子、山葡萄、软枣、郁李、洋桃、沙棘等。其中较著名的有独树樱桃、峪里无核柿等。

(四)灌木类   人工培育的有白蜡条、簸箕柳、紫穗槐等;野生的有荆条(黑荆、黄荆)、山桃条、胡枝子、枸杞、黄栌柴、黄花条(连翘)、六道木、石棚子、钱荆榆、羯刺、土木、苇茅等。

此外还有属于禾本科的竹、苇等。

三、观赏植物

(一)木本花卉   有牡丹、梅花、月季、海棠、夹竹桃、洋樱桃、朝天菽、木槿、迎春、桂花、合欢、爬墙虎、茉莉、玫瑰、蔷薇(刺玫)、杜鹃(映山红)、石楠、百日红、白玉兰、广玉兰、冬青、栀子、紫藤、紫荆、扶桑、龙柏、花柏、孔雀柏,黄云柏、撒金柏、桧柏、凤尾松(即铁树)、一品红、夜来香、木香、米兰、四季果、龙爪槐、雪桧、蜀桧、海桐、碧桃、茶花、四季桔、红叶李、樱花、大叶黄杨、小叶黄杨、金心黄杨、瓜子黄杨、雀舌黄杨、金边黄杨、花石榴、番茄树等。

(二)草本花卉   有芍药、菊花、鸡冠花、凤仙花(指甲草)、百鸟朝凤、兰草、仙人掌、仙人球、仙人鞭、仙人指、仙人山、仙人瓜、仙人葡萄、牵牛、石竹梅、文竹、虞美人、绣球、粉豆花、蝴蝶花、水仙、美人蕉、覆盆草、大丽花(西番莲)、倒挂金钟、玻璃海棠、四季海棠、三叶草、白玉簪、并蒂莲、含羞草、露水草、令箭荷花、六角掌、莲花掌、珍珠塔、葱莲、吊兰、羽衣、金边龙舌、景天、射干等。

四、中草药

全县已查明药用植物资源 240 种,其中野生 216 种,人工栽培 24 种。重点产于曹村、石井、峪里 3 个乡。优势品种有南山楂、连翘、二花、牡丹、生地、白芍、党参、热参、天花粉、防风、槐米、柏麦、酸枣仁等;较珍费的有天麻、百合等(详见《文化编·医药》)。

五、野生杂草

全县已查明的野生杂草有 300 多种。主要有:白草、荩草、茅草、野豌豆、野苜蓿、小俭草、羊胡子草、削草、鸡眼草(俗称掐不齐)、茜草、冬灵草、竹叶草、山兰、黄笔草、铁杆蒿、加拿大蓬(俗称驴尾巴蒿)、黄蒿、青蒿、白蒿、老君艾、鸦葱、野菊、山韭菜、红茎马唐(俗称抓地垄)、毛马唐(叉子草)、行义芝(俗称圪巴草)、莎草(俗称马马胡子)、马耳朵草、狗尾草(俗称汪汪狗)、蒺藜、草木樨、曼陀罗(洋金花)、苍耳(茶棵)、马齿苋、麦莲子、胡皮菜、毛妮菜、灰灰菜、刺角菜(小蓟)、野银钱菜、猪毛菜、泥糊菜、苣荬菜、荠荠菜、红眼草、狗蹄芽、鬼针草(鬼圪针)、灯笼草(鬼灯笼)、野小蒜、羊角草、羊角叶、猪牙草、猪耳朵叶、龙葵(甜葡萄)、酢浆草(酸葡萄)、律草(拉拉藤、山拉秧)、麦虱子、菟丝子、大菟丝子(俗称老婆筋)、野苋、土生地(蜜蜜罐)、燕麦、芦藜葱、老驴干粮、毛圪狸豆、猫眼草(猫儿眼)、节节草(圪节草)、红蓼(水红花)、水芹菜、水浮莲等。其中曹村、石井、峪里等乡有山地草场 1 万多亩,为天然牧业基地;其他丘陵、河谷、川地的地头田间,杂草种类繁多,除部分可作饲草或药用、食用外,多数为农田害草。

第二节 动物

主要动物可分为家养、野生两大类:

一、家养动物

(一)家畜

大家畜有牛、马、驴、骡 4 种,以牛(黄牛)为主,遍及全县。其余马属动物因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已为数不多;惟小毛驴因可用于拉架子车,近年有所恢复。

小家畜有猪、羊、狗、猫、家兔、貂等。其中以猪为最多,农村几乎家家喂养,其品种也日益改良。

(二)家禽

主要有鸡、鸭、鹅、鸽等,以鸡最为普遍,农村几乎家家喂养。近年发展起一批养鸡专业户,并引进一批新品种。

(三)笼养鸣禽

常见的有鹦鹉、画眉、百灵、黄莺、金丝雀(黄金翅),呱呱鸡等。新中国成立后养鸟者已少见;近年又有少量笼养。

二、野生动物

(一)兽类

传统兽类有豹、狼、野猪(俗称山猪)、狐狸、狸(俗称野狸猫)、香獐(俗称香子,雄性产麝香)、獾、山獾(俗称猸子)、水獭、野兔、松鼠、田鼠、家鼠、黄鼬(黄鼠狼)及蛇类、蜥蜴、壁虎、蝙蝠等。其中豹子、香獐等属稀有珍贵动物,因对林区的滥采滥伐和随意狩猎捕杀,近年已几于绝迹。其它如山猪、狼、狸、狐、獾之类,也日渐减少。惟田鼠、家鼠类害兽,反因其天敌猫的减少而大量繁衍,为害甚重。

(二)鸟类

传统鸟类种类繁多,尤以曹村、石井、峪里等山区为最多。主要有鹰(老鹰)、鹫(即雕、饿老雕)、鸱鸺(即猫头鹰,俗称夜猫子、咕咕鹋)、鹞鹰(铁翅膀鹞子)、乌鸦、白脖鸦、白天鹅(过境鸟)、大雁、家燕、夏鸟(俗称茶鸡、茶滴溜、吃杯茶)、杜鹃(布谷鸟)、四声杜鹃(俗称光棍捉锄)、喜鹊、灰喜鹊(俗称山麻杆)、麻雀、啄木鸟(俗称牵巴巴)、斑鸠、灰斑鸠(俗称死咕嘟)、雉(俗称野鸡)、野凫(野鸭)、鹳(俗称长脖老鹳)、鹭鸶、鸬鹚(鱼鹰)、黄莺(黄鹂、俗称黄呱噜噜)、画眉、百灵、金丝雀(黄金翅)、呱呱鸡、凤头鸟(俗称刺角子)、角角儿、连鹳油、绿绿翠、粘粘儿、鹁鸪(俗称水老鸹)、寒号鸟等。

(三)水生动物

鱼类有鲫鱼、鲢鱼、鲤鱼、鲇鱼(俗称绵鱼)、草鱼、黄鳝、青鳝、泥鳅、黄圪轧(刺圪轧)、花斑鱼(河底爬)、鲵鱼(俗称娃娃鱼);家养有金鱼等。此外有虾、蟹、鳖(元鱼)、青蛙(俗称水鸡)、蟾蜍(俗称癞蛤蟆)、河蚌、蚂蟥(蚂鳖虫)、水蛭、螺蛳等。其中畛河上游曹村乡城崖地村黑鱼沟一带所产娃娃鱼,属稀有珍贵动物,后因人为因素,已濒临绝迹。县政府已将该地列为珍贵动物自然保护区,加强保护,严禁捕杀,前景可观。

(四)昆虫

1.农业益虫

主要有:瓢虫(分七星瓢虫、龟纹瓢虫等)、草青蛉(分大草蛉、丽草蛉、中华草蛉等种)、赤眼蜂、金小蜂、食蚜蝇、胡蜂、蚜小蜂、小茧蜂、蜘蛛、螳螂、蜻蜓等。

2.农业害虫

主要有:蝼蛄、蛴螬、金针虫(磕头虫)、地老虎(土蚕)、蚜虫(俗名野汗,有棉蚜、麦蚜、菜蚜、高粱蚜多种)、小麦吸浆虫、粘虫、红蜘蛛、麦叶蜂、麦秆蝇、麦茎蜂、玉米螟(钻心虫)、高粱条螟、棉铃虫、棉红铃虫、盲椿象、金刚钻、造桥虫、豆荚螟、菜青虫、菜螟虫、菜夜蛾、黄守瓜(俗称黄萤、瓜蛆)、蝗虫(分飞蝗、土蝗,俗称蚂蚱)、蝈蝈(蚰子)、蚱蜢(俗称扁担脚)、米象(俗称麦牛)、谷盗(米蛀虫)等。其中蝗虫、蚜虫等曾对农业造成大面积危害。

3.园林害虫

主要有:林蚜虫、果类食心虫、蝉(蚂唧嘹、知了)、枣粘虫、柳金刚钻、大灰象鼻虫、榆赤蛱蝶、绿金花虫、天牛(金金牛)、薄翅天牛(水虻牛)、大袋蛾(俗称布袋虫、吊死鬼虫)、椿小象鼻虫、刺槐种子蜂等。近年桐树大袋蛾为害尤重。

4.其他昆虫

益虫有蜜蜂、桑蚕、柞蚕、蓖麻蚕、蝎子、蜈蚣、土元(虼泡虫)、蚯蚓等;害虫有苍蝇、蚊子、跳蚤、虱、臭虫、细腰蜂(马蜂)、大黑蜂(俗称咕噜蜂、唧唧牛)、蚂蚁、蟋蟀、蜗牛、蟑螂、金龟甲(俗称屎壳螂)等。其中蜜蜂近年来有较大发展;养蚕则因饲料问题日渐减少。野生蝎子已不多见,而家养的有所增加。

第十一章 自然灾害

新安地处暖温带的中纬度地区,冷暖气团交替频繁,加之地形、地质情况复杂,因而自然灾害较多,其中最严重的是旱灾,次为水灾,此外如风、雹、霜、虫及地震等灾害,也时有发生。

第一节 旱灾

干旱为新安最常见的自然灾害,历史上素称“十年九旱”。据旧史志资料极不完全的记载:从东汉建光元年(121)至 1930 年的 1800 年间,载有旱灾 104 次,平均 16 年一遇;其中连续二、三年以上的特大旱灾 23 次,平均 78 年一遇;造成“赤地千里”、“人相食”的有 10 次,平均 180 年一遇;造成全年干旱,农作物两季歉收的大旱有 49 次,平均 36 年一遇。其中旱期最长,旱情最烈的为明末崇祯七年至十三年(1634~1640)的连续七年干旱。当时,“野绝青草,斗米银二两九钱,以树皮、白土、雁矢充饥,至以柿蒂、蒺藜、牛马(革)为市,骨肉相食,死者相继,十室九空”(旧志·祥异)。近 200 年最严重的旱灾为清光绪元年至四年(1875~1878)的连续四年干旱,尤以光绪三年(1877)为甚。旧志载:“丁丑奇荒,尸横遍野,或举家逃异就食,或满门饿毙,户口减去十之六七。”

民国年间,从 1912 年(民国元年)到 1949 年的 37 年内,共记载旱灾 17 次,出现年率占 46%,将近 2 年一遇。其中较严重的如 1929~1930 年(民国十八年至十九年)、1936 年(民国二十五年)和 1941~1942 年(民国三十年至三十一年),以 1942 年的灾情为最重。

新中国成立后 30 多年来,旱灾的发生仍相当频繁。据最近 30 年(1955—1985 年)的资料统计:发生旱灾的年份有 20 年,出现年率为 67%,平均 1.5 年一遇。其中较严重的大旱有 8 年,即 1959、1960、1961、1965、1969、1972、1977 和 1981 年,占旱灾年份的 40%,平均 3.5 年一遇,以 l961 年的旱情最为严重。旱灾出现季节分别为:春旱 12 次,出现年率为 40%,平均 2.5 年一遇;初夏旱 15 次,出现年率 50%,平均 2 年一遇;伏旱 9 次,出现年率 30%,平均近 3 年一遇;秋旱 8 次,出现年率 26.7%,平均 4 年多一遇。共计出现季节性干旱 47 次,平均每年 1.57 次。其中有三季以上连旱的全年性干旱 8 次,平均 10 年一遇。30 年内,因干旱累计受灾面积 494.7 万亩,成灾面积 384.52 万亩,总计减产粮食约 25 万吨。

新中国成立后的旱灾虽然频繁、严重,但因人民政府积极组织抗旱救灾,大大减轻了灾害的损失。

历史上记载旱灾统计表(前771~1949年)

朝代 历史纪年 公元 旱灾程度 灾情摘要
东周 桓王三年 前 711 大旱 民大饥
西汉 元鼎三年 前 114 大旱 大饥,民相食
(新莽) 地皇三年 22 特大旱 春二月,(函谷)关东饥,人相食
东汉 建武二年 26 大饥
东汉 建武五年 29 大旱 夏四月大旱
东汉 永初三年 109 大旱 大饥,人相食
东汉 兴平元年 194 大饥,谷一斛五十余万钱
三国 ·魏 太和二年 228 大旱  
西晋 泰始九年 273 大旱 正月至六月大旱
东晋 义熙四年 408 大旱  
北魏 延昌二年 513 大旱  
东魏 天平四年 537 大旱  
武德九年 626 大旱  
贞观元年 627 大旱 春大饥,斗米千钱,死者枕于路
永隆元年 680 冬大饥
大和六年 832  
咸通二年 861 秋不雨,至于次年六月
咸通三年 862 大旱 春、夏大旱
后晋 天福八年 943 大旱  
建隆三年 962  
淳化元年 990 大旱  
景德二年 1005 大旱  
大中祥符二年 1009 大旱 春、夏连旱
元祐二年 1087 大旱  
元祐七年 1092 大旱  
蒙古 定宗三年 1248 大旱  
大德五年 1301 大旱  
延祐七年 1320 大旱 民大饥
天历元年 1328 特大旱  
天历二年 1329 特大旱  
至顺元年 1330 大旱 连续三年大旱
元统二年 1334 大旱 大饥,人相食
至正三年 1343 大旱 大饥,人相食
至正十二年 1352 大旱 大饥,人相食
至正十八年 1358 大旱 大饥,人相食
至正十九年 1359 大旱 大饥,人相食
洪武四年 1371 大旱  
洪武五年 1372 特大旱  
洪熙元年 1425  
正统二年 1437  
成化二十年 1484 特大旱 大饥,人相食,死者枕藉
成化廿一年 1485  
嘉靖七年 1528 特大旱 大饥,人相食
隆庆六年 1572 大旱 饥,人相食
万历四十七年 1619 特大旱 野断青,人相食
天启七年 1626 大饥
崇祯七年 1634 大旱 大旱岁饥
崇祯八年 1635 大旱  
崇祯九年 1636  
崇祯十年 1637  
崇祯十一年 1638 大旱  
崇祯十二年 1639 大旱  
崇祯十三年 1640 特大旱 连续七年大旱,野绝青草,斗米银二两九钱。以树皮,白土、雁矢 充饥……骨肉相食,死者相继,十室九空
康熙四年 1665 春旱,饥
康熙六年 1667 大旱 饥,人相食
康熙十二年 1673  
康熙十七年 1678 大旱  
康熙十八年 1679 大旱 死者枕藉
康熙廿八年 1689 大旱  
康熙廿九年 1690 大旱  
康熙三十年 1691 特大旱 连续三年大旱、大饥,民众逃散过半
康熙卅六年 1697  
康熙六十年 1721 特大旱 斗米五百五十钱
康熙六十一年 1722  
乾隆八年 1743 大旱 由春至夏不雨,七月大旱,秋禾被灾
乾隆四十九年 1784  
乾隆五十年 1785 大旱  
乾隆五十一年 1786 连续三年旱
嘉庆十九年 1814 特大旱  
道光十三年 1833  
道光二十七年 1847 大旱  
光绪元年 1875 大旱 七月大旱,禾枯死,冬无雪,赤地千里
光绪二年 1876  
光绪三年 1877 特大旱 大饥。斗米钱五千,树皮草根剥掘殆尽,父子相食,几于村落为墟
光绪二十七年 1901 大旱 秋无禾
民国 二年 1913 麦子绝收
民国 五年 1916 秋禾多半枯死
民国 九年 1920 大旱 夏大旱,无禾
民国 十年 1921
民国 十一年 1922 大旱 夏大旱,无禾,斗米六千七百文
民国 十二年 1923 旱,大旱
民国 十三年 1924 春旱
民国 十八年 1929 特大旱 夏无麦,秋无禾,饿毙者无算
民国 十九年 1930 大旱 连续二年荒旱,民众外出逃荒达数万口
民国 二十年 1931 冬无雪
民国 二十一年 1932 春亢旱
民国 二十四年 1935 大旱 春夏亢旱,地土龟裂,草木皆枯
民国 二十五年 1936 特大旱 全年干旱,麦季约半收;秋禾大部枯死,秋收仅有一成
民国 二十六年 1937 春旱
民国 二十九年 1940 夏旱
民国 三十年 1941 大旱  
民国 三十一年 1942 特大旱 大小麦颗粒未收,早秋全部枯干,民众卖儿鬻女,大批流亡外乡
民国 三十二年 1943  
民国 三十八年 1949 夏旱

说明:

1.本表资料来源于民国版《新安县志》、清乾隆版《河南府志》及县水电局、档案局统计资料。

2.“旱灾程度”以受灾范围、持续时间、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和所造成的损失为指标。“旱年”,一般指发生一个季节的干旱,灾情较轻;“大旱年”,一般指发生两季连旱或跨年度干旱,造成大面积严重减产,人民逃荒外出;“特大旱年”,指两年以上连旱,面积广,旱情重,造成河水断流,“赤地千里”“人相食”等恶果者。

1956 ~ 1985 年旱灾情况统计表

年度 旱灾程度 发生季节(记 ×号) 受灾面积(万亩) 成灾面积(万亩) 灾情摘要
初夏 全年性
1956 × 3.40 3.40 秋后无雨,3.4万亩麦未种上
1957 × × 57.50 32.50 冬春连旱,麦子减产4成以上
1959 大旱 × × × × × 43.80 25.60 全年干旱,两季歉收
1960 大旱 × × × × × 48.71 28.50 连续第二年大旱
1961 特大旱 × × × 66.68 45.56 连续第三年大旱。40万亩夏粮中枯死12万亩,基本绝收20万亩,全县平均亩产17公斤
1962 × 16.00 13.00  
1963 × 3.90 2.20  
1964 × × 0.60 0.40  
1965 大旱 × × 43.00 43.00 6至9月百日无雨,秋粮15万亩绝收,28万亩减产5成以上
1969 大旱 × × × × 43.00 39.00 20万亩秋田绝收,23万亩减产4~8成
1972 大旱 × × × 48.61 48.61 夏秋间大旱,秋粮减产4.6成
1974 × 4.00 0.90  
1976 × × 13.0 9.35 4~7月80天无雨,6万亩晚秋末出苗,7万亩枯萎
1977 大旱 × × × 36.88 36.88 春夏连旱,伏天“捏脖旱”
1978 × × 30.62 30.62  
1980 × 秋冬缺雨雪
1981 大旱 × × 35.00 35.00 冬春280余天缺雨,地面干裂,河水断流,井水下降,人畜吃水困难
1982 × ×  
1983 × ×  
1985 × ×  

说明:

1.本资料来源于县档案局、水电局统计资料。

2.干旱发生季节的划分:“春旱”,指雨水至谷雨(2月中旬至4月下旬)间的旱灾;“初夏旱”,指5月至6月中旬的干旱;“伏旱”,指7~8月间的干旱,其中以“中伏”的“捏脖旱”危害最烈;“秋旱”,指9~10月间的干旱。

第二节 水灾

水灾包括洪灾和涝灾(多同时发生),也是新安常见的自然灾害之一。由于降水时空分配不均,雨量过于集中,7~9 月份平均降水量占全年的 51.6%,因而多发生暴雨或连阴雨,形成洪、涝灾害。青、畛、涧、磁等主要河流流量,年际变化大,往往出现“旱季干,涝季淹”的现象。

周代即有“谷洛斗,坏王宫”的记载,此后各朝代关于洪、涝灾害的记载,仅次于旱灾。据民国版县志从 1633 年(明崇祯六年)至 1933 年 300 年间的不完全记载,共发生较大洪涝灾害 27 次,平均 11 年一遇。

新中国成立以来,据 1949 年至 1985 年 36 年的统计,共发生大小洪涝灾害 23 次,出现年率为 66.9%,平均 1.5 年一遇。其中一般水年 11 次,平均 3 年多一遇;大水年 8 次,平均 4.5 年一遇;特大水年 4 次,平均 9 年一遇。灾情最严重的如 1958 年 7 月 16 日,全县大部地区暴雨,一次降水量达 160~300 毫米,历时 8 小时 13 分;最大暴雨强度历时 28 分,降雨 26 毫米。实测涧河最大洪峰流量 4590m3/秒,畛河流量 4280m3/秒。涧水漫过城西大桥,冲毁陇海路道轨一段。县食品厂院内水深 1 米余。狂口街被水冲去一半。冲毁养马、黄湾两座水库、32 座水塘及堰、坝、水窖等工程 2300 多处。倒塌房窑 3419 间(孔),死亡 31 人,受伤 23 人,死亡大牲畜 32 头。秋作物受灾面积达 8.5 万亩,其中 1.17 万亩基本绝收。又如 1982 年 7 月底至 8 月初,连降暴雨。10 日内降雨量达 450~500 毫米,占年降雨量的 72%。河水猛涨,最大洪峰流量:涧河 1800m3/秒,畛河 1060m3/秒,磁河 250m3/秒,金水河 110m3/秒。洪水冲垮各项水利工程 1210 处,损失达 408 万元,毁地 5520 亩。畛河大坝决口 159 处,长达 21.4 公里。城关供销社仓库、邮电局制杆厂、知青预制厂等被冲淹。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人民与洪水作斗争,驻军指战员也参加抗洪抢险。由于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使历次洪涝灾害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

历史上记载的洪、涝灾害

朝 代 历史纪年 公元 灾害程度 灾情摘要
东周 灵王二十二年 前 550 大水 冬十月,谷水暴涨
东汉 建光元年 121 淫雨伤禾
东汉 建和二年 148 大水 秋七月大水
东汉 建宁元年 168 大水 夏六月大水
三国 ·魏 太和四年 230 夏,水伤禾,涧水暴涨
三国 ·魏 景初元年 237 淫雨、大水
泰始六年 270 大水 六月大雨,涧水溢
北 魏 太昌元年 532 大水 六月谷水泛溢,坏三百余家
贞观十一年 637 大水 秋七月,谷水暴涨,坏民居
永淳元年 682 五月,淫雨成灾
开元八年 720 大水 鏶谷溢入洛阳西上阳宫。夏,契丹入侵,唐发卒宿缺门谷水上, 夜半,山水暴至,万余人皆溺死。六月,兴道坊一夕陷为池中
开元十五年 727 大水 谷水溢,损禾稼、居人庐舍
大和四年 830 大水 夏水伤苗
后晋 天福四年 939 大水 七月大水
太平兴国八年 983 特大水 六月涧水涨,坏民居军营千余区,溺死者以万计
至道二年 996 涧水涨
天启六年 1626 大水 大水
崇祯十年 1637 (旱蝗),又大雨坏民居
顺治九至十一年 1652 ~ 1654 连续三年夏,淫雨积月,坏民屋舍
顺治十五年 1658 大水 七月涧水溢,高二丈
雍正三年 1725 大水 大水
乾隆九年 1744 大水 六月暴雨,寒鸦村窑房多被冲淹
乾隆二十年 1755 特大水 六月十四日夜,大雨如注,少水溢,冲决慈涧镇,溺死居民行商 无算
乾隆二十六年 1761 特大水 七月十五日至十九日暴雨,五日夜不止,涧水溢,坏民田屋坟墓 无数
道光二十三年 1843 大水 七月中,黄水泛滥,直入盈庙,房垣为之冲颓,神像为泥沙淤染
同治二年 1863 大水 八月大雨,坏城垣屋舍
光绪二年 1876 六月大雨
宣统二年 1910 大雪 冬大雪成灾
民国 元年 1912 大水 夏,大水,坏民居,毁铁路
民国 四年 1915 特大水 6 月 14 日大雨,山洪暴溢,淹没村民数百家。7 月 21 日,又暴雨, 陇海铁路涵洞宣泄不及而泛溢横流
民国 六年 1917 大水 7 月大雨,山洪冲没石井、仓头等村牛羊、粮食无算。秋,磁涧 大水
民国 十一年 1922 大水 秋大雨,涧水溢,两岸被灾
民国 十三年 1624 7 月大雷雨,死人畜
民国 十四年 1925 10 月大雷雨
民国 十六年 1927 2 ~ 3 月,雨雪 60 日
民国 二十年 1931 特大水 8 月 中旬,连日雷雨大作,暴雨倾盆,河水猛涨,涧水深 1 ~ 4 米
民国 二十二年 1933 大水 夏大雨,7 月 26 日涧水溢,漂没人畜田舍
民国 二十三年 1934 秋,淫雨成灾
民国 二十八年 1939 大水 夏秋淫雨为灾,山洪暴发,涧水泛溢
民国 二十九年 1940 大水 秋,河水暴涨,淹没庄稼
民国 三十二年 1943 夏有水灾

说明:“灾害程度”分为三种:“水年”,一般指淫雨或多雪引起的涝灾及局部山洪暴发:“大水年”,暴雨引起河水猛涨,冲人、冲地或冲走东西;“特大水年”,全县性暴雨成灾,河水泛溢,冲毁大面积农田、村庄及淹死人畜者。

新中国成立后水灾情况统计表( 1949 ~ 1985)

年度 灾害程度 受灾面积(万亩) 成灾面积(万亩) 灾情摘要
1949 7.19 1.15 秋涝
1950 1.23 0.75 秋季淫雨成灾。沤环豆类 73% , 谷子 25% , 红薯 34% , 棉花 6.4% 。一、二、四区 倒塌房窑 400 间(孔),毁地近万亩
1951 大水 0.92 0.59 8 月6 日暴风雨,80% 的玉谷和 20% 的谷子倒伏,毁树 8788 棵,塌房 98 间,砸死 6 人
1952 0.73 0.45  
1953 特大水 5.84 5.84 7 月一个月降水 215.2 毫米,占全年 46.8% 。其中 8 日、10 日两次暴风雨,山洪暴 发,涧水涌入县城南门;畛河穿过石寺镇,民房积水 0.2 米深;省庄村水灌 110 户。 30 日至 8 月 3 日又连降大雨,全县总计塌房窑 2542 间( 孔),冲地 1220 亩,毁秋 苗 5.72 万亩,死伤 33 人
1954 特大水 5.85 0.54 8 月 2 日至 8 日,连降暴雨,山洪暴发,冲毁土地 9536 亩,淹农田 5.66 万亩,毁树 1189 棵,塌房窑 1965 间(孔),死伤 40 人,死伤家畜 154 头(只)
1955 大水 0.67 0.5 8 月连降暴雨,17 日涧水暴涨,全县塌房窑 67 间(孔),死伤 4 人
1956 大水 0.63 0.63 6 、7 、8 三个月连续降雨 470 毫米,致使小麦不能及时收打,至 8 月 中旬才收打结 束。全县生芽麦 5500 吨,占总产的 21.6% 。库存粮发霉 544 吨,因灾减产 2170 吨。毁地 0.63 万亩,塌房窑 406 间(孔),死伤 21 人及牲畜 33 头
1957 3.88 2.9  
1958 特大水 8.56 6.29 5 月 6 日,畛河上游渑池境降暴雨。晨 6 时,山洪暴发,水深 4 尺余。在寺村渡 口,冲走过路民工 11 人,经抢救后死 3 人。7 月 16 日大暴雨,为近数十年所罕见 (详见前文)
1959 0.1  
1961 0.02 0.02  
1963 大水 5.9 3.6 8 月 6 日,仓头、北冶、正村一带一次降雨 251 毫米,畛河洪峰流量达 499 m3/秒,冲 淹土地 2.3 万亩,冲毁眷兹水库及 4 座水塘。全县塌房窑 747 间(孔),死伤 12 人
1964 大水 41.22 23.66 7 月 中旬起,淫雨持续半个月,雨量达 300 毫米。其中曹村尤重,曾一个小时降暴 雨 48 毫米。全县农田大面积受灾
1969 0.71 0.71  
1971 大水 5.37 1.65  
1977 大水 0.2 0.2 8 月 3 日夜,畛、青河上游一带下大暴雨一个多小时,雨量达 200 多毫米,畛河流 量达 850 m3/秒,青河流量达 600 m3/秒以上。计冲毁沿河堤坝 11 处,近 3000 米, 公路 3 公里,土地 1922 亩,其它水利工程 20 多处,树 2 万余棵
1978 大水 5.4 3.19 6 月 30 日、7 月 1 日、20 日及 23 日夜,多次降暴雨,短时雨量达 200 毫米以上。农 田受灾 5.4 万亩,塌房窑 221 间(孔),冲走粮食 76.5 吨。畛河坝被冲决 10 处,毁 柏油路 560 米,6 个乡交通中断
1980 5 月 13 日,县北普降暴雨,40 分钟内,仓头、北冶的降雨量达 60 至 80 毫米,畛河 洪峰流量达 430 m3/秒
1981 1.3 0.6 7 月 18 日,铁门镇云顶至庙头一带 7 个村,突降暴雨,1.3 万亩农作物受灾,沟坪 地庄稼全部被冲毁
1982 特大水 0.55 0. 55 详见前文
1983 9 月 16 日至 10 月 25 日,淫雨连绵近 40 天,9 月份降水量 155. 5 毫米
1984 10 月初淫雨

第三节 风、霜、雹、虫灾

风、雹、霜冻等灾害性天气及蝗虫等虫害,常给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损失。

一、干热风

干热风多发生在 5 月下旬至 6 月初,正值小麦灌浆成熟时期,可使小麦植株蒸腾加剧,水分失调。如遇初夏旱同时发生,往往引起小麦青干,籽粒干瘪而减产。俗话说:“麦收四月(农历)风,风过一场空”,即指此风而言。据 1959 年至 1981 年的统计,23 年内有 17 年出现干热风,占 74%;共出现 35 次,101 天,每年 1~5 次,每次近 3 天。其中重型 9 次,一次 4~9 天;轻型 26 次,每次持续 2~3 天。如 1961 年 5 月,全县已大旱 190 多天,又连续出现近 10 天的干热风,使全县 40 万亩小麦枯死 12 万亩,基本绝收的 20 万亩,其余 8 万亩,亩产仅有 35 公斤,造成严重减产。

二、大风

所谓大风,一般指瞬时风速超过 17 米/秒,即超过 8 级的大风。此类风多见于春季和冬季,夏季往往伴随暴雨或冰雹而至,秋季极少见。据多年统计资料表明:发生大风最多的月份为 12 月,平均 5 天;最少为 9 月,平均 0.3 天;全年平均 24.1 天。

历史上关于大风的记载虽不多,但其猛烈程度足使人触目惊心。如东汉元嘉元年(151),“夏四月,大风,树木尽拔,昼晦。”明崇祯九年(1636),“大风,将赠都御史吕孔学墓碣吹至数里方坠地。”光绪三年(1877),“二月初六日,西北风,吹折吕氏科第石坊。”从记载情景看,其风力当均在 8 级以上,其中第二例可能为龙卷风。又如 1946 年(民国三十五年)四月(农历)中旬,风暴夹冰雹,“拔树倒屋,二麦枯萎”。1951 年 8 月 6 日,暴风夹暴雨,刮倒玉米占 80%,谷子占 20%,树 8788 棵。1978 年 6 月底至 7 月下旬,先后出现 4 次暴风雨,受灾农作物达 5.4 万亩,1983 年 7 月 20 日 17 时,正村、五头、石寺 3 乡镇、28 个村、169 个村民组,遭受大风(夹冰雹)袭击,刮倒树木及麦垛无数,农田受灾面积达 1.4 万亩。

三、霜冻

指春季终霜日(平均在 3 月 29 日)之后,气温突然下降,重新出现的霜冻。一般在 4 月中旬,对小麦危害甚大。新中国成立以来,出现较严重春季霜冻的有 3 年(1953、1954、1977 年),平均 10 年一遇。如 1953 年 4 月 12 日凌晨,二区有 12 个乡出现霜冻,其中圪塔乡麦田受灾面积占 62.3%。全县还有 57 个乡也有不同程度的霜灾。1954 年 4 月 6 日和 19 日,全县两次降霜。县抽调干部 448 人,组织群众 5 万余人,烧火熏烟 3 万多堆,减轻了灾害损失,但仍有 21 个乡的 5.25 万亩麦田受灾减产。

四、冰雹

冰雹,俗称“冷子”,是强对流天气发展的结果。一般出现在 5~6 月份,最早出现在 4 月,最晚出现在 9 月;大多在午后至傍晚发生,往往对农田及人畜造成严重危害。新安早在一千多年前即有关于冰雹的记载。如唐元和十二年(817),“雨雹,人有死者”。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六月,雨雹大如拳。”民国十年(1921),“四月,刘黄岭、关址、碾坪等处雨雹,大如碗、如拳,死人畜,麦无颗粒。”

据 1950~1983 年 34 年间的不完全统计,共有 7 年出现冰雹 8 次,平均近 5 年一遇。详见表 D—27。

1950 ~ 1983 年全县雹灾情况表

发生时间 地区 灾情摘要
1950年8月30日夜 江屯、赵峪 毁农作物1000余亩
1951年9月12日 西沃、大章、狂口、盐仓、安桥、王沟、太平等25个乡 雹大如碗,小如杏,死1人,伤75人,死家畜、家禽90头(只),农作物损失56%
1953年4月23日傍晚 盐东、盐西、狂口、大章等乡 长达15分钟,大如鸡蛋,鹰、兔、麻雀有被打死者,农田被灾2.55万亩
1954年5月30、31日 五区寺沟、江庄、磁涧、老井、寒鸦、五头、马头、神堂,大洼、崔沟、望头、官岭、八里等地 连续两次降雹,麦田受灾2.9万亩,严重者6535亩,打伤87人,牛3头
1964年7月18日 曹村一带 降雹长达半小时,大如核桃,小如玉米,并伴有20分钟的7级大风
1981年7月18日午后 云顶、高沟、薛村、高平寨、龙涧、庙头 冰雹并伴有暴风雨,毁秋作物6000余亩
1983年7月20日17时 五头、石寺、正村3乡镇28个村 农田受灾1.38万亩,严重者0.72万亩

五、虫害

这里指大面积发生的虫害,其中危害最严重的是蝗灾。

蝗虫俗称蚂蚱,其幼虫名蝻,成虫有翅会飞者名飞蝗,其害最烈。据旧志及现有极不完整的资料,从东汉至新中国初年的 1900 多年间,共有 29 年发生蝗灾,即:

东汉建武五年(29),永建五年(130),永兴三年(155);唐大和四年(830),咸通三年(862);宋大中祥符四年(1011);明成化二十一年(1485)、二十二年(1486),嘉靖八年(1528,重),万历四十一年(1613,重),崇祯八年(1635,重)、九年(1636)、十年(1637)、十一年(1638)、十二年(1639)、十三年(1640,重);清康熙十二年(1674)、三十年(1691,重)、六十年(1721),同治元年(1862,重),宣统二年(1910,重);民国三年(1914)、二十三年(1934)、二十五年(1936)、三十一年(1942,重)、三十二年(1943)、三十三(1944,重)、三十四年(1945)及新中国成立后的 1951 年。

以上共计 29 次,出现年率为 1.5%,平均约 65 年一遇。其中灾情特别严重者 9 年,占出现年份的 30%以上,平均 200 年一遇。持续时间最长者,为明末崇祯八年至十三年(1635—1640),连续达 6 年之久。

资料表明,蝗虫多与旱灾同时发生。如明末崇祯年间的连续 7 年大旱,就有 6 年出现蝗灾。再如 1942 年的特大旱灾,也同时出现蝗虫。当时飞蝗由黄泛区以东掠河而西,所到之处,禾苗无存,遮天盖地,嗡嗡有声,树枝被压断,大片禾苗瞬间殆尽。

此外,危害较重的虫灾还有麦蚜虫、红蜘蛛等。如 1951 年 3 月下旬,麦田红蜘蛛为害,全县受灾面积达 39.34 万亩。4 月下旬,又发现蚜虫危害麦田,全县组织 46.4 万人次进行扑打,共消灭蚜虫近 10 万公斤。

第四节 地震

新安地质构造复杂,断层较多,已查明的较大断层达 10 处,历史上曾发生过多次地震。据旧志及当代有关地震史料载:自东汉建武七年(31)至 1983 年的 1952 年间,共发生地震 75 次,平均 26 年一遇。其中 5 级以上的破坏性地震有 6 次,占 8%,平均 350 年一遇;其余均为有感地震。这 6 次破坏性地震是:

1.东汉安帝元初六年二月乙巳(119 年 3 月 10 日),“地震,地裂,涌水,坏城廓民舍,人有死伤。”按:此次地震为 6 级,震中烈度 8 度,震中在洛阳。

2.元成宗大德七年八月(1303 年 9 月 17 日),地大震。按:此次地震震中在山西洪洞赵城(N36°.3,E111°.7),震级为 8 级,震中烈度 11 度,破坏面积纵长 400 公里,余震持续三四年,新安为破坏区之一。

3.明世宗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壬寅(1556 年 2 月 2 日),地大震,民舍倒塌,殿宇倾覆。“县西北二十里古名龙涧乡,其北隅有九龙庙,昔曾完美……嘉靖乙卯岁十二月十二日夜适地震,遂倾覆焉。其闾闲间房屋倒塌者不可胜记”(见嘉靖三十六年《重修九龙庙碑记》,拓片藏省博物馆)。按:此次地震震中在陕西华县(N34°.5,E109°.7),震级为 8 级,震中烈度达 11 度。极震区“川塬拆裂,水涌沙溢,城垣屋舍倾圮十居其半。军民被害其奏报有名者八十三万有奇。”破坏区达十几万平方公里,新安为破坏区之一。

4.明崇祯十三年三月中(1640 年 4 月),地震。震中在洛阳(N34°.7,E122°.5),震级 5 级,震中烈度 6 度。“卧者坠,立者仆,房屋不坚固者损坏,以至椽卸瓦颓”。

5.清康熙三十四年四月初六日(1695 年 5 月 18 日),戊时地震,隐隐有声,屋壁皆倾。越五六日又震。按:此次地震震中在山西临汾、襄陵(N36°.0,E111°.5),震级为 8 级,震中烈度 10 度。震中区“城廓房舍存无二三,居民死伤十之七八,烈火烧天,黑水涌地,余震经年不息”;破坏面积纵长 500 公里。新安为破坏区之一。

6.1920 年 12 月 16 日(民国九年十一月初七日),地大震。此次地震震中在宁夏海原(N36°.5,E105°.7),震级为 8.5 级,震中烈度达 12 度。震中区山崩地裂,黑水横流,海原等 4 城全毁,人民死伤不下 20 万人。波及面直达东海之滨,河南洛阳、新安等地为破坏区。

其余 69 次地震发生时间为:

东汉:建武七年(31)九月;章和二年(88);永元四年(92)四月,七年(95)九月癸卯;延光元年、二年、三年(122~124);永建三年(128)正月丙子;阳嘉二年(133)四月己亥,四年(135)三月;永和二年(137),三年(138),四年(139)三月、十二月;建康元年(144)九月;元嘉二年(152)正月、二月、十月;永兴二年(154)二月;永寿二年(156)十二月;延熹五年(162)五月,八年(156)。

三国·魏:青龙二年(234)十一月;景初元年(237)六月。

晋:咸宁二年(276)八月;太康五年(284)二月;元康四年(294)十月、十二月;建兴二年

北魏:太和二十三年(499)六月,永平四年(511)十二月;延昌元年(512)四月。

唐:贞元三年(787)十一月旧县志载有“唐大历二年(787)十一月,地震”(韩本、邱本作元年)。概由《旧唐书·五行志》所记“大历二年十一月壬申,京师(长安)地震”衍误而来,故删之。

五代后唐:长兴二年(931)十一月。

宋:天禧三年(1019)二月乙未;绍圣二年(1095)十月十一日。

元:延祐三年(1316)十月壬午;至元三年(1337)八月癸未。

明:成化十七年(1481)二月甲寅,二十年(1484);正德三年(1508)八月乙未民国版县志载:“正德三十四年十二月地震,坏屋舍。”查正德年号仅十六年,疑为“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之误,故删之。;嘉靖元年(1522)正月初一,二年(1523)正月,三年(1524)正月,三十三年(1554)康熙版县志载:“嘉靖二十四年十二月地震,坏屋舍,”查《河南地震资料》当年无地震。疑仍为“嘉靖三十四年”之误,亦删之。,三十九年(1560)十二月;隆庆二年(1568);天启二年(1622)二月癸酉;崇祯二年(1692)十一月八日卯时,十一年(1638)十一月十八日,十五年(1642)。

清:顺治十年(1653);康熙元年(1662),七年(1668)六月十七日,二十二年(1683)十月初五;嘉庆二十年(1815)九月二十日夜、十月二十三日;光绪二年(1876)正月二十八日。

民国:十年(1921)十一月初三日夜;十四年(1925)十月十五日;十六年(1927)十一月初三日夜;二十六年(1937)六月二十五日。

新中国成立后:1960 年 3 月 1 日、5 月 7 日;1972 年 11 月 27 日。

第十二章 人口

第一节 历史概况

新安古代人口在明朝以前无文献可考。仅据《魏书·地形志》所载:东魏兴和中(539~542),置新安郡,领县三(新安、东垣、西垣),计 394 户,1595 人。可知当时人口甚稀。

明朝以后的户口资料仍残缺不全,现仅就已有资料列入表。

新安县历代人口表

朝代 历史纪年 公元 丁(劳力) 备注
洪武廿四年 1391 2911 17192  
永乐十年 1412 2569 14192  
成化十八年 1482 2758 24638  
嘉靖年间 1522 ~ 1566 3996 26379  
崇祯年间 1628 ~ 1644 19534 据康熙版县志,有丁无口
顺治年间 1644 ~ 1661 2515 据康熙版县志,有丁无口
康熙年间 1662 ~ 1722 2310 同上
乾隆七年 1742 10127 36324  
乾隆三十年 1765 12951 39111  
同治末年 1874 50187 219475  
光绪三年 1877 8973 50894  
民国 十一年 1922 32593 154977  
民国 十七年 1928 27844 165603  
民国 二十一年 1932 152071  
民国 二十二年 1933 27059 148041  
民国 三十八年 1949 39500 213545  

从上表可以看出:由洪武至嘉靖的 270 年间,人口增加 9137 口,增长 54%。至明末清初,由于连年灾荒战乱,人口又大量减少,这从当时丁(劳力)数的变化可见一斑。崇祯间有丁近 2 万人,而至康熙间仅余 2310 人,下降 88%。乾隆“盛世”之后,人口逐年上升:从乾隆初至同治末的百余年间,人口由不足 4 万口发展到 20 万口以上,增加 4 倍多。光绪年间,由于特大自然灾害,人口又骤减为 5 万来口,下降四分之三。灾后人口持续回升。至民国初年,人口又发展到 15 万左右,比光绪年间增加 10 万人,即 50 年内增长了 2 倍多。此后,除 1932 年前后,因灾荒、战乱等原因,人口又稍有减少外,基本是持续上升。至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人口又超过 21 万,约相当于同治末年人口,而比清末增长 3 倍多。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人口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安人口有较大的发展。历年情况如表。

新安县历年人口统计表(1949 ~ 1985 年)

年度 总户数 总人口 总人口中 占总人口% 性比例(女=100)
合计 其中非农业
1949 41378 230896 9800 116808 114588 50.37 49.63 101.5
1950 46330 246880 10088 125333 121547 50.77 49.23 103.1
1951 48550 251395 10744 127564 123831 50.74 49.26 103
1952 48530 253523 11981 128029 125494 50.5 49.5 102
1953 50205 256432 13822 128929 127494 50.28 49.72 101.1
1954 50125 258559 14719 130029 128530 50.29 49.71 101.2
1955 51139 261585 8354 131481 130104 50.26 49.74 101.1
1956 52630 256185 9396 135034 130151 50.92 49.08 103.8
1957 55512 275739 16172 140596 135143 50.99 49.01 104
1958 57650 292024 30676 149339 142685 51.14 48.86 104.7
1959 56439 289433 28587 148322 141111 51.25 48.75 105.1
1960 58358 291479 17417 148398 142781 51.02 48.98 104.2
1961 63747 287713 13588 144793 142920 50.33 49.67 101.3
1962 63309 294724 10629 148157 146267 50.37 49.63 101.5
1963 63321 305455 10537 152505 152950 49.93 50.07 99.7
1964 63323 311491 11548 156974 154517 50.39 49.61 101.6
1965 65372 320988 12278 162095 158893 50.5 49.5 102
1966 66192 328928 11802 166507 162421 50.62 49.38 102.5
1967 67390 337435 10850 173104 164331 51.3 48.7 105.3
1968 67882 347345 10974 179234 168201 51.59 48.41 106.6
1969 70168 356419 10072 182849 173570 51.3 48.7 105.3
1970 73368 371107 17514 190378 180729 51.3 48.7 105.3
1971 74294 379218 15843 192452 186766 50.75 49.25 103.1
1972 75746 387022 19322 197572 189450 51.05 48.95 104.3
1973 77846 395654 19163 201023 194631 50.81 49.19 103.3
1974 79052 404536 18706 205545 198991 50.81 49.19 103.3
1975 81159 412341 18888 209676 202665 50.85 49.15 103.5
1976 82932 416334 18210 211448 204886 50.79 49.12 103.2
1977 84385 422020 18724 214731 207289 50.88 49.12 103.6
1978 58090 424893 18224 216214 208697 50.89 49.11 103.6
1979 86461 429321 20542 218449 210879 50.88 49.12 103.6
1980 87905 432494 22166 219733 212761 50.81 49.19 103.3
1981 88913 437994 24769 223556 214438 51.04 48.96 104.3
1982 91689 444292 25406 226893 217309 51.07 48.93 104.4
1983 93770 449765 27038 230268 219497 51.2 48.8 104.9
1984 94562 453058 31123 232682 220376 51.36 48.64 105.6
1985 96128 454763 37575 233972 220791 51.45 48.55 106

新中国成立后 36 年间,全县净增加 223867 人,增长 97%。其中男性增加 117664 人,增长 101.6%;女性增加 106203 人,增长 92.7%;性比例增加了 4.5%。人口平均年递增率为 1.9%。其中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为 3.2%;“一五”时期(1953~1957)为 1.7%;“二五”时期(1958~1962)为 1.3%;调整时期(1963~1965)为 2.9%;“三五”时期(1966~1970)为 2.9%;“四五”时期(1971~1975)为 2.1%;“五五”时期(1976~1980)为 1.0%;“六五”时期(1981~1985)为 0.86%。l962~1975 年间为人口发展高峰期,14 年内净增人口 124628 人,增长 43.3%,年递增率高达 2.6%。1976 年以后为较稳定期,增长率控制在 1.0%左右。

新中国成立以来三次人口普查结果为:1953 年第一次普查,全县 50205 户,249575 人;1964 年第二次普查,全县 63548 户,307864 人;1982 年第三次普查,全县 89055 户,440045 人(均为年终数,即 7 月 1 日零时人口,与上表年终统计数字略有出入)。1982 年比 1964 年增加 132181 人,增长 42.93%;比 1953 年增加 190470 人,增长 76.32%。以 1953 年为 100,则 1964 年为 123.36,1982 年为 176.32。

第三节 人口密度与分布

新安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变化如下:明初为 15 人,清光绪年间为 44 人,1949 年为 191 人,1982 年(第三次普查)为 379 人,1985 年底为 392 人。

现有 13 个乡(镇)中,人口密度超过 500 人的有城关、五头等 3 个乡(镇);超过 400 人的有铁门、石寺等 6 个乡(镇);低于 300 人的有峪里、曹村等 4 个乡。最高为城关镇,每平方公里达 653 人;最低为峪里乡,每平方公里仅有 107 人。详如表。

新安县各乡(镇)人口分布情况表(1985 年)

乡(镇) 人口 占总人口(%) 面积(平方公里) 占总面积(%)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序号
合计 454763 100 1160.3 100 392  
城关镇 49925 10.98 76.4 6.58 653 1
五头乡 48321 10.63 89.5 7.7 540 2
正村乡 47076 10.35 93.2 8.03 505 3
铁门镇 57066 12.55 115.8 9.99 493 4
石寺镇 32800 7.21 68.8 5.93 477 5
磁涧乡 51639 11.36 108.6 9.38 475 6
仓头乡 38220 8.4 82.3 7.09 464 7
北冶乡 28339 6.23 64.2 5.6 441 8
西沃乡 22957 5.05 55.5 4.78 414 9
南李村乡 26600 5.85 90.2 7.78 295 10
石井乡 26704 5.87 117.2 10.1 228 11
曹村乡 19110 4.2 142.3 12.26 134 12
峪里乡 6006 1.32 56.3 4.85 107 13

第四节 人口构成

一、民族构成

据 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新安人口中,有汉、回、满、壮、布依、蒙、土家 7 个民族。其中汉族占总人口的 99.81%,其余为少数民族。(详见《社会编·民族》)

二、性别构成

据新中国成立后三次人口普查统计,新安人口中男性均多于女性,男女性比例(女=100)分别为:101.4(1953 年)、103.0(1964 年)、104.6(1982 年)。29 年间,性比例上升 3.2%。至 1985 年底,全县总人口中有男性 233972 人,占 51.45%;女性 220791 人,占 48.55%;男女性比例为 106.0,比 1982 年上升 1.5%,比 1949 年上升 4.5%。新中国成立后 36 年中,男性多于女性的有 35 年;仅 1963 年女性稍多,男女性比例为 99.7。

三、文化构成

据 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拥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 310788 人,占总人口的 70.63%。其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 1328 人(包括大学肄业及在校的 583 人),占总人口的 0.3%;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 26007 人,占总人口的 5.91%;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 98957 人,占总人口的 22.49%;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 184496 人,占总人口的 41.93%。12 岁以上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 73968 人,占总人口的 16.8%;6~11 岁校外儿童 6298 人,占总人口的 1.43%;合计文盲、半文盲 80266 人,占总人口的 18.23%。全县每千人中拥有各种文化程度的人数为:大学 3.01 人,高中 59.10 人,初中 224.88 人,小学 419.27 人,文盲、半文盲 182.40 人。全县文盲率为 22.93%。

四、年龄构成

据 1982 年人口普查结果,全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如表。

1982 年人口普查年龄状况表

年龄(岁) 人口数 占总人口(%) 性比例(女=100)
合计 合计
总计 440045 225021 215024 100 100 100 104.6
0~4 40175 20844 19331 9.13 9.26 8.99 107.8
5~9 53618 27497 26121 12.18 12.22 12.15 105.3
10~14 60724 31258 29466 13.8 13.89 13.7 106.1
15~19 59716 30301 29415 13.57 13.47 13.68 103
20~24 31534 16036 15498 7.17 7.13 7.21 103.5
25~29 38228 20203 18025 8.69 8.98 8.38 112.1
30~34 31249 16247 15022 7.1 7.22 6.93 108.3
35~39 22865 11898 10967 5.2 5.29 5.1 108.5
40~44 19070 10048 9022 4.33 4.47 4.2 111.4
45~49 20283 10513 9770 4.61 4.67 4.54 107.6
50~54 16447 8519 7928 3.74 3.79 3.69 107.5
55~59 14887 7520 7367 3.38 3.34 3.43 102.1
60~64 11828 5695 6133 2.688 2.531 2.852 92.9
65~69 8256 3837 4419 1.876 1.705 2.055 86.8
70—74 6352 2808 3544 1.443 1.248 1.643 79.2
75~79 3409 1361 2048 0.775 0.605 0.925 66.5
80~84 1114 370 744 0.253 0.164 0.36 49.7
85~89 252 61 191 0.057 0.027 0.089 31.9
90~94 35 5 30 0.008 0.002 0.014 16.7
95~99 3 3 0.0007 0.004  
100~104  

由上表可计算得出:全县 16~55 岁的女性人口为 111652 人,占女性总人口的 51.93%;16~60 岁的男性人口为 126772 人,占男性总人口的 56.34%;男女相加之和为 238424 人,占总人口的 54.18%。0~14 岁人口为 154517 人,占总人口的 35.11%(即少年人口率);65 岁以上人口为 19421 人,占总人口的 4.41%(即老化率);65 岁以上与 14 岁以下人口相比为 12.57%(即老化指数)。全县年龄中位数为 20.48 岁。平均寿命为 66.4 岁,其中男性 65.3 岁,女性 66.6 岁。最高年龄 96 岁,为西沃村阎闭一女性。

五、职业构成

据 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县在业人口为 240651 人(其中男 128144 人,女 112507 人),占总人口的 54.69%。各行业分布情况为:农、牧、林、渔业 210179 人;矿业及木材采运业 4975 人;电力、煤气、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11 人;制造业 7677 人;地质勘探和普查业 10 人;建筑业 2836 人;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1135 人;商业、饮食业、物资供应和仓储业 2994 人;住宅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和居民服务业 222 人;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 1293 人;教育、文化艺术事业 6983 人;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 48 人;金融、保险业 343 人;国家机关、党政和群众团体 1832 人;其他行业 13 人。在业人员的职业构成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9732 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单位负责人 2177 人;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1836 人;商业工作人员 1868 人;服务性工作人员 2079 人;农林牧渔劳动者 209282 人;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 13638 人;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39 人。

第五节 计划生育

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社会安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新安人口增长迅速。1949 年全县人口总数 230896 人。1985 年全县人口达 454763 人,36 年净增 223867 人,增长 97%。

1949~1963 年,新安出现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人口增长高峰。14 年间,全县人口增加到 305455 人,增长 32.29%。1964~1974 年,又出现第二个人口增长高峰,全县人口总数达 404536 人,增长 32.44%。其中 1974 年内出生婴儿 12428 人,出生率 31.1‰。

人口高速增长,给国计民生造成一系列严重困难。人均耕地越来越少,1949 年为 3.2 亩,1963 年降为 2.2 亩,1974 年降为 1.6 亩,比 1949 年减少了一半。1985 年人均耕地面积已减至 1.4 亩。其它如教育、文化、卫生方面出现的矛盾日益突出,就学、就业等困难很大。因此,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越来越显得迫切。

1956 年,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规定的“在一切人口稠密的地方宣传和推广节制生育,提倡有计划地生育子女”的要求,在城乡开展节制生育的广泛宣传,破除人们思想上长期存在的“儿女双全”“多子多福”的封建思想,在机关、厂矿、学校干部职工中开始使用避孕药物、器具,实行节制生育。

1973 年,全国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议上提出“晚、稀、少”的生育政策。1974 年 3 月,县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下设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开始培训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施行绝育手术,进行输卵管与输精管的结扎。

1978 年后计划生育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1979 年提倡一对夫妇终生只生一个孩子,把计划生育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1980 年,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并采取了一些强制性措施。

根据中央、省、地(市)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了计划生育工作。

一、控制多胎生育,实行晚、稀、少

1956 年,新安县人民委员会提出节制生育,要求改变青年早婚习惯。但仅处于宣传阶段。1962 年,在干部、职工中开始使用避孕药物、器具。1973 年,把实行晚、稀、少作为节制生育的主要要求。晚,即实行晚婚;稀,即生育间隔 4 年左右;少,即终生只生两个孩子。晚婚年龄为:农村男 25 周岁以上,女 23 周岁以上;城镇男 26 周岁以上,女 24 周岁以上。1979 年,把晚、稀、少改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重点是少生,提倡一对夫妇终生只生一个,控制二胎,杜绝多胎。1982 年,中共新安县委强调青年晚婚,提倡和推行晚婚晚育,按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推迟 3 年以上为晚婚,妇女 24 周岁以上生育为晚育。

二、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1979 年,把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提倡一对夫妇终生只生一个孩子上来,大力提倡生一个光荣。对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夫妇给予奖励。1979 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有 650 人。1982 年,县委作出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若干规定:凡育龄夫妇只生一个孩子,自愿不生第二胎,已采取绝育措施的,给予奖励,发给儿童保健费,直至 14 周岁,城镇每月 5 元,农村每年奖励 50—70 个劳动日;凭奖励证书,孩子就医、入托、入园、入学、就业等优先照顾。1982 年,独生子女率达 66.98%。

三、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

1980 年后,制定了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具体办法。按照上级分配的生育指标,结合本县已婚夫妇的年龄,凡符合生育条件者,由县、乡(公社)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发给准生证,为计划内生育,否则为计划外生育。凡无准生证生育第二胎者,按规定分别给予党纪、团纪、政纪处分,并实行经济制裁。1984 年 7 月,中共新安县委、县人民政府联合通知又规定:凡计划外生育第二胎者,征收多子女费。

四、培训技术队伍

1974 年 3 月,县成立计划生育指导小组。6 月,派两名医务人员外出学习绝育手术,然后采取以师带徒办法培训技术人员 30 人。1975 年 3 月,组成 3 个手术小分队,分赴各公社指导结扎手术。1977 年,从公社卫生院和农村“赤脚医生”中选调 82 人,经过培训,组成 12 个小分队。计划生育技术小分队常年活动在农村,走村串户,为群众传技术、送药具,宣传节育常识,开展上环、结扎、人工流产等节育手术。1984 年,县建立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负责指导全县的计划生育技术工作。

五、落实节育措施

新安历年来,在计划生育工作上采取的节育措施主要有三种:一为使用节育器械;二为使用避孕药物;三为采取节育手术,如人工流产、中期引产和输精管、输卵管结扎等。1974 年 8 月,组成计划生育手术队,进行结扎试点。当时结扎的对象是 3 胎以上、子女均有、30~40 岁的育龄妇女。1976 年,全面施行绝育手术,全县育龄妇女 42067 人中,采取节育措施的有 31079 人,节育率为 73.9%。80 年代后,计划生育工作更加经常化制度化,各项节育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1981~1985 年的 5 年间,全年上节育环 36282 人,施行结扎手术 26210 人,(其中女扎 25523 人,男扎 687 人),人工流产 13497 例,中期引产 4113 例。育龄妇女节育率逐年提高:1975 年,全县育龄妇女 41753 人,采取节育措施的 26736 人,节育率 64%;1980 年,育龄妇女 43501 人,节育的 36035 人,节育率 82.8%;1985 年,育龄妇女 106637 人,节育的 59944 人,节育率达 91.4%。10 年间,节育率提高 27.6%。从而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自然增长。

历年节育情况见下表。

新安县 1975 ~ 1985 年节育情况统计表

年度 育龄妇女数(人) 节育人数(人) 节育率(%) 放环(人) 结扎(人) 流产(例) 引产(例)
合计 男扎 女扎
1975 41753 26736 64  
1976 42067 31079 73.9  
1977 41522 32933 79.3  
1978 42216 31865 75.5  
1979 41403 34826 84.1  
1980 43501 36035 82.8  
1981 45180 37959 84.2 7167 526 55 471 2821 485
1982 46810 43856 94.8 6498 3886 41 3845 2952 617
1983 58330 54093 90.4 7547 17659 414 17245 4111 1346
1984 59996 54476 90.8 8025 3990 172 3818 2077 1188
1985 65584 59944 91.4 7045 149 5 144 1536 477

从 70 年代中期开始,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人们的生育观念逐步更新,盲目生育的无政府状态得到控制,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明显下降。1971~1974 年,全县每年出生人口在 1.1 万左右,出生率为 30‰左右,自然增长率在 20~24‰之间;1975~1979 年间,每年出生人口减少到 0.8 万左右,出生率降至 18‰上下,自然增长率在 13‰左右;1985 年,全县仅出生 5702 人,出生率为 12.6‰,自然增长率下降至 6.4‰。近 15 年全县人口的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详表。

年度 平均人口(人) 出生数(人) 出生率(‰) 死亡数(人) 死亡率(‰) 净增数(人) 自然增长率(‰)
1971 375163 10615 28.3 3026 8.1 7584 20.2
1972 383120 11104 29 2945 7.7 8159 21.3
1973 391338 12423 31.7 3118 8 9305 23.7
1974 400095 12428 31.1 2806 7 9731 24.1
1975 408439 10196 25 2989 7.3 7207 17.7
1976 414338 8226 19.9 2878 6.9 5348 12.9
1977 419177 8340 19.9 2776 6.6 5564 13.3
1978 423457 8015 18.9 2854 6.7 5144 12.2
1979 427107 7454 17.5 2997 7 4457 10.5
1980 430908 6144 14.3 2785 6.5 3359 7.8
1981 435244 7292 16.8 3012 6.9 4280 9.9
1982 441143 9075 20.6 2771 6.3 6304 14.3
1983 447029 8464 18.9 2830 6.3 5634 12.6
1984 451412 6727 14.9 2999 6.6 3728 8.3
1985 453912 5702 12.6 2791 6.2 2911 6.4

第十三章 县城

第一节 故城变迁

新安故城始建于秦代,遗址在今义马市石河村与渑池县塔泥镇之间,即项羽坑卒处,后东徙。东徙时间历来诸说不一。据多种史料考证,大约于晋初东迁至今县城。(详见《附录》·《新安故城变迁考》)

今县城原为土城,旧志称始建于汉初,明洪武间重建。原仅有东西二门,成化十一年(1473)增修南北二门。嘉靖间增修东西月城及墩台铺舍。万历四十六年(1618)始修砖城。崇祯九年(1636),移北城墙之西半跨慕容山上,使城区扩大,城墙增高,名为“新城”。明末战乱中,城破,“楼碟悉平,砖基倾颓”。清顺治、康熙间修复旧城。乾隆二十六年(1761),淫雨坏城 40 余段,数年后始修复。同治元年(1862),捻军、太平军三破县城。统治阶级为对付农民起义军,再次将北城墙筑于慕容山顶,更于东南方将文峰山(即今奎楼山)包于城内。并用石起基,增设城上水道、墩台、更房等。宣统二年(1910)修陇海铁路时,凿断奎楼山,城垣北移,弃东南一角于城外。1930 年至 1933 年间,数有修建,并重修东南奎楼山石垣,接续旧城。1939 年抗日战争中,国民党县政府为了“减少敌机轰炸目标”,下令扒掉县城墙及奎楼山的奎星楼、铁塔山上的铁塔。至解放时,原城墙已残缺不全,仅城北、城南留存部分断壁残垣。

旧志载:民国时的县城,周长 6 里 5 丈 4 尺(合 3018 米),面积约为 0.5 平方公里。城墙:东、南、西俱高 2 丈 5 尺(8.33 米),惟北跨慕容山脊,稍低。顶宽 1 丈或 6~7 尺(2~3 米余)不等,底宽 3 丈(10 米)。墙皆用石起基,高 4 尺,以上用砖。其中东南方新易石墙 150 丈(500 米)。共四门:东“迎熙”,西“维新”,南“通济”,北“望阙”,其上皆有城楼,东西门口各有瓮城。另有二便门:东南为学道门,额题“璧联”;西北为寺巷门,额题“超云”,俱已封塞。西北有一炮台。学道门及文峰山上各有一望楼。西门外有壕深 4 尺(1.3 米余)。

明代新安县城图(据明《永乐大典》绘制)

清康熙年间新安县城图(据康熙《新安县志》绘制)

民国时期新安县城图(据民国《新安县志》绘制)

新安县城现状图

第二节 县城新貌

新安县城位于县境南中部慕容山南、涧河岸边,陇海铁路及连(云港)天(水)公路线上,地处北纬 34°43′,东经 112°09′,为县人民政府及城关镇人民政府驻地,洛阳市的卫星城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对新安县城的改造和建设十分重视。经过 36 年的努力,县城面貌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区范围逐年扩大。目前,东接函谷关外,西抵铁塔山以西,南达涧河以南,北跨慕容山巅,东西最长距离达 4 公里以上,平均长约 2 公里;南北最宽距离约 2 公里,平均宽约 1 公里。城区总面积约为 1.5 平方公里,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 2 倍以上。

县城聚落呈条带状。原有东西大街一条,街面狭窄,建筑破旧。1958 年,曾对原有街道进行初步改造、整修。1973 年铺设了渣油路面。1985 年又对原西关街、十字街附近进行较大规模的改造,拆迁了部分旧房及不合理建筑,使道路疏通,街巷拓宽,现已成为连接原东西大街及西关街的中心主街道,全长 2.8 公里。并将城北原有“后大路”及城南铁路北原有小街进行拓宽硬化。城区现有主要道路 7 条,立交桥两座;大街 14 条,小巷 7 条,新建居民点 12 处。县城人口,1985 年底已达 24470 人(包括城关、北关、河南、上河、江庄 5 村),其中非农业人口 13603 人,占 55.6%。

新安县城,已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的中心。

中共新安县委新建大楼位于城北慕容山麓;县人民政府大楼位于中心大街路北;城关镇人民政府位于县城东北部。县人大、政协、人武部、县政府各委、局机关,均驻城内。

新中国成立前,县城仅有少数私人手工业。1985 年已有主要工矿企业 21 个。其中包括市属新安力车厂,县属印刷、陶瓷、机械、毛纺、毛织、被服、食品、粮油加工、综合修理等国营、集体企业及乡镇所办的采矿、机械、化工、建材、木材加工等企业。在涧河南岸暖泉沟、上河一带,已形成一个工业集中区。

新中国成立前,县城仅有数十家私人店铺,至 1948 年,拥有千元以上资金者仅存 3 家。1985 年,国营、集体及个体商业网点遍布城区。国营商业所属百货、纺织品、五交化、食品、副食品、医药、石油、煤建、饮食服务、蔬菜等 10 大公司,为商业的主体,有营业大楼 5 座。集体商业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包括县社直属 5 个公司(生产资料、土产、棉麻、日杂废旧物资、工业品联营)及城关供销社在城内的 6 个门市部。个体工商业近年发展迅速。1985 年,城区内共有领照个体工商户 757 家,分别经营百货、日杂、交电、副食品、饮食、旅社、理发、照相、修理、剪裁、缝纫、医药卫生等数十种行业。其经营方式灵活,营业时间不限,已成为国营、供销商业的重要辅助和补充。为方便农民进城经商,城内还设有农副产品集贸市场 4 处。每月并有物资交流会 6 天(逢 5 日、10 日为会期)。

公用设施不断增加。1966 年 3 月,县城开始使用自来水。1982 年 12 月,又兴建下羊义至铁塔山自来水工程,可基本满足县城生产、生活用水需要。主要街道及新建城区均建有下水道工程,一般采取管道或暗沟、雨污合流的排水体制;但因目前未进行污水处理,已对涧河造成污染。1958 年 4 月,县城开始用电,变电站在城西江庄,装机量 5000KVA,目前用电负荷约为 2000KW。城内建有邮电大楼 1 座,现装有纵横制 600 门自动交换机 1 部,农话交换机 60 门,长话交换机 20 门。电报、电话昼夜畅通,邮政线路通向城乡各地。文化卫生设施有:大、中专各 1 所,高中 2 所,初中 1 所,小学 7 所,幼儿园 1 所。县医院、城关卫生院各 1 所;县直公费医疗及县卫校、城关卫生院等门诊部共 7 处;防疫站、妇幼保健站、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药检所、兽医站各 1 个。影院、剧院、文化馆、工人文化宫、书店、图书馆、广播站、电视差转台、体育场各 1 处。

县城交通便利。陇海铁路从城南通过;连(云港)天(水)公路横贯东西。每天由洛阳至新安—义马—渑池—三门峡—灵宝—西安间的长途客车往来不断;由县城至各乡镇的班车四通八达。

名胜古迹有城东的汉函谷关及暖泉沟的温泉(旧称“夷里温泉”)等。

第十四章 乡镇

1985 年,新安县设 10 乡、3 镇。简介如下:

城关镇

城关镇包括县城及其周围地区,地处北纬 34°41′至 34°46′,东经 112°04′至 112°13′。东、南、西分别与磁涧、南李村、铁门交界,北与正村、五头两乡为邻。东西长 11 公里,南北宽 7 公里,面积 76.4 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县城东北。辖城关居委会及 22 个行政村,266 个村民组,116 个自然村,49925 口人(其中非农业人口 12048 人,农业人口 37877 人)。除有回、壮、满等少数民族 76 人外,绝大多数为汉族。有耕地 53614 亩。属丘陵地区,地势西高东低。涧河流经嶡山至安乐村间 10 个村,两岸为平川,土地肥沃。卫星大渠经过北部丘陵区,并有小水库 4 座,支渠 10 条,电灌站 93 处,水地面积 10755 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棉花等,近年烟叶有发展。矿产有白云石、铝石、耐火石等。工副业有机械、造纸、采矿、木材加工、综合修理及搬运、饮食服务等业。市场繁荣。镇供销社下设 11 个门市部、双代点。个体商户日益增多。有镇办高中 1 所,初中 16 所,小学 65 所,中小学生万余人。另有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各 1 个,广播放大站 16 个。文物古迹除汉函谷关外,安乐村有龙山文化遗址,暖泉沟有温泉及商代文化遗址,嶡山、七里站有周代文化遗址。

峪里乡

峪里乡位于县西北部黄河南岸,地处北纬 35°00′至 35°04′,东经 111°55′至 112°06′。北与垣曲县及济源县隔河相望,西与渑池县为邻,东接西沃,南连石井,东西长 16.8 公里,南北宽 8.4 公里,面积 56.3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工地村。辖 9 个行政村,59 个村民组,35 个自然村,1318 户,6006 人,均为汉族。境内山地面积达 45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80%;仅有耕地 7775 亩。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 520 米。西部岱嵋寨高 1346.7 米,产铁矿石。黄河流经峪家沟至下河间 8 个村,过境 20 公里。峪里河向北注入黄河。经济以农为主,主要作物有小麦、玉米、谷子、红薯;石渠、太涧、麻峪等地产花生。柿饼为当地特产,闻名全县。1975 年,修通石(井)峪(里)公路长 14 公里。1985 年,又新开辟新(安)峪(里)公路长 76 公里,已完成第一期工程,可通客、货车,对开发山区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已建小水电站 5 座,总发电量 82 千瓦。有水塘 10 个,电灌站 3 座,水地面积 1429 亩。工副业有煤矿 1 个,硫磺矿 2 个,年总产值 10 万元以上。供销社下设网点 9 个。初中 1 所,小学 23 所,有学生 1300 多人。卫生院、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太涧、麻峪有仰韶文化遗址。石渠、塔地、太涧为黄河古渡口,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期间,曾为重要军事通道。

石井乡

石井乡位于县北部,地处北纬 34°54′至 35°01′,东经 111°55′至 112°07′。西为渑池县,北接峪里乡,东与西沃交界,南与北冶、曹村两乡毗连。东西长 14 公里,南北宽 10 公里,面积 117.2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石井,距县城 45 公里。辖 24 个行政村,200 个村民组,244 个自然村,5636 户,27854 人,均汉族。有耕地 30515 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等。矿藏有煤、硫磺等。境内多山、缺水,仅青河边有少量川地。且青河为季节河,常年干枯,部分地区人畜吃水相当困难。现有小水库 1 座,机井 1 眼,水窖 1600 个,水塘 18 个,渠 6 条,水地 1531 亩。但缺水问题仍然存在。工副业现有针织厂、煤矿、磺矿、林场等,年产值近 700 万元。供销社下设 34 个网点。新(安)峪(里)公路经过境内。有乡办高中 1 所,初中 16 所,中小学生 5500 多人。另有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黑扒村为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时期革命根据地,二分区、县政府、豫西公学曾驻此。

西沃乡

西沃乡位于县北偏东部,地处北纬 34°54′至 35°01′,东经 112°05′至 112°11′。东北临黄河,与济源县交界,西邻峪里、石井,东南及南与仓头、北冶两乡相连。面积 55.5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西沃,距县城 40 公里。辖 17 个行政村,143 个村民组,143 个自然村,4672 户,22957 人,均汉族。有耕地 25465 亩。属浅山区,地势西高东低。安里河、青河、竹园河 3 条季节河注入黄河,沿河形成河谷川地。今在青河川筑有拦河坝,在荒坡等地建有引黄电灌站,另有水塘、机井 100 多处,灌溉面积 4000 余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棉花等。矿产有煤和硫磺。工副业有机械、陶瓷、硫磺矿及农、林场等。其中陶瓷生产历史悠久,行销县内外。交通便利,黄河可通水运;新(安)峪(里)公路过境;西沃修有公路大桥及黄河索道桥。供销社设有 11 个网点。有初中 1 所,小学 77 所,在校学生 4269 人。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西沃、荒坡等黄河古渡口,在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时期,曾为重要军事通道。南石崖黄河峭壁上有北魏石窟造像。

仓头乡

仓头乡位于县东北部,地处北纬 34°54′至 34°58′,东经 112°07′至 112°15′。东为孟津,西为北冶,南为正村,西南为石寺,西北为西沃,东北隔黄河与济源交界。东西长 10 公里,南北宽 15 公里,面积 82.3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仓头,距县城 29 公里。辖 19 个行政村,224 个村民组,230 个自然村,8047 户,38220 人,均汉族。地处畛河下游,属山间河谷地区。耕地面积 40274 亩,除东部郭庄、东岭几个村有部分岭坡地外,其余各村均在畛河两岸,土壤肥沃,灌溉便利。沿畛河、黄河岸边建有机电灌站 31 处,有支渠 10 条,水塘 8 个,配电机井 139 眼,有效灌溉面积 9814 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等。地下有丰富的煤及硫磺矿。有煤矿 9 个,硫磺矿 3 个,还有水泥、机械、纺纱、联运等乡村企业。供销社设有网点 10 个。有高中 1 所,初中 18 所,小学 80 所,在校学生 7619 人。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新(安)石(井)公路和洛(阳)横(山)公路在境内交会。狂口为黄河古渡口,有“天限狂澜”之称。

北冶乡

北冶乡位于县北中部,地处北纬 34°50′至 34°55′,东经 112°01′至 112°10′。东为仓头,西为曹村,南为石寺,东北为西沃。东西长 15 公里,南北宽 7 公里,面积 64.2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北冶,距县城 25 公里。辖 21 个行政村,201 个村民组,148 个自然村,6222 户,28339 人,均汉族。总耕地 35628 亩。主要农作物为小麦、玉米、红薯等。地属丘陵浅山区,西北多山,东南多丘陵。水源奇缺,部分地区人畜用水相当困难。已建水库 1 座,水塘 46 个,机井 27 眼,扬水站 16 处,渠 6 条,发展水地 629 亩。地下矿藏较丰富,有煤、铝、硫磺等。有煤矿、机械、磺矿、铝矾土、翻砂等工副业。其中甘泉、滩子沟一带的瓷器,梁庄的翻砂铁锅等,历史悠久,畅销省内。商业、交通及文教、卫生事业也有较大发展。乡供销社下设网点 39 个。已修公路 55 公里。全乡设有高中 1 所,初中 16 所,中小学在校学生近 6000 人。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刘黄村在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为豫西二专署及新、孟、陕、渑四个县政府的驻地。碾坪村郑坡曾为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驻地。西北部的“漏明崖”,为县内名胜。

石寺镇

石寺镇位于县城西北 16 公里,地处北纬 34°47° 至 34°52′,东经 111°59′至 112°10′。东接仓头,西连渑池,南与铁门、正村两乡镇交界,北与北冶为邻,西北与曹村接壤。东西长 14 公里,南北宽 5 公里,面积 68.8 平方公里。镇政府驻石寺村西南原龙山寺旧址。辖 20 个行政村,201 个村民组,136 个自然村,6707 户,32800 人,除满、蒙、壮等少数民族 12 人外,余为汉族。有耕地 27156 亩。畛河上游两条支流在石寺会合后,向东转北注入黄河。沿岸 10 个村多川平地;北部为丘陵区,水源较缺。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谷子、红薯等。已修建畛河大坝 13 公里,水渠 8 条,机井 150 眼,水塘 40 个,机电灌站 15 个,水地面积 3747 亩。地下资源丰富,主要有煤、铝、磺、铁矿及石灰石等。有乡村煤矿 10 个,耐火厂 5 个,机械厂、农场、林场各 1 个。境内还有洛阳铝矿、新安煤矿、渠里煤矿等国营大矿,畛河川已成为新兴工业区。交通便利,新(安)狂(口)、新(安)峪(里)、石(寺)曹(村)公路在此交会;南(岗)石(寺)矿区铁路即将建成。商业、文教、卫生也有较大发展。供销社下设 19 个网点。有高中 1 所,初中、小学 44 所,在校师生 5450 人。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各 1 个,广播放大站 19 个,新建影剧院 1 座。

曹村乡

曹村乡位于县城西北 25 公里,地处北纬 34°50′至 34°57′,东经 111°52′至 112°03′。东邻北冶,北依石井,东南与石寺接界,西南至西北与渑池毗连。东西长 20 公里,南北宽 10 公里,面积 142.3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曹村。辖 23 个行政村,156 个村民组,326 个自然村,4222 户,19110 人,均为汉族。境内多山,西北边界山峰多在海拔千米以上,其中西大塬高达 1384.7 米,为全县最高峰。自然林坡面积 2 万多亩,耕地 21963 亩,除畛河沿岸 7 个村有部分夹山川地外,其余多为山坡薄地。经济以农、林为主。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等。林区出产木椽、坑木、药材、红果等。

工副业有煤矿、机械、砖瓦、木材及果品加工等业。供销社设网点 22 个。有林牧高中 1 所,初中 17 所,小学 56 所,在校学生 3880 人。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袁山村曾为抗日民主县政府驻地。

正村乡

正村乡位于县城东北部,地跨北纬 34°45′至 34°52′,东经 112°05′至 112°18′。东邻孟津,西接铁门;南与五头、城关交界,北与石寺、仓头相连。面积 93.2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正村,距县城 13 公里。辖 33 个行政村,373 个村民组,120 个自然村,10321 户,41076 人,均为汉族。地处邙山南坡,境内沟壑纵横,丘陵起伏,黄土覆盖,水源缺乏。有耕地 80479 亩,主要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等。有小水库 2 座,机电灌站 38 处,水浇地 584 亩。矿产有煤和耐火石,工副业有机械、煤炭、酿酒、农副产品加工等。交通方便,新(安)峪(里)、新(安)横(水)、新(安)石(井)公路在境内交会,与洛阳市每天也有班车往返。乡供销社下设 19 个网点。有高中 1 所,初中 17 所,小学 16 所,在校学生 9597 人。卫生院 1 所,兽医站 2 个,广播放大站 18 个。古村和拾万村有仰韶文化遗址。

五头乡

五头乡位于县城东北,地处北纬 34°42′至 34°49′,东经 112°10′至 112°19′。东接孟津县,西连城关镇,南界磁涧乡,北邻正村乡,东南与洛阳市郊区相交。东西长 12 公里,南北宽 8 公里,面积 89.5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五头,距县城 10 公里。辖 27 个行政村,310 个村民组,188 个自然村,10291 户,43321 人。除西坡、李家庄两村有回民 562 人外,其余均为汉族。有耕地 75321 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棉花等。属丘陵地区,金水河及其 5 条支流经过的庙上至尚庄间 7 个村,土质肥沃,可以灌溉;南、北丘陵区水源较缺。修有“卫星大渠”南北两条干渠及水库 2 座,水塘 12 个,机电灌站 74 处,水地面积 9012 亩。新(安)五(头)公路与洛(阳)五(头)公路在此接连。机械、面粉、制砖等工副业生产开始发展。供销社设有 27 个网点。高中 1 所,初中 23 所,小学 59 所,共有学生万余人。另有医院、兽医站各 1 所,电影队 3 个,广播放大站 18 个。

磁涧乡

磁涧乡位于县境东南,地处北纬 34°37′至 34°43′,东经 112°10′至 112°18′。东接洛阳市郊,西靠城关镇及南李村乡,南界宜阳县,北连五头乡,东西长 17 公里,南北宽 10 公里,面积 108.6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磁涧,距县城 15 公里。下辖 33 个行政村,382 个村民组,182 个自然村,10795 户,51639 人,均为汉族。耕地面积 87876 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棉花等,近年烟叶有发展。地形大致为三岭夹两川:涧河沿岸 15 个村,以平川地为主,土肥水足,为粮棉主要产区;磁河沿岸也有部分川平地,条件次之;其余丘陵区土薄水缺,以磁河南北二岭为最。已修成有“东风渠”、“邙山大渠”及小水库 4 座,水塘 31 个,机电灌站 70 处,有效灌溉面积 15585 亩。有机械、制砖、棉纺、造纸、面粉等乡村企业。交通便利,陇海铁路、连天公路横贯东西。乡供销社网点遍布各村。有乡办高中和县办农业高中各 1 所,初中 27 所,村村有小学,在校师生 9458 人。另有卫生院、兽医站、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

南李村乡

南李村乡位于新安县南部,地处北纬 34°36′至 34°42′,东经 112°03′至 112°11′。东邻磁涧,西接铁门,南与宜阳交界,北与城关毗连。东西长 12 公里,南北宽 12.5 公里,面积 90.2 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南李村,原名李村,1982 年更名。下辖 23 个行政村,193 个村民组,71 个自然村,5610 户,26600 人,均汉族。耕地面积 64111 亩。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棉花、烟叶等。属丘陵地区,除磁河沿岸有部分河谷川地外,其余多为岭坡地。已修建南林庄等水库 3 座,水塘 32 个,水渠 17 公里,机电灌站 45 处,可浇地 3828 亩。矿产有白云石、铝矾土、煤等。县郁山煤矿在西北部。乡村工副业有采矿、陶瓷、机修等。新(安)宜(阳)公路纵贯南北。供销社网点遍布各村。现有初中 5 所,小学 57 所,学生 4746 人。卫生院、电影队、广播放大站各 1 个。江村、南郭庄有仰韶文化遗址,十里村有商代文化遗址。

铁门镇

铁门镇位于县城以西,地处北纬 34°40′至 34°48′,东经 111°59′至 112°06′。东依城关镇,西接渑池县及义马市,南邻宜阳县,北连石寺镇,东南与南李村交界。东西宽 9 公里,南北长 16 公里,面积 116.5 平方公里。原为铁门公社,1984 年改乡,1985 年改镇。镇政府驻铁门村(旧名阙门镇),距县城 15 公里。辖 27 个行政村,357 个村民组,172 个自然村,9964 户,48625 人(除铁门村有回民 85 人外,余为汉族)。有耕地 72267 亩。地形大致为“南岭、北山、夹一川”。涧河流经铁门至克昌间 13 个村,有玉梅河、北涧河、龙涧河、高平河等 4 条支流注入。沿岸土肥水足,渠道纵横,为全县主要粮食基地。北山、南岭,土薄水缺。已修建段家沟水库、卫星渠、青龙渠等主要工程,计有水库 5 个,渠道 8 条(长 45 公里),机电灌站 33 处,灌溉面积 29831 亩,其中旱涝保收田 1.76 万亩,居全县之首。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红薯、棉花等。矿藏丰富,主要有煤、铝矿石、石英石、石灰石、红砂石等。乡村企业有机械、制砖、采矿、碎石、耐火料、煤矿等厂矿。境内并有洛阳水泥厂、洛玻砂岩矿、县水泥厂、化肥厂和电厂等重要工业企业。陇海铁路、连天公路横贯东西,并有洛阳—铁门—盐镇及新安—庙头—石寺两条公路过境。供销社下设网点 28 个。有高中 1 所,初中 23 所,小学 74 所,学生万余人。卫生院、兽医站各 1 所,电影队 3 个,乡村广播放大站 26 个。文物古迹有千唐志斋、王乔洞及高平寨、东窑的仰韶、龙山文化遗址,南岗村的商代文化遗址等。

附:地名考

1982 年地名普查结果,全县有村庄 2111 个,自然村及县、城、社镇、大队、名胜古迹、纪念地、自然地理实体等各种地名共 2366 个。其名称来历、含义大致分以下类型:

(1)以自然地理实体命名。如横山、双岭、五头、磁涧、淘沙河、山岔口、石板沟、白土圪塔等。此类地名为数最多,计 986 个。

(2)以姓氏命名(多与地理实体相结合)。如张村、高庄、陈屯、贾沟、刘岭、袁山、王坡、黄洼、蒋坑等,计 536 个。

(3)以传说、故事命名。如石人洼、望古垛、滩子沟、孤灯等,计 156 个。

(4)以矿藏、物产命名。如煤窑沟、铁炉坡、银西岭、烧银沟、核桃园、下油坊等,计 33 个。

(5)以人物命名。如刘邦沟、梁兴庙、皇女院等,计 41 个。

(6)以名胜古迹命名。如王乔洞、暖泉沟、漏明等,计 17 个。

(7)以嘉言、吉语命名。如新安县、安乐村、丰乐泉等,计 8 个。

(8)以历史事件、纪念地命名的 6 个。

(9)以古国、邑命名的 2 个。

(10)其它 572 个。

另有未查清来历、含义的 10 个。

兹选录有代表性的地名(村名)50 个,考其名称由来、含义及变异情况如下:

新安县   县名由来不详。考其含义有二:一为表示“新置”,即新安县较周围各县(如渑池、孟津、宜阳)晚设;二为表示“安定”。秦灭六国后,郡县天下,在关、洛要冲新置此县,以图长治久安。河南大学历史系副教授陈昌远著《河南古今县名探索》中说:“用于表示祥瑞或祈福命名的县,在河南省古今县名中为数很多,……如洛宁、新安、固始等”。此说当合情理。

铁门   在县城西 15 公里涧河北岸,古名“阙门”,又称“缺门”。因青龙、凤凰二山对峙于涧河两岸,成“龙凤拱阙”之状而得名。《水经注》:谷水(即今涧河)东迳缺门山,山阜之不接者里余,故得是名。

石寺   在县城西北 16 公里畛河之滨。因村西南有龙山古寺,河对岸又有一石窟佛像而得名。

石井   县北重要集镇,因村有古老石井而得名。旧志:“石井村东有一井,水自石窦涌出,饮居民数百家。”

磁涧   古称慈涧镇。因磁河(古称少水、慈涧水)与涧河汇于此而得名。古有“慈涧城”。《唐书·王世充传》:“高祖诏秦王率兵攻之,至新安,屯堡多下,败世充于慈涧城。”

五头   在县城东北 10 公里金水河、马荆扒河交汇处。因村南有五个土山头(孟家山、公鸡山、大王山、安马山、五凤山),故名。

正村   在县城东北 10 公里邙山岭上。周为直邑。《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三年(前 519,即周敬王元年),刘子取墙人、直人。杜预注:直人,子朝邑,直伯柄国。按:直邑后称直村,又改真村,最后改正村。当因三字音相近而转化为今名。

白墙   在县城北 8 公里邙山岭上。周为墙邑。《春秋左传》:刘子取墙人、直人。杜注:墙人、直人皆在新安县境。《汇纂》云:“墙人,新安东北有白墙村,疑是其处。”旧志载为秦上卿甘罗故里。

仓头   在县城东北 21 公里畛河东岸。相传汉末官方在黄河渡口狂口一带建立粮仓、盐仓,绵亘数里。此地处于仓库南头,故名仓头。又传古称“汉仓口”,因“口”“头”音近,转化为今名。

狂口   在县城东北 27 公里黄河南岸,为黄河古渡口,今属仓头乡。旧志载: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都御史李宗枢在此建城垣,南北二门俱题其额曰“天限狂澜”。故又名“狂澜镇”,亦称“狂澜渡口”,后简称为“狂口”,亦称“匡口”“挽澜”。又因黄河水至此旋转“涡”流东去,故俗称“东沃”,与西沃相呼应。

盐仓   在县东北 30 公里黄河边。传说东汉时由晋运盐至洛经此,置仓以储之,故名。今分盐东、盐西 2 村。

北冶   在县城北 25 公里。因古代冶铁业兴盛(已发现战国、汉、魏冶铁遗址),又地处县境之北部,故名北冶(或称石寺曾名“南冶”)。

西沃   在县城东北 28 公里黄河西岸。黄河南流至此,急转向东,形成涡流,村处河西,故名“西涡”。后演化为西沃。

曹村   在县城西北 25 公里畛河右岸。传说古时因有曹姓兄弟两人由外地迁此定居而得名。

南李村   在县城南 5 公里。因早年村北有满坡栗树,故名栗村,后曾易名“礼村”,演化为李村。1982 年,经省政府批准,改名“南李村”。

峪里   在县城西北 60 公里岱嵋寨东北麓,因处山谷之间,山谷为峪,故名峪里。

庙头   在县城西 12 公里,因隋上柱国韩擒虎庙在此,故名。旧志:“隋上柱国韩擒虎祠也,村之得名以此。”现为全县第一大村。

八陡山   在县城东 4 公里涧河南岸。古称“九坂”,亦称“九阿”。《穆天子传》:“天子(周穆王)西升九阿。”郭璞注:“今新安东十里有九坂,即此。”《水经注》称之为“八特坂”。晋太宁三年(325)南赵前将军刘黑大破石聪于八特坂,即此。当地传说:唐尉迟敬德与单雄信等八将战于此,故又名“八将山”。又传:宋大将苗训出家于此,收徒八人,因名八徒山,后演化为八陡山。

高平寨   在县城西 7.5 公里。村南古有土寨(今尚存),寨墙高耸,内地平坦,故名。

养士   在正村东北 12 公里。古为牛羊集市,名羊市。明万历间建敬爱寺,因村处寺之阳,改名阳寺。20 世纪 30 年代,废寺办学,培养不少有识之士,故又改名养士。

孤灯   在县城西北 13 公里畛河上游。畛河川昔称马陵川,传为战国”马陵之战”古战场。因庞涓用孙膑预设之孤灯照读树上告示,中箭殒命,故以诱庞中计的信号—孤灯作村名。村有东西两个,名上、下孤灯,附近有孙膑洞、庞涓坟等古迹。

横山   在县东北 18 公里畛河东岸,因村南一山横亘,众山皆纵,此山独横而得名。为明南京兵部尚书、理学家吕维祺故里,旧名“慈孝庄”。

火虫驿   在县城东 3 公里涧河北岸,古驿站。传说明末李自成率义军至此,夜渡涧河,天黑路迷,忽有萤火虫翔集放光,义军得渡,因此得名。

寒鸦   在磁涧东南 3 公里。旧志载:寒鸦原名韩堰。今地名调查资料称:古时,村内林木茂密,百鸟栖息,每至寒冬,群鸦绕村不去,故名寒鸦。

王府庄   在五头东 2 公里。传说隋末王世充据洛阳,自称郑王。因其家眷居此,时称王府,后名王府庄。或认为系明代郡马王致远的庄园,故名。二说不知孰是,并录备考。

刘黄   在县城北 31 公里大山头东。传说明洪武年间,该村刘氏始祖刘卜由济源迁居此地,又据光绪年间刘氏祠堂碑记称由山西洪洞迁此,因名刘卜岭,因其排行第八亦称刘八岭。据明万历癸酉(1573)年重修关帝庙碑记载,当时称“刘荒岭”;康熙五十八年修龙王庙碑记载称刘黄岭。至今简称刘黄。

塔地   在峪里东 7 公里黄河岸边,荆紫山北麓。因村北一峰突立如塔,村处峰下,故名塔底,今作塔地。1947 年陈赓兵团挺进豫西时曾为重要渡口之一。

云水   原名官水磨。村有碑文记载:“……云梦之北,畛水之南,清凉寺后有水磨一盘,故曰官水磨。”后水磨不存,又以云梦、畛水各取一字,名云水。

陈湾   在仓头东南 1 公里畛河东岸。据传:远年村民曾以烧木炭、陶瓷为业,村名“南窑”。后村之南北各建一桥,更名“双桥”。清末,又因村民陈姓居多,改今名。

纸房   在曹村东 1 公里畛河北岸。因早年有造纸作坊,故名纸坊,后俗写纸房。

马头   在五头东南 6 公里,原名西拉沟。传说有一寡妇居此,怕被人欺,养狗数十只,时称“恶狗村”。后有马坡农民所养之马,被虎吃掉,村人于此寻见马头,遂改村名为“马头”。

官岭   在五头东北 9 公里。传说汉末战乱,雒阳失陷,文武官员弃京外逃,曾在此岭上休息。后修“官王庙”1 座,村名“官王岭”,今省称为官岭。

望头   在五头东北 9 公里。传说明末李自成义军攻破洛阳,杀死福王,悬首城楼。其部下官员逃至此地,曾回首遥望福王之头。因名“望头”。

仓上   在五头西 1.5 公里。传为明代郡马王致远家之粮仓,故村名“仓房”,又名“古仓”,后俗称为仓上。

观沟   在五头西北 3 公里。传说尉迟敬德曾在此养马,因名“养马村”。又村中有古观,故俗称“养马观”。今称观沟。

晁村   在铁门东南 8 公里。传说汉文帝时晁错由长安往济南,路宿此地,因名。

省庄   在铁门东 5 公里。旧志载:元河南行省左丞卫权省卜居于此,因名“权省庄”,后简称省庄。

龙涧   在铁门东北 5 公里。因村中有山涧泉水涌出,旧有九龙庙,故名。

孝水   在磁涧东 2.5 公里。据旧志载:慈涧东有孝水,慈涧水大,孝水小,若母子然,故以慈孝命名。或称:旧“二十四孝”之一王祥卧冰于此,故名孝水。据考:王祥,琅琊人,何卧冰于此?或因附近有王祥河村,人遂附会云。

石人洼   在磁涧东南 5 公里。神话传说:古时有人夜行于村西洼地,见一人提灯前行引路,问之数声不答。便说:“难道你是石人?”果见引路者化为石人不动。村遂以此为名。

望古垛   在北冶西北 5 公里。传说古代某帝王为避战乱离开洛阳,路经此地,其皇儿死于附近一山坡上(其地因名“舍子坡”,又名“舍坡头”,今演化为“石坡头”)。帝王行至此村,悲痛思子,回头眺望,故名此村为“望儿古垛”,后简称为“望古垛”。

滩子沟   在北冶西 1 公里。传说唐初四杰之一骆宾王,因遭武则天追捕,逃亡到新安北部漏明一带隐居。途经王坡沟遇雨,山洪暴发,将其子冲走,顺流追寻,在此村东沙滩上发现尸首。故名此村为“滩子沟”。

曲墙   在正村东北 10 公里。相传从前此村造酒很出名,酿酒用的曲堆砌如墙,故名曲墙。

古村   在正村南 1.5 公里。据传:明末灾荒战乱,百姓大量逃亡,此村仅剩十来口人,取名“十口村”。后将二字合并,改为“古村”。

刘邦沟   在县城南 2.5 公里。传说汉刘邦曾在此村住宿,因名。

挂沟   在南李村南 4 公里。传说汉刘邦率兵打仗,适逢天雨,淋湿衣甲。至此村,雨过天晴,将士们挂甲晾晒,因名“挂甲沟”,后简称为“挂沟”。

十里   在南李村东 5 公里。传说汉刘邦率兵至此,雨湿衣甲,故名“湿甲里”,后演化为“十甲里”。又因距南李村正好 10 里,新中国成立后简称为“十里”。

花沟   在南李村以北 2.5 公里。传说古代此地花木繁多,风景秀丽,有一皇女到此赏花游玩,故名“花园沟”,后简称“花沟”。今分南、北 2 村,称南、北花沟。

皇女院   在南李村东 4 公里。传说古代有一皇女曾在此居住,故名。今分东西两村,称东、西皇女院。

懈司   在南李村北 3 公里。传说古有一寺,寺僧作恶多端,群众怒入寺内搜打,和尚躲入一树洞内,被活活吓死。后来尸体腐化,人称此树为“懈尸树”,寺为“懈寺”。后村名演化为“懈司”。

政治编

第一章 中共新安县地方组织

第一节 历史概况

一、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1~1927)

中国共产党新安县地方组织的革命活动始于 1926 年。在此之前,1921 年 11 月,中共北方区委领导陇海铁路工人大罢工,11 月 17~27 日新安县火车站工人王保(郑州人)等参加了游天洋领导的洛阳铁路工人罢工斗争。1923 年 2 月,新安县火车站铁路工人代表参加了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1924 年,磁涧掌礼村青年王励刚(王伯阳、北洋、卓甫)在上海大学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为第一个新安籍共产党员。

1926 年秋,中共豫陕区委委员王克新,带领黄文庆(新野县人)、宋子荣、石凯等到新安县进行革命活动,由县孤儿院院长邵修德安排在城内曹金甲、姬天祥家居住。在王克新、黄文庆的领导下,新安相继成立了铁路工会、厨业工会、建筑工会和农会、妇女会等群众组织,号召人民团结起来,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打倒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

年底,进步青年冯毓莹(磁涧八陡山人)到毛泽东主持的武昌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27 年 3 月 12 日,中共新安县支部在孤儿院邵修德家中成立,黄文庆任支部书记,党员有王克新、郑相桥(又名郑柏炎,城关西街人)、王保。下旬,冯毓莹率豫西农运特别小组回新安、渑池等地开展农运工作。4 月,中共河南省委派王克新、张治甫、孙文清等人组织工作组到豫西,在县西郭沟村(属铁门镇)郭范五(凤舞)家召开会议,决定改造庙道武装,组织武装起义,策应国民革命军北伐。5 月,中共新安县支部领导各革命群众组织,筹备迎接冯玉祥的国民革命军东进,被当地奉系军阀驻军发觉搜捕,黄文庆被迫离开新安,由郑相桥接任支部书记。同月,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第三路军政治部主任宣侠父(中共党员)随军到新安,宣讲革命宗旨,开展打击土豪劣绅,禁烟禁赌,剪发辫,放足,打神像,办学堂,倡导革命新风。

是年冬,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实行“清共”,在部队中驱赶共产党人,革命转入低潮,邵修德、王保等被捕,郑相桥离开新安,党的活动中止。

二、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8~1937)

1932 年春,中共洛阳中心县委派郑曼石(中共党员,四川人)到县师范学校任教,组织进步学生邵文杰、王文长等,建立“学术研究会”,创办秘密刊物《中原》,传播马列主义,宣传抗日救国,发展壮大党的组织。8 月,郑曼石在郑州被捕,被国民党杀害于开封。9 月,路朝聘(伊川人)到新安南李村小学教书,发展侯步云入党。侯步云在仙桃沟村发展党员 16 人,建立了党支部,侯步云任支部书记。

1933 年 4 月,郭也生郭也生:原名郭铎,早年在北平大学法商学院上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脱党加入军统,新中国成立后以战犯罪被捕。1975 年获特赦,后任县政协常委、省参事室参事。受党组织委派,回新安工作。5 月,邵文杰参加共青团。6 月,县师范建立了共青团支部,邵文杰任支部书记。同期,高昂在三王庄发展党员,建立党支部,高任支部书记。王文长在五头发展党员,建立五头党支部,王书堂任支部书记。7 月,中共新安县特别支部(也叫中心支部)成立,郭也生任支部书记,委员有侯步云、路朝聘、邵文杰、王文长、高昂。9 月,国民党河南省政府通缉郭也生,郭离开新安,由侯步云接任特支书记。11 月,侯步云被捕,后被国民党当局杀害于开封。11 月 25 日,邵文杰、王文长、孙谨行被捕,新安县党组织的活动再次中断。

1936 年 12 月“西安事变”后,在开封省立高中上学的郭升允和在百泉乡村师范上学的傅东岱(傅尚普)寒假返回新安,联络县女子小学教师林彬(原名许瑞英)等人,在县城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

三、抗日战争时期(1937.7~1945.8)

(一)新安沦陷前党组织的活动

1937 年 7 月,“卢沟桥事变”爆发后,在洛阳、新乡、开封上学的新安籍进步青年赵文甫、傅东岱、张金翼、韩光远等纷纷返籍,同县城的进步青年学生组成抗日救亡宣传队,在县城和乡村演讲、贴标语、散传单、办壁报、唱歌曲、演话剧,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并成立了新安县教育救国促进会。

1938 年 1 月,张范(张继远)与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政治主任韩钧取得联系,组织傅东岱、姬瑞泉、孙谨行、张金翼、胡健、韩景仁等 32 名进步青年,先后到山西参加山西民族革命大学、牺盟会、决死队和二纵队随营学校。2 月,又由郭英才、张超带领 80 人,到随营学校和牺盟会训练班学习。是时,中共党员李之放、郭升允分别由延安和郑州返回新安,受中共豫西特委指派,重建新安党的组织。被捕入狱 4 年多的邵文杰、王文长,在党的营救下获释返籍。3 月,经豫西特委批准,成立了中共新安县委员会,郭升允任县委书记,王文长任组织部长,邵文杰任宣传部长,李之放任统战部长。自此,新安党的组织又得到了恢复和发展。4 月,日本侵略军逼近黄河北岸,国民党县政府组织河防大队,驻西沃、狂口、盐仓一带。中共新安县委与国民党县政府交涉,派邵文杰、李之放、王锡范担任河防大队各中队政治指导员,安畏(进步青年,后入党)任大队政治教导员,掌握这支武装力量。夏季,国民党县政府举办师资培训班,县委派王文长参加学习,任培训班党的临时支部书记,在学员中宣传党的抗日主张和政策,发展党的组织。7 月初,中共新安县委领导人调整,由李之放任书记,王文长任组织部长,郭升允任统战部长,邵文杰调豫西特委工作。7 月 7 日,县城各界集会纪念“七七”事变 1 周年,学校师生和爱国群众走上街头张贴标语,开展抗日救国宣传,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派警察抓捕一批学生。中共新安县委出面据理力争,被捕学生获释。8 月,中共新安县委派李之放以公开身份参加“新安县抗敌后援会”,任该会副主任,团结各方面力量,结成广泛的抗日统一战线,进行抗日活动。10 月,县委报经上级批准,派李之放加入国民党,担任县农民协会干事长兼教育委员(县督学);县委由王文长任书记兼组织部长,刘蚧(城关人,后叛变,解放后被镇压)任宣传部长,李之放任统战部长。中共新安县委还派党员刘书景(女)到渑池县仁村小学当教师,进行革命活动,发展党员,建立了仁村党支部,受中共新安县委领导。12 月 20 日,中共中央中原局书记刘少奇在渑池十八集团军兵站主持召开中共豫西特委扩大干部会议,新安县委李之放、王文长参加了会议,听取了刘少奇传达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新著《论新阶段》、《论持久战》的报告。会议决定将河南省委改为豫鄂边区党委,豫西特委改为豫西省委,洛宁中心县委改为地委,新安属洛宁地委领导。

这一年,全县建立了 4 个区委,26 个党支部,党员发展到 218 人。

1939 年 9 月,全县又有 100 多名进步青年,到山西抗日决死二纵队军政干校学习,此时,党组织将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新建了 10 个支部,全县党支部发展到 36 个,党员 353 人。10 月,县委书记王文长被国民党县政府逮捕,中共豫西省委、洛宁地委派王志杰、邵文杰来新安,主持组织新的县委,由蔡迈伦任书记,王文达任组织部长,路育民(路兰生)任宣传部长,李之放任统战部长。他们还传达了党中央、省委关于整顿巩固党组织,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员教育,暂停发展党员的指示。11 月,由蔡迈伦主持,在寺村小学召开县委会议,决定对全县党员进行一次阶级教育、气节教育和保密教育。

1940 年 2 月,县委机关设在养士学校,领导全县革命斗争。春季,国民党掀起反共高潮,强令公教人员一律集体加入国民党。中共新安县委根据“精干隐蔽,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精神,决定党员暂停活动,并且选送一批党员和进步青年到竹沟新四军留守处和延安学习。10 月,蔡迈伦调离新安,由赵天锡接任县委书记。

1941 年春,中共新安县委派党员毛子方等到新(安)、宜(阳)边界的盐镇小学任教,建立工作据点,成立党支部。5 月上旬,刘蚧被捕(时任嵩县建设科长)。5 月底,河南省委派苗树堂从延安来新安,传达省委关于撤退干部的指示。赵天锡、李之放、王文达等转赴延安。6 月 7 日,刘蚧在洛阳狱中叛变,致使新安党员田致茂等被捕。6 月中旬,省委又派苗化铭到新安,再次传达关于党员隐蔽和干部撤退的指示,新安地下党组织活动又一次停止。

1942 年春、夏之间,国民党县政府大肆搜捕共产党员,中共党员裴作师、刘书景、郭文廉、高岑先后被捕,白色恐怖笼罩新安。9 月,省委自陕北马兰镇派交通员申志远来新安,组织已暴露的党员和区委以上干部撤往陕北学习。

(二)新安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和发展

新安县抗日根据地略图

1944 年,日本侵略军发动河南战役,5 月 13 日,新安沦陷。7 月,中共地下党员梁少村、赵保顺、张祝良、王晓钟等人,在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的情况下,组成中共新安县临时县委,决定发展抗日武装,组织领导群众抗日。9 月,他们与上级党组织取得了联系。是时,八路军太岳军区根据中央关于“向河南发展,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的指示,派两个侦察连到达新安中岳、胡沟一带,进行武装侦察。9 月 21 日,太行军区皮定均、徐子荣率领的豫西抗日第一支队挺进豫西,中共新安县临时县委配合武装侦察部队袭击了日伪五头乡公所,抓捕了日伪乡长王辑五,为一支队路过新安扫除了障碍。11 月,由刘聚奎率领的豫西抗日游击二支队到达新安北部,重创了刘绍唐顽军,在窨头成立了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办事处。12 月,由刘子久、韩钧等率领的晋西北八分区六支队和干部团到达新安黑扒村。12 月 31 日,在黑扒召开了工作会议,拟定剿灭土顽势力和建立抗日根据地的计划,正式成立中共新安县委,由赵天锡任书记,宋启仁、刘兆先为委员,并组建了中共一、二区区委和区政府。

1945 年 1 月,八路军主力在地方抗日武装配合下,击溃了刘绍唐的三十挺进纵队和张广居的三十三挺进纵队,豫西抗日根据地的局面初步打开,中共豫西二地委和二专署、二军分区建立。2 月,成立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由李之放任县长。

新安县抗日根据地建立后,党的主要工作是集中力量建设、巩固和发展扩大根据地。

1.发展抗日武装。各区建立区干队或联防队,农村组织民兵,把人民武装起来抗日。1945 年 2 月,组建了新安县人民抗日武装—黄河支队,县、区武装发展到 1 千多人。这支抗日武装,转战新安、孟津、渑池一带,与日、伪、顽军展开了英勇、卓绝的斗争。特别是 3 月下旬的北岳伏击战,痛歼日伪军,使日伪军龟缩在横水、新安县城、铁门等据点里,再也不敢轻易向根据地侵犯。为了巩固抗日根据地,支援战争,在黑扒村附近的车厢沟建立了小兵工厂(修械所),几个月时间,生产出长短枪 150 多支,修理枪械数百件;在丁庄村建立了被服厂,加工军服、饭包、子弹袋等。这个时期,还收编了一部分要求抗日的地方武装。为了加强部队建设,提高部队政治素质,在部队内部开展了民主整军,对新收编的队伍进行政治、军事和经济民主教育。1945 年 4 月,县委还动员了百余青年学生,北渡黄河,到山西沁水抗大六分校学习,参加了革命。

2.建立政权,镇压破坏抗日的汉奸特务和反对抗日的恶霸地主豪绅。北岳伏击战之后,又建立了三、四区和渑北区抗日政府。政府公安机关,镇压了一批潜入根据地的汉奸特务和反对、破坏抗日的恶霸地主豪绅。县抗日政府还建立了司法科、民政科,调解民事纠纷和处理刑事案件。当时群众相信抗日政府,不少人到政府告状。县政府依靠农会进行调查,掌握情况,凡属于人民内部的问题,进行调解,及时合理排除纠纷;凡属欺压群众的冤案,经调查清楚,即为民伸冤。

3.发动群众,减租减息,赎回土地,合理负担,征集粮草,支援战争。在农村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开展了“倒地运动”,把灾荒年地主廉价收买和巧取豪夺农民的土地赎回来,实行减租减息。同农民协商,实行合理负担,解决部队的军费开支,主要是解决粮食问题,保证过往部队的粮草供应。

4.恢复和发展农村教育。县政府成立了教育科,协助农会在政权巩固的乡村,动员组织小学开学,以安人心。7 月,县政府在碾坪举办了一期师资训练班,为期一个月,训练了 240 名教师和校长。

5.贯彻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1944 年 9 月,中共临时县委说服国民党刘绍唐部第五支队长高星五与共产党合作,共同抗日。新安抗日根据地初步形成后,高星五自动解散了他的支队,把一部分人枪编入抗日地方武装。后高星五被任命为新安抗日民主县政府副县长。同时,还吸收了一些民主人士参加县抗日政府的工作。新安教育界德高望重的高延柳先生、黄元吉先生,都与共产党合作,为抗日做了大量工作。

经过北岳伏击战之后,新安抗日根据地扩大到陇海铁路以北的广大地区,控制面积约 936 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 80%;控制人口 15 万多人,约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 79%。其中,邙山以北的一、二区、渑北区为巩固的根据地,邙山以南、陇海铁路以北的三、四区为游击区。陇海铁路沿线及其以南为敌占区,控制面积仅有 220 余平方公里,约占全县总面积的 20%;控制人口约 4 万余人,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 21%。1945 年 8 月,日本政府无条件投降,抗战胜利。遵照中共中央指示,豫西抗日根据地作战略撤退,中共新安县委、区委和新安县抗日县、区政府,于是年 9 月,陆续撤退到黄河以北。

四、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9)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国民党派部队进入新安,地方保安团、“还乡团”和一些地主恶霸纷纷回到新安,对根据地人民进行残酷报复,捕杀农会干部、民兵和抗日群众。

1945 年 11 月,中共豫西工委在济源县勋掌村成立(后迁阳城,归太岳区党委领导),曾派人回新安与地下党联系,收集河防情报。

1946 年 5 月,豫西武工队在王屋县邵源镇成立,为解放豫西作准备。夏季,中共豫西工委在狂口、西沃、龙渠、中岳、养士等地建立地下交通站,新安县的中共地下党员通过交通站传递情报,掩护接送过往工作人员。

1947 年初,太岳四分区派侦察人员到石井一带侦察敌情,处决了残酷迫害革命群众的国民党石井乡乡长姚如坤。2 月至 3 月,李之放等领导的豫西武工队,两次渡过黄河至新安,迎接中原五师突围部队。8 月 23 日拂晓,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赓)谢(富治)兵团突破黄河天险,25 日解放新安县城。接着,中共新安县委在窨头村成立,隶属太岳五地委领导,赵天锡任书记,李之放、刘少力、刘歧山为委员。9 月上旬,成立新安县武装委员会和新安县大队,李之放任武委总指挥兼县大队长,岳钦亭任副总指挥、副大队长,赵天锡兼政委,韩大正任副政委。各区也先后建立了区干队武装。9 月 10 日,县大队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谢兵团九纵二十六旅,在中岳战斗中,歼灭国民党整编十五师六十四旅一九〇、一九一团共 2400 多人。同时,各区党政机构也相继成立。9 月 18 日,人民解放军作暂时战略转移,新安县城又被国民党军占领。10 月 2 日,陈谢兵团由陕州、灵宝挥师东进,在铁门全歼武庭麟整编十五师六十四旅,并于当天再克新安县城。10 月 11 日,陈谢兵团西进,国民党委任郭质为县长,率“清剿大队”与新安民主县政府对抗。此后,新安县地区形成武装“拉锯”局面。中共新安县委领导县区人民武装,进行了近百次战斗,重创新安境内的“保安团”、“清剿大队”等国民党地方武装和庙道、土匪等反动武装。同时,在解放区内普遍组织了农民协会,发动群众,开展反匪反霸、减租减息斗争。12 月 15 日,人民解放军第三次解放新安县城,城内蒋军逃往洛阳。

1948 年 2 月 20 日,国民党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裴昌会部进入新安,在郭质的“清剿大队”配合下,进犯新安北部解放区,在莲花寨遭到了解放区地方武装力量的痛击。2 月 24 日,裴部撤离新安。下旬,新安县大队改为新安独立团,团长李之放,副团长岳钦亭,政委赵天锡,副政委韩大正。独立团下辖 5 个连,近 700 人。3 月 7 日,陈谢兵团和华东野战军陈(士榘)唐(亮)兵团协同作战,发起洛阳战役。3 月 8 日,第四次解放新安县城,国民党县长郭质率残部逃到县南郭庄一带。为支援解放洛阳,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组织支前民工 3000 人,大车 300 辆,牲口 200 头,运送军粮,支援前线,组织民兵随部队配合作战,保护交通线,押解战俘。3 月 14 日,洛阳第一次解放。4 月 5 日,陈谢兵团再克洛阳。4 月 6 日,县独立团及民兵千余人,在南郭庄全歼郭质残部 300 余人。至此,新安全境彻底解放,中共新安县委、新安县人民政府机关迁入县城。11 月,中共洛阳地委成立,新安县委归其领导,由李之放任县委书记。

1949 年 2 月,中共新安县委召开第一次党代表会议。4 月,召开党员代表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组织全县人民一方面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进行反匪反霸、减租减息、土地改革斗争;一方面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支援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作战,解放全中国。

1949 年 10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共新安县委在党中央和省、地(市)委的领导下,取得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恢复和发展生产、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胜利。但在 1957 年以后,党的工作走过了一段曲折的道路。在“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组织遭到了严重破坏,国民经济遭到巨大损失。新安县广大党员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了抵制和斗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新安县委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了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适时地、果断地组织了工作重点的转移,整顿了党的作风,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促进了工业、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开创了新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第二节 历届党代表大会

一、代表会议

1949 年 2 月,中共新安县委在县城举行第一次党代表会议,总结历史经验教训,部署整党整风工作。代表们对在部分老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中的一些“左”的错误做法,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决定克服无政府主义倾向,放手发动群众,进行社会改革。

1949 年 4 月 28~30 日,中共新安县委召开第二次党代表会议,参加代表 42 人,列席代表 4 人。县委书记李之放传达贯彻了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代表们对党的二中全会精神和县委的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党代表会议改为县党代表大会。

二、代表大会

1951 年以后,在无特殊情况下,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定期召开党代表大会。至 1985 年 12 月,先后共召开过七次代表大会。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都是在基层党代会选举产生代表的基础上召开的。

1951 年 5 月 30 日至 6 月 8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88 人,列席代表 45 人。代表大会听取了中共新安县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中共新安县委三年零十个月(1947 年 8 月县委成立至此次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报告,选举中共新安县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有苏振华、刘歧山、牛培成、李璠、魏介民、何文普、王养民、安天真、于平华、毛有忠、毛有岑等 11 人,候补委员有王晓钟、刘雯。县委会选举苏振华为书记,刘歧山为副书记。

1954 年 5 月 18 日至 25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165 人,列席代表 16 人。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和中共河南省第七次代表大会决议,听取中共新安县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第二届中共新安县委员会。新的县委委员有牛培成、于平华、赵振明、刘守礼、药贵福、李作祥、李景合、陈金铭、肖志忠等 9 人,牛培成为书记,于平华为副书记。

1956 年 5 月 27 日至 6 月 2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232 人,列席代表 7 人。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论十大关系》,听取和审查了中共新安县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了新安县 1956~1967 年农业发展纲要草案,选举第三届中共新安县委员会。三届委员会委员有牛培成、刘守礼、赵振明、李景合、薛作川、王传德、介凤宪、韩书山、陈毓文、郭广卿、李万华、毛克平、高鹏、李作祥、高振国、杨荣卿、王文明,高金标、陈邦武、杨瑞生、王长庆等 21 人,候补委员有姚宗化、郭锐、李正音、石广居、杨玉华(女)等 5 人。三届县委全会选举牛培成、刘守礼、赵振明、李景合、介风宪、韩书山、郭广卿等 7 人为常务委员,牛培成为书记,刘守礼、李景合为副书记。大会还补选了中共新安县委监察委员会委员 3 人,选举出席中共河南省党代表大会代表 5 人。

1965 年 7 月 15~20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384 人,列席代表 55 人。大会听取和审查了中共新安县委员会工作报告和中共新安县委监察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了新安县(1965~1967 年)发展农业生产规划草案,选举了第四届中共新安县委员会。四届委员会委员有吉丕俊、肖志忠、刘守礼、陈邦武、邢忠慈、介凤宪、韩书山、张明、甄德宽、孙义芳、樊立源、高振国、高鹏、介凤岚、李九魁、王尚彬、王文明、陈金铭、王治业、白杏花(女)、石广居、常志友、袁加盈、陈世范、袁大祥、宋玉亭、王世忠、秦尚书等 28 人,候补委员有白世卿、陈世恭、,李永华等 3 人。吉丕俊为县委第一书记,肖志忠为第二书记,刘守礼、陈邦武为副书记。大会还选举金少英、吉丕俊、肖志忠、袁大祥、周桂兰(女)、刘守礼(候补代表)为出席河南省第二届党代表大会代表。

1971 年 8 月 26 日至 9 月 1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五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 443 人。大会通过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工作报告,选举了第五届中共新安县委员会。五届县委委员有:于中华、吉丕俊、王建忠、石桂林、石广居、白世卿、刘秀芝(女)、朱秀英(女)、张士平,李可法、李永华、李正规、李金柱、宋本甫、邱正法、陈世恭、苗如乾、赵登云、袁大祥、党之德、高景业、徐路娃、韩琳、韩安亭、韩景荣(女)、喻克、程胭脂(女)等 27 人。五届一次县委全会选举于中华、吉丕俊、王建忠、石桂林、张士平、李可法、陈世恭、袁大祥等 8 人为常委,于中华为县委书记,吉丕俊、王建忠为副书记。

1980 年 5 月 21~25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六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388 人,列席代表 39 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中共新安县委员会工作报告、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的工作报告,选举第六届中共新安县委员会。六届县委委员有高玉田、陈邦武、陈世恭、秦俊才、高耀聪、姚宗化、李永华、韩琳、高石山、赵登云、孟振均、徐路娃、党之德、韩书山、郜治斌、韩安亭、朱翠屏(女)、高振国、介凤宪、李超群、白世卿、姜毅、王文明、陈军、刘永贞、张天喜、李芳欣等 27 人,候补委员有王惠民、郭广礼、张书宽、许晓钟、贾荣德等 5 人。六届县委一次全会选举高玉田、陈邦武、陈世恭、秦俊才、高耀聪、介凤宪、李永华、韩琳、高石山、赵登云、孟振均等 11 人为常委,高玉田为县委书记,陈邦武、陈世恭、李永华为副书记。大会还选举产生了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3 人,陈世恭兼书记,姚宗化、姬忠杰为副书记。大会还选举高玉田、李永华、朱秀英(女)、梁桂香(女)、樊忠仁为出席河南省第四届党代会代表。

1985 年 12 月 27~30 日,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七次代表大会,出席正式代表 199 人,列席代表 45 人。大会听取和审议了中共新安县第六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和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中共新安县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建议的报告。大会通过了上述报告,作出了相应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共新安县第七届委员会,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届县委委员有刘典立、李兴敏、吕玉华、傅振官、朱富清、张怀亮、王芝兰(女)、韩安亭、阎振生、郜治斌、许晓钟、楚秀英(女)、贾银献、武建杰、李延福、党之德、杨玉龙,王世措、芦士松等 19 人,候补委员有王维池、杨景芳、赵国祥等 3 人。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13 人,书记王芝兰(女),副书记王金耀、刘文明。中共新安县第七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刘典立、李兴敏、吕玉华、傅振官、韩安亭、王芝兰(女)、张怀亮、朱富清等 8 人为常委,刘典立当选为县委书记,李兴敏、吕玉华、傅振官当选为县委副书记。

届别 次别 召开时间地点 代表人数 选举情况
正式 列席 县委委员 书记 纪委委员 书记 省代表
1 1 1951年5月30日至6月8日于县城 88 45 13 苏振华
刘歧山(副)
 
2 1953年11月18~20日于县城 146 167  
2 1 1954年5月18~25日于县城 165 16 9 牛培成
于平华(副)
 
2 1954年10月13~19日于县城 173 24  
3 1955年6月25~28日于县城 156 24 11 肖志忠
介凤宪(副)
 
3 1 1956年5月27日至6月2日于县城 232 7 26 牛培成
刘守礼(副)
李景合(副)
5
2 1957年10月21~25日于县城 203 245  
3 1959年6月16~20日于县城 149 330  
4 1 1965年7月15~20日于县城 384 55 31 吉丕俊(第一)
肖志忠(第二)
刘守礼(副)
陈邦武(副)
6
5 1 1971年8月26日至9月1日于县城 443 27 于中华
吉丕俊(副)
王建忠(副)
 
6 1 1980年5月21~25日于县城 388 39 31 高玉田
陈邦武(副)
陈世恭(副)
李永华(副)
13 陈世恭(兼)
姚宗化(副)
姬忠杰(副)
5
7 1 1985年12月27~30日于县城 199 45 22 刘典立
李兴敏(副)
吕玉华(副)
傅振官(副)
13 王芝兰(女)
王金耀(副)
刘文明(副)
 

第三节 中共新安县委员会

1938 年 3 月,中共新安县委成立,当时只设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统战部长,直至 1941 年党组织停止活动。

1944 年 12 月,中共新安县委重新建立后,下设县委秘书、组织部长、宣传部长。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委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研究室。

1950 年,建立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1 年,设立县委统战部,1958 年撤销,业务并入县委宣传部。

1954 年,设立县委农村工作部。

1955 年 6 月,建立中共新安县监察委员会,同年设立县委财政贸易部、县委工业部,改县委秘书室为县委办公室。

1958 年 10 月,县委设立书记处。

1960 年,精简机构,撤销县委财贸部、农村工作部、工业部。同年,设立县委文教部。

1961 年,设立县委工业办公室,恢复县委财贸部、农村工作部,撤销县委文教部。

1962 年,再次精简机构,又撤销县委财贸部、农村工作部。1964 年,成立县委财贸政治部。

1965 年 4 月,恢复县委农村工作部,县委工业办公室改为县委工交政治部。

1966 年,县委农村工作部改为农村政治工作部。

1966 年下半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机关瘫痪。

1968 年 2 月,建立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原县委各部委业务由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政工组负责办理。

1971 年 8 月,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新安县委员会,但未设立专门办事机构。1975 年设立县委办公室(和县革委仍为一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1979 年 5 月,恢复县委统战部。7 月,建立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

1980 年 3 月,改“县革命委员会”为县人民政府,实行党政分开,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1984 年 4 月,进行县一级行政机构改革,改革后的县委机构设置如下:

新安县委机构设置

中共新安县委历任书记、副书记更迭表

姓名任职时间籍贯备注
郭升允1938.3~1938.6河南省新安县
李之放1938.6~1938.10河南省新安县
王文长1938.10~1939.10河南省新安县
蔡迈伦1939.12~1940.10河南省陕县
赵天锡1940.10~1941.6河南省偃师县
赵天锡1944.11~1945.9同上
赵天锡1947.8~1948.11同上
李之放1948.11~1949.7河南省新安县
苏振华1949.7~1953.4河南省伊川县
牛培成1953.4~1957.3河南省林县
张生典(兼)1957.3~1957.8山西省浮山县
牛培成1957.8~1959.1河南省林县
肖志忠(代)1959.1~1959.5河南省新安县代第一书记
郝喜庆1959.5~1965.5山西省左权县
吉丕俊1965.6~1968.2山西省阳城县
于中华1971.8~1973.12河南省伊川县
吕国卿1973.12~1978.4河南省三门峡市
高玉田1978.4~1981.1河北省卢龙县
陈邦武1981.1~1984.4河南省新安县
巩瑞清1984.4~1985.9陕西省泾阳县
刘典立1985.9~河南省洛阳市
刘歧山(副)1950.2~1951.10山西省灵石县
于平华(副)1953.4~1955.3河南省新安县
李玷(副)1953.4~1953.6河南省新安县
刘守礼(副)1955.4~1968.2河南省新安县
赵振明(副)1955.4~1956.11河南省新安县
李景合(副)1956.6~1957.10河南省新安县
药贵福(副)1956.12~1960.8山西省沁源县
肖志忠(副)1957.3~1959.1河南省新安县
薛淑贤(副)1957.3~1960.2河北省望都县
薛作川(副)1959.12~1962.10河南省新安县
陈邦武(副)1959.12~1968.2河南省新安县
陈志康(副)1960.10~1962.6江苏省南通市
曹贵歧(副)1961.11~1965.6河南省林县
吉丕俊(副)1971.8~1973.12山西省阳城县
王建忠(副)1971.8~1973.12河南省内乡县
郭志伟(副)1972.6~1975.8山东省沂南县
吕国卿(副)1972.10~1973.12河南省三门峡市
乔良宏(副)1973.1~1975.4河南省嵩县
陈世范(副)1973.12~1979.5河南省新安县
黄金贵(副)1973.12~1979.8河南省渑池县
陈世耀(副)1975.8~1980.5河南省济源县
宋金亭(副)1975.8~1979.7河南省新安县
翟奇贤(副)1975.8~1979.3河南省新安县
高振海(副)1975.8~1978.10河南省孟津县
李自强(副)1978.4~1980.5河南省孟津县
李永华(副)1978.12~1984.4河南省新安县
陈世恭(副)1978.12~1984.4河南省新安县
陈邦武(副)1979.2~1981.1河南省新安县
秦俊才(副)1981.6~1984.4河南省新安县
高耀聪(副)1981.12~1985.12河南省新安县
傅振官(副)1984.8~河南省新安县
李兴敏(副)1985.12~河南省宜阳县
吕玉华(副)1985.12~河南省新安县

第四节 党的基层组织

1927 年 3 月 12 日,建立新安县第一个党支部,地址在县城孤儿院,支部书记黄文庆,共有党员 4 人。5 月,黄文庆等被迫转移,由郑相桥担任支部书记,党员 2 人。

1933 年 6 月,县立师范学校成立共青团支部(当时党团不分),邵文杰任支部书记,团员 4 人;仙桃沟党支部,侯步云任支部书记,党员 12 人;三王庄党支部,高昂任支部书记,党员 3 人;五头党支部,王书堂任支部书记,党员 3 人。7 月,于县城成立特别支部,郭也生任支部书记,党员 6 人。

1938 年,全县建立中共区委 4 个,党支部 26 个,党员 218 人。1939 年,又建立韦庄学校、陈村学校、寺村学校和小赵沟、尤彰、养马、王府庄、胡沟、中岳、寺村等 10 个支部,全县共有 4 个区委,36 个支部,党员 353 人。城关区委辖县职业学校党支部、县中支部、县一小支部、城关镇支部、仁村学校支部,区委书记田致茂;第一区委辖铁门学校支部、克昌支部、庙头学校支部、刘邦沟支部、陈村学校支部、韦庄学校支部,区委书记杨国贡(后为董长海、刘蚧);第二区委辖东高村支部、小赵沟支部、刘村支部、尤彰支部、五头支部、五头学校支部、养马支部、神堂支部、二郎庙支部、王府庄支部、胡沟支部、横水支部、白墙学校支部、中岳学校支部、养士支部、磁涧支部、中岳支部,区委书记王文长(兼)(后为梁少村、刘仲熙、王仁德、王文达、韩耀力);第三区委辖寺村支部、寺村学校支部、刘黄支部,狂口支部、西沃支部、石井支部、黑扒支部、石寺支部,区委书记高恪。

1944 年底至 1945 年,全县共建 5 个区委,31 个党支部,有党员 268 人。一区区委书记韩六光,二区区委书记高军(后为张超),三区区委书记王文达,四区区委书记韩大正,渑北区委书记范全龙。

1947 年 8 月至 1949 年 9 月,全县设 6 个区,各区均建立了中共区委。一区区委书记安畏,二区区委书记赵保顺(后为裴学诗),三区区委书记韩大纲,四区区委书记韩耀力(后为赵保顺)、五区区委书记段书香(后为何文普),六区(原渑北区)区委书记宋福根。

到 1985 年底,全县有党的基层委员会 18 个,总支部 22 个,支部 585 个,共计有党员 9644 人。

第五节 党员

1927 年,新安始有中共地下组织,有党员 4 名。1932 年,党的组织恢复,第二年有党员(含共青团员)30 人。但是后因主要党员干部被捕,党组织遭到破坏,党的活动基本停止。抗日战争开始,为了加强对人民抗日斗争的领导,大力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积极发展党员。1938 年全县党员发展到 218 人。1939 年,组织发展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党员发展到 353 人。1940 年以后,为了防止国民党的迫害,保存干部,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党员隐蔽和干部撤退的指示,部分党员负责干部撤往延安学习,党员就地隐蔽,停止活动。1944 年,建立抗日根据地,党的组织重新恢复,但党员发展不多。1945 年,全县仅有党员 84 人。解放以后,党的组织和党员由地下转为公开,1950 年吸收了一批新党员。此后经过三大改造的考验,大批积极分子参加了党的组织。1958 年,全县党员达到 3759 人。“文化大革命”的 1969 年~1971 年,违背党章规定,突击发展党员,吸收了不少不符合条件的党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突击发展的党员进行重新审查,对不够条件的党员取消党员资格。1984 年以后,全党进行整党,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按照党章规定,把坚持反对党、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去,开除出党。最后,对党员进行了重新登记。1979 年以来,注意在知识分子和中青年中发展党员,使党员的文化结构和年龄结构有了很大变化,党员队伍更加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本县历年党员人数、分布状况、年龄结构及文化程度结构情况,详见表 Z—3 至 Z—6。

党员人数统计表

党员分布状况统计表

党员年龄构成表

党员文化结构统计表

第六节 干部队伍

新中国成立以来,干部队伍逐渐壮大。1952 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积极培养地方干部的精神,将经过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政治运动考验的积极分子,吸收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干部,扩大了干部队伍。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对于干部队伍知识化的要求越来越高,党和政府通过举办扫盲班、文化补习班、速成中学,对战争年代和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文盲、半文盲及文化程度偏低的干部,进行培训和文化补习,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文化程度。

1957 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把一批党内干部和知识分子错划为“右派分子”。“文化大革命”中,把各级组织中的领导干部打成“走资派”。由于轻视知识,打击知识分子,减慢了干部队伍知识化的进程。同时,干部队伍的老化问题也日趋严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过拨乱反正,对干部队伍的建设,提出了“革命化、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要求,消除了“左”的思想影响,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使干部队伍向“四化”的目标迈进了一步。

同时,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了改革,废除了领导干部终身制,在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采取了一些重大改革措施:(一)用选举代替委派制。一些企业(特别是一些集体企业)和乡(镇)领导人,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二)自荐承包。在某些领导班子瘫痪、生产停滞、面临倒闭的企业中,一些干部或工人挺身而出,自荐当厂长,与上级主管部门签订合同,实行经济承包。(三)招标选贤。一些经营管理不善的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条件,对责、权、利作出具体规定,张榜公布,投标人报名投标。招标选拔的领导干部任期一年,在任期内享受同等干部待遇。(四)招聘。主要对象是本地区奇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受聘条件以及应负的责任和享受的待遇,经过考试、考核和政治审查,在应聘者中间选优录用。

1983、1985年新安县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1

1983、1985年新安县干部队伍基本情况统计表2

第七节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950 年,建立中共新安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后改为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纪律检查委员会被撤销,党风党纪遭到严重破坏。1979 年 5 月,建立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筹备组。1980 年 5 月,中共新安县第六次代表大会正式选举产生了中共新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恢复后,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十二大精神,集中主要精力抓党风党纪,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端正党风

各级纪委配合党的宣传部门,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县各级党委对照《准则》,就党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党风党纪检查。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顿了领导班子,对党委内部政治生活的正常化、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开展和民主集中制的改善,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保证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检查处理违纪案件

全县纪律检查部门,1980~1985 年间,共查处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腐化堕落,贪污盗窃,违犯财经纪律等各类违纪案件 145 件,审查处理违反党纪的党员 451 人,其中开除党籍 175 人,留党察看 111 人,撤销职务的 22 人,警告和严重警告的 143 人,维护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在查处案件过程中,严格按照政策,掌握”实事求是,严肃慎重”的精神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开展党风党纪大检查

1984 年,在全县开展党风党纪大检查,重点检查了对经济体制改革的认识和态度,领导班子团结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等方面的问题。1985 年,对新的不正之风进行了大检查,重点检查了 22 个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按照政策进行了处理,维护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使广大党员受到了实际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

四、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

1982 年,县委成立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简称“打经办”)。至 1985 年底统计,共查出各类经济犯罪案件 84 起,建议政法机关依法惩处严重经济犯罪分子 3 人,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54 人,退回赃款 31.6 万元。

五、加强信访工作

1980 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以来,受理群众来信 1437 件,接待群众来访 473 人次。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问题,分别作了处理,密切了党群关系,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赢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和信任。

第八节 党的宣传工作

党的宣传工作,主要是配合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动员全党和人民完成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

1949~1952 年,围绕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三反”“五反”等运动,开展宣传工作,建立报告员、宣传员制度,向广大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县 44 名报告员,分片包干,向城乡群众作报告,仅 1952 年 1~3 月,即先后向干部群众作“三反”“五反”“抗美援朝”及国际、国内形势教育等报告 75 次,听众达 10 万余人。

1953~1957 年,党的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宣传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第一个五年计划,重点是农业合作化、婚姻法、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等。1956 年 1 月,按照省委宣传部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宣传提纲的通知,开展了广泛宣传。2 月,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大力宣传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指示,春节期间,武装宣传骨干 9958 人,出动广播筒 1474 个,书写黑板报 1324 块,编写宣传材料 1698 件,宣传活动普及全县农村。

1958~1960 年,主要宣传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1958 年春节前后,全县组织 3 个报告团,980 个宣传队,1946 个宣传组,34000 多人的宣传队伍,宣传声势浩大。这个时期的宣传工作,对“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起了推波助澜作用。

1962~1965 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主要宣传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政策,宣传毛泽东的论政策、论调查研究的观点,以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重大意义。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宣传工作按照“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宣传“文化大革命”的有关文件及“批林批孔”“评法批儒”“评《水浒》”“反击右倾翻案风”等一系列错误的东西,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造了舆论,起了很坏的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开展宣传工作,宣传了全党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指导思想。1979 年下半年至 1980 年上半年,恢复了党的报告员、宣传员制度,发展报告员 309 人。1980~1981 年,主要宣传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1983 年,主要宣传了党的“十二大”精神,宣传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同时,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教育。在此期间,还加强了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的宣传,推动计划生育工作。

1984~1985 年,主要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广泛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党的宣传工作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提高干部的马列主义水平。1953~1956 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了《经济建设读本》《联共(布)党史》《政治常识》《理论常识》《党的基本知识》《哲学》等理论著作,宣传唯物主义思想,批判唯心主义思想,进行马列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学习方法分集中轮训和在职学习两种形式。在职学习按阅读能力分初级组和中级组,规定学习时间,制订学习制度,定期辅导和考试。1960 年学习毛泽东的《矛盾论》。1961 年学习毛泽东的《论调查研究》和《论政策》两篇文章。1962~1963 年,学习了刘少奇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1964~1966 年,全党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高潮,重点是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所谓“老三篇”。“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正常的学习制度遭到破坏。1978 年以后,干部的理论学习又走上正轨。1978 年开展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进一步端正了党的思想路线。1979~1985 年,采取小集中培训和在职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先后学习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共十二大文件》《陈云文选》《邓小平文选》《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等重要理论著作和文件。

第九节 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938 年 3 月,中共新安县委一成立,就由李之放任统战部长,积极开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4 月,国民党县政府组织“河防大队”,中共新安县委书记郭升允以民运指导员身份出面交涉,派邵文杰、李之放、王锡范等担任河防队各中队指导员,掌握这支武装力量。8 月,派李之放参加新安县抗敌后援会,任副主任,团结各方面的力量,开展抗日宣传活动。10 月,经党组织批准,李之放加入国民党,任县农会干事长,做统一战线工作。

1945 年,中共新安县委、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正确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邀请国民党人士高星五任副县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发展抗日武装,巩固建立抗日根据地。

在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主要是团结各方面力量,支援人民解放战争。

1952 年,成立中共新安县委统战部。党团结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各阶层劳动人民,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拥护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胜利地进行了反匪反霸、土地改革,恢复和发展了生产;团结和领导工商业者开展了“五反”运动,打退了资产阶级的进攻,引导工商业者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团结和领导广大知识分子,恢复和发展了新安的教育事业。1957 年以后,由于“左”的思想影响,党的统战工作削弱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统战工作机构被取消,统战工作遭到了严重的破坏。

1979 年,中共新安县委统战部恢复后,积极宣传新的历史时期党的统战政策,把统一战线作为“四化”建设的法宝之一,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争取台湾回归祖国,实现祖国统一的过程中发挥了重大作用。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1981 年以后,大力落实各项统战政策,包括知识分子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工商业者政策、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等,先后成立了对台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治协商会议,推荐了一部分工作表现突出的知识分子、台属、侨眷以及各界知名人士为政协委员或人大代表候选人。

二、对“右派”问题的纠正。对 1957 年反右派斗争中错划为“右派”分子和因“右”受到各种处理的人员,予以改正,恢复政治名誉,妥善安置了工作,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也都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

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争取、团结、教育宗教上层人士,教育信教群众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打击披着宗教外衣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分子,坚决反对国外宗教渗透活动。

四、对台工作。本县去台人员中,有的在台湾军界、政界担任要职,有的在工商界、文化界卓有成就。在台湾定居的本县籍人 141 户,672 人,其家乡眷属有 401 户,3062 人。在 70 年代,县即成立对台工作办公室,加强了对台宣传。近年来,政府积极落实去台人员家属的政策,去台人员通过各种途径,与家乡亲人通信通邮,表示要为台湾回归祖国,早日实现祖国统一做出贡献。

第十节 中共新安县委党校

中共新安县委党校,创建于 1958 年,校址最初设在原县人委西院(今县政府所在地,原为县直干部进修学校旧址),1970 年迁五头乡,1973 年 8 月迁上河村原农修厂,1974 年 7 月迁后寺坡今县委驻地),1983 年 5 月迁原商业局职工进修学校,1985 年 9 月迁河南村新建校址。

县委党校创建以来,先后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轮训班、读书班、训练班,训练了大批干部和党员。仅 1979~1985 年 7 年中,就举办干训、党训班 26 期,共训练干部、党员 4767 人。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干扰和破坏,县委党校被迫停办,而搞所谓“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斗、批、改”学习班,把党校变成整老干部的场所。

根据 1983 年 2 月全国第二次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实现党校教育正规化的决定》与县委的要求,县委党校从短期轮训党员干部为主,逐步转向正规化培训干部为主。其担负的基本任务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础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和必要的现代文化科学知识、业务知识武装党员干部。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于 1985 年 9 月 1 日起,开办了二年制政工干部中专班,经过考试招收学员 51 名。同时,开办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短期培训班。

县委党校占地 8.3 亩,现有校舍建筑面积 1100 平方米,教职工 15 人,其中教员 6 人。中专班共开 15 门课程,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原理、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和党的学说、党的建设 5 门;第二类是文化知识基础课,包括语文、数学、历史、经济地理 4 门;第三类是专业基础知识课,包括经济管理、现代科技常识讲座、科学领导方法讲座、法学基础知识讲座、人口理论讲座 5 门。

第二章 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新中国成立初期,革命政权初建,政府着力于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进行土地改革,法律尚不完善,尚不能进行普遍选举,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县人民政府邀请各界人民代表,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协商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社会改革等重大事项,代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49 年 12 月 28 日至 1950 年 1 月 1 日、1950 年 2 月 19~21 日、1951 年 7 月 26~28 日共召开了 3 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各界人民代表中有党、政、军、团的代表,民兵代表,妇女界代表,工商界、教育界代表,及少数民族的代表。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对全县重大政治、经济事项进行了讨论、协商和审议,并通过民主选举方式,选出本届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第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还选举了县长、副县长和人民政府委员。在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前,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是人民政府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好的组织形式,也是动员广大群众协助政府完成各项革命和建设任务的有效机构。

第二节 人民代表大会

1953 年 2 月 l1 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新安县于 1954 年 3 月进行普选,7 月召开新安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此后,按照国家宪法和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一至四届代表,均由基层(区、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以后,按照新的规定,采取直接选举办法,即由选民直接选举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是新安县的地方国家权力机构,是全县人民意志的集中表现。它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管理全县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和社会事务。其职权范围是:在全县范围内保证国家宪法、法律、政策、法令、政令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审查和批准全县的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决算;讨论、决定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和罢免本县出席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组织人员;选举和罢免县人民政府的县长和副县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听取和审议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县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改变或者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和乡镇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等。

县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 3 年,其间还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 1 次,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有五分之一代表提议,也可临时召集县人民代表大会。1954~1985 年,共举行过 6 届 14 次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中 1964~1979 年的 15 年中,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和“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未能如期召开。

1977 年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5 日,河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本县奎门大队党支部书记王西庆被选为全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80 年,根据新宪法的规定,进行县、社两级选举工作。这次普选是在“文化大革命”以后,进行了拨乱反正,国家政治生活和民主生活恢复正常情况下进行的。这次选举,全县共划分 332 个选区(农村选区 294 个,县直单位选区 27 个,地市属以上厂矿单位选区 11 个),全县总人口 436634 人,符合条件的选民 226964 人,参加投票的 219692 人,参选率为 96.8%。这次选举的特点,是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即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县人大代表。全县推荐、协商确定的县人大代表候选人共 3144 名,最后选出县人大代表 522 名。其中农民代表 357 名,占 68.3%;工人代表 22 名,占 4.2%;知识分子代表 19 名,占 3.6%;解放军代表 3 名,占 0.57%。在代表中,妇女代表 102 名,占 19.5%;非中共党员代表 115 名,占 22%;少数民族代表 4 名。最大年龄 90 岁,最小年龄 21 岁。代表具有广泛性、代表性,体现了广大选民的意志。是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 日,举行了新安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选举产生了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常务委员会,选举了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新安县历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人民代表大会一览表

届次 时间、地点 代表人数 主要议题、决议 选举结果
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1949年12月28日至1950年1月1日在县城召开 191 通过新安县政府1949年施政工作报告的决议,讨论建政、剿匪反霸、生产救灾、发展教育、发行公债等问题 选举产生新安县各界代表会议执行委员会委员31人,主席苏振华,副主席曹芸生、成解
第二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 1950年2月19~21日在县城召开 198 讨论土地改革政策,通过:
1.关于严禁不法地富破坏活动的报告的决议
2.关于抗旱救灾工作计划的决议
3.关于开展和平签名运动的决议
4.关于欢迎人民解放军某师驻防新安的决议
选举苏振华等28人为常务委员会委员,成解、薛作川、董宪亭、邓桂英为出席省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第一次会议 1951年7月26~28日在县城召开 276 讨论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1950年下半年及1951年上半年财政收支情况报告的决议,并作出增产捐献、清理镇反积案的决定 选举县人民政府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4年7月6~8日在县城召开 229 讨论宣传宪法草案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提案整理解答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 选举赵振明为县长、药贵福为副县长和县人民委员会委员37人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55年12月26~28日在县城召开 241 关于县政府1955年工作报告决议;关于以合作化为中心的全面规划的决议;关于拥护和保证贯彻执行省一届三次人代会精神和决议的决议 选举赵振明为县长,陈毓文、牛培成等15人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介成一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6年12月28~30日在县城召开 正式 205
列席 14
关于贯彻执行省一届五次人代会决议的决议;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决议;关于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选举药贵福为县长,陈毓文、张志平为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15人,介成一为县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57年5月27~30日在县城召开 正式 155
列席 12
关于县人民委员会195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56年财政决算和1957年财政预算报告的决议;关于1957年夏收夏种的决议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57年12月26~28日在县城召开 正式 226
列席 12
关于贯彻省一届六次代表会精神和决议的决议;关于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贯彻执行1958年生产计划的决议;关于动员全县人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的决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58年5月13~16日在县城召开 正式188
列席238
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57年财政决算和1958年财政预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及夏收夏种工作方案,并通过相应决议 选举药贵福为县长,陈毓文、张志平为副县长,人民委员会委员12人,介凤宪为法院院长,药贵福、段丙林、何均为省二届人大代表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62年8月16~21日在县城召开 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传达省二届三次人代会精神,讨论三秋工作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补选曹贵岐为县长,杨玉华为副县长,郝喜庆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3年12月7~11日在县城召开 276 审议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1962年财政决算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 选举曹贵岐为县长,陈毓文、张志平为副县长,介凤宪为法院院长,曹贵岐、何均、邓安命、杨清汾为省四届人大代表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0年3月26日至4月2日在县城召开 正式 477
列席 14
审议县革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并通过相应决议 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玉田,副主任高振国、毛克平、王枢谈、张柱子、傅良太、韩琳,委员16人;县长陈邦武,副县长李永华、朱翠屏、郜治斌、高石山、韩安亭,法院院长陈军,检察长刘永贞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81年5月15~19日在县城召开 正式 420
列席 17
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决议,通过张柱子辞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琳不再担任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决议 补选陈邦武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华为县长,韩琳、傅玉皀为副县长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1982年5月16~19日在县城召开 正式 409
列席 90
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及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决议;审议批准县政府关于执行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补选介风宪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1983年3月6~10日在县城召开 392 审议通过新安县第六个五年计划的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及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决议 选举邵文杰、毛克平、张霞子(女)、凌文贤、贾银献为省六届人大代表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84年5月19~25日在县城召开 306 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意见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及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决议 选举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永华,副主任毛克平、高石山、介凤宪、姚宗化、赵登云,杨再,委员10人;县长李兴敏,副县长郜治斌、凌文贤、张化义,法院院长陈军,检察长徐桂英(女),出席洛阳市八届人大代表25人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1985年4月11~14日在县城召开 297 审议通过县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法院及检察院工作报告等决议  

第三节 县人大常委会

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根据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于 1980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2 日召开的新安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的。在此之前各届人民代表大会没有设立常委会,大会闭会期间的一切事宜均委托县人民委员会代理。人大常委会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 1 人、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职权是: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不适当的决议;依法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是组织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人大常委会委员进行调查研究和视察工作;联系和征集人民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办理提案,处理人民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讨论国家颁布的法律、法令和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意见,并组织人民群众学法守法。县五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共举行过 26 次会议,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 20 余次,组织两次大规模的视察工作,共视察了 6 个公社、112 个大队、7 个文教单位、5 个县办工厂、3 个社办企业,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 186 名,处理提案 834 件。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新安解放以后至 1949 年,实行区、村(行政村)建制。当时,法制不健全,由村贫雇农代表会议或村农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

1950 年实行区、乡(镇)建制,取消了行政村建制。1951 年 5 月,全县开始民主建乡,确立了乡(镇)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乡(镇)人民代表会议为乡(镇)最高权力机关,选举乡(镇)长、副乡(镇)长和乡(镇)人民政府委员。

1954 年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开展普选,实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每届法定任期两年。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镇)人民委员会(人民政府)为行使权力机关。

1958 年后,实行“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人民公社社员代表大会代替了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主法制遭到破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断。

1980 年设立公社人民代表大会。1984 年取消人民公社,恢复了乡(镇)建制,设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每届任期 3 年。

第三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4 年 5 月 13 日,新安沦陷。11 月,八路军太岳军区组织豫西抗日游击第二支队挺进豫西,建立豫西抗日根据地,成立太岳区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办事处,由宋启仁任办事处主任。这是新安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组成的第一个人民政权。办事处先驻窨头,后迁驻刘洼、太平庄、黑扒等地。

1945 年 2 月,办事处撤销,正式成立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由李之放任县长,高星五任副县长。县政府设民教科、财政科、司法科。县政府初驻五顷,后迁袁山、郑坡、刘黄。抗日政府的工作,主要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抗日斗争,镇压破坏抗日的汉奸、特务和反对抗日的地主、恶霸豪绅,处理刑事案件和调解民事纠纷,恢复和发展教育,进行抗战教育、抗战文化建设。

1945 年 8 月,日本投降。9 月,豫西抗日根据地作战略撤退,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和各区政府全部随部队撤至黄河以北,新安县重归于国民党县政府统治。

第二节 新安县人民政府

新安县人民政府是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新安县国家行政机关,由县长 1 人,副县长若干人,各委主任,各局局长,各办主任组成。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县政府的职权是:根据宪法、法律和法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实施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统一领导各委、局、办和其它所属机构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编制和执行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依照法律规定任免行政人员,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县人民政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47 年 8 月 25 日,新安县第一次解放,月底成立新安县民主县政府,初驻窨头,后迁刘黄。1948 年 3 月,新安彻底解放。4 月,县政府正式迁入县城。先驻东街郭家院,后迁旧县衙处。12 月,改称新安县人民民主县政府。1949 年 7 月,改称新安县人民政府。1955 年 7 月,改称新安县人民委员会。1968 年 2 月,改称“新安县革命委员会”。1980 年 3 月,新安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国家宪法规定,决定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重新恢复新安县人民政府名称。

县政府机构设置,历年多变。

1947~1948 年,下设有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教育科、建设科、司法科、公安局、工商税务联合局。

新中国成立以后,机构设置逐渐完善。1956 年合作化以后,机构设置日益增多。1958 年后的“大跃进”时期,机构设置繁多,且又多变。11 月,撤销各科局,设置一室(办公室)、六部(内政部、财贸部、工业交通部、农林水电部、文教卫生部、政法部)、三委(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建设委员会、科学普及委员会)。1959 年 4 月以后,又撤销各部,逐步恢复科局。1962 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实行精简机构,下放人员,机构设置有所减少,但时间不长却又逐渐增多。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级机构瘫痪。1968 年成立“革命委员会”,机构变动更大,初设一室八组,不久改为四组,改各科局为组、站,打乱了正常工作秩序。1971 年后,逐渐恢复局、委设置。1978 年后,进行拨乱反正,机构设置比较稳定。1984 年进行县级机构改革,机构有所合并减少,把有的政、企合一的局改为经济实体的企业公司。

兹将几个年份县政府机构大体设置记述如下:

1947~1948 年

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建设科、司法科、公安局、教育科、工商税务联合局。

1950 年

秘书室、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实业科、工商科、合作科、文化科、税务局、司法科、公安局。

1956 年

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8 月改为局)、文化科、卫生科、劳动科、人事科、农业科、林业科、水利局、交通科、商业科(8 月份改为局)、手工业管理科、统计科、公安局、税务局、粮食局、服务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财政贸易委员会。

1958 年

办公室、内政部(下设民政科、劳动科)、财贸部(下设秘书室、人保科、财政科、商业科、粮食科、金融科、财会辅导科)、工业交通部(下设秘书室、人保科、工业科、化工科、交通科,煤炭科、计财科)、农林水电部(下设秘书室、农林科、畜牧科,水电科、农业机械科)、文教卫生部(下设秘书室、文化科、教育科、卫生科)、政法部(下设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计划建设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科学普及委员会。

1962 年

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劳动科、卫生科、文教局、财政局、粮食局、农林局、水利局、工业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商业局、税务局、物资局、公安局、计划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1965 年

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科、人事科、统计科、工商科、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局、工业局、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教局、卫生局、物资局、公安局。

1968 年

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部)、后勤组。下设工商税务管理站、粮棉油管理站、土副产品购销站、生产资料供应站、农林水管理站、工业交通管理站,分别属生产指挥组和后勤组管理。

1984 年

办公室、计划基本建设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文化局、人事劳动局、卫生局、统计局、商业局、税务局、工商管理局、粮食局、乡村企业局、农牧局、林业局、水电局、交通局、煤炭局、司法局、公安局、审计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物价局、广播电视局、档案局、计划生育办公室。直属局级单位有:县供销社、物资公司、烟草公司、外贸公司、地方史志办公室。市直管单位有:邮电局、中国人民银行新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安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安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新安县支行。

新安县人民政府历任主要领导人更迭情况详见表。

新安县县长(主任)更迭表

机构名称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籍贯
新安县抗日民主县政府 宋启仁 主任 1944.11~1945.1  
李之放 县长 1945.2~1945.9 新安县正村乡
新安县人民政府 李之放 县长 1947.8~1948.5 新安县正村乡
成解 县长 1948.5~1951.2 河南省洛宁县
苏振华 兼县长 1951.2~1953.4 河南省伊川县
丁白文 县长 1953.4~1953.5 山东省栖霞县
赵振明 县长 1953.5~1956.11 新安县石井乡
新安县人民委员会 药贵福 县长 1956.11~1960.8 山西省沁源县
曹贵歧 县长 1961.11~1965.6 河南省林县
肖志忠 兼县长 1965.6~1968.2 新安县西沃乡
新安县革命委员会 何广仁 主任 1968.2~1971.8 河北省遵化县
于中华 主任 1971.8~1975.4 河南省伊川县
吕国卿 主任 1975.4~1978.4 河南省三门峡市
高玉田 主任 1978.4~1980.3 河北省卢龙县
新安县人民政府 陈邦武 县长 1980.3~1981.5 新安县仓头乡
李永华 县长 1981.5~1984.5 新安县曹村乡
李兴敏 县长 1984.5~ 河南省宜阳县

新安县副县长(副主任)更迭表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籍贯
高星五副县长1945.1~1945.9新安县石井乡
安天真副县长1951.2~1955.12
丁白文副县长1952.1~1953.4山东省栖霞县
赵振明副县长1951.11~1953.4新安县石井乡
药贵福副县长1953.8~1956.11山西省沁源县
陈志平副县长1954.8~1955.2新安县石井乡
陈毓文副县长1955.9~1964.2新安县石井乡
张志平副县长1956.12~1968.2新安县五头乡
杨玉华(女)副县长1956.7~1964.7新安县城关镇
甄德宽副县长1965.6~1968.2河南省登封县
陈世范副县长1966.5~1968.2新安县仓头乡
陈世范副主任1968.2~1979.4新安县仓头乡
袁加盈副县长1966.5~1968.2河南省正阳县
袁加盈副主任1968.2~1972.10河南省正阳县
王春槐副主任1968.2~1971.8辽宁省辽阳市
吉丕俊副主任1969.2~1973.12山西省阳城县
石桂林副主任1972.2~1974.10山东省莒县
王建忠副主任1972.2~1973.12河南省内乡县
吕国卿副主任1972.10~1975.4河南省三门峡市
陈福献副主任1973.1~1973.12河南省孟津县
乔良宏副主任1973.12~1975.4河南省嵩县
黄金贵副主任1973.12~1979.8河南省渑池县
陈世耀副主任1975.8~1980.5河南省济源县
高振海副主任1975.8~1978.10河南省孟津县
翟奇贤副主任1975.8~1979.3新安县南李村乡
李自强副主任1978.4~1980.5河南省孟津县
李永华副主任1978.12~1981.5新安县曹村乡
陈世恭副主任1978.12~1984.4新安县仓头乡
陈邦武副主任1979.12~1980.3新安县仓头乡
高石山副主任1979.12~1980.3新安县石寺镇
高石山副县长1980.3~1984.4新安县石寺镇
朱翠屏(女)副县长1980.3~1984.4新安县正村乡
郜治斌副县长1980.3~新安县南李村乡
韩安亭副县长1980.3~1984.4新安县铁门镇
韩琳副县长1981.5~1983.12新安县正村乡
傅玉皀副县长1981.5~1984.4新安县西沃乡
李兴敏副县长1982.7~1984.4河南省宜阳县
凌文贤副县长1984.4~江苏省吴江县
张化义副县长1984.4~新安县磁涧乡
韩安亭副县长1985.12~新安县铁门镇

第三节 基层政权

县以下的基层政权组织,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抗日战争时期,基层人民政权组织是区政府。

1944 年 11 月,新安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成立后,根据地内划分 5 个区,分设区政府。一区政府,1944 年 11 月建立,驻石井,辖石井、云水两乡,区长王一戎。二区政府,1944 年 11 月成立,驻望古垛,辖刘黄、甘泉两乡,区长高军(后张超)。三区政府,1945 年 4 月成立,驻石龙泉,后迁古村、白墙,辖正村、铁门一带,区长王文达。四区政府,1945 年 3 月 28 日成立,驻南岳,辖中岳、五头、磁涧等地,区长韩大正。渑北区政府,1945 年 4 月建立,辖石渠、峪里等地,区长范全龙。

1948~1949 年,废除了旧的保甲制度,实行区、村、闾建制。县下设区,区下设行政村,行政村下设闾。全县划分 5 区、1 镇、96 个行政村。一区政府驻大章,二区政府驻甘泉,三区政府驻铁门,四区政府驻五头,五区政府驻磁涧,城关镇政府驻城关。

1950~1951 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的规定,取消了行政村建制,确立了乡人民政府为基层政权,行使权力的机构是乡人民代表大会。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副乡长、委员,组成乡人民政府。1954 年 7 月,将乡(镇)人民政府改为乡(镇)人民委员会。

1956 年,农业合作化后,实行撤区并乡,全县设立 15 个中心乡,为基层政权,领导所辖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几年内乡的规模时有变化。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管理。公社管理委员会即为基层政权组织,行使权力的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委员(后改为主任、副主任、委员),下设秘书、民政、公安、武装、农业、工业、商业、财政、文化、教育等工作部门,或配备专职干部管理各项事业。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辖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68 年 2 月,各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公社管理委员会。1980 年,取消了“革命委员会”名称,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 年 1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和中共中央指示,进行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为基层政权组织,改人民公社为经济联合社,为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 1 人,副乡(镇)长 2~3 人,秘书、民政、财政、统计、司法、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生产、乡村建设等助理员各 1 人。乡(镇)人民政府下设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主任、副主任、文书、治安保卫、民事调解、民兵等委员。村民委员会下设有村民小组(由公社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村民小组负责本组的生产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

第四章 人民政协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安县委员会(简称新安县政协),是中共新安县委员会领导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1983 年 3 月,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建立新安县政协。

第一节 历届政协会议

1983 年 3 月 4~10 日,召开政协新安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届委员会委员 72 名,来自党、政、军、群众团体、教育界、卫生界、文化界、农林界、工商界、宗教界、工程技术界、农民等 18 个界别,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会议听取了新安县政协筹备工作报告;列席了新安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了大会的有关报告,选举产生了政协新安县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 23 名常务委员,主席秦俊才,副主席韩书山、郭肖良;通过本届政协筹备工作报告、政治报告和提案审查报告等 3 项决议。

1984 年 3 月 16~17 日,召开政协新安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总结第一届委员会工作,准备换届。

1984 年 5 月 18~25 日,召开政协新安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届政协委员 100 名,比上届增加 28 名。委员构成较上届有较大变化,非共产党员委员占了委员的大多数,相应减少了中共党员委员,增加了各条战线、各界以及台属、侨眷等各方面的委员,体现了本县爱国统一战线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上届政协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列席了新安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新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其它报告。会议还通过了上届副主席韩书山提出因年老体弱不再担任政协委员、常务委员、副主席的请求。选举产生了第二届政协委员会主席 1 人,副主席 5 人和常务委员 24 名,秦俊才为主席,傅玉皀、郭肖良、吕魁渠、邓省吾、杨中华为副主席。1985 年 2 月,政协二届四次常委会商定,增补党之德等 5 人为政协委员,委员增至 105 人。

1984 年 10 月,政协推荐秦俊才、王佑民、张景汉、赵延欣、衡三妞为洛阳市政协委员,出席了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

1985 年 4 月 10~14 日,召开政协新安县第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本届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增选党之德为本届委员会副主席。

第二节 政协机构

新安县政协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常务委员会由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常务委员组成,主席主持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政协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室,为常设的日常办事机构,工作人员 15 人,设秘书、宣教、联络 3 个科。

政协常委会还设学习、文史资料征集、提案审查 3 个委员会和工业、农业、财经、文化、教育、卫生、政法和祖国统一等 8 个工作组。

第三节 政协组织活动

政协新安县委员会遵循党的“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参与地方重要事务和群众生活的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并通过建议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发展和巩固本县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为开创新安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做出积极贡献。

一、调查研究

1983 年进行了关于农村“两户一体”发展趋向,关于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关于在中小学教师中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关于改进面粉质量问题等四项专题调查,并向中共新安县委写出了调查报告,引起了党和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重视。1984 年 11 月,教育工作组调查了刘村、磁涧等 7 个学校的教育改革情况,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1985 年 5 月,政协政法工作组进行了青少年犯罪情况的调查。7 月,财经组部分委员进行了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的调查。郭肖良副主席进行了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调查,并向县委作了汇报,县委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就科技人员的住房、子女就业、书报杂志费等问题,研究了解决办法。

二、提案办理

县政协一届委员会收到提案 51 件,至 1984 年 5 月 18 日,已办理完毕 46 件,占 90%。其中,关于加强渠道管理的提案,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搞好井站分级管理和灌区收费办法的通知,予以解决;关于解决县林科所水电问题的提案,政府拨款 1 万元,解决了水电安装经费问题;关于教师全年奖金问题的提案,县人民政府拨款 6 万元,与机关干部一样合理解决了;关于新安县城建设规划的建议提案,县财政拨款 2 万元,请省测绘局测量队进行了测量,进行了县城规划。县政协二届委员会一次会议期间,收到提案 98 件,提案审查委员会进行了逐条研究,交本届常委会负责处理。

三、学习、参观

县政协一届二次常委会作出了关于认真学习《邓小平文选》的决议,请县委党校教师作“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学习辅导报告,有效地推动了委员们的学习。1984 年 3 月,组织委员参观洛阳拖厂、轴承厂等大厂,开阔眼界,受到了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坚定了振兴中华的信心。

四、智力开发

1985 年 1 月,农村工作组在城关、铁门、仓头等乡镇举办了苹果技术训练班,为农村培训技术人才 110 名。1984 年 9 月至 1985 年 5 月,县政协举办在职中青年干部文化补习班,有 32 名学员参加学习。

第五章 政法

第一节 公安

人民公安机关建立以来,对打击敌人,改造罪犯,维护社会治安,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卫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起了重大作用。

一、两案侦破

政治案件、刑事案件的侦破,是公安机关的重要任务。

在解放初期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公安机关配合剿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内部肃反、取缔反动会道门等运动,破获了以庙道头子王廷臣、张景利为首的阴谋暴乱案,以杨好文为首的假农会暴乱案,以侯公仁为首的“正义救国救民联盟会”反革命阴谋暴乱案等重大政治案件。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有少数与人民为敌的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分子,暗中进行破坏活动,公安机关均给予坚决打击。1957 年,破获了以潘云龙、刘振邦、王占元为首的“大汉国”反革命纠合集团案,将主要案犯一网打尽。1963 年,破获了以孟志文、刘建民为首的“礼中堂”反革命纠合集团案。1970 年,破获了以张广居、王伟贤为首的“和平党”“救民军”反革命纠合集团案1986 年 4 月 18 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原新安县公安机关军管小组对张广居以反革命集团罪判处死刑不当,属于错案。撤销 1970 年 3 月 5 日新安县军管小组(70)新公军管刑字第 3 号刑事判决,恢复张广居起义人员名誉”。。1983 年,破获了以张志斌、吕福星、游建库、张河沛为首的反革命集团案。1947~1983 年,政治案件破获率为 61.5%,其中组织反革命纠合集团、反动会道门复辟等重大反革命案件侦破率为百分之百。在“文化大革命”的 10 年中,受“左”的思想影响,把一些因对某项工作有不同看法的言行,或者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不满的言论和抵制言行,也当成反革命立案侦查,造成立案面过宽。因此,政治案件破案率仅占 45.6%,还造成了一些冤假错案。

刑事案件多为盗窃、抢劫、强奸、凶杀等,扰乱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及时予以侦破,依法严惩犯罪分子。1981 年 3 月 31 日,城关西后街 66 号户主在打扫房子时,发现一具无名女尸。公安人员从死者身边发现的一些碎纸片进行拼对,成为一张收购发票,据此线索,侦察人员往返 4 省、13 个县市,行程万里,终于抓获了凶犯,绳之以法。

1983 年,根据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活动的决定》,于 8 月 16 日统一行动,集中打击了一批杀人、抢劫、盗窃、强奸等刑事犯罪分子。在这场斗争中,公安人员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侦破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使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

二、预审

1956 年开始,施行预审工作条例,使用新的文书格式,在案犯逮捕后 24 小时内,进行第一次审讯,准许被告人看阅笔录,让其签名捺印。

1976 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清理了在押的被拘捕人员,平反了一批冤、假、错案,改变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横行时期肆意践踏法制,乱拘、乱捕、乱押的混乱局面。

1979 年,贯彻全国预审工作会议精神,在预审案犯时,注重运用国家法律和政策,加强思想教育,促使案犯交待余罪,扩大线索。

1980 年,国家颁布了《刑法》《刑事诉讼法》。预审工作以上述法律为准绳,做到认定有根据,否定有理由,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法律手续完备,不枉不纵。在起诉时效程序上,做到了在 24 小时以内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杜绝以拘代侦,以拘代捕、代惩的现象。

1983 年,预审工作贯彻“从重从快,坚决打击”的方针,通过预审查证,追供出犯罪线索 164 件,挖破案件 68 起,缴获赃款万余元,并对确系无罪者及时作出了释放的决定,年终审结率达 93.7%。

三、看守

新中国成立初期,看守所称教育所,1951 年始称看守所。看守所原址为旧县署监狱,条件极差。1975 年在上河村东新建看守所 1 处,基本达到了县级所的现代水平。

看守所是监狱的一种形式,是专门管押被依法拘留、逮捕正处于侦察、预审、起诉和审判阶段的犯罪分子,是对刑期较短(二年以下)的犯罪分子实行羁押与改造的强制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工具之一。看守所的任务是严密看管罪犯,保证监所绝对安全,密切配合预审、起诉、审判工作。按照国家政策对犯人实施人道主义,进行政策、法制教育,搞好犯人的生活、卫生和劳动管理,促使其认罪伏法,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看守所坚持每月由公、检、法三长轮流向犯人进行训话教育的制度。对犯人的思想教育、伙食管理、清洁卫生、号舍住宿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81 年元旦,中共新安县委组织“看望团”到监所看望犯人。1982 年 7 月,公、检、法、司和各群团负责人及犯人家属代表组织“看望团”,到看守所看望青少年罪犯,促使失足青少年加速思想改造,改邪归正。

四、武装警察

1947 年 9 月,在建立新安县公安局的同时,成立县公安队,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1955 年 8 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新安县中队,简称“民警队”。1962 年,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安县中队,简称“县中队”,受中共新安县委和县公安局领导。1968 年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直属新安县人民武装部领导,战士实行义务兵役制。1976 年改为中国人民警察,称新安县武装民警中队,复归县公安局领导。1983 年 10 月,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洛阳市支队新安县中队,简称“武警中队”,受县公安局和洛阳市武装警察支队双重领导。

武装警察的任务是执行看守、押解、处决案犯勤务。

五、治安管理

(一)户口管理

户口管理是做好安全防范的一项重要措施。1952 年结合颁发土地证进行户口登记宣传,开展户口登记试点。1954 年公安局内设户籍员,专管户口,县直单位非农业人口由城关派出所管理。1958 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重新建立健全户口登记组织,换发新的户口登记簿,严格户口登记制度。1964 年,非农业人口普遍建立户口册,正式建立出生、死亡、迁入、迁出 4 项变动登记制度。1981 年除峪里公社外,所有农业、非农业户口,均由各公安派出所接收管理。1982 年,各公安派出所设户籍警,专司户口管理,使户口管理更加制度化、正规化。在户口管理中,对有危害社会治安嫌疑的,依法监督改造和监督考察的人,实行重点管理,公安派出所进行调查控制,帮助教育,防止犯罪。

(二)交通管理

铁路管理:为保证专、列车过境的绝对安全,在铁路沿线两侧 5 华里内实行路、社联防,建立护路委员会,划分责任区,分工负责,组织警卫队伍,固定岗位责任制,经常对沿线两侧居民进行爱路教育和法制教育,树立“靠铁路、爱铁路、护铁路”的新风尚。

公路管理: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公安机关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公路、车辆安全管理,处理交通事故纠纷和善后事宜。1984 年成立公路公安派出所,管理公路安全。

1979 年开始,对全县自行车进行审查、登记、打印、发证。

(三)特种行业管理

本县经营特种行业的有旅社、废品收购、印刷、刻字、寄卖、修配、电器,牲畜交易等 210 家。这些行业,适于犯罪分子落脚藏身、销赃和伪造制作作案工具。公安机关加强对上述行业的管理,统一核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对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经常进行法制教育,依靠特种行业中的党、政领导和职工,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和制度。1978~1982 年,经过特种行业查破案件 237 起,查获大量金属器材和赃物。1982 年,在工商、市管、税务部门的配合下对全县大牲畜进行登记、造册、发证,严格规定“养者有证,卖者带证,买者要证,交易员查证”制度,有效地预防、减少了大牲畜被盗案件的发生。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新安矿产开发多,需要大量的炸药、雷管、导火线等易燃易爆物品。公安机关对此类物品的生产、购销、运输、保管和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凡生产此类物品的企业,需经县公安局审核许可并报上级批准,并要有绝对安全制度和措施。对非法生产的企业予以关闭取缔,并追究必要责任。产品实行归口管理,由县物资管理部门统一经营,购买单位和个人,需向物资部门和公安机关申请,取得购买、运输证明,凭证供应。

六、消防

1980 年县公安局设立消防股,坚持“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主要抓夏、秋收安全保卫和冬季安全防范工作。印发宣传材料,举行消防业务训练,确定重点防范单位,整顿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对 122 个单位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于火灾肇事者依法进行处理。

七、机构沿革

清末,县设巡警局,下设铁门、磁涧两个分局。民国元年,设新安县警察所,并撤销铁门、磁涧两分局。1927 年,改称公安局。1944~1945 年沦陷期间,日伪改为警察局。日本投降后,继续称警察局。

1945 年夏,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公安局,驻郑坡村。1947 年 9 月,成立新安县民主政府公安局,驻刘黄。10 月成立公安队。1948 年迁入县城,并设铁门、磁涧、石寺派出所。1956 年,改新安县人民政府公安局为新安县公安局。1958 年 10 月,公、检、法 3 个机关合并,成立政法部,下设办公室和侦察、治安、预审、审判、执行 5 科。1959 年下半年,公、检、法分设,恢复公安局。1967 年 12 月至 1973 年春,实行军事管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安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3 年 3 月,撤销军事管制,改称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公安局。1980 年,改为新安县公安局。

1985 年,县公安局下设铁门、城关、石井、石寺、磁涧、五头、南李村、正村、仓头、西沃、曹村、北冶、洛阳铝矿和郁山林场共 14 个派出所,配有干警 155 人,乡镇以下各村设治安保卫委员会。

第二节 人民检察院

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的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一、刑事检察

刑事检察是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逮捕、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文化大革命”中,人民检察院被撤销,刑事检察业务中止。

1978 年重建人民检察院,设批捕股、起诉股,恢复刑事检察业务。1980 年,设刑事检察股。1981 年,改为刑事检察科。

1979~1983 年 5 年中,县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人犯,占公安机关提请总数的 90.5%,决定起诉的占公安机关提请总数的 63.4%。

二、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业务主要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干部实行监督,直接受理辖区内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乱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其中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979 年,县人民检察院设法纪检察股受理案件,1981 年改为法纪检察科。1984 年,为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又增加了重大责任事故、玩忽职守、渎职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在开展法纪检察业务中,办案人坚持原则,不畏权势,不徇私情,依法办案。

三、经济检察

经济检察,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干部实行监督,对其中构成经济犯罪和渎职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进行侦查,决定逮捕和起诉。1955 年人民检察院建立以后,即初步开展此项业务。1979 年人民检察院重建后,成立经济检察股,1981 年改为经济检察科,全面开展经济检察。对贪污、贿赂、偷税抗税,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物以及盗伐滥伐森林等案件,负责直接受理,立案侦查。

1982 年 3 月和 4 月,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先后作出关于严厉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遵照决定,人民检察院积极投入这一斗争。

1980~1983 年,受理经济案件 70 起、96 人,立案侦查 42 起、64 人,起诉 25 起、30 人,挽回经济损失 72642 元。

四、监所检察

监所检察工作,是对刑事案件的判决及裁定的执行和对监狱、看守所、劳改、劳教机关的活动实行监督;受理监管改造场所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从中履行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受理犯人及其家属的申诉和控告;受理监管改造场所干警严重违法乱纪案件。

1955 年起,开展监所检察业务,实行对看守所 1 月检察 1 次,劳改队 3 个月检察 1 次的工作制度,并采取不定期与公、法联合检察的方法。至 1956 年两年中,对监所检察 15 次,对劳改队检察 3 次,在检察中发现管教人员对犯人滥用刑具、打骂犯人,经检察院提出,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1957 年配备了专职监所检察干部,负责监所检察工作,1 年受理犯人重新犯罪案件 20 起,起诉 16 起,加刑 14 起。

1979 年设监所检察股,1981 年改为监所检察科,全面开展监所检察业务。几年来,受理的申诉案件,均按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或转办。

五、信访

通过信访工作,接待和处理检举、控告、起诉业务,依法保障公民对于违法的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控告的权利,追究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的人的法律责任。

1956 年,人民检察院建立检察通讯员的制度。检察通讯员由单位党组织审查提名,本人自愿,群众讨论通过,检察机关批准,发给聘请书。检察通讯员的任务是,反映各单位和各级干部在执行宪法和法令以及制定计划决议时的违法乱纪行为,或侵犯人权、贪污盗窃等违法乱纪行为。检察通讯员制度,对于揭发检举犯罪,协助检察机关宣传法制,联系群众,起着重要的耳目和桥梁作用。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此一制度于 1958 年 8 月取消。

1980 年设置信访股,1981 年改为信访科,1984 年改为控告申诉科,处理群众的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事务,建立健全了接待、登记、汇报、转办、查处手续和制度。

1984 年 5 月,实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 5 日、15 日、25 日为检察长接待日,由检察长直接接待和处理群众的申诉、控告及其它问题。

1979~1983 年 5 年中,受理检举、控告、申诉和其它信访案件 767 起,均妥善处理或转办,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检举、控告或申诉者本人。

六、案件复查

1956 年,县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复查案件,平反了夏好杰冤狱一案。城关公社高村人夏好杰,1954 年被人诬告“曾在 1945 年谋财害命,杀死洛河南一商贩秦秋保和贩卖妇女等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 10 年。1956 年,夏多次提出申诉,检察院、法院派人查访了洛河南所有“秦”姓的村庄,在宜阳县找到了秦秋保,仍然健在,所谓贩卖妇女等罪也纯属诬陷。县人民法院于 1956 年 11 月 2 日重新审理,撤销对夏好杰的判决,宣告无罪释放;对诬告者以诬陷罪判刑,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

检察院重建后,于 1980 年、1983 年先后两次对所办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从而避免了冤狱,惩治了罪犯,保证了办案质量。

七、机构沿革

1956 年 7 月,建立新安县人民检察院。“文化大革命”中检察院被撤销,业务由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办理。1978 年 7 月,恢复重建县人民检察院。

第三节 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基本任务是运用法律打击敌人,保护人民。

县人民法院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一、刑事审判

1948 年 10 月,新安县民主政府设司法科,为保卫和巩固新的人民政权,结合剿匪反霸斗争,通过审判,召开宣判大会,坚决镇压一批对人民犯有严重罪行的匪、特、恶霸首恶分子。至 1949 年底,共捕各种反革命分子 163 名,通过审判,杀 99 名,关 65 名,管 18 名。1949 年 12 月,县司法科在三区庙头村组成临时人民法庭,对两名恶霸进行公审,并判处死刑。1950 年 12 月至 1952 年 8 月,在“镇反”的前两个阶段,全县共捕案犯 888 名,经审讯判决 685 名,其中杀 244 名,关 320 名,管 121 名。

1952 年 8 月,新安县人民法院成立后,组建城关、大章、石寺、五头、磁涧、庙头等 6 个人民法庭,对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就地查实对证,就地预审,群众量刑,法庭判决。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对于以各种手段破坏社会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刑事犯罪分子,均依法予以惩处。

1980 年国家《刑法》实施,县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严格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规定办事,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1983 年 9 月和 1984 年 1 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县人民法院曾两次召开宣判大会,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了从重从快的审判和惩处,使社会治安有了明显的好转。

县人民法院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案件不断进行复查,做到“有错必纠”。1962 年,县法院对 1958~1960 年“大跃进”时期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全面复查,对于因受“左”的影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审判中侧重历史出身和前科,造成的错判、长判、错管案件,进行了纠正。1978 年至 1983 年,对“文化大革命”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复查纠正。

二、民事审判

新中国成立初期,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中,家庭纠纷案件较多。这主要是长期的封建买卖婚姻制度造成的,受害者主要是广大劳动妇女。人民法院在审理婚姻案件中,以《婚姻法》为准绳,坚决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对于其它土地、财产纠纷等民事案件,在审理中注意协调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保障人民的合法权利。

“文化大革命”中,民事审判工作几乎处于停滞状态。1978 年,恢复民事审判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政策的放宽,民间经济来往增多,民事案件上升。1981 年受理民事案件 577 件,比 1976 年上升 3 倍多,其中房产、宅基、债务、继承、地界纠纷案件增加比较明显。

三、经济审判

1981 年 4 月,县人民法院始设经济审判庭,承担各类经济案件的审理,依照国家颁布的有关经济法规,履行审判业务。1982 年 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决定》下达后,经济犯罪案件列入刑事审判范围。至 1983 年底,先后审理各种经济案件 114 起,审结 78 起,其中由法庭判决 2 起,调解、撤诉、终止 76 起。

四、机构沿革

1952 年 8 月 15 日,成立新安县人民法院。1958 年 10 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合并成立新安县政法部。1959 年 10 月,撤销政法部,人民法院恢复,并设北冶、铁门、五头 3 个法庭。1967 年 12 月,取消人民法院,成立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3 年 3 月,解除军管,恢复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下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及北冶、正村、石寺、石井、铁门、城关人民法庭。

第四节 司法

1948 年 8 月,县民主政府设司法科,负责审判和司法行政工作。1952 年 8 月,人民法院成立后,司法科撤销,司法行政工作隶属法院工作的一部分。

1980 年 11 月,成立新安县司法局,全县 13 个乡(镇)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司法助理员,开展民事调解、普法教育、公证业务、律师事务等项工作。

一、民事调解

1954 年,全县 121 个乡,均经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民事调解委员会。民事调解委员会属群众性组织,其任务是调解一般民事纠纷,如婚姻、债务、宅基、房屋、分家、继承等纠纷,以及轻微的侵占、打架、伤害名誉、信用等。通过调解,对群众进行政策法律和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1961 年 1 月,民事调解组织按山区每 30 户左右建立 1 个,平川区每 50 户左右建立 1 个。1959 年,各乡将治安,调解两组织合并,称治安调解委员会,全县 176 个生产大队、1056 个生产队,共有治安调解委员 4434 人。1961 年,两组织重新分开,生产大队建立调解委员会,生产队建立民调小组。

“文化大革命”期间,民事调解组织被破坏。1978 年进行整顿,重新建立和健全民调组织。到 1979 年,经社、队民事调解委员会调处的民事纠纷,占发生民事纠纷总数的 92.2%。1983 年,司法局对全县调解委员会主任、司法助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这年,社、队调解组织共调处民事纠纷 3068 件,占发生总数的 94%。

二、普法教育

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公、检、法以及司法行政机关,都负有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任务。

司法机关经常利用会议、图片展览、有线广播、书写法律条文、印刷宣传品、宣传车、制订乡规民约等形式,向人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人们学法、懂法、自觉地遵法守法,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981~1983 年,司法局编印常用法律 20 条、打击刑事犯罪小册子、新宪法宣传材料、法制宣传材料共 21.6 万份,巡回展出图片、漫画 2538 套,与县广播站联合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对全县中学法律常识课教师进行了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全县有劣迹的青少年进行了帮教,落实帮教措施,减少青少年犯罪。1983 年 7 月,在全县开展了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月活动,受教育者 29 万人,有 42 个犯罪者投案自首,查处各种案件 602 起,查处治安事件 325 起。

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人民群众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法守法,减少犯罪,维持社会安定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公证业务

1956 年 7 月,初步开展公证业务。1957 年 7 月,新安县人民法院设公证室,开展了经济合同、公民权利和义务等项公证业务,办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证手续。当年,共计公证合同、契约 170 份。至 1958 年,公证业务停止。

1981 年 5 月,县正式建立公证处,有工作人员 3 名。1981 年、1982 年办理公证事项 27 件,1983 年办理公证事项 162 件,其中经济合同 141 件。

四、律师事务

1954 年开始试行人民律师制度。1957 年“反右”斗争中,律师的辩护工作受到指责,人民律师制度被否定。

1978 年后,国家恢复了律师制度,颁布《律师暂行条例》。1981 年 3 月,县成立了法律顾问处,有律师 1 名,律师工作者 4 名,开展了刑事辩护、民事诉讼及非诉讼代理、代书法律文书、解答法律询问等事务。至 1983 年,接待来访 214 人次,代书法律文书 49 件,刑事案件辩护 42 起,民事代理 10 起,非诉讼代理 4 起。1981 年 10 月,律师张良民接受一刑事案件被告人委托,担任其辩护人,在阅卷和接见被告人调查中,发现起诉中认定被告为“故意杀人”欠妥,应为“故意伤害致死人命”,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改原判“死缓”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第六章 民政

第一节 基层选举

新中国成立后,新安实行了真正的人民民主选举制度。新中国成立初,经各界协商,选举产生各界人民代表,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政府领导人员,让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大事。1953 年 2 月 11 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冬季,在嶡山、城关、正村、渠里、蔡庄、王庄等 6 个乡进行普选试点。至 1954 年春,全县 118 个乡、镇分两批进行普选,进行人口调查,选民登记,发选民证,选举代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镇)政府乡长、副乡长和委员。在选民登记中,不让一个公民错误地被剥夺政治权利,也不让一个反革命分子和未经改变成分的地主阶级分子窃取庄严的选举权利。此次普选,全县 18 岁以上合格选民 131883 人,占总人口的 52.81%;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4762 人,占总人口的 1.97%,占选民的 3.6%。据 75 个乡统计,选民参选率占 90%以上。另据 99 个乡统计,乡政府主要干部 547 人,连选连任的 473 人,占 87.45%,落选 74 人,占 12.55%;乡政府委员 658 人,连选连任 550 人,占 83.6%,落选 108 人,占 16.4%。

1980 年,根据新宪法的规定,本县进行县、社两级选举。这次普选,特点是直接选举和差额选举,即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乡(社)、县两级人民代表;代表候选人名额多于应选代表的二分之一至 1 倍。代表候选人采取党团组织、社会团体和选民提名、推荐、酝酿协商的办法,有 1 人提名,3 人附议即可推荐为候选人。选出的代表,有国家干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解放军等各界知名人士,有少数民族代表、侨属侨眷代表及社会主义建设中各方面先进的、有代表性的人物,体现了广大选民的意志。

第二节 优抚

一、烈士褒扬

新安县烈士陵园
新安县烈士陵园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在新安牺牲的客籍革命烈士达 190 名。1959 年 3 月,县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对烈士陵墓进行登记、整理。1977 年,于县城南大山北麓建立了烈士陵园,总面积 8000 平方米。将原葬于后贯沟、西关、南岳、中岳、北岳、胡沟等处的革命烈士,迁葬于烈士陵园,共殡埋烈士 78 名。1981 年又于五头乡马头村修建烈士陵园 1 处,总面积 287 平方米,殡埋烈士 7 名。每年清明节,县党政军机关、学校、厂矿单位的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到烈士陵园谒陵扫墓,凭吊忠魂,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1980 年 9 月,县民政局编印了《新安县革命烈士英名录》,将全县烈士的姓名、性别、籍贯、出生年月、入党入伍时间、牺牲时间地点等,详尽载入史册。烈士中有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牺牲的 3 名,抗日战争时期牺牲的 64 名,解放战争时期牺牲的 214 名,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的 149 名,对越自卫还击战牺牲 1 名,为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牺牲的 39 名,共 470 名。

二、拥军优属

1956 年前,各地对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的优待,采取代耕帮工的办法。据 1955 年统计,全县有烈军属 2755 户、14700 人,实行代耕的 1398 户、5375 人,代耕土地 5774.29 亩,帮人工 40670 个,畜工 100865 个。1956 年合作化后,直至人民公社时期,对无劳力或劳力不足的烈军属、残废复退军人,实行定额补助工分,多劳不少补,少劳不多补,使他们的分配水平相当或高于一般社员平均水平的 5~10%。以 1963 年为例,见下表。

1963 年全县烈军属优待统计表

1981 年改为对烈军属普遍优待,对残废、复员、病退军人适当优待。优待粮、款多数由生产大队统一提留,个别公社由公社统筹。1983 年,全县烈军属、残废、复员、病退军人 2253 户,优待 1345 户,优待粮食 269568 公斤,款 15560 元。

民政部门按照政策规定,定期发给牺牲、病故、失踪的革命军人、革命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家属和残废军人抚恤金。

在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抚政策的同时,每年“八一”建军节、元旦节、春节前后,还开展全民性的拥军优属活动。形式有:发慰问信,组织慰问团到部队驻地慰问,召开军政、军民座谈会、联欢会,检查优抚政策执行情况,给烈军属贴对联、挂光荣牌等。

三、复员退伍军人安置

1950~1957 年,根据“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先后对 249 名复员退伍军人作了安置。其中多数安置在机关、工厂和企事业单位,一少部分回到农村。1955 年实行义务兵役制后,对复员退伍军人本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进行安置,绝大多数安置在农村。1979 年以后,按照国家规定,对农村入伍的烈士遗孤、老红军子女给予照顾,安置到全民或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1979~1982 年的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到农村的占 85%,安置到城镇的占 15%。复员退伍军人妥善安置后,在各条战线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第三节 社会救济

一、社会救济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社会上的鳏、寡、孤、独、残疾人采取保障性救济措施。对因受灾、疾病、死亡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城乡贫困户,从扶助生产出发,辅之以必要的救济。据民政部门统计,1958~1983 年的 26 年中,发放社会福利救济费 183 万元。1976~1983 年 8 年中,发放救济棉衣 19842 件,棉被 3996 条,棉花 37440 公斤,布票 31226 米,棉布 34085 米。

西沃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在穿晒自己种的辣椒
西沃敬老院的五保老人在穿晒自己种的辣椒

自 1958 年开始,农村对无依靠的鳏、寡老人实行“五保”(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社、队办敬老院(或叫幸福院)集中奉养,或由社、队实行供给制。1979 年农村实行责任制后,对“五保户”实行新的“五保”办法。1982 年对全县“五保户”进行了普查登记,建立卡片,订立保养合同。全县共有“五保户”589 户,610 人,供养方式有:社办敬老院集中供养的 12 人,生产队供给、自理生活的 265 人,生产队供给、亲友代耕包养的 179 人,包户小组照料的 51 人,生产队派专人护理的 12 人,其它方式 60 人。“五保户”吃粮水平高于社员吃粮水平,每 5 年发放 1 条棉被,每两年发 1 身棉衣、3 身单衣,医疗费实行实报实销。自 1981 年起,每年春节发 10 元钱、1 公斤糕点、25 公斤细粮。

二、扶贫

1980 年 2 月,在北冶、城关、曹村 3 个公社搞了扶贫工作试点,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治穷致富。三社严重贫困户 631 户,占总户数 3.9%,3197 人,占总人口的 4.15%。扶持贫困户仔猪 317 头,羊 323 只,长毛兔 51 只,大牲畜 107 头,架子车 62 部,小农具 308 件,建房 35 间,减免贷款 3713 元。至 1983 年,全县共用扶贫资金 216132 元,扶持贫困户 1807 户,其中有 582 户(占 32.2%)脱贫走上了致富道路。

三、收容和遣送

根据各个时期的需要,县设收容遣送机构,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1948 年底新安县设收容遣送站,1956 年撤销,1961 年再设,1979 年 9 月又撤。

收容遣送站初设时的主要任务,是对国民党的散兵游勇,旧政权机构的工作人员,社会上的游民、小偷、流氓、一般烟毒犯、迷信职业者、游乞等进行收容和改造。对所收容人员分别予以甄别,改造好者,遣送回家或安置农村落户,参加农业生产。

1960 年前后,由于“大跃进”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各地盲流人员急剧增加,年收容遣送在 9000 人次左右。1976~1978 年,仅收容遣送 1451 人次。

1960~1978 年 19 年中,共支付收容遣送费用 111670 元。在收容人员中,除少数流窜犯罪分子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外,绝大多数经过教育劝导,并在经济上给予必要照顾,遣送回乡,从事生产劳动,对安定社会秩序起了积极作用。

第四节 生产救灾

旧社会每次灾荒之后,统治者也曾赈恤救济,如设置粥场等。但因杯水车薪,或官吏中饱,人们仍然免不了饿死或外出逃荒,甚至“人相食”。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人民政府领导的生产救灾工作,情况则完全不同。

1953 年,全县遭受虫、雹、涝灾后,中共新安县委和各级政府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领导群众开发矿业,组织编织和农副产品加工,广开生产自救门路,发放救灾款物,解决了灾区人民生活困难,使全县人民安然渡过灾荒。

1961 年特大旱灾,全县夏粮作物 40 万亩,有 12 万亩绝收,28 万亩减产 5~8 成;秋季前旱后涝,秋作物减产 3 成,全县缺粮 500 余万公斤。政府发放 650 万公斤统销粮,65.8 万元救灾款,号召并组织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抗灾度荒,使群众安全度过了灾荒。

1965 年 6~9 月百日无雨,秋作物 15 万亩绝收,28 万亩收成减半,受灾人口 26 万人,农村严重缺粮。党和政府抽调大批干部,到信阳、灵宝、新疆等地调回粮食 1664 万公斤,发放救灾款 100 余万元。从新疆调回的玉米,加上费用每公斤达 2 元以上,而供应给群众仍按当地牌价,每公斤不足 2 角。这年大灾,不仅无人逃荒要饭,而且保持了生产元气,灾而不荒,人心安定。

1982 年 7 月 29 日至 8 月 3 日,连降大雨暴雨,山洪暴发,受灾 8 个公社、93 个大队,毁地 5520 亩。汛情刚一出现,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即紧急动员,部署抗洪抢险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带领干部深入抗洪抢险第一线,和群众一道进行抗洪救灾工作,帮助群众建房 6733 间,发放救灾款物,恢复交通通信设施,修复河坝和水利工程,取得了抗洪救灾的伟大胜利,当年恢复了正常生产活动。

1958~1983 年,仅民政部门发放的救灾款即达 600 万元。

第五节 民政事务

一、婚姻登记

1950 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行男女平等,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制,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反对干涉寡妇改嫁、娶童养媳,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新婚姻法颁布后,县、区、乡即组织宣传贯彻婚姻法运动委员会,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婚姻法深入人心,深得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群众的拥护,促进了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

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离婚、复婚。婚姻法颁布初期,除了依法登记结婚者外,由于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婚姻问题较多,因而提出离婚者也较多。1951 年,因夫妇双方感情不和、妇女受虐待、包办婚姻、一夫多妻等原因,提出离婚的 855 对,其中经调解不离的 129 对,准予登记离婚的 591 对,调解无效转县法院判决离婚的 104 对。1952 年,提出离婚 1400 对,经调解不离的 144 对,准予登记离婚的 1015 对,调解无效转县法院判决离婚的 193 对。以后婚姻登记逐渐转入正常,据 1979~1983 年统计,全县共办理婚姻登记 36017 对,其中结婚 35350 对(初婚 34380 对,再婚 970 对),离婚 542 对,复婚 125 对。婚姻登记,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区、乡(公社)人民政府进行。

二、殡葬改革

新安传统沿用土葬形式,费木材,占耕地,不科学,不卫生,殡葬礼仪形式繁琐,费用很大,且多带有迷信色彩。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积极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势在必行。火葬既科学,又经济,又卫生,简便易行,利国利民。

自 1977 年起,本县开始殡葬改革工作,提倡火化。1983 年 9 月,成立新安县殡葬改革委员会。同年 9 月 20 日,新安县政府发布《关于实行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化的通告》,对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方法作出了具体规定。1983 年 10 月,于县城南双岭建成火葬场,总投资 244100 元,厂区总面积 7200 平方米,内设殡仪厅、停尸房、操作间等。国家职工、干部死亡后多已实行火葬,一般群众仍沿用土葬,唯丧葬仪式稍有简化。农村社队多利用荒山瘠薄地建立公墓或分别深埋深葬。但旧的丧葬习俗时有回潮,仍有兴师动众,大摆宴席,设置灵棚,焚香点烛,烧纸摆供,鼓乐祭葬等不良现象。

第六节 机构沿革

1944 年 10 月,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办事处设民政助理。1945 年 1 月,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设民教科。

1947 年 8 月新安县解放后,县民主政府设民政科,区设民政助理。

1958 年,民政科、劳动科合并为内政部,下设民政、劳动两科。1959 年初,撤销内政部,分设民政、劳动两科。

1960 年,民政科、人事科合并,改称人监科。6 月,撤销人监科,改称民政局。10 月,又撤销民政局,分设人事科、民政科。

1968 年 11 月,撤销民政科,民政工作归县革委会办事组。1969~1972 年 4 月,民政工作并入县计划委员会。

1973 年 5 月,成立民安局,全称为“新安县革命委员会民安局”。1974 年 1 月,改为新安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设民政助理。

第七章 劳动工资

第一节 劳动就业

50 年代,政府解决了一部分劳动就业问题。1964 年末,试行亦工亦农劳动制度。除国家批准招收的部分全民固定工以外,其余轮换工、临时工,均实行亦工亦农的使用制度。即从农村招收的亦工亦农轮换工,在规定时间内发给一定工资,在工作期间保留社员(即农民)身份和自留地,向人民公社生产队交纳一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口粮由国家供给。其他季节工、临时工口粮按公社分配标准自带,差额部分国家给予补贴。通过这种制度,安排了一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满足了国家建设的需要。

1963~1984 年,共从本县招工 5716 人(本县招收 3164 人,外地招收 2552 人),其中全民工 1000 人,集体工 79 人,合同工 123 人,轮换工 1292 人,临时工 2943 人,季节工 260 人,包工 19 人。

第二节 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

1968 年,毛泽东主席发出“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号召,县成立了专门机构。1972 年成立知识青年再教育领导小组,1973 年设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管理此项工作。至 1979 年,共接收下乡知识青年 3269 人,国家拨给公社、生产大队和下乡知识青年本人的经费共 136.6 万元,另拨给支农款 62092 元。1980 年后,停止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已经下乡的知识青年,通过招工安置 2809 人(本县安置 1083 人,外地安置 1726 人),其余转回城市安排就业。

第三节 劳动服务

1980 年后,对城镇待业青年的安置,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1981 年,原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和劳动部门合并,成立新安县劳动服务公司,统筹劳动就业,输送和管理临时用工,开展就业前技术培训,解决劳动就业问题。劳动服务公司成立后,兴办了知青工厂、知青商店,帮助城镇待业青年就业。1981~1984 年,共安置城镇待业青年 1489 人,其中招收为全民固定工的 508 人,集体固定工的 208 人,全民合同制工人 115 人,其他方式就业的 658 人。此外,劳动部门还安排城镇退伍军人、军队转业干部家属 379 人。

第四节 劳动工资

一、工资制度

1948 年 7 月开始实行供给制,除按规定标准供给粮食外,发给菜金、柴火费、烤火费、夜餐费和冬季铺草、被服、鞋袜等。

1950 年,实行以实物计算基础的工资分制度,即将 26 种职工生活消费品归纳为 5 种主要生活用品(粮食、白布、食油、食盐、煤)的含量构成一个“工资分”的货币值,统一按中等质量品种的当地国营零售价格计算。供给制个人包干生活费,发款部分包括菜金、燃料、普通津贴(肉、毛巾、肥皂、牙粉、理发、烟叶)、过节费、轻病补助、伙食费、棉被、鞋袜、草帽等 9 项。至 1953 年 7 月改为货币工资制。

1956 年 4 月,进行了工资制度改革,职工平均工资提高 14.5%。

1958 年 10 月,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试行了一段半供给半工资制度,粮食供应吃“大锅饭”,吃饭不要钱,工资标准是县级干部每人每月 20 元,区级 16 元,一般干部 13 元。试行 3 个月后,严重挫伤了职工的生产、工作积极性,又恢复了原来工资制度。

1985 年,进行工资制度改革,理顺工资关系,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务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在企业单位实行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

二、工资调整

1959 年,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工资进行升级。其中工业、基建、交通、城市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人升级面为 30%,干部为 10%,农、林、水事业单位工人和商业营业员升级面为 5%,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个别调整面为 1~2%。

1960 年,给全日制中、小学部分教师提高工资,升级面为 25%。

1961 年,给县营以上煤矿工资偏低的工人、基建工人、煤矿区长、工段长升级。

1964 年 8 月,对职工工资作过一次较大调整,工资地区类别由 2 类提为 3 类,升级面为:工人和一般干部 40%,行政 17 级至 14 级干部为 25%,13 级至 11 级干部为 5%,10 级以上干部不升。调整后,全县共有职工 5099 人,每人平均月工资 43.76 元,增长幅度为 10.87%。

“文化大革命”中,取消了“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

1971 年底,调整部分职工工资,即 1957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 3 级工,1960 年以前参加工作的 2 级工,1966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 1 级工和低于 1 级工的工人以及工作人员,升一级工资,突出偏低的升两级。

1977 年 8 月,调整部分职工工资,升级面为 40%。全县全民单位职工 8211 人,升级的 4328 人,集体单位职工 910 人,升级 327 人。

1978 年,给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职工升级,升级面为 2%,全县升级 186 人。

1979 年 10 月 1 日起,给 40%的职工升级,全县全民单位职工升级 3245 人,集体单位职工升级 290 人。

1981 年 10 月 1 日起,给中小学教职工、医疗卫生单位部分职工调资。教育系统升级 1989 人,卫生系统升级 391 人。

1982 年 10 月 1 日起,给国家机关、科学、文教、卫生部门的部分工作人员调资。在调资中,给一部分教师和授予工程师、主治医师、会计师、农艺师等职称者升两级。这次全县升一级的 1427 人,升两级的 179 人,平均每人月工资增加 7.3 元。

1983 年,给企业职工调资。这次企业调资的特点,是把工资同企业经济效益挂起钩来,同职工个人的劳动成果挂起钩来,对职工的劳动态度、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考核。全县全民企业单位 1978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 3480 人,升级的 3420 人,集体企业单位升级 310 人。

1984 年,调整部分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偏低工资,共调整 2625 人,每人平均月工资增加 1.82 元。

1985 年,在工资改革中,职工工资有较大幅度增加。

第八章 群团

第一节 工会

1923 年,新安县火车站铁路工会派代表参加了京汉铁路工人“二七”大罢工。

1925 年,新安煤矿业建立工会组织。

1927 年,县内工会组织有:铁路工会,负责人王保,有会员 8 人;厨业工会,负责人曹金甲,有会员 20 人;建筑工会,负责人郭振太,有会员 10 余人。蒋介石、汪精卫相继叛变革命后,工会活动被迫停止。

1933 年春,新安县观音堂民生煤矿工人反抗资本家和封建把头的残酷剥削,千余矿工曾举行过索要欠资的罢工斗争。

1936 年 12 月,邱沟煤矿发水,淹死工人,经理庞禾生不负死者善后责任,矿工代表组织请愿,在县中学学生的声援下迫使庞禾生答应处理善后事宜。

1939 年,狂口一带磺业工人 500 余人,在狂口小学集会,组织磺业工会。中共地下党员李璠任工会主席,组织矿工进行反剥削、反压迫斗争,联名向中央国民政府控告官磺局局长张文成。当局被迫撤换了张文成,把硫磺收购价由每百斤 4.2 元提高到 5 元。

一、县总工会

1950 年 6 月,中共新安县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之规定,成立新安县工会筹备委员会。11 月,建立新安县总工会。

1953 年 11 月,召开新安县工会首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安县工会联合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 l3 人,执行委员会设常务委员 5 人。1959 年 3 月,复更名新安县总工会。

1968 年,县总工会为工代会所取代。1974 年,召开第五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恢复了县总工会。新安县总工会成立以来,共召开过 6 次会员代表大会。简况如下表。

新安县总工会历届会员代表大会一览表

二、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

1951 年,相继成立新生煤矿工会、西沃航运工会、城关店员工会、搬运工会、厨业工会、铁路工会、东关烧砖工人工会、铁门搬运工会、胜利煤矿工会、白房子洼矿业工会、滩子沟瓷业工会、城关镇工会等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组织。到 1953 年 11 月召开全县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时,全县有基层工会 16 个,会员 1247 人。

1957 年,全县有 44 个基层工会,363 个工会小组,工会会员 2837 人。

1963 年,成立供销、文教两个系统的工会组织。基层工会发展到 77 个,比 1957 年增加 75%,职工 4889 人,比 1957 年增加 27%,工会会员 3307 人,比 1957 年增加 16.5%。

1979 年,成立了经委、卫生两个系统工会。

1983 年,全县有基层工会组织 173 个,工会小组 1192 个,会员 11318 人,占职工总数 15940 人的 71%。

基层工会设主席 1 人,副主席 1~3 人,委员若干人,分工负责组织、生产、宣传、财务、劳保福利等事宜。基层工会干部多为兼职。

三、工会活动

(一)生产活动

工会的任务,是组织会员在生产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工会组织生产活动的形式有: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开展增产节约活动,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参与企业生产管理活动。

1957 年,县总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了以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紧缩开支,反对浪费为中心的增产节约运动。1960 年,开展了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1963 年,组织开展先进班组劳动竞赛,涌现出先进生产者 989 人,先进班组 116 个。1978 年,在厂矿企业中开展了比质量、比高产、比安全、比节约、比文明的“五比”竞赛活动,在商业企业中开展全优赛、同工种对手赛、技术比武赛、优质服务赛等劳动竞赛活动。1980 年,发动职工开展了为“四化”立功活动,评出县一级先进集体 131 个,先进生产者和劳动模范 726 人。1982 年 l1 月,县总工会召开了第一次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对 15 个先进集体、135 名生产积极分子颁发了奖状。1982~1983 年上半年,全县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单位达 30 个,占全县企业的 56%。职工代表大会对有关企业整顿改革、民主管理、职工福利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并作出决定。

(二)职工业余教育

1953 年,为提高学校教职员工的文化业务水平,以教学研究区为单位,成立 14 个教师进修班,学员 450 人。1956 年,县总工会开办了县直业余补校,县教育工会和县教育局办了教师进修部。1981 年商业局工会开办了商业职工进修学校,邮电局工会开办邮电职工补习学校。化肥厂、化工厂、郁山煤矿都办有职工学习班。到 1983 年底,各基层工会共办职工学习班 12 班,有兼职教师 29 人,参加学习的有高中班 214 人,初中班 191 人。并以青年职工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振兴中华”读书活动,参加读书活动的职工达 1000 余人。

(三)职工福利

从 1953 年开始,对百人以上的全民所有制厂矿企业职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到 1957 年,商业、粮食、服务行业,也都先后执行劳动保险条例,享受劳保待遇的职工达 614 人。到 1983 年,全县有 41 个企业实行劳保制度,病有所治,老有所养,职工退休后生活得到妥善安排。县总工会和各基层工会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检查安全设施。对职业病进行定期检查,发给职工所需的劳保用品,加强安全防护,保护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郁山煤矿、化肥厂、瓷厂等较大厂矿都建有医疗室、浴池。1983 年,县总工会协助各基层工会,给 1007 名女工进行身体检查,发现妇女病的及时给予治疗。各级工会经常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

1965 年,在西大街路南建立了新安县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活动场所千余平方米。此文化宫后为新安县汽车客运站占用。1983 年,县工会又新建工人文化宫,建筑面积 900 多平方米,内设图书、阅览、展览、游艺 4 室,藏书 4000 余册,职工业余学校教室 2 个,可容纳百余名学员。

全县基层工会共有俱乐部 2 个,图书馆(室)、阅览室 39 个,藏书 12.5 万册。电影放映队 5 个,业余文艺队 3 个,业余创作组 3 个。化肥厂、郁山煤矿组织有职工业余剧团。

每年元旦节、五一节及国庆节,县工会常举行篮球赛、乒乓球赛、象棋赛等大型体育活动。1980 年,县工会协同文化局联合举办了“古今书法展览”“国庆音乐演唱会”。有 14 个基层工会举办文体竞赛活动 34 次,参加职工千余人。

四、工会财务

工会实行独立的财务制度,定期向会员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工会经费的来源:一是会员每月按本人工资比例交纳的会费;二是事业费收入;三是企事业单位每月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2%拨交的工会经费;四是政府或上级工会以及企事业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拨给工会的补助费。

工会经费的支出:行政拨交的工会经费,用于工会行政办公费用、宣传活动、文体活动、职工业余教育等支出;会员交的会费用于购买会员学习资料、文体活动、会员困难补助等。

1983 年,基层工会经费收入 201822.09 元,支出 140496.95 元,年终结余 61325.14 元;县总工会收入 114669.53 元,支出 98509.51 元,年终结余 26160.02 元。

第二节 农会

1927 年,县城即成立农会组织,会员百余人。

1938 年成立新安县农民协会,当时中共新安县委报经上级批准,派李之放担任县农民协会干事长,发动农民群众,参加抗日救亡活动。

1945 年 1 月,中共新安县委筹备建立县农会,由刘冰担任主席。春季,新安县抗日根据地以贫雇农为主体,普遍建立起农会组织,同时成立了新安县农会,宋启仁任农会主席,刘冰任副主席。各村农会发动群众,开展了减租减息、回赎土地和清算保甲长贪污帐目的斗争。抗日战争胜利后,农会停止活动。

1947 年,新安县解放后,在解放区内又普遍成立农会组织,领导群众开展反匪反霸斗争。

1950 年 4 月 11~13 日,第二届农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县农民协会章程,正式建立了新安县农民协会。

1965 年,在“重新组织阶级队伍”的口号下,召开了新安县贫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安县贫下中农协会(简称“贫协”),由 23 人组成。“文化大革命”期间,“贫协”停止活动,又成立了“新安县贫下中农代表会”,简称“贫代会”。1974~1976 年,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组织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管理商业,由县贫代会和各级贫代会组织贫下中农代表进入学校、商店,参加管理,对教育事业和商业事业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文化大革命”后,取消了“贫代会”。

第三节 共青团

1932 年,郑曼石在新安县师范任教,传播革命思想。1933 年 5 月,县师学生邵文杰、王文长、孙谨行、郭钲等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建立了新安县第一个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11 月,邵文杰等被捕后,团的活动停止。

一、共青团新安县委员会

1949 年 5 月 4 日,成立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安县筹备委员会,开始团的建设工作。

1950 年 6 月,成立团的新安县工作委员会。1951 年 4 月 15~17 日,召开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安县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建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新安县委员会,书记王唯一。6 月,为加强党对青年团工作的领导,成立中共新安县委青年委员会,领导青年团工作。

1956 年 7 月,更名为共产主义青年团新安县委员会。

“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团县委瘫痪。1972 年以后恢复团的活动。

1985 年,第十次团代会选举团县委委员 29 人,及书记、副书记。团县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学校少年儿童部。历届团代会简况见下表。

新安县历届团代表大会一览表

二、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指乡镇(公社)、局委、大厂矿建立的团委会或团总支,在公司、一般厂矿和农村的村(生产大队)建立的团支部,车间和农村村民组(生产队)建立的团小组。

1951 年,召开团的第一次代表大会时,全县有团支部 119 个,团小组 285 个,团员 2194 名。到 1954 年,有团支部 186 个,团员增加到 5213 名。

1956 年,撤区并乡,在乡一级设团委或总支部。全县计有 21 个乡级团委会,14 个乡级团总支部,1 个乡级团支部,团员人数达 10453 名。1957 年,全县合并为 11 个大乡,乡级建立团委会。乡团委会设组织、宣传、技术、扫盲、军体、少年儿童等委员。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和反右派斗争扩大化,错误处理了一批团员,到 1958 年底,全县团员减少到 9046 人,减少 13.5%。

1959 年以后,团的基层组织未能及时整顿,出现团员“老化”现象。1961 年,超龄团员占团员总数的 17%,1963 年占 26.1%。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团的组织遭到破坏。1973 年团的第七次代表大会,是在错误的理论指导下召开的,会议形成的决议,不能代表广大团员的意愿。

1979 年,团的第八次代表大会以后,团的组织得到恢复和发展。到 1985 年底,全县有团委会 23 个,团支部 628 个,团员 10660 名。新中国成立后团组织发展情况见下表。

新安县团的组织发展情况统计表

三、团的活动

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新安县各级团组织领导全县团员和青年,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

(一)组织和动员团员、青年参军参战,保卫祖国,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在抗美援朝战争和历年扩军、征集补充兵员中,广大青年积极响应,应征入伍。在土地改革、反匪反霸斗争和民兵工作中,广大青年团员起了骨干作用。

(二)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1955 年,在农业合作化中建立青年突击队 55 个,突击组 39 个,队员、组员达 1388 人。参加农业合作社的青年骨干 11865 人。其中团员 3368 人,担任社长的 158 人,还有副社长 379 人,会计 263 人,保管员 139 人,技术员 271 人,记工员 457 人,社管理委员会委员 733 人。

1979~1982 年,在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开展争当新长征突击队、突击手活动。到 1982 年 6 月,全县有 56 个集体被命名为“新长征突击队”,72 名团员被命名为“新长征突击手”,并选出先进团支部 50 个,模范团员 126 人,优秀团干 60 名。

1984 年,游彩云、王淑芳被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为“新长征突击手”。

(三)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50 年代,农村开展大规模的扫盲活动,举办民校、冬校、识字班。据 1954 年统计,全县 1297 名扫盲教师中,有青年 1037 名,其中团员 245 名。1983 年,团县委响应共青团中央发出的采集树种支援甘肃的号召,组织全县青少年采集树种 7150 公斤,1984 年又采集 11250 公斤,被共青团洛阳地委命名为“采树种支援甘肃红旗单位”。

四、中国少年先锋队

中国少年先锋队(简称“少先队”)组织,分布在全县各中小学校中。其组织形式有大队、中队、小队。一般以学校为单位建大队,大队设辅导员,由学校团支部任命或聘请。大队设大队长 1 人,委员 4~12 人,由队员选举产生。中队建在班级,设中队长 1 人和中队委员 2~4 人。班级内各组建立小队,设正、副小队长各 1 人。

“少先队”开展多种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有益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少先队”受共青团组织的领导。

1951 年,先后在一小、石寺、孙都、五头、磁涧、庙头、白墙、铁门等 8 所完小建立了“少年儿童队”,发展队员 958 人。1953 年,改称“中国少年先锋队”。初期,由于要求条件过高,“少先队”组织发展缓慢。

1955 年,全国第三次少年儿童工作会议之后,“少先队”迅速发展,全县建大队 29 个,中队 73 个,小队 402 个,有队员 19854 人,有大队、中队辅导员 179 名。

1956 年 5 月 2~7 日,召开新安县少年儿童代表会议,决定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发动少年儿童利用假期拣粮,除“四害”,种植向日葵等油料作物,采集树种,开展植树造林,为烈军属办好事。8 月,开始在校外建队。到 1962 年,全县发展校外队员 7030 人。

“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少先队”为“红小兵”组织取代。

1979 年,“少先队”组织恢复。到 1985 年,全县有 374 所学校建立了“少先队”组织,有大队 240 个,队员 47557 人,大队辅导员 240 名,中队辅导员 1084 名。

第四节 妇女联合会

一、县妇女联合会

1948 年 12 月,建立“新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后称第一届)。

1950 年 4 月,召开新安县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正式选举成立新安县民主妇女联合会,刘雯任主席,张炽任副主席。

1957 年,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更名为县妇女联合会。

1966 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后,县妇女组织瘫痪,直至 1973 年恢复。县妇联成立至今,共召开过九次代表大会,简况如下表。

历届妇女代表大会简表

二、基层妇女组织

1950 年 4 月,全县 5 个区设立妇联组织,配备专职妇联干部。

1954 年,在整顿组织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区、乡、村各级妇联组织。

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公社建立妇女联合会,生产大队建立妇代会。

基层妇联组织,在乡镇(公社)称基层妇女联合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兼职的常务委员、委员若干人组成。村(生产大队)称基层妇代会。村民组(生产队)有妇女组长(妇女队长)。县直各局委、工矿企事业单位也都有妇联组织。1984 年,全县 13 个乡镇均建有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基层妇联会组织,村建立了 298 个基层妇代会。

三、妇联组织活动

(一)宣传贯彻婚姻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950 年至 1953 年,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贯彻婚姻法作为推动妇女解放运动的一项重大任务。通过各种报告会,举行婚姻法讲座,利用广播、壁报、漫画和妇女识字班、冬校、夜校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的害处,宣传新婚姻法的好处。配合政法部门,处理了一批虐待和残害妇女、干涉妇女婚姻自由的典型案件,支持广大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斗争。

1984 年,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与残害妇女儿童、拐骗买卖妇女等不良现象作坚决斗争。

(二)动员妇女参加社会主义建设。新中国成立后,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不断引导和组织广大妇女参加各项生产建设和社会活动。特别是在农业生产中,妇女起“半边天”的作用。1958 年,大部分男劳动力被抽调去大办钢铁、水利,妇女劳动力承担了大部农业生产的任务。1984 年全县女职工达 4300 多人,商业、轻纺行业中,女职工占 30%以上。在工业、农业、文教、卫生等各条战线上,充分显示出妇女的智慧和才能,她们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

(三)动员妇女参政。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妇联注重培养妇女干部参加各级政权建设,有一批妇女干部担任县、区、乡政府和行政机关的领导职务。新安县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中,妇女代表一般占 20%左右。1980 年由选民直接选举的新安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522 名代表中,妇女代表 102 名,占 19.5%;人大常委会 23 名委员中,妇女委员 5 名,占 21%。在行政机关中,有女副县长、女检察长、女法院院长、女审判员、女局长、女乡长、女村长等。

(四)宣传和提倡晚婚,推行计划生育。1972 年以来,全县各级妇联组织,把宣传和提倡晚婚晚育、推行计划生育,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破除重男轻女、“多子多福”等旧的传统观念,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一个样的社会新风。

(五)开展“五好家庭”(见《风土民情编·风俗习惯》)活动。1979 年后,县妇联动员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积极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五好家庭”活动。1981~1983 年,表彰“五好家庭”7420 个,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 8999 人次。

四、妇幼福利事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了县妇幼保健站、所,各乡设保健员,村设保健员、新法接生员。

1950 年开始推广新法接生,培训新法接生员 160 人,在全县普及了新法接生。1956 年后,全县普遍建立起妇幼保健网。至 1984 年,县妇幼保健站有床位 30 个,医护人员 42 名。各乡镇卫生院有妇幼保健员 14 名,村有接生员 210 人。

50 年代初,为组织妇女走出家庭,参加生产建设和社会活动,在农村以农业社、互助组为基础,办起托儿所、抱娃娃组,县妇联代为培训保育员。1981 年,农村有幼儿园 9 所,育红班 535 班,教养员 540 名,入园幼儿 13051 人。1983 年,各厂矿、企业有幼儿园 12 所,教师 55 名,入园幼儿 250 人。

第五节 工商群众团体

一、工商联合会

1948 年,新安县民主政府工商科接管了旧商会,在各集镇组织成立“商联会”。1949 年 6 月,各集镇商联会改名为工商联合会。同时,组成百货、杂货、饮食、服务业和摊贩等 11 个新的同业公会。1952 年 10 月,成立了新安县工商联合会。“文化大革命”中,工商联停止活动。

二、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3 年,全县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 2764 户,从业人员达 4187 人。1983 年 11 月 29 日至 12 月 1 日,召开了全县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新安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委员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的任务是:向会员提供多种服务,交流经验,领导和组织会员学习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协会下设城关、铁门、磁涧、五头、南李村、正村、石寺(含曹村)、仓头、北冶、石井(含峪里)、西沃等

三、公路运输业协会

新安县公路运输业协会于 1984 年 11 月成立,下属城关、铁门、磁涧、石寺、仓头、西沃、正村、五头 8 个分会。它是从事运输业的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成立的群众组织。

第六节 教科文群众团体

一、科学技术协会

1956 年 5 月 21 日,成立新安县科学普及协会筹备委员会。1959 年 12 月,中共新安县委、新安县人民委员会召开新安县第一次科学技术工作者大会,正式成立新安县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1984 年,县科协下设办公室、科普工作部、学会服务部、咨询服务部。全县 13 个乡镇均成立乡(镇)科学技术协会。乡(镇)“科协”下设 180 个村“科协”和 41 个专业组及研究会,共有会员 2286 人。

二、新安县武术学会

1984 年 12 月成立。

三、新安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1984 年 12 月成立。

四、新安县卫生工作者协会

1950 年成立。1985 年 7 月,举行第三届卫生工作者代表会,拥有会员 1100 人。

第七节 学术团体

新安县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各种专业学会,是党领导和联系广大科学工作者的纽带和桥梁,是科学工作者自愿组织起来的学术性群众团体。

一、新安县教育学会   1980 年 4 月 13 日成立,会员 63 人。

二、新安县医药卫生学会   1980 年 7 月 15 日成立,会员 141 人。

三、新安县农学会   1980 年 12 月 30 日成立,会员 54 人。

四、新安县畜牧兽医学会   1981 年 1 月成立,会员 31 人。

五、新安县林学会   1981 年 4 月 1 日成立,会员 41 人。

六、新安县水利电力学会   1983 年 8 月 28 日成立,会员 49 人。

七、新安县财会学会   1985 年 5 月 18 日成立,会员 165 人。

八、新安县农业经济学会   1985 年 8 月 11 日成立,会员 93 人。

九、新安县农业机械学会   1985 年 8 月 18 日成立,会员 47 人。

十、新安县园艺学会   1985 年 8 月 18 日成立,会员 45 人。

第八节 社会公团

一、新安县抗美援朝分会   1950 年 12 月 11 日成立。分会成立后,发动全县各阶层人民,广泛开展抗美援朝运动。1951 年 5 月,响应世界和平理事会号召,开展和平签名运动。6 月,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关于推行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的号召,动员全县各机关、学校、厂矿、商店及家庭制订了爱国公约,捐献“新安号”战斗机 1 架。

二、中苏友好协会新安县分会   1951 年成立。它是以增进和巩固中苏两国人民友谊和合作,促进中苏两大民族的团结和经验交流为宗旨的群众组织。

第九节 归侨、侨眷群众团体

新安县归侨、侨眷联合会,1984 年 11 月成立。它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团结、联系归侨、侨眷和华侨的人民团体。根据宪法规定,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华侨,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振兴新安,为祖国现代化建设,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积极贡献。

第九章 政事述要

第一节 反匪反霸

1947 年 8 月,新安初解放,局势不稳,仍处于武装拉锯局面。为了巩固刚刚建立的人民政权,在解放较早、局势比较稳定的一、二区,普遍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开展反匪反霸斗争,对罪大恶极的匪首、恶霸、地主进行斗争、惩办。在斗争会上,旧社会受尽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以自己亲身经历的血泪历史控诉了封建统治阶级的罪恶,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但有些地方,由于群众激愤,苦大仇深者报仇心切,出现了乱棍子打死人的现象。同时,还发动这个村的群众到另一个村去“走马点火”,“分粮吃大户”。这些做法,对发动群众,震慑匪霸,稳定局势,曾起到一定怍用;但也引起了群众的思想混乱,造成村与村的对立情绪,并导致了匪霸分子的疯狂报复。如二区发动各村农会会员到西六保(今石寺、曹村西南)“分粮吃大户”,遭到曹村匪首刘松年所率的西六保壮丁队反抗,二区区干队和民兵伤亡多人;驻孤灯村工作队员孙健生被杀;圪塔村农会主席裴振亚和农会积极分子贾瑞麟夫妇先后被绑架杀害。这种“左”的做法,后来受到上级批评,于 1948 年春被制止。这年 8 月,中共新安县委在白墙村召开整风会议,传达中共中央中原局鲁山会议精神,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纠正在运动中出现的一些“左”的做法。

1948 年春,为稳定局势,县人民武装和民兵配合主力部队,开展了剿匪反霸斗争。4 月 6 日,县独立团及各区民兵千余人,配合分区五十一团主力一部,在县南郭庄一带围歼国民党土匪武装“清剿第五十三旅”337 人,生俘副旅长关继武、团长郭文宗、衡青龙、公安局长李逢春、西六保匪首李世德等人,击毙新、渑、宜 3 县“清剿总司令”高冠三,县长郭质负伤逃跑,后被抓获处决。同月,围歼盘踞于庙头寨的土顽邓子长残部。至此,新安境内局势日趋稳定。

1949 年开始,在全县由点到面,再次开展反匪反霸斗争,放手发动群众,开展诉苦清算斗争,彻底肃清匪霸残余,为全面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扫清障碍。通过反匪反霸,在全县普遍召开农民代表会,建立了各级农民协会和乡政府,进一步巩固了基层政权。在此期间,破获了特务间谍、反动会道门阴谋暴乱、抢劫等案件 218 起,逮捕各种罪犯 184 人。

第二节 土地改革

为了满足贫雇农群众对土地的要求,实现“耕者有其田”,解放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1947 年,新安解放不久,即在县北部政权比较巩固的一、二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也叫“急性土改”。由于缺乏经验,加上部分农民单纯的复仇心理,一度出现“走马点火”、“分粮吃大户”和乱打乱杀现象,不久就得到了纠正。

1949 年 2 月,中共新安县委举办农民积极分子训练班,为全面土地改革工作培训骨干。7 月,举办土改工作队训练班,参加百余人。学习结束后,由县委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到白墙和南郭庄进行土改试点。1950 年 1 月,县委组织区、乡、村干部学习河南省土改条例和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政策;并召集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学习宣传土地改革政策,特别是扩大宣传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的土改总路线。2 月,新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严禁地主富农疏散土地财产对抗土改的命令》。接着,运动有领导地分期分批地在全县铺开。土改工作大体分五个步骤:第一步,宣传发动,组织阶级队伍;第二步,划定阶级成分;第三步,征收、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房屋和其他生产资料;第四步,分配土地和生产、生活资料;第五步,总结土改,转入生产建设。4 月份,全县运动形成高潮,5 月中旬基本结束。冬季又开展了土改复查,12 月至 1951 年 1 月,颁发了土地证,从法律上保护农民土地所有权。土地改革运动,全县被划为地主成分的 1102 户,占全县总户数的 2.55%,地主分子 1862 人,占总人口的 0.8%;富农 969 户,占总户数的 2.24%,富农分子 1322 人,占总人口的 0.57%。土改中,共没收地主阶级土地 8 万亩,有 17000 多户无地少地农民分得了土地及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和房屋、家具等生活资料。

第三节 镇压反革命

根据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从 1950 年 12 月 6 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重点打击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 5 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

在运动中,县委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针,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监督、清查反革命分子,同时加强对运动的具体指导,坚持“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政策,及时研究和处理运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运动分三段进行(1950 年 12 月至 1951 年 4 月,1951 年 4 月至 1952 年 11 月,1952 年 12 月至 1953 年 12 月),历时 3 年。在运动中,共逮捕各种反革命分子 1490 名(其中土匪 658 名,特务 35 名,恶霸 399 名,反动党、团骨干 18 名,反动会道门头子 120 名,其他 260 名),对其中一些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反革命分子,判处死刑 374 名。运动结束后,根据“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进行了复查审核,发现错捕及轻刑重判、重刑轻判的 24 人,进行了纠正。

第四节 “三反”“五反”运动

1952 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新安县在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了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在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开展了以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时称反“五毒”)为内容的“五反”运动。

1952 年 2 月 14 日,县直机关开始整风学习,部署增产节约和“三反”运动。县委做了大量调查研究,摸底排队,初步掌握了“老虎”(即赃款在千元以上的贪污分子)的材料。在“三反”运动中,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中的贪污分子密切勾结,向党和政府猖狂进攻的严重情况。因此,5 月 3 日,又开展了“五反”运动,与“三反”运动紧密结合,互相推动,到 9 月 5 日全面结束。在运动中,县委贯彻了“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对私人工商户划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等 5 种类型。运动先后经过学习文件、提高认识,民主检查、领导带头下水、“解放”小贪污,组织“打虎队”、进行“围剿”与查证相结合,查证追赃和组织处理等阶段。时全县共有干部 628 人,参加运动的 622 人,犯有不同程度错误的 160 人,受到各种处分的 43 人;对有“五毒”行为的工商户也分别进行了处理。在运动高潮中,曾发生过斗争面过大和逼供信现象,但在定案处理过程中,基本上都得到了纠正。1952 年秋,“三反”“五反”运动结束。“三反”运动的胜利,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内部的一批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纯洁了党的肌体,保证了为政清廉,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尚;“五反”运动的胜利,打退了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

第五节 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 年 4 月 27 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县直机关首先开始整风学习,后因夏收夏种和全县出现干旱暂停。到 11 月 23 日整风运动重新开始,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参加运动的为县直、区、乡干部共 1432 人;第二批为教师队伍共 1915 人。整风学习中,广大人民群众、各界党外人士和广大党员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对党和政府的工作以及党员干部的作风提出了大量有益的批评、建议,这是正常的。但是,在整风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违反社会主义利益的错误言论,特别是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大肆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尤其在所谓“大鸣大放”的口号下,大字报、大标语、漫画等铺天盖地,《河南日报》曾发表《像新安县那样大鸣大放》的煽动性社论,给运动加温,气氛相当紧张。12 月 18 日,开展反右派斗争,在批判斗争之后,划定了一批“右派分子”。到 1958 年 5 月底运动结束。

在反右派斗争中,由于党的领导对当时的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把大量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处理,把许多正常的甚至善意的批评和建议,视为右派进攻,把一大批人错划为右派分子,误伤了许多好同志、好干部。后于 1959 年、1960 年、1961 年、1963 年四次给右派分子摘帽 190 人,1981 年 4 月,给 308 名错划的右派分子彻底改正,恢复名誉,并作了妥善安置。

第六节 “大跃进”运动

1958 年,全国出现“大跃进”形势。新安县的“大跃进”运动,首先从农田基本建设开始。1957 年 11 月,即提出大搞农田基本建设运动,要求全县一冬一春发展水地 12 万亩,水土保持 24 万亩,提出“百库、百渠、万眼井,百池、百塘、千谷坊”的水利建设计划。12 月,在中共新安县三届二次代表大会上又提出两年实现水利化的要求。1958 年 1 月,全民动员除“四害”。4 月,县委、县政府发出动员令,号召全党全民动员,苦战 3 昼夜实现“七无县”(无鼠、雀、蝇、蚊、臭虫、跳蚤、虱子)。在思想战线上,全县批判“观潮派”、“秋后算账派”,要求各村、社、队、机关、单位“插红旗,拔白旗”,反右倾,鼓干劲,扫暮气;提出“乘卫星,驾火箭,一天等于二十年”等跃进口号。在农业生产上,开始出现“瞎指挥”现象。当时,把推广水稻作为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的一项根本措施,提出“三年实现水稻化”、“一季小麦一季稻,赛过江南鱼米乡”的不切实际的口号,结果因水源不足,种稻失败。接着,不断宣传“高产卫星”,提出“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在农业增产措施方面,大力推广土地深翻,推行高度密植,要求土地深翻 3 尺,小麦每亩下种百斤。春季,从全县各乡集中抽调了 3 万多名民工,兴修卫星大渠。由于虚报浮夸,过高估计产量,在 7 月召开的县、乡、社、队 5000 多人的四级干部会议上,开展了所谓“反瞒产运动”,进行批判斗争,“拔白旗,插红旗”,使一些基层干部惨遭打击,有的甚至被逼而死。

8 月,掀起了一个空前规模的全民“大办钢铁运动”要求建立钢铁厂 35 个,建立各种炼铁炉 1459 座,产铁 6 万吨。全县十几万人一齐上阵,大搞小(小高炉)、土(土法上马炼铁)、群(群众运动)。大办钢铁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各行各业都要支援“钢铁元帅升帐”。仅城关上河村的红旗铁厂,就集中了男女老少数万人。为了配合大办钢铁,又出动大批劳力大办煤炭,大砍树木烧木炭。北冶乡放出了“日产百万吨”煤炭的假高产“卫星”。大办钢铁的结果,耗费了巨大的人力和资源,炼出了不能使用的“烧结铁”。在大办钢铁的同时,交通、邮电、财贸、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也都开展“全民大办”。这种“以钢为纲”所带起的一系列“大办”,把“大跃进”运动推向了高潮。

从 1958 年底到 1959 年 7 月,贯彻中央关于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共产风”,强调压缩空气,反对浮夸的指示,被打乱的经济秩序有所好转。但是,从 1959 年 8 月贯彻八届八中全会决定,在全党开展“反右倾”斗争后,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又泛滥起来,直到 1960 年冬,“大跃进”运动才停止。 “大跃进”运动中,抽调大批强壮劳动力炼钢铁和搞水利建设“大会战”,用在农业第一线的劳动力大多是老弱病残者。水利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果,但在运动中农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产量大幅度下降。1961 年农业产值比 1957 年下降 41.2%,粮食总产量比 1957 年减少 3744 万斤,比 1949 年还下降 19.8%。人民生活受到很大影响,有的地区发生浮肿病,甚至出现饿死人、畜的严重现象。

第七节 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农业合作化中,全县组织了 477 个高级农业合作社。1957 年秋,又合并为 26 个大社。1958 年 8 月,《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发表以后,全县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8 月 21 日,正村乡率先成立“火箭人民公社”,把原来正村、孙都、五头 3 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一乡一社,全社 10680 户,53550 人,耕地 155600 亩。8 月 22 日,一昼夜之间,全县农村 13 个乡,26 个高级社合并为“黄河”(石井)、“光速”(北冶)、“火箭”(正村)、“红旗”(铁门)、“跃进”(城关)、“东风”(磁涧)6 个人民公社,在县直还建立了“卫星”“郁山”两个公社。接着全县又合并为 1 个公社,中共新安县委即公社党委,新安县人委即公社管理委员会。这个形式上的全县公社,仅存在很短时间。

农村人民公社把工、农、兵、学、商合在一起,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在公社范围内实行“一平二调”,刮起“共产风”,实行贫富队拉平,平均分配,对生产队以至社员的某些财产无代价地上调,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破坏了等价交换原则。在公社内部实行平均主义供给制,片面强调“一大二公”。10 月,全县普遍建立了公共大食堂,吃大锅饭。社员完全按师、团、营、连、排编制,实行全民军事化,结果损害了群众利益,挫伤了社员群众的积极性。1958 年农业虽然获得了丰产,但粮食等农产品没有很好收获,收起来的很快就被消耗空了,以致到 1959 年以后,社员的基本生活都不能保证。

第八节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1 年 10 月,新安县开展民主运动补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贯彻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 12 条)和中央《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用大发动、大揭发、大诉苦、大斗争的所谓“革命”方法,揭发“五风”造成的恶果:全县被打死 14 人,被逼死 108 人,饿死 108 人,浮肿病死 165 人。犯有“五风”错误的干部,被逮捕的 7 人,斗争批判 203 人,集中县城进行整风的 51 人,集训的 254 人,特别集训的 20 人。1961 年下半年,又根据中央从宽处理的政策,予以纠正处理。

1963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8 日,县委召开县、社、队三级干部会议,参加 1375 人,历时 12 天,传达贯彻中央、省、地委关于在农村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会议采取回忆对比,提高觉悟,不追不逼,自觉检讨,“温水洗澡”的办法检查错误。会后,在农村分期分批进行社会主义教育。11 月 16 日至 12 月 5 日,又召开 1104 人的四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部署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也叫“小四清”(即清理账目、清理仓库、清理财务、清理工分)。会后县委派工作队搞试点。1964 年 9 月,又贯彻了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9 月 16 日,县委抽调 500 名干部,参加洛阳地委社教工作队的集中训练,接着组成社教分团(团长肖志忠),到偃师县寇店公社搞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这次叫“大四清”(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12 月 21~31 日,在地委工作队主持下,县召开 1171 人的县社两级干部会议,历时 11 天,进行揭“盖子”、拔“尖子”、踢“摊子”、换“班子”,把县、社一些所谓有问题的负责人集中洛阳长期集训审查。赴偃师的“四清”工作团到 1965 年 5 月底结束返回。冬季,“四清”工作团又赴陕县参加“四清”运动,于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撤回。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对纠正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起了一定作用,但由于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使经济体制、经济政策以及政治思想领域内“左”的东西更加发展。

第九节 “文化大革命”

1966 年 5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五·一六通知”下达,6 月,《人民日报》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社论,“文化大革命”运动在新安县文教系统开始。一些受北京学生影响的不明真相的青年学生起来“造反”,使学校的党、政领导不能正常地进行工作。6 月 20 日,县委派出以陈邦武为首的工作组进驻县高中。8 月,全县各学校都成立了“红卫兵”组织,学生冲出校门,走向社会,破“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揪“黑帮”“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大批教师遭到批斗,一些有价值的文物也遭到严重破坏。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发表后,工作组被指责为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方向、路线错误,被迫撤离学校。9 月 2 日,县委成立“文化革命小组”,副书记陈邦武为组长,武装部政委张明为副组长。12 月初,副县长甄德宽因说话失当,被“红卫兵”揪住不放,要求罢官。县委常委在省磺矿开会决定罢了甄德宽的“官”。12 月,根据中央指示,“文化大革命”在全县展开。一时间,从机关、厂矿、商店、学校到农村社队,成立了各种名目的“战斗队”,大造所谓“走资派”的反,揪斗所谓“牛鬼蛇神”,大字报、大标语铺天盖地,大批判、大辩论日夜不息,许多领导干部被揪斗、批判、罢官或靠边站。此时,全县形成了以“高中造反司令部”(简称“高造”)为首的“造反派”和以“新安县大联合司令部”(简称“大联司”)为代表的所谓“保守派”,两大派群众组织各有所“打”,各有所“保”,形成严重对立。

1967 年 1 月 12 日,“造反派”查封了县委文革办公室。15 日,从郑州把省委副书记赵文甫揪回批斗。23 日,“造反派”向县委、县人委机关夺权,同时,县直各单位也被“造反派”全面夺权,机关工作全面陷于瘫痪。2 月,新安县人民武装部根据中央指示,介入“文化大革命”,开展“三支”(即支左、支工、支农)、“两军”(即军管、军训)工作。3 月 22 日,根据中央军委八条指示精神,对一些打砸抢者依法拘留。7 月 25 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河南二七公社”为“造反派”的消息后,“造反派”开始围攻政法机关,原来对打砸抢分子采取的一些措施被说成是“二月逆流”“二月黑风”。“县大联司”一夜之间分化瓦解,“造反派”开始左右全县局势,大批所谓“二月黑风”和所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8 月 26 日,召开所谓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把县委副书记陈邦武、人武部政委张明、公安局长孙义芳及“大联司”的头头押上会场,实行残酷批斗,“坐飞机”“背矛子”,拳打脚踢,“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大会之后,从县城到农村,从机关到厂矿,到处揪斗,一片白色恐怖。这次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全县挨批斗、遭毒打的干部群众达 1944 人。之后,“造反派”内部分裂,在全县形成了“河南二七公社新安分社”和“新安县造反派联合总部”两大派,互相对立。

1968 年 2 月,新安两大派实行了形式上的“大联合”,24 日,成立了“三结合”(军代表和所谓革命领导干部、群众代表)的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宣布新安县党、政、财、文大权统归新安县革命委员会。由于权力分配不公,县革委会的牌子被砸坏焚烧,革委会办事机构“一室八组”也被砸了,两大派对立情绪更为严重。3 月下旬,全县开展反“三右一风”(即“右倾翻案”“右倾投降”“右倾分裂”和为“二月逆流”翻案风)运动。3 月 31 日,县革委在文化宫广场召开反“三右一风”大会,把县委、县人委领导人肖志忠、甄德宽及干部群众 30 多人抓到会场批斗,挂牌游街。会后,全县到处抓所谓“变色龙”“小爬虫”,大揪大斗。这次为时两个月的反“三右一风”运动,全县有 1078 名干部群众遭到揪斗和毒打。6 月,全县又开展了所谓“清理阶级队伍”运动。6 月 30 日,县革委在文化宫广场召开所谓“深挖叛徒、特务,清理阶级队伍誓师大会”,又把 30 多位领导干部加上“走资派”“黑后台”“叛徒”“特务”等莫须有的罪名,挂牌批斗,游街示众。会后,在县直机关和 12 个公社举办了有 13600 人参加的所谓“清队学习班”,大批干部再次遭到残酷迫害。9 月 15 日,赵文甫再次被揪回新安批判,游街示众。在“清队”中,全县共有 966 名干部群众被戴上叛、特、反等帽子,有的被关进“牛棚”,有的被集中到所谓“五七”干校审查和劳动改造,长期蒙受不白之冤。接着,县革委根据中央通知,派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部分学校、机关、商店,进行所谓“斗、批、改”。12 月,把学校教师一律遣返回原籍或集体下放农村“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各项事业特别是教育事业受到严重破坏。

1969 年,在砸烂公、检、法的浪潮中,在洛阳地区公安机关军管会的统一领导下,把全县公、检、法的干警全部集中到孟津麻屯,进行所谓“斗、批、改”,批判“资产阶级黑线专政”,大批干警受到批斗,或“靠边站”,或调出政法机关。同年春,还开展了所谓“整党建党”“吐故纳新”,把大批老党员进行批判“吐故”,而把大批“文化大革命”中的所谓“积极分子”(即“造反派”)吸收到党内来,发展了一大批不够党员条件的“党员”。

1970 年春,根据党中央部署,开展了“一打三反”(即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运动。运动开始,各机关、学校、厂矿、社队都举办了“一打三反”学习班。9 月,又在县城举办了千余人的大型学习班,把认为没有问题的所谓“积极分子”当作“骨干”“动力”,把认为有问题的人当作“对象”,大搞逼、供、信,捏造贪污数字,致使一批干部职工受到打击迫害。

1971 年 8 月,召开中共新安县第五次代表大会,恢复了中共新安县委。“九·一三”林彪反革命集团政变阴谋破产后,开展了批林整风运动。在运动中批判了资产阶级派性。1972 年 10 月,新安县“造反派”组织上访,指控县委在“批林整风”中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刮破坏“文化大革命”的“翻案妖风”。1973 年 9 月,在中共洛阳地委召开的“刹妖风”会议上,新安县委副书记吉丕俊被批斗。会后,县委及社队层层举办了“刹妖风”学习班,共批斗干部 633 名。在刹“妖风”的同时,进行“双突”(突击纳新党员,突击提拔干部),把所谓“九、十次路线斗争的积极分子”,当作“新生力量”,纳入党内,提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使“造反派”在各级领导班子中占绝对优势。

1974 年,全县开展了“批林批孔”运动。2 月 4 日,在大操场召开“批林批孔”动员大会。3 月 20 日,以工、青、妇名义,在剧院召开大会,批判县革委副主任石桂林。各公社都召开万人大会,批判各级领导干部,把大批干部、群众戴上“孔老二的徒子徒孙”“克己复礼的卫道士”“右倾复辟势力的总代表”“文化大革命的反对派”等帽子,层层揪,层层批,全县共批斗 743 人。

1975 年 12 月,《人民日报》发表了《教育革命的方向不容篡改》的文章,大批教育“回潮”。1976 年 2 月,全县开展了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全县再度陷入混乱。

1976 年 10 月 6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执行党和人民的意志,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

第十章 国民党 民国政府

第一节 国民党新安县党部

1927 年(民国十六年)9 月,国民党河南省党部派吕世清、王树滋、李一锋、郭尊贤为新安县党部筹备委员,在新安发展党员 86 人,成立区党部 4 个,区分部 12 个。11 月,召开中国国民党新安县代表大会,选举第一届执行委员会(即县党部)和监察委员会。执行委员有吕世清、郭尊贤、曹芸生、刘洽民、李一锋、刘建华、邓焕文等 7 人,候补委员介文兹、邓锡侯、高延柳等 3 人。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吕世清,组织部长李一锋,宣传部长郭尊贤,农工部长刘建华,商人部长刘洽民,青年部长邓焕文,妇女部长曹芸生代理。监察委员会委员束清汶、仝兴云、陈兆梅,候补委员董天玙,由仝兴云任常委。1928 年(民国十七年)4 月奉省党部指令,县党部停止活动。

1928 年 7 月,河南省党部委刘建华、吕世清、曹芸生、刘洽民组成指导委员会,重新办理党员总登记,共登记党员 82 人。10 月,选举第二届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仝兴云、吕世清、刘洽民,候补委员张元杰、邓焕文、郭肖庭。监察委员会委员孟宪章、邵会光、邵明轩,候补委员董天玙。

1931 年(民国二十年)7 月,选举第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有吕世清、刘洽民、仝兴云、候补委员刘建华。监察委员会委员邵会光,候补委员刘笑曦。此届发展预备党员 317 人。

1932 年(民国二十一年)11 月,选举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有吕世清、刘洽民、仝兴云,候补委员刘建华。监察委员会委员刘笑曦、邵会光,候补委员邓焕文。

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春,县党部改行干事制,设干事、书记各 1 人,刘洽民为干事,吕世清任书记。

1939 年(民国二十八年)秋,国民党县党部改为书记长制,设书记长 1 人,秘书 1 人,干事 3 人,助干 2 人,先由刘洽民任书记长,后由张斌如接任。

1943 年(民国三十二年)又改为委员制,执行委员张斌如、郭竹溪、郭英志、郭振斗,王化新、傅尚德、陈德昭等 7 人,张斌如为常务委员。监察委员曹芸生、王应桂、党晋然等 3 人,曹芸生为常务委员。县党部下设区党部 12 个,区分部 32 个,约有党员 480 人。第一区党部设在县政府,第二区党部设在县农业学校,第三区党部设在城关镇公所,第四区党部设在铁门乡公所,第五区党部设在李村乡公所,第六区党部设在磁涧乡公所,第七区党部设在五头乡公所,第八区党部设在中岳乡公所,第九区党部设在云水乡公所,第十区党部设在甘泉乡公所,第十一区党部设在刘黄乡公所,第十二区党部设在石井乡公所。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新安沦陷,县党部逃往县北山区,后被人民抗日武装击溃。

1945 年 9 月,上届执委会派王化新,郭振斗等重新登记党员,重新组建县党部,恢复执委会名称。在原组织基础上新建区党部 11 个,区分部 44 个。到 1946 年,全县党员有 1124 人。

1947 年 8 月新安解放后,国民党新安县党部垮台。书记长张斌如逃亡,后被人民政府抓获处决。

第二节 三民主义青年团

1941 年,成立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新安区队,隶属陕县分团,区队长王化新。区队部 1941~1943 年设在县立中学,1944 年设在县立一小学,1945~1946 年设在县党部。1947 年改为三青团新安县分团筹备处,设书记 1 人,主任 1 人,干事 2 人,书记王维均,共有团员 105 人。

县区队下设 10 个分队,各分队的活动区域为:第一、六分队设在县中学,二分队设在县职业学校,三分队初设在县政府,1945 年后设在县党部,四分队、五分队、十分队设在县师范学校,七分队、八分队、九分队分别设在铁门、云水、五头乡公所。

第三节 民国新安县政府

民国初年,新安县属北洋军阀政府统治。县政府称县公署,县行政长官知县改为县知事。行政机构大多沿袭清代建制。县知事以下增置县佐,为县知事的佐理,掌理县知事委办的各项事务(后废)。民国二年设帮审员,后改为丞审,并裁典史,设管狱员。县府内衙设壮、快、皂、捕八班差役,分别担任县知事护行、仪仗和缉捕、用刑、巡夜打更等事宜。当时,县以下设牌,每牌推举 3~5 人管理牌事,名曰“局绅”。由“局绅”指定 1 人奔走役务,名曰“地保”。由“地保”择取 1 人帮办役务,名曰“乡约”。

民国十六年(1927 年)以后,新安属国民党政府统治,改县公署为县政府,改县知事为县长。县政府设秘书科、公安局、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民国十七年(1928 年)取消旧的八班衙役,改设政务警察。

民国十八年(1929 年)2 月,基层实行乡、镇、闾、邻制,百户以上村庄称为乡,乡设乡长、副乡长各 1 人;百户以上的街市为镇,镇设镇长、副镇长各 1 人;25 户为闾,设闾长;5 户为邻,设邻长。民国十九年(1930 年),实行区、乡、镇制,全县分 5 个区,区设区公所,置区长 1 人,助理员 1 人,雇员 1 人,区丁 6 人。

民国二十一年(1932 年),县政府设 3 科 1 局。在全县城镇和乡村推行保甲制度,10 家为甲,设甲长 1 人;10 甲为保,设保长 1 人,保丁、书记若干人;10 保以上为联保处,联保处设联保主任、文书、通讯员各 1 人(以后设经济、文化等干事)。联保归区管辖,全县设五区,145 保,1531 甲。

民国二十七年(1938 年),县政府设第一科、第二科、第三科。民国二十九年(1940 年)改为民、财、建、教、军 5 科。

民国三十三年(1944 年),日本侵占新安,国民党新安县长刘绍唐组织武装,逃往曹村、碾坪一带,与八路军对抗,后被八路军和人民抗日武装击溃,县政府垮台。

民国三十四年(1945 年)八月,日本投降。国民党委派刘洽民为县长,重新组建县政府。县政府设秘书室及民政、财政、建设、教育、军事 5 科,并设有合作指导室、军法室、会议室。至 1948 年新安彻底解放,国民党县政府结束。

民国时期及历代行政主管职官分见表 Z—16 和 Z—17。

民国时期县政府主管职官表

北洋政府时期 知事 曾炳章 由清末连任
知事 王庚堂 字西轩,永年(山西)举人,1915 年(民国四年)任
知事 缪抡俊 字蔓人,江阴(江苏常州)举人,1916 年(民国五年)任
知事 周汝为 由丞审代任
知事 郭赓韶 字成九,高阳(山东高密)举人,1916 年(民国五年)代任
知事 汤纬强 字养心,蕲水(湖北)人,日本大学毕业,1917 年(民国六年)任
知事 白 垚 字恺之,京兆(北京)人,河南法政毕业,1918 年(民国七年)任
知事 赵 琦 字伯韩,安阳拔贡,1920 年(民国九年)任
知事 桂文衡 字子斌,光山人,1920 年(民国九年)任
知事 胡焕黻 字可雪,潢川人,1921 年(民国十年)任
知事 葛邦炳 字蔚斋,安徽合肥人,1922 年(民国十一年)任
南京政府时期 知事 余经藩 湖北人,1924 年(民国十三年)任
知事 孟宗儒 临潼附生,1925 年(民国十四年)任
知事 段景祥 1926 年(民国十五年)代任
知事 葛邦炳 1926 年(民国十五年)又任
县长 常勤铭 字子箴,栾川人,河南农校毕业,1927 年(民国十六年)任
县长 郭光裕 字重宣,新安县城关人,1927 年(民国十六年)5 月代任
县长 仙云峰 陕西人,1927 年(民国十六年)代任
县长 束清汶 1927 年(民国十六年)任
县长 吴荫棠 中牟人,测绘学校毕业,1928 年(民国十七年)任
县长 刘鸿骏 1929 年(民国十八年)任
县长 孔昭智 济源人,1929 年(民国十八年)任
县长 陈 瑛 1929 年(民国十八年)7 月任
县长 张目五 1929 年(民国十八年)10 月代任
县长 杨宗敏 1929 年(民国十八年)11 月代任
县长 李 涵 代任
县长 李润滋 开封人,1929 年(民国十八年)12 月代任
县长 李霈霖 字雨三,1929 年(民国十八年)12 月代任
县长 南奉三 字晓云,新乡人,1930 年(民国十九年)2 月任
县长 吴仲惠 1930 年(民国十九年)6 月任
县长 石宝珩 字子佩,1930 年(民国十九年)10 月代任
县长 王松岑 南阳人,湖北大学毕业,1930 年(民国十九年)12 月任
县长 张耀暄 字升初,确山县人,1931 年(民国二十年)3 月任
县长 李庚白 字慕仙,唐河县人,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8 月任
县长 任振乾 字乐天,广武人,1934 年(民国二十三年)8 月任
县长 贺学海 字汇川,湖南韶阳举人,1935 年(民国二十四年)任
县长 刘茂森 字星阶,山东沂水人,尚志中学毕业,1936 年(民国二十五年)4 月任
县长 席秉章 字服五,垣曲县人,日本北海道帝国大学毕业,1938 年(民国二十七年)任
县长 平家桢 义马人,1939 年(民国二十八年)8 月任
县长 刘文光 林县人,1941 年(民国三十年)6 月任
县长 刘绍唐 方城人,1942 年(民国三十一年)8 月任
县长 刘洽民 本县刘黄人,1945 年(民国三十四年)8 月任
县长 王应桂 泌阳人,1946 年(民国三十五年)3 月任
县长 薛子正 1947 年(民国三十六年)3 月任
县长 郭 质 本县铁门人,1947 年(民国三十六年)8 月任

附:新安县历代行政主管职官表

朝代 职官 姓名 备注
县令 李寿 武帝时任
县令 边允 凉州(甘肃武威)人,献帝时任
县令 牵秀 字成叔,武邑(河北)人,武帝太康时任
南北朝 太守 羊欣 字敬元,泰山南城人,刘宋时任,守新安十七年
太守 徐摛 字士季,镇江(江苏)人,梁武帝萧衍大通三年(529)任
太守 王泰 字仲通,梁武帝时任
太守 王规 字威明,临沂(山东)人,梁武帝天监间任
太守 伏暅 字玄耀,安丘(山东)人
太守 赵肃 字庆雅,洛阳人,东魏孝静帝天平时任
太守 韩擒虎 字子通,河南东垣人,北周时任
刺史 贺若敦 北周时累迁中州刺史,镇守汉函谷关
县令 张祗  
县令 陈忻 宜阳人
县令 李税 大业末任
县令 刘仁轨 字正则,尉氏人,太宗贞观十四年(640)任
县令 元瓘 云中(山西大同县)人,开元间任
县令 权胤 字幼明,天水人,开元间任
县令 裴建 闻喜人
县令 刘颜 南华(今山东东明县东南)人
县令 杨执虚 华阴人
县令 郑元直 (以上四人皆见《唐书》)
主簿 范镇 字景仁,华阴人
主簿 王韶 字子纯,德安进士
县令 安霖 明昌间任
县令 吕布 明昌间任
县令 华镇 明昌间任
县令 赵谦享 明昌间任
县令 张伸 以主簿代县令,明昌间任
县尹 范涟 中统间任
县尹 乜先贴木 中统间任
县尹 李恭 河北河间人,至大四年(1311)任
县尹 康存中 元统间任
县尹 张臣泽 至元间任
知县 丁廷举 洪武间任
知县 顾登 洪武间任
知县 魏恭 洪武间任
知县 李述 洪武间任
知县 张敏 永乐间任
知县 许泰 永乐间任
知县 甄陶 陕西铜川人,永乐间任
知县 陶镕 浙江龙游人,洪熙间任
知县 姜仪 宣德间任
知县 李春 济南人,正统间任
知县 龚问益 字仲孚,天顺二年(1458)任
知县 王洪 丰县(江苏)贡生,天顺间任
知县 赵富 山西蒲城人,成化间任
知县 许钟 普定(贵州)举人,成化间任
知县 周迪 河北望都县人,字履成,成化间任
知县 刘濬 绥德(陕西)举人,弘治十年(1497)任
知县 马贤 滑县举人,弘治十七年(1504)任
知县 陈杰 蠡县(河北)举人,弘治十八年(1505)任
知县 郑云翔 麻城(湖北)进士,正德六年(1511)任
知县 胡凤翔 扶风(陕西)举人,正德七年(1512)任
知县 冯积德 景州(河北)举人,正德八年(1513)任
知县 申伟 太原卫(山西)举人,正德十五年(1520)任
知县 杜茂同 嘉靖二年(1523)任
知县 李敩 莱阳(山东)举人,嘉靖五年(1526)任
知县 陈恪 高邮(江苏)监生,嘉靖十五年(1536)任
知县 李琯 安邑(山西)举人,嘉靖十六年(1537)任
知县 郭淳 高邑(河北)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任
知县 许潮 字时泉,靖州(湖南)举人,嘉靖十七年(1538)任
知县 张举 定兴(河北)举人,嘉靖二十三年(1544)任
知县 沈思煦 慈溪举人,嘉靖二十四年(1445)任
知县 张环溪 嘉靖二十四年(1545)任
知县 王立 建平(安徽郎溪)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任
知县 刘登 江陵(湖北)举人,嘉靖三十年(1551)任
知县 汤盘 苏州举人,嘉靖三十三年(1554)任
知县 卢大经 余姚人,嘉靖三十六年(1557)任
知县 王州 灌阳(广西)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任
知县 王训 ?县举人,嘉靖四十一年(1562)任
知县 陆书 都匀(贵州)举人,隆庆元年(1567)任
知县 张治方 贵州举人,隆庆四年(1570)任
知县 张弦 隆庆四年(1570)任
知县 杨世卿 潞安人,万历二年(1574)任
知县 赵良 密云(河北)人,选贡,万历二年(1574)任
知县 张柏 沔阳(湖北)举人,万历四年(1576)任
知县 高谦 定州(河北)人,选贡,万历八年(1580)任
知县 马锦 成都(四川)举人,万历十一年(1583)任
知县 曾唯 富顺(四川)举人,万历十五年(1587)任
知县 张鲤 临清(山东)举人,万历十七年(1589)任
知县 尹南璧 晋州(山西)举人,万历二十一年(1593)任
知县 焦希光 赵州(河北)举人,万历二十五年(1597)任
知县 辛诏 字君聘,大兴(北京)举人,万历二十六(1598)年任
知县 吴可大 万历二十七年(1599)任
知县 梁永 万历二十九年(1601)任
知县 殷铨 长垣举人,万历三十二(1604)任
知县 杨补 万历三十三年(1605)任
知县 马应兆 万历三十七(1609)任
知县 邵纯谦 云南举人,万历间任
知县 王铉 吉水(江西)举人,万历四十三年(1615)任
知县 刘懋 临潼(陕西)进士,万历四十八年(1620)任
知县 符棐 翼城(山西)举人,天启二年(1622)任
知县 解应元 贵州举人,天启四年(1624)任
知县 颜曰愉 字华阳,上虞举人,天启九年(1629)任
知县 杨四重 崇祯五年(1632)任
知县 张宗景 临桂(广西桂林)举人,崇祯五年(1632)任
知县 傅明远 孝义岁贡,崇祯六年(1633)任
知县 李玄之 通州(河北)举人,崇祯七年(1634)任
知县 苗×× 崇祯十一年(1638)任
知县 邵壮猷 朝城(山东)人,恩贡,崇祯十二年(1639)任
知县 陈显元 字长卿,湖北蕲州副榜举人,崇祯末任
知县 张君德 崇祯十五年(1642)任
知县 陈嘉猷 定州(河北)恩贡,顺治二年(1645)任
知县 赵含真 绛州(山西)恩贡,顺治三年(1646)任
知县 缪养心 顺治五年(1648)任
知县 曹国卿 锦州贡生,顺治七年(1650)任
知县 洪誉 繁昌(安徽)进士,顺治十一年(1654)任
知县 逾逊 莆田(福建)进士,顺治十三年(1656)任
知县 佟希圣 字肖若,辽东人,顺治十五年(1658)任
知县 裘兴祖 字念庵,钱塘举人,康熙二年(1663)任
知县 范𬤊 丰城(江西)举人,康熙三年(1664)任
知县 刘积庆 盖州(辽宁)荫生,康熙十二年(1673)任
知县 张绥远 广宁监生,康熙十七年(1678)任
知县 王登魁 宁远(辽宁)贡生,康熙二十一年(1682)任
知县 周锡玙 康熙二十四年(1685)任
知县 韩佑唐 孟县举人,康熙二十五年(1686)任
知县 张琦 日照(山东)贡监,康熙三十四年(1695)任
知县 陆师 字麟度,归安(浙江)进士,康熙四十六年(1707)任
知县 钱汝駜 字长黄,太仓(江苏)贡生,康熙四十九年(1710)任
知县 赵世朗 正黄旗监生,康熙五十八年(1719)任
知县 胡之栋 泾阳(陕西)副贡,康熙六十年(1721)任
知县 王元蘅 字符贡,上元(江苏)进士,雍正二年(1724)任
知县 于学谦 镶黄旗监生,雍正五年(1727)任
知县 李敬修 章丘(山东)举人,乾隆元年(1736)任
知县 康之麟 武城(山东)人,乾隆二年(1737)任
知县 刘梦柱 庆云(山东)举人,乾隆四年(1739)任
知县 孟纹祖 辽宁人,镶黄旗监生,乾隆十一年(1746)任
知县 黄正缘 仁和(杭州)举人,乾隆十一年(1746)任
知县 余廷璋 宛平(北京)举人,乾隆十六年(1751)任
知县 黄元宽 福清(福建)进士
知县 傅辉文 简州(四川)进士,乾隆十九年(1754)任
知县 赫成 正黄旗满洲进士,乾隆二十年(1755)任
知县 徐名彝 湘阴(湖南)进士,乾隆二十四年(1759)任
知县 龚士模 字仪可,营山(四川)进士,乾隆二十四年(1759)任
知县 周怲 毕节(贵州)举人,乾隆二十五年(1760)任
知县 张济世 崞县(山西)进士,乾隆二十五年(1760)任
知县 唐钰 遵义(贵州)举人,乾隆二十七年(1762)任
知县 周壎 字冰鹤,龙泉(江西遂川)进士,乾隆二十七年(1762)任
知县 陈宗溥 石门(湖南)拔贡,乾隆二十七年(1762)任
知县 邱峨 南海(广东)贡生,乾隆二十八年(1763)任
知县 王心铭 山阳(陕西)监生,乾隆三十二年(1767)任
知县 杨×× 名佚,乾隆三十二年(1767)任
知县 王声麟 文安(河北)举人,乾隆三十三年(1768)任
知县 王×× 名佚,乾隆三十七年(1772)任
知县 饶炯 字慎斋,福建举人
知县 袁其诩 四川人,乾隆三十九年(1774)任
知县 澎维举 江西宜春举人,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
知县 廖元善 城固(陕西)举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任
知县 杨怀斗 蒲城(山西)举人,乾隆五十二年(1787)任
知县 费震 仁和(杭州)人,乾隆五十八年(1793)任
知县 杨毓倬 乾隆五十八年(1793)任
知县 杨怀斗 乾隆五十九年(1794)又任
知县 衡体节 号乙山,城固(陕西)举人,嘉庆元年(1796)任
知县 徐秉懿 号纯庐,德清(浙江)举人,嘉庆八年(1803)任
知县 ×鲤 姓佚,嘉庆十年(1805)任
知县 温汝霖 嘉庆二十三年(1818)任
知县 张步云 道光元年(1821)任
知县 秦伯度 道光六年(1826)任
知县 高槐业 大兴(北京)举人,道光七年(1827)任
知县 胡×× 名佚,见芝泉书院碑
知县 陈桂龄 道光十一年(1831)任
知县 阎应德 道光十一年(1831)任
知县 陈新之 万县(四川)举人,道光十六年(1836)任
知县 劳逢源 仁和(杭州)进士,道光十八年(1838)任
知县 刘家龙 进士,道光二十三年(1843)任
知县 冯森 字峙桢,鹤山(广东)进士,道光三十年(1850)任
知县 庆安 咸丰六年(1856)任
知县 牛应泰 咸丰七年(1857)任
知县 王连塘 诸城(山东)进士,咸丰八年(1858)任
知县 赵培桂 字月亭,城固(陕西)举人,咸丰九年(1859)任
知县 董蓝田 字玉圃,芮城(山西)举人,咸丰九年(1859)任
知县 徐泰 字茹甫,江苏人,咸丰十年(1860)任
知县 王承枫 字丹麓,咸丰十年(1860)任
知县 梁敞 字约石,举人,咸丰十一年(1861)任
知县 韩景畲 燕山(北京)进士,同治元年(1862)任
知县 李瑞春 字宾生,江西人,同治三年(1864)任
知县 曹联圻 字子封,江西人,同治四年(1865)任
知县 陈嵩兆 字小山,进士,同治六年(1867)任
知县 张价 字亦和,进士,同治九年(1870)任
知县 霍坤普 同治十年(1871)任
知县 冯金甲 举人,同治十年(1871)任
知县 杜信义 字近棠,永年(河北)举人,同治十一年(1872)任
知县 王政 同治十二年(1873)任
知县 邹萼棠 字莲舫,浙江举人,光绪元年(1875)任,三年(1877)又任
知县 臧政倬 字和轩,光绪三年(1877)任
知县 丁延廷 字赞臣,光绪四年(1878)任
知县 任浩 字养吾,光绪四年(1878)任
知县 车均 字毅斋,光绪四年(1878)任
知县 李文熊 字少帆,光绪五年(1879)任
知县 滕希甫 字春轩,进士,光绪五年(1879)任
知县 周士锵 字文津,光绪八年(1882)任
知县 滕希甫 光绪九年(1883)又任
知县 张应炜 光绪十一年(1885)任
知县 屠堃 字敦庵,光绪十一年(1885)任
知县 彭继宣 字靖轩,光绪十五年(1889)任
知县 余嵩庆 字子徵,进士,光绪十五年(1889)任
知县 邢光祖 字继裴,光绪十六年(1890)任
知县 恩延 旗人,光绪十六年(1890)任
知县 张力堂 举人,光绪十六年(1890)任
知县 杜玉 字振之,奉天(辽宁人)光绪十七年(1891)任
知县 宋克扬 光绪二十年(1894)任
知县 谢昌翼 举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任
知县 毛大猷 字佐臣,达县(四川)附生,光绪二十一年(1895)任
知县 余兆魁 桐城(安徽)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代任
知县 曾庆兰 字保芗,京山(湖北)人,光绪二十一年(1895)任
知县 陈以瀚 字海槎,光绪二十四年(1898)任
知县 王拱裳 字詠霓,平江(湖南)举人,光绪二十五年(1899)任
知县 曾庆兰 光绪二十五年(1899)又任
知县 田务本 字立堂,山东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任
知县 王玉山 光绪二十八年(1902)代任
知县 顾寿椿 光绪二十八年(1902)代任
知县 言有章 字謇博,常熟(江苏)优贡,光绪二十九年(1903)任
知县 邱铭勋 字竹筠,江苏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任
知县 宁文祺 字质余,颍州(安徽阜阳)附生,光绪三十三年(1907)任
知县 曾炳章 字辛庵,常熟(江苏)附贡,光绪三十四年(1908)任

第四节 新安县参议会

民国元年(1912),新安县王亚平当选为河南省临时参议会参议员。

民国三十五年(1946),成立新安县第一届参议会,参议员 26 人。议长刘梧樵,副议长郭竹溪,秘书邓飞。

县参议会选举前,由县政府提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设宴招待各乡、镇地方士绅,进行贿选活动。所选参议员均为官僚、地主、豪绅,不代表人民意志。当时,曾有人作打油诗以讽之:“新安县参二十六,七奸八伪九下流,还有两个略好些,一包沙子(毒品)争着抽。”

附:日伪政权

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后,日本侵略军组织日伪政权新安县维持会,由孙都人王维屏任维持会长。维持会内设秘书室、总务科、民政科、财政科、建设科、教育科、粮食科、司法室、宣传室、征集室。室设主任、秘书,科设科长、科员。日本军政部派有顾问(日本人)、军政指挥员(汉奸)。在日伪统治区的李村、铁门、磁涧、正村、五头、城关各乡(镇),建立乡(镇)维持会。

1945 年 8 月,日本投降,伪政权垮台。

经济编

综述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安县经济建设虽几经迂回曲折,但仍取得了巨大成就。

1950 年至 1952 年,贯彻执行恢复国民经济的方针,完成了土地改革,镇压了反革命,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全力恢复和发展生产。到 1952 年年底,全县工农业总产值 1897.2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15.4%;粮食总产量 11205 万斤,比 1949 年增长 17.6%,比抗战前的 1931 年(总产 7741 万斤)增长 44.7%。

1952 年,开始贯彻执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对个体农业,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经过试点、典型示范、组织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到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年底,参加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的农户,已占全县总农户的 50%。1953 年,试办初级社。到 1955 年底,组建初级社 963 个,入社农户占全县总农户的 90%以上。到 1956 年上半年,全县高级社发展到 193 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 96.4%。对手工业、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也通过合作化的道路,于同年完成。在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的伟大变革中,工农业生产得到了发展。1956 年,工农业总产值 2361.9 万元,比 1952 年增长 24.5%。粮食总产量 15516 万斤,比 1952 年增长 38.5%。

1958 年以后的“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了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加之自然灾害严重,经济工作遭受重大损失。1961 年,工农业总产值比 1960 年下降 59.2%,粮食总产量比建国初期的 1949 年还低。1963 年至 1965 年,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纠正“左”的错误,经济工作又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 年工农业总产值 3817.3 万元,比 1957 年增长 64.9%。“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经济工作一直受“左”的干扰破坏,影响了经济建设的发展。

1978 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进行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整个经济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

1984 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 19537.3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11 倍,平均每年递增 5.7%。经过 30 多年的努力,农业生产条件发生了显著变化,共有水利工程 1959 项(处),有效灌溉面积 14.94 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 24%,其中保灌面积 10.75 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 14.4%;农业机械总动力 145877 马力;化肥施用量 3804.086 万公斤,每亩耕地平均 60 公斤;农村用电量 835 万度,每亩耕地平均 13.3 度;大家畜 58608 头,比 1949 年增长 60%。农业总产值 12088.3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7 倍,平均递增率为 4.2%。1984 年粮食总产量 30167.9 万斤,为历史最高水平。1985 年遭受旱、涝、风、雹等严重自然灾害,总产为 2.22 亿斤,相当于 1949 年的 2.3 倍,平均递增率为 3.4%。棉花、烟叶、油料等经济作物均有较大增长。

1985 年年底,全县有煤炭、水泥、化工、机械、印刷、硫磺、陶瓷、毛织、毛纺等 86 个工业企业(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 22 个,集体所有制企业 64 个),职工 11664 人,固定资产净值 4875.2 万元(其中全民 4036 万元)。工业总产值 7856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52 倍,平均递增率为 10.6%。乡、村、组、个体和联办五级乡村企业 7995 个,从业人员近 5 万人,总产值 1.48 亿元。

1985 年年底,全县有公路 60 条,总长 1375 公里。共有载重货车 1301 辆,年货运量 385.6 万吨,货运周转量为 10166.3 万吨/公里;有客车 58 辆,客运量 261.5 万人,客运周转量 5955.7 万人/公里。邮路总长 1915 公里,市话交换总容量 600 门,电缆芯线总长度 350 对公里,农话交换总容量 710 门,中继线条长度 228 对公里。

30 多年来,全县基本建设总投资额为 11042 万元,每年平均 315 万元。其中生产性建设投资 9300.8 万元,占 84.2%;非生产性建设投资 1741.2 万元,占 15.8%。新增加固定资产 6430 万元,占同期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 58.2%。

1985 年财政总收入 1534 万元,比 1952 年增长 11.6 倍,平均递增率为 7.6%。财政支出 1665 万元。全县商业网点 2319 个,每千人拥有商业人员 10.5 人,个体商业从业 4181 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9028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35 倍多。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科学、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有很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

新安县 1949 ~ 1985 年工农业总产值统计表(单位:万元)

年度工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
19491644.51499145.5
19501677.31511.1166.2
195118901651.9238.1
19521897.21581316.2
195321361910.9225.1
195419601739.6220.4
19552048.41764.1284.3
19562361.92045.9316
19572314.41777.7536.7
19583319.71953.11366.6
19594719.516823037.5
19605844.41604.94239.5
19612387.210461341.2
19621978.51402.9575.6
19632301.21644.1657.1
19643084.91566.81518.1
19653817.32074.11743.2
196652422964.22277.8
19675511.43035.42476
19684200.42753.41447
19695302.82609.62693.2
19706316.43000.43316
19718105.93514.44591.5
19728337.73096.35291.4
19737671.53606.54065
197481873546.44640.6
197510450.347405710.3
19768868.250223846.2
197711048.151035945.1
197812533.854767057.8
197912690.761166574.7
198012797.160536744.1
198115674.67905.97768.7
198215616.27699.67916.6
19831897410768.18205.9
198419537.312088.37449
198516585.38679.37856

第一章 农业

新安历以种植业为主。新中国成立前,由于技术落后,生产条件差,耕作方法古老,产量低而不稳,人民生活极端困苦。旧志载:“本县地多山坡,耕种不易,车马鲜通,收获艰难,西北山民,砌石成,培土作田,夏虞水冲,冬加补垒,男女并作,朝夕不遑,负担终年,恒不获一饱。”据民国二十年建设局调查统计,夏粮产量:小麦为七万六千零二十九石(新安县城市场通行量器,每石 500 市斤),约合 3800 万斤;大麦为九千三百三十二石,约合 466 万斤;豌豆为九千零九十石,约合 455 万斤;其它为露仁、扁豆等,产额甚少。秋粮产量:谷子为一万八千三百一十二石,约合 915 万斤;玉米为一万七千五百四十四石,约合 877 万斤;黄豆为二千九百二十七石,约合 136 万斤;黑豆为三千一百三十二石,约合 156 万斤;绿豆为一万二千七百五十四石,约合 638 万斤;高粱为五千九百六十五石,约合 298 万斤;其它如豇豆、小豆、蔓豆、青豆、杭稻、红薯等,产额亦甚微。据此统计,夏粮约为 4721 万斤,秋粮约为 3020 万斤,全年总计约为 7741 万斤,最多不超过 8000 万斤。至 1949 年,全县夏粮总产为 4389 万斤,秋粮 5137.6 万斤,全年总产为 9526.6 万斤。农民吃粮不能自给。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积极支持和鼓励农民发展生产。特别是经过了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实现了耕者有其田,改变了封建土地所有制的生产关系,解放了生产力,使生产蒸蒸日上。1950 年至 1952 年,三年平均总产量 11416.7 万斤,亩产 118 斤,总产比 1949 年增长 19.8%,亩产增长 6.3%。

1953 年至 1957 年,进入国民经济发展时期,对农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农民为了摆脱贫困,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发展生产。在这个大变革中,农业仍获持续发展。五年平均粮食总产 13303.3 万斤,亩产 138 斤,总产比恢复时期增长 18.5%,亩产增长 16.9%。

1958 年,开展“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新安在一天一夜内全县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同时,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严重泛滥,打乱了正常生产秩序,加之连续三年的自然灾害,使生产元气大伤,生产下降。1961 年全县粮食总产只有 7637.4 万斤,比 1949 年还少 1889.6 万斤,下降 19.8%;亩产下降为 86 斤,比 1949 年的亩产 111 斤下降 22.5%。1958 年至 1962 年,五年平均粮食总产只有 11467.7 万斤,比上五年下降 13.8%;亩产 124 斤,比上五年下降 10.0%。

1963 年至 1965 年,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六十条),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公社内部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取消工资、供给制分配办法,实行按劳分配。分给社员自留地 52263 亩,借种地 85277 亩,粮食征购政策实行了定产、定购、定销。经过一系列调整,生产元气复苏,重新发展。1964 年,粮食亩产 127 斤,总产 11752 万斤,恢复到了 1957 年的生产水平。到 1965 年,虽然旱灾严重,而粮食总产仍达 10443.2 万斤,亩产 118 斤。

十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乱批乱斗,人心涣散,生产秩序混乱。但由于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对“文化大革命”的抵制,加之化学肥料、优良品种、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业生产还是有很大发展。1976 年粮食总产量 22034 万斤,比 1966 年增长 39.9%;亩产 266 斤,比 1966 年增长 37.4%。这个时期农业生产出现投资大,成本高,“粮食增产了,收入减少了”的反常现象。

1979 年,进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全县普遍推广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实行真正的多劳多得。到 1983 年,农村改革即大见成效,农业全面丰收。全县农业总产值 10768.1 万元,比 1978 年增长 51.7%,比 1976 年增长 65.4%。粮食总产量 29808.4 万斤,比 1978 年增长 40.9%;亩产达 368 斤,比 1978 年增长 46.6%。1984 年,粮食总产量 30167.9 万斤,创历史最高水平,总产值 12088.3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7.06 倍。1985 年,虽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总产仍达 22200 万斤,比 1949 年增长 1.33 倍;农业总产值达到 8679.3 万元,比 1949 年增长 4.79 倍。总产值中,农业产值 5214.4 万元,占 60%;林业产值 495.2 万元,占 5.7%;牧业产值 1457 万元,占 16.8%;工副业产值 1508.4 万元,占 17.0%;渔业产值 4.3 万元,占 0.05%。

第一节 土地制度变革

1949 年以前,土地为封建私有制,地主阶级垄断土地,利用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对农民进行残酷剥削。“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本县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形式有:(1)死地租:不论丰歉,每亩收租一斗至二斗,种子、肥料均由佃户负责;(2)分头地:按实际收获对半分,双方负担种肥;(3)包锄地:佃户只负责中耕管理,不管收种,收粮按二八分成(佃二地八);(4)额外剥削:佃户给地主代耕地、晒麦子、搭垛等,不给报酬;(5)高利贷:有日息、月息、季息、年息,或“驴打滚”(即利息作本,本再计息)、“大加翻”等;(6)雇工:有短工、月工、季工、长工。这种延续了几千年的封建土地私有制度,严重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给世代农民造下了无穷的灾难。

1948 年,石井、白墙两个村调查统计的数据,比较典型地代表了新中国成立前新安地区各阶级占有土地的情况。(见表 J—2、J—3)

石井村各阶级占有土地情况调查表

白墙村各阶级占有土地情况调查表

据土改时统计:当时全县农业人口为 44834 户,228099 人,总耕地为 64 万亩,人均 2.8 亩。地主为 1102 户、9918 人,富农 969 户、10611 人,共占全县农业人口的 9%,而占有耕地 154880 亩,为总耕地的 24.2%,人均 7.55 亩;中农为 20599 户,100364 人,占农业人口的 44%,占有耕地 331520 亩,为总耕地的 51.8%,人均 3.3 亩;贫雇农为 22164 户,107206 人,占农业人口的 47%,占有耕地的 24%,人均 1.4 亩。

1950 年 1~5 月,全县分批分期开展了土地改革。其基本内容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通过土地改革,全县共没收和征收地主、富农的土地 80000 余亩,房屋 14600 间(孔),粮食 150 万斤,牲畜 1600 头,农具 29243 件。全县有 17000 多户、87000 多人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及其他生产、生活资料。从此,消灭了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56 年,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民的土地作为股份入农业合作社,归集体所有,实现了土地公有制。此后的人民公社以及 1978 年以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仍然是土地公有制。

第二节 生产体制沿革

一、互助合作

农民有了土地以后,为了发展生产,在人民政府的倡导下,开展了互助合作化运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个阶段。

(一)互助组

1950 年 5 月,铁门乡高平寨村孙朝永组建第一个常年互助组。到 1952 年年底,全县参加互助组的农民 22164 户、124119 人,占总农户的 50%,占总人口的 57%。在形式上有临时性互助组、季节性互助组和常年性互助组。互助组的特点是土地、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仍归个人所有,只是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以工换工,互相帮助进行生产劳动。

(二)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土地改革以后,农民虽然分得了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但是个体小农经济经不起天灾人祸的袭击,不少地方出现“两极分化”的情况。1953 年 1 至 10 月,全县卖地者 1866 户,卖地 2679.57 亩;典当土地者 316 户,典当土地 371.6 亩;放高利贷、雇工都有发生。一、三区有 18 户贫雇农民把土改时分得的土地卖光了,有的又当了佃户,有的又去当雇工。因此,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成为广大农民的要求。党和人民政府按照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精神,积极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1953 年 4 月,在四区张村乡石板沟村试办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即郭世爵合作社。1954 年,全县初级社发展到 210 个,1955 年春发展到 247 个。此时,贯彻“停止发展,全力巩固”的方针,大力开展整顿工作。7 月以后,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初级社发展到 963 个,入社农户 44509 户,占总农户的 90.5%。初级社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办法是:统一经营,统一核算,土地入股分红,大牲畜和主要农具作价入社,按队或组固定耕作区,实行包耕不包产或包耕包产,按农活定额评分,少数社实行按件记工。

(三)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6 年 1 月 15 日,在庙头试办了第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定名为“光明社”,参加农户 2767 户。接着,贯彻“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即四十条),批判所谓“怕快、怕大、怕乱、怕多”的“右倾保守思想”,于 5 月 1 日开始,只用了 15 天时间,全县实现高级合作化,建高级社 193 个,入社农户 50471 户,占全县总农户的 99.47%。高级社与初级社的本质区别,在于土地全部入社,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分红,实行按劳分配。其生产组织形式是,社对队、组一般实行包工不包产、包工定产,少数社实行包工包产,后来发展到全部包工包产。

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变化情况表1

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变化情况表2

二、人民公社

农村人民公社是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联合组成的。1958 年 8 月 21 日,正村乡率先成立火箭人民公社。8 月 22 日一昼夜时间,全县将 13 个大乡、26 个高级社合并建立了 6 个人民公社,即黄河(石井),光速(北冶)、火箭(正村)、红旗(铁门)、跃进(城关)、东风(磁涧)公社。此外,县直还建立了卫星、郁山两个公社。此后,人民公社的体制、规模,不断调整变化(见表 J—5)。

人民公社组织规模变化情况表

人民公社初期,建立农业生产管理区(即把原来的几个小乡划为一个管理区),统一调动劳动力,统一核算。后来,为了加强经营管理,公社对管理区推行四包(包面积、包措施、包投资、包收入)、五固定(定土地、定劳力、定牲畜、定农具、定领导),但由于没有管理经验,生产上大轰大嗡,加上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泛滥,严重挫伤了群众生产积极性,使生产受到很大损失。1961 年,贯彻了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十二条),特别是贯彻落实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六十条)以后,人民公社内部确定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组织形式,即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对生产队实行土地、劳力、牲畜、农具四固定,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广大干部群众在生产实践中摸索到的管理经验,“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资本主义、修正主义加以批判,强制推行大寨评工记分办法,违背按劳分配原则,“干活大呼隆,分配一拉平”,多劳不能多得。同时,取消了社员自留地,限制社员正当的多种经营,使农业经济遭受重大损失。人民公社这种组织形式,终于被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代替。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经过土地改革和对小农经济的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生产不断发展。长期实践证明,要建立现代化农业,实现较高的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从根本上摆脱贫困,以达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农业集体化的正确方向。但是,由于生产指导上的主观主义和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使得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受到压抑,集体化的优越性未能充分发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县农村普遍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改进劳动计酬办法。1980 年底,生产责任制的形式有:领导班子较强、生产条件较好、生产水平较高的生产队,实行小段包工,定额计酬的责任制;对远、高、瞎、“鸡狗地”及部分作物实行联产计酬;领导班子、生产条件、生产水平都属一般的生产队,在“两不变”(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不变,基本核算单位不变)、“三统一”(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分配)的前提下,实行包工包产、联产计酬的责任制。这些责任制的建立,把农民劳动的多少、好坏同生产成果紧密联系起来,部分地解决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问题。但它仍凭工分分配,还不能实行真正的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在实践中,群众创造了“大包干”(后来叫“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种行之有效、为广大农民所接受的生产责任制。到 1981 年,“大包干”责任制在全县普遍实行。“大包干”责任制,就是把土地以家庭为单位包给社员种植,社员包上交,包提成,包留成,取消工分分配,方法简便,群众叫“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经营方式变为以家庭为单位经营,自负盈亏,农户和集体保持承包关系,因此叫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型农机具和水利设施,由集体统一管理、使用;土地公有,社员只有种植权,不准买卖、出租;接受国家计划指导,有一定公共提留,统一安排烈军属、五保户的生活;还可在统一规划下,进行农田基本建设。1982 年,中共新安县委组织工作队,分期分批解决“大包干”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了《包干到户责任制完善细则》,对林业、牧业、渔业、水利设施、农业机械也逐步建立和健全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对果园、竹园、苇园大部分实行了专业承包,使“大包干”责任制逐步完善起来,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增产效果显著。全县 1983 年粮食总产比 1979 年(建立责任制前)增长 32.8%,农业总产值比 1979 年增长 81.3%。

第三节 农作物品种、面积、产量

新安主要农作物分为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两类。粮食作物按茎花结构可分为三类:禾本科作物有小麦、大麦、仁麦、玉米、谷子、高粱和水稻等;豆科作物有黑豆、黄豆、白豆、小豆、绿豆、豇豆、豌豆、扁豆等;簇花科有红薯。按收获季节可分夏粮作物和秋粮作物。夏粮作物以小麦为大宗,兼有大麦、仁麦、豌豆、扁豆等;秋粮作物以玉米、红薯为大宗,兼有谷子和豆类。80 年代初和 50 年代初相比,粮食作物总产、单产增加,而种植面积减少 12.8 万亩。其中夏粮面积减少 8.8 万亩,秋粮减少 4 万亩。在夏粮中小麦面积增加 2.9 万亩,夏杂粮因产量低逐年压缩,减少 10.9 万亩,几乎绝迹。在秋粮中,红薯面积增加 7.3 万亩,玉米、谷子、大豆和其它粗杂粮均有减少。

小麦  全县普遍适宜种植,稳产高产,是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常年种植面积 37 万亩左右。60 年代以前,占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 35%,70 年代上升到 40%,近年上升到 45%左右,其产量占全年粮食总产量的 40%以上。

玉米  全县以种植夏玉米为主,常年种植面积在 18 万亩左右,春玉米有少量种植。玉米生长过程中,常受旱、风、涝、病、虫等自然灾害影响,特别是常遇“卡脖旱”(在雄穗扬花、雌穗吐缨的 8 月前后),造成减产,甚至绝收。

谷子  种植历史悠久,抗旱力强,耗水量少,适宜丘陵旱地种植。但由于耕作粗放,用地养地失调,造成产量低、茬口重,近年种植面积大减。

红薯  种植历史仅百年左右。红薯耐旱、耐瘠薄,稳产高产,与新安丘陵旱薄地面积大和“十年九旱”的气候特点相适应。种植面积由 50 年代的 10 万亩左右增加到 18 万亩左右(1977 年最多达 21.7 万亩),占秋粮总产的 50%,占全年粮食总产的 28%,仅次于小麦,居粮食生产第二位,一度成为人们的主食。红薯除食用和作家畜家禽饲料外,又是重要轻工、化工原料。可加工成粉面、粉条、粉皮,也可酿酒。栽培制度,以栽春薯为主,一年一熟。1981 年后,由于小麦、玉米产量增加,人民生活提高,红薯栽种面积逐渐减少,且多鲜食和作为家畜饲料之用。1985 年,种植面积仅 11.78 万亩,总产 3965.8 万斤(折粮),占粮食总产量的 17.7%。

经济作物主要有棉花、烟叶、油料和蔬菜等。

棉花  棉花种植历史较长。新中国成立前,因受土地、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种植面积很小,每亩产皮棉只有 10 余斤,且品质低劣,仅供农民自己解决衣着之用。新中国成立后,棉花生产有所发展。1965 年前,种植面积一般稳定在占总耕地 10%左右。1965 年以后,种植面积 3 万多亩,平均亩产 50 斤左右。1979 年种植面积 3.5 万亩,平均亩产 67 斤,除农民自留棉外,为国家提供商品棉 156 万斤。1983 年,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商品棉面积压缩到 2.3 万亩。1985 年已不再种商品棉。

烟叶  烟叶种植历史久远,但面积很少。80 年代前,一般每年种 600 余亩,单产平均 50~70 斤,多为农民自种自用,少数剩余者,也到市场出售,以兰花烟叶和火烟为主要品种。1981 年考察发现,新安为烟叶优生区,开始引种烤烟。在五头、正村、李村等社队种植 2558 亩,单产 254 斤,总产 65.01 万斤,平均每亩产值 179.68 元。1982 年发展到 25560 亩,单产 271 斤,总产 692.9 万斤,平均每亩产值 191.7 元,总经济价值 490.2 万元,烟农户平均收入 273 元,人均收入 54 元。全县每人平均增加收入 11.7 元,国家增加税利 200 万元。1984 年,烟叶栽种面积 4 万亩左右,总产 1100 万斤。但烟叶生产受国家计划控制,需按计划生产。

油料作物  有花生、芝麻、油菜籽等,全县各地均适宜种植。新中国成立前,生产技术落后,管理粗放,大都是零星种植,产量甚微。新中国成立后,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引进良种,总产、单产均有提高。1980 年最多种植面积 34624 亩,比 1949 年增加 3.5 倍,单产增长 1 倍,总产值增长 6.5 倍。

蔬菜瓜果类  每年种植万亩左右,除农民自己食用外,多余的到市场出售,供应城镇居民和工矿区。近年,推广塑料大棚种植蔬菜新技术,不仅提高了蔬菜产量,增加菜农收入,而且调节了蔬菜上市季节。食用菌类蔬菜如平菇、香菇以及木耳等,亦有较多种植。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表1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表2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表3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表4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表5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表6 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表7

第四节 农业技术推广

新安历史上农业技术落后,耕作粗放。传统的耕作制度,在沿河灌区和村边近地,土壤肥沃,多实行一年两熟或二年三熟,其主要形式为小麦—玉米(谷子),或小麦—夏休闲(称晒旱地)—小麦—玉米。丘陵区为小麦—玉米—小麦—夏休闲,或为小麦—玉米—冬休闲—棉花,丘陵旱薄地多为一年一熟,采用夏休闲或冬休闲的办法来恢复地力,其轮作方式为小麦—夏季休闲—小麦,红薯—冬季休闲—棉花。山区多为一年一熟,春玉米—冬季休闲—春玉米,或豆类—冬季休闲—春玉米。种植方法有单作、间作、混作。夏收有小麦、豌豆、扁豆单播,小麦、扁豆或大麦、豌豆混播。秋收有玉米、谷子与豆类间作、混作,玉米与谷子间作,棉花与芝麻、豆类间作。间作、混作都有抗灾稳收作用。农谚有“豌豆搅大麦,一亩地收八布袋”之说。

作物多为稀植。小麦用当地强冬性品种,每亩播种量为 3 公斤左右。玉米、红薯每亩仅千余株,谷子、棉花更稀,俗曰:“稀谷子大穗”“棉花地里卧下牛”。

新中国成立以后,致力于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其主要项目有:

一、合理密植

1955 年开始,对小麦、玉米、红薯等作物种植推广合理密植。小麦改宽行距 7 寸~1 尺为 6 寸或 5 寸 5 分;加大播量,旱地每亩增加到 8~9 公斤,水肥地每亩 9~10 公斤;实行靠耧和并耧播种,保证密植匀播。玉米每亩增加到 2500~3000 株;红薯每亩增加到 3000~3500 株;棉花高水肥地每亩 3000~4000 株,中水肥地每亩 4000~5000 株,旱平地每亩 5000~7000 株,丘陵旱薄地每亩 8000~10000 株。

二、早播套种

玉米历来为收麦后随犁直播,或干犁冲沟,待雨播种,往往推迟播期,到抽雄期多遇“卡脖旱”,造成减产。1970 年以后,推广麦垄套种、贴茬点种新技术,提早播期,避过旱期,增产效果显著。麦垄套种,即在麦收前 10~15 天,用点播器或锄头在麦垄内点播玉米,收麦后深锄灭茬。1979 年推广马头大队小麦品种对路、适时早播、培育冬前壮苗等栽培技术,对丘陵旱地小麦增产起到显著作用。60 年代,推广了红薯火炕育苗,改变了长期靠温床育苗移栽的办法,对红薯的早栽、全苗、高产起到较大作用。

三、合理灌溉

历史上新安小麦少冬灌。50~60 年代,推广小麦合理灌溉,逐步形成浇封冻水、返青水、灌浆水等一套合理灌溉制度。冬灌掌握“夜冻日消,浇着正好”的适宜时机。

四、种子处理

为了防治病虫害,50~60 年代,推广了播种前的棉花、玉米晒种,小麦胶泥水选种及红薯种的温汤浸种。60 年代又普遍推广了“1605”“赛力散”“西力生”拌种。80 年代试验推广红薯托布津浸种,小麦、玉米等作物的“磷酸二氢钾”浸种拌种。

五、深翻改土

1957~1958 年,推广深翻改土,加厚活土层,结合施肥改良土壤。1965~1966 年,全县大面积修水平梯田,深翻平整土地,深度达 0.33 米以上。

六、科学管理

1970~1976 年,连续 5 年从偃师县请进农民小麦技术员,传授岳滩看苗管理技术,推广高(产)、稳(产)、低(成本)经验。1979 年,总结推广马头大队丘陵旱地小麦“深翻改土,蓄水保墒,伏秋雨冬春用”和底肥一次施足(一炮轰),不施追肥的管理经验。玉米中耕推广头次浅、二次深、三次浅的办法。棉花推广一深到底,深锄 7 遍的中耕技术,旱地实行高密度早打顶的管理办法。红薯管理改翻秧为提秧。80 年代,实行全面科学管理,小麦实行按叶龄促控,穗期喷施磷酸二氢钾。地膜覆盖新技术也得到应用。

第五节 良种引进、培育和推广

1949 年前,农作物种子繁杂,无科学名称,多以品种颜色和外形而得名。小麦有“小白芒”,丘陵瘠薄地种植;“蚰子麦”,水肥地和沟坪地种植;“和尚头”,全县各地均有种植,易倒伏,产量低而不稳。玉米有“小黄糙”“二黄糙”,因生育期短而得名,适合夏播,但产量低;“白马牙”,生育期长,在水肥地种植。谷子主要有“红毛糙”“刀把齐”“鸡爪谷”“大黄谷”“小黄谷”“白石谷”,均以穗部颜色和形状而得名。豆类按粒色和形状分为黄豆、黑豆、大青豆、绿豆、红豆、扁豆、豌豆、红小豆、花小豆等。花生有“一把抓”和“拖拉秧”两个品种。芝麻有“一条鞭”“毛腿”等品种,因其茎秆形态而得名。红薯因薯块皮色分红皮、白皮、紫皮等。

1952 年,引进“碧玛 1 号”小麦和“胜利 100 号”红薯良种,在县农场试验、示范后推广。1958 年开始,贯彻执行“自选、自繁、自留、自用,辅之以国家必要的调剂”方针,确立了“引优、选优、留优、用优”科学管理制度。1964 年以后,建立县、社、队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县良种场负责良、原种的繁育,社良种场负责加代繁育,生产队种子田负责扩大繁殖,供大田种植。1980 年以后,种子购销实行“四化一供”办法,即: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质量标准化,种子加工机械化,品种布局区域化,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供种,取代“四自一辅”办法。同时实行产、供、销合同制,种子公司与原良种生产单位、用种单位(场、队、户)签订产购销合同,良种生产单位按质量向种子公司交售种子,种子公司保证以质论价全部收购,保证用种单位的良种供应。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自然条件的变化,生产水平的提高和作物本身生理遗传性状的改变,农作物品种大致经过四次大的更新,对农业增产都起到不同程度的作用。

新安县主要作物品种更新换代表

第六节 肥料开发利用

50 年代,农田施肥主要依靠人粪尿、厩肥、绿肥等有机肥。农家各建厕所,积存人粪尿;伏天割青沤肥;发展家畜家禽,开发厩肥肥源;实行豆科绿肥掩青;施用饼肥。1955 年改干厕所为湿厕所,修建“瓦瓮式”茅池,村村有厕所,户户有茅池。1963 年试种草木樨掩青,到 1966 年全县种植 1 万余亩。据试验,草木樨掩青可增加土壤有机质 2 至 3 成,土壤含氮量增加 3 至 4 成,相当于每亩施硫酸铵 15 公斤,小麦平均可增产 74%。1970 年,推广腐植酸铵,即利用碳化氨水和风化煤(俗称熏煤)合制而成,是一种有机肥料,具有养分高、肥效长、又可改良土壤等特点,用作底肥、追肥、浸种或叶面喷洒,效果都很好。据试验,每亩施用“腐肥”40~50 公斤,粮食作物增产 15~25%,薯菜类增产 20~35%。1973 年石寺公社建成一座年产 3000 吨的腐肥厂。1974 年洛阳地区科委投资,在县化肥厂建成腐肥生产车间(1976 年停产)。1975 年全县腐肥施用量达 12245 吨。

1965 年推广施用化学肥料,当年平均每亩施用量仅 0.2 公斤。1974 年建成县化肥厂,化学肥料施用量逐年增加。1984 年,每亩耕地平均施用化肥 60 公斤。但同时又出现重视氮磷等无机肥料,对农家有机肥料有所忽视的偏向。

第七节 植物保护

新中国成立前和成立初期,对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多采取人工捕打,使用红信、白信毒杀或用黑矾(硫酸亚铁)驱虫等办法。1952 年以后,开始使用农药。1962 年建立病虫测报网。1965 年推广以瓢治蚜及蚂蜂、螳螂防治害虫等生物防治措施。1977 年开始实行综合防治,推广黄椒诱蚜、糖醋液、杨柳把大田诱蛾等新技术。

新安县农作物主要病虫害有:

地下虫害有蛴螬、蝼蛄、金针虫、地老虎(土蚕)等多种,危害麦类幼芽及棉花、玉米、红薯、蔬菜等。

小麦虫害中为害最烈者有吸浆虫、粘虫、红蜘蛛、麦蚜等,其次有麦叶蜂、麦秆蝇和麦茎蜂。病害主要有白粉病、锈病(包括条锈、杆锈、叶锈)、腥黑穗病、杆黑粉病等。

玉米、谷子、高粱虫害主要有玉米螟、栗灰螟、高粱条螟、高粱螟、高粱蚜、蝗虫等,多发生在七、八月间,危害作物心叶和果穗。病害有玉米大小斑病,谷子有白发病。

红薯虫害有地老虎、卷叶蛾,病害主要有黑斑病、根腐病。防治红薯黑斑病,曾多次改良品种,推广轮作倒茬,建立无病留种田,温汤浸种,火炕育苗,剪秧栽种等综合措施,但效果不明显。1971 年推广“大屋窖”储藏(红薯入窖后,猛火升温至 38~40℃,保持 4 昼夜,降温至 15℃ 左右),把黑斑病压低到 5%左右。1980 年,推广入窖前采用“甲基托布津”进行药剂处理,是消灭黑斑病的新途径。

棉花虫害有棉蚜、地老虎、棉铃虫、盲椿象、金刚钻、造桥虫、红蜘蛛等,以棉蚜、棉铃虫为害最烈。除用化学药物防治外,还有蚂蜂、瓢虫灭蚜和黑光灯诱杀办法治虫。棉花病害主要是立枯病、黄枯萎病、炭疽病。防治办法主要是轮作倒茬,调换抗病品种,减轻其危害。

防治病虫害药物,历年不断更新。1952 年开始使用 666 粉、滴滴涕、赛力散;1958 年大量推广“1605”“1059”高效剧毒农药;1960 年引进“乐果”“敌百虫”;1963 年引进“3911”高效剧毒农药;1970 年后开始推广“敌敌畏”“保棉丰”等;1981 年引进“辛硫磷”“氧化乐果”等高效低毒农药。

植物保护机械,60 年代初引进手压式喷雾器,80 年代初引进东方红 18 型弥雾机,全县共有各种喷雾器 4824 部,其中东方红 18 型弥雾机 180 部。

附:恶性杂草

全县农田常见恶性杂草有燕麦、菟丝子(俗名老婆筋)、茅草、莎莎草、抓地垄、刺角牙等。茅草、莎莎草遍及全县,为害最烈。发生严重者,不能种植作物。人们习惯用“倒茅草”“干犁茅草湿犁莎”的办法防治,但不能根除。使用“茅草枯”药剂防治,效果良好。

第八节 收益分配

初级社时期,分配办法是以劳动报酬为主,兼顾土地股份,按劳分 60~70%,按股分 30~40%。高级社时期,取消土地分红,夏秋两季粮食除去上交国家和集体扣留以外,按人头分配;金额随着麦秋预分,按劳动日核算到户,年终决算时一次算清。1958 年至 1960 年,人民公社实行工资制和伙食供给制的分配办法,工资和供给的比例为二八、三七、四六不等。工资按月、双月或季发放,伙食按年龄分级供给。1961 年后,取消供给制。粮食预分实行基本口粮加照顾办法,烈军属照顾高于一般社员吃粮水平,五保户、缺乏劳动力的工干家属,照顾到相当于一般社员吃粮水平,缺乏劳动力的困难户照顾到低于一般吃粮水平。五保户、烈军属实行粮款双照顾,其他照顾户按国家牌价交款付粮。金额分配执行夏秋核算到户,年终分配一次算清。1965 年,粮食分配为夏秋预分,实行基本口粮和按劳分配加照顾的办法,基本口粮采取对半、四六、三七分,以四六分为多数。金额分配,实行全年一次统算的办法。1971 年,粮食分配实行基本口粮按折合人口分配的办法,即 5 周岁以下儿童折半分粮。在各个时期中,油料、棉花等经济作物,一般实行按人头分配。1981 年实行“大包干”生产责任制后的分配办法,社员按合同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都是自己的,真正体现了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历年农村经济收益分配情况详见表 J—12。

1957~1985 年农村经济收益分配(金额)统计表

第九节 国营三场

新安县有国营原种场、蚕种场、园艺场。

一、原种场

1950 年,县于铁门镇韩都村划出官地 80 亩,占用耿家祠堂 12 间,创建新安县农场。1951 年 3 月,配农业技术推广员 4 名,招工人 6 名。同年,将张钫花园划归农场代管,进行修复,保护园林、文物。1953 年春,将磁涧、老井、小仝乡的机动地调出 154 亩,集中在寒鸦村北,作为农场耕地。农场两处共有耕地 234 亩。1955 年,场部由韩都迁至寒鸦,韩都之土地交当地农民代耕。1957 年 6 月,农场改建为园艺场,10 月初,迁至王乔洞,寒鸦耕地、房屋移交县农校经管。1959 年,农校迁游沟村,土地、房屋等转交县农科所。1964 年恢复寒鸦农场(农科所并入),改名为新安县农业示范场。1974 年,在农业示范场附设农业技术学校。1978 年又恢复农科所,于 1979 年冬并入豫西农业专科学校,迁至游沟村。1980 年,农业示范场改名新安县原种场。

1985 年年底,原种场有耕地 175 亩,果园 11 亩,场址面积 6869 平方米,房屋 88 间,晒场 269 平方米,猪场 296 平方米,大小拖拉机各 1 台,脱粒机 3 部,收割机 1 部,扬场机 2 部,机井 3 眼,共有固定资金 126393 元,流动资金 6677 元。

原种场以繁殖优良品种为主,从 1976 年开始向全县提供良种,到 1983 年共提供小麦原种良种 27.6 万公斤,玉米单、双杂交种 10.1 万公斤,其它良种 5568 公斤。同时,进行了春性小麦墨波播期研究、腐肥效果试验、蚕沙肥效试验、腐铵铜酸铵拌种试验,推广红薯温汤浸种、防治地下虫等新技术。原种场兼搞多种经营,生产项目有:加工面粉和红薯粉,磨豆腐,制糖稀,做砂轮、石棉粉、锉刀,装电瓶,加工口罩、手套等。

二、蚕种场

蚕种场由洛阳地区农业局创建于 1958 年,开始设在偃师县城关镇石硖村,1960 年迁至铁门附近之石洼村,新址属渑池县境。1961 年下放渑池县经管,改名为渑池县蚕桑场。1963~1968 年,又收归洛阳地区管理。1969 年,按蚕业经营归口,划归新安县土产公司管理。1970 年,划归新安县农业局管理。1984 年,改名为新安县蚕种场。

蚕种场生产山蚕、桑蚕、蓖麻蚕种和桑苗等。1964 年,在曹村公社牛心坡购山林 1500 亩,建场房 30 间,饲养柞蚕 50 余万粒,镜选良种 225 公斤。1960 年开始试养蓖麻蚕,4 年制种 25630 合。每年养桑蚕 400 公分蚁量,制种 1500 张,年培育湖桑苗 5 万株以上,先后支援外地优良桑苗 75 万余株。

该场举办多次培训班,培训养蚕、缫丝、育苗技术人员 400 多人次,派出技术员到灵宝、偃师、伊川等地传授技术,嫁接桑树 32 万株,湖桑 60 余万株。

该场广开生产门路,1977 年生产塑料化肥袋 35 万个,1983 年收入 8 万元。

三、园艺场

1957 年 6 月,由烂柯山王乔洞原县农场改建为新安县园艺场。1958 年,附近的刘河、玉梅、水源、老君洞、郭沟、尚庄、南湾等 9 个村的 256 户、1320 口人划归园艺场。1959 年 4 月至 1960 年,园艺场由铁门公社管辖,成为公社的园艺生产大队。1961 年恢复县园艺场,将吸收的农户仍退回。1965 年 5 月至 1969 年和郁山林场合并,作为洛阳林校实习林场,归林校管理。1970 年转给新安县林业局管辖,改名为郁山林场王乔洞园艺组。1975 年 1 月恢复园艺场名称。园艺场面积 800 亩,其中经营面积 250 亩,苹果 155 亩、2200 株,葡萄 46 亩、3800 株,年产苹果 5.9 万公斤,葡萄 5000 公斤。有房屋 45 间,耕牛 2 头,汽车、手扶拖拉机各 1 台,发电设备 1 套。

第十节 农业区划

1982 年 3 月至 1983 年 3 月,在全县开展了农业区划工作。按照地域分异规律、农业生产条件和特点,新安可分为 4 个农业区。

一、涧河川粮、菜、工副业区

该区包括磁涧、城关、铁门 3 个乡镇沿涧河两岸的 33 个行政村,农业人口 68881 人,总面积 102 平方公里(折合 153000 亩),占全县总土地面积的 3.79%。耕地 73725 亩,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 11.6%,其中水浇地 41885 亩,占本区耕地面积的 56.8%。区内以粮、菜、工副业为主。粮食作物主要有小麦、玉米、红薯等。地理位置优越,耕地大部分是海拔 300 米以下的河谷川地,土壤肥沃,复种指数高,有精耕细作的条件和习惯;地下水位浅(4~30 米),过境水多,是本县富水区,对发展灌溉有利;人多地少,劳力充足,交通方便,国营厂矿集中,发展商品生产门路广。

新安县农业区划图

该区农业生产发展方向是:稳步提高粮食单产、总产,适当扩大蔬菜、瓜果面积,尽快发展肉、奶、禽、蛋等商品生产,广开多种经营门路。种植业要实行集约经营,推广间混套种,提高复种指数,充分发挥土地潜力。粮食生产要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增加总产。小麦是该区优势作物,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提高科学种田水平,狠抓平衡增产。

二、丘陵粮、烟、桐、牧区

该区位于涧河川南北两岭,包括南李村、正村、五头 3 乡的全部及磁涧、城关、铁门 3 个乡、镇的部分地区,共 132 个村。农业人口 188152 人,总面积 470.4 平方公里(折合 705600 亩),占全县总面积的 40.5%。耕地 364045 亩,占全县耕地的 57.3%。该区被涧河切割,南北地貌近似,略有差异,可分为两个亚区:

(一)涧北亚区包括五头、正村乡全部及磁涧、城关、铁门 3 个乡、镇的北岭,共 81 个村,人口 127883 人,面积 278.3 平方公里(折合 417450 亩),占全县总面积的 23.9%,占全区总面积的 59.2%。耕地 223579 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35.3%,占全区耕地面积的 61.4%,有效灌溉面积 33752 亩,占亚区耕地面积的 11%。

(二)涧南亚区包括南李村乡全部及磁涧、铁门 2 乡、镇南岭,共 51 个村,农业人口 60269 人,总面积 192.1 平方公里(折合 288150 亩),占全县总面积的 16.6%,占全区总面积的 40.8%。耕地 140466 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22.1%,占全区耕地面积的 38.6%,有效灌溉面积 19072 亩,占亚区耕地面积的 13.6%。

全区土地资源丰富,以种植业为主,粮食生产潜力较大,主产小麦、红薯、玉米、豆类、棉花、油料等,林果以柿子、桐、椿、刺槐、樱桃、苹果树为多,是全县最大的农业区。有荒山荒坡 18.6 万亩,是发展林牧业生产和特产果木的重要地区。但土壤质地差,肥力低,多为红粘土、红黄土、立黄土,土层较深厚,少部分土壤耕层浅,含有砂礓和砾石,有砂礓障碍层;大部分土壤熟化程度低,保水保肥能力差,怕干旱,适耕期短,产量低而不稳。地形复杂,交通不便;人少地多,耕作粗放;水资源缺乏,干旱频仍;植被稀少,水土流失严重。

该区农业发展的方向应是: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及总产,适当扩大红薯面积,积极开展多种经营,走传统旱作和现代耕作技术相结合的旱作农业道路,逐步把该区建成粮、烟、桐、牧 4 大商品生产基地。适当调整粮、经用地比例,提高经济作物用地比重,增加烤烟种植面积。改革耕作制度,合理调整茬口,实行粮、烟、油轮作。适当降低复种指数,恢复晒旱地,发展绿肥,扩种豆科作物,用地养地相结合。大力发展林木果树,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覆盖面积,保持水土。

三、低山农、林、牧、矿区

该区包括石寺、北冶、仓头 3 个乡、镇的全部及曹村、石井、西沃乡的一部分,共 93 个村,农业人口 130340 人,总面积 327.3 平方公里(折合 490950 亩),占全县总面积的 28.2%。耕地 159750 亩,占总耕地的 25.5%,荒山荒坡面积 15 万亩。该区耕地少,土壤质地差,肥力低。地貌复杂,水源奇缺,光山秃岭,岩石裸露。煤、磺、铝、铁等矿石资源丰富。

该区农业发展的方向是:努力抓好粮食生产,力争做到自给有余,积极发展林牧和采矿加工业,充分利用宜牧草坡,积极发展牛、羊、兔等以草食动物为主的饲养业。

四、中山林、牧、土特产区

该区包括曹村、石井、西沃 3 个乡的部分地区和峪里乡全部,共 40 个村,农业人口 31513 人,总面积 260.6 平方公里(折合 390900 亩),占全县总面积的 22.5%。耕地 36537 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5.8%,有林地面积 14.75 万亩。该区为深山区,山势陡峭,切割较深,峰峦重叠,地貌多姿,海拔大都在 500~1000 米。大部分地区植被覆盖良好,有多种中草药、土特产资源。土地耕层薄,气温偏低,无霜期短,影响种植业发展。文化教育事业落后,科学种田水平低,农业技术装配差,能源缺乏,交通不便。

该区农业生产发展的方向是:稳定宜粮耕地,逐步将 25 度以上的坡地退耕还林还牧,充分利用山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牧及中草药生产,特别是发展红果树、柿树、漆树、油桐树、核桃树、椋子树等经济林,加快山区建设步伐。

新安县农业区划范围表1

新安县农业区划范围表2

第十一节 机构沿革

1913 年(民国二年),新安农业管理机构仅设有一苗圃,一农事试验场。

1924 年(民国十三年),改设林业局。1925 年(民国十四年),增设实业局。1928 年(民国十七年)林务局(民国十六年林业局改为林务局)与实业局合并为建设局。1932 年(民国二十一年)撤建设局,成立第三科。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分设农业推广所。之后,县政府下设建设科,各乡(镇)公所设有经济干事 1 人,属建设科领导。

新安解放以后,县人民政府仍设建设科。

1950 年 6 月改为实业科,1951 年春改为农林科,1953 年 4 月又改为建设科,1956 年改为农业科,1957 年改为农业局。1958 年农林合并,称农林局。1958 年下半年改为农林水电部。1959 年下半年撤销农林水电部,又恢复农林局,年底农林分设为农业局、林业局,又设畜牧科。1960 年 9 月,农、林、牧合并为农林局。1965 年 9 月农林又分设为农业局、林业局。“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构瘫痪。1967 年县成立第一线生产指挥部,下设农林办公室。1968 年 2 月,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农林组,1970 年改为农业组。1971 年 8 月,恢复农林局。1973 年 3 月,撤农林局,分设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1984 年 5 月,农业局、农机局合并,称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生产助理员 1 人,负责管理农业生产。

农牧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有: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工作站、畜牧兽医工作站、兽医院、配种站、植物保护站、气象站、农校、农业科学研究所等。

第二章 畜牧业

新中国成立前,全县牛、驴、骡、马仅 3 万头左右,贫苦农民多无力饲养;猪、羊、鸡等小家畜家禽则几乎家家饲养。但品种退化,疫病猖獗,缺医少药,无力防治。危害最严重的传染病有炭疽、牛肺疫、牛气肿疽、牛瘟、口蹄疫、布氏杆菌病、马鼻疽、破伤风、猪瘟、鸡瘟等。因此,畜牧业很不发达。新中国成立以后,畜牧业几经起伏,直至 1979 年后,始有较大发展。至今,大家畜仍为农业生产的重要动力,部分地区同时发展了肉牛生产。

第一节 发展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采取保护、扶持、奖励的政策,加速畜牧业发展。到 1955 年,大家畜发展到 47582 头,比 1949 年增长 42.8%,年年都呈上升趋势。从 1956 年到 1962 年,由于工作上的失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大家畜数量连年下降。1962 年下降到 31159 头,比 1955 年减少 16423 头,下降 34.5%,比 1949 年还少 2147 头。1963 年后,大家畜头数开始回升,至 1965 年回升到 34403 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一直徘徊在三、四万头之间,没有恢复到 1955 年的水平。1979 年以后,党和政府积极扶持鼓励农民饲养大家畜,大家畜迅速发展,到 1985 年年底存栏 64658 头。生猪生产从 1949 年到 1958 年,一直稳步上升。1958 年年底存栏达 69694 头,为 1949 年的 4.25 倍。1958 年以后开始下降,到 1961 年年底,存栏 26989 头,比 1957 年下降 61.8%。1962 年开始又有回升。1980 年最高达 115511 头。1980 年以后稳定在 10 万头左右。山绵羊,1950 年后逐年发展,至 1968 年达 123577 只。1980 年以后,养羊减少,加之市场宰杀量过大,呈现大幅度下降。到 1985 年,全县存栏羊数仅 21093 只,倒退到 1949 年的水平。家禽,特别是养鸡业迅速发展,1984 年达到 746791 只,比 1978 年增加 1 倍以上。全县出现养牛、养猪、养鸡专业户 291 户,收入占家庭总收入 70%以上。

但是畜牧业内部结构还不合理,经济效益差。主要表现为食粮性家畜多,食草性家畜少;公畜多,母畜少;老龄多,幼龄少。长期片面强调以猪为首,忽视草食畜禽的发展。新安县发展各种畜禽条件优越,饲草资源可载畜 50 万个羊单位,而目前仅利用 60%左右。

新安县畜牧业发展情况统计表

第二节 畜禽种类分布

新安县大家畜有牛、驴、骡、马,以牛为主。历史上,磁涧、城关、石寺、仓头等乡饲养马属动物甚多,用以拉胶轮车,搞物资运输,或把山区的煤炭驮运出山,把工业品运进山区。1955 年全县马属动物在 5000 头左右,约占大家畜的 10%左右。此后,由于电力、汽车的应用,代替了部分驮运“拉脚”和畜力拉磨拉碾,马属动物逐渐减少。1975 年以后,架子车广泛应用,小毛驴拉架子车搞短途运输,养驴有回升趋势。曹村、石井、峪里山区因草资源丰富,适宜放牧,故养牛较多,但多系野配,品种低劣。正村、五头、磁涧、南李村等地因耕地面积大,主要靠牛耕役,故养牛较多。

小家畜家禽有猪、羊、狗、猫、鸡、鸭、鹅、家兔、水貂等。新中国成立以后,长期把猪列为“六畜之首”,大力提倡,所以发展较快,除回民家庭外,汉族基本上家家饲养。曹村、石井、北冶一带牧草资源丰富,为山、绵羊主要产区。正村、五头、磁涧、城关、南李村、铁门一带,种红薯较多,饲料来源广,养猪较多,也养一部分青山羊、绵羊、奶羊。养鸡则较为普遍,近水村落农家有养鹅鸭者。1965 年引进安哥拉长毛兔和青紫蓝等肉兔,在正村、仓头、五头、城关、磁涧、南李村等地发展较快,1981 年全县最多养长毛兔 16 万只。水貂是肉食性珍贵动物,饲养管理技术复杂,1970 年以后引进,均为集体办场饲养。1979 年以后,转为重点户饲养。狗、猫以往农村家家喂养,近年由于农药的推广和灭鼠药的滥用,猫几乎濒于灭绝,致使老鼠大量滋生,危害极大。

1985 年,全县有大家畜 64658 头。其分布情况为:峪里乡 1900 头,石井乡 6346 头,西沃乡 3179 头,仓头乡 4390 头,北冶乡 4647 头,石寺镇 3848 头,曹村乡 5105 头,正村乡 6095 头,五头乡 9471 头,磁涧乡 6381 头,城关镇 4862 头,南李村乡 3591 头,铁门镇 4830 头。

第三节 品种改良

一、黄牛

新中国成立以后,黄牛品种的改良大体分三个阶段:50 年代主要是土种选优,引进少量南阳黄牛。60 年代,大量引进新品种,改良本地土种,先后引进有南阳牛、晋南牛。70 年代末期,继续引进优良品种,推广冷冻精液人工授精新技术,改良发展耕牛和商品肉牛,先后引进有秦川牛、夏洛来牛、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黑白花牛等品种。肉牛和本地黄牛杂交所生后代,发育快,体形大,为优质商品肉牛,可对外出口。1979 年到 1983 年配种 9344 头,怀胎 5952 头,出生 3601 头。1980 年被河南省确定为商品肉牛基地县之一。

二、驴骡马

50 年代,驴、骡、马多为土种。60 年代以后,引进伊犁马、关中驴、泌阳驴和杂交种马等,分配在各个配种站。县配种站年配马、驴 150 头左右。

三、生猪

本地土种大耳黑猪、褶皮猪,繁殖率高,适应性强,耐粗饲,但生长缓慢,需一年以上出栏,体形小,成猪一般仅 50 多公斤。1954 年引进苏大白种公猪,杂交后代耐粗饲生长快,体形大,可长 200 公斤左右,但抗病力差。1963 年以后,引进乌克兰猪、巴克夏猪、中型约克夏猪、大型约克夏猪、新金猪、宁乡猪、泛农花猪、长白猪、杜洛克猪等。正村、五头、南李村、磁涧一带,养宁乡杂交猪较多,耐粗饲,食欲旺盛,生长快,但出肉率低。石寺、城关、铁门一带,多养约克夏猪、新金猪、长白杂交猪等品种,体形大,肌肉丰满,出肉率高。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普遍讲究营养结构,喜吃瘦肉,不喜食肥肉,猪的品种还有待改良。

四、山绵羊

新安土种羊有大尾绵羊和白山羊。大尾绵羊行动稳健,食性好,但毛质差,肉味膻。白山羊性情活泼,肉质优,味美,但毛质甚差。1966 年引进新疆细毛羊,继又引进山东青山羊、白山羊,繁殖率高,皮质好。

五、家禽

土种鸡生长慢,开产迟,产蛋少而小,但抗病力强。1964 年引进固始鸡、来杭鸡,1970 年引进白洛克鸡,1973 年引进白、黑、黄鸡和北京鸭,1975 年引进新汉鸡、澳洲黑鸡、三黄鸡。多数农户饲养杂交鸡生产白(即来杭鸡),约占 40%左右。近年,又引进“郑州红”“288”等优良品种和品系。

新安县草场资源图

第四节 畜牧管理

初级合作社时期,大家畜为集体所有,饲养方式多数是“分犋喂养,养用合一”,个别为大槽喂养,但固定使役人员。这个阶段牲畜膘情好,发展也快。高级合作社基本上保持了初级社的饲养方式。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饲养方式改为大合槽喂养,养用不一,牲畜膘情下降,数量减少。1979 年以后,集体牲畜转为社员个人喂养。曹村、石井、峪里、北冶、石寺一带草源丰富,夏季以放牧为主;其它地区多常年喂养。

猪的饲养,除“大跃进”时期大办集体猪场,由集体饲养外,其余多为农民家庭饲养。山羊、绵羊饲养方式有:一是集体所有,集体派人放牧;二是社员个人所有,集体派人放牧,肥归集体,繁殖归个人。1979 年后,羊归农民个人所有,有的委托他人代牧,有的个人放牧。家禽全由农民家庭喂养。

第五节 饲草饲料

全县有荒山草坡面积 174536 亩,有效面积 122175 亩,年产草 0.7 亿公斤,分布于县西北部的曹村、石井、峪里 3 个乡。其中草丛草场占 15.8%,灌丛草场占 22.1%,疏林草场占 18.5%,林间草场占 43.6%。在草场中,木本科牧草占 31.9%,豆科牧草占 8.7%,菊科牧草占 20.4%,莎草科牧草占 3.7%,灌木类牧草占 32.8%,其它牧草占 2.5%。

全县麦秸、谷草、豆类秸秆、稻草年产量约为 9457 万公斤,红薯、花生秧为 335 万公斤,豆荚皮、糠为 1342 万公斤。麦秸是大家畜的主要饲草,60~70 年代,每遇天旱,麦子减收,麦草也随之减产,造成丘陵地区牲畜严重缺草,每年需要从外地购进一部分。

牲畜饲料分精、粗两类:多年平均集体留精料 1127 万公斤,奖售饲料 101 万公斤,主要品种为大麦、玉米、黑豆、红薯干等;粗饲料主要有饼、麸、糠、渣等,据 1980 年统计共有 3074 万公斤。

饲草饲料加工:1955 年全县推广饲草青贮(主要为玉米秆),共贮 1750 万公斤。1969 年使用粉碎机,对红薯秧、玉米芯、豆秸、树叶、红薯干、渣类、豆类进行加工粉碎,喂饲家畜家禽。1970 年推广糖化饲料喂猪,效果很好。1981 年县粮食局成立饲料公司,配制复合饲料,营养丰富,适应性强。

第六节 疫病防治

一、疫病的发生和防治

1953 年,青石岭、岭东、礼河、正村、石寺,曹村发生牛羊炭疽病 93 例,全部死亡。1961 年石寺西坡有 44 只羊发生炭疽病,死亡 40 只。当时由于人食死羊肉,造成 14 人感染,2 人死亡。此病发病快,死亡率高。1964 年以后基本消灭。

1953 年至 1954 年,磁涧、城关、曹村、五头等地发生牛气肿疽,死亡率高。1954 年以后,开始注射牛气肿疽疫苗,至今未再流行。

1955 年全县猪瘟大流行,死亡 12785 头,死亡率 42%。以后每年注射猪瘟弱毒疫苗,发病率逐年降低,但至今仍未完全控制。

1953 年,全县鸡瘟大流行,死亡 30%。1954 年至 1956 年再次流行,当时育成鸡几乎都感染此病,死亡率很高。1956 年开始注射鸡瘟弱毒疫苗后,初步得到控制,但至今尚未彻底消灭,仍有病情发生。 防疫工作一般分春秋两季进行。1952 年,注射防炭疽、气肿疽两种疫苗,由洛阳地区统一组成防疫大队,以乡为单位集中为牲畜注射。1953 年到 1957 年,由县统一组织防疫队伍,分若干组到各乡防疫。1958 年以后,改以大队为单位,由大队防疫员防治,或几个大队联防。

1956 年,西兽医传入新安,实行“预防为主,防重于治”和中西医结合的方针:定期给畜禽注射疫苗;不从疫区买畜禽;发现疫情,采取隔离、封锁、消毒、紧急预防接种;对死亡畜禽禁止剥皮食肉,进行深埋或火化等无害处理。兽医诊断,由望、闻、问、切发展为实验室诊断、病理学诊断及生物学诊断,治疗技术由传统的白针、火针发展为电疗、电麻、穴位封闭等。县兽医站可作剖腹取胎治疗难产、剖腹按摩治病、瘤胃切开、打开颅腔治疗牛包虫病、牛创伤性网胃炎及创伤性心包尖等大型外科手术。

1981 年曾对全县畜禽疫病进行普查,共发现畜禽常见传染病 26 种,普通病 29 种,中毒病 11 种,代谢病 8 种,寄生虫病 13 种。危害最重者有炭疽、牛肺疫、牛气肿疽、牛瘟、口蹄疫、布氏杆菌病、马鼻疽、破伤风、猪瘟、鸡瘟等传染病。经过几十年的努力,基本消灭的传染病有牛气肿疽、马鼻疽、猪坏死杆菌病,牛肺疫、炭疽;基本控制的传染病有牛口蹄疫、狂犬病、猪肺疫、马传染性贫血、羊布氏杆菌病;呈散发流行的传染病有猪气喘病、牛放线菌病、破伤风、牛恶性卡他热、牛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广泛、危害较大的鸡瘟、猪瘟、禽霍乱、鸡白痢、鸡痘、羊痘、猪口蹄疫、猪传染性胃肠炎、仔猪副伤寒等传染病,也得到一定控制。

二、畜牧兽医机构设置

1951 年建立县兽医站,为全县畜牧兽医技术指导中心。1954 年各区成立联合诊所。1958 年磁涧、正村、铁门、仓头、石寺、石井公社建立兽医站。1959 年建立北冶、南李村、城关、五头公社兽医站。1979 年建立峪里公社兽医站。同时县和公社都建立了配种站。县兽医站建有化验室,备有 600、1500、1600 显微镜,干燥恒温箱,电动离心机,电动水溶锅,电动比色计,手提式高压灭菌器等。

三、技术队伍

全县从事畜牧兽医工作专职人员 122 人,其中有大专毕业的技术干部 28 人,兽医 86 人,学徒 14 人。有畜牧兽医师 3 人,助理畜牧兽医师 13 人。另有专兼职配种员 33 人,农村防疫员 275 人。

第七节 著名兽医

在旧社会,畜牧兽医人员不被人们尊重。特别是对配种人员和养种畜户,更被视为“下九流”而受歧视。新社会,党和人民政府大力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称他们为光荣的畜牧工作者。有的成为劳动模范,出席各级劳模大会;有的被选为人民代表,出席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参与管理国家大事,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著名兽医和配种员有:

冯毓莹(1903~1981)   新安县磁涧乡八陡山人。他幼年目睹家乡禽畜疫病损失惨重,立志学兽医,1930 年到甘肃牧校就读。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在家乡当兽医,1950 年到新安县家畜保育所任所长。他积极学习新知识,成为新安县第一个著名的西兽医,并继承中兽医传统,对马属动物的疝瘤病有独创的治疗经验。

林世清(1912.8~1968.6)   曹村乡小沟人,出身于兽医世家,自幼随祖父学医,18 岁即行医。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畜牧战线工作,1952 年曾出席河南省兽医模范代表会议。

郭嵩峨   城关镇江庄人,18 岁开始学习兽医,擅长用简方、验方、针灸治病。1981 年,他把数十年的临床经验汇编成《五十年兽医工作实践经验》书稿,并亲自向青年兽医人员传授。1984 年,已 83 岁高龄,仍免费为群众的畜禽治病。

郭忠新   城关镇岭东村人,20 岁时开始自学兽医,发愤苦读成才,善诊治马属牲畜的四肢病及肠炎,在实践中摸索出治肠炎的特效方剂。1980 年退休后,免费给群众服务,两年内治病牛 3000 余头次,家禽 2000 余只次,猪 600 多头次。1982 年 4 月,河南电视台以《当黄牛耕耘终生,为人民奋斗到底》为题录像表扬,1983 年 2 月又以《退而不休》重映。

赵进臣   仓头乡云水村马河人,自幼喜读兽医书籍,广收民间验方,博采百家之长,以丰富自己的医术,24 岁就成为方圆 60 余里的名兽医。1952 年,他在云水办了一个联合诊所,亲任所长。他对马、牛的呼吸道疾病和破伤风有特殊的疗法,又善于针灸。

张清秀   铁门镇高平寨人,出生于兽医世家,10 岁即随伯父学兽医,15 岁即独自走村串户诊治禽畜。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在县兽医站工作,曾任站长。1979 年学习人工授精技术,成为新安县第一个冷精配种员。他善于诊治马属动物的疝痛、脱肛。并与他人合作,对母畜不孕症进行专项研究。他是助理兽医师、洛阳地区劳动模范、县第四届人大代表、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田云香(女)   铁门镇云顶村杨沟人。她冲破世俗偏见,学习配种技术,成为全县第一个女配种员,曾先后出席过县、地、市模范配种员会议。

其他著名配种员还有:庙头村的邓功爵,八陡山的冯玉竹,克昌村的白虎太,正村的李郁人、李清芳,李子沟的韩庆云、耿老八,韦庄的翟山等。

第三章 农业机械

新安县旧式农具种类繁多,用于犁地翻土平耱的有双向单铧畜力犁,针齿木耙,两畜一人操作,耕深 4~6 寸,每天可耕 1 亩左右:用于播种的有三条腿木耧,行距 7 寸,两人一畜操作,每天可播 10 余亩;用于中耕除草打畦的,有板锄、漏锄、十齿耙、平耙等;用于掘土、起石、取粪土的有板钁、条钁、三齿钁、铁锨、铁粪叉等;用于收获打场的有镰刀、掠子、网包、石磙、木锨、扫帚、桑杈等。运输工具,山区多用肩挑畜驮,有扁担、荆筐等;丘陵平川多用铁轮牛车、木轮马车、独轮人力车等。排灌工具有“吊杆”(也叫称杆)、辘轳、“牛皮包”“水龙”“漂斗”,较先进者有畜力木斗水车、铁水车。农副产品加工工具,粉碎饲草有铡刀,面米加工有石磨、石碾,还有原始的石臼;弹轧花有手摇、脚踏弹、轧花车,古老者有“弹花弓”;榨油有石磨、铁碾、锤砸槽楔等工具。

新中国成立以后,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大致分三个时期:1950~1956 年,是推广新式农具,进行工具改革,向半机械化迈进时期;1957~1978 年,为农业机械大发展时期;1978 年以后,是耕作机械系列化时期。1985 年,全县农业机械总值为 2035.17 万元,145877 马力。

第一节 新式农具

1953 年,开始推广“解放式水车”。到 1956 年,全县已有 700 余部,浇地面积 8000 亩。1954 年,开始推广 7 吋步犁、耘锄。1955 年县成立新式农具推广站,开始推广人力车(架子车)、8 吋步犁、双轮双铧犁、山地犁,以及 7 行马拉播种机、马拉收割机等。到 1960 年,双轮双铧犁计有 731 部,还改良深耕犁 1713 部,山地犁 217 部,步犁 228 部。这些农机具犁得宽,犁得深,翻垡好,效率高,但由于配套动力(畜力)不相适应,加之粘土比阻大,大田耕作有一定困难,因而未能普及。1965 年推广 16#山地犁,比阻小,拉力轻,两面翻垡,坚固耐用,适应性强,入土性能好,可耕深 6~7 寸,价格低廉,直至今日,农村还在使用。

1958 年,为适应大办水利、大办钢铁的需要,全县开展了工具改革运动。提出了“滚珠轴承化”“运输车轮化”“旧式农具改良化”的口号。全县生产滚珠 388500 粒,轴承 1826 套,创制、仿制、改良各种农具 144794 件。这次工具改革运动,在某些方面有操之过急,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现象。但总的说还是有一定成绩的,对于人们解放思想,促进农业向机械化迈进,起到了很大作用。

第二节 农业机械

农业机械的发展,从所有制方面大致经过三个阶段:1957~1969 年,以国营为主,以大中型拖拉机为主,社队有少量购置,也多为小型机械。1958 年下半年,县成立拖拉机站,为社队代耕,收取代耕费。1970~1978 年,农业机械主要是社队购置,社队所有,发展迅速。1979 年以后,随着农村生产责任制的建立,由社队集体购置变为由农民个人或联合购置,由大中型变为小型为主。

一、耕作机械

1957 年,五头乡购回第一台链轨式拖拉机。1958 年县成立拖拉机站,拖拉机发展到 4 台。1962 年又新增加拖拉机 7 台,并有圆盘耙、播种机。到 1968 年,县拖拉机站拥有大中型拖拉机 19 台,各种机引农具 24 台;作业项目十多个,全年总作业量 247545 准标亩。这时,社队购置了小型拖拉机和其它农业机械,县拖拉机站作业量减少,亏损严重,因此将拖拉机下放到公社,由国有国营变为国有社营。城关、铁门、磁涧、南李村、五头、正村公社建立了拖拉机站,社队购置拖拉机不断增加。到 1970 年,全县 248 个大队中,有 196 个大队有了拖拉机。1978 年以后,农业机械向系列化发展。1985 年,全县有拖拉机 2495 台,其中大、中型 74 台,小型 2421 台。收获机械有小型机动割晒机、机动扬场机、机动脱粒机等 2175 台。运输机械有农用汽车 616 部,架子车 48789 部。播种机械有 7 行、12 行机动播种机和畜力 3 行播种机。

二、排灌机械

1953 年,开始推广解放式水车。1956 年推广锅驼机、柴油机、煤气机和动力水泵。锅驼机、煤气机因操作不便,后被逐渐淘汰。1963~1965 年,推广各种柴油机和电动机、3~10 吋离心式 K 型水泵、链条泵等动力排灌机械,对当时农业增产起到很大作用。1970 年以后,机、电灌站逐年增加,特别是大型动力排灌机械得到进一步发展。新安水源缺乏,地下水位深,深井水泵、高扬程的多级泵、三联泵及喷灌机被广泛采用。1985 年年底,全县共有 2860 台、30422 马力。

三、农副产品加工机械

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包括面粉(米)加工机械、弹轧花机械、红薯磨粉机械、榨油机械和植物保护、脱粒、饲料粉碎等机械。1985 年年底,全县共有 3443 台、28144 马力。

主要农机具拥有量统计表1

主要农机具拥有量统计表2

第三节 修配与供应

一、修配

1958 年开始,在全县建立农机修理网。到 1974 年,县有农机修造厂 1 个,12 个公社机械厂都承担农机修配任务,有 215 个生产大队设立了农机修理组,修理人员 1500 人,基本上做到“小修不出队,中修不出社,大修不出县”。

1983 年底,社队修理网点 48 处,主要承担农业机械的中、小修任务,有修理人员 170 人。修理设备有:金切机床 27 台,锻压设备 15 台,修理专用设备 46 台。全年共检修大中型拖拉机 108 台,小型拖拉机 1259 台,柴油机 85 台,农用汽车 147 辆,其它农机具 31538 台件。

二、供应

1955~1958 年,步犁、耘锄等新式农具由新安县农具推广站负责供应;1959~1962 年,动力排灌机械、农副产品加工机械、运输机械、农机具配件,由县生产资料经理部经营;1963 年以后,农业机械由新安县农机供应站(1972 年改为新安县农机供应公司)供应,经营 3000 多个品种。农业机械供应办法,1978 年以前实行计划购进,紧缺物资计划分配;1978 年以后,实行择优选购,敞开供应,对农民实行包修、包换、包退。

第四节 技术培训与管理

一、技术培训

1955 年举办第一期农机培训班,培训马拉收割机和马拉播种机手 40 名。1957 年培训煤气机、锅驼机手 50 名。1958 年派出 18 人到外地学习驾驶拖拉机,成为县拖拉机站的骨干。1972 年,农机部门举办两期训练班,为社队培训拖拉机手 380 名。1978 年,县社两级共培训各种农机人员 2330 人。

1974 年 6 月,成立新安县农业机械化学校。到 1983 年底,农机校共举办 43 期,训练拖拉机手、管理人员 3902 人。同时,采取代为公社培训师资、送教下乡、以师带徒、以会代训、技术人员下乡传授等多种形式,培训农机技术人员。

1974 年 6 月 8 日,成立新安县农业机械研究所。1975 年开始自卸拖车的研究项目,1976 年经洛阳地区农机局鉴定,列入省计划 150 部,由县农修厂投入批量生产。1976 年,协助农修厂仿制红旗-450 型气流清选脱粒机。1979 年推广“老虎洞”扬场,简单易行,效果良好。1980 年,根据本县丘陵山区的特点,又开始 IFY—230 液压双向垂直反转犁的研制。

二、农机管理

1958 年,拖拉机的安全监理由县拖拉机站负责,驾驶员的考核由洛阳地区农机局负责,合格者发给驾驶执照。1963 年后,轮式拖拉机的公路执照由洛阳地区公路监理处核发。1976 年后,县农机局配有专职监理员,公社农机管理站配有兼职监理员。1983 年 11 月,农机局成立农机安全监理站,专门从事拖拉机驾驶执照、机车牌照的发放、审验和考核,以及事故的处理和呈报,检查拖拉机的技术状况等安全监理工作。1983 年统计,农机事故起数比 1973 年减少 80%,每百台拖拉机平均发生事故起数比 1973 年减少 90%。

第五节 机构沿革

1960 年 10 月,县农业局下设农机股,负责全县农机工作。

1973 年 3 月 29 日,成立新安县农业机械管理局(简称农机局)。

1974 年后,全县 13 个公社成立农机管理站,业务归县农机局领导。1984 年 5 月,农机局与农业局合并。

第四章 林业

新安亘古多林木。县境西北城崖地、大扒、小寨岭、龙潭沟一带,谷深林茂,荫天蔽日。云顶、孤灯、石寺山岭相连,古时曾有茂密的山林。即是丘陵坡地,除耕地外,也是层林密布,树木荫翳。县城南大山,柏树成林,至民国初年,仍有数百棵合抱大柏树。今县内村落地名,以树命名者,如槐林、山查、麻峪、柳湾、柿树岭、杨树洼、栎树扒、椿树坪、楝树洼、核桃园等,可知树种繁杂,适生者众多。但由于历代战乱,毁林开荒,森林频遭破坏。民国期间,虽曾提倡植树造林,但因林政不修,成效甚微。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林业建设。土地改革中,《土地法大纲》规定树随地走,农民分得土地,同时分得树木。大力号召群众植树造林,谁种谁有。1950 年,县人民政府划定东郁山、石寺坡为重点林区,封山育林,并在柳湾村建立了一个苗圃。1952 年,全县造林面积 3143 亩,封山育林 3500 亩,四旁植树 21 万株。合作化时期,除房前屋后、坟地等处零星树木、果树归个人所有外,大面积山林树木作价入社,归集体所有。造林形式主要是合作造林,明确规定林权,村种村有,社种社有,队种队有,谁种谁有。1956 年高级合作化运动中,由于土地入社,取消土地报酬,零星树木也遭到一定的破坏。1958 年“大办钢铁”,提出“大砍大伐大造”的口号,在城崖地、岸上、大扒等地烧木炭、炼钢铁,林区遭到毁灭性破坏,丘陵川区的大树也一伐再伐,基本砍光。但是,这年的造林、封山育林面积和四旁植树,都有所增加,果树面积比 1952 年扩大 4.86 倍。接着,连续三年干旱,林业生产急剧下降。1962 年以后,人民公社恢复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允许社员在房前屋后或生产队指定的地方栽树,颁发林权证书,林业生产有所回升。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人民群众抵制“文革”错误,坚持植树造林,林业生产仍然取得新的进展,造林面积每年平均为 8276.4 亩,比 1958~1965 年平均数增加 4.32 倍。但同时因砍伐过重,致使新造林增加,原有林减少,林地面积增大,木材蓄积量减少,片林增加,四旁树减少。1978 年以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确定林权,推行林业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林业生产迅速发展。1980 年造林 17174 亩,为 1976 年的 1.6 倍。1982 年,实行林业“三定”,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植树造林取得较大成绩。

第一节 林业资源

1982 年 3 月至 1983 年 11 月,对全县林业资源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全县林业用地面积 544519 亩,占总面积的 31.3%,森林覆盖率为 12.53%。其中现有林地 218033 亩,疏林地 3000 亩,灌木林地 5580 亩,荒山荒滩宜林地 228848 亩,退耕还林地 81199 亩,小片荒 15615 亩,固定苗圃地 600 亩。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 208738 立方米(人均 0.48 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 25179 立方米,疏林地蓄积 847 立方米,散生木蓄积 8945 立方米,四旁树蓄积 173667 立方米。四旁树总数为 363.3 万株,其中国营 21.9 万株,集体 107.2 万株,个体 234.7 万株。果树有苹果、桃、梨、李、杏、柿、核桃、葡萄、枣、红果、樱桃等 35.1 万株,其中成片果树 11197.6 亩,33.7 万株。现有林中,天然次生林占 82.74%,人工林占 17.26%。

新安县林业资源分布图

全县树种约 2000 余种(详见《地理编》),优质和较为名贵者,用材树有无花小叶桐、国槐、楸树、柏树、白皮松、栓皮栎等,无花小叶桐,木质细腻,为出口优质材;经济林有银杏、黄楝树、油桐、漆树、核桃等;果树如仝沟梨、独树樱桃、峪里牛心柿等,均为新安县名产。

林业资源 80%分布在县西北部中山区,即峪里乡的王家沟、后教、南沟、峪里、东山底、麻峪,石井乡的山窝、黑扒、寺坡山、胡庄、杨家庄、龙潭沟、井沟、元古洞、石井,曹村乡的城崖地、夥好园、大扒、小寨岭、苍田、岸上、山查、黄北岭、庙岭、小沟、前河,二峪、曹村等 28 个村。国营郁山,石寺坡林场,有成片林 17000 余亩,其余小片林分布在浅山丘陵区。经济林以苹果为主,能够连片成园的主要有苹果、葡萄、樱桃、梨、李子、红果、油桐、漆树、核桃等,主要分布在浅山丘陵区。

第二节 植树造林

一、造林

1950 年,县直机关在涧河滩营造防护林。1951 年,洛阳龙门林场与本县克昌、辛庄、赵峪的东山村、井沟村签订公私造林合同,于东郁山进行直播造林,共播种 55 万穴,其中麻栎 32 万穴。农村合作化以后,采取公私合作造林形式,实行“社造社有,自造自有”和“自采、自育、自造”的方针,积极营造河滩防护林和荒山用材林。1958 年“大跃进”中,林木砍伐量大,但造林规模也比较大,造林面积超过往年,涧河滩的防护林在几年内即成林成材,绿树成荫。1966~1976 年,主要依靠集体造林,全县共建社队林场 137 个,专业劳动力 3418 人,经营面积达 113429 亩,内有林地 75750 亩。1981 年秋,开始进行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到 1984 年 6 月,全县划分自留山 16.6 万亩,其中有林山 41891 亩,荒山 12.4 万亩,已绿化 22363 亩,占自留荒山的 18%。责任山 31.5 万亩,其中稀疏林、灌木林及残次林 16.7 万亩,荒山 14.7 万亩,已绿化 11766 亩。专业承包户的重点户 125 户,承包山林面积 62585 亩。联合体(两户以上联合承包)56 个,承包面积 30260 亩。迁往山区的“两户一体”37 个,承包山林 16400 亩。1984 年,荒山造林 11900 亩,育苗 10967 亩,带叶栽植泡桐 317 万株,全县人均 7.4 株,其中农田林网 5.3 万亩,农桐间作 30 万亩。

二、四旁植树

1950~1952 年,四旁植树 21 万株。1953 年,全县四旁植树达 34 万株,沿洛潼公路各区乡,实行公私合作造林。1956 年,贯彻“谁栽谁有”政策,全县“四旁”植树 51 万株。1958 年,四旁树木砍得多,栽得少,乡土树种减少,为桐、杨、刺槐代替。1961 年后,规定社员在房前屋后栽植的树木归社员个人所有,颁发了林权证,调动了农民“四旁”植树的积极性。1965 年全县“四旁”植树 100 万株。1966~1976 年,开展以公路绿化为重点的“四旁”植树,树种多为泡桐、大官杨、沙蓝杨等,部分地区开始搞农桐间作和地边栽桐。五头公社上油坊生产队栽种地边桐 8400 棵,人平 64.6 棵,到 1980 年产值 8 万余元,户平均收入 3308 元,人平收入 667 元。1978 年后,广泛开展农桐间作和栽植地边桐,推广带叶栽泡桐新技术。1984 年,全县“四旁”零星植树 115 万株。其中,连天公路 31 公里,植树 15512 株;县乡公路 25 条,181 公里,植树 90500 株;乡村公路 212 条,532 公里,植树 22 万株;生产路 1638 条,1729 公里,植树 70 万株;渠道 83 条,75 公里,植树 37528 株;房前屋后植树 84710 株。

三、育苗

新安解决苗木的传统习惯是:核桃、油桐、板栗、栓皮栎、桃、杏、楝等大籽树木,采取播种造林;桐树、毛白杨、楸树、刺槐等,采取根蘖苗造林;小叶杨、柳树等采取埋杆、插条造林;白榆,臭椿、侧柏等,依靠野生苗木造林;石榴、樱桃等,采取分根苗造林;柿树、桑树除插野生苗外,有少量育苗。

1950 年,新安县人民政府在柳湾建立苗圃,有土地 34 亩,为全县主要的育苗基地。1956 年后,以生产队集体育苗为主,但面积不大。1958~1965 年,年平均育苗 260 亩,育苗树种主要是臭椿、苦楝、榆树、刺槐、杨树及桃、杏等小杂果树;1963 年以后,以桐树、刺槐为主。

1966~1976 年间,年平均育苗面积增加到 3673 亩,不少生产队也建立了苗圃和育苗专业队。

1977 年至 1984 年间,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本着“造什么林,育什么苗”的原则选育树苗,坚持“舍得好地,舍得劳力,舍得投资,舍得投肥料”的精神,以专业承包育苗为主,提倡农民个人育苗。这个时期全县年平均育苗面积 5200 亩。1984 年育苗 9883 亩,产苗 301 万株。其中泡桐 8223 亩,全部实行温床催根育苗新技术,成苗率提高 18.4%。

新安县历年植树造林情况统计表

四、全民义务植树

1956 年,新安县人民委员会、共青团新安县委员会规定,每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7 日为植树造林周。在“植树周”内,各级党政领导人率领机关、部队、学校、厂矿、企业的职工干部,参加植树造林,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各级共青团组织,组织青少年营造“青年林”“少年林”;各级妇联组织,组织妇女营造“三八林”;每年新战士入伍前,营造纪念林。

1982 年 2 月 24 日,成立新安县绿化委员会,组织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1984 年,全国规定每年 3 月 12 日为“植树节”。县林业管理部门在植树节前,做好规划、树苗等准备,按各单位人数分配种树任务。在植树节,人人参加植树活动。

第三节 病虫害防治

新安县林木主要虫害有:苹果红蜘蛛、桃小食心虫、消黄掌舟蛾、黄二星舟蛾、榆兰金花虫、柳毒蛾、豆天蛾、大袋蛾、铜绿金龟子、泡桐网蝽、娇驼跷蝽、梨小食心虫、黄楝种子小蛾、光肩星天牛、黄星天牛、桑天牛、圆斑紫天牛等。主要病害有:泡桐丛枝病、白粉病、早期落叶病、栎圆斑病、黑疽病、炭疽病、腐烂病、根腐病等。

50—60 年代,对病虫害以人工防治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结合少量森林抚育措施,如刮老树皮,涂抹石灰硫磺合剂,擦、摘越冬幼虫及蛹卵等。70 年代后,药剂防治的比重逐渐增大,以有机氯杀虫剂为主,广泛使用石硫合剂、波尔多液。近年在苗圃使用退菌战、托布津等农药,防治苗木病害,并用黑光灯等物理机械诱杀防治。1981 年,在石寺坡、郁山林场建立固定观测点,进行森林病虫害普查。

第四节 林场

一、国营林场

1960 年 2 月 15 日成立郁山林场,场址设在土古洞村,经营范围包括东郁山、西郁山、小郁山、牛心寨等地,荒山面积共 11844 亩。

1963 年 3 月,县人民委员会决定,将石寺坡荒山 19724.6 亩划归郁山林场,作为一个分场经营,分别在云顶山、薛村、高坑、岳王庙、将军庙设林业基点 5 处。

1965 年,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郁山林场、新安县园艺场移交河南省洛阳林校经营,改称“河南省洛阳林校郁山实验林场”。1969 年 12 月,重交新安县经营管理。

1975 年 12 月 16 日,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决定,将郁山林场划分为郁山林场、石寺坡林场和园艺场 3 个单位,分别经营。

1984 年 7 月 31 日,郁山、石寺坡两场重新合并为郁山林场,总荒山面积 31568.6 亩,已造林 15350 亩,育苗 38 亩,农用地 30 亩,尚有宜林地 16150.6 亩,主要营造油松、麻栎、侧柏、刺槐等用材树种。

二、社队(乡村)林场

1979 年,全县共有社办林场 11 个,推行农业生产责任制后,陆续下放到生产队。并有队办林场 149 个,人员 1225 人,总经营面积 86204 亩。其中,用材林 34717 亩,果园 4554 亩,竹子、核桃经济林 3397 亩,苗圃育苗 1083 亩,林业休闲地 1286 亩,荒山面积 41167 亩。1983 年后,队办(村办)林场多由农民个人或联合承包经营。

第五节 机构沿革

1917 年(民国六年),县设苗圃和农事试验场。1924 年(民国十三年),改为林业局。1927 年(民国十六年),改林业局为林务局。1928 年(民国十七年),实业、林务两局合并为建设局。1932 年(民国廿一年),裁建设局,县政府设第三科,1933 年(民国廿二年)分设农业推广所。此后,县政府仍设建设科,直至新安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建设科,主管农、林、水、牧和交通。1950 年 11 月改为实业科。1951 年 5 月,改为农林科。1953 年 3 月,又改为建设科。1955 年 10 月,撤建设科,分设为农、林、水 3 科,林业科下设 3 个林业技术工作站。1958 年 3 月,农业科、林业科合并为农林局。11 月,成立农林水电部,下设农、林、牧、水、机 5 科。1959 年上半年,撤农林水电部,恢复农林局。1959 年底,又分设为农、林 2 局。1960 年 10 月,合并为农林局。1965 年 8 月,农、林又分设。1968 年 3 月,县设农林水服务站。1970 年 1 月,改为农业组。1971 年 8 月,恢复农林局。1973 年 3 月,农、林分设。

第五章 水利水保

新安县地处丘陵山区,水源奇缺。清代和民国年间,都曾提倡兴修水利,开挖了一些小渠道,打了一部分水井。据新安旧志记载:清代同治年间修的有庙头的玉泉渠;道光年间修的有庙头的作霖渠;光绪年间修的有县东的金龙渠,杨镇的公议渠,火虫驿的通涧渠,铁门东的通济渠,嶡山的普济渠、见龙渠及克昌渠、尚庄渠、水源渠、玉梅渠,七里站的涧龙渠,圪塔村的永清渠,石寺的涌泉渠、仁义渠,县西北张庄的涌源渠,横山的接流渠;民国年间修的有狂口的挽澜渠,柳湾的龙山渠等。这些渠道宽不过 5 尺,长不过 3 里,因长期失修,已坍塌殆尽。至新安解放前夕,全县水浇地面积仅有 14133 亩。新中国成立以后,农田水利建设有较大发展,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但是,保灌面积仅占全县耕地面积的 17%,一遇干旱,农业生产就受到极大影响,仍不能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旱灾仍为新安的最主要灾害。

新安县水利现状图

第一节 水利建设概况

新中国成立以后,从 1950 年到 1957 年,整修恢复了原有渠道,兴建土古洞、玉梅、小仝等小型二类水库和塘堰坝,发展灌溉面积 37500 亩。

1958 年至 1965 年,全民动员,大办水利,修建了卫星、东风两条灌溉面积万亩以上的渠道,还修了南林庄、王庄、黄沟、印沟、养马和舜王庙 6 座小型一类水库及 6 座小型二类水库,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2.85 万亩,国家补助建设费 155.39 万元,平均每亩国家投资 54.5 元。1962 年至 1965 年期间,全县大搞平整土地,修建水平梯田。这个时期,群众对农田水利建设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巨大,完成的工程项目多,规模大,多数工程至今仍是全县的骨干工程;但也有部分工大效小,质量差,标准低的工程。

1966~1970 年期间,主要修建了南林庄库渠、东沟河水库、何沟水库及卫星渠配套工程,集中建了一批机电灌站,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0.35 万亩,保灌面积增加了 1.23 万亩,国家投资农田水利建设经费 132.99 万元,按保灌面积计算每亩投资 108.1 元。

1971~1981 年期间,修建了段家沟水库引水渠、卫星渠南干渠和范沟、流泉、仙桃等水库,扩建了段家沟水库和卫星渠,同时还建设了一大批电灌站,对青、畛、涧 3 条河道部分段进行了初步治理,共修堤坝 43 公里,发展有效灌溉面积 4.61 万亩,保灌面积增加了 3.26 万亩,平均每年投资 49.73 万元,平均每亩国家投资 118.6 元。这个时期有部分工程投资高,效益低,甚至有投资无效益。1976 年兴建的谷山水库,一无设计,二无上级审批,三无资金来源,盲目开工,结果花费近百万元,投工 70 万个,施工两年,填平坝基,被迫停工。畛、青河道治理,规划不尽合理,工程质量较差,使原来能通过 20 年一遇洪水不致造成大灾的河道,现在不到 10 年一遇洪水即冲堤决口,需要年年修补。

至 1985 年底,全县建成各项水利设施 1959 项。其中水库 21 座(中型 1 座、小型一类 7 座,小型二类 13 座),控制流域面积 141 平方公里,总库容 3025 万立方;水渠 141 条,灌溉面积 53900 亩;塘堰坝 456 座,总容量 236 万立方;电力排灌站 501 处,装机 633 台,16704 千瓦;机械排灌站 177 处,装机 182 台,2533 马力;已配套机电井 565 眼,装机 624 台,4514 千瓦;机井 234 眼,装机 249 台,2895 马力;喷灌机 235 台,装机 2274 马力;建小水电站 7 处,装机 10 台,容量为 1286 千瓦;另外还打人畜用水窖 7492 个,蓄水 13.6 万立方;修河道堤坝 43 公里。全县有效灌溉面积 149400 亩,为解放初期的 10 倍,其中渠灌 53900 亩,机电站灌 71000 亩,井灌 19200 亩,纯喷灌 4300 亩,塘堰坝灌 1000 亩,保灌面积达到 10.75 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 6.5 万亩。

自 1949 年以来,国家共投资农田水利建设经费 1483.06 万元,群众投资要高于国家投资两倍以上,水利建设总投工 8717 万个,完成土石方 5270 万立方。

新安县水浇地面积发展情况一览表

历年水利事业经费支出及完成实物量表

第二节 河道治理

新安县共有河道 621 条,经常有水的 488 条,较大的有黄河、涧河、磁河、金水河、畛河、青河 6 条。

一、黄河

在新安县境内河床狭窄,形势险要,水流湍急,含沙量大,加之两岸山高坡陡,没有可灌区,因而未修建大型工程,仅沿河修建机电灌站 10 余处,供少量灌溉和人畜用水。

二、涧河

涧河两岸土地平坦,土质肥沃,为新安县产粮基地。但历年洪水冲刷两岸土地,造成多处险滩险村。1958 年特大洪水,致使铁门乡的南庄、克昌和城关镇的嶡山、安乐受害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南庄村对岸,为保护陇海铁路路基而修建的小挑水坝,造成右岸严重冲刷。1964 年铁道部门赔款 45000 元,修建了长 80 米挑坝 1 座和护岸 128 米,小型“丁”字坝两座。1965 年省政府拨款 20 万元,修建克昌上中护村挑坝两座,嶡山村西与克昌交界处修长 80 米挑坝 1 座,安乐村修建长 60 米挑坝 1 座。以上均为铁丝笼块石护基,坝体护面为砌石,坡度较缓,工程质量较好,至今基本完整无损。1976 年冬,铁门公社对北涧河进行治理,左右两岸筑石坝 2500 米,坝距 50 米,历时 3 月,投工 5.5 万个,完成土石方 5.2 万方。因施工质量差,1982 年汛期被洪水全部冲毁,仅留残迹。同年,铁门村群众集资 15 万元,筑涧河南坝 1380 米,北坝 935 米,共完成土石方 23.7 万方,投工 28.2 万个。1976 年,将磁涧乡下园村(李家园)涧河段截弯取直,由村南改道村北、河道设计底宽 120 米。施工时,因工程量大等原因,仅开挖 60 米,河道上游堵口处所筑挡水河堤长 600 米,顶宽 1 米(挡土墙结构),高 4 米,墙后无培土,汛期洪水稍大,新开河道引洪断面不够,泄洪不畅,上游拥水超坝,堤坝随之溢水决口,新老河道同时行洪,使下园村四周环水,成为险村。1981 年,陇海铁路在 741 公里处改线打隧洞,将弃土倒在南庄对岸河滩内,筑成围堤 1 道,长 669 米,顶宽 8 米,高出河床 2~5 米,致使河床缩窄,严重影响河道泄洪能力。1982 年涧河发洪,冲毁南庄护岸 60 米,“丁”字坝两座,及土地、窑洞等。铁路部门赔款 6.5 万元,重修护村河堤长 230 米,高 4 米,当年 11 月开工,次年 5 月完工。

三、畛河

1965 年在下孤灯村修护村挑坝 50 米,在云水修挑坝 3 座,在陈湾村修建了挑坝和护岸,在大章修挑坝 1 座。1975 年始,按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方案,历时 2 年,上至曹村,下至仓头,筑河坝长 25.5 公里。1982 年洪水,毁坝 60 多处,长 6100 米,后经一个冬春始修复,投资 30 万元,投工 86 万个。

四、青河

河床陡峻,汛期洪峰短暂,平时干涸,为季节河流。1976 年,由石井至西沃筑河坝 13.5 公里。

五、磁河

1974 年在中段陈古洞、江庄、阎湾、李子沟等处进行了截弯取直,长约 1.5 公里,造地百余亩。1977 年在下游磁涧街两岸新建 100 米长的护岸。

六、金水河

流经正村、五头,流域面积小,洪峰不大,仅于五头街修建护堤 200 多米。

第三节 水库

一、段家沟水库

段家沟水库位于铁门镇西南、涧河右(南)岸的支沟上,为新安县唯一的中型水库,流域面积 13.22 平方公里。除拦蓄本流域径流外,主要是引涧河水充库,以弥补下游卫星渠灌溉水量之不足。

水库原系小型一类水库,始建于 1959 年 11 月,于 1960 年 6 月建成,为均质土坝,坝高 30 米,坝顶长 190 米,总库容 308 万立方;溢洪道位于大坝左侧的山坡上,底宽 10 米,出口未作护砌。共完成土石方 47.6 万立方,实投工为 50.5 万个,投资 52 万元。库成后经过 10 多年的使用,水源远远不能满足卫星渠灌溉的要求,故又于 1969 年 3 月,开始从义马市郭庄村涧河之右岸,采取跨流域引水,以涧河干流水充库。引渠工程全线长 5.7 公里,硬化护物 4.9 公里,共凿涵洞 11 个,全长 2847 米,最长的狼沟洞千米许,孙家沟渡槽跨径达 10 米,为现浇混凝土拱券。全渠交排桥共 15 座,进水闸 1 个,退水闸 3 处。1984 年春投资 10 万元,修建渠首拦河坝。1970 年冬,开始将水库大坝从 30 米加高至 46.5 米,即由原来的小型一类水库扩建为中型水库,1971 年 8 月竣工,成为能引能蓄、又能灌溉、养鱼和发电综合利用的水库。

段家沟水库大坝先后经过 5 次施工:1959 年 11 月至 1960 年第一次施工,建成大坝高 30 米,库容 308 万立方,为小型一类水库。1969 年 4 月至 1971 年 9 月,进行第二次施工,大坝加高 15.2 米(坝顶高程 379.30 米),扩建为中型水库。1972 年 5 月至 1974 年 12 月,进行第三次施工,解决大坝漏水问题,清除上游东岸山坡 348.0 米高程以上坡积物,作粘土铺盖宽约 40 米,长约 70 米,厚度为 6 米;在坝坡与东山坡交接处进行帷幕灌浆,钻孔 201 个,总进尺 4157 米;重新作了下游倒滤体等。1975 年至 1977 年,进行第四次施工,保坝加固,大坝加高 3 米(高程 382.3 米),离顶 8 米左右改用壤土培坡加高。1983 年以后进行第五次施工,投资 230 万元,开挖东山泄水洞,修建铁门到水库的防汛公路。现大坝最大坝高 49.5 米,坝顶宽 5.0 米,最大底宽 306 米,坝顶长 370 米。(见彩页照片)

段家沟水库经建库—扩建—加固—加坝—再加固 5 次施工,历时 26 年,国家投资总计 767 万元,投工 1963 万个,完成土石方 1190 万立方。总库容 1272 万立方,兴利库容 896 万立方,年蓄水量 4000 万立方,可灌田 40000 亩。其水文资料见下表 J—19。

段家沟水库水文资料

二、小型一类水库

(一)南林庄水库

南林庄水库位于县南 8 公里南李村乡磁河上游,坝址座落在赵峪、张村两条沟汇流处的南林庄村西,流域面积 14.7 平方公里。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高 23.3 米,最大库容 324 万立方,其中死库容为 25 万立方,兴利库容为 185 万立方。1957 年 11 月动工兴建,1960 年 5 月竣工。

(二)王庄水库

王庄水库位于县城西北城关镇王庄村,是卫星渠的结瓜水库,坝顶作为卫星渠的过沟段家沟水库水文资料渡槽用,丰水季节渠道可引水灌库,枯水季节库水济渠,平卧管出口建有 55 千瓦提水站 1 个。1958 年 4 月动工兴建,'1959 年 5 月建成,完成土石方工程数量 36.9 万立方,投工日 41.8 万个,总投资 16 万元。该库流域面积 6.2 平方公里,大坝高为 28 米,总库容 100 万立方,其中死库容 12 万立方,兴利库容 48.5 万立方。

(三)黄沟水库

黄沟水库位于城关镇黄沟村后峪河西支流上游,是卫星渠的结瓜水库。大坝作为卫星渠的过沟渡槽用,始建于 1958 年 4 月,成于 1959 年 5 月,共投工日 43.6 万个,完成土石方 34.7 万立方,投资 27 万元。流域面积 2.95 平方公里,坝高 25.5 米,总库容 172 万立方,其中兴利库容 138.5 万立方,死库容 12.5 万立方,平卧管出口处建有 55 千瓦提水站。

(四)印沟水库

印沟水库位于城关镇林庄村印沟河上,是卫星渠的结瓜水库和过沟工程。1958 年 4 月与卫星渠同时开工兴建,1959 年 5 月完工。共投工日 42.5 万个,完成土石方 37.8 万立方,共投资 17 万元。流域面积 8.1 平方公里,总库容为 199 万立方,其中滞洪库容 66 万立方,兴利库容 126.5 万立方,死库容 6.5 万立方。平卧管出口部位建有 55 千瓦提水站 1 个,提水进卫星渠,以补下游五头乡渠水之不足。

(五)养马水库

养马水库位于五头乡梁村老石崖北金水河中游,1957 年 10 月动工兴建,1959 年 6 月完工。先后共完成土石方 41.4 万立方,工日 53 万个,投资 24 万元。该库大坝也是卫星渠的过沟土渡槽。总流域面积 30 平方公里,因上游尚有拾万水库,区间流域面积仅 22.65 平方公里,坝高 24 米,总库容 214 万立方,溢洪道宽度 18 米。1975 年 4 月,为解决溢洪道和卫星渠交叉的矛盾,将溢洪道底抬高 2.5 米,建一空心滚水坝,坝顶溢流,坝内通渠。

(六)舜王庙水库

舜王庙水库位于五头乡亮坪村的金水河支流上,是卫星渠最后的一个结瓜水库。1958 年 4 月动工兴建,1960 年 6 月完工,先后共完成土石方 55.87 万立方,共作工日 65 万个,总投资 18 万元。水库流域面积 5.8 平方公里,坝型为均质土坝,坝高 29.6 米,坝顶长 300 米,坝顶宽 12 米,最大库容 330 万立方,其中死库容 9 万立方,兴利库容 277 万立方。大坝底部未作倒滤体,成为隐患。该库在建成后,于 1974 年 7 月建成装机 4 台,共 575 千瓦的中型提灌站,投资 30 万元。

(七)范沟水库

范沟水库位于正村乡范沟村黄河的二级支流上,1974 年 11 月开工,1983 年 7 月完工,经过建库、除险、加固三个阶段,历时 8 年零 8 个月,共完成土石方 24.4 万立方,投工 50 万个,投资 28 万元。坝高 30 米,流域面积 8.03 平方公里,坝型为粘土斜墙土坝,总库容 113.3 万立方,其中死库容 7.5 万立方,兴利库容 60.3 万立方,防洪库容 45.88 万立方。库内建高扬程提灌站 3 个,装机 13 台,660 千瓦。

三、小型二类水库

全县小型二类水库有仙桃沟、东沟、磨窝、石寺、宋家庄、外沟、拾万、小仝、老井、何沟、尚庄、黄湾、玉梅水库等 13 座,共控制流域面积 53.39 平方公里,总库容 428.6 万立方,坝型皆系均质土坝,其分布大都在涧、磁、畛河系上,建库大都已达 30 多年。(见表 J—20)

小型二类水库统计表

四、半成水库

(一)谷山水库

位于畛河上游曹村乡的前河村,为畛河综合治理的一项拦蓄洪水骨干工程,也是解决县北部缺水地区曹村、石寺、北冶、仓头 4 乡的水源工程。1977 年 6 月 1 日破土动工,1978 年春挖基告成,坝基深达 21 米,宽 28 米(上下游方向),下口长 21 米,上口长 40 米。坝基回填后,由于投资大,收益慢,未列入国家计划,被迫停工。共投工 70 万个,完成土石方 17.92 万立方,县财政投资 99 万元,补助粮食 55.9 万斤。

(二)后河水库

位于石寺镇后河村的畛河支流上,属小型一类水库。1973 年进行坝基钻探,1976 年 10 月动工,原设计总坝高 32.5 米。至 1979 年底停工,历时 3 年,完成坝高 12 米,其中基础 5 米,地面以上 7 米,共完成挖方 1.1 万立方,混凝土 0.1 万立方,砌方 1 万立方,投工 15 万个,投资 54 万元(其中国家投资 20 万元)。

(三)流泉水库

位于北冶乡的柿树岭村南畛河支流上,为小型一类水库。设计浆砌块石堆石坝,坝高 31.5 米,总库容 197 万立方,为解决该区人畜用水和灌溉的骨干工程。1974 年 11 月 27 日破土动工,到 1983 年底停工,历时 9 年,已完成坝高 22 米,坝顶长 108 米,土石方 7.6 万立方,投资 60.96 万元,库两岸修建提水站两处。工程质量较好,初步蓄水 50 万立方。

(四)窨头水库

位于石井乡窨头村的黄河二级支流上,设计坝高 30 米,属小型二类水库。1973 年动工兴建,1974 年停建,坝高 23 米,坝顶宽 4 米。

第四节 渠道

一、卫星大渠

卫星大渠于 1958 年 3 月 24 日全面开工,到 1959 年 8 月 1 日建成,历时 1 年零 4 个月。从铁门街东门外筑坝引水,经铁门、城关、五头 3 个乡(镇),到舜王庙止,全长 36 公里。渠道多为梯形断面,底宽 2.3 米,帮高最低为 1.7 米。渠道挖深一般都在 2~10 米,设计通过流量 4 立方/秒,实际能通过流量 2.5 立方/秒。1972 年进行扩建,分为总干渠、北干渠、南干渠。沿途修建 7 座水库(其中 5 座小型一类水库,2 座小型二类水库),穿越 25 个隧洞,总长达 48.3 公里。设计灌溉铁门、城关、五头、磁涧 4 个乡(镇)40 个村的 5.6 万亩土地,其中自流灌溉 4.6 万亩,提灌 1 万亩。实灌 4 万亩,其中自流灌 3.2 万亩,提灌 0.8 万亩。共完成土石方 1400 万立方,工日 9830 万个,投资 430 万元,其中国家补助 226 万元。

新安县卫星灌区工程示意图

(一)总干渠

总干渠从铁门渠首起到古路沟至,全长 19.3 公里。1972 年扩建,全部用块石、混凝土补砌防渗,渠底宽 2.3 米至 3.5 米不等,帮高最低为 1.8 米,设计引水量 4.5 立方/秒。沿渠共修建筑物 153 项,其中拦河坝 1 座,倒虹吸 1 处,隧洞 9 处,总长 3499 米,过沟坝 19 座(其中水库 4 座,总库容为 506 万立方米),桥涵 51 处,支渠闸 62 座,进退水闸及节制闸 5 个,渡槽 5 座。总干渠段内有江庄支渠和红星支渠。

(二)南干渠

南干渠从古路沟分水闸起,至磁涧乡老井村花沟垴,全长 15.6 公里,通过 13 座小土坝,13 个隧洞,1 个倒虹吸。1973 年 12 月动工,1979 年 8 月竣工,历时 6 年,总投资 77 万元,开挖土石方 162543 立方,砌石 5938 立方,砌砖 300 立方,浇注混凝土 7774 立方,投工 843712 个。渠道基本完工后,于 1975 年春季试通水一次,水最远至马头后洼。后因水源缺乏,管理不善,建筑物均遭破坏,渠道淤积,洞子坍塌,混凝土预制板逐年丢失殆尽。

(三)北干渠

北干渠从城关古路沟分水闸起,经古路沟、马荆扒、庙上、梁村、外沟到舜庄库水库,全长 13.4 公里。1972 年全部用浆砌块石衬砌,均为矩形断面。养马水库以下渠宽 2.5 米,帮高 1.8 米,实际通过水量 1.0 立方/秒,加大流量 1.5 立方/秒。实灌 9722 亩,其中自流灌 6222 亩,提灌 3500 亩。主要支渠有养马渠、段村渠、河北渠 3 条。

二、南林庄渠

南林庄渠系南林庄水库配套工程,渠首位于南李村乡南林庄水库坝下,灌区分布于水库以东、磁河以北,沿途经南李村乡的南林庄、南郭庄、江村、孙洼、十里 5 个村和磁涧乡的东皇、申洼、赵洼、黄洼、李子沟、南窑等村,共受益 14 个村,灌溉面积为 1.06 万亩。该渠 1966 年 11 月初动工,由南李村和磁涧两乡按受益面积划段施工,至 1971 年春基本竣工。干渠总长 19 公里,支渠 25 条,长 5.5 公里,共建成过沟土坝渡槽 15 座,长 837 米,大小隧洞 26 个,长 3386 米,排洪桥涵 25 座,钢筋混凝土渡槽 1 座,明渠混凝土硬化 781 米,明渠开挖 14.9 公里,总工程量为 87.37 万立方,投资 50 万元、粮 50 万斤(不含社队自筹),投工 50 万个。

该渠因水库水量不足,灌区中下游未能见效。现渠道大部淤积,渠内种田,只有上游南李村乡几个村还能浇地 2000 亩。

三、东风渠

东风渠是由原东风、爱国、磁河 3 渠汇流而成,西起县城东关柳湾,东至磁涧乡寒鸦村东,全长 20.7 公里,浇地 1.03 万亩。

原东风渠,1959 年 1 月修建。1963 年整修、扩建、延伸、配套,与尤彰入口的爱国渠连接起来。1966 年 4 月,磁涧乡又整修爱国渠,修建磁涧倒虹吸,使东风、爱国、磁涧 3 渠汇流直至寒鸦村东。

到 1985 年底,东风渠全灌区包括磁涧、城关两乡镇、11 个村,78 个受益单位,共灌溉 1.03 万亩土地。干渠两条,长 20.7 公里,支渠 20 条,长 18 公里,桥 61 座,涵洞 6 处,闸 7 座,隧洞 4 处,渡槽 5 处,拦河坝 28 米,倒虹吸 1 处,明渠护砌 19 公里,累计完成土石方 23.6 万立方,砌石 2.5 万立方,混凝土 450 立方,总投资 47.9 万元,工日 40 万个。今因水源不足,磁涧以下,已不能受益。

四、小型渠道

新中国成立后,新安县共兴建 95 条小型渠道(灌溉在千亩以下),总长度 113 公里,硬化 36.1 公里,渠系共建桥 124 座,涵洞 65 个,开挖隧洞 61 处(总长 5590 米),灌溉面积达 19486 亩。

第五节 机电灌站

新中国成立以前,新安县只有少量称杆、漂斗、水车等提水工具。新中国成立初期,发展水龙、解放式水车,均以人力畜力为动力。1956 年开始发展锅驼机、柴油机等带动的排灌机械。到 1985 年,全县共有中、小型机电灌站 678 处,装机 815 台。其中中型机电灌站 47 处,装机 118 台,7316.5 千瓦。兹择其要者分述于后:

一、郭沟电灌站

位于铁门镇郭沟村牛家山北边段家沟水库南岸,以库水为水源。1974 年 10 月兴建,1976 年 6 月竣工。设计效益 5000 亩,两级提水,总扬程 103 米,装机 8 台,620 千瓦,变压器 2 台,880 克位。两级共建机房 10 间,修渠总长 13.9 公里,渡槽、桥、涵、闸共 30 余处,架设高压线路 6 公里。共做土石方 7.2 万立方,投工 16.8 万个,总投资 34 万元。

二、双岭电灌站

位于县城南涧河南岸大桥头,南李村乡刘邦沟、花沟两村受益。1975 年 10 月动工,1976 年 8 月完成。设计效益 800 亩,为一站三级,扬程 109.4 米,管道长 608 米。三级其建机房 9 间,建高压线路 0.8 公里,建蓄水塘 1 个,修渠 3 条,长 2.03 公里。三级站建渡槽 1 座,长 200 余米。完成土石方 1.1 万立方,用工 2.5 万个,投资 8.6 万元。

三、塔山电灌站

位于正村塔山庙山脚下,以畛河为水源,浇地 1200 亩。1975 年 12 月动工,1977 年 7 月完工。一站两级,扬程 174 米,管道长 370 米,共建机房 6 间,架管子 370 米,集水井 1 个,修渠 1.4 公里,建渡槽 1 座,长 120 米,架高低压线路 5 公里,做土石方 2.5 万立方,用工 3.6 万个,投资 13.6 万元。

四、舜王庙电灌站

位于舜王庙水库大坝东南,1974 年 9 月兴建,设计效益 5266 亩,实际效益 3500 亩。为一站两级,总扬程 100 米。主体工程有:闸亭 1 座,引水洞 180 米,进水池 2 个,机房 8 间,仓库住室 6 间,建渡槽 5 处、长 695 米,修渠 3950 米,架设高低压线路 4.3 公里。共做土石方 8.2 万立方,投工 36.5 万个,总投资 30 万元。

五、鸡头山电灌站

位于曹村东鸡头山脚下。1973 年 7 月开工,到 1975 年 8 月完成。水源为畛河,设计效益 1000 亩。为一站两级,扬程 145 米,管道长 300 米,建机房 7 间,集水井 1 眼,修渠 6.7 公里,架高低压线路 0.5 公里,渡槽、排洪桥,蓄水塘 20 余个。共做土石方 1.8 万立方,投工 3.8 万个,投资 5.5 万元。

六、漏明电灌站

位于北冶乡关址村,以漏明泉水为水源。1969 年 10 月动工,1971 年 1 月完成。主要解决关址、袁、骆岭、刘黄 4 个村 3500 口人的生活用水。一站两级,扬程 216.8 米,管道长 1110 米,建机房 3 间,进出水池各两个。引水上山之后,又用 2 吋管子引水到骆岭村,管道长 3800 米,建蓄水塘 2 个,并架 10 千伏高压线路 12 公里。共做土石方 1.3 万立方,用工 3.5 万个,投资 7.5 万元。

七、荒坡电灌站

位于西沃乡荒坡村,以黄河水为水源。1966 年兴建,至 1969 年 4 月竣工。为一站三级,扬程 144 米,管道长 590 米,建机房 5 间,渡槽 5 处,修渠 1.8 公里。共做土石方 1.4 万立方,用工 24.1 万个,总投资 9 万元。

八、石山电灌站

位于西沃乡石山头山脚下,用青河水源。1971 年 10 月开工,1972 年 12 月建成,主要解决石山头千余口人生活用水,同时发展部分水浇地。为一站三级,扬程 263 米,管道长 550 米,建机房 5 间,修渠 0.5 公里,架设高压线路 0.8 公里。共做土石方 0.5 万立方,投工 12.3 万个,总投资 12 万元。

其它中型电灌站有:铁门镇的黑虎桥站、董沟村王站、西洼站、蔡庄站、辛庄南地站;城关镇的安乐站、观三镇站、玄帝庙站、金斗山站、嶡山西河站,河上站;南李村乡的韦庄站、赵峪站;磁涧乡的金家村站、西奎门站、孝水站:五头乡的胡张沟友谊站、团结站、二郎庙上河站、张圪捞站;正村乡的拾万站、南荒站;石寺镇的孟庄站、胡岭站;北冶乡的流泉库南站、流泉库北站;仓头乡的河西站、狂口八一站、狂口西村站、盐西铁谢沃站、盐东东滩站、西沟站、郭庄站、王庄大洼山站;西沃乡的下坂峪站、西沃站、庄头坡站;石井乡的崔沟站;峪里乡的石渠站。

第六节 水土保持

一、水土流失情况

新安丘陵起伏,沟壑纵横,植被率低,水土流失严重。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降水击溅与地表径流对疏松物质的搬运作用,而形成水力侵蚀。

县北部峪里、石井、西沃、仓头、北冶、石寺、曹村乡镇的土石山区,587.9 平方公里,多为石质中、低山区,山势陡峭,谷深沟窄,海拔一般在 400~800 米,有水力侵蚀、重力侵蚀、冻融侵蚀和风力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力侵蚀又以面蚀为主。水土流失面积 440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75%。县南部黄土丘陵沟壑区,572.4 平方公里,海拔多在 300~400 米,大面积黄土覆盖,地形起伏,切割严重,以水力侵蚀为主,水力侵蚀又以沟蚀为主,集中在坡耕地和沟壑。水土流失面积 495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86.5%。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县水土流失面积 680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58.6%,平均每平方公里年流失量千吨左右。近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 935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 81%,平均每平方公里年流失量增加到 2000 吨。据全县 17 座中、小型水库调查计算,水库上游土壤年侵蚀模数一般在 2000~5000 吨/平方公里,最高达 7954 吨/平方公里。

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主要原因,是片面执行“以粮为纲”方针,毁林开荒,单纯抓粮食生产,忽视水土保持工作,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加剧了自然灾害的发展。大量毁林毁草开荒,滥伐林木,使全县森林覆盖率下降,森林面积减少,水土严重流失。全县耕地平均年水土流失量 95 万吨,其中含氮、磷、钾肥料 16400 吨,相当于 1981 年实际使用的化肥量。50 年代末期建成的蔡庄、土古洞、前洼、马头、古村、芦家沟、眷兹、涧沟、六村等水库,因上游水土流失,淤积严重,已经报废。段家沟等库塘淤积量调查如下表:

库塘淤积量调查表

二、水土保持成效

水土保持工作,在 1958 年以前主要以植树造林和挖水平沟、鱼鳞坑为主,大地植被较好。在“大跃进”期间,乱砍滥伐,乱垦滥牧,使植被遭到严重破坏。1963 年,县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提出在全县搞“三个 15 万亩”(15 万亩水浇地、15 万亩土梯田、15 万亩石梯田)的规划,平整土地,一架山、一面坡、一道沟连片治理;深翻改土,加厚耕地活土层,增加土壤渗透性,提高土壤含养水分的能力,减少地面径流;林业措施主要是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取得一定成绩。“文化大革命”期间,水土保持工作未能坚持,原有工程也遭到严重破坏。1978 年以后,又恢复了水土保持委员会,贯彻了国务院《水土保持工作条例》,从单纯抓农田水利建设转到同时抓水土保持,改善大地植被,开展了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治理。县人民政府规定:以户承包小流域治理,签订承包合同,县政府发给《小流域证书》,坚持谁承包治理、谁看护、谁受益的原则,承包期 50 年不变,允许雇人(帮工)治理,子女继承,允许折价承包。在承包范围内,经过承包户治理而新增的梯田、堰滩地,20 年不计产,不提留,不增加粮食征购基数。这些规定,调动了群众包山治山的积极性,水土保持工作出现了新局面。到 1985 年底,水保造林 7.11 万亩,整修梯田 19.18 万亩,治沟造地 2.83 万亩,修水塘 211 个,打水窖 10593 眼,深翻改土 8 万亩,种草 21190 亩,初步治理小流域 13 条,治理面积 333 平方公里,占总水土流失面积的 35.6%。

第七节 机构沿革

民国七年,县设水利局。民国十六年,撤销水利局,改设建设局。

1949 年以后,新安县人民政府下设实业科,主管农业、林业和水利。1950 年 11 月,实业科改为农林科,仍主管农、林、水。

1953 年 3 月,农业科改为建设科,兼管水利。1955 年 10 月,专设水利科。

1956 年 4 月,水利科改为水利局。

1959 年 9 月,县成立农林水电部,下设水利科。

1960 年 5 月,撤销农林水电部,建立农委,同时恢复水利局。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水利工作归县第一线指挥部管理。1968 年,成立农、林、水管理站。 1971 年 8 月,成立水利电力局。1985 年 12 月,改为水利水保局。

水利水保局下属有打井队、安装队、卫星灌区管理所、南林庄库渠管理所、段家沟水库管理所。

各乡镇设水利管理所,由水利水保局、乡(镇)政府双重领导。

第六章 工业

新中国成立前,新安工业多为手工生产,技术落后,设备简陋,产品种类少,质量低,手工业者经常被迫停产失业。民国六年(1917),河南官绅袁绍明、张钫、张卓如、翟六吉与外省人李祖绅、庞禾生等倡办新安煤矿公司,采取半机械化生产。民国二十年(1931),新安县人孟秋月办新生织染厂,县政府开办家庭工业传习所,采用部分机械生产。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非常重视扶持恢复工业、手工业生产。1949 年 7 月,兴办了印刷厂、新生煤矿,洛阳专署在渠里兴建了胜利煤矿(后迁北冶)。1951 年,全县发展炼磺小炉 800 个,烧碗窑 20 个,犁面场 7 个,砖瓦窑 42 个。到 1953 年底,手工业者增加到 1434 户、9014 人,拥有生产流动资金 33.5 万元,固定资金 24.3 万元。1956 年,新生、顺兴、建营、新建、爱国 5 个私营煤矿过渡为县营新生煤矿,2164 名手工业者纳入各种集体生产组织。同时,国家在铁门芦院兴建了洛阳水泥厂。全县工业总产值 579.2 万元,是 1949 年的 1.6 倍。原煤产量 113088 吨,是 1949 年的 1.6 倍;日用瓷 286.7 万件,是 1949 年的 3 倍;硫磺产量 3022 吨,是 1949 年的 3.7 倍。

1958~1959 年的“大办钢铁”,全县投入 4 万多名劳动力,造成极大浪费和损失。手工业合作社盲目地“过渡”升级、合并,管理机构撤销,使小商品生产受到严重挫折,人民日常生产生活所需之钁、锄、镰、犁面和锅、碗、盆、勺、桶等,供应短缺。在世期间,先后兴建了县砖瓦厂、被服厂、综合厂、郁山煤矿、机械厂、陶瓷厂和钢铁厂等工业企业。1959 年以后,由于自然灾害和工作中的失误,造成农业减产,人民生活严重困难,也严重影响了工业生产的发展。

1961 年,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纠正“左”的错误,过渡为国营的手工业又退回为集体企业,先后关、停、并、转了 10 个工业企业,职工减少到 8561 人,工业总产值下降到 2040.6 万元,原煤产量下降到 150524 吨。经过调整,工业生产稳步发展,到 1965 年,工业总产值为 2652.1 万元,原煤产量 140.475 万吨,硫磺产量 3851 吨。

1966~1976 年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业管理机构被“砸烂”,工厂领导班子瘫痪,各项规章制度被废除,组织纪律松弛,致使多数企业连年亏损,工业生产遭到极大干扰和破坏。但是,由于广大职工、干部的共同斗争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工业生产还是有所发展。1967 年 5 月,恢复了县营竹园硫磺矿。1969 年 5 月,兴建县化工厂 1970 年 1 月,动工筹建县水泥厂。1970 年 8 月,恢复重建县钢铁厂。1971 年 2 月,筹建县化肥厂。1976 年,郁山煤矿列为省重点改造项目,井型定为年产 21 万吨。1975 年底,全县县营全民所有制企业 15 个,集体工业企业 5 个,社、队办小型工业企业 41 个,工业总产值达 6268.8 万元,比 1965 年增长 1.36 倍。

1978 年,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决定,特别是落实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工业生产稳步上升。在调整中停办了竹园磺矿、钢铁厂,农修厂转为毛织厂,陶瓷厂由生产日用瓷转为生产卫生瓷,水泥厂、化肥厂、郁山煤矿进行了技术改造,提高了生产能力。1981 年,义马矿务局在石寺兴建年产 150 万吨的新安煤矿。1982 年,国家投资 1500 万元,兴建年产 21 万吨的县营渠里煤矿。到 1985 年底,地市营以上的厂矿企业有:洛阳水泥厂、洛阳铝矿、新安煤矿、省硫磺矿、新安力车厂、砂岩矿等;县营工业厂矿有:郁山煤矿、渠里煤矿、化肥厂、建筑陶瓷厂、机械厂、水泥厂、化工厂、印刷厂、毛织厂、食品厂、面粉厂等;集体企业有:八一磺矿、被服厂、毛纺厂、玻璃器皿厂、缝纫机厂、建筑公司等。工业总产值 7856 万元,比 1950 年增长 45 倍。原煤产量 151 万吨,比 1949 年增长 20 倍;硫磺 5759 吨,比 1949 年增长 4 倍;硫铁矿石 54969 吨,水泥 52.6 万吨;建筑陶瓷 28.8 万件,日用瓷 16 万件,碳铵 3.15 万吨。

第一节 煤炭工业

新安煤炭资源丰富,开采利用历史悠久,20 世纪 80 年代有较大发展,居全县工业之首。

据考察,北冶的战国、秦汉时期的冶铁遗址中,发现当时已采用炭冶。宋元时期,古瓷窑遗址中,发现大量煤渣,可见当时已采用煤炭烧制瓷器。清康熙《新安县志》把煤炭列为特产之首。清乾隆《新安县志》记载:“煤多碎壤,可和土以燃焯者;炭即煤之成块者,俗曰臭炭。”这里已将煤与炭分而述之。新安村庄,以“煤窑沟”“煤窑洼”命名的不少。在产煤区,老窑密布,矿渣堆积巨厚,且年湮代久,多为黄土覆盖深埋。可见采煤历史悠久,并具有相当规模。

一、煤炭资源

新安煤田为河南省重要煤田之一,总储量近 10 亿吨,分布在以北冶为中心的石寺、仓头,以郁山为中心的江村、嶡山等地,覆盖层 60—300 米,有的煤层裸露地面,易于开采。(详见《地理编·矿藏》)

二、矿井建设

1919 年,河南官绅袁绍明、张钫等人创办新安煤矿公司,于石寺镇上孤灯村建矿。1921 年 10 月矿井建成,年产 10 万吨左右,采用水泵排水,自然通风,明火照明,木柱支护,铁轨矿车推煤,绞车提升。1927~1931 年间,时采时停,年产仅 5000 吨。1947 年 8 月停办,1949 年复工出煤,至 1950 年春停办。新安县其它小煤窑,规模大小不一,都是目测掘进,木料支护,残柱成巷,油灯照明,皮包提水,自然通风,锹镐挖煤,爬行拉筐,辘轳提升,安全条件极差。到建国时期,全县小煤窑共有 51 个,加上三两人或一家一户采挖者,不下 80 家之数。

新安煤矿新建煤仓
新安煤矿新建煤仓

1950 年春,洛阳专员公署在石寺渠里后沟兴建胜利煤矿,当年投产出煤。1954 年迁北冶。职工 300 人,最高年产量 11.6 万吨。1958 年迁渑池黄。1952 年,在县供销社帮助下,西沃乡北村建立新生煤矿合作社,1956 年过渡为县营煤矿。1958 年为适应“大办钢铁”需要,先后建成建设煤矿、郁山煤矿,社队煤矿发展到 70 多个。1976 年,郁山煤矿列为重点改造项目,设计年产 21 万吨。到 1984 年底,总投资 460 万元,产原煤 265 万吨,总产值 4408.6 万元,实现利润 417 万元,上缴国家税金 331 万元,年末固定资产 825 万元。有一对生产矿井,职工 924 人,从开拓、掘进、采煤到提升,实现半机械化生产。

1981 年,经煤炭部批准,义马矿务局在石寺兴建设计年产 150 万吨的新安煤矿。1982 年 8 月,经省批准,在石寺渠里村兴建新安县渠里煤矿,设计年产 21 万吨。

到 1985 年底,县营煤矿有郁山矿、渠里矿,乡村煤矿 42 个,加上个体煤矿,共 67 家,从业人员 8000 余人。

新安县煤矿统计表1

新安县煤矿统计表2

新安县煤矿分布图

三、产量产值

1931 年(民国二十年),全县原煤产量 63500 吨。1949 年 72500 吨,产值 93.6 万元。1958 年,大力发展煤炭生产,原煤产量达 23 万吨。1961 年后,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煤炭工业人员精简,产量减少,年产量 10 余万吨。1969 年后,产量逐年增加。1984 年,贯彻执行中央“有水快流”,大、中、小矿一起上,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原煤产量大幅度增长。1985 年总产量 151.4 万吨,比 1949 年增长 20 倍,产值 1926 万元。

新安县历年原煤产量、产值统计表

附:煤矿重大事故

1957 年 4 月,地方国营新生煤矿(西沃北村)井下溶洞透水,矿井淹没,停产。1958 年 7 月 17 日,新安劳改磺矿所属东方红煤矿瓦斯爆炸,死亡 7 人。

1959 年 4 月 17 日,县劳改磺矿下坂峪煤矿透老空水,淹死职工 2 人、犯人 19 人,矿井报废。

1960 年 1 月 31 日下午 6 时,郁山煤矿 3 号井工作面冒顶长 7 米,宽 4 米,高 3 米,死亡 5 人。

1969 年 9 月 9 日,石寺公社板桥沟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死 5 人,伤 6 人。

1970 年 1 月 20 日,北冶水牛沟煤矿井下瓦斯爆炸,死 8 人,伤 6 人。

1971 年 1 月 2 日,北冶五七煤矿井下瓦斯爆炸,死 8 人。

1972 年 2 月 28 日,仓头公社云水煤矿透老空水,死 6 人。

1973 年 7 月 18 日,仓头公社盐仓煤矿井下瓦斯爆炸,死 6 人。

1976 年 3 月 26 日,郁山煤矿 119 工作面透水,全井停产 30 个小时。

1977 年 5 月 28 日,石寺公社上孤灯联办煤矿井下瓦斯爆炸,死 11 人,重伤 7 人,直接经济损失 25 万余元。

1978 年 1 月 24 日,仓头公社黄沙坪煤矿瓦斯爆炸,死 7 人,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余元。

1980 年 8 月 26 日,郁山煤矿井下风 02 工作面透水,矿井全部淹没,淹巷道 4420 米,存水 23680 立方,淹没设备 23 台,直接经济损失 40 余万元,致使煤矿停产 1 年。

1982 年 7 月 2 日,仓头公社陈湾煤矿西井瓦斯爆炸,死 9 人,重伤 3 人,轻伤 16 人,直接经济损失 3 万余元。

1983 年 1 月 20 日,仓头公社高崖头煤矿(该矿未经审批)瓦斯爆炸,死 8 人,重伤 1 人,轻伤 2 人。

1983 年 5 月 17 日,石寺大队煤矿井下透老空水,死 6 人,直接经济损失 3 万余元。

1984 年 1 月 6 日,仓头乡陈湾西山煤矿一个工人把装石头的矿车推入井下,碰死 3 人。

1985 年 4 月 5 日 11 点 40 分,西沃乡瓷厂煤矿透老空水,死 3 人,直接经济损失 1 万余元。

1985 年 8 月 20 日 8 点 20 分,石寺镇上孤灯联办煤矿第二次瓦斯爆炸,死 26 人(包括义马救护队死 1 人),直接经济损失 26 万余元。

第二节 陶瓷工业

新安县陶瓷生产历史悠久,已发现的古瓷窑遗址有 20 余处,多分布于北冶、石寺两个乡镇,如北冶、庙后、滩子沟、柿树岭、马行沟、望古垛、石寺、贾沟、西渠里、城关等古瓷窑遗址。其中有宋代汝窑类型、禹县的扒村类型和元代钧窑类型。城关古瓷窑遗址面积达 270000 平方米。明清以后,新安陶瓷生产日渐萧条,宋元细瓷生产技术失传。民国年间只能生产缸、盆、罐、碗等粗瓷。主要瓷业产地有:

甘泉岭瓷业   包括山岔口、柴胡沟,主要生产大小黑白碗,杂以其它小型瓷具。30 年代有粗瓷碗窑 55 孔(经常生产者仅 35 孔),有瓷业工人 200 余人,每年生产粗瓷碗约 15 万件,细瓷碗约万件左右。产品由县城南关山货场收购,运销至洛阳、宜阳、嵩县、开封、兰考及陕西等地。

滩子沟、马行沟瓷业   主要生产缸、盆、罐、坛等。30 年代有缸窑 14 孔,坯品生产轮子 28 盘,瓷业工人 130 人,每年生产瓷器 15000 套,行销开封、商丘、孟县、济源、洛阳、偃师、嵩县、卢氏等地。

西沃瓷业   主要生产缸、盆、罐、坛,瓷质较粗,但质地优良,火烧不炸裂,可作炖煮之器。30 年代有瓷窑 8 孔,工人百余名,年产 8000 套左右,由黄河运销至沿河各县以至济南等地。

1950 年,全县私人办瓷窑场 23 家,分布于西沃、滩子沟、马行沟、甘泉岭等地,生产碗 87 万件,缸 94 万件。1951 年后,县人民政府重点扶持瓷业生产,组织互助组、合作社,产品由县贸易公司收购。到 1955 年,日用瓷生产达到 297 万件。

1958 年,在野树沟兴建地方国营新安县瓷厂。1962 年迁于暖泉沟口新建的瓷厂,试制细瓷,采用球磨机粉碎,注浆成型,用机轮生产白二细碗。1964 年,生产白细大红花碗。1973 年试生产出口杯碟和卫生瓷(大便器)。1979 年以后,县瓷厂以生产建筑瓷为主。1982 年该厂自行设计建造的 30 米煤烧隔焰隧道窑,在解决积灰和烧成温度等技术问题方面是个重大突破。它不用匣具,坯品裸装,原煤直接燃烧,提高了热利用率,改善了工人操作条件,降低了劳动强度,产品质量提高,成本降低,与倒焰窑和明焰窑相比,每年可节约费用 10 万元,获省级科研成果奖。1983 年全部生产卫生瓷,年产 10 余万件,厂名改为新安县建筑陶瓷厂。3 号坐便器荣获河南省优质产品奖,中原牌卫生瓷在全省质量评比中连续 4 年获第一名,在全国同行业抽样检验中获质量优秀奖,名列全国第三。

1985 年,除县营陶瓷厂外,还有乡村及个体农民联办瓷厂(场)45 个,从业人数 762 人,主要生产缸、碗、盆、罐等各种日用瓷。

第三节 电力工业

一、输电线路建设

1957 年,国家架设洛阳至三门峡 110 千伏高压输电线路,途经磁涧、城关、铁门,并在铁门建设 110 千伏变电站一座,安装一台 7500 千伏安主变压器,向洛阳水泥厂供电。1957 年下半年,县架设铁门至县城 10 千伏线路,即老新铁(一)线,在城关十字街口安装一台 180 千伏安变压器,供县城生活照明之用,到 1958 年元旦正式通电,新安县城第一次用上了电。

1958 年,架设县城至郁山煤矿 10 千伏线路,随后又架设西关到上河钢铁厂的 10 千伏线路。1959 年架设铁门至庙头钢铁厂 10 千伏线路。1962 年架设王庄至黄沟、印沟水库 10 千伏线路,为新安第一条排灌专用线,1966 年延伸到养马、舜王庙等地。

1963 年架设洛阳谷水至磁涧 10 千伏线路,磁涧、寒鸦等社队开始用电。

1965 年洛阳铝矿在石寺公社孤灯兴建,由铁门架设 35 千伏线路至孤灯,并在孤灯建一座 35 千伏变电站。1976 年新安县与省磺矿联合,架设孤灯至龙渠 35 千伏线路,并在龙渠建设 35 千伏变电站,安装 1800 千伏安主变压器一台。同年架设了龙渠至石井、西沃,龙渠至狂口、西村、盐仓,龙渠至仓头、云水等 3 条 10 千伏线路。

1976 年,县自筹资金,架设铁门至城关 35 千伏线路,并建城关 35 千伏变电站。

1977 年 6 月,筹建许洼 35 千伏变电站,在寺村大桥附近成“丁”字形接孤灯至龙渠线上,1980 年 2 月投运。同时完成正村、五头 10 千伏线路的改道。

1983 年分别建成渠里、磁涧两座 35 千伏变电站,磁涧变电站由城关变电站转接 35 千伏线路至磁涧。

至 1985 年底,全县 13 个乡镇全部通电,计有 10 千伏以上线路 570.6 公里,低压线路 623 公里,变压器 707 台、158395 千伏安,通电行政村 267 个,占行政村的 88.90%,通电村民组 2557 个,占 83.5%。电力发展基本情况见表 J—24。

新安县 1976~1985 年电力发展基本情况表

二、水电站建设

1958 年,尤彰村利用山间小溪兴建一座木制水轮机小水电站,不久因故障停运。1974 年,先后在塔地、王家沟、麻峪、东山底和龙潭沟建成 5 座小型水力发电站。

1974 年,开始兴建段家沟水电站,取水库水源,梯级开发。二级电站 1976 年 11 月投产,安装 4 台单机容量为 200 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 800 千瓦,经过 7 公里 10 千伏高压输电线路,在铁门变电站与郑洛三电网并网。总投资为 52.5 万元,共开挖土石方、浆砌块石 2500 立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 680 立方,投工 2.1 万个。投运后,年平均实际发电量 40 万度。一级电站在二级站上端,平均发电水头 14 米,安装两台 200 千瓦水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400 千瓦。1983 年投产,总投资 26.6 万元,投工 1.1 万个。

第四节 冶金工业

新安县冶炼铸造有悠久的历史,已发现上孤灯、北冶、铁门古冶铁遗址 3 处。上孤灯为战国时期遗址,残存有十几个烧结铁块,大者直径 2 米多,厚近 2 米。北冶为战国至汉代遗址,保存完整。铁门遗址为魏晋时期重要冶铁基地。《水经注》载:“白超垒在今铁门东一十五里,垒侧旧有坞,故冶官所在。魏晋之日,引谷水为水冶,以经国用,遗址尚存。”我国冶炼史上第一位推广使用“水排”鼓风的韩暨,其“水排”鼓风设施即在此。

清代至民国,新安县无专营冶铁,仅有曹村、石井、梁庄、南李村几处铸造场,铸造犁面、车轮等。 1957 年,县手工业联社进行土法炼铁试验,每百斤铁砂炼生铁 62 斤,每百斤生铁炼熟铁 64 斤。每盘炉子每天炼生铁 0.75 吨左右,质量相当于山西的土板铁。

1958 年“大办钢铁”,5 月在北冶建立“五一铁厂”,8 月在城关上河建立“红旗铁厂”,9 月全县一哄而起建设了城关、石井、北冶 3 个“钢铁基地”,11 月在庙头建立“庙头铁厂”。全县投入炼钢铁的劳动力达 43000 人,牲畜 3979 头,各种车辆 2536 辆,建立大小铁厂 11 个,各种土炼铁炉 3574 个,形式有土高炉、土圆炉、砂锅炉、地温炉、煤气反射炉、土方炉等。为炼铁大烧木炭,砍伐了大量林木,对林区资源和零星树木破坏极大。炼出的大部是烧结铁,根本不能使用,劳民伤财。

1959 年,县办庙头铁厂建 28 米高炉。钢铁生产布局作了调整,炼铁人员有所减少。是年,全县产生铁 4671 吨。

1960 年,除县办西沃铁厂外,石井、仓头、北冶、正村、五头、磁涧、城关、铁门、石寺 9 个公社都有铁厂。国家邮电部投资扩建了庙头铁厂。是年,产生铁 10262 吨。

1961 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县、社炼铁厂相继停办。

1970 年,提倡发展地方小工业,县恢复庙头铁厂,并在张窑院建立了采矿场。庙头铁厂于 1971 年 8 月投产,到年底产生铁 1166 吨,质量尚好。

1977 年 6 月,庙头铁厂收归洛阳行署管理,改名为“地方国营洛阳地区新安钢铁厂”,拥有各种设备百余台,固定资产 275 万元,流动资金 92 万元,建立 13 米高炉 2 座,粉碎、烧结、精选、团球、上料采用机械化和半自动化生产,职工 960 人,年生产能力达万吨以上。1978 年,产生铁 13250 吨。到 1979 年 8 月,在国民经济调整中该厂停办。庙头铁厂从 1970 年恢复生产到 1979 年关停,共 9 年时间,产生铁 62729 吨。

新安铝石储量大,分布广,品质优,但长期未开采利用。1959 年开始在郁山的火石沟一带进行小量人工开采,当年采铝矿石 1767 吨。1960 年,五头、城关、南李村 3 个公社也组织开采,铝矿石产量达 8916 吨。

1965 年 12 月 28 日,冶金部在上孤灯张窑院兴建年产 40 万吨的铝石矿,从剥离到采矿装运,全部采用机械化生产。1976 年,洛阳铝矿扩建贾沟采区。石寺、曹村、北冶、铁门、南李村公社先后办起了采矿场和铝矾土厂(炼烧熟料)。到 1985 年底,全县乡村办的采矿场和铝矾土厂发展到 23 个,年产铝矿石 166655 吨(不含国营洛阳铝矿),铝矾土 42210 吨。

第五节 硫磺工业

硫磺为新安县传统特产,历史悠久。硫磺矿分布在狂口、竹园、石板河、安里一带。1914 年产量 400 吨,1925 年 300 吨。1937 年从业 800 户、2400 人,产量 1440 吨。1949 年从业 640 户、1920 人,产量 1192 吨,副产品黑矾(硫酸亚铁)80 吨,红土 15 吨。炼磺多依矿建炉,就矿烧炼,或自采自炼,或购矿石冶炼,从业者都是半工半农,随农事忙闲而变,辍作无定。

清光绪年间,由官方出面收购推销硫磺。民国期间,河南省政府于狂口设官磺专卖局。全县所产硫磺由官磺局收购、推销,禁绝磺民私自出卖。官磺局属半官半商性质,所收之磺,粉碎熔化铸成重 25 公斤带“河南官磺”字样的磺块,然后外运出售。官磺局局长都是权势头面人物,并设有 80 人的武装磺警队,磺局赛过衙门,门外挂虎头牌,两侧插军棍,放着 50 公斤重的榆木木枷。磺民私卖磺者,被戴上大枷,游街示众。官磺局收购硫磺,大秤收小秤出,7 两不计算,9 两计半斤(16 两制)。30 年代初期,冶炼百斤磺,需原料、材料、燃料费计银 4.62 元,收购价 4 元,官磺售价高达 14 元。官磺局对新安磺民的沉重压迫和残酷剥削,激起人民的强烈反抗。1939 年官磺局停收硫磺,又不准磺民自销,断绝磺民衣食之路。狂口、竹园人民群众忍无可忍,自发串连各村磺工 500 余人,组织磺业工会,与官磺局进行斗争,迫使当局撤换了官磺局长张文成,收购价提高到 5 元。

1950 年 7 月,县成立硫磺管理局,后改化工处,归贸易公司领导,担负硫磺的产、供、销业务。县并给重点小磺矿发放贷款,扶持生产。是年,全县共有硫磺炉 80 盘,产硫磺 917 吨。

1955 年,河南省公安厅在狂口筹建硫磺矿(又称省劳改磺矿),采用大炉炼磺,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矿石利用率和硫磺质量。

1956 年,县公安局在岔头办县劳改磺矿。另有社队办的磺矿 2 个,农民兼营小磺矿 23 个,从业人员 1200 人。是年,硫磺产量 3022 吨。

1958 年,县政府在竹园筹建地方国营新安县竹园硫磺矿,建大炉 50 盘。社办的有石板河磺矿、仓头磺矿、六一磺矿,队办的有安里、竹园、白家地、荒坡、马蹄沟、拴马等 7 个磺矿。到 1959 年,硫磺生产进一步发展,全县产量 10905 吨。1973 年总产量 14834 吨。后因炼磺对当地农、林生产影响较大,庄稼、树木被磺烟熏死,污染严重,县硫磺矿停办,省矿只生产矿石,不炼硫磺。1985 年底,除省矿、县“八一”矿外,还有乡村矿 71 个,生产硫磺 5759 吨,矿石 54969 吨。

第六节 建材工业

一、水泥

1956 年 5 月,国家在铁门镇芦院村兴建洛阳水泥厂,原设计能力为年产水泥 45 万吨。1985 年实际生产水泥 48.42 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 2773.7 万元。生产品种有矿渣水泥、大坝水泥、抗硫酸盐水泥、火山灰质水泥、普通水泥等 6 个品种、11 个标号。

1970 年,县政府在铁门公社芦院村北筹建地方国营新安县水泥厂,产 425#水泥。历年来,经过几次扩建和技术改造,设备增加,生产能力提高。1983 年底,有职工 355 人,年产量 40115 吨。1985 年,又经过技术改造,建成回转窑生产线,生产 425#、525#水泥。

1975 年,仓头公社在狂口西村建设一小型水泥厂,有职工 60 人,年产水泥 1612 吨,质量达 425#标准。

二、砖瓦灰沙石

新中国成立初期,砖瓦系手工制作,土窑烧制青砖青瓦。1958 年,在暖泉沟建设县营砖瓦厂,1961 年停办。1972 年,磁涧、五头公社先后建成机砖厂。1985 年底,全县乡村办机砖厂 46 个,年产机砖 7176.5 万块,本县自给有余。全县乡村办、农民联办和个体石灰窑 150 个,自给有余。1977 年,县交通局、城关镇、庙头先后办起石料厂,用机械粉碎各种型号石料,年产 1.5 万吨,除满足县内需要外,还销往洛阳、孟津等地。新安县除河沙外,还生产耐火红砂,年产约 4 万余吨。

三、工艺建材

1985 年,建成新安县工艺建材厂,生产塑料天花板、水泥地面彩砖。同时建成搪瓷厂,生产铸铁搪瓷浴盆、搪瓷流煤槽。城关镇引进外资和技术,建成塑料建材厂,生产塑料管道等建筑材料。

第七节 机械工业

1958 年,在集体手工业—新生铁工厂的基础上,建成地方国营新安县机械厂,由生产小件农具发展为生产龙门刨床、铁圆车、鼓风机等。1959 年,迁至涧河南新建厂址,增添了普通车床、万能铣、牛头刨、钻床、空气锤等设备,设金工、铸造、木工,锻工、锉工、修配 6 个车间,生产简易锅驼机、小型收割机、脱粒机、水泵、电动机等产品。

1971 年,从机械厂分出人员和设备,建立新安县力车厂,生产 350 型及 650 型人力车,年产 52149 辆。

1974 年,兴办新安县农修厂,生产粉碎机、切脱机、永城耙等,并担负农业机械修配任务。1975 年,建成县五金厂。县、社、队三级机械厂发展到 18 个,拥有各种机床 563 台(部)。县五金厂生产手扶拖拉机 103 台,铁门机械厂生产电动机 1605 台,农修厂生产小拖车、山地犁、播种机,社办机械厂可生产脱粒机等。

1982 年,县农修厂转产改为毛织厂。铁门机械厂改为消声器厂,生产多种型号消声器 600 台,销往上海、西安、郑州、洛阳等地。1984 年,全县机械行业生产机动脱粒机 298 台,饲料粉碎机 135 台,面粉加工机械 22 台,谷物膨化机 213 台,消声器 650 台,铁制小件农具 7.5 万件,木制家具 1200 件,以及铁皮水桶、铁皮火炉、风窝煤炉、洗衣盆、灰斗、横担、斜撑等小五金制品等。

第八节 化学工业

1971 年,筹建新安县化肥厂,地址在庙头村东,占地 52988.43 平方米。1974 年正式投入生产,1975 年、1979 年、1981 年先后进行 3 次改造扩建,总投资 350 万元,形成年产 1.5 万吨合成氨的生产能力。到 1985 年底,由生产型企业变为生产经营型企业,年产碳铵 3 万多吨,吨成本由 1974 年的 275.86 元下降到 138.84 元,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碳铵质量好,深受用户欢迎,除满足县内需要外,远销四川、云南、广西、安徽、湖北和河南省各地。其历年生产情况见表 J—25。

新安县化肥厂历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

乡村办的化学工业,有铁门芦院化工厂、高沟化工厂、城关镇化工厂、林庄化工厂、后峪化工厂等,生产活性炭、硫化碱等产品。

新安火药制造工业,旧有养士农民利用硝、木炭、硫磺等碾制火药,用于制作鞭炮、焰火,还可以供打猎和炸石之用。1958~1968 年,孙都大队制作导火线、黄炸药。1969 年,孙都化工厂转为县第一化工厂,迁王庄。1969 年 4 月建立县第二化工厂,主要生产导火线和 TNT 炸药。1970 年,生产导火线 21514 米,炸药 462 吨,雷管 490 万发。1974 年,因黄炸药质量欠佳,产品滞销,第二化工厂停办。

第九节 印刷工业

1951 年,县成立石印馆,有石印机 1 部,承印各种表册和信纸、信封、发货票等。

1952 年,成立新安县印刷所,购买圆盘印刷机 1 部,有职工 5 人。1953 年,改为印刷厂。1956 年,职工增加到 58 人,设备有四开平台机、圆盘机、圆盘铅印机、石印机、对开切纸机、折线机、订书机、打眼机等 12 部,全年完成印刷 44600 千印。当时,机器转动靠人手摇、脚蹬,工人劳动强度很大。1958 年以后,增加自动对开印刷机、自动四开印刷机、电动铸字机、照相制版机等,用电力操作,结束了脚蹬手摇的笨重体力劳动。至今,拥有主要设备 42 台,可承印各种文件、书报杂志和各种套版彩色装潢、商标等。

此外,还有石井、杨沟等村办印刷厂和城关高中的校办印刷厂。

第十节 纺织工业

新安在民国以前,农家“男耕女织”,一家一户有木纺车、木织布机,自织自用,几乎没有上市出售者。1931 年,县建新民织染厂,有工人 20 多人,铁织布机 9 部;创家庭工业传习所,有铁轮织布机 7 部,手拉梭木机 5 部,织袜机 2 部,生产斜纹布、平纹布及毛巾、袜子等。孤儿院附设的染织厂,有铁织布机、改良木织布机、经线机、纺纱机等。

1974 年,县轻工局兴办了地毯厂,工人最多时有 200 人。另外,磁涧、尤彰、五头、杨岭、王沟等社队,也办了地毯厂,生产“京式”“美术式”手工山、绵羊毛地毯,供外贸出口。1981 年以后,由于国际市场地毯滞销,都相继停办。1979 年建立毛纺厂,生产民用纱,给群众加工自留棉。1980 年,试纺氯纶纱线。1982 年,县农修厂转产为毛织厂,纺织腈纶毛衣、涤纶布、围巾等。1985 年毛纺厂棉纱生产停止,全部生产氯纶毛线,年生产毛线 38.1 吨,产值 46.1 万元。

第十一节 食品加工业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城有私人水力磨 8 盘,1953 年组成磨业合作社,日产面粉 8000 公斤。1958 年,磨业社转为地方国营,归县粮食局管理。

1958 年,在西关粮库院内筹建新安县面粉加工厂。1960 年,采用半机械化生产。

1978 年,县面粉厂改造扩建,引进 5 吨/时洗麦机、自衡摇动器和全国第一流的平筛,改变了过去麦子不洗,面粉灰大,含沙量高的状况,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扩建后的主要设备有 600 型面粉机 3 部,800 型振动筛 1 部,6×13 型平筛 2 部,1250 型自行衡振动筛 1 部,厂房建筑面积 2500 平方米,占地 5600 平方米,职工 70 人,日产面粉 60 吨。

从 70 年代开始,柴油机或电机带动的钢磨(有多遍磨、“一风吹”等)在农村逐步普及。至 1985 年,全县建有乡村小面粉厂 10 个,大多数行政村及村民组都建有机电磨坊。除个别贫困山区仍使用人推畜拉的石磨外,广大农村群众吃粮加工基本实现机械化。

新安县食品厂建于 1954 年 10 月,机械设备现有饼干机、糖果机、膨化机、蛋卷机、麻片机、烘干机等。产品有饼干、麻饼、麻球、麻花、曲杆酥、杏仁酥、蝴蝶酥、粉皮、月饼、芙蓉糕、红饼、蛋卷、江米条、梅豆角、酱油、醋、面酱、豆瓣酱等 20 多个品种。

第十二节 服装加工业

民国四年,新安县孤儿院附设染织工厂,备有手摇式缝纫机 1 部,为新安有缝纫机之始。1931 年,孟月秋创办新民织染工厂,有缝纫机 2 部,制作服装,是新安最早的服装加工业。1948 年,县城从事服装加工的有李绍明、李绍卿、谢永年、孙耀斋等 8 家。1955 年,县城缝纫业组成被服生产合作社,成为生产服装鞋帽的主要力量。到 1958 年,仅县被服厂每年平均生产服装 5 万件,产值约在百万元上下。1979 年,县被服厂生产猪皮劳保手套,供外贸出口。1980 年以后,城乡服装缝纫业迅速发展,到 1983 年底,全县共有 169 户,从业人员 276 人。

第十三节 国营厂矿简介

一、洛阳水泥厂

洛阳水泥厂,位于新安县铁门镇的芦院村,距洛阳市 45 公里。1983 年末,全厂共占用土地面积 98.69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 11.75 万平方米,其中厂房面积 7 万平方米,年末职工有 1772 人,全厂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 4662 万元,净值为 2297 万元。1985 年实际生产水泥 48.42 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 2773.7 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为 16218 元。洛阳水泥厂于 1956 年开始建设,1958 年 9 月投产,原总投资为 3200 万元,原设计能力为年产水泥 45 万吨。截止 1983 年,全厂累计完成基建投资 4548 万元,技术措施投资 974 万元;生产矿渣水泥、大坝水泥、抗硫酸盐水泥、火山灰质水泥、普通水泥等 6 个品种,11 个标号,共 800 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 40549 万元,实现利润 12795 万元,为基建总投资的 2.8 倍,资金利税率为 35.15%。

全厂现设矿山、烧成、制成、装运、机修 5 个车间和 1 个中心化验室,职能科室有计划调度、安全、劳动人事、技术、供销等 13 个。拥有各种设备 521 台,其中完好设备 484 台,设备完好率为 92.89%,设备总重量 6800 吨。还有专用铁路线 3.5 公里,直通铁门车站。全厂以 3 台窑为中心,组织 3 条工艺线,有 4 台吊车,1 座搅拌池,8 个生产库,12 个水泥库,2 个包装站台,3 台包装机,2 台龙门卸车机。

1978~1983 年,水泥出厂 285.1 万吨,连续 6 年合格率达到 100%。425#普通水泥,1982 年荣获河南省优质产品奖。

二、洛阳铝矿

洛阳铝矿,位于石寺镇上孤灯村,距陇海铁路南岗车站 8 公里,距铁门车站 13.5 公里。站内设有矿区专用货台,距新安县城 15 公里,至洛阳 50 公里,到郑州铝厂(上街)123 公里。矿区有渣油路通往新安、铁门、洛阳等地,交通便利。

洛阳铝矿于 1965 年经冶金部批准兴建,总投资 3657 万元。开采区在张窑院,规模为年产铝土矿 40 万吨,1966 年底建成投产。1975 年扩建新建贾沟采区,扩建投资 3890 万元,年产铝土矿能力为 60 万吨。该矿初建扩建投资总额为 7574 万元,年生产铝土矿为 100 万吨,现有固定资产总值 3327 万元。

洛阳铝矿占地 1395831 平方米(合 2093 市亩),完成建筑面积 64720 平方米,拥有各种设备 515 台,设备总重量 30759.5 吨,其中大型载重汽车 73 台。1983 年底,职工 1029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31 人,工程师 15 人)。年产铝土矿 29 万吨,产值 1226 万元。从 1966 年到 1983 年,共生产铝土矿 352.5 万吨,累计上交利润 2489.76 万元。

三、砂岩矿

砂岩矿是洛阳玻璃厂的矿山,位于铁门镇与渑池县洪阳乡交界处,傍陇海铁和连天公路,距洛阳玻璃厂约 50 公里。总占地面积 438 亩,职工 490 人,设有采运、矿石加工 2 个车间和 1 个直属工段,还有生产技术、经营、财务、行政福利 5 个职能科室。

砂岩矿于 1956 年勘探,砂岩储量 47000 万吨,1958 年开始基本建设和部分投产,共投资(固定资产)1034 万元。

砂岩矿拥有主要设备 130 多台,1983 年生产砂岩 97500 吨,熟块砂岩 67400 吨,粉砂岩 34000 吨,完成工业总产值 175.8 万元。

四、新安力车厂

新安力车厂位于暖泉沟,是 1972 年 2 月从县机械厂分出建立的,后收归洛阳地区管理。全厂占地面积 32720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 10577 平方米,职工 267 人。

1972 年建厂到 1974 年,生产 350 型力车(即轻型架子车),1975 年转产 650 型力车(即加重架子车)。1980 年后力车市场饱和,由计划生产变为主要靠市场调节,生产一部分力车配件和部分钢板车、煤矿矿车、圆钉,开展对外加工修理业务。原设计年生产力车 6 万辆,1975 年最高年产 8 万辆,产品销往本省和山东、陕西、河北及东北各省。

五、新安硫磺矿

河南省新安硫磺矿位于狂口,距县城 33 公里,距洛阳市 45 公里,占地面积 465785 平方米,其中厂房建筑面积 4098.2 平方米,住房建筑面积 20692.3 平方米。

新安硫磺矿建于 1955 年 9 月,属省公安厅管理,是一个劳改矿。1966 年 5 月扩建矿井,1970 年 12 月建成投产。1956~1976 年,以采矿石冶炼硫磺为主。1976 年以后硫磺停炼,主要采掘、销售硫铁矿石。现有矿井一对,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矿石 10000 吨,实际生产能力 15000 吨。建矿 28 年来,共冶炼硫磺 92278 吨,采硫铁矿石 85 万吨,完成工业总产值 5434.2 万元,上缴国家利润 644.9 万元。

六、新安钢铁厂

洛阳地区新安钢铁厂原为新安县钢铁厂,1958 年兴建,地址在庙头村东,先后建有 3 米、8 米、28 米机炉。1959 年中央邮电部门投资合办,1961 年 6 月在调整中停办,1970 年恢复生产。1976 年 6 月收归洛阳地区管理,有 13 米高炉两座,除尘、粉碎、精选、团球等设备百余台,职工 960 人。1979 年再次停办。1958 年建厂到 1961 年第一次停办,共产生铁 14867 吨,矿石 105595 吨,焦炭 44792 吨。1970 年第二次投产到 1979 年第二次停办,共产生铁 62729 吨,矿石 136949 吨,工业总产值 7162 万元。

第十四节 机构沿革

1928 年(民国十七年),县设建设局,管理工业。1931 年 11 月,裁建设局,设县政府第三科管理工业,后又改设建设局。

1948 年,新安县人民政府设工商管理科。

1951 年,新安县供销合作社内设生产科,管理手工业生产。

1954 年 7 月,县人民委员会设工业手工业管理科。

1955 年 12 月,成立新安县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手联社”),与县人委工业手工业管理科合署办公。

1958 年 4 月 23 日,撤销工业手工业管理科,成立工业局。8 月撤销“手联社”,业务并入工业局。

1959 年 1 月,撤销工业局、交通局、煤炭局,成立新安县工业交通部,下设工业、交通、煤炭、化工、冶金 5 科。4 月,撤销工业交通部,恢复工业局。

1961 年 8 月,成立新安县手工业管理局,并恢复县手工业联社。1962 年 4 月,工业局、交通局合并为工业交通局。

1967 年 3 月,县生产指挥部下设工交办公室。1968 年 2 月,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工交计划组。

1969 年初,改县手工业管理局为手工业管理站。10 月,撤销手工业管理站。

1970 年 1 月,成立工业管理站。9 月,撤销工业管理站,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工业局。1971 年 8 月,撤销工业局,成立工业交通局。

1973 年 3 月,撤销工交局,分别成立工业局、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11 月改手工业管理局为轻工业局。

1975 年 5 月,成立煤炭局,与工业局分开办公。8 月,又成立化工局。1978 年 5 月,煤炭局、化工局合并为煤炭化工管理局,简称煤化局。

1979 年,撤销煤化局,化工业务归工业局,成立煤炭局、社队企业局,两局合署办公。

1981 年 8 月,社队企业局划归农业系统管理,煤炭局改为新安县煤炭公司。撤销轻工业局,改为二轻工业公司。1982 年 12 月,撤销煤炭公司,恢复煤炭局。

1981 年 6 月,撤销工业局,县营工业直属县经济委员会管理。1982 年 10 月,恢复轻工业局,同时保留二轻工业公司。

1983 年 12 月,成立新安县集体工业联社,对外仍保留轻工局的名称。1984 年,恢复工业局。

1985 年,又撤销工业局,县营工业直属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管理。

第七章 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1984 年以前称社队企业,即农村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办的企业。生产队办的企业一般称副业。

1958 年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原来高级社、初级社办的工副业和部分手工业生产合作社随之转为所属的农村人民公社,并新发展一批社队企业。1959 年,全县有社队企业 444 个,从业人员 6265 人,年总产值 757.5 万元。1962 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人民公社搞“清水衙门”,企业多数停办,仅保留个别社办磺矿、煤矿,当年煤炭产量仅 43666 吨,硫磺产量 1917 吨。“文化大革命”中,有些大工业企业停产,市场物资紧缺,社队企业有所发展,特别是机械加工、制砖瓦等行业有较大发展。

1978 年后,社队企业发展迅速。县人民政府设社队企业管理局,加强领导。1979 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社队两级企业发展到 274 个,从业人员 12279 人,年总产值 2647 万元,较 1959 年增长 2.5 倍,实现利润 544 万元。

1984 年,由于农业内部结构的变化,生产向着商品化、专业化发展,乡镇企业打破了行业,区域和所有制的界限,出现大中小一齐上,集体、个体、联合体齐发展,乡村联合体、个体多层次、多种形式办企业的新局面,形成一种向加工业、采矿业,特别是第三产业扩展的趋势。企业发展到 5212 个,总产值 9521.4 万元,较 1983 年增长 1.5 倍。

1985 年,乡(镇)、村、组(村民组)、个体、联办五级企业发展到 7995 个,从业人员 49611 人。其中:乡办 86 个,从业 6922 人;村办 298 个,从业 14646 人;联办 731 个,从业 16101 人;组办 53 个,从业 1464 人;个体 6827 个,从业 10478 人。总产值 1.48 亿元,实现利润 1573 万元,上缴国家税金 609 万元。乡、村两级企业拥有固定资产 2282.5 万元。产值超千万元的乡(镇)有仓头乡、石寺镇、铁门镇、西沃乡、北冶乡、城关镇、磁涧乡。人均产值在 800 元以上的村有:石寺镇的石寺村、上孤灯村、下孤灯村、孟庄村、西沟村、贾沟村、窑院村、北岭村,北冶乡的滩子沟村,西沃乡的竹园村、下坂峪村,仓头乡的陈湾村、狂口村、许村,铁门镇的芦院村。

第一节 行业 产品 产量

乡镇企业行业庞杂,有的一个企业兼营数行,有的随着市场变化而不断变化。就乡村工业而言,可分煤炭开采、采矿、化工、机械、建材、日用瓷、食品加工、运输、饮料制造、饲料加工、纺织、家具制造、造纸、印刷、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工艺美术、木加工、竹藤鬃革制品、缝纫等 20 个行业。

1985 年,全县有乡、村、组及联办小煤窑 67 家,从业人员 8351 人。有硫磺矿 71 家,从业人员 4869 人。其它采矿业有铝矾土厂 36 家,石英岩、白云岩、天然硅砂岩等矿 50 余家。建材业有机砖、机瓦、石灰、水泥、石料石子、水泥预制件、蛭石、油毡等 260 多家。

乡镇企业产品种类繁多,其中铁门乡消声器厂生产的消声器、庙头铝矾土厂的高铝熟料、庙头油毡厂的油毛毡、磁涧乡金属构件二厂的屋面通风器,获省乡镇企业局 1985 年优质产品称号。乡镇企业产品行销全国各地,硫磺、高铝熟料供外贸出口,为国家创汇。

1985 年,乡镇企业生产原煤 125.7 万吨,占全县煤炭产量的 83.2%。生产硫磺 4587 吨,占全县硫磺产量的 93.6%。生产硫铁矿石 41796 吨,铝矿石 16.6 万吨,高铝熟料 3.2 万吨,机砖 7176.5 万块,石灰 95743 吨,油毛毡 28425 卷,铁矿石 18650 吨,红砂 47973 吨,石子 40819 吨。乡镇企业发展概况见表 J—26。

乡镇企业 1979 ~ 1985 年发展情况表

第二节 经营管理

一、经济责任制

乡镇企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形式有大包干、利润分成、定额上缴 3 种:

大包干就是企业和承包者商定上缴利润数额,盈亏由承包者负责。形式有:一是厂长(经理)承包,企业的所有权归乡(社)、村(队),经营权归厂长(经理),承包者自己组织领导班子并负责全部经济责任;二是厂长(经理)牵头,领导班子集体承包,厂与乡(社)、村(队)签订合同,领导班子集体承担经济责任;三是厂长(经理)牵头,企业全体人员承包,共同承担经济责任。四是投标承包,谁承包谁承担经济责任,在企业内部实行层层包干,联产联利,浮动工资,计件工资,超定额计件工资,基本工资加奖励责任制。

利润分成就是企业所得利润,由乡(社)、村(队)按照合同规定的比例进行分成。另有超定额利润分成,由乡(社)、村(队)与承包者商定上交利润,超定额利润,社队与企业按比例分成,分成的比例,企业高于社、队。

定额上交,超奖欠罚乡(社)村(队)和企业承包者商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利润,定额上交,超奖欠罚。

二、利润分配

乡镇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主要用于发展生产(支持农业生产和企业本身生产的发展),并使农民能分享到企业的实惠。1982 年以前,社队企业实现的利润,除去应交国家的所得税外,按比例分成,上交社队 60%,用于购置农业机械、兴办水利、基本建设、支援穷队等;企业自留 30%,用于扩大再生产和企业兴办福利事业。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按合同完成上交任务后,所余部分由企业支配。

三、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

乡镇企业的生产,必须在国家计划的指导下,以市场调节为主。原材料供应,主要靠企业自行采购,其次是国家计划供应,或为有关部门加工订货、来料加工,形式灵活多样。以销定产,面向市场,自找销路,是乡镇企业产品销售的主要渠道。煤炭、硫磺、铝矾土、针织品等,多由国营企业和供销合作社收购。

第三节 传统手工业产品

一、白砂犁面

石井的骆村、李家、北场、车厢沟、红岩寺等地,从清光绪年间开始铸造白砂犁面。工匠多从登封、密县一带请来,本地人充当小工,后来也有自己看火铸造的。生产方法:用北冶核桃园所产铁汞(山西式铁矿)与本地产带烟木炭,打碎杂于炉火中溶化成液,将铁汁倾入铁汁槽,再倒入铁制模中,即铸成犁面。品种有大片、大圆、二圆、三圆、桃尖、梅角、方帮、圪料等。曹村的岸上、城崖地、核桃扒等地犁面场生产的白砂犁面,与石井相同。

白砂犁面翻垡利土,光亮不锈,坚固耐用。一般“大圆”行销密县、荥阳一带,“二圆”行销该县各地,“三圆”行销陕县、渑池,“方帮”行销洛宁。各种白砂犁面还行销登封、嵩县、孟县、沁阳、洛阳、偃师、灵宝及豫东、安徽等地。

二、梁庄铸铁车轮

梁庄铸铁车轮,明万历年间即有生产。民国二十年前后,有 8 盘炉子生产,每年可产 1000 副左右。还附带铸造一些犁铧、粪勺、铁砧、火炉等,主要用来换购废铁,作为铸造之原料。

梁庄车轮上路咬路,土石路不打滑。畅销孟津、洛阳、巩县、陕县、潼关,以至兰州等地。1934 年以后,因邻县各地亦有铸造者,销路不好,红利甚微,仅余 4 家生产。再后,胶轮车兴,此业逐渐消亡。

三、白墙簸箕

柳编是正村乡白墙村的传统产品,相传已有三四百年历史。主要产品有簸箕、箱、筐、斗、篮等。白墙簸箕原料为簸箕柳条,大部分购自豫东兰考等地,称为白条。柳编工匠将柳条去皮晒干后,以水浸透,放入作洞。作洞为地下土窑洞,潮湿而不通风,以防白条失水变脆。男女工匠就在地下土窑洞内日夜劳作,编织成器。白墙村几乎家家人人会编,产品行销该县、孟津、渑池、宜阳等地。

四、盐仓石磨

仓头乡盐仓一带,所产砂石,质坚性糙,是制造石磨的理想材料。该地王庄、盐东、盐西 3 个村百多户石工,于农闲时开始凿坯,然后精工制作成旱磨、水磨、油磨、手摇磨等各种型号的石磨,行销该县以及洛阳、开封、南阳、山东、陕西等地。最盛年份,每年产磨 2000 多盘。近年面粉加工多用机械,石磨已逐渐淘汰。

五、庙头、王岭犁辕

庙头犁辕,久负盛名,清同治年间就有生产。其特点是,前后重量一样,外观平光,弯翘均匀,所制之犁,翻垡利落,入地 20~25 厘米。行销该县和渑池、宜阳、卢氏、济源、温县等平川区。1951 年后,曾经县供销社扶持,成立庙头铁业生产合作社,组织生产、销售。后来因新式步犁、拖拉机的推广使用,犁辕销量大减,至 1985 年仅有两盘炉生产。

王岭(北冶乡)犁辕,始制于清乾隆年间。其特点是下地利,适合山坡丘陵、粘土板结地区使用。畅销新安县北部及渑池、孟津、河北、山西等地。

六、寒鸦钢锉

寒鸦钢锉已有 60 多年历史。始由寒鸦人党守法、党四德等学艺于洛阳名师马修德,艺成后自立场坊生产,1956 年参加磁涧新中铁业生产合作社。70 年代初,寒鸦大队、生产队都生产,月生产 175000 寸。寒鸦钢锉锉牙锋利,质地坚硬,经久耐用,畅销于洛阳、郑州、兰州、重庆等地。

七、老井孙家剃头刀

清光绪年间,由孙启明首创的孙家剃刀,从选料、用炭、锤打、起钢、磨刀到淬火等工序都很严格,用料精,工艺严,质量高,不断刃,不夹灰,不卷刃,不打滑,光亮锋利。畅销于河北、西安、兰州、洛阳、郑州等地。

八、养士鞭炮、焰火

清光绪年间,养士即有东炮坊(李丙德经营)、西炮坊(李丙义经营)两家生产鞭炮、焰火,后来发展到七八家生产。焰火种类有“礼花”“走肚子”“高开花”“线拴牡丹”“地花”“叫春拴”“金灯”“银灯”“金丹”等,燃放时装在焰火架上,一齐燃放,统称“八仙出洞”;近年又有“炮灯飞花”“地摊花”“满天星”等新品种。

九、梁庄“砂锅”

北冶乡梁庄”砂锅”(云水、竹园亦有少量生产),取料于煤层底之沙质磁土,粉碎后和成泥团,用轮盘手工制成砂锅、烧汤缸、粪桶、烧磺罐等器具,晒干后装窑,用煤炭烧成。梁庄“砂锅”用来煎药、煮肉不夺原味,不变其质。40 年代,仅梁庄一地,年产 6 万多件。

十、铁炉坡石灰

铁炉坡(北冶乡)石灰,为当地特产,又称老灰。特点是质细,粘度大,据高手工匠试验,湿浆砌可抓 7 层砖。清乾隆年间,本地人李光合烧石灰作制靛辅料,以分解蓼蓝的沉淀。当时有 5 家生产,年产 3500 吨左右,斤灰价值斤麦。以后发展到 20 余家生产,年产量 85000 吨,远销洛阳、豫东、山西、河北等地。新中国成立后,专作建筑材料。

十一、仓上木耧

五头乡仓上播种木耧,驰名全县。其优点足,结构严紧,长年存放不变形,播籽均匀,盖籽下地,很受农民欢迎。行销于该县和渑池、孟津、偃师、巩县、洛阳、孟县、温县等地。

十二、庙头毛口袋

庙头毛口袋,由邓金杰等人于清光绪年间开始制作。原料是陕西省产的羊毛和许昌地区的头发、羊毛水洗后弹成卷状,或用头发纺成毛线,然后织成长条毛口袋,或加图案,显示精美工艺。品种有羊毛口袋、头发口袋、棉线口袋、棉线褡裢,结实耐用。解放初期,有 50 多人生产。近年,由于麻袋、塑料编织袋的应用,毛口袋生产日渐减少。

十三、郭庄箩底

仓头乡郭庄手工织丝箩底,一百多年前由汜水王来法传艺到此,该村人郭中和等学得此艺后,组织 15 人经营此业。原料为自养桑蚕所得之丝。

新中国成立后改织铜丝箩底,原料购自上海、开封、洛阳等地。织机发展到 24 台,每年约产 800 卷,行销于陕西、山西、河北、山东、湖北、湖南、新疆等地。近年由于面粉加工机械化,机制箩底普及,手工织箩底逐渐停业。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78 年成立社队企业管理局,与煤炭局合署办公,为县人民政府的办事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发展乡镇企业的路线、方针、政策,制订全县乡镇企业的发展规划和编制年度计划,审批企业(除煤炭)的兴办和关、停、并、转,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疏通产、供、销渠道,为乡镇企业培养干部和专业人才,提供市场信息和科学技术,帮助乡镇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1982 年,社队企业管理局、煤炭局分开办公。

1984 年 5 月,改为乡镇企业管理局,下设冶金矿产、供销两公司。各乡镇经济联合社下设工业公司,管理乡镇企业。

第八章 交通运输

新安为洛阳至西安通道,古道遗迹颇多,如周秦古道、隋唐古道、汉魏古道、清道光古道、清“皇差”御道等。此外,通往西北晋绛方面还有两条古道:一条自洛阳、孟津西界元庄入境,经无梁店、云坡、仓头、刘村沟、丹墀坡、石井、栗园、胡庄、山窝出县境,至渑池南村利津渡过黄河至太原,过新安县境内长 35 公里,为北宋初吕蒙正任匠作监时督修,原为片石铺筑,今山窝一带尚有完好的遗迹,但已不能行车。另一条自孟津西界祖师庙入境,走鹰咀坡、狂口,经西沃,西越井沟、荆紫山,与西北路合,长逾 35 公里。旧时行客负贩多行此路,往来过客络绎如织。

民国时期,新安县道路大部为车马路。东路,县城至孝水,19 公里;西路,县城至铁门西,17 公里;南路,县城至宜阳北界,13 公里;北路,县城至狂口,35 公里;东南路,县城至二郎庙入宜阳境,20 公里;西南路,县城至盐镇,20 公里;西北路,县城至石渠,55 公里;东北路,县城经大洼至洛阳西北界,20 公里。

至新中国成立前,新安境内有 8 条车马道路,长 274 公里,能勉强通汽车的仅有洛潼公路一段 30 公里,其余都是农村小道。由县城至四乡的道路,坡陡路窄,弯急坎多。货物运输主要靠牛拉铁轮车,或背负肩挑,骡马驮载。丰富的矿藏资源不能开发,山货土产无法外运,城乡经济无法沟通。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即发动群众整修洛潼公路(现称连天公路),架设桥梁。1974 年,中共新安县委制定青畛河系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规划,3 年内新修畛河川、青河川公路,全长 119 公里,改善公路 66 公里,铺筑渣油路面 97 公里,使县北部交通困难的石寺、曹村、北冶、仓头、石井 6 个乡镇通汽车,对于开发山区经济起了重大作用。1977 年,河南省公路会议在新安县召开。会后两年中,又新建石井至峪里 29 公里公路,改建公路 57 公里,铺筑渣油路面 13 公里。

新安县交通图

1984 年冬,全县有 16 万多人参加修路。连天公路新安段由 8 米加宽到 12 米,修建乡道 38 条,312 公里,村道 574 条。

1985 年冬,动员峪里、石井、北冶、石寺、正村等乡镇,扩建新(安)峪(里)公路,全长 63 公里,完成土石方 154 万立方,建小桥涵 152 座。

至 1985 年底,全县有公路 60 条,全长计 1375 公里。其中渣油路面 174.8 公里。共修建桥梁 63 座,小桥涵千余座。13 个乡镇、293 个村通了汽车,拥有各种载重汽车 1301 辆、5238 吨位,年完成货运量 385.6 万吨,货运周转量 10116.3 万吨/公里。客车营运线 13 条,客车 58 辆,日发班车 83 辆次,年客运量 261.5 万人次,客运周转量 5955.7 万人/公里。陇海铁路东西穿行 35 公里,境内设 5 个火车站。

随着交通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交通运输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也日臻完善。

第一节 铁路

一、陇海铁路

陇海铁路横贯新安县境,东由洛阳、新安县交界处的 135 号道碑入境,西至铁门西新安、渑池交界处 168 号道碑出境,长 35 公里。民国元年(1912 年)铁路通车至新安县,初设磁涧、新安县两个火车站,发售往东的火车票。民国二年(1913 年),铁路通到渑池,在新安县境内增设铁门火车站。新中国成立以后,又增设安乐村、南岗两个火车站。1958 年,修成复线。1982 年 4 月,郑州至三门峡西区电气化线路动工。

1944 年,日军侵犯洛阳前夕,铁路沿线大、中桥梁全部炸毁,道轨枕木大部损失,铁路中断。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由陇海铁路局组织修复。1947 年 7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挺进豫西,为打击国民党的军事进攻,拆除部分路段铁轨,铁路交通再次中断。1949 年 3 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铁道部郑州铁路管理局成立后,组织郑州、西安两个复路工程队对修,新安派出民工 2500 名抢修陕县 8 号桥。10 月 7 日,洛阳以西路段修复通车。

1985 年,境内设磁涧、安乐村、新安县、南岗、铁门 5 个火车站,共有 35 股道,总长为 18353 米,分别比民国年间增长 3 倍和 14 倍。

新安县车站,每天有 6 列直快列车和 3 对慢车停车,1985 年,客运量为 211553 人次,日平均客流量 579 人次;全年货运量为:装车 5484 辆,发运各种货物总重 295771 吨。铁门车站,每天有 6 列直快列车和 3 对慢车停车,1985 年客运量为 71687 人次。磁涧、安乐村、南岗 3 个火车站,都是慢车停车站,为货运和客运站。

二、厂矿专用线

(一)洛阳水泥厂专用线 1957 年建成通车,从铁门站东岔道到厂区,长 3.5 公里。厂内有 5 股道,主要运输水泥、甘渣、砂子和铁粉等,年运量 377546 吨。

(二)洛阳玻璃厂砂岩矿专用线(代号 762)1958 年建成通车,长 6 公里。主要运输砂岩石、玻璃砂等,年运量 54 万吨。

(三)南岗至新安煤矿专用线主要运输义马矿务局新安煤矿的煤炭。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征地 687.9 亩,于 1983 年 12 月 20 日开工修建。线路总长 17.241 公里,其中站台前铺轨 13.786 公里;大桥 2 座,长 356.16 米;隧道 2 座,长 1749 米;桥涵 45 座。设计总投资 4200 万元。

第二节 公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路建设成绩显著,境内主要干线有:

一、连天公路

连天公路(连云港—天水)为国家干道。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慈禧太后挟光绪帝回北京途经新安,当时新安修路出动 2 万余人,道宽 3.6 丈(12 米),每修 1 丈就用白银 25 两多。民国十二年(1923 年),吴佩孚率部驻洛,令修洛陕汽车路,宽 11.33 米。1930 年,冯玉祥再次整修洛陕汽车路,复加宽 0.66 米。

1952 年冬,新安县人民政府动员沿路群众维修连天公路 29 公里,宽 11 米,路基抬高 30 厘米。1958 年,七里站经嶡山、克昌、辛庄至铁门段,改道涧河以北,由七里站经上羊义、高平寨、庙头、芦院至铁门。1971 年 10 月,动工修磁涧大桥,11 月完工。1972 年,连天公路东门外段避开函谷关,改线奎楼山,并建柳湾双曲拱混凝土大桥。1973 年 3 月,修筑孝水至新渑交界处的公路全长 28.6 公里,并铺成渣油路面,修成高平寨、八里、庙头桥 3 座,涵洞 68 处,总长 688 米。1974 年,又组织民工完成县水泥厂至新渑交界处改线工程,避开水泥厂厂区,挖填路基 24.4 公里。

1981 年冬,从柳湾开始,至化工厂路口,改线 5.77 公里,并建奎楼山铁路跨线桥、东门立交桥,完成涵洞 971 米。改线后此段路面宽 12.6 米,渣油路面,边沟片石砌筑硬化,最小弯道半径为 90 米,达到二级公路标准,总投资 235 万元。

1984 年冬,全线进行改造,裁弯取直,路面加宽 4 米,达 12 米。

新中国成立以来,连天公路新安段,国家总投资 427 万元,加上水毁工程修复约 500 万元以上,修建渣油路面 31 公里,建桥涵 13 座,大小涵洞 110 个。

二、新安—北冶—石井公路

新中国成立前,新安至石井道路,由县城北关经过太平沟南岭、东白墙,下将军庙坡,经石寺、山岔口、甘泉、柿树岭、刘黄,北至石井,仅可通牛车。

1957 年,县城至北冶改行太平、正村,下云水坡,过梁庄至北冶,长 27 公里,土石路面,一般无雨天汽车可以通行。1976 年重修,并铺成渣油路面 6 公里,修桥 4 座,建涵洞 2 个。1978 年将县城至寺村 20 公里铺成渣油路,并修郭峪桥 1 座。1981 年,北冶至石井改线 25 公里,沿新塔公路旧线进行裁弯取直,将原经龙角坡一段,改由石井南山上坡到刘黄。1983 年,县城至刘黄每天开 2 班客车。至此,从县城经正村、云水、北冶、刘黄至石井的 51 公里线路全线通车。

三、庙头—孤灯—石井公路

庙头—孤灯段,修于 1958 年。1966 年进行改造和扩修,成为铝矿专用线。1968 年铺成渣油路面,总投资 143 万元,用工 30 万个。1978 年移交县公路段管理,改为庙石公路的一部分。

1975 年,在治理畛河的同时,沿畛河大坝修建公路,开通上孤灯至狂口段,长 22.5 公里,建成中型桥 7 座,小型桥 17 座,涵洞 20 座,1977 年全部建成通车。同年,西沃、石井公社治理青河,沿坝筑路。西沃公社开凿狂口至西沃段中的石崖,开石 12 万立方,投资 42 万元,修筑南石崖段 1.7 公里,建涵洞 10 个,1978 年铺成渣油路。1979 年,西沃至石井段 12 公里铺成渣油路面。1984 年,又投资 24 万元,完成仓头至沙坡咀的改线工程。

该路从庙头经崔家庄、董沟、上下孤灯、石寺、寺村、云水、横山、仓头、大章、狂口,越南石崖过西沃、槐林至石井,全长 52 公里,总投资 554 万元。

四、孤灯—城崖地公路

畛河公路林荫道
畛河公路林荫道

1958 年,为办钢铁在牛心坡建立采矿场,修建庙头至牛心坡公路,全长 25 公里,宽 6.5 米,路基用石料铺成。沿线经孤灯、张窑院、林岭、张庄、高庄、上下苍田、岸上至牛心坡,修桥梁 5 座,涵洞 9 个,1959 年通车。

1974 年曹村乡办林场,将此路延至城崖地。1977 年后,因钢铁厂停办,往来车辆甚少,道路失修。

五、新安—郁山公路

县城至郁山公路为郁山煤矿专用线,修建于 1958 年,长 7.5 公里。1977 年全部铺成渣油路面,共投资 21.3 万元。

六、新安—宜阳公路

新宜公路始建于 1934 年,长 32 公里,原为土路面,只能通牛马车。1974 年,新安段(11.8 公里)经过加宽、改修,经刘邦沟、赵峪、张村、苏屯与宜阳—盐镇公路相连,可通汽车,共投工 17 万个。1982 年铺成渣油路面。

七、石寺—曹村公路

1977 年治理畛河,沿河修筑公路,经谷堆、圪塔、纸房至曹村,总长 12 公里。修建曹村、四道河、柿树沟等大小桥 4 座,总长 145 米,涵洞 28 个,总长 328.5 米,国家投资 12.6 万元。

八、许洼—横水公路

此路从正村乡的许洼起,折向东北,经中岳、北上庄、庙东、曲墙和养士抵孟津之横水,全长 14 公里。原只能通牛车,70 年代经多次整修加宽,能通汽车。1981 年铺垫成渣油路面,投资 30 万元。

九、郭峪—五头公路

新中国成立前,县城至五头的道路,由刘村折向东北,经杨家坡、山神庙、蔡庄、大洼、干榆坡出东北界,入洛阳西北,全长 20 公里,可通车马。

1974 年前后,修建郭峪至五头公路,由新(安)石(井)公路之郭峪南岭出线,经庙上、仓上至五头,再东经尤庄、毛洼至神堂,东入洛阳境,东北经曲墙、养士至横水。始为土路,勉强能通货车。1978 年,郭峪至五头段 8 公里铺成渣油路面,现有班车可通神堂、洛阳。

十、横山—横水公路

横山—横水公路是孟(津)新(安)公路的最后段,自新孟交界至横山长 6 公里。1982 年铺成石子路面,1984 年铺成渣油路面。

十一、铁门—盐镇公路

此路修于 1973 年,全长 9 公里,宽 7 米,经玉梅、郭沟、刘河、杨树洼、刘岭至宜阳盐镇。

十二、新安—峪里公路

新峪公路,自县城经北关、槐树洼、太平沟、白墙,下将军庙坡,经石寺、孟庄、甘泉、核桃园、柿树岭、刘沟、刘黄、石井、井沟、山神庙岭、后教至峪里,全长 69 公里。1961 年,兴修石井至山神庙段 19 公里,投资 80 万元。1970 年延伸 10 公里至峪里,此段共 29 公里,于 1983 年通车。1985 年冬至 1986 年 4 月,全线改造扩建,新安至石寺段宽 12 米,石寺至石井段宽 10 米,石井至峪里段宽 8 米。动用土石方 154 万立方,建小桥涵 152 座。国家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投资粮、棉、布等物资折款 140 万元,配套资金 85 万元。

第三节 桥梁

新中国成立前的桥梁,多为石拱或土木结构小桥,长不过 10 米,宽不过 5 米。涧、畛、青河上无一固定桥梁,均为季节性土木桥,秋搭夏拆。

新中国成立以来,全县修建长度 30 米以上的中型公路桥 13 座,长度 5 至 30 米的小型桥 29 座,5 米以下的小桥涵数百座。在结构上,有块石、片石、料石、钢筋混凝土多种;造型上有单拱、双拱、联拱、圆弧拱等多种,有跨线立交桥。有目前我国跨度最大的重荷载黄河索道桥。兹将重要桥梁分类简述如下:

一、黄河索道桥

黄河索道桥,横跨西沃南石崖与左岸长泉镇间的黄河上,为柔性单行索道桥,以钢丝绳与钢板条角接连,上铺木板路面。全长 302 米,宽 5.5 米,路面宽 4.2 米,两旁设有 10 个避车台,装有扶手栏杆,可保行人安全,桥面可同时承受 7 辆解放牌卡车成单线通过。建桥用工日 22441 个,挖土石方 43073 立方,回填土方 14582 立方,钢筋混凝石 361 立方,混凝土 772 立方,砌装石 2200 立方,石砌体 400 立方。建筑用钢材 50 吨,钢丝绳 115.4 吨,木材 817 立方,水泥 644 吨,总投资 120 万元。该桥原为武汉部队工程兵某部于 1982 年修建,1984 年移交新安县维护、管理、使用。

二、涧河诸桥

(一)磁涧双庆桥   位于磁涧火车站之南涧河上。1975 年动工,1976 年建成,为石料混凝土结构,圆弧拱 5 孔,跨径 25 米,全长 125 米,桥面宽 7 米。

(二)柳湾双曲拱桥   坐落城关镇柳湾村东涧河上,连天公路通过。1971 年建成,为新安县第一座双曲混凝土结构大桥。全长 100 米,宽 8.5 米,载重 15 吨。

(三)人民桥   即东关大桥,坐落在汉函谷关东门外,1950 年 6 月建成。共 9 孔,跨径 12 米,全长 120 米,桥高 7 米,宽 6 米,后因河床东移而废弃。

(四)解放桥   坐落于南庄村至寨湾之间涧河上,1950 年建成。共 9 孔,跨径 12 米,全长 120 米,宽 7 米,高 6 米,载重 20 吨。1958 年被洪水冲垮。

(五)建设桥   即西关涧河大桥,1956 年建成。为料石水泥拱桥,全长 100 米,桥孔 10 个,跨径 6 米,净宽 8.5 米,桥高 11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

(六)县城南门外涧河漫水桥   由县财政投资,河南、城关两个大队投工兴建,1980 年建成。长 30 米,宽 5 米,5 孔,跨径 4 米,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通水能力为 250 立方米/秒。

(七)小涧河漫水桥   位于铁门车站与洛阳水泥厂之间的小涧河上(洪阳河),建于 1958 年。总长 80 米,宽 5 米,3 孔 6 洞。

(八)铁门大桥   位于铁门街东门外,横跨涧河,1977 年修建,全用石料砌成。全长 110 米,共有 3 孔,1 孔跨径 30 米,2 孔跨径各 25 米,桥宽 9 米,车道宽 7 米,两边各有 1 米宽人行道,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

三、畛河诸桥

(一)上孤灯桥   位于上孤灯村庙石公路上,横跨畛河,1983 年建成,为石拱桥。长 30 米,宽 8.5 米,桥孔 3 个,跨径 6 米,载重 15 吨,拖挂 80 吨。

(二)工农桥   位于石寺下孤灯村东畛河支流后河上,1976 年建成,为料石拱桥。全长 65 米,净宽 8 米,高 4 米,桥孔 4 个,跨径 10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累计投工 38810 个,填挖土石方 58450 立方,采砌石料 5926 立方。

(三)渠里桥   位于庙石公路 8 公里标桩南侧,横跨畛河,由渠里煤矿修建,总投资 15 万元,1984 年建成。结构为微弯型预制钢筋混凝土板拱形桥,总长 45.4 米,宽 8.5 米,2 孔,跨径 17.5 米,载重 15 吨,拖挂 80 吨。

(四)曹村大桥   又名群英桥,横跨曹村西北 1 公里处畛河上,为石曹公路终点的一座桥梁。1977 年建成,为料石拱桥。全长 90 米,宽 8.5 米,2 孔,跨径 30 米。

(五)石寺跨线立交桥   位于石寺镇政府东侧,南石铁路与石曹公路在此相交,1984 年修建。孔径为:4 孔 24 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另有 1 孔 16 米钢筋混凝土,及 2 孔 20 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共 7 孔,长 177.5 米。

(六)南寺跨线立交桥   位于石寺南寺,南石铁路与庙石公路相交,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结构,全长 178.61 米。1984 年修建,为泄洪、交通两用桥。

(七)石寺大桥   坐落石寺镇政府所在地的畛河干流上。1976 年建成,为料石拱桥。桥长 85.4 米,宽 8.5 米,高 7 米,桥孔 3 个,跨径 20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

寺村公路桥
寺村公路桥

(八)寺村大桥   坐落寺村村东,横跨畛河,庙石公路通过。1976 年建成,为石拱料石桥。全长 152 米,宽 8.5 米,高 6.7 米,桥孔 5 个,跨径 23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共投工 5.4 万个,挖填土石方 8 万立方,采砌石料 7968 立方。

(九)云水漫水桥   位于新石公路云水至北冶段之间的畛河上。

(十)狂口大桥   坐落狂口村南,横跨畛河。1977 年建成,为圆弧拱石桥。全长 120 米,宽 8.5 米,高 6 米,桥孔 3 个,跨径 30 米。共投工 4.2 万个,挖填土石方 9 万立方,采砌石料 4300 立方。

四、青河诸桥

(一)西沃胜利桥   坐落西沃村与南石崖间,横跨青河。1977 年建成,为石拱料石桥。桥长 110 米,宽 8.5 米,桥孔 4 个,跨径 20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

(二)槐林桥   坐落槐林村,横跨青河,1975 年建成。桥长 60 米,宽 8.5 米,桥孔 3 个,跨径 15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为沟通石井、西沃、峪里之间的一座重要公路桥。

五、连天公路诸桥

连天公路上的桥梁,除跨涧河的桥梁列入“涧河诸桥”外,还有以下诸桥:

(一)磁涧桥   坐落磁涧东街与西街之间,横跨磁河,1971 年建成,片石混凝土结构。桥孔 3 个,跨径 15 米,桥长 60 米,宽 8.5 米,载重 15 吨,拖挂 80 吨。

(二)八里桥   坐落八里村。1973 年建成,长 15 米,宽 7 米,2 孔,跨径 4 米。

(三)尤彰桥   坐落尤彰村。1958 年建成,石拱。长 11 米,宽 7 米,1 孔跨径 5 米。

(四)清凉河口桥   坐落连天公路清凉河口上。1973 年建成,块石拱桥。长 11 米,宽 8.5 米,1 孔,跨径 5 米。

(五)奎楼山跨线立交桥   位于县城东门外南侧奎楼山北麓,为连天公路与陇海铁路交叉处的跨线立交桥,1983 年建成。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板桥,长 38.84 米,宽 10.5 米,两侧人行道各 1.25 米,桥面高度 8.63 米,跨径为 1 孔 20×7.4 米,高角 90 度,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

(六)东门外立交桥   位于连天公路中心桩号 0+665 米处,与奎楼山跨线立交桥相接,1983 年建成。钢筋混凝土墩墙,1 孔跨径 5 米,桥长 18 米,交叉角 90 度,桥宽 10.5 米,两侧人行道各 1.25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

(七)铁塔山跨线立交桥   位于陇海线新安车站西 K725+969.45 米处,1984 年建成,全长 45.2 米,宽 9 米,桥孔 3 个,中心孔跨径 16 米,两边孔跨径 10 米,桥墩 4.6 米,桥高 6.66 米,载重 15 吨,拖挂 80 吨。完成土石方 23774 立方,砌片石 305 立方,混凝土 121 立方。

(八)七里站桥   位于七里站村,跨王庄小河沟,1958 年建成,石拱,长 15 米,宽 7 米,1 孔跨径 11 米。

(九)高平寨桥   坐落高平寨村,1974 年建成。为料石拱桥,长 50 米,宽 8.5 米,3 孔跨径 10 米。

(十)卫星渠桥   位于庙头村东,跨卫星大渠,1958 年建成。长 17 米,宽 8.5 米,1 孔跨径 6 米。

(十一)庙南桥   坐落庙头村南,1973 年建成,石拱,长 12 米,1 孔跨径 6 米。

(十二)水泥厂矿山铁路跨线桥   位于洛阳水泥厂北,与连天公路交叉。1977 年建成,石拱。1 孔跨径 12 米,全长 19 米。

六、新石公路桥

新(安)石(井)公路,除跨越畛河的桥梁列入“畛河诸桥”外,还有以下桥梁:

(一)迎新桥   在郭峪村南,横跨郭峪河,料石拱砌。长 35 米,宽 8.5 米,桥孔 2 个,跨径 8 米。1977 年建成。

(二)马河桥   坐落新石公路线云水至北冶段的马河村。石料拱砌,长 26 米,宽 7 米,桥孔 2 个,跨径 8.5 米。1975 年建成。

(三)程沟桥   坐落北冶程沟村。石拱,长 22 米,宽 8.5 米,桥孔 2 个,跨径 7.5 米。1976 年建成。

(四)北冶桥   坐落北冶,块石拱桥。长 24 米,宽 8.5 米,桥孔 1 个,跨径 8 米,1976 年建成。

七、其它桥梁

(一)庙头跨线立交桥   位于庙头村北坡,是南(岗)石(寺)工业铁路与庙石公路相交的跨线桥。3 孔,中孔 16 米,两边孔各 10 米,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桥,全长 50.4 米,净宽 7 米,孔净高 5 米。1984 年修建。

(二)金水桥   位于五头街,横跨金水河,既是公路桥,也是街道桥,1974 年兴建。石拱,全长 53 米,3 孔跨径 10 米,宽 7 米,载重 20 吨,拖挂 100 吨。

(三)暖泉沟桥   位于新郁公路线的暖泉沟河上,1959 年兴建。石拱,长 23 米,宽 7 米,高 10 米,载重 15 吨,拖挂 80 吨。

第四节 运输

一、运输工具

新中国成立初期,运输工具主要是牛拉铁轮车和驮负骡马,有少量胶轮马车。1953 年,开始出现胶轮人力架子车。1956 年,仓头乡光辉农业生产合作社购买中依法汽车 1 台,载重 3.5 吨,为新安县的第一台汽车。后运输工具逐步改善,牛拉铁轮车等落后工具逐渐被淘汰。

1958 年,成立新安县汽车站,有嘎斯 51 型汽车 10 台,小风钢汽车 3 台,以货运为主。1964 年后,购进客用汽车 3 台,发展了客运业务。1979 年以后,机动车辆有了较大发展,至 1985 年底,全县有各种汽车 1359 台(其中集体和个体 718 台),各种拖拉机 2548 台,架子车 45000 余辆。

二、货运

随着工业的发展,新安县煤炭、硫磺、水泥等运输量增大。由于运输工具落后,短途运输紧张,一度造成煤炭积压,严重影响生产。1958 年新安县汽车队成立,承办运输业务,但车辆很少,只能负担一般货物的运输,却不能承担大宗矿产品的运输。1973 年,组织铁路、公路、搬运社联运,方便了货主,简化了手续,但仍不能改变运输困难状况。

1979 年后,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多购买了汽车,特别是农民个人购买汽车、拖拉机的数量大增,加之公路的改造,基本改变了运输紧张的状况。1985 年,全县年完成货运量 385.6 万吨,货运周转量 10166.3 万吨/公里。

三、客运

新中国成立初期,过往行旅中有少数雇车马代步者,俗称“觅脚”。1953 年至 1957 年,因无人再从事”赶脚”,县内旅客流动则多为步行。

1958 年,新安县汽车队成立,后设客货车站,用货车运送旅客。1963 年开始放代客车 1 台,只发 1 路,每天 2 班,通往庙头、石寺、云水、仓头、狂口,为本县客运之始。1968 年增加客车 2 台,1973 年增加解放牌客车 1 台,1976 年增加解放牌和嘎斯 51 型客车各 4 台。1981 年,新增解放牌客车 16 台。1983 年增加东风 140 大客车 4 台,至年底,有东风 140 客车和解放牌客车共 15 台。随着公路建设的改善,商品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客日益增多。新安县汽车站每天发客车 83 辆次,东至洛阳,南至盐镇、宜阳,西至铁门,北至石井、峪里。同时,有洛阳市客车每天直发仓头、西沃、石井、北冶、曹村等地。连天公路每天有洛阳、义马、渑池、三门峡、灵宝、陕西、山西等省市县的客车,以及洛阳水泥厂、洛阳铝矿等厂矿企业的客车过往,络绎不绝。1984 年后,又有私人客车,1985 年,全县客运量 261.5 万人,客运周转量 5955.7 万人/公里。

新安县客运线路班次站点演变情况表

四、民间运输

新中国成立前的民间运输,在县北部山区主要是人担、骡驮,南部丘陵川区,主要用牛车、马车,把煤炭、瓷器、木炭等运往县城和各集镇销售,把工业品运往农村。1948 年,人民政府组织民工 3000 人,牛马车 300 辆,牲口 200 头,从黄河北岸运送军粮,支援人民解放军解放洛阳。并组织担架队,救护伤员,转运战利品。

1950 年 2 月,成立新安县搬运工会,时有手推车 28 辆,木轮架子车 15 辆,在县城范围内进行短途运输,年货运量仅 180 吨。1958 年,成立国营新安县搬运站,有胶轮架子车 160 辆,三轮车 5 辆,职工 165 人,手推车被淘汰。1968 年,铁门公社成立联运站,组织民间架子车和社队小拖拉机,从崔家庄运矽石到铁门火车站。1976 年开始,搬运社增添机械化运输工具,先后购置手扶、四轮拖拉机 9 辆,简易汽车 2 辆,大江淮汽车 6 辆。1983 年又增加大型货运汽车 5 辆,逐步由人力搬运,过渡到以机械为主的专业运输,年平均货运量 55000 吨。同时,社队和农民个人汽车发展到 375 辆,拖拉机发展到 1500 多台,保证了全县所产之煤炭、矿石、粮食等的运输。1984 年,仓头乡以运输专业户孟全喜为首,组成农民运输服务合作社,拥有汽车 60 多辆,把本乡所产之煤炭、硫铁矿石等运往新安、洛阳火车站,把化肥等工业品运回本乡,沟通了城乡物资交流。

1976 ~ 1985 年各种汽车客货运量、周转量统计表

第五节 水运

新安县水运,仅黄河一段。

黄河流经新安县境 37 公里,段内两岸悬崖峭壁,河床窄,弯度大,流速急,河底暗礁密布,主要险滩 42 处,常有触礁沉船事故发生。

黄河航运是古代我国北方的重要水上交通运输线。至今八里胡同两岸,唐代栈道遗迹尚存,漕运人工挽舟的节节纤道,留下了劳动人民的斑斑血迹。明清时代,商船运输,以山西垣曲之小麦、大豆,平陆之石膏,陕西之棉花,新安县之煤炭、瓷器、木炭、木材为大宗。山西的食盐,由垣曲县浦张装船顺流东下,或运至新安、孟县、孟津卸船转运,或直运至郑州、山东、天津等地。

民国期间,黄河的航运被封建把头把持,船少且破,年久失修,船工辛苦一年,苛捐杂税之外,所得无几。沉船事故多发,生命安全无保障。民国二十七年(1938 年)六月,日本侵占开封,河南省政府迁至洛阳,汴、郑的船只多逃至洛阳,黄河水运曾呈现短暂繁荣。新安的木炭、木材、瓷器等,由石渠、塔地、西沃、狂口装船,运至孟津、孟县等地集散,年运出量在 2000 吨左右。

1949 年,河南省人民政府交通厅曾在西沃建立航运站。县境河段内新增麻峪、太涧、荒坡等 3 处渡口,同时对航道进行查探、爆破,清除阻碍物。当时水运有棉花、粮食、石膏等,自垣曲运至狂口卸船转运洛阳,或直运开封、菏泽、济南等地。1955~1960 年,每年有 4500 吨硫磺由西沃、狂口装船,顺水至郑州铁桥处上岸转运。1964 年后,新安县产的煤炭、硫磺、硫铁矿石由荒坡、西沃、狂口、盐仓装船外运,年运量 80000 余吨。80 年代后,由于铁路、公路畅通,机动车辆增多,水运逐年减少,以至停航。

民国年间,新安有木船 4 只,最大载重 15 吨,最小载重 8 吨。1951 年,货船增至 26 只,总载重 313 吨。木船为方形,两头齐,装货少,用人多,行动笨,质量差,不安全。1955 年,将方船改为长方形木帆船,共改制新船 16 只,总载重提高到 413 吨。新船用楸木制造,坚固耐用,可航行 60 年左右。船上工具齐全,操作方便、安全,适合长途运输。80 年代后,由于航运量急剧下降,渡口吞吐量大为减少,仅有船 6 只,分别在各渡口,供农民摆渡之用。

第六节 路政管理

一、公路养护

1956 年前,各土面公路由社队组织民工养护。之后,成立新安县公路段,负责公路的养护。1973 年后,公路段下设 8 个养护道班,1 个养护机械队,1 个车辆观测站。机械队有汽车 6 辆,轧路机 3 台,洒补机 2 台,手扶拖拉机 2 台。

二、交通监理

1976 年,成立县机动车辆安全监理站,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处理交通事故,对机动车辆进行审验,督促车属单位加强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行车安全。每年对驾驶员进行一次技术考核。

三、养路费的征收

按照“用路者养路”的原则,1956 年开始征收养路费。1963 年,对专业运输车队的汽车、挂车,按营运收入总额 10%计征。现行征费标准为:汽车按核定载重吨位每月每吨 90 元,半费 45 元;拖拉机每匹马力全费 4.5 元,半费 2.25 元。养路费实行留成办法,1962 年按 30%留县段,1974 年改为 20%留县。1982 年取消留成,按超收 30%作为奖金留县使用。1983 年,全县征收养路费 149 万元。

第七节 机构沿革

1950 年,交通工作属新安县人民政府实业科领导。

1951 年,县成立建勤科,交通属该科领导。

1952 年,县成立建设科,交通工作由该科领导。

1955 年,交通工作属农业科领导。

1956 年,县政府设交通科。

1958 年,交通科撤销,交通运输工作由县劳动局管理。

1961 年,交通运输工作由县工业交通局管理。

1963 年,撤销工交局,成立新安县交通局。

1969 年,撤销交通局,成立新安县交通管理站。

1971 年,将县工业、交通、邮电、轻工局合并,成立新安县工交局。

1973 年,工业、交通分设,成立交通局至今。交通局下设公路段、运管所、监理站、搬运公司、汽车配件公司。

附:重大交通事故

1956 年 9 月 4 日 13 时 5 分,磁涧火车站至新安县火车站间,发生列车脱线颠覆事故,中断行车 14 个小时。

1969 年 4 月 11 日,洛阳铝矿 19-11959 特拖拉汽车拉运矿石,行至铁门,遇三门峡化工矿山机械厂一吉普车,双方司机赌气,互相超越,行至庙头南桥西头,两车相撞,同时翻车,3 个司机当场死亡,乘车的 5 人受伤,双方经济损失 5500 元。

1979 年 6 月 24 日,汽车大修厂用在厂修理的汽车,载人去县水泥厂开工交系统大会,返回至七里站,手脚刹车失灵翻车,死亡 3 人,重、轻伤 10 人,经济损失 1.5 万元。

1976 年 6 月 12 日,陇海线新安西 4.5 公里(羊义至绿雨湾之间),因铁道换轨时留缝过小,造成 2586 次货物列车脱线颠覆重大事故。

1982 年 7 月 3 日 0 时 30 分,铁门供销社汽车司机酒后开车,在铁门铁路东道口抢越铁路时,与火车相撞,重伤 2 人,汽车报废,火车头 S 节车厢损坏,铁路上、下线交通平均中断 14 小时,经济损失 18 万元。

1983 年 7 月 23 日 9 时许,石寺供销社南京 135 型 49-95063 汽车行至绿雨湾岭路口东处,由于车速快,司机思想麻痹,会车时将铁门 19-19086 货车(在停)向前碰动,将铁门公社党委书记轧死。

第九章 邮电

置邮传命为中国通信最古之法。新安自古为洛阳至长安通道,历代均置邮驿,为传递文书的驿使和往来官吏供应食宿和车马。清末裁驿归邮,开始设置专门办理邮件传递和电信业务的机构,靠车、马传递信息的古老方法,逐渐被现代化的通信工具所代替。

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新安始创办邮政,设三等邮局,办理信函、明信片、新闻报纸、书籍刊物及贸易契等业务。宣统二年(1910),设铁门邮政代办所。中华民国元年(1912),设磁涧邮政代办所。民国二年(1913),县邮局升为二等邮局,开办汇兑,代办电报。同时在狂口、石寺及宜阳县境的石陵设邮政代办所,在北冶、刘黄、石井等处设邮柜。民国十二年(1923),新安邮局于县署始设磁石式手摇电话机 1 部。民国十九年(1930),设环境电话处,各区设分处。翌年,利用环境电话开通新安到洛阳、宜阳的长途电话。民国二十四年(1935),洛阳电信局在新安设电信营业处,开通洛阳至新安和新安至宜阳、渑池的直达电路,开办电报、长途电话业务。民国二十五年(1936),新安邮局又降为三等邮局。民国二十九年(1940),增设曲墙邮柜。民国三十年(1941),北冶邮柜升为代办所。民国三十三年(1944),洛阳、新安沦陷,机线被毁,电信中断。抗战胜利后又逐步恢复电信业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邮电事业有很大发展。1951 年 5 月 23 日,洛阳至新安的报务开通。至 1954 年,电报业务逐年增加,与洛阳可昼夜通报。到 1985 年底,县邮电局下设两个支局,13 个邮电所,5 个代办处,全县邮路总长度 1915 公里。邮政投递由人背肩挑变为自行车、摩托车、汽车邮送,全县村村通邮。电报由电传打字机传递电码,代替人工话传电报。电路由单线回路改为双线回路,由实线电路传送改为纵横制自动交换机。邮电机构遍布城乡,邮路、电路四通八达,通信设备较为齐全。

第一节 邮驿

新安东西大道历代均设驿站,供驿使、官吏往来食宿,故称邮驿。

元明时代官邮制度日臻健全。新安驿站有马 40 匹,由宜阳等县协济银两。

清代新安设一驿(函关驿)、两所(新安、磁涧)、八铺(新安总铺,火虫驿铺、湾子铺、磁涧铺、孝水铺、嶡山铺、克昌铺,铁门铺)。清末,裁驿归邮,驿站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新安境内的主要驿站有:

七里站   在县西 3.5 公里,为古代驿站。群众中流传有:“先有七里大站,后有新安小县”,可见置驿时间较早,规模较大。是驿毁于明末战乱。

新安驿   为唐代洛阳至陕州北道的重要驿站。

火虫驿   在县东 5 公里,置驿时间失考,今村名仍为火虫驿。

函关驿   《龙游志》:“元,函关驿设提领,典传邮递送之事。”明正德年间,涵关驿有房屋千余间,规模宏大。《河南府志》(乾隆四十四年):“函关驿,在县治西,弘治至崇祯年间设驿丞。新安函关驿县管次冲,至省四百九十里,东至洛阳七十里,西至渑池义昌驿五十里,南至宜阳县五十里,北至黄河六十里。现设驿塘扛递等夫九十二名。岁支夫马工料等银三千二百四两六钱,遇闰加银二百四十八两五钱五分。”

新安递运所   在七里站,有牛车 47 辆(新安县 10 辆,外县协济 37 辆)。

磁涧递运所   县东 15 公里,有牛车 47 辆,俱外县协济。

寄递铺总铺   在县城。东路火虫驿铺,5 公里,旧名渡北铺;湾子铺,10 公里,旧在尤彰;磁涧铺,15 公里;孝水铺,20 公里,又 5 公里递至洛阳谷水铺。西路嶡山铺,5 公里;克昌铺,10 公里,旧在辛庄;阙门铺,15 公里,又 5 公里递至渑池义昌。

驿递组织,有驿书、驿皂、马夫、兽医、扛递夫、水驿夫、驴夫及骡夫等。步递组织有铺司、铺夫、铺兵等。驿传分铺递、驿递。铺递以铺夫、铺兵专送公文;驿递用马,除送公文外,并护送官物及乘传官员,有马 24 匹,驴 50 头,驿官夫 180 名。递运所有牛车,一般为 47 辆,人员 160 名。

古代驿站,日久生弊,成为人民的沉重负担。特别至明代,驿站成为地主豪绅官僚盘剥农民的机构。据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修新安砖城碑文中记载:“惟时驿政疲累,邑人重苦之,富者贫,贫者逃……”。过往官吏视驿站为“几上肉,百般索要。上司差役,过往马匹,或借名敛钱,或以少南菜为名而索银。稍不随意,则借口马疲,将马夫鞭打凌虐,或将马匹中途打伤,或索酒席吃一二日方行”。“致本县百姓卖儿鬻女,贷产揭债至于逃而殆尽也。”

第二节 邮政

一、投递

邮件寄递业务,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行政区划的沿革,交通工具的演进,对县内邮路曾多次调整。至 1985 年,有汽车邮路 1 条,摩托车邮路 3 条,自行车邮路 27 条,步班 7 条,城市 3 条段道,共计为 41 条段,邮路行程 1915 公里。

二、汇兑

汇兑业务分普通汇兑和电报汇兑两种,普通汇兑按寄递方式不同,又分为用普通方法(水陆路)寄递的普通汇兑和经飞机寄递的航空汇兑两种。汇兑业务在 1983 年以前,邮局与银行分工,邮局仅限于办理私人汇款和小额汇款,规定限额。汇兑的范围是:个人交汇或交汇个人的汇款,机关、企业、团体等单位汇出的零星汇款,每笔金额在 30 元以下;机关、企业、团体等单位汇出属于个人的零星汇款,如工资、退休金等,邮局亦可办理,金额超过 30 元的,可以收取支票;邮局内部公事款项(不包括采购汇款)。1983 年以后,取消了汇兑限额,方便了群众。

三、发行

1950 年,报纸试行代订代销,期刊试行代销互销。1951 年,报纸陆续交邮局发行。1952 年,期刊也陆续交邮局发行。

1953 年,实行全国报纸杂志统一发行制度。确定每年 2、5、8、11 月为预订下一季度报刊的预定期,本省报刊可以适当延期。报纸杂志由邮局总发行,非定期出版物如图书图片,由新华书店总发行。1954 年又规定,订户错过收订期限,可实行破月(报纸)、破季(杂志)订阅。

邮局在报刊发行中,积极组织和运用社会力量,在较大的机关、工厂、学校等单位,建立报刊发行站和报刊推广员,义务承担本单位内部公、私订阅报刊的收订和分递工作。

邮件投递人员,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为千家万户传音讯,让天涯海角紧相连,做出巨大成绩。投递员高守道,常年在深山老林做投递工作,人称“铁脚板”,曾出席全国第九次工会代表大会。1979 年被邮电部命名为全国邮电质量标兵。投递员张海体,1956 年、1963 年两次被河南省邮电管理局命名为“模范投递员”“先进工作者”。山区投递员李文星,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新长征突击手”。邮政发展情况见表 J—29。

新安县邮电通信网及邮电业务发展情况统计表

第三节 电信

新安县电信通信设施,由电报、长途电话、市内电话、农话 4 部分组成。它是党政军机关和国民经济各部门传达指示、命令,组织经济活动的主要工具,也是人民群众交往联系的重要手段。

一、电报

电报分特、甲、乙、丙、丁 5 类。1951 年开始报务营业,长途线路东通洛阳,西通渑池,无电报专用设备,靠人工传话。1959 年始安装专用设备。1975 年县局安装电传打字机 2 部,发报质量、工作效率均有提高。1983 年,办理电报业务的支局(所)有铁门、石井、西沃、仓头、北冶、曹村、孤灯、磁涧、五头、正村、南李村、工人村等。

二、长途电话

1952 年起,对外开办长途电话业务,有新安县到洛阳、新安到渑池长途电话线路名 1 条。1975 年安装 YZD 叠加三路载波机电话终端 1 部。新安达洛阳长途电话电路 4 路,新安达郑州长途电话电路 1 路。其中,新安达洛阳长途半自动拨号电路 1 条,达洛阳市长途电话可由话务员直拨所需用户。1980 年,市内电话由磁石式交换机改装 Hy905 式纵横制 400 门自动交换机,设无线长途台 1 席。1985 年有新安达郑州电路 1 路,新安达洛阳长途电话电路 5 路;县局营业处及铁门、磁涧、南李村、五头、正村、北冶、仓头、石井、西沃、石寺、曹村等分支机构,都办理长途电话业务,年长话业务量 4.5 万张。

三、市话

1985 年有纵横制交换机 600 门,配线架 920 回路,市话电缆 4.4 皮长公里,架空明线 79.9 对公里,用户单机全部改为自动电话机。接入市话交换机的远距用户有:郁山煤矿(交换机)、新安化肥厂(交换机)、洛阳水泥厂(总机)、省磺矿(总机),还有跨县的长距离用户 744 厂(总机)、632 厂(总机)。

四、农话

1955 年根据国家统一规划,建设农村通信网,发展县内电话,全县 15 个中心乡、54 个小乡大部分通了电话,农话交换机总容量为 180 门,实占 87 门,单机 56 部,杆线长度为 285 公里。1965 年,利用县内电话线路,建立农村有线广播网,线路为广播和电话两用。1969 年,广播架设专杆专线,县至公社中继电路不再担负广播任务。至 1985 年,全县 13 个乡镇,设 12 个农话交换点(峪里未设),总机 12 部,总容量 710 门,实装 292 门,单路载波 11 路 22 端,电话机 343 部,会议电话机 13 部。298 个村,只有 12 个村有电话,农村电话通信还十分落后。

新安县1985年农话中继电路图

五、县内其它通信机构

除县邮电局通信机构外,县境内和跨县界的电信通信设备,还有工矿企业、驻军等单位内部电信通信,安装有小交换机,装机总容量 1040 门,实装 652 门,辖区内自成一套通信体系,通过中继线与邮电局总机相联通,成为新安县通信网的一部分。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49 年,新安县有邮局 1 处,洛阳军分区设在新安县总机点 1 处,新安县人民政府设有电话处。1949 年 11 月邮电部成立,邮电统归邮电部领导,新安县邮政局属中南邮政管理局河南邮区领导,洛阳电信局在新安设一长途电信营业所。

1951 年 9 月 1 日,新安邮政局和洛阳电信局新安营业所合并,成立新安县邮电局。

1953 年 10 月,县政府电话处撤销,并入邮电局。

1969 年 12 月,邮电分设,新安县邮电局分设为:新安县邮政局,属河南省邮政局领导;新安县电信局,归新安县人民武装部领导。

1973 年 12 月,新安县邮政局、电信局合并,恢复新安县邮电局建制。邮电局下属有铁门、石井 2 个支局,及五头、仓头、西沃、磁涧、北冶、曹村、石寺、南李村、孤灯、工人村、庙头等 12 个邮电所。

第十章 城乡建设

新中国成立 36 年来,全县各项基本建设总投资 66410 万元,完成房屋建筑面积 158.44 万平方米。其中住宅 61.18 万平方米,工业生产性建筑 27.26 万平方米,商业服务营业房 74544 平方米,仓库 11.89 万平方米,教学用房 17.05 万平方米,办公用房 10.38 万平方米,医疗门诊病房 13543 平方米,文化体育用房 14192 平方米,营房 44890 平方米,其它用房为 17757 平方米。全县共建成各种水利工程 1767 项。建成了煤炭、化肥、水泥、化工、机械、采矿、陶瓷、纺织、食品等一批厂矿,公路通车里程 1375 公里,建立商业网点 2927 个。这些建设,为改善工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创造了物质基础。

第一节 县城建设

县城区域,包括城关、北关的全部,河南、上河、江庄村的一部,总面积约 1.5 平方公里。占地面积 193.47 万平方米,每人平均 79.1 平方米。其中工业占地 27.34 万平方米,占城区用地的 38.9%,每人平均占地 30.7 平方米;对外交通用地 17.66 万平方米,占城区用地的 9.2%;仓库用地 17.78 万平方米,占城区用地的 9.2%;公共事业及市政设施用地 17606 平方米,占城区用地的 0.9%;特殊用地 33.74 万平方米,占城区用地 17.4%;河塘水面用地 20 万平方米,占城区用地的 10.3%。

一、街道建设

县城街道原有东西大街 1 条,最宽处 10 米,窄处只有 6 米,南北向小巷 9 条。

1964 年,县政府即制订了城区街道改造建设规划,后因“文化大革命”开始而搁置了下来。1971 年,县财政投资 8.5 万元,将东西大街土路改造铺成渣油路面。

1985 年,投资 10 万元,修建从火车站沿南城墙内至东门坡大街 1 条,长 930 米,宽 10 米,为水泥路面。同时,又投资 30 万元,将县城北部从水利局至城关供销社一段道路整修加宽,修成东西向大街 1 条;将十字街东部的旧房拆掉,扩宽为 20 米的南北大街。并将西关食品公司至粮食局一段旧房拆除,扩宽为 20 米。这样县城东西向 3 条主街道基本形成。1986 年,投资 60 万元,改造东至城关镇政府门口,西至城关供销社,东自物资楼、西至泥河口两段街道,宽 20 米,铺设下水管道 1868 米,解决县城雨污水排放问题。

二、供水排水

1952 年,县政府投资,挖沟铺设瓷管道,引芝泉水入县政府院内和大操场,供县城吃水。但水量极小,作用不大。

1963 年,县政府投资,引火车站水塔水入县城,于商场胡同铺设 4 吋铸铁管 200 米;从“衙门”向东西扩展,用 3 吋铸铁管。1971 年,县财政投资 5 万元,在北关河边打渗水井 1 眼,用水泵提水至孟家山头,建 100 立方蓄水池 1 个,向县城供水。因水量小,供水紧张,于 1975 年在南湾打机井 2 眼,引水至奎楼山顶,建 500 立方水池 1 个,铺设直径 100 毫米的上水铸铁管 650 米,直径为 200 毫米的下水铸铁管 600 米,用直径 200 毫米的铸铁管 500 米,送水至商场胡同,日供水量 600 吨。由于用户不断增加,不能保证供水,1984 年开始,从下羊义村引泉水,用直径 500 毫米的水泥管 4400 米,引水至水厂。1985 年,从水厂引水至城关,水厂至城西关口铺设直径 300 毫米水泥管 1320 米,直径 200 毫米的铸铁管 1320 米,再从西关口沿后大路到北门胡同,铺设直径 200 毫米的铸铁管 830 米。西关口沿主街道到商场胡同,铺设直径 200 毫米水泥管 493 米。共铺设主管线 5440 米,供水管 5403 米,还铺设支管线 7200 米,这项工程共投资 152 万元。工程全部建成后,可完全解决县城供水问题。

排水设施,铺设东门坡至西关口矩形(砖石结构)下水道 1210 米,北自城关供销社门口,南至铁路边 230 米,十字街南北 310 米,自电影院至防疫站 300 米,自干休所至十字街北口 300 米,自泥河口到十字街北口铺设不同口径的水泥管 1500 米。以上共铺设下水道 3850 米。

三、供电照明

1957 年架设铁门至城关 10 千伏线路 14 公里,1958 年元旦县城通电,从西关旅社至东门口沿街安装路灯 50 处。后又在江庄建立 35 千伏变电站,装机容量为 5000 千伏安,从铁门变电站架设 35 千伏线路入江庄变电站。1985 年县城用电负荷为 2000 千伏。

第二节 乡村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 10 年间,全县乡村建设发展迅速,公用设施不断增加,居住条件逐年改善,乡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乡镇建设

1985 年,全县除城关镇外,12 个乡镇共占地 89548 亩,建筑面积 39326 平方米,其中住宅 19112 平方米,办公用房 14966 平方米,其它用房 5248 平方米。已建成乡镇级工矿企业 67 个。除县城外,石寺、铁门两镇已成为新兴的工业集中区。位于石寺镇的义马矿务局新安煤矿联合建筑大楼,面积达 11507 平方米,为全县最大的民用建筑物。由群众集资 78 万元建成的石寺镇初中,建筑面积 3290 平方米。三中全会后的 10 年间,全县先后集资 1857 万元,新建、改建校舍 8483 平方米。其中集资 10 万元以上的乡、镇、村有 30 个。13 个乡镇都建有卫生院、广播放大站。乡村商业网点 3504 个。新建影剧院 5 座,露天剧场 27 个。除峪里外,各乡镇都修通了渣油面公路,全县 298 个行政村都通了汽车。有 283 个村通了电。城关、石寺、铁门 3 镇共修铺街道 77000 平方米,铺设自来水管道 24000 米。磁涧、北冶等乡也有部分地区用上了自来水。

二、农村建房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温饱问题基本解决,收入连年增加,农村普遍出现了“建房热”。1978~1988 年,全县农村建房 484 万平方米,加上原有住房,共计 751 万平方米,人均 18 平方米。据对城关镇七里站村 121 户农民的调查,每户平均住房面积 80.17 平方米,人均 21 平方米。其中 1949~1978 年 30 年内建房 3100 平方米,占 21%;近 10 年建房 5700 平方米,占 58.9%。全县近 10 年有一半以上农户建了新房,每年平均有 5.5%的农民迁入新居。新建住房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越来越高,式样越来越讲究,多数为砖和钢筋水泥混合结构,并逐步向高层发展。群众将农村住房的变化概括为:“50 年代土石房,60 年代砖瓦房,70 年代加走廊,80 年代起楼房。”

第三节 建筑队伍

新安旧时没有固定的建筑行业,修建住房、学校、庙宇、桥涵,多由高手泥水匠出面承揽,召集乡村泥、木、石工匠,共同施工。1953 年,县成立建筑大队,1957 年发展成建筑合作社,职工 132 人。1978 年改为建筑公司,职工 205 人,成为新安县的一支专业建筑队伍。设备有筛灰机、泥浆搅拌机、混凝土搅拌机、卷扬机、打夯机、振动器、水刷石磨光机和钢管脚手架等,可设计承建高层楼房、礼堂、影剧院、大桥、高炉、高烟囱等大型建筑,年建筑能力 7000 平方米。全县另有乡村建筑队 150 个,4500 人,年建筑能力 25 万平方米。

第四节 房地产管理

一、房产管理

新安县房产管理所,负责公房管理、修缮、收缴房租、建造与经营商品房。全县有公产房 34403 平方米,由房管所管理。各单位自建的公房,由各单位自己管理使用。

1965 年,对城镇私有出租房产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全县纳入改造的 225 户,房产 714 间,面积 12200 平方米,实际改造 169 户,房子 500 间,面积 8702 平方米。1984 年,县政府成立落实私房政策小组,对纳入改造的进行立案、调查、查对核实,按照政策规定,对未改造的 56 户不再改造;原改造无误,维持原案的 93 户,房 336 间,面积 6523 平方米;原改造不当,应退还或部分退还的 71 户,226 间,面积 2179 平方米。处理办法:作价收买的 51 户,面积 1538 平方米,付给典当、回赎、赔偿费 78100 元。

二、土地管理

在征用土地中,有些单位宽备窄用,多征少用,早征晚用或征而不用,滥占、乱占土地。特别是一些乡村企业和农民个人建宅,多占、乱占、乱建,浪费土地现象十分严重。1949 年全县实有耕地 748334 亩,到 1985 年底,实有耕地 623062 亩,减少了 125272 亩。

1982 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村镇建设用地实施办法,1983 年又发布了《关于国家征地实施办法》的通知,对批准权限、数量、补偿标准、被征地群众的生活安置,又重新作了明确规定。新安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办法,对国家建设征地,规定 2 亩以下由县政府批准,2~5 亩由地、市人民政府批准,5 亩以上、1000 亩以下,由省政府批准,1000 亩以上报国务院批准。

新安县的征地管理,1964 年以前管理部门经常变化,有时公社也乱批。1964 年以后,由民政部门管理。1985 年以后,归县城乡建设管理局管理。

根据城乡建设管理规定,分期分批清查了全县农村非农业用地 86034 亩,换发新宅基地使用证 80566 亩,处理无证占地 17816 亩,罚款 27.6 万元。同时严格控制新建房用地的审批手续,制止乱占滥建现象,使农村建设走上了有秩序、按规划发展的轨道。

第五节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指保护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

一、环境污染

随着工业和乡镇企业的发展,全县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日趋严重,特别是工业废气、废水、废渣已逐渐变成危害人类的公害。据对洛阳水泥厂、县水泥厂、化肥厂、化工厂、建筑陶瓷厂、煤炭公司等 15 个单位进行监测调查统计,每年排放废气 17.95 亿标立方米,粉尘 3.32 万吨,废水 1000 万吨,废渣 10.4 万吨。县城区每年排放污水 100 万吨,废气 1.3 亿立方米,废渣 9400 吨,粉尘 3500 吨。这些污染物中,含有许多有毒有害物质,直接影响和危害城区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保护措施

1983 年 12 月,成立了新安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归县基本建设委员会领导。1984 年 6 月,成立新安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工作受到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局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企业环境管理的规定》,号召群众同一切破坏生态平衡、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严格按环境保护法办事,自觉地保护环境,造福子孙后代。1985 年 11 月,县人民政府、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组织视察了县化工厂、水泥厂、瓷厂、煤炭公司、人民医院的污染情况及贯彻环境保护法的情况。

对已经造成环境污染的,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限期治理或搬迁,征收污染治理费。洛阳水泥厂投资 30.5 万元,修建安装了 1—3 号炉的收尘工程装置。县化肥厂投资 17 万元,安装了两套废气回收装置,效果均良好。全县缴纳排污费的单位达 15 个,累计收费 70 万元,为企业治理污染源提供补助金 46.8 万元。1984 年,对于污染严重、无法治理的涧河桥头的两个石灰厂,责令关停。1985 年 7 月,关停了县城内的两个电镀厂。

新安县还建有铁门消声器厂、磁涧南窑除尘器厂两个环境保护机械专业生产工厂。

第六节 机构沿革

1949 年,县政府设实业科。

1953 年,设建勤科,后与农林科合并为建设科。

1959 年,设新安县基本建设委员会,城镇建设工作归基本建设委员会领导。

1960 年,基本建设委员会与经济委员会合并,称经济基本建设委员会(简称“经建委”)。

1962 年,撤销经建委,建委业务与计划委员会合并,称计划建设委员会。

1969 年,撤销计建委,业务归县革委生产指挥部。1970 年,恢复计建委。

1982 年,计委、建委分设。

1984 年,计委、建委重新合并。

1985 年,成立新安县城乡建设局。局下设房地产公司和供排水公司、第二建筑公司。

第十一章 商业

新安素重农耕,商业比较落后。经商者稍有宽裕,便购买土地,农商兼作。1934 年,全县 14 个集镇仅有工商业者 415 家,资金 746.6 万元,年贸易额 9853.5 万元。城关、磁涧、铁门、北冶、狂口诸集镇较为繁荣,其余各集市商号屈指可数。

陇海铁路通车前,新安县城是西出洛阳第一大站,东西关旅店数十家,每当傍晚车马喧闹,官商云集,颇为热闹。1913 年,陇海铁路通车,行旅减少,县城商业日见冷落。加之战祸连年,兵匪骚扰,统治者横征暴敛,商业每况愈下。至 1935 年,县城经商者“仅破屋败垣,数户零售小商而已”。1938 年以后,日军大举入侵,京汉铁路中断,陇海铁路常有警报,人们逃难、经商多辗转于洛潼公路,故新安商业一时骤然兴盛,饮食、旅店业尤为繁荣。著名餐馆有鲜华楼、松盛楼、会芳楼、张建斌饭店等。东关有椿树店、石板店、南大店等三大旅店。西关有大公馆、二公馆和三公馆。著名京杂货业有福兴长、祥兴长、丰庆源、宝泰裕等商号。1941 年后,战事日紧,旱蝗交加,商业逐渐凋敝。新安沦陷时,日军烧杀抢掠,商业遭受严重摧残,城中生意多为小摊,门面坐商寥寥无几。抗战胜利后,蒋介石重开内战,通货膨胀,物价瞬息万变,沉重地打击了商业经济,商号多濒临破产。到 1948 年,上千元资金的商号,仅有两三家。

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扶持商业发展,对私营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国营商业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商业体系。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改革、开放的方针,国营、集体、个体商业都有很大发展,市场繁荣,商品充足。人们旧的轻商思想正在改变,商品经济观念正在树立。

第一节 商业体制

1949 年春,第一个国营商业企业新安县贸易公司成立。冬季,贸易公司分为百货、粮食、贸易 3 个公司。到 1953 年,县城市场商品流转总额为 288.3 万元,比 1952 年增加 50.5%。其中国营商业占 51.63%,比 1952 年上升 79.4%;合作社商业占 9.1%,上升 17.5%;私营商业占 39.27%,上升 21.2%。1954 年,全县商品流转总额为 1148 万元,国营商业占 35.14%。1955 年,按照国合城乡分工的原则,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商业负责城关私营商业改造。当时城关私营商业 172 户、207 人,有 56 户、76 人组成公私合营商店,有 82 户、94 人组成合作商店,有 13 户,13 人组成合作小组,有经销、代销户 21 户、24 人。

到 1985 年底,国营商业拥有百货、纺织品、五金交电、石油、副食品、蔬菜、食品、饮食服务、医药等 9 个专业公司及洛阳水泥厂、洛阳铝矿 2 个直属商店,批发、零售网点 210 个,职工 1728 人。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9028 万元,比 1949 年增加 35 倍。

全县有集体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网点 159 个、550 人(包括综合服务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待业青年商店,街道居民办的集体商店,各乡镇经联社办的商店)。1985 年零售额 1205 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的 13.3%。

全县有个体商业(包括饮食服务业)2106 户、3514 人。1985 年零售额 828.5 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的 9.2%,对于沟通城乡物资交流,繁荣城乡市场,活跃城乡经济,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起了重大作用。

新安县历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表1

新安县历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统计表2

第二节 购销业务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营商业为稳定市场物价,扩大物资交流,繁荣城乡经济,促进国家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支援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进行,实行了资金大回笼、商品大调拨的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为平抑价格、活跃流通提供了保障,给囤积居奇、追逐暴利、左右市场形势的投机资本以沉重打击,一向由投机资本操纵的市场转变为社会主义国营商业所领导的市场。1950 年春,贯彻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四面八方政策,以城关和各集镇为重点,组织了以国营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为主体的物资交流大会。1952 年“三反”“五反”以后,对公私关系、劳资关系、产销关系进行了较大调整,委托私营商业开展代购代销业务,组织私营商业开展联营活动,调动了私营商业者的积极性。这一时期,国营、合作、私营商业并存,多渠道组织流通,经济繁荣,市场活跃。

从 1953 年开始,国家对国营商业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企业经营机构与管理机构分开;对商品实行分级管理,改变高度集中制度;对企业核定资金单独核算,废止贸易金库制度,改变企业之间的调拨关系为买卖关系,废止商品调拨制度。经过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到 1956 年形成了以国营商业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在这一时期,商品充足,市场活跃,手表、自行车、呢料等高档商品首次出现供过于求现象。1957 年国营商业纯销售额 409.3 万元,比 1952 年增长 564.5%。

1958 年开始的“大跃进”时期,商业体制实行“企行合一”,商品经营盲目购销,不要规章制度,不讲经济核算,砍小店并大店,转集体为全民,关闭集市贸易。加之农业连年遭受自然灾害,商品生产下降,以致市场供应极度紧张。1962 年,国营商业纯购进 265.4 万元,比 1957 年下降 38.8%;销售额 309.4 万元,比 1957 年下降 25.5%。

1962~1965 年,认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关于商业工作问题的决定,纠正“左”的错误。在国营商业内部开展了“三清”(清理资金、清理库存、清理在途商品)工作,加强了经济核算,扩大了商业网点,恢复了集市贸易。对部分紧缺商品采取了凭证供应、议价销售、特需供应等临时措施,对于促进生产发展,回笼货币,稳定市场,渡过灾荒,保障人民生活基本需要,起了重要作用。1966 年,国营商业纯购进额 274.8 万元,比 1962 年增长 3.4%;销售额达 546.4 万元,比 1962 年增长 43.4%。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商品经济当作资本主义批判,以致生产下降,经营混乱,物资匮乏,大部分工业品和副食品凭证供应。

1978 年后,认真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和减少环节的“三多一少”流通体制。1979 年对商业购销政策、流通渠道、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和改革,放宽和调整农副产品购销政策,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恢复和扩大了议价购销商品的范围和规模。1980 年,取消对工业品长达 30 年之久的统配制度,分别实行统购统销、计划收购、订购选购、代批代销或与工业联营联销等形式。在商业内部取消了对基层批发站和零售商店外出采购的限制,除计划分配商品外,各级企业都可以自由选择进货地点和进货单位,都可以向外地推销。在管理体制上,改革了长期以来国营商业不能下乡、供销商业不能进城的互相封锁局面,实行按商品分工、城乡通开体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经营责任制,实行了多种形式的定额管理办法,使企业责、权、利结合起来,使职工的个人收入同企业的经营效果结合起来,初步改变了长期形成的“大锅饭”局面。改革给商业工作带来了生机。1985 年,国营商业纯购进额 1414 万元,比 1965 年增长 4.8 倍;纯销售额 2414 万元,比 1965 年增长 4.2 倍。

国营商业购销额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1

国营商业购销额及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2

主要商品销售量统计表(一)1

主要商品销售量统计表(一)2

主要商品销售量统计表(二)1

主要商品销售量统计表(二)2

主要商品销售量统计表(三)

第三节 仓储运输

1949~1951 年,国营商业经营的商品由上级公司统一调拨,实行统一的储运管理。自 1951 年贸易部关于《全国贸易系统商品运输计划管理办法》实施后,商业系统各基层核算单位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按下达的计划开展商品储运工作。

1960 年,农产品上调,工业品下放任务繁重,商业系统建立储运网,把系统内各部门分散办理的运输业务集中起来,统一办理商品运输。1956 年前,商品多靠租用马车运输及少量铁路运输。1956 年后,各单位自备胶轮马车,由洛阳进货多靠马车运输。1973 年后,商品购销业务不断扩大,运输量增加,马车被淘汰,改用汽车运输。到 1985 年底,全系统共有汽车 14 部,年货运量万余吨。

国营商业系统共有仓库 5.4 万平方米,其中石油库 1 座,7000 平方米,年吞吐量 2 万余吨。国家商业部投资兴建,由县商业部门代管的统用储备库 2 座:六五六二库,1965 年兴建,仓库面积 8900 平方米;六六一四库,1965 年兴建,仓库面积 5000 平方米。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48 年 3 月,新安县人民民主政府设工商税务联合局,11 月改为财经科。

1949 年 5 月,改财经科为工商管理科。

1955 年下半年,工商科分为手工业管理科和商业科,商业科负责管理全县商业。

1956 年春,设农产品采购局,主管棉花、土特产品收购、推销业务。8 月,商业科改为商业局,为国营商业的行政管理机构。同时,采购局改为服务局,主管食品和烟酒专卖业务。

1958 年 3 月,县供销社、服务局撤销,业务并入商业局。10 月,商业局与财政局、粮食局、银行合并为财贸部,部下设商业科。

1959 年 4 月,恢复商业局,仍包括供销社业务。

1961 年初,恢复县供销社,商业局为国营商业的专门管理机构。

1968 年底,商业局撤销,业务归各管理站。

1969 年 10 月,重新恢复商业局,县供销社并入。

1975 年 11 月,商业局与供销社分开。

第十二章 供销

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总方针的指导下,在沟通城乡经济,支援工农业生产和服务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49 年初,铁门、北冶等地农民集资办起了供销合作社,狂口、西沃、竹园等地农民办起了硫磺购销合作社,县直机关办起了消费合作社。1951 年 1 月,成立新安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12 月,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成立新安县供销合作联合社(简称“县联社”),供销合作事业进入了大发展时期。

1955 年,全县对私营商业按行业归口改造,供销社负责对农村集镇私营商业的改造,并担负着全县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的繁重任务。1956 年,对私营工商业改造任务基本完成。1957 年,全县供销社完成纯购进额 334 万元,完成纯销售额 663 万元。

1958 年,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小商小贩一律过渡入供销社,基层供销社下放给人民公社。1961 年,供销社纯购进、纯销售额分别比上年下降 121%和 83%。贯彻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后,供销社又恢复了集体所有制性质,国家退回了供销社的资产。

1965 年,再次自上而下地把供销社集体所有制改为全民所有制。1969 年,县供销社被撤销,干部下放,财产“平调”,业务并入县商业局,直至 1975 年,再次恢复县供销社。

1978 年以后,认真贯彻执行了“整顿、改革、巩固、提高”的方针,改革体制,放宽政策,开放市场,发展集体商业。1982 年,澄清社员股金,分配历年积存红利,发展新社员,增加股份,扩大了集体经济,恢复了供销社商业的集体经济性质,恢复了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为供销合作事业的发展开创了新的局面。1985 年底,全县供销合作社共有职工 1291 人,拥有生产、土产、棉麻、废品、工业品等专业公司 5 个,基层社 13 个,批发部 19 个,零售门市部(包括分销处)167 个,代购代销店 193 个,农副产品(包括废旧物资)收购站 36 个,饮食服务机构 36 个,经营网点遍布全县农村,经营品种 2500 多种。全年完成纯购进额 1085 万元,比 1953 年增长 5.45 倍,纯销售额 2925 万元,比 1953 年增长 11.8 倍。

全县基层供销社入社户 61105 户,占全县总户数的 70%,社员 122644 人,股金 35.3 万元。其中个体股(每股 2~5 元)129863 股,股金 34.8 万元;集体股 132 股(每股 30~50 元),股金 4460 元。自建社至今,全县社员共分红利 18.69 万元,占股金总额(不包括 1982 年新入股)的 81%。

第一节 业务经营

供销合作社的业务经营范围,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演变。建社初期,只经营食盐、煤油、小百货和日用杂品,品种只有几百种。后来,经营范围扩大,品种增多,除经营日用生活必需品外,还经营手工业产品、农业机械、粮食油料、猪羊禽蛋、煤炭、木材、石油、牲畜、畜产品、中药材、中西成药、烟草、山货、水产等生产、生活资料和农副产品。国家执行按渠道划分经营范围后,供销社的部分业务划归专业经营。50 年代把石油、煤炭、木材、粮食、猪羊禽蛋、百货批发业务划出,60 年代把中药材、畜产品、农业机械划出,80 年代又把烟草划出,分别成立了专业经营部门,但部分商品仍由基层供销社代购代销。

一、生产资料供应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是供销合作社的重要任务。供应品种主要有农具、耕畜、化肥、农药等。

(一)农具供应供销社经营的农具可分旧式、新式、半机械农具 3 种。旧式农具分铁、木、竹、石 4 类。铁制有犁辕、犁面、犁铧、牛车轮、铁锨、平耙、镰刀、铡刀等;木制有木耧、犁底、木锨、桑权、扁担等;竹制有竹筐、扫帚、牛笼嘴等;石制有石磙、牛槽、石劳子等。1953 年开始经营解放式水车、步犁、双铧犁等新式农具。1957 年前后经营汽马车零件和架子车等半机械化农具。

(二)耕畜供应 1953 年开始经营,当年经营毛驴 131 头。1955 年在磁涧、铁门、五头、正村、石井、城关、石寺、仓头设立牲畜服务部、服务组,掌握牲畜市场交易价格及纳税,打击不法活动,进行市场调剂。1956 年,农业实现高级合作化,牲畜价格猛跌,供销社收购 2200 头,雇人饲养后转售给农业社,保护了牲畜发展。1959~1961 年三年自然灾害,牲畜元气大伤。1963~1964 年,供销社调剂、采购、供应牛、驴、马等 5154 头。1953~1983 年 30 年间,供销社共采购牲畜 23459 头。

(三)化肥供应 1952 年前,供销社经营以饼肥、骨粉为主。1953 年开始经营硫酸铵。采取“技术在先,推广在后,送物下乡,实地试验”的办法,打开销路。1957 年后,增加过磷酸钙、氯化铵等品种。70 年代后增加碳酸氢铵、尿素、硝酸铵、磷酸二氢钾、三料过磷酸钙、磷钾复合肥、氯化钾等品种。1961 年前,化肥实行敞开供应、任意选购办法。1973 年后,化肥需求量增加,供不应求,实行计划分配,专肥专用。对棉花、生猪、肉牛、油料、蚕茧、牛皮、兔毛收购,实行奖售化肥;对蔬菜、中药材、烟叶、良种培育、林业育苗、生产救灾、多种经营,实行专业用肥供应。1983 年,供销社化肥总销售量达 23868 吨(标准肥)。

1970 年,为弥补化肥货源不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供销合作社系统采取自力更生、土洋结合办法,研制生产推广土氨水、5406 菌肥、腐殖酸铵等土化肥。

(四)农药供应 1953 年开始经营 666 粉、红信及气压喷雾器等农药械。1956 年增加西力生、赛力散、磷化锌、硫酸铜等品种。1958 年后,经营农药有:乐果、敌百虫、滴滴涕、3911、1605、1059、代森铵、鱼藤精、马拉松、保棉丰、敌敌畏等药品 60 多种,按性质可分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最高年(1978)销售量 354 吨,比 1953 年增长 168 倍。供销社系统帮助群众生产的“土农药”有“灭虫灵”“一扫光”“石硫合剂”“洗衣粉制剂”“肥皂柴油制剂”“猫儿眼乳剂”“土氨水 666 粉合剂”等 20 多种。

二、日用工业品供应

供销合作社商业担负县城以下的日用工业品的零售业务,包括百货、针织、纺织、食品、糖、烟、酒、文化用品、民用五金交电、化工等 10 大类商品。50 年代农民购买力低,供求矛盾不突出。60 年代后,市场供应紧张,城乡物资供应分工,农村由供销社供应,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棉布、针织、火柴、煤油、食盐、民用线,按人口凭证供应。80 年代,市场物资充裕后,实行敞开供应。名牌缝纫机、自行车仍采取计划分配,凭证供应,80%分配给农村,并依据粮、棉、油、烟、生猪和主要土特产品贡献大小实行奖售。

三、农副产品采购

(一)扶持多种经营供销社系统扶持多种经营的措施:(1)建立领导机构,专人负责。1964 年县社设多种经营办公室,各基层社配 2 至 3 人管多种经营,双代员也担负此项业务。(2)资金扶持。1975 年至今投放 30 余万元,扶持苹果、毛竹、木耳、平菇生产,每年还发放棉花预购订金 20 万元以上。(3)提供种子、种苗、化肥等。(4)培训技术。1975 年以来,为农村培训苹果木耳、红果、蘑菇、烟叶栽培技术员 1223 人。(5)帮助推销产品。先后帮助农民推销黑矾、硫磺、烟叶、棉花、苹果、红果、沙梨、柿子、柿饼、木耳、核桃、蜂蜜、粉条、粉渣、药材、畜产品以及铁、木、竹、条、石器等共 400 多种。

(二)农副产品采购政策农副产品采购分统购、派购、议购。关系国计民生的一类农副产品,如粮、棉、油实行统购;对国计民生比较重要的二类农副产品、工农业基本建设主要原料和供出口的农副产品,根据国家分配任务,实行派购,由供销社代购;对三类农副产品,实行议购。1982 年后,除粮、棉、烟叶仍为一、二类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收购外,其余农副产品均为三类物资,自由交易。

(三)供销社主管产品供销社主管经营的有棉花、烟叶、苹果、木耳、山楂、平菇、蜂蜜、柿饼、粉面、粉条、粉渣等。棉花由国家下达计划,县社棉麻公司经营,基层社代购。1951 年,棉花纳入国家计划,委托供销社收购,各区设收购点。1954 年,棉花实行统购。1956 年,由县农产品采购局设点收购。1957 年又归供销社收购。烟叶由棉麻公司经营,基层社代购。其它产品均为供销社自营。

新安县供销合作社 1950 ~ 1985 年购销额统计表

新安县供销社系统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一)

新安县供销社系统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二) 1

新安县供销社系统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二) 2

第二节仓储运输

供销社建社初期,多借用民房和祠堂、庙宇等公房作仓库,容量小、条件差。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兴建了一批库房。至 1983 年,供销社系统共有仓库 19744 平方米(内含简易仓棚 1937 平方米,货场 1900 平方米),其中直属公司 1852 平方米,基层社 7892 平方米。

仓库管理,实行入库验收、分库存放、定储计量、分垛堆码、凭票交货、入库卡片、安全保卫等制度,建立商品明细帐,以控制进销调存数字。

建社初期,各基层社商品运输靠人担、畜驮、车拉。1956 年,购买胶轮马车 6 辆,牲口 18 头,由县社统一调配使用。到 1962 年,马车增至 27 辆,牲口 91 头,全年自运货 9306 吨,占供销社货运量 70%。1974 年以后,逐步购买汽车代替马车。1985 年全系统有汽车 32 部,手扶拖拉机 2 台,总载重量为 144 吨。年货运量为 5.9 万吨,其中汽车运输量为 4.45 万吨,火车运输量为 1.46 万吨。

第三节 民主管理

各级供销合作社经济,是集体经济,实行民主管理。

一、社员代表大会

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社实行民主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县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基层社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代表任期 3 年。代表大会的职权是:通过或修改本社章程,选举或罢免本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或出席上一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审查和批准本社工作计划及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批本社预决算、盈余分配或弥补亏损方案;审批并处理社员对理、监事会不正当行为的申诉;决定违法失职人员的处分问题;其它重要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县供销社成立以来,先后召开过 5 次代表大会。1958~1978 年间,由于供销社体制改变,理、监事会制度取消,社员代表大会不能按期召开。

二、理事会

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的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组织实施国家和本社下达的各项计划;审批新社员入社;代表本社和有关方面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调配、奖惩以及劳动工资的评定;决定本社各种财产的租赁、购置、转让或抵押;代表本社向银行取得贷款;受理代表大会提案;制定和推行本系统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办理社章规定的其它事项。

三、监事会

监事会是供销社的监察机构,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其职权是:监督、检查理事会对政府的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及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方向、经营作风、财务收支以及完成国家计划的情况;监督检查本社工作人员违法乱纪并向理事会提出处理意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理事会的工作提出咨询或建议;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监察报告。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36 年 8 月,新安县政府着手筹办合作事业,建立信用合作社 7 个,社员 550 人,资金 1252 元。1937 年又发展信用、消费、工业合作社各 1 个。1940 年 4 月,设立“河南省合作事业管理处新安办事处”。1941 年,改办事处为新安县合作事业指导室。1936~1946 年,全县共建信用、消费合作社 170 多个,社员 9000 余人,资金 25000 余元;工业合作社 1 个,资金 2000 元。

1949 年初,铁门成立第一个农民供销合作社,社员 500 多人,共入 726 股,每股小麦 60 斤。4 月,狂口、西沃、竹园村分别组成硫磺购销合作社。6 月,北冶成立农民供销合作社,86 户,188 股,股金小麦 6655 斤。7 月,县人民政府成立机关消费合作社。

1950 年 7 月,县政府设合作科,并着手组建县供销合作社。1951 年 1 月,成立新安县供销合作社筹备委员会。12 月,召开供销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新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1958 年,县供销社并入商业局。1961 年,又恢复供销社。1969 年,县社撤销,业务归土副产品购销站。1971 年 8 月,移交商业局。1975 年 11 月,再次恢复新安县供销社。县供销社下属有生产资料公司、土产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棉麻公司、合作贸易货栈、工业品联营公司等业务单位。

第十三章 粮食

新中国成立前的历代政权,只收田赋,不管粮食的生产和供销。

新安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了粮食经营管理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粮食工作方针政策。1948 年,豫西秋季征收公粮暂行办法规定:秋季公粮,只按农业收入计算负担。土地产量依据土质好坏,按常年秋季收获量计算,以户为征收单位,每人平均不足 60 斤者免予负担,超过者依率计征。每人收入在 800 斤以上者征收 30%,为最高累进率。

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农业合理负担办法,规定每年一次计算,分夏、秋两季征收,以户为单位每年每人收入 100 斤以下者免予负担,超过者按规定计算征收。

1950 年,省政府颁布土改区农业税暂行办法,采取有免购点的产量比例征税制,以累进税率进行征收,评定当年产量,一次计算,分秋、夏两季征收。实行税等税率,依率而征,加重地富负担,减轻贫苦农民负担。

1951 年,贯彻国家颁布的《农业税查田定产实施纲要》,推行农业税依率计征新办法,实行合理负担。

1952 年,粮食歉收,不法粮商囤积居奇,哄抬粮价。粮食部门按照“大购、大销、大存、大调”的方针,集中抛售粮食,平抑粮价,小麦斤价由 7 角降到 1.7 角。

1953 年 11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简称统购统销),全县取缔了粮食自由市场和私人粮商,建立起国家粮食市场,从粮食分配和流通方面,割断了城乡资本主义联系,促进了私人粮商和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根本上消除了旧中国粮食分配极不合理的状况,保证了军需民食和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

1955 年春,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简称“三定”)政策。

1958~1959 年,出现了浮夸风、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征购了大量的过头粮。1960~1961 年,口粮发生严重困难。

1965 年,贯彻毛泽东主席提出的“备战、备荒、为人民”“藏粮于民”的指示和“绝不可购过头粮”的精神,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三年”不变的办法。

1971 年,征购任务“一定三年”改为“一定五年”,即定购基数一定五年不变,超购任务一年一定,超购部分加价 30%,鼓励群众增产多卖。

从 1979 年起,调减了定购基数,提高了收购价格。1982 年,粮食工作贯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方针,实行“粮食包干”办法。即正常年景,征购任务保证完成,统销指标不能突破。在完成征购任务后,粮食部门积极开展议购议销,调剂会缺,活跃市场,平抑粮价,并把议购作为掌握粮源的一条渠道。1985 年,根据中央指示,取消粮食统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由商业部门在播种季节前与农民协商,签订定购合同。定购粮食,国家按“倒三七”比例计价收购(即三成按原购价,七成按原超购价)。定购以外的粮食,农民可以自由上市。如果市场粮价低于原统购价,国家仍按原价敞开收购,以保护农民利益。

第一节 收购

一、征购

新中国成立以后,征粮亦称公粮,由粮食部门代为接收,并作价划转财政部门,缴入国家金库。征收公粮,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商业部门取得商品粮的一种形式。

公粮一年计征一次,夏秋两季完成。1947 年 8 月,为支援全国解放战争,新安县民主县政府派征粮款,由村合理分配到户,按期完成。1948 年,实行“累进计征”方法征收公粮,根据各区村政治经济情况,确定负担面大小、免征点高低,分配公粮任务。1949 年 6 月,政府为纠正“累进计征”造成户与户之间的畸轻畸重现象,本着“有者多出,贫者少出”的精神,由农民代表大会评议地亩产量,分配各户负担任务,一次计算,两次征收。是年,各阶层实际负担情况为:地主,征收农产品总收入的 45%;富农,征收 31~43%;中农,征收 13.8~21%;贫农,征收 9.3~10%;佃农,征收 7.5%。同时,为支援前线,向地主、富农、有粮中农借征了一部分粮食(已土改村借征面不超过 50%,未土改村借征面不超过 20~25%)。这次借征粮到 1950 年夏征中已全部偿还。

1950 年,全县基本完成土地改革,公粮按比例负担,取消了“累进计征”的方法。1951 年,根据中央财政部《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实施纲要》,全县于 7 月开展查田定产,实行依率计征新办法。按查田定产的产量,从 1953 年起,依率计征,增产不增税。全县 1951 年实际征粮 1077 万斤,平均税率为 12%;1953 年实际征粮 804.1 万斤,平均税率为 11%。

1956 年,实现农业合作化,调整产量,改革税制和税率,实行以社为单位计征。

二、统购

1953 年 11 月末,新安县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1953 年到 1955 年,粮食统购采取逐级下达控制数字,民主评议,把任务落实到户的办法,统购面为 50~60%,统购粮数额一般占社会余粮的 80%左右。1953 年分配统购指标 594 万斤,实际完成 1636 万斤,占计划的 276.3%;1954 年实际完成 1211 万斤,超计划 8.8%;1955 年实际完成 887 万斤,超计划 18%。

在粮食统购中,由于一时无法澄清农村粮食产、销、余、缺,曾出现过购销不合实际的情况,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55 年 8 月,贯彻国务院《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开始实行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政策。按常年产量评定粮食产量,在正常年景下,一定三年不变,从定产数中扣除口粮、种子、饲料粮后,剩余粮食按 80~90%计算定购。如遇灾荒,国家在丰收地区增购粮食,增购数不得超过增产数的 40%。对产量低于公粮、口粮、种子、饲料总和的农民,和只生产经济作物、不生产粮食的农民、牧民、菜农等,实行定销,一年一定,保证供应。1955 年全县统购实绩(贸易粮)922 万斤,占总产量的 7%,农村人平留粮 360 斤;1956 年统购实绩 1025 万斤,占总产量的 6.4%,人平留粮 380 斤。

1965 年,纠正了 1958、1959 年两年在粮食征购中的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大购大销的错误做法,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歉收社队适当减征,丰收社队增产增购,但基数不动。新安县征购基数为 1670 万斤。

1971 年起,实行粮食征购一定五年不变办法。新安定购基数是 1690 万斤,地方附加 8%,一定五年不变;超购任务一年一定,超购部分加价 30%。

1979 年起,粮食收购价格提高 20%,超购部分加价 50%,基数稳定,扩大超购,鼓励多卖,以丰补歉。1983 年,全县粮食征购 697 万斤,统购 744 万斤,超购 3272 万斤。1985 年,统购 527 万斤,超购 1231 万斤。

1949 ~ 1985  年新安县粮食征购、统购、超购实绩表

三、议购

议购,即是对农民在完成征购任务后自食有余的粮油,通过协商,议价收购。在征购期间,粮油不准进入集市贸易,议购必须在农民安排好口粮、种子、饲料等项用粮,完成征购任务后进行,不得因议购而挤征购,不得强制收购,不能硬派任务。议购业务,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其它机关、团体、厂矿、部队、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自行到农村和农贸市场议购粮油,或以物易粮易油。

粮油议购议销,始于 1962 年,但经营范围、数量较小,且不作为国家掌握粮油的一个渠道。1978 年以后,粮油议购议销业务迅速发展。1981 年,经县政府批准,粮食局成立议购议销公司,经营议价粮油,实行独立核算。1979~1983 年 5 年中,共议价收购粮食 3245 万斤,对支援生产,调剂余缺,平抑市价,活跃市场,起了重要作用。

第二节 销售

一、农村统销

对农村缺粮户,实行粮食计划供应,谓之统销。在统购任务完成之后,核定产量,核定缺粮户缺粮数额,分月安排,发证到户,定量、定点供应。

1953 年和 1954 年农村统销,是根据当年实产和免购点,经群众评议,区、乡政府审查,核定缺粮户所需粮食数量,填发购粮证,按市场销价供应。1955 年 11 月实行“三定”政策,对经济作物区、工矿副业区、菜区等缺粮农民,根据定产基数核定缺粮户的缺粮数额,一年一定,凭证按月供应。

1959、1960、1961、1965、1969、1972 年旱灾严重,农业减产,国家对农村统销均在 1000 万至 2000 万斤,保证了人民生活。1965 年,粮食部门从新疆等地调进大批粮食,供应农村。是年,农村统销粮食 2392 万斤,保证了群众的口粮和种子、饲料供应,做到灾而不荒,人心安定,生产元气未受损伤。

1953 ~ 1985 年新安县农村统销粮食统计表

二、支农供应

支农供应,包括种子、饲料、油饼和奖售粮等供应,对缺粮队种子按指标供应,其不足部分由缺粮队用粮食向国家粮食部门兑换。粮食部门设有种子仓库,征购时,对优良品种积极收购,单收单存,保证质量。

缺粮队、重灾队所需饲料,由粮食部门根据实际需要计划供应。1978 年以后,对养殖专业户供应饲料,由县附加粮项内支拨。

粮食部门按国家规定,基本购油不购料,收购农民的油料,就地加工,油饼返还给农民。油菜籽每百斤返还饼 50 斤,花生果每百斤返还饼 34 斤,芝麻每百斤返还饼 45 斤。

国家对社、队和个人出售的棉、麻和中草药材,奖售粮食和工业品。国家每收购皮棉 100 斤,奖售粮食 15 斤和其它工业品。1973 年规定,收购金银花、党参、麦冬、杜仲、丹皮、枣仁、杏仁等中草药材,每百斤奖售粮食 50 斤到 100 斤。1962 年规定,每收购 120 斤重以上生猪 1 头,奖售粮 40 斤,以后改为收购生猪按每 3 斤奖售 1 斤粮食。1973 年规定,每收购 1 张羊皮或 1 只活山羊,奖售小麦 2.5 斤,杂粮 2.5 斤。

三、城镇供应

粮食统购统销以后,城镇口粮定量供应,按每人每月定量标准购粮。部队、机关、学校、国营企业,根据供应标准,按月编造计划,由粮食部门供应。工商业户经行业小组、市民经居民小组评议,造出计划,填发购粮证,持证到粮食部门购粮。

1955 年以后,对城镇居民口粮实行分等定量供应,对工商行业用粮实行分单位计划供应。共分为 6 类 23 等。1965 年后,调整为 7 类 25 等。粮食品种供应一般细粮占 70%,粗粮占 30%。

四、议价销售

议价销售粮油,量入为出,先入后出,购啥销啥,不能与平价粮油互相抵顶,不得擅自动用计划内库存。议销粮油首先保证省内专项用粮、口油、市场、出口需要,保证未予统销的城乡缺粮人口需要。城市议销,敞开供应,不凭证不限量。1979~1983 年 5 年中,全县共议销粮食 3346 万斤。

五、粮油票证

1955 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凭票证售粮办法,新安实行的购粮证有:居民粮食供应证,居民粮食供应转移证,牲畜饲料供应证,农村粮食供应证,农村粮食供应转移证。

粮票是国家发行,并供城乡流动人口用以就餐、购粮的凭证,为无价专用证券,严禁伪造、涂改、买卖或以票易物违法活动。粮食部门严格控制粮票的投放数量。

六、油脂油料购销

1954 年,油脂油料实行统购统销,由国家统一经营,收购、供应全部纳入国家计划之内。农民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数量和价格,把油脂油料卖给国家。

1973 年起,实行食用油脂统购任务一定三年的办法。1983 年起,对征购油脂油料实行固定比例加价办法,即 40%按统购价,60%按超购价。

农村食油,在统购统销初期,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扣留种子和农民口油后,剩余部分国家只统购 80%。随着油料种植面积的扩大和产量的提高,国家规定农村食油以口油留量最多不超过 3 斤,扣留种子、口油后,确定统购任务,实行多产多购多留,少产少购少留。国家对农村基本只购不销。但对一些确实不能种植油料的农业人口食油,予以适当补助。

对特种油料如蓖麻籽,采取奖售办法收购,每收购 100 斤蓖麻籽,奖售粮食 80 斤或食油 20 斤。

第三节 仓储调运

一、仓储

旧时,县设各种粮仓以积谷。一为常平仓,清顺治九年设,在县署西,时有仓库 15 间,储谷 15000 石。性质为官办粮仓,谷贱时以高于市价买进以利农,谷贵时以低于市价卖出,平抑谷价。康熙二十五年又增建仓库 5 间,共 20 间。二为义仓,由民众以义租形式或正税附加交给官府管理,以备救灾。乾隆二十八年,铁门、北冶二义仓存谷额 273 石。三为社仓,多为民办民管,劝募粮食。乡设社仓(也称乡仓),丰年收积,歉年救济,平年卖出易新。乾隆三十八年,城关、铁门、磁涧、正村、仓头、养士社仓 6 处,共储谷 7719 石。四为民仓,光绪十八年,劝捐积存谷物 3002 石。民国十七年,把常平仓、义仓、社仓及其它以救济为目的的仓库,一律改称义仓。民国二十三年,县义仓积谷 1264 石,区乡仓积谷 1596 石。抗战开始,多数义仓积谷作为军供,积谷储粮趋于混乱。至解放时,从旧政权接收的仓库仅有 200 平方米,仓容 60 万斤。

新中国成立初期,粮食仓房多用祠堂、庙宇或租用民房。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建设仓库。至 1985 年,全县共建永久性粮仓 108 座,仓房使用面积 2.1 万平方米,总容量为 8230 万斤,占用土地面积 12.5 万平方米(折合 1870 亩)。仓房类型计有:苏式仓 3 座,3378 平方米;基建房式仓 55 座,1.1 万平方米;民房祠庙仓 2 座,200 平方米;窑洞仓 7 座,273 平方米;地下仓 7 座,2640 平方米;拱形仓 21 座,3413 平方米;土圆仓 6 座,容量 30 万斤。

二、调运

粮油实行统一调拨原则,严格执行中央调拨计划,做好县境内粮油计划调运,制定并仓集中计划和调运计划,均按规定权限报批执行。县内的粮所、粮库间粮油调拨,除种子外,其它一律不准自由挂钩、自由兑换。粮油调运中,组织合理运输,结合征购入库合理摆布粮源,选择经济合理路线,跨界交粮,定点调拨,直线运输,就仓就厂(粮油加工厂)调运,就厂销售,就仓加工,减少中转环节,减少集运量,避免倒调、迂回和相向运输。

调运种类:县内调运,主要是外调集运,站间供应调拨,种子调拨;地市外调运,主要是调入新安县所需优良种子以及小麦、油脂,调出以杂粮为主;省外调运,主要是供应省外大城市和军粮,支援灾区,外贸出口粮食,以及从省外调入的议价粮油和优质种子。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40 年秋,新安县成立粮食委员会,负责管理粮食市场,采购军粮,积谷征募。翌年春,合并于县府田粮科。1941 年 9 月,成立粮食监察委员会,协助田赋管理处办理征实及军粮监交工作。1943 年,田赋管理处改为新安县田赋粮食管理处,统一管理田赋征实和军需民食的调剂。

1947 年新安解放后,县政府设财粮科,筹备军粮马料,转运粮食,支援前线。

1950 年 7 月,成立中国粮食公司新安县支公司,经营粮食购销业务。

1951 年 1 月,成立新安县粮食局,办理属于中央和省管范围的公粮、水利粮、军马粮料等征收工作。业务隶属洛阳行署粮食局,行政隶属新安县人民政府。下设城关、磁涧、铁门 3 个公粮仓库。

1952 年 10 月,粮食局和粮食支公司合并,名称为新安县人民政府粮食局,主要任务为征收公粮、地方粮和收购余粮,供应城乡人民粮食。

1968 年 9 月,粮食局与棉花厂合并,成立新安县粮棉油管理站,隶属县商业局。至 1970 年 6 月,棉花厂分出,恢复粮食局。

粮食局下属单位设有:城关直属一库、城关直属二库、城关直属粮店、水泥厂粮店、面粉加工厂、粮油议价公司、饲料公司。各乡镇粮所 13 个,即铁门、磁涧、五头、正村、南李村、城关、仓头、北冶、西沃、石井、石寺、曹村、峪里粮所。

第十四章 外贸

据民国三年(1914)国际巴拿马赛会河南省展出商品目录记载,新安当时展出的商品有硫磺和毛毯两种。新中国成立前,新安所产之畜产、皮毛商品,多销至洛阳东关皮毛行,由他们销至国内或转手出口。

1951 年 5 月,中国畜产皮毛猪鬃公司河南省洛阳办事处成立,全面经营畜产业务。1952 年下半年,成立河南省洛阳支公司(畜产),经营畜产品。这时,新安外贸业务由供销合作社兼营,收购少量畜产品和土特产品,如蚕茧、牛皮、山羊板皮、绵羊毛等,上调出口。直至 1964 年 8 月 1 日,始成立新安县对外贸易公司,专营外贸业务。

外贸机构成立以来,根据“以销定产”的原则,积极扶植发展生产,扩大出口商品货源,开展出口商品收购。先后组织出口五金矿产品、土特产品、畜产品,粮油食品、轻工产品、纺织品等 6 大类 69 个品种,收购总额 2950 万元。

第一节 商品收购

收购是外贸出口的基础。县级外贸企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产品收购,完成国家下达的收购计划,及时调拨,以保证出口任务的完成。

出口商品收购本着扶植发展生产,扩大出口商品货源,加速商品流转,减少中间环节,提高经济效益的基本原则,在工作中贯彻政治观点、生产观点和群众观点。产品收购,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收购计划。

畜产品是外贸的自营业务,历来不受计划限制,有多少收多少,产品统一上调,一部分供国内市场需要,一部分供出口。收购办法除外贸部门在县城设门市部收购外,农村由各基层供销社代购,外贸部门付给代购手续费。1978 年以前,国家把畜产品列为一、二类或三类物资管理,只准外贸部门经营(或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其他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插手经营,由外贸部门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管理。1978 年以后,贯彻执行党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经济政策,取消畜产品管理办法,市场彻底开放,多家多头经营。

除畜产品外的其它出口产品,由外贸部门直接收购。收购办法是,由外贸部门与生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规定产品数量、品种、质量、规格、价格、供货时间,生产单位按时供货,外贸部门按时收购。

外贸收购的出口产品,由单纯的土畜产品收购发展为综合性产品收购。1965~1985 年,共组织收购产品 69 种,总额达 2950 万元,其中畜产类 718.7 万元,土产类 205 万元,五金矿产类 1818 万元,轻工类 38 万元,粮油食品类 42.7 万元,纺织品类 127.5 万元。

1965~1966 年,国民经济调整取得胜利,经济形势好转,外贸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内外贸易并举”的方针,外贸发展较快。1965 年收购额 179.8 万元,1966 年增至 297.5 万元,比上年增长 65.48%。

1967~1976 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外贸形势急转直下。1969 年 8 月,外贸公司撤销,并入县土产站收购组,收购一年比一年减少。1969~1974 年 6 年收购总额只有 142.6 万元,只相当于 1965 年的 80%。最低的 1971 年,收购额只有 15.14 万元。1973 年根据出口需要,恢复了县外贸公司。1975 年,全国形势有所好转,外贸业务也随之迅速增长,扩大了铝矾土的出口,增加了羊毛地毯出口新项目,这年出口产品收购额增至 199.8 万元。但是 1976 年,外贸出口产品收购额再度下降至 122 万元。1977 年收购额下降至百万元以下。

1978 年以后,在对外实行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指导下,贯彻中央“外贸要有一个大发展”的指示,积极扶持铝矾土、兔毛等大宗出口商品生产。1981 年收购额达 211.5 万元,比 1978 年增长 1 倍多。1982 年、1983 年由于畜产品市场开放,多家经营,外贸收购额有所下降,但各项经济指标,特别是经济效益一直良好。1985 年,出口商品收购总额为 562.1 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新安县 1965 ~ 1985 年外贸出口商品收购额统计表

第二节 商品出口

按照外贸系统管理体制规定,县级外贸企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产品收购,按计划组织调拨发运,不直接对外成交,进出口业务由省级以上各进出口公司承担。

县外贸公司在组织产品收购后,即组织商品发运,按照规定把商品调运至地市、省有关进出口公司,或按计划直接调运至天津、青岛、连云港、上海、广州、深圳等口岸公司,由口岸公司出口。

县外贸公司对出口商品的质量负责,积极协助生产部门和供货部门提高出口产品质量,在收购中严格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拒绝收购。在出口商品发运之前,必须经过国家商品检验部门检验,出具商品检验合格证,否则,铁路部门拒绝发运,收货单位拒绝收货。

关于外汇留成,我国实行外汇集中管理和统一经营的方针,采取了比较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县级外贸不直接管理外汇和进口业务。从 1979 年开始,为了调动地方和创汇单位的积极性,国家实行外汇留成办法,每年分配给县外贸公司一定的外汇留成,由县掌握使用。

第三节 发展出口产品

为了发展出口产品,建立出口商品基地,县外贸部门积极扶持发展生产。1965 年从浙江引进安哥拉长毛兔 208 只,1966 年又引进 15838 只,投资 6.6 万元。1967 年全县发展到近 10 万只,年收购兔毛 11681 斤。“文化大革命”开始,把农民饲养长毛兔当作“资本主义尾巴”批判,大量宰杀、卖掉,饲养量急剧下降。1974 年下半年再次组织集体养长毛兔,又从浙江引进 3000 只。1965~1979 年,还先后引进青山羊、白湖羊 4057 只,水貂 2000 余只,发展出口产品。1981 年,国家投资 30 万元,扶持农民养兔,外贸部门又从浙江等地引进西德杂交、安哥拉良种兔 2.1 万只。全县长毛兔发展到 16 万只,年收购兔毛 2.5 万斤。1974 年,扶持发展山、绵羊毛地毯生产,先后建立起县、社、队地毯厂 11 个;还帮助扶持发展了北冶、石寺、铁门、孟庄、窑院、北岭、董沟、庙西、庙北、羊义等 14 个社、队铝矾土厂,年产熟铝矾土 5 万吨,成为新安县一项大宗出口产品。

出口产品种类繁多,其主要产品如下:

硫磺   化工原料,产于狂口、竹园、下坂峪、安里、西沃、北村、石板河等地,由硫铁矿石烧炼而成。本县硫磺品质优良,纯度高,出口免检。1965~1968 年,出口 13 万余吨。

熟铝矾土   主要产于北冶、石寺、铁门,南李村、石井、西沃也有少量生产。由铝矿石经高温煅烧而成。主要用途是制作耐火材料,为钢铁冶炼工业之必需。本县熟铝矾土含铝高,含铁硅比低,品质优良。1974 年后开始出口,最高年份出口 3 万吨以上。经天津、青岛、连云港口岸,远销美国、日本、意大利、法国及西欧等国。

豫新杯碟   新安县瓷厂产品,专供出口,主要销于亚非国家作茶具用,每件一杯一碟。1974~1978 年 5 年出口 76.4 万件。

肉牛   主要品种有“西门答尔”“夏洛莱”“立木赞”“短角红”“黑白花”“南阳黄”“秦川红”。要求膘满肉肥,口轻(4 个牙、6 个牙)色正,个大体重(400 公斤以上),不染布氏杆菌,不患焦虫病。主要销至港澳市场。

活羊   大尾绵羊(母羊不怀仔者),体重 35 公斤以上,不染布氏杆菌,远销科威特。

桐木   出口之桐木,统称“豫西桐”。新安县五头一带的小叶桐,木料致密,纹理清晰,比重大,耐沤,抗腐蚀力强,为优质木料。主要销往日本国。

兔毛   兔毛为新兴高级纺织原料。新安县养长毛兔已有 20 年历史,品种有“安哥拉”“西德杂交”长毛兔等。最高年份(1981 年)出口兔毛 25248 斤。出口兔毛质量要求:长、白、松、净,无粘块,无缠结,无杂质,分特、甲、乙、丙 4 级,各有不同规格要求。

山羊板皮   新安县所产之山羊板皮系“华北路”,等内皮在 0.23 平方米以下。规格质量要求:宰剥适当,形状完整,晒干平展,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4 级。

貂皮   水貂乃稀有珍贵动物,野生家养,皮轻软美观,御寒力强,为“裘皮之王”。

貂皮、羊毛、兔毛、猪鬃和各种杂皮,主要销往日本、荷兰、西班牙以及英、法等国。

第四节 经营管理

一、计划管理

外贸计划编制,是根据国际市场需要,结合全县生产、供货能力及库存商品情况,提出出口商品购、销、调、存计划,于每年 12 月份报上级对口进出口公司。计划批准下达后,不经批准,不得擅自修改和变更,不准超计划收购。在计划执行中,分月、分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二、财务管理

外贸企业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由国家对外贸易部(经贸部)统一管理,并实行由对外贸易企业总公司按专业系统管理的办法。本县外贸企业经济核算,原来归口洛阳地区畜产品进出口公司管理。1984 年起归洛阳市外贸局管理,由市外贸局财务科转报河南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

县外贸企业不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盈利上缴,亏损由上级外贸公司拨补。原来,县外贸不搞经济核算,属报账单位。1973 年 5 月起,改为单独核算单位,编制财务计划和会计报表。

1979 年以后,县外贸企业加强经济核算,讲究经济效益,每年由省、市公司下达利润计划,不得亏损。

三、仓储运输

县外贸企业有仓库 5 座,751 平方米,库容量 1502 立方米,主要储存畜产品和土特产品,其它商品多从生产单位直接调拨。

外贸运输工作环节多,运程远,时间性强,必须贯彻“安全、迅速、准确、节省”的方针。新安外贸出口商品,铝矾土为大宗,一般矿点距火车站 20 公里左右,主要靠汽车运输。鲜活商品如活羊,也用汽车直运连云港口岸。

铁路运输,1978 年县外贸局投资 8 万余元,在新安火车站 5 股道旁修筑货物站台 1 座,1350 平方米,9 个货位,在一股道建货位 2 个。发货站有新安站、铁门站、磁涧站、洛阳站。1980~1985 年,外贸局申请车皮 5712 个,铁路部门批准 1921 个;实际完成车皮 1822 个,99250 吨,完成车皮计划的 94.85%。

新安县外贸公司 1973 ~ 1985 年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表

第五节 机构沿革

1964 年以前,无专门外贸机构,对外贸易业务由供销社兼营。

1964 年 8 月 1 日,成立新安县对外贸易公司,业务隶属洛阳地区外贸局领导。

1969 年 8 月,与县土产公司、化工处合并成立新安县土副产品购销站,内设对外贸易科。

1973 年 5 月 1 日,恢复新安县对外贸易公司。

1974 年 1 月 13 日,成立新安县对外贸易局,为企行合一单位,对外业务上仍保持公司名义。

1984 年 5 月,撤销外贸局,设新安县对外贸易公司,为局级企业公司,隶属县人民政府和洛阳市外贸局双重领导。

第十五章 物资

物资,包括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物资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物资,只是经过劳动加工的生产资料,如原料、材料、机电产品等。物资工作担负着生产资料的分配、调拨和供应任务,在社会生产总过程中是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纽带。

第一节 物资管理

1960 年 10 月,成立新安县物资局,下属物资、木材两个公司,负责全县物资的计划管理、分配、调拨及供应工作。当时的物资计划分配管理,实行统一计划、统一分配、统一订货、统一调拨、统一管理,物资部门按照县计划委员会下达的分配计划,本着先国营、后集体,先维修、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和优先支农、优先救灾的原则,合理供应,专材专用。

1965 年 3 月,根据中央对物资企业实行集中管理的决定,人员、业务、资金由洛阳专署物资局直接管理,经费实行“收支平衡,略有盈余”,银行利息按国家拨补的办法解决,物资机构实行政企合一。

1979 年以后,国民经济进行了调整,贯彻执行计划调剂和市场调剂相结合、以计划调剂为主的方针,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剂的作用,改变服务方向。按照农、轻、重的次序,对农业和轻工市场的需要,优先进行安排;其次重点安排化肥、煤炭和生产维修,适当地照顾其它方面的需要,统筹安排,进行物资平衡分配和供应。并且通过物资贸易中心和供应网点投放市场,搞活物资流通,改进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为满足工农业生产和城乡人民群众的需要,除做好物资的分配、订货、催调、供应工作外,还千方百计地组织计划外物资采购、调剂,以弥补计划分配物资的不足。

第二节 物资经营

按照物资分类,物资部门经营管理范围是工业生产资料,即: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机电产品、化轻产品、煤炭 7 大类。

1979 年以前,基本上是坚持计划分配制度,把物资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统配物资,第二类是部管物资,第三类是地方管理物资,从上到下进行分配调拨。1961 年至 1965 年,经营品种 120 个,购进总额 232 万元,年平均 46 万元。销售额 309 万元,年平均 62 万元。

1985 年总购进额 872 万元,其中自行组织采购 559 万元,占购进总额的 62.7%。购进计划外钢材 2181 吨,占钢材总购进量的 57.8%。

据物资部门统计,1961~1985 年供应的物资有:钢材 22908 吨,生铁 13645 吨,水泥 48019 吨,平板玻璃 19758 标箱,汽车 209 部,轴承 26 万套,各种电线 7699 公里,轮胎 7046 套,纯碱 206 吨。

木材的经营,1957 年和 1958 年,木材公司在曹村、五头、正村、磁涧、北冶、石井、城关等地设收购点 8 个,平均年收购量 2800 立方米,多系坑木、檩条、椽子等原木和群众自售的板材。由于乱砍滥伐,对资源破坏严重,1960 年收购点相继撤销。新安县木材产量甚少,主要靠从外地购进,由国家统一分配进货合同和调度,大部分是从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广东、广西、湖南、湖北、云南等地购进。1976~1983 年 8 年间共从外地购进木材 29367 立方米,平均年购进 3671 立方米,最多的 1983 年购进木材 9482 立方米。木材销售,是按县计划委员会下达的计划和调单供应用户,执行国家规定的《木材标准》和木材检验规程,使用部颁《材积表》核定材积,并在销售时划类分等。

新安县物资系统 1980 ~ 1985 年四项指标完成情况表

第三节 机构沿革

1960 年 10 月,成立新安县物资局,下属物资、木材两个专业公司。

1965 年 3 月,物资局、物资公司人、财、物权归洛阳专署物资局直接管理。

1969 年,撤销物资局,成立物资站,辖物资、木材、生产、农机 4 个公司。

1971 年,撤销物资站,物资公司、木材公司隶属县计划委员会。

1977 年 2 月 28 日,恢复物资局。

1984 年 10 月,改为新安县物资总公司,下属金属建材、机电化轻、金属回收、物资贸易中心等 4 个专业公司。1985 年 3 月,木材公司划归物资总公司领导。

第十六章 财政

旧社会的财政,是榨取人民血汗,满足统治者穷奢极欲,强化其国家机器,维护其统治的工具。历代田赋名目庞杂,计征依据仅凭邑吏流传之底册,私相授受,积习相沿,弊端百出。田粮不符,或田多粮少,或粮多田少,或有地无粮,或有粮无地,强梁富豪之家地连阡陌,无分文之征,贫者无立锥之地,而纳粮当差,不堪其苦。

明初定赋役法,丁有役,田有租。洪武、永乐年间,新安定官民田地 1673.11 顷,夏征麦正耗 2811.83 石,秋征正耗 12575.328 石。

万历年间实行一条鞭法,地分三等通折,全县上等地 1669.456456 顷,实征银并每亩加九厘银共征 18247.27 两,遇闰加征 480.119 两。

清初田赋依万历旧制,全县折一等地 1648.346456 顷,共征银 18247.2763716 两,每亩派银 0.11699425 两。遇闰加额银 480.119 两,每亩征银 0.02912735456 两。

同治元年,知县韩经畲改征制钱,每丁三钱以上为大粮,每两征钱 2500 文;三钱以下为小粮,每两征钱 1500 文。

民国初期,田赋仍循清制。元年,全县耕地 557.96419 顷,年征丁地钱 6776.371 两。民国七年四月,改征银元。新安分大粮、小粮,大粮每两折征 2 元 2 角,小粮每两折征 2 元。

田赋向依年份征收,后来由于军阀混战,横征暴敛,民国十年,提前开征十一年丁地,名曰“借征”,以后又叫“预征”“推征”。民国十五年,预征民国十八、十九、二十年丁地银两,民国十六年预征民国二十一、二十二年丁地银两,民国十九年,推征民国二十五年丁地银两。

民国二十五年(1936)至民国三十六年(1947),11 年之中物价增长 50 倍。其间,于民国三十年,田赋改征实物,实征粮食 10508 市石。民国三十一年,实征小麦 4412 市石,征购小麦 9677 市石。民国三十二年,实征购小麦 19800 市石。民国三十五年,正税赋额 14438 元,配征实物粮 7012 市石。民国三十六年征实小麦 4057 市石。是年,新安县财政预算收入 1018971.538 元。预算支出项目,用于“经济及建设”支出的仅 9913.08 元,占总预算支出的 10%,但多属经济部门经费,并非经济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新安县逐步建立和健全了人民财政。社会主义财政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为了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科学、教育、文化事业,符合劳动人民的利益。

第一节 预算内收支

一、预算收入

1950 年,财政实行统收统支,县不建立财政总预算,县财政收入全部上解,不搞收支平衡。当时,新安县主要收入是农业税(也叫公粮)、工商税。

1953 年,财政工作的中心逐步转移到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财政管理制度分为三级预算管理体制,即中央级财政、省(市)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并划分地方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新安县列入县财政固定收入的有屠宰税、交易税、契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地方企业利润及折旧,县公产及其他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有农业税、工商所得税、企事业收入等项。县地方财政入不敷出时,由省给以差额补助。

1962 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调整了“大跃进”造成的财经困难,使财政工作较为稳定地前进。

“文化大革命”时期,财政工作遭受重大损失,其中 1975 年全县工业亏损达 65.5 万元。

1971 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超收分成,一年一定”的管理办法,超收部分实行省、地、县三级分成。

1974 年,实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超收分成办法。超收分成比例为:中央 70%,省 9%,地区 7%,县 14%。

1976 年,实行“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办法。收支计划核定后,按收入与支出的总额,确定留解比例,超收可多分成,短收要压缩开支,自求平衡。

1980 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增收分成,节约留用”的办法。当年增收分成比例为:上解和县留各 50%。

1981 年,恢复 1976 年实行的“定收定支,收支挂钩,总额分成,一年一定”的办法。

1982 年,由于党的经济改革政策取得成效,农业收入增加,工业扭亏为盈,财政预算收入 968.3 万元,实际完成 1198.2 万元,为预算的 123.7%,较上年收入增长 18.8%。

1985 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扩大了商品流通,财源扩大,财政预算收入 1367.8 万元,实际完成 1534.3 万元,为预算的 112.2%,是 1952 年财政收入的 11 倍。财政总收入中,工商各税的收入 759 万元,比 1952 年增长 16.5 倍,比重由 1952 年的 34.8%上升为 49.5%。

二、预算支出

1950 年,未建立县级财政总预算,实行统收统支办法,直接向省财政厅上解收入,领取支出。县属机关、团体的经费支出,按实支结算。1953 年财政体制改革后,按照上级财政下达的支,出计划办理财政支出。

支出管理,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各个时期的财政制度曾有过多次改进。个人部分,包括工资和各种补贴、职工福利等,建国初期实行的是部分薪金制和部分供给制,1951 年改供给制为包干制,1952 年改为工资分制,1953 年 7 月改为工资制,沿用至今。公用部分的管理,包括公务费、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等,一直实行“金额预算”管理方法。凡有部分收入的单位,除去收入,不足部分由财政补助,属于“差额预算管理”;凡没有收入的单位的支出,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年终结余,全部上缴,不留下年使用。1980 年,对实行“金额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金额预算包干”或“部分项目预算包干”的管理办法,根据单位的条件和可能,全部或部分支出项目实行包干,年初经过反复测算,确定预算支出指标,包干给单位使用,年终结余留用,超支不补。对行政经费的管理,包括行政机关的个人经费、行政业务费、训练费、公安机关经费等,实行预算定额包干管理办法。

1983 年,支出预算为 1155.1 万元,实际支出 1060.4 万元,为年度预算的 91.9%。预算支出结余 93.7 万元,扣除按照规定应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的小农水补助费、支援乡村投资、水利事业费共 40.1 万元外,正常经费结余 53.6 万元。根据省财政包干体制规定,县分得财力 1296.1 万元,实际支出 1061.4 万元,年终滚存结余 234.7 万元,减去结转 1984 年继续使用结余 40.1 万元,年终滚存净结余 194.6 万元。

1985 年总支出 1665 万元,比 1952 年增长 17.8 倍。34 年全县累计财政支出 17345 万元,平均每年递增速度为 8.6%。

新安县财政收入情况表

新安县财政支出情况表

第二节 预算外收支

预算外资金,是根据国家财政制度和财务制度规定,由地方自收自支,自行管理。主要用于解决地方的公益事业,以弥补国家预算资金的不足。

1953 年,区、乡自筹经费(即农业税自筹收入)不纳入预算,称之为特种资金。按农业税额比例筹集,随秋征公粮一并入库,由粮食局折付人民币,专户存储银行。县财政按各区筹集经费总额提取 20%,由县财政统一调剂使用。

1957 年 11 月,地方的各项附加收入,包括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一律由县人民委员会管理,不列入预算。同年,按上级规定,在县城的私营、公私合营工商业和手工业合作社中筹集自筹经费,用以兴办城镇群众性公益事业。筹集办法是按工商业应纳工商税、工商所得税总额,增筹 4%,随税附筹。

1958 年,按上级规定,地方财政按商品流通税和工商所得税附征 1%,称工商税附加。至此,新安县特种资金收入项目有工商税附加、农业税附加、公田、公房租收入。

1962 年,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一律纳入各种财政总预算,实行统一管理,但仍然是地方的机动财力。资金的使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当年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加强了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这项规定沿用至今。

自 1970 年起,对县办企业的基本折旧基金和利润,实行企业与县财政分成的办法,县的分成部分集中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由县财政统一调剂安排。

1979 年起,对县工业用电和工业用水开征附加,按照附加率征收 8%,由供电部门代征代缴,作为县城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新安县预算外支出,是根据当年预算外收入来源,量入为出,进行安排。1953 年,预算外支出项目有乡村干部误工补助、乡村办公房维修、公杂费、交通支出和教育支出中的小学房屋修缮费用等。到 1958 年,预算外支出共 22.6 万元,项目增至地方工业支出、农业支出、交通支出、邮电支出、城市公用事业支出和文化教育卫生支出、行政支出等。1963 年,邮电由省垂直管理,与县财政脱离交拨关系。

1984 年,预算外支出 328.7 万元,其中经济建设费支出 4.9 万元,社会、文教、科学费支出 15 万元。

第三节 农村财政

一、乡(镇)财政

1956 年,整顿与建立乡镇财政,按照国家规定,负责征收上缴,编造自用经费预算。其经费开支固定项目有乡镇行政费、小学教育经费、村公杂费、村干部补助费、民兵事业费等,预算支出占全县预算支出的 43.5%,预算收入占全县纯收入部分的 45.5%。

1958 年建立人民公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建立了公社财政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各计盈亏的原则,其财务分三级管理,即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成。公社的财务收入计划,包括国家生产投资和国家拨款收入、直属企业收入、直属队和农场应按计划上交的收支余额、事业收入、队交公共积累收入、其它收入。支出计划包括基本建设支出、增拨企业流动资金、补助大队支出、行政管理费支出、事业费支出、归还借款支出、弥补企业亏损、其它支出。生产大队根据生产队建设计划和各项分配政策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生产队根据生产大队确定的包产收入,包括投资,编制年度财务计划。

从 1962 年起,收回公社财政权,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凡公社组织的一切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一切支出由县财政拨款。属于公社本身的集体资金,列入公社预算外管理。1966~1976 年“文革”期间,公社财政又扩大范围,又将一部分收入自己掌握使用。1979 年,重又恢复收入上缴、支出报批拨款的管理制度。至 1985 年底,全县 13 个乡镇,全部建立了财政所,建立了乡镇一级财政。乡(镇)财政实行“定收定支,超收分成,超支不补,节约按规定使用”的管理体制。

二、农业税征收

农业税(即公粮)是国家通过税收形式向有农业收入的集体或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是农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1958 年以前,实行累进税制,按土地面积、常年产量和计税人口作计税基础,以每人平均收入确定级数,按户计算缴纳。1958 年公社化后实行比例税制。

合理负担计算分数累进表

1948 年新安民主县政府规定,已土改(老区急性土改)区负担面为 60~70%,免征点为 8 斗,未土改区免征点为 9 斗。扣除免征点,达到负担面者,即可定分,摊征农业税;达不到负担面者,降低免征点(土改区 7 斗,未土改区 8 斗),并制定合理负担计算分数累进表。

1949 年 5 月,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农业合理负担暂行办法,农业税分 13 级,最低税率为 5%,最高税率为 40%,免征点为 120 斤。

1950 年土改后,采取有免税点的按产量比例征税制,扣除免税点 80 斤后,计算负担。

1951 年,政务院《新解放区土改地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免税点为细粮(小麦、小米)100 斤,税级 23 级,税率最低为 6%,最高为 28%。累进计算方法为:如每人平均收入粮 140 斤,以 140 斤乘税率 6%,等于 8.4 斤,即为应征粮数。

同年,为了进一步搞好合理负担,开展了查田定产。经过普遍丈量土地,全县长出耕地 88205 亩。评定产量按照土质情况,旱地分 12 等,水地另加水力。旱地产量:每亩一等 240 斤,二等 210 斤,三等 180 斤,四等 160 斤,五等 145 斤,六等 130 斤,七等 115 斤,八等 100 斤,九等 85 斤,十等 70 斤,十一等 55 斤,十二等 40 斤,特好者 260 斤,特坏者 30 斤;水地每亩产量 320 斤。

1958 年公社化后,实行全国统一的比例税制,核定纳税单位计税的常年产量和税率,按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计算交纳。此种农业税征收办法,至今基本未变。

为了支持发展农业生产,历年来农民负担不断减轻。1985 年,农业税额 56 万元,比 1952 年农业税下降 30.5%。农业税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由 1952 年的 62.1%下降到 3.7%。农民平均每人负担的农业税,由 1952 年的 3.3 元减少为 1.3 元。

第四节 企业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管理好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无缺,维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对有计划地组织社会再生产和加强企业经济核算有重要作用。

固定资产的增添购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财政批准。固定资产应按规定提取折旧基金,固定资产原值的综合折旧率为 3~5%。

固定资产的调拨,在地方国营企业之间互相调剂,经与主管部门协商后,无偿调拨。国营与集体企业间的调拨,则应按规定作价。

二、流动资金管理

流动资金是垫支于劳动对象、支付职工工资以及其它费用方面的资金。

流动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生产、经营和按规定允许购置的项目,如低值易耗品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借用流动资金,不准用流动资金搞基本建设,严禁赊销、预付。

流动资金的核定,是在清查财产的基础上,根据需要核定流动资金总额和最低需要的定额流动资金。财政拨款约占流动总额的 6%,不足部分银行定额贷款,超定额贷款利息加倍。

1981 年 1 月规定,对工业、交通等企业,实行国拨流动资金有偿占用办法,按月息率 2.1%向财政部门交纳占用费。到 1983 年执行利改税后,取消此一规定。

三、专用基金管理

专用基金包括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企业基金、育林基金、小型技术措施贷款等。县财政加强对各项专用基金的管理,支持企业提高设备能力,促进生产发展。1982 年,县财政筹集技术措施贷款 66.4 万元,支持各工矿企业更新设备、改进工艺、产品换代、提高质量等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收到良好效果。

第五节 审计监察

1953 年,县人民政府财政科始设监察人员。1958 年“大跃进”中,财政监察人员随之被撤。1963 年又恢复财政监察工作。“文化大革命”中,把合理的规章制度视为“管、卡、压”,财政监察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79 年,恢复财政监察工作。1980 年 11 月,县财政局成立了监察股。

1954 年,重点检查了 12 个单位,发现问题 18 起,其中贪污 7 起,积压浪费 3 起,假造单据、虚报冒领 3 起,“小家当”1 起,非法摊派、加重人民负担 4 起。

1965 年,重点检查“小家当”和历年结余资金,共清理出现金、物资折款 61 万多元。

1982 年,财政监察股配合有关单位,对全县 25 个商业企业进行了一次财务大检查。检查中发现截留利润 81844 元,多提企业基金 6824 元,乱摊成本费用 95868 元,滥发奖金、津贴和实物折款 12375 元,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8833 元,擅自兴建计划外工程款 79192 元,擅自购买专控商品 594 件、19282 元。通过检查,分别作了处理。

1983 年 12 月 3 日,建立新安县审计局。

审计机关是代表国家执行审计监督的机关。审计机关遵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据财政经济规章制度,进行审计活动。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它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机关的主要任务:一是对财政计划、信贷计划的执行及其结果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对国营企事业单位、基本建设单位、金融保险机构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三是对行政机关、部队和有国家资金或接受国家补助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四是对严重侵占国家资财,严重损失浪费及其它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五是对国家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建设项目、联合国专门机构援建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六是执行国家审计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参与拟订重要的财经法规。

县审计局成立后,1984 年对县工商管理局的财务收支进行试审。1985 年审计了 42 个单位,共审查出违纪金额 179.3 万元,其中应上缴县财政 77.4 万元。通过审计监督,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强宏观控制和管理,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六节 财政信用

一、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1950 年,国家为恢复国民经济,争取财政状况的基本好转,以财政信用的方式发行第一次人民胜利折实公债。新安县实际完成 28900 分。本期公债于 1955 年 11 月本息全部偿清。

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

1954~1958 年,国家先后 5 次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偿还期限,1954 年发行的分 8 年偿还,其余各次均为 10 年偿还,利率均为年息 4 厘。新安县采取合理分配,自愿量力认购的办法,进行推销。

1954 年经济建设公债,全县分配 8.07 万元,共认购 11.82 万元,占分配任务的 146.4%。

1955 年,分配 9.5 万元,完成 10.6 万元,占 111.9%。

1956 年,分配 6.1 万元,完成 7.79 万元,占 127.6%。

1957 年,分配 8 万元,完成 9 万元,占 112.7%。

1958 年,分配 20 万元,完成 25.35 万元,占 126.7%。

三、国库券

为了调整与稳定国民经济,适当集中各方面的财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务院从 1981 年起,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向全国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企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机关团体、事业单位、部队以及农村富裕社队分配国库券。此项国库券年息 4 厘,自发行后第 6 年起,一次抽签,分 5 年 5 次偿还,于偿还时一次领取本息。分配新安县任务 17.5 万元,实际完成了 20.5 万元,占任务的 117%。

1982 年 1 月 18 日,国家向城乡人民发行国库券,分配新安县任务 47 万元,实际完成 34.67 万元,占任务的 73%。其中单位完成 10.86 万元,职工完成 17.03 万元,农民完成 6.78 万元。

1983 年,分配新安县国库券认购任务 70 万元,实际完成 75 万元,占任务的 107%。

1984 年,分配新安县国库券认购任务 69.7 万元,实际完成 67.9 万元,占任务的 97.4%。

1985 年,分配新安县国库券认购任务 106.1 万元,实际完成 119.14 万元,占任务的 112.3%。

附:民国时期发行的公债

民国三年至民国五年(1914~1916),北洋政府发行国内公债 3 次,新安摊派 16939 元(银元)。民国七年至二十年(1918~1931),河南省政府发行临时地方公债、军区公债、金融公债、地方公债、地方特别公债、缮后公债共 7 次,新安共摊派 79871 元(银元)。民国二十六年至三十二年(1937~1943),国民政府先后发行救国公债、同盟胜利美金公债 7 次。民国时期发行公债,虽规定认募和劝募两种推销办法,但多按田赋银两摊派。民国十六年(1927),河南省发行地方公债,改按土地多少分摊。民国二十六年(1937),国民政府发行救国公债,按乡镇摊派。在摊派公债中,层层加码浮收,不给收据,不给债券,且多不偿本付息,公债苛扰实同捐税,成为横征暴敛的一种手段。

第七节 机构沿革

一、民国财务机构

中华民国元年,新安县设立公款局,办理全县财政收支。

民国十八年五月,改公款局为财务局,设局长、会计、事务、征收主任、金库存管理员各 1 人。

民国二十年,改财务局为财政局。

民国二十一年,改为县政府第二科。

民国二十二年,设新安县财务委员会,下设审核、出纳两组,办理全县收支业务。第二科专司预决算编制,并根据审核组签送的“单位用款审核单”填发支付令,交出纳组支款。民国二十八年八月,第二科改称县政府财政科。

民国三十年,财务委员会撤销,成立县政府经收处。同年,田赋改为征实,县成立田赋管理处。

二、人民财政机构

1948 年 4 月,新安县人民政府设财政科,办理农业税征收岁入岁出预算审核和报销、粮款实物之调配、财政法令的贯彻执行及调查统计等事项。

1958 年下半年,财政、税务合并,改称财政局。

1959 年初,成立财贸部,财政局改科,属财贸部。年底,财贸部撤销,恢复财政局。

1961 年初,财政、税务分设。

1969 年,新安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后勤组,财政隶属后勤组。

1971 年 7 月,财政、税务第二次合并,成立新安县财政局。

1974 年初,财政、税务再次分设,分别成立财政局、税务局至今。

区、乡(镇)财政机构:

1948 年,各区设财粮助理员、会计各 1 人,隶属县财政科。

1955 年,撤区并乡,每乡设财粮干事 1 人。

1958 年,公社成立财政所,掌管财粮、会计、税收等业务。

1959 年,财政所撤销,公社设会计 1 人,并由县财政局派驻征员 1~2 人,主要协助农业税的征收、支农资金和政府无息支农周转金的发放使用等工作。

1985 年,全县 13 个乡(镇)建立财政所,每所配 3~5 人,受乡(镇)人民政府和县财政局双重领导。

第十七章 税收

赋税始于夏代。周代,对商人和通过关卡的货物以及捕鱼狩猎等,征收”关市之赋”和“山泽之赋”。春秋时,实行“初税亩”,对土地按亩征税。唐、宋时代实行”两税法”,即按土地和财产多少,一年分夏、秋两季征税。明朝万历年间实行“一条鞭法”,即把原来规定的地税、贡纳、徭役和人头税合并起来,折成银两,分摊在田地上,实行按亩征税。清初,仍沿用明制。康熙五十一年(1712)实行地丁制度,统一征收地丁银。

民国时期,税收名目繁多,各种苛捐杂税,数倍于正税正捐,田赋一年数征,民不堪其苦。

解放战争时期到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逐步改革旧的税收制度,减轻人民负担,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的税收制度。社会主义税收制度是筹集社会主义建设资金的重要手段,是国家管理经济的重要杠杆。它的最根本的特点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体现了国民收入的分配与再分配的关系,体现了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之间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整体同局部的关系。

第一节 税收制度

一、民国时期的税收

民国时期,先后征收的税种有丁地银、盐税、契税、牙帖税、烟酒税、烟酒牌照税、屠宰税、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遗产税、厘金税、营业牌照税、特种过分利得税、货物税、矿产税、矿区税、包裹税等。除正税外,还征敛各种地方杂捐,计有丁地附加地方费、丁地附加“剿匪”费、包裹捐、木料捐、戏捐、鸡子捐、粮食捐、地亩捐、船捐、教育附捐、建设附捐、自治附捐、公安附捐、政警附捐、契税附捐、统有附捐、牙税附捐、屠宰附捐、筵席捐、书寓捐、斗捐、房捐、官地捐、汽车路附捐、呈词捐、煤炭捐、铺捐、行规捐、鸡蛋捐、商捐、煤秤捐、官银折交捐、保甲长办公费、乡镇丁费、修寨费、壮丁训练费等数十种之多。且曾多次调整改变,详见表 J—46 和 J—47。

民国时期新安县征收主要税种变化情况表1

民国时期新安县征收主要税种变化情况表2

民国时期新安征收各种杂捐表1

民国时期新安征收各种杂捐表1

二、人民税收制度

新安解放以后,建立了人民政权,立即宣布废除国民党统治时期的苛捐杂税,实行新的税制,减轻人民负担。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税收制度也进行过几次较大改革。

1950 年 1 月,贯彻政务院《全国税收实施要则》,统一全国税政,建立新税制,合并税种,简化税目,降低税率,停征薪金报酬所得税和遗产税。新安县开征的税种有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和使用牌照税 7 种。

1953 年至 1958 年,国家规定税收有 12 种,新安县开征的有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文化娱乐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利息所得税 9 种。

1959 年至 1972 年,进行税制改革,试行工商统一税,先后停征利息所得税、文化娱乐税。新安县征收的税种有工商统一税、工商所得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5 种。

1973 年以后,国家进一步改革工商税制,试行工商税,合并税种,简化税目,归类税率,降低农机、化肥、水泥等税率。新安县实际征收的有工商税、工商所得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车船使用牌照税 5 种。

1979 年以来,为适应新时期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对现行过于简化的税制,逐步进行较大的改革,采取若干减免措施,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对国营企业实行以税代利试点等。

1984 年 1 月 1 日起,国家全面改革工商税制,对国营企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新安县利改税的试点企业 35 个,至 6 月 1 日征收所得税 284.4 万元,比上年同期入库利润总额上升 94.7%。10 月,新安县全面实施第二步利改税,由“税利并存”的双轨制,改为“以税代利”的单轨制,即将国营企业应上缴国家的财政收入,按照 11 个税种向国家缴纳税款。这 11 个税种是产品税、资源税、营业税、增值税、调节税、工商所得税、国营企业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盐税、建筑税。1985 年相继开征的税种,还有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事业单位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

第二节 税种税率

新中国成立后,新安县开征的主要税种税率如下:

货物税   1950 年开征,产品有煤炭、硫磺、陶瓷、砖瓦等 17 种,税率为 3~8%,迷信品税率 80%。1958 年 9 月并入工商统一税内。

工商业税   分营业税、所得税、临时商业税 3 种。1951 年营业税按营业额 2%计征。1953 年至 1957 年变动 4 次。1957 年 7 月起,国营、地方国营商业统一按商品零售额 3%的税率计征。所得税按所得金额累进计征,税率为 5~30%。临时商业税,1951 年,粮食、棉花、山货、药材税率为 4%,其它物品 6%,1952 年分别增至 6%与 8%。

印花税   因商事、产权等行为所书立或使用之凭证,依照规定比例贴花。

利息所得税   按利息所得额计征,税率 5%。1959 年停征。

屠宰税   征收办法和税率多次变化。现行办法为:个体屠宰户宰杀生猪,每头纳税 8 元,并按销售收入随征 2%所得税;肉牛按销售额征收屠宰税 4%,所得税 2%。

牲畜交易税和集市交易税   现行税率为 5%,由卖方交纳,集市交易税一般为 10~15%,1966 年 5 月停征。

车船牌照税   1978 年底停征。

商品流通税   该税是 1953 年税制修定时,将原来征收的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简并后的新税种。1958 年改革税制时,又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合并为工商统一税。

工商统一税   1958 年开征,新安县实际征收使用的税率 17 个,最低为 2.5%,最高为 60%。1973 年改革工商税制时并入工商税内而停征。

工商所得税   1958 年开征,以所得额为征收依据,一般采用累进税率。

工商税   1973 年税制改革时,把原来的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牌照税、屠宰税简化合并的一个税种。1984 年分解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工商税停征。

增值税   新安县 1982 年下半年起征,税率为:农业机具及零配件 6%,机器机械及零配件 8%,缝纫机 12%,自行车 16%,电风扇 25%。

产品税   1984 年从工商税中分解出来的一个主要新税种,新安县 10 月 1 日起征。

营业税   1984 年从原工商税中分解出来的新税种,以商品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

资源税   1984 年从原工商税中分解出来的新税种,依产品销售利润率超率累进计算交纳。如利润率超过 12~20%的部分,利润率每增 1%,税率增加 0.5%,累进计征。

国营企业所得税   1984 年第二步利改税时开征的新税种,即把原国营企业应向国家上交的利润改按税收形式向国家交纳。大中型企业税率为 55%,小型企业、服务性行业按八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

1983 年开征的新税种有国营企业奖金税、集体企业奖金税、事业单位奖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节 税收收入

1950 年至 1952 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税务部门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开辟财源”的政策,各集镇建立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实行民主评议的征税方法。1951 年征税比 1950 年增长 140%,1952 年又比 1951 年增长 20%。

1953 年,国家开展大规模经济建设,税收工作的重点转移到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来。1953 年冬,有计划地开展“自查补报”,打击了不法商人的偷税漏税活动。1956 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税收工作的重点,逐步转移到加强企业监督和促进生产方面来。对国营、合作社企业实行纳税鉴定和辅导检查制度;对新建的合作商店(组)和手工业社,实行建账建票,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改民主评议为查账计征;对个体商贩实行定额一年不变的征收办法;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副业收入,实行定额计税,一年不变,增产不增税的办法。1958 年 10 月,对农村人民公社实行税收包干上交办法。1953-1958 年,每年平均征税 123.9 万元,递增率为 24.3%。

1959 年 4 月,对洛阳水泥厂开始征税,当年实征税款 158.4 万元,成为新安县重点税源。7 月,废止税收包干办法,对农村人民公社恢复征税。全年征收税款比上年增长 42.5%。1961 年至 1963 年进行国民经济调整,征收税款有所下降。1965 年至 1972 年以后,征收税款有所回升,逐年增长。1959~1972 年,每年平均征收 421.3 万元,递增率为 21.8%。

1973 年水泥税率由 20%减为 15%,税收减少。1974 年后,税收又逐年上升。1979 年以后,个体工商业户增多,市场经济繁荣活跃,税收持续增长。1982 年后,农村大面积种植烟叶,开辟了新的税源,到 1983 年,实际征税 1007 万元,1973~1983 年 10 年间每年平均征税 748.9 万元。

从 1950 年起到 1985 年止,36 年全县税收总额为 18590.1 万元。其中 1985 年收入 1954 万元,与 1950 年收入的 15.8 万元相比,增长 123 倍。各时期收入情况: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年均收入 33 万元;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3~1957)年均收入 95.3 万元,比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收入水平增长 188%;开始全面建设时期(1958~1965)年均收入 338.6 万元,比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收入水平增长 255.3%;“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1976)年均收入 530.5 万元,比开始全面建设时期收入水平增长 56.7%;新的历史时期(1977~1985)年均收入 1050.8 万元,比“文化大革命”时期收入水平增长 98%。

新安县历年税收收入统计表

第四节 征收管理

一、征收管理

税款的征收管理,是国家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单位和个人进行税收宣传,掌握税源,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新中国成立后,实行新的税收政策,不断加强了征税管理工作。

1953 年以后,开展了税务监缴工作,经常监督所属下级机构的业务活动,检查执行税收政策法令是否正确,纠正错征、乱征、多征、少征和偷漏税现象,及时处理各种违法案件。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国家根据不同税种,本着公私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原则,制订征收管理办法。如货物税征收,采取驻厂征收,查定征收和起运征收 3 种办法:即对较大的产制工厂(场矿)由税务机关派员驻征;对规模较小的产制商,由税务机关查定产量,定期征收;对生产分散的应税货物,采取起运征收,由收购运销者纳税。对工商业税,采取比户定分征收,或实行民主评议征收办法。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征收管理的重点转向指导合营、合作企业健全会计制度,帮助个体工商户建账、建票,实行查账计征。

1957 年至 1965 年,在稽征管理方面调整了管理组织。对城区国营、合作、合营企业设企业专管员,专人管理;对个体户和临时商业及市场税收,另设专管员进行征管;对乡村税务所仍实行分区划片统管。同时,开展纳税辅导,帮助纳税单位正确履行纳税义务,宣传政策,加强征管,防止漏税,建立纳税鉴定制度,加强纳税检查。1958 年 10 月起,对农村人民公社实行财政包干办法,对下放给人民公社的国营企业、供销社和农村税收,核定包干数目,不再实行依率计征。1959 年 7 月,停止实行财政包干办法,恢复依率计征。

1979 年以后,税务部门积极支持农村多种经营,开辟新的税源。1980 年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村税收负担》的政策规定,减免税收 330 户,共减免税额 325 万元。为加强工商税收的征收管理,1982 年普遍进行了税务登记。通过登记,澄清了纳税户数,掌握了税源。全县共登记 1893 户,其中国营企业 91 户,集体经济 617 户,个体经济 1172 户,其他 13 户。

1982 年,税务部门还对发货票实行统一管理,国营企事业、供销社、二轻集体企业社办企业统一发货票,经县税务局审定批准,到指定的印刷厂印刷;其他经济单位使用的发货票,由税务局统一印刷。“统一发货票”的报销联,必须印有“新安县税务局发货票专用章”戳记,方能有效。

二、利润监交

利润监交是对国营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通常以年度为单位)实现的利润,按照中央和省规定的利润解交办法,进行监督入库的一项工作。

1957 年,县税务局接办省级以上国营企业的利润监解(催缴)工作。

1958 年,财政、税务机关合并,利监工作由财政局接办。

1961 年,恢复县税局,再次接办省营以上国营企业利润监交工作,管理中央企业 1 户,省营企业 17 户,县营企业 9 户。

1962 年,对利监进行调整划分,将县级企业的利润监交工作划出,归县财政部门管理。1983 年实行企业利改税后,利润监交工作停止。

第五节 机构沿革

一、民国时期的税务机构

民国元年(1912),财政税务机构由清末昌善堂改为公款局。

民国二年(1913)元月,新安县设厘金局,并于县北黄河渡—狂口镇设立“税卡”1 处,至民国十九年(1930)裁局停征。

民国三年(1914),设立新安县包裹税征收所,铁门、磁涧设征收分所,由区长兼办。

民国四年(1915),新安县设立新(安)渑(池)屠宰税征收所。

民国六年(1917),设立新安县烟糖公买税稽征所。至民国二十二年(1933),新安县烟酒税征收管理划归河南省陕州第十一区烟酒总局管辖后,新安设分局,定名烟酒稽征所。

民国十五年(1926)二月,设新安县契税经理局,由河南省教育款产处委专员负责契税征收工作。至民国三十年(1941)裁撤经理局,此工作由新安县田赋管理处接管。

民国十八年(1929)三月,由县府组织新安县推收所,每区组织推收分所,总理全县和区不动产粮户过割事宜。

民国二十年(1931)五月,设立新安县牙帖税征收所,征收牙帖营业税。到民国二十四年(1935)七月,设新安县营业税征收处,负责各项营业税征收,直属省营业税局陕州分局。

民国二十六年(1937),设立新安县赋税经征处,负责田赋、地丁银和营业税、印花税的征解工作。

民国三十年(1941),成立新安县田赋管理处,除经办田赋银粮外,并接管了契税经理局的契税征收业务。

民国三十二年(1943),全国改革税收体制,分为直接税和货物税两大系统。分别成立河南省直接税局洛阳分局和河南省货物税局洛阳分局,分别派员到新安县办理两种税的征收。

民国三十五年(1946),成立新安县自治税捐征收处,专理牙税、屠宰税、营业牌照税、筵席税、娱乐捐及公学田租的征收。八月,新安县田赋管理处更名为新安县田赋粮食管理处。十二月,新安县自治税捐征收处更名新安县税捐稽征处,设第一、第二两科,分别主管营业税、契税和屠宰税、牙税、牌照税、筵席捐、娱乐捐、公学田租征收工作。

二、人民税务机构

1947 年新安县解放后,新安县民主政府设立工商税务联合局。11 月,该局与财粮科、贸易公司合并为财经科。

1949 年成立新安县税务局,下设铁门、磁涧、石寺、狂口稽征所。

1951 年,县税局更名为新安县人民政府税务局,稽征所更名为税务所。

1953 年,城关、铁门、磁涧税务所合并成立城关税务所,石寺所并入北冶税务所。下设铁门、磁涧、五头、正村、石寺和西沃 6 个稽征处。

1956 年 1 月 20 日,县政府税务局又恢复为新安县税务局,将城关税务所并入税政股。

1958 年,财政局、税务局、保险公司合并为新安县财政局,内设预算、税政、农财 3 股。

1959 年城关、铁门、磁涧、正村、石寺、北冶、仓头、西沃和石井建立了 9 个财政所,设专人征税。

1961 年又恢复县税局,下设城关、铁门、正村、石寺、仓头 5 个税务所。1969 年成立县工商税收管理站。

1971 年,财政、税务机构合并,成立新安县财政局,内设税政组。

1974 年,恢复县税务局,每个公社设 1 个税务所。

第十八章 金融

1937 年始建新安县银行,但旧银行基本上是充当官僚资本家之间的信用中介和支付中介,是资产阶级用以剥削劳动人民的工具。新中国成立以后,新安建立人民银行,至今又建立了工商、农业、建设等专业银行,各乡镇有营业所,并有集体性质的信用合作社,各大厂矿有办事处,城镇有储蓄所。

人民银行通过发放贷款,有力地支持了工农业生产的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家银行加快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扩大贷款领域,使贷款在发展经济、革新技术中发挥更大作用。全县农业银行、信用社为适应农业发展的需要,从主要支持社队集体经济转向重点支持承包户、专业户,从主要支持农业生产转向支持农、林、牧、副、渔和农工商全面发展,从主要支持生产环节转向支持生产全过程。1985 年,全县农业银行、信用社对“两户”贷款 1433 万元,占农业贷款总数的 61%。银行存款大幅度增长,成为增加贷款的主要资金来源。

农业银行是专门经办农村金融信贷业务的企业,主要任务是,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计划要求,统一管理农村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建设银行是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的国家专业银行,主要经办基本建设拨款、结算和对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业务。

第一节 货币

民国初年,以银两和银元为主币,以铜元为辅币。1933 年,国民政府宣布“废两改元”,成为单一的银元本币。铜元,有贰佰文、壹佰文、伍拾文、贰拾文、拾文、伍文、贰文、壹文 8 种。1935 年 11 月,河南统行法币,银元回收。1943 年,民国政府发行关金券,规定关金券每元合法币 20 元,与法币同时流通。1944 年,日本帝国主义侵入新安,市场流通的有“联合票”“储备票”两种日伪币,最初与法币等价流通,后强行提高币值,规定伪币 1 元值法币 2 元。1948 年,民国政府发行金圆券,票面有壹万元、伍万元、拾万元、贰拾万元、伍拾万元、壹百万元 6 种。因纸币泛滥,通货膨胀,货币急剧贬值,在市场上短时流通,即成为废纸。

1947 年,新安县城第一次解放后,市场上有冀钞票(1939 年 10 月晋冀鲁豫边区冀南银行发行,作为边区的本币)流通。至 1948 年 3 月以后,豫西一分区中州农民银行新安县支行成立,逐步以中州票为本币,中州票 1 元相当于冀钞票 35 元。

1950 年 1 月,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人民币为法定货币,限期禁用金银交易。3 月,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妨害货币治罪暂行条例》,全县开展“拥币拒银”活动,禁止银元流通,通过发放贷款,收购土特产品及农副产品,开办金、银收兑业务,有力支持人民币的发行与流通。

1955 年 2 月,国家进行币制改革,国务院发布关于发行新的人民币、收回旧币的命令。以新人民币 1 元折合旧人民币 10000 元的兑换比率(即 1:10000)收兑旧人民币。新安县人民银行于 3 月 1 日起发行新币,主币为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 5 种。辅币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分、贰分、伍分 6 种。自新币发行日起,机关、团体、企业和个人的一切货币收支,交换计价,均以新币为计算单位。

1957 年 11 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发行金属分币的命令》,12 月 1 日,县人民银行发行壹分、贰分、伍分 3 种金属分币,与同面额纸币相等混合流通。同时,收回 1955 年发行的由苏联代印的 1953 年版叁元、伍元、拾元 3 种票面,停止流通。

人民币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愈来愈大的作用,它是我国从未有过的集中、统一、独立、稳定的货币。

第二节 储蓄

鼓励人民节约储蓄,是国家一项重要经济政策。新中国成立以来,县人民银行认真贯彻了党的“勤俭建国,勤俭持家”的方针,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吸收了大量的储蓄存款,成为积累国家建设资金的重要源泉。在培养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蓄积人民购买力,调节商品供求,稳定市场价格和帮助群众有计划安排收支等方面,都起了一定作用。1985 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存款余额达 3040 万元,比 1952 年的 45 万元增长 67.6 倍,34 年平均每年递增 13.2%。其中农民个人存款余额 1863 万元,按农村人口人均存款 52.5 元,比 1952 年增长 2019 倍,比 1956 年增长 57 倍,比 1966 年增长 19.3 倍,比 1976 年增长 6.6 倍,比 1979 年增长 4 倍。

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年末余额表

第三节 信贷

一、工商信贷

人民银行开办工商信贷业务,对工商企业所需的流动资金,发放贷款,积极支持。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银行工商贷款的重点,是支持国营商业扩大贸易,占领市场,商业贷款占全部贷款的 70%以上,打击了投机资本,稳定了物价,为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提供了条件。在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时期,对工商企业投放了大量的贷款,对支持社会主义工业化,促进资本主义工业及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发挥了显著作用。在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时期,对工业贷款在某些方面发放不当,信贷资金有所浪费。在三年国民经济调整中,压缩了工商贷款,促使大量货币回笼,稳定了物价。在“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的作用被削弱,贷款多被挪用,造成资金浪费。1979 年后,全党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工商信贷以服务“四化”建设为主要任务。1985 年,工商企业贷款达 2926 万元,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 375 倍。

1950 ~ 1985 年工商贷款总额表

二、农业贷款

1950~1952 年,银行为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困难,支持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累计发放贷款 109.2 万元,用于购买种子、耕畜、小件农具。

1953~1957 年,为巩固和发展互助合作,银行发放“生产费用”“生产设备”贷款。为帮助贫下中农解决入社时购买生产资料的资金需要,发放了“贫农合作基金贷款”。1954~1956 年 3 年中,发放农贷 203 万元,其中贷给农业合作社的占 81%,贷给农民个人的占 19%。农业社和农民用贷款购买农具、农药、肥料、牲畜,兴办水利,发展生产,促进农业社的巩固和发展。1958~1960 年“大跃进”时期,发放各项农贷 891.5 万元,但不讲贷款效益,造成资金浪费。

1961~1965 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银行发放“长期无息农业贷款”“灾区口粮无息贷款”297.3 万元,支持农民恢复生产元气,发展生产。1965 年,国民经济好转,市场繁荣,发放贷款讲求实效,各项农业贷款发放、收回基本平衡。

1966~1976 年,农业贷款大量增加,对支持农田基本建设、社队工副业生产起了重要作用。但农贷管理偏松,大量使用银行贷款兴办无效益工程,造成资金浪费。1971 年,豁免 1961 年前旧农贷 371.4 万元(银行 319.9 万元,信用社 51.5 万元)。

1977~1978 年,实行新的农贷资金包干办法,即多收多贷,多存多贷,存贷挂钩,收贷平衡。1977 年发放农业贷款 374.1 万元,收回 340.7 万元。1978 年,发放农贷 390.77 万元,收回 394.6 万元。

1980 年以后,农业贷款由支持社队集体逐步转向以支持联产承包的个体农户为主要对象。1981 年发放农业贷款 698 万元,重点支持发展花生、烟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和养牛、养鸡、养兔等养殖业生产。

1982 年以后,农贷的主要对象是“两户一体”(重点户、专业户、经济联合体)。1985 年发放农业贷款 2366 万元。

三、基本建设贷款

建设银行开展基本建设性质的贷款和更新改造贷款。建设银行通过存款业务,吸收固定资产再生产领域里的闲散资金,组织发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主要扶持工业、交通、农业、商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挖潜改造,更新设备,改善工艺流程,增加商品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更新改造贷款,包括挖潜改造、出口工业品专项生产、小型技术措施贷款等。

第四节 资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是国家的重要财经制度之一。1951 年开始,人民银行执行政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对国营企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集体经济单位实施了现金管理,把分散在各单位的现金,由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1952 年,要求各单位普遍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统一计划项目,按旬、月报告现金收支渠道及投放回笼情况。1958 年,对公私合营企业、手工业社、农业社也实行现金管理。银行对各单位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严格执行 30 元为结算起点,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支付,不准超过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挪用,不准造假用途套取,不准携带大量现金异地采购。

二、工资基金管理

1961 年 5 月,人民银行配合计划劳动部门,制定了工资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国家下达的劳动工资计划,规定各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控制数,作为银行监督支付的依据。凡增减职工和工资,必须凭计划部门的证明文件和银行的工资转移单,到开户银行办理工资增减手续,银行在计划范围内予以支付。此办法对执行嗣家工资政策,严肃国家法纪,加强现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现金投放,起了积极作用。

三、基本建设资金管理

管好基本建设和挖潜改造拨款,是国家赋予建设银行的重要任务,对于国家用于基本建设方面的全部资金,从成立预算到监督拨款,从竣工决算到资金核销,全部由建设银行管理。1980 年 6 月,遵照国务院规定,对工业交通企业和企业主管部门凡用于挖潜、革新、改造项目的资金,一律由建设银行监督拨款。建设银行从 1979 年经办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拨款,5 年内共监督拨款 2083 万元,其中基本建设拨款 1953 万元,更新改造拨款 130 万元。

四、转帐结算

转帐结算是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各部门、各单位日常进行的一项经济活动。在银行办理的货币收付中,转帐结算占货币结算总额的 90%以上。根据资金性质、经营范围、交易方式和特点,组织异地结算、同城结算、农村结算、限额结算、汇票 5 种。同城结算有支票结算、托收承付和同城托收承付 3 种。农村结算通过农业银行进行会计结算。

第五节 信用社业务

1952 年,甘泉、北冶、庙头、北岳乡成立信用合作社,社员 5017 人,股金 10000 元。1956 年,信用社积极吸收股金,开展信贷和储蓄业务。到 1957 年,股金发展到 24.1 万元,储蓄存款达 84.4 万元,累计发放贷款 65.2 万元。1958~1960 年,“大办”实物存款,空收空付,造成不良后果。1962 年以后,信用社储蓄存款、发放贷款减少,直至 1965 年,信用社业务开始好转。

1969 年,信用社职工下放,改为不脱产职工,造成混乱,业务大受影响。

1978 年以后,进行拨乱反正,信用社业务逐步走向正轨,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到 1983 年,信用社存款余额达 1295.7 万元,累计发放贷款 867 万元。

第六节 保险

1950 年 12 月至 1952 年 6 月,新安县人民银行成立保险代办处,提出“全面发展,重点试办”的工作方针,开办了家庭财产火险、国营企业财产险、货物运输险和牲畜保险 4 个险种。牲畜保险头数 10320 头,发生赔案 125 起,赔偿金额 5318 元。由于认真贯彻了确保、确退、确死、确赔的牲畜保险政策,深受农民欢迎。

1952 年 6 月,保险公司与银行分设,隶属县财政局,对国营企业和供销社的财产实行强制保险,同时承担牲畜的自愿保险。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牲畜变为公社集体财产,全部退了保,保险业务停止。

1982 年 4 月,恢复保险公司,仍由人民银行代办,开办了企业财产险、运输工具险两个险种,收保费 73000 元。投保企业 13 户,收保费 31000 元,发生赔案两起,赔款 10000 元;投保运输工具 87 辆,收保费 42000 元。

1983 年,企业财产险收保费 89000 元,发生赔案 7 起,赔款 31000 元;运输工具投保各种车辆 205 台(辆),收保费 74000 元,发生赔案 33 起,赔款 4 万元。全年两项实收保费 16.3 万元,赔案 40 起,赔款 71000 元。

1984 年 6 月,保险公司与银行分设,全年开办了企业财产险、运输工具险、团体意外人身伤害险 3 个险种,投保企业 44 家,各种机动车辆 739 辆、1250 人,共收保费 405000 元。发生各种赔案 242 起,赔款 261000 元,赔付率占 64.4%(其中机动车辆赔付额占 91.9%)理赔工作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提高了保险公司的信誉。

1985 年,保险公司成立了 11 个乡镇代办处,由银行营业所代办业务,开办了 19 个险种。并在新安火车站、铁门火车站设立铁路代办处 2 个,承办铁路货物运输险。全年收保费 100.7 万元,跨入河南省 32 个年收保费超百万元县之列。投保企业 93 家,机动车辆 939 辆,自行车 946 部,麦场火险 50340 亩,承保货运金额 34473 万元,参加人身保险 15908 人;处理各种赔案 556 起,赔款 559794 元,家庭财产赔付率为 228.6%,牲畜险赔付率为 148%。

第七节 机构沿革

一、人民银行

1937 年,新安县成立银行。1947 年新安第一次解放,银行业务归太岳区贸易第五分公司。1948 年,成立中州农民银行新安县支行。1949 年新中国成立后,改为中国人民银行新安县支行。1951 年建立狂口、石寺、磁涧、五头营业所。1952 年增设正村、石井营业所。1953 年增设城关营业所。1956 年设仓头、北冶营业所和洛阳水泥厂分理处,并撤销狂口营业所。

1958 年,支行所辖 9 个营业所和 22 个信用社合并为铁门、磁涧、正村、北冶、石井、城关 6 个信用部,实行“银信合一”,新增岱嵋寨、牛心坡营业所。至 1959 年恢复原来机构。1966 年增设西沃、曹村、李村、北冶营业所和铝矿办事处。1976 年增设庙头办事处。1978 年增设峪里营业所。

1980 年 6 月,分设农业银行,人民银行下辖庙头、水泥厂、铝矿 3 个办事处,增设西关、中街、砂岩矿储蓄所。

二、农业银行

1956 年 5 月 21 日,成立中国农业银行新安县支行,专门经办农村金融信贷业务。原属人民银行领导的石寺、石井、磁涧、铁门、城关等营业所归属农业银行领导。到 1957 年 7 月,农行撤销,人员、业务并入人民银行。

1964 年 1 月 15 日,第二次成立农业银行。铁门、城关、磁涧、五头、正村、北冶、仓头、石井等 8 个营业所的人员和业务一分为二。到 1965 年 12 月,农业银行再次撤销,人员、业务再次并入人民银行。

1980 年 6 月 15 日,第三次成立农业银行,铁门、磁涧、城关、五头、正村、南李村、北冶、仓头、西沃、石井、峪里、石寺、曹村等 13 个营业所统归农业银行领导。

三、工商银行

1984 年 1 月 1 日,成立新安县工商银行,辖庙头办事处、铝矿办事处、水泥厂办事处。

四、建设银行

1971 年,在县人民银行信贷股内设基建组,负责全县基本建设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1972 年,划归县财政局管理,局内设基建组。

1978 年 10 月 16 日,成立中国建设银行新安县支行。

第十九章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国家和各级政府监督企业、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经济政策、法令和法规,通过市场管理、合同管理、商标管理、企业登记管理、广告管理、个体工商业管理,实行经济监督,打击投机倒把,保护合法经营,协调社会经济关系。

1950~1956 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配合“三反”“五反”运动,按政策处理了资本主义工商业者的收买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骗国家资财、盗窃经济情报等非法活动,为国家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扫清了道路。通过办理工商业登记,加强市场管理,实行主要物资集中交易,维护国家对粮油的统购、统销,处理违章交易行为,管理市场物价,保护国家牌价,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小商小贩接受社会主义改造。

1957~1966 年,工商行政管理主要是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各单位之间的经济关系,管理城乡市场,活跃物资交流,保护合法经营,打击投机倒把。

“文化大革命”前期,工商管理机构被撤销,正确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被废止,社会经济秩序混乱,违法活动猖獗;中后期又管理过死,限制过严,市场死滞。

1979 年以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得到了加强,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加强市场管理,保护合法经营,促进流通,协调关系,同危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作斗争。

第一节 市场管理

新中国成立以后,为繁荣市场,稳定物价,县人民政府把全县市场划为甲乙丙三等,成立工商联合会,加强对市场的管理。1953 年 10 月,取缔私人粮行,粮食、油料由国家统一收购。1954 年又实行棉花棉布统购统销。全县工商业户已发展到 1387 户。集市贸易逐渐活跃,物价日趋平稳。

1956 年,根据中央关于放宽市场管理的指示,对市场管理工作作了一些改进,纠正了管理过严、控制过死的现象。但到 1957 年进行市场整顿,对全县无执照营业的 334 户、473 人(包括农民经商 153 户、283 人)进行处理,分别勒令停业,返乡生产,少数办理了执照。1958 年又根据“大跃进”的精神,提出小商小贩下乡上山,安家落户,对市场物资交流起到了不利作用。

1959 年,有限度地开放公社市场,恢复集市例集、庙会。开放的范围有水果类、小手工业品和县营以下地方工业产品、家畜家禽(不含猪)、土副产品、蔬菜、水产品等。公社、生产队和社员只准自产自销、自购自用,不准贩运和从事商业活动,统购统销物资不准进入市场,不准自由交易。全县 15 个市场全部恢复古会和集日制,组织物交会、庙会 98 次,交易额达 74 万元,三类物资上市成交 699 种,整个市场贸易有所好转。

“文化大革命”期间,把正当的集市贸易视为“资本主义”,进行种种限制,取消了古庙会,规定全县统一会期,造成物资不能交流,市场冷落,供需矛盾尖锐。

1979 年以后,全面开放市场,恢复集市贸易,到 1985 年底,全县工商业户发展到 5954 户,从业人员 52951 人。其中国营、集体工商业 1579 户,从业人员 40314 人;个体户 4375 户,从业人员 12637 人。

一、古庙会和集日

古庙会多设在寺庙或附近的集市,先是以求神拜佛为主要目的,逐渐沿袭为物资交换的市场。

新中国成立以前,全县有古庙会(古刹会)160 个,其中正月 23 个,二月 42 个,三月 40 个,四月 23 个,五月 2 个,六月 7 个,七月 1 个,八月 3 个,九月 9 个,十月 9 个,十二月 1 个。新中国成立以后,改为物资交流会,会期改为公历。集日有逢单日间日的,有逢双日间日的,有逢一、五、九的,有逢二、六、十的,有每隔三天一集,不论单日双日的。磁涧、石寺、石井市场为单日一、三、五、七、九,五头、北冶、西沃市场为二、四、六、八、十,城关市场为一、四、六、九,正村市场为一、四、七、九,上孤灯为三、六、九,狂口为二、五、八,铁门为三、五、七、十,庙头为二、四、六、九,高平寨为一、三、五、八,曹村、白墙为二、五、八、十。各市场集日不同,以便就近赶集交流。每逢集日,店铺正常营业,背集日有些店铺歇业。

新中国成立后,集日、庙会、物交会多有变化,时禁时放。1967 年曾下令取消古庙会,并取消了庙头、白墙、狂口、神堂等 5 个市场。规定全县各市场一律逢五为集会日,不逢集会日,供销社不开门营业,造成物资不能交流,市场冷落,购销困难。1979 年以后,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相继恢复传统的古庙会,新起物资交流会,同时把全县统一集日改为叉花会期。1986 年,全县 19 个市场,每月有 72 个会日,市场繁荣,购销两旺,群众方便,货畅其流。

二、牲畜交易市场管理

旧时牲畜交易为牙行经纪掌握,市场上分散成交,黑话暗语,袖筒摸码,捏指议价,买空卖空,从中牟利,索取佣金。黑话暗语是:一是海,二是门,三是品,四是吊,五是拐,六是挠,七是财,八是巧,九是稍,十是海,一百是海子,一百一是重流,一百二是栏杆,一百三是品子零,一百四是吊子零,一百五是元子零,一百六是挠子零等。

新中国成立以后,牲畜交易市场由各基层供销合作社管理。1963 年有交易员 60 人(仍多为旧时的牙行经纪),逢集会进行交易,从交易当中支付报酬,平时在家务农,旧时交易中的陋习弊端仍未完全克服。1965 年牲畜交易市场转交工商行政部门管理,对交易员队伍进行教育整顿,规定不准有传染病畜进入市场;不准不经检验滥宰耕畜;只准以质论价,明讲实议,不准袖筒摸价和暗语成交;只准现款成交,畜钱两清,不准赊销和架款拖欠;只准正当交易,不准背地黑市成交;严格遵守税法,不准偷漏税等。为减轻农民负担,大家畜交易费降为买卖双方各 0.5%,小家畜降为双方各 1.5%。1979 年,牲畜市场日益繁荣,交易员增加到 221 人,交易大小家畜 30557 头,总值 135.6 万元。1983 年交易家畜 39575 头,比 1979 年增长 29.5%;总值 344.1 万元,比 1979 年增长 153.8%。其中,大家畜成交 10759 头,比 1979 年增长 208.5%;总值 299.2 万元,比 1979 年增长 217.2%。1985 年大家畜成交 10210 头,比 1979 年增长 192.7%;总值 492.25 万元,比 1979 年增长 421.8%。

三、打击投机倒把

1949~1952 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打击投机倒把的重点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非法活动。进入社会主义改造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打击投机倒把的重点,是套购倒卖国家统购统销物资,破坏国家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不法分子。“文化大革命”时期,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把一些正当的长途贩运和正当的经营,视为投机倒把活动,当作所谓“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等进行打击。1979 年以后,少数投机倒把分子,借贯彻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政策,内外勾结,大搞走私贩私、投机倒把活动,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把打击走私贩私、投机倒把作为重点。

1981 年查处投机倒把案件 59 起,罚款、没收款 29685 元。1982 年查处走私贩私、投机倒把案件 96 起,罚款、没收款 95490 元。1983 年查处 43 起,罚款、没收款 45956 元。1985 年查处投机倒把 12 起,罚款、没收款 60400 元。没收走私贩私的物资有手表、黄金、银元、收音机、收录机等多种。在与投机倒把作斗争中,工商行政管理干部坚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不接受贿赂,严格按政策办事,定性准确,处理得当。1981 年 12 月,工商管理干部张延昌在审理一起 1 万多元的倒卖中药材案件中,当事人以手表、自行车行贿,当场被张延昌斥责,将其行贿手表上缴国库,对此案件作出没收 6500 元的处理。

第二节 工商企业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对工商企业开、歇、并、转的登记管理,建立“经济户口”,发给营业执照,取缔无证经营,促进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条件和社会的需要开办,加强计划性,克服盲目性。

1953 年 2 月,进行第一次工商企业普查登记,为改变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国营经济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奠定了基础。

1963 年 10 月 18 日,新安县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发出《关于开展工商企业全面登记的布告》,对国营、地方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和个体工商业户,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全面登记,重新划分各行业的生产经营范围,调整网点市场,取缔无证经营。此次登记,发给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共 365 户、395 人,其中百杂业 156 户、157 人,饮食服务业 70 户、77 人,手工业 139 户、161 人。

1979 年 5 月开始,开展了工商企业和社队企业的登记发证工作。此次全县申请登记的共 1414 户,发营业执照的 1364 户,其中国营企业 502 户,集体企业 656 户,个体企业 206 户。至 1985 年,全县共登记发放全民、集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1579 户、40314 人,资金 24859 万元,个体工商业户 4375 户,从业人员 12637 人。

第三节 合同、商标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济合同进行监督检查,调解、仲裁纠纷,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和法律效力。对于订立假经济合同或倒卖经济合同,或利用经济合同买空卖空,转包换利,非法转让,行贿受贿,以及其它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新安县工商局于 1979 年开始合同签证工作。1985 年,共签证合同 429 份,总款 4056 万元,调解合同纠纷 9 起、36 万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监督产品质量,促进企业重视商标信誉,维护消费者利益。1963 年 12 月,县工商局办理洛阳水泥厂生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商标注册。1983 年,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商标普查。已具备注册条件的 7 户,未经注册而使用商标的 9 户,应使用商标而未使用的 14 户,假冒商标 3 起。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纠正处理。到 1985 年,共办理县瓷厂、毛织厂、化肥厂、化工厂、铁门消声器厂、石寺铝矾土厂、仓头水泥厂、曹村果品厂的产品商标注册 8 户。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44 年 12 月,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下设工商行政管理局,管理工商业,缉查走私,禁贩毒品,管理黄金、白银,代管税收。1945 年 9 月,工商局随县政府撤过黄河。

1947 年 8 月,新安解放后,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税务联合局。11 月,与县财粮科、贸易公司合并为县政府财经科。1948 年 10 月,又成立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中州农民银行合署办公。1949 年 5 月,工商管理局改为工商管理科。

1957 年初,工商科撤销,新安县商业局设市管股,负责市场管理工作。2 月,成立新安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实际工作仍由商业局市管股负责。

1961 年 10 月,恢复新安县市场管理委员会。

1963 年 7 月,新安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工商行政管理科。

1969 年 1 月,工商科和税务局、房产所合并,成立新安县工商管理站。

1971 年 3 月,工商管理站与财政局合并,成立新安县革命委员会财政局。

1973 年 9 月,成立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市场管理委员会。

1974 年 1 月,市管会与商业局合并,对外仍挂市管会牌子。

1978 年 11 月,成立新安县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局。

1980 年 3 月,取消革命委员会,改为新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城关、南李村、磁涧、五头、正村、北冶、仓头、西沃、石井、石寺、铁门等 11 个乡镇工商管理所。

第二十章 物价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政府制定了稳定物价的政策,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结束了国民党统治时期遗留下来的长期通货膨胀、物价飞涨的局面,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历年来,党和政府加强物价工作的领导,不断进行物价大检查,制定了一系列物价工作制度和物价管理办法,使物价工作逐步走上正轨,保持物价的基本稳定。

1982 年,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务院颁布的《物价管理暂行条例》,为加强物价管理,确保国家物价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提供了法律保证。

但是,多年来要求物价绝对稳定,实行统一定价、限价,甚至冻结物价,忽视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的作用,造成价格体系极不合理,价格混乱,对商品生产产生了阻滞作用。加之实行商品价格的“双轨制”,助长了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不正之风。

第一节 物价演变

1950 年 3 月 3 日,中央人民政府作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采取统一财政收支,统一货币发行,统一物资调拨措施。同时,加强税收,抛售物资,回笼货币,缩小地区差价,使市场物价基本趋于稳定。新安县粮食部门集中抛售粮食,平抑粮价,使市场小麦价格由每斤 0.7 元下降到 0.17 元。1950~1952 年,调整了 1390 种日用百货的批零差价、城乡差价,使城乡差价扩大,批零差价缩小,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初步奠定了国营商业在市场上的领导地位。1953 年,认真执行了国家粮食、油料、棉花、棉布统购统销政策,为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奠定了基础。1958 年以后,由于政策性的失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国民经济发生严重困难,商品供应紧张,市场物价不稳。针对这一情况,强调财政、商品、信贷三大平衡,坚决稳住 18 类主要消费品的价格,对少数消费品实行高价,如自行车、手表、烟、酒、糖等高价出售,敞开供应,以回笼货币。到 1963 年,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市场物价趋于稳定。

1961 年,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新安粮食统购价提高 25%,而统销价不动,形成了购价高于销价的倒挂现象(倒挂幅度为 19%)。

1965 年,为了使物价工作符合按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的要求,对过去按行政区划组织商品流通条件下形成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进行了改革,基本上解决了商品倒流、价格倒挂以及地区间价格不衔接的问题。1966 年,对主要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调高了 20%,并积极开展了三类农副产品的议购议销活动,对地区差价进行了全面调整,缩小了城城差价和城乡差价。1967 年,中央决定暂时冻结市场物价。此后十多年,农产品收购价格基本没动,但集市贸易价格却上涨较多。

1979 年,提高了粮食、棉花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平均提高 26%,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活力,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但又一次出现粮食购销价格倒挂。同时,开展了 13 种土副产品的议价业务,提高了猪、牛、羊、禽、蛋、蔬菜、水产、牛奶 8 类副食品销售价格,国家对每个职工实行每月 5 元的价格补贴。

1981 年,为了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对三类小工业品实行企业定价,提高了部分烟酒价格,大幅度降低了化纤布的价格,缓和了当时市场供求矛盾。

1982 年,实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共存的物价管理办法。国家统购统销商品由国家定价,县内工业产品及部分农副产品,经营单位在国家规定范围内自己定价,部分商品实行市场价格。1985 年,实行价格管理体制改革,变单一的计划价格为计划价、工商协商价、议购议销价、市场价等多种形式,日用消费品除个别品种实行计划价格外,大部分实行指导价格和市场价格,工业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内、计划外“双轨制”价格。价格开放后,部分商品价格呈不断上涨趋势,特别是肉、蛋、禽、蔬菜、烟、酒及化肥、钢材等生活、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快过猛。

新安县部分食品单价演变表

新安县主要粮食国营牌价表

新中国成立后主要商品零售价格变化表1

新中国成立后主要商品零售价格变化表2

第二节 物价检查与管理

物价的高、低、涨、落是政治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为了稳定市场,平衡物价,物价部门不断加强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物价政策,每年至少进行 4 次物价大检查。据 1979~1984 年统计,共检查物价 162260 种,其中价格正确的 158983 种,价格错误的 3277 种(高 2117 种,低 1185 种)。检查后退款 130810 元,没收款 320930 元,罚款 40078 元。1980 年,随着副食品调价之后,市场上出现随意提价、变相涨价的现象。为了刹住影响市场物价稳定的不正之风,新安县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组织进行了物价大检查,使乱涨价之风有所收敛。

1982 年 8 月 6 日,国务院颁布《物价管理暂行条例》,这是我国的第一个物价法规,为加强物价管理,确保国家物价方针、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提供了法律保证。县物价部门广泛宣传和贯彻了这一条例。

1985 年 10 月,县物价局与县总工会联合成立了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站,并在洛阳水泥厂、煤矿建井四处、建筑陶瓷厂、印刷厂设立了 4 个分站。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站,是职工群众参与和协助政府搞好物价管理,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一种群众性组织。并在商户中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企业”活动,对端正企业经营方向,增强职工正确执行物价政策和计量法令观念,防止乱涨价、乱收费的不正之风起了重要作用。

第三节 机构沿革

新中国成立初期,物价工作由县财政经济委员会代管。

1959 年,成立新安县物价委员会,与县财政经济委员会合署办公。

1968 年,取消物价委员会,物价工作由“县革委”工交计划组管理。

1971 年,物价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管理。1979 年,县计划委员会下设物价科,管理物价。

1984 年 6 月,成立新安县物价局。

第二十一章 人民生活

历史上的新安县“地瘠民贫”,人民生活非常困苦。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产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了一系列富民政策,全县人民的温饱问题已基本解决,并有一部分人首先富起来,向小康水平发展。

第一节 农民生活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特别是 1979 年以后,提高更快。1957 年,农民人均纯收入 35 元,1979 年达到 108 元,22 年增长 2 倍。1985 年,人均纯收入 261 元,比 1979 年增长 1.44 倍。据农村 100 户、516 人纯收入抽样调查,年均收入 150 元以下的 18 户、98 人,占 19%,年均收入 151 元至 200 元的 21 户、113 人,占 21.9%;年均收入 201 元至 300 元的 36 户、173 人,占 33.5%;年均收入 301 元至 500 元的 19 户、100 人,占 19.4%;年均收入 501 元至 800 元的 6 户、32 人,占 6.2%。农民实际吃粮水平,1957 年人均 163 公斤,到 1985 年为 227 公斤。食用细粮(小麦、大米)1979 年人均 94 公斤,1985 年人均增至 167 公斤。据县统计局 60 户抽样调查资料,1979 年人均生活费为 96 元,1985 年达到 237 元。农民衣着有很大变化,1979 年每人平均购棉布 3.14 米,1985 年下降到 2.07 米;1979 年每人平均购化纤布 1.2 米,1985 年增长到 3.34 米,提高了 2.8 倍。农民家庭也开始购置高档耐用消费品,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手表、电视机等,1979 年每户平均 1.9 件,到 1985 年每户平均 4.5 件。居住条件有很大改善,1978 年至 1985 年,农村共建新房 34 万平方米。

农民收支情况抽样调查表

农民家庭高档物品拥有量抽样调查表

第二节 城镇居民生活

1952 年,新安县全民所有制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元左右,到 1984 年底提高到 87.18 元,比 1952 年增加了 2.5 倍。

城镇就业人口不断增加,职工负担系数大大下降。据 30 户职工的抽样调查,1966 年,每一就业人口负担 2.97 人,到 1985 年下降到 1.78 人,下降 1.19 人。由于就业人数增加,职工生活水平改善,1963 年平均生活费 184.56 元,1984 年 417.56 元。1985 年进行了工资改革,职工年平均工资 1000 元,平均每人每月 83.32 元。职工家庭生活提高,越来越多地讲求营养,主要食品消费量继续增长。据 1984 年 40 户职工家庭调查,购新鲜蔬菜支出 3350 元,人均 19.8 元;购植物油支出 1617 元,人均 9.6 元;购部位肉支出 3689 元,人均 21.8 元;购鲜蛋支出 992 元,人均 5.9 元;购家禽支出 377 元,人均 2.2 元。衣着向着高档发展,化纤、毛呢服装大量进入普通职工家庭。家具用具向着高档品、机电产品变化,洗衣机、电视机、自行车、录音机等拥有量越来越多,大衣柜、沙发、写字台已成为家庭必备用具。职工家庭居住面积,人均 7 平方米。

职工家庭生活费用支出抽样调查表

职工家庭耐用物品拥有量抽样调查表

附:土特产品

独树樱桃

独树樱桃产于五头乡独树村一带,自独树、大洼、王坑、蔡家坑至洛阳市郊区的徐家坑、王村沟十多公里,称为樱桃沟,包括磁涧乡的掌礼沟,土层深厚而肥沃,背风向阳,排水良好,适宜樱桃生长。

独树樱桃,具有早、优、丰、艳四大特色:先百果而熟,立夏前后即成熟上市;产量高,树龄长,成树每株产 400 公斤以上;果味甜酸可口;果型珠圆红艳,“如珠未穿孔,似火不烧人”。樱桃用途广,既能生食,又可酿造,经济价值大,营养丰富,且有“调中”“益脾”等医疗保健功能。

独树樱桃,早在汉代就成为贡品和祭祀宗庙的佳品。1985 年,洛阳市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恢复开发樱桃沟,大力加强樱桃生产基地建设。

刘河金针

铁门镇刘河村的黄花菜(俗名金针),据传在唐朝时就有栽培。其特点是:花蕾肥嫩而长,肉厚清香,鲜美可口,质地透明,其色金黄,花期较长,采摘期可近百天。一般每墩可产干菜 1 两,多的可产 2 两左右。刘河村地处正岭,沟壑纵横,玉梅河由南而北穿村而过,有栽植金针菜的良好条件。新中国成立前,全村种植 10 余万墩,1982 年已发展到 15 万墩。附近的郭沟、杨树洼、高庄、晁村、陈村等地均有种植。

嶡山大白菜

嶡山(城关镇嶡山村)大白菜历史悠久,代代相传,远近闻名。

嶡山大白菜棵大心实,质细无筋,生食清脆,熟食香甜,凉拌油炒;汆汤制馅均很鲜美,别有风味。据传最大单棵重二三十公斤。最佳产区为村东涧河沿岸的 20 多亩滩地,属沙性壤土,富含有机质,所产白菜叶肥脉细,俗称“无筋白菜”;同样品种,如在其他地方种植,则质量明显降低。

高平寨大辣椒

铁门镇高平寨的菜辣椒,风味独特,远近闻名。其特点,一是个大,一个有 2 两重,最大的超过 4 两;二是香味浓,甜而不辣,可做糕点中的“青红丝”,炒熟做菜更佳;三是肉厚有油质,制成秦椒油色红似丹;四是色泽好,椒型好,充分成熟时,红中带紫,黑里透红,头齐有棱,果柄凹陷而美观;五是高产,单株可产 1 公斤左右,亩产可达两三千公斤。

峪里柿饼

峪里地处县西北深山区,盛产“牛心柿饼”。现有较大柿树 5298 棵,年产鲜柿 40 余万公斤,可产柿饼 10 万公斤。

峪里柿饼一大、二甜、三软、四霜多。七八个柿饼即有 1 公斤,味道甘甜,无核或少核,饼体细致柔软,耐储藏,糖分高,柿霜分泌多。牛心柿鲜果内含蛋白质 1.36%,脂肪 0.57%,糖 15.11%,粗纤维 2.08%,水分 80.21%,灰分 0.65%。除食用外,还有很大的医药功能。畅销于陕、甘和两广、江浙等地。峪里牛心柿树,1980 年在全国柿树评比中,被列为优良品种。

全沟梨

五头乡仝沟村,栽培梨树已有 400 多年历史,多时达 4000 余棵。其品种有笨梨(又名大金梨)、伏梨(又名京白梨)、秋洛白(秋白梨)以及五香梨、马蹄黄、雪梨、黑皮梨等品种,可与孟津梨媲美,曾远销开封、武汉、徐州等地。

仝沟村,沟南北向,气候条件适宜,土质好,地下水位较浅,适合栽培梨树。最大树冠直径达 8 米,冠高 6 米左右,树干直径 70 厘米左右,株产高达 800 公斤,一般成龄树产 300 公斤上下。在“左倾路线”时期,大部被毁,直径 30 厘米以上的大树已很少见。近年又开始恢复和发展。

角角岭大杏

西沃乡介庄村角角岭,自明代以来即大量栽种杏树,现有杏树 2500 余棵,百年以上的大树有 40 多棵。

角角岭大杏,具有果大、味甜、离核、色鲜四大特色。果型周正,大如鸡蛋,故又名鸡蛋杏;味道甜酸可口;离核型,便于加工制干和装罐头用;果色鲜艳,其黄似腊,其红似丹。主要品种有大黄杏、大巴达杏(又名香仁杏)、关爷脸(也叫关公披袍),麦熟杏 4 种,以大黄杏最为名贵,甜似蜜,黄如腊,成熟早,鸡蛋大,年年不歇枝,百年还高产。它与渑池的仰韶杏、宜阳的石陵耿沟杏同属一个品种。

新安烫面角

传统风味小吃新安烫面角,原名“老任烫面角”“老王烫面角”,已有 70 多年历史。民国三年(1914),开封人任老大与新安县人王金斗,于新安县火车站开设餐馆,出售“老任烫面角”,制作讲究,色香味美。一时仿制者达数十家。时有“名扬陇海三千里,味压河洛第一家”之美称。任老大把烫面角制作技艺全部传授给王金斗。任病故后,王金斗改字号为“老王烫面角”。其子王德法承袭父业,使这一传统风味小吃得以流传发展。1980 年,王德法曾应邀赴郑州传技。至今,洛阳、郑州等地都有“新安烫面角”餐馆。近年,城关南庄村方鸿仪制作的“方记烫面角”,在传统工艺的基础上又有创新,风味更佳。1986 年以来,曾连续三年被评为“洛阳市名小吃”。

新安烫面角制作精细,选料严格。主料为精粉、猪肉(选前胛、后臀,肥瘦相搭),佐料为小磨香油、大葱、生姜、韭黄、白菜心、食盐、白糖、味精、料酒、酱油、五香粉。制作方法:精粉用开水烫和成块,切开放凉后,再重新揉匀。将猪肉细剁成丁糊状,放入盆内,加入佐料,以肉汤原汁搅拌即成。最后将面擀成片,包成角,合口时内侧甲滑,外侧连续皱迭,形成花边,起脊弧圆。角肚内凹外凸,造型别致,线条优美。1 两干面一般可包 5 个,上笼清蒸,15 分钟即熟。

新安烫面角蒸熟后,状如新月,皮薄如纸,色如琼玉,面软皮紧,晶莹欲滴。以葱头、大蒜、香醋配食,味美可口,鲜香不腻,实为小吃中之上品。

消食丸

“消食丸”,又名“理气化滞丸”,俗名“小丸药”。为城关镇后峪村陈氏祖传验方之精制良药,主治食积伤脾、嘈杂吐酸、中气不和、呃逆痞满、痰气上涌,以及胃疼诸症。无病之人常服此药,亦能增加饮食,强壮身体。传说,此药是清代乾嘉年间名医陈青云创制,其子陈禄存继承,至其孙陈德慧开始专制,至今已传 6 代 200 余年。民国年间,此药已畅销豫、陕两省,近年来又远销甘肃、内蒙古、辽宁、新疆、山东、湖北等地。

横山“猪肝散”

“猪肝散”,为仓头乡横山村配制的一种男女老幼皆宜的保健良药。据传百年前,该村后沟王德宣与村上店家有亲。某日店主人救了一位从京返云南保山县故里的染病老人乔志明。老人为报答救治之恩,遂传“猪肝散”秘方。店主人遂与王德宣合伙配制,称誉乡里。此药主治食积、奶积、疳积、虫积、面黄肌瘦、肚大青筋、脾胃虚损、慢性胃疼、消化不良、妇女血块等症,适应性强,疗效显著,香甜宜口,容易服用,历来为群众所欢迎。远销陕西、山西、甘肃一带。

山烟制剂

土产中草药山烟,又名热参,学名华山参。分布于陕西省秦岭、华山,山西省中条山,河南省伏牛山、大别山、太行山、嵩山等地。本县石井、曹村等深山区也多有出产。可用来防治慢性气管炎,具有良好的平喘、祛痰作用和一定的止咳效果。1971 年,石寺卫生院医生柳光普开始研究山烟,并用于治疗慢性气管炎,取得良好的效果。后经县、地区、省有关部门协作帮助,反复验证了山烟制剂及其复方的临床疗效,并对山烟原生植物的化学成分、药理和制剂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进行了鉴定。1975 年北京科教电影制片厂拍了科教片。1977 年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定名“热参”,并在同年广州秋季商品交易会上展销,开始向国外销售。1980 年 1 月,由卫生部科技局主持,在洛阳市召开防治慢性气管炎药物“热参”科技成果鉴定会,通过了鉴定书,并把“热参”列为卫生部二级科技成果。山烟制剂有华山参气雾剂、华山参片 2 种入药典;另有热参大枣、参水丸、热参生药片、热参津膏片、复方片剂、注射剂、膜剂等,都经过临床验证,有一定疗效。

硫磺

新安硫磺矿石储量大,品位高,生产硫磺历史悠久。1914 年曾在国际巴拿马商品博览会展销。新中国成立后,除内销外,供外贸出口。全县年产万吨左右,产量居全省首位,质量上乘,出口免检。

硫磺为非金属元素,淡黄色、质硬而脆,由天然硫磺矿石烧炼加工而成。在工业上用以制造硫酸、火柴、黑色火药、杀虫剂、焰火、硫化橡胶等,医学上主要供外用,治皮肤病。

军事编

第一章 军事地位

第一节 地位

新安北依黄河天险,南接秦岭余脉,西通古城长安,东邻九朝古都洛阳,历为洛阳京畿之地和西方门户。古称“秦齐通衢”“豫陕孔道”,“带黄流以扼函关,中原要冲,锁钥重地”(见清·康熙版《新安县志》),在军事上具有重要战略地位。

横贯东西的函关古道,两山对峙,一谷相通。西进,可以入潼关,攻长安,奔袭秦晋;东进,可以占洛阳,下郑汴,驰骋中原。县西北山区,群山耸立,沟壑纵横,进可攻,退可守,自古为藏兵之地;当代,曾为豫西地区最早的革命根据地之一。县北的黄河各渡口,为豫西与晋南、豫北间的重要通道。故古今兵家逐鹿中原者,新安为必争之地。历代帝王争霸,农民起义,凡战火烧至洛阳者,大都波及新安。据旧史志资料不完全的记载:从周景王二十五年(前 520)至清末的 2400 多年间,新安境内共发生重要战争百余次。民国以来,不论是新老军阀混战,还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新安一直为豫西的重要战场。1944 年冬,中国共产党派遣的豫西抗日支队及南下一、二、三支队,均从新安北境渡河南下,新安成为豫西最早的革命根据地之一;1947 年,陈赓兵团挺进豫西,新安又成为豫西解放的第一座县城。

今天,陇海铁路及连(云港)天(水)公路横穿县境,黄河索道桥飞架南北,新安为新兴工业城市洛阳的卫星城之一,在现代军事上的战略地位,就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了。

第二节 要地

新安自古战事频繁,古今战场、关隘津渡等军事要地遍布境内。主要有:

马陵川   县北邙山北麓之畛河峡谷,古名马陵川,传为战国时齐国攻魏救韩之“马陵道”古战场。其真伪虽尚待考证,但其地山势险要,一条峡谷直抵黄河古渡狂口,当为古代军事要道和重要战场无疑。

白起城   在县西 15 公里凤凰山。其地北依邙山,南临涧水,地扼函关古道,传为秦将白起攻韩、魏时屯兵所筑,遗址尚存。

汉函谷关   在县城东。地扼函谷,雄踞洛西,历代有重兵驻守,战事频繁。东汉灵帝为对付“黄巾”义军,曾在京师周围置“八关都尉官”,以函谷为八关之首,为守备要地。当时并建有关城,即“汉关城”。其城垣北抵黄河,南达洛水,逶迤百里,状如“小长城”。北周时,曾改汉关城为“通洛防”,为备齐要塞。

白超垒   在县西 7.5 公里,地当大道,左右有山,道从中出,又名“白超坞”。汉末黄巾起义,白超筑此垒以自固。东魏修筑为城。

阙门关   即今铁门,为县西要隘。西晋皇甫商与张方,明末李自成义军,清代太平军,民国间的国民二军等,均曾在此激战。1947 年,人民解放军在此痛歼国民党整编十五师武庭麟部 2400 余人。

八特坂   即今八陡山,在县城东 4 公里。东晋时,前赵刘曜将刘黑曾大破后赵石虎将石聪于此。清代,捻军曾与新安知县梁敞于此激战。

慕容山   古称怀山,为县城北后侧之制高点。鲜卑人慕容垂曾屯兵于此,建斗城,山遂改此名。清代捻军曾据此攻破新安城。当代,日军陷新安及解放军解放县城战斗中,均为重要阵地。

慈涧城   即今磁涧,地当磁河、涧水交汇处,东接洛阳,西连函谷。西魏宇文泰伐东魏,唐初李世民伐王世充,曾激战于此。当代,洛阳屡次战斗中,均为外围作战重要战场。

云梦山   县西北邙山主脉之一段。北为马陵川,山势陡峻;南有云顶山、金斗山、象山等高地。1944 年 5 月,国民党三十六集团军李家钰所属川军一部,曾于此奋勇抗击日军。

黄河渡口   包括石渠、塔地、西沃、狂口等古渡口,为晋南、豫北与豫西间的重要通道,古称“天险”,历有重兵驻守。明末李自成义军,抗日战争时期的南下支队、豫西支队,及解放战争中的陈赓兵团等,都曾由新安北境突破天险黄河,进军豫西或中原。

石山头   县北青要山之东段,为黄河南岸的重要高地之一,可居高临下,控制西沃渡口。1947 年 8 月,陈赓兵团左路第十旅由西沃渡河后,首先攻占石山头据点,歼国民党保安团郜尚德部 1200 余人。

莲花寨   黄河南岸又一高地,位于西沃西北。1948 年春,新安民兵曾在此与国民党军激战,获重大胜利。

第二章 军事机构

第一节 明清时期

明代,县设“三班”“六房”,其中兵房即为地方军事机构,专理兵事。据旧志“武备”载:明嘉靖间置千户所,设千户、百户等职,领兵驻防。此制一直沿袭至明末清初。

清康熙初(1662)改设把总之职。雍正四年(1726)民国版县志所载“雍正七年改外委、设汛塘”,时间有误,兹据清·乾隆版县志正之。 改把总为外委,并在县城及尤彰、慈涧(今磁涧)、阙门(今铁门)、克昌、仓头等地设汛塘 6 处,各置烟墩营房,分兵驻守。据清·乾隆版县志载:新安汛塘古已有之,自雍正四年由县令王元蘅奉文整修,“尽易砖石,为一劳永逸之计”。时县内所设 4 汛(磁涧、尤彰、克昌、铁门),各置官厅 3 间,兵房 11 间,烟墩 5 座,门楼、望楼、木牌坊各 1 座。并相约东与洛阳之谷水汛、西与渑池之义昌汛会哨联防。至光绪二十八年 (1902)撤销外委。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巡警局于文昌宫内。宣统元年(1909)改设巡警总局,并分设铁门、磁涧两分局。

第二节 民国时期

1912 年(民国元年)改巡警局为警察所,设所长。至 1914 年(民国三年)又改为警察事务所,由县知事兼任所长,并另置警佐之职。1919 年(民国八年)复为警察所,以警佐为所长。1927 年(民国十六年)改为公安局,设局长,裁警佐。1932 年(民国二十一年)复改公安局为警察所,改局长为警佐。1934 年(民国二十三年)撤销铁门、磁涧分所。

抗日战争时期,县内实行战时体制,地方行政长官多兼任军职。1937 年(民国二十六年),县政府设立军事科(后称兵役科),为地方专门军事机构。同时,在各区设立社训队,为 10~20 人的地方武装,归区公所管辖,主要负责管理各乡公所的壮丁。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5 月,日军侵占新安。国民党县长刘绍唐率“第三十游击纵队”流亡县西北山区。同时,日军对新安实行军事占领,在铁门、县城、石龙泉分别建立了军事据点,“司令部”驻铁门。日本占领军在县内设有“军政部”,总揽军政大权。军政部顾问由日军头目儿玉担任,指导官为汉奸陈立中,翻译官姓唐。在日伪控制的县、乡政权下,建立了警备队、便衣队等汉奸地方武装。日伪县政府内设有警察局,郝子固任局长,下属一支武装警察队伍。1945 年 7~8 月间,日伪又在县城设立了“城防司令部”,魏德功任司令。

1944 年 11 月 14 日,由共产党领导的豫西抗日游击第二支队,在司令员兼政委刘聚奎率领下,渡河来到新安、渑池北部,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随即建立了“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办事处”,宋启仁任主任,徐肇基管武装。1945 年 2 月,正式建立新安县人民抗日武装“黄河支队”,县长李之放兼任司令员。

1947 年 8 月,建立了县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和县大队(后改独立团、独立营),县长李之放兼任武委会总指挥及县大队长,县委书记赵天锡兼任政委,岳钦亭任副总指挥,韩大正任副政委,武委会主任为崔秉亮(后为史波)。各区也都分别建立了武委会和区干队。1949 年 4 月,成立“新安县统一武装指挥部”,李之放任总指挥,原武委会改为支队部,何文普任支队长。各区区干队缩编为区小队。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后

新中国成立初期,继续实行解放战争时期的战时体制。县区均由政委主管军事工作,党政干部着军服,以军代干。至 1950 年 3 月,正式成立新安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下设军事、政工两股,各区人民武装部同时建立。县、区人武部成员均为现役军人。

1954 年 8 月,试行兵役法草案,县人武部改为兵役局,下设组织、征集、预备役士兵统计、预备役军官、民兵共 5 个科。区人武部同时撤销。

1958 年 12 月,兵役局复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军区洛阳军分区新安县人民武装部”,由原来的 5 个科改为军事、政工两科。1961 年 11 月,各公社成立人民武装部,设部长 1 人,干事 2~3 人。1971 年县人武部增设供应管理科(简称供管科),1977 年改供管科为后勤科。

县人武部(兵役局)领导人员更迭表( 1953 ~ 1985) 1

县人武部(兵役局)领导人员更迭表( 1953 ~ 1985) 2

第三章 兵役制度

第一节 古代兵制

古代兵制,旧志无详载。据清·乾隆版县志《武备·兵制》称:“古者田赋之法,民即为兵。”魏晋时期实行“世兵制”,士兵及其家庭称为士家,又称军户,其子弟世代为兵。西魏以后又实行过“府兵制”。唐初实行兵农合一军事制度,府兵制至中唐以后逐渐废除。明、清时期,长期实行募兵制,代替了过去的“世军”(即世袭兵制)。

第二节 民国兵制

民国初期,基本上沿袭过去的募兵制,惟其形式、内容在各个时期有所不同。

1914 年(民国三年),河南巡按使颁布征募新兵办法,规定征兵条件为:(一)年满 20 岁至 30 岁者;(二)身长官裁尺 4 尺 8 寸以上,体力强壮并无暗疾者;(三)平日确有营业并及房地不动产者;(四)身家清白及未经犯有事案及各种习癖者,并须具本身年貌、住地、三代,取邻右或亲族妥实联名保结,经初验、复验合格者,发给执照入伍。

1929 年(民国十八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令,规定凡属中华民国的男子,都有服兵役的责任。兄弟二人服兵役一人(年龄合格、正在读书者暂缓)。孤子免征。

1931 年(民国二十年),征兵制分为列兵、输兵两种。凡男子年满 18 岁以上至 30 岁以下者参加列兵抽签;31 岁以上至 40 岁以下者参加输兵抽签。如不愿服兵役者可于抽签前交纳缓役金,抽中签者亦可雇人顶替。

1941 年(民国三十年),服役年龄改为男子满 18 岁以上、45 岁以下,分甲、乙级壮丁抽征。年满 18 岁以上、35 岁以下者为甲级,36 岁以上、45 岁以下者为乙级。中签者可以雇人顶替,或交纳特别缓征费予以免征。

1943 年(民国三十二年),兵役制改为:男子年满 18 岁至 45 岁为常备兵役。其中 20 岁至 25 岁的分 5 个年次抽签;其余 26 岁以上至 45 岁以下的,只令交纳“出征抗敌军人家属优待费”,不参加抽签。

民国时期的兵役制度,名曰依法服兵役,但并未真正实行。有钱有势者,或以金钱通融,或以权势免征,结果服兵役者几乎全为贫苦农民,而且多数为卖兵而来,故其实质为雇佣兵役制。1936 年(民国二十五年),豫西一带的兵价以小麦折算,一般卖一个兵可得小麦 l~2 石,后来最高达到 20 石小麦(合 4500 公斤)。有些“兵痞”,即以卖兵为生,今天卖,明天跑,有人甚至连卖四、五次。故当时民间流传着“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民谚。到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又实行“抓兵制”,一遇青壮年男子,即强拉入伍。送兵时前后左右兵丁看守,押到师管区(在洛阳)后,像犯人一样看管监禁。外出时用铁丝或麻绳缚臂,互相串连,防止逃跑。新兵被打死或饿死、病死于师管区者不计其数。

第三节 人民兵役制度

一、志愿兵役制

抗日战争时期,有大批青壮年自愿投身革命战争,奔赴抗日前线。 解放战争时期,新安解放区有更多的青壮年农民踊跃报名参军。1948 年 11 月,在“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口号鼓舞下,全县开展了扩军运动,青壮年农民纷纷报名入伍。各地涌现出许多父母送子、兄送弟、妻送夫、未婚妻送未婚夫以及兄弟争相入伍等动人事迹。到年底,全县共征集新兵(包括县、区武装升级)1500 余人,于 1949 年 2 月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二野四兵团十四军四十一师一二三团三营(新安营)及团直部队。

在抗美援朝战争中,新安再次掀起参军参战热潮。1951 年,全县报名参军的有 8000 余人,后经审查合格,有 719 名青壮年被批准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

二、义务兵役制

1955 年 7 月 3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用义务兵役制代替过去的志愿兵役制。1955 年 2 月至 3 月,新安县进行了征集补充兵员的义务兵试征工作,共征集新兵 283 人。这实际上是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开始。

《兵役法》公布后,县人武部改为兵役局,并成立了兵役委员会。根据《兵役法》规定,每年 3 月 1 日起至下年 2 月底止,为征集年度。从 1955~1956 年征集年度开始,正式按照《兵役法》规定实施征集义务兵。征集年龄为:凡年满 18~22 岁(后改为 18~20 岁)的男女公民,均有服兵役义务。此后,每年征兵 1~2 次。凡报名青年,须先经目测初选,再经体检、政审,并征得家长、家属同意,县征兵领导小组批准,最后经接兵部队审查同意,发给入伍证书。服役年限,1955 年至 1964 年为陆军 3 年,空军 4 年,海军 5 年;1965 年改为陆军 4 年,空军 5 年,海军 6 年;1967 年又改为陆军 2 年,空军 3 年,海军 4 年;1978 年恢复 1955 年规定的服役年限。

三、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

1978 年 3 月 7 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议》,为加强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改为志愿兵,须在部队服役满 6 年,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志愿,从第 7 年开始为志愿兵,可长期服役。1984 年 5 月 31 日,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了新的《兵役法》,决定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超期服役满 5 年,已成为专业技术骨干的,由本人申请,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改为志愿兵。服役年限从改为志愿兵之日算起,至少 8 年,不超过 12 年,年龄不超过 35 岁。新兵役法从当年 10 月 1 日起实行。

第四章 驻军

第一节 清代以前

新安自古为豫西军事要地,历代均有重兵驻守。

周赧王二十二年(前 293),秦将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曾屯兵新安,今县西 15 公里凤凰山有白起城遗址,传为白起屯兵处。

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年(26),大将侯进屯兵新安,抵御赤眉起义军。并以阴识为关都尉,镇守函谷关。建武三年(27),左将军贾复驻守新安、渑池间。建武六年(30),讨虏将军王霸屯田新安,八年(32)屯田函谷。

汉灵帝中平元年(184),以张角为首的黄巾起义爆发。白超在新安县西阙门(今铁门)7.5 公里处筑壁垒自守,抵御黄巾军。《元和郡县志》及《水经注》均载其地有“白超垒”遗迹,今废。

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慕容垂由陕过新安,后称帝(后燕)于中山(今河北定县)。因在新安城后怀山屯过兵,后人称怀山为慕容山。

北周武帝保定五年(565),于新安置中州,贺若敦为中州刺史,镇函谷。周武帝将东讨,改函谷关城为通洛防,设兵驻守,以临齐境。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改新安郡为谷州,并屯驻戍兵。

明思宗崇祯七年(1634),李自成起义军自济源渡河南进,明朝廷急调总兵左良玉至新安、渑池间屯兵防守。

清穆宗同治元年(1862),清政府为对付太平军和捻军,曾先后派副将杨飞熊驻兵新安铁塔山;派胜保驻守新、渑、陕、灵诸县。

第二节 民国时期

1912 年(民国元年),毅军营长尤惠棠率部驻防新安。

1914 年(民国三年)7 月,北洋补备军营长张凌云驻防新安。

1916 年(民国五年),河南陆军营副侯言轩率部驻新安“剿匪”,另有某骑兵营驻防铁门。

1919 年(民国八年),毅军统领丁香玲率兵 3 营驻防新安。

1923 年(民国十二年),陕西陆军补充团团长赵树勋率部驻防新安。

1924 年(民国十三年)9 月,陕西陆军第二师师长张治公过新安,征兵赴山海关对奉军作战,兵败,11 月退驻豫西。

1925 年(民国十四年),“胡憨”战后,国民二军旅长史宗法驻防新安。

1927 年(民国十六年)正月,刘镇华的镇嵩军由陕西逃回豫西,其第十师师长李万如(李老幺)退驻新安,并分兵驻守铁门、庙头、省庄、白墙、石寺、狂口等村,搜索枪支,强逼粮款。5 月,镇嵩军为冯玉祥改编,移驻临汝一带。张治公投靠奉系军阀张作霖,派 3 个旅驻防新安。接着,冯玉祥所部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方振武、孙良诚部来攻县城,张军溃逃,冯军进驻新安。

1941 年(民国三十年)5~10 月,刘茂思第十四集团军驻古村,把守河防。

1941 年(民国三十年)冬,国民党第一战区所属第三十六集团军总司令兼四十七军军长李家钰率所部川军驻防新安,把守河防。集团军总司令部驻古村,四十七军军部驻正村,所辖一〇四师驻北冶,一七八师驻官水磨(云水)。直至 1944 年 5 月,日军进犯豫西时,四十七军始撤离新安。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5 月,新安县城沦陷以后,日军先后在铁门、县城及石龙泉建立军事据点。司令部驻铁门,有日军一个大队,约 200 人左右,大队长竹村;县城后寺坡驻一个中队,约 100 余人,中队长竹内;石龙泉驻一个中队,约 130 人左右,中队长山木。以上驻新安日军统属敌华北方面军第十二军(司令官内山英太郎中将),司令部驻洛阳。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9 月 6 日,八路军太岳二分区副司令员兼五十九团团长张春生和团宣传干事、党总支书记李德俊,率领该团二、四两个连,渡河来新安搞武装侦察,隐蔽驻扎在中岳、胡沟等地,经常活动于岳料、五头、正村、云水、石龙泉一带。至 10 月 10 日陈庄战斗后,撤回黄河北岸。

同年 11 月 14 日,由司令员兼政委刘聚奎率领的八路军豫西抗日游击第二支队,(下辖第十八团,团长闵学圣,政委王成林;第五十九团,团长兼政委张春生),从塔地渡河到达新安,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支队司令部驻黑扒村,经常活动于新安、渑池北部地区。至 12 月 14 日,由韩钧率领的八路军晋西北八分区六支队(团编制,张范任支队长兼政委,郭庆祥任副支队长)以及由延安中央党校抽调来豫西的干部队 79 人(队长王其梅,党支部书记齐渭川),从石渠渡河来新安,在二支队司令部所在地黑扒村与二支队会师。后于 1945 年 2 月成立豫西第二分区,韩钧任司令员,刘聚奎任政委,贺崇升任副政委(分区驻渑池)。二支队(包括晋西北六支队)以新安、渑池北部为根据地,经常活动于新、渑、陕、洛(宁)、宜等地区。抗日战争胜利后,该部于 1945 年 9 月上旬撤回黄河北岸。

1945 年(民国三十四年)9 月初,国民党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裴昌会率部由陕西来洛阳,接受日军投降,抢夺抗战胜利果实。整编第十五师师长武庭麟所部六十四旅进驻孟津横水至新安一线。

1948 年 3 月,人民解放军第四次解放新安,太岳五分区(后改为洛阳一分区、洛阳军分区)所属第五十一团留守新安剿匪。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后

1950 年 12 月,人民解放军某部,解放海南岛后胜利归来,驻防新安。

1952 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第四十六预备医院(俗称“四院”)迁新安,驻县城西街孤儿院内,后于 1954 年迁驻洛阳。

1953 年,人民解放军海军某部驻新安铁门。

1967 年,人民解放军某部驻防新安县。

1970 年 9 月,人民解放军某部驻防新安(原驻部队归其管辖),并在县城西关及上河、王庄、羊义等地兴建营房。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解放军驻军指战员,严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经常开展拥政爱民活动,与驻地人民结下了深厚情谊。在协助地方进行民兵训练、抗旱防洪、植树造林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近年来,驻军与地方“共建文明单位”,效果显著,进一步加深了军民友谊,密切了军民关系。

第五章 地方武装

第一节 明清时期

明清时期,新安除县府衙役及少量汛兵外,民间还有民兵、民壮、民团等组织。至清末,县内设有巡警,用以维持地方治安。

一、衙役

旧时县府衙役分为八班,即快、捕、壮、皂各两班:头快、二快,管缉拿案犯;头捕、二捕,管办理讼事;头壮、二壮,管理兵丁;头皂、二皂,管仪仗、行刑。各班设有班头,由县令直接指挥。

二、汛兵

即塘汛守军。如清雍正四年(1726)在县城及慈(磁)涧、尤彰、克昌、阙(铁)门,仓头分设塘汛 6 处,汛兵 34 名。其中守城汛兵 12 名,仓头汛兵 2 名,其余每汛各 5 名;内有马兵 6 名,弓箭手、鸟枪手各 14 名。武器装备:弓箭 20 副,鸟枪 14 杆,腰刀 34 口,甲胄 34 副,马 6 匹,炮 4 位(城东、西门各 2 位)。

三、民兵 民壮

为官府组织的民众武装。如明嘉靖年间曾用民兵 124 名守狂口。后改用民壮 31 名,又加至 41 名。

四、乡兵 民团

亦称乡团或团练,多为地方豪绅所组织的民众武装,并为官府所用。如明初洪武二年,横山吕黑斯曾率乡团在家乡一带协助明太祖朱元璋作战,以平“寇”功被赏升指挥千户。崇祯十三年(1640),吕维祺曾率家丁勇力敢死者 60 余人,与乡兵、团练联合镇压李永福、张石、王子典等 6 起农民暴动。清同治元年(1862)3 月,捻军张乐行部进军新安,知县梁敞曾率团练与捻军作战。韦庄李春风、李廷献等率民团与捻军激战,在老王庄杀害捻军 300 余人。同年 5 月,太平军陈德才部来新安,梁敞又率地方团练配合清军与太平军战于铁门,官军大败。八月,捻军姜太林等率部攻陷新安城,并与韦庄民团激战终日,李春风、李廷献等被击毙。

五、巡警

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县始设巡警局,置巡官 1 名,警士 30 名,配枪 30 支。宣统元年(1909)县改设巡警总局,并于铁门、慈(磁)涧两地设分局,各置警士 10 人。初期的巡警,兼有地方武装守卫和维持治安双重职能。

第二节 民国时期

民国以后,战乱迭起,地方武装力量名目繁多,变化无常。兹摘其要者略述于后:

一、县队

为县府直辖武装。1912 年(民国元年)改为游击队,1913 年改为侦缉队,队勇 40 名,快枪 40 支,由警佐兼带。1914 年(民国三年)改为警备队,队勇 20 名,驻县城。1918 年(民国七年)改巡缉队,设巡官 1 名,队长 3 名,队勇 120 名,装备快枪(步枪)80 支,分驻铁门、石寺、磁涧。1922 年(民国十一年)改为武装警察队,设队长、巡官各 1 名,巡长 10 名,步兵 100 名,马兵 10 名。1924 年(民国十三年),陕西陆军第二师补充团团长赵树勋将人马枪械全部掳去。

二、政务警察

在旧县衙八班差役基础上改编。民国初年,迭令改革旧差役,一直未能实行。直至 1928 年(民国十七年),始正式裁去差役,改编为政务警察,设队长 1 名,一等警士 10 名,二等警士 15 名,三等警士 15 名,共 41 名。

三、保安警察

县队名称之一。1924 年(民国十三年),县武装警察队被赵树勋掳去后,1925 年(民国十四年)重新组织,改名保安警察。后于 1928 年(民国十七年)与县保安团合并,改为民团军大队部,段长贵为大队长。购枪 80 支,更编中队、分队,各置队长,分驻各乡。1929 年(民国十八年)复被军长薛家宾收编。

四、保卫团

1923 年(民国十二年)设于县政府,县长王松岑兼任团总,有团勇 20 名,枪 20 支。1926 年(民国十五年)置保卫团总。1928 年(民国十七年)改为民团军。1930 年(民国十九年)设团总部,县长王松岑兼总团长,刘树敏为副团长。

五、民团 民团军

民间地方武装。民国初年,六村(今碾砰)、刘黄士绅郑绳武、李荣光等倡办“守望社”,组织六村民团。1914 年(民国三年)由县改编为清乡局(俗称“局子”)。1917 年(民国六年)改编入巡缉队,驻县西省庄。1919 年(民国八年)移驻狂口。1929 年(民国十八年),豫西“匪”患大起,新安县组织人民自卫团,旋改为民团军。时民团军副团长刘树敏曾率 5 个区民团 2000 余人防守韦庄。

六、保安大队

县队名称之一。1930 年(民国十九年),在人民自卫团基础上组织常备队,官兵员额 72 名。次年改为保安队,官兵员额 69 名。1933 年(民国二十二年)改为保安大队,官兵员额 235 名。

七、乡丁 保队

为县以下地方武装。1929 年(民国十八年),县内实行乡、镇、闾、邻制,各乡、镇均配有武装乡丁,又称“乡友”,时有“刘黄岭乡友管得宽”的俗语。1932 年改编保甲制,将各地武装人员编为保队,由各队的保队副率领,每保约有 1—3 个班(每班 10 人左右)。后各区又设联保处,联保处设有联队副,统率各保武装人员。

八、自卫队

县队又一名称。1935 年(民国二十四年)前后,县保安大队改为自卫队,设 1 个大队,3 个中队。此名称大约沿用至 1940 年(民国二十九年)前后,中间曾一度改称“后备队”,兼有地方武装及为正规部队补充兵员的双重任务。

九、河防大队

1938 年(民国二十七年),日军侵占黄河北岸大片领土,县奉令组织河防大队把守河防,驻扎西沃、狂口、盐仓一带。共设 1 个大队,3 个中队,兵员约近 300 人。时中共新安县委曾与国民党县长席秉章交涉,委派中共党员邵文杰、王锡范、李之放分任河防队一至三中队政治指导员。安畏任大队政治指导员。大队长魏德功,中队长分别由王维中、王兆民等人担任。

十、国民兵团

1938 年(民国二十七年)前后,县政府奉令组织国民兵团,县长席秉章(后为平家桢)兼任兵团司令,魏德功(后为孔追先)任副司令。

十一、“第三十游击纵队”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5 月初,日军侵占新安前夕,县长刘绍唐将县自卫队、政警队、国民兵团等武装力量统一整编,并收拢国民党正规军某部撤退时留下的两个连,联合组成所谓“第三十抗日游击纵队”。总兵力约 2000 余人,刘任纵队司令。下辖 6 个支队,高星五、白焕州、洪玉祥、江元俊、孔追先、赵抟沙分任支队长(也称支队司令,洪玉祥、白焕州二人曾被称为“红、白二司令”)。这支队伍驻县西北山区,专与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为敌。1945 年初,被八路军二支队击溃于陕县宫前镇。

十二、“第三十三挺进纵队”

1944 年新安沦陷期间,以新安铁门人张天民(又名张广居)为首,由国民党散兵及地方土匪、恶霸、兵痞等,组成所谓“第三十三挺进纵队”,张自任司令,经常活动于新安、渑池至陕县一带。1945 年初,被八路军十八团击溃于陕县宫前镇。

十三、保安团

1945 年(民国三十四年)9 月,县长刘治民组织保安团(俗称还乡团),对新安抗日根据地人民进行残酷报复,疯狂镇压。至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在各专区及县均设有保安司令部,县长兼任保安司令。1947 年解放军南渡黄河以前,西沃石山头驻有洛阳一个保安团,团长郜尚德,兵力约 1200 余人;县城另驻一个保安团,兵力 1300 余人。保安团成了与人民解放军相对抗的主要地方武装势力。

十四、“清剿大队”

1947 年(民国三十六年)8 月,人民解放军陈赓兵团挺进豫西之后,国民党地方党、政、军残余势力及地霸、土匪、庙道等反动武装,在“反共”“清共”“剿共”的旗帜下纠合起来,组成所谓“清剿大队”,与人民为敌。国民党第十一区专员秦怀玉兼任豫西清剿司令;新安县长郭质任县清剿司令;新、渑、宜三县还建立了“清剿联防总司令部”,高冠三任总司令。县以下各乡建立了“清剿大队”,乡长兼任清剿大队长;各联保建立“清剿中队”,各保建立分队。1948 年(民国三十七年)4 月,“清剿大队”被人民解放军彻底歼灭。

十五、壮丁队

原为国民党政府强征农村青壮年男子所组成的民众武装,一般不脱产或半脱产,农忙生产,农闲集训,战时打仗。全县壮丁总数多达数千人。壮丁的军纪极坏,所到之处,要粮派款,搜刮掳掠,群众称之为“麦牛队”(意即“吃麦队”“吃干队”,同时含有“其势如牛,其力如虫,不堪一击”之贬义)。当时较著名的壮丁队头子有云水乡长曾宪文,铁门乡长赵月川,庙头土顽头目邓子长,新孟边界匪首马殿士,曹村匪霸刘松年、刘三星父子,甘泉乡匪霸吴国桢,“西六保”(指甘泉乡西部的渠里、邱沟、林岭、田岭、山碧、苍田 6 个保)壮丁头目李世德等。

第三节 人民地方武装

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在共产党领导下,于 1944 年和 1947 年先后建立了人民地方武装力量。除民兵以外,主要还有:

一、抗日武装大队

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后,中共地下党员赵保顺、梁少村、张祝良等人,于 7 月初在养马观成立“临时县委”,同时建立抗日武装大队。由赵保顺任大队长,梁少村任政治主任。后因枪支不足,只组成一个中队。

二、黄河支队

1945 年 2 月成立的黄河支队,为中共新安县委和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直接领导的人民抗日武装。县长李之放兼任支队司令员,县委书记赵天锡兼任政委,刘兆先任副司令员,方升普任副政委,谭云保任参谋长。支队下编为 3 个大队,9 个中队,1 个直属警卫连。一大队长徐秉章(后叛变未遂被处决),教导员徐肇基;二大队长李殿楹,教导员钟德炳;三大队长张成鑫(后投降日寇,解放后被镇压),副大队长关子仪,教导员吴大林;警卫连长李春荣。后来,由孟津、渑池县大队改编建立了第四大队,常子荣任大队长。支队人数最多时达 1300 余人。这支人民抗日武装,经常活动于新安、渑池、孟津一带,对日、伪、顽展开英勇卓绝的斗争。曾配合八路军主力,参加过著名的北岳战斗。1945 年 9 月,撤至黄河北岸,在西阳河、官庄一带整编后,加入八路军主力部队,归豫西分区特一团三营建制。后在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序列里,部队番号虽屡次变动,但三营的建制始终未改,今属兰州军区某部三营。

三、抗日自卫队、联防队

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后,不少地方民众奋起自卫,组织抗日自卫队,护村卫民。如石井、刘黄、狂口等地的自卫队都很有名。这些民间自卫武装,后来多数接受了共产党的领导,有的改编加入了黄河支队,有的仍保留自卫队称号,与日伪展开了游击战争。五头、养士等地及三、四区之间还建立了抗日联防队,曾与日伪军进行过多次战斗。

四、武工队

1946 年 5 月,中共豫西工委报经太岳军区同意,在王屋县邵源镇建立了豫西武工队。共编两个大队:一大队以新安县人为主,约 200 人;二大队以洛宁人为主,约 70 余人。一大队队长刘少力,政委李之放,副大队长岳钦亭,副政委韩大正。一大队下辖 3 个中队:一中队长郭成龙,指导员吴大明(后为韩大纲);二中队长段三奇,指导员杨振华(后为姚学智);三中队长田汉(后为刘汉),指导员赵保顺。武工队建立后,曾参加过平息王屋县吕祖庙地主武装红枪会暴乱的战斗;到晋南万泉、绛县、荣河、吉县一带去参加过土改斗争;两次配合太岳部队南渡黄河,接应中原五师突围部队。1947 年 8 月,随陈赓兵团挺进豫西,参加了解放新安的战斗。

五、县大队

1947 年 8 月,原豫西武工一大队随军渡河后,一部分转战渑池,另一部分留在新安。9 月,以留下的武工队员为基础,建立了新安县大队。县长李之放兼任大队长,县委书记赵天锡兼任政委,副大队长为岳钦亭,副政委为韩大正。县大队开始仅有 40—50 人,编为 3 个连。其主要任务是:发动群众,壮大队伍,保护县委,监视“西六保”壮丁,巩固保卫解放区。至 1948 年初,扩建为县独立团。

六、独立团

1948 年 2 月下旬,在原县大队的基础上,组建新安县独立团。县长李之放兼任独立团长(后为成解),县委书记赵天锡兼任政委,副团长岳钦亭(后为郭元绪),副政委韩大正。当时兵力发展到近 700 人,编为 5 个连(4 个步兵连和 1 个侦察连)。独立团经常活动于新、渑、宜、孟(津)一带,与国民党残兵及壮丁、庙道等反动武装展开游击战争,战绩卓著。至 1948 年底,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十四军四十一师一二三团三营。1949 年 4 月,重新组建县独立营,成解、王发荣分任正、副营长,苏振华、吴培西分任正、副教导员。

七、区干队

1944 年冬至 1945 年春,抗日根据地各区都建立了人民武装区干队,每队约 30~40 人不等。区干队长分别为:一区崔景星,二区介宗彦(后为张作棣),三区孔庆彬,指导员赵保顺,四区王世斌(后被人民政府镇压),渑北区吴大林。区干队为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武装力量,一般由区长直接指挥,经常单独或协同本区民兵开展武装斗争,有时也与县黄河支队及主力部队配合作战。

1947 年 8~9 月间,新安重建县区两级人民政权,同时恢复建立各区区干队。队长分别为:一区王庭臣(指导员为孟韬,后为赵宗礼);二区韩永禄;三区刘振亚(韩大纲兼指导员,姬建忠任副队长,李廷魁任副指导员);四区张某(名佚,原为中原五师某排排长,后为毛守新);五区白会先;六区(渑北区)周炳旺。各区区干队人数一般 40 人上下,多者达 70~80 人。1948 年底,县、区武装升级,区干队部分加入县独立团(后缩编为独立营),部分参加了野战部队。

八、武警中队

1947 年,组建了县公安队,至年底发展为 4 个班,43 人。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发展到 92 人。新中国成立后,原公安队改属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制,佩戴“中国人民解放军”胸章及“公安”臂章。1955 年 8 月 1 日,根据国务院命令,又由解放军编制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河南省新安县队”,简称“民警队”。1962 年,复由武装民警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河南省新安县中队”,简称“县中队”,归县人武部领导。1976 年 1 月,又由人武部移交公安机关管理,同时改为“中国人民警察”,称“新安县武装民警中队”,仍简称“县中队”,设中队长、指导员等职,辖两个班、28 人。1983 年 10 月,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河南省总队洛阳地区(后为洛阳市)支队新安县中队”,简称“武警中队”。张国志任中队长,刘克印任指导员。武警中队是国家专政工具之一,也是地方的重要武装力量,担负着看守、逮捕、押送、处决罪犯及维护地方治安的重要任务。

第四节 其他地方武装

一、红枪会与黄枪会

红枪会又称“红学”,封建会道门武装之一,约在 1924 年(民国十三年)左右由禹州(禹县)传入新安。会首杨宗晟(称“总带”),县东杨家洼人。会众数千人,因作战时,肩佩红带,腰束红带,刀枪旗帜一片红色,故称“红枪会”。早期在抗击杆匪及军阀的战斗中曾起过一定作用。如 1925 年(民国十四年),曾迎战洛宁董老五等所率杆众,击毙杆首赵岐山。1926 年(民国十五年)3 月,曾袭击向西溃逃的岳维峻所部国民二军,获大量军火。1927 年(民国十六年)攻击镇嵩军李万如部,并与洛、偃、孟、宜各县民团(主要是红枪会)联合围攻洛阳张治公部。后因张与镇嵩军合力夹击,终被镇压下去。

黄枪会与红枪会大体同期传入新安县,又称“黄学”。会首吴华荣,会众约数百人,其性质接近红枪会,惟作战标志改用黄色。在抵御杆匪、袭击军阀的战斗中,与红枪会配合作战(当时同称为“民团”)。最后也同样被军阀势力镇压下去。后在解放战争时期,复以“庙道会”之名再起,成为反共反人民的封建会道门武装。

二、金钟罩

又称“铁布衫”“硬肚”,也称“黑枪会”,属清代义和拳别支。宣扬所谓“金钟罩身”“刀枪不入”等迷信思想,曾参与对杆匪及军阀的多次战斗。后与红枪会、黄枪会同被军阀镇压下去。其残部于解放战争时期均加入庙道会,成为反动会道门武装。

三、庙道会

亦称“天仙房”“祖师道”等,起源于清朝乾隆年间,约在咸丰年间传入新安县。民国时期,在抵御杆匪、袭击军阀的战斗中,曾与红枪会、黄枪会等民团武装协同作战,发挥过一定的作用。1927 年(民国十六年)4 月,中共河南省委派王克新、潘文清等组成工作组到豫西,曾在新安县西部郭沟郭范五家召开工作会议,并组织新、渑一带庙道在渑南起义,后被冯玉祥部韩复榘遣散。抗日战争时期,新安、孟津一带庙道武装,曾协同对日反击自卫,取得一定胜利。至解放战争时期,庙道会完全被国民党反动派所收买利用,站在反共反人民的立场上,公开与人民为敌。如孙邦杰、张国英、王玉堂、王新亮、孟新营、邵世钦等庙道头子,曾与国民党地方团队及壮丁武装勾结,多次与人民武装相对抗。当时全县设 5 个统哨,有 95 个领袖、40 个哨长,分为 21 个学口,有会众 4.5 万人以上。其武器主要有长矛、大刀、九节鞭等,后也配有少量枪支。新安解放以后,经过剿匪反霸、取缔反动会道门等斗争,庙道会基本消灭。但有少数骨干分子,一遇机会便死灰复燃。从 1949 年至 1957 年间,全县共破获庙道阴谋暴乱案 30 起。

四、“乱子队”

为正村农民王乱子所率的一支杂牌地方武装。王出身贫苦,当过土匪。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后,不少地方民众组织起来,抗日自卫。王乱子也拉起了一支 10 余人的队伍,多数为土匪、流氓、兵痞之类。因其中有 3 人的乳名都叫乱子,群众称之为“乱子队”。后八路军二支队来新安开辟抗日根据地,王表示愿意接受抗日政府的领导,其队伍曾配合人民抗日武装对日伪作战。王虽作战勇敢,但其匪性未改,经常在乡村奸淫掳掠、胡作非为。1945 年夏,被八路军二支队捕获于白墙。王乱子、周铁旦等 3 名民愤大者被处决,“乱子队”也被遣散。

五、外来地方团队

河北民军   指济源县乔明礼所率地方团队。该部抗日战争时期曾在冀南、豫北一带抗日。1938 年 2 月豫北沦陷后,渡河逃至豫西。后驻陕县至渑池间把守河防,归国民党第一战区第三十九集团军总司令高树勋指挥。1944 年 5 月,日军从渑池渡河时,即首先突破该部防区。乔明礼率残部败退新渑交界处岱嵋寨一带。豫西沦陷后,该部经常流窜于新安、渑池、洛宁一带,消极抗日,积极反共、反人民。1945 年 1 月,被八路军五十九团及六支队合击于洛宁,其主力大部被歼,少数残余逃往卢氏。同年 10 月在河北邯郸随高树勋起义,编为民主建国军第二军,乔任军长。

华阳团   孟县匪首张伯华所率之地方团队,约 1000 人左右,以地主、恶霸、土匪、兵痞为主要骨干,疯狂反共反人民。1947 年初孟县解放时,渡河南逃,活动在孟津、新安间。多次到新安北部解放区“清剿”扰乱。1948 年 3 月,被人民革命武装力量击溃。

沁阳大队   为沁阳县匪首李端章所部地方民团(壮丁),约有 800 余人。沁阳解放时,逃来豫西,曾多次到新安北部解放区骚扰。军纪极坏,所到之处,抢劫掳掠,无恶不作。当时所谓“口袋中找八路,箱子里搜共军”,即该部所为。1948 年 3 月,被人民解放军歼灭。

济源大队   为济源坡头匪首卫安生所部地方民团。济源解放时曾向人民投诚,后又“反水”,率 300 名左右亡命之徒逃过黄河,曾多次在新安北部解放区骚扰。1948 年 3 月被人民解放军击溃。卫安生潜逃西安,后被抓回,于 1951 年镇压。

孟津保安团   1947 年 8 月,国民党成立洛(阳)、孟(津)、新(安)三县联合剿共指挥部,孟津姚云青所部保安团及鏶源乡乡长谢恒所率壮丁武装,不断到新安北部解放区进行武装“清剿”。新安、孟津,洛阳县大队及一、二区区干队、民兵曾多次与之战斗。

附:日伪地方武装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5 月,日军侵占新安之后,除在县城、铁门、石龙泉建立日军据点以外,还收罗亲日汉奸、土匪、兵痞等民族败类,建立了各种名目的日伪地方武装。主要有:

一、警备队

日伪县政府管辖的武装力量,伪警察局长郝子固兼任警备司令。在敌军政部下也设有一个警备分队,约 30 余人,韩宗文任分队长。

二、便衣队

日伪武装特务组织,因着便衣,故俗称便衣队。其主要职责是刺探、收集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民的活动情报,监视、搜捕并疯狂杀害抗日人民,帮助日军加强对沦陷区人民的法西斯统治和对抗日根据地进行袭击、扫荡。当时豫西最大的特务组织“豫西庄”曾在新安设有秘密据点,其便衣特务经常活动于城乡各地。敌军政部及在新安所设的 3 个据点内,也都各自直接指挥一支便衣队,每队约 10 至 20 人。敌军政部的便衣队队长郭法周,外号“郭阎王”;铁门据点所属的便衣队队长单振生(保定人),人称“单阎王”。这两个“阎王”都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所部便衣爪牙也都无恶不作,人们恨之入骨。

三、国民兵团

日伪统治时期,曾建立所谓国民兵团。县设总团部,裴逸民任团长。乡、镇各设一个中队。总部下设有情报股,吕西杰任情报股长,后为孟辰子。

第六章 民兵

新安民兵有着光荣的斗争历史。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内,就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广大民兵在抗击日军,保卫家乡,保卫革命根据地以及解放新安,剿匪反霸等一系列斗争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新安民兵发扬革命传统,继续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领导机构

(一)农会   1944 年冬至 1945 年初,在抗日根据地各村建立了农会和民兵组织,各村民兵归农会直接领导,受县、区抗日政府统一指挥。

(二)武委会   1947 年 9 月,成立了县、区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统一领导全县人民武装。各村民兵仍由村农会直接领导,受县、区武委会统一指挥。

(三)武装指挥部   1949 年 4 月 12 日,县政府决定成立新安县统一武装指挥部(简称指挥部),成解任指挥,李之放任政委,王发荣任副指挥。同时在三个重点区(一、二、三区)建立区指挥部。一区指挥赵华南,政委孟韬,副指挥张文彬;二区指挥王振铎,政委张海金,副指挥王金贵;三区指挥李廷魁,政委王养民,副指挥王兴源。各区武装指挥部除统一指挥区、村武装外,并抽调部分民兵,作为区武装指挥部直接指挥的机动武装。

(四)人武部   1950 年 3 月,正式建立新安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各区人武部同时建立。民兵工作由人武部主管。

(五)兵役局   1954 年 11 月县人武部改为兵役局,下设 5 个科。其中有民兵科,专抓全县民兵工作。

(六)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8 年复改兵役局为人武部。至 1961 年 12 月,同时建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专管民兵工作。县委书记郝喜庆任主任委员,县长曹贵岐,人武部长李九魁任副主任委员。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武装委员会被取消,直至 1978 年又重新恢复。

(七)民兵指挥部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加快篡党夺权步伐,在上海组织了他们的“第二武装”,即民兵指挥部。根据所谓“上海经验”,全国各地奉命照搬。新安县民兵指挥部也在 1975 年宣布成立。至 1976 年 10 月,随着“四人帮”的垮台,即自行解体。

二、组织建立与发展

(一)抗日战争时期   1944 年底至 1945 年春,在县北部抗日根据地先后建立了民兵武装。民兵多从青壮年农会会员中挑选,一般每村五六人至十来人不等。至 1945 年发展到千余人。民兵的武装,多为农会收缴当地匪霸、富户的私人枪支及战斗中缴获的胜利品,也有部分鸟枪及大刀、长矛等。其主要任务是站岗巡逻,保卫村庄,保卫农会,反霸除奸,并积极配合区干队、黄河支队及主力部队对日伪作战,为抗日救国、巩固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如石井民兵曾与安里、刘洼、寺上、山窝、刘黄等村民兵联合,组成一支有 100 多名队员的游击大队,名为“陇海游击支队”,后编入黄河支队(为一大队前身),曾参加对日、伪、顽作战数十次。此外如袁山、韩沟、六村、山岔口、西沃、狂口等农会所领导的民兵,也都参加过不少战斗,在县内颇有威名。

(二)解放战争时期   1947 年 8~9 月间,在广大解放区普遍重建了民兵组织。其中县北部第一、二区老根据地的民兵组织发展尤快。

一区民兵   1947 年底发展到 800 人左右,1948 年 3 月后,即达 1000 余人,拥有步枪 1000 多支,轻机枪 21 挺,重机枪 7 挺,六 O 炮 1 门。编为一个民兵团,赵华南任团长,安畏任政委,孟韬任副政委。下分 3 个大队(后为 3 个营):八大队(包括盐仓、东沟、竹园、大章、狂口、许村、陈湾、仓头民兵),大队长赵华南(兼),教导员孟韬(兼);九大队(包括刘黄、石井、安里、西沃、槐林民兵),大队长王振铎,教导员于平华;十大队(包括栗园、窨头、井沟、胡庄民兵),大队长于清和,教导员王珊,副教导员陈金铭。从 1947 年 8 月至新中国成立前,一区民兵共参加大小战斗 120 多次,其中较大战斗 5 次,如安子桥战斗、莲花寨战斗、曲墙战斗等。

二区民兵   1947 年底有 200 多人,1948 年春发展到约 700 人左右。当时为组织民兵参战,二区还组织了 6 支“轮战队”,一般 30~40 人,多者 50 余人,总计约 250 人左右。轮战队基本属脱产性质,归县、区直接指挥,曾配合区干队、县大队参加战斗数十次。

三、四、五区为新区,民兵发展较晚,规模也较小。六区(渑北区)民兵也远次于一、二区。全县民兵总数在 1948 年约 3 千人左右,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发展到 4 千余人。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民兵组织

1953 年,开始实行普遍民兵制,民兵组织遍及全县农村。县成立了民兵基干团,各区建立基干营,乡、村建立民兵连、排。

1954 年,贯彻《兵役法》,开始实行民兵预备役制度。

1958 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全民皆兵”的号召。8 月,随着“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形势,县委、县人委研究制定了“全民军事化”的方案。凡年满 16—60 岁(后改为 50 岁)的男、女公民,除身有残疾及政审不合格者,全部编入民兵队伍。其中 16~30 岁为基于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全县男女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总数达 70558 人,县编制为民兵师,公社编为民兵团,生产大队编为民兵营,生产队编为民兵连。

1962 年 6 月 19 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即“六一九指示”),据此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调整、整顿,缩编为一个民兵团。

“文化大革命”中,民兵组织建设遭受到严重的干扰破坏。从 1976 年至 1980 年,对民兵进行了一年一度的组织整顿,大队民兵营改为民兵连,取消武装基干民兵连。1982 年恢复了 50 年代进行过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全县共登记退伍军人及基干民兵预备役人员万余人。通过调整、整顿,民兵组织比过去更健全,素质得到提高,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兵种也更加齐全。除步兵之外,还增加了侦察兵、卫生兵、通讯兵、炮兵等多类兵种。

三、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解放战争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基层地方人民武装(包括民兵),统由基层党政机关直接指挥。1950 年 3 月,各区人武部配备部长、助理员、政工干事 3 人,均由现役军人担任。1961 年 10 月,全县 38 个人民公社(包括两镇),各配备专职武装干部 2~3 名。1964 年至 1978 年间,农村人民公社按人口、地理位置等不同情况,一般配 2~3 名,厂矿 1 名。1978 年,人民公社一般配 2 名,人口在 3 万以上的重点公社多配 1~3 名。当时全县共配专职武装干部 37 名。

基层专职武干选配,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和优秀民兵干部或其他适宜作民兵工作的地方干部中选拔。经县人武部考核预定人选后,部长由县委审定,报地(市)委、军分区党委批准;干事由县委审定,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命。公社(乡)人武部定为副社(乡)级,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双重领导。武装部长可以参加同级党委。专职武干调动时,必须征得上级军事部门同意,并做到随缺随补。

第二节 政治工作

新安民兵在长期的斗争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民兵开始建立之日起,就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实行“党指挥枪”。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民兵工作。在地方人民武装中,分别设置了政委、政治部主任、教导员、指导员等职务,同时逐步培养了一批政治教员,建设起一支民兵政治工作队伍。

政治教育的方针、方法,因时因地而不同。在战争年代,主要采用诉苦会、斗争会、扎根串联等形式,激发广大民兵的爱国主义精神、民族义愤、阶级觉悟和革命斗争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更加灵活多样。如紧密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请解放军或民兵英雄人物作报告,启发民兵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请老民兵、老党员、老革命讲述民兵斗争故事等。县人武部还编写了《新安县民兵斗争史》(初稿)等史料,对广大民兵进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以大队民兵营(连)为单位,组织民兵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结合每年的征兵、训练、整组及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对民兵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评选先进,树立典型,以先进带后进,把民兵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节 军事训练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民兵只进行一般的武器使用常识及站岗、放哨、清剿散匪等战斗勤务教育,其军事技能主要靠在战斗实践中学习、锻炼,即“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1954 年冬,根据省委、省军区冬训指示,以民兵基层干部和基干队员为重点,组织民兵参加冬训。训练内容以政治教育为主,军事教育为辅,比重为“政三军一”。政治教育以学习贯彻《兵役法》和形势教育为主;军事学习主要是射击要领、勤务教育。

1958 年冬,在“大办民兵师”“全民皆兵”的战备动员形势下,全县 2400 名基干民兵及一、二类预备役人员参加了冬训。主要学习兵器知识、射击理论和实弹射击(一练习)、投弹、队列等。训练办法为统一指挥,分散行动,以大队为单位进行组织,集中上课,分散练习。

1962 年,《民兵工作条例》颁发实施后,全县在部分农村大队(每公社 5~7 个大队)范围内组建了武装基干民兵组织。此后,民兵的军事训练即转向以武装基干民兵、持枪手为主要训练对象。公社武装部长和教员由县集中训练,大队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干部由公社分期分批组织训练,武装基干民兵以大队为单位组织训练。训练在全县 17 个公社、73 个重点大队(县、社掌握的基干武装点)和 61 个一般大队的基干民兵中进行。贯彻“少而精”的训练方针,坚持劳武结合,利用生产空闲,采用小型、就地、分散的办法,实行集中上课,分散练习,隔日训练。全县参训民兵干部 370 人,武装基于民兵 1571 人,基干民兵 2000 人,共计 3941 人。

1965 年,新安民兵的军事训练从过去单一的步兵训练,发展为有六〇八二迫击炮、重机枪、通讯等专业技术训练,训练人数增加到 10500 人(其中民兵干部 1175 人,武装基干民兵 7742 人,基干民兵 1583 人)。训练结果,全县有 2856 人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占训练人数的 27.2%。并培训出军事尖子班 10 个,神枪手 100 名。

1975 年 8 月 17 日至 29 日,县人武部举办民兵干部集训班,参加人员为大队民兵营(连)长和民兵排长共 279 人。主要进行了步枪实弹射击、手榴弹投掷、队列及教学法训练。

1977 年,根据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下发的《1977~1980 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即“四年纲要”)精神,在抓好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的技术、战术训练的同时,适当安排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的训练。武装基干民兵连主要进行射击、投弹、爆破、打坦克和班以上战术训练;专业技术兵分队主要进行兵器的操作使用、射击理论、实弹射击和战术训练。每年训练 15~20 天,由公社及厂矿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当年训练人员为武装基干民兵持枪手。

1980 年,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民兵训练要减少人数、精简内容、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的指示精神,县人武部自 11 月 5 日开始在石寺公社进行了改革训练试点,时间 33 天,参训 169 人。

1982 年,在 10 个公社、两个厂矿组织了民兵军事训练,时间一个月,参训 1648 人,主要进行了兵器操作、实弹射击和战术训练。训练以公社或厂矿为单位组织进行。

1983 年,全县 11 个公社,分别进行了民兵训练。城关、磁涧的专业技术兵分队由县人武部在磁涧集中进行了训练。全县共训练民兵干部 98 人,步兵 1119 人,专业技术兵 222 人,总计 1439 人。通过训练,有 1341 人成绩合格,列入一类预备役。

第四节 重大活动

一、参军参战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新安民兵积极参加对敌作战,建立了不朽的功绩。据 1944 年至 1949 年间不完全统计:新安民兵共参加大小战斗 348 次,民兵参战 9240 人次。共击毙日、伪军 255 人,打伤 298 人,俘敌伪 168 人,缴获长短枪 221 支,机枪两挺,其它武器、弹药及军用物资大批。民兵牺牲 24 人,受伤 13 人。同时广大民兵积极报名参加人民军队。1944~1949 年间,全县有民兵 1200 余人参军。新中国成立以后,有更多的预备役民兵不断地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行列。

二、维护社会治安

在革命战争年代,新安民兵积极站岗、放哨、巡逻,保卫农会,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兵更时刻担负着保卫家乡,保卫生产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的重任。如 1983 年 9 月 16 日,在全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一战役中,新安民兵出动 1800 人次,有力地配合了公安部门的行动。

三、抢险救灾

广大民兵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常参加抗旱,防汛、防洪、救灾抢险活动。哪里有危险,民兵就出现在哪里。如 1982 年 7 月 30 日,新安出现特大洪水,13 个公社普遍受灾。据统计,当时有 4500 余名民兵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抢救国家财产价值 45 万元,受到人民政府嘉奖的有 85 人。青年基干民兵张建东舍己救人,荣立三等功。

四、焦枝铁路会战

1969 年 10 月 17 日,新安组织一个民兵团,共 7300 余人,参加焦枝铁路会战工程,负责孟津县白鹤工段的施工任务。至 1970 年 1 月 15 日,共完成 100 余万土石方的路基,10 座桥涵和 20 公里的铺轨任务。同时还派出城关、北冶两个民兵营参加了洛孟公路黄河大桥及土河大桥重点工程的建设,完成桥墩 3 个。7 月 1 日焦枝铁路全线通车后,又完成塌方地段工程 210 米,垒修挡墙 21 座,浆砌片石 7500 立方。

五、阅兵与比武

“水上娘子军”——女民兵武装泅渡黄河
“水上娘子军”——女民兵武装泅渡黄河

1962 年 8 月 1 日,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35 周年,新安民兵举行游行集会和阅兵、比武活动。17 个人民公社,均在公社所在地组织了以武装基干民兵为主的庆祝游行活动和 集会,全 县 参 加 庆 祝 活 动 的 民 兵 总 数 达 13308 人。集会后分别举行了游行示威和阅 兵式,县、社党政机关及武装部领导同志检阅 了民兵队伍。 随后又进行了军事比武表演, 并检查了武器。1976 年 7 月 6 日,为纪念毛 泽东主席畅游长江 10 周年,县委、县革委和 武装部在西沃黄河渡口组织了盛大的群众游 泳活动。西沃、仓头、石井等公社的民兵组织 了武装泅渡黄河和葫芦队水上射击表演。

第五节 代表会及英模人物

从 1959 年至 1983 年间,新安县先后召开了 7 次民兵代表大会。首届民兵代表大会于 1959 年 2 月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 332 人,列席 41 人。第七届民兵代表大会于 1983 年召开。历年来出席省级以上民兵先进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有:

1959 年,民兵英雄娄清新、刘永章、张丙林、郭占锋、张国法、李长云 6 人,代表全县民兵出席了省军区召开的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60 年 4 月,娄清新和刘永章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兵代表大会。会上曾受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大会奖给他们五六半自动步枪各 1 支,奖章各 1 枚。

1983 年 5 月,南李村公社武装部副部长邓志修和铁门公社郭沟大队民兵教导员郭北京,分别代表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出席了省军区召开的民兵代表会议;同年又参加了武汉军区召开的民兵代表座谈会。

第七章 兵事

第一节 古代战争

东周景王二十五年(前 520),王子朝率郊、要、饯之甲逐刘子。据史载,要邑在新安境青要山一带。敬王元年(前 519),刘、单与王师攻子朝,刘子取墙人、直人。据史载,墙邑、直邑均在新安境。

东周赧王二十二年(前 293),秦将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 24 万。其时白起曾在新安县西凤凰山(今铁门)屯兵。

汉高祖元年(前 206)十一月,项羽坑秦降卒 20 万人于新安城南(指新安故城)。

汉献帝初平元年(190),董卓挟持献帝由洛阳迁都长安,“悉烧宫庙官府居家,二百里内,室屋荡尽,无复鸡犬”,洛阳周围变为“无人区”。二年(191),孙坚讨董卓,卓败走。孙坚据洛阳,更分兵入函谷关,至新安、渑池间,以截卓后。

晋惠帝太安元年(302),河间王司马假皇帝命伐齐王司马礒,以李含为都督,前锋驻新安。二年(303),司马复称帝命讨长沙王司马,遣张方自函谷关进军河南(今洛阳王城公园一带)。惠帝命皇甫商为左将军,率兵万余人拒张方于阙门(今铁门),为方所破。

东晋明帝太宁二年(324)民国版县志《大事记》称:惠帝永兴二年石生斩尹平于新安;三年刘黑大破石聪于八特坂;六年石虎攻刘岳于新安等,均误。今考“永兴”年号仅三年(304~306)。时后赵尚未立国(石勒于公元 319 年始称后赵王)。“两赵”战争始于太宁二年(324),至太宁三年(325)八特坂战后,刘岳于当年六月被擒,刘曜退回长安。旧志所谓“永兴六年”“攻刘岳于新安”云,实属谬误。查《资治通鉴》及《晋书》可知:永兴系太宁之误,六年系六月之误,刘岳系刘曜之误,新安系长安之误。,“两赵”战于洛西。后赵石勒遣大将司州刺史石生袭新安,斩 南赵(即前赵)刘曜所属河南太守尹平,克壁垒十余,掳掠 5000 余户而归。自此,石、刘“两赵”兵戈日交,河东、弘农间(时为两国之界)民无宁日。次年,即太宁三年(325),前赵前军将军刘黑大破石虎将石聪于新安八特坂(即今八陡山)。

东晋穆帝永和五年(349),梁犊与李农战于新安。是年春,后赵王石虎即帝位。梁犊(定阳人)率前太子石宣旧部造反,自称晋征东大将军,聚众 10 万,由雍州攻长安,出潼关,直逼洛阳。石虎以李农为大都督,与张贺度、张良、石闵统步骑 10 万讨之,双方大战于新安,李农大败。

东晋孝武帝太元八年(383),原被前秦王苻坚流放于新安的丁零族翟斌(北方少数民族,原居河北中山)起兵反秦。苻坚之子苻丕遣慕容垂(前燕之后裔)为帅,发老弱兵 2000 人讨翟斌;又以苻飞龙为副帅,统精兵 1000 随之,并密诫其监视、谋害慕容垂。慕容垂怒杀苻飞龙,于太元九年(384)春与翟斌结盟于河南,以垂为盟主,联合反秦。慕容垂过新安时,曾在城北怀山屯兵。

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386),西燕慕容永大破前秦苻丕于河东(今山西太原一带)。苻丕败奔东垣,被东晋扬威将军冯该击斩之,将首级传送京师。

东晋安帝义熙十二年(416),太尉刘裕遣冠军将军檀道济等攻洛阳。后秦姚泓遣越骑将军阎生率骑兵 3000 援救,并遣武卫军姚益男率步兵 1 万,助守洛阳。阎生军至新安,闻洛已失,遂屯留新安不进。

东晋恭帝元熙元年(419),司马道恭自东垣率 3000 人屯金镛。

西魏文帝大统三年(536),宇文泰伐东魏,遣独孤信进军新安,至磁涧,以逼洛阳。四年(537),东魏侯景攻独孤信于金镛,西魏宇文泰率军自关中出函谷关赴援。东魏别将莫多娄贷文迎击之,夜遇宇文泰军前锋于新安孝水,莫多娄贷文战败被杀。

隋炀帝大业九年(613),杨玄感起兵反隋,众至 10 万余,围攻东都洛阳,分兵守磁涧。十三年(617),唐公李渊起兵太原,进据关中,遣刘文静率兵御潼关,执隋将屈突通,并占领新安以西地区。

唐高祖武德二年(619),王世充遣其将罗士信伐谷州,士信率部降唐。三年(620),罗士信围慈涧(今磁涧)。王世充遣其子元应出援,战败退回。七月,秦王李世民率诸军攻洛阳,军驻谷州。世充率精兵 3 万布阵于慈涧。世民以轻骑挑战,因寡不敌众,陷于重围。世民掩护部下突围撤退,独自断后。世充骁将单雄信率数百骑夹道来攻。世民左右开弓射之,无不应弦而倒。是役俘世充大将燕颀。世充乃撤慈涧之兵,退归洛阳。

唐玄宗开元八年(720),契丹犯营州(今唐山东北),玄宗发关中军往救。军至新安阙门(今铁门),宿营于谷水(即涧河)边,夜半山洪暴发,万余人被淹死。

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安禄山反,陷东京洛阳。十一月进攻潼关,至新安,闻颜杲卿自常山起兵,遂率部撤退。

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唐军围相州,战败,郭子仪退守河阳。因军中相惊,军情不稳,又退至阙门(今铁门)。

唐昭宗天祐元年(904)闰四月,昭宗李晔由陕至东京洛阳,朱全忠迎于新安,杀帝左右及宫人数十人。

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征战至新安横山,邑人吕黑斯率乡团助之,以平“寇”功,赏升指挥千户。

第二节 农民起义

中国历史上曾爆发过无数次大大小小的农民武装起义,其中有不少曾经波及新安。旧史志资料对此记述较少,即有提及,或诬之为贼、盗、寇、匪,或渲染其烧、杀、抢、掠,反映了旧史志的阶级局限,应予正名。兹依史实略述之。

一、赤眉军

西汉末年,各地农民起义军蜂起。更始二年(24),原依附于绿林起义军的刘氏宗室刘玄(更始帝)入长安后,背叛农民起义军,杀害义军将领。另一支农民起义队伍赤眉军,在樊崇、徐宣、谢禄、杨音等率领下,入函谷关,于新安攻击更始军。并一路西进,于次年(25)攻破长安,摧垮更始政权。建武二年(26)十二月,赤眉军被迫撤离长安,东出潼关。光武帝遣破奸将军侯进屯兵新安。后赤眉军在渑池中伏大败。三年(27)春,赤眉军余部在新安、渑池间,又遭左将军贾复突袭,败走宜阳,终告失败。

二、黄巾军

东汉灵帝中平元年(184),张角、张宝、张梁领导的农民起义队伍黄巾军逼近京师洛阳。朝廷惊惶万状,以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率左右御林军守都亭(洛阳附近),以镇京师。又置八关都尉官,加强京师外围防御。汉函谷关为八关之首。

三、刘奉义军

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刘奉率领的起义队伍屯军于新安少城(故址在今磁涧乡孝水一带)。

四、李自成义军

明崇祯六年(1633),高迎祥、李自成等率起义军在磁州相继突围,分兵 20 余路,越太行逼临黄河。冬十月,黄河结冰,坚硬如石,义军渡河进入新安县北境。崇祯七年(1634),义军大队人马继续自济源马蹄窝渡河南下,所向披靡。明朝廷急调总兵左良玉至新安、渑池,屯兵自保。崇祯十三年(1640)十二月,李自成义军先后攻下宜阳、永宁、新安、偃师等 10 余州县,形成了对洛阳的战略包围。并于十四年(1641)春正月,攻破洛阳,杀福王朱常洵及吕维祺等。崇祯十五年(1642),李自成义军再破新安,兵围铁门。知县陈显元据守寨内,负隅顽抗。义军攻破寨门后,杀陈显元父子及乡绅王泽隆、邓汉琪、王国俊等。十六年(1643)八月十九日,明陕西巡抚孙传庭率平治军 10 营与白广恩会师于新安。时李自成义军正在登封县御寨围困李际遇,闻孙传庭率师东来,即派兵设伏于慈涧,准备截击。孙传庭兵至慈涧,见道路险要,遂下马搜索前进。义军伏击未成,乃退归龙门。

五、明末的几次饥民暴动

(一)嘉靖四十一年(1562),鲁山饥民王士阳率众暴动,聚集陕州、渑池、永宁、宜阳等地饥民数千人,经新安狂口、角子石等地渡过黄河,往山西凤凰山窃采银矿。后因当地驻军禁采,加之晋、豫两省官府追捕,王士阳率众逃回新安,被知县王训截击捕杀,暴动失败。

(二)崇祯十三年(1640),大灾荒,县内饥民王子典、李永福、张石等先后 6 起、2000 余人聚众暴动。其中王子典聚众千人,曾派人与城内饥民联系,约定于农历八月初六日进攻县城。不料事先被人告密,遭官府残酷镇压。吕维祺组织家丁 60 余人及乡兵团练,配合知县陈显元、监司王某等,将王子典等饥民首领全部捕杀之,暴动终告失败。

(三)崇祯十四年(1641)三月,饥民首领于大中(嵩县人)率众攻破新安县城。十月复破之,县城被毁。知县陈显元移县治于铁门,借用民房暂住。乡绅马山、李登英、刘君培等因顽抗被杀。

六、捻军

清同治元年(1862),捻军首领张乐行率部数万,由洛阳进军新安。三月十三日占据八陡山,知县梁敞率兵抵御。捻军由东北绕至梁敞背后,抄其后路,梁敞及外围杨登魁均受伤落马。当夜,捻军占据城北高地,向城内投掷火弹,烧毁县衙。梁敞弃城而逃,守城官兵民团溃不成军,捻军占领新安县城。十四日,分兵进攻安乐、火虫驿、后峪、石寺、磨窝、孙都、江村、郜庙等地,并围攻逃跑到陈沟湾的知县梁敞,杀民团多人,梁敞逃脱。典史张金荃逃至安乐村,据寨自守。捻军一部还与韦庄民团头目李春风、翟天化、翟振清、李廷献等所部民团激战于老王庄,战死 300 余人,遂东撤。十五日,捻军再与梁敞激战后,进入宜阳境。

五月,当太平军陈德才部进入新安,与清军战于铁门时,捻军再次进入新安,与太平军配合作战。当清军杨飞熊部战败逃跑时,捻军乘胜进攻青龙寨。并点火熏烧寨洞,打死、熏死民团甚众。同时与清军战于龙窝、刘岭、云顶山等地。

七月十九日,捻军首领姜太林、孙四弟、王怀义、周化临、韩老万、孙小旺等率各路捻军西进。清政府急命河北各镇、道集兵防守黄河,以阻捻军进入晋、陕。同时派胜保等在新安、渑池、陕州、灵宝一带阻击。捻军遂回师东进,其中一部于八月十三日到达新安石寺。知县韩经畲会集民团前往阻击。捻军先撤至渑池葫芦顶,继而回兵攻破新安县城,韩经畲再次弃城逃。捻军一部又与韦庄民团激战,击毙民团头目李春风、李廷献、翟天化、翟振清等。

七、太平军

清同治元年(1862),五月初,太平军扶王陈德才率西北太平军由华阴回师东进,进入豫西。十二、十三日,进入新安、宜阳、永宁诸县境。十四日,清军副将杨飞熊率 3000 清兵由洛阳进驻新安城外铁塔山。十七日,杨飞熊进军铁门。十八日,双方在铁门激战。太平军居高临下,向清军猛攻,清军大败。杨飞熊中炮落马,臂腿皆负重伤,脚骨折断,被部下赵鸿举、卢德胜救起,换马突围逃跑,得免一死。其残部转战于庙头、杨老洼,伏尸遍野,狼狈溃逃。太平军追至铁塔山,四面围攻。杨飞熊率残部退回洛阳。太平军占据新安数日后,南趋宜阳。

第三节 军阀混战

一、第二次直奉战争

1924 年(民国十三年)10 月,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时任陕西督军的刘镇华,派所部陕西陆军第二师(原为镇嵩军)师长张治公入豫,跟随直系军阀吴佩孚到山海关对奉军作战。张治公部经过新安时,征募新兵 200 名;接着,张福来(时任河南后防司令,吴的嫡系)又在新安连征新兵 450 名,均开往直奉战场。后因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吴佩孚南逃,张治公败退豫西。二师补充团团长赵树勋强将新安县武装警察队改编,连枪支马匹一并掳去。

二、“胡憨之战”

1925 年(民国十四年)春,胡景翼、憨玉琨大战豫西,史称“胡憨之战”。1924 年 11 月,胡景翼任河南督军。陕西督军刘镇华派憨玉琨的三十五师进军豫西,于新安设后方兵站,征新兵 190 名,积极扩军备战。1925 年 3 月初,国民二军岳维峻师与憨玉琨的三十五师大战于黑石关,憨军大败,西撤至新安。刘镇华退至渑池一带,又收集余部,在铁门以西至熊耳山一线布防。二军占领洛阳后,于 3 月 18 日再次发动猛攻,在铁门至陕、灵间激战 3 天,镇嵩军大败,刘镇华败走太原。憨玉琨回到嵩县后吞大烟膏自杀。国民二军派旅长史宗法驻防新安。

三、国民二军的溃败

1926 年(民国十五年)初,吴佩孚东山再起,所属寇英杰、靳云鹗部两路进攻岳维峻的国民二军。国民二军沿陇海线西逃,3 月 3 日(正月十九日)前队退至新安。师长冯子明、邓宝珊、田玉洁等,各驱饥兵相继至。数万溃兵,缺衣少食,大肆抢掠,危害百姓。县内红枪会及民众奋起截击,时称“打老陕”(因二军原为陕军改编)。二军如惊弓之鸟,不堪一击,大量军火散落民间。3 月 5 日,吴军追至洛阳,7 日追至新安、渑池。国民二军狼狈西逃,至陕、灵间,又遇刘镇华的镇嵩军截击,激战五昼夜,二军 8 万人马全军覆没。岳仅以身免,败走山西。

四、镇嵩军镇压红枪会

1927 年(民国十六年)初,刘镇华的镇嵩军遭冯玉祥痛击后,由西安逃回豫西。其第十四师师长李万如退驻新安城,并分兵驻铁门、庙头、省庄、白墙、石寺、狂口等地,大肆向民间索要粮秣枪支,每日索洋 500 元,或麦谷 400 石,激起极大民愤。红枪会首领范清枝、黄振邦和杨宗晟之子杨廷标,率会众及村民奋起抗粮抗差,使驻庙头、省庄等地之镇嵩军某团刘法远营受重创。该团即遣营长费某袭击高沟、薛村、范家沟一带,焚民房 80 余间。红枪会英勇反击,在石庙一带将其聚歼。4 月,豫西护军使张治公下令取缔红枪会,捕杀洛、偃、孟、宜、新五县民团(即红枪会)团总王连三。各县会众聚众 10 万,围困洛阳,几乎破城。后张治公与西来之镇嵩军两面夹击,血洗新安、偃师一带 54 个村庄,屠杀 2000 余人。驻新安县之镇嵩军由师长李万如率领,援助张治公部。磁涧、杨家洼、大小兰洼、尤彰、五头、孙都、望头、胡张沟、胡岭、王岭等地红枪会众万余人,在会首杨宗晟、张竹如、郭兰斌等率领下,聚集于安乐、磁涧一带,英勇截击,苦战半个月,杀伤大量镇嵩军。后驻陕州师长何梦庚也率部来攻,一路烧杀,烟腾数十里。红枪会的反抗终被镇压下去。总计县内会众被杀 370 余人,民房被烧 5000 余间。

五、国民革命军东进

1927 年 5 月,冯玉祥就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由陕西挥师东进,参加第二期北伐战争。时驻新安一带的镇嵩军已接受冯玉祥改编,移驻临汝、伊阳(今汝阳)一线。而张治公则投靠军阀张作霖,成为国民革命军在豫西的主要对手。奉军在铁门、新安设防,以 3 个旅驻守县城,欲阻冯军东进。冯军一路猛攻,方振武、孙良诚部进军新安,围城三昼夜。22 日,以大炮轰城,守城奉军惊溃,国民革命军进驻县城。23 日,冯军进至磁涧,与奉军万福麟部及张治公残部 4 万人激战数日,奉军败退洛阳。26 日,国民革命军攻克洛阳,张治公弃城逃走。

六、蒋冯战争

1929 年(民国十八年)10 月,蒋冯战争爆发。10 月 10 日,冯军发布讨蒋令,以孙良诚为前敌总指挥,由灵、陕间沿陇海路东进,在陕州至巩县间与蒋军展开激战,大败而归。11 月,孙部溃兵退至新安。时连年荒歉,民穷财尽,退军向民间搜要粮食,并截用省拨赈济粮 300 包,面粉 2000 袋。又因天气严寒,兵士饥寒交困,即拆宝云寺、关帝庙及玄帝庙木料燃烧。后蒋遣万选才部尾追至磁涧,孙部遂于年底退回潼关。

第四节 杆匪活动

民国初期,除了新老军阀的混战之外,还有连年不断的“匪患”和官方的“剿匪”活动,新安境内兵连祸结,战乱不止。当时的所谓“土匪”,除少数以抢劫为生的“惯匪”外,多数系灾荒年间,为饥饿所迫,铤而走险的饥民拉起的“杆子”;还有的则是军阀混战中溃散的败兵,他们散则为匪,聚则为兵,实际上兵匪难分。

一、侯德坤杆众与“守望社”之战

1913 年(民国二年)3 月 13 日,新安县侯德坤、宜阳裴宣、渑池贺九龙等率杆众数百人,与六村民团“守望社”战于柿园口,民团战败,死 17 人,侯等焚民房 100 余间而去。5 月 29 日,侯德坤、刘庚、裴宣率众与守望社再战于石井。六村李荣光率民团来援,侯等始退去。是役死街民 4 人,民房被焚 10 余间。12 月,县知事曾炳章率县队及嶡山民团进击于土古洞,打死侯德坤及其杆众 6 人。

二、裴宣杆众与北洋备补军之战

1914 年(民国三年)7 月,裴宣杆众与驻守新安的北洋备补军营长张凌云战于铁门,备补军失利。11 月 13 日夜,备补军士兵哗变,杀营副张文登,大掠城中。营长张凌云被解职。

三、洪登科杆众袭任窑

1916 年(民国五年)5 月 21 日,宜阳洪登科杆众袭任窑。驻守新安之河南陆军营副侯言轩率队与战,死兵士 2 人。后驻防铁门之骑兵营来援,前后夹击,打死杆首 9 人,生俘 4 人,死、伤杆众 70 余人。

四、黄建升杆众袭石寺、石井

1923 年(民国十二年)7 月,洛阳黄建升杆众数百人由孟县来新安。先袭石寺、云水,俘武装警察队队长林莪,打死队勇 7 人,掳枪 14 支。继于 8 月袭石井,据荆紫山。县知事葛邦炳率县队及六村、石井民团围剿,黄连夜东遁洛阳。

五、李老七杆众袭县西北

1924 年(民国十三年)12 月 22 日,嵩县李老七杆众夜袭石井民团局(驻刘洼),杀团勇、村民各 1 人,焚房 10 余间后,聚集于岱嵋寨。1925 年(民国十四年)2 月,袭小寨岭,4 月又袭曹村平岭。李荣光、武龙章等率刘黄、六村民团往击,方退去。

六、董老五杆众袭新安

1925 年(民国十四年)3 月 22 日,洛宁董老五、王霆霖、蔡书祥等率杆众袭五头、北上庄、岳料。其同伙朱启明、张克勤等占据胡张沟、官王岭。驻防新安的国民二军史宗法旅与战。双方相持,各有死伤。4 月 15 日,驻洛阳国民三军何遂部一个旅来援,战于陈庄。董部败走磁涧,又遇当地红枪会截击,连日大战。23 日,红枪会打死杆首赵岐山,而会众伤亡也很惨重。7 月,董部又袭县东北境,国民二军团长闻志昭在当地红枪会配合下,从五头、胡张沟、望头、孙都一路追击至洛阳界,打死杆众数十人,生俘 10 余人,救出被绑架男女千余。闻军也有伤亡。

七、牛得山、贾清云杆众袭石井

1925 年 4 月 4 日至 22 日,嵩县牛得山、偃师贾清云分率杆众袭石井、曹村、袁山、五顷、黑扒、栗园、石渠。5 月,贾部受国民军招抚,回驻孙都。6 月 24 日,贾率杆众 1500 余、马 700 匹,以入洛受抚为名,复大掠望头、神堂。豫督岳维峻令国民二军团长闻志昭由沁阳带兵来剿,战于磁涧车站。贾部东溃,被驻防洛阳的国民三军师长何遂计杀之,余部被歼。

八、杆匪王殿阁等袭克昌

1925 年(民国十四年)5 月 7 日,宜阳杆匪王殿阁、许朝臣、丁善石等,与新安“坐地”暗匪(俗称“黑筋”)张村游建国及土古洞黄某相勾结,率杆匪百余人袭克昌。村民逃避于村南杏树沟山洞中,匪对洞口火烧烟熏,致男女村民 69 人惨死洞中。匪掳去牲畜财产无算。

九、裴作霖拉杆

1929 年(民国十八年),天旱岁荒,军阀混战,“土匪”蜂起。时称“新安土匪 48 杆”,其实是“杆中套杆”,也包括外来杆众在内。

西沃芦恒德杆众,占据西沃之石山头。渑池刘干臣杆,西据铁门。宜阳乔自荣、祁道生、温甲寅等杆,攻占县城南关,致城防戒严,铁路中断。洛宁董老五、巴改名等,由洛阳冢头、陈洼窜来,袭望头、崔沟、王府庄,破神堂、孙都等寨。

是时石寺民团军哗变,枪杀中队长武龙章,拥裴作霖(圪塔人)为首拉杆。并与渑池张西山、茹老八等数十杆首相联络,聚众数千人,公推裴作霖为总杆首(“老架子”),占据石寺、张庄、磨窝、云水、横山、仓头、狂口、西沃、槐林、晁庄、许庄、刘洼、石井、山头岭、安里、窨头、小王沟、香头庙、塔地、井沟、栗园、胡沟、刘黄岭、关址、崔沟、骆岭、刘沟、三王庄等畛河至黄河间大部村庄。张部编为师,裴部编为路,各有 3000 余人,分设司令部于西沃、窨头。至 1930 年 1 月蒋冯战争后,为军长万选才所收编。后张西山、裴作霖、刘干臣等先后被官府诱杀。

十、李作信、孙耀光杆众袭新安

1930 年 7 月,宜阳李作信杆众千余人袭磁涧老井,经县东北境至石寺。25 日,县长吴仲惠率兵由杨坑、邱沟两路进击,丧兵 1 连,吴几乎被俘。8 月 12 日,李作信又与孙耀光杆众 2000 余人,由磁涧往北,经养士抵盐仓一带,占据数十里。刘树敏、何济川等率刘黄、石井民团两个团,在石山头、狂口、岔头、祖师庙等处堵击。25 日,大雨如注,李、孙乘雨猛攻。战斗由晨至午,民团不支,向狂口以西溃退。百姓冒雨西逃,沿途拖几带女,哭声不断,不少婴儿弃于道旁。后经两处民团合力痛击,打死其杆首数人,始退去。

十一、巨匪刘桂堂窜扰新安

1934 年 2 月 14 日(农历正月初一),山东巨匪刘桂堂、崔邦杰率骑、步匪众 4000 余人窜扰新安。刘于年前在察东背叛抗日同盟军南窜,于 2 月 12 日由孟津小浪底渡过黄河。13 日在寺院坡、小浪底、横水一带遭国民党骑兵十四旅及八十四师李团追击,败逃新安官水磨(云水)一带,又遭河南保安第三团堵截。14 日,刘匪窜扰仓头、陈湾、横山、马河、梁庄、北冶、滩子沟、柴胡沟、甘泉岭、王岭、谷堆、圪塔、纸房、曹村等地,抢掠人畜无算。保安三团及骑兵十四旅尾追于后。仓头寺上局子(民团)曾与李团配合,借得机枪,在桃花山袭击刘匪,匪死伤甚众。15 日,该股匪由曹村向西南逃窜,经铁门、义马间越陇海路,继窜渑池、洛宁等地。

第五节 抗日战争

一、新安沦陷记

1944 年(民国三十三年)春天,日本为挽救其整个战场上的败局,急于打开中国大陆通道,相继对河南、湖南、广西发动了大规模进攻。国民党驻守河南的 40 万军队,节节败退,37 天内连失 38 座县城。新安县城沦陷于 5 月 13 日。

4 月 22 日,日军占领郑州之后,即分兵两路向豫西进犯。南路日军第 12 军所属坦克师团,在临汝、嵩县一带击溃国民党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汤恩伯所部军队,直扑洛阳南郊龙门一带。北路代号为“菊兵团”的日军在巩县攻破国民党第四集团军孙蔚如部防线之后,其先头部队独立步兵第 9 旅团(代号“杉兵团”)第 226 大队,开始向洛阳北郊和孟津一带进攻。5 月 7 日,驻守河南的国民党第一战区司令长官蒋鼎文把守卫洛阳的任务交给武廷鳞所部第十五军和第李家钰所部川军第十四军九十四师(师长张世光),自己带着长官部迁住新安县城北后贯沟村一家陈姓砖窑内。当时第四集团军孙蔚如部已由巩县撤至孟津麻屯一带,新组建的刘戡兵团也由龙门转移到洛阳延秋至新安磁涧之间,原驻新安的李家钰第三十六集团军第四十七军(军长李宗昉)布防在刘戡兵团左翼至黄河南岸之间。这时,西安第八战区司令长官胡宗南派来援洛的第二十七军预八师(师长林伟宏)到达新安,蒋鼎文将其插在刘戡兵团与四十七军之间,担任磁涧附近陇海路的防御。蒋鼎文布防的重点还在东路日军。

5 月 9 日形势突变,日军华北方面军第一军第六十九兵团(代号“天兵团”)在司令官三浦中将指挥下从垣曲渡黄河,占领渑池,即令其所属“地兵团”分三路向东进攻新安,以堵截国民党军队,完成对洛阳的合围。蒋鼎文西撤的道路被截断,遂改变退却路线,于 10 日午夜偕长官部高级幕僚由新安经石陵转道宜阳,继而顺洛河川向洛宁、卢氏方向撤退;部署在洛阳周围的国民党诸兵团也开始转而向南涌向洛河川。国民党新安县政府在县长刘绍唐的带领下也撤出了县城,转到县北曹村一带。只有李家钰所部川军第三十六集团军为掩护各路军队撤退,把原由黄河边撤回到白墙的第四十七军一〇四师三一〇团(团长吴长林)部署在邙山首峰云顶山(又称云蒙山)及其南部与之毗连的金斗山一线设防,另派一七八师五三二团(团长彭士复)开赴铁门西南陈村一带,阻击西路日军。李家钰集团军司令部则由古村向南转移,傍晚到达县城,又连夜越过陇海铁路,落脚在东花沟村;13 日从东花沟撤至赵峪,与孙蔚如的第四集团军军部相遇后,经石陵退往宜阳县境,顺洛河川西撤。李家钰最后在陕县南部的秦家坡殉国。

由渑池东来的三路日军来势凶猛。5 月 12 日,其中路主力第一军所属第六十九师团由本村少将直接指挥,沿陇海铁路东进,至 13 日已先后攻占铁门、庙头、高平寨、辛庄、克昌等地,与金斗山上一个川军守卫连(属吴长林团)激烈交火,夜里攻占金斗山;北路的西村、斋藤两个大队渡过黄河后,即顺河东下,经过黛眉寨山下,穿越石井北部山区,经曹村进至云顶山下孤灯村,13 日上午开始猛攻云顶山,遭到川军吴长林团另一个守卫连强力阻击,守卫连包括连长在内大部壮烈牺牲;西南路日军称神保大队,进至县南陈村一带,川军彭士复团奋力阻击,最后退至和尚沟,团长彭士复在激战中壮烈牺牲。李家钰所部川军的后卫部队在云顶山、金斗山、陈村一线的阻击战,打得英勇惨烈,迟滞了日军的进攻,给友军撤退争取了时间,虽败犹荣,虽死犹生。(详后“金斗山阻击战”)

东面南路日军第十二军所属坦克第 3 师团,于 5 月 11 日进犯至洛阳城西七里河,12 日坦克师团的第 13、17 两个联队及工兵第三中队,由拇野大佐指挥,自七里河向新安大举进犯,在磁涧遭刘戡兵团的阻击后转至三山一带;东北路日军第六十三师团所属步兵第九旅团第二二六大队(队长浮村贯中佐)在一个炮兵队的配合下,在 12 日这一天从麻屯攻入新安,经五头、段村,追击孙蔚如的第四集团军所属第三十八军(军长张跃明)、九十六军(军长李兴中),在县城北两公里的岭上攻占国民党守军一个炮兵阵地,于 5 月 13 日傍晚,在暴雨中攻占县城,新安至此陷落。

当日,日军所到之处,烧杀奸淫,无恶不作。嵩岳中学校长刘文忠,高平寨农民姜树堂、姜宽子、张教兴、孟隆治,克昌农民白小富等,均于当日被杀害。民宅“碧兰居”被焚。时人有诗云:“三三四二一,火烧碧兰居;枪杀白小富,日落大偏西。”明里是说新安城失陷于民国三十三年农历四月二十一日傍晚;暗里却隐寓着日本侵略者已经是日薄西山,走到了穷途末路,却还在穷凶极恶地烧杀抢掠,制造着战争罪行。

二、金斗山阻击战

金斗山阻击战,是抗战期间发生在新安沦陷时的一次著名战斗。主战场在新安县城西部屏障金斗山和云顶山一线。

1944 年 5 月 9 日,侵华日军华北方面军第一军第六十九兵团(代号“天兵团”,司令官为中将三浦)从渑池白浪(河北岸为山西垣曲县城)渡过黄河,分兵东进,逼近新安。原来布防在黄河南岸新安狂口一带的李家钰所部川军一〇四师三一〇团吴长林所部奉命撤回,经北冶、石寺到白墙,旋即开往云顶山、金斗山一线阻击西来的敌人。

金斗山在新安县城西 3 公里处,是一座不太高的孤峰;山上有供奉汉文帝之母薄姬的古庙宇,所以又称薄姬庙山。云顶山又称云蒙山,位于金斗山北面,在县城西北约 10 公里处,为洛阳北邙山主脉之首。李家钰所部川军三一〇团团长吴长林奉命后卫掩护主力撤退,面对西来敌军的攻势,分别在金斗山和云顶山各部署了一个连的兵力,以阻击敌人。

5 月 12 日,由石井、曹村方向袭来的日军到达石寺孤灯村。13 日上午先是日本飞机盘旋侦察,中午时分日军从孤灯出发向云顶山展开猛烈进攻。守军川军第八连,在连长李某(名字不详)率领下英勇反击,接连打退敌人的疯狂进攻,山坡上密集的步枪、机枪声,夹杂着炮声,响成一片。据当地群众说:自家窑脑头,被子弹打飞的尘土溅落院中,集有 1 尺多厚。午后下起了倾盆大雨,日军冒雨进攻,向一个叫“蛤蟆石”的山嘴猛扑;川军战士顽强抵抗,一直坚守至傍晚,最后在阵地前与敌肉搏,全连战士牺牲殆尽,李连长左臂负伤,仍与敌人拼杀,最后被敌军官用战刀劈倒在地,壮烈牺牲,阵地失守。

与此同时,日军西路主力接连攻占铁门、辛庄、庙头、克昌、高平寨等村之后,敌少将司令官本村坐镇克昌,指挥日军向金斗山发起猛攻。先用大炮向山上轰击,接着大批日军蜂拥而上。山上的川军战士同仇敌忾,凭借薄姬庙周围山寨英勇抵抗,接连把攻山的日军打下山去。连长阮某(名字不详)光着脊梁在前沿督战,连长的随军太太身着一件红线衣,双手两支手枪与战士一道战斗在最前沿。敌人死伤甚重,连攻不下,就持续用重炮猛轰山寨,最后西寨墙被轰倒,连长阮某和一名轻机枪手阵亡。疯狂的敌兵顺两条山沟爬近寨墙,排长刘某(名字不详)脱光上衣,率领两名战士各拎一筐手榴弹跳下寨墙,甩尽筐中手榴弹,硬是把敌人压下去,三勇士也壮烈牺牲。午后,大雨滂沱,山路泥泞,敌攻势稍有减弱,守军加固工事,继续迎敌。战斗持续至夜晚,敌军终于攻上南寨门,双方展开肉搏,守军大部殉国,仅余八人乘夜突围下山。

本县北冶印沟村青年农民李书秀,几天前才被抓来当民夫,随军在山上,刚学会打枪就勇敢地参加了战斗,一直坚持到最后,就在这幸存的八人之中。他们下山突围后,南涉涧河,到李村一带,李书秀告别川军战士折回家乡,成为本县唯一的这场阻击战的亲历者。

云顶山、金斗山虽然相继失守,但日军也付出了巨大代价。据目击者称:仅在金斗山下,敌军就拉走两汽车尸体(约四、五十具),在临近的高家坡拆下民房门窗点火焚尸;还有大批伤员送往克昌随军卫生队。

云顶山、金斗山失守后,14 日,西路日军第十六军六十九师团中将司令官三浦中次郎及其司令部进驻新安县城,与东来的先行入城的东路日军会师。新安沦陷了,新安人民从此开始了为时一年多的反抗日本侵略者的艰苦斗争。

金斗山阻击战被日军称为“宝顶山日本人所谓“宝顶山”一名,应该是从“薄姬庙”(即金斗山)和“云顶山”两个山名中集字而来,“宝”取“薄”音。战斗”,载入日本防卫厅防卫研究所战史室所编著的战史资料《河南会战》一书。

三、五十九团武装侦察新安

新安沦陷后,为开辟敌后抗日根据地,1944 年 9 月 6 日,八路军太岳二分区副司令员兼五十九团团长张春生和党总支书记李德俊率该团二、四两个连,携带电台一部,来新安进行武装侦察。先后在中岳、五头、胡沟、正村、石龙泉及云水、石井一带,深入群众,宣传抗日救国,了解敌伪情况,并随时用电台向太岳区传送情报。

9 月下旬,皮(定均)徐(子荣)支队过新安时,侦察部队负责沿途护送任务,并突袭五头日伪乡公所,为支队扫清了前进道路。(详后)

10 月初,侦察部队在正村秘密处决了作恶多端的日伪保长王新顺,为民除了一害。

侦察部队的活动,引起了日伪各方之敌的注意。横水日伪据点曾多次出动日伪军,到中岳一带追踪这支队伍。但由于地下党组织在养士、中岳等地建立情报站及时送信,以及当地抗日群众的周密掩护,部队每次都巧妙地隐蔽转移,使敌扑空。

10 月 10 日拂晓,侦察部队到北冶柿树岭一带执行任务,至东西陈庄之间,突遭由横水据点开出之日伪军袭击。而侦察部队仅有 150 来人(有一个排留在中岳附近),众寡悬殊,激战一个多小时,侦察部队伤亡很大。张春生团长决定先将电台破坏,然后他带领少数战士向南冲杀,掩护部队主力向黄河北方向突围。最后二连从石渠渡河撤至毛田,四连从狂口撤至关阳。张春生转移回到中岳,后由毛复生护送返回太岳。此次战斗(即“陈庄战斗”)中,侦察部队牺牲有二连指导员王海云等 12 人,伤数十人。其中部分伤员在三王庄一带隐蔽,另有 17 名转移回到中岳,由地下党组织安排到群众家里掩护治疗,伤愈后归队。

这次武装侦察活动历时一个多月,基本摸清了新安、孟津间的敌伪情况,为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创造了条件。

四、皮徐支队过新安

1944 年 9 月 21 日,由皮定均、徐子荣率领的豫西抗日先遣支队(即一支队,包括太行军区三团、三十五团及豫西工作队等)共 1700 余人,由济源蓼坞至孟津河清间渡过黄河,绕道新安,到伊川、登封、密县一带开辟抗日根据地。在中共新安县临时县委的配合下,夜袭日伪乡公所五头寨,活捉伪乡长王辑五及乡干事仝好山、梁金镜,缴获了伪军枪械。然后,向南穿越陇海铁路,安全通过新安县境,到达伊川。

五、曹村南岭遭遇战

1944 年 11 月 14 日,由司令员兼政委刘聚奎率领的豫西抗日游击第二支队(下辖太岳十八团,团长闵学圣,政委王成林;五十九团,团长兼政委张春生),由塔地渡过黄河,到达新安县北部。经短时战斗,击退了国民党县长刘绍唐的“第三十游击纵队”的阻击。

12 月上旬,闵学圣率十八团向曹村进击,又重创刘绍唐顽军,其残部逃往陕县。11 日,十八团由西高庄返回曹村途中,又与铁门据点开出的一支日、伪军 200 余人遭遇。十八团占领曹村西南岭上与敌展开激战。“敌新安最高指挥官以下 10 余人被我击毙,另伤敌 20 余。”(见《解放日报》1944 年 12 月 25 日 1 版)战斗中,闵团长及数名战士负伤。

六、袭取寺村寨

1944 年冬,日伪甘泉乡乡长李五美,率伪军数十人盘踞寺村寨,成为敌伪楔在二区根据地内的一枚“钉子”。12 月初,太岳五十九团某连连长葛旺朋,率全连战士及二区区干队员 10 余人,夜袭寺村寨,未克,八路军战士 4 人牺牲,多人受伤。至 12 月下旬,二区区长高军亲率区干队配合五十九团葛连战士,再次攻打寺村寨。破寨后,活捉日伪乡长李五美以下伪职员及伪军数十名,获枪 100 余支,从而彻底拔掉了这颗“钉子”,使一、二区抗日根据地连成一片,控制了从黄河南岸到邙山以北的广大地区。

七、南下支队过新安

南下支队首长及部分干部、战士渡过黄河冰桥后留影。 前排右起:王震、王首道、王恩茂
南下支队首长及部分干部、战士渡过黄河冰桥后留影。 前排右起:王震、王首道、王恩茂

1944 年 12 月 26 日,由司令员王震,政委王首道、副政委王恩茂率领的八路军南下第一支队 5000 余人,由毛田一石渠渡口踏冰夜渡黄河,到达新安。先头部队在石渠歼灭守河伪军一个排毙、俘敌 23 人,获机枪 1 挺,步枪 20 余支。27 日晨,王震等支队首长通过“冰桥”,并合影留念(见右图)。据当地群众称:此段黄河已有 180 来年未曾封冻过,而八路军—到,此处回水湾突然结冰,真是“神兵天助”!支队当日急进 20 公里,到达袁山、关址、碾坪一带宿营。29 日向西南经千秋继续南下。

八、黑扒会师

1944 年 12 月 27 日,从延安中央党校抽来豫西工作的干部队及晋西北八分区六支队(团编制)共 500 余人,在刘子久、韩钧、张范、郭庆祥等带领下,从石渠渡过黄河。28 日到达新安黑扒村,与刘聚奎带领的二支队两个团会师。

九、北岳伏击战

北岳战斗烈士纪念碑
北岳战斗烈士纪念碑

1945 年 3 月,六支队队长兼政委张范率 3 个连驻中岳、谢沟一带。黄河支队司令员、新安县长李之放和支队政委赵天锡、副司令员刘兆先、参谋长谭云保等,率两个大队共 300 余人,到中岳、五头一带开辟三、四区抗日根据地。25 日(农历二月十二日)养马观古庙会上,发现有横水据点的日伪便衣在活动。接着,李之放得到情报:日伪将于一两天内来新安进行“扫荡”。当晚,六支队与黄河支队领导在北岳村召开紧急军事会议,研究应敌之策,决定打一次伏击战。将六支队三、九两个连埋伏于北上庄附近,而将黄河支队部署于周围岭坡高地作配合。

26 日拂晓,横水据点之日军清水旅团派出石桥中队约 150 余人,加上孟津伪警备队 3 个连及“皇协军”一部共 1000 人左右,出动马车 40 余辆,沿新孟公路向新安进犯。7 时许,先头伪军到达北上庄至北岳间的岭上,进入六支队预设之伏击圈。九连连长王有常、指导员杨永恩立即指挥全连对敌猛烈射击。伪军撇下几具尸体,仓惶后退。夹在中间的日军又向六支队阵地猛扑过来。右侧,三连连长牛玉川、指导员贺仁驷指挥三连战士沉着应战,机枪、步枪、掷弹筒一齐向敌阵射击。黄河支队战士也都投入战斗,周围山头同时。向起密集的枪声。敌伪军被截为数断,首尾不能相顾。正面,六支队三、九两个连先后打退敌军三次冲锋。九连战士张三小带伤击毙数名敌人后,英勇牺牲。班长李发胜、赵玉各带一个突击班冲入敌阵,与敌展开肉搏。李发胜刺死数名敌人后,在与日军小队长拼刺中阵亡。赵玉满怀仇恨,一连刺死六七个敌人及这个日军小队长,最后也壮烈牺牲。战斗从拂晓一直打到午后,正当敌人准备后撤时,六支队政治部副主任黄文仲率领的六连战士,原在磁涧、五头一带侦察敌情,听到枪声后赶来,正抄了敌军后路。我军前后夹击,四面围攻,敌全线崩溃,狼狈而逃。战斗至下午 4 时许结束,计歼日军 70 多名,伪军 100 余名,缴获机枪 3 挺,步枪 40 余支及大批弹药物资。

十、黄河支队平叛记

1945 年 5 月下旬,渑池上官子平部、陕县警备队、洛宁“桂五旅”相继叛变,杀害共产党员、八路军干部 130 余人。这就是有名的“豫西事变”。黄河支队一大队长徐秉章与上官子平暗中勾结,密谋在新安发动叛乱,封锁黄河渡口,截断豫西抗日根据地与太岳区的联系,以断二分区的退路。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及时查获了徐与上官联络的信件,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处决了徐秉章及其打手赵池子、高同德,从而清除了隐患,避免了叛乱发生。

6 月 20 日夜,黄河支队第三大队长张成鑫、副大队长关子仪、九中队长王五典等,又与上官勾结,在渑北区东关村密谋叛变。支队副司令员刘兆先采取果断措施,处决了王五典,逮捕了关子仪。张成鑫拉起队伍转向日寇投降,并包围了东关村,企图胁迫刘兆先和区长范全龙等一同投敌。

该大队七中队长,共产党员关子烛,坚决拒绝叛徒命令,与陈知文、杨毛女、张三合等将该中队全部拉出,与叛军激战半夜,接应刘兆先等安全突围,转移到碾坪一带。张叛逃时仅带走八、九两个中队,从而减少了这次叛乱事件的损失。张成鑫后于 1950 年被人民政府镇压。

十一、南下二、三支队过新安

1945 年 8 月初,由刘转连、晏福生率领的八路军南下二支队,由文年生、张启龙率领的八路军南下三支队,以及中央派驻中原新四军五师和两广地区的两支干部队伍,相继到达新安。部队先后由塔地渡河,司令部先驻石井。8 月 8 日,由石井出发,经刘黄,甘泉、石寺进驻白墙。又派出部分兵力,分两路向县城和铁门日伪据点进击。进攻县城的一路,在县城东北 2 里的岭坡上击溃一股日伪军,缴获步枪 40 余支。接着,从东、北、西三面包围县城,向守城日军发出最后通牒,限其在 24 小时内缴械投降。日军拒降,部队即向县城发起猛攻。由于守城日军负隅顽抗,攻城未果。这时,侵华日军宣布投降的消息传来,部队奉紧急命令转移,二支队改向东北进军,三支队转赴中原战场。

第六节 解放战争

一、接应中原部队

1947 年,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原五师(原属新四军)二纵队文(建武)汪(锋)支队,自上年由鄂北宣化店突围后,转战千里,2 月下旬有一部到达豫西。太岳军区派四纵十二旅和太岳四分区独立二团到黄河南岸接应,李之放、韩大正、岳钦亭等率豫西武工大队随军渡河。2 月 22 日(农历二月初二)凌晨,接应部队突袭石渠渡口,全歼守敌一个连后,在高庄、刘黄一带与文汪支队之一部会师。并与尾追其后的国民党军激战于骆岭、大山头一带,歼灭其一个营,毙、伤 100 余人,俘 80 余人,其余败逃。当晚,接应部队掩护中原部队由西沃北渡黄河,安全到达太岳根据地。

3 月 24 日(农历闰二月初二),太岳军区四纵十二旅在豫西武工大队配合下,第二次由塔地渡过黄河,接应另一批中原五师突围部队。当日仅在歪头山附近与小股敌军遭遇。经短时战斗,即将其击溃。沿途群众送饭、送茶、送衣物,慰劳中原部队。当晚,部队分别从西沃、塔地两渡口安全北渡。

二、陈赓兵团渡黄河

1947 年 7 月,陈赓、谢富治兵团受命挺进豫西。8 月 22 日(农历七月七日)夜至 23 日拂晓,陈赓兵团分左右两个纵队,分别由东起青河口、西至茅津渡,全长 150 公里的黄河沿线发起总攻。23 日 5 时 30 分,左路第十旅从牛湾、李河口、下关阳三个渡点同时起渡。第二十九团三营突击队第七连,乘 7 只大船,在民兵葫芦队配合下,首先从李河口向对岸驰飞。渡至河心,被敌人发觉。对岸敌人枪响后,解放军阵地枪炮齐鸣,对岸碉堡冒起数丈高的冲天大火。首先渡河的马尚和班 8 名战士,冲上河滩,一举攻克北村、西沃,俘敌 50 余人。二营在牛湾渡河后,将荒坡控制。一营相继渡河,即向拴马树与谷堆坡之敌攻击。二连搭人梯翻过围墙,攻占拴马树,缴获迫击炮 1 门。二十八团二营从下关阳渡河时,遇到敌人机枪的疯狂扫射,但在解放军猛烈炮火掩护下仍奋勇前进。不到 30 分钟,即渡至南岸,一举攻下两个地堡,占领敌前沿阵地,并向南长泉高地发展。24 日 3 时 40 分,攻克南岸重要据点石山头,全歼守敌一个保安团,生俘团长郜尚德以下 1200 余人。

右路第十三旅在大教至马湾渡河。23 日凌晨,第三十七、三十八团突击队开始强渡,三十七团突击连遭到敌人火力拦阻,三十九团三连迅速冲上前去,一举攻占敌滩头阵地。接着一、二连登岸,一营迅速占领椿树坪、香头庙等要点,保障后续部队顺利渡河。

三、四次解放新安城

从 1947 年 8 月至 1948 年 3 月的半年多时间内,人民解放军曾先后四次解放新安城。

第一次解放    1947 年 8 月 23 日拂晓,陈赓兵团四纵十三旅(旅长陈康)从大教至马湾渡过黄河后,其三十九团乘胜南进,奔袭新安。其先头部队急进 45 公里,于 24 日午夜进抵新安城下。守城的是国民党一个保安团。解放军先头一个连沿着凹道及黑暗处冲入北关,到了离城墙只有几米处,守敌才惊慌地问讯口令,鸣枪报警。解放军的重机枪猛射起来,突击队架起云梯登上城头,肃清正面守敌后,便沿西北与东南两翼向纵深发展。城内保安团从睡梦中惊醒,吓得满街乱窜。解放军仅以伤亡 8 人的代价,全歼守敌 1300 余人。25 日下午,十三旅主力进入新安城,是为新安第一次解放。

附:解放新安战斗故事一则

七英雄五次冲锋(节录) 张惠 全有

……特等战斗英雄、副排长李明喜带领七班 6 名战士,顺大街一直向西搜索。发现在门洞里、交通壕里、西城门口,拥挤着一群群敌人,慌乱成一团,不问便知是企图逃跑的残兵。李明喜马上把全班分成三个组,向敌人冲去。排子手榴弹扔向敌人,两侧已被敌包围。李明喜大喊:“同志们冲呀!”接着便是手榴弹的爆炸,他们杀开一条血路,冲了出来。

李明喜又组织了第二次、第三次冲锋,都被敌人包围,而勇士们以无比的勇敢又冲了出来。李明喜和第七班毫不畏缩退让,又进行第四次冲锋。这次敌我搅成一团,敌人依靠优势力量,将我战士包围起来,进行白刃格斗。只听刺刀响,不闻枪弹声。李明喜和对面一个敌人夺枪,不防背后一人将他拦腰一抱,摔倒在地。接着又有两个敌人,把枪对准李的头部。李明喜急中生智,就地翻滚,躲过了敌人两颗子弹。敌人正准备推第三发子弹时,李明喜抓住敌枪口,借敌人力量又站了起来。在他们第五次冲锋时,混乱的敌人畏慑于我战士的勇敢,便一哄而散。战斗结束,他们押着 74 个俘虏,扛了 61 条步枪、1 挺机枪,交给上级,作为打过黄河的第一次献礼。

(原载《人民日报》1947 年 10 月 14 日四版,选入《陈赓兵团在豫西》)

第二次解放    据新华社 1947 年 10 月 6 日电称:(10 月)2 日拂晓,我军再克洛阳西 65 里之新安县城,俘敌缴枪各 20 余,缴汽车 3 辆,残敌向东南逃窜。该城系于 8 月 25 日经我南渡大军解放之第一座县城。

第三次解放    1947 年 12 月 15 日,人民解放军第三次收复新安县城。守城蒋军向洛阳逃窜。在此之前,解放军还曾于 12 月 10 日拂晓,在城西 4 公里之王庄袭击县保安团 200 余人,并乘胜东进,一度收复新安县城(当日即又主动撤出)。

第四次解放    1948 年 3 月上旬,人民解放军在发起对洛阳的攻势之前,首先攻占洛阳外围城镇,以截断陇海铁路交通。8 日,九纵二十七旅攻克新安县城,国民党县长郭质率残部逃往南郭庄一带。是为新安县城第四次解放。

四、中岳阻击战

1947 年 9 月 10 日中岳阻击战时间有两说:一为《陈赓兵团在豫西》,记为 1947 年 9 月 10 日;二为《人民日报》(太岳版)1947 年 9 月 29 日及 10 月 8 日载为“9 月 9 日”。此从第一说。,国民党整编十五师师长武庭麟亲率第六十四旅两个团及一七七旅之五十一团,由横水出发,沿横(水)新(安)公路向新安东北进犯。企图北占渡口,南侵新安,截断解放军南北交通,并西进为正被围攻的陕县、灵宝之敌解围。人民解放军九纵二十六旅奉命在北上庄、中岳至许洼一线阻击敌军。上午,敌前锋到达许洼附近,立遭迎头痛击。敌军扔下 40 多具尸体,调头向中岳撤退。解放军从中岳南北两侧及北上庄向敌军围攻,将敌前卫一九二团及旅直属队全部包围于中岳附近。武庭麟亲督一九一团向解放军阵地疯狂反扑,妄图将一九一团解救出去。解放军战士接连打退敌军大小 15 次反扑,战斗持续了 7 个多小时。入夜,将敌一九一团全部歼灭,其正、副团长及困守中岳寨内的 200 多名敌军被迫放下武器,当了俘虏;一九〇团也受到重创。是役歼敌 2400 余人,缴获重机枪 6 挺,轻机枪 21 挺,步枪 400 余支,军马 30 多匹。战斗中,岳钦亭、韩大正等曾率新安县大队配合主力部队作战。中岳、养士一带群众也积极参加支前,并在各路口堆放木料,设置路障,堵截敌军退路。

附:中岳阻击战故事一则

倪立荣班的不朽功绩(节录) 钱抵千 冯敬芝

全旅闻名的英雄班—倪立荣班,在北月料阻击战(即中岳阻击战)中,又以无比英勇的浴血奋战,立下了不朽功绩。敌人连续三次凶恶反扑,被二连打退之后,对二连所扼守的这一块高地—北岳东高地左翼阵地,还没有放弃夺取的野心。敌高级指挥官了解到,只有夺取这块公路南侧的高地,压退紧紧围住他屁股后的方团,才能把已陷入包围圈的前卫团(指一九一团)和旅直属队解救出来,也才有办法组织退却。因此又重新组织了反扑,在正面集中了 2 门山炮,4 门迫击炮,6 门六 O 炮,七八挺重机枪,和所有的枪榴弹,一分钟不停地向我阵地密集轰击。二连所扼守的这一片纵深不足 30 米,长不到 100 米的狭窄阵地上,火药气把人呛得发呕,冲天的硝烟尘土使大家迷住了眼睛。敌人在火力掩护下,用一个连的兵力,从左边地坎上迂回过来,猛扑二连背后的路沟。正在这时,一连二排奉命增援二连。排长李五命五班从左边迂回,四班(即“倪立荣班”)正面迎敌。四班班长关兴生率众战士穿过 30 来米的枪林弹雨,直扑敌人;五班也从左侧冲了过来。这一出敌不意的暴风雨般的夹击,使敌惊散溃退。四班冲在前边的葛经华、梁邦龙扔出自己的手榴弹后,英勇牺牲。关兴生去抬战友的遗体。敌人新的反扑又开始了,我机三班两挺机枪对敌猛射,又把敌人压了回去。没过 5 分钟,敌人又发起第六次反扑,四班、五班从正面暴露的地形,又冲过 20 余米的火网,敌人的凶焰又被这天神般的勇敢压了下去。这时,四班除关兴生一人外,已全部负伤。敌人继续组织新的反扑。关兴生又受命去指挥五班战斗,继续把两个班的阵地坚守了两个多钟头,阵地仍屹立不动。最后,关兴生也不幸中弹牺牲。

整整 7 个钟头的激战,到天黑结束了。光荣的倪立荣班正副班长,共产党员关兴生、梁邦龙和战士葛经华都英勇地牺牲了,王汉吉、邢海云、李黑二、郭有太负伤被送进医院。集合时,大家看不到最英勇最坚决的四班同志了。但是大家想起四班出发前的口号:“打到最后一个人也坚决完成任务!”关兴生战前还说过这么一句壮语:“立不下功把我的功臣牌摘了!”现在,关兴生生前佩带的“人民功臣”勋章和“杀敌英雄”勋章,已被交到旅政治部,将作为英雄的倪立荣班的永久纪念而保存到永远。

(摘自《陈赓兵团在豫西》92~95 页)

五、武庭麟残部覆灭记

1947 年 8 月,新安第一次解放后,陈赓兵团奉命西向作战,于 9 月中旬发动陕灵战役。这时,蒋军武庭麟所部整编十五师六十四旅在中岳受挫后,经短时补充整顿,于 9 月 18 日进占新安、铁门一线,并准备继续西进。9 月下旬,陈赓兵团奉命回师东进,隐蔽运动至渑池以东。9 月 30 日,武庭麟亲率六十四旅到达铁门。解放军四纵十一、十三两个旅亦于当日到达,与敌激战竟日。10 月 1 日晨,武庭麟发现陷入解放军的重重包围之中,便于午夜率少数随从仓惶向南逃跑。2 日拂晓,六十四旅被堵回高庄村、庙头一带,又遭围歼,几乎全军覆没,旅长刘献捷、副旅长王文才均被生俘(后刘乘隙逃跑)。是役毙、伤敌 300 余名,俘敌 2100 名,缴获山炮 2 门,迫击炮及六〇炮 19 门,轻重机枪 77 挺,冲锋枪 20 支,步枪 647 支,子弹 30000 发,汽车 6 辆,电台 5 部,电话机 8 部,牲口 100 多头及其它大批军用物资。

附:战斗小故事

曾绍武机智俘敌立功

某部电话兵曾绍武,原在蒋军一六五旅当电话兵,于陕县解放时参加了解放军。在铁门战斗中,他带了 5 颗手榴弹出去收线,路遇 5 个蒋军。他投出两颗手榴弹,喝令蒋军投降,蒋军不肯。他忽然机智地向后面喊道:“给我把重机枪抬过来打!”敌人被吓唬住了,赶快交了枪。他一人捉了 5 个俘虏,缴获 3 支步枪,两头牲口。……该部特给记功一次。

(摘自 1947 年 10 月 23 日《人民日报》)

六、黑虎桥截击战

1947 年 11 月 19 日,国民党渑池县长王开基所部顽军数百人,在洪阳被太岳五分区地方武装包围。该部突围南窜,于 20 日到达铁门西北 2.5 公里之黑虎桥。新安县大队及民兵迎面截击,将该股顽军全歼,俘敌 200 余人。

七、围歼“西六保”土顽

1947 年 12 月 21 日,曹村匪首刘松年率“西六保”壮丁百余,配合庙道数百人,窜扰曹村、纸房一带。新安县大队和二区区干队、民兵前往围歼,于 22 日将其击溃,生俘 200 余人,缴获步枪 50 余支,子弹千余发,牲口 16 头及一部分大刀、长矛。

八、一区民兵歼敌记

1947 年 11 月 21 日,孟县张伯华的“华阳团”、济源县卫安生的“济源大队”、沁阳县李端章的“沁阳大队”、孟津姚云青的保安团和新安云水乡长曾宪文、土匪马殿士等所率“民团”共约 1500 余人,联合向新安一区进犯。一区民兵奋勇迎击,痛歼顽匪。当时,区委副书记孟韬率区干队和部分民兵部署在里仁坡一带;狂口民兵郭太义、徐月子、高月子等 19 人在吕李庄布防;民兵孟年子负责在鹰咀坡下山路口通往吕李庄的路上埋地雷。上午 8 时左右,大批顽军从鹰咀坡到盐西毛崖头山上,用轻重机枪作掩护,分兵三路,向民兵阵地扑来。各路民兵英勇机智,顽强阻击,激战一天,终于打退了敌人的进攻。后与该顽匪连续战斗达半月之久,共毙伤敌 103 名,俘敌 51 名。据当时新华社太岳电讯称:“该区民兵奋起反击。狂口 4 个民兵用手榴弹一次就打死打伤敌人 8 名。龙渠沟民兵打伤敌 2 名,俘敌探 1 名。23 日燕洼伏击战,24 日寺上保卫战,又打伤匪 10 名。当夜,民兵八大队出击云水乡。27 日,粉碎顽匪张伯华由东碾坪合击的企图,毙伤敌 7 名。12 月 5 日拂晓,民兵又数路出击孟津,八大队袭击上园、元庄,打死打伤顽匪 26 名,俘敌 4 名。5 日袭击安子桥,全歼顽匪 30 余名(详后)。6 日拂晓前,民兵夺取了鹰巢庙岭后,又向养士推进,至曲墙一带,打死打伤顽匪 48 名。总计半月中,共消灭顽匪 154 名。”(见 1948 年 1 月 2 日《人民日报》)

九、夜袭安子桥

1947 年 12 月 5 日,国民党云水乡长曾宪文所部一个壮丁大队,窜扰北郭庄一带,盘踞于安子桥。一区民兵第九大队在孟韬、于平华、安畏、王振铎等率领下,从路家岭出发,夜袭安子桥。石井、刘洼民兵从东面包围,安里、西沃民兵从西南迂回,将安子桥团团包围。经短时战斗,曾部一个壮丁大队除七八人逃跑外,包括大队长王维钧在内的 100 多人悉被俘虏,缴获步枪 30 余支。民兵无一伤亡。

十、小村战斗

1947 年 12 月 4 日,国民党刘黄乡、甘泉乡及城关镇所属壮丁、庙道共数百人,袭扰正村、小村一带。新安县大队及二、四区区干队、民兵,将敌迂回包围于小村。经激战,毙敌 30 人,俘敌 60 余人,残敌溃逃。

十一、庙头围歼战

1947 年 12 月 6 日,新安县大队、三区区干队,配合人民解放军某部朱团,袭击由邓子长率领的铁门乡壮丁大队所盘踞的庙头村。计毙伤土顽 50 余人,俘 120 余人,缴获迫击炮 l 门,重机枪 1 挺,轻机枪 2 挺,步枪 100 余支,手枪 2 支。

十二、攻取曲墙寨

1948 年 1 月 8 日,新安县长李之放、政委赵天锡率县大队及一、三、四区区干队和民兵共 300 余人,兵分三路,围攻国民党云水乡曾宪文所部壮丁、庙道等数百人盘踞的曲墙寨。四区区干队预伏于曲墙东南,断敌退路;盐仓民兵监视孟津方面之敌;孟韬、安畏带领的一区民兵担任主攻,由北面首先攻入寨内。民兵高月子冲入敌阵,活捉一壮丁队长。机枪手李万华射死另一名壮丁中队长。经半个小时激战,全歼寨内顽军。计毙敌 27 名(其中 3 名庙道头子),俘 160 余人,缴获轻机枪 2 挺、步枪 160 多支。

十三、追击马殿士

1948 年 2 月 9 日(农历腊月三十),匪首马殿士所部壮丁、庙道等土顽武装窜扰石寺。县长李之放率县大队及一、二区区干队、民兵约 400 人,由柿树岭一带出发,夜踏冰雪,包围石寺。经短时战斗,马部扔下所抢大批春节食品,向云梦山一线溃逃。县大队追至云顶一带,敌调头向东逃窜。次日,县大队追至石龙泉、望头附近,将敌击溃,俘虏 40 余人,毙伤多人,马率残部逃跑。

十四、莲花寨阻击战

1948 年 2 月 23 日,一区民兵及武工队在莲花寨高地上,阻击裴昌会所部骑、步兵及地方土顽的强大攻势,创造了民兵战胜国民党正规军,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辉煌战绩。

莲花寨远眺
莲花寨远眺

2 月 20 日,蒋军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兼兵团司令裴昌会率骑、步兵 6 个旅,为援救洛阳,由灵宝东进,到达新安。国民党新安县长郭质率“清剿大队”及壮丁、庙道数百人,加上卫安生的“济源大队”一部,配合裴部向县北解放区进行“扫荡”。解放区党、政、军人员奉命暂向黄河北转移。21 日,裴部进犯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刘黄,在大山头遭韩沟民兵阻击,打退其 6 次进攻,为县政府的转移赢得了时间。22 日,裴部继续向石井方向进犯。一区民兵在龙角坡大摆石雷阵,炸死敌军马数匹、士兵数人。九大队民兵又在石井北坡、潭上、山头岭等地三次阻击敌人。傍晚,一区民兵八、九两个大队,加上区干队及洛阳武工队一部共 600 余人,先后在黄河南岸的莲花寨高地会合,摆下了这次阻击战的最后一道防线。

莲花寨位于新安北部边境,背靠黄河,地势险要。退守于此的各路民兵,在区委书记安畏、副书记孟韬的统一指挥下,连夜做好了应敌准备。23 日晨,孟韬等率区干队、八大队民兵和韩林率领的洛阳武工队,守卫莲花寨正面高地及西部的后靴圪塔;王振铎、于平华率九大队民兵守卫东部的梁圪塔;娄清新率西沃民兵守卫更东部的中木圪塔。上午 9 时左右,裴部骑、步兵及庙道共约 1000 余人,在猛烈炮火掩护下,分三路向莲花寨发起进攻。民兵居高临下,用机枪、手榴弹将敌压了回去。12 时许,敌人又发起第二次进攻,壮丁、庙道在前,正规军在后,冲到半山腰,又被民兵打退下去。下午 2 时至 4 时,敌又发起第三、第四次进攻,均被民兵击退。这时,民兵的 8 挺机枪已打坏了 4 挺,弹药也不多了。安畏、孟韬等指挥部队在傍晚时主动撤出阵地,安全转移到黄河北岸。敌军从东西两侧迂回到山顶时,一无所获,当晚即撤回石井。

这次战斗,一区民兵仅以牺牲 2 人的代价,毙、伤敌 100 余人,俘敌 4 人,获步枪 4 支,打死军马数匹。更重要的是牵制了敌人,掩护了解放区党、政、军人员安全撤离。

十五、援战洛阳

1948 年 3 月 7 日,人民解放军发动了洛阳战役。8 日,新安城第四次解放。为支援解放军攻打洛阳,县内组织民伕 3000 人、大车 300 辆、牲口 200 头,由黄河北往前线运送军粮,并在刘黄、铁门设立兵站,在西沃、石寺、石井、高平寨等地设立招待站,招待过往部队和支前民伕。同时,组织民兵、担架队共 2000 余人,担负救护伤员,看押俘虏,转运战利品,保护公路、渡口,截击逃跑敌人等任务。县武委会派何文普率一个民兵连参加洛阳外围作战,并远征洛阳、巩县、汜水、荥阳等地。10 日,孟韬、赵华南率一区民兵团 800 余人,开赴孟津横水一带,保护狂口至洛阳间的交通线。当日与卫安生的“济源大队”顽军遭遇,经激战将敌击溃,俘 20 人,缴获重机枪 1 挺,步枪 10 余支,战马 1 匹。同日,由太岳开往洛阳前线的解放军新兵约 5000 人(仅有少量武装)从马岭经过,遭孟津鏶源乡长谢恒所部壮丁、庙道及孟县张伯华的“华阳团”围截。一区民兵团即与过路部队紧密配合,伏击杀敌。毙、伤敌 100 余人,缴获步枪 80 余支,余敌溃逃,过路部队仅牺牲 1 人、伤 2 人,民兵无一伤亡。次日,陈赓司令员从洛阳前线来信嘉奖。14 日,洛阳解放。新安民兵团郭文武、袁希清所率竹园民兵连,又奉命参加押送高级战俘邱行湘、赵云飞、刘焕东等前往太岳根据地。

十六、南郭庄围歼战

1948 年 3 月初,县城解放后,国民党县长郭质即率其“清剿大队”残部逃窜南郭庄一带。又收罗壮丁、庙道等土顽武装 300 余人,组编所谓“清剿第五十三旅”,郭自任旅长,妄图东山再起。4 月 6 日,李之放、赵天锡率县独立团及各区民兵千余人,配合留守新安的分区五十一团主力部队,分数路包围南郭庄,将该部残敌一举聚歼。计毙、伤、俘敌 337 人。生俘其“副旅长”关继武、“团长”郭文宗、“清剿大队长”衡青龙、“公安局长”李逢春及“西六保”匪首李世德等,击毙新、渑、宜三县“清剿总司令”高冠三。郭质负伤,逃往芦院,后被抓获处决。曹村匪霸刘松年、刘三星父子潜逃,后被抓获镇压。是役为新安县境内解放战争之最后一战,曾受太岳军区通令嘉奖。

十七、参战瀍源

1948 年 5 月 6 日,新安一区民兵团配合豫西一分区主力部队及孟津县长宫文彬所率人民武装,参加孟津瀍源战斗。新安民兵分工围歼煤窑沟一带的壮丁和庙道,经数小时激战,全歼守敌,生俘 100 余人,毙伤多人,获枪 30 余支。这次战斗中,瀍源乡长、顽匪谢恒残部被全歼。新安石龙泉庙道头子王克明被击毙。

十八、甘棠寨平叛

1948 年 6 月 23 日,宜北县(今宜阳北部)土匪、庙道头子史殿西等发动叛乱,袭击石陵区公所,杀害区委书记兼区长高军(新安三王庄人)及区干队、民兵 40 余人。29 日,军分区司令员郭庆祥、副司令员刘兆先亲率分区五十团、五十一团,新安独立团,宜北、孟津县大队共 2000 余人,到宜北县甘棠寨平息叛乱,将寨子团团包围。午后 1 时发起总攻。新安独立团与赶来参战的野战军伊鲁嵩分区七十三团一营某连从东门攻入寨内。北、西城门也同时被攻破。顽匪纷纷从南面跳寨墙逃跑,悉被伏兵击毙。至下午 5 时结束战斗,计毙、伤匪众各 300 余人,俘 80 余人,彻底平息了这次反革命暴乱。

教育编

第一章 教育

新安县教育情况,宋代以前史无记载。“私塾”,这种古老的启蒙教育形式虽早已存在于民间,但无从稽考。据旧志记载,元代新安设有“教谕”职,说明当时已有官办儒学。明、清时期,发展有“书院”。“戊戌变法”后,各地开始废科举,兴学堂。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知县言有章在县城创设第一所高等小学堂,1907 年(光绪三十三年)开办师范讲习所,可谓新安县现代教育之始。

民国初年,小学堂改称国民小学。教育部公布新学制,规定小学分初、高级二等,初级 4 年,高级 3 年,小学修业期共为 7 年。1922 年,改定初级 4 年,高级 2 年,小学修业期共为 6 年。但因当时政局动荡,军阀混战,人民生活痛苦不堪,教育事业并没有获得大的发展。

1927 年,冯玉祥主豫,县长束清汶积极领导群众破除迷信,打神像,建学校,推行新教学法,激起地方有识之士的办学热情,各乡镇在改良私塾的基础上,建起许多初级小学校。1931 年,县曾设立师范 1 所,1934 年又创办初级中学 1 所。至沦陷前,全县共有初级小学 317 所,高等小学 25 所。由于新安县人民生活贫苦,求学很难,一旦有了学校,师生们不但能够因陋就简,勤教苦学,有较高的教学质量,而且政治上敏感,勇于接受新事物。1932 年,中共地下党已在县师、县中开展革命活动,不少教师、学生倾向革命。特别是在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有数百名青年学生,投身革命队伍,奔向抗日战场,成为民族解放的先锋战士。

1944 年 5 月至 1945 年 8 月,新安沦陷于日本帝国主义之手。这期间,虽有个别村镇的学校在日伪政权的威逼下开学上课,但都拒绝使用日伪规定的“兴亚课本”。大部分乡村,则沿用传统的私塾形式教子弟读书,以抵制日本侵略者的奴化教育。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各村都兴办了抗日民主小学,军分区还在袁山、碾坪等地创办随营学校(后改名豫西公校)、政教训练班,对培养革命干部,发展根据地人民教育事业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1947 年 8 月,新安解放。次年春,局势渐趋稳定,各乡村小学陆续开学。8 月至年底,县文教科相继在白墙和县城办了 3 期教师培训班,千余名教师受到革命教育,分配到各地小学任教,奠定了新安县人民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

1949 年,县办初级中学开学。

1949 ~ 1952 年,新安县中、小学贯彻执行了教育为国家建设服务,学校向工农开门的教育方针,各校在学习老解放区办学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学校师生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和镇压反革命运动,教师得到了必要的思想改造,初步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52 年,学习苏联教学经验,教师以极大热情进行教学改革,加强备课,实行课堂“五环”(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教法,采用五级记分制,不断组织校内、校外观摩教学,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师生精神面貌大为改观,学校班级逐年增加,中、小学在校学生达 4 万余人。

1953 ~ 1956 年,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新安县教育事业出现了稳步发展的局面。1954 年,贯彻中央“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认真整顿小学教育,学校建立了必要的规章制度,完善了教育管理体制。1955 年,在中、小学贯彻“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全面发展”的方针,加强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体育活动,重视基础知识教育和生产技术教育,学校面貌为之一新。

1956 年后半年,在县第一初级中学设置高中班,初中、小学也有了很大发展。但在个别地方出现了脱离实际,超越可能条件办学的现象,使教育质量受到影响。后来根据国务院“适当收缩,保证重点”,“农村除国家办学外,提倡群众集资办学,以逐步普及小学教育”的指示,新安县公立中、小学校的盲目发展,得到了适当控制;而早在 1952 年就开始存在的民办小学班,却得到了相应发展,出现了一批民办小学。

1957 年后半年至 1958 年的反右斗争,打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加之反右斗争扩大化,大批教师被划为右派分子,也使教学工作受到了严重影响。1958 年,贯彻“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学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广大师生虽然在劳动中得到了锻炼,丰富了生产知识,树立了劳动观点,但是“以干代学”的现象已经出现。接着,在“大跃进”中,教育事业管理权限下放,实行全党、全民办学,教育事业出现盲目冒进的混乱情况。中、小学校停课大炼钢铁,深翻土地。由于政治活动多,参加劳动多,忽视课堂教学,教育质量失去了保证。这一趋势在 1959 年和 1960 年开展的“反右倾,鼓干劲”运动中又有了新的发展。

1961 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全县中学停课,小学实行半日制。后来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事业才逐步恢复。1964 年,进一步贯彻“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农村发展民办学校,出现一批半耕半读性质的民办中、小学。

1966 年 6 月至 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事业遭到了严重摧残。“文化大革命”初期,在批判“修正主义教育路线”、“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和“臭老九”的声浪中,教师离开了讲坛,学生冲出了课堂。党中央虽三令五申“复课闹革命”,但未能实现。至 1969 年初,全县中、小学教师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口号下,新安县的各回各家,外县的下放农村劳动,学校全部关了门。之后,一部分农村学校,虽然在贫下中农“监督”下开了学,但正常的教学秩序还不能建立。1970 年盲目提出普及七年制教育,在“上高中不出公社,上初中不出大队,上小学不出村”的口号下,全县中、小学又急剧发展。中学教育质量无法保证,小学教育质量也受到严重影响。1974 年学”朝农经验”,学校实行开门办学,大办工厂、农场,大批“智育第一”、”师道尊严”,“教育质量”成为禁忌,无人敢于问津。

“文化大革命”以后,特别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战线上拨乱反正,平反了教师队伍中的冤、假、错案,大大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热情。党把教育事业当作“四化”大业的关键来抓,大力提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逐渐完善了教育工作的法规,使普通中、小学教育得到了稳步的发展和提高。据 1985 年统计:全县中小学共 415 所,其中高中 10 所,初中 150 所,小学 255 所;在校学生 89351 名,其中高中生 4506 名,初中生 20861 名,小学生 63984 名;中小学教职工 5382 人。同时还发展了师范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成人教育。除全日制中小学外,还开办了各种类型的训练班、文化补习班、函授班、电视大学班,通过各种途径为新安县“四化”建设和国家高等学校培养了大批人才,真正开创了新安教育的黄金时代。

第一节 儒学 书院 私塾

据旧志记载,元代新安县即设有儒学,民间则有书院和私塾。

一、儒学   由县官办,内设教授、学正、教谕、训导,负责教授和训练选招来的优秀生员(秀才),以应乡试、会试。按清例,县儒学每年考试两科,每科选招生员有规定的名额。本县最初每科选招文生(文秀才)8 名。康熙年间,进士吕履恒等以新安文风盛,呈准增招 4 名。至 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张家口水灾,新安首先捐馒头 5000 斤赈济,朝廷嘉奖,特许增招生员 3 名,总计每科招生员 15 名,后成定例。岁试取武生员(武秀才)名额,与文生员同。另外,还选招廪生、膳生、增生各 20 名。

二、书院   地方高级讲学处,有官办的,也有私设的。书院设有山长,主持讲学,多由本地有名望的学者担任;经费依靠所置学田的课租和收学生束修费开支。新安县有案可查的书院有:

川上书院   设在城南涧河岸边,1571 年(明隆庆五年)创办,由名儒孟云浦主持,为新安县最早的书院。

芝泉书院   设县城北芝泉(今后贯沟村头),1622 年(明天启二年)由吕维祺创办,1829 年(清道光九年)知县衡体节移建县城西街。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废学田,停办。

东垣书院   设旧察院行台,1761 年(乾隆二十六年)知县张济世创设。

明新书院   设滩子沟,1771 年(乾隆三十六年)创办。先由介杭主讲,后由王崇德、介文坊续任,1892 年(光绪十八年)由孟津名儒许景廉主讲。

方阳书院   设庙头村韩擒虎庙,为怀庆知府(后改任教谕)韩瞻斗因母丧归里守制时所办。专课塾师,定期领题作文。

青阳书院   设云水,创于 1899 年(光绪二十五年),后改为义学。

云阳书院   设高沟,清末郭文池创办。

三、私塾   即书塾,为科举时代启蒙教育的场所,分专馆(由一家或数家联合聘师设塾)、散馆(成年书生自己设塾)和义塾(以祠堂或庙宇的田产所得课租办学,或由个人、团体出资、捐田产聘师,免费令乡人子弟入塾)3 类。至清末,全县共有私塾 393 所。戊戌变法后,部分私塾增设算术、地理课,过渡为小学堂。但仍有不少私塾散见于城乡,直至建国初期。

此外,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新安城关西街、江庄、后峪、火虫驿、高村、高平寨等处还设有武塾,专教童生习武。每岁府考武生(武秀才)15 名。

第二节 小学教育

一、清末及民国时期的小学

清末,县内小学堂有:

县立高等小学堂   该校建于 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当时知县言有章遵照省提学使司指示,在县城西街购买王姓民宅(今实验小学处)创办高等小学堂。不久改名模范高等小学堂,只设高级班,后停办。1908 年(光绪三十四年)知县曾炳章主持高等小学堂重新开学招生 1 班,学生 40 名。

实安慈惠孤儿院附属小学堂   该校为教会小学堂。1902 年(光绪二十八年)驻新安基督教会女传教士卞桂英、殷凤娥(均系中文名)在东街福音堂(今人民商场南楼处)设男子初级小学堂 1 所;冬,又在西街(今县招待所处)设男子第二初级小学堂 1 所。第二年,两校合并,称实安慈惠孤儿院附属小学堂,高级班设在西街,初级班设在东街。

据清《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当时高等小学堂设必修课有:修身(四书及有益于风化的诗)、读经(五经)、国文(古文、书法、作文)、格致(动植物、生理卫生、物理、化学等)、历史、地理;初等小学堂必修课有:修身、国文、算术、体操、手工等。

民国初期,学堂改称国民小学校。新安沦陷前,公立初级小学有 314 所,另有教会办的两所初小:西沃初小(创办于 1921 年)、北冶初小(创办于 1923 年)以及五头李家庄群众集资创办的回民子弟初小(创办于 1928 年)。高等小学有 25 所,见表。

新安县民国年间高等小学一览表

校名

建立时间

地址

班数

学生数

沿革

县立第一完小

1923年

今城关初中

6

256

原名城关高等小学校,后改为县立第二高等小学校,1924年同城关第一高小合并

县立第二完小

1922年

刘黄岭关帝庙

4

158

原名西北区高等小学校

县立第三完小

1922年

铁门镇

6

235

原名铁门高等小学校,1930年改是称

县立第四完小

1922年

石井街金泉寺

4

143

原名区立荆阳完全小学校,1930年改是称。

县立第五完小

1922年

庙头村

6

244

原名庙头完全小学校,1927年改为区立,1930年改是称

县立第六完小

1928年

五头街

3

122

原名区立完全小学校,1930年改是称

县立第七完小

1928年

狂口

5

195

原名区立完全小学校,1930年改是称

县立第八完小

1933年

磁涧

4

191

县立第九完小

1932年

滩子沟

3

109

原名朝阳完全小学校,1933年改是称

县立第十完小

1932年

中岳

4

154

原名金阳完全小学校

县立第十一完小

1932年

石寺关帝庙

6

161

原名畛滨完全小学校,1933年改是称

县立第十二完小

1932年

白墙

3

108

原名金源完全小学校

县立第十三完小

1933年

克昌邵氏祠堂

3

105

原名克昌完全小学校

县立第十四完小

1932年

南李村

3

125

原名郁麓完全小学校,1933年改是称

县立第十五完小

1932年

孙都王氏祠堂

4

175

原名望楼完全小学校,1933年改是称

县立女子完小

1919年

今实验小学

1919年县知事赵琦在西街创立初等女子学校,1923年改为国民女校。不久,改为女子初级学校。1930年7月改是称

云水完小

1941年

云水

3

155

西沃完小

1930年

西沃

4

263

金溪完小

1931年

金溪

6

150

北冶完小

1936年

北冶街

5

283

养士完小

1932年

养士

3

114

原名朝阳完小,曾改名“之藩小学”

六村完小

1940年

碾坪

4

205

青斌完小

1940年

古村

4

185

曹村完小

1940年

曹村

4

185

教会孤儿院附属高级小学

1921年

今县政府招待所处

7

206

注:表中班和学生数一至十五完小为1933年统计数字,其余为1944年统计数字。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小学

1947 年,新安解放。局势一经稳定,各村农会就派专人负责主持本地小学开学,学校办公用费和教师待遇均由行政村分摊。至 1948 年底,全县共恢复和新办完小 21 所,初小 253 所,在校学生两万余人。

1949 年,根据教育部指示精神进行整顿后,全县共有初小 80 所,并分别在城关、铁门、庙头、磁涧、李村、五头、中岳、白墙、石寺、曹村、云水、北冶、刘黄、石井、西沃、狂口、孙都等地设完小 17 所。全县在校学生 21422 人,教职工 667 人。

新中国成立后,小学教育随着全县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发展有起有伏。

1949~1985年小学情况统计表

年度

学校

班级

学生

教职工

备注

总计

其中教师

1949

97

660

21422

667

541

包括完小和初小校口

1950

115

650

23073

682

537

1955

122

986

39788

1181

1012

1960

60

1422

56417

1690

1553

仅完小数,各地初小分属各完小

1965

60

1424

49839

1899

1633

1970

625

1763

61704

2444

2202

包括完小、初小及各分校

1975

718

2497

84673

2950

2790

1980

242

2770

74684

3426

3120

包括完小和初小校口

1985

255

2409

63984

3375

2978

1984 年,全县学龄儿童(7 ~ 11 岁)50632 人,入学 50392 人,入学率 99.5%,年巩固率 97.3%,毕业率 99.4%,普及率 98.9%,已达到教育部颁布的普及小学教育的规定标准。

新中国城里后,新安县在发展公立小学的同时,还逐步办起了一批民办小学(班)。这类学校(班),包括社、队(乡、村)、厂矿企业自办的学校(班)。1952 年,铁门、正村、西沃、五头等区、乡的个别农村公立小学内开始附设民办班,以扩大学生入学额。1955 年以后,多数农村小学都附设有民办班。1957 年全县民办小学高、初级班达 67 班,学生 2600 余名,教师 67 名。1958 年全县小学 1117 班,其中民办班 215 班,占总数的 19.3%,民办班学生 9 千余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 18.7%。

1961 年后,民办小学的班数大量增加。1963 年,全县小学共 1456 班,其中民办 663 班,为 1958 年的 2.9 倍,民办班学生近 2 万人,是 1958 年的 2.2 倍。小学民办教师也随之增多。

1969 年,小学全部下放给大队办。此后小学教育发展成为民办公助的形式,教师分公办、民办,学生不再分公办、民办。

附:新安县实验小学简介

实验小学,校址在县城西街。1903 年(光绪二十九年),知县言有章主持购买王姓民宅,创建“新安县高等小学堂”,是为新安县兴办现代教育之始。辛亥革命时学校停办。

1919 年,知县赵琦在高等小学堂校址创办“初等女子学校”,1923 年改名为“国民女子学校”,1924 年改名为“新安县第一女子初级小学校”,1930 年为“新安县女子完全小学校”,1934 年增设简师班。1944 年 4 月,新安沦陷,学校停办。1946 年,“新安县职业学校”迁此。1947 年新安解放,“职业学校”停办,成立“新安县简易师范”,1951 年改县立初级师范。1953 年县师附小迁此。1954 年改“附小”为城关第二小学。1960 年复改为“县师附小”,1961 年改为“新安县实验小学”。1969 年,实验小学由城关大队接办,改称“城关大队第二小学”,春季始业,学制 5 年。1971 年,地方驻军子弟学校并入。1976 年增设初中班,1978 年 6 月改称“新安县实验学校”。1984 年,初中班并入“城关初级中学”后,复改名“新安县实验小学校”。

该校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多年来,在教学改革方面,一直起着引导示范作用,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小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该校占有土地面积 84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5523 平方米,新建教学楼 1 座,教师宿舍、办公楼 1 座,设有图书室、仪器室、电教室和实验室等。

第二节 中学教育

一、解放前的初、高级中学

县立初级中学   创于 1934 年(民国二十三年)春,校址在城关东街文庙(现城关高中处),招生 1 班,80 人,校长曹绿崖。此后黄元吉、杨建封、孟志昊、王化新、郭仲质先后继任校长,解放前夕停办。该校学制 3 年,开设课程有:公民、体育、卫生、国文、英语、算术、自然(包括动植物、理化)、历史、地理、音乐、图画、劳作等。

私立嵩岳中学   1940 年冬,张钫把他在嵩县德亭镇创办的嵩岳中学迁至铁门镇。历任校长为郭质(后任国民党新安县长,被镇压)、武剑西、刘文忠、张广仁。经费来源主要靠张钫开办的观音堂民生煤矿供给,对学生也收部分学费。该校原有初中 3 班、高中 2 班,学生 220 人,后发展为初中 5 班、高中 3 班,共 8 班。1944 年日军侵占铁门,学校停办。日本投降后,该校复课,有初中 3 班,高中 3 班,在校学生 200 余人。1947 年,新安解放时停办。

私立启新中学   1943 年(民国三十年)8 月,由江超然发起创办,设在磁涧,校长刘建华,教导主任高延柳。最初招初中一年级 2 班,学生 120 人。新安沦陷期间停办,抗战胜利后复课,有一、二、三年级各 1 班。解放前夕停办,经费主要靠募捐。

私立崇实中学   1946 年(民国三十五年)在刘黄岭创立,校长刘梧樵,经费主要由刘黄岭群众负担,县政府有部分资助。

尊圣学院   1945 年 2 月,磁涧掌礼村王葆庆、王怡彭、王荩臣、王宣章等人,为抵制日本侵略者的奴化教育,成立尊圣学院(相当于中学),设在掌礼村王氏祠堂。聘请归里的原大夏大学讲师王励清为主讲教师,设初、高级各 1 班,学生 55 人,开语文、数学、历史、英文等课程。经费主要靠收交学费解决,抗战胜利后停办。

这个时期,还存在一种办学形式,称“国学专修馆”,相当中学性质,计有:

县立国学专修馆   1933 年,在县党部后院成立,招生 25 人,请孟县举人毕正纪、杨培荣和本县曹绿崖、介子在任教。课程设有:四书、五经、诗词赋、历史、地理、数学、国术等,1937 年停办。

铁门镇私立国学专修班   1933 年,张钫聘请留美学生凌素莹开设该班,招生 20 人。开设课程有:四书、五经、古文、历史,经费由张钫筹措。1934 年停办。

庙头私立国学专修馆   1938 年邓焕文创设,招生 2 班,由前清秀才韩又白主持。聘请李香圃、马小文讲授四书、五经、古文、数学。1941 年停办。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初、高级中学

解放后,县立初级中学开办于 1949 年 4 月 1 日,地址在旧文庙,招一年级学生 2 班,89 人;二年级 1 班,43 人。范仁瑞任校长。

1952 年发展为 14 班,学生 719 人。同时在石井乡借石井完小校舍,设立新安县初级中学分校,招收学生 2 班,100 人。

1953 年暑期,石井分校迁入县城校本部,合并组成“新安县第一初级中学”。同时,在县城西街(今县高中处)成立“新安县第二初级中学”,招生 2 班,100 名。

1956 年 8 月,新建五头、庙头、石井、石寺 4 所初中。同时,第一初级中学增设高中 2 班,收学生 100 名,改名为”新安完全中学”。

1958 年 8 月,成立仓头初级中学,同时,曹村、西沃等地成立民办中学。1959 年 6 月,新安完中高中班独立,迁县城西街原二初中校址,成立“新安县高级中学”。二初中与原完中初中班合并于县城东街原完中校内,定名“新安第一初级中学”。7 月,新成立磁涧、北冶、正村 3 所初中。至此,全县有初中 9 所,依次为新安第一(城关)、第二(石寺)、第三(北冶)、第四(庙头)、第五(五头)、第六(石井)、第七(仓头)、第八(磁涧)、第九(正村)初级中学。部分初中设有民办班。1960 年 8 月,二初中(石寺)招高中 2 班。1961 年 9 月,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裁撤第三(北冶)、第九(正村)初中,其它学校班数也相应压缩,磁涧改称第三初级中学。二中(石寺)2 班高中并入县高中,县高中达到 3 级 12 班规模。1968 年底,县高中因教师下乡“接受再教育”而停办。

1969 年 3 月,根据“上高中不出公社,上初中不出大队”的口号,全县 13 个公社都在原初中或民中基础上增设高中班,各大队完小增设初中班。同时根据“学制要缩短”的精神,将学制由 12 年缩短为 9 年:小学 5 年,初、高中各 2 年。

1974 年 7 月,城关公社中学高中班迁原县高中处,成立“新安县五七高中”。8 月以后,全县先后有 15 个大队在 7 年制学校基础上增设高中班(因质量无保证,在高考制度恢复后停办)。1977 年成立峪里高中,至此全县有高中 14 所。

1978 年 8 月,撤销“新安县五七高中”校名,恢复新安县高级中学。

1982 年,通过整顿,裁李村、西沃、峪里 3 所高中。初中布点 56 所,分别设在峪里、窨头、崔沟、山窝、西沃、安里、竹园、狂口、仓头、许村、云水、北冶、滩子沟、刘黄、六村、石寺(设社办中学和队办中学各 1 所)、上孤灯、小村、曹村、苍田、袁山、铁门、克昌、高平寨、庙头、薛村、陈村、南李村(设社办中学和队办中学各 1 所)、韦庄、王庄、牌楼、刘村、城关、北关、尤彰、阎湾、江沟、柴湾、磁涧(设社办中学和队办中学各 1 所)、奎门、五头(设社办中学和队办中学各 1 所)、神堂、寺上、金溪、马头、孙都、养士、曲墙、中岳、正村、白墙和县实验学校。另有 155 所小学设有初中班,总计全县有初中班 477 班,学生 18860 人。

1983 年,全县高中布点 10 所,分别为:县高中、城关高中、铁门高中、磁涧高中、五头高中、正村高中、石寺高中、北冶高中、仓头高中、石井高中;曹村高中改为林牧高中。

1984 年 8 月,县城内实验学校、城关学校、北关学校初中班合为城关初中,设在原城关学校。

1985 年,全县高中布点为 5 所,分别为:县高中、城关高中、石寺高中、五头高中、仓头高中。

新中国成立后新安县初级中学发展情况表

年度

学校

班级

学生

教职工

总计

其中教师

1949

1

3

132

13

7

1950

1

6

273

19

11

1955

2

26

1417

82

70

1960

11

124

6019

333

245

1965

43

93

3990

238

178

1970

176

263

11829

778

584

1975

180

483

17959

1291

1031

1980

219

833

24809

2226

1891

1985

150

539

20861

1632

1462

新中国成立后新安县高级中学发展情况表简介

年度

学校

班级

学生

教职工

升入大、中专人数

备注

总计

其中教师

1956

1

2

100

9

8

无毕业生

1957

1

4

211

17

16

无毕业生

1958

1

8

380

30

20

无毕业生

1959

1

10

424

31

20

78

1960

1

14

540

45

29

104

1961

1

12

501

38

24

72

1962

1

9

424

37

24

8

1963

1

8

336

32

21

65

1964

1

8

343

32

20

88

1965

1

8

342

33

21

103

1966

1

8

342

33

21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中,大专院校停止招生

1967

1

8

342

33

21

1968

4

12

637

51

40

1969

12

30

1380

105

90

1970

12

30

1380

105

90

1971

12

30

1425

111

96

1972

12

52

2774

215

165

1973

12

51

3074

215

165

1974

12

51

2768

225

173

1975

27

82

3012

325

172

1976

13

164

8786

526

436

1977

14

88

5140

338

219

107

1978

14

89

4779

397

226

180

1979

14

77

4240

391

275

266

1980

14

71

3414

351

194

264

1981

14

77

3841

448

199

255

1982

13

62

3159

381

212

278

1983

12

79

3686

368

235

278

1984

10

74

3937

377

242

333

1985

10

77

4177

365

229

477

8月高中布点后为5所

1985年(布点前)高中一览表

校名

班级

学生数

教职工数

沿革

县高中

14

964

80

详见后文

城关高中

12

705

54

详见后文

铁门高中

6

278

34

1956年建立初中,1969年改办高中。地址:庙头

正村高中

6

276

26

1969年建立

五头高中

8

433

35

1956年建初中,1969年改办高中

磁涧高中

6

270

32

1959年建立初中,1969年改办高中

石寺高中

6

315

22

1956年建立初中,1969年改办高中

仓头高中

7

406

33

1958年建立初中,1969年改办高中

北冶高中

6

230

26

1969年建立

石井高中

6

300

23

1956年建立初中,1969年改办高中

附一:新安县高级中学简介

新安县高级中学,位于县城西街,它是在新安第一初中基础上发展起来而后独立的。1956 年新安第一初中增设高中班,改名为新安完中。1959 年 6 月,经省批准高中单设,迁到县城西街原第二初中校址,始定名为“新安县高级中学”。由高鹏任校长兼党支部书记。

该校学制 3 年,有 12 个教学班,每年级 4 个班。1959 年第一届学生毕业,高考成绩在洛阳地区(当时洛阳市由地区管辖)名列第四名,语文成绩为第一名,教学质量在洛阳地区较优,地区教育局曾在该校召开有县、市教育局长参加的教学经验交流现场会。1965 年,应届毕业生 128 人,考入大专院校 103 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的图书、仪器等被损毁殆尽。1969 年元月,教师下放,学校停办。学校操场、实验园地和校舍先后被其他单位占用。1974 年秋校舍始归还教育系统,城关中学高中班搬进,更名为“新安五七高中”。

县高中化学实验室
县高中化学实验室

1978 年 5 月,县决定恢复原“新安县高级中学”。任命原副校长高璟为校长,王化真任党支部书记,充实了教师队伍,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1980 年,成为县办重点高中,新建教学楼 1 座,学生宿舍楼 1 座,教师家属楼 1 座,配置了大量的教学仪器,重建了实验室,并于后寺坡新辟了操场。1980 年毕业生高考成绩名列洛阳地区第一,1983 年升学率达 78%,学校多次被评为洛阳地区教育战线模范单位。该校领导和教师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探讨育人规律,重视教学经验总结。人民教育出版社、《河南日报》、《河南教育》、《河南教研资料》均介绍过该校领导和教师的工作经验。

县高中自建校以来,至 1985 年 8 月,共为大专院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输送学生 1188 名(“文化大革命”时期中断 12 年);同时也为新安县培养出一大批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

附二:城关高中简介

城关高中位于县城东街,校址由原文庙扩建而成。学校占地面积 11243.5 平方米,折合 16.9 亩,建筑总面积 4196 平方米,使用面积 3411.5 平方米。共有教室 36 间,住室 109 间,其它用房 63 间。1980 年新建教学楼 1 座。1985 年有正式教职工 67 人,12 个教学班,705 名学生。

城关高中的前身,为创建于 1931 年的简易师范学校。1934 年 8 月改为新安初级中学。解放后,1949 年 4 月开学,成为新安县培养人才的主要基地。1956 年增设高中部成为完中。1959 年高中班独立搬出,改名新安第一初级中学。1969 年,改为新安城关高中。

该校历年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人才。早在 30 年代,这里曾是新安县革命的摇篮。抗日战争中,不少进步青年从这里投奔革命队伍,成为民族解放和人民革命的坚强战士。解放后 38 年间,这里先后送出初、高中毕业生 8000 余人。

第四节 师范教育

本县师范教育,始于清末学制改革之后。1907 年(光绪三十三年)县创办师范讲习所,招生 1 班,39 人,1 年毕业;1909 年(宣统元年),续招 1 班,学生 36 人,毕业后停办。这是新安县最早的师范性质的学校。

1915 年,县成立师范讲习所,设县城北后寺坡,招生 1 班,30 人,1 年毕业后停办。1928 年 7 月,又在原址招生 1 班,50 人,1 年毕业,因战乱停办。

1931 年元月,经省教育厅批准,在县城西街成立师范学校,后迁县初中院内。校长高延柳,学制 3 年,招生 1 班,50 人。1932 年,曹绿崖任校长,又招新生 1 班,50 人。县另办 1 个师资训练班 30 人,半年毕业。1935 年黄元吉任校长,该校第二届毕业生 43 人,参加全省简师会考,获第一名。1939 年秋,县立初级中学附设 3 年制师范班 1 班(男女合班),学生 50 人。1944 年春,师范班搬城关一小,新安沦陷后停办。

1933 年,省教育厅通令全省利用暑假 1 个月时间,普遍训练农村私塾教师,以求彻底改良农村小学教育。新安县私塾教师训练班设在文庙,参加学习的塾师 250 名,县长任振乾任主任,县师校长曹绿崖任副主任。学习结束,考试合格者,发结业证,准回原地教书;不合格者,不发合格证书,不准继续任教。经过这次整顿,为私塾逐步向初级小学转变打下了基础。

1939 年,县城女子完小校长曹绿崖,呈准在该校附设女子师范班 1 班,学生 40 人,3 年毕业。1943 年续招 1 班,学生 40 人,沦陷时停办。

1942 年 9 月,建立新安农村简易师范学校,解放前夕停办。除沦陷期休学外,先后招生 4 班,每班 50 人,学制为 4 年,前 2 年学初师课程,后 2 年学中师课程。校址先设县初中院内,抗战后复课时迁今城关初中院。

1944 年,高延柳受中共新安县委委托创办峰岚书院,系师资训练班性质,地址在东沟(位于西沃和石井之间)。招收 20 余名有一定文化程度的成年人,学习革命理论。1945 年随军撤到黄河北。

1949 年 11 月,狂口完小附设的职业班,迁到县城,改为师范班(校址在今实小处)。1951 年春改为初级师范,学生 4 班,175 人,学制 3 年,校长高璟。1952 年发展到 8 班 394 人。1954 年停止招生。1956 年学生全部毕业,师范停办。

1960 年 1 月,在后寺坡成立新安县师范学校。招俄语短训班 1 班,50 人,学习半年后分配工作;招中师 3 班,130 人;幼师 1 班,44 人。1961 年 9 月,因三年自然灾害,该校被撤销。

1980 年秋,洛阳地区在新安县办外语专业师范班 1 班,学生 52 人。校址开始设在城关高中,1981 年春,迁到涧河南教师进修学校。学习 2 年毕业,分配到高、初中任外语教师。

1984 年 9 月,洛阳市师范在新安设立分校,招生 3 班,120 人。1985 年招生 153 人,学制 3 年。校址在涧河南教师进修学校。

第五节 职业教育

1910 年(清宣统二年),新安县为振兴实业,在县城平仓旧址(今城关初中处),创立乙种蚕桑学校,不久改为乙种农业学校,为新安职业教育之始。1925 年(民国十四年),该校并入西街高等小学。

1931 年(民国二十年)8 月,在城关西街仓房院成立家庭工业传习所,所长郭尊贤。招女生 1 班,38 人,后又继招 1 班,35 人。学生均由各区选送,主要学纺纱、织布、织毛巾、袜子等。1934 年经省批准改为初级职业学校,改招小学毕业男生 1 班,40 余人。学制 3 年,主要课程:国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公民、意匠学、染色学、实习课。设备:铁织布机 3 架、平面木机 5 架、织袜机 2 架。校门附近设门市部,专售自制产品。另外县政府前院设机织坊、染坊,供学生实习。也做生意,盈利补助学校经费。抗战初期,先后有 40 名学员在校长郭尊贤和进步教师鼓励下赴陕北或山西投奔抗日队伍。新安沦陷期间停办,抗战后复学,终止于解放前夕。

1956 年,西沃、五头、城关、正村、石井、李村等乡村自筹资金,开设民办中学,不久改称农业中学。1959 年全县 11 个公社,社社有农业中学。有的单设,有的附设在完小内。开设课程有语文、数学、政治、农业知识,并结合生产实际增加一些理化课。学校由公社统一领导,由学校所在地生产大队给学校拨一部分土地,学校搞农业生产实验,自耕自用。教师由生产大队聘请。在学习与生产的时间安排上,有的采用半日制,有的采用间周制。

1960 年,国民经济严重困难,全县农中除西沃外,都先后停办。1965 年冬,西沃农中被评为省教育先进单位,省教育厅号召全省学习西沃农业中学的办学方向。1969 年,该校改办为西沃公社高中。

1964 年至 1965 年,石井、城关、北冶、云水、竹园、狂口、古村、养士等 35 个大队创办了耕读中学,“文化大革命”期间,先后停办。

1982 年教育结构变革,在调整中学布局,发展职业教育的精神指导下,布点农业初中 10 所:十里农中(李村公社)、林庄农中(城关公社)、山窝农中(石井公社)、涧沟农中(北冶公社)、小庄农中(五头公社)、古村农中(正村公社)、礼河农中(磁涧公社)、云水农中(仓头公社)、田岭农中(曹村公社)、西沃农中(西沃公社)。

1982 年 9 月,在铁门刘河,就原教师进修班校址,成立“新安县农业高级中学”。学制 3 年,副县长郜治斌兼任校长,开设政治、语文、数学、农业生产知识课。1984 年发展为 3 级 6 班,在校学生 191 人。1985 年迁磁涧乡寒鸦村,有学生 4 班,200 人。

1983 年 5 月,曹村高中改为林牧高中,除学普通文化课外,增设会计常识、林果技术、畜牧兽医、植物保护、作物栽培等课程。

1985 年,全县职业中学 12 所(职业高中 2 所,农业初中 10 所),35 班,在校学生 1511 名,从事职业中学教育的教职工为 93 人。详见表 W—6。

1985年职业中学一览表

校名

建校时间

班数

学生数

教职工数

备注

县农业高中

1982

4

200

31

初设刘河,后迁寒鸦

曹村林牧高中

1983

3

129

17

1969年建立高中,1983年改办为林牧高中

十里农中

1982

3

84

7

林庄农中

1982

3

101

4

山窝农中

1982

3

136

6

涧沟农中

1982

3

103

3

小庄农中

1982

3

88

6

古村农中

1982

3

129

4

礼河农中

1982

1

12

2

云水农中

1982

3

186

3

田岭农中

1982

3

191

3

西沃农中

1982

3

152

7

第六节 幼儿教育

1956 年 6 月,县直始办幼儿园 1 所,入园幼儿历年不一。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全县幼儿园猛增至 766 所,入园幼儿近 2 万。1961 年后开始下降,“文化大革命”中,除县幼儿园外,其它均停办。1980 年幼儿教育得到新的发展,全县幼儿园 230 所,419 班,入园幼儿逾万。1981 年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后,入园幼儿人数有所下降。1984 年全县幼儿班 484 班,入园幼儿 7702 人。1985 年 126 班,入园幼儿 4000 余人;从事幼儿教育的工作人员 136 名,其中职业保育员 4 人。

幼儿教育的组织形式,一种是单设幼儿园,一种是小学附设“育红班”。1958 年幼儿教育大发展时期,多以生产队的食堂为单位单设幼儿园。1980 年后,除县直机关、商业局、厂矿、城关、庙头、狂口、五头等少数单设幼儿园外,其它均系小学“育红班”。

第七节 成人教育

一、农民教育

(一)扫盲

农民扫盲工作,早在解放前就有过。1927 年束清汶任新安县长时,县农民协会曾在各乡镇开办农民识字夜校,收到过一定成效。此后一直到解放前夕,虽间或有识字班一类扫盲学校,但多为装潢“县政”门面的应景之设,有时为应付检查,甚至有拉在校学生充识字班学员的现象。其间也有热心于此项工作的知识分子办识字班,但因得不到支持,多不能持久。

解放后,人民政府对扫盲工作非常重视。1948 年,县文教科设有扫盲专职科员。1949 年冬,成人识字班普及全县,由当地的小学教师兼任扫盲教师,县教育科编印有识字课本。1952 年推广“祁建华速成识字法”,开办 27 个教学班,学习 3 个月,学员 1100 人,有 70%学员能掌握 1500 个常用汉字。

1953 ~ 1954 年,农村配备扫盲中心校长和专职教师,坚持“农闲多学,农忙少学,大忙放假,忙后复课”的扫盲办法,开展扫盲工作。

1958 年,全县有 71 个大队的学员脱盲。1959 年,脱盲学员转入业余小学班和业余中学班。当时,全县设业余小学班 530 班,业余中学班 137 班。1966 年,全县有 57300 人脱盲。

1978 年,全县有文盲、半文盲 17300 人,组织扫盲班 296 班,经过 2 年学习,脱盲 12000 人。

1984 年,全县 13 个乡镇,共办扫盲班 106 个,采用包教包学的方法,成效显著。

从 1949 年至 1985 年的 36 年间,全县扫除文盲共 86550 人次,非文盲率达到 92.8%。

(二)农民文化技术学校

农民文化技术学校,是新兴起的农民教育形式。

1980 年元月,县工农教育办公室在磁涧公社尤彰大队办起第一所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组织基层干部和有一定文化程度的青年农民 45 人,学习省农业科学研究所编写的《小麦》、《玉米》、《棉花》等农业科普读物,每晚学习两小时,年底结业。

1981 年,全县农技校有 27 班,1983 年发展到 84 班,1984 年,全县计有农技校 97 所,115 班。其中石寺农技校办得最为扎实,他们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法,对小麦、玉米、白菜进行喷醋试验,1983 年使白菜亩产高达 7700 公斤,玉米亩产达到 585 公斤,小麦亩产达到 480 公斤。《河南日报》、河南电视台均报道过该校事迹。

二、职工教育

(一)业余文化补习学校

1951 年 8 月,新安县创办第一所“干部文化补习学校”,招收初级学员 1 班,主要是机关干部和一部分搬运工人参加学习,每天上课两小时。1953 年发展中级班(高小)和高级班(初中)各 1 班,开设语文、算术、史地等课程,每天早上上课两小时,冬季改为晚上。以后逐年有所发展,至 1957 年停办。

1963 年 8 月,成立“新安县职工业余学校”,设初中 1 班,高中 2 班。此后,县机械厂、瓷厂、郁山煤矿等单位也先后建立同类学校。由县总工会负责组织领导,有专职教师巡回上课。”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

1981 年 4 月,商业局建立“商业职工学校”,传授职工业务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1983 年后改办“职工初中文化补习班”,以提高新参加工作职工(主要是接班人员)的文化程度。

此后,邮电局、粮食局、工商局、煤炭局、化肥厂、郁山煤矿、毛织厂、化工厂、段家沟水库以及部分乡、镇,都办起了“职工初中文化补习班”。除县直各单位联合开办“职工初中文化补习班”外,县政协还于 1984 年开办“大专预备班”1 班,招收学员 24 人。

这项工作由县“职工教育委员会”和工会组织领导。

(二)电视大学

1979 年 2 月,县成立电大工作站,招收电大学员 54 人。

1981 年 9 月,通过考试,英语科结业 30 人,化学科结业 2 人,数学科结业 6 人。

1980 年 9 月,县创办电大脱产班 1 班,学制 2 年。开设数学、化学、物理、英语、电路基础等 5 门课程,共招收学员 38 人。1982 年元月英语科结业 33 人,数学科结业 3 人。

1982 年招收新生 41 人,学制 3 年,1985 年毕业。

1985 年县成立电大函授工作站,负责教学辅导和组织工作。

三、教师进修和培训

教师进修和培训,通过新安县自办进修(培训)班和函授两种形式进行。

(一)县办教师进修(培训)班:

1952 年 10 月,成立新安县小学教师进修校部,负责全县在职教师的进修学习。当时参加进修学习的 584 人。1957 年“反右”开始后中断。

1961 年,重组教师进修校部,全县设 12 个点,共 12 班,学员 480 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办。

1971 年秋,在土古洞举办“初中教师学习班”2 期,每期 3 个月,分语文、数学 2 班,每班 30 人。

1972 年,县文教局在王乔洞“五七干校”办中小学校长、教导主任政治学习班 12 期,轮训中小学领导 720 人。

1973 年,县“五七干校”改为“五七中专”,成为专门培训教师的阵地。1978 年又改名“教师进修学校”。先后在这里培训过中小学各科(政治、语文、数学、理化、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幼儿教师、学校总务人员近两千人。1982 年迁到涧河南新校址,继续培训离职进修教师。

(二)函授

1955 年 5 月,洛阳师范在新安招小教函授学员 120 人,开封师院函授部在新安招收专科函授学员 37 人。

1962 年,县成立函授辅导站,本年度大专函授毕业生 31 人。“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函授学习中断。

1975 年,有 270 名教师参加开封师院函授部学习,后因“反击右倾翻案风”中断。

1978 年,县成立函授教育工作站。3 月,招收教师函大学员 49 人。1984 年毕业 19 人,又新招教师学员 14 人,参加函大学习。

1984 年,县教育局设“中等师范函授科”,负责全县中师函授学习;各乡(镇)教育组设中师函授辅导站,负责该乡(镇)中师函授学习。本年度全县有 943 名未达到中师毕业文化水平的小学教师参加中师函授,另吸收旁听生 200 名,请专职教师 4 人,兼职教师 28 人,定期给学员面授。

附:外地及省、地属学校

难民子弟学校   1942 年,大旱,驻防新安的国民党陆军第三十六集团军第一 ○ 四师五三三团团长温建民(四川乐山县人)和政训室主任罗国勋(四川大足县人),拨出军粮一部,在仓西沟华严寺建立,买地 3 亩作操场,收容难民子弟 200 多人,免费供应食宿,聘请地方教师教主课,政训室派人教音乐、体育。1944 年该部撤退,学校停办。

河北省立职业学校   1942 年冬河北省沦陷,该校迁至石寺南大寺,有学生 3 班,校长张浩轩。经协商,石寺村有少数学生免费入学。新安沦陷前夕,该校迁入陕西。

二支队随营学校   1944 年 12 月,太岳军区抗日先遣队第二支队在石井黑扒村成立随营学校,校长王秉吾(后由丁荣昌继任),学员近 70 人。次年 2 月,迁袁山抗日民主小学,改名豫西公校。不久,迁渑池杨村,由贺崇升、丁荣昌分别担任正副校长。豫西事变后,迁刘黄岭,有学员 300 余人。抗战胜利后,随部队撤往黄河以北。

豫西地方行政干部学校   1948 年 4 月,豫西行政专员公署在古村成立该校,校长曲乃生,副校长高延柳,政治指导员张希文。

豫西农业专科学校   系省属大专学校。1979 年 5 月,由偃师县岳滩迁入新安县原农业部农业生物研究所旧址(县城东柳湾村)。该校学制 3 年,省内招生,设农学、畜牧兽医两个学科,农学、畜牧、兽医 3 个专业。据 1985 年统计:在校学生 579 人,另设一年制农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培训班 1 班,学员 121 人;有教职员工 366 人,其中副教授 5 人,讲师 48 人,农艺师、兽医师 2 人,助教 71 人;校图书馆有图书 7 万余册,中外文杂志近 400 种。该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还承担国家及省地科委下达的科研任务 23 项,获农牧渔业部重大科技成果奖 1 项,河南省重大科技一等奖 1 项、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1 项,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二等奖 2 项,三等奖 2 项。

该校占地面积 180 亩,现有建筑面积为 3 万多平方米,附有农场土地 102 亩。

洛阳地区技术学校   设在铁门镇庙头村,创建于 1974 年,学制 2 年,系洛阳专署主办,招收本地区知识青年或待业青年,学习就业技术。开设车工、钳工、铣工、磨工、电铸、热处理等基本技术课程。学员毕业后,由洛阳专署分配到所属厂矿当工人。

厂矿子弟学校   洛阳水泥厂、铝矿、砂岩矿、建井四处各办职工子弟学校 1 所。

第八节 教师队伍

封建科举时代的塾师,主要是私塾出身的儒生。他们或应聘就教于专馆、义塾,或自立私塾,以教授生徒。清末学制改革之后,学堂初兴,大部分教师仍由原来塾师担任。1907 年后,新安县开始发展师范教育,加之一批受过新文化运动熏陶的中学生陆续任教,一支能够适应新学制教育的教师队伍才逐渐扩大。1927 年以后,中共地下党在新安发展革命力量,学校成为地下党开展革命斗争的阵地和掩护所,不少教师接受党的教育,参加革命斗争。抗战期间,进步教师和学生一道参加救亡运动,有的则带领学生投奔抗日前线,锻炼成为党政领导骨干。新安沦陷期间,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县北抗日根据地的碾坪村,举办政教训练班;进步知识分子高延柳,在东沟创办峰岚书院,吸收一批教师参加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后来,这批人一部分参加干部队伍,大部分回乡继续从事教育工作,成为新安县革命教师队伍的骨干力量。解放后,党和政府本着“团结、教育、改造、利用”知识分子的政策,于 1948 年在白墙和城关先后办了 3 期师资训练班,吸收 1061 人参加学习,成为新安县人民教师队伍的基本力量。以后,师范院校及其他大中专毕业生不断充实教师队伍,有力地推动了全县教育工作。1957 年下半年至 1958 年,反右斗争扩大化,一批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严重影响了正常的教学工作。为此,县又招收 162 名初中毕业生补充教师队伍。1965 年 8 月,随着学校民办班的设立,开始吸收民办教师。此后,民办教师人数随着民办学校不断扩大而逐年增多。至 1978 年,全县共有民办教师 4445 人。经过整顿,尚保留正式民师 3722 人。1982 年又通过精简,仍有民师 2819 人。1985 年,全县有教职工 5654 人(男 4479 人,女 1175 人),其中公办教师 2085 人,民办教师 3569 人;小学教师 3020 人,中学教师 1612 人,行政工勤人员 1022 人。教师的文化水平:大学本科毕业 72 人,专科毕业 144 人,中师、高中毕业 2753 人,高中肄业、初师毕业 1125 人,初中毕业 652 人,其他 908 人。

教师队伍中建立了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并有自己的工会组织。特别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大批优秀教师被吸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85 年全县教师队伍中有党员 354 人,团员 776 人,工会会员 1611 人。

历届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政治协商委员会,都有优秀教育工作者参加。

1985 年 9 月 10 日,在欢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教师节时,县人民政府给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的 6 名教育工作者授予“功勋教师”称号,并送匾嘉奖。他们是:高璟、王化真、马世哲、金华、夏好信、韦昌宪。

第九节 教育经费

清代,政府虽设有教育专款,但因新安县经济落后,岁入有限,官办儒学和学堂经费除地方捐税少有支付外,主要靠学田课租。清末,全县共有学田 1667.67 亩,收入课租全部用于教育基金和资助学生学习。

至民国,普通中、小学教育有了新的发展,政府用于教育的专款虽有增加,但仍不能满足要求。加上战乱不断,教育专款虽有规定,却往往不能保证,乡村不少小学仍靠学田课租和学生交纳学费来维持。

其时,民间有不少热心于教育事业的有识之士,慷慨献田捐款兴办学校,对发展本县教育事业起过积极作用。详见表。

清末献田捐款兴学情况表

捐献人献田、捐款数目兴办学校名称
傅廷灿献田 120 亩云水义学
曹生华捐窑院 1 所,铜币 1170 枚高崖头小学
吕嗣范捐学校运动场、入学路用田高崖头小学
张景山捐地 200 亩韦庄义学

民国时期献田捐款兴学情况表

捐献人捐款时间及献田捐资数目兴办或资助的学校
裴先升、裴凤池1930 年献地 100 亩芦院小学
姬庆林1940 年献地 4 亩古村完小
王广庆1933 年捐银元 300 元磁涧小学
杨干周1932 年捐银元 100 元狂口完小
张钫1922 年捐麦 300 斗庙头小学
耿天喜1932 年献地 30 亩韩都小学
黄阅民1922 年献地 100 亩铁门小学
张寡妇民国初年献地 40 亩铁门小学
养士四村八保群众1934 年捐款 2500 元养士小学
庙头群众1941 年捐款 5000 元庙头小学
滩子沟、柴胡沟群众1933 年~ 1936 年捐瓷窑款 4000 元滩子沟小学
云水群众1940 年捐款 7500 元云水小学

新中国成立后,教育经费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一方面由国家财政预算开支,兴办公立学校和资助民办学校;另一方面,提倡鼓励工矿企业、机关团体、农村社、队(乡、村)集资办学。

1950 ~ 1953 年,农村小学经费随国家公粮征收地方附加公粮解决。1954 年以后,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制度,统一领导,分散管理,由县人民政府编制预算,分区执行。1958 年教育经费管理权下放,出现有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现象,后根据国务院 1959 年 11 月 24 日批转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经费管理的意见》,原由县教育经费开支而下放到人民公社管理的中、小学和扫盲专职干部所需要的经费,仍列入县教育经费预算内由县统一管理。中、小学所收的杂费,按预算外特种资金办法管理,不列入国家预算,由学校掌握使用。在社办中、小学经费来源方面,有的公社从大队公益金中抽出一定比例,有的向学生收学杂费或分摊工分,国家对学校给以适当资助。农村小学的修缮费和其它民办教育事业所需要的费用,以民办为主,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1963 ~ 1965 年基本上制止了挪用教育经费现象,保证了教育事业的顺利进展。

“文化大革命”期间,教育事业费的管理、使用处于极混乱状态。因此,从 1972 年起,国家财政预算把教育事业费支出单列一款戴帽下达,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1973 年后,根据中央《关于中、小学财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小学勤工俭学收入不上交财政,民办公助学校的民办教师工资和农村社队集体所办学校的经费,由国家补助、集体负担,也可从杂费和勤工俭学收入中解决。民师报酬逐步做到以国家补助为主。但因十年动乱遗留问题太多,教育经费紧张,一直未能根本解决。

1978 年之后,教育经费逐年递增。1978 年教育经费总支出为 203 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 705 万元的 28.7%。1985 年教育经费总支出为 493.1 万元,占全县财政总支出 1664 万元的 29.6%。1978 年至 1985 年全县教育经费总支出 2693 万元,占 8 年全县财政总支出 8831 万元的 30.4%。8 年中,全县教育经费增长率为 143%,超过了县财政总支出的增长率(136%),在全县财政支出中占第一位。

1959~1968年度教育经费支出统计表(单位:元)

年度

总计

幼儿教育

小学教育

中学教育

教师进修

业余教育

民办补助

其它

1959

709561

3230

580425

107784

1388

1330

6404

1960

622231

3159

59637

26035

1300

1100

5000

1961

713268

3111

57110

74555

5709

8050

7867

1962

662164

1806

573531

54300

3253

5480

26015

1963

643510

2005

623031

4500

3000

6000

8049

10425

1964

844817

2033

590908

181085

5305

6557

50479

1965

895966

1923

582814

174250

4273

7000

66479

4177

1966

872704

19000

506490

209223

3644

7920

62732

20171

1967

883957

2409

568442

179749

3186

7515

65616

53013

1968

889638

2751

713822

163058

3186

7093

24480

10080

1969~1985年度教育经费支出统计表(单位:元)

年度

总计

个人部分

公用部分

备注

1969

942509

812762

129747

个人部分也括工资、福利、各类补助、津贴等项;公用部分也括公务费和学校修建、购置费等项

1970

976922

844417

132505

1971

1201925

973151

228774

1972

1340429

1100257

240172

1973

1402600

1109463

293137

1974

1577121

1199301

377820

1975

1582116

1308169

273947

1976

1583287

1385738

197549

1977

1682640

1462138

220502

1978

2029480

1595550

433930

1979

2467529

2006747

460782

1980

2914090

2433469

540621

1981

3266940

2900914

366026

1982

3570062

2955709

614353

1983

3554021

2749247

804774

1984

4197800

2967304

1230496

1985

4931000

3725400

1205600

石寺镇集资为镇初中盖的教学楼
石寺镇集资为镇初中盖的教学楼

新安县群众集资兴办学校,已有历史传统,解放初期,县内绝大部分校舍陈旧,教室破漏不堪。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干群热心赞助下,办学条件逐年改善。1978 年以后,随着农村经济形势的好转,出现了群众集资建校的热潮。据 1985 年 12 月统计,全县新建校舍 13 万平方米,维修校舍 2.23 万平方米,新添课桌 18900 张,凳子 7600 条,总投资 1262 万元,其中乡村集体投资 867.1 万元,个人投资 1 万元。集资在 30 万元以上的有铁门镇庙头村;集资在 20 万元以上的有正村乡正村高中、白墙学校、铁门镇铁门学校;集资在 10 万元以上的学校有刘村学校、北冶高中、西沃乡中、磁涧学校、狂口学校、滩子沟小学、养士小学、山窝小学、河南学校、磨窝学校、崔家庄学校、高平学校、横山学校、正村学校。以上单位分别由省、地、市、县人民政府赠立集资建校纪念碑。个人献物捐款资助学校的,早在解放初期(1949 年秋),就有曹绿崖给狂口小学赠书 1 万册。近年来,专业户捐款的:郭兴山 2000 元,孟全喜 1200 元;个体户捐款的:赵国庆 1300 元,吕松和 1000 元,贾当 1000 元,卢书民 1000 元,李梦霞 1000 元,张孝贤 1000 元。对这些热心教育事业的个人,县政府均赠予光荣匾额以资表彰。

县实验小学所立张忱惠教碑
县实验小学所立张忱惠教碑

198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前任部长张忱给母校新安县实验小学(原新安女子小学)捐赠工资积蓄 1 万元,作为三好学生奖励基金。并函嘱母校同学:要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奋发进取的新人,为建设家乡,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建功立业。

第十节 勤工俭学

勤工俭学是贯彻“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使学生经受了体力劳动的锻炼,促使学生树立劳动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使学生丰富了实践知识,扩大了知识领域;同时,还为社会创造了财富,给学校增加收入,补充了学校经费。

1953 年,各学校即开始重视对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1958 年,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方针,学校把劳动正式列入课表,规定师生每周参加 2 ~ 4 节劳动。全县多数中、小学开垦有校田,根据各自的条件办了工厂。1958 年秋,绝大部分学校都组织学生参加了大炼钢铁义务劳动和农业劳动,阶段性停课现象经常发生。

1962 年以后,勤工俭学规模逐年减缩,渐趋稳定状态。1966 年,勤工俭学又出现高潮。学校实行开门办学,大办三厂(工厂、农场、饲养场)。石寺高中开垦农田 33 亩,年产粮食 4.2 万斤。曹村高中开办药厂,生产葡萄糖、地龙注射液。城关河南学校办起墨水厂,总产值 17 万余元;该校利用勤工俭学收入建校舍,减免学生学杂费、书籍费,并购置了一部分用具和仪器。仓头高中开办缝纫组、木工组、电机修理店。县高中试办镀锌、镀铬厂。城关高中开办了合线车间。这些校办农场、工厂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师生劳动过多,忽视课堂教学,文化课学习受到一定影响。

粉碎“四人帮”后,勤工俭学纳入正确轨道。其主要形式为:校办工厂、校办农场、校办商店。1981 年 5 月县教育局成立教育生产公司,加强对全县勤工俭学活动的统一领导。1984 年,勤工俭学出现新的局面,校办工厂得到进一步发展,校田粮食产量逐年提高,校办商店不断出现,学校既收到了一定经济效益,同时又给教师子弟开拓了就业门路。历年校办工厂、农场情况,见表

1979~1985年校办工厂情况表

年度工厂(车间)数年总产值(元)纯收入(元)
197967800000130000
19803225120085200
198124400000106000
19822335000081000
19831624500063100
198427500000100000
198530652300239660

1979~1985年校办农场情况表

年度农场数校田亩数年总产量(斤)
197973896253000
198070855251000
198168850206800
19821341095179000
1983157627181000
1984158382125000
1985158570187400

第十一节 机构沿革

新安县教育机构的设置,最早的记载见于元代。那时县设有教谕 1 员,为辅佐县尹办理教务的官员。明清循之,仍设教谕,且下设辅助官员,称训导。1908 年(光绪三十四年)取消教谕,改设劝学所,有总董、劝学员,负责管理教育行政事务。1910 年(宣统二年)总董改称劝学员长,授七品职衔。

1912 年(民国元年),改劝学所为学务处,劝学员长为视学。1916 年,又恢复劝学所名称,设有所长、劝学员、视学等。1918 年,劝学所内附设教育款产处,置处长。1923 年 8 月,改劝学所为教育局,设局长、事务员;全县分 5 个学区,每个学区设有循环教员。1927 年裁学区循环教员,增设县视学和社会教育讲演员。1931 年,教育局改组,设局长、县督学;局下分设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总务 3 课,每课设主任。1933 年,增设学区教育委员。1934 年裁课,增设文书员。

1942 年(民国三十一年),教育局改称教育科。

新安沦陷期间,县北抗日根据地民主县政府设民教科,主管民众文化教育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县政府设文教科,主管全县文化教育事业。1956 年文、教分署,设教育局。1958 年成立文教卫生部,下设教育科。1959 年设文教局。1968 年,县革命委员会成立文教卫生组,统管全县文化、教育、卫生工作。1969 年,文教卫生组归属政工组。1976 年恢复文教局机构。1979 年,文、教分署办公,成立教育局,主管全县教育事业。

第二章 文化

清代以前,直至民国初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新安县传播于民间的文化技艺,均属乡村民社间人民大众的自发活动。1927 年(民国十六年),国民党县政府于县城大街设立“阅报栏”,按日张挂各种报纸,供民众阅览,算是政府出面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始。1928 年(民国十七年),县政府设置“民众教育馆”,兼管群众的教育和文化活动。但那时,因为战乱不断,文化工作时兴时废,有时虽设有文化机构,但“其中设备一无所有,不过徒存其虚名而已”。(引自民国版《新安县志》)

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城各学校在中共地下党组织领导下,大唱救亡歌曲,并组织“抗日救亡宣传队”,到街头、乡村进行抗日宣传,演出《血洒卢沟桥》、《汉奸的下场》、《放下你的鞭子》、《在酒楼上》等街头剧,群众性的爱国歌咏活动迅速普及,墙报、标语贴满街头,抗日救亡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大大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抗日救国热情。1945 年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县政府设立民教科,领导根据地文化建设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各地学校为中心,大唱革命歌曲。同时,“秧歌舞”、“小放牛”等群众性地摊歌舞也很快在城乡普及。1948 年县成立“人民剧团”(后改名“文工团”),比较大的集镇、村庄,相继组建剧团,演出《白毛女》、《赤叶河》、《血泪仇》、《虎孩翻身》、《打春桃》等革命现代戏,对人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有力地配合了当时的政治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立文教科(局),组织领导全县文化事业,戏剧、电影、曲艺、文艺创作、音乐、美术、图书发行及借阅、文物保护及其它多种群众性文化活动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在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等政治运动中,成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的有力武器。

“文化大革命”十年间,文化事业受到严重摧残。传统戏、传统曲艺、电影故事片均被废止,剧团只能演出所谓“样板戏”,电影只能放映纪录片,群众性文化活动也只限于“忠”字舞、语录歌、对口词等,内容空洞,千篇一律,群众文化生活极度贫乏。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各种文化禁区被一个个冲破,各项文化事业又获得迅速发展。

第一节 戏剧

新安县戏剧,始兴于民间,以豫剧、曲剧为主,个别地区有越调、怀梆流传。农民在耕作之余,常聚班结社,拉起戏班,聊为自娱。新安县“戏班”最初出现在清宣统年间,民国初期比较普及。当时戏班分“海神班”、“行戏班”、“板凳头戏”3 种类型。

“海神班”即本乡本土热于此道者,于农闲时自行组织在一起,学几本戏,逢年过节,聚众热闹一阵,一俟农忙,即卸装归田。

“行戏班”为民间自行组织的职业剧团。此类戏班又分两种:一是民间戏曲艺人借以糊口养家凑合起来的班子;二是富豪人家乐于此道,出面承头组织的班子。行戏班除在本地演出外,也到邻县邻省演出。

“板凳头戏”形式简单,活动灵便,演出时不化装,只需在街头巷尾设一桌一凳,一拉一唱。演员多系异乡流浪卖唱来的艺人。他们走乡串村,借以糊口。

新中国成立后,戏剧事业得到了重视,人民政府一方面正确引导农村业余剧团,一方面在接受和改造旧行戏班、旧艺人的基础上,先后组建了新安文工团、新安豫剧团、曲剧团,使新安县戏剧事业由普及到提高,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一、新安文工团

1948 年 3 月,县成立“人民剧团”。剧团人员一部分是从国民党军队中解放过来的旧艺人,一部分是从机关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中选拔的戏曲爱好者。演出剧目有现代戏《血泪仇》,新编历史剧《红娘子》和传统剧目《打渔杀家》、《反徐州》等。不久,因战争局势反复,剧团成员比较复杂,转移不便,遂宣布解散。

7 月底,在人民剧团的基础上,又从白墙师训班挑选了一批青年,成立了“新安县文艺工作团”。全团成员 36 人,编为 3 个分队。演出形式以曲剧为主,还有歌剧、秧歌。主要节目有《王贵与李香香》、《血泪仇》、《虎孩翻身》、《高申参军》、《杜八联群众锄奸》、《打春桃》等。还紧密配合斗争形势,自编自演了《解放天津》、《小放牛》等活报剧和不少快板、歌曲。

文工团成员,一律享受供给制待遇。

1949 年秋,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文工团解散。全团成员重新安排了工作。

二、县职业剧团

1953 年秋,在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的主持下,商联会集资 1800 元,购置戏箱,正式成立了新安县第一个县属职业剧团“豫新剧团”。剧种为豫剧。全团 40 多人,演出传统古装戏《香囊记》、《对绣鞋》、《洛阳桥》、《贩马记》、《火焚绣楼》等。剧团初建时,设备简陋,没有布景,新安县也没有剧院,常在县内乡下露天演出,也到邻县交流演出。

1954 年元月,豫新剧团与新安县外流艺人在铜川组织的“合众剧团”合并,成立“新安县合众豫剧团”,人员扩大到 60 人,增加了设备,添置了“电光布景”。

1957 年,合众豫剧团改为“新安县豫剧一团”;同时,以新安县第一期戏校班为班底成立“豫剧二团”。当时两团上演的《刘介梅》、《东风烈火》、《母亲》等,为新安县职业剧团首批上演的现代戏剧目。

1959 年 3 月,两团人员经过调整,以一团为基础成立了“新安县曲剧团”,以二团为基础成立了“新安县豫剧团”。

1962 年 4 月,两团合并,缩编为豫剧团,8 月又分成豫剧团和曲剧团。

1964 年秋,豫、曲两团停演古装戏。

1966 年 9 月,经过精简,两团合并为“新安县曲剧团”。同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曲剧团价值 6 万元的古装戏服装,被当作“四旧”付之一炬,部分演员遭到批斗。

1968 年底,县曲剧团被彻底“砸烂”,于 1969 年 2 月,组织了一个 20 余人的宣传队。同年 9 月,又收回了原曲剧团的全体人员,成立了“新安县文工团”,豫剧、曲剧、京剧都演,并先后招收两批学员,跟团学习,补充了演员和乐队。

1980 年,以文工团为基础成立“新安县曲剧团”,以第三期戏校班为主成立“新安县青年豫剧团”。

1984 年,曲剧团与青年豫剧团合并,人员经过精简后,重新组成“新安县曲剧团”。

1956 年开始,县职业剧团多次参加洛阳地区和省文化局主办的戏剧汇演,并有一部分节目和演员获奖。详见表。

新安县职业剧团历年参加戏剧汇演情况表

时间

地点

演出单位

演出剧目

获奖情况

备注

1956年

洛阳地区渑池点

合众豫剧团

《十五贯》

苏元超、张振业、时双才获演员一等奖,黄振江获演员二等奖

戏校学生队

《画皮》

胡秀兰、张灵芝、王化民获演员奖

《火焰山》

赵文华、郜淑英、郭玉娥、刘忠义、耿元荣、王黑旦获演员奖

1958年

洛阳地区渑池点

豫剧一团

《卫星渠之歌》

苏元超、黄振江、曾明月获演员奖

编剧:李玉白

豫剧二团

《五十块钱》

赵文华、张灵芝、李梅娥、赵守斌获演员奖

《卫星渠之歌》

刘忠义、孙正芳获演员奖

编剧:李玉白

1959年

洛阳地区新安点

豫剧团

《鸡毛打响了钟》

编剧:李玉白

1960年

洛阳

豫剧团

《白玉杯》

《花蝴蝶》

1964年

洛阳

豫剧团

《月上柳梢头》

曾被洛阳电台录音播放

1965年

洛阳

豫剧团

《山村新风》

1973年

郑州

文工团

《继续前进》

代表洛阳地区参加省戏剧汇演
编剧:蒋振亚

1979年

洛阳

文工团

《斩皇子》

获优秀剧本奖、优秀舞美奖,郭进忠、张西文获演员二等奖

编剧:刘少久、杨绕
舞美设计:吕魁渠、田永森、仝书钦

1980年

洛阳

青年豫剧团

《胡四娘》

获剧本二等奖,刘玉梅获演员奖

编剧:蒋振亚
省电台录音播发

三、农村业余剧团

新安县民间戏剧自清末兴起之后,历久不衰。农村于农闲时节,由热于戏曲的人组织起一班人来,学几本戏,置买些简单的戏装道具。趁着空场土台,演唱几天,人人乐为,聊以自娱,群众称之为“轰戏摊子”,这就是业余剧团的起源。特别在春节,庙会期间,或逢着大的庆典仪式,大的村镇都要“唱大戏”,有时甚至彩楼相望,鼓乐互闻,数台同乐,一片欢腾。

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农村业余剧团,除了继承和改造旧的传统古装剧目外,还经常结合现实生活,编演现代戏,有力地促进了民间戏剧事业的发展。“文化大革命”中,民间戏剧曾受到严重摧残。粉碎“四人帮”,农村业余剧团又纷纷组成。1980 年以后,每年春节期间,文化局组织全县农村业余剧团汇演(调演),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也推动了优秀传统剧目的挖掘和现代戏的普及、发展。

据 1983 年统计,全县农村业余剧团有豫剧 44 台,曲剧 50 台,越调 8 台,怀梆 1 台,京剧 1 台,共计 104 台,拥有演员数千人,民间戏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局面。

新安县农村业余剧团活动情况一览表

乡镇

剧种

始建时间

活动范围

备注

城关镇

城关

清末

本镇、邻县

牌楼

清末

当地

嶡山

清末

当地

上河

1930年

当地

也演曲剧

南李村乡

南李村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梭罗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花沟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南张村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井沟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曾上演越调

马沟

1981年

本村

孙洼

宣统年间

本村

李沟

宣统年间

本村

铁门镇

铁门

清末

当地

沟头

清末

当地

辛庄

清末

当地

南高庄

清末

当地

郭沟

民初

当地

西蔡庄

清末

当地

庙头

清末

当地

曾演曲剧

董沟

清末

本村及石寺

高沟

清末

当地

玉梅

民初

当地

陈村

清末

当地及邻县

高平寨

民初

豫西及晋、陕

克昌

清咸丰初年

当地

磁涧乡

兰洼

1920年

当地及邻县

曾名“红土岭剧团”

阎湾

1900年

当地

杨镇

1930年

当地

南窑

1951年

当地

礼河

1932年

当地

黄洼

1948年

当地

陈古洞

1920年

当地

正村乡

正村

1912年

当地及晋、陕

1943年后改越调

白墙

1902年

当地

后曾演曲剧

南岳

清道光年间

当地

太平

1933年

当地及邻县

郭峪

1922年

当地

古村

越调

1937年

当地、灵宝

北岳

1932年

当地

养士

清光绪年间

当地

孙都

1927年

当地

曲墙

1921年

当地

金溪

越调

1954年

当地

石泉

1942年

当地

五头乡

亮坪

1925年

当地及陕西

河北

越调

1944年

豫西及晋南

曾演曲剧

堰寺沟

1922年

当地

原名“寺上剧团”

北沟

1921年

当地

马荆扒

越调

1954年

当地

马头

1935年

当地

寨前

1940年

当地

原名“崔沟剧团”

仓上

1937年

当地

胡张沟

1940年

当地

石寺镇

石寺

清光绪年间

当地及邻村

1951年后演曲剧

寺村

民初

当地

小村

1950年

当地

渠里

1949年

当地

上孤灯

1937年

当地

胡岭

清宣统二年

当地

刘岭

清宣统二年

当地

贾沟

1944年

当地

石井乡

石井

清末

当地、垣曲、孟津

高庄

清道光年间

当地及山东、河北

井沟

1914年

当地

山头岭

越调

1952年

当地

曾演曲剧

五顷

1930年

当地

许庄

1925年

当地

山窝

1916年

当地

曹村乡

曹村

1917年

当地

曾演曲剧

李河

1950年

当地

曾演曲剧

袁山

1950年

当地

曾演豫剧

田岭

民初

当地

曾演曲剧

小沟

1918年

当地

曾演越调、豫剧

圪塔

民国年间

当地、渑池

苍田

1920年

当地

仓头乡

仓头

民国年间

当地

盐东

1947年

当地

盐西

1930年

当地

狂口

1901年

当地、豫北、晋南

1942年后改曲剧

云水

1931年

当地、垣曲

横山

1930年

当地

陈湾

1927年

当地

许村

越调

1948年

当地

北冶乡

甘泉

1909年

当地

柿树岭

1934年

当地

涧沟

1952年

当地

后改豫剧

梁庄

1912年

当地

曾演越调

骆岭

1936年

当地、邻近乡村

曾演越调

杨沟

1937年

当地

北冶

1907年

当地

曾演腊花戏、越调、京剧

王岭

1969年

当地、石井

骆岭

当地

碾坪

1924年

当地、曹村、石井

曾演豫剧

郑坡

1931年

当地

曾演越调、豫剧

刘黄

1924年

北冶、石井

原为越调

马行沟

1947年

西沃、仓头、石井

曾演豫剧

西沃乡

竹园

1933年

当地

荒坡

1934年

当地

郭洼

越调

1943年

当地

峪里乡

峪里

1953年

当地

曾演怀梆

石渠

1954年

当地

曾演怀梆

太涧

1950年

当地

东山底

越调

1950年

当地

曾演怀梆

麻峪

怀梆

1935年

当地、渑池、山西

四、戏曲教育

1954 年,由县剧团主办第一期戏校班,招收演员、乐队学员 40 余名。1957 年结业,即以本期学员为基础,组建“新安豫剧二团”。

1964 年办第二期戏校,有学员 30 余人,一年后解散,只有个别学员转入县剧团。

1969、1970 年,县文工团先后两次招收学员 20 余名,跟团学习,充实了文工团的演员和乐队队伍。

1974 年,县文工团主办第三期戏校班,招收演员及乐队学员 40 余名。1980 年,以本期戏校班为基础,组建“新安县青年豫剧团”。

1981 年 9 月,文化馆举办“表、导演学习班”和“器乐学习班”,招收农村业余剧团积极分子 34 人,集中学习导演、表演理论和基本功,练习锣鼓经和曲牌,为农村业余剧团培训骨干。

1982 年 11 月,文化馆再次举办戏曲“表、导演学习班”,招收农村业余剧团骨干 46 人,进行导演基本理论教育和表演基本功、组合唱腔训练。

1985 年,由县剧团抽调人员,主持第四期戏校班,招收演员学员 40 余人,为县剧团培养后备力量。

五、影剧院

新安剧院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满足剧团演出需要,在县城西街(现招待所餐厅处)一个空院,加修围墙,垫了个土台子,上面用席棚搭盖,建成了一个露天剧院,为新安县第一个售票演出场所。

1955 年,原露天剧院改作电影院,县财政拨款 1.4 万元,在西街修建简易剧院 1 座,初名“新安娱乐场”,1957 年改名为“新安剧院”。观众厅内设长木椅 240 条,座位 1440 个。舞台设有景灯和扩音设备。

新安剧院
新安剧院

1967 年,财政局拨款 5 万元,旧材处理收回两万元,对剧院原舞台和观众厅进行彻底翻修,于 1968 年 4 月竣工。剧院大门改为 3 层楼房,下建水泥柱半圆走廊。观众厅改为机瓦顶盖,内装铁架翻板座椅 1224 个,6 门 12 窗,木格顶棚,装有风扇窗。舞台增添底幕、大幕、中幕、景灯、扩音设备等。可供影、剧两用,适应戏剧、话剧、歌舞、杂技等艺术表演。

1979 年,由财政局再次拨款 10.7 万元,自筹 3.8 万元,与文化馆、青年豫剧团,联合修建宿舍楼 1 座,剧院占用一、二楼,计 54 间,设床位 100 个,可接待近百人的演出单位。院内修建了茶炉、小浴池、售票房、厕所。1985 年有工作人员 15 名。

石寺影剧院
石寺影剧院

石寺影剧院 建于 1983 年,投资 60 万元,为新安县最大的集镇影剧院。院内观众厅装铁架翻板椅 1552 座,通风、光照、音响设备齐全。可供戏剧演出和电影放映。

仓头影剧院 建于 1984 年,由仓头乡自筹资金 43 万元,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内设铁架翻板椅 1200 座。可供戏剧演出、电影放映。

此外,铁门、磁涧、正村、南李村、北冶、曹村、西沃等乡镇,以及高平寨、竹园、张窑院、胡岭、上孤灯、渠里、董沟、望头、白墙等村都建有露天影剧院。这些露天影剧院,圈有围墙,有的盖有舞台,可以售票演出。

第二节 电影

一、电影放映

新安县电影事业始于 1955 年。当时,由省拨来 1 台进口的 16 毫米旧电影放映机和 1 台发电机,建立了新安县第一个电影放映队。1956 年,成立第二电影放映队。1962 年,始有 35 毫米电影放映机,并把原县城内露天剧场改建为露天电影院,设 800 个方石座,售票放映。1965 年,成立县电影管理站,辖 6 个放映队。1976 年,电影放映队已遍及全县 13 个公社,并有正村公社白墙大队建立了县内第一个队办电影队。1981 年,电影放映队伍进一步扩大,除队办电影队有新的发展外,又新出现了电影放映个体户。至 1983 年,全县已有 60 个电影放映单位,其中电影放映个体户 16 个。1985 年,发展到 94 个电影放映队,其中国营 2 个,机关厂矿办 16 个,乡办 18 个,村办 12 个,个体户办 46 个。五头乡河北村农民王明臣自购 16 毫米电影放映机 1 台,并把自家院落改作简易电影院,名为“金桥影院”,设水泥墩 400 余个,收费便宜,方便群众,深受欢迎。

新安县自有电影放映队后,就一直重视以幻灯配合放映,曾分别在 1964 年、1974 年、1975 年及 1976 年洛阳地区历次幻灯制作汇映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1981 年,建立新安县电影公司,负责全县各个放映队的影片发行、机器修理、零件供应及各电影院、影剧院的映出、宣传、服务工作。

二、新安电影院

新安电影院坐落在县城东北隅连天公路北侧,于 1981 年 11 月份动工,1983 年 7 月底竣工。

电影院基建资金有上级电影公司投资 15 万元,县财政投资 28 万元,共计 43 万元。其中:基建工程用 39 万元,放映设备用 4 万元。建筑规模 1600 平方米(舞台 200 平方米,观众厅 800 平方米,前楼 600 平方米),厅内设座席 1385 个(甲座 868 个,乙座 517 个),采用铁架、八合板翻板椅,两侧设有安全门 4 个,夏季配有冷调设备。放映间安有东风牌 35 毫米座机,可放映普通和宽银幕电影。门厅设有观众休息室、宣传栏。(见彩页照片)

第三节 曲艺

一、民间曲艺

新安县传统的曲艺形式主要有河洛大鼓、河南坠子,间或有莲花落。新中国成立后,数来宝、快板书、山东快书和相声也比较流行。

新中国成立前曲艺艺人多为盲人,他们在民间串乡走村,作地摊演唱,内容精华与糟粕共存,有的艺人还兼算命、相面。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通过文化馆对这些流散艺人加强了管理,提倡说新书、说好书。1952 年,举办第一次曲艺训练班,参加学习的 24 人。1953 年举办第一届曲艺会演。1954 年成立第一届曲艺协会,会员 24 人。1964 年,成立第二届曲艺协会,会员 28 名,由文化馆代管,会员们定期学习,编队演出。至 1985 年有会员 35 人,11 个演出组。曲艺队伍和演唱的内容、形式都有新的发展,对宣传教育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职业曲艺队

1965 年,县文化馆组织了一个职业曲艺队,后称“文化轻骑队”,有演职员 15 人。经常上山下乡演出,颇受欢迎。“文化大革命”初期解散。

1975 年 6 月,县文化馆选送学员 15 人,参加地区在宜阳县灵山寺举办的曲艺学习班。学习回来后,又重建曲艺队。

职业曲艺队演出形式有:相声、河洛大鼓、山东快书、河南坠子、快板书、三弦书、山东琴书、清唱、歌曲、表演唱等,有时也演小戏曲和小歌剧。

曲艺队人员精干,行动方便,下乡演出来往不接不送,不给群众添麻烦,便于深入山区,送戏上门,既是宣传队,又是辅导队。他们走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帮助农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还为病人、老人、五保户、烈军属、残废军人等担水、扫地、推磨、理发。他们配合中心,自编自演,就地取材,表彰好人好事,每年能演出 250 ~ 300 场。

1979 年,曲艺队解散,人员大部分转入本县两个职业剧团。

第四节 民间社火

社火,为新安县民间历史较久、也比较普及的文化活动,较大的村庄都有一社。主要形式有排鼓、铜器、狮子、高跷、竹马、旱船等。

社火主要活动于农历春正月,特别活跃在正月初一至元宵节期间。平时,如遇祭祀、庙会也有兴办社火的。每当社火出动,前边彩旗成阵,排鼓、铜器开路,三眼铳沿路轰鸣,紧接着是狮子欢舞,高跷队表演传统戏曲,后随垛女、轧杆、倒骑驴等化装表演。每到一处,鼓乐喧天,鞭炮齐鸣,前呼后拥,观者如潮。到晚间灯笼旗号前导,竹马、旱船、龟哥、蚌妹、小鬼摔跤等有趣表演,串演于灯光月影之中,给人以玄秘迷离之感,深为群众所欢迎。

还有一种民间最常见的乐队称“响器班”。主乐为唢呐,另有配器笙、笛、二胡不等。这种乐队,除了“闹节”以外,最常见于民间婚丧嫁娶、祝寿、贺子的庆典之中。每至唢呐高奏,笙弦和鸣,观者如堵,煞是热闹。

另有铁门乡后刘岭的“九莲灯”,西沃、石井的“十番”,槐林、拴马的“鞭子”,也各具特色,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新安民间社火分布一览表

乡镇

主要项目

活动范围

城关镇

狮子、高跷、竹马、旱船、海蚌、花灯

城关、北关、林庄、牌楼、宋村

铁门镇

狮子、高跷、竹马、旱船、垛、九莲灯

铁门、辛庄、庙头、后刘岭、沟头、郭沟、芦院、韩都

磁涧乡

排鼓、高跷

磁涧、黄洼

仓头乡

高跷、竹马、旱船

仓头、陈湾

五头乡

狮子、高跷、竹马、旱船、铜器、花棍

五头、河北、尚庄、庙上

曹村乡

垛、唢呐、旱船、铜器

田岭、曹村、圪塔

北冶乡

龙灯、高跷、垛、铜器、狮子

北冶、滩子沟

西沃乡

高跷、唢呐、铜器、十番

北村、拴马、安桥、石山

石井乡

高跷、十番

五顷、庙上

正村乡

高跷、狮子、铜器、唢呐

正村、养士

南李村乡

狮子、高跷、铜器

南李村、郁山、南张村、李沟

石寺镇

狮子、高跷、旱船、垛、竹马、唢呐、虎舞

石寺、渠里、上孤灯、孟庄、西沟、小村

第五节 图书

一、发行

新中国成立前,县内图书流通主要通过私人商店销售,数量极少。1933 年,商户吕宝山开设石印馆,除承印少量课本外,并自印自销一些教学参考书。

1948 年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岳军分区所属“太岳书店”,曾来新安流动销售革命书刊。是年 4 月,县城有陈建伟开设的“新兴书店”,售有《李有才板话》、《刘胡兰》、《土改条例》等书籍,并兼营文具。

1949 年,县新华书店建立,县人民政府拨出小麦 1800 公斤作书店垫底资金,开展图书发行业务,当时只有 3 名职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书店规模逐年扩大,除店直属门市部发行图书外,还不断开展送书下乡流动销售活动,并联系各地供销社设售书专柜,扩大图书发行量。1982 年书店增设石寺门市部。

1985 年,新华书店有干部职工 22 人,营业门市部 2 个,在各乡供销社设代售点 12 个,支持个体图书发售户 70 余家,基本满足全县人民对图书的需要。

新华书店图书发行情况统计表

年度销售册数营业额(元)利润(元)
1949600(约)2500(约)
1950140000(约)22000(约)
1955379971632593016
196010164301608218367
19655556321114246430
19709194251298862432
1975118199921609910244
1980163435844073247361
1985250000081174043354

二、馆藏

1910 年,知县曾炳章主持购书 200 余册,始建图书馆。至民初战乱,图书散失,馆废。1934 年,由张钫捐购《万有文库》、《四部备要》等图书 4000 余册,在县设“伯英图书馆”,由馆长、干事、杂务等人员负责管理。抗日战争中,新安沦陷,图书全部散失,馆废。新中国成立后,于 1949 年重建图书馆,一直附设于文化馆内。“文化大革命”中,馆藏图书全部散失。以后逐年有所购置,1985 年拥有图书 25000 册,经常流动借阅的图书约 13000 余册,各种报刊杂志 120 余种。

第六节 档案

县档案局、地方史志编委办公楼
县档案局、地方史志编委办公楼

1955 年建立中共新安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档案室。1958 年正式建立档案馆。1959 年建立县档案管理科。负责对全县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是年,全县有 40 个单位相继建立档案室。1962 年撤科留馆。1966 年至 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档案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机构被撤销,除县档案馆外,各机关单位所保存的资料几乎全部散失。1980 年 3 月,县档案科恢复,7 月成立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5 年档案局纳入政府序列,并动工兴建档案楼 1 幢,建筑面积 1420 平方米。是年,县直各局委、各乡镇也都建立了档案管理机构。全县专职、兼职档案工作者 106 人。

一、档案管理

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前夕,国民党县政府北迁,原有历史档案被带往曹村,全部散失。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县政府所存文字资料不多,于新中国成立后整理上交省公安厅。县档案馆现存档案全部为新中国成立后历年积累下来的资料。

据 1985 年统计,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 73 个,8438 卷。其中永久类 3118 卷,长期类 4853 卷,短期类 467 卷。另有各类图书报刊资料 5652 册。

各局委、各乡镇机关档案室藏档案 34648 卷(册)。其中科技类 1233 卷(册),公检法类 21747 卷(册),文书档案 6820 卷(册),其它专业类 4948 卷(册),各种底图 2832 张,声像档案 675 盒(册)。

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调卷、查阅、复制等,制订有严格的制度和审批手续,以杜绝失密、泄密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利用

档案馆编有各种类型的资料检索目录,并备有打字机、复印机(1982 年购置),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据 1980 年~ 1985 年统计,在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错假案、右派改正、职称晋级、史志编纂、提供经济信息以及解决民事纠纷等工作中,查档 2108 人次,利用档案 10274 卷,较好地配合了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并在不违犯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条例的原则下,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七节 地方史志

一、历代县志编修

旧《新安县志》版本
旧《新安县志》版本

新安县志的编修工作始于明代。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万历三十七年(1609)曾两次修志成书,但都没有流传下来。

清代顺治十三年(1656)、十八年(1661)、康熙三十三年(1694)、乾隆十一年(1746)、三十一年(1766)曾 5 次修志,但传世的仅有康熙三十三年和乾隆三十一年编修的两种版本。

民国年间,两次建立“续修县志局”编修《新安县志》。第一次在 1924 年,未成书。第二次于 1933 年始纂,1935 年竣稿,1939 年石印出版,为 1 函 8 册 15 卷。

二、新编地方史志

(一)中共新安县党史资料征编

1981 年 1 月,县地方史志机构开始筹备,3 月成立“中共新安县委修史编志领导小组”,12 月党史资料征编与县志编修工作分设,正式建立”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

至 1985 年,编辑有《中共新安县党史大事记》(新中国成立前部分,铅印本)、《新安县在外干部通讯录》(铅印本)、《新安县在外干部登记表汇编》(按乡镇编订成册)。另编有不定期内部刊物《新安党史通讯》,刊载有关党史的原始资料、革命回忆录和专题材料。

(二)新编《新安县志》

1959 年初,县人委组织建立“新安县志办公室”,从事新中国成立后新县志的编纂工作,历时近 1 年,仅得半部初稿,未成书。80 年代,再次组织编纂地方志。1981 年 12 月建立“新安县志编纂委员会”,1984 年 6 月更名为“新安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下设办公室,初驻政府招待所,后迁县委西院档案楼三楼。同时,县直各局委及其下属主要单位都成立了部门志编写组,先后写出了《商业志》(铅印本)、《卫生志》(铅印本)、《戏曲志》(铅印本)、《文化志》(油印本)、《医药志》(油印本)、《粮食志》(油印本)、《工业志》(油印本)、《供销志》(油印本)、《新闻广播志》(油印本)、《体育志》(油印本)、《科技志》(油印本)、《水利志》(油印本)、《交通志》(油印本)、《人行志》(油印本)、《建行志》(油印本)、《公安志》(复印本)、《法院志》(复印本)、《财政志》(复印本)等,教育局、民政局以及部分党政部门和主要厂矿也都写了部门志稿。

1985 年底,《新安县志》第一稿完成,1986 年底完成修改稿。并于 1987 年 5 月邀请省党史征编委员会主任赵文甫、省地方史志编委主任邵文杰、省地方史志协会会长李之放和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有关教授、专家以及洛阳市地方史志编委领导、各兄弟县志主编莅临评审、指导。1988 年定稿,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第八节 群众文化

一、管理机构

群众文化是通过县文化馆、乡文化站、农村文化室以及集镇文化中心来组织领导的。

文化馆   新安县人民文化馆建于 1948 年,当时称“人民教育馆”,简称“民教馆”,1952 年改称“人民文化馆”。初建时,仅有干部 1 人,随着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以后逐年配备有专业文化干部,至 1985 年有工作人员 18 人。主要业务活动为:配合形势搞阵地宣传,定期举办“宣传栏”和“展览馆”,对群众进行形势教育;设立图书馆,面对群众开展经常性图书借阅活动;辅导厂矿、农村业余文艺创作和美术、摄影、书法创作;辅导农村、厂矿戏曲活动;管理流散艺人;组织节日社火和群众游艺活动。

文化站   1952 年,全县 6 个区,建立了 4 个公办文化站,1959 年撤销;1978 年~ 1980 年,全县 13 个公社先后建立了社办公助性质的文化站。文化站在业务上受县文化馆领导,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地区业余文化活动。

文化室(俱乐部)   1953 年,由文化馆主持,在庙头、白墙、克昌等村庄建立了群众文化组织“农村俱乐部”。克昌“俱乐部”是全县文化工作的模范,洛阳专区曾授予锦旗。1958 年“大跃进”时,全县曾哄起“农村俱乐部”280 个,第二年即流于瘫痪。到 60 年代,“俱乐部”改名“文化室”,负责组织管理本大队的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大革命”中曾全部停止活动,后相继恢复。

集镇文化中心   这是较大集镇在“文化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组织。1982 年,由文化局和文化馆主持,在铁门和石寺两个大镇建立了“文化中心”。“文化中心”设有文化室、图书室、青年之家等,并备有电视机。负责组织和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节日戏曲、社火和游艺活动。

二、群众文化活动

(一)宣传栏·展览馆

宣传栏为群众学习时事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的重要园地。文化馆常设固定专栏,定期更换内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展览馆为文化馆配合形势举办的主题展览,供群众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新中国成立后举办的大型展览计有:

抗美援朝事迹展览(1950 年)、美帝侵华暴行展览(1951)、婚姻法宣传展览(1952 年)、生产建设成就展览(1953 年)、农业成就展览(1958 年)、水利建设成就展览(1959 年)、标兵事迹展览(1960 年)、学习雷锋事迹展览(1963 年)、“抗大”教育展览(1966 年)、毛主席生平事迹展览(1969 年)、战备教育展览(1970 年)、革命教育展览(1972 年)、戒烟讲卫生展览(1979 年)、法制宣传展览(1981 年)、对越自卫反击战图片展览(1981 年)、“五讲四美”展览(1982 年)、计划生育展览(1982 年)、法制教育展览(1983 年)、赵春娥事迹展览(1983 年)、打击经济犯罪展览(1983 年)等。还有不定期美术、摄影、书法展览。

(二)文艺创作

1964 年以前,本县仅有零星的业余文艺创作人员。1964 年县成立“剧目创作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活动。1972 年成立“文艺创作组”,附设于文化馆,编印有《新安文艺》(不定期油印刊)。1980 年,“剧目创作组”恢复,文化馆设“业余文艺创作辅导组”,编印有《新安文化》(不定期铅印小报)。部分业余作者创作的小说和短诗曾为省、市级报刊采用,一些创作剧本,曾为新安县剧团排练公演。1963 年,蒋振亚创作的剧本《好媳妇》曾参加地、省戏剧会演,并发表在《河南日报》上。1964 年河南省京剧团以该剧参加全国戏剧会演,并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为艺术片。

(三)美术 摄影 书法

文化馆设有美术、摄影、书法组,专业干部除自己创作外,还举办学习班,辅导业余美术、摄影、书法爱好者,提高他们的艺术创作水平,不定期举办创作展览,以交流创作人员的经验和成绩,促进美术、摄影、书法创作活动的发展。

历年来举办的美术、摄影学习班计有:绘画、剪纸学习班(1976 年)、摄影学习班(1978 年、1979 年、1981 年、1983 年)、美术学习班(1983 年、1985 年)。

专业和业余美术、摄影、书法作者与历届学习班的作品,通过展览,精选上报。历年参加全国美展的有国画 1 幅,参加省美展的有国画、素描、写生、年画、农民画作品 17 幅;参加省摄影展的摄影作品 2 件,地级报刊选用的摄影作品 4 件;参加省书法展览的书法作品 6 件。(摄影、美术、书法作品选分别见彩色、黑白插页)

第九节 机构沿革

清末、民国时期,县无专职文化行政机构,文化事业隶属民众教育,由教育机构管理。1928 年(民国十七年),县始设“民众教育馆”于东垣书院,其业务管辖涉及群众文化活动。不久,因兵乱废置。1934 年,复设“民众教育馆”于教育局内,负责群众文化教育工作。

1945 年春,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设“民教科”,主管群众文化教育工作。

1948 年春,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主管全县文化教育工作。

1956 年,文教分置,设文化科。

1958 年,成立文教卫生部,下设文化科。

1959 年,设文教局。

1968 年,县革命委员会设文教卫生组,统管文化、教育、卫生工作。

1969 年,文教卫生组改称政工组,仍兼管文化。

1976 年,恢复文教局机构。

1979 年,文教分置,专设文化局,主管全县文化工作。其下属机构有:文化馆、剧团、电影公司、剧目组、剧院、新华书店。

1984 年,成立文化广播电视局。不久,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分置。同年,成立县文物管理所,属文化局。

附:当代书画作品选

黄河风云(国画) 吕魁渠作
黄河风云(国画) 吕魁渠作
吕魁渠书
吕魁渠书
郑广训书《新安芍药歌》
郑广训书《新安芍药歌》
吟金秋佳肴(国画)  李孟渊作
吟金秋佳肴(国画) 李孟渊作
吕魁渠书
吕魁渠书
春江水暖(国画)  姬书敏作
春江水暖(国画) 姬书敏作
黄河飞练(国画) 吕魁渠作
黄河飞练(国画) 吕魁渠作
张京汉书
张京汉书
峡江飞舟(国画)吕魁渠作
峡江飞舟(国画)吕魁渠作
李孟渊书
李孟渊书
胡永堂书
胡永堂书
瓜农(国画) 姬书敏作
瓜农(国画) 姬书敏作
张京汉书
张京汉书
姬书敏书
姬书敏书
吟金玉满堂(民间指画) 张峰作
吟金玉满堂(民间指画) 张峰作

附:古今著作书目

书名作者书名作者
《吕明德文集》(存刊本)明·吕维祺《寸田文稿》(侠)清·吕公溥
《音韵日月灯》(存序)明·吕维祺《寸田诗草》8 卷(存抄本)清·吕公溥
《思认堂文集》(存手稿)清·王泽溢《弥勒笑》(存手稿)清·吕公溥
《论学录粹语》(佚)清·裴衮《南村诗草》1 卷(佚)清·吕肃高
《芦院集》(佚)清·裴衮《半山园诗草》1 卷(佚)清·吕祖高
《镜蚩集》2 卷(佚)清·吕兆琳《以约堂诗草》(佚)清·吕申
《一本论》(佚)清·韩锡献《福堂文集》(佚)清·吕燕昭
《周易浅解》4 卷(佚)清·张步瀛《福堂诗草》(佚)清·吕燕昭
《鄂清小吟》1 卷(佚)清·吕贲恒《晓霞诗草》(佚)清·吕嗣东
《冶古堂文集》5 卷(刊本·佚)清·吕履恒《读书摘要》(佚)清·吕田
《梦月岩诗集》20 卷(刊本·佚)清·吕履恒《诗韵辨字正讹》(佚)清·吕田
《洛神庙传奇》(存刊本)清·吕履恒《切已录》(佚)清·吕田
《青要山房文集》1 卷(佚)清·吕谦恒《瘟疫条辨摘要笺》(佚)清·吕田
《青要山房诗集》13 卷(刊本·佚)清·吕谦恒《天花精言绪余》(佚)清·吕田
《清壑亭诗集》1 卷(佚)清·吕复恒《澹成轩文稿》(佚)清·吕田
《舒亭诗草》1 卷(刊本·佚)清·吕宪曾《澹成轩诗草》(佚)清·吕田
《柏岩诗文集》5 卷(刊本·佚)清·吕宣曾《竹轩文稿》(佚)清·吕雍
《柏岩诗集》12 卷(刊本·佚)清·吕宣曾《竹轩诗草》(佚)清·吕雍
《松坪诗草》14 卷(抄本·佚)清·吕守曾《得园诗草》(佚)清·吕秉钧
《横山诗草》1 卷(佚)清·吕耀曾《听涧堂诗草》7 卷(佚)清·郭顺成
《白燕诗集》1 卷(佚)清·吕耀曾《舌耕斋文集》(佚)清·介廉
《使黔草》1 卷(佚)清·吕耀曾《补拙堂诗草》(佚)清·介廉
《力园诗草》10 卷(佚)清·吕法曾《拟古杂说》(佚)清·介廉
《力园诗草》2 集 2 卷(佚)清·吕法曾《云亭文集》(佚)清·李建陶
《戆庵诗草》1 卷(佚)清·吕循曾《云亭诗集》(佚)清·李建陶
《蒿坪吟》(佚)清·吕循曾《音韵求正》(佚)清·侯维桢
《呻吟语笺》(佚)清·吕仰曾《退耕斋集》(佚)清·侯维桢
《芝堂学吟》(佚)清·吕仰曾《医学易知集》(佚)清·介亮
《立亭诗草》2 卷(佚)清·吕仰曾《怀学编》5 卷(刊本·佚)清·王崇德
《向山拟古》1 卷(佚)清·吕仰曾《务本录》(佚)清·王洵
《向山摘句》1 卷(佚)清·吕仰曾《时令纪事》(佚)清·王洵
《学山集》(佚)清·吕仰曾《方舆要览》(佚)清·王洵
《紫岩草》(佚)清·吕仰曾《百忍图说》(佚)清·王洵
《勤园文集》(佚)清·常汝翼《鸿魔传》(存手稿)民国·李珍
《勤园诗集》(佚)清·常汝翼《赏茅斋诗草》(存手稿)民国·李香圃
《碧云楼集》2 卷(佚)清·孟文瑾《历代军事分类诗选》(存刊本)民国·张钫
《藏山集》2 卷(佚)清·吕衍高《复音词声义阐微》(台湾刊本)王广庆
《见山亭集》1 集(佚)清·吕公迁《洛阳访古记》(存抄本)王广庆
《拙堂合集》1 卷(佚)清·吕公泽《茁壮成长》(1972 年出版)柳山朵
《介亭文稿》(佚)清·吕公路《盗马》(1959 年出版)柳山朵
《介亭诗草》2 卷(刊本·佚)清·吕公路《渡河南征》柳山朵
《春秋本义》(佚)清·吕公滋《好媳妇》(1964 年出版)蒋振亚
《颂亭诗草》(侠)清·吕公滋《儒门事亲校注》(1985 年出版)赵法新、胡永信
《掌园吟余》(佚)清·吕公滋

第三章 科学技术

新安地处黄河流域,古文化源远流长,大量考古资料证明,在人类的童年时代,这里就是我们祖先休养生息的地方。这里有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制陶业可以溯源于新石器时代,殷商时期已有精美的陶制品。战国时期,开始用木炭冶铁,汉代采煤冶铁。及至魏晋,开始引水冶铁,现在的铁门一带,曾是当时全国有名的冶铁中心。宋元时期,新安县曾有产品精致的细瓷工业,汝瓷、钧瓷,均有出产,且生产规模大,分布范围广。新安县硫黄的冶炼历史,虽无确考,但其年代也相当久远。由于封建制度的长期统治,历代封建政权很少过问科学技术,劳动人民的创造得不到及时的总结和推广。到了封建社会的后期,新安县生产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几至于停滞状态。民国时期,科学事业发展甚微,农业仍采用古老的耕作方法;宋元时期发达的汝瓷、钧瓷窑已经绝迹;冶铁业也只有少数民间铸造工场,产品为铁锅、犁面、铧等;硫黄冶炼,还只能用上瓮式小炉冶炼,方法旧,产量低。唯在 1917 年张钫等创办新安煤矿公司时,引进了诸如房柱法、长壁法、充填法等在当时看来较为先进的采煤技术,并在矿井上安装水泵、蒸气锅炉、提升高车、铁轨矿车等设备,开始半机械化采煤生产。1931 年县私人创办的新民织染工厂、家庭工业传习所,引进过一些简单的纺织机械,生产斜纹布、平纹布、毛巾、袜子等。这些算是工业方面的一点进步。

新中国成立后,在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提倡科学种田,推广“选种”、”密植”等生产技术,引进良种,并有计划地开展了植物保护工作,在实践中造就了一批农艺、水利、畜牧兽医等技术人才。工业生产,如煤炭的开采、硫黄的冶炼及印刷业的发展,都引进了比较先进的技术。

1956 年,在“向科学大进军”的声浪中,机关干部、学校师生、青年工人和农民,广泛掀起了学科学用科学的高潮。

1958 年,新安县科学技术委员会成立。

1959 年 12 月,新安县第一次科技代表大会召开,并组成新安县科学技术协会。

当时,在“大跃进”的形势下,科技工作大力贯彻农业”八字宪法”(水、肥、种、上、密、保、工、管),进行高产研究,并引导农民大搞技术革新,研制、引进先进的农业机具和土农药、土化肥,收到了一定成效。但也提出了不少不切合实际,甚至是违背客观规律的口号,一味地“苦战”、“放卫星”,给科学技术工作带来了严重损失。

1964 年,在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之后,县工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科技工作获得了新的进步,并开始与兄弟县、市进行科技情报信息交流。这段时间,本县引进蓖麻蚕种,开始试养蓖麻蚕。引进红薯良种和小麦良种,试验推广了陕西吴福祥棉花移栽技术,以及草木樨掩青技术,红薯火炕育苗、早栽、埂栽、合理密植、间作不翻秧技术,还在广大群众中推广施用化学肥料。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本县农业生产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前期,科技工作被迫停止。1970 年全县推广大窑窖贮藏红薯的技术,取得良好成果,曾在 1972 年河南省农业科技展览馆展出。此后几年内,曾先后试验、应用和推广了“5406”菌肥、优选法、腐殖酸铵肥料、沼气的制造和应用等项目,在地震测报和标准计量检查方面也开展了工作。

1978 年以后,科学技术作为生产力被提到应有的重要位置上来。新安县科学技术工作以农业研究为主,同时贯彻农、林、牧、副、渔并举,以应用科学研究和推广引进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并大力开展科技教育,提高工人、农民的科学素质,建立健全科研机构。县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站、病虫测报站、种子公司、农业科学研究所、原种场、农机研究所、林业科技研究所等机构。公社一级建立了农业技术指导站、农机管理站和种子库。主要县办厂矿也都建立了科研组(室)。在农、林、牧方面,除引进良种和开展新技术研究之外,特别进行了小麦和玉米高产、稳产、优质、低成本综合研究。同时还开展了柑橘资源调查研究和黄牛改良等项工作。在工业上,引进推广了“远红外线”技术,试验成功“30 米卫生瓷煤烧隔焰隧道窑”技术,有效地提高了工业产值。

第一节 四级科研网

新安县自 1974 年开始,曾建县、公社、大队、小队四级科学研究网,开展群众性的科学研究实验活动。四级科研网归口农业局领导,科委对其负责业务指导。

一、县级科研所

农业机械研究所   1974 年 4 月建立,设在城关上河村县农机修造厂。主要研究任务是研制、仿制、改革、引进适宜本地的农业动力机械和配套农机具。

主要成果有:1975 年试制成功“自动换向双铧犁”,获洛阳地区“双革”成果奖;1976 年研制成功“立平衡式一吨自卸拖车”,获地区级科技成果奖。

该所 1978 年因人员外调而停办。

林业科学研究所   1973 年 7 月建立,地址在铁门公社高平寨大队羊义村,归口县林业局领导。主要研究任务是:总结全县林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推广各地的林业先进经验,承担林业科研项目。

农业科学研究所   1959 年建立,归县农业局领导。1964 年恢复县农场时,将农科所并入农场,改名为新安县农业示范场。1978 年又恢复农科所。1981 年移交豫西农业专科学校。

二、公社农科站

公社农科站主要任务是推广农业先进技术,作好良种选育和高产示范,结合本公社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实验活动,并接受县一级下达的科研课题。全县办得比较好的是五头公社农科站。

三、大队科学实验站

大队科学实验站主要任务是辅导生产队种好“三田”(种子田、试验田、高产田),积极推广农业技术和引进、培育良种,抓好病虫预测预报和防治等科学实验工作。

1978 年,全县大队科验站发展到 155 个。磁涧公社尤彰大队科验站郭根、郭中文试验成功的小麦新品种“新尤 771”,成为本县一项重要科研成果。

四、生产队科学实验组

生产队科学实验组是四级农科网的基础,主要任务是种好“三田”,培育良种,然后提供大田使用。

1980 年以后,公社、人队、生产队农业科研组织,因农村生产体制的变化而解散,出现了一批农村科研户。

第二节 科技项目的引进和推广

一、工业技术

(一)腐殖酸类肥料的试验生产

1970 年,石寺公社贾沟大队青年王新芳从陕县引进用风化煤“碱抽提 → 酸析 → 氨化”制造腐殖酸铵肥料的方法,在地、县科技人员的指导帮助下,从一口锅、两个罐开始,研制出用碳化氨水一步氨化生产腐殖酸铵的新方法。并根据厂区地形,依山就势,自上而下安排工艺流程,建立了省工、节能,工艺设备完善,年产 3000 吨肥料的半机械化生产厂,受到国发[1974]110 号文件点名表扬,全国各地前来参观者达 6 万多人次。至 1975 年元月,除石寺公社腐殖酸铵化肥厂外,全县各大队、生产队共建成氨化炉 280 个,生产化肥 2000 吨。但是,由于当时上级个别领导,在工艺尚不完备的情况下,急于大规模生产,大搞群众运动,认为越土越好,结果粗制滥造,产品低劣,运动一过纷纷下马。

(二)推广应用华罗庚“优选法”

1973 年下半年,新安县曾大力推广华罗庚倡导的“优选法”。至 9 月底全县取得成果 230 项,其中机械行业 180 项,陶瓷工业 32 项,化工 8 项,卫生 6 项,钢铁 4 项。全县在工业战线上推广应用优选法,每年节约钢铁 232 吨,价值 6048 元;节约原煤 100 吨,价值 2000 元;节约工日 4987 个,价值 65619 元。其它行业推广优选法共增收 87200 元,节约 12861 元。每年全县共可增产和节约款 184368 元。

优选法在新安县的推广应用,大大提高了广大职工对科学技术的认识,减轻工人劳动强度,增产节约,效果显著。但因受到“文化大革命”中“煞妖风”运动的冲击,使这一颇见成效的工作终止。

(三)“5406”菌肥的试验应用及推广

1973 年 3 月,县生产资料公司引进“5406”菌肥生产技术,开始试验生产“5406”菌肥。10 月试验成功,并开始用于生产,通过试验取得显著增产效果,然后在全县大力推广使用。

1975 年以后,因生产资料公司停止菌粉生产,该项活动未能坚持下去。

(四)沼气的试制和应用

本县试制沼气始于 1974 年。先是煤建公司派专人赴四川参观学习,回来后在磁涧煤场建立砖结构沼气发酵池 1 个,可用于做饭和照明。接着县科委和卫生防疫站结合农村厕所“四无”(无蝇、无臭、无杂菌、无虫卵)改良工作,大力发展沼气厕所。这项工作一直持续到 1977 年,全县建沼气池 200 余个。但当时仍然是以搞运动的形式出现,工作不扎实,真正产气使用的只有 70 来个。因为当时新安县的煤价较低,不少人不愿招此麻烦,终于没有能够持续推广开来。

(五)引进推广“远红外线”技术

1980 年,本县引进了“远红外线”新技术,首先在建筑陶瓷厂进行烘干瓷坯试验,有明显效果。接着,在化肥、化工等工业方面推广应用,都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农牧技术

(一)小麦良种化

1952 年,新安县开始引进“碧码 1 号”小麦良种。此后,对小麦良种采取引进和自育相结合的方针,有效地提高了小麦的产量。

1965 年本县基本上实现了小麦良种化。先后在全县推广的小麦良种除“碧码 1 号”外,还有“阿夫”、”阿勃”、“内乡 5 号”、“偃师 4 号”、“郑州 761”、“百农 3217”等。

(二)玉米良种化

1965 年,开始推广玉米人工授粉技术。

1979 年,引进“京早 7 号”玉米,在马头、尤彰,高平寨、高村、石寺 5 个科验站试验,结果 4 个站产量在所有品种中居第一位,一个站产量居第二位。1980 年在马头大队沟西科验组旱地大田种植试验,亩产达 386 公斤。初步试验证明“京早 7 号”玉米具有早熟(生育期 85 天)、穗轴细、双穗率高(达 80%以上)、空杆率低、株型紧凑、宜于密植、杆矮、抗倒伏、适应性强、高产等特点,为玉米适时早播提供了条件,是适宜新安县旱水地种植的好品种。后经 3 年试验,总结出大田生产规律和栽培要点,为大面积推广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红薯生产和贮藏技术

在红薯生产中,50 年代就引进了“胜利 100 号”良种,1964 年推广了“跃进 2 号”、“辽宁 267”、“辽宁 268”“农林 4 号”4 个新品种。1965 年推广了埂栽和中耕不翻秧技术。试验结果,埂栽比平栽增产 1.3 成到 1 倍,尤其一埂双栽增产效果更为显著。当年引进了“华北 553”良种,比“胜利 100”号增产 1 ~ 2 成。

1966 年引进红薯“双六改”栽培新技术。

“双六改”是:改温床育苗为火炕育苗;改分散施肥为集中施肥;改晚栽为适时早栽;改平栽为埂栽;改稀栽为合理密栽;改单作为间作套种。这 6 项措施实施后效果良好。

1978 年开展红薯秧顶尖越冬试验。通过磁涧公社南窑科验站和五头公社科验站等试验点的试验,表明越冬苗成活率达 90%,比普通苗增产 17 ~ 30.6%,同时还发现它有抗病虫害的作用,适宜于本地区推广。1979 年扩大栽越冬苗 200 多亩,增产均在 1 成以上。1980 年,五头公社仝沟大队农民仝振卿在丘陵旱田栽植越冬苗,获亩产 3665 公斤的好收成。

在红薯贮藏方面,1964 年推广了消灭红薯黑斑病的新技术,改良窖型控制温度,用“401”福尔马林处理等办法,降低冬贮红薯的腐坏率。1970 年,正村公社学习武陟县大窑窖贮藏红薯技术,收到很好效果,后在全县推广。

(四)蓖麻蚕的引进

1964 年引进了蓖麻蚕的饲养技术,当年购进蚕种 300 盒,第二年发展到 3187 盒。后因饲料不足等原因,停止饲养。

(五)黄牛的改良

1972 年,县科委配合农业局积极发展肉役兼用牛的生产,引进冷冻精液配种技术,改良黄牛品种。当年完成冷配 703 头,其中准胎 358 头,被评为黄牛改良先进单位之一。1979 年~ 1983 年 5 年间,先后引入夏洛来、西门塔尔,利木赞、秦川牛、南阳牛、黑白花奶牛等良种公牛的冷冻精液,对本地黄牛进行杂交改良。5 年累计配种 9384 头,准胎 5912 头。

第三节 科学研究与科研成果

一、科研活动

1981 年,县陶瓷厂的技术人员,根据多年的生产实践研究设计了“30 米卫生瓷煤烧隔焰隧道窑”,进行实验生产。该设计解决了技术上的关键问题,工艺先进,生产周期短,效率高,质量提高,成本降低,是陶瓷烧成技术上的重大改革。1982 年完成全部试验工作,由省建材厅和洛阳地区科委组织鉴定,结论为:该窑型在国内属于首次试验成功,它解决了积灰和烧成温度等方面的重要技术关键,既显著地节约了能源、原材料和人力,又大大改善了工人的劳动条件,提高了产品质量,实现了文明生产。每年可增加收入 10 万元。此项成果分别获 1982 年河南省和洛阳地区重大科技成果二等奖和一等奖。

自 1976 年开始对小麦、玉米高产、稳产、优质、低成本的综合研究,针对当时存在的对生态条件特点和主要品种生长规律认识不足问题,拟定科研项目,县科委与豫西农专、铁门公社农技站协作组织推广小麦“高、稳、优、低”生产模式。在铁门公社的铁门、庙头、高平寨和磁涧公社的尤彰等 4 个大队组成 2400 亩的连片水地丰产方,同时把主攻方向放在丘陵旱地小麦“高、稳、优、低”模式的研究试验上。在五头公社马头大队搞了丘陵旱地千亩丰产方。这一年在小麦全生育期仅降了 170 毫米雨的干旱条件下,马头大队 1876 亩小麦平均亩产 166 公斤,其中 60 亩亩产达到 300 公斤以上。

1982 年,磁涧乡尤彰丰产方 850 亩小麦,平均亩产 420 公斤;玉米亩产 350 ~ 400 公斤,最高达 968.5 斤,均创该地区水地产量最高纪录。

1983 年,马头丰产方 1040 亩小麦,平均亩产 252 公斤,其中 380 亩亩产 300 公斤以上,56 亩亩产 400 公斤,创我县丘陵旱地小麦最高记录。该丰产方玉米平均亩产 250 公斤。

铁门镇庙头丰产方 3600 亩小麦,平均亩产 328 公斤。该丰产方中百亩玉米平均亩产达到 572 公斤,其中 4 亩亩产 601 公斤,创玉米回茬水地最高记录。

二、科研获奖项目

(一)获省级科技成果奖项目

  • (1)科技成果名称:卫生瓷煤烧隔焰隧道窑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建筑陶瓷厂

    组织鉴定单位:省建材厅、洛阳地区科委

    评审鉴定单位:省科委、省建材厅、西北建筑设计院、洛阳地区科委等

    评审鉴定时间:1982 年 10 月

    授奖情况:属国内首创,获河南省 1982 年科技成果二等奖(省内无一等奖),奖金 1000 元;地区级一等奖,奖金 300 元及奖励证书。

  • (2)科技成果名称:农村 10 千伏配电线路合理供电半径问题的探讨

    研究撰写者:新安县电管所陈本和

    鉴定时间:1982 年 10 月

    授奖情况:1982 年 12 月,获河南省科技论文奖励证书。

(二)获地(市)级科技成果奖项目

  • (1)科技成果名称:自动换向双向双铧犁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农机研究所、农机修造厂

    组织鉴定单位:洛阳地区科委、农机研究所

    试验成功日期:1976 年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双革成果奖

  • (2)科技成果名称:力平衡式 1 吨自卸拖车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农机研究所、农机修造厂

    试验成功日期:1976 年

    组织鉴定单位:洛阳地区科委、农机研究所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双革成果奖

  • (3)科技成果名称:磁化焙烧分选赤铁矿新工艺(填补省内赤铁矿选矿空白)

    研究试验单位:洛阳地区新安钢铁厂

    试验成功日期:1977 年 11 月

    组织鉴定单位:洛阳地区科委

    授奖情况:获洛阳地区双革成果奖

  • (4)科技成果名称:磷酸盐耐火混凝土在小高炉上的应用

    研究试验单位:洛阳地区新安钢铁厂

    试验成功日期:1977 年

    组织鉴定单位:洛阳地区科委

    授奖情况:获洛阳地区双革成果奖

  • (5)科技成果名称:ZⅠ—Ⅱ 型屋面通风器

    研究试制单位:第四机械设计院、新安县磁涧金属构件厂

    试制成功日期:1984 年

    组织鉴定单位:第四机械设计院

    授奖情况:获洛阳市 1984 年科技成果三等奖

  • (6)科技成果名称:红薯火炕塑料大棚多组育苗新技术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农技站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鉴定日期:1982 年 12 月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二等奖

  • (7)科技成果名称:推广小麦叶面喷洒磷酸二氢钾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农技站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鉴定日期:1982 年 12 月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三等奖

  • (8)科技成果名称:玉米生产大面积推广早播技术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农技站

    鉴定日期:1982 年 12 月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三等奖

  • (9)科技成果名称:山楂育苗种子处理研究

    研究试验者:曹村公社曹村李永法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鉴定日期:1982 年 12 月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三等奖

  • (10)科技成果名称:轻型出血热流行病学和病因学研究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卫生防疫站、洛阳地区卫生防疫站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鉴定日期:1982 年 11 月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二等奖

  • (11)科技成果名称:全口无缝牙冠连接

    研究试验者:新安县铁门卫生院王长水

    组织鉴定单位:洛阳地区科委委托新安县科委

    鉴定日期:1978 年 11 月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科技成果二等奖

  • (12)科技成果名称:轻型出血热疫区鼠类研究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卫生防疫站、洛阳地区卫生防疫站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鉴定时间:1984 年 11 月

    授奖情况:洛阳地区科技成果名誉奖

  • (13)科技成果名称:治疗牛焦虫病的新方法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鉴定时间:1985 年 1 月 28 日

    授奖情况:洛阳市 1984 年度科技成果三等奖

  • (14)科技成果名称:应用口腔注服法进行羊布氏杆菌病免疫效果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组织鉴定单位:新安县科委

    鉴定时间:1985 年 1 月 28 日

    授奖情况:洛阳市 1984 年度科技成果三等奖

(三)获县级科技成果奖项目

  • (1)科技成果名称:YDC 圆形扁布袋除尘器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磁涧金属构件厂

    组织鉴定单位:洛阳地区科委

    鉴定日期:1980 年 9 月 21 日

    授奖时间:1983 年 1 月

    授奖情况:新安县科技成果奖

  • (2)科技成果名称:F 型、D 型、E 型、K 型消声器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铁门镇机械厂

    组织鉴定单位:洛阳地区科委

    鉴定日期:1981 年

    授奖时间:1983 年 1 月

    授奖情况:新安县科技成果奖

  • (3)科技成果名称:离心环型预应力混凝土电杆

    研究试验单位:新安县邮电局制杆厂

    授奖时间:1983 年 1 月

    授奖情况:新安县科技成果奖

第四节 科技队伍

1979 年,科委对本县所属各单位的自然科学技术人员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普查。这次普查结果:

全民所有制单位拥有工程技术人员 139 名,其中女性 12 名,高等学校毕业的 30 名;卫生技术人员 248 名,其中女性 84 名,高等学校毕业的 47 名;教学人员 483 名,其中女性 61 名,高等学校毕业的 115 名;科学研究人员 56 名,其中女性 19 名,高等学校毕业的 56 名。总计 926 名,其中女性 176 名,高等学校毕业的 248 名。

集体所有制单位自然科学技术人员有 19 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4 名,农业技术人员 15 名。

在科技队伍中,担任科室领导职务的有 9 名。

另有闲散在农村、城镇的科技人员 70 名(1978 年统计数字)。

1980 年 7 月“新安县工程技术干部职称评定委员会”成立。12 月“新安县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成立,1982 年 4 月“新安县社会科学专业干部业务技术职称评定领导小组”成立。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在上述组织具体指导下,于 1983 年底评出:工程师级(包括相当级)51 名,其中工程师、技师 29 名、农艺师 7 名,兽医师 3 名,药剂师 1 名,园艺师 2 名,主治医师 6 名,统计师 2 名,馆员 1 名;助理工程师级(包括相当级)61 名,其中助理工程师 31 名,助理农艺师 20 名,助理兽医师 10 名;技术员级(包括相当级)43 名,其中工业技术员 26 名,农业技术员 16 名,兽医技术员 1 名。

1984 年 6 月 30 日,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普查范围对全县科技人员进行普查。全县拥有各类科技干部 1905 名,其中从事自然科学工作的 1348 名,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 557 名。计有工程师 30 名,助理工程师 41 名,工程技术员 36 名;农艺师 15 名,助理农艺师 31 名,农业技术员 6 名;统计师 2 名,助理统计师 5 名,统计员 13 名;助理会计师 6 名,会计员 32 名;经济员 2 名;主治(管)医师 6 名,医(药、护、技)师 177 名,医(药、护、技)士 236 名;教育工作者 473 名(其中本科毕业生 26 名,大专毕业生 93 名,中专毕业生 444 名)。

铁门镇韩都村农民张宗子,自 1971 年开始搞果树管理,在实践中刻苦学习,钻研果树学、植物学,试验成功“苹果快速育苗法”,获洛阳市科研成果三等奖。并潜心研究农史,通览了先秦至汉唐古典名著 300 多种,写出了《葡萄何时引进我国》(发表于 1984 年《农业考古》第二期,原文见附录)、《中华何时种西瓜》、《蒲桃是何种水果》、《我国果树嫁接技术始于何时》等有价值的论文。并对晋代名著《南方草木状》,进行了系统整理和研究,受到专家学者的重视。1986 年、1987 年他先后被吸收加入河南农史研究会和全国农史研究会,成为该组织唯一的农民会员。

第五节 机构沿革

1958 年元月,始建新安县科学工作委员会,同年 9 月,改称新安县科学技术委员会,1959 年 12 月,建立新安县科学技术协会。

1962 年 2 月,在机构调整中县科委、科协均被撤销。1964 年 8 月相继恢复。

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科委工作陷于瘫痪。1969 年,原科委业务先后归“生产指挥组”和“农林水管理站”代管。1971 年 8 月,县计划委员会下设科技组。

1973 年 8 月,县科委恢复。1978 年 12 月,县科协恢复,与科委合署办公。至 1982 年底,科委、科协分设。

1985 年,成立县“科技干部科”,归口科委,受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和县科委双重领导。

第四章 医药 卫生

新中国成立前,新安县严重缺医少药,各地对疾病的治疗主要靠民间中医。民间中医,有的出身于世医之家,有的为落第文人拜师学成。他们行医乡里,不少人还兼营药店。1931 年,新安县始有“平民医院”1 所,仅存在 1 年。1937 年~ 1940 年间,有县立医院 1 所,主要以禁烟、禁毒为业务。1945 年,有县立医院 1 所,设病床 20 张,备有阿斯匹林、大安、夕安、红汞、碘酒等常用药,仅能治疗一般伤风、感冒、肠胃炎等常见病,做一般的疖肿排脓手术,并担负种牛痘及防疫任务。每年经费仅占全县经费的 0.6%。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卫生事业得到了较大发展,初步改变了缺医少药的状况。特别是 1980 年以来,卫生事业改革,实行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卫生事业,发展了一批集体卫生所和个体行医户,改变了卫生部门独家办医的情况,使卫生医疗事业迅速发展。到 1985 年底,全县共有正规医疗卫生机构 36 个,医务人员 1747 人(包括乡村医生 1298 人),其中主治医师 5 人,医、护、技师 115 人,初级医务人员 168 人。全县每万人平均有医务人员 38.4 人。共设有病床 616 张,每万人平均 13.5 张,住院治愈率达 98%。医疗技术有很大提高,X 光透视、拍片、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等先进医疗设备逐步完善,群众的疾病治疗和卫生保健有了保证。据 1982 年人口普查资料分析,全县人口平均寿命由新中国成立前的 35 岁左右,提高到 66.4 岁;婴儿死亡率由新中国成立前的 20%下降为 3.5%。造成人口死亡的主要疾病呼吸道和消化道急性传染病等,已得到控制,地方病防治取得显著效果,人民的健康水平、卫生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第一节 医疗

一、医疗机构

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城内有“谦和诊所”、“惠仁诊所”、“博爱诊所”和“振东诊所”,乡间较大的集镇也都有诊所。1950 年县人民医院(当时称县卫生院)建立,逐渐成为全县的医疗卫生中心。1952 年各地私人诊所实行联合经营,成立“联合诊所”。此后,各乡镇(公社)在“联合诊所”的基础上建立了乡镇(公社)卫生院,也都成为本地区人民群众的医疗中心。

(一)县人民医院

县人民医院的前身是一区民兵诊所,于 1947 年 8 月由西沃乡北村医生傅振卿筹建,地址在黄河北岸济源县长泉村。备有红汞、碘酒、止痛片之类西药,可作小型伤口包扎,治疗伤风感冒等一般疾病。诊所附设一个染坊,收入作诊所补贴。所内人员边战斗,边生产,边行医。

1947 年 10 月,诊所迁正村,成为县政府卫生室。同年秋季,因遭国民党军队袭击,又北迁狂口。1948 年春,迁县城内北门胡同,改称民兵医院。1949 年 2 月,迁县城东街吕家祠堂,复称县政府卫生室。

1950 年 1 月,由张绿茵负责,在县政府卫生室的基础上,组建县人民医院,地址在县城东街郭家院。县政府拨小麦 12500 公斤(折旧币 2500 万元),购买西药片、针剂、注射器、镊子、钳子等,并整修房子 40 间,5 月开诊。医院有院长 1 人,医生 2 人,司药 1 人,护理员 2 人,会计 1 人,炊事员 1 人。下设西医门诊、外科室(兼注射室)、药房,担负一般疾病的治疗。设病床 6 张,供农村病人住宿用。8 月,调入助产士 1 人,开设了妇产科。

1951 年底改称新安县卫生院,由院长负责全面工作。1952 年,设医务、总务两股,分工负责医疗、防疫和后勤工作。

1953 年初,开设中医门诊,年底建立五官科(附设外科门诊)和化验室。1957 年设立病房(内、外科在一起),有病床 50 张。同年还开设了针灸理疗室和制剂室。

1958 年联合诊所与中医联合诊所合并于县医院,人员扩大到 55 人,病床增至 80 张。同年 8 月县卫生院改称县人民医院,并建立了中药加工厂。

1960 年成立放射科,增添 30mAX 光机 1 部、显微镜 1 台。

1969 年县防疫站与县人民医院合并,称新安县人民防治院。

1971 年迁县城西关新址,设门诊部、住院部。有工字病房 74 间,另有中西药库、中药加工厂。1974 年建三层门诊楼 1 座。

1975 年增设心电图、超声波室。又建立了中、西医结合的新医病房。

1984 年,县人民医院占地 15380 平方米,建筑面积 8066 平方米。有门诊楼 1 座,1546 平方米;病房 87 间,1770 平方米,设病床 188 张。全院设内科、外科、中医科、五官科、妇产科、医技科、药剂科等。有职工 197 人,其中主治医师 5 人,西医师 21 人,中医师 3 人,护师 2 人,西药师 1 人,中药师 2 人,放射技师 1 人,检验技师 3 人。增设心脏监护仪 1 台,空调 3 台,电动洗胃机 1 台,胃镜 1 台,B 型超声波 1 台,双目显微镜 2 台,721 分光光度计 1 台,万分之一分析天平 1 台。新置有 500mAX 光机 1 台,八导脑电图机 2 台,胃电图机 1 台,慢肝治疗仪 2 台,眼科裂隙灯 1 个,弧形视野计 1 个,电动呼吸机 1 部,生化分析仪 1 部。

(二)乡、镇(公社)卫生院

全县现有乡镇卫生院 13 所,据 1985 年统计,各乡镇卫生院共有医务人员 274 人,病床 363 张。主要设备有:50mAX 光机 4 部、30mAX 光机 10 部、显微镜 13 台、心电图机 8 台、超声波检查仪 7 台、手术台 11 部、恒温箱 4 个、产床 8 台、牙科治疗机 7 部、电冰箱 5 台、牙科拍片机 1 部、电动麻醉机 5 部、电动吸引器 8 个、牙科椅 12 把、肠胃减压器 2 部。

1985 年各乡镇卫生院基本情况表

院名建院时间医务人数病房床位
城关镇卫生院19614335
铁门镇卫生院19582525
磁涧乡卫生院19583370
五头乡卫生院19562126
南李村乡卫生院19591515
正村乡卫生院19562025
石寺镇卫生院19562929
北冶乡卫生院19561434
曹村乡卫生院19631920
仓头乡卫生院19581824
西沃乡卫生院19621915
石井乡卫生院19581430
峪里乡卫生院1977315

(三)农村卫生室

农村卫生室是 50 年代在农村联合诊所或个体医户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至 1967 年全县各大队都普遍建立了卫生室,资金由大队筹集,群众吃药付钱。

“文化大革命”中,曾实行过“合作医疗”制度,由生产大队和社员集资开办,聘请本地医生为“赤脚医生”,群众免费就医。后因经济条件的限制和管理上的混乱,各地相继取消。

1981 年,经济体制改革后,农村卫生室大都由私人承包,实行包本,保值,责任承包,个人经营,自负盈亏的办法。同时,国家允许个体药店开业。据 1984 年统计,全县有个体药店 239 家,从业人员有 415 人。

二、医疗技术

中医(理疗)   1958 年,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开始对肝硬化、乙脑的临床研究,采用冬瓜汤利水,取得疗效。同时,施行推拿疗法,自制风湿性烤箱,对风湿性关节炎颇有疗效。1969 年,全县推广经络疗法,施行耳针、水针、手针、埋线、割治、挑治等新医术,应用针灸治疗小儿麻痹后遗症和聋哑,取得了疗效。1982 年,应用体针、耳穴压豆、腕踝针、穴位封闭、电感、超声波醋离子导入医术。1984 年,应用红外线治疗。

内科   1952 年,施行胸、腹、腰穿刺术。1954 年秋,第一次应用了输血疗法,治疗胃出血和鼻出血患者,用洋地黄片治疗心衰病人,作心包腔穿刺性诊断成功。1955 年,开始用旧三联针抢救病人。1962 年,进行了十二指肠引流和骨髓输液。1964 年,应用了等渗液、低渗液抢救小儿腹泻引起的各种电解质紊乱,大剂量阿托品抢救有机磷农药中毒,正肾素抢救休克等医术。1979 年,病房建立抢救室,配备电动吸痰器、氧气瓶,对窒息、农药中毒、心肌梗塞的抢救,取得较满意的效果。

各乡镇卫生院的内科,对小儿肺炎、中毒性痢疾、脑血管意外、休克及有机磷农药中毒等,均能进行有效抢救。

外科   1951 年 6 月,县人民医院建立外科门诊,能作包扎、臃肿切开引流术。8 月,接收陆军后方医院手术室,10 月,做了第一例阑尾切除术。1954 年,在洛阳地区人民医院的协助下,施行疝修补术、卵巢囊肿切除、肛门痔瘘手术。1959 年,施行了胃穿孔修补、肠梗阻、剖腹探查等手术。7 月,增设骨科,可做长、短骨整复。1961 年,成功地施行了肠穿孔修补、直肠悬吊、膀胱造瘘肛门直肠手术。1964 年,完成第一例胃切除手术,并开始收治轻度烧伤患者。1973 年,进行脾、肾、胆囊切除、胆结石摘除、胆总管探查、肝外伤修补及尿道会师术。并在洛阳地区人民医院和洛阳市第三医院的协助下,做了 5 例简单的开颅术。1975 年,与驻军医院医疗队合作,采用针麻做肠、胃手术和阑尾切除、剖腹产、宫外孕、甲状腺、四肢等手术,有效率达 50%。1979 年后,外科与妇产科配合,开始做计划生育的男扎、女扎手术。各乡镇卫生院能完成痔核、疝气、输卵管结扎、阑尾炎、肠梗阻等手术。正村、北冶卫生院能做胃修补术,磁涧卫生院 1978 年第一次肾切除手术成功,仓头卫生院能做一般骨折及关节脱位的治疗,如肱骨、胫骨骨折的复位固定,肩肘关节复位等。

传染科   县人民医院设传染病房,收治流脑、传染性肝炎、肺结核等患者。1981 年收治 1 例以高热、蛋白尿、出血点为主要症状的病人,初诊为斑疹伤寒,疗效不佳,且患者日渐增多。后经北京、武汉、西安等地医学专家临床观察,于 1982 年 3 月确定为轻型出血热,并初步掌握了治疗方法。

妇产科   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可做剖腹产,子宫卵巢囊肿切除、宫外孕、横产内倒转、碎胎、断头术、胎头吸引、产钳、人流、引产等手术。

放射检验   县人民医院设放射科,可做胸透、肠胃透、骨折拍片、胆囊、肾盂和输卵管造影等。各乡镇卫生院设有 X 光室,能通过透视或摄片诊断食道癌、胃癌、胃及十二指肠溃疡、食道静脉曲张、常见急腹症、肺癌、肺结核、肺炎、骨折、关节脱位等。县医院 1963 年开始作血、尿、粪三大常规检查,淋病双球菌直接涂片检查及康氏反应、水试验。1958 年开展生化检验、细菌培养、血糖测定、非蛋白氮测定、部分肝功能试验、伤寒及痢疾杆菌的培养。1960 年至 1962 年间,进行了谷丙转氨酶、淀粉酶和血清电解质钾、钠、氯、钙及二氧化碳结合率测定。1978 年,进行了 β—脂蛋白测定。县卫生防疫站进行了水质检验(理化、细菌)、食品检验(理化、细菌)、毒物检验(定性、定量),亦可进行生化检验、细菌培养和血、尿、粪三大常规检验。

中西医结合   在医疗实践中,新安县中西医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有些医务人员既会中医,又懂西医,形成一支防病治病的重要力量。1957 年,县人民医院专设中西医联合病房,实行中西医结合查房、会诊、治疗,先后对流脑、乙型脑炎、流感等传染病,以及慢性气管炎、慢性胃炎、消化道穿孔、胃十二指溃疡、冠心病、腰腿痛、神经衰弱、脑血管疾病后遗症、外科急腹症、泌尿道感染、尿道及胆道结石等疾病进行治疗,并且得到了较好的疗效。

第二节 防疫

1958 年 8 月成立新安县卫生防疫站,担负全县卫生防疫工作。1973 年县成立地方病防治小组,组织防疫站和有关乡镇卫生院,开展地方病的防治工作。

一、地方病防治

新安县地方病主要有甲状腺肿大、克汀病、氟中毒等。

地方性甲状腺肿大   地方性甲状腺肿大(简称地甲病)主要分布于曹村、石井、峪里等边远山区(见分布图)。

新安县地方病分布示意图

地甲病的发病原因主要是水土中缺碘。自 1966 年开始在食盐中加碘,供应病区,从未间断。1966 年加碘剂量为万分之一,1982 年改为八万分之一。县卫生防疫站建立碘盐监测站,配备有测试器材,专人负责,定期到碘盐加工厂、病区社队采集样品,进行定性检验。地甲病的治疗用碘糖片口服,对结节型和混合型患者加服甲状腺片。1981 年,对 7 ~ 45 岁人群进行碘油注射,对儿童和孕妇采取了重点保护措施。据 1974 年统计,病区人口 49387 人,地甲病患者 6680 人,患病率 13.53%;1980 年普查,病区人口增加到 50837 人,地甲病患者下降为 1076 人,其中弥漫型 751 人,结节型 227 人;1982 年患病人数降为 585 人,患病率为 1.1%。

地方性氟中毒   氟中毒是一种慢性地方性中毒性疾病,在新安县流行较广,病因为煤烟污染型。1981 年普查,全县氟斑牙患者 203871 人。1982 年普查,患者为 257688 人。五头、仓头为重病区,患病率为 80%以上,群众说:“进村不用查,小孩都是黄斑牙”;北冶、正村、铁门、磁涧、石寺、南李村为中病区,患病率为 50%以上;西沃、城关、曹村为轻病区,患病率为 30%以上;石井、峪里为非病区。

克汀病   1980 年普查地甲病时查出疑似克汀病患者 15 人,1982 年死亡 2 人。1984 年普查,全县共有患者 15 人,散布于峪里、曹村、石井山区。

二、传染病防治

历史上新安县一直贫穷落后,人民生活水平低下,传染病发病率较高。新中国成立后,随着人民生活的逐步改善,传染病大为减少。有的传染病虽仍有流行,但由于人民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大都在短时期内得到控制或根除。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   自 1955 年以来,乙脑常有不同程度的散在发生,发病较高年份为 1957 年(患 47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17.23/10 万),1963 年(患 39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12.77/10 万),1970 年(患 89 人,占全县总人口的 23.93/10 万)和 1976 年(患 63 人,占 15.13/10 万)。该病的发病规律是每 6 ~ 7 年一次高峰。

白喉   1953 ~ 1959 年,白喉病均有散在发生,数目极少。1960 年在铁门公社陈村大队高庄村发生暴发性流行,从 9 月 15 日到 10 月 10 日,26 天时间内相继发生白喉 21 例,死亡 4 人。1964 年白喉发病率急剧升高,达 49.51/10 万。1965 年发病率最高,患病 149 例,死亡 10 人。到 1966 年后发病人数逐渐减少。1974 年以后基本消灭。

伤寒、副伤寒   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发生与流行。1959 ~ 1960 年、1964 ~ 1965 年曾有暴发性流行。1982 年出现发病高峰,发病率达 56.40/10 万,峪里乡石渠村发病率达 2.26%,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最严重的村庄。

猩红热   1957 年发病 86 例,1973 年发病 75 例,其余年份都有少数散在性病例。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   新中国成立以来每年均有发生。1957、1967、1977 三年出现了全县性的暴发性流行。年发病率依次为 153.04/10 万、235.31/10 万和 75.70/10 万。

麻疹   1966 年以前,每年都有轻重不同程度的流行。1959 年全县发生麻疹 10789 例,发病率 3727.63/10 万,死亡 467 例,病死率 4.3%。1964 年发病 4960 例,死亡 66 例,病死率 1.3%。自 1967 年以后发病率逐年下降,1982 年发病率下降到 6.54/10 万。

脊髓灰质炎(小儿下肢麻痹症)    1966 年年发病率为 12.77/10 万,1978 年发生 21 例,此后基本消灭。

百日咳   1954 年发病 865 例,发病率为 339.14/10 万。1959 年发病达 2834 例,发病率高达 979.16/10 万。1971 年后发病率迅速下降,1975 年后已变为散在性发生。

病毒性肝炎   1953 ~ 1982 年,均有不同程度的散在性发生。1971 年发病 73 人,发病率为 19.31/10 万。1982 年发病 39 人,发病率为 15.56/10 万。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   1957 ~ 1959 年,曾在全县范围内暴发流行。1959 年发病达 22486 人。1970 年和 1971 年又出现局部流行。

疟疾   此疫发病区主要分布在涧河、畛河两岸的城关、磁涧、铁门、石寺、仓头 5 个乡镇,其它乡发病较少。1955 年出现流行高峰,发病 1573 人,发病率达 600.65/10 万,此后逐年下降。1970 年再次出现流行高峰,发病人数达到 3314 人,发病率高达 893.00/10 万。此后又逐年减少,至 1982 年仅有 156 人发病,发病率降至 34.00/10 万,基本达到控制疟疾的标准。

黑热病   1953 ~ 1955 年的 3 年间发病率最高,分别为 135.03/10 万、81.94/10 万和 42.39/10 万;1965 ~ 1971 年的 7 年间,仅有个别病例发生。1974 年仅发生 2 例。

流行性出血热   1981 年首次在新安县发生,来势凶猛,发病快,流行广。3 月份开始发病,6 月份达到高峰,7 月份开始逐渐减少。全县共发生 530 例,发病率 121.01/10 万,其中死亡 6 例,病死率为 1.13%。1982 年发病 209 例,发病率为 47.13/10 万,死亡 2 例,病死率为 0.96%。主要发病地区有城关、磁涧、铁门、南李村 4 个乡镇,其次为五头、正村、石寺、仓头 4 个乡镇,其它地方均有散在发生的少数病人。

新中国成立后对传染病一直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配合爱国卫生运动,抓好环境卫生、食品卫生,管好水井,改良厕所,消灭蚊、蝇、鼠类,以切断疾病的传染途径。同时,开展预防免疫,有计划地对各类传染病的易感对象进行疫苗接种或注射,先后接种过牛痘、乙脑疫苗,注射过麻疹、白喉、霍乱、伤寒副伤寒疫苗和“百、白、破”三联疫苗,口服脊髓灰质炎糖丸。每至传染病的易感季节,有专职卫生人员深入易感区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有组织地口服或注射预防药品。霍乱、天花、水痘在 50 年代已经消灭,疟疾、黑热病、白喉、猩红热、麻疹、脊髓灰质炎、流行性出血热等传染病都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传染病的治疗,一般散在发生的患者及时收院治疗;对集中暴发的传染病则集中人力物力进行围歼。1950 ~ 1955 年,对黑热病进行普查,1952 年对白喉进行普查,查出的现症病人均予免费治疗。

对疟疾曾作过重点防治工作。1965 年对上年疟疾患者实行休止期根治。1973 年全县曾组织起 657 人的防治疟疾专业队,对疟疾进行全面调查,查出患者 1760 人,正规服药 1683 人,占 96%,使 1 ~ 6 月份疟疾发病率比上年同期下降 52.8%。1975 年对上年有疟疾病史的人登记造册,采取“伯乙八日疗法”,正规服药率 95%,并对 1974 年发病率在 5%以上的自然村进行全民防治。1977 年采取全县划片包干,协作联防,层层承包,落实责任到病人的方法,把好服药关和村民来往关,使疟疾发病率进一步降低。1980 年,县举办防治疟疾短训班,组织防治疟疾专业队伍,成立了 12 个疟疾镜检站。经过普查普治,达到了基本控制疟疾的标准。

对恶性暴发的流行性传染病,如乙脑、流脑、伤寒、副伤寒等,在暴发期县组织专门防治组织,集中人力、物力对疫区包围治疗,设临时医院,实行隔离治疗,24 小时应诊。在疫区周围设岗放哨,插标记,禁止探亲访友,防止疾病蔓延。

出血热,为新安县新发病。1981 年发现后,证实褐家鼠为轻型出血热病毒的主要宿主和传染源,经过大面积捕鼠和药物治疗,使发病率逐年下降。

第三节 卫生保健

一、爱国卫生运动

1952 年,始建新安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由历届政府主要领导人兼任主任委员,领导和发动全县广大人民,开展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爱国卫生运动。

1952 年,发动群众开展以“防御细菌战”为目的的爱国卫生运动,消灭蚊、蝇、老鼠、臭虫、跳蚤,搞好环境清洁卫生。

1957 年,根据《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的规定,开展除“四害”(苍蝇、蚊产、老鼠、麻雀)、讲卫生运动,进行“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良水井、厕所、棚圈,炉灶、环境),对各种传染病进行普查普治。

1958 年,大张旗鼓地开展除“四害”运动,各级召开“向四害进军誓师大会”,县委、县政府发出动员令,号召全党全民动员起来,消灭“四害”。

1964 年,爱国卫生运动以城镇为重点,贯彻中央卫生部,商业部颁发的饮食卫生“五四制”和县政府颁发的《饮食行业卫生管理规则》。县城铺设了地下水道,街道路面进行了全面整修。

1965 年,全县改良水井 284 眼,做到井有台,有盖,有排水沟,有专人管理,有公用水桶。同时,改良厕所 10840 个,并推广“回”字形猪圈。

1981 年,大力开展灭鼠活动,全县有 60931 户投药(敌鼠钠盐拌毒饵)27325 公斤,灭鼠 38 万余只。同时,城关镇机关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和月末卫生大检查制度,机关干部带头上街打扫卫生。

1982 年,在开展“五讲四美”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中,综合治理了城镇脏、乱、差现象。全县清理垃圾 5.7 万立方米,粉刷墙壁 7 万平方米,油漆门窗 7800 平方米。同时组织机关、学校,城镇居民植树种花,建花坛,设花盆,美化环境。

1983—1984 年间,“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更加广泛深入。机关、学校、厂矿、商店、家庭制订爱国卫生公约,建立卫生责任制,整修街道,粉刷墙壁,清除垃圾,拆除违章建筑。全县共计灭鼠 80 余万只,出现一批文明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之家”。

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每逢“五一”“七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发动群众清除垃圾粪便,疏通污水道,填平路面,打扫房屋院落,搞好环境卫生。

二、食品卫生

食物中毒事件,历年时有发生。据 1974~1982 年统计,全县因食品不卫生而引起的中毒事件有 18 起,600 余人。

为了保障人民饮食安全,县卫生防疫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种食品卫生标准、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各类食品的管理;同时建立一支监督检验技术队伍,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定期对食品行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经常对食品进行卫生标准检验,发现腐败、变质食品,及时进行处理。夏、秋季节,多次对冰糕、醋、酱油等食品定期或不定期抽样送样检查,促使其达到国家卫生标准。1979 年以后,认真贯彻了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饮食、食品行业必须按规定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许继续生产和营业。1982 年,县城有 5 家个体冰糕厂擅自开业,生产销售不合格冰糕,被处以罚款,并勒令停业整顿。

1980 年,县卫生防疫站对县城生产、经销食品、副食品的单位采样检验,包括饮食类、肉及肉制品类,调味品类、豆制品及腌酱菜、乳及乳制品类、酒类,评定合格数,计算合格率,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存放办法。

1980年~1982年食品卫生检测情况表

年度

饮食类

肉制品类

调味品类

乳制品类

酒类

糖果糕点类

粮油类

合计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样品数(种)

合格数(种)

合格率(%)

1980

42

21

50

4

2

50

3

1

33.3

3

1

33.3

52

27

51.9

1981

53

31

58.5

2

1

50

2

25

11

44.4

82

43

52.7

1982

75

54

72

12

8

66.7

3

2

66.7

8

3

37.5

1

3

1

33.3

102

68

66.7

三、劳动保护和职工保健

人民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劳动保护措施,以保障劳动人民的身心健康。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人民政府即大力开展禁烟禁毒和收缴毒品、烟具运动,使这一长期危害人们身心健康的恶习得到禁绝。历年来,在较大的水利、工矿建设工地,均设有安全保护和医疗卫生人员,以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各厂矿企业内部,均设有卫生所或职工医院。农忙季节和疾病多发季节,县乡医疗部门即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田间,进行防病治病,巡回医疗,及时扑灭疫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防疫教育。酷暑季节,厂矿企业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发放防暑药品,防止职工中暑。

1963~1964 年间,卫生防疫站对郁山煤矿工人进行矽肺检查和治疗。并协同农业技术推广站印发有关农药知识和使用操作规程,有效地减少了农药中毒现象。

1981 年和 1984 年,分别对全县小煤窑和瓷厂进行矽肺检查治疗,并对乡镇企业职工建立了卫生档案,对县水泥厂、化肥厂、瓷厂、洛阳水泥厂等单位的生产性噪音进行了测定和有害粉尘密度鉴定,对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单位,令其限期改进。

1953 年,成立新安县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规定了公费医疗的范围,对享受公疗人员发给公费医疗证,凭证到指定的医院,门诊部就医,其经费由县财政拨付。1983 年 8 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县直公费医疗门诊部,设中、西医内科和心电图、超声波、化验等科室。全县享受公费医疗的有县、乡(镇)党政机关,工、青、妇群众团体,检察院、法院、文化、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等系统的国家工作人员和荣退军人等。医疗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身体健康进行检查。同时,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参加气功、太极拳、体操等体育健身活动。县人民医院设有老干部病房,方便老干部就医。

四、妇幼保健

1977 年,建立县妇幼保健站,负责全县妇幼保健工作。在此之前,妇幼保健工作由县医院和县防疫站兼管。

1950 年,开始新法接生员培训工作,先后培训农村新法接生员千余名,普遍推广新法接生。1962 年,全县先后建立接生站、接生组,配备接生器材和消毒药品。1976 年,新法接生率已达 97.8%。1979 年,县妇幼保健站对县直幼儿园儿童和铁门、城关、磁涧、五头、正村 5 个公社的 7~12 岁的儿童进行健康普查,并给予驱蛔治疗。1982 年,县卫校举办儿童保健学习班,培训儿童保育专职人员,学习儿科基本知识和临床诊疗技术。1981 年和 1984 年“六一”儿童节前后,对儿童营养性贫血和佝偻病进行普查普治,并在独生子女中开展选拔“优、健、美”儿童的活动。

1961~1984 年间,先后 6 次对全县妇女病进行普查,对查出妇女闭经、子宫脱垂、痔、尿漏、宫颈癌诸病患者进行及时治疗,大部分恢复健康或转轻。1979 年,对农村、厂矿、企事业单位的劳动妇女,建立经期、孕期、哺乳期、产期、更年期等特殊生理时期的劳动保护制度,减少了早产、难产和妇女病的发生。

第四节 医药

一、中药

(一)资源:新安县山多、沟多、岭多,地形复杂,气候温暖,光照充足,适宜多种药材的生长和种植,药材资源丰富。《山海经》载:“青要之山,……有草焉,其状如兰而方茎黄华赤实,其本如蒿本,名曰荀草,服之美人色。”民国《新安县志》载:“云顶山,其南麓为龙涧,宋时有蟾蜍,背生芝草。”“荆紫山,其阳有野牡丹,单瓣;多韭,繁殖如种,味胜园圃;有黄精、山药,服之延年。”“莲花寨山,多山药、多韭。”“放马坳东南迤十里曰黄龙圪塔,是产防风,为药中上品。”乾隆《新安县志·物产》“药之属”下列有:艾、山药、百合、苍术、柴胡、茵陈、薄荷、黄芩、防风、连壳、地黄、草乌、荆芥、蝉蜕、皂角、木瓜、香附、白头翁、天花粉、地锦草、地骨皮、何首乌、山菊花、益母草、金银花、苍耳子、枸杞子、郁李仁、天门冬等。据近年普查资料,本县野生中药材已查明 226 种,家种药材 20 多种。详见表。

新安县野生中药材资源一览表

类别

品名

估计藏量(公斤)

品名

估计藏量(公斤)

根茎类

何首乌(根茎)

5000

白芷(根)

100

商陆(根块)

2000

前胡(根)

500

牛夕(根)

500

藁本(根茎)

300

银胡(根)

500

防风(根)

5000

威灵仙(根)

2000

柴胡(根)

1000

铁丝灵仙(根)

2000

龙丹草(根)

200

草乌(根块)

3000

白前(根茎)

2000

白头翁(根)

2000

白薇(根)

500

升麻(根)

500

芦根(根茎)

300

北山豆根

500

血参(根)

5000

山元胡(根块)

1000

元参(根)

200

地榆(根)

1000

茜草(根)

1000

苦参(根)

1000

续断(根)

1000

葛根

20000

天花粉(根)

8000

远志(根皮)

1000

桔梗(根)

500

山独活(根)

300

沙参(根)

500

紫菀(根)

300

热参(根)

20000

漏芦(根)

1000

土贝母(鳞茎)

300

香附(根块)

2000

墓头茴(根、全草)

2000

南星(块茎)

3000

苇根

5000

半夏(块茎)

500

麦冬(根块)

200

白附子(块茎)

2000

五加皮(根皮)

300

黄精(根)

1000

南五加(根皮)

10000

玉竹(根)

1000

地骨皮(根皮)

1000

七叶一支花(块茎)

500

青木香(根)

300

土茯苓(块茎)

1000

红药子(根、块茎)

1000

天门冬(块茎)

2000

白药子(块根)

500

百布(根)

100

狼毒(根)

5000

贯众(块根)

3000

四叶参(根)

200

穿山龙(根茎)

5000

萱草根(根、块茎)

1000

山药(根茎)

500

百合(肉质鳞片)

500

天麻(根茎)

50

心叶百合(肉质鳞片)

300

山慈菇(假球茎)

500

射干(根茎)

1000

白茅根

3000

苍术(根)

5000

薤白(鳞茎)

100

狗脊(块根)

1000

毛黄连(根)

10

果籽类

牙皂(果实)

200

芋肉(果实)

1000

吴芋籽

300

柿蒂(果实蒂)

100

乌梅(果实)

1000

柿霜(果实霜)

20

槐角(果实)

3000

小枣仁(果仁)

30000

柏麦

5000

单凤眼(果仁)

500

楮实籽

50

石榴皮(果皮)

50

木瓜(果实)

100

香元(果实)

2620

东楂(果实)

2000

地肤子(果实)

500

南山楂(果实)

20000

王不留(种子)

300

桃仁

500

五味子(果实)

3000

杏仁

500

郁李仁(核仁)

20

桑椹子(果实)

100

沙苑子(种子)

10

花川(种壳)

1000

菟丝子

1000

枸杞子(果实)

50

瓜萎籽

200

白蒺藜(果实)

1000

猕猴桃

牛蒡子

500

陈皮

火麻仁

1000

梭罗(籽)

急性子

20

白果(种仁)

水红花子

10

女贞子(籽)

50

连翘(果实)

10000

马蔸铃(果实)

200

连翘子

2000

全瓜萎(果实)

300

蛇床子

200

丝瓜络

5

茺玉子

20

停力子(籽)

莱菔子

100

鹤虱(果实)

500

冬瓜子

20

车前子(籽)

200

冬瓜皮

苍耳子(籽)

1000

西茴(籽)

50

全草类

马鞭草

300

龙葵

500

败酱草

500

旱连草

200

佩兰

2000

瓦松

1000

豨莶科

5000

地锦草

300

小蓟

5000

马齿苋(地上部分)

1000

大蓟

1000

景天三七

2000

公英

3000

筋骨草

1000

青蒿

3000

蛇莓

2000

茵陈蒿

5000

罗布麻

500

刘寄奴

1000

徐长卿

500

谷精草

500

藜芦

1000

萹蓄

3000

益母草

5000

瞿麦

1000

石苇

500

车前草

5000

淫阳藿

5000

卷柏

50

地丁

2000

鸭草

200

大力草

200

翻白草

2000

透骨草

500

荆芥

300

覆盆草

500

泽兰

200

金线草

200

薄荷

2000

藿香

300

花叶类

夏枯草(穗)

100

槐花

1000

满山红(花)

3000

槐米(花蕾)

2000

葛花

500

洋金花

20

旋复花

1000

二花

100

侧柏叶

5000

冬花(花蕾)

500

桑叶

1000

野菊花

1000

艾叶

2000

芫花

树皮类

白藓皮(根皮)

200

椿树皮(根皮)

1000

桑白皮(根皮)

500

秦皮(树皮)

2000

紫荆皮(根皮)

300

木槿皮(茎皮)

500

杜仲(树皮)

300

黄柏(树皮)

1000

合欢皮(树皮)

1000

苦楝皮(树皮)

1000

藤枝类

桑寄生(叶、茎、枝)

20

夜交藤(茎)

500

皂刺

2000

天仙藤

200

桑枝

1000

苦丁香

5

络石藤

1000

绣球藤

2000

忍冬藤

1000

青风藤

200

白毛藤

300

爬山虎(藤茎)

菌类

五倍子

100

马勃子(实体)

100

菌灵芝(菌)

5

动物类

全虫(全蝎)

200

羊胆汁

150

蝉蜕

200

豹骨

斑蝥(全虫)

10

上甲

蜂蜜

1000

鸡内金

蜂房(野蜂巢)

10

龙衣(皮膜)

蜂蜡(蜜蜂巢)

20

牛黄(牛胆结石)

土元(全虫)

20

虻虫(全虫)

五灵芝(动物粪便)

100

地龙(全虫)

螃蟹(全体)

300

蚕沙(蚕粪便)

牛胆汁

150

夜明沙(蝙蝠粪便)

元寸(动物香囊)

矿物类

土龙骨(块)

300

硫黄(矿石)

另有家种植物药材白芍、板蓝根、大青叶、生地、党参、牡丹、菊花、二丑、全紫苏、苏叶、苏籽、黑芝麻、云合籽、薏米、红花、川芎、杜仲、芋肉等 20 多种。

全县中药材资源遍布各地,其中曹村、石井、峪里 3 乡最多,约占总量的 66.5%。

新安县中药材资源分布情况表

乡镇药材品种估计藏量(公斤)主产药材
曹村231100000山楂、连翘、全虫、热参、血参、柏麦
石井22780000山楂、连翘、小枣、热参、益母草、柏麦
峪里18250000山楂、连翘、防风、葛根、全虫
西沃12115000小枣、防风、槐米
仓头395000全虫、芫花、火麻仁
北冶395000小枣、柏麦、全虫
石寺315000小枣、槐米
铁门13115000小枣、艾叶、柏麦、山楂
南李村8415000小枣、天花粉、首乌、山楂
城关10920000小枣、天花粉、首乌、防风
磁涧7615000小枣、地丁、防风
五头7110000小枣、槐米、防风、桃仁
正村8710000地丁、天花粉、防风、皂刺

(二)生产与收购

新安县中药材资源种类虽多,但由于分布面广,不易采挖,所以药农甚少,产量有限。根据历年统计,野生药材的产量年平均不过 100 吨。且多数又系冷背药材,常用的只有 20 来种,年产量万斤以上的仅有枣核、柏麦、防风、首乌、天花粉、连翘、血参等少量品种。紧缺药材全虫年产量最高不过 100 公斤,豹骨产量更微。能自给的药材仅有防风、天花粉,首乌、枣仁、菌陈等,多数属半自给品种。能外调的商品药材,仅有枣仁、柏麦、连翘、防风等几种。1961~1970 年间,县医药公司从外地引种薏米、红花、川芎、生地、牡丹、白芍等药种,组织群众种植。1970 年全县共收购药材 93 吨。1971~1974 年间,又组织群众种植血参、杜仲、芋肉、山楂树等。1974 年共收购药材 137 吨多,为全县药材产量最高的一年。此后药材种植面积缩小,产量下降,但还巩固发展了血参、白芍、生地、丹皮、黑芝麻、枸杞、山药等几个常用品种的生产。

据统计:1960~1982 年,共收购中药材 1431.639 吨,年平均收购 65 吨。所收购药材除部分在新安县加工销售外,大部分上调洛阳地区医药公司。

二、西药

西药于 1919 年传入新安县。当时有瑞典传教士卞桂英、康若兰来新安传教,带来有微量西药品,如红汞、碘酒、阿斯匹林等。此后,个别中药店兼营少量西药。新中国成立初期,县城内有 10 家药店兼营中、西药品,铁门、北冶各有 1 个西药店。后来,随着西医诊疗事业的发展,西药才逐渐普及。据 1982 年统计资料,本县流通的针、粉、片、酊等类西药品计有上千种,基本满足全县西医诊疗防事业的需要。

三、制药

医药公司设药材加工厂 1 座,地址在县城北关窑场村沙糖沟路南。厂内设有切片机、干燥机、电动吸引器、中药丸药器、灯检箱、离子交换器等设备。除对中药材进行一般加工外,1971 年以后曾生产四消丸、藿香正气丸、六味地黄丸、四神丸和杞菊地黄丸等中成药。还生产过 5%和 10%葡萄糖盐水、生理盐水、注射用水等针剂药。由于技术不过关,1978 年以后,仅从事饮片加工、磨枣仁、制作神曲、麦芽等业务。

四、医药管理

1978 年,成立新安县药品检验所,设药师、检验士、医士等人员,置电冰箱、分光光度计、自动视光仪、马堂炉、干燥箱、片剂崩解仪等仪器,负责市场药品质量的检验。1979 年建立县、社、大队三级药品质量管理网,医药公司、供销社各经营药品的单位,配一个药品质量监督员,负责把好药品进、销、存各项环节的质量关;各卫生医疗单位配 2 名至 3 名质量监督员;大队卫生室有一名医生兼管。医药批发部门,实行按类分库管理,零售部门和医院药房,实行按类分柜管理。特别注意药品有效期和失效期,确保群众用药安全。1982 年,国家规定淘汰的 127 种药品公布后,对疗效差、副作用大的药品,医药部门停止出售,医疗部门停止使用。

医药部门配合市场管理和公安部门,加强医药市场管理,不准无证行医,对贩卖伪劣药品者,没收药品,给予处罚。1979~1982 年,没收、销毁伪劣药品 20 种、454 公斤。

卫生医疗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凡批准使用麻醉药品的医疗单位,都严加要求,建立购买登记卡,严格执行“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帐,专册登记)制度。对晚期癌症病人采用“专用卡”。按照管理条例,对医药经营单位允许经营的含毒药品,限制性剧毒药品,每年进行 1~2 次大检查。

第五节 机构沿革

一、卫生行政机构

1951 年,县人民委员会成立卫生科,主持全县医药卫生工作。1959 年成立文卫部,下设卫生科。1962 年,卫生科增设会计兼管公费医疗审批。1964 年设计划生育专干。1966 年设药政管理专干,负责药价监督。1967 年 4 月,卫生科合并于县生产指挥部文卫组,1968 年 2 月,归属县革命委员会后勤组。1971 年 7 月,县革命委员会始设卫生局,统管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等项工作。1980 年 3 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卫生局归属县人民政府。

二、医药经营机构

1954 年成立药材公司,只搞中药批发,供应医疗单位,后易名为中药批发部。1957 年复称药材公司,1958 年改称药材批发部。

西药流通始于 1954 年,当时由县百货公司文具柜代售少量西药。1955 年,县供销社建立医药门市部,专营话药。

1959 年,成立中西药经理部,隶商业局。1960 年易名医药公司,1963 年改隶卫生科,1964 年复隶商业局。“文化大革命”中曾改称医药管理组,隶县百货站。1979 年始恢复医药公司名称。

医药公司现辖中、西药批发部 5 个,县城 3 个,正村、仓头各 1 个;药材收购部 1 个,设在县城;药材加工厂 1 个,设在县城北关窑场。另有曹村、石寺、五头、峪里、石井、西沃、北冶、铁门、磁涧等 9 个乡(镇)供销社也设有医药批发部,曹村、北冶供销社还设有医药零售部,各乡供销社收购门市部也代购中药材。

第五章 新闻 广播 电视

第一节 新闻

一、新安日报

《新安日报》为中共新安县委机关报。1956 年 6 月 1 日创刊,初名《新安报》,四开四版,每 5 天出 1 期。1957 年 4 月 1 日改为周三刊,每星期二、四、六出版。1958 年 9 月 1 日改为日报,每周 6 期(星期天无报)。1961 年 3 月 15 日停刊。共出版 820 期,发行量 1 万份左右,由新安县印刷厂承印。

开初使用新华社向地方报纸寄发的新闻图片胶质版,后来添置了新闻照片制版设备,开始自制新闻照片铅锌版。

新安日报社有社长(县委负责人兼)、副社长,编辑部设有总编辑、副总编辑、编辑、记者等。

二、通讯报道

县通讯工作由县委宣传部直接领导。

1959 年以前,报道工作主要靠业余通讯。1959 年 12 月,县召开第一次通讯工作代表会议,正式组成中共新安县委通讯组。县委通讯组主要向上级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全县情况。

县广播站设有自己的记者,并在各乡镇和县直厂矿设有业余通讯组,办有油印内部刊物《新安广播》,指导全县通讯工作。

1984 年通讯队伍进行整顿,县委通讯组 4 人,全县发证(县委宣传部任用证)通讯员 70 名。1985 年,县委通讯组 3 人,全县发证通讯员 125 人。该年度在市以上新闻单位发新闻稿件 1100 余篇。

第二节 广播

一、广播宣传

新安县广播宣传初萌于 1931 年。当时,县内只有一部收音机,设在国民党县党部。新中国成立初期,用厚纸或薄铁皮自制的“土喇叭”,是乡村主要的广播宣传工具。1950 年 2 月,中南广播电台给新安县配发收音机 1 部,县成立收音站,每天抄收新闻,通过《宣传快报》印发到各区、乡及重点学校。1953 年,收音站购置发电机、扩大机各 1 部,开始对县城广播。1956 年 1 月,县人民广播站成立,5 月正式开播,每天定时抄收新华社新闻,配有部分全县新闻,由播音员向听众直播。1958 年,开始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节目,新安县新闻仍由播音员直播。1961 年 3 月,县广播站增加编辑力量,开始自采自编新安县新闻。1964 年,新安县新闻节目由直播改为录音放播。“文化大革命”开始,新安县新闻节目中断。1974 年恢复,改为男女双声播音。1979 年以后,广播站编播组加强力量,设文字编辑 3 人,文艺编辑 1 人,播音员 2 人,值机 1 人,每天 3 次播音达 7 个小时。其中转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节目 210 分钟;自办文字节目 90 分钟,包括新安县新闻、教育性专题节目和为听众服务节目;自办文艺节目 120 分钟。新安县新闻节目,及时反映县内的重大活动、重大事件以及县委、县政府发布的政令等;教育性专题节目内容有“科技普及”“学习理论”“公安与法制”“新安新风”“我爱新安”以及配合县内中心工作开办的专题讲座;为听众服务节目内容有商品信息、经济动态、广告、通告、影剧介绍、天气预报等;自办文艺节目,除录制省台一部分节目外还自采新安县和外地文艺团体演出的戏剧、曲艺节目,经常播出的文艺节目磁带 500 余盘。

农村广播宣传工作,始于 1958 年。当年,铁门、磁涧、正村建立了 3 个广播站。1969 年至 1970 年 5 月,城关、石寺、南李村、五头、北冶、仓头、西沃、石井又建立了 8 个广播放大站。1973 年 1 月、1977 年 10 月,处于边远山区的曹村、峪里也分别建立广播放大站。至此,全县 13 个公社都有了广播放大站(1984 年改为乡镇广播站)。1984 年全县通广播的行政村达 220 个,入户喇叭 36900 只,入户率为 56%。全县收音机发展到 25000 多部。

二、网路建设

县广播站建站初期,仅有 1 部 500W 扩大机。1963 年开始使用 250~1000W 扩大机和 250~1000W 控制台,其它设备日益齐全。1985 年总输出功率为 1.1KW。各乡镇广播站先后都使用了 2×275W 扩大机,总输出功率为 1.6KW。

县城在建站初期,设有两对高、低音主干线路,杆程 1956 米,街道高音喇叭 7 只,县直机关低音喇叭 26 只。1963 年~1983 年 20 年间,县城主干线曾先后 4 次更新,至 1984 年 6 月,县城主干线延长为 23460 米,东起县城东门外,西至县陶瓷厂。街道动圈音箱 12 只,县直机关和居民院户低音喇叭增加到 375 只。

农村从建站初期至 1969 年,广播网路和电话线路同杆同线,乡以下广播专线仅有 38 公里。1958 年全县入户喇叭总数 1800 多只。1969 年 12 月到 1970 年 5 月,全县共架设县到各公社广播专线 113 公里,专杆 2003 根。架设社到大队广播专线 1915 公里,有 134 个大队架设专线 258 公里,建广播室 108 个,入户喇叭猛增到 26983 只,入户率 39%。总输出功率由原来的 2KW 增加到 14KW。至此,全县以县广播站为中心,以乡镇放大站为中转,以专线传输为主体的农村有线广播网路初步形成。1979 年 3 月,石井到峪里 30 公里广播专线架通,全县 13 个公社全部实现了专杆专线。1977~1983 年 7 年间,县城到各乡镇的广播专线又更新改架了 68 公里。1983 年底,全县入户喇叭发展到 42416 只,入户率 48%,西沃成为新安县第一个广播“三化”(机房正规化、传输专线化、喇叭入户标准化)乡。1984 年底,峪里、石寺也实现了广播“三化”。

第三节 电视

县电视中心转播台
县电视中心转播台

1974 年,新安县始有电视。当年,全县发展各类电视机 50 余部。1979 年后,电视机大量增加,到 1985 年底,全县拥有电视机 6025 部,其中彩电 404 部。新安县境内的洛阳水泥厂、洛阳铝矿、豫煤建井四处等 3 个国营大厂矿先后建电视差转台 4 处。

1982 年夏,为满足城乡人民,特别是山区人民收看电视的需要,县成立电视测试组,对全县 13 个乡镇进行测试普查,确定需建米波台 11 处,分米波台 26 处。1983 年 12 月,经中央和省主管部门批准建米波台 4 处,即县中心转播台 300W,云梦山差转台 50W,仓头差转台 10W,峪里差转台 1W,合计发射功率为 0.351KW,总覆盖面积约占全县总面积的一半左右。

县电视中心转播台,于 1984 年 10 月动工兴建,1985 年春节建成试播。塔高 74 米,采用 10 频道发射,发射功率 0.3KW。投资 26 万元,其中县财政拨款 13 万元,各厂矿、单位集资 13 万元。满足了 6 个乡镇约 20 万人收看电视的需要。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50 年 2 月,成立新安县收音站,配技术员 3 名。1956 年 1 月,收音站撤销,成立新安县人民广播站,配站长、编辑、记者、播音员、技术员共 5 人。同年 6 月,成立新安报社。1959 年 6 月,广播站、报社合署办公。1961 年 3 月,《新安日报》停刊,广播站又单设机构。1968 年初,广播站与电影队合并为“毛泽东思想宣传站”,历时 1 年,又单设机构。1977 年后,广播站被明确为局级事业机构。1980 年,增设广播电视服务部。1984 年 5 月,县文化广播电视局成立,广播站改为局属机构。1985 年 4 月,文化广播电视局撤销,成立县广播电视局。

第六章 体育

第一节体育运动

体育运动最早兴于民间。新安县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有武术、自由摔跤,荡秋千,踢毽子、斗鸡、滚铁环、跳绳、拔河、爬山、弈棋等。30 年代以后,近代体育项目如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等才陆续传入新安县。县城内小学、中学率先组织了篮球队、足球队,并开展了田径运动。除了开展对抗赛外,在当时历次专署运动会上取得过比较好的成绩。

新中国成立初期,体育运动开始普及到较大的村镇,经常进行友谊比赛。1958 年,全县掀起以“劳动卫国制”为中心的体育活动,各项体育运动技术水平都有新的突破。1964 年,全县城乡、机关、学校,掀起了“乒乓球热”,上万人参加乒乓球运动。“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体育运动被迫停止。1976 年 7 月 6 日,为纪念毛泽东主席畅游长江 10 周年,中共新安县委在西沃黄河渡口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千人横渡黄河。这次群众性的游泳活动,对全县体育运动的复兴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体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生产有了发展,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体育运动也蓬勃兴起。乡乡有农民篮球队,不少乡镇还组织了田径队、武术队,利用节假日或农闲季节组织“丰收杯”等比赛活动。县体委成立了“武术协会”“老年体育协会”,举办“武术训练班”,并积极在中小学开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活动。1984 年,新安县中、小学“达标”测验,被评为省、市“达标”先进县,获银盾 1 尊。1985 年中、小学“达标”测验,新安县再度被评为省、市“达标”先进县,获金杯 1 尊,并被评为市“大家跑”先进县、武术查挖先进县。

新安县运动员(队)在历年各种体育比赛中成绩:

1934 年 10 月,河南省十一区专署运动会:

  • 县小教组男篮 获陕州赛区冠军
  • 茹东海 获男子跳高、跳远第一名

1936 年 10 月,河南省十一区专署第二次运动会:

  • 小教男篮 获亚军
  • 冯公选 获铅球第一名
  • 茹东海 获跳高、跳远第二名
  • 郭琳 获网球单打第一名

1958 年 4 月,洛阳地区乒乓球运动会(陕县赛区):

  • 黄学维 获男子单打冠军
  • 邓葡萄 获女子单打冠军
  • 邓葡萄、黎凤贞 获女子双打冠军
  • 黄学维、邓葡萄 获男女混合双打冠军

1958 年 5 月,洛阳地区首届体操运动会(洛阳市老城区):

  • 邓养正 获男子单杠、双杠、跳箱、自由体操 4 项冠军
  • 黎凤贞 获女子自由体操、平衡木 2 项冠军

1958 年 8 月,洛阳地区篮球运动会:

  • 县男、女篮球代表队 获亚军(并代表洛阳地区参加省篮球运动会,获女篮第三名)

1958 年,洛阳地区田径运动会:

  • 县男、女代表队 均获总分第二名

1958 年,河南省第一届田径运动会:

  • 赵玉祥、刘景先(女)、武玉梅(女)分别获金、银、铜牌奖

1959 年,洛阳地区足球赛:

  • 洛阳水泥厂队(代表县) 获少年组冠军、青年组亚军

1960 年 7 月,洛阳地区排球赛:

  • 县代表队 获男排亚军

1963 年 6 月,洛阳地区田径选拔赛:

  • 郭春平 获 100 米短跑第一名(成绩 11 秒 8)、200 米短跑第一名(成绩 24 秒 8)(并被选入省代表队参加全国青少年运动会)
  • 吕东方获男子铅球第一名(成绩 9.8 米)、手榴弹第二名(成绩 51.40 米)(并被选入省代表队参加全国青少年运动会)

1964 年,洛阳地区乒乓球运动会(伊川赛区):

  • 县乒乓球代表队 获女子团体第三名

1965 年,洛阳地区射击比赛:

  • 贾秋菊 获女子小口径步枪 20 发第一名,并被选拔参加省射击比赛,获第八名
  • 党伟民 获男子第五名

1966 年,洛阳地区中学生乒乓球运动会(新安县):

  • 县中学生代表队 获男子团体第一名,并代表地区出席省中学生乒乓球运动会,获第四名。

1976 年,洛阳地区少年乒乓球赛:

  • 县女队、男队均获团体总分第二名

1982 年,洛阳地区第五届篮球运动会(新安县):

  • 县女队 获亚军

1982 年,洛阳地区“豫西杯”篮球赛(洛阳市老城区):

  • 县女队 获第三名
  • 县男队 获第五名

1982 年,洛阳地区第五届田径运动会(洛阳市):

  • 蔺金霞 获女子标枪第一名

1985 年,洛阳市首届“三八”妇女田径运动会:

  • 滑丛荣 获运球跑第一名
  • 李利平 获运球跑第二名

1985 年,洛阳市老年运动会:

  • 县代表队 获 2 项第一名

1985 年,洛阳市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孟津县):

  • 县代表队 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5 年,河南省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许昌市):

  • 县代表队 获 2 项第三名、1 项第五名

历年来本县为省级以上体育队输送的运动员名单:

  • 邓葡萄(女) 1960 年送河南省体工乒乓球队
  • 戴金生(男) 1977 年送北京海军男篮代表队
  • 戴金霞(女) 1973 年送武汉军区女篮代表队
  • 黄香玲(女) 1972 年送河南省体工女篮队

第二节 体育教育

一、学校体育

清末学堂设体操课,1927 年改为体育课。30 年代,现代体育项目虽陆续传入县城学校,但由于当时无专职体育教师,无器材,无场地,各项运动发展极为缓慢。1938~1942 年间,学校体育为童子军训练所代替。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开展“三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活动,“身体好”列为首位。1951 年在全县中、小学推广第一套广播体操。同时,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跳绳、长跑、登山、游泳、射击等各种体育活动相继在学校展开。1954 年本县中、小学校推广了第四套广播操和少年儿童广播操。1956 年,本县中、小学校采用全国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同时推行了《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1958 年,全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配齐,各校修整了操场,增置了器材。此后,县、乡和各中心学校,每年春、秋两季都组织大型田径运动会和多项运动比赛。1964 年,各校贯彻《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5 年改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9 年贯彻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制度》。这些政令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安县学校体育工作。

1984 年 5 月份统计,全县体育教师由新中国成立初 12 人增至 208 人,全县有 237 所中小学校建立了体育卫生领导小组,并以乡为单位建立了体育教学研究组。全县 258 所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达标”活动。1985 年全县 86%的适龄学生参加“达标”活动,“达标”人数占全县适龄学生人数的 72.9%。1984 和 1985 年,连续被评为省“达标”先进县,先后获省银盾奖和金杯奖。历年来,县出席地、市及省运动会的代表队,多从学校师生中选拔,并为县争取到较好的成绩。各学校为省专业运动队,大专院校体育系(科)及上级体校输送人才 22 名。1984 年,五头高中体育教师韩书信被评为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之一,获金质奖章 1 枚;邓养正、李定南、吕中兴、郭继英、游军芳、韩五九等被评为省模范体育教师。

二、业余体校

新安县业余体校是 1974 年 4 月创办的。当时,设有乒乓球、篮球、射击 3 个班,经费由县财政所拨事业费开支。

1976 年 8 月,业余体校招收乒乓球、篮球两个班,文化课学习在城关中小学校,食宿、训练在体委。

1979 年业余体校改为体校,食宿、学习、训练三集中,并开设了文化课。

1981 年体校设乒乓球、篮球、田径 3 个班。

1982 年~1983 年体校设乒乓球、篮球两个班。1984 年,体校招收篮球、乒乓球两个班。

历年体校为大学体育系输送学生 2 名,其他大、中专学生 3 名;为省体校输送乒乓球运动员 1 名,足球运动员 1 名,篮球运动员 2 名;为地区体校输送乒乓球运动员 4 名,篮球运动员 5 名。

在洛阳地区历次业余体校体育比赛中,县体校多次取得较好成绩:1973 年获乒乓球男子团体亚军、女队第四名、男子单打冠军;1976 年乒乓球比赛,获少年女子团体第一名、少年男子团体第三名;1980 年篮球赛,获女篮第三名;1981 年篮球赛,获女子亚军;1981 年乒乓球赛,获男子儿童团体冠军、女子儿童团体冠军、女子儿童单打冠军、少年女子团体第二名、少年男子团体第三名、少年男子单打冠军、少年女子单打亚军。

第三节 体育设施

城关大操场   位于县城东北隅,辟于 1928 年(民国十七年),1939 年添建舞楼,为新安县最早的公共体育娱乐场所。

县城灯光球场   位于大操场西侧,建于 1974 年,可容纳观众 5000 余人,投资 7000 余元。

庙头田径运动场   位于庙头村北头,南邻庙头小学,建于 1974 年,由庙头村投资投工。占地 29.6 亩,拥有 400 米标准跑道。

乒乓球训练房、篮球训练场   均在县体委院内,为县体校训练场所。建于 1985 年,共投资 14 万元。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58 年,“新安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主任、副主任由副县长、文教局长兼任,1959 年配备专职干部。1960 年,因国民经济困难,体委工作暂时停止。1963 年,重建体委。1967 年体委实行军管,迁武装部办公。1974 年,撤销体育军管小组,重新调整体委领导成员。1984 年,体委与教育局合署办公。1985 年 11 月,县体委机构又单设。

第七章 文物胜迹

第一节 千唐志斋

“千唐志斋”,位于铁门街西北隅,为原国民党起义将领、第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张钫先生故居花园内斋室建筑的一部分,是我国现存墓志石刻的集中地之一。1963 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政府曾多次拨专款进行修葺,并设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张钫生前酷爱金石,1931 年即开始广罗墓志石刻,兼及碑碣、石雕。1935 年前后,在其故居花园(称“蛰庐”)西侧辟地建斋,自成一体,包括 3 个天井院,1 道志廊,15 孔拱式窑洞,将其历年所得志石大部分镶嵌在窑洞内外的墙壁上。计有西晋志石 1 件,北魏志石 2 件,隋志石 2 件,唐志石 1185 件,五代志石 22 件,宋志石 88 件,元志石 1 件,明志石 30 件,清志石 2 件,民国志石 7 件,墓志盖 19 件,其它各类书法,绘画、造像、经幢、碑碣 54 件,共 1413 件。因其中藏石主要为唐代墓志,所以此斋于 1936 年建成之后,由王广庆命名为“千唐志斋”,并请章炳麟以古篆为之题额。

千唐志斋中所藏唐代志石,上起武德、贞观,历经盛唐、中唐以迄晚唐,其中包括武则天改元、安禄山僭号,无不备尽。考诸志人物中,有位极人臣的相国太尉,封疆裂土的皇亲贵戚,雄镇一方的藩镇大吏太守,官卑职微的尉丞参曹,也有浪迹山林的处士墨客,昧道参禅的真观洞主,以及被深锁内宫,凄凉一生,死而不知姓名、籍贯的宫娥彩女。这些形形色色诸般人物生平事迹的记载,为研究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外交等方面的情况,提供了珍贵的资料,起着证史、纠史、补史的重要作用。因此,可以说,千唐志斋犹如一部石刻唐书。

墓志之作,意在传世,所以多仰名家撰述和书写,其文体、书艺方面的价值,极为珍贵。斋内还收藏有多种碑碣、题跋、书联、条幅、中堂等石刻,无一不是一代名流的毫端真迹。真、草、隶、篆,无体不备;颜、柳、欧、褚,有丽皆臻。加上丹青妙手的神品点缀,使千唐志斋足称古代书艺、绘画的画廊,为国内外所瞩目。近年来,国内外名家,多有专程莅临参观,并题词留念。如:日本国大道学院院长川上景年,美籍华人、电子计算机专家陈树柏,日本国第三次王铎先生显彰会副会长栗园芦水,显彰会监察西奥鸣琴,东京都教育大学教授山内,花园大学教授中岛皓象,日本国冈山访华团团长藤原纯夫,瑞士华裔赵子丹,日本国中国书道史迹研究会访华团稻村云洞,日本山梨大学副教授金子修一,以及日本、西德、法国、美国的留学生等国际友人,都曾到千唐志斋观摩唐碑艺术,并留下了他们自己的墨宝。

千唐志斋藏石选

民国·章炳麟题:千唐志斋篆额
民国·章炳麟题:千唐志斋篆额
唐·顺节夫人墓志(部分)
唐·顺节夫人墓志(部分)
志文书法取褚遂良书体 , 间以六朝笔势 , 结体生动活泼 ,别具一格。
大周·故相州刺史袁公瑜墓志(部分)
大周·故相州刺史袁公瑜墓志(部分)
志文为狄仁杰撰书 。其书法追摹虞世南笔意 ,结体开展 ,工整秀丽。
清·郑板桥单竹
清·郑板桥单竹
清·王纯谦指画兰草
清·王纯谦指画兰草
民国·康有为书
民国·康有为书
宋·米芾书联
宋·米芾书联
明清间·王铎书
明清间·王铎书
明清间·王铎书
明清间·王铎书
清·刘墉书
清·刘墉书
清·邵瑛书
清·邵瑛书
民国·李根源书
民国·李根源书
清·韩东篱书条屏(集唐句)
清·韩东篱书条屏(集唐句)
民国·陈鸿寿书联
民国·陈鸿寿书联
民国·吴昌硕书
民国·吴昌硕书
吴氏为张铲之父张子温所篆墓志盖。其右下角有于右任小跋云:“此盖篆就,吴仓老自矜生平第一……”
民国·张钫集汉碑字
民国·张钫集汉碑字

第二节 古遗址

一、古文化遗址

古文化遗址,民国以来在县境内屡有发现。迄今经有关部门调查鉴定,正式列入古文化遗址保护范围的共有 39 处,其中类属仰韶文化遗址的 18 处,龙山文化遗址的 8 处,殷商时期文化遗址 6 处,西周以来文化遗址 6 处。特别是高平寨文化遗址和南岗文化遗址,面积大,包含物丰富,保存完整,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1963 年 6 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列为省级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高平寨文化遗址   位于县城西 7 公里的高平寨村外的高台地上,总面积 22400 平方米。遗址分东西两部分,东部台地突出,西部较低平。文化层在地面以下 2 米左右深处。从外部断崖上看,文物遗迹明显,有灰坑、红烧土块、石器、陶器等。陶器以灰质红陶为主,有陶钵,尖底陶瓮、夹沙陶器等。部分陶器质地细腻,绘有黑彩和纹饰。经鉴定属于新石器时代末期,含有仰韶、龙山两种文化类型。

南岗文化遗址   位于县城西 7 公里的南岗村。遗址南临涧河,北接陇海铁路,地势平坦开阔,总面积 45200 平方米。西北部为村庄覆盖,其余为农田。文化层在 1.5 米左右深处,包含物主要为石器和陶器。石器有经过磨制的斧、刀、铲等生产工具,陶器有大口尊、鬲、鼎,高领罐等生活器皿,一律是泥制灰色、轮制件,纹饰有附加堆纹、兰纹、弦纹、绳纹及内带麻点的残陶片。整个遗址保存较完整,对我国夏、商时期社会状况的研究有相当高的价值。据民国县志记载,民国八年至十年间,瑞典人安特生氏曾在此有所发掘。

境内古文化遗址分布情况,详见表。

新安县古文化遗址一览表

名称时代地址面积备注
安乐村遗址新石器城天镇安乐村西台地上200 米 ×3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高平寨遗址新石器高平寨村外高台地上22400 平方米省重点保护单位
南岗遗址商代铁门镇南岗村45200 平方米省重点保护单位
阎湾遗址新石器磁涧乡阎湾村南200 米 ×1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盐东遗址新石器仓头乡盐东村西60 米 ×1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冢子坪遗址新石器仓头乡河西村西300 米 ×5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西沃遗址新石器西沃乡西沃村西鳖盖岭600 米 ×4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尤庄遗址新石器五头乡河北村尤庄东北200 米 ×25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王府庄遗址新石器五头乡王府庄村西400 米 ×3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东窑遗址新石器铁门镇东窑村东150 米 ×4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新村遗址新石器铁门镇铁门村西北新村160 米 ×15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古村遗址新石器正村乡古村下道150 米 ×5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下村遗址新石器五头乡小庄下村南500 米 ×2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高沟遗址新石器、商五头乡蔡庄水库东150 米 ×1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孝水遗址商代磁涧乡孝水村1500 米 ×2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太涧遗址商代峪里乡太涧村北150 米 ×100 米县重点保护单位
暖泉沟遗址商代城关镇暖泉沟村5000 平方米1985 年普查发现
阎湾河北遗址龙山磁涧阎湾河北村150 米 ×100 米
七里站遗址周代城关镇王庄村七里站
嶡山遗址周代城天镇嶡山村12000 平方米
克昌遗址东周铁门镇克昌村8000 平方米
土古洞遗址周代铁门镇土古洞村180 米 ×120 米
十里遗址商代南李村乡十里村100 米 ×80 米
金家村遗址商代磁涧乡奎门金家村100 米 ×50 米
陈古洞遗址西周磁涧乡陈古洞村50 米 ×50 米
江村遗址新石器南李村乡江村40 米 ×30 米
郭庄遗址西周仓头乡郭庄100 米 ×50 米
卷兹遗址新石器仓头乡卷兹村150 米 ×120 米
北村遗址周代西沃乡北村150 米 ×50 米
槐林遗址仰韶、商西沃乡槐林村150 米 ×50 米
安里遗址新石器西沃乡安里村300 米 ×10 米
拾万遗址新石器正村乡拾万村
胡张沟遗址仰韶、商五头乡胡张沟村80 米 ×70 米
仓上遗址周代五头乡仓上村150 米 ×50 米
五头遗址龙山五头乡五头村100 米 ×50 米
白墙遗址新石器正村乡白墙村
何家寨遗址新石器磁涧乡南窑村何家寨
杨老洼遗址新石器铁门镇杨老洼村
竹园遗址新石器西沃乡竹园村

二、古城堡遗址

新安故城   据《括地志》载:秦新安故城在今渑池县东 10 公里,项羽坑秦降卒 20 余万于新安城南,即在此地。按:故城在今义马市石河村,其遗址南至涧河(谷水),东至小涧河边,北至北沟(上下石河村之间),西至白龙庙洼(即楚坑,在城西南),东西长约 3 公里,南北宽约 1 公里。另一说新安故城在渑池县塔泥镇。两地相距约 5 公里。

函谷关城   位于县城东汉函谷关处。据《水经注》载:“谷水又东迳函谷关城东,合桑爽之水。”《元和郡县志》载:“今县城之东有南北塞垣,杨仆所筑。”,《读史方舆纪要》载:“北周保定中改函谷关城为通洛防。”又称通洛城,今废。

旧谷城   旧志载:在县东北 10 公里。《汉书》记高帝析新安之东为谷城,即此。历来对旧谷城说法不一,《括地志》:谷城县在洛州河南县西 9 公里;《孟津县志》载:“谷城县在县西七十里,瀍水所出,今其地名谷(故)县。”据此,谷城应在洛孟界。按:隋谷州为谷城,今县东北 5 公里有养马川,名谷川,唐令狐士宗撰张海仙墓志云:合裕于谷川之旧茔。茔在今养马川,川多瓦砾。清光绪末,农民掘土,见废垣石基,长约 1.5 公里,并有石础,高 1 米余。近年在进行农田基本建设中,亦发现有城墙遗址,疑此为隋谷州城遗址,故备录以待考证。

斗城   在县城北慕容山后,俗叫金斗城,为慕容垂屯兵处,今废。

慈涧城   《唐书·王世充传》:高祖诏秦王率兵攻之,至新安,屯堡多下,败世充于慈涧城。

长泉废城   《唐书·地理志》绛州垣县注:武德二年置长泉县。四年,以长泉隶怀州,后废。《河南府志》:“今新安县黄河南岸有长泉村,盖唐之长泉县也。与黄河北岸王屋相对,故旧隶怀州。”

古圈城   元至正三年,刘奉屯兵于此。内有少城,故址尚存,在县东 20 公里孝水铺,城周 2.5 公里。《河南府志》:“孝水铺在孝水西,慈涧少水东,少城以少水得名,少水在慈涧,则少城疑即慈涧城也。”

白起城   在县西 15 公里凤凰山,相传秦将白起屯兵于此。故址尚存。

白超垒   《元和郡县志》:“白超垒故城,在县西北(今考证,应为县西)十五里,垒当大道,左右有山,道从中出,一名白超坞。汉末黄巾起事,白超筑此垒以自固。东魏修筑为城,因名。”

三、古冶铁遗址

孤灯冶铁遗址   位于石寺镇上孤灯村。遗址中有大量的木炭渣、铁渣、红烧土,残存大小铁块,还有 10 多个烧结铁块,大者直径 2 米多,厚近 2 米,铁的纯度相当高。还发现一些铸模工具,堆积层中存在大量战国时期的陶片。经考证为战国时期冶铁遗址。

北冶冶铁遗址   位于北冶街北面,是一个保存完整的战国至汉代的冶铁遗址。遗址中有大量的煤渣、小铁块,堆积层中有很多汉代陶片和砖块。

铁门冶铁遗址   经考古工作者鉴定为三国时期的冶铁遗址。铁门东古时有白超垒,为魏晋时期重要冶铁基地。《水经注·谷水》云:“谷水东迳白超垒南……,白超垒在今铁门东十五星,垒侧旧有坞,故冶官所在。魏晋之日,引谷水为水冶,以经国用,遗址尚存。”

四、古瓷窑遗址

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故宫博物院派人来新安调查,发现云梦山元代钧瓷窑址(见《禹州之行》,载《文物参考资料》1951 年第二卷第二期;《故宫博物院十年来对古窑址的调查》,载故宫博物院院刊第二期)。《文物》杂志 1974 年 12 期载《河南省新安县古瓷陶遗址调查》,介绍新安县古瓷窑遗址情况:有宋代的汝窑类型,有禹县的扒村类型,有元代的钧瓷窑址。收集的瓷片,大都有胎质坚固、釉色晶莹、造型朴实大方、花纹清晰美观等特点。遗址大部位于山坡下的河旁台地上,窑址最小有 3000 平方米,最大者 40000 平方米,残窑底径在 1.6~2.2 米之间不等。城关古瓷窑遗址,在县城西南隅,东西长约 900 米,南北宽约 300 米,面积为 270000 平方米,为豫西地区重要的古瓷窑址。

新安县古瓷窑遗址一览表

遗址名

位置

面积

时代

釉色及花卉特征

产品种类

现况

庙后遗址

县北25公里北冶乡庙后村

2400m 2

宋、元

印花青瓷、天青、豆青、牙白等色,并饰波浪鱼鳞纹

宋瓷:碗、盘、盆;元瓷:碗、盘、钵、盖

有损坏

北冶遗址

县北25公里北冶街村东0.25公里

42000m 2

天青、天蓝、豆青、碧蓝、月白、攻瑰紫、青花等

碗、盏、青花瓷碗

包含物较丰富

滩子沟遗址

县北26公里滩子沟村西0.25公里

45000m 2

宋、元

天青、天蓝、豆青、灰绿、玫瑰紫、海棠红

宋瓷:碗、盘;元瓷:盘、钵、炉、瓶

现仍经营瓷业

柿树岭遗址

县北偏西31公里柿树岭村南

1800m 2

宋、元

天青、天蓝、豆青、月白、玫瑰紫、海棠红、黑

宋瓷:碗、盘;元瓷:碗、盘、炉

马行沟遗址

县北25.5公里马行沟村西南

3500m 2

天青、天蓝、豆青、玫瑰紫、海棠红

望古垛遗址

县西北24公里望古垛村东董窑沟口

3200m 2

天青、天蓝、荔紫

碗、盘、双耳罐

石寺遗址

县西北15公里石寺镇东南蜈蚣沟

4100m 2

天青、天蓝、豆青、月白

碗、盘、盖

贾沟遗址

县西北16公里贾沟村西

4400m 2

天青、天蓝、豆青、月白、乳白

碗、炉

西渠里遗址

县西北16.5公里西渠里村西

3800m 2

天青、豆青、月白

碗、瓶、双耳罐

上孤灯遗址

县西北18公里上孤灯村西

14000m 2

天青、豆青、月白

碗、盘、盏

下孤灯遗址

县西北18公里下孤灯村东南

14500m 2

天青、豆青、天蓝、黑、荔紫

碗、盘、钵、盏、双耳罐

保存较好

北咀遗址

县西北21公里,石寺镇北咀村西

8000m 2

天青、天蓝、月白

城关遗址

县城中部

270000m 2

宋、元

天蓝、天青、豆青

碗、盘、盏、洗盆、瓶、高足杯、罐、钵、豆、瓶

蒿子沟遗址

石寺镇蒿子沟曾家外 *

2500m 2

第三节 古墓葬

苏秦墓   在县西 10 公里铁门镇芦院村。按:洛阳、巩县均有苏秦墓。

甘罗墓   在县东八陡山,明正德、清嘉庆年间县令均为立石。按:山东荏平县、河南鄢陵县均有甘罗墓。

毌丘兴墓   魏将作大匠毌丘兴墓,在县城北慕容山下。《水经注》:皂涧水南流迳魏将作大匠毌丘兴墓东。

韩擒虎墓   隋上柱国韩擒虎墓,在庙头村,已列为县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前有韩王庙,在今庙头学校地址,庙院早废,墓冢已平。

李淳风墓   在克昌村。《唐书·李淳风传》:李淳风,岐州雍人(今陕西凤翔县南),精步天历数,终太史令。按:《广舆记》:四川简州(今简阳县)亦有李淳风墓。

袁天纲墓   唐火山令袁天纲墓,在铁门镇南岗村。《唐书·袁天纲传》:袁天纲,益州成都人,善相术,终火山令。按:《广舆记》载:河北省涿县亦有袁天纲墓。

郑潜耀墓   唐驸马郑潜耀墓,在西沃乡下坂峪。相传郑驸马墓广 40 亩,中有 3 冢。今失考。

庄宗雍陵   在西沃乡下坂峪,墓冢已平,已列为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五代史·本纪》徐元党注:明宗天成元年七月,葬庄宗于河南新安县,号雍陵。《通鉴·后唐纪》:天成元年秋七月丙子,葬光圣神闵孝皇帝于雍陵。胡三省注:雍陵在河南新安县。

明宗徽陵   《太平寰宇记》:“在县东北十里护驾庄”,今失考。

钱若水墓   宋宣靖公钱若水墓,在今城关暖泉沟。

忽哥儿墓   元忽哥儿墓,在克昌村东北里许。民国二十三年春,村人耕田获其墓碑,文云:昭勇大将军佥枢密院事上轻车都尉进封忠愍侯忽哥儿之茔,奉孝男监察御史贴木儿不花立,至正三年通举大夫郑立书。

伊厉王寝园   在今磁涧乡老井村东岭,列为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史》:“伊厉王名木彝,太祖第二十五子,建文三年封,永乐六年就藩洛阳,十二年薨。”

伊悼王寝园   在今五头乡马头村北,妃马氏同葬于此。《明史》:“伊悼王名𬤊钒,厉王曾孙,成化二年袭封,十一年薨。”

吕孔学墓   明赠左都御史吕孔学墓,在县城南玉屏山下,墓前翁仲石麟毁于“大跃进”年代。

吕维祺墓   在县城北关岭上,俗称吕家坟。

宋四郎家外宅坟   位于石寺镇李村。1983 年夏,该村砖场工人在取土中发现两座宋代壁画墓,均为仿木建筑。墓门上方嵌方石一块,刻文为“宋四郎家外宅坟……宣和捌年二月初一日大葬记。”二墓室均由小砖砌成,平面呈八角形,穹窿顶,壁上彩绘主体为浮雕人物,反映墓主人生活图景。另有花卉、几何图形、二十四孝图等。历 800 余年,尚色彩鲜丽,保存完好(见卷首彩页)。该墓发现后,由洛阳文物工作队在县文物管理所配合下,迁至洛阳古墓博物馆复原。

第四节 古建筑

近代由于战乱破坏和反封建迷信,拆庙打神像,全县古代建筑所存无几。仅将尚存建筑物简述于后:

文庙大成殿
文庙大成殿

文庙大成殿   在县城东街,今为城关高级中学占用,尚完整。已列入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旧志载:文庙旧为学宫,嘉靖九年改为“文庙”,其中的大成殿,为 5 间宫殿式建筑,殿内墙柱高 4 米。殿前有一月台,直 10 米,阔与殿等。“大成殿”建于明初,万历年间与清乾隆年间曾两次重修。

城隍庙大殿   在县城东街,现为城关初中占用,尚完整,与文庙的大殿东西相望。已列为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洞真观
洞真观

洞真观   位于铁门镇南,比邻王乔洞。元大德年间建,主体建筑为三清殿,顶部为宫殿式木结构,飞檐斗拱,十分壮观。另有“三官殿”“圣母殿”等。这些建筑还大体完整,已列为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五虎庙   在曹村乡袁山村东,始建无考,原建筑大部尚存。1945 年豫西抗日公校曾驻于此,现为袁山小学校舍。

朝阳寺   在北冶乡滩子沟村西,始建无考,清顺治年间重修,尚存大殿 2 座,现为小学校舍。

清和观   在西沃乡安里村,现为安里小学校舍。据碑碣记载,该观始建于元代至元年间,明天顺、清乾隆、嘉庆、咸丰间均重修。现仅存“三清殿”1 座,已塌脊断檐,岌岌欲倒。

关帝庙   在北冶街东,现为小学校舍。始建无考,尚存大殿、廊房、舞楼。曾经修葺。

洪福寺   在正村乡白墙村北,唐乾祜六年建,金、元时代均有修葺,今仅有大殿、二殿残存。

宝真观古柏
宝真观古柏

宝真观   在五头乡养马村,俗称养马观。为唐贞观三年建,明正德九年重修。现存大殿 1 座,舞楼 1 座,并有千年古柏 1 株。今为金溪学校校址,已列为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玉皇阁   在石井乡荆紫山绝顶,为明代建筑,清嘉庆二年重修。阁后为万丈悬崖峭壁,下临黄河。已列为县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

第五节 古关隘津渡

一、汉函谷关

汉函谷关在县城东 500 米处,遗址尚存。

1923 年重修后的新安汉函谷
1923 年重修后的新安汉函谷

秦时,在今灵宝县故城处有函谷关。据《汉书·武帝纪》记载:“(元鼎)三年(公元前 114 年)冬,徙函谷关于新安。”后汉人应劭作注曰:“时楼船将军杨仆数有大功,耻为关外民,上书乞徙东关,以家产给用度。武帝意亦好广阔,于是徙关于新安,去弘农三百里。”且关前仿秦关筑有“鸡鸣”“望气”2 台,以壮其势。后世称是关为汉函谷关。

汉函谷关遗址
汉函谷关遗址

汉函谷关初建时,非常壮阔,《水经注》曾记:函谷关“即所谓散关障,自南山横洛水北属黄河,皆关塞也。”这样看来,古汉函谷关北至黄河岸,南到宜阳,关塞相连,几乎类于小长城。所以成为历代皇帝和军事将领所瞩目的武备要地,文人墨客也多有题咏。北周武帝时,曾改函关城为通洛防,为北周东境备齐要隘。此后,虽经风雨战乱,屡遭破坏,但历代都有修葺。据载,1923 年最后一次修复后的汉函谷关高 38 米余,南北长 33 米,东西宽 20 米。关楼 3 层:底层为平垛,中有拱形门洞,可供交通。东西洞门,各有对联 1 副,为康有为题写,东门联为“功始将梁今附骥,我为尹喜谁骑牛”;西门联为“胜迹漫询周柱史,雄关重睹汉楼船”。平垛上周,围以寨垛,中间是 两层阁楼。中层四门对开,上层为八角楼,四面开窗,飞檐画栋,八方翘角之上,各系铜铃 1 个。关上有重修时康有为的题字:“汉函谷关”。这次重修落成的关楼,虽未必能与古汉关原貌相比,但其气势还颇为壮观。新中国成立后,关楼已经非常破旧,1958 年,“大炼钢铁”运动中被拆毁,如今只剩下底层平垛。

二、狂口渡

狂口渡,在仓头乡狂口村(东沃),距县城 35 公里。北渡达济源县关阳村,渡口为畛河入黄河之汇流处。南岸为石山峭壁,地势险要;北岸地形较开阔,一片沙滩,是黄河重要古渡口之一。盛时舟楫往返,日夜不息,客商往来,熙熙攘攘,有“日进斗金,水旱码头”之说。渡口河床宽约 400 米,为带状连山石构成,有断有连,断处水深莫测,连处石大如象。每当夏秋之交,黄水滚滚而下,冲击巨石,浪起数丈,水势凶猛,涛声如雷,人称此处为“老龙港”。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御史李宗枢于狂口建城垣,南北两门,其额题曰:“天限狂澜”。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为太岳根据地与豫西地区往来的重要渡口之一。1947 年 8 月 22 日夜至 23 日晨,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岳四纵队横渡黄河,挺进豫西,这里是重要渡口之一。(见彩页照片)

三、西沃渡

西沃渡指西沃乡西沃村侧之黄河渡口。南靠青要山,北渡达济源县境之长泉村(北长泉),距新安县城 40 公里。渡口长 500 米,河面宽 200 米,水深 10 米左右,水势平稳,便于船只靠岸。明崇祯七年(1634 年),高迎祥、李自成农民起义军即从荒坡、西沃渡口过河,进入豫西。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为太岳军区与豫西根据地往来的重要渡口之一。1947 年 8 月 22 日夜至 23 日凌晨,陈赓、韩钧率太岳四纵队主力经此飞渡黄河天险,克南岸守军重要据点石山头,全歼国民党一个保安旅,挥师南指,转战豫西。

四、塔地渡

在峪里乡塔地村,北渡达济源县之毛田,距新安县城 55 公里。渡口长约 500 米,河床宽 400 米,水深约 12 米,北岸是沙滩,水势平稳,为黄河古老渡口。1945 年 11 月 14 日,由刘聚奎等率领的豫西抗日支队第十八团、五十九团,由此渡河,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1947 年 8 月 23 日晨,太岳十三旅由此过黄河南下,25 日解放新安县城。

五、石渠渡

在峪里乡石渠村,北渡达毛田村。渡口长 1 公里,河床宽 400 米,水深约 10 米,水势平稳。1944 年 12 月 26 日,由王震、王首道、王恩茂率领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独立第一游击支队(简称“南下支队”),由此渡口踏“冰桥”强渡黄河天险南下,曾在黄河“冰桥”上摄影留念。

第六节 名胜古迹

查诸旧志,新安县名胜有“八景”之说,即“芝泉绕泮”“涧水秋云”“函关晓月”“夷里温泉”“山飞瀑布”“天限狂澜”“荆紫生岚”“烂柯仙迹”。所谓“八景”,有的名实相当,有的已有名无实,有的本来就是牵强附会。

古迹一目,旧志记述尤为繁冗。以民国新安县志为例,所列古迹计有:“周之九坂”“秦汉之故城”等古城遗址 13 处;“甘罗故里”“吕维祺故居”等名人故居 2 处;“汉函谷关”“通洛防”等关防塞驿 6 处;“郑氏池台”“紫微轩”等亭台园林 7 处;“川上书院”1 处;“文庙”“汤王庙”“石佛寺”等古庙宇 62 处;“甘罗墓”“苏秦墓”“庄宗雍陵”“明宗徽陵”等名人墓葬 36 处;“乡贤祠”“忠义祠”“先农坛”等古坛祠 17 处;“大城坊”“大守坊”“进士坊”以及节孝贞烈牌坊 87 处;铁塔、奎星楼、兴文塔等古塔 4 处。这些名胜古迹,旧志虽有记载,但一部分当时即记“失考”;即使当时有据可考的,又经近代兵戎战火,城镇扩建,机关学校占用,也已面貌全非;加之农田、水利建设,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间破除“四旧”,基本上已是无胜可寻,无迹可觅。这里除前面几节已收的古墓葬、古建筑、古关隘津渡外,仅就尚有旧迹可寻,有胜可记的,简述于此;一些虽无迹可寻,但与新安县历史关联密切,或涉及重要历史事件的,则根据旧志提供的线索和群众的记忆指出其原址方位,或有益于后。另对一些旧志未曾纳入,而又有胜可记的地方,也酌情收入。

一、烂柯仙迹

“烂柯仙迹”是指烂柯山王乔洞而言,此山在本县西南境,铁门镇南约 3 公里处。烂柯山南麓有一峦突出,它背靠群峰,面临绿水,人称棋盘山。据传山石上有棋盘遗迹,为仙人王乔观棋处(见“风土民情编”)。

“棋盘山”,全部由一种水成岩堆积而成。其石状如礓石,中有毛细孔窍能引水上升,俗名“上水石”。山腰有一天然石洞,洞口高近 3 米,阔 2 米。即传说王乔化石成仙之所在。洞口上方有石刻题额“逢师一着”,两侧石壁间嵌有碑碣。

由王乔洞西行约 200 米处有洞真观(见前“古建筑”),院中古柏挺拔,颇存古刹风貌。另有“树倒成石”“神碑透灵”“石上翠柏”“东荆西枣”“火烧柏心”诸景,宛然旧貌。

二、夷里温泉

“夷里温泉”在县城西南近 2 公里处的“暖泉沟”,为北宋名宦钱若水的故里。据传,当时高士陈抟希夷先生也在此隐居,故称“夷里”。暖泉沟东山半坡处有一天然石洞,深可数丈,据传是希夷先生常憩之处。沟中原有温泉一脉,从沙底涌出,泡珠成串,如釜水小沸。其水夏季温,冬季反热。据说人在此泉洗浴,不但可以去尘垢,爽身心,而且还有疗肤疾,舒筋络的效果。具有神秘色彩的人物陈抟择居于此,不是没有道理的。民国年间,这里曾建有瓦屋 3 间,成一简易浴池。附近居民与县城人士到此沐浴的,往往接踵结队,不绝于途。

近年,因群众常在周围采石取土,原暖泉眼已被埋没,但沟中仍有暖水流出。

三、荆紫山与通仙观

荆紫山,原为新安县北部的一条山脉,山势沿黄河南岸东西走向,干支错综,绵延数十里,人们通常称其主峰为“荆紫山”。此峰在歪头山以东,窨头山以西,山势陡峭挺拔,高下 7.5 公里,有盘山危道可以攀登。山顶有玉皇阁,为八角亭式建筑,可供游人憩息。登上山顶,放眼四望,可以目穷千里:秦东、晋南,苍山如海;滚滚黄河如长龙巨蟒,由万山丛中狂奔而来,旋又盘谷穿峡翻腾而去,足使人胸怀豁朗,豪情倍增。若逢晴日登临,则见峰峦绝崖间,似有岚霭蒸腾,聚成薄云轻雾,缭绕山腰,飘忽迷离,若聚若散。旧志称其为“孤峰独秀,晴岚围翠”,列“荆紫生岚”为新安八景之一,当指此而言。(见彩页照片)

荆紫山主峰下,旧有通仙观,俗称荆山庙,为宋元时代所建。每逢庙会,方圆几十里的百姓,背囊荷担的商贩前来“赶会”,也常有州县官吏,文人墨客慕名来游。逢此盛会,山上山下有和尚请茶递水,殷勤招待,这光景煞是热闹。可惜这荆山庙早已毁于荒乱年间。如今,只有一些记载官宦文人游记题咏的石刻,散立在断墙颓壁之间,若妥为收存,对文史则不无价值。

四、漏明崖

漏明崖位于北冶乡西境。这里断崖壁立,沟壑交纵,于南山的“龙角崖”上,有一天然透明石洞。远远望去,透过石洞,可望见山背面一片天光,所谓“漏明”,指此而言。若攀援石岩,拾级而上约 200 级,至洞口上,方见其大,超过门洞。所谓“龙角崖”乃如一堵危墙,厚不盈丈。

大漏明
大漏明
小漏明
小漏明

由洞口探身南望,只见峦峰丛立,深玄莫测,另是一番天地。虽有危道相通,但不惯山路的人,不敢攀援。传说,当年二郎担山赶太阳,走到这里力尽,弃山于此,这个石洞,乃二郎神担山系绳之处;有趣的是,与此处隔沟相对,北山低处,也有一个类似的洞,只是小一点,人们谓之“小漏明”。

“漏明崖”之近侧,多熔岩穴窟,前人曾依势傍崖建庙修龛 10 余处,如“三教堂”“奶奶堂”“大佛洞”“龙宫洞”等,庙前置有“八卦亭”,崖壁间嵌有名人题咏石刻数十处。传说中唐时期,骆宾王反武则天失败后,逃隐此处,留诗多首于断崖上,可惜这些都已不复存在。

其它如“倒栽和尚”“拴马橛”“石上涌泉”“响瞠锣”等天然奇景,宛然尚在。

漏明崖向南攀山至前北斗村,有原中国人民解放军四纵副司令韩钧烈士故居。由漏明顺河谷继续西行,约七八里到袁山。抗日战争时期,这里曾是抗日根据地的中心,县抗日民主政府所在地。

五、孙膑洞与庞涓坟

“孙膑洞”在县城西北约 15 公里的云顶山头,洞深约 7 米,宽 4 米;“庞涓坟”在云顶山下的上孤灯村附近。

今畛河川,古称马陵川。传说战国时,孙、庞“马陵之战”,就发生在这里。先是孙膑设伏兵于云顶山上,自己在洞中指挥,于山下大树上挂红灯 1 盏,诱庞涓追兵至此,山上万箭齐发,射死庞涓,大破魏军,遂有“孙膑洞”“庞涓坟”以及“孤灯村”的传说。

六、唐双驸马郑氏遗址:池台·东亭·驸马坟

唐荥阳郑万钧、郑潜曜父子,分别为唐睿宗、玄宗驸马。安史之乱中曾避居新安,筑“池台”“东亭”。杜甫过新安,拜会郑氏父子,作《郑驸马池台喜遇郑广文同饮》《咏郑氏东亭·五律》和《新安吏》诸诗。郑广文,名虔,为郑潜曜叔父,一代诗人、画家。 据新安旧志载:县北 35 公里黄坂峪有“驸马坟”,广 40 亩,中有 3 冢,即郑潜曜墓。

七、北魏石窟

北魏石窟
北魏石窟

县北青要山北坡,西沃与南长泉村之间,悬崖壁立,下临黄河,绝壁间有 2 石洞。其一稍大,长、宽、高各约 2 米,内有石雕佛像 11 尊,顶部浮雕花饰为莲、飞天。造像题记谓“邑主王俊达发愿修造”,建于北魏孝昌元年至建义元年(525~528);其二稍小,内有石佛造像 7 尊,建于北魏普泰元年(531):窟外东壁间有石雕宝塔 4 座。

此处山坡石崖间原有浮雕石佛、宝塔多处,高有尺余乃至数尺者不一,群众中有“走塔不见塔,见塔不走塔,七十二座无影塔”的歌谣。可惜,近年修筑公路,破坏严重,石壁间间或有遗迹尚存,多因风化模糊不清。

第七节 馆藏文物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发展,水利建设、农田建设、交通建设、街道扩建、住宅建设等各项基本工程,从不同程度上都起着“不考古而考古,非发掘而发掘”的作用,使埋藏在地下的历史文物获得更多的“破土而出”的机会。这期间,县文化馆(后归文管所)先后收集出土文物 610 件,其中瓷器 136 件,陶器 292 件,铜铁器 123 件,石器及其它化石 59 件,均已注册编号,归馆收藏。这些文物,大部具有造型古朴、工艺精良等特点,体现了人类社会前进的“脚印”,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忠实见证,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见附图)

新安县为唐三彩主要出土区之一,已发掘的 10 座唐墓中,出土唐三彩 50 余件,大部分造型精致,釉色艳丽。1974 年,南李村乡十里村唐墓出土一件三彩鸳鸯壶,体态丰满,羽饰华丽,色彩鲜艳,属艺术珍品,曾运往日本展出,现藏河南省博物馆。1980 年,磁涧乡柴湾唐代墓葬出土的三彩文俑、武俑、骆驼、马、镇墓兽,体型高大,是不可多得的三彩瑰宝,《文物》《考古》杂志均有介绍。(见卷首彩页照片)

馆藏文物集萃

利齿猪颌骨化石(中新世)
利齿猪颌骨化石(中新世)
南李村十里村出土 ,原件藏中国科学院 古脊椎动物研究所 , 图为复制件
猕猴头骨化石(更新世)
猕猴头骨化石(更新世)
南李村十里村出土,原件藏中国科学院 古脊椎动物研究所, 图为复制件
象牙化石(更新世)
象牙化石(更新世)
全长 186cm ,磁涧乡阎湾村出土
石器(新石器时代)
石器(新石器时代)
安乐村遗址出土
陶鬲(周)
陶鬲(周)
高 16cm , 口径 17cm
铜匜(战国)
铜匜(战国)
长 22cm ,高 11.5cm
汉函谷关瓦当 (西汉)
汉函谷关瓦当 (西汉)
直径 14cm
铁铲范
左 :铁铲范 (汉) 上外下内
右 :铁铧范 (汉) 上外下内
铜提梁卣、铜盉
左 :铜提梁卣 (东汉) 高 21cm ,直径 15cm
右 :铜盉 (东汉) 长 27cm ,高 12cm ,直径 15cm
鎏金佛 (北魏)
鎏金佛 (北魏)
高 30cm
宣德炉 (明)
宣德炉 (明)
高 9cm ,直径 10cm
历代货币
历代货币

第八节 革命纪念地

1944 年冬至 1945 年秋,新安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豫西抗日根据地的重要县份之一;1947 年 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反攻,陈赓兵团从这里突破黄河天险,挺进豫西。艰苦的革命历程,使不少村庄留下了光荣的革命足迹。兹特摘要记述,以资纪念。

抗日民主县政府旧址

1945 年 ,新安抗日民主县政府驻曹村乡袁山村,借住民宅办公 。

县长李之放、政委赵天锡住农民袁万贵家
县长李之放、政委赵天锡住农民袁万贵家
县政府办公处在农民袁万祥、袁万利家
县政府办公处在农民袁万祥、袁万利家
豫西二军分区司令部旧址
豫西二军分区司令部旧址
1945 年春,豫西抗日根据地二军分区司令部曾驻新安县黑扒村。图为黑扒村豫两二军分区司令部驻地旧址。
陈赓兵团司令部驻地旧址
陈赓兵团司令部驻地旧址
1947 年 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岳四纵队(陈赓兵团),突破黄河天险,挺进豫西。司令部曾驻新安城北后峪村,并在这里召开了意义重大的前委会议。图为司令部驻地:后峪小学。
八路军军械所旧址
八路军军械所旧址
1945 年八路军豫西部队军械所曾驻新安县石井乡黑扒村。图为军械所旧址:关厅小学。
豫西公学旧址
豫西公学旧址
1945 年,豫西公学(原太岳军区豫西抗日先遣队第二支队随营学校)驻曹村乡袁山抗日民主小学(五虎庙)。图为五虎庙旧址。

新安县文物分布图

风土民情编

第一章 民族宗教

第一节 民族

新安人口中有汉、回、蒙古、壮、满、布依、土家等 7 个民族,汉族占人口的绝大多数。

1964 年人口普查统计,全县总人口 307864 人,其中汉族 307218 人,占总人口的 99.79%;回族 634 人,占 0.21%;蒙古族 2 人,壮族 7 人,满族 3 人。1982 年第三次人口普查结果,全县总人口 440045 人,其中汉族 439201 人,占总人口的 99.81%;回族 809 人,占 0.18%;蒙古族 1 人,壮族 7 人,布依族 6 人,满族 18 人,土家族 1 人,外国人加入中国籍,民族不明者 2 人。

民族分布:回族主要分布于五头、铁门、城关、石寺等乡镇,其中五头乡西坡和李家庄为主要聚居区,有 530 人,占全县回民的 65.5%;铁门镇有 141 人,占全县回民的 17.4%;其他少数民族分布于铁门、城关、石寺工矿区,多为厂矿、机关职工,由外地迁入。

新安氏族惯称迁自山西洪洞县。据旧志载,有谱牒足证者,如横山吕姓,明洪武初由洪洞迁于新安;石井寺坡山的张姓,明永乐初迁洛阳鏶河,清初迁新安;白墙姬姓,城东街许姓,石井于姓,郑坡郑姓,克昌邵姓,辛庄孙姓,陈村张姓,崴山刘姓,横沟常姓,侯沟侯姓,王庄王姓,韦庄翟姓,庙头邓姓,城西街郭姓,东杨镇蓝姓,石寺柳姓、贾姓与刘姓,石井徐姓与赵姓,高平寨郭姓,火虫驿王姓,骆岭李姓,车厢沟马姓,流水沟冯姓,王岭王姓,余村余姓等,均系元末明初由山西洪洞迁入新安;芦院裴姓,由山西闻喜迁来;邱沟邱姓,元末由山西翼城迁来;北关龚姓,由山西夷山迁来;滩子沟介姓,元末由山西介休迁来;西关董姓,明洪武初由山西高平、芮城迁来;城东街郭姓,元末由山东高唐迁来;西街黄姓,明永乐中由山东肥城迁来;掌礼王姓,明初由山东诸城迁来;马行沟李姓,明天顺中由山东夏津迁来;城内和高平寨等处孟姓,明洪武初由山东邹县迁于陕西邰阳,后迁新;其他如龙涧韩姓、城内钱姓、石寺南姓、窨头陈姓,则为本地之土著。

据不完全统计,新安现有姓氏约 300 个左右。其中较常见的有:

李、王、张、刘、陈、杨、赵、郭、高、林、马、胡、何、吕、周、黄、孔、曾、邓、郑、宋、孟、韩、谢、吴、孙、冯、于、傅、柳、姬、游、尤、党、裴、介、曹、贾、魏、梁、董、焦、肖、程、袁、苏、卢、沈、蒋、蔡、丁、薛、阎、潘、夏、田、姜、江、汪、范、樊、方、石、白、毛、崔、姚、郝、邱、秦、段、叶、戴、雷、钱、武、常、尚、乔、杜、路、陆、邵、顾、金、侯、史、寥、关、彭、唐、邹、赖、龚、臧、南、蓝、许、洪、衡、温、牛、霍、邢、廉、靳、卫、庞、安、聂、师、司、郅、仝、怀、柴、颜、齐、戚、拓、翟、光、单、耿、岳、梅、华、成、郜、穆、屈、曲、包、鲍、暴、钟、毕、申、艾、亢、宫、余、谭、季、宗、索、边、窦、药、敖、莫、上官等。

第二节 宗教

新安宗教有基督教(即耶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 5 种。

一、基督教

清光绪二十年(1894),基督教徒山东人刘丹芝赴陕西,过新安代为传教,首先入教者为白墙姬文学。二十二年(1896),英国浸礼会邵牧师为姬施浸。光绪二十三年(1897),内地会牧师瑞典人罗冠民组织耶稣教会,于县城小水门胡同设福音堂 1 处,由姬文学主持(山西运城设有总会,统管晋、陕、豫三省教徒。河南总会设在洛阳)。县城内的叫“老会”,设有会长、会正、牧师、长老、执事等,白墙人何五常任会长兼执事。光绪二十四年(1898),瑞典组织来华传道会,名曰瑞华会,仍联络内地会派,由卞桂英、殷风娥(均华名)、韩某(名佚)三教士来新安住堂布教,同时徙福音堂于南后街。二十七年(1901),师传道牧师来新安扩充教务。二十八年(1902)冬,卞、殷二教士于西街设教会小学,二十九年(1903)设官阳支堂。民国四年(1915),由华人捐资于铁门设支堂。宣统三年(1911),康(若兰)、卞二教士创办“实安慈惠孤儿院”。民国十年(1921),在西沃设小学校。十一年(1922)在狂口设支堂。十二年(1923),设北冶小学。十九年(1930),设老井支堂。全县受浸礼者 380 人,由教友选举代表组织堂议会,设会长 1 人,长老 1 人,执事 4 人,男女传教士 4 人,职教员 10 余人。至 1947 年,全县教徒达 1089 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停止宗教活动。1977 年后,基督教又有新的发展。至 1980 年,教徒达 4189 人。1981 年,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切实维护教徒群众的信仰自由,对教徒进行爱国、爱教、守法、守纪教育,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原则,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的“三自”方针,对那些不符合教规教义而突击发展或利用宗教作掩护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和违法活动者,坚决予以打击。1982 年秋,在全县共开辟了十几个基督教活动点。1985 年,有教徒 10780 人。

二、天主教

天主教即基督教旧教,亦称“罗马公教”,教主也是耶稣。1942 年,由传教士郭志高传入新安,在城关西大街购置房屋 12 间,作教堂和传教人的住室。1945 年,神甫郜鼎铭来新安协助郭传教,1947 年 3 月离新。当时教徒发展到 500 余人,江庄、刘庄与城关镇西街的教友最多。1947 年后,天主教已经失传。

三、伊斯兰教

新安县伊斯兰教历史较长,因元朝的屯田和明清两代的商业贸易,回民由外地迁到新安,伊教随之传入。

回民较多的西坡与铁门,各有阿訇 1 人。回民每星期五聚在清真寺礼拜,自愿参加。西坡清真寺原有《古兰经》老版大经 30 本,可惜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烧掉。现在礼拜时念诵的是《古兰经选》(阿、汉对照附注释)24 章和《伊斯兰教初步浅说》(原著者哈德成)72 童。

四、佛教

新安旧有僧会司,设于宝云寺,旧址在县城慕容山上,僧官 1 人,管理教务。全县共有寺 25 所,皈依佛教者,皆受僧官统御。到 20 世纪 30 年代中期,严禁烧香礼神,僧僚遂不多见。

五、道教

新安县旧有道会司 1 处,设于洞真观(在铁门南 3 公里王乔洞),道官 1 人,主持教内一切事项。全县有道观 12 处,凡受篆而为道士者,统归道官管束。

佛道二教在清末很盛行,自民国破除封建迷信、取缔寺观偶像后,已经失传。

六、宗教建筑

基督教:旧有县城实安慈惠孤儿院房屋 38 间,即现在政府招待所地址;福音堂房屋 20 间,位于今人民商场处。在铁门镇东大街路南、磁涧村桥东、西沃村北头各有福音堂 3 间。

伊斯兰教:五头乡亮坪西坡村清真寺有窑两孔,房屋 3 间,铁门清真寺有房屋 10 间。

天主教:教堂原在县城西大街,有房屋 12 间。

道教:新安道教建筑,应首推烂柯山洞真观,观外有名胜王乔洞。另有清和观,现在西沃乡安里学校院中,原有前、中、后 3 个大殿及舞楼、钟楼、偏殿,共 20 余间,占地 10 亩,现仅存中殿。

附:实安慈惠孤儿院简介

新安县孤儿院,清宣统三年(1911)由瑞典国传教士卞桂英、康若兰等筹建,原设于县城南后街的福音堂后院。时连年兵祸灾荒,道有弃儿,教会拣回抚养,初建孤儿收养所。后募得本国人实安的遗产及西欧教会的捐助,由庞而立、艾约翰、叶杖学协理,又在城西街路南建西式楼房 1 座,民国十一年竣工,定名新安县实安慈惠孤儿院。民国十六年(1927),该院由国人邵修德管理,并在各级政府备案。1929 年蒋冯战争中,孤儿院一部分迁往山西运城,1933 年迁回。1951 年,县人民政府对该院人员进行疏散安置,孤儿院停办。

孤儿院的最高管理机构是董事会。设院长 1 人,下设事务、教育、生产及保姆 4 股,技师、教师、保姆及工人等分属各股。

孤儿院的生活费用及事务性开支,新中国成立前由西欧教堂及瑞典教会供给一部分,政府捐款及院内生产的鞋、毛毯等收入解决一部分。1947~1951 年,县人民政府曾拨给部分粮款,周济孤儿生活。

实安慈惠孤儿院成立 36 年,共收养儿童 2000 余名。

孤儿院办有教会小学,除教育本院收养的孤儿外,还招收社会上部分家境贫寒无力求学的孩子。据民国二十八年(1939)版《新安县志》载:孤儿院附属学校有教职工 12 人,学生 1~6 年级 7 个班、206 人。初级班开设有国语、算术、社会、自然、公民等课程,高级班增设历史、地理、时事、音乐、图画等课程。

孤儿院除了办教育,组织孩子们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外,还办有织布、织地毯、织袜、制鞋等手工业作坊,培养孩子们的劳动生产技能。其产品除自用外,还外销一部分。其中所产地毯曾被选送巴拿马国际博览会展出。

第二章 风俗习惯

历代旧志对新安县风俗习惯多有记述,如“新地近唐魏而远齐楚,故其人多淳朴,业惟耕读”“地瘠俗厚,稼穑不足自赡,而有淳让之风”“风俗俭朴,农务力耕,房屋、宴会、服食器用,仅取备物而止,即绅士大户亦鲜华美之饰”等。

新中国成立后,原先那些适应封建社会小农经济而形成的许多习俗,都随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一代新风正在形成。

第一节 婚姻

一、旧俗

新中国成立以前,封建婚姻制度长期存在。男女婚姻不能自主,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偶有青年男女私定终身者,即被视为“大逆不道”,往往遭到父母责骂,亲友唾弃及社会舆论的谴责。有情人被迫离散、痛苦一生甚至自杀的悲剧时有发生。买卖婚姻、重金纳聘、重婚纳妾以及“小女婿”“童养媳”“娃娃媒”“转亲”“换亲”等诸多封建陋俗,葬送了无数青年、特别是女子的青春。男子可以娶三妻四妾,“断弦再续”,女子则必须“从一而终”。寡妇改嫁被视为“不守贞节”,常受到族亲的粗暴干涉。早婚现象相当普遍,一般男十七八岁,女十五六岁即可成婚,有的十来岁即当了“新郎”。近亲结婚(如“侄女随姑”“姑舅还堂”“两姨结亲”等)不仅不受限制,还被认为是“亲上加亲”,往往造成不良后果。

婚礼繁杂,并多封建迷信色彩。男女幼时,即由媒人向两家通意,亦有男家或女家央媒人向一方通意,谓之“提媒”。双方同意后,男家即合生肖八字,备契书两封,由媒人邀请女家主婚人至男家,各将儿童名字、生辰年庚行次书之,并书骑缝字,进行互换,谓之“换契”。“换契”之日,男家必送耳环、戒指、衣料等聘礼,至此婚约始订。男女至成婚年龄,由男家请阴阳先生择定吉日,备帖书明嫁娶日期,遣媒人送至女家以商婚期,谓之“送好”。经女家允诺,男家备首饰、衣料及四色礼品,送至女家,谓之“过礼”。婚娶之日,男家备花轿鼓乐,到女家迎娶。女家送亲者随轿送亲。至男家落轿后,新郎新娘拜天地,宴宾客,入洞房,闹房等。婚后三日,新郎由长者陪同向岳父家谒见,叫作“回门”。新郎新妇同行者叫“双回门”。三日后,女家去婿家探望,俗称“瞧闺女”。

二、新俗

1950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几千年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逐渐取消。在婚嫁礼仪上不断简化,新的婚俗逐渐形成。70 年代以来,社会上又逐渐出现了女方要彩礼、结婚讲排场等不正风气,政府对此不断加强教育,积极引导,提倡节俭办婚事,以树新风。

70~80 年代,城乡在实行男女婚姻自主方面,大体有四种情况:一是男女青年在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互相接触、互相了解,建立感情,经一方口头提出,或书信表达,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交往熟悉,或订婚结为夫妻,或为某种原因而终止恋爱关系。这种情况,在城镇、机关、厂矿、学校居多,农村亦逐渐增加。二是男女青年在交往中互相了解,产生爱情,托人介绍,双方同意,确立恋爱关系,在交往中加深感情,结为夫妻;也有因双方意见不合或单方不同意而终止恋爱关系的。三是男女互不相识,完全由熟悉双方的人介绍,约定日期,男女相识。经过观察、交谈和多方面了解,双方同意后,确定关系,正式订婚。四是 80 年代以来,部分城镇知识青年,尤其是大龄青年,通过“婚姻介绍所”或在报刊上登“征婚启事”等方式牵线搭桥,男女相识后,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如双方同意,即可结为夫妻。这种情况,在农村不多。此外,在农村也有少数仍由父母包办成婚的。婚后,有的逐步建立感情而巩固了夫妻关系,也有中途关系破裂而离婚的。在实行男女婚姻自主的过程中,只有双方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后,才视为正式婚姻关系,受法律的保护。

男女双方到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之后已是合法夫妻。但多要择定吉日,知会亲友,举行完婚仪式。婚娶之日,花轿之习已废,初时改骑牲口或步行,或坐牛马车,随后发展为骑自行车,或坐拖拉机。现在多为坐大卡车、吉普车,或轿车,视其条件而定,男家备车,由亲友或新郎到女家迎娶。完婚仪式有鸣炮奏乐,新郎新娘互行鞠躬礼,向宾朋敬礼,主婚人、证婚人讲话,新郎新妇讲话等。婚事新办、简办新风也有发展。如举办集体婚礼,由机关、厂矿的妇联会、共青团、工会组织,为同时结婚的数对夫妇举行集体婚礼,不宴请宾客。近期又有旅游结婚,即新郎新妇根据喜爱,结伴到城市或旅游区共度蜜月。结婚后,女方多成为男方的家庭成员,但也有男方加入女方家庭的,俗称“男到女家落户”。近年来,女方陪送嫁妆,多为高档;而男方迎娶,则鼓乐吹奏,车水马龙,大宴宾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之风,虽屡禁而不止。

第二节 家庭

1949 年以前,家庭结构以大为荣,崇尚“四世同堂”“五世同堂”。封建的宗法制度和纲常礼教是支持和保护大家庭的伦理道德法则。依宗法,循族规,遵纲常,守礼教,实行上尊下卑,内外有别,嫡庶分明,长幼有序,男性主宰,唯子为嗣,家长主宰家庭事务,妇女处于从属地位,无财产继承权,被视为天经地义的家规。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制度和生产关系的变革,家庭结构、内部关系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家庭结构明显趋向小型化,夫妻和未成年的子女或一个已婚子女组成的小型家庭居多,“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的大家庭已很少见。新安明嘉靖年间家庭平均人口为 6.6 人,清光绪三年为 5.67 人,民国二十二年为 5.05 人,至 1985 年减少为 4.73 人。在小型家庭里,家长的权势逐渐缩小,不能独断专行,经济民主,思想自由,共同劳动,合理消费,治穷致富的积极性高涨,男女的聪明才智得到充分施展和发挥。公婆直呼儿媳名字,直接对话商讨问题,遇事服从道理而不盲从于权位和长辈,尊婆爱媳,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相处的社会主义新家风正在形成。甚至不论长辈晚辈和男女,谁有本事谁当家。工副业收入大的家庭,还有实行个人责任制和工资制的。妇女在家庭的地位明显提高,男女共同操持家务和支配家庭的财产与收入。事实上多数有男孩的家庭,遗产的处理,仍按男孩个数平分,并视为天经地义。视女孩为“外姓人”,妇女的继承权仍不为重视。近年来,广泛开展“五好家庭”活动,以家庭和睦团结,推动整个社会的安定团结和进步。“五好家庭”的条件一般是:爱国家、爱社会主义、爱集体、遵纪守法好;努力生产、工作、学习、完成任务好;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

第三节 丧葬

新中国成立前,新安县城乡丧礼繁琐,木棺土葬。人亡之后,其亲属一方面要为死者更换寿衣,移尸“草铺”上,备纸马纸人(马夫),“烧倒头纸”;一方面要遣人讣告众亲友(俗谓“报丧”)。候亲朋集齐致祭毕,然后入殓。葬前请礼宾主持仪式,先行迁柩礼,次行稳灵礼。然后孝子祖奠,行祭祖礼,而后堂祭。堂祭之日,宾客皆致祭,款以宴席。殡葬当晚,孝子持香米茶汤先浇于墓侧,尔后将柴草焚烧,如是者三日,名曰“烧炮火”。葬后,由阴阳先生书殃状贴大门外,写明某日某时出殃,意为死者回家告别祖先,遇之者凶。出殃日,合家出避,为之“避殃”。

死后每七天(夫妇一方死者为六天)到墓前哭祭,叫“做七”,主要有“五七”“尽七”(即“七七”)。死后百天,至墓前哭祭,叫“做百日”。死后一周年,曰小祥;二周年,曰大祥;三周年,曰銺服。之后,孝子即不再穿孝服,名曰“除服”。

近年来,丧葬礼俗有所改革。新安县人民政府于 1983 年 9 月 12 日发布《关于实行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化的通告》后,国家干部、职工去世后多用火葬;农村亦有火葬者,但大多数仍沿用木棺土葬,丧礼有所简化。寿衣,年纪大的多用古装,年纪轻的多用时装。亲友祭奠,改送花圈,用纸人纸马等“纸扎”者渐少。墓地多选择山坡薄地和堰根,以节约土地为原则,年代久远的老坟多已平掉,恢复耕种。自 50、60 年代始,葬时亦有开追悼会者,但多为国家干部、职工或德高望重者,亦有遵照死者遗嘱,不开追悼会的。

第四节 亲邻

一、宗族 称谓

新安县民间同姓同族关系是:凡先祖是同一父系的称为“同宗”,凡是一姓而又能续上宗门的为“一门”。同世人在起名时多有显著标志,如双字名,其中一个字相同,如天德、天兴、天建为“天”字辈,余庆、广庆、文庆是“庆”字辈;单字名中,有的以同偏旁作标志,如璋、琮、玫是一辈。同父母(包括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子女称亲兄弟姐妹或胞兄弟姐妹;父辈是亲兄弟,其子女称叔伯兄弟姐妹;祖辈为亲兄弟,其孙辈称为堂叔伯兄弟姐妹,五代以内称五服。五服以内为近门,五服以外为远门。旧时宗族观念很强,同族设有宗祠、祖坟,每年有定期祭祀活动。多数宗族还修有家谱,以记录本族世系的演变。新中国成立后,宗族观念日趋淡薄。

新安县称谓:父亲叫爹,近年叫爸的渐多。对父之兄称伯,父之弟称叔,伯之妻称娘,叔之妻称婶。子女过娇者,也有呼父为伯、呼母为娘的。父之姐妹称姑。在农村,宗族较远的亲属,无法排行次,男的在称呼前加上名字,如长生爷、永朋叔、建国哥。女的则加上丈夫的名字,如长生之妻,孙儿辈叫长生奶奶,子女辈叫长生娘或长生婶。近年来,嫂子也有在前面冠以女方名的,如建国妻秀萍,也叫秀萍嫂。

关于亲戚的称呼,新安县大同小异。妻子的父亲称岳父,呼爹、爸、伯。妻子的母亲称岳母,呼妈、娘。母之父称外爷,母之母称呼外婆或外奶,也有称姥姥的。母之兄弟称舅父,呼舅舅。舅之妻称舅母,呼妗子。母之姐妹称姨母,呼姨。姑、姨之夫称姑父、姨父。姨、姑之子女,年序长的称表兄、表姐,年序幼的称表弟、表妹。姐、妹的丈夫称姐夫、妹夫,近年多以“哥”“弟”相称。姐、妹之夫互为“连襟”“条串”,近年也多以兄弟相称。

还有一种不以姻缘而建立起来的亲戚叫干亲。甲的子女“认”到乙家做干儿女,甲乙两家互称干亲(cian),子女称干兄弟姊妹。亦有年龄相近而互认干兄弟或干姊妹的。亦有结拜互换书帖的,称“换帖弟兄”,或称“结拜弟兄”。

二、邻里关系

毗邻而居的数家称邻居。通常根据长幼,称呼爷、奶、伯、叔、娘、婶或兄、弟、姐、妹。俗语“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居关系好,可互相帮助,除难解忧。相处原则:互敬互助,互谅互让,一家有事,邻里帮忙,平时多来往,婚、丧、病灾时行礼探望。但也有少数,为区区小事竟相反目者。

三、亲友往来

亲戚间探望、瞧看每年通常两次:农历正月初,女儿女婿、外甥等去岳父母与舅家看望,拿四色礼,谓之“拜节”;正月十五后,岳父母家再去看望女儿,俗称“送馍”;五六月间,相互瞧看叫“望夏”。此外,农历八月十五日,分居的晚辈,要分别为其父母和岳父母送月饼,俗称“送八月十五”。亲戚间遇有婚丧大事,也要互相前往祝贺或吊唁,并带礼品,叫“行礼”。平时亲友间互相来往无定规。

第五节 传统节日

春节   俗称阴历年,即农历正月初一。五更喝“头脑”(即凉粉汤),早饭吃水饺,中午全家吃团圆席。亲友、邻居间互相拜贺,俗称“拜年”,多在早晨。初二日起互相串亲“拜节”。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即灯节,民间多耍社火。晚饭各家用炒米面做粥吃,叫“喝茶饭”。十五、十六日,农村用豌豆或玉米面蒸成各种样式的灯盏儿馍,上面有小坑插捻,加食油点燃。大如茶盘者叫“满捻灯”,几口人插几对捻,点燃后,全家围观,象征团圆、光明。较大村镇,晚上举行灯展,龙灯、走马灯等式样繁多,同时燃放鞭炮、烟火,热闹非常。

二月二   即农历二月初二,多在惊蛰前后,俗称“龙抬头”之日,农家多吃“五豆”(五种煮锅豆),或吃玉米花。

清明节   即农历“清明”(二十四节之一),为扫墓祭祖之日。新中国成立后,机关、团体、学校、厂矿多于清明节前后,结队到烈士陵园扫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端午节   即农历五月初五,亦称端阳。农家把艾插在门框上,并配“五色线”,拴在小孩脚手腕上,胸前佩带香囊。端午节还吃粽子,以纪念屈原。

中秋节   即农历八月十五日。各家多蒸枣糕,并在晚上赏月时吃月饼。

十月一   即农历十月初一。旧俗于祖坟前或大门口烧五色纸,谓之“送寒衣”。并在十字路口烧一份五色纸,以周济无家可归的亡人。

腊八   即农历腊月初八。俗多吃用米、豆、枣、花生、柿饼、蔓菁煮成的“腊八粥”。

祭灶   腊月二十三日,为民间祭送灶神上天之日。农家于傍晚烙饼作供品,俗称“祭灶饼”。

除夕   农历一年最后的一天。家家户户将院中洒扫干净,张贴年画和春联,燃放鞭炮。晚上全家围炉久坐,忆当年,谋来年,谓之“熬年”。

第六节 衣食起居

一、服饰

新安县群众服饰,崇尚朴素大方。1949 年以前,农民多穿自己织染的土布。穿机制细布(旧时叫“洋布”)十不一二,群众叫“细色衣裳”,家庭富裕者方可购置。服色习惯以青(黑)、蓝、白为主。夏秋季,中、老年多穿白色单衣,青年妇女、儿童多穿蓝色或花布(用各种不同色线分别作经纬织成);冬春季,多穿青色或蓝色。青(黑)布,多用橡壳、木兰叶和污泥揉合染成,俗称“坑布”。蓝布,多用蓝靛土法染制而成。贫家娶妻嫁女或青年妇女平时穿着色布,多用一些含有红绿汁的灌木根茎煮染而成。化学颜料出现后,逐步用“煮黑”“煮蓝”“煮红”“煮绿”等各种颜料煮染。服装款式多为便衣,学生、公职人员中有穿制服者。贫者冬春穿棉袄、棉裤,富家间或穿皮袄皮袍,中等者穿棉袍、长衫(俗称“大布衫”)。夏秋穿单裤、布衫(上衣),男、女裤无大区别。上衣男多为对开襟,女多为掩襟,也叫“大襟布衫”。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轻纺工业的发展,人们多穿机制细布,现已很少有人纺花织布,土布只作被褥里或床单之用,老年人间或有穿着者。20 世纪 50~60 年代,多为棉织的平纹、斜纹、华达呢、哔叽和条绒等布。70 年代后,人造棉类和化纤类(如涤凉、涤卡、涤纶、腈纶等)日渐增多。80 年代后,毛料、呢绒、化纤类逐渐盛行。50、60 年代,服色多为蓝、灰、黑,款式多为制服,有中式对襟上衣、中山服、学生服。“文化大革命”中,青少年以着草绿色军干服为荣。80 年代,服色趋向多样化,女服花色尤多。款式除中山服、军干服、学生服等传统服装外,多种西装、套装、裙装、童装和大批新时装不断涌现,如喇叭裤、直筒裤、牛仔裤、健美裤、老板裤、茄克衫、蝙蝠衫等,均曾广泛流行。

二、饮食

新安县历来以食玉米、小麦、小米为主,兼食豆类、杂粮。但旧时小麦产量少,平时除老人、小孩外,食用不多,仅过年过节或待宾客时食用。新中国成立后,红薯逐渐增多,一度成为主食之一。20 世纪 70、80 年代,小麦产量增加,逐渐成为主食,兼食少量小米、玉米、豆类及大米、红薯、玉米多用作饲料,或作商品出售。

饮食习惯:一日三餐,早晚多食稀饭(俗称汤)、馒头或烙馍等,或为玉米糁、小米粥,或为红薯饭,统称甜(淡)饭。午饭多为面条,分下糁面条(糊涂面条)、汤面条、捞面、饸饹面等多种,统称咸饭。北冶、石井和西沃一带有一日四餐习惯,即清早起来加一餐稀饭(白面或玉米面疙瘩,俗称“喝汤”)。80 年代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每天早晚一般吃白馍,喝稀粥,中午吃白面条、饺子(俗称扁食)、油条(俗称麻糖)、油馍、蒜面、炒面、卤面等,肉蛋类、菜类、油类食品渐多。

宴请:婚丧、喜庆宴请宾客,县南一般为“官席”,或叫“官场”,8 盘下酒菜(4 荤 4 素),8 个热菜,8 个汤。县北部一般为 4 碟 10 大碗。80 年代前,基本上以猪肉为主,80 年代中期,牛、羊、鸡、鸭、鱼肉日渐增多,中上之家亦有白酒、香槟、啤酒或山珍海味等上席。

三、居住

新安县旧时南部丘陵区多住窑洞。或依土崖凿打土窑(院前左、右建瓦房),或平地凿坑打窑(叫“天井窑院”),富者用砖或石块券砌成砖石拱窑。北部山区多建瓦房,窑洞较少。建筑房屋,贫者用土墙或石墙,门口、窗户用砖墙,富者部分或大部分用砖。旧式房屋多为四合院(即上房、倒座、对面厦)。20 世纪 60、70 年代,多数只建上房和对厦,并有一排连建四五孔砖窑,不建厦房倒座的,门窗增多加大,讲究宽敞亮堂。

近年来,由于木材供应紧张,加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讲究住房的美观、宽敞、向阳透光,多建筑水泥、砖石结构的平房或砖窑,前有顶柱走廊,或挑梁走廊。集镇多层楼房日益增多,农村亦出现一些庭院和两层楼房。新的居民点日渐增多,原住土窑者也逐渐迁入新居。 兴建新房,城镇由城建部门统一规划批准;农村则由乡村统一安排,报县批准。

四、礼节

新安县群众历来重礼节,尚仁让。熟人路上相遇,要打招呼,同志关系者还握手,对长辈则带称谓,不打招呼视为失礼或不礼貌。饭时相见,要问“吃饭没有?”或让“家里坐”“请吃饭”等。平时来客,一般是请坐,敬烟,敬茶,留饭。客人走时,要予挽留,挽留不住,则送至门外始返。近年在广大城乡特别是青少年中,广泛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推行礼貌用语,如“请”“您”“您好”“谢谢”“对不起”“请原谅”等,文明礼貌新风初步兴起。

第七节 社会陋习

一、结神社

新中国成立前,新安县民间向有各种神社组织,诸如关帝社、火神社、财神社、白衣社、奶奶社、观音社等,遍布各村。其组织方法,由若干人发起,以某神为名,图之以像,于旧历正月十五至二十日祀神、转神。开煤窑者有窑神社,祀老君。狂口有大王社,祀河大王。这些纯属封建迷信团体。新中国成立以后,经过党和政府大力宣传,破除迷信,已不存在。

二、占卜

本县解放前盛行占卜之风,看阴阳、算命、占课、看麻衣相者遍于城乡。凡男女婚嫁均要合“八字”,看命相,择吉日;丧葬要看风水,选茔地,避殃邪;建房、破土、伐树、破木、搬迁、远行等,均要择“黄道吉日”;甚至丢失物件、夜做异梦,也要请先生指点、圆说。新中国成立后,虽经多年教育改造,操此业者已日渐减少,但至今仍有少数人经营此道,求卜吉凶祸福者不乏其人。

三、吸毒

清末,鸦片(俗称大烟)传入新安县,吸食者日众。至民国年间,官府虽专设禁烟机构,屡喊“禁烟”口号,但其实质是禁下不禁上,禁外不禁内,禁民不禁官,一些地方官公然以高价贩卖鸦片,又允许民间种植,禁而不止,甚至愈禁愈烈。民国末年,“白面”“沙子”“红绿药丸”“小磨”等越来越多。1944~1945 年间,全县有十数人因吸食毒品致死。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才真正禁绝了烟毒。

四、赌博

旧时赌博之风盛行。街头巷尾,集市庙会,皆有人聚赌,城镇设有专门赌场,备有赌具。其形式有打麻将、玩纸牌、推牌九、押宝、掷骰子、“扳面儿”(俗读 mànr,即掷三个铜钱,以正反面定输赢)等。此外还有“摇会”“套圈”等变相赌博多种。赌者霎时间倾家荡产者有之,争斗丧生者有之。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三令五申取缔赌博,此风基本消除。但近年又有少数人以扑克牌、麻将牌暗地里聚赌,一经发现,即予严惩。

五、娼妓

娼妓之风古已有之。民国年间,县城火车站附近及南门外一带,明娼暗妓不时出没。抗日战争时期,一些见利忘义者不顾国难当头,从扬州买来妓女 40 多名,称“扬州班子”,在县城公开设妓院。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严禁娼妓,此风遂绝。

第八节 文明新风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安县十分重视对人民群众,特别是对青少年的思想教育。

50 年代初,新安县党政军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各级组织,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组织纪律、远大理想等多方面的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教育。1963 年,开展“向雷锋同志学习”活动,出现了许多雷锋式的青少年。“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全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受到极大破坏。1979 年,在全国开展了“五讲”(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讲团结)、“四美”(心灵美、行为美、语言美、环境美)、“三热爱”(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共产党)活动,使社会主义新风尚进一步发扬,十年动乱遗留下来的污泥浊水被逐渐清除。从 1981 年起,定 3 月份为“文明礼貌月”,当月突击抓,过后转入正常化。每年突出一个重点,抓好一个方面。为使这项活动持久不断地开展下去,新安县于 1984 年 9 月成立了专门机构“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简称“五四三委员会”)做日常工作。到 1985 年止,4 年间全县评出县以上文明单位(厂矿、学校,商店、乡村)207 个,优秀班主任 258 人,新长征突击手 728 人,三八红旗手 1351 人。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五四三委员会”、教育局等多次举办“我爱中华读书活动”“我爱祖国讲演会”“对越自卫反击战英模报告会”“学习赵春娥”“学习郭冬梅”等活动,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在乡村,从培养农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总目标出发,1982 年普遍制订乡规民约,到 1983 年,有 205 个乡村进行修订,并建立了监督执行小组。由于乡规民约的执行,全县出现了许多“文明村”“文明家庭”“五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好妯娌”,多年坚持不懈,文明新风大兴。

新安火车站 23 岁的女工郭冬梅,多次帮助旅客排忧解难,多次将旅客遗忘的物品送到失主手里,6 次舍身抢救遇险的妇女儿童。1986 年 3 月 16 日,为抢救一名妇女,在紧急关头,奋不顾身,英勇牺牲(详见人物传)。

曹村乡邮电所所长高守道,22 年扎根山区,走村串户,除为群众传送邮件外,还帮群众代购生活用品,步行 41 万公里,被评为全国邮电质量标兵。

城关镇后峪村农民王桂英,1978 年冬,主动收养了母亡父病的 5 岁病女王红丽,精心抚养 3 年,又送归原父,被评为河南省三八红旗手。

西沃小学学生尚公战,连续两年用小车拉送双腿残废的尚公正同学到校学习,去看电影,遇雨宁可自己受淋,也把雨具让给公正,被共青团河南省委命名为“红花少年”。

正村乡古村二等甲级残废军人王国英,20 多年坚持义务为 60 户群众送报,每天往返 5 公里以上。

城关工商所职工郭小青,1984 年 1 月在去人民商场的路上,拾到南庄一社员丢失的 613 元钱,当即交给派出所。

洛阳水泥厂工人、基干民兵邱会传,1985 年 6 月 2 日下午路过铁门镇韩都村边,见两女孩落水,即从两米多高的崖头上跳入水中,先后救出樊君玲、裴红艳。他不顾左腿碰伤,给两女孩进行人工呼吸 1 个多小时,使其转危为安。新安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将其事迹通报全县表扬,并给他记三等功。

附一:磁涧乡规

为争取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使全乡有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订乡规如下: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五讲”“四美”“三热爱”的思想,遵守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自觉履行公民的义务,正确行使公民的权利。

二、服从国家经济计划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国家各项征购、派购和集体提留任务。

三、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以任何借口侵害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及其他人的利益。自觉遵守各种承包合同。违者,除退回赃物、赔偿经济损失外,另处以罚款。

四、遵守社会公德,加强邻里团结。对先动手打人、骂人或支持他人闹事者,除负责受伤者医疗、生活费用外,并给予罚款。

五、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各种公用设施和自然资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砍伐集体树木和抢占集体财产;不准破坏各种水利工程设施;不准在路、渠、河旁挖坑起土;不准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挤路种地;不准破坏广播、通信线路;禁止六畜毁坏庄稼和树木。如违反其中一项,除赔偿损失外,视其情节给予罚款。

六、反对封建迷信,不求神拜佛,不信谣传谣。对倒卖迷信品者和巫婆、神汉、风水先生等骗取的财物,一律没收。

七、禁止赌博和变相赌博,对屡教不改者要从严惩处。

八、严格控制各种建筑占地。单位和个人建筑占地未经政府批准,或多占乱占的,除限期拆除建筑、赔偿损失外,酌予罚款。经批准的建筑占地,从批准之日起,超过半年不建筑者,除按批准数量赔偿损失外,村民小组有权没收。

九、凡遗弃女婴,虐待妇女儿童,迫害、排斥男到女家落户,虐待老人,打击、谩骂计划生育干部,打击或者迫害检举揭发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十、提倡勤俭持家,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婚丧嫁娶要移风易俗,不请客,不送礼。对于买卖婚姻和索取彩礼的,政府不予办理结婚手续。

十一、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办好青年、民兵、妇女之家。反对流氓恶习,不看黄色小说,不传播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方式。

十二、民事纠纷,要听从村民委员会和乡政府的调解、处理,不服从者应按法律程序上诉,不准无理取闹。

以上乡规,经磁涧乡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 1984 年元月 12 日通过,望全乡干部群众共同遵守。

附二:寒鸦村民约

一、遵纪守法,执行乡规。

二、爱国家,爱集体。

三、尊老爱幼,做到“五讲四美”,不打人骂人,不偷盗。

四、学习科学技术,搞好家庭副业,发展农业生产。

五、不搞封建迷信,从俭办婚丧大事,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章 方言

新安方言(以城关话为代表)属汉语北方方言区华北次方言区的中原官话。它与普通话有广泛的相通或接近之处,但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语音差异较大,词汇次之,语法方面的不多。新安县境内的方言又相对地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第一节 新安方言与普通话的语音差异

新安方言与普通话语音相比较,在声母、韵母以及调类、调值等方面有如下差异(所举例字,均采用现代汉语拼音字母注音;个别方音,拼写不出的采用国际音标拼合,外加方括号。方音调类按阴平、阳平、上声和去声 4 个基本调标在拼音字母之后,并加圆括号):

一、声母差异

(一)新安方言比普通话语音多出两个声母:[ȵ]、v。例字如下表:

声母差异1

(二)新安方言中 Z、C、S 可以同齐齿呼及撮口呼诸韵母相拼,形成尖音。例字如下表:

声母差异2

声母差异3

(三)新安方言中舌尖后音 zh、ch、sh 有时分别读作舌尖前音 z、c、s。例字如下表:

声母差异4

声母差异5

(四)无明显规律的声母变异。例字如下表:

声母差异6

二、韵母差异

(一)新安方言比普通话语音多出 4 个元音:[ʅə]、[ʮ]、[ɯ]、üo。例字如下表:

韵母差异1

(二)新安方言与普通话比较,还有一部分字音的韵母存在差异,现举典型例字,列表如下:

韵母差异2

韵母差异3

韵母差异4

三、声、韵母全异

新安方言中,部分字音的声母和韵母均不同于普通话。例字如下表:

声、韵母全异

四、避难就简音变

在新安方言中,有部分复音词因口语发音避难就简而引起音变,其特点多为前一字的声母(或声母的第一个字母)与后一字的韵母(或韵尾)相拼,形成新的读音。

避难就简音变

五、地名音变

新安方言中,还有一些村镇地名用字,在口语中发生音变,其规律不明显。兹选录一部分列于后(加着重号“.”的为发生音变的字,加注音)。

地名音变1

地名音变2

地名音变3

六、调类、调值与变调

新安方言有与普通话类似的 4 个调类,即阴平(第一声)、阳平(第二声)、上声(第三声)、去声(第四声)。但其调值与普通话的四声均有差异,其中阴平、去声基本接近;阳平、上声差异较大。

(一)阴平调:声音高平,其调值较普通话的阴平调稍低,但在方言中相对最高,故标为 55。

(二)阳平调:声音中平,尾音下降,调值约为 42。

(三)上声调:声音由半低而上扬,音调短促,调值约为 34。

(四)去声调:声音由高而低,急促下降,起点较普通话稍低,但在方言中相对最高,调值约为 51。

新安方言与普通话调值对比图

新安方言与普通话调值对比表

新安方言的四声与普通话四声对比,除调值差异外,还有个别调类也发生了变化。举例如下表:

方言的四声与普通话四声对比1

方言的四声与普通话四声对比2

七、新安方言音节 新安方言有声母 24 个,韵母 42 个,声母和韵母拼合成有实际意义的音节 451 个,比普通话(417 个)多 34 个,详见下表。

表中有音无字的音节用“□”表示,右上角数码依次为:①venɡ,象声词,如飞石声;②ten,象声词,如打夯声;③len,方言中有“地 len”,即地堰;④biɑ,粘、贴之意,如“把布告 biɑ 在墙上”;⑤piɑ,方言中有“piɑ 气”,形容不分场合和对象地开玩笑;⑥tiɑ,象声词,如快步行走之声;⑦ziɑ,象声词,如喜鹊叫声;⑧ciɑ,象声词,模拟巴掌声;⑨ruɑi,无齿人嚼物状;⑩lüɑn,系“liɑn”(联)的音变。

新安方言音节表一(开口呼)1

新安方言音节表一(开口呼)2

新安方言音节表二(齐齿呼)

新安方言音节表三(合口呼)1

新安方言音节表三(合口呼)2

新安方言音节表四(撮口呼)

第二节 方言词汇

新安方言词汇,主要是指本县大部分地区通用而外地不用或少用的词汇。其中极个别的没有相应的汉字,选用音同或音近的字代替,并加注方言读音,基本上按词类排列,跨类的列入主要意思的属类,并包括少量词组。

一、名词

名词1

名词2

二、动词

动词

三、形容词

形容词

四、代词

代词

五、数量词

数量词

六、副词

副词

第三节 方言区划

新安方言属中原官话豫西北方言类型,就整体而言,有其共同特征,但在县境内不同地区之间,也存在着一定差异。如磁涧、五头部分地区,与洛阳、孟津方言接近;峪里一带,则与渑池北部及黄河北的垣曲、济源方言相通。各地区之间,本无十分明显的方言界限,兹仅根据部分较为突出的语音差异,将全县大致划分为 3 个小方言区:

一、涧畛方言区包括境内涧河、畛河两大流域的广大地区,西北以杨家庄—山窝—元古洞—窨头—莲花寨一线与峪里方言区相连;东南以王府庄—马头—奎门—八里—黄洼—陈古洞—阎湾一线与磁涧方言区毗连。其面积、人口约占全县 80%以上。前述新安方言的基本特征,绝大部分指本区方言而言。

二、磁涧方言区包括磁涧乡的东半部及五头、正村两乡东部县境边缘地区。其方言特征与洛阳、孟津方言接近,语音多儿化,且上腭音较重,俗称“浆饭嘴儿”。

三、峪里方言区包括峪里乡全部及西沃、石井北部靠近黄河的少部分地区。其方言特征与黄河北的济源、垣曲及渑池北部口音比较接近。

新安方言区划及其典型词语差异见附图及附表。

新安县方言区域划分图

各方言区典型词与普通话差异对照表

第四节 歇后语 讳语

一、歇后语

歇后语广泛地存在于人民群众的口语之中,有鲜明的地方色彩。新安县产生并广为流传的有:

1.刘八岭(方言读 liànɡ)乡约—管得宽

新安县刘黄村,原名刘卜岭,口语中称刘八岭,民国时设乡。有一乡约(旧时奉官命在乡里管事的人)去县开会返回,行至白墙(距刘黄村 30 公里,不属刘八岭乡)甚饥,他依仗职权去一农户家想白吃饭,进大门即见夫妻二人吵嘴,忙去解劝。夫妻问他哪里人,干什么。乡约说:“我是刘八岭的乡约”。夫妻二人不但不让其吃饭,反而讥讽他:“你这个刘八岭乡约,真管得宽!”此人灰溜溜离开了。后群众中遂有“刘八岭乡约——管得宽”的戏语,并常以此来讥讽管“闲事”(指职责以外的事)的人。另因刘黄乡辖区面积大所致。

2.北冶街药铺——玄乎堂

北冶街,为新安县北部山区较大集镇。民国时期有一字号叫“悬壶堂”的中药店。时有一人去买药,司药边抓边与好友攀谈。药抓齐复点时发现误将一味毒药抓入,惊讶地说:“伙计,真‘玄乎’,差点要了人命!”后遂有“北冶街药铺—玄乎”之说。“玄乎堂”为方言,形容危险或不牢靠。

3.孟津箩头——大长袢儿(pànr)

孟津为新安县东邻,地势较为低平。该县农民多用“高袢箩头”,而新安多用低袢箩头,遂有此说。用来形容拖拖拉拉的作风。

4.高平寨蓇葖(方言读 duò)——真蒜(算)

新安县高平寨有种菜的传统。所产大蒜(俗称蓇葖)质地优良,人称“真蒜”。人们借其谐音“真算”,形容自己佩服的人。

5.五黄六月戴毡帽—捂(五)头

捂的本意是严密地遮盖住或封闭起来,使之不“跑气”或不“走味”。五黄六月大热天,戴上毡帽,不易散热,故称“捂头”,谐“五头”(新安县地名)音。

6.布袋里装枣刺—难装(南庄)

“难装”的谐音“南庄”,为新安县城关镇一村庄。

二、讳语

讳语,语言中有些事物忌讳直接表露,而改用其他词语曲折表达。新安方言中的讳语如:

船上忌说“沉”,改说“重”。

矿井下忌说“灭”,改说“倒”。例如“灯灭”改说“灯倒”。

抱小孩忌说“沉”,改说“压胳膊”。

小孩忌说“生病”,改说“歪了”。

老人去世忌说“死”,改说“老了”“病坏了”。

小孩夭折忌说“死”,改说“扳(bǎn)”,即“扔去”。

第四章 谚语 歌谣 对联 传说

第一节 谚语

新安县民间谚语,或生动地表现某种事物,或揭示某一方面的哲理,经群众口头广为流传,通俗顺口,含义深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这些谚语,有的思想健康,也有的消极颓废,还有的产生于特殊的背景和环境,在表述某种哲理和事物时,含有一些不恰当、不健康的成分。现就新安县流传广泛、具有地方特色、思想内容基本健康的谚语,选录如下(以句首字画为序):

一、农谚

一穗儿两穗儿,一个月上囤儿。

七月立秋,稚晚都收。

七月七日见天河,不用掏钱吃白馍。

三伏不尽秋来到。

寸草过三刀,无料也上膘。

四月芒种一半茬(指正收庄稼),五月芒种光塌塌。

头九二九不出手;三九四九冰上走;五九六九,沿河看柳;七九六十三,行人把衣宽;八九七十二,扒埯栽红薯;九九杨落地;十九杏花开。九尽花不开,果子摆满街。

五黄六月争回耧。

天误收,人误丢。

见苗三分收,见籽不顾苗。

扫帚响,粪堆长。

有钱买种,无钱买苗。

有钱难买五月旱,六月连阴吃饱饭。

麦盖三层被(雪),枕着油馍睡。

好种子出好苗,好葫芦锯好瓢。

冰凌响,白菜长。

谷子芝麻不破苗,种一葫芦打两瓢。

种地不上粪,等于瞎胡混。

秋吃一张锄,麦吃一张犁。

蚕老一时,麦熟一晌。

夏至五月头,不种芝麻吃香油;夏至五月中,十座油坊九座空。

夏季丢,秋季捞,秋季再丢副业找。

紧趁庄稼,消停买卖。

栽桐树,喂母猪,不过十年当财主。

锄头有水,杈头有火。

二、其他谚语

一顿省一把,十年买匹马。

一个女婿半个儿。

一只巴掌拍不响。

一人不及二人智。

一瓶不响,半瓶咣当。

一分价钱一分货,贱买老牛不曳车。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

人心实,火心虚。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

人怕没脸,树怕没皮。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人不亲行亲。

大买卖怕赔,小买卖怕吃。

三里没真信(儿)。

三里不同俗,五里改规矩。

三年不吃煮锅豆,省下盖个大门楼。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上梁不正下梁歪,根子不正倒下来。

千里送鹅毛,礼轻人意重。

小娃嘴里掏实话。

小娃勤,爱煞人;小娃懒,惹人烦。

不怕先告状,只怕后没理。

不为馍不熟,只为气不圆。

不怕不赚钱,就怕货不全。

不怕不识货,只怕货比货。

不怕慢,只怕站;站一站,二里半。

夫妻没有隔夜仇。

少年夫妻老来伴,一天不见问几遍。

水往低处流,人往长处看。

手大遮不住太阳。

仨人一条心,黄土变成金。

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外甥象舅,侄女象姑。

生意好做,伙计难搁。

饥了一口,饱了一斗。

过日子要对正(即俭省),待客要丰盛(丰盛读作 fèngchéng)。

早起三光,晚起三慌。

有病不忌嘴,大夫跑折腿。

吃亏人常在。

吃饭穿衣量家当。

吃不穷,穿不穷,打算不到一世穷。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理短。

好鞋不踹臭屎堆。

当面教子,背后劝妻。

百闻不如一见,一见不如实干。

有同行,没同利。

要想不犯,除非不干。

买卖不成仁义在。

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

知人知面难知心。

话不说不明,木不钻不透。

学会武艺不压人。

治穷要养猪,治笨要读书。

桃饱,杏伤,李子树下抬僵(尸)。

病来如山倒,病好如抽丝。

能叫使死牛,不叫打住车。

强扭圪带儿(瓜蒂)瓜不甜。

跟着好人学好人,跟着巫婆下假神。

满堂儿女,不如半路夫妻。

能买亏心物,不吃便宜嘴。

能吃半顿,不叫断顿。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俭省人常吃好饭,爱惜人常穿好衣。

浇花要浇根,交人要交心。

钻头不快,钻杆努坏。

第二节 歌谣

歌谣是群众口头文学创作,因明白如话,生动活泼,流传很广。本节选录一部分,以见新安民间歌谣之一斑。

一、旧歌谣

(一)花喜鹊

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

把娘背到山坡里,媳妇藏到被窝里。

烙油馍,卷砂糖,媳妇媳妇你尝尝。

媳妇媳妇你不用忙,二十年后轮到你头上。

(二)小女婿

十八大姐九岁郎,强配夫妻怨爹娘。

说他是郎不上床,说他是孩儿不叫娘。

不是害怕公婆打,一脚把他踢下床。

(三)紫荆村

紫荆树,紫荆花,紫荆树下有一家,

生的小子会读书,生的闺女会绣花。

大姐扎朵红牡丹,二姐扎朵葡萄花,

剩下三姐没啥扎,搬个车子纺棉花。

纺的线,细生生,织的布,实丁丁(儿),

换的米,黄澄澄(儿),煮成米饭香喷喷(儿),

吃到肚里饱腾腾(儿)。

(四)打发哥哥上学堂

月奶奶,明晃晃,

开开后门洗衣裳。

洗哩净,捶哩光,

打发哥哥上学堂。

红旗插到俺门上,

看那排场不排场。

(五)石榴叶

石榴叶,绿透黄,

俺去婆家瞧二郎,

洗洗手,烧炷香,

倒坐门槛告上苍:

“三天叫俺二郎好,”

姑娘给你许猪羊;

三天不叫二郎好,

端着指头骂阎王。

骂哩阎王“腾儿”声笑:

“谁家姑娘恁贤良。”

(六)红骨头簪

红骨头簪,别满头,

俺去舅家赶花牛。

花牛花,赶到家,

公公犁,婆子耙,

媳妇跟着打坷垃,

孩子跟着拾谷茬。

(七)大麦穗

大麦穗,渐渐高,

俺娘有病俺心焦,

骑着毛驴去瞧瞧。

进大门,见俺爹,

俺爹穿着黑油靴。

进二门,见俺哥,

俺哥夹着书本不理我。

进三门,见俺娘,

俺娘坐着顶子床。

进灶火,见俺嫂,

俺嫂穿着大红袄,

一扭一扭扭到里旮旯。

“嫂子嫂子你别扭,

不吃你饭,不喝你酒,

掉下饭,你喂狗,掉下酒,你洗手,

瞧瞧爹娘俺就走。”

(八)抓子儿歌(歌头略)

一月一,笑嘻嘻,做花鞋,穿新衣。

二月二,龙抬头,天上下雨地下流。

三月三,紫金冠,紫金老母穿蓝衫。

四月四,咯吱吱,小丫环,来挑刺。

五月五,打大鼓,玩龙灯,过端午。

六月六,忙速速,割大麦,种植谷。

七月七,雾淅淅,天上牛郎会织女。

八月八,去摘花,前门锁,后门搭。

九月九,地里走,收新谷,酿新酒。

十月十,包扁食,小两口,对脸吃。

十一月,下大雪,伸腿冷,蜷腿热。

十二月,整一年,赶鸭娃,转回还。

二、新歌谣

(一)义和团歌谣

七家面,八家水,

九家柴火煮洋鬼,

煮得洋鬼呲着嘴。

(二)自由结婚

讲平等,讲自由,女长十八没对头。

尚时髦,尚风流,公园戏场去游游。

自己寻,自己找,自由结婚都说好。

(三)膏药旗

膏药旗,不能长,过不了九月九重阳。

八路军,老百姓,并肩战斗显威风。

河放哨,山站岗,齐心合力打东洋。

叫天皇,别嚣张,中国是日本的火葬场。

(四)小鸡蛋

小鸡蛋,圆滚滚,送给亲人解放军,

要不是你们打敌人,我们哪能来翻身。

一篮鸡蛋几十个,送给解放军大哥哥:

“你们打到南京去,早日解放全中国。”

(五)受苦的农民好凄凉

受苦的农民好凄凉,早晚种地不见粮。

流血汗,当牛羊,粮食打了好几缸。

日出东,要官饷,日落西,催租忙。

地主吃的油和面,老婆孩子白又胖。

咱们吃的树皮糠,骨瘦如柴去逃荒。

多亏毛主席,多亏共产党,

使俺过上好时光。

(六)日子越过越火红

共产党啊老百姓,同根苦瓜连着藤。

永远跟着共产党,日子越过越火红。

(七)九月十三号

九月十三号,林彪没戴帽,

爬上三叉戟,要往苏联飞,

飞机没有油,烧死林秃头。

(八)群众看着村干部

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着村干部,

干部看着党支部,党员看着党支书。

第三节 对联

对联是我国一种传统的艺术形式,历史悠久,流传广泛。1979 年以来,每年春节期间,新安县多举办征联活动,使这一艺术形式出现了空前的群众性的繁荣。兹将新安县一些名胜古迹、古建筑楹联和反映当今时代特色的对联选录如下:

一、名胜古迹楹联

丸泥欲封,紫气犹存关令尹

凿坯可乐,霸亭谁识故将军

(千唐志斋楹联,康有为题)

宁与凤凰比翼

不随鸡鹜争鸣

(千唐志斋存联,章炳麟题)

大翼垂天九万里

长松拔地三千年

(千唐志斋存联,李根源题)

量敌而后进,虑胜而后会

好学近乎智,力行近乎仁

(千唐志斋存联,戴传贤题)

松柏有本性

园林无俗情

(千唐志斋楹联,张人杰题)

谁非过客

花是主人

(千唐志斋楹联)

逸兴寄河滨,十亩芳塘涵德水

高怀拟绿墅,满园花木绣春风

(千唐志斋楹联,晚清翰林院大学士宋伯鲁题)

瘦影在窗梅得月

凉云满地竹笼烟

(千唐志斋存联,米芾题)

佑彼周室

宏我汉京

(汉函谷关中层关楼西门楹联,张钫题)

夹其皇涧

□□□□

(汉函谷关楹联,下联被毁不存)

送千年客去

移一个关来

(汉函谷关楹联,于右任题)

四面青山三面水

一层紫气万层云

(汉函谷关中层关楼东门楹联)

巍乎直同百二险

焕然重筑一丸泥

(汉函谷关中层关楼北门楹联)

紫气犹存贤令尹

青牛重渡古汉关

(汉函谷关中层关楼南门楹联)

功始将梁今附骥

我为尹喜谁骑牛

(汉函谷关关洞东门楹联,民国新安知县葛邦炳题)

胜迹漫询周柱史

雄关重睹汉楼船

(汉函谷关关洞西门楹联,由升堂题)

百二关山严凤阙

五千道德跨龙门

(铁门镇东门楹联,张钫题)

黑虎神威开远路

青牛仙气自东来

(铁门镇西门楹联,凌素莹题)

涧水西来,洙泗渊源学宗海

奎峰东峙,太山气象耸文峦

(川上书院楹联,明岭南人苏辑汝题)

涧水河津,左右逢源学宗海

月岩云浦,后先访道得人师

(芝泉书院楹联,清河南督学汤若曾题)

道学一统振华胄

宋祠两贤绍圣传

(两贤祠楹联,明隆庆新安县令王以悟题)

莲香益清,松贞而固

山虚能受,水实乃流

(王乔洞楹联)

以一代孝亲之节,启子之忠,三纲丕著

本外家断机之风,活荆之雅,内则同传

(吕孔学祠堂楹联)

一派渊源,城边涧水通泗水

千秋世系,祠外奎山接峰山

(孟云浦祠堂大门楹联,吕太和题)

文章阐正宗,继往古心传十六字

道性溯渊源,开来兹理学亿万年

(孟云浦祠堂更衣亭楹联,范諟题)

一派心传弘大业

百年俎豆焕重光

(孟云浦祠堂楹联,董笃行题)

正道阐东垣,严严真诠接前代

高风流中土,伟伟遗像景后人

(孟云浦祠堂暖阁楹联,吕太和题)

二、古舞楼楹联

假象传真演古今之奇事

虚情成实谈历代之余文

(李村龙王庙舞楼石刻联)

东西汉南北宋人物备考

山海经水浒传今古奇观

(仓头乡盐东村二郎庙舞楼楹联)

假貌传真情须知是镜花水月

今人演古事莫认作海市蜃楼

(铁门镇克昌村舞楼楹联)

家传耕读乘闲时扮演生旦净丑

作戏君相结局后仍为士农工商

(北冶乡刘黄岭庙上舞楼楹联)

看我非我我看我我亦非我

装谁象谁谁装谁谁就象谁

(曹村舞楼楹联)

欲知世上观台上

不知今人看古人

(北冶关帝庙舞楼楹联)

文就武成金榜题名虚富贵

男婚女嫁洞房花烛假风流

(铁门关帝庙舞楼楹联)

高台戏一日演尽千古事

勾栏场万人共听五音谱

(古舞楼楹联)

演离合悲欢当代岂无前代事

观扬抑褒贬座中常有剧中人

(古舞楼楹联)

片刻间千古事业

方寸地万里江山

(古舞楼楹联)

三、春节征联

富了又富家家争取万元户

喜上加喜寨寨都为文明村

(1985 年春节征联)

勤劳致富年年翻番歌大有

政策驱贫户户踊跃奔小康

(1985 年春节征联)

山川异域但村村富裕

风月同天乃户户文明

(1985 年春节征联)

汗滴禾下土勤耕耘工种植年年丰收

血洒边疆地保国土反侵略节节胜利

(春节征联)

争富裕户户相助先富帮后富

创家业人人互帮一家带大家

(春节征联)

秦邙划分六业基地

涧畛铺展四化宏图

(1985 年春节征联)

巧种五谷稻菽麦豆超三亿

精养六畜奶肉禽蛋翻一番

(1985 年春节征联)

村也办户也办村户联办

国亦兴家亦兴国家振兴

(1985 年春节征联)

改善生产条件靠集体智慧自身积累

发展多种经营凭科学管理技术提高

(春节征联)

综合经营以工补农农扎富根

协调发展以农保工工结硕果

(春节征联)

救急扶贫共走富裕路

治穷致富同唱幸福歌

(春节征联)

民以食为天各行各业支援农业

国以法为本全党全民建设文明

(春节征联)

一粒沙两粒沙古云聚沙成塔此理岂能废也

千滴水万滴水人道积水为海是言实可铭焉

(春节征联)

第四节 民间传说

一、王黑子楼

相传孙都大财主王黑子,做梦住在一座接天大楼里,从楼顶走到天上吃了仙桃。第二天他就逼着穷人给他修建接天楼,日夜赶修了数十丈高的楼墙。一天,王母娘娘遨游太空,见到王黑子修楼,就跳下云头变成一个乞讨的老太婆,随手抓起一把黄土包在衣襟里,对王黑子说:“听说你盖楼,我老了帮不上啥忙,只给你送上这把土,请收下,好赖给顿饭吃就行。”王黑子待理不理地说:“我整天大车拉,小车送,哪欠你这把黄土。”王母娘娘听了很生气,把黄土往楼东空地上一撒,飘然而去。这把黄土转眼变成座忙牛山,山头正对着王黑子楼。从此,不管王黑子的楼白天怎样修,夜里就被忙牛山抵塌,修了很多年,还只有那么高。至今,孙都东街还有个 20 多米高、方圆 1 亩多的残楼台基,就是王黑子楼遗迹。

二、烂柯山王乔洞

烂柯山王乔洞,素称“烂柯仙迹”,为新安县名胜古迹之一。相传蔡庄村樵夫王乔进山打柴,遇到两位老人下棋,王乔就站立一边观看。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只见树叶由绿变黄,由黄变绿,肚子饿了,拾起老者扔在身边的桃核一嗍即饱。时间长了,他怕老娘在家挂念,急忙去拿斧头担柴回家,不料斧柄已经腐烂,砍的柴已变成灰。同到家里一看,房屋都变了,村里人没有认得的,才知道已过千年,在山上遇到了神仙。王乔急忙上山,求两位老者收留为徒弟。老者不答应,王乔随其走到洞口,霎时烈焰骤起,两位老者忽然不见。王乔探身向洞内观看,坐化成石。今烂柯山(因王乔斧柄腐烂,故名)相传为王乔成仙处;有棋盘山,为两位老者下棋处。

三、透灵碑

烂柯山王乔洞有一块透灵碑,为元代安西王亲手写的碑文,用蒙汉两种文字刻成。此碑对天气变化反应极其灵敏。风天,碑色花白;雨天,碑色湿润、滴水;阴天潮暗,晴天爽滑。传说此碑还能照出妖魔鬼怪的原形,因此又称“照妖碑”。原来王乔洞左右各有一碑,左阳右阴,有人进洞就会在碑上显出身影。一次,某知县与随从四人进洞,至左碑前,碑上显出四个小鳖与一个大鳖。知县到右碑前,碑上显出一头灰色草驴。说明他前世为鳖,后世为驴。知县恼怒,把左碑砸烂,右碑也随之失灵。庙内的老道们祈天补石,天帝降旨说,需“杀驴血祭”。但知县已死,找回血祭,仍会脱生为贪官,人们宁可失碑,也不愿人间多个贪官,故今只存一碑。

四、甘罗的传说

战国时秦国的知名少年策士甘罗,12 岁即为上卿。新安旧县志都记为白墙人。县东八陡山还有秦甘罗墓,明正德年间知县申伟、清嘉庆年间知县徐秉懿均为其立碑。

相传,甘罗在 12 岁那年,他祖父甘茂为宰相。一天,他见祖父下朝愁眉不展,问为什么。甘茂说秦王向他要公鸡蛋,因此发愁。甘罗说不用发愁,明天我替你去见秦王。第二天,甘罗穿上他爷爷的官服上朝。秦王一见就问:“你爷爷为啥不来?”甘罗说:“我爷爷在家生小孩,不能上朝。”秦王一听大怒:“男人咋会生孩子?”甘罗说:“男人不会生孩子,公鸡怎么会下蛋!”说得秦王无话可说。秦王看他小小年纪,这样聪明,就封甘罗为宰相。

五、王刚鸟

暮春季节,常可听到一种鸟叫:“王刚!王刚!”凄婉悲楚,日夜不息。农人说:“王刚叫了,该种麻啦!”

相传,某村一王姓人家,儿子死了母亲,继母又生了个弟弟,名叫“王刚”。一对异母兄弟,倒也兄友弟恭,和睦相处。但是,继母存心不良。一年春天种麻的时候,继母把一袋炒熟的麻籽交给哥哥,把一袋生麻籽交给弟弟,叫兄弟二人上山种麻,并说谁种的麻先出了苗就回家来,谁种的麻不出苗,死也不许回家来。路上,兄弟二人饿了,拿出麻籽吃。弟弟发现哥哥的麻籽特别香,就和哥哥换了换。结果,哥哥种的麻出了苗,回家了;弟弟种的麻不出苗,饿死在山上。母亲上山一看,亲生儿子已经饿死,万分懊悔,昏倒在地上死去。死后变成了一只鸟,每当暮春种麻的时候,就连声呼叫:“王刚,王刚,娘炒麻籽吃着香!”“可懊,可懊,娘炒麻籽谁知道!”人们叫它为“王刚鸟”。

第五章 杆匪 行帮 会道门

第一节 杆匪

民国年间,有“河南多土匪,豫西尤甚”之说。特别是前期,天旱岁荒,军阀混战,百姓不堪其苦,为生活所迫,多有聚众拉杆,铤而走险者,矛头主要指向称霸乡里的土豪劣绅。他们抢财主,吃大户,“拉肉票”(即抢走人质,迫其家属送交钱物),“飞页子”(送威吓信迫交钱物),也有不少烧杀抢掠行为。

这些拉杆而起的“杆众”,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多为衣食所迫,亦有为报仇雪恨的。其中也确有以抢劫为生的。特别是一些“杆”首,裹胁饥民,四处窜扰,匪气甚浓。民国前期,外县“杆众”窜扰新安的有:宜阳的裴宣(裴瓒)、洪登科、乔自荣、祁道生、温甲寅、王殿阁、孙耀光、赵长安、赵长荣、赵乃恭、白景云、刘玉来,洛宁的王廷霖、蔡书祥、董老五、朱启明、张克勤、巴改名、赵歧山、张寡妇,渑池的贺九龙、刘干臣、张西山、茹老八、郭庆长,嵩县的李老七、牛德山,洛阳的黄建升,偃师的贾清云,伊川的李作信,鲁山的秦椒红等数十杆之多。新安县“杆众”,尚有“十八杆”“四十八杆”之说,每杆多则数百人,少则三五人,有时数杆乃至数十杆啸集一伙,结成大杆,游掠四方。兹将主要杆首及其活动情况简述于后:

侯得坤(又名侯闷子)   仙桃沟人。民国初年,与宜阳人裴宣(裴瓒)、渑池人贺九龙结伙,在新安、宜阳、渑池一带拉杆活动。初,渑池槐圪塔大地主、劣绅赵成杰,将贺九龙的哥哥拷打致残,逼其嫂投井自杀,贺为报仇,打死了赵成杰,遂拉杆起事。民国二年二月,侯得坤、裴宣、贺九龙等率杆众数百,与刘黄岭民团激战于柿园口,打死民团刘玉成等 17 人,焚民房百余间。5 月 29 日,侯得坤、裴宣、刘庚率杆众袭石井街,与守望社张玺等激战,互有伤亡,焚民房数十间。12 月,侯得坤被新安县知事曾炳章率崴山民团击毙于土古洞。

裴作霖   曹村乡圪塔村人。

贾清龙    石寺人。

民国十八年(1929),裴作霖所在的石寺局子中队哗变,杀了队长武龙章,众推裴为首,拉杆起事。后在石寺召集 18 杆会议,公推裴为杆首(“大架子”),其主要杆首另有贾清龙、高青云、王守财、王世英和渑池的张西山、茹老八、刘干臣等。后裴作霖拥有杆众 3000 多人,盘踞于石寺、仓头、西沃、石井、北冶、狂口一带活动。民国十九年一月,被万选才收编,张西山当即被杀,贾清龙逃匿。裴作霖、刘干臣等,后于民国二十八年被陕州专员欧阳珍枪杀。

刘庚   仓头乡仓西沟人。民国初年,与李迎春(仓头人)、裴吉(北冶乡人)、邢道(石井乡人)拉杆起事。民国二年(1913)四月初,率众多人,乘夜西窜,途经井沟村,被石井守望社队勇和井沟壮丁伏击于村西要隘,刘妻被击毙。刘报复突袭井沟,村人闻惊先逃,杆众入村烧房百余间,掳掠而去。5 月 29 日,刘又与裴宣、贺九龙率众袭击石井街,街民尽力防守。守望社队长张应选(石井人)于房顶督队,打死 3 个杆首。杆众烧房时室内硝瓮爆炸,刘疑为有地雷不敢再攻,加之北冶守望社首领李荣光带队来援街民,刘等方散去。此役街民死 4 人,房被烧十数间。不久,刘庚被县府捕杀。

芦恒德   西沃乡石山头人,窑工(煤矿、硫磺矿)出身。民国十八年(1929)5 月在本地起事,主要在西沃、石井和黄河北岸的长泉、下冶一带活动,后被另一杆人杀于石井的任家山。

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政权组织地方反动武装为其卖命。这些人勾结反动会道门首领,依附国民党残余势力,与人民为敌,颠覆革命政权,残害革命干部和群众。据统计,当时新安有股匪 4000 余人;这些匪徒,有的在战争中被剿灭,有的在新中国成立后受到专政。人民政府根据其罪恶大小,分别予以杀、关、管处理,革命政权始得巩固。这个时期的主要匪首有:

衡青龙   五头人,1920 年生。1947 年任中岳、五头两乡清剿中队长。先后铡死了革命群众曾德本、王乱子、郭应龙,用刀砍杀了郭河舟、郭勋子,用绳勒死了郭西川。血债累累,民愤极大。1948 年 3 月,县城最后解放,衡率匪众在县南与解放军对抗。4 月 6 日,在顽抗时身中 7 弹,被生俘,次日即死去。

侯仁甫   1903 年生于铁门。历任铁门寨首、商会会长、大队长、镇长等职。贪污受贿,奸污民女,横行一方。曾先后枪杀了裴富子、李三刚、李春兰、袁收子、李天保、韩光德和任东之妻等人。1953 年被人民政府抓获处决。

此外还有郝子固(日伪县维持会警察局长)、郭质(国民党县长)、江超然(新、宜、洛三县剿共司令)、张文彬(国民党五头乡长)、赵月川(暗杀队队长)、李世德(国民党保长、县预备大队长)、翟士林(还乡团头子)、穆魁彪(南李村乡乡长)、魏德功(国民党县保安司令)、高象贤(清剿大队长)等,均属政治土匪之类,都受到了应得的历史惩罚。

第二节 行帮

旧时,行帮盛行。新安县在新中国成立前的行帮主要是青帮。民国十五年(1926),“中华在理会”在磁涧成立“在理公所”,又名“普济堂”,张金斗充任当家,实为青帮组织。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在磁涧附近、洛阳的延秋和宜阳等地发展会众五六百人,是青帮的最盛时期。张金斗在青帮中影响较大,民国二十六年(1937)死时,来拉纤送葬的徒弟达五六百人,国民党部队也有来送葬的。

张死后,由掌礼村王龙庆继任。这时县内又成立了一些“在理公所”。如县城后寺坡的“智善堂”,当家刘玉山。县城东街的“济善堂”,当家赵云峰。五头的“慈善堂”,当家郭汇川。民国二十六年(1937),王龙庆曾到铁门摆香堂,收徒弟 9 人。在理公所的当家每定立斋期,由承办人通知徒弟参加,称为“摆斋”。青帮在新安县存在约有 20 多年,至 1947 年新安解放后绝迹。

第三节 会道门

新中国成立前后,新安县有一贯道、磕头道、庙道会、中央道、天仙道、金丹道等各类会道门 40 余种,会道门徒约在 5 千人以上。

一、一贯道

反动会道门之一,源于山东,1940 年传入磁涧一带,曾发展道徒千余人,亦称“守风土一道”。新中国成立初,曾大肆宣扬美国原子弹,鼓吹第三次世界大战,攻击和破坏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后被取缔。

二、磕头道

于 1919 年由韩金贵从河北传入荥阳,后在巩、孟、偃、新发展。1921 年以洛阳为中心划分路、排、义、旗、宗 5 级编制。1935 年韩死,由其妻郝氏继传。1946 年冬由县东北部渗透到东、南、西大部地区。1948 年春,道首王元明等聚集道徒 80 余人,窜入石寺,持械暴动,被击溃后,屡有蠢动,均被查破。

三、庙道会

亦称金钟罩、天仙房、白水佛、祖师道、红学、红枪会。据传,清乾隆年间起于巩县,后传入新安,有 3 个总学口,分别设在南林庄、高平寨和五头的小龙庙沟。至新安解放时,全县有会众 4500 余人。此会门有一套严密的封建性质的军事组织办法,规定 8 人为 1 卦,设卦长;8 卦为 1 哨,设哨长;8 哨为 1 统哨,设正副统哨长;8 统哨设元帅统领。作战时,每人腰束米黄色“腰襟”,上绣八卦,臂上戴袖章,上写“义勇”2 字。用黄色四方旗子,上绣八卦图。庙道会在 20 年代后期,曾以“红枪会”名义出现,组织武装,抗击新军阀和打击杆匪骚扰,为保卫地方利益起过一定作用。但在解放战争时期,庙道会为国民党反动政权所利用,屡次与人民为敌。如:

1947 年,道首王玉堂率道徒百余人,在西六保与共产党对抗,遭到痛击。

1947 年 12 月,张国英、孙邦杰率道徒窜犯一、二区,以失败告终。

1947 年底,王新亮率道徒 200 余人,在二区六村的关爷寨与解放军 51 团对抗,遭到痛歼。

1948 年春,高平寨庙道头子孟新营与克昌邵世钦到处联络,纠合多股庙道势力,准备于农历 5 月 20 日在渑池坡头暴动,因被人民政府及时侦破,阴谋未逞。

1948 年 7 月,庙道头子孙邦杰等串联洛阻谷水的牛三保和四区的高金德、何三大等多股庙道,准备配合宜阳石陵、甘棠寨之庙道,举行大暴动。石、甘庙道暴动被迅速平定,孙邦杰、牛三保等阴谋未逞。

1948 年秋,潘云龙,孙邦杰勾结黄维岳、孟新营多股庙道,准备于 5 月 20 日占领新安县城。并阴谋与石陵的庙道配合,企图颠覆县南地方人民政府,后被查破。

新中国成立后,庙道虽被取缔,但不法分子的阴谋活动并未停止。1949~1957 年,全县侦破庙道阴谋组织暴动案,即达 30 余起之多,其组织者与主犯均受到严惩。

四、先天道

发展范围涉及新安、孟津 2 县及洛阳,铜川 2 市,共有成员 237 人,其中老道徒 19 人。有活动点 16 个,设正副总盘主 6 人。企图组织反革命复辟,于 1983 年 10 月被人民公安机关破获。

人物编

本编据国史列传和本县旧志有关人物的记载,以及新采访的资料纂成,包括人物传记(传略)、革命烈士英名录、历代人物表、当代人物介绍四部分。

第一章 传记

本人物传记(传略),遵循详今略古的原则,筛选清朝以前在历史上有较大影响的本籍人物,作简略介绍;民国时期本县籍重要人物,或因早期反帝反封建有功,或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与革命人民为敌,或在某事业、某行业中卓有建树,有功于人民,均按其本来面目立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本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了长期的艰苦卓绝的斗争,做出过重大牺牲,对其中为革命为人民有过重要贡献的,不论出身、职业和职位高低,均予立传;对于长期在新安工作,对新安人民有功的客籍人物,也作以简略介绍。

第一节 历代人物

杨仆

杨仆   西汉名将。新安铁门镇南湾村人《汉书·杨仆传》载杨仆为宜阳人,而今新安县铁门镇南,距新、宜交界不远的南湾村附近尚存有杨仆墓,村上杨氏居民自称杨仆后代。民国以来杨仆墓曾两次搬迁,都由他们经办。就地理形势看,汉函谷关在南湾村东 15 公里,同在涧河川上,正应杨仆因“耻为关外民”而迁关之说;就地理位置看,南湾村在涧河南,距今新、宜县界 4 公里。秦汉时行政区划已无考,但早在战国时代,宜阳已为韩国之“大县”,“其实为郡也”。秦设新安县,治所尚在今义马市西境的石河村,距杨仆家居之南湾村有 20 余公里,且隔着涧河。据此,秦汉时,南湾村可能归属宜阳,故《汉书》有“杨仆,宜阳人”的记载。。西汉时,关(秦函谷关)东诸王,屡谋与朝廷分庭抗礼,地方豪强也多据地称霸,严重危害西汉中央集权制。武帝以杨仆为御史往关东督盗,杨仆在任上,果敢搏击,严刑峻法,不避权贵,颇见功效,武帝赏识,擢为主爵都尉。

元鼎三年(前 114),杨仆请准武帝,动用家产,迁函谷关于新安(史称汉函谷关)。

五年(前 112)秋,武帝拜杨仆为楼船将军,率军南征,出豫章,下浈水(北江支流)。六年(前 111),破石门(在广州西北),勇挫南粤精锐。又与伏波将军路博德合力攻击番禺(广州),力战破城。以“推锋陷坚”之功,封将梁侯。

元封元年(前 110),与横海将军韩说、中尉王温舒合力剿灭东越。次年(前 109)秋,率兵 5 万,渡渤海,与左将军荀彘共伐朝鲜。结果因士卒伤亡多,出击不力,获罪当死,赎为庶人。后病死。

韩擒虎 韩僧寿 韩洪

韩擒虎   字子通,隋朝名将,东垣人。父韩雄,为北周大将军,曾任洛、虞等八州刺史。

擒虎其人,身材魁伟,胆略过人,又好书尚武,时人称奇。北周时,官拜督都、新安太守,后因军功卓著,升任仪同三司,袭爵新义郡公,后迁永州刺史。

隋朝建立,文帝欲扫灭南陈,统一中国,先派擒虎为庐州总管,操办准备事宜。至晋王(杨广)率大军伐陈,擒虎为先锋,率精卒五百,夜渡长江,突袭采石,声威大振。接着克姑孰,下新林,降陈将任蛮奴,直入朱雀门,占领陈都金陵,活捉陈主叔宝,为平灭南陈,实现南北统一立下大功。文帝曾给韩擒虎和平陈另一名将贺若弼下优诏,盛赞他们“高名塞于宇宙,盛业光于天壤,逖听前古,罕闻其匹”。凯旋后,擒虎进位上柱国。

后为防备突厥为患,曾先后任金城、凉州总管。55 岁病终,葬庙头村。

韩僧寿   擒虎胞弟,周武帝时为侍伯中旅下大夫,高祖时以军功授大将军,封昌乐公。隋初拜安州刺史,后转任熊州刺史、蔚州刺史,晋爵广陵郡公。曾以行军总管率军破突厥于鸡头山。开皇十七年(597)屯兰州,十八年任行军总管,远征辽东。后任灵州总管事,从杨素破突厥,进位上柱国,改封江都郡公。炀帝即位,改封新蔡郡公。大业八年(612)卒于京师。

韩洪   擒虎弟。少年时骁勇善射,北周时曾以军功拜大都督,封甘棠县侯。及隋,晋爵为公,授骠骑将军。平陈后加封柱国,先后在将州、廉州任刺史。后突厥为患,洪受命至北部边境,相继任朔州、代州总管。仁寿元年(601),与突厥大战失利,被夺爵罢官。后炀帝北巡,念其前功,复拜陇西太守,屡战有功,封金紫光禄大夫。63 岁病逝于征战途中。

赵弘智

赵弘智   唐新安人,精通书传。隋时为司隶从事,唐武德初年为詹事府主簿,太宗时进黄门侍郎兼弘文馆学士,后曾在莱州、光州任刺史。高宗四年(653)进国子监祭酒。曾与令狐德芳、袁朗合编《艺文类聚》。卒年 82 岁。

钱若水

钱若水   字澹成,一字长卿,新安人,北宋名臣。太宗雍熙年间举进士,初为同州(今陕西大荔县)观察推官,处事精明,断狱公正,敢于为百姓昭雪沉冤,深为民众所拥戴。知州曾向皇帝上表为他请功,他竭力推辞说:若水只求断狱公正,无辜者不白白受冤,论功请赏,决不是自己本意。这样,更为时人所推崇。不久改任右正言知制诰。至道初年,以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真宗即位,任工部员外郎。先后撰修《太宗实录》《太祖实录》。

后任职吏部,随真宗巡视大名,向皇帝陈御敌安边之策,主张用兵应效法孙武,以伐谋为主,使将帅能料敌制胜;率军要学习汉高祖,以用法为先,朝廷要赏罚不私。

后任开封知府。当时,北部边境,连年战乱不息,真宗问策于若水,若水对以备边五要:一、择郡守,要选任“沉厚有谋谙边事者”为边郡刺史,治理边境;二、募乡兵,要招募边民为军士,以借其亲友关系侦察对方军情;三、积刍粟,要在边关扩大营田,广积粮草,以解民力之困;四、革将帅,要选任有能力的将帅镇守河北近镇,分兵屯驻,常备不懈;五、明赏罚,要严申号令,使士卒忠于职守,用心守边。真宗深为赞许。

未几,出知天雄军兼兵马部署,率众过黄河,分布军伍,部署军事,咸有节制,深为戍将推服。真宗曾对左右说:“若水,儒臣中知兵者也。”真宗又派他巡抚陕西边境诸郡,回来后,拜为邓州观察使,后任并、代经略使。

44 岁,因病卒。追赠户部尚书,有《文集》20 卷传世。

温镗

温镗   宋代新安人,字授之,生于宋徽宗大观四年(1110)。绍兴十八年(1148)进士,曾为翰林学士,官至侍郎。淳熙三年(1176),以朝奉大夫卒于严州。有词作,收入《全宋词补辑》(见《附录》)。

孟化鲤

孟化鲤(1545~1598)字叔龙,号云浦,新安人。明代“伊洛七贤”之一,为著名理学家。万历八年(1580)进士,初授户部主事,后改吏部,任文选郎中。佐尚书孙考察京官,正直无私,不迎合权贵,终因忤旨,被斥逐为民。返乡后,建立“川上书院”,常年讲习理学,从者数百人。著有《诸儒要录》《尊闻录》《读易呓言》等,有《孟云浦集》传世。

吕维祺

吕维祺(1587~1641)字介孺,明代新安人。父孔学,尊崇理学,对他有深刻影响。

万历四十一年(1613),吕维祺举进士,初授兖州推官,后改任吏部主事。天启初年,先后任考功、文选员外郎、验封郎中。后因魏忠贤当道,辞官还乡,设“芝泉讲会”,敬奉“伊洛七贤”(程颢、程颐、司马光、邵雍、曹月川、尤西川、孟云浦),以传播程朱理学为己任。

崇祯元年(1628),复官为尚宝卿,后迁太常少卿,进言崇祯帝勤政、虚怀、严律己、慎刑狱,得到嘉许。崇祯三年(1630)任南京户部右侍郎,主管国库钱粮。任内制订严格管理制度,严查贪污盗窃,颇见成效。六年(1633),升任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八年(1635)正月,李自成义军迫近长江北岸,吕维祺急调兵遣将对抗,被义军击溃,把明朝皇帝的故乡凤阳丢给义军,因而获罪罢官。后归居洛阳,设立“伊洛会”,广招门徒,传扬理学。

十二年(1639),豫西发生大灾荒,人民归心于李闯王。吕维祺屡上书于河南地方官乃至朝廷,力主革除弊政,减轻苛捐杂税,以平民怨;并倾本家私库,设局赈济,以定人心。遂得崇祯帝赞赏,因而复官。十四年(1641),李自成义军大举攻入豫西,兵临洛阳,吕维祺死守洛阳北城,城破被杀。

一生著述颇丰,多宣扬忠孝礼义,有《明德堂文集》传世。另有《音韵日月灯》,在古音韵学史上有一定价值。 有二子。长子兆璜,明拔贡,曾为化州知州;次子兆琳,顺治己亥(1659)进士,曾为监察御史。

裴袠

裴袠 关于裴“袠”名字,现存史料共有三种说法,第一种:清朝进士题名碑、《康熙三年甲辰科进士三代履历便览》、吕履恒《冶古堂文集》卷四《墓志铭》、民国《新安县志》,嘉庆《溧阳县志》、《清秘述闻》卷三,均记作“裴袠”。第二种:雍正《河南通志》卷四十五《选举志》记作“裴衮”,后经南京师范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研究员江庆柏教授考证,“衮”系“袠”误作。第三种:清康熙《新安县志》,民国三十年《裴氏家谱》,现存康熙二十三年裴本人撰文的“创修九龙圣母碑记”落款、雍正三年所立裴袠墓碑及其父亲墓碑,均载为“裴”和“裴 □”,推测或为“袠”之异体字。今版采用第一种,写作“裴袠”。(1621~1704)字九章,清初新安芦院人,因号“芦院”。顺治丁酉年(1657)举于乡,己亥年(1659)中会试榜。康熙三年(1664)服阕,补赐进士出身。初授广西贵县知县,因南方反清斗争激烈,道路阻塞,未能到达任所,后改任溧阳知县。

溧阳是个大县,地方豪强相互勾结,形成顽固的地方势力。每逢县官上任,他们先以利贿之,然后把握其短处进行要挟,逼令伏就;如果县官拒贿,他们就买通奸盗,诬陷其与之为伍。所以,新任县官很少不落其陷阱的。裴袠赴任,有人替他担忧。他则以为:昔人以盘根错节来鉴别利器,凡事无难,看你干得如何!上任后,果然有人送他白银千两,他坚决拒收,且要对进银者绳之以法,那人胆落心惊,叩头捣地,狼狈而退。接着,他查清地方豪猾凶顽行奸谋利之徒,铲除其罪魁祸首,使百姓得到安宁。岁旱成灾,裴袠力劝富豪之家出粟赈济,又请免赋税 3 万两,甚得百姓拥戴。

后任兵部督捕主事,办案不搞株连,督储通州,拒收馈赠,漕运如期完成。有故人送银 500 两违例求官,裴袠告诉他说:“我不忍心自污,又怎么能忍心污故人呢!”求官者羞愧而退。

康熙二十九年(1690),为江南副典试,因广招人才有功,次年晋升武选司员外郎。不久,因足疾假归。康熙甲申年(1704)卒。著有《论学录粹语》。

吕履恒 吕谦恒

吕履恒   吕兆琳次子,字元素,号糑庵。康熙三十三年(1694)进士,曾任宁县知县、广西道监察御史、奉天府丞兼学政、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宗人府府丞、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总都仓场户部侍郎,户部右侍郎,并曾担任云南、江南典试官。康熙五十八年卒。

履恒幼承家学,擅诗文。治古文简练有法,为诗学习盛唐,以浑雄壮阔为宗。著有《冶古堂文集》5 卷、《梦月岩诗集》20 卷、《诗余》1 卷,另有剧作《洛神庙传奇》传世。

吕谦恒   吕兆琳三子,字天益,号涧樵。为人浑厚方直,自幼聪慧好学,曾在青要山苦读 40 余年,书案下足迹寸许,地砖几乎磨穿。康熙四十八年(1709)中进士,授编修,纂《一统志》《万姓通谱》。康熙末、雍正初,曾为山东、湖广、浙江典试官、顺天乡试同考官、会试同考官,并先后担任过河南道御史、户部给事中、刑科掌印给事中、光禄寺正卿。雍正五年(1727)被免官,第二年返里,卒,终年 76 岁。

谦恒长于诗,幼时与兄履恒咏《秋夕》,即有“月迟群宿动,天回一孤峰”之句。诗作琅丽娟秀,多抒写性情;且喜古文,与当时著名散文家方苞过从甚密。著有《青要山房文集》1 卷,《诗集》12 卷。

吕宪曾 吕宣曾 吕守曾

吕宪曾   履恒长子,字章范,康熙四十七年(1708)举人,曾任溆浦知县。工诗,著有《舒亭诗草》1 卷。二子公迁、公泽具能诗,公迁有《见山亭集》1 卷,公泽有《拙堂集》。

吕宣曾   履恒次子,字扬祖,号柏岩,康熙五十三年(1714)举人,曾任湖南永兴和靖州知州。著有《柏岩诗集》12 卷、《柏岩文集》4 卷、《永兴县志》5 卷、《靖州志》12 卷、《古宫室名制考》1 卷、《古冠裳图考》1 卷、《古乡饮酒图考》1 卷、《读礼说》36 卷、《瑶民两案便略》1 卷。

吕守曾   履恒三子,字待孙,号松坪,曾任完县知县、宣化知府、四川盐驿道、浙江金衢严道、杭嘉湖道、甘肃按察使、山西布政使。好诗,与当时大诗人袁枚相交颇厚,谈诗甚契。诗作多为艳体,状物寄情,缠绵笃挚,深得国风神韵。著有《松坪诗草》14 卷。

吕公路 吕公滋 吕公溥

吕公路   宣曾子,字伯平,号介亭。曾任广西太平州同知州。年弱冠,诗文即洋洋成篇,沉厚入古。且能诗,与弟公滋言诗曰:“歌吟非小技,可以通鬼神,格律何足道,性情乃其真。”对诗歌创作有独到见解。有诗集《介亭诗草》。

吕公滋   宣曾子,字树村,号硕亭。乾隆三十七年(1772)进士,曾任山西介休和临县知县。后告归,遍游天下名山水,结交同代诗人,与袁枚唱和尤多。著有《硕亭诗草》《春秋本义》。

吕公溥   守曾子,字仁原,号寸田。终生乡居,不入仕途,乐守万卷家藏,手披口吟,操笔挥翰,神气飞扬。诗尚言情,真挚凄婉,入人心脾,被袁枚称为“诗中雄伯”。且工篆刻。晚年曾于阌乡主持荆山书院。著有《寸田诗草》,袁枚为序。另有剧作《弥勒笑》抄本传世。

吕耀曾 吕肃高 吕燕昭

吕耀曾   谦恒子,康熙丙戌(1706)进士,曾官总都仓场、户部右侍郎。为官勤政清廉,室无姬媵,座无古玩,纸屏布席,不名一钱;不敢一夕甘寝食以怠国常,以坠先业,以误后进。常言:“毋驰事乃息事,毋纵人乃宁人。”时人盛赞其政绩岿然天下。乾隆八年(1743)卒。著有《横山诗草》《白燕诗集》《使黔草》等。

吕肃高   耀曾子,字幼恭,乾隆年间曾任长沙知府,勤政爱民,时人称其政绩为江南第一。任内修《长沙府志》,著有《南村诗草》1 卷。

吕燕昭   耀曾孙,字仲笃,乾隆三十六年(1771)举人,曾任通州知州、江宁知州。为人思聪才敏,性情豪爽,决狱如神,兴教劝俗,政声颇著。尤工诗,与袁枚交谊甚厚,袁氏《随园诗话》多录其诗。著有《福堂诗文集》。

邓金酉

邓金酉   字耀西,本县庙头村人。清咸丰末年豫西一带著名拳师。

当时,庙头村中设有武教场,青壮农民,常于农余习武。金酉年幼辍学后,即到教场学艺。有河北武林名师李小拴到庙头传艺,金酉即拜其为师。他初练轻功,走路常以铁瓦或沙袋缚于小腿上,且逐日递增,久后取掉铁瓦或沙袋,腿脚顿轻,腾跃轻捷,健步如飞。曾与小儿戏耍,见有雀飞来,即伸手抓住,送与小儿。继练气功,下沉功夫尤其过硬,立地运气,如脚插地中,三五人莫能推动。又练六合拳,即血与气合,精与神合,骨与筋合,是为内三合;眼与手合,膝与肘合,肩与胯合,是为外三合。他以气功为根底,结合六合拳,创出通臂套,出手稳、准、重、狠,威力无比。金酉十八般兵器俱通,尤精一把青龙偃月刀,重 120 斤,舞起来风随刀起,轮光飞旋,人莫能近。

金酉教徒有方,尤重武德。以“三德”授徒,严令恪守。一曰手德:习武为健身防身之用,不轻易动手伤人;二曰口德:不黜贬武林同行,要互相尊重,各取所长;三曰品德:艺成之后,不准助纣为虐,鱼肉乡里,窃花盗柳,拦路抢劫。其大徒弟姜三,善使钢鞭,舞起来风雨不透,曾为县镖行镖手。二世徒张文彦,三世徒韩质义、郭丙生等,俱以武功知名。

金酉年逾七十,尚身轻如燕。某日街上闲走,脚踩西瓜皮滑倒,身未及地,即腾身跃起,众人哗然。

卒后,葬蔡庄坡祖茔。

李绿园

李绿园(1707~1790)   字孔堂,号绿园,祖居新安北冶马行沟。清康熙三十年(1691)豫西大饥,祖父李玉琳(秀才)携家逃荒到宝丰县落户。

绿园生在宝丰,幼时随祖父读书,稍长入本地义学就读。13 岁进县城应童子试。但他以后在科举道路上并不顺利,一直到 30 岁(1736)才考取乾隆丙辰恩科乡试举人。后居开封 10 余年,屡次赴京应试,终未能进士及第。

乾隆十三年(1748),绿园丧父,返宝丰家乡守制,开始了长篇小说《歧路灯》的创作。他埋头写作近 10 年,完成了小说的主体部分。《歧路灯》以开封为背景,客观地反映了封建社会末期的社会现实。以后,因绿园出仕为官,中止了小说的写作。他“舟车海内”20 年,宦游冀、鲁、苏、浙、赣、湘、鄂、川、黔诸省份,所到之处,都有诗作。最后在贵州印江县做知县,尚能“兴利除弊,爱民如子,嫉盗若仇”。(《印江县志·官师志》

乾隆三十九年(1774),绿园辞官还乡,开始续写《歧路灯》。

李绿园从幼年时开始,就常回新安北冶马行沟祭祖、省亲、访友。老来赋闲之后,又一次回来新安祖居,在“陶穴瓮牖”之中,住了将近 3 年。在这里,他设馆教学,教授族人子弟,并最后完成了长篇小说《歧路灯》的创作,凡 108 回,共 60 余万言。还检阅历年诗作,编订《绿园诗抄》。这期间,他与当时在河南享有盛名的新安吕姓诸诗人过从甚密,留下了不少赠答诗篇。

乾隆四十四年(1779),绿园回宝丰。不久,由其在吏部做官的次子李遽“迎养京邸”。四十八年(1783)返宝丰,五十五年(1790)病卒,终年 84 岁。

李绿园一生著述计有:《绿园文集》(佚)、《拾捃录》12 卷(佚)、《家训谆言》1 卷、《绿园诗抄》4 卷、《歧路灯》1 部。

李元章

李元章   本县北冶马行沟人。生活在清乾隆年间,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没有读过书,但他聪明过人,善于吟咏。无论命题作歌,或指物为诗,均能出口成章。且不事雕琢,俗不伤雅,妙语横生,虽不入声律,却深得自然之趣。当时,新安望族吕氏门中有几位颇有名气的诗人,如被袁枚称为“诗中雄伯”的《寸田诗草》作者吕公溥(号寸田),乾隆年间进士、《硕亭诗草》作者吕公滋(号硕亭),《介亭诗草》作者吕公路(号介亭)等,均与元章交游甚厚,相与讨论诗作。吕氏诸诗人中,以硕亭与元章友谊最深。一次,硕亭作睦邻诗,押“人”字韵,末句不就,请教元章。元章随口答道:“推倒墙头一家人”。硕亭大喜,经常对人称道。

一天,元章到硕亭家拜访,进门开口就说:“元章顿首拜,尊声廿(niàn)四宅。”硕亭排行第二十四,故称。硕亭惊问其故,他答道:“小儿娶媳妇,借我两石麦。”硕亭被逗得大笑,答应了朋友的要求。

吕硕亭曾约元章游洛阳。知府招硕亭饮酒赋诗,唱和间提到未见有人用“不”字结韵。硕亭说:“我县李元章或许可以。”知府就把李元章招到席间,说明要求,指定以衙内槐树为题作诗。元章当即咏出:“远看一棵槐,近看一搂粗;年年结槐豆,也有一年不。”席间无不称赏备至,遂请入上座。

当时,新安县有位学官,天津人,说话常带“做怎的”三字。在这位学官 71 岁寿辰的时候,宾客满座,各有吟咏,作了不少祝寿诗。忽然有人想起学官的口头禅,便提议把“做怎的”三字入诗为寿。这可难住了众人,虽有几首试作,但总觉不妥贴,难以令人满意。有人就说:“非李元章不可。”当即把李元章找来。刚入座,众人把意思告诉他,他立成一诗:“人生七十古来稀,老师今年七十一,一双儿女都长大,我还怕他做怎的!”合座叫好不绝。

李元章是位很有才华的农民诗人,可惜自己不识字,没有留下诗稿。书面流传下来的几首,多系适合士大夫阶层口味的应景戏作。他会有不少反映当时农村生活现实的作品,但未能传世,实为可惜。

据吕公滋《五善歌》(见《硕亭诗草》)称:李元章以后因经商,家境有所改变,且事母极孝,教子甚严,三个儿子俱有学识。

陈青云

陈青云   字从龙,本县城关后峪人,出身于世医之家,为清道光年间县内著名中医。

青云继承祖业,精于痘疹科。他在行医过程中,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仔细研究祖、父两代遗著《痘疹精言》《痘疹琐言》二稿,并证以古人关于痘疹科的论述,写成《痘疹条辨》一书。可惜本书已经散失,内容不为人所知。但该书“凡例”为旧本《新安县志》所收录,内中载陈氏提出的从医“五戒”:“正人品”“慎口过”“勿爱利”“无惜名”“慎粗率”(详见旧志《陈青云传》),实为医界应遵循的准则,也足见陈青云职业道德的高尚。

青云另创制“理气化滞散”(俗名“消食丸”“小丸药”),对治疗消化不良、小儿积食有特效。后经陈氏几代延传,并且为救济社会残疾,多由盲人推销,因而名驰豫、陕两省,至今盛名不衰。

王洵

王洵(1824~1862)   字仲允,新安人。出身贫寒,躬耕苦读。为人持重,笃信理学,不求荣利。少年丧父,事母至孝。同治元年(1862)捻军西进过新安,王洵背负老母避兵,致病,犹执母手为自己写下墓志,自责不孝而卒,终年 39 岁。 一生读书务求实践。著有《务本录》《古今孝子传》《四礼述》《百忍图说》《时令记事》《方舆要览》等。

第二节 民国人物

张钫

张钫

张钫(1886 ~ 1966)    字伯英,号友石,本县铁门镇人。父亲张清和,为清光绪年间拔贡,曾任陕西乾州、鄜州州判。张钫少时在家乡就学,喜马尚武,老师谓其不可造就,曾以“朽木不可雕”为题,令其作文。张钫开篇破题写道:“雕朽木者,庸匠也。”老师惊服其才。

1902 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张钫到陕西父亲任所读书,后以客籍考入陕西陆军小学。1907 年陆军小学毕业,以优异成绩被选送到保定陆军速成学堂炮科学习。在校期间,曾与校友钱鼎、吕公望等组织军人革命团体“同袍社”,从事反清活动。1908 年加入同盟会。是年暑假,乘返里之便于巩县黑石关小学与河南同盟会主要负责人密会,为河南民党起义事作准备。1909 年,由保定陆军速成学堂毕业,返陕西新军实习。归途中,于洛阳再次与河南同盟会盟友开会,商谈河南革命事宜。

1910 年,张钫正式任职陕西新军,为该部炮营右队排长。开始与钱鼎、党自新等在新军中组织同盟会,秘密联络组织“武学社”,并担任该社副会长。同时与新军中的“哥老会”会众联系,发展反清势力。是年 7 月 9 日(农历六月三日),张钫与西安同盟会、哥老会主要成员 30 余人在大雁塔集会,“歃血为盟”,矢志反清。

1911 年 10 月 22 日(农历九日一月),张钫与张凤翙、张云山、钱鼎等领导陕西同盟会发动起义,响应武昌革命。当日上午,同盟会、哥老会领导骨干在西安西郊的林家坟开会,决定即时起义。张钫先行入城侦察,率领部队首先攻占军装局作为起义军总司令部,并缴获大批枪支弹药,武装了徒手的新军战士。继率军攻“满城”,激战 2 日,光复西安。11 月初,张钫出任“秦陇复汉军”东征军大督都,率军东征。此后,三战潼关,一度进兵陕、渑,豫西民军万余望风来投,一时军威大振,吸引清兵数万,与武汉起义军互为策应,血战百余天,至南北议和停战。

民国建立之后,张钫任陕西陆军第二师(由原东征军整编)师长,屯兵潼关。1912 年 6 月,张钫先后到北京和开封,面见袁世凯和河南督军张镇芳,呈准把原参加东征的河南民军编为“镇嵩军”,由刘镇华统领,回驻豫西。

1913 年,袁世凯窃国行奸,激起全国人民的反对,孙中山发动“二次革命”讨袁,派人赴陕与张钫联络。袁世凯事先得刘镇华密报,急调陕军第二师移军四川。张钫身陷川东,孤掌难鸣,未敢轻举。1914 年,张钫任陕南镇守使,第二年,入京为将军府参军。这时,张钫受到袁世凯爪牙的严密监视,但他仍然设法与在京反袁志士联系,秘密侦听袁世凯帝制活动消息,并暗中联络河南的刘镇华和陕西的陈树藩,组织豫、陕反袁联盟,准备起兵讨伐袁世凯。

1916 年 3 月,张钫经过周密谋划之后,假办民团为名,回河南组织豫、陕联军,以策应云南护国军讨袁。又因刘镇华告密,在开封被河南督军赵倜扣押,并当即转押到北京。6 月,袁死,张钫始被释放。

1917 年,陕西各路靖国军,在征讨陈树藩、刘镇华(时已依附北洋军阀政府)的战争中,久战不胜,共约于右任、张钫赴陕,统一领导靖国军。张钫于 1918 年 8 月 5 日到达雒南樊钟秀(靖国军将领)军中,8 月下旬至三原与先行来到的于右任组织“靖国军总司令部”,于右任为总司令,张钫为副总司令。各路靖国军得到统一整编,加强了对陈、刘的攻势,扭转了战争局势。张钫经常深入前线指挥作战,并在戎马倥偬之间,检阅古诗,编成《历代军事分类诗选》,自三代至隋唐的军事名作均有选录,内容颇丰富。

1921 年,靖国军解体,张钫也因父丧返乡守制。在故乡 3 年,张钫创办了铁门小学,资助县政府在铁门成立“续修县志局”,还集股筹金创设“观音堂民生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了观音堂煤矿。

1924 年,“北京政变”之后,胡景翼任河南督军。这时盘踞陕西的刘镇华派憨玉琨东来,欲与胡争夺中原。张钫乃发“弭兵电”,呼吁双方罢兵,以宁中原,并来往奔走于胡、刘之间,从中调解,终于无效。1925 年 2 月,“胡憨之战”起,张钫因囿于与镇嵩军的旧关系,参与了刘、憨的军事行动。3 月,战争结束,镇嵩军惨败,张钫为胡部所扣,险遭杀害。

8 月,于右任为促成冯玉祥的国民军与广州革命政府合作,约请张钫到北京。第二年 4 月,国民军被迫撤离北京,直鲁联军入京严查国民党人,张钫避居天津,以埋头搞实业为掩护,观察北方形势的变化。7 月,广州革命军出师北伐,张钫乃微服返豫,筹划迎接北伐军。

1927 年春,在五原誓师参加北伐的冯玉祥军队占领西安,张钫应于右任、冯玉祥的邀请前往。5 月,随冯军返豫,经洛阳、郑州转开封,参与谋划军事和河南政务。1928 年 9 月,张钫任河南省建设厅长兼赈务委员会主席,主持地方建设和赈济事务,领导创办“黄河水利工程专门学校”。

1929 年,蒋、冯战争在豫西爆发,张钫帮助蒋介石收买冯部主要将领韩复榘倒戈,导致冯玉祥军失败。1930 年春,蒋、冯、阎在中原大战,蒋军初战失利。5 月,蒋介石在徐州约见张钫,委任他为河南省代主席,并密派他到亳州游说冯部将领孙殿英。张钫力劝孙殿英按兵不动,在挽回蒋军危局中起了重要作用。蒋介石盛赞张钫之功,并委任他兼二十路军总指挥。不久,张钫飞抵漯河,乘大战尾声,收编冯部败军,扩大了自己的军队实力。

10 月,河南省政府成立,蒋介石任命刘峙为河南省主席,却以张钫为民政厅长,二十路军也由中央整编为七十五、七十六两师,张钫以总指挥兼七十六师师长。不久,又担任“清乡督办”,指挥二十路军在河南各地“剿匪”。是时,张钫在执行军务中,看到豫西地区历年出土大量唐代墓志不为人重视,遂于 1931 年夏委派专人代为搜集,妥为保护。并于故园“蛰庐”单辟一天井院,相继建砖拱窑 15 孔,将志石镶嵌在窑内外墙壁间。前后历时 5 年,竟得唐志及其它石刻千余片。1936 年由王广庆命名,请章太炎以古篆题额为“千唐志斋”。

1932 年初,二十路军奉命到潢川“剿共”,历时一年,遭到红军沉重打击。年底,张钫率领七十六师撤往许昌整补。第二年移驻洛阳西工,负责豫西“剿匪”事务。1934 年春,张钫又率军回驻许昌和南阳一带。9 月,任驻赣第七绥靖区司令官,率二十路军驻江西临川、光泽、邵武、南城一带,参加对红军的第五次“围剿”战争。1935 年 11 月,出席国民党第五次代表大会,当选中央候补执行委员。

1937 年,上海“八一三”抗战爆发,张钫升任十二军团长,移驻苏州,部队在昆山前线与日寇作战。9 月下旬,蒋介石又任命张钫为第一战区抗日预备军总司令,令其回河南收编地方武装。张钫奉命到河南招兵,但处处碰壁,方悟蒋借机剥夺自己兵权的阴谋,一气上了鸡公山。

1938 年 2 月,国民党政府(已迁重庆)任命张钫为军事参议院副院长(后任代院长)。后日军逼近武汉,张钫由鸡公山携眷至西安。豫西沦陷后,有大批难民涌进西安,张钫以河南同乡会会长身份,出面组织救济工作。并创办“西北中学”,安排难民子弟入学就读。还组织“西北移民垦干班”,短期培训移民干部和医生,有计划地组织难民向甘肃、新疆迁移。河南大学流亡至陕,张钫出面与陕西军政当局交涉,将其安顿在宝鸡复校上课。抗战胜利后,张钫又亲自出面,为河南大学争取到一笔“缮后救济款”,使河南大学顺利搬回开封复学。

1945 年 5 月,张钫出席国民党第六次代表大会,为大会执行委员。1946 年 7 月,南京政府授张钫以陆军上将军衔,并委任为总统府国策顾问。1948 年 3 月,出席南京政府第一次国民代表大会,为大会主席团主席。1949 年 9 月,任“鄂豫陕绥靖公署主任”。不久,解放军大举入川,解放重庆,包围成都,张钫乃串联国民党第二十兵团第二军、十五军连同本部共 6 万余人,在成都近郊郫县通电起义。

1951 年,张钫应中共中央统战部邀请,迁居北京。1954 年担任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晚年,他遵照周恩来总理指示,撰写了 30 万字的回忆录。1986 年,张钫回忆录由全国政协和河南、陕西省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联合整理为《风雨漫漫四十年》一书,出版发行。

1966 年 5 月,张钫因患癌症逝世,终年 80 岁,葬北京八宝山公墓。1986 年 6 月,由其子女将骨灰归葬铁门“千唐志斋”故园。

王广庆

王广庆

王广庆(1889 ~ 1974)  字宏先,磁涧乡掌礼村人,出身于书香门第。早年加入同盟会。1911 年 10 月“西安起义”成功后,张钫率军东征,王广庆与河南同盟会盟友于是年年底投军潼关,参加东征军,任职幕府。1912 年,随陕西陆军第二师(原东征军)到川东,出任开县(今四川省开县)县长。

1914 年,东渡日本,入私立政法学校攻读政治经济学,毕业后回国,羁留北京。1917 年,随张钫由北京至陕西,在靖国军总司令部参赞戎机,谋划军事。1923 年,在上海大学担任校务员。1924 年,“北京政变”后,胡景翼任河南督军,王广庆返豫,先后担任开封和临颍县县长。1928 年,任河南省建设厅第一科科长。此后一直在省内政界供职,并曾任南京国民政府监察院监察委员。

1938 年 10 月,王广庆于民族危难中接任河南大学校长。当时,河南大学各院为躲避日本侵略军,已分别迁至鸡公山和镇平县。王广庆接任校长后,为集中办好学校,即带领文学院、理学院、法学院以及校本部从鸡公山来到镇平,与先行搬来的农学院、医学院汇合,借住官舍、寺庙,并租用一部分民房,安顿上课。在国难当头,财政窘迫,教育经费很难保证的情况下,王广庆竭力争取河南省主席程潜以及张钫等人的支持,保证了学校经费如数拨给,使学校教学、科研工作和数千名师生眷属的生活得以维持。

1939 年 5 月,日本侵略军进攻新野、唐河,镇平危在旦夕。王广庆又带领河南大学师生,携带图书、仪器,翻越伏牛山,行程 300 余公里,抵达嵩县。

河南大学在流亡途中,历经迁徙,人员物资有不少流散,加之嵩县地处伏牛山腹地,穷山僻壤,交通不便,维持一所大学十分困难。但是,在王广庆主持下,把各分院分别安顿在县城和潭头镇,因陋就简,复学上课。王广庆又多方聘请教师,加强师资力量。学校每年送毕业生,招收新生不辍。除坚持正常教学秩序外,学校还帮助当地创办了中小学、简易师范、幼儿园、体育训练班,发展山区教育。农学院深入实地调查,举行“知识讲座”,帮助农民防治小麦病虫害;医学院在县城创办医院,为群众防病、治病。广大师生理论联系实际搞科学研究,先后创办了《大学论坛》、《农学院季刊》等刊物。1940 年,文学院创办《学术月刊》,王广庆在发刊词中号召教师、学生“以中原文化之发扬,世界学术之介绍,以及发抒心得,交换所学”为宗旨,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

1941 年 10 月,中共党员、河南大学文学院院长嵇文甫,被国民党当局逮捕,进步师生无比愤怒,立即掀起抗议运动。王广庆也积极多方联系,设法营救,嵇文甫终于在 1942 年 3 月获释。

1942 年,河南大灾,学校经费不给。王广庆力请来校视察的国民政府教育部次长、前任校长刘季洪帮助,把河南大学改为国立,增加了学校经费来源,扩大了招生区域,使陷于困境的河南大学获得了新的发展。

1944 年 5 月,日寇进攻嵩县,医学院 300 余名师生奔向潭头。日寇侵占嵩县县城之后,接着进攻潭头,河南大学遭受寇军袭击,教师、学生、家属 10 余人遇难,理学院图书、仪器尽毁于战火。逃离潭头的师生眷属,在崇山峻岭之中,历尽艰辛,跋涉月余,才陆续到达淅川县的荆紫关。河南大学遭此大劫,广大师生悲愤不已,王广庆作为一校之长,也沉痛万分,遂于 10 月引咎辞职。

此后,王广庆曾任国民党“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

1949 年,上海解放前夕,王广庆由上海去四川,后到台湾。

1958 年,美国士兵在台湾驱车轧死中国公民刘自然,激起海峡两岸人民的强烈愤怒。王广庆愤然在民众抗议书上签名,要求严惩凶手,踊跃参加了台湾人民反对美军暴行的爱国群众运动。

1974 年 2 月 14 日,王广庆因病去世于台北,终年 85 岁。

王广庆一生,酷爱金石和语言学。1923 年,洛阳城南出土《三体石经》,王广庆亲往察看,视为瑰宝,并精拓数本,分送章太炎、于右任诸人鉴赏。章太炎经过仔细考证,作《洛阳新出土三体石经考》,确定为曹魏正始年间邯郸惇所书,并为之题诗曰:“正始传经石,人间久不窥。洛土无故发,孔碑到今垂。八体追秦刻,千金笑华笔。中原文武尽,麟出竟何为?”接着,王广庆发表《洛阳先后出土正始三体石经记》,介绍了《正始三体石经》的出土情况,引起国内识家的重视。他在任河南大学校长期间,曾精心研究金石和语言问题,著成《河洛方言》1 卷、《洛阳近年石刻出土记》(《洛阳访古记》)1 卷和《语文发微》等文章。抗战胜利后,又著《复音互用发微》1 卷。可惜,这些著作未能刊行。到台湾后,王广庆仍埋头著述,曾出版《复音词声义阐微》一书,在学术界颇具影响。

李兰滨

李兰滨(1877 ~ 1945)  字香圃,石井乡太平庄人,清末附生。民国年间以教书为业,曾应聘在新安和济源一些地方教私塾,并曾在庙头国学专修馆任教。他的门生甚多,其中不少人或在国民党为官,或参加共产党投身革命,而他自己则身居茅屋,辛勤执教,一生未涉宦途。1933 年,县长李庚白主持重修《新安县志》,聘其为编辑,为主笔人之一。主编毕正纪(孟县举人)赞赏其文才,称其“饱学”。

李兰滨又擅吟咏,有《赏茅斋诗稿》1 卷传世。卷中汇集其诗作 200 余首,深刻揭露了民国年间军阀混战,兵匪为患,给人民群众造下的深重灾难;鞭挞了那个时代的种种丑恶世态;反映了一个下层知识分子的痛苦和自己安于清贫、乐为耕读的恬淡情趣。抗日战争期间曾咏诗多首,痛斥日本侵略者,歌颂英勇杀敌的前方战士。他献身教育,热心爱国的高尚情操,深为时人所敬重。

1944 年冬,韩钧奉命率部自延安回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过黄河不久,即专程前往太平庄拜望自己的老师李兰滨。离村 10 多里,韩钧即下马步行,来到老师的两间茅屋前。李兰滨涕零相迎,挑灯畅叙国家大事和师生情谊。第二天送别韩钧,咏诗相赠,以寄托自己对学生的嘉许和厚望。其一为:“边迪归来意气遒,年华方壮总貔貅。班超不及将军处,跃马还乡已白头。”其二为:“二十年来隶与戎,叫嚣隳突井闾空。凭君一使拨云手,放出青天满地红。”

1945 年,李兰滨病逝家中。临终前训嘱子孙:不置业,不当政。终年 68 岁。

郭次久

郭次久(1882 ~ 1944) 名尊贤,字次久,城关镇江庄村人。其父郭端立,清末秀才。

次久幼随父亲读书,民国初年进县乙种蚕桑学校习业,后被保送开封师资训练班受训,回县后担任县立国民小学校长。

1915 年,袁世凯与日本帝国主义签订丧权辱国的“二十一条”,引起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是时,次久曾亲率学生上街游行,声讨袁世凯卖国罪行。在“五四”运动中,他领导学生游行示威,反对北洋政府在巴黎协议上签字。

1927 年北伐后,冯玉祥主豫,革新政治,在开封开办国民党党务训练班。郭次久曾入班受训,在共产党员温建公影响下,阅读了不少进步刊物,如《猛晋》、《学生杂志》、《教育杂志》等。受训期满,次久回县筹建国民党新安县党部,任筹备委员。县党部成立后,他任县党部执行委员。在冯玉祥“施政纲领”指导下,郭次久积极宣传民主与科学,亲自组织学生破除迷信,捣毁城隍庙偶像,反对封建,倡导妇女放足、男子剪发辫,革新民风民俗。

1929 年,郭次久奉调到偃师县任国民党县党部执委兼宣传干事。1931 年因父丧返里,继续担任新安县党部执委。“九一八”事变以后,他积极宣传抗日,抵制日货。同时,在“实业救国”思想潮流影响下,他创办县立家庭工业传习所,自任所长,破历史陈规陋习,招收农村家庭妇女入所学习织染工艺,以图振兴乡村经济,富民强国。1934 年该所更名为职业学校,兼收男女生,郭次久又担任校长。除公务之外,他还在家乡腾出私房,开设小学,乡邻子弟,不论贫富兼收,过于贫困的人家,还免交学费,并代为购书。郭家本为江庄村大户,但他平日布衣粗食,教育子女也甚严格。每逢学校放假,他亲自带领子女,一律短衣草帽与长工一起下地干活,同桌吃饭。

“七七”事变后,他力主团结御侮,共同抗日。1938 年,共产党员李之放从延安回新安重建地下党,即由郭次久聘为职业学校教师,作为掩护职业,并曾为之搜集情报,保存文件,自愿为革命做工作。此后,职业学校一批进步学生奔赴陕北和山西投身革命,都有郭校长的暗中支持。

1944 年 5 月,因病去世,终年 62 岁。

白章子

白章子(1879 ~ 1938) 又名会云,本县铁门镇晁村人。家贫,以理发为业,后到县城设店营业,开县城最早的理发店。那时,理发行业被人视为下九流,所以人们很少知其大号,而常呼其乳名“白章子”。

白章子好民间器乐,擅吹唢呐。他与店内徒弟组织起一个小乐队,唢呐、笙、笛、二胡、鼓、锣、镲、梆子俱全。夜晚,师徒们常应市民客商之请,在店门口大街上摆开场面,鸣器奏乐,时而管弦悠扬,时而锣鼓铿锵,兴酣之时,各自随着节拍摇体振颔,起伏有致,一曲终了,往往大汗淋淋,气喘吁吁,博得满街喝彩声。民间遇有红白大事,或请其助兴,或请其志哀,有求必应。所传《百鸟朝凤》、《十八板》、《剪剪花》、《银纽丝》等曲牌,深得群众赞赏,民间久传而不衰。

1927 年,束清汶任新安县长,每见白章子,必以“白大哥”相称。第二年清明节,束县长路过理发店门口,见他照例营业,就问:“白大哥,咋不回家上坟?”白章子答道:“干咱这一行,叫开除族籍了!”束县长闻说,当即叫人牵来两匹大马,与白章子各乘一匹,并辔来到白氏祖坟,白氏合族恭请。白章子从此在南乡一带名声大振,白氏家族,每至清明祭祖,白章子不到场不能开祭。

白章子为人轻财好义,能解乡邻燃眉之急。南乡一带发生民事纠纷,来县衙门打官司,他总要尽力揽下,从中调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乡民免受衙门敲诈勒索。晚年,他苍鬓银须,仍操旧业不辍,但人们已另眼看待,不呼他“白章子”而称他“白先生”了。

白章子平生嗜酒,往往大醉不起。59 岁患食道癌,卒。

魏瓦柱

魏瓦柱(?~ 1946) 原籍豫东,民国初年,携家逃荒要饭至本县北冶乡青石洼村落户。

瓦柱擅长石刻,在县北地区颇有名气。所雕碑首,双龙突起,瞠目吐舌,须飘鳞张,栩栩如生,深为群众所喜爱。刘黄、北冶一带石碑,多出其手。

瓦柱年逾七十,仍然身强力壮,不辍旧业。1946 年除夕夜,歹徒闯入其家,祖孙 5 口全部遇害。

王维屏

王维屏(1884 ~ 1958) 字觐侯,国民党员,孙都人。少年就读私塾,1904 年(光绪三十年)中秀才。1908 年(宣统元年)入湖北政法学校学习。

辛亥革命后,王维屏曾在山西、河南、湖南一带担任过县教育科员,税务文牍,也当过教员。1930 年以后,先后在张钫主持的观音堂煤矿、河南省民政厅、二十路军军部担任秘书一类职务。1941 年,在陕县茅津、渑池南村等处任黄河渡口检查所所长。公余常以书法自娱,其作品颇有名气。

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日本侵略者为物色县维持会长人选,先后找到许文田和邵修德,均遭拒绝。最后,找到王维屏,王初也曾拒绝,但日本兵逮捕了王的侄子,以杀头相威胁,王维屏被迫就范,出任新安县维持会长。他在主持新安县汉奸政权期间,曾向全县颁发“良民证”,推行强化治安;设立日伪警察局,拥警察百人以上,伪警察局长郝子固多次抓捕和杀害共产党员、八路军抗日战士。王维屏还在城关、铁门、磁涧等地组织“自卫团”,自任团长,为日本侵略者充当帮凶。8 月,王维屏派汉奸队扫荡县北人民抗日武装,袭击甘泉寨。10 月,又指使自卫团长孟深子带领自卫队袭击寺村,造成八路军战士的伤亡。当八路军在北山领导的抗日游击战争不断向云梦山以南发展的时候,王维屏又请求日军进驻石龙泉,在那里设立据点,不断下山扫荡人民抗日武装。任职期间,他还经常调车百辆,民伕千人,作为常备运输队,并于县内设卡收税,派征小麦和木材,为日本侵华战争服务。

日本投降后,王维屏为掩其劣迹,曾避居江苏吴江县。全国解放后,他畏罪潜逃,先后在陕西铜川、南京和西安灞桥等地隐身。1958 年抓获归案,经新安县人民法院审理,叛处无期徒刑,同年病死狱中。

刘洽民

刘洽民(1899 ~ 1951) 名好生,北冶乡刘黄村下刘沟人。出身于富农家庭,洛阳第八中学毕业,曾在本村创办小学,自任教师。后又到县城任教,加入国民党。

1930 年,国民党在新安县组建党部,刘被任命为县党部执委。因其谨慎供职,甚为上司器重。1934 年以后,他先后担任国民党新安县肃反专员、县党部干事。1932 年、1933 年,中共新安县地下组织两次被破坏,一些党员被逮捕、杀害,均由其暗查阴使所致。

抗日开始,国、共两党再度合作。1938 年,刘洽民送其子女赴山西决死二纵队参加抗战。

1941 年,前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长刘玠被捕叛变,供出新安县地下党情况,刘洽民主持逮捕地下党员和进步青年 9 人,使新安地下党再次遭受损失。

1943 年,刘洽民升任河南省第十一专区保安司令部参议,第二年,调任河南省民政厅视察员、主任科员。其间,国民党军队面对日军的进攻,节节败退,刘随国民党省政府逃至陕灵一带。

1945 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刘洽民随国民党军队返回新安,接任县长,兼国民党县党部执委。其时,刘供职县衙,看来衣着简朴,谦恭有礼,每回老家,一下石寺南坡,就弃马步行,进村后,见人点头,逢人搭话,有时还走家串户,动问饥寒,俨然一个勤政爱民的父母官。但其反共立场并不稍变,就职县长后,即带领地方反动武装配合国民党部队,扫荡县北革命根据地,在刘黄、碾坪等地屠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多人。同时,他严格控制下属公职人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每天早上出操、升旗或其他集会,他每会必讲,每讲必“三民主义”、“孔孟圣训”,长篇累牍,唯恐不尽其意。

1946 年,刘洽民调任阌乡县长,并兼任该县“民众自卫总队”上校总队长。此时,国民党行将崩溃,人民解放军即将横渡黄河。因其子女在解放区工作,与阌乡隔河相对。国民党河南省政府深恐刘洽民变为“贰臣”,遂把其免职。回新安后,他曾在北冶滩子沟煤矿担任经理。

1947 年新安解放,刘洽民潜逃陕、灵一带,与张斌如等策划组织“还乡团”,未成。接着陕县解放,刘潜身潼关五里铺,后被逮捕归案。1951 年病死洛阳狱中。

郭质

郭质(1912 ~ 1948) 字品三,铁门镇人,出身于地主家庭,1937 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文学院教育系。

郭质在“河大”期间,就积极追随国民党头面人物,备受赞赏。1935 年加入特务组织“忠义会”,1936 年元月充任“河大”学生代表,到南京参加全国各大学师生员工代表会,接受蒋介石训导。同年 12 月,参加“复兴社”。1938 年,担任国民党第一战区预备军司令部额外秘书。是年冬,任宝丰县教育局长。1939 年加入三青团,回老家铁门任嵩岳中学教导主任。1940 年加入国民党。1942 年 2 月,任西北战干团干事。同年 12 月,又到鲁山任河南烟类专卖局督察。1946 年 5 月,任河南省第十一行政区区训班教育长。

1947 年 8 月新安解放,国民党县政府解体。10 月,国民党军队反扑新安,郭质担任县长,重新组织了新安反动政权。

郭质到任后,主要在新安县西南一带活动,强令征丁收枪,组织“还乡团”、“清剿队”,纠合庙道和土匪,组织“刀矛队”。利用各乡反动头目组织情报网,搜集解放区情报,组织反扑。还亲自率领反动武装,与国民党军队相配合,多次袭扰解放区,与解放军和县人民政府的武装大队、各区区干队打“拉锯战”。各乡匪霸头子也乘机而起,一时甚嚣尘上。五头土匪头子衡青龙,嗜血成性,在郭质命令下,带“清剿队”,抬着钢铡,残害翻身农民,以示报复;地霸赵月川、李书元、刘松年,庙道头子孙邦杰、潘云龙等也在郭质统一指挥下,四处窜扰,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短短几个月,全县革命干部、军人、民兵、翻身农民,惨遭杀害者无数,仅郭质命令在县城北后寺坡、西关后沟、后贯沟挖的 3 个埋人坑中,就活埋了 30 多人。另外,他还征收和抢劫大量粮、款、财物,支持国民党军队作战,对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

郭质反动政权的疯狂反扑,激起了革命人民的强烈仇恨,县人民革命武装在县长李之放和政委赵天锡领导下,积极配合解放军主力作战,击溃了国民党军队的进攻。1948 年春,全县反动武装已被压缩到县南一带。4 月上旬,县人民政府独立团、各区区干队和广大民兵,在人民解放军留守新安的五十一团主力配合下,于南郭庄村彻底围歼郭质所部反动武装 300 多人,生俘国民党清剿五十三旅副旅长关继武、团长郭文宗,活捉公安局长李逢春和西六保匪首李世德、五头匪首衡青龙,击毙新、渑、宜“剿匪”总司令高冠三、郭质负伤逃跑,先后在宜阳和新、渑交界地的亲属家藏匿两个月。6 月上旬被逮捕归案,11 月 4 日,被县人民政府依法处决。

第三节 当代人物

王伯阳

王伯阳

王伯阳(1905 ~ 1932) 原名王励刚,又名北洋、卓甫,磁涧乡掌礼村人。少时在家乡就读,1923 年毕业于洛阳第三甲科农业学校,考入上海大学社会学系。1924 年,由当时在上海大学执教的瞿秋白、蔡和森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学校,他积极投身爱国学生运动,暑假返里,还在洛阳组织进步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浅说》,在故乡宣传共产主义,点燃革命火种。

1925 年,上海爆发“五卅”爱国运动,上海大学爱国师生是运动的骨干力量,王伯阳亲身参加了这次反帝、反封建军阀的伟大斗争。

1926 年“五卅”运动一周年,上海爱国学生与工人群众一道组织了声势浩大的纪念会,王伯阳为大会组织人之一。他们为“五卅”烈士顾正红搭灵堂,展览血衣,进一步唤醒人民群众,把上海反帝爱国运动推向新高潮。

是年夏,中国共产党为适应革命形势迅速发展的需要,在上海大学召开党、团积极分子大会,动员党、团员南下广东,支援与英帝国主义坚持斗争的“省港大罢工”,同时还要选派一批进步学生赴苏联学习,为党培养干部。王伯阳作为上海大学共青团的负责人,直接参加了这一组织工作。是后,王伯阳还参与领导了在上海女子勤业师范学校举办的“夏令营讲学会”,邀请施存统、杨杏佛、沈雁冰、陈望道、田汉、萧楚女等著名共产党人和进步社会活动家、革命作家到夏令营讲学,并组织青年学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著作和《新青年》、《向导》等革命书刊,为革命培养骨干队伍。

接着,王伯阳北上,到山东开辟党的工作。8 月,创建曲阜二师党支部。10 月,在寿阳县主办国、共两党骨干分子训练班,进行形势教育,组织力量迎接北伐军。

1927 年春,王伯阳接替关向应担任共青团山东省委书记。“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之后,他在山东坚持地下斗争,经常活跃在济南、益都、寿光等地。他每到一地,除了召开工作会议,布置革命斗争之外,还要举办党、团干部短期训练班,亲自授课,对党、团员进行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以加强党、团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1928 年,济南“五三”惨案之后,王伯阳等山东党、团主要负责人撤出济南,在近郊王福庄召开了各县党、团干部会议,研究和布置了新形势下党、团的工作任务。不久,他返回上海,遭到国民党的逮捕,押在漕河泾监狱。在狱中,他自称李相臣,山东人,虽遭非刑,但始终没有暴露身份。后经其在河南省政府任职的叔父王广庆的多方奔走营救,于 1929 年夏获释出狱。同年,即到豫、鲁、苏边区工作。曾与杨其华以夫妻名义在开封青云街(今西大街口)驻党的秘密机关,坚持地下斗争,并经常深入到河南人学、黄河水利工程专门学校等基层点,对青年学生进行革命教育,发展党的组织。

1930 年 2 月,中共河南省委在郑州重建,王伯阳为省委委员,4 月,兼共青团省委书记。10 月初,王伯阳赴天津参加中共中央北方局扩大会议,听取了党的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回豫后,他积极贯彻中央会议精神,协助省委恢复党、团、工会组织,并先后担任团省委常委、代理书记、书记职务。在他主持团省委工作期间,曾多次给团豫东中心县委、豫中中心县委、洛阳县委、郑州特委发出指示,纠正其工作中的偏向,使各地团组织有了较大的发展。

1931 年二、三月间,因叛徒告密,中共河南省委及团省委连续遭到严重破坏。在这异常险恶的环境中,王伯阳仍然坚守工作岗位,进行艰苦斗争。5 月,中共中央派纪国桢等人到开封组建新省委,王伯阳与原省委组织部长曾昭示召集了新旧省委交接会议,并担任了新省委执委委员。

“九一八”事变后,团中央派李干成来河南接替王伯阳的团省委书记职务。1932 年 2 月,王伯阳以巡视员身份,先后到郑州、孝义、孟津、济源、洛阳等地指导工作。在巡视过程中,他特别重视团组织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改组了部分组织涣散、工作不力的团中心县委班子。并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指示团组织要注意在铁路工人、农民和士兵中发展队伍;要求农村趁春荒之际领导群众开展反压迫、反剥削斗争。对一些准备开展游击战争的地方,他特别提醒地方领导人:发动群众是开展游击战争的基础,防止产生脱离人民群众去打游击战争的单纯军事思想。5 月,李干成因身份暴露,调上海工作,王伯阳再次担任团省委书记。6 月,王伯阳赴上海参加中央工作会议。7 月 23 日,中共河南省委在郑州陇海花园开会,贯彻中央会议精神,研究制订武装暴动计划。由于党内出现叛徒,王伯阳和省委书记纪国桢等主要领导干部一起被捕,囚禁于开封绥靖公署。在监狱中,当局软硬兼施,逼他屈服,但他坚贞不屈,视死如归。当时,国民党河南省民政厅厅长张钫,曾以同乡关系托人转告他,只要放弃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就荐他作官,或送美国留学,他都严词拒绝。8 月 20 日晨,王伯阳与中共河南省委书记纪国桢等 14 人英勇就义于开封西门外,时年 27 岁。

1983 年 6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正式追认王伯阳为革命烈士,并给其妻子陈玉芬颁发了“革命烈士证明书”。(照片据画像复制)

韩钧

韩钧

韩钧(1912 ~ 1949) 原名永清,石井乡前北斗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

韩钧少时在家乡就读。教师中有曾受过“五四”运动新文化熏陶的中学生,韩钧受其影响,很早就醉心于对新文化科学知识的追求。1925 年夏,13 岁的韩钧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洛阳第八初级中学。当时,从乡下来的学生,常被视为“乡巴佬”,受到官宦富豪子弟的歧视。性格倔强的韩钧奋力抗争,被校方视为“不轨”,第二年暑假即被勒令退学。

当年,韩钧又考取洛阳第四高级师范学校。在这里,他接触到大量“文学研究会”、“创造社”诸作家的作品,而且在中共地下党的影响下,开始阅读马克思主义理论著作,与同学组织“社会科学研究会”,探讨革命真理,积极参加“反军阀”、“要民主”的群众运动。1929 年春,韩钧将于“四师”毕业,学校当局却以“参加学潮”的罪名将其开除学籍。

1931 年,韩钧在亲友支持下到北平,在中国大学当了旁听生。当时,北平抗日怒涛正高,韩钧积极联络爱国青年,组织发动民众抗日。1932 年春,他加入共青团,受组织委派,深入北平西城区和西郊的工人、农民、学生中组织抗日义勇军。8 月 1 日,他亲自扛着红旗,率领学生义勇军举行抗日游行,被军警逮捕。10 月,被押进“北平军人反省院”(俗称“草岚子监狱”)。

入狱不久,韩钧就和薄一波领导的狱中中共地下党取得了联系。在狱中地下党领导下,他积极参加难友们“反反省政策、反克扣伙食、反封锁书报”的斗争。在与敌人面对面的斗争中,韩钧立场坚定,感情激越,机敏善辩,语锋犀利,往往把敌人搞得狼狈不堪。有时,他控诉敌人罪行,声泪俱下,连狱中看守都为之感动。

在狱中,韩钧刻苦学习,难友中秘密传阅的马克思列宁著作,他多能熟读成诵,还刻苦学习俄语、英语、日语、世界语。

1933 年,韩钧在狱中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 年冬,韩钧参加狱中地下党领导的绝食斗争,整整 7 天没有进食。面对死亡,他和难友们一道,拼着最后的气力宣誓:“坚持斗争到胜利,否则宁可饿死!”终于迫使监狱当局妥协,取得了绝食斗争的胜利。

绝食斗争以后,敌人觉察到狱中有共产党地下组织,宪兵三团就暗中指派两个特务,伪装成“政治犯”,押进牢房。韩钧接受党组织指示和其中一个“犯人”接触,很快辨清了这个特务的面目,向党组织汇报。但是,另一个特务侦知了狱中地下党的情况,结果,韩钧和薄一波、殷鉴、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 12 人被判处死刑,加上重镣,投进死牢。不久,卖国的“何梅协定”签订,宪兵三团匆匆南撤,他们才幸免于难。

1936 年 9 月 24 日,韩钧由党营救出狱。10 月,参加中共山西统战工作五人委员会,随薄一波到太原,担任了“牺牲救国同盟会”(简称“牺盟会”)军政训练委员会政治部干事。

1937 年“七七”事变以后,日本侵略者很快把战火烧到晋绥。这时,韩钧在祁县组织“青年抗敌决死二总队”,并担任总队政治主任,率部开赴前线,打击日寇。太原失守后,决死二总队在洪洞、赵城一带发动群众,组织农会、妇救会、儿童团等抗日救亡组织,进行减租减息,抗敌锄奸。并建立各级自卫队,在战斗中壮大抗日武装力量,决死二总队很快扩编为“纵队”。1938 年春,这支抗日武装已发展到两万余人。

山西新军(指抗战中发展起来的决死一、二、三、四纵队和政卫旅、工卫旅、暂一师等人民抗日武装)的迅速发展,引起了阎锡山的严重不安。1939 年 3 月 25 日,阎锡山召开了会期长达 3 个月的“秋林会议”,公开叫嚷反共,秘密策划瓦解“牺盟会”和新军的阴谋。“秋林会议”后,阎锡山为削弱新军力量,调韩钧离开决死二纵队,到吉县“军官训练团”任指导员。后又把他强留在秋林(阎锡山大本营驻地),并指使披着牺盟总部负责人外衣的特务头子梁化之监视他,软化他。但韩钧不为所动。他一方面团结牺盟总会干部,开展反顽斗争,粉碎了阎锡山亲信黄介、张亦山夺取牺盟总会和政治部领导权的阴谋:一方面为牺盟会主办的《黄河战旗》、《牺牲救国》等刊物撰文,先后发表《牺牲救国有真假》、《怎样继续巩固与壮大新军》、《青年抗敌决死第二纵队二年来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提纲》、《牺盟会、决死队、新军是不可分的统一体》等文章,揭露顽固派的反动阴谋,鼓励革命同志加强团结,开展对敌斗争。

10 月 29 日,阎锡山为进一步策划反共、反牺盟阴谋,在秋林召开“同志会临时代表大会”。为防止突然事变,新军各部主要领导,除羁留秋林的韩钧以外,都未参加会议。韩钧身负党的重托,在这次顽固派全力攻击诬蔑新军的会议上,与牺盟总部地下党员团结战斗,亲手起草了“反顽决议案”,有力地打击了顽固派的气焰。会后,阎锡山看软化韩钧没有希望,曾忧虑地说:“韩钧这个人,杀了可惜,留着是后患。”遂起了杀害韩钧之心。

不久,韩钧掌握了阎锡山与日寇秘密来往的情况,确认阎、日已经合流,形势更加危急。于是,他决心冲出虎穴,返回二纵队驻地去迎接面临的殊死战斗。

可是,韩钧连找阎锡山、梁化之多次,请求“返防”,都未获准。直到 11 月 26 日,韩钧突然接到梁化之电话,约他去“谈工作”,韩钧趁便提出要回河南老家探亲,顺路到防地看看。梁化之一反常态,爽快地答应下来,并热情地拉他到地图前,给他指画返防路线,关心地说道:“现在顽军到处抓人、搞暗杀,你必须走大路,千万不能走小路。”

原来,阎锡山已决计消灭新军,并准备首先拿决死二纵队开刀,行动之前要先除掉韩钧这员骁勇善战、桀骜不驯的战将。但他考虑到韩钧是牺盟会和决死队中举足轻重的人物,在秋林直接杀害震动太大,于是就让梁化之有意放走韩钧,密令沿路顽军拦截杀害。但是梁化之的“热心”,引起了韩钧的警觉。韩钧告诉梁化之“第二天动身”,但当天下午他就暗中告别了牺盟会总部战友,于傍晚带了几名警卫员,纵马向东,抢渡黄河,日夜兼程,抄小路回到决死二纵队。并当即电告梁化之“安抵驻地”。梁化之截杀未成,接到电报,拿给阎锡山看,阎锡山气急败坏,把梁化之狠狠地骂了一顿。

韩钧回到驻地,就向部队报告了十万火急的形势,力主不能等着挨打,要先发制人。他命令把旅、团以下所有阎锡山派来的旧军官 200 余人集中起来,采取断然措施,纯洁了部队,稳定了内部。紧接着制订了应变计划,严阵以待。

阎锡山恼羞成怒,一面命令其顽军头目陈长捷、王靖国等挑起与新军更大规模的军事摩擦,一面又亲自出马为决死二纵队设置了秘密陷阱。

12 月 1 日,阎锡山假借实施对日“冬季攻势”为名,命令韩钧率二纵队为“第一线”,务于 5 日准时向同浦路日军破击,而把陈长捷、王靖国诸部顽军作为“第二线”布置在二纵队背后。这样,所谓“冬季攻势”一开始,日、伪、顽两面夹击,就可以一举吃掉决死二纵队。

事实上,并未等到 5 日,顽军对决死队的进攻就已全面开始。这时,在晋西南坚持抗战的八路军陈士榘支队主动出击,与二纵队协同作战,严厉打击了来犯之敌。6 日,二纵与陈支队联合组成“抗日拥阎总指挥部”(因为当时阎锡山尚未公开降日,中共晋西区委决定暂不放弃“拥阎”口号),由韩钧担任前敌总指挥。7 日,韩钧以个人名义给阎锡山打电报说:“王、陈二贼欺我太甚,我不能不实行自卫,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严厉拒绝执行所谓“冬季攻势”命令,坚决反击顽军。阎锡山接到电报,趁机宣称“韩钧叛变”,二纵队是“叛军”,明令“讨伐”,调集 5 个军的兵力包围二纵队,同时对新军各部开始全面进攻。这就是抗战时期有名的“晋西事变”,是蒋介石发动的第一次反共高潮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时候,“决死二纵队和八路军陈支队在日、伪、顽军的夹击下,血战半月,勇挫来犯之敌,自己也已弹药奇缺,粮食殆尽,加上地面狭小,没有回旋余地,处境十分艰险。“总指挥部”电请中共中央准许,决定迅速跳出包围圈。韩钧作为前敌指挥,率军翻越吕梁山,进入中阳县境,重创敌军。然后折转北上,一路破关夺路,粉碎敌人围追堵截,于 12 月 27 日夜突破汾阳至军渡的公路,跋涉数百公里,最后到达晋西北。1940 年 1 月,在中共中央军委首长滕代远统一指挥下,参加临县战役,彻底摧垮赵承绶、郭宗汾所部顽军,与兄弟部队胜利会师于临县县城。至此,新军完全脱离了与阎锡山的关系,决死二纵队归属八路军一二〇师建制。

1940 年春、夏间,韩钧领导决死二纵队边整军、边参加反扫荡。8 月 20 日至 10 月 10 日,在交城、汾阳一线参加“百团大战”。11 月,晋西北军区成立,韩钧担任决死二纵队司令员、党委书记,兼任第八军分区司令员,在打退日寇“冬季大扫荡”之后,奉中共中央之命到延安进中共中央党校学习。

1943 年 6 月,陕、甘、宁、晋、绥五省“联防司令部”成立,韩钧担任秘书长,协助贺龙司令员工作。

1944 年 5 月,豫西沦陷以后,中共中央为开辟河南敌占区工作,在延安成立河南区党委和河南军区,韩钧为区党委委员。11 月,中央决定派区党委副书记刘子久和韩钧率领干部队到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出发前,毛泽东主席亲自接见他们,鼓励他们到豫西“一定要和群众打成一片”。

年底,韩钧和刘子久率领干部队和六支队回到了故乡,与先行来到新安的太岳军区刘聚奎部会师,并迅速向渑池、陕县、宜阳、洛宁进军,有力地打击了日伪军,使之龟缩于城镇据点,不敢出头。接着,消灭了一些不事抗日,专门扰害百姓的土顽,收编了几股愿意抗日的地方实力,很快打开了豫西抗战局面。1945 年 1 月底,中共豫西二地委、豫西二军分区、二专署成立,韩钧任地委委员,兼军分区司令员。这时,各县、区人民抗日政权也先后建立,东起新安,西至观音堂一段铁路,被人民抗日武装所控制,有力地牵制了日寇的西进。

5 月 26 日发生“豫西事变”。原收编的渑池上官子平部,乘八路军主力外出剿匪之机,率先叛变,残杀留守的共产党员和八路军干部数十人,接着陕县、洛宁相继发生叛乱,根据地的工作受到严重挫折。事变发生之前,曾有干部群众向地委和分区领导反映上官的异常动向,但领导未予重视,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以致造成重大损失。事变发生之后,韩钧迅速调回主力,在陕县、渑池、洛宁等地与叛军日夜苦战,屡战屡胜,很快稳定了根据地局势。

“八一五”抗战胜利以后,豫西根据地奉中共中央命令作战略转移。9 月,韩钧率部由新安北渡黄河。不久太岳“河防支队”成立,韩钧担任支队司令员。12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岳四纵队成立,韩钧担任纵队副司令员。

1946 年 1 月,国共两党签署了“停战协定”,规定 1 月 13 日全国实现停火。这天,韩钧正率部对困守在曲沃城里的阎军发起总攻,先头部队已经攻进外围。停火后,阎锡山守军提出无理要求,要围城部队全线后撤,并让出一条供阎军出入的通道。在这种情况下,韩钧率领谈判小组进曲沃城,与阎锡山守城部队谈判。按规定,参加谈判人员不许携带武器,可是警卫员们暗暗在自己的棉衣下系了一腰手榴弹,全部打开了保险盖,把引线结在一起,以备万一敌人加害时与敌人拼命。曲沃有两道城墙,城墙上都悬挂着一排排地雷,城门被屯死了,只有顺着梯子往上爬。城上敌人刀枪并举,戒备森严。韩钧率领谈判小组在敌人的枪口下,沿着梯子翻过一道城墙,又翻过一道城墙,进到内城。城内从城门里通向敌司令部的大道两旁,排列着全副武装的士兵,个个端枪上刀;近处民房的房顶全被拆去,上面平铺着门板和木料,架着机枪,枪口对着马路,如临大敌。就这样,韩钧他们迎着枪林刀丛,昂然走进敌司令部。在谈判桌上,韩钧坚持原则,据理力争,使人民解放军围城部队未后退一步,维护了人民解放军在对峙中的原有优势,保证了未来战斗的胜利。

此后,韩钧担任“军调处”临汾执行小组的共方代表,带领工作小组住在被国民党盘踞的临汾,在和谈桌上,与美、蒋、阎的代表进行着特殊的战斗。

7 月,国民党撕毁“停战协定”,对解放区发动全面进攻,大规模内战爆发,韩钧奉命回到部队,协助陈赓指挥战斗,粉碎了蒋、阎军对晋东南地区的疯狂进攻。

1947 年 8 月 22 日,四纵队奉命向河南进军。23 日拂晓,韩钧率部从垣曲李河口抢渡黄河,突破敌人河防阵地,与陈赓一道,挥军南指,攻至洛阳近郊。接着,沿陇海铁路向西破击,连克豫西各县,直叩潼关,有力地配合了人民解放军在西北战场上的大反攻。继而回师东进,转战豫西南,策应活跃在大别山的刘邓大军。年底,四纵队成立后方司令部,韩钧任司令员,兼党委书记,负责筹建河南军区。1948 年春,韩钧参加两次解放洛阳战役。5 月,因病到石家庄休养。12 月,随叶剑英到平津战役前线,在北平西山指挥作战。不久,作为解放军代表,参加和平解放北平的谈判。

北平和平解放后,韩钧担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员、市委秘书长兼军管会秘书长,为接受改造旧北平日夜工作。终因疲劳过度,宿疾复发,于 1949 年 3 月 23 日逝世,葬于北京西郊万安公墓。时年 37 岁。

中共北京市委在韩钧墓碑的铭文中称赞韩钧:“自参加革命以来,历经法庭、监狱和战场的考验,一直是党和人民革命事业的忠贞而优秀的战士。”

附:《韩钧传略》序  薄一波 本文为原山西“牺盟会”和决死三纵队领导人、前国务院副总理、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为张光等人所著《韩钧传略》写的序文。(原文载《人民日报》1989 年 3 月 30 日六版)

正当解放战争胜利前夕,韩钧同志不幸英年早逝,当时他只有 37 岁。40 年过去了,去年仲夏,韩钧同志的妻子张光和一些战友撰写了这本传略,以兹缅怀并要我作序。

我是 1932 年在北平草岚子监狱结识韩钧同志的,他在参加“八一”游行示威时被捕转入草岚子监狱。在狱中,韩钧同志立场坚定,和狱中“政治犯”一起与反动派英勇斗争,并坚持学习马列主义理论,学习英语、世界语。在监狱的艰危环境下他由共青团员,转成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5 年春天,由于南京“政训处”派宪兵第三团分别伪装成法官和政治犯打入草岚子监狱,发现了狱中有我党支部,使狱中党组织遭受了严重的白色恐怖。1935 年春,把包括韩钧同志在内的 12 名政治犯判处死刑。在这场生死存亡的考验面前,韩钧同志和其他 11 名同志毫不动摇,视死如归,表现了共产党人的崇高革命气节。后因“何梅协定”签订,国民党势力南迁,宪兵第三团也仓皇逃遁,这 12 位同志才幸免于难。

1936 年 10 月,党组织把我们 50 多名在草岚子监狱的同志营救出狱,韩钧同志和我一起到山西工作。抗战爆发后,阎锡山接受共产党人和山西新派的建议,成立“青年抗敌决死队”,韩钧同志受命担任决死二纵队的领导工作。在国民党挑起的第一次反共高潮中,1939 年 11 月底,阎锡山命令二纵队向同蒲铁路线日军驻地进攻,同时又让顽军紧跟背后,企图与日军两头夹击,一举消灭这支抗日革命力量。韩钧同志识破了这一阴谋,拒绝执行并电告阎:“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阎诬二纵队为“叛军”,韩钧为“叛逆”,发动了第一次反共高潮中最大的进攻,即为历史上的“十二月政变”。在这一事件中,韩钧同志以机智和勇敢,粉碎了敌人的阴谋,保卫了革命军队,保卫了党的力量。但他未经党组织讨论,也未向上级组织请示,即以个人名义发电,授人以柄,这是他过于急躁,不够沉着老练之处。现在想来,一位 27 岁的年轻将领,事急路遥,在敌人的进攻面前能采取坚决反击的方针,主流是正确的。

1944 年底,党派韩钧同志去河南开展工作。1945 年 12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谢兵团组成,韩钧同志任副司令员。北平解放后,韩钧同志任中共北平市委委员、市委秘书长兼市军管会秘书长。1949 年 3 月 23 日,正当开国之初,韩钧同志可施展才华更好地为党为国报效之际却与我们长辞了。40 年来,每念及深为惋惜。

韩钧同志的一生,历经法庭、监狱和战场的考验,他坚定坦诚,机敏果敢,热情干练,在军事和政治工作方面都很有才能,为党和革命事业做出了贡献。但金无足赤,韩钧同志个性骄傲急躁,也给工作带来过失误。虽然韩钧同志有过这样那样的错误,他仍不失为我们的一位好同志。在他去世 40 周年之际,出版这本小册子,寄托战友和后人对他的哀思是很有意义的。

傅东岱

傅东岱

傅东岱(1916 ~ 1940) 原名傅尚普,仓头乡云水村人,幼年在本村上小学,后转入县城高小读书。1932 年考入开封黎明中学,1935 年考取河南省立百泉乡村师范学校,名列榜首。

傅东岱早在开封黎明中学时,就开始阅读马克思著作和新兴社会科学图书,并对左翼文学作品怀有浓厚兴趣。百泉乡师,地处豫、晋两省交界的山区,穷学生多,思想活跃,抗日救亡运动异常高涨。傅东岱进百泉乡师后,即与赵文甫、吕英、穆欣等发起组织了“新垦文艺社”,创办《新垦》文艺副刊和《海星》月刊,以文艺为武器,进行抗日宣传活动。该社还组织读书活动,阅读鲁迅、茅盾等人的著作以及其它进步书刊,并组织宣传队,演话剧,唱革命歌曲,出壁报,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傅东岱不但能诗善文,是该社两个文艺刊物的主编成员,还会演剧唱歌,成为当时抗日宣传活动中的佼佼者。

1936 年 12 月,傅东岱寒假返里,在新安积极组织救亡宣传活动,筹备组织“新安县教育救国促进会”,并为该组织起草了章程草案。1937 年暑假,傅东岱又回新安,与郭升允、张金翼、郭子郁、范人瑞、林彬等召集会议,正式成立了“新安县教育救国促进会”(后改名为“教育救国协进会”),由郭升允、傅东岱任主任,林彬、范人瑞任副主任,会员达百余人。11 月,日寇攻占石家庄,百泉乡师南迁汝南,傅东岱毅然返回故乡开展抗日救亡活动。他回到新安后,在县城组织“抗日救亡宣传队”,上街讲演,贴标语,散传单,办壁报,唱歌曲,演话剧(如《血洒卢沟桥》、《汉奸的下场》、《放下你的鞭子》、《酒楼上》等),进行抗日救国宣传动员。他在宣传队里,既是领导,又是编导,还当演员,充分显示了他的艺术才华。

年底,傅东岱等一批进步青年决定赴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投身杀敌战场。他们先派张继远(张范)到山西联系,找到韩钧,领取了决死二纵队司令部的护照,寄给傅东岱。傅即联络 30 余人,于 1938 年 1 月第一批到达山西赵城县好义村,加入了牺盟会与决死二纵队随营学校。短期学习之后,傅东岱被分配在牺盟会洪赵中心宣传部,从事文艺宣传工作,并曾担任吕梁剧社业务指导。这期间,他刻苦学习,进行创作,自己作词谱曲,写下了《吕梁山决死队队歌》、《山西农民救国会会歌》、《游击小组歌》等抗日歌曲。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9 年冬,傅东岱到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学习。1940 年 3 月,与革命音乐家冼星海合作,由他写词,冼星海谱曲,写下了多乐章结构的《牺盟大合唱》。4 月初,他带着《牺盟大合唱》的全部手抄稿回到山西兴县,由吕梁剧社排练,参加晋西区党委组织的“红五月”文艺调演。与此同时,延安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也上演了这个节目。在陕北和山西抗日战场上,《牺盟大合唱》曾经是一首广泛流行的激励军民抗日的战歌。

1940 年五、六月间,傅东岱被晋绥公安局以所谓“国民党特务”、“托派”等问题处死。时年 24 岁。

1985 年 7 月,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公安厅,在反复查证的基础上,报请中央组织部、中央公安部同意,做出了《关于对傅东岱同志一案的复查平反结论》,指出“他是一位思想活跃、积极进取、坚决抗日、富有才华的革命好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员。1940 年以‘国民党特务’、‘托派’等问题处决,是一起冤案,应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至此,傅东岱的冤案得到彻底平反。

黄健

黄健(1916 ~ 1943) 原名俊,又名开,新安县城人。小学毕业后,曾先后在洛阳读初中,开封读高中。

1937 年“七七”事变之后,正在开封就读的黄健与广大爱国学生一道冲破反动派设置的种种障碍,积极参加了开封市各学校联合组织的抗日游行大示威。是年冬,日寇迫近黄河,开封吃紧,学校停办,黄健返回新安从事抗日救亡活动。1938 年 1 月,他辞别父母妻儿,与张金翼、胡健、刘少力等人到山西赵城县,参加了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2 月,由洪赵中心区分配到隰县义泉区(二区)担任牺盟会工作员兼自卫队队长。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 年“十二月事变”中,黄健率领二区干部和自卫队随同决死二纵队,转战至晋西北。

1940 年初,黄健奉命到左右凉县从事根据地基层建政工作,先后担任左右凉县农会秘书、右玉县抗联主任。1942 年调任五分区农会秘书。左右凉县处晋西北边远地带,群山连绵,交通不便,是山西、内蒙最穷的地方,但这里却是晋绥边区通往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的必经之路,又是西雁北、绥南的前哨阵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黄健到这里以后,因水土不服,经常闹病,但他忍受着疾病的折磨,常年深入在农民群众之中,与广大干群同吃、同住、同劳动,患难与共,深得群众信赖。他在这里艰苦斗争 3 年,为右玉东西两山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1943 年 1 月,黄健奉命到大左担任武工队指导员。这一年,由于日寇的连续扫荡和叛徒的出卖,农村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西雁北根据地进入最艰苦的斗争阶段。黄健肩负党的重托,带领大左武工队在大同近郊和云岗、新高山、左云至丰镇之间坚持斗争。这时,当地出现一股由内蒙流窜过来的土匪,冒充八路军,到处敲诈勒索群众,无恶不作。黄健经过周密细致的侦察,率领武工队一举消灭了这股土匪,并以武工队的名义布告乡里,武工队很快在群众中扎下了根。他们经常穿梭在敌人的“格子网”内,发动群众打击敌人。一次,黄健在战斗中身负重伤,上级决定他回右玉东山根据地养伤,他坚决不肯,说:“我只要有口气,就不离开这里。”在就地养伤期间,他还抓紧时间作群众工作,未及痊愈,就又拖着虚弱的身体投入了战斗。

8 月初,大同日军指挥部集中了 15 个据点的 900 多名日伪军,对大左武工队活动的地区进行清乡扫荡。黄健为保存实力,把武工队拉到凉城二区深山里,化整为零,与敌人周旋。在一次战斗中,黄健和 6 名武工队员被几百名日伪军包围在一条大沟里。面对疯狂的敌人,黄健迅速占领有利地形,掩护战士们冲出敌人的包围圈,而他自己却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时年 27 岁。敌人撤走后,战友们和当地群众把他安葬在他牺牲的地方。每逢清明时节,前去扫墓的人络绎不绝。1949 年 10 月,中共晋西北中心地委,追认黄健为革命烈士。

王祥生

王祥生(1919 ~ 1946) 正村乡中岳村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县委交通员,是中岳地区第一批农民党员之一。

当时,中共地下党组织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在中岳组建了一个“农民消费合作社”。这个合作商店,既是地下交通的联络点,又要为革命筹集资金。王祥生受党的重托,负责经管这个商店。他常以合作社经办人的身份,往来于洛阳、新安、横水、中岳之间,接送党的干部,传递书报文件,沟通上下联系,为党作了许多工作。

王祥生经管合作社大公无私,严于律己。他对家人说:“合作社是乡亲们集资办的,咱要公私分明,取信乡亲。”教育家人,买东西宁可到 18 里外的横水镇,也不在自己经办的合作商店里买。

1940 年春,王祥生与毛国庆到洛阳办货,货主误将一麻袋冰糖当白矾发给,他们也误作白矾运回,合作商店因此得了一笔意外的收入。他们同时还低价购进了一批杉木板,出售之后也获利颇厚。办事人员觉得这两项属于额外收入,要求私分。王祥生坚持不肯,劝说大家将这些钱向集资入股的群众公布,因而深为乡亲们所信赖。

1941 年五、六月间,王祥生根据党的指示转移到陕北,被分配到边区贸易处工作。他经常带领工作人员,赶着骡马,运送土产到蒋管区边沿集镇换买百货,以应边区军民的急需。

1945 年,王祥生随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张维贞从延安到东北解放区参加政权建设。第二年,受党组织委派,带领干部队去接收、改造一股受编土匪武装,后因这股土匪叛变,王祥生等不幸遇难。时年 27 岁。

刘祥熙

刘祥熙(1919 ~ 1947) 又名衡山,城关镇刘村人,出身于地主家庭。1937 年前后在县中读书时就投身革命,热心宣传抗日。1938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回刘村发展党组织,迅速组建了刘村支部,并担任支部书记。

1939 年 4 月,刘祥熙等 4 名青年由中共新安县委介绍,经西安八路军办事处转赴延安,途中被国民党军队扣留,关押在咸阳。不久,他们乘隙逃出,至渑池八路军兵站,又由渑池转赴山西长治,进“抗大”一分校学习。9 月,被分配到壶关县任县委秘书,后调往冀、鲁、豫边区工作。

1942 年,刘祥熙担任杞(县)通(许)边区分会主任,领导民众开展抗日斗争。

1946 年,刘祥熙奉调到杞县担任县大队副政委。在革命与反革命最后决战的时刻,他率领县大队与敌人反复较量,为迎接解放进行了出生入死的战斗。1947 年 4 月末(农历三月初八日),在傅集镇沟湾李村与敌交警队发生激战,刘祥熙壮烈牺牲,由人民群众把他安葬在后常村的二郎庙。时年 28 岁。

柳爱 贾瑞麟

柳爱(1899 ~ 1947) 女,本籍石寺镇谷堆村南沟,出身贫苦,17 岁嫁曹村乡圪塔村贾瑞麟为妻。

贾瑞麟(1897 ~ 1947) 出身佃户,父母早丧,为人忠厚老实,勤劳为本。

夫妻婚后,勤俭持家,特别是柳爱,家务、农活,全部拿得起放得下。经过几年辛苦,置下薄田、耕牛,家景渐渐好转。曾生一子,娶妻樊氏,抗战时期,外出投军,杳无音讯。后,儿媳改嫁,老两口又收养一子,一家三口,相依为命。

柳爱生性豪爽耿直,有胆有识,素具“男子汉”气概。她怜贫惜孤,周济过往穷人乞丐,不惜家财;而对富豪劣绅,则视若寇仇。村中恶少,欺贾家单门独户,势孤力薄,常有上门寻衅滋事者,全赖柳爱鼎门立户,周旋应付。

1947 年 8 月,新安解放,二区人民政府派赵平率武装工作队到圪塔村开辟工作。柳爱夫妻积极参加农会,斗争恶霸地主。不久,国民党反扑,打起了“拉锯战”。当时,圪塔村南山上是国民党的壮丁队,村北后山上是解放区所属人民武装,两军对垒,直线不过 3 里之遥,圪塔村夹在中间,双方你来我往,枪声不断,墙头上标语,一日数换,斗争形势十分复杂。贾家住在村后山根处,是二区人民政府武装工作队的秘密联络点,柳爱随时收集村上恶霸地主的活动情况,为区人民政府通风报信。每当区委领导或武工队员落脚贾家,柳爱总是尽家里好吃的招待他们,还常把队员们的衣服留下缝补浆洗。有时甚至不避风险上后山为武工队送饭,递情报。

一天,有位掉队战士来到圪塔村,南山壮丁队闻讯下山,封锁全村,进行搜扑。柳爱很快把这位战士引到家里,藏进地窖内。壮丁队几次上门逼问,都被柳爱机警地打发走了。这位战士在贾家避了四、五天,老两口为他端吃端喝,直到壮丁队离村,才安全转移。

柳爱的行动,引起了村中阶级敌人的注意。几个恶霸秘密跑到南山上向刘黄乡壮丁大队长吴国桢报告说:“圪塔上坡老贾婆(指柳爱)家,是窝藏‘八路’的老窝,是共产党的耳目,此人不除,后患无穷。”吴国桢当即密令暗中监视柳爱夫妇。一天,二区武工队负责人赵平来到贾家,劝他们夫妻到亲戚家避避风,柳爱回答说:“没事儿,我们是这村老门老户,他们不会把俺老两口咋着,要紧的是你们这些人要格外小心才是。”

不料,两天后,即 1947 年 12 月 19 日(农历十一月初八)夜,天下着雪,吴国桢派其分队长王景元率壮丁包围了圪塔村,抓走了柳爱夫妇。第二天早晨,人们在村东南畛河滩地上发现了他们夫妇的遗体。柳爱身中数弹,遗体周围雪地上血迹斑斑,留下了大片的搏斗痕迹。

当日,柳爱夫妇养子返回原家,家产也被洗劫一空。

牺牲时,柳爱 48 岁,贾瑞麟 50 岁。

高军

高军

高军(1922 ~ 1948) 石井乡三王庄人,出身于富农家庭。

1939 年县中毕业,赴山西参加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在一九六旅旅部任民运队(干校性质)副分队长。“晋西事变”爆发后,被编入八路军一一五师晋西支队,当通讯员。在历时月余的反顽战斗中,他不怕严寒和饥饿,站岗放哨,任劳任怨,经受了一次次严峻考验,成为一名坚强的抗日战士,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 年初,高军被调到支队司令部,先后担任警卫员和支队部机要科译电员。后来,晋西支队奉令往山东进发,高军因病未能东进,留在临汾地区工作。

1944 年 5 月,豫西沦陷。为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八路军太岳军区准备派部队过黄河搞武装侦察。7 月 19 日,高军和曹萍、韩大正 3 人受命暗渡黄河,以做生意为掩护潜入家乡新安,与中共地下党取得联系。高军以民族大义说服其叔父高星五(国民党河防支队长),为八路军让开黄河渡口。9 月,太岳军区五十九团两个连,在团长张春生、总支部书记李德俊带领下,顺利渡过黄河到新安进行武装侦察。高军随部队转战邙山南北,并经常到四乡联络,沟通部队和地下党的联系,为此次武装侦察作出了积极贡献。

1944 年冬,刘聚奎、韩钧先后率部队来到新安、渑池一带,开辟豫西抗日根据地。高军随军回新安,奉命组建二区抗日民主政府,并担任区长。当时,二区辖甘泉、刘黄、寺村 3 个乡,甘泉、刘黄两乡由国民党的乡长执事,寺村乡已被日伪控制,建立了伪维持会。高军仔细分析了情况,决定先从甘泉乡下手打开局面。随军干部韩汝霖过去曾与甘泉乡乡长李本华有过来往。经过周密侦察后,高军先派韩汝霖只身闯到田岭李本华住处,稳住李本华,随后他亲自率领武装工作队包围田岭村,缴了李本华部下的枪,并把李带到甘泉,命令他出面召集各保保长来甘泉开会。高军在会上讲抗日形势,宣布成立二区抗日民主政府,那些保长不得不俯首听命,交出了枪支和印章。这样一来,刘黄乡乡长王崇之大为震动,就主动到二区抗日政府报到,表示愿意服从抗日民主政府领导接着,高军带着区干队,在八路军五十九团一个连的配合下,攻打寺村寨,摧垮日伪维持会,维持会长李五美率部投降。至此,二区抗日民主政府完全控制了所辖区域,成为北山抗日根据地的前哨阵地。

1945 年春,高军调任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长。9 月,随部队转移回太岳区。

1947 年 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赓兵团挺进豫西,新安、宜阳相继解放,高军被任命为中共宜北县委常委,兼三区区委书记。第二年夏天,潜逃的国民党反动分子,勾结地方土匪残余势力,乘民主政府搞夏征之机,造谣惑众,煽动庙道暴动,妄图推翻民主政权。他们经过密谋策划,于 6 月 23 日夜,分两路袭击石陵镇。当时,石陵镇住着三区副区长宋启民等 7 名工作人员和一个野战民兵排 30 余人、区干队 14 人。区委书记高军一行 5 人来检查工作,也住在这里。匪徒们包围石陵后,由内线指引,很快摸掉了民兵岗哨,闯进镇内,包围了野战民兵排。野战民兵排的战士惊起之后,和匪徒们夺枪拼杀,连续突围,结果只冲出 10 人,其余 20 余人壮烈牺牲。高军等区委领导干部和部分战士,住在东街一家地主院内。敌人包围之后,向院内密集射击,并不断扔手榴弹,卫生员、炊事员先后牺牲,情势十分险恶。在这万分危急的情况下,高军一面镇定地指挥战斗,一面告诫大家要防止内部叛变,命令全体干部、战士:做好在院内和敌人拼死的精神准备,争取坚持到天亮,等待县大队来营救。当时,大院被敌人层层包围,前后门全被堵死。他们坚守在三间过厅里,监视着前后门,阻击匪徒们向院内突击。在密集的枪射和手榴弹的连续爆炸声中,虽不断有人牺牲,但他们坚守在房内,不让敌人前进一步。直到天亮,敌人已云集大院周围,并且从侧面爬上房顶,掀开瓦往房内投手榴弹,房内再无法存身,高军即率仅剩下的几名战士,集中火力,杀开一条血路冲出大院,在街巷中往西门冲杀,最后英勇牺牲于西寨门里。

石陵暴乱,匪徒得手之后十分嚣张,蒙蔽和裹胁了不少群众,一时凑集有七、八百人,盘踞在甘棠寨上。为了平定这次叛乱,洛阳军分区调解放军主力部队,配合新安独立团、孟津、宜北县大队共 2000 余人,在分区司令员郭庆祥的统一指挥下,围剿甘棠寨,仅用 4 个小时,攻克甘棠寨,把叛匪全部歼灭。

高军牺牲时年仅 26 岁。叛乱平定后,人民政府把烈士灵柩迎回新安,安葬在他的故乡。1985 年迁新安县烈士陵园。

高岑

高岑(1913 ~ 1948) 北冶乡核桃园村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3 岁丧母,赖祖母养大成人。他少年有志,读书用功,靠其岳父家资助,1933 年考入县中,学习 2 年,因学费不资辍学,还家后与怀氏结婚。

1936 年,高岑在滩子沟小学教书,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岑教书认真,关心学生,常对学生说:“富而不仁可耻,贫而无志不荣。”入党后,他更以“生为工农大众,死为革命尽忠”来教育学生。

1942 年,高岑到北冶高小,先后担任教师和校长,秘密从事地下革命活动。第二年秋,他与延安革命同志的通信,被学生杨某等人截获,向国民党驻军三十六集团军某团政训室告密,因而被捕。高岑在三十六集团军司令部关押年余,后转押洛阳劳动营两年,取保释放。回家后,仍当教员,继续坚持革命斗争。

1947 年秋,国民党军队到县北扫荡,有骑兵百余夜宿甘泉岭。高岑避身到山上铁矿洞中。敌人侦知后,即点火熏烟,迫使高岑出洞。高岑在洞中忍受着烟熏火燎,坚持到傍晚。最后敌人以伤害其亲族相威胁,高岑怕殃及家人,出洞被捕。

高岑被押到县城监狱,坚贞不屈。1948 年 2 月 22 日,被活埋在后寺坡,时年 34 岁。1952 年由其妻、女迎葬祖茔。

许金台

许金台(1922 ~ 1949) 又名许泰,新闻工作者,烈士。城关人,出身于破落地主家庭。

1943 年毕业于洛阳师范(抗战时期,迁在卢氏),曾在偃师当过税务员。不久回新安,和中共新安县地下党取得联系,在党的领导下以税务员为掩护职业,从事秘密抗日工作。

1944 年 12 月,许金台从一个在日伪混事的表弟口中得知,日军驻铁门的竹村大佐将率“讨伐队”到北山抗日根据地扫荡,他立刻往古村地下党联络站送信。古村联络站当即把消息转送到刘岭、胡岭八路军驻地。结果,竹村大佐的“讨伐队”在刘岭、胡岭扑了空,到高庄一带遭到八路军的伏击,惨败而回。

抗战胜利后,许金台曾到开封,在具有进步倾向的《中国时报》社任校对。1947 年开封解放前夕,《中国时报》被国民党查封,许金台回新安,在磁涧教书。

1948 年 4 月洛阳第二次解放,《新洛阳报》创刊,许金台到报社工作。当时报社初建,人员少,工作繁重,许金台工作任劳任怨,校对员、记录员什么都干。他还经常下乡采访,发表了不少反映农民当家作主的新闻消息和特写。

1949 年 3 月,洛阳二区姚洼乡人民民主政府成立,许金台深入现场,参加庆祝会,并与翻身农民一道游行了一整天,写下了激动人心的特写《农民当家第一日》,热情记录了翻身农民庆祝自己当家作主的狂欢场面,大大鼓舞了洛阳人民。就在这月 30 日,许金台到洛阳二区海资村采访,夜里村中反动庙道暴动,残杀工作队干部。许金台住室也同时被包围,他持枪反击,弹尽之后,跳上房梁,把房顶掀开一个窟窿,揭下瓦片与敌人对打。当他在梁上受伤后,匪徒们疯狂地扑进房里,嚎叫着:“共产党的舌头,打死他!”接着,十几根长矛向许金台乱刺,金台终于从房梁上摔下来,被匪徒们用刀矛残害。时年 27 岁。

4 月 3 日,《新洛阳报》社为烈士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并根据烈士生前遗愿,追认他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王文长

王文长

王文长(1915 ~ 1980) 五头村人,出身于农民家庭,自幼上学。1932 年就读新安县师范时,在中共地下党领导下,与邵文杰等进步学生组织“学术研究会”,并创办秘密刊物《中原》,热心宣传抗日,传播马列主义。

1933 年 4 月,由邵文杰介绍加入共青团,并与邵等组建县师共青团支部。7 月,到五头发展中共地下党组织,组建五头支部(据当事人回忆,新安早期地下党、团活动,界限未严格区分)。后任中共新安县特别支部执行委员。11 月中旬,因叛徒出卖,王文长、邵文杰、孙谨行等在毕业旅行途中,于开封同时被捕,押进豫鄂皖绥靖主任公署拘留所。在审问中,王文长等坚持抗争,最后以“危害民国,坚不承认”罪,被判处 12 年徒刑,先后监押在开封第一监狱、徐州陆军临时监狱和河南反省院。他们在狱中继续坚持斗争,秘密给难友讲《大众哲学》,宣传革命。1937 年 11 月,河南反省院“奉命裁撤”,国民党省政府以王文长等 8 名政治犯“拒不反省”为由,将其转押开封第一监狱。这时,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已经形成,王文长等给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写信,请求营救。八路军武汉办事处负责人钱之光给他们写了亲笔回信,表示了党的关怀,正在设法营救。接着,王、邵等发动男监难友开展绝食斗争,并由王执笔向《新华日报》写信明志,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1938 年 2 月 27 日《新华日报》以《身在狱中,心在前线,政治犯绝食捐款助战》为题,报道了王文长等在监狱进行绝食斗争的事迹,报道说:“开封第一监狱政治犯王文长、邵文杰等 5 人,自本月 14 日起,绝食 3 日,将 3 日囚粮、菜金(每人每日 1 角,共 1.5 元)随函汇寄,嘱转前方,慰劳我们敬爱的英勇将士们,聊表对抗战的一片赤诚,对抗战着的武装同志们一点敬意。并谓:‘我们身在狱中,心在前线,不知何时才能参加神圣抗战,恳求社会人士早日促成’。”后经党中央和国民党政府交涉,王文长等终于在 1938 年 3 月初获释。他们出狱后,拒绝了国民党的利诱,很快找到了地下党,由组织安排他们回到新安。不久,王文长由李之放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与郭升允、邵文杰、李之放一起组成中共新安县委,并担任组织部长。

   这年夏天,国民党县政府开办师资训练班,参加学员 300 余人。中共新安县委决定抓住这个机会,打开全县工作局面,指示王文长以预备教师身份参加学习,担任师训班临时支部书记。王文长在班里广泛联系群众,在县委侧面工作配合下,当选为班学生会主席。他利用这个有利身份,深入开展工作,在学员中发展了一批党员。这批党员以后分散在县内各地小学工作,为新安地下党在全县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10 月,王文长任中共新安县委书记兼组织部长,以各地学校为活动阵地,迅速扩大了地下党在全县的影响。    1939 年 10 月,因叛徒出卖,王文长再次被捕。在审讯中他始终未暴露自己身份,保护了组织的安全。后经地下党领导人同意,由其父亲托人保释出狱。    1940 年 1 月,王文长调新四军四师宣传部工作,后到淮北抗日根据地,先后担任过淮上地区动委会组织部长兼怀远县动委会主任、洪泽湖草滩管委会主任、淮北第五检查处长、泗阳县税检局长、淮泗县财务局长、淮北行署主任秘书等职。其间,在日寇的频繁扫荡中,在国民党无休止的反共摩擦中,王文长出生入死地战斗,勤勤恳恳地工作,为巩固和扩大抗日根据地日夜奔波不息。1943 年 3 月,经中共淮北区委批准,重新加入中国共产党。    解放战争时期,王文长曾担任过豫、皖、苏边区华中分局民运部秘书、华中总农联常委、联合办事处主任秘书、山东省支前办公室人力部副部长、中共渤海区地委委员兼阳信县土改工作团团长、县委书记。1949 年 3 月,任南下第三支队第四大队政委,随解放大军南渡长江。5 月初,杭州解放,王文长担任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    浙江初解放,社会尚不安定,反动势力还很嚣张。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王文长首先努力当好省首长参谋,总揽全局,承上导下,推动全省工作;还要健全省政府机关建制,完善组织机构,协调厅、处关系,处理机关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连机关食堂、车队、保育院、医疗队、浴室、印刷厂、机关文化补习学校、干部政治学习等具体工作,他都要亲自过问,一抓到底。在全省剿匪、反霸、土改、民主建政、抗美援朝、镇反、统购统销、合作化、工商业改造等一系列革命运动中,他坚决贯彻党中央方针政策,严格执行省委指示,为接收浙江、改造浙江、建设浙江,奋发工作,被誉为“人民的勤务员,领导的铁臂膀”。    1955 年下半年,在“审干”中,王文长因解放前两次被捕问题,被停职审查。后被误定为“自首”,开除党籍,降职使用。“文革”中,屡遭揪斗,几经生死,以至被打成“叛徒”、“走资派”,撤销了一切行政职务。在逆境之中,他仍然坚持为党工作,毫无怨言,对党始终抱着坚强的信念。当时,一些老部下来安慰他,对他的遭遇表示不平,他却说:“父母打儿女,有时打得对,有时会打错,作儿女的不应该抱怨,要多体谅父母的用心。我们要正确理解党的政策,要相信党,她不会随便扔掉她的哪一个儿女的。”在他停职停薪期间,生活遇到了很多困难,但他自己不以为苦,还劝导命运相同的同志:“生活艰苦些好,一日三餐大肉,也胖不到那里去,粗茶淡饭也瘦不了多少,倒能锻炼肠胃。富贵尚淫逸,贫贱出刚强,这也是对人意志的磨炼。”    1980 年 3 月,中共浙江省委为王文长彻底平反,并任命他为浙江省人大常委办公厅顾问。年过六旬的王文长,欢欣若狂,在街上逢人便说:“党给我平反了!”回到家里,抱着小孙孙也说:“党给你爷爷平反了!”话语之间,常常是老泪纵横!    1980 年 8 月 29 日,王文长因患癌症逝世于浙江医院。弥留之际,他口不能言,示意身边的同志递来纸笔,断断续续写了一行字,多模糊难认,唯有重笔写下的“党”字清晰可辨……。终年 65 岁。

王文达

王文达(1915~1971) 又名王文道,字义亭,参加革命后,曾化名王白石、王进、王真,正村乡中岳村人。1937 年在县职业学校就学,为生活所迫,中途辍学。

1938 年春,王文达积极参加抗日救亡宣传活动,唱歌,演戏,非常活跃。夏,参加县师资训练班学习,加入中国共产党。训练班结束后,回到中岳小学任教,与地下党员路英华、侯警宇等组织中共中岳小学支部,开展地下革命活动,秘密发展了一批党员,壮大了党的队伍。

1939 年 2 月,王文达受中共新安县委派遣,到渑池十八集团军兵站参加党员训练班学习。10 月,担任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长,负责整顿党的组织,纯洁党的队伍,为新安地下党的组织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41 年 6 月,王文达到延安进中央党校学习,接着到三边工作。1942 年调河南省委(在延安)秘书处,并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1945 年 2 月随韩钧回到新安,在正村、白墙一带创建抗日政权,组织抗日武装,积极配合主力部队,打击日伪军。3 月 26 日凌晨,横水日伪据点千余敌人西犯,八路军六支队和黄河支队在北岳打伏击,激战到下午 4 时许,毙日寇 70 余人、伪军百余人。在这次战斗中,王文达率游击队积极参战,为开辟三、四区根据地打开了局面。三、四区区政府成立,王文达任三区区长兼区委书记。日本投降后,王文达随大军转到黄河北,先后担任济源县武委会政工部长、孟县武委会主任。

1947 年 7 月,解放大军横渡黄河,王文达带领工作队在陕州、灵宝一带发动群众,开展反匪反霸斗争。10 月,灵宝发生反革命暴乱事件,地主武装与国民党军队勾结,包围工作队,大部分干部牺牲,王文达妻子王彬也惨遭杀害,王文达因在区委开会,幸免于难。不久,他随军到豫西南工作,曾任中共鲁南县古滩区委书记,中共叶县县委组织部长。 1949 年春,王文达奉调到郑州中原职业学校工作(该校后迁武汉,更名华中工人学校)。1950 年 2 月,调中南军政委员会劳动部任审查调解科科长、副处长。次年,调中原建筑工程管理局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1957 年后长期患病。1959 年任武汉东湖疗养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

1971 年因病逝世,终年 56 岁。

张乐

张乐(1909~1968) 又名张彬乐,县城东街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

1938 年 2 月,张乐投奔山西抗日战场,进民族大学,不久参加游击队对日作战,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 年 4 月,到决死三纵队九团任特派员.7 月任游击支队政委,8 月率部参加“百团大战”,破击白晋线,连续对日作战 50 天。接着,率领游击队在敌人“格子网”内袭击敌人,埋地雷,割电线,宣传喊话,开展政治攻势,有时把分化敌人的工作直做到敌人的据点内。第二年初,调太行三分区工作,先后任九团保卫科侦察组长、武工队政委。

1944 年 7 月,张乐到太行七分区皮定均支队任保卫科副科长。8 月,奉命南渡黄河,为皮定均部南下到桐柏山区开辟抗日根据地侦察道路。当他把主力部队送过洛河完成任务以后,经组织批准回家探亲,不幸被人告密,于县城北枣园村被捕。在往县城押解的路上,他抱着必死的决心沿路高呼:“中华民族决不会亡!中国人决不能为鬼子办事,大家组织起来,一致抗日,胜利一定是属于我们的!”在城关大街上,他依然沿街宣传,高呼“中华民族万岁”的口号。县城大为轰动,乡亲们无不为他的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精神所感动。

张乐被押在日伪军政部,经受多次审讯和严刑拷打,曾几度昏死,始终坚贞不屈。在牢房中,他向难友介绍陕北、山西抗日根据地的情况,讲“百团大战”的战斗故事,继续宣传抗日,鼓励人们坚持同敌人斗争。后来,因为敌人拿不到证据,中共地下党组织又多方营救,支持其亲友到敌人内部活动,组织街坊邻居联名取保,他终于 1945 年 2 月获释出狱。

不久,中共地下党派人与张乐取得联系,通知他留在县城工作。他即以开饭铺为掩护,侦察敌伪活动情况,并开展对伪自卫团的分化工作。

日本投降后,张乐到阳城晋冀鲁豫军政大学学习。出校后,到五十五师任保卫科科长。1947 年随解放大军再渡黄河,先后担任豫西军区和河南军区保卫科长、河南军区妇校副校长、洛阳军分区动员科长、卢氏县兵役局长、武装部长。1961 年,转业到上海船舶工业学校任校党委委员、副校长。

由于文化程度的局限,张乐搞教育工作有一定的困难。但他服从组织分配,在学校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平易近人,不摆官架子。生活上艰苦朴素,不吸烟、不喝酒。他见到学生食堂有浪费粮食的现象,就把被抛掉的馒头收集起来,在学生集会上,痛陈粮食的可贵,指出浪费粮食就是犯罪行为,并当众含泪吃掉拾来的馍块。全校师生深受感动,迅速纠正了浪费粮食的现象。

1965 年,故乡城关修建何沟水库。张乐听说后,想到自己祖祖辈辈备受灾难之苦的过去,激动得彻夜合不上眼,当即和其妻董娥商量把仅有的 2000 元积蓄寄回家乡,支援水利建设。

“文化大革命”初期,张乐因当年被捕问题被打成“叛徒”,身体遭到非刑摧残,重伤致死,时年 59 岁。

“文化大革命”后,镇江船舶学院(原上海船舶工业学校)党委推翻了“文革”中强加在张乐身上的一切不实之词,认定张乐被捕期间,“表现坚决,没有屈服、变节;出狱后一直坚持革命斗争,表现积极”,予以彻底平反。

李一民

李一民(1912~1981) 原名宏文,曾用名李剑萍、李斌、李毅民。西沃乡槐林村人,出身于富农家庭。1930 年考入河南省立第一高中,就学开封。1932 年结识中共地下党河南省委执委委员王伯阳,靠近了中国共产党。是年秋转北平弘达高中三年级,1933 年毕业,经北平大学学生李均介绍,到张家口参加抗日同盟军干部学校。抗日同盟军失败后,回北平考进朝阳大学法律系。1935 年“一二·九”运动中,他积极参加学生游行队伍,12 月 16 日在宣武门外,为营救被捕学生总代表,他冲在学生队伍最前列,与警察作面对面的斗争。

1936 年冬,因父亲被土匪绑架,李一民返家营救。第二年春,父亲惨遭杀害,李一民寻机报仇,终因孤掌难鸣,未能成功。

“七七”事变后,李一民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8 年 6 月经李之放、郭升允介绍赴延安进抗大,为第三期学员。一次,毛泽东主席到校作报告,李坐在最前面,报告结束后,李请毛主席签名留念。主席问他叫什么名字,他回答叫“李毅民”,并写给毛主席看。主席说:“‘毅’字笔画太多,改成‘一’字行不行?”李答:“行,就照主席说的。”于是毛主席为他题字:“一民同志:奋斗!”从此,李毅民改名为“李一民”。

1939 年,他“抗大”毕业,被分配到晋西南决死二纵队政治部工作。“十二月事变”中,转晋东南。1940 年春,随杨献珍在武乡县举办决死队干部学校,不久又调灵石县工作。5 月,在一次战斗中被日军俘虏,虽遭严刑审讯,终不低头。后设计逃出敌营,到太岳军区山西垣曲县,负责组织新来投奔抗日队伍的河南籍人的学习和训练。9 月,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1945 年,李一民随军南渡黄河,任豫西抗日根据地二行署司法科长。上官子平叛乱后,渑池县长张君英遇难,李一民接任渑池县长,领导渑池人民配合二军分区主力部队痛击叛匪。后随军撤至黄河北,担任王屋县农委常委。

1947 年 8 月,豫西解放,李一民重任渑池县长。1948 年 2 月,国民党军队胡宗南部大举进攻豫西,渑池县政府迁往马跑泉,国民党军队由庙道分子引路,包围了县政府。激战中,县政委李仲民被俘,干部、战士牺牲 40 余人。李一民带领部分战士冲出重围,带着满身血痕撤过黄河。不久,重返渑池,领导全县人民,开展反匪反霸斗争和土地改革运动。

1951 年被误定贪污,受到撤职、开除党籍处分,调河南省法院担任审判员。

1958 年被错划为右派,下放到桐柏县农村基层工作。后因反对虚报浮夸,被视为右倾分子,受到批判;“文化大革命”中屡遭揪斗。

1979 年始得彻底平反,并恢复了党籍。1981 年病逝。

安畏

安畏(1914~1985) 原名安国盈,仓头乡狂口村人,出身于中农家庭。幼读私塾,后转小学,1930~1932 年,先后在开封两河中学和明诚中学读初中。1933 年考入北平私立弘达高中,1936 年进国立北平大学法商学院政治系学习。

1937 年 7 月底北平沦陷,安畏与逃难学生一道经天津,取道山东,辗转到开封。路上,参加平津抗日流亡同学会,开展抗日宣传活动。11 月回到新安,参加抗敌后援会。1938 年初,日军逼临黄河,新安成立抗日河防大队,安畏在中共地下党帮助下担任了河防大队政治指导员。7 月返回县城参加师资训练班,8 月受聘担任县中学语文教员,积极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9 年春到晋东南潞城,由李一民介绍参加抗大一分校学习。8 月,被分配到决死二纵队,担任民运政治教员和干部训练队工作员。1940 年 5 月,参加抗大总校学习,不久加入中国共产党。后,相继在抗大总校、抗大六分校、豫西公校担任政治文化教员。1946 年 4 月,担任太岳军区《新华日报》记者,后到济源县参加土地改革运动。

1947 年 8 月新安解放,安畏担任一区区委书记,与孟韬、李播、陈景明等领导石井、峪里、西沃、仓头一带农民建立农会,组织武装“区干队”和民兵,进行反匪反霸斗争,同时大力组织群众,开展支援前线工作。并与孟韬、李玷、赵华南等领导民兵,多次粉碎国民党“清剿大队”和“还乡团”的反扑,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1948 年 2 月,国民党第一战区副司令长官裴昌会率部援救洛阳,占领新安,国民党县长郭质组织“清剿大队”,纠集壮丁、庙道武装配合裴部正规军,向县北解放区进攻。解放区党、政机关奉命向黄河北转移,各地民兵与区干队积极组织阻击,为转移争取了时间。22 日,一区民兵在安畏、孟韬指挥下,于石井龙角坡、北坡、潭上、山头岭等地阻击敌人之后,傍晚撤退到黄河南岸的莲花寨。23 日,一区民兵利用有利地形,打退敌人 4 次冲锋,安全转移到黄河北岸。当晚,国民党军队受到李之放、韩大正等率领的县武装大队的袭击,撤回新安县城。不久,裴昌会部西撤,县党、政机关返回新安。8 月,安畏调任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长、副书记。

1950 年 7 月,安畏奉调离开新安,担任中共洛阳县委宣传部长、副书记。1953 年 6 月后,相继在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委书记处办公室工作。1956 年 6 月奉调到豫北,先后担任过中共鹤壁市委委员、宣传部长,中共安阳河水库委员会副书记,安阳地区科委副主任等职。“文化大革命”后,担任安阳市卫生局副局长。1985 年 3 月因病去世,终年 71 岁。

王化英

王化英(1928~1985) 乳名小山,本县曹村乡马尾岭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少年时仅读过四年小学,后因家贫辍学务农。

1945 年,王化英进“抗大”七分校学习,并于当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分配到八路军太岳四分区司令部工作。解放战争期间,先后在晋冀鲁豫军区八纵队二十四旅和六〇军一八〇师司令部任作战参谋,相继参加了济孟、运城、临汾、晋中、太原、扶眉、秦岭、四川诸战役,三次被评为全师“人民功臣”。

1950 年,王化英任一八 ○ 师(兼四川眉山军分区)司令部作战科副科长。1951 年春,随所在部队参加抗美援朝战争。5 月 16 日,志愿军与朝鲜人民军发动第五次战役第二阶段作战,溃敌两个师,歼敌 1.7 万人。王化英所在师在此次作战中担任穿插任务,直捣三八线以南敌后。5 月 20 日战场形势发生变化,王化英所在师奉命掩护全军撤退,被反扑的美军 4 个机械化师包围在北汉江畔春川附近的山沟里。敌军凭着坦克和飞机的优势,狂轰滥炸,阵地变为一片焦土。师指挥所电台全被炸毁,部队与上级联系彻底中断。5 月 26 日,全师弹尽粮绝,开始分散突围。王化英在突围途中手指被打断,腰部受重伤,匿身在山隙间昏死过去,落入敌手。

王化英被俘后囚禁在釜山第三伤病战俘收容所。在这里,敌人为弄清他的身份,施行了残酷的肉刑,但王化英都咬紧牙关挺住,只回答自己叫“王小山”,是“战士”。敌人再三逼供,别无所获,又看他已经残废,才停止了对他的刑讯。

朝鲜停战谈判开始以后,美国当局为了扣留中国战俘,指示台湾国民党特务到战俘营搞“策反”活动,企图胁迫战俘去台湾。战俘中个别败类分子甘当敌人帮凶,大打出手,残害同胞。王化英目睹同胞日夜遭受精神和肉体折磨,燃起满腔怒火,决心为保护同胞安全,争取早日回国奋起战斗。他首先和朝鲜战友取得联系,在难友中秘密进行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组织“中国人民爱国同乡会”,开展“反饥饿,争温饱;反虐待,争自由;反扣留,争回国”的公开斗争。1951 年 9 月 27 日,王化英领导第三收容所 700 多名伤员,为抗议敌人生活虐待,集体高唱爱国歌曲,绝食 1 天。10 月 1 日,他们为纪念祖国的国庆节,在营场升起了自制的五星红旗,集体绝食,向敌人示威。1952 年初,釜山各战俘收容所在王化英和郭北林的领导下,统一各战俘营的地下革命组织,王化英担任第二书记,对敌人开始了规模更大的抗暴斗争。

不久,王化英的活动引起了敌人的注意,敌人开始对他进行残酷迫害,严寒天气,把他泡进水牢。但他坚贞不屈,保护了狱中抗暴组织。后,敌人把他移禁到巨济岛第七十二战俘集中营,用尽各种酷刑对他进行人身摧残,但始终没有摸清他的真实身份。4 月 8 日,美方为扣押中国战俘,进行所谓“甄别”分家,用屠杀和毒打来威胁战俘背叛祖国,去所谓“自由世界”。王化英坚决要求回国,舍命冲出敌人用屠刀和棍棒设置的关卡,被押进六 ○ 二回国集中营。7 月,又移禁到太平洋济州岛第八集中营。在这里,王化英继续领导难友对敌斗争,曾担任 6000 人的秘密抗暴组织“共产主义团结会”的总委副书记,兼第八号营场分委书记。他以伤残之躯,亲自为难友上革命气节课,主持军事训练,准备武装暴动。祖国国庆节那天,他亲自主持八号营场升挂国旗,领导难友举行反虐待的绝食斗争。

1953 年 4 月中旬,朝鲜停战谈判双方议定交换战俘,囚禁在济州岛的 760 名志愿军伤病战俘转抵釜山,与在釜山的志愿军伤病战俘会合,王化英被推举为千余名回国人员的总代表,并担任“共产主义团结会”先遣总支副书记,领导回国伤病员在遣返途中的对敌斗争。临行前,他们为防止敌人杀害尚在囚禁的同胞,和揭露敌人在遣返途中的加害阴谋,集体绝食 3 天,向敌示威,充分显示了中华儿女患难与共,团结战斗的民族精神。

4 月 27 日,王化英与第一批遣返伤病员来到开城,结束了他 700 多天的牢狱生活,回到了亲人中间。他代表伤病战俘向志愿军首长,向祖国亲人,向朝鲜战友控诉了美军虐杀战俘的暴行,介绍了难友们团结战斗的英勇事迹,倾诉了对祖国对亲人的无限怀念之情。

1954 年冬,王化英身体康复之后,转业到本溪钢铁公司,担任本钢一钢厂机关党总支书记兼化验室副主任,他以惊人的毅力学完了文化基础课,掌握了技术管理业务,出色地完成了各项任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

1958 年,王化英被选送到东北工学院学习深造,1960 年毕业后担任本溪钢铁学院副院长。1963 年调任本钢耐火材料厂代厂长。“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他被戴上“叛徒”“走资派”的帽子,被清查,揪斗,下放当工人,插队到农村,历尽磨难,直到 1971 年才被调回本钢工作。1972 年改作设计管理,1977 年任本钢工程技术处副处长、处长。1983 年任本钢设计院院长。

1985 年 10 月,因劳致疾,突患脑出血逝世,终年 57 岁。

高延柳

高延柳

高延柳(1892~1967)名登科,号延柳,石井乡三王庄人。出身于农民家庭,少读四书五经,后转学堂,毕业于省立洛阳第八中学。曾长期担任小学教员、校长,在乡村创办小学,开发山区教育。并积极参与社会革命活动,组织教育界同仁,团结进步青年与地方恶势力进行斗争。

1927 年,束清汶任新安县长,委任高延柳为县教育局长。他当时全身粗布短衣,经常走街串乡,推行新教学方法,检查教学情况,为推广新文化、普及现代科学奔走。他还领导教师、学生大力宣传妇女放足,打神像,破除迷信,有力地推动了当时革命形势的发展。

1931 年春,高延柳创办新安县初级师范学校。“九一八”事变爆发后,他领导县师,联合其他学校师生,冲破国民党县政府的阻挠,到街头、四乡宣传抗日,报告“九一八”事变的经过,激励人们开展抵制日货运动。不久,洛阳“四师”抗日宣传队来新安,高延柳积极支持,并组织师生大力配合,在县城大操场召开抗日群众大会,举行抗日大游行。又邀请朝鲜流亡爱国人士金在天到县师讲演,揭露日寇罪行,哭诉亡国痛苦,大大激发了爱国学生的斗志。

1932 年春,经韩钧介绍,高延柳聘请郑曼石(后任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长)、李建仁(进步青年教师,后入党)来县师任教。在高延柳的掩护下,郑、李开展革命活动,进步学生邵文杰、王文长、张超等开始走上革命道路。 这年秋,中共河南省委被破坏,郑曼石与其他领导人一起被捕,并在开封遇难。当局借此包围县师,追查和逮捕进步学生。高延柳欲救不能,不久辞职。

1936 年,高延柳在刘黄创办师资训练班,为县北山区培养教师。接着到县中任教导主任。他思想进步,同情和拥护中国共产党,赞成和支持共产党的抗日救国主张。中共新安县委信任他,常把一些内部书刊送给他看。高延柳参加国民党县党部的重要会议,都把会议内容向中共新安县委领导人通气。1938 年暑假县举办师资训练班,高延柳担任班主任,很好地掩护了中共地下党在班里的活动。当他得知国民党县党部要加授党义课,并要学员集体加入国民党时,就立即告知中共新安县委作应付准备。县委很快请示省委,妥善处理了这件事。训练班结业分配时,由训练班中共地下党支部根据中共新安县委意见制定出分配方案,由高延柳签字盖章后呈报县教育局,委任了各小学校长。这样,全县大部分小学校长都由中共党员或进步人士担任,为中共新安地下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条件。1938 年至 1941 年,地下党在县立中学领导的几次学潮,都是事先和高延柳商定,并得到高延柳支持的。

1943 年,高延柳到磁涧启新中学担任教导主任。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高延柳返家。中共党员高军等受上级派遣,从河北回到家乡侦察敌情,迎接武装侦察部队过河,高延柳积极支持,并动员地方实力头目高星五放弃黄河渡口,使八路军武装侦察部队顺利渡河。豫西抗日根据地创立后,高延柳积极参加工作,主持抗日政府举办的政教训练班,为发展根据地革命教育培养人才,并为革命队伍输送了一批干部。

抗战胜利后,高延柳毅然随革命队伍北渡黄河,到晋东南地区坚持革命斗争,他先后担任晋冀鲁豫边区太岳行署咨议兼文教馆馆长、太岳区教育督导员、太岳第四专区职业学校董事等职,积极参加太岳区建设。

1947 年秋,他随解放大军回到新安,开始从事新安解放区的地方建政工作。1948 年由韩钧、邵文杰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此后历任豫西干校校长、洛阳公学校长、河南省人民政府交际处副处长、洛阳中学副校长、洛阳师范校长、洛阳师范专科学校名誉校长、中国红十字会洛阳分会理事、中国教育工会洛阳市委员会主席、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河南省政协第二届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1957 年患高血压瘫痪。1967 年 12 月,因脑溢血逝世。终年 75 岁。

张志平

张志平(1893~1981) 原名张廷藩,五头乡尚庄人,出身于富裕的农民家庭。13 岁就读私塾,后转县立高小、洛阳第八中学学习。毕业后,因学业成绩优秀,于 1914 年 3 月由张钫资送出国,留学于日本政法学校。1916 年归国,入北京汇文大学进修。

1917 年 2 月,离开北京汇文大学,回故里办学,先后当过小学教员、校长、中学教员。

1932 年以后,曾由张钫引荐,担任过国民党河南省政府民政厅科员、清乡督署视察股长等职。1938 年到张钫开办的观音堂民生煤矿担任子弟学校校长。1944 年豫西沦陷以后,曾投西迁至陕西的河南大学校长王广庆,任该校文牍科员。不久王离职,他又回到故乡从事私塾和中、小学教育工作。

1948 年 10 月,张志平参加了新安县人民民主政府在城关举办的教师训练班,接着到鲁山参加中学教师研究会学习,回来后在县立中学任教。

1952 年 7 月,他被选为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驻会工作。1954 年 9 月任县人民政府文教科副科长,1957 年任副县长。任职期间,他忠于职守,任劳任怨,虽然年事越来越高,但其精力却非常旺盛,工作之余,还经常到县高中给教师讲授古文。

1969 年,张志平因年老离职休息。住家休养期间,他仍然笃学不息,尤其热心公益,重视学校教育。村内小学办图书室,他捐赠书刊;办文艺宣传队,他捐赠幕帐;扩建校舍,他不但捐款资助,还以八旬之躯担土运料。群众劝他休息,他说:“我乐意出这力啊!”他关心群众,亲朋乡里,只要生活上有困难,他都慷慨解囊,热心相助,一个尚庄村,就有 20 多户人家,得到过他的周济。

1981 年,张志平因病逝世于家中,终年 88 岁。

曹绿崖

曹绿崖(1898~1965) 名芸生,号绿崖,仓头乡大章村人。为人聪敏耿直,口迟言寡。然为学做事,精细干练,类古所谓“刚毅木讷近仁”者。早年读私塾,后在洛阳师范(四年制)毕业。1922 年任嵩县中学教师,1924 年回新安县在县立第一高级小学任教,1925 年任登封中学教师,1927 年任新安县女子小学校长,1932 年秋任新安县师范校长,1938 年至 1944 年任新安县职业中学教师。1947 年 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渡黄河后,他应聘任西沃小学校长和豫西干校教师。后曾在狂口、北冶等小学担任校长和教师。

曹绿崖于五四运动后,勇于吸收新文化,追求进步,曾作为新安县学生代表参加“豫西学联”成立大会,积极从事反帝、反封建、反军阀活动。1927 年北伐后,新安大兴革命之风,开展打神像、办学堂、剪发辫、放小脚、禁嫖赌、办女校、提倡男女平等运动,他都踊跃参加,且能率先从自家做起,树立榜样。

1937 年“七七”事变后,曹绿崖认识到国民党政府腐败无能,抗日不力,开始对国民党失望,以至疏远;他赞成和拥护共产党的抗日救国主张,接近和靠拢中共党组织,阅读《新华日报》等进步书刊,并于 1939 年送其在县职业学校读书的儿子参加了革命。

曹绿崖生活朴素,酷爱藏书。晚年把自己所珍藏的万余册图书献给狂口小学,成立图书馆。学校以“绿崖”为馆命名,以资纪念,惜其毁于“文化大革命”中。

曹绿崖喜欢武术,少年时代即开始练拳,凡其主持校政的学校均开设有武术课。在狂口小学时,曾有位青年教师欲试其技艺,乘其不备,突然紧抱其后腰,绿崖一低身,双手卡住青年腰部,高举过头旋转多时,青年大呼求饶,方将其轻轻放下。观者无不惊服。

1965 年在家病逝,终年 67 岁。

介子在

介子在(1899~1970) 名文兹,字子在,北冶乡滩子沟人。幼年读村塾,后转高等小学,毕业于河南省立第八中学和省立第一师范。1929 年曾进冯玉祥在河南举办的训政学院学习。

介子在聪颖好学,博闻强记,能文能诗,尤擅算术。从教之初,授业于新安第三平民小学和新安高等小学,并曾担任县高等小学校长。后应聘先后到荥阳须水中学、沁阳县中学、洛阳复旦中学、新安县师范、新安县中学、磁涧启新中学担任数学教师;始终以教授学生为己任,关心后生,教学认真。1938 年,日寇飞机对新安空袭不断,学校不能正常上课。是时,介子在在新安县中任教,适患足病,不能行走,他就让学生把自己抬到城外树林中,坚持为学生授课。.在民族危亡之际,他赤诚爱国,常对学生说:“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个伟大的民族。自鸦片战争近百年来,为什么老受帝国主义侵略欺侮,抬不起头来?我看是军阀混战,媚外卖国的结果。什么‘先安内而后攘外’,不就是给日本帝国主义以可乘之机!我赞成共产党团结抗日的主张,‘兄弟阋于墙,外御其侮’嘛!”他学识渊博,涉猎广泛,讲课中往往以诗词典故,轶闻逸事作导引或穿插,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并能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加深记忆,把本来枯燥的数学课,教得生动活泼,形象有趣,深受学生欢迎。所著《算术分类题解》,内容丰富,类别详尽,所列“鸡兔同笼”“韩信点兵”“蚂蚁爬杆”“时间问题”等数百道题,设计巧妙,立意新颖,通俗易懂,算法简明,很为学者、教者所珍爱。印刷 4000 余册,在新安、洛阳附近诸县影响颇广,成为当时数学教学参考书中的范本。

介子在为人善谐,不拘小节,群众中流传不少关于他的笑谈谐语。但他为人正直,生活朴素,平易近人,常慷慨解囊,救人危难;他好正恶邪,蔑视权贵,对国民党县党部常有“不恭”之辞,且多寓斥骂于嘻笑之中,当局也拿他没有办法。

新中国成立后,介子在于孟津县中学勤恳执教 10 余年,1965 年退休返乡。1970 年病逝家中,终年 71 岁。

黄元吉

黄元吉(1902~1983)字坤五,铁门人,出身于农民家庭。青少年时期,刻苦攻读,毕业于河南水利专科学校。后在铁门、盐镇、观音堂等地任小学教员,开始与中共地下党员接触。

1932 年,王伯阳、郑曼石被捕牺牲后,国民党对新安县控制更严。不久,县保安大队长江超然率队到铁门逮捕中共地下党员杨锡麟、杨锡祥、杨嗣昌等人,黄得消息后,立即送信给杨锡麟等,使他们安全脱险。

1934 年春,黄元吉接任新安县中校长。这所学校是中共新安地下党早期活动的基地,虽遭几度镇压,但革命活动仍非常活跃。国民党县党部干事长刘洽民称之为“赤色县中”,直接派爪牙进行控制,动辄以“共产党捣乱”相威胁。刘还亲自兼任该校“国民党党义”课,在课堂上进行反动说教,以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控制。黄元吉担任校长后,千方百计保护进步学生,巧妙地利用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斗争,粉碎了刘洽民企图加害进步学生的种种阴谋,并以“功课积压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为由,停了刘洽民主讲的“党义课”,有效地抵制了国民党对学校的控制。

黄元吉任校长后,在有限的教育经费内,宁肯自己少拿薪俸,也要不惜重金聘请优秀教师来校任教。一时间,新安县籍的知名教师如张志平、介子在、马小文等都由外地应聘回县,因不满当局辞职返乡的前任校长高延柳也被请回任教。黄元吉知人善任,与他们协力办学,成绩卓著。1937 年陕州专署初中毕业生会考,新安县中名列榜首。

1945 年初,新安抗日县政府在袁山一带成立后,黄元吉即从日军据点铁门出来,找到抗日县政府领导人共商抗日救国大事。他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往返于铁门与北山抗日根据地之间递送情报,向群众宣传共产党的抗日救国主张。黄元吉说:“我往来于日寇据点和抗日政府之间,知道是很危险的,但我早有考虑:宁作刀下鬼,不当亡国奴。”因此抗日县政府请黄元吉参加豫西二专署召开的“士绅会议”,受韩钧司令员和李之放县长的约请,利用其名望和社会关系,策动地方实力派与八路军团结抗战。5 月,渑池上官子平叛变,黄先得知消息,冒死亲自赶到县北给韩钧司令员送信,使新安方面作了应变准备,及时清除隐患,稳定了内部,未受损失。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卷土重来,县党部书记刘洽民以“共产党”罪名通令缉捕黄元吉,他被迫离乡到陕县崤岭中学教书。1947 年铁门刚刚解放,黄元吉即返回家乡,主持铁门小学开学,对稳定群众情绪,迅速恢复地方秩序起了很大作用。

1949 年,黄元吉任新安县人民政府委员,兼建桥主任。至 1953 年,他参与设计,并亲自领导,在县城西和东关的涧河上修建了两座大桥。

1957 年黄元吉被错划为右派,“文化大革命”后得到平反昭雪。1983 年任新安县政协特邀常务委员。不久病逝,终年 81 岁。

翟拱辰

翟拱辰(1886~1975) 字映斗,南李村乡韦庄村人。幼读诗书,19 岁起即在本村私塾任教,并开始学医。后拜宜阳名医潘林一为师,勤思苦学,力求通理,学用结合,终于成功,在本村挂牌行医,兼营中药铺。1929 年,为避土匪,全家迁至县城,开办“平民医院”。两年后,改办私人诊所。1935 年迁回韦庄。

翟拱辰医术精湛,远近闻名,尤以妇科和杂症著称。当年军阀吴佩孚和河洛一带国民党军政要员,如刘茂恩、欧阳珍、李杏村、武庭麟等都曾慕名来请,或为其子谋职,或欲攀扯干亲,或以重金相酬,翟拱辰均予拒绝,不攀高附贵。

翟拱辰生性耿直,脾气怪僻。一些对病人照看不周,增加病人痛苦的家属,或延医迟缓,贻误医疗者,往往遭到他重言斥责。不理解其关心病人之心者,多以为他台身大,求之不易。其实了解他的人,只要以诚相请,没有不到的。曾有一位外县青年,舍近求远,慕名远道来求为其母治病,翟拱辰深为感动,竟徒步跟去,结果药到病除,分文未取。翟拱辰行医,一旦接了病人,即精心治疗,务求痊愈;特别对那些经多人之手而不治之症,更为细心,竭力挽救病人于垂危,常为同行所叹服,时人所称许。

翟拱辰中年以后,家道日见殷实,交游的人贤鄙皆有,遂染上烟疾,竟一度嗜烟成癖。

抗战时期,翟拱辰长子翟景南加入中共地下党,南来北往的革命者留住其家。翟拱辰耳濡目染,受到革命影响,思想渐趋开朗,对穷苦病人常舍药看病,或者传以土单验方,使病家免花药费。

解放时,翟拱辰虽年过花甲,却能深悟革命方向。土改之前,即与子女商量,主动把多余的土地、家产分给贫苦农民。土改时,被誉为“开明士绅”。是时,他以极大的毅力戒掉烟瘾,每天在村上摆张桌子,为群众看病。

1956 年,翟拱辰被聘为县人民医院中医师,洛、孟、宜、渑等地慕名来求教就医者纷至。同时,在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感召下,翟拱辰积极学习政治,深刻反省自己的过去,致力于世界观的改造。他曾深有感慨地说:“旧社会把我变成鬼(大烟鬼),新社会把我变成人。”1956 年 6 月 18 日,他在写给中共新安县委书记牛培成的信中表示,要坚决革除毒害自己几十年的“三大敌人”,即医术上的保守,生活上的臭架子和大烟瘾,努力为人民服务。并提出了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要求,表达了他对共产党的深厚感情。12 月,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翟拱辰荣任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并当选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嗣后几年,坚持门诊之余,致力于民间土单验方的收集和研究,多次被评为县先进工作者。其子翟景南(河南中医学院工作,已故)曾整理《翟拱辰医术经验介绍》一书(县卫生科编印、内部发行),凡 6 万余言,收土单验方 200 余个,为医界所珍视。

1963 年 3 月,《健康报》报道了新安县人民医院中医科的先进事迹,北京、旅大、西安等地患者不断来信求为释疑,翟拱辰均作详细答复;本县乡间来院求诊者,不论上班或下班,有求必应。12 月,翟拱辰出席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在大会发言中,他讲述了自己几十年的从医经历,表达了对旧社会的憎恶和对新社会、共产党的热爱,表示:“要在有生之年,认真总结自己几十年来的临床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授给年轻一代,决不把医术带到墓坑里。” “文化大革命”初期,翟拱辰被视为“反动权威”遭揪斗。1969 年以 83 岁高龄返家休养。1975 年 3 月病逝家中,终年 89 岁。

王聚超

王聚超(1908~1968) 又名策,正村乡孙都人,出身于世医之家,幼读私塾,喜谈方剂。18 岁随父习医,对张仲景《伤寒论》以及历代名家医案,反复研究,深得精髓。在医术上不拘成规,在临床实践中能辨证论治,敢于创新。曾首创清化汤治春瘟,防风通经散治流感,白虎汤加味治流脑,春瘟败毒散治乙脑,芍药汤治痢疾等医方,都很效验,至今临床仍广泛采用。他博采专攻,对瘟病有独到研究,在医界自树一帜,影响颇大。1939 年有个叫王元立的人染上春瘟,高烧神昏,多方延医无效,生命垂危,最后由各处名医会诊。王聚超经仔细诊察辨析,确定症候为表里俱实,断然提出用防风通经散加大黄治疗。这种方剂为历来医治瘟症所忌,与诊医生都大为震惊。王聚超引经据典,力排众议,坚持所拟医案,结果使王元立的病情大轻。继之以滋阴增液之法,使病人很快痊愈。与诊医生和病人家属都交口称赞王聚超的卓见。

1943 年,孙都一带瘟病流行,附近村落,几乎家家染病,王聚超家中庭前院后挤满了求医的病人。王聚超救人心切,动员全家人及亲朋好友共同帮忙,有的灶前煎药,有的照料服侍,家中缸盆全部腾出来盛了药汤,每天救治病人数十名。经一个多月的日夜辛劳,瘟疫渐退。邻里乡亲,感恩戴德,赠王聚超两块金匾,匾额题词:一为“三世儒医”,一为“杏林春暖”。

新中国成立前,王聚超虽一直过着清寒生活,但却乐善好施,时时怜苦济贫。每遇贫苦病人,常同情其求医不易,就格外热情接待,加意细心诊治,并减收药价;有的病人无钱买药,就告以土单验方,嘱其自采自用,以减轻病人家的负担。每逢春天,串村种痘,每临端午,配制香草、雄黄酒,分送邻里防疫,已成王聚超的惯例。当年村中有一个被称作“老标娘”的老婆婆,60 多岁,无儿无女,白天讨饭,夜宿村头。王聚超既同情老人的境遇,也感到这是乡里之羞,就设法腾出两间房子让老人住下,并经常送米送面,送药治病,直到老人下世,又捐钱埋葬。

1952 年,王聚超参加联合诊所,同年秋天应聘到县人民医院中医科担任主治医师。他参加革命工作后,把以前济世活人的善举,提高到为人民服务的境界,对医术精益求精,艺高胆大,创新精神不减当年。这年冬天,孟津县梁寨村一个姓郭的人,突然患病,口斜眼歪,口角流涎,来求医治。王聚超诊为中风,决定用生川乌、生草乌各 1 钱,蜈蚣 1 条,共为细末,黄酒冲服。这几味药均为毒品,当时一般医生还不敢轻易使用。王聚超独到的医术,使病人口眼复正,言语如常。

1957 年春,县内发生流感,来势凶猛,有的一家病倒几口,工厂停产,学校停课,一时间各医院都挤满了病人。王聚超根据当时病情发生发展的特征,以防风通经散,重用石膏,外解肌表,内清里热,一般三剂即愈,有效地阻止了流感的蔓延。

1959 年冬,县内麻疹流行,许多患儿因疹子不出而死亡。王聚超分析了当时气候和病情特点,综合分析,用升麻葛根汤加味,解肌透表,升提补气,使大批病儿疹透病愈。城关北门胡同阎姓家,有姐妹两人俱患麻疹,疹子刚出即落,高烧神昏,口唇发青,病情危重。王聚超开汤药三剂,告诉阎家人说:“一剂药疹出至胸,二剂药疹可过膝,三剂药疹子全出,7 天可痊愈。”病家按嘱服药,一如所言。

王聚超晚年,医名甚高,但他从不倨傲待人,草率用药。他常说:“医者,活人也,应解除病人之疾苦,病人愈多,愈要细心。若笔下有误,用药有失,将害人匪浅。良工者,以细心为尚。”他常教育弟子:“患者痛苦,求医心切。医者,以勤为本,切勿怠慢。”

1964 年初,王聚超患高血压,偏瘫,归家休养。在家养病期间,他有时还在家人搀扶下出诊,直到卧床不起时,还不忘诊病献方。1968 年 4 月,先生与世长辞,终年 60 岁。临终前,一再嘱咐子孙要恪守医德:“宁可人负我,勿忘我济人。”

范式则

范式则(1897~1976) 名仲亭,字式则,五头乡二郎庙人。幼读诗书,后专攻医学,几十年潜心研究《内经》《本草经》《伤寒论》《金匮要略》等经典医著,对医圣张仲景理论研究尤具功力,善用经方起沉疴,在新、孟、洛一带颇有医名。他总结自己临床经验,先后著《伤寒辨解》《金匮辨解》《本草通考》《药证锁阳》《中国医学纲要》等医稿。其中《伤寒辨解》一稿,经河南中医研究所赵法新整理,收入全国七省市联合编辑的《近代中医珍本集》之《伤寒》分册,于 1987 年由浙江科技出版社出版发行。

陈文彩

陈文彩(1926~1984) 新安县正村乡白墙村人,1942 年新安初级中学毕业,1948 年开始从事教育工作。由于家庭熏陶,他热心钻研中医外科。1950 年调入县医院工作,后进河南医学院学习,1953 年毕业。195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 年、1963 年又两次到省、地医院进修外科手术业务。历任县医院副院长、党支部书记、中华医学会洛阳地区分会理事、县医药学会理事长、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

1956 年,陈文彩受命组建县医院外科病房和手术室,为新安外科手术室的创建人和负责人。1959 年亲自主刀作本县第一例剖腹手术。患者当时因胃溃疡大出血,重度休克,转院治疗会造成生命危险。陈文彩当即组织抢救,作胃大部切除手术,挽回了患者生命。接着,相继开展了胃穿孔修补、肠梗阻、腹腔探查等手术,均取得良好效果。他治学严谨,具有系统的医学理论知识;医术精良,善断疑难病症。他主持县医院外科手术工作近 30 年,未尝一日懈怠。晚年仍坚持天天练习手术基本功,并多次带领医疗队,深入边远山区,为群众防病、治病。他先后多次参加省、地、县先进工作者、优秀科技工作者表彰大会。1980 年晋升为主治医师。

1984 年 2 月,因患脑溢血去世,终年 58 岁。

黄德方

黄德方(1904~1976)新安县著名豫剧艺人。高平寨人,少年时,家颇富足,除农业家资外,其父还在村上开染坊,兼营杂货商店、肉案。稍大以后,即随父在杂货店招呼生意。因他生性豪爽,喜欢交友,又酷爱民间戏曲,所以与外来戏班交往非常密切。曾跟随宜阳黑妞学习琴艺,苦练民间器乐,以至于板胡、二胡、大弦、板、鼓、铜器,无所不通。

后,又拜洛阳东著名豫剧艺人爨金声、韩小丹为师学戏。他身材魁伟,长方脸,挂上长须真是天然一个“美髯公”。所以戏工大脸,擅演“关家”戏。23 岁学成登台,拿手戏有《古城会》《战白河》《花打朝》等剧目。

学成之后,就以自家生意铺面为基地,拉起“海神班”(业余剧团)。因班内艺徒多数姓黄,所以,人们称为“黄家班”。班内一应开支,全由本家生意承担,为添箱垫底,甚至不惜破私产,卖田地。因此,大家叫他“黄疯子”,说:“人家领戏置地,黄疯子领戏卖地,还贴生意。”

“黄家班”以克昌黄元子(生、旦、丑、末、净皆通)为师,教授艺徒。学成以后,四处献艺,以县西及南川一带影响尤大,“黄疯子”遂名噪远近。

在技艺、台风上,黄德方不仅对戏班要求严格,而且能严于律己。在演出中,不论台前或后棚,也不论亲疏老少,有人稍有疏漏,即严加训斥,盛怒之下,甚至会动手脚,就是胞兄族侄也不稍为宽容。这样做,虽嫌过苛,但自己能以身作则,所以众人无不心悦诚服。

旧社会,“戏班子”被视为“下九流”,为人所不齿。但黄德方站得直,行得正,以信义为本。常说:“刀抹脖子上,也得说话算数!”所以人们尊称他为“老架子”。乡里有民事纠纷,“老架子”一到场,就马上和解。中年以后,他惯使一管长烟袋,田头村尾,有人惹是生非,若见他手持长烟袋远远而来,或听他长咳一声,马上悄然散去,息声敛迹。

1947 年,新安解放。当时“黄家班”由其侄黄振江率领在陕西。黄德方在本乡积极拥护人民政府,组织村里少年,配合政治形势,编演新戏。自己虽不识字,却能口授剧本,自编、自导、自演。如配合反匪反霸斗争,演出了反映农村阶级斗争的《打仁村》,配合抗美援朝,演出了计划生产、支援志愿军的《家庭会》。这些,都密切地配合了当时的政治斗争,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教育作用。

1954 年,“黄家班”从陕西回来,县政府收编改组为“合众剧团”。黄德方虽已年近花甲,还热心参加。那时,剧场里,台上关云长刀横“青龙偃月”,台下常常是掌声雷动。人们向往他的艺术,尊重他的为人,1956 年选举他为县人民代表。

1966 年,因老退休。回家后,尚能以集体为家,倡导科学种田,颇有成绩。

1976 年,因病卒于高平寨故宅。

邱正法

邱正法(1931~1972)正村乡西白村印沟人,煤矿工人,中共新安县第五届委员会委员。

邱正法出身于贫农家庭,很小就跟哥哥上山打柴卖柴,补给家用。14 岁,到石寺坡白房子洼煤窑当了“煤黑子”。那时的小煤窑,巷道很低,拉着煤筐进出,都得跪着走,有的地方还得挺直身子,贴在地上爬行。邱正法为了活命,小小年纪就尝尽了人间的苦味儿。

新中国成立后,煤矿工人成了矿山的主人,邱正法也已经成了技术熟练的采煤工。1959 年,白房子洼煤矿工人集体转到县办郁山煤矿,邱正法正式当上了国家的煤矿工人。在党的关怀下,新矿山的设备和工作条件大大改善,他以从来没有过的热情投入新矿山的建设中去。对工作,他吃苦在前,任劳任怨。在井下,遇到脏活、重活、危险活他抢着干。在工余,宿舍里外,他天天扫;水沟堵塞,他去清理;工友病了,他去照顾。大伙都亲切地叫他“邱大哥”。

1961 年,邱正法的前妻病故。再婚后,家就安在距矿区仅百米的村上,但他时常吃住在矿上。妻子埋怨,领导劝他,他却说:“这样上班方便,省得误事。”

1963 年,二号井风巷出水,一部分工人被堵在井底,生命垂危。邱正法冒着塌顶、水淹的危险,三次冲进井底背出 3 个同志。当被救工人送走之后,他却筋疲力尽,倒在井口睡着了。

不久,邱正法加入中国共产党,并担任了井底采煤组组长。他领导采煤组的方法是少说多干,主要靠“行动”二字。每天上班,他走在前头,干活抢在前头,方便让给别人,困难留给自己。这无声的命令,使全组同志齐心协力,月月超额完成任务,每次评比都是先进单位。即使在“文化大革命”那动乱的年代里,邱正法采煤组仍然坚持生产,产量持续上升。 1970 年,邱正法先后出席新安县和洛阳地区先进工作者代表大会。1971 年,中共新安县第五届代表大会召开,邱正法当选为县委委员。

1972 年 12 月 12 日,邱正法上班前对妻子说:“下一班带班长明天有事,可能上不成班,如果他不来,我要替他带班,你们不必等我。”当他带领本班工友苦战 8 个小时之后,来接班的带班长果然未来,他送走了同班工友,又留在井底继续指挥生产。当他把运、修、掘进、采煤各组的工作安排就绪之后,就到采煤工作面上干活。13 日上午 11 点,他感到头昏眼花,力不从心。摇铃报告井上,没有得到回答,就由工友邓书生陪他出井。当他们走到斜井拐角处,突然听到上边煤车响动,身子未及躲开,失控的煤车放野冲下来,到这拐角处脱轨翻车,把他压在车下。当大家搬开煤车,把他抢救出来时,他却只微睁了一下眼,说:“书生呢?快看看……。”工友邓书生被撞断了一条腿,但他还未及看上一眼,就与世长辞了!终年 41 岁。

苗树林

苗树林(1915~1983) 理发师,县五届人大代表。原籍孟津老城,1942 年定居新安。

苗树林出身贫苦,少时常牵着双目失明的父亲串村讨饭。五六岁被送到洛阳一同族家学理发。他在理发店里手脚勤快,很讨店主和顾客的喜欢。由于他长师父一辈,又常爱抱师傅小孩,所以,“徒弟爷”的诨名在洛阳南关一带几乎无人不晓。苗树林学技术,细心认真,出手高,尤精于刀子活。业余还到平乐亲戚家学接骨,逢有人家迁坟,他就下墓道拾骨,借此观察骨节,钻研接骨技术。

1942 年,为躲日本飞机轰炸,苗树林肩挑理发担子,携妻带子,逃到新安。其间,饥饿和疾病夺去了儿子的生命。抗战胜利后,在县城开起了理发店。

苗树林开店营业后,他的刀子活很快就闻名新安,当时曾有“剃头到新安,理发上洛阳”之说。大家都亲切地称他“老苗”或“苗师傅”。他理发有一套成熟的经验:洗头,肥皂沫打不起,头发茬不会出;挠痒,指头肚配指甲,男挠中间,女抓两侧;理发看头型:脸长,两鬓留大,脸圆,两鬓留小,脑勺大,留发不能太小;运刀子,靠手腕力,不用胳膊劲;刮脸,脸骨处刀轻,脸肉处刀重,刮得干净,顾客舒服;磨刀剪,手要平,上堂落,上堂起,上堂多磨,下堂少磨。苗师傅一生教授很多徒弟,他的这一套经验全被承传下来。

老苗在理发时常与顾客拉家常,特别留心收集土单验方,一旦听说便暗记心中。若逢病人,即授之以方,治好过不少沙眼、“脑后乱”一类疾病。理发中遇有老人腿脚骨节有病者,都给予按摩、推拿,还经常给人接骨。

1972 年,城关寨湾一孕妇不慎伤了腰,几个人用架子车拉到火车站,买好票去平乐正骨院。老苗听说后,赶到车站把病人接到自己家中,给予细心治疗。病人痊愈后,拿钱给苗师傅,老苗不接,病人家属上街买了几斤点心,老苗又让拿走了。几天后,他发现家里有一袋江米,问清来由,原来是那位病人家里托人送来的,他马上背着又送了回去。他常说:“收人家钱,收人家礼,人家还不如去医院哩!”

1981 年 5 月,老苗师傅当选为县五届人大代表。

1983 年,因心脏病不幸去世,终年 67 岁。

郭荣花

郭荣花(1894~1986)铁门镇东窑村人。本为县城姜姓铁匠之女,幼时出养给衙门李姓班头。10 岁,养父去世,养母改嫁土古洞郭姓,荣花随往。少年时,她刚强好胜,十三四岁就挑起家务重担,十数口之家,无论挑水做饭、割草喂牛等一应活计尽能如大人意。20 岁嫁克昌邵俊成,37 岁,夫亡。后改嫁东窑朱金阁,因家庭贫穷,夫妇除农事外,经常起早贪黑,不避寒暑,上集赶会,卖凉粉汤,以补家用。

1943 年,丈夫朱金阁摊上甲长这份差使,给这个本分的家庭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当时,正是连年旱、蝗肆虐之后,穷苦百姓多在死亡线上挣扎。那时候收缴官差杂税,全由甲长出面。朱金阁每遇派差收捐,以保长黄振纲为首的一批大户,有权有势,顶着不缴,而穷苦人家又缴不起,所以仅一年多时间,朱金阁把家产贴尽。12 岁的女儿身患重病,无法医治,上吊死在黄振纲家大门上。郭荣花喊冤告状到县衙门,轰动县内各界,在群众舆论的压力下,终于告倒了全县有名的“保长王”黄振纲,并判罚黄家 8000 元赔偿费。郭荣花打赢官司之后,殡埋女儿,请了两班“响器”,送葬路上哀乐高奏,“纸扎”成行,四乡群众赶来看热闹者无计。郭荣花骑着毛驴,臂挎竹篮,跟在灵柩后面,把打官司得来的赔偿钱一路撒给随观的群众。四乡盛传其事,郭荣花终得扬眉吐气。

新中国成立后,郭荣花积极参加反匪反霸和土改斗争,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担任本村党支部书记。

1950 年 7 月,高平寨与庙头、省庄发生水渠争执,个别坏人煽动一部分群众,劫持民兵枪支,围攻县、区驻村干部。郭荣花面对枪口,愤然挺立,拍着胸脯怒骂道:“你们谁敢开枪,就照这里打,老娘不怕这一套!”接着,她用不可辩驳的事实,当众揭露个别别有用心的人蒙骗群众,反对人民政权的罪行,很快使受骗群众觉悟,孤立了少数坏人,并协助政府迅速平定了这次“水渠暴动”事件,严厉镇压了一小撮坏人。

其后,郭荣花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多年,并多次出席县、地、省英模代表会。年老去职后,她仍不忘自己是共产党员,自愿主持村上“敬老院”工作,把村上的无依靠的老人请进敬老院,一块生活,一块劳动,连他们的后事也都安排得妥妥贴贴。她把共产党的温暖送到每位老人的心头,大家心情舒畅,和睦相处,成为全县敬老院的榜样。

1986 年,郭荣花老人病逝家中,终年 92 岁。

郭冬梅

郭冬梅(1962~1986) 女,城关人,新安县火车站青年工人,出身于铁路工人家庭,中小学时一直是学雷锋的模范。

1980 年,郭冬梅高中毕业,待业在家中,东邻西舍,谁家有事,她都乐于帮忙。职工蒋福忠夫妇带小儿子赴洛治病,一去 4 个月,家里撇下两个孩子无人照料,冬梅把他们接到自己家中一块生活。邻居张金凤老大娘长期瘫痪在床,老伴在站上工作忙,照料病人有困难,冬梅天天给她家挑水、做饭、洗衣,乃至买煤、买面,一应家务,什么都干。

后来,冬梅到站上做了临时工,当过车站商店营业员、仓库搬运工。她工作任劳任怨,从不拣东挑西。初当营业员时,对商品价格、货物位置不熟悉,曾受过顾客的奚落,但她毫无怨言,说:“顾客是我们的好老师,指责声更能促进我们学习和进步。”她把商品价格记在手上、胳膊上、纸条上,趁走路、吃饭工夫熟记硬背。短短几天,就能应付裕如,顾客再多,口再杂,她都能边取商品,边回答询问,做到答得清,拿得准,算得对。后到储运仓库工作,领导分配她看管仓库,她说:“我年轻,能干重体力劳动,让我和大家一块干装卸吧!”搬运货物时,她拣大件、重件,遇到货物少,她就一个人默默干完,不去惊动别的工友。

1984 年父亲退休,打算让冬梅接班,可冬梅说自己有临时工干着,硬是把顶替指标让给了妹妹。妹妹上班之后,冬梅承担起全部家务,让妹妹专心工作。妹妹分配在客运组里,有时不免与旅客发生口角,回家怄气,冬梅劝她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咱要多体谅旅客的难处,什么气也就没有了。”

冬梅虽不干客运工作,但她把关心旅客当作自己分内的事情。一天,她下班后赴男朋友的约会,路过候车室,见到一位孕妇临产,她急忙借了一辆架子车把孕妇送进县医院,与男朋友约会的事竟被忘在脑后。

1985 年夏天,车站上流落一个迷路的四川小男孩,被冬梅遇上领回自己家里。她把家人留给自己的一碗饺子端给小孩吃,自己却吃起了开水泡馍。饭后,冬梅给小孩洗了澡,换了衣服,安顿妥贴,才根据孩子的诉说,给四川发信,寻找孩子的父母,终于使孩子回到亲人身边。

火车站车稠人多,属事故多发区。冬梅工作在车站里,时刻把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她曾几次抢在火车到来之前把贪玩的小孩从道心救出。1984 年 7 月,邻居大娘与儿媳生气,媳妇一气之下跑出大门,前来劝架的冬梅一看势头不对,紧跟着追出门去。她边喊边追,到铁道边上,正有一列火车驶来,那媳妇已经踏上铁道,要寻短见。冬梅不顾一切地奔上道心,把那媳妇一把推下铁道。火车擦身而过,把冬梅的双手甩得鲜血直淌。1985 年夏天,一位到涧河边洗衣服的大娘,回来横穿铁道,正赶上东来的火车进站,离她只有十几米,冬梅一见险情,纵身冲上铁道,把大娘救了出来。

1986 年元月,郭冬梅被车站接收为正式工人。

一次,男朋友到四川出差,买了一件滑雪衣给冬梅寄了回来。冬梅本来是负责搬运行李包裹的,自己的包裹来到后,有人劝他顺便取走,便可省下保管费。冬梅说:“制度对谁都一样,我有什么权力搞特殊!”事后有人说:“冬梅真有点傻劲儿,内部人哪能那样认真!”冬梅听说后说:“都要那么精,国家可要吃亏了。”

1986 年 3 月 16 日,寒风骤起,浓云密布。18 点 57 分,一列火车由西驶进新安车站。此时,正有一男二女推着两辆自行车走下站台,准备横越铁路。冬梅一见,大声呼喊:“危险!”可是,风声掩盖了冬梅的呼喊和列车的呼啸声,三人仍漫不经心地踏上了铁路。正在行驶的列车一声长鸣,紧急制动,但巨大的惯性促使列车继续冲驶。这时,三人中已有一男一女跳出铁道,另一女的却扶着自行车惊呆在道心,不知进退。冬梅一看情况紧急,不顾一切地冲上铁路,一把将那女的连同自行车掀出了道外,自己却躲闪不及,被列车甩出去五、六米远,致重伤,抢救无效,当晚去世。

郭冬梅舍己教人英勇献身之后,新安县城的干部、群众、教师、学生纷纷前来致哀。冬梅的男朋友在沉痛中回忆说:“两年前,我们俩去看电影《高山下的花环》,回来路上,冬梅说:‘这些战士和我们的年龄差不多,他们战斗在边防,为保卫祖国安全流血牺牲。如果需要,我也会像战士一样献出自己的生命’。”她用自己的行动实践了自己的诺言。

郭冬梅牺牲后,《河南日报》《洛阳日报》《工人日报》等先后作了长篇报道,赞扬她“冬梅不凋香如故”。洛阳铁路分局、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先后作出决定,号召广大群众向郭冬梅学习。全国铁道团委和共青团河南省委授予她“舍己为人的好青年”光荣称号。中共河南省委、省政府授予她“革命烈士”称号,并追认郭冬梅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四节 客籍人物

皇甫谧

皇甫谧(215~282) 魏、晋间医学家,字士安,自号玄晏先生。原籍安定朝那(今甘肃平凉),少时随其叔父徙居新安,42 岁又迁回原籍。他在新安时,家境贫寒,以农为业,年二十,尚游荡无度,不好读书。后经婶母痛陈利害,反复教诲,始修身笃学,且勤力不怠,即使田间劳作,也常带着经卷。遂能博览群书,通晓百家之言。

中年以后,长期患风湿麻痹症。为除病健身,他又攻医学,特别钻研《素问》《针经》《明堂孔穴针灸治要》等医学专著。在总结前人针灸成就的基础上,撰文阐发经络理论,明确穴位名称和位置,详述针灸取位法,遂成针灸名著《甲乙经》,为我国针灸理论的奠基之作。

入晋,晋武帝曾屡次召皇甫谧入朝做官,他坚辞不仕,还向晋武帝借书读,武帝就送给了他一车书。他一生以著述为务,所著诗、赋、谏、颂、论难甚多,集有《帝王世纪年历》《高士传》《逸士传》《烈女传》《玄晏春秋》等,多为鼓吹封建伦理道德之作,不足为训,但终不掩《甲乙经》在我国医学史上的光辉。

束清汶

束清汶(1873~1928) 字仙台,山东省汶上县人。清末进学秀才,因家贫辍学。曾在家乡教书十几年,深受乡亲敬重。本人又热心公益,不畏权势,处事公道,颇孚众望。终因得罪乡绅,被迫出走,40 多岁才投到冯玉祥部下,当了大兵。因他有文化,能吃苦,很快被冯玉祥提拔到总司令部,当了秘书,并兼任冯的家庭教师。其后,一直追随冯玉祥十几年,并曾进军校受训,出任过涿鹿县长。

1926 年 9 月,冯玉祥在共产党人的推动下,五原誓师,进军陕甘,很快占领了西安。束清汶随军至陕,先后担任过桃林、潼关县县长。到 1927 年 5 月,冯军东征,迅速摧毁了旧军阀在河南的统治,束清汶奉调到新安担任县长。

束县长,身材短瘦,常穿半旧蓝布制服,头带八角布帽,脚穿黑布鞋。外出不坐轿,不骑马,不带随从,爱携一根半旧手杖。虽年逾五十,但两眼炯炯,显出一身精神。因他的姓氏“束”与“叔”同音,人们忌喊“老叔”,而借“?”“束”形近,常在背后称呼他为“老朿(音 ci)官”。

“老朿官”一到新安,就在县城西门的瓮城竖起一块一米多高的石碑,刻上冯玉祥的“打倒贪官污吏,土豪劣绅……建设极清廉的政府,为人民谋利益”的施政纲领。且能身体力行,甘为公仆,勤政爱民,不畏权贵,在新安大兴革命之风。

“老朿官”到任不久,即把本县的大地主、大乡绅请到县政府内作客。过去,这些豪绅和官府常来常往,新县长请他们作客,被视为理所当然。所以,他们虽然在县长的客厅里未尝到细点佳茗,却依然谈笑风生,派头十足。哪知饭后,“老朿官”拿出公文,要这些豪绅一个个“划捐”,众乡绅顿时目瞪口呆。“老朿官”提名要那个最大的乡绅带头划,那人勉强划了个数,“老朿官”一看,提笔把数目改大了 10 倍,乡绅们面面相觑。因为“老朿官”事先作了调查,掌握了他们的家底,最后每人都不得不如数划了捐。“老朿官”限令他们 3 天交来,有人逾期不交,被砸上脚镣收了监。经此一举,县内地主豪绅威风扫地,有的竟逃到开封不敢回来。

县城内某绅士令佃户为其筑墙断路,“老朿官”一听说,立即赶到现场.对那绅士说:“人家都修桥铺路,你却在这儿筑墙断路,干这种断子绝孙的事!”责令他立即拆墙。那绅士急忙叫佃户去拆,“老朿官”指着他的脑门说:“叫人家拆,你留着手走路哩!”那绅士不得不亲自动手把墙拆掉。

穿长衫,是旧时代士绅阶级和旧知识分子自视高人一等的标志;男子蓄发辫,女子缠足,也属封建陋习。“老朿官”一到新安,就命令禁止穿长衫,号召男子剪发辫,妇女放足。但人们习惯于旧风俗,不愿革除,有的封建遗老更对此抱有敌意。“老朿官”一方面组织人宣传教育,一方面建立专门监督检查机构,强制推行。并命令警察和城门卫兵带上剪刀,遇着男子穿长衫和留发辫的就剪。某日,一穿长衫的被“老朿官”撞见,“老朿官”责问他,他忙点头哈腰地说:“对,对,回去一定剪。”“老朿官”说:“不必了吧,我替你剪短算了。”说着顺手从腰间掏出剪刀,把那人的长衫剪短了。“老朿官”还经常深入到家宅检查放足情况。一日,他突然到某绅士家,见其家女子缠足未放,即责令其解下裹脚布,连套鞋挂在绅士脖子上游街示众。这一着,迅速传遍城乡,未放足者,全都闻风而动。

是年秋,山东水灾,二儿子来到新安求父亲接济。父子见面,儿子谈及家乡灾情严重,家里仅 3 间破房子,还急待修补。“老朿官”劈头就问:“你带来剥爹皮的刀子没有?”儿子惊愕不解。他紧接着又问:“能饿死不能?”儿子说:“饿不死。”“老朿官”说:“好了,别人能活下去,咱也能活下去,我这里没有钱,快回去吧!”儿子仅拿到一点路费,怏怏而回。

县城中街有家理发店,理发匠叫白章子,县南乡人。“老朿官”路过理发店门口,总要喊声“白大哥”,对他非常亲热。新安民间风俗,每年逢“清明节”,各家都要祭祖上坟。这日“老朿官”见白章子照常营业,就问:“白大哥,咋不回家上坟?”白章子叹口气说:“县长,干咱这行当不光彩,叫开除族籍了,不能到祖坟上去。”“老朿官”一听,就叫人回县政府拉出两匹高头大马,与白章子骑上,二马并辔而行,去到白氏祖坟上……从此,再没有人敢轻视白章子这个理发匠。据说,此后白氏家族每逢清明祭祖,白章子不到不能烧纸。

一日,“老朿官”在街上不小心撞了一个乡下壮汉,那壮汉看撞他的是个小老头,便开口骂道:“你戴掩眼了!”“老朿官”见他无礼,未予理睬。等“老朿官”过去,路边有人对那壮汉说:“你可闯了大祸了,你骂了县长了!”那壮汉大惊,回头就追,到县政府门口,拦住“老朿官”,扑通跪下,求老爷饶恕。“老朿官”哈哈一笑:“你骂我,我当时就还过你了,那儿事,那儿了,快起来,你跪在这里喊老爷,才真是骂我祖宗老子哩!”说着扶起那壮汉,叫他放心走了。

“老朿官”判官司不坐法堂,每天下午常在“衙门闭”接待告状乡民,还不断走街串乡处理一般民事案件,随接,随判,随处,减少群众进城打官司,花冤枉钱。判案中,罚款自己不经手,不入官库,当即叫来当地校长领走作办学经费。

“老朿官”在新安执事不足一年,推行了一系列改革法令。他改衙门为县政府,宣布禁止跪拜礼,不准对县长称“老爷”;废除“八班”衙役制,建立民警队,维持地方治安;废除“十房”建置,设立科、室办事机构,改革行政管理系统。每天早上,他带领民警队和公务人员出“早操”,有时还亲自沿街击柝,催人早起,并带头打扫街道,一如人民公仆。他还组织群众打神像,兴学校,为人民谋利益。他大刀阔斧,雷厉风行,兴利除弊,革故鼎新,不阿权贵,公而忘私,至今为民众所乐道。在冯玉祥对全省县长政绩考核时,他名列第一,受到嘉奖。

1928 年春,“老朿官”被调任洛阳县长。临走那天,送行的人挤满大街,挥泪挽留。“老朿官”沿路握别,从早晨一直到中午才走出新安县城。

“老朿官”就任洛阳县长后,勤政爱民,一如既往。不久,积劳成疾,病逝于任上。由其妻儿迎灵柩归葬于故土,殡仪极俭朴。

邵修德

邵修德(1888~1971) 字省斋,河南省商丘肖庄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

他 12 岁因生活所迫,来新安投奔当兵的父亲,后经人介绍到教堂里半工半读。小学毕业,转入山西运城教会办的“河东书院”就学,经山西老革命党人关之州介绍加入同盟会。

1909 年(宣统元年),邵修德于河东书院毕业,回新安教会小学当主任教员,并在新安地区秘密串连,开展地下反清活动。

1915 年(民国四年),邵到北京基督教青年会英文夜校补习班,专习英文。1919 年,邵修德担任青年会学生会会长,并为北京学生总会评议员,参与组织和领导了伟大的反帝反封建的“五四”爱国运动。8 月,邵修德应河南同乡会的邀请,回河南帮助赈灾。第二年到豫西,在洛宁监督工赈。1921 年,回到洛阳,负责以工代赈事宜,监修洛阳马路。1922 年(民国十一年),赈灾结束,邵修德回新安,到教会办的“孤儿院”(1911 年建立)任教。

1925 年(民国十四年),邵修德介绍冯毓莹等人到武汉参加中共中央主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学习。

1926 年(民国十五年)秋,中共豫陕区委派王克新、黄文庆等来新安,着手筹建和发展新安县地下党组织。王、黄等首先与邵修德取得联系,并在孤儿院设立了秘密联络点。邵修德积极支持王、黄的工作。次年 3 月,中共新安县第一个支部在孤儿院邵修德家中建立。接着,农民协会、厨业工会、建筑工会、铁路工会、妇女会等也先后组成,革命形势蓬勃发展。

1927 年(民国十六年)5 月,冯玉祥部东征,占领新安。新任县长束清汶革旧鼎新,大兴革命之风。邵修德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在群众中颇有影响。后,根据武汉革命政府通令,新安孤儿院组成新的董事会,推邵修德任院长。

6 月,“徐州会议”后,冯军内开始“清党”。9 月,中共新安县支部转入地下工作,邵家仍是共产党秘密活动的宿站。10 月,邵与共产党员、铁路工人王保一起被捕,由于县长束清汶从中保护,不久取保出狱。此后邵修德渐渐脱离政界斗争,专事孤儿教育工作。

1944 年新安沦陷后,日伪想借其声望安抚民心,屡请他出任县维持会长,他坚决拒绝,避居北山,保持了可贵的民族气节。

新安解放后,孤儿院停办,邵修德告老返商丘故里。1971 年 3 月病逝,终年 84 岁。

郑曼石

郑曼石

郑曼石(?~1932) 名林,字曼石,中共党员。四川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曾在上海芝兰报社任编辑,后到河南搞党的地下工作。

1931 年,郑曼石到洛阳组织领导豫西武装暴动,后因故终止。第二年春,由党组织安排到新安县师范学校任教。在县师,他教“三民主义”课。初时,他照本宣科,后来逐渐加进有关马列主义的理论,并秘密油印《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发给学生,课堂讲授。他讲课生动具体,深入浅出,很受学生欢迎。后来,他教的课逐渐由马列主义取代了三民主义。 不久,郑曼石在学生中组织了“学术研究会”,指导学生阅读马列著作,研究马列主义,并介绍苏联和中国左翼作家的革命文学作品让学生阅读。“学术研究会”平时分散阅读,星期六开全体会员讨论会,畅谈学习心得。在他的启发和引导下,很多进步青年,如邵文杰、王文长、张超等开始走上革命道路。他们编印革命刊物《中原》,办墙报《警钟》,来传播革命思想。郑曼石亲自为他们审阅稿件,往往至深夜。

县师的革命活动,引起了国民党县党部的注意。县党部干事长刘洽民,曾亲自跑来听“学术研究会”的讨论,并鼓吹“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郑曼石据理批驳,指出只有共产主义才能救中国,中国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并由此向共产主义过渡。他讲得通俗易懂,有理有据,刘洽民无言以对,悻悻而去。

这年暑期放假,郑曼石把几位进步学生召集到涧河边上开会,教他们如何同国民党进行斗争,并对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才离开新安。

7 月 23 日,他在郑州陇海花园参加省委工作会议(时任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长),因叛徒出卖,与会人全部被捕。

8 月 20 日,在开封英勇就义。(照片据画像复制)

赵天锡

赵天锡(1909~1968) 偃师县高龙人,193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0 年 10 月,赵天锡担任中共新安县委书记,在养士小学以教员身份作掩护,领导新安地下党工作。1941 年 5 月,由于斗争形势恶化,党内出现叛徒,赵天锡接省委指示,与统战部长李之放等撤往延安。

1944 年 11 月,赵天锡在延安参加干部队,随刘之久、韩钧到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年底到达新安。新年前后,中共新安县委和新安人民抗日武装黄河支队相继成立。赵天锡为县委书记,兼黄河支队政委,与县长、黄河支队司令员李之放等领导新安的抗日斗争。1945 年 5 月,渑池上官子平叛变,新安黄河支队第一大队长徐秉章(土匪恶霸出身)与之勾结,妄图在新安发动暴动。赵天锡、李之放等与军分区领导当即决定,抢先处决了徐秉章及其贴身爪牙,使新安抗日工作免受损失。抗战胜利后,赵天锡等随豫西二军分区撤过黄河,回到太岳军区。

1947 年 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岳四纵队南渡黄河,解放新安,赵天锡随豫西工委回到新安。9 月,中共新安县委成立,赵天锡第三次担任新安县委书记,并兼任县武装大队政委,领导新安人民为消灭国民党残余势力,巩固县人民政权作了艰苦的斗争。

1948 年,赵天锡调豫西区党委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曾担任中共许昌地委书记、河南省农委主任。1968 年,因病逝世。

第二章 革命烈士英名录

本英名录以新安县人民政府民政局注册登记为依据,收录本县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为革命牺牲的先烈 470 位,以烈士牺牲年月为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籍贯

参加革命年月

政治面貌

牺牲年月

牺牲地点

职务

王伯阳

1905

磁涧乡掌礼村

1924

党员

1932

开封

共青团河南省委书记

杨锡麟

1905

铁门

1929

党员

1932

铁门

河南省建设厅职员

杨锡祥

1917

铁门

1931

党员

1934.1

铁门

农民

王国礼

1920

正村北岳

1937

1938.5

战士

张文端

1915

五头尚庄

1935.5

党员

1938

山西祁县

指导员

丁文新

1921.8

西沃常外 *

1937.5

党员

1939.9

山西运城

战士

马文山

石井乡寺坡山

1938.3

1939.11

河南竹沟

战士

黄健

1913

城关

1938

党员

1943

山西右玉县

指导员

娄清贵

1913.2

西沃娄外 *

1937

1939

山西运城

排长

韩德亮

1920.1

北冶裴岭

1936

1940.2

沁阳县

战士

李小长

1921.2

仓头平王

1936.9

党员

1940.3

山西阳城县

排长

刘法典

1922

北冶刘黄

1938.1

1940.11

山西汾阳县

宣传干事

龚士义

1917.3

正村上坡

1937.1

党员

1941.4

河北定安县

教育科长

高兰斌

1923

石井五元沟

1938

1941

山西临汾

战士

李天章

1918

石井五顷

1938

党员

1942

山西交城

指导员

于登朝

1923.3

北冶刘黄

1942.8

1943.3

山西阳城

战士

韩永仁

1915

石井前北斗村

1937.11

1943.6

排长

李德甫

1920

仓头河西

1937.1

党员

1943

山东曹县

战士

张从善

1922.7

铁门陈村

1944.4

灵宝南宋村

民兵

邓绍裕

1918.6

铁门庙头

1939.7

党员

1944.5

山西柳林河

战士

韩依刚

石井高庄

1937

党员

1944.6

辉县

教导员

郭有永

1904

城关杨沟

1944

1944.8

城关杨沟

战士

任斗志

1919

城关宋村

1937

党员

1944.9

焦作

排长

姚乱子

1920

西沃西岭

1942.7

党员

1944

卢氏县

排长

郭鈵

1923.2

城关江庄

1938

党员

1944

裴金旺

1921

城关

1944

山西灵石县西许乡

民兵

刘西永

1910

石井窨头

1944

石井龙角坡

农会会员

陈胎娃

1925

石井下街

1944

孟津横水元庄

民兵

梁金山

1919

五头梁村

1939.6

1945.1

山西交城县

连长

刘志钦

1905.7

仓头仓西沟

1944.12

1945.2

仓头寺上

连长

周思纯

1917

仓头龙渠下油坊

1942

1945.4

济源县大峪

战士

韩彦子

1925

仓头云水

1944.10

1945.5

养士村

班长

侯杰

1927.3

铁门

1944.11

1945.6

渑池一里河

排长

毛克中

1918

五头梁村

1944.3

1945.7

孟津元庄

战士

李进忠

1908

五头孙家坡

1945.3

1945.7

五头马头

联防队员

李文山

1895

五头仓上

1945

1945.7

仓上元宝山

联防队中队长

李祥

1909

北冶杨沟

1945.8

柿园口

农会主席

李祥云

1901

北冶杨沟

1945.8

郑坡

农会主席

潘同仁

1906

北冶碾坪

1945.8

郑坡

农会组长

高五常

1922

五头仝沟村

1944.11

1945.8

五头小仝沟

联防队员

袁狗旺

1924.3

正村西白村

1944.8

1945.8

曹村袁山

战士

胡克英

1922

磁涧杨家洼

1944.6

党员

1945.8

曹村圪塔

战士

刘永年

1917

石寺下孤灯

1945

1945.8

铁门火车站

农会秘书

拓志成

1921

正村郭峪

1944

1945.9

县城

公安队战士

潘书云

1925

正村北王庄

1945.1

1945.10

山西运城

战士

尚学章

1928

西沃荒坡

1944.10

党员

1945.11

山西霍县

副班长

王长斗

1925

五头亮坪

1945.3

1945.11

获嘉县

战士

杨占元

1905

石井窨头

1945.11

石井龙角坡

农会会员

韩常

1922

石井西地

1939.6

1945

战士

李小坤

1922

石井许庄

1945

孟津横水元庄

民兵

李廷泽

1924

石井五元沟

1944.4

党员

1945

济源县

指导员

陈庆兰

1905

石井窨头

1945

石井南坡

农会会员

吕正子

1924.3

仓头瓦坎沟

1945.2

1946.1

山西洪洞县

战士

毛有策

1923

正村中岳

1945.5

党员

1946.1

山西长治

路拉子

1925.10

仓头路家岭

1944.10

党员

1946.3

山西孝义县

班长

石蛤蟆

1919.1

曹村苍田村

1944.11

1946.3

沁阳县

班长

林法长

1924.5

石寺谷堆村

1944.10

1946.4

山西临汾市

连长

刘建中

1919.8

南李村孙洼

1938.8

党员

1946.4

河北平泉县

教导员

潘振海

1917

五头乡包沟村

1945.5

党员

1946.6

山西高显镇

排长

何九思

1917

城关宋村

1946.1

1946.6

战士

白相云

1914.5

峪里后教

1944.3

1946.7

山西太行山

战士

李长卿

1920.5

石寺渠里

1937

党员

1946.7

安徽泗县

指导员

王赖子

1925

五头乡王府庄

1946

1946.7

孟津南麻屯

民兵

王清臣

1911

正村

1945.3

1946.7

山西曲沃县

副排长

尚学文

1923.8

西沃乡介庄村

1945

1946.8

山西北平镇

班长

李芳彬

1925

北冶乡郑坡村

1945

1946.8

山西霍县

班长

赵捞子

1920.4

曹村乡山碧村

1944.11

1946.9

山西洪洞马和

战士

贾山子

1921

曹村乡苍田村

1944.11

1946.9

山西洪洞县

副班长

李云登

1928.1

五头乡庙上村

1945

1946.11

山西汾阳

宣传员

党凹

1922.8

五头乡党家沟村

1944.10

1946.12

山西晋城

战士

张有炬

1907

石井乡潭上村

1925

1946

山西石楼

县政府秘书

高世卿

1925

石井乡黑扒村

1945

1946

山西垣曲县

排长

牛尚森

1921

石井乡崔沟村

1944

1946

山西省

战士

陈庆安

1913

石井乡窨头

1944

1946

孟津横水

连长

谢玉林

1924.2

正村中岳

1945.5

1946

山西榆次县

宣传员

许德厚

1924.3

正村庙东

1944.5

党员

1946

山西运城

班长

宗中厚

1924

正村朱家洼

1944

1946

河北赵县

战士

王祥生

1921

正村中岳

1938

党员

1946

东北

干部

齐三虎

1920

西沃乡西岭村

1946.7

党员

1947.1

山西隰县

战士

刘祥熙

1919

城关刘村

1938

党员

1947.3

杞县

副政委

马庆

1921

五头仝沟

1945.4

党员

1947.3

山西霍县

副排长

赵清河

1928.10

峪里后教村

1944.3

1947.4

山西临汾

战士

王继显

1926.5

正村

1945.1

1947.4

山西垣曲蒲掌

干部

姬好成

1914.1

正村乡上坡村

1944.1

1947.4

白墙村

侦察员

徐文钦

1926.6

正村乡后地村

1945.1

1947.5

晋南

电话员

韩京奇

1929.9

北冶乡梁庄村

1945.7

1947.5

山西临猗县

卫生员

王圪塔

1929

五头乡神堂村

1946.3

1947.7

山西运城

战士

韩明立

1916

正村养士

1946

1947.7

山西临汾

战士

王宗子

1927.7

磁涧乡

1947.7

宜阳县

战士

仝生子

1923

北冶乡关址村

1947.8

民兵

马德龙

1926

北冶乡

1946

1947.8

济源县甘各桥

文化教员

吕印子

1911

仓头寺上村

1947.8

农会会员

姬顺德

1926

正村白墙

1947.8

白墙

支前民工

李相云

1921.6

正村金溪

党员

1947.8

北冶柿园口

农会主席

潘尾巴

1925

铁门镇薛村

1947.8

1947.10

铁门镇高沟

战士

裴西范

1923.8

曹村乡石板岭

1947.7

1947.10

山西临汾

战士

武同道

1914.9

曹村乡北庄村

1944.11

1947.10

铁门杨沟

班长

李丰白

1928.5

曹村袁山

1947.10

铁门高平寨

农会会员

李世清

1914.12

曹村袁山

1947.9

石寺下孤灯

农会会员

郭合周

1915

五头乡河北村

1947.10

五头河北

村长

张忠

1926

石井

1944

1947.10

圪塔

排长

王建军

1915

石井乡西地村

1942.2

1947.10

石寺黑圪塔

班长

贾锡鉴

1917

正村中岳

1947

1947.10

山西运城

副班长

常凤歧

1903.3

铁门薛村

1947.10

薛村寺平沟

农民

曾德本

1898

仓头大章

1947.9

1947.10

五头街

农会会员

刘守仁

1924

北冶刘沟

1947.6

1947.11

石寺林岭

战士

李耀文

1915

石井乡潭上村

1947

1947.11

山西太原

战士

仝宣章

1903.10

曹村四峪

1947.12

曹村石板岭

民兵队长

张世汉

1904.6

曹村袁山

1947.6

1947.12

曹村石板岭

军工

王须子

1922

北冶乡马行沟

1945.7

1947

嶡山

战士

王天夫

1915

北冶甘泉

1946

1947

战士

郑同武

1925.4

仓头盐东村

1944

1947

济源县坡头

战士

王志珍

1923.7

曹村乡马尾岭

1944.11

1947

济源北古灯寨

张学书

1925

石井乡山头岭

1947

偃师县

民兵

王宗仙

1926

石井乡下石井

1944

党员

1947

山西洪洞县

班长

王保礼

1920

石井乡五元沟

1937

党员

1947

山东济南

战士

赵士光

1925

石井乡香头庙

1944

党员

1947

济源县

战士

王小茹

1924

石井黑扒

1947

1947

曹村

战士

马小长

1926

石井寺坡山

1947

1947

渑池县

通讯员

齐荣耀

1920

石井龙潭沟

1947

石井龙角坡

农会会员

韩书成

1915

正村乡南岳村

1944.7

1947

山西运城

排长

王建国

1915

胡沟村

1947

班长

郭要斌

1921

石沟村

1947

班长

郭成都

1911

城关北关

1947

城关南关

农民

李金子

1919

北冶骆岭

1948.1

石井后罗沟

民兵

裴振亚

1901.7

曹村圪塔村

1948.1

石寺南大寺

农会主席

单银亮

1923

铁门薛村

1947.10

1948.1

铁门董沟魏窑

战士

邵廷申

1922

铁门克昌

1947.7

1948.1

铁门董沟魏窑

战士

李九长

1922.4

西沃莲花寨

1948.2

新安县

民兵队长

怀乱子

1915

北冶涧沟

1948.2

北冶关址

民兵

王源淼

1926

北冶甘泉

1946.1

1948.2

城关西关

战士

肖文华

1914.3

仓头狂口

1947.9

1948.2

仓头寺上村

副班长

李章子

1926.2

仓头

1947.11

1948.2

西沃莲花寨

战士

刘虎子

1926.6

仓头乡寺上村

1948.2

曹村康洼

民兵

谢维岳

1926

正村中岳

1945.3

党员

1948.2

陕西山阳

事务长

傅跟喜

1919

西沃乡竹园

1948.4

孟津元庄

民兵

杨八子

1929

铁门

1948

1948.4

渑池洪阳杨山

通讯员

张志安

1916

铁门薛村

1947

1948.4

灵宝虢镇

战士

许保才

1921

仓头河窑

1947.10

1948.5

寺村

战士

介凤竹

1916.5

石寺

1945.1

党员

1948.5

孟津白鹤

连长

刘民远

1923

石寺刘岭

1946

党员

1948.5

山西临汾

副指导员

韩永明

石井乡前北斗村

1937

党员

1948.6

辽宁新民县

教导员

高军

1921

石井乡三王庄

1937.2

党员

1948.6

宜阳石陵

区委书记

李树松

1923

正村乡养士村

1945

1948.6

山西临汾

战士

江石堂

1925

磁涧江庄

1946

1948.6

宜阳甘棠寨

战士

王林卿

1929

磁涧奎门

1948.4

1948.6

宜阳甘棠寨

战士

万同卷

峪里

1947.10

1948.7

山西隰县

副班长

李书太

1915

西沃槐林村

1944

1948.7

山西临汾

排长

江石头

1922

城关江庄

1947

1948.7

石寺寺村

战士

梁大旺

1913

正村乡南岳村

1948.7

正村南岳

农会会员

赵亮子

1930

正村乡南岳村

1948.7

正村许洼

民兵

张小毛

1930

正村养士

1948.1

1948.7

山西闻喜县

战士

许保村

1920.7

新安县

1948.7

寺村

战士

梁化南

1923.10

正村东沟

1948.1

1948.9

石井

战士

陈希顺

1919

西沃

1948.10

孟津县

民兵

郭天子

1924.3

正村西白

1947.3

1948.10

石寺渠里

战士

黄妞子

1921.1

正村西白

1948.10

石寺渠里

农民

裴永清

新安县

1945.7

党员

1948.10

锦州

副指导员

郑明玉

1929.5

石寺西沟

1948.11

正村花河坡

民兵

樊永顺

1901.2

曹村小寨岭

1948.11

铁门高沟

队长

赵小交

1920

石井乡香头庙

1945

党员

1948.11

山西南庄村

战士

曹德旺

1915.5

仓头乡大章村

1938.2

党员

1948.12

淮海战场

战士

江永豪

1931

南李村乡高村

1948.3

1948.12

安徽双堆集

战士

王团

1921

石井乡潭上村

1945

党员

1948.12

天津车马围子

指导员

韩清选

1901.1

正村曲墙

1948.1

1948.12

广东阳江县

战士

姚小贵

1911

西沃乡庄头坡

1937.11

1948.12

淮海战场

担架队员

李恒叶

1930

西沃竹园北沟

1948.12

山西垣曲县

民兵

荆小丑

1924

西沃荒坡营房

1947

1948

山西洪洞县

战士

刘麻子

1924

西沃荒坡

1947

1948

洛阳

战士

孟繁伦

1917.5

仓头狂口岔头

1948

仓头村

爆破班长

李景阳

1925.6

仓头河西

1946.12

1948

山西运城

战士

王志杰

1925

城关火虫驿村

1945

1948

灵宝虢镇

战士

江正亮

1926

城关江庄

1947.8

1948

战士

孙建生

1909

城关

1947

1948

石寺上孤灯

战士

王林子

1932

五头乡亮坪村

1945.3

1948

偃师油房口

战士

崔小志

1918

石井乡井沟

1944

1948

山西阳城县

副排长

陈双印

1916

石井乡山窝村

1948

山窝村

组长

王万有

1915

石井

1944

1948

山西临汾

战士

董连成

1930

正村许洼

1944

1948

干部

贾石彦

1924

正村乡贾岭

1947

1948

山西运城

班长

王年

1927.8

正村曲墙村

1946

1948

河北省

班长

陈小根

1923

正村庙东村

1942.8

党员

1948

湖北竹山县

副排长

王拴捞

1929

正村寨上村

1946

1948

河北省

战士

梁化南

1921

正村乡南岳村

1948.4

1948

石井

战士

李志和

1925.3

正村乡养士村

1940

1948

陕西省

战士

谢水子

1927

正村中岳

1944.5

党员

1948

淮海战场

连长

马须子

1924.7

铁门镇董沟村

1944.7

1948

山西平遥县

战士

赵永法

1921

铁门镇省庄村

1946

团员

1948

淮海战场

排长

董春

1907

铁门镇董沟村

1944.7

1948

山西临汾

副班长

善石头

1922

新安县

1944.8

1948

战士

陈国栋

新安县

1947

党员

1948

苏岗子

战士

许世起

1921

杨树院村

1948.1

1948

宜阳县

战士

陈大横

1928.10

仓头乡盐东村

1949.1

仓头王庄村

民兵

李小挽

1926

石井谢岭

1944

党员

1949.1

山西翼城县

排长

韩钧

1912

石井乡前北斗村

1932

党员

1949.3

北京

市委秘书长

姬瑞佑

正村

1949

司号员

姬挠子

1931.3

正村乡古村

1944.4

党员

1949.3

邓县

班长

丁丙有

1902.1

铁门玉梅南庄

1948.11

1949.3

洛阳西工

护士

许金台

1922

城关

1948

1949.3

孟津海资

新闻工作者

杨建华

1932

铁门玉梅南庄

1948.12

1949.4

渡江战场

战士

段六子

1918.6

铁门镇高沟村

1947.12

党员

1949.4

湖北黄梅县

战士

张作纯

1930

铁门镇云顶村

1946.9

1949.4

伊川县槐树街

干部

刘青云

新安县

1949.5

战士

高龙江

1923

铁门镇高庄村

1949

1949.6

寺村

战士

张志安

1909.7

仓头乡狂口村

1948.9

1949.6

灵宝县

侦察员

贾愿子

1921

石寺

1948.12

1949.6

江西安源县

战士

赵登鲁

1920

五头仓上村

1948.6

1949.6

灵宝县川口

侦察员

梁天德

1919.10

西沃竹园村

1949.6

磁涧尤彰村

民兵

刘西堂

1925

曹村

1948.12

1949.7

江西安福县

战士

王圪塔

1927.8

五头乡官岭

1947.4

1949.7

陕西安康

排长

李五龙

1917.4

仓头乡狂口村

1948.10

1949.7

江西安福县

战士

孔庆斌

1921

正村太平村

1944.8

党员

1949.7

山西临汾

营长

毛春子

1927.3

正村乡太平村

1945.7

1949.7

山西临汾

战士

刘麦劳

1930.4

仓头

1947.10

1949.8

江西遂川县

通讯员

王猛虎

1930.5

石寺芦家沟

1948.12

1949.8

广东省

通讯员

郑国祥

1906

石寺西沟村山岔口

1947.7

1949.10

山岔口村

民兵

张文然

1913

仓头乡郭庄村

1943

1949.9

广东省

军械参谋

王随良

1931.10

北冶

1948.10

1949.10

湖南桂东县

战士

刘厚

1912

曹村乡山查村

1948.12

1949.11

江西省

战士

王麦子

1923.4

五头乡梁村

1945.6

1949.11

山西洪洞

战士

高俊

1927.6

石井乡五元沟

1947.9

党员

1949.11

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

通讯员

张怀明

1916

峪里乡东山底

1948

1949.12

灵宝县西庄村

战士

贾景玉

1919.6

石寺镇贾沟村

1945.10

党员

1949.12

四川省巴县石板厂

指导员

陈长生

1925

石井元古洞村

1947

1949

四川大邑县

班长

梁会子

1924

五头梁村

1945.7

1949

山西洪洞

战士

梁须子

1921

五头梁村

1945.7

1949

山西洪洞

战士

杜二娃

1928

石井山窝村

1947

1949

湖北省

战士

单福中

1915.2

峪里太涧村

1948

1949

山西太原

战士

刘应得

1926

西沃乡北村

1945

1949

济源王屋医院

战士

高岑

1914.10

北冶核桃园村

1938

党员

1949

城关后寺坡

教师

李林泽

1917

北冶柿树岭村

1947

1949

山西省榆次

战士

孟庆云

1922

仓头乡河窑村

1948.11

1949

皖南贵池

战士

贾运子

1924.4

石寺

1948

1949

江西遂川县

司务长

彭有柱

1929

城关林庄村

1948.12

1949

四川万县

战士

陈宝书

1928

城关安乐村

1944

党员

1949

山西省

营长

陈国庆

1927

城关王沟村

1948.6

1949

灵宝县

侦察员

毕二旺

1916

磁涧吴家外 *

1941

1949

甘肃玉门县

战士

张思掸

1929.12

磁涧下园村

1946

1949

渡江战场

战士

王宗智

1919

磁涧尤彰村

1947.2

1948

宜阳甘棠寨

战士

高忠魁

1923

新安县

1947.1

1950.1

班长

耿秉道

1923.8

铁门镇韩都村

1948.3

1950.3

贵州兴义县泥荡街

战士

邓功灿

1918.8

铁门庙头村

1948.9

1950.7

云南安宁县草铺村

班长

陈云德

1928

新安县

1950.7

桂平胡村

战士

张志明

1924

峪里乡南沟村

1949.12

1950.8

贵州沿河县

战士

李尧子

1929.10

仓头河西村

1948.12

1950.8

云南镇康县

通讯员

党建邦

1926.3

五头乡党家沟村

1948.9

党员

1950.8

云南安宁县

副排长

何宗信

1931

北冶乡核桃园

1948

1950.9

云南永德县小洛水

副班长

张振荣

1925

石寺寺村东坡

1945.4

1950.10

云南安宁县

班长

王殿阳

1923

石寺西沟村北咀

1948.11

1950.12

云南保山县

班长

孟光月

1923

西沃乡下坂峪村

1948.4

1950

贵州安龙布依族苗族自治县

班长

陈国庆

1924

城关杨岭

1949

1950

朝鲜战场

战士

郭保同

1929

五头二郎庙村

1949.8

1950

战士

汪玉文

1925.7

磁涧小河口村

1947.11

1950

洛阳马圪塔

战士

马福德

1920

新安县

1947.5

党员

1950

副班长

孙庆岳

1924.8

正村曲墙村

1948.10

党员

1951.1

朝鲜战场

通讯员

武佃臣

1919.8

曹村乡大扒村

1948.11

1951.2

朝鲜汉江北五八四高地

战士

翟昌义

1920.7

正村养士村

1949.12

1951.3

朝鲜铁原

司机班长

于林福

1928

西沃乡马沟村

1948.10

党员

1951.4

云南省

副排长

李新民

1926.4

城关西街

1951

1951.4

朝鲜中平车站

司炉

李清选

1931.9

曹村乡二峪

1951.3

1951.4

洛阳西工

班长

曾照彦

1927

石寺镇蒿子沟

1945.3

1951.5

四川重庆相国寺

秘书

王卿

1924.2

石寺镇下孤灯村

1945.5

党员

1951.5

云南德钦县

作战股长

王友林

1928.5

铁门镇高平寨

1947.2

团员

1951.5

朝鲜江原

班长

张书礼

1920

铁门陈村

1948.2

1951.6

朝鲜遂安郡

班长

刘孟元

1926

石井山头岭

1947

1951.6

朝鲜战场

战士

王小毛

1930

石井黑扒村

1947

1951.7

云南省

战士

陈芳新

1920

西沃陈外 *

1944.8

党员

1951.7

云南镇康县

副连长

柴汝山

1929.10

仓头乡盐东村

1946.8

1951.8

云南永德县小洛水

班长

傅忠民

1930.2

仓头乡云水村

1948.5

党员

1951.8

朝鲜平金淮

书记

刘祥志

1930

石寺镇上孤灯村

1951.4

1951.10

辽宁丹东市

战士

陈义

1927

西沃乡东沟村

1948

党员

1951.10

云南保山飞机场

处长

马超群

1926

石井潭上村

1949.7

1951.11

朝鲜战场

理发员

安保童

1927

五头

1948

1951.9

广西

战士

李广全

1934.2

磁涧乡阎湾村

1948

1951

云南漓江黑龙潭

班长

高克定

1927.7

石井乡高庄村

1944.8

党员

1951

朝鲜定州

排长

李西方

1918.5

石寺镇贾沟

1933.3

党员

1951

山西太原

班长

吕亮子

1932.7

仓头乡狂口村

1950.5

1951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张亮子

1926

北冶裴岭石板河

1948.2

1951

云南永德县

班长

马治民

1926

磁涧杨镇村

1948

1951

洛阳(?)

文书

王玉民

1924

正村乡北上庄

1945.4

党员

1952.2

陕西安康县

侦察参谋

陈轴子

1931.12

南李村陈屯

1951.5

团员

1952.4

朝鲜战场

战士

郭文广

1932.5

仓头乡云水村

1951.11

1952.5

朝鲜黄海道

战士

王顺子

1931

仓头乡云水村

1951.11

1952.5

朝鲜黄海道

战士

白玉平

1928

石寺镇上孤灯村

1951.4

1952.5

朝鲜平康郡

战士

吕双林

1931

城关镇北关村

1951

团员

1952.5

朝鲜桥岩山

班长

白如规

1926

城关镇北关村

1951.5

党员

1952.6

朝鲜上甘岭

战士

刘文光

1926.1

石寺镇渠里村

1951.11

1952.6

朝鲜平康郡

战士

王建功

1930

北冶梁庄

1950.9

党员

1952.6

朝鲜上甘岭

排长

吕浚钦

1934

五头乡寨前村

1951.1

团员

1952.6

朝鲜战场

战士

张世芳

1928

五头乡北沟

1951.5

1952.6

朝鲜战场

炊事员

陈西成

1924.3

五头马荆扒村

1951.5

1952.6

朝鲜十字架山

副排长

高奎

1926

石井乡高庄村

1947.10

1952.6

朝鲜战场

排长

李治国

1933.9

正村乡白墙村

1951.5

团员

1952.6

朝鲜后勤十七大站

班长

李瑞熙

1932.12

石井乡刘洼村

1948

1952.6

陕西省军区医院

战士

郭广子

1927.8

石寺镇谷堆村

1951.5

1952.6

朝鲜昌道里

战士

刘廷玺

1930

南李村

1950.2

1952.7

副排长

张玉山

1916.6

南李村

1948

1952.7

朝鲜战场

班长

刘廷玺

1929

城关镇嶡山村

1950.2

团员

1952.7

四川黑水

副班长

张同福

1929

曹村乡城崖地村

1950.1

党员

1952.7

湖北石首县

班长

邓孬子

1934.3

铁门庙头

1950.12

1952.7

湖南衡阳鹰岭

通信兵

郭西广

1935

城关镇河南村

1951.1

1952.8

铁门

战士

范瑞云

1930.3

五头二郎庙村

1951.3

1952.10

朝鲜平壤

战士

王子林

1930

峪里乡石渠村

1951

1952

朝鲜战场

战士

张书东

1921

北冶裴岭

1947

党员

1952

朝鲜战场

司务长

雷宗振

1931

城关镇后峪村

1950

1952

朝鲜上甘岭

战士

赵保国

1931

五头仓上村

1951

1952

朝鲜战场

战士

陈保善

1933

城关镇河南村

1951.5

党员

1953.1

朝鲜战场

战士

任治国

1930.8

城关镇北关村

1951.5

1953.1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张信德

1933.10

铁门西蔡庄

1950.10

1953.1

朝鲜战场

战士

陈玉民

1921

磁涧乡陈古洞村

1948.5

1953.2

朝鲜咸镜南道

炊事员

张水旺

1934

城关

1951.4

1953.3

朝鲜江库道昌遂郡

战士

杨清治

1928

石寺镇李村

1950.12

1953.4

朝鲜战场

炊事员

徐滚子

1932

石井

1950.12

1953.4

朝鲜平安北道

战士

高景涛

1933

仓头横山村

1951.1

1953.4

朝鲜桥岩山

战士

朱定友

1936.6

仓头陈湾村

1950.11

1953.5

湖北汉口

战士

史代其

1932.5

仓头横山村

1950.11

1953.5

朝鲜战场

战士

仝上海

1930.7

五头乡仝沟

1951.1

党员

1953.5

朝鲜黄海道平泉郡

战士

王永顺

1930

五头乡马荆扒村

1948.2

党员

1953.5

朝鲜保纪道开城郡

战士

郭少旗

1930.3

正村乡白墙村

1948.10

1953.5

云南保山县江池村

战士

张久长

1927.2

城关

1951.5

1953.6

朝鲜金城

副排长

崔曾子

1931.4

仓头高崖村

1951.4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高维泰

1933.7

仓头乡盐东村

1951.5

1953.6

朝鲜桥岩山

通讯员

吕太春

1927.11

仓头狂口西村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廉世芳

1932.6

仓头乡狂口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裴更建

1934.5

仓头乡仓西沟

1951.4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李文章

1933.8

仓头乡寺上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通讯员

陈尚治

1933.12

城关镇杨沟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陈西成

1926

城关镇宋村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副排长

王松林

1923

五头乡小庄

195I.5

1953.6

朝鲜金城郡李传洞

战士

王万坤

1932.5

五头乡官岭村

1951.5

1953.6

朝鲜元宝山

副班长

李妞

193l

五头乡小庄

1951.5

1953.6

朝鲜金城郡李传渝

战士

张治明

1925.12

南李村乡梭罗村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李景朝

1923.5

南李村乡刘邦沟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郭振礼

1929

正村乡太平村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副班长

孔宪忠

1931

正村乡范沟村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王书潭

1929

正村乡北上庄

1951.4

1953.6

朝鲜冰山里淘

战士

孟广仁

1931.2

铁门镇高平寨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金城川

战士

郭长命

1920.10

铁门刘河村

1951.5

1953.6

朝鲜金城川

战士

邵相云

1933.5

铁门镇东窑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金城川

战士

韩聚仓

1929

铁门镇克昌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金城川

战士

裴林庆

1927.4

铁门庙头

1951.5

1953.6

朝鲜金城川

战士

赵水子

1933

铁门郭沟村

1951.5

1953.6

朝鲜金城川

战士

李臣子

1927.3

磁涧乡杨镇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曾法成

1929.10

石寺镇蒿子沟

1951.5

1953.6

朝鲜

电话员

裴荣福

1934.2

曹村

1951.5

1953.6

朝鲜上甘岭

战士

聂清堂

1933.5

曹村乡大扒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王定范

1930

五头乡王府庄

1951.5

党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王天成

1930

五头乡河北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陈西有

1929

五头乡仓上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张进声

1930.7

五头乡北沟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李宣章

1925

石井乡寺坡山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高阁

1931.5

石井乡高庄村

195l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侯云法

1928.6

南李村乡懈司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李树清

1925.2

南李村乡李寨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邱同太

1930

铁门镇董沟

1951.5

1953.6

朝鲜战场

战士

介堂云

1932.2

北冶乡滩子沟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王随棋

1929

北冶乡涧沟村

1951.5

1953.6

朝鲜战场

战士

王宪明

1932.7

石寺镇芦家沟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雷学云

1933.5

城关镇后峪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电话员

钱东子

1930

城关镇嶡山

1951.5

1953.6

朝鲜战场

战士

郭振忠

1928

城关镇西高村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武建刚

1927.7

五头乡尚庄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战场

战士

崔丙午

1933

五头乡二郎庙

1951.4

1953.6

朝鲜三八线

司号员

高逢义

1930

石井乡潭上村

1951

1953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侯作庆

1929

南李村仙桃沟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吕德天

1927

正村乡中岳村

1951.4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李芝芳

1929

磁涧乡游沟村

1951.4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权关平

1930.9

磁涧乡阎湾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何福安

1928

磁涧乡尤彰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郭安庆

1933.6

磁涧乡游沟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张景仁

1928

磁涧乡杨镇

1951.4

1953.6

朝鲜桥岩山

战士

江春生

1925.6

磁涧乡陈古洞

1951.5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陈庆贞

1928

石井乡香头庙

1951

1953.6

朝鲜桥岩山125阵地

战士

仝关信

1933

磁涧乡杨镇村

1951.4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朱春阳

1929.3

铁门镇龙涧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张放林

1932.5

铁门镇辛庄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副班长

郭东义

1931

城关镇杨沟

1950.3

1953.6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吕明高

1931

城关镇安乐村

1951.3

1953.6

朝鲜战场

战士

许掉子

1930.2

仓头乡平王村

1951.5

党员

1953.6

朝鲜昌道郡长道鹤防里厅

战士

裴生华

1927

北冶乡甘泉村

1951.5

1953.6

朝鲜战场

副班长

李宝财

1930.8

磁涧乡老井村

1949.12

党员

1953.6

朝鲜江原道

战士

高玉杰

1924

铁门镇高庄村

1952.9

1953.6

朝鲜马良山

战士

王玉仁

1935.7

正村乡中岳村

1951.5

团员

1953.6

朝鲜金城川

战士

李发寅

1933.5

仓头乡横山村

1951.1

1953.6

朝鲜桥岩山

通讯员

冯亮

1927.3

正村乡太平村

1945.9

党员

1953.7

朝鲜战场

副指导员

韩建侯

1928.1

铁门镇龙涧村

1951.5

1953.7

朝鲜金城川

战士

黄道子

1922

铁门镇高平寨

1951.5

1953.7

朝鲜战场

战士

张江水

1929.4

五头乡北沟村

1951.3

1953.7

朝鲜梧里洞昌道里

战士

郭忠新

1931

城关

1951.4

党员

1953.7

朝鲜十字架山

班长

高有子

1932

北冶乡望古垛村

1951.4

党员

1953.7

朝鲜金城川

班长

贾作民

1930

石寺

1951.3

1953.7

朝鲜上水洞

战士

张成仁

1930.3

城关镇牌楼村

1951.5

1953.7

朝鲜上甘岭

战士

王麦子

1933.6

五头乡梁村

1951.5

党员

1953.7

朝鲜战场

通讯员

徐明坤

1932

南李村南郭庄

1951.5

1953.7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韩凤桐

1930

正村乡曲墙村

1951.5

1953.7

朝鲜战场

班长

赵士伦

1930

正村乡南岳村

1952.9

党员

1953.7

朝鲜红连铁原郡

班长

傅大民

1928

西沃常外 *

1951

1953.7

朝鲜战场

战士

亢光渊

1931.1

城关宋村

1951.1

1953.7

朝鲜上甘岭

战士

王宣道

1917

城关王庄

1951.5

1953.7

朝鲜战场

副班长

王华章

1927

五头乡神堂沟南

1951.5

1953.7

朝鲜战场

战士

赵尧子

1927.5

五头乡小庄

1951.5

团员

1953.7

朝鲜十字架山

班长

丁仲义

1931.3

铁门镇玉梅村

1951.5

团员

1953.7

朝鲜十字架山

副班长

王玉坤

1932.10

铁门

1951.5

1953.7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孙树标

1933

铁门镇辛庄村

1951.5

1953.7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杨文水

1931

铁门镇克昌村

1951.5

团员

1953.7

朝鲜金城川

战士

侯德正

1931.7

南李村乡仙桃沟

1951.5

团员

1953.7

朝鲜战场

战士

孟庆雅

1928.5

仓头乡河窑村

1951.1

党员

1953.7

朝鲜战场

炊事员

侯地保

1925

铁门

1951.5

1953.7

朝鲜金城川

炊事员

王安邦

1924

城关镇高村

1950.10

1953.7

朝鲜战场

战士

李麦穗

1931.3

磁涧乡阎湾村

1951.5

1953.7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拓志义

1929

正村乡郭峪村

1951.5

团员

1953.7

朝鲜金城川

班长

陈贵生

1931

石井乡潭上村

1949

1953.7

朝鲜江原道

战士

张忠义

1931.9

五头乡马头村

1951.5

1953.7

朝鲜黄海道平泉郡

战士

柴元孝

1929.3

仓头乡盐东村

1951.5

1953.7

朝鲜昌道里

战士

李建宇

1932.5

仓头乡狂口村

1951.5

1953.8

朝鲜十字架山

战士

戴拴柱

1925

五头乡亮坪村

1951.5

1953.8

朝鲜战场

战士

江海俊

1922

南李村乡窑场村

1948.8

1953.8

朝鲜战场

排长

张其子

1931.3

仓头

1951.3

1953.9

朝鲜金城川

战士

王发钦

1930.3

仓头乡仓西沟

1951.5

1953.12

东北军区后勤第一后方医院

通讯员

吕明绍

1925

仓头乡大章村

1950.12

1953

朝鲜战场

战士

李坤子

1930

磁涧乡尤彰村

1951.5

1953

朝鲜元宝山椅子圈

战士

高怀钦

1929

石井太平庄

1948.12

1953

云南省

电话员

刘军子

1932.2

曹村乡岸上村

1950.4

1954.2

朝鲜青坡山

战士

颜怀子

1935

城关镇河南村

1950.12

团员

1954

黑龙江松江县

战士

王友民

1925.5

正村乡孙都村

1947.8

1955.9

云南盈江

军需员

王喜

1934

五头乡河北村

1950.10

1955.11

辽宁宽甸

修理工

吕明瑞

1936.10

仓头寺上村

1955.3

1956.1

辽宁

战士

陈世忠

1935.12

南李村乡陈屯村

1955.3

团员

1956.3

沈阳军区医院

战士

游顺子

1931.5

西沃乡下坂峪村

1949.11

1957.2

下坂峪村

警士

王平任

1935.2

铁门镇薛村

1956.3

1957.6

四川成都

战士

王振华

1924.6

正村乡东沟村

1948.5

党员

1958.4

黑龙江呼玛县

连长

王建刚

1938.2

磁涧乡掌礼村

1956.12

团员

1958.10

湖北武昌6581工地

司机

郑小兴

1930

石井

1948.8

党员

1959.11

云南曲靖县

副连长

张辉峰

1923

北冶乡裴岭村

1938

党员

1961.4

西藏拉萨市

副处长

李朝德

1944

铁门镇庙头村

1962.8

团员

1962.11

西安航线场站

战士

董小芳

1939.1

磁涧乡小河口

1960.3

党员

1963.5

商丘市

战士

郅克清

1936.8

西沃乡槐林村

1956.10

1964.1

郑州车站

副班长

吕清范

1944.1

仓头乡龙渠

1966.3

1967.7

郑州市

战士

郭官清

1933

城关镇河南村

1951.5

党员

1968.11

山东泰安县

副营长

段路子

1946.11

石寺镇贾沟

1966.3

党员

1969.3

郑州黄河大桥

战士

王化民

1950

五头乡神堂村

1969.3

团员

1970.4

山东泰安县

战士

魏坤

1947

五头乡望头村

1966.3

党员

1970.6

吉林盘石县

战士

杨南

1951.7

五头乡党家沟

1970.3

1971.6

甘肃武威县

话务员

汪召建

1955

城关

1971.1

1971.9

新疆

战士

傅书通

1949

仓头乡云水村

1968.4

党员

1972.3

中印边界

战士

高天贵

1924

石井乡五元沟

1947.12

党员

1972.8

云南昆明

主任

张春来

1952.4

五头乡马头村

1970.1

团员

1973.6

甘肃临洮县

副班长

孔祥琨

1929.5

铁门镇龙涧村

1948.5

党员

1974.6

陆军132医院

副政委

陈小军

1952.3

峪里乡石渠村

1973.1

党员

1976.9

江苏宜兴川埠

战士

程相社

1954.11

磁涧陈古洞

1975.1

团员

1978.3

浙江

战士

柴海州

1954

仓头乡盐西

1975.1

1978.10

浙江宁波市

战士

张建民

1956.3

峪里乡南沟

1977.11

团员

1979.3

云南边防

战士

吴文标

1925

北冶乡贾岭村

1948.1

党员

1980.1

洛阳二院

副政委

邱振民

1954

铁门镇董沟村

1974.12

党员

1980.4

福建厦门

副班长

李营德

1917.5

西沃乡郭洼村

1939.11

党员

山西长治

站长

张仙

1918

北冶乡裴岭

1939

党员

秘书

陈炎德

西沃乡槐林村

郭瑞

1915

城关镇牌楼村

1938.10

延安军委野战医院

参谋

马永新

城关镇后峪村

孙中道

1918

城关镇山窝村

1943

党员

教导员

王玉明

城关镇江庄村

陕西安康县

侦察参谋

张玉枝

城关

松树庄

战士

王明新

1920

城关

1945

军大

战士

王九岭

1911.10

五头官岭村

1936

山西临县曲峪

司号员

陈秉篆

石井潭上村

战士

张立功

正村范沟村

朝鲜战场

营长

张青山

1926.9

正村坡头村

1947.6

山西运城县

战士

张体信

铁门

党员

指导员

刘玉祥

1922

新安县

1946.7

古山战场

战士

谢建中

城关

1947.2

副班长

王斗子

1924

五头亮坪

1944.2

1945.11

获嘉县

战士

第三章 人物表

本章收录本县籍清朝以前在政治、军事上有作为的名人,知县以上官吏,进士及第和学有所成的闻人以及民国时期县团级以上军政界人员。

一、历代人物表(以年代为序)

姓名

朝代

科举出身

官职

备汁

杨仆

西汉

楼船将军

详人物传

魏玄

北朝

骠骑大将军

韩景

北朝

赭阳郡守

见《北史·韩雄传》

韩雄

北朝

河南尹

见《北史·韩雄传》

韩擒虎

庐州总管、上柱国

详人物传

韩僧寿

行军总管、上柱国

详人物传

韩洪

陇西太守、金紫光禄大夫

详人物传

赵弘智

国子监祭酒兼弘文馆学士

详人物传

吴少微

进士

右台御史

著《吴少微集》10卷,《全唐诗》存6首

张海仙

定远县尉

见旧志《张海仙传》

王筠

五代·晋

泰宁军节度副史

见旧志《金石·清河太君墓志铭》

钱文敏

五代·汉

司封员外郎知洛州建昌军

见《宋史·钱若水传》

钱若水

进士

枢密副使

详人物传

钱延年

进士

集贤殿修撰

见旧志《仕进表》

钱纬

进士

御史中丞

见旧志《仕进表》

张天佑

进士

见旧志《仕进表》

温镗

绍兴戊辰进士

详人物传

马肃

明昌三年进士

见旧志《仕进表》

卫权省

河南行省佐丞

见旧志《仕进表》

张恩

殿中侍御史

见旧志《仕进表》

李哲

洪武乙丑进士

御史

见旧志《仕进表》

刘俊

永乐甲辰进士

见旧志《仕进表》

张钺

正统己未进士

见旧志《仕进表》

张澍

成化丙戌进士

德安知府

钺子

张澜

成化丁未进士

长山知县

钺子

李挚

万历丁丑进士

推官

见旧志《仕进表》

孟化鲤

万历庚辰进士

吏部文选司郎中

详人物传

徐自省

万历己丑进士

山西沁水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郭如星

万历己丑进士

吏科都给事中

见旧志《仕进表》

吕维祺

万历癸丑进士

南京兵部尚书

详人物传

郭珏

永乐庚子举人

淮安府知府

见旧志《仕进表》

韩琚

成化甲午举人

深州知州

见旧志《仕进表》

韩廷干

万历丙子举人

叙州府知府

见旧志《仕进表》

吕兆璜

拔贡

化州知州

见旧志《仕进表》

王理

岁贡

江西道监察御史

见旧志《仕进表》

刘沈

岁贡

福建布政司理问

见旧志《仕进表》

张珙

岁贡

重庆推官

见旧志《仕进表》

林益

岁贡

四川按察司检校

见旧志《仕进表》

邵质

岁贡

山西道监察御史

见旧志《仕进表》

赵士名

岁贡

温州府同知

见旧志《仕进表》

陈翔

岁贡

云南巡检

见旧志《仕进表》

王琳

岁贡

莱州府知事

见旧志《仕进表》

张引吉

岁贡

云南按察司知事

见旧志《仕进表》

陈镐

岁贡

高唐州同知

见旧志《仕进表》

郭琎

太学生

掌行在詹事府吏部书

见旧志《仕进表》

龚兴

监选

鸿胪寺正卿

见旧志《仕进表》

王允

太学生

山西右布政使

见旧志《仕进表》

孙重安

监选

扬州同知

见旧志《仕进表》

邱凤

吏选

龙骧卫经历

见旧志《邱凤传》

张时中

荐辟

长沙府同知

见旧志《仕进表》

李祥

顺治壬辰进士

东阿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吕兆琳

顺治辛丑进士

监察御史

详《吕维祺传》

裴衮

康熙甲辰进士

兵部武选司员外郎

详人物传

陈溶

康熙甲辰进士

马邑知县

见旧志《陈溶传》

关琇

康熙乙丑进士

蒲城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张步瀛

康熙辛未进士

潜山知县

见旧志《人物》

吕履恒

康熙甲戌进士

户部右侍郎总都仓场

详人物表

张射标

康熙庚辰进士

南平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吕耀曾

康熙丙戌进士

户部仓场侍郎

详人物传

吕谦恒

康熙己丑进士

光禄寺正卿

详人物传

吕法曾

康熙癸巳举人

祥符教谕

谦恒长子,著《力园诗草》

吕宣曾

康熙甲午举人

靖州知府

详人物传

吕宪曾

康熙戊子举人

溆浦知县

详人物传

吕光曾

雍正戊子举人

清水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吕守曾

雍正甲辰进士

山西布政使

详人物传

吕统曾

雍正癸卯举人

城武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吕燕昭

乾隆辛卯举人

江宁知县

详人物传

吕公滋

乾隆壬辰进士

山西介休知县

详人物传

朱德渊

乾隆壬辰进士

马平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李绿园

乾隆丙辰举人

印江知县

详人物传

吕公溥

详人物传

何成

乾隆辛卯举人

江宁知府

见旧志《仕进表》

吕燕标

乾隆癸卯举人

代州知府

见旧志《仕进表》

王书山

乾隆甲寅举人

顺天东路同知

见旧志《仕进表》

卫龙筠

道光辛巳进士

石首知县

见旧志《仕进表》

李方

道光壬辰进士

皋兰道兼署按察使事

见旧志《人物》

郭桐生

道光庚戌进士

礼部主事候补郎中加三级

见旧志《仕进表》

郭正立

道光己巳武进士

见旧志《仕进表》

刘振甲

咸丰壬子武进士

见旧志《仕进表》

韩瞻斗

同治辛未进士

怀庆府教谕

见旧志《仕进表》

吕贲恒

例贡

武昌知县

见《中州先哲传》

刘履瑞

监选

东平州知州

见旧志《仕进表》

吕锡麟

监选

隋州知州

见旧志《仕进表》

吕嗣阁

监选

云梦知州

见旧志《仕进表》

吕公路

监选

广西县丞

著《介亭诗抄》

介亮

赐贡生

著《圣学渊源谱》、《纯儒渊源谱》、《贤女渊源谱》、《理学摘要》、《谈道集》等

王洵

详人物传

二、民国人物表 (以姓氏笔画为序)

姓名

性别

籍贯

学历

职务

备注

王广庆

磁涧掌礼村

日本私立法政专科毕业

河南大学校长、国民政府监察委员

详人物传

王维东

正村孙都

省立八中毕业

宝丰县长、二十路军总务处长

王维屏

正村孙都

湖北法政学堂毕业

日伪新安县维持会长

详人物传

冯延宾

正村流水沟

河南法政专门学校毕业

商城、唐河县长

刘洽民

北冶刘黄

河南省立八中毕业

新安、阌乡县长

详人物传

刘建华

石寺

河南省水利工程专门学校毕业

新安县立初中校长

刘梧樵

北冶刘黄

清附生

县参议长

关斌

城关

河南大学毕业

教授

关坤元

城关

日本明治大学毕业,并留学英国剑桥大学

省议员

许文田

城关

省议员

何尤

北冶

北京大学毕业

历任山东胶县、河南鲁山、济源、项城、登封、卢氏县长

何均

北冶

青岛大学毕业

教授

张钫

铁门

保定陆军速成学堂毕业

河南省代主席、二十路军总指挥、军事参议院副院长

详人物传

张广仁

铁门

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毕业

台湾国民党政府立法委员、最高法院副院长、中央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广勋

铁门

台湾国民党国防委员会委员、炮兵团副司令

张逢会

正村

省立四师毕业

李一锋

河南训政学院毕业

青海省政府科长、共和县长

邵经世

河南法政专门学校毕业

辉县、广武县长

杨国桢

铁门

北京国立法政学校毕业

郏县知县

陈庭兰

河南法政专门学校毕业

郾城县长

范任

五头

省立八中毕业

陆军76师特党部中校委员、许昌专区专员

侯海涛

总统府顾问

赵抟沙

五头

二十路军少将参议

郭光裕

城关

新安代县长

郭质

铁门

河南大学毕业

新安县长

详人物传

徐秉衡

河南专门农业学校毕业

兰封县长

傅严

仓头云水

日本私立法政专科毕业

兰封、睢县知事、省议员

第四章 当代人物介绍

本章收录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政、军干部,知识分子和著名英雄模范,分别入志。

第一节 党、政、军干部

限收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现职县、团级以上,新中国成立后参加革命,现职地、师级以上干部和相当级别的民主党派人士。以参加革命时间先后为序。已见《革命烈士英名录》的,不重录。

高占功   又名高天锡,仓头乡许村人,1910 年生。1930 年参加冯玉祥部第二十六路军。1931 年 11 月 14 日,在江西参加“宁都暴动”,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193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 年调国家保卫局工作,曾参加过援助福建十九路军的重要军事行动,亲历中央苏区第四、第五次反“围剿”斗争,参加过著名的水口战斗。1934 年 10 月随部队撤离兴国苏区,参加长征。长征途中曾担任团特派员、军团保卫科副科长。抢渡金沙江时,奉刘伯承参谋长命令,最后一船过河,过河后负责破坏船只,按价付钱给船主。1935 年 6 月,一、四方面军在懋功会师后,张国焘分裂党中央,分裂红军,红五军团在其错误指挥下,南返北上,两过草地,倍受艰辛。高占功曾在全军收容队,随二方面军队尾搞收容工作。后因伤口复发,随贺龙出草地。10 月,甘肃会宁会师后,张国焘强令红五军团随其西征,遭到失败,高占功讨饭回到陕北。“七七”事变后,担任八路军前总政保卫科科员组长,随朱德总司令开赴五台山,开展游击战争。1938 年任军委炮兵团锄奸股长,参加过“百团大战”。解放战争期间,任吉辽黑纵队保卫科长、吉北军分区保卫科长。抗美援朝时期,任志愿军外俘处副主任。1953 年任黑龙江军分区副政委。1960 年转地方工作,任辽宁省粮食厅副厅长。

李宙魁   南李村乡南李村人,l914 年生。1930 年参加冯玉祥部第二十六路军,1931 年 11 月 14 日在江西参加“宁都暴动”,编入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193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 年调红一方面军国家保卫局任特务队长。长征途中,担任红军总政治部主任王稼祥和第三国际派来中国的军事顾问李德的警卫员。“七七”事变后,在绥远抗日前线,担任骑兵支队大队长,参加过著名的大青山战斗。1943 年进“抗大”学习,1945 年在绥蒙军区骑兵旅任团特派员。解放战争期间,担任绥蒙军区第二支队长兼参谋长,参加解放张家口及进军大西南,解放成都等战役。新中国成立后转地方工作,先后担任过四川省新繁县公安局长、崇宁县县委副书记兼县长、温江地区民政局局长。

赵文甫   原名赵文渊,字漪泉,五头乡尤家庄人,1913 年 8 月生。幼年读过私塾,1930 年考入洛阳明德初中,1934 年考入河南省立百泉乡村师范学校,与进步同学乔景楼、傅尚普、王福义、穆欣、吕英等组织“新垦文艺社”,编辑出版《海星》文艺月刊,并在郑州《大华晨报》、漯河《警钟日报》上创办文艺副刊,开展抗日救亡宣传活动。1937 年 7 月从百泉乡师毕业。秋,应聘到洛阳教书。同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教于明德、河洛、复旦等初级中学,以教师身份作掩护,组织领导地下党工作,担任过中共洛阳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城区区委书记等职。1940 年 3 月,奉调至豫皖苏抗日民主根据地工作,先后担任过县委书记、特委组织部长、地委副书记、书记、抗日自卫团政委等职。1941 年 11 月后,担任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区委组织部科长、副部长。抗战胜利后,奉命到淮海解放区,后随华中分局转到山东解放区作支前工作。1948 年春,任南下干部“长江支队”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不久,调中原新解放区,先后担任中原局组织部干部处副处长、中共豫西区党委委员、组织部部长、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中共河南省委委员。新中国成立初期,相继担任河南省政府委员、省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省纪委副书记、人事厅厅长、省委组织部长、纪委书记、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第二书记。在河南省第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上,连续当选第一副省长,在中共河南省第一、二次代表大会上,连续当选为省委常委、书记处书记。“文化大革命”中,被诬陷为“走资派”,遭到残酷的政治迫害和人身摧残,蒙冤达 12 年之久。粉碎“四人帮”后,得到平反昭雪。重新工作后,先后担任河南省政协副主席、中共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省委书记、省政协主席、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并致力于中共地方党史工作,先后担任河南省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主任、党史工作委员会名誉主任。新中国成立以来,赵文甫还当选为中共第八、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二、三、五、六、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邵文杰   铁门镇克昌村人,1915 年生。1933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1 月被捕,先后监押在开封第一监狱、徐州陆军临时监狱和河南省反省院。1938 年 3 月由党营救出狱,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长、宜阳县委书记、洛宁地委组织部长、地委书记。1940 年到延安,先后在马列学院、中央党校学习,并参加了延安整风运动。1945 年调太岳区任太岳日报社丛书编辑部长,后调豫西工委任宣传部长。1947 年 9 月到中共洛阳地委工作,曾任宣传部长、组织部长、副书记、书记。1953 年 8 月调河南省政府担任财委副主任。1957 年任河南省副省长兼计委副主任、主任。“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残酷迫害。平反昭雪后,相继担任河南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六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并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1986 年出版专著《社会主义方志谈》。

郭升允   城关人,生于 1918 年。193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 年任中共新安县委书记、统战部长,后到石友三部做统战工作。1939 年在晋东南“抗大”一分校学习后,一直在炮兵部队工作。抗日战争时期参加过晋东南反扫荡、百团大战、南泥湾大生产运动。解放战争期间,参加辽沈、平津战役,接着转战华中、华南。1950 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回国后,曾任《人民炮兵》杂志社社长、总编辑。1963 年至 1964 年在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后任职国防科委兵器研究院。1973 年调任“二炮”五十三基地司令部副参谋长。

李之放   正村乡西张村人,生于 1914 年,自幼亦农亦读。1937 年“七七”事变后赴延安参加陕北公学,第二年回豫西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新安县委书记、统战部长。1941 年奉命回延安中央党校学习,后在陕甘宁边区工作。

1945 年随军至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任新安县长。抗战胜利后随军撤过黄河北,任中共王屋县委书记。解放战争期间,曾任新安县长、中共洛阳县委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郑州市总工会副主席、郑州国棉一厂党委书记兼厂长、上海国棉十七厂党委书记兼厂长、上海第五钢厂党委书记、四川长城钢厂党委书记兼厂长、郑州铝厂党委书记、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副主任、河南省地方史志协会会长。

张忱(女)   原名张希骞,石井乡龙潭沟人,1918 年生。1937 年 9 月在开封女师学习时,赴山西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曾担任晋察冀边区妇救会宣传部长。1946 年 6 月调东北工作,曾任木兰县、复县县委副书记。新中国成立后曾任武汉市企业党委组织部长、国营天津棉纺二厂副厂长、沈阳风动工具厂厂长、沈阳市计委副主任。1964 年任第二机械工业部副局长、局长。1982 年任国务院核工业部部长、党组书记,后改任顾问,并为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顾问。

韩光前   正村乡养士人,生于 1915 年。1937 年赴延安,入陕北公学,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一八〇师政治部组织科长、四川省梓潼县县长、县委书记、宝鸡市政府副市长。

介天超   北冶乡滩子沟村人,生于 1908 年。1937 年赴延安,入陕北公学,同年转入“抗大”。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决死二纵队指导员、志愿军十九兵团眷属管理所政委、化工部第十一化建公司党委副书记。

苏彤   原名刘恂,北冶街人,生于 1918 年。1937 年赴延安“抗大”学习,193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原军区一纵三旅政治指导员、中央团校教研室主任、北京分司厅中学副校长。

王子波   又名王天伦,北冶乡刘黄人,1923 年生。1938 年初进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随营学校,同年转延安“抗日军政大学”,并加入中国共产党。后随一二九师在太行山抗日。1944 年任八路军“豫西抗日先遣支队”(皮定均旅)三十五团总支书记,深入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先后参加过两淮、孟良崮、临汾、太原等战役。1951 年参加抗美援朝。1954 年回国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作战部和军事科学院任职。1970 年任陆军第三十一军副军长。1976 年调六十军,先后任副军长、军长。1982 年 9 月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

黄滨   又名陈绍谦,西沃石山头人,1922 年生。1938 年 1 月赴延安,入“抗大”学习。抗日战争时期,曾任八路军指导员、教导员、县武委会主任、地委武委会部长。解放战争时期转地方工作,曾任县委书记。1949 年调铁路部门工作,曾任科长、处长、分局局长、铁路局副局长、分局党委书记。

马克逊   又名马文庄,石井乡寺坡山村人,1915 年生。1938 年到延安入“抗大”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嵩县县长、国营八四七厂及五二二八厂党委书记、陕西省文物管理厅副厅长。

高辛   城关人,1917 年生。1938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 8 月赴陕北“抗大”一分校学习,后留校工作。1941 年 8 月入山东分局党校学习。1942 年调军队工作,历任政治指导员,营教导员,团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团政委,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55 年进总政治学院学习。1956 年回部队任军政治部副主任、师政委。曾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各 1 枚。1964 年任中南局农林政治部副主任。1973 年调任中共广州市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1978 年改任中共广州市委顾问组副组长。

梁毓哲   铁门镇东街人,1921 年生。1938 年到延安,入陕北公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华东军区、第三野战军、华东局任机要股长、科长,后任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科委副秘书长,中国科学院青岛海洋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

张学祖   磁涧乡东奎门村人,生于 1922 年。1938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7 月参加冀察游击队,曾参加“抗大”六分校学习。后在安徽徽州、池州、宣城等地任地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行署副专员、地委副书记。

吕道明   城关东街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 7 月到延安,入陕北公学,后转“抗大”一分校,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空军第五师十三团政委、沈阳石油采购供应站经理、党委书记。

姚光   西沃乡安里村人,生于 1921 年 8 月。1938 年 10 月到延安,入陕北公学,后转“抗大”一分校,同年 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教导员、志愿军师政治部副主任、北京军事学院马克思主义基础教研室副主任(正师级)。

郭信(女)   城关东街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 10 月赴延安,先后在“抗大”“女大”学习。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军委二局副科长,洛阳工学院组织部副部长。

郭勇(女)   原名郭缇荣,城关镇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到延安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东北局组织部科长、沈阳市人委办公厅科长、市园林处副处长。

王删   又名王丁先,正村人。1938 年到陕北,入陕北公学。西安冶金建筑学院工艺经建系总支书记。

韩跃力   正村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到陕北参加“青训班”,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南地质局副处长、湖南地质局处长、长沙化工机械厂党委书记。

刘宣   北冶乡下刘沟人,生于 1916 年。1938 年进抗日军政干校学习。1954 年后,曾任上海检察院副处长、虹口区检察院检察长、上海检察分院顾问。

郭忠(女)   城关镇东街人,生于 1922 年。1938 年赴延安,进“抗大”学习,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电力部水电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纪检委办公室主任。

绍甫   本名张自立,石井村人,生于 1918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地下党支部书记。1940 年赴延安。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安徽省阜阳地区专署办公室主任、地质局物探队党委书记。

平凡   原名毛书正,正村乡中岳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四军江北指挥部通信兵、福州军区第八独立通信团团长、福建省电子工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胡健   原名傅尚篆,仓头乡云水村人,生于 1920 年。1938 年到山西参加抗日,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山西汾西县青委书记、兴县县委宣传部长、晋绥分局青委委员、河南省团校教育长、中央团校教育长、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

刘少力   北冶乡后罗沟人,生于 1923 年。1938 年 1 月赴山西参加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同年入党。曾任延安八路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政治干事,太岳军区政治部锄奸部保卫科长,豫西武装工作团团长,新安县公安局长,河南省公安干校副校长、政委、主任,中共洛阳地委常委、社会部长、公安处长、检察长,中央外贸部驻华南特派员办事处副特派员、党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广东省有色金属工业管理局局长、工业厅厅长、经委办公室主任,佛山地委代理书记兼佛山市委第一书记,广州市副市长兼经委主任。

汪滨   又名郭宝成,城关镇江庄人,生于 1923 年。1938 年参加革命,1941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县公安局长、县长,中南行政委员会林业局处长,中央林业部处长、副司长、副局长、副部长,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

郭民   原名郭中生,城关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参加革命,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重庆钢厂干校教导主任、党校支部书记。

张超   又名张检,北冶乡碾坪人,生于 1910 年。1938 年初,赴山西参加抗日,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 年 12 月赴延安“抗大”学习,后留陕甘宁边区工作,参加延安整风运动。1944 年底,随刘子久、韩钧到豫西开辟抗日根据地。抗战胜利后,曾在太岳区军政干校、豫西工委、太岳五地委做干部工作。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共洛阳地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1954 年调中共河南省委,先后在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任职。1973 年任省政协副秘书长,同年任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第一副主任。

彭民   又名郭海亭,城关镇江庄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1941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总后运输部政工干事、陕西五九一八二部队政治部主任。

林彬(女)   原名许瑞英,城关人,1919 年 3 月生。1936 年任新安县立女子小学教员、新安县青年教育促进会主任、新安妇女抗敌后援会副主任。1938 年 2 月赴山西参加青年抗敌决死队,12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全国铁路总工会妇女工作部副部长。

许静(女)   原名许瑞兰,城关人,生于 1923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在晋、绥地区工作,后任北京林学院党委副书记。

曹萍   城关镇林庄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决死队干事、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公安局长、国家公安部三局处长、一二六研究所所长。

郭继汾   城关镇江庄人,生于 1920 年。1938 年参加山西决死二纵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吉林军区五三预备医院政治处主任、吉林省精神病医院党委副书记。

吕律(女)   原名吕修明,城关西南后街人,生于 1923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辽宁省标准局副局长。

孟韬   仓头乡河西人,生于 1922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曾任新安县一区区委书记、太原无线电工业学校办公室主任、洛阳专署财政局副局长、陕县政协副主席。

董亮   五头乡董沟人,生于 1912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大众日报》和《鲁南时报》记者,后任山东财经学院科主任、山东医学院总务处顾问。

刘武   北冶乡刘黄村人,生于 1921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随营学校。曾任陕西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党组书记。

王天新   北冶乡刘黄村人,生于 1920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1943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安市邮电局局长、邮电部工业局处长、数据通信技术研究所党委书记。

刘锦堂   北冶乡西岭村人,生于 1916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193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省介休县二区牺盟会秘书、河南省商业厅政治部副主任,对外贸易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刘温(女)   北冶乡上刘沟人,生于 1922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东北有色金属局副处长,电力工业部教育司处长。

刘洪   北冶乡上刘沟人,生于 1925 年。1938 年到山西洪洞县参加青年抗敌决死队。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十四军政治部宣传处长、云南省大理州州委宣传部部长和云南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

高仁杰   石井乡西地人,生于 1916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五寨分区司令部电台报务主任、二三兵团三七军司令部通讯科科长、山西军区临汾军分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张金翼   城关西街人,生于 1915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甘肃省教育厅副厅长、省委秘书长、省科委主任及党组书记。

于振中   北冶刘黄村后罗沟人,生于 1922 年。1938 年赴山西参加青年抗敌决死队,194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二野四纵十三旅供给处股长,昆明军区军械处组织计划科长。

李中原   北冶乡骆岭村人,生于 1919 年。1938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抗大”学员。曾任八路军鲁南五团连指导员、营教导员,济南市槐荫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李光明   北冶乡人,生于 1916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五师组织科长、开封化工部第十一化建公司党委书记。

高一峰   石井乡五元沟人,生于 1917 年。1938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41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高平县二区区长、洛阳专署秘书、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西分公司经理、广西计量管理处处长。

刘镇钟   北冶乡刘黄村人,生于 1913 年。1937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3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山西蒲县公安局局长、石家庄市商业局局长、国家轻工部干部学校副主任。

陈超   城关西街人,生于 1919 年。1938 年 1 月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延安保卫处干事、江西省民政厅副厅长、江西省储备物资管理局副局长及顾问。

薛俊   北冶乡下刘沟人,生于 1914 年。1938 年 1 月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入随营学校,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转决死一纵队工作,在部队先后担任指导员、教导员、营长、副团长。1950 年在云南起义部队担任整编十二军军事首席代表,1951 年调中甸县担任基干团团长兼政委,1952 年任丽江军分区副政委。1958 年转地方工作,历任丽江地委常委兼组织部长、书记处书记、地委副书记、云南省委监委常委。1977 年 11 月因病去世。

王维舟   又名林平,正村乡养士人,1922 年生,1938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通信兵第三团团长、重庆和上饶通讯学校副校长、校长(师级)职务。“文化大革命”中(1969 年)被迫害致死。

赵西禄   原名赵赐禄,正村乡南荒村人,1922 年 10 月生。1938 年 10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延安中央印刷厂工作。1946 年调东北工作,曾任长春市劳动局长、计委副主任。

赵保顺   五头乡养马观人,生于 1920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新安三、四联合区干队副教导员、济源七区区委书记、中共洛阳地委宣传科科长、河南省郑州市纺织局局长、郑州国棉五厂厂长、郑州市计委主任和党组书记。

李璠   仓头乡狂口村人,生于 1911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地下党支部书记、狂口完小校长、太岳四分区连级参谋、新安县一区区长、中共新安县委委员。

李玙   仓头乡狂口村人,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安县四区区委书记、新安县委副书记、洛阳地区卫生局局长、洛阳地区农干校副校长。

张祝良   正村乡人,生于 1923 年。193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安县地下党临时县委书记、河南省轻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毛有忠   正村乡中岳村入,生于 1917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安县人民政府人事科长、洛阳地区地质处处长、河南省煤田地质公司地质二队党委书记。

梁少村   又名俊卿、邵邨,五头乡梁村人,生于 1914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区委书记、区长、陕州地委办公室秘书、河南省委统战部秘书、民族事务委员会侨务处处长、省政府参事室参事。

王晓钟   正村乡王庄人,生于 1919 年。193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孟津县县长、洛阳地区教育局局长。

吕大明   正村乡吕家沟人,生于 1920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41 年入延安军事学院学习,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 年于军事学院毕业。曾先后在中央军委二局、晋察冀军区二局、中南军区二局任科员、科长、处长,后任总参谋部三部处长、副局长、后勤部副部长。

朱玉珍   城关镇安乐村人,1921 年生。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空军三十二师政治部主任、空军沙河基地政委、空军三十二师政委、空军第六军政治部副主任、济南军区空军政治部副主任和顾问。1957 年荣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三级解放勋章。

刘锡藩   西沃村人,1917 年生,1939 年 6 月参加革命,1940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军后历任政治指导员、副教导员、干部科长,县、市人武部政委兼党委书记,军政干校党委书记,军分区党委委员、常委兼政治部副主任、军分区顾问。

侯世纯   南李村乡仙桃沟人,生于 1923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炮兵连连长、营长、团参谋长,《人民炮兵》杂志社副社长、社长。

陈先觉   北冶乡梁庄人,生于 1920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曾任志愿军一一二师留守处主任、政委,三十八军一一二师政治部副主任,中央第四机械工业部政治部政研处处长,北京八七八厂党委副书记。

孙庆云   又名孙志远,城关镇陈沟湾人,生于 1923 年,中共党员。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曾任中原军政大学主任教员、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文工团政治部副主任、政治学院编辑室副主任。

王敏   五头乡中和村人,生于 1924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曾任云南军区司令部科长、教导团大队政委,河北军区石家庄分区副司令员。

李志方   五头乡庙上村人,生于 1919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4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冀热辽军区组织部干事、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和党委书记。

李高岳   仓头乡仓头村人,生于 1921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4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市企业公司保卫科科长、北京市面粉一厂厂长、三阳面粉厂厂长。

于庭瑞   石井人,生于 1922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徐州淮海水泥厂纪委副书记。

王克境   石寺镇李村人,生于 1921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4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抗大”七分校区队长、四野炮兵营营长、空军高炮师师长。

怀万英   北冶乡上涧沟人,生于 1923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二纵队,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4 年毕业于南京军事学院,曾任陆军一九五师副师长。

毛复生   正村中岳人,1924 年 9 月生,1939 年 9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新安临时县委委员、太岳抗大分校学员和特派干事、中央军委作战部四局干部科副科长、国家公安部四局科长、中央农垦部计划局副处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局主任、新疆党校二部主任及分校副校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干部学校副校长。

王朴   又名王文博,北冶乡甘泉村人,生于 1915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1942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西昌专区公安处处长、公安部十一局副处长、西安市公安局三处处长。

韩大正   正村乡石泉村人,生于 1920 年。1939 年参加山西青年抗敌决死队,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豫西武工大队及新安县大队副政委、洛阳县公安局局长、河南公安厅保卫科副科长、上海市金山县爱委会副主任和卫生局副局长。

高涨   城关镇上河村人,1921 年生。1939 年入“抗大”一分校(在山西壶关)学习,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排长、副连长,营、团作战参谋、股长,师作战科长、参谋长,军副参谋长、参谋长、副军长。

孟庆林   仓头乡河窑村人,生于 1921 年。1939 年入“抗大”一分校学习,194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天津四野卫生部副科长、广东省卫生协会主任。

邵德华   南李村乡兴旺河村人,生于 1916 年。1939 年入“抗大”一分校,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豫西军分区作训科长、八航校队列处长、信阳炮校副部长、山坡基地副参谋长、武汉市武昌长江航运党校党委书记。

曹德宏   仓头乡大章村人,生于 1920 年。1939 年入“抗大”一分校,195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一旅供给部文化干事、十二军后勤供给部副科长、三十四师后勤部副科长。

张经   西沃乡石山头人,生于 1922 年。1939 年参加“抗大”六分校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太行交通第四分局科长、安阳市邮电局长、四川省第三机械工业局副局长。

王荣(女)   城关西街人,生于 1920 年。1939 年进延安“女大”学习,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平原省商业厅机要人事秘书、天津华北区土产公司人事科长、天津市医药公司党委书记。

韩大纲   正村乡寺坡村人,生于 1922 年。193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 年入伍。曾任太岳军区武工队指导员,区委书记,湖北省蕲春县委书记处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何建选   铁门镇土古洞人,生于 1922 年。1940 年参加革命,1941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通信兵工程学院训练部政治处主任,总参通信部南京军事代表办事处政委。

王唯一   正村乡养士人,生于 1925 年。1940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安地下党小组长、支书,区委组织部长,团县委书记,广西柳州钢铁厂建安公司主任、基建办公室副主任。

王靖远   正村乡养士村人,生于 1924 年。1940 年参加革命,1943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黑龙江省计委副主任、物价局局长。

刘庭范   城关镇崴山村人,生于 1923 年。1940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华北军区军械部和总后军械部副处长、处长。

张学仁   铁门镇陈村人,生于 1921 年。1939 年在克昌小学入党,1940 年参加革命。曾任一二九师文化干事、新四旅政治指导员、六军十七师五十一团政委、十一航校政委、武空干校政委、原航空兵三十三师政委。

郭子郁   城关镇人,生于 1916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地下党支部书记。1940 年到延安进“抗大”学习。曾任西安军事电讯工程学院宣传部长、上海水产学院党委副书记兼政治部主任。

郭海沧   城关镇江庄人,生于 1923 年。1941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装甲兵坦克师三坦校教导员和副政委、洛阳地区农业干部学校校长。

王宗昌   正村乡中岳村人,生于 1929 年。1943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军区守备二师副参谋长、洛阳地区技工学校校长。

关子烛   渑池县关家村(抗日时期属新安渑北区)人,生于 1920 年。1944 年参加新安人民抗日武装黄河支队,任第三大队第七中队长。194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是年 6 月,第三大队长张成鑫与叛匪上官子平勾结,胁迫部属叛变,包围支队副司令刘兆先、区委书记范全龙等。关子烛拒绝执行叛徒命令,率七中队与叛军激战,救应刘、范突围,粉碎了叛徒阴谋。解放战争初编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纵十二旅,历任教导员、团政治部主任、团政委,参加过襄樊、淮海、抗美援朝、西藏平叛、中印边界反击战等 10 余次著名战役,历大小战斗百余次,屡立战功。后调任兰州警备区副政委(正师职)。

冯及生   正村乡流水沟村人,生于 1919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电影制片厂和新闻电影制片厂影协工会主席、资料室主任。

白俊哲   铁门镇晁村人,生于 1927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醴陵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姚学智   西沃乡安里村人,生于 l919 年。1944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太岳区武工队指导员、新安县委秘书、河南省农工部办公室主任、商水和尉氏县委书记、开封地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杨绍春   峪里乡后教村人,生于 1922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炮四师参谋长、副师长。

赵振明   石井人,生于 1926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安、渑池、汝阳等县县长、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学华   石井乡庙上中王沟人,生于 1926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 年毕业于军事学院海军系。曾任海校教研室主任、海军重庆办事处副主任、党委常委。

高明   石井乡三王庄人,生于 1926 年 4 月。1944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军。历任旅宣传员、兵团后勤卫生部组织股长、广州军区总医院副政委兼主任。

徐宗权   石井村人,生于 1929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康军区文工团政治指导员、四川省岳池县人武部政委。

李运昌   石寺镇西渠里人,生于 1925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西安设计院党总支副书记、西安木材加工厂党委书记。

李生   石寺镇渠里村人,生于 1928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交通学校副校长。

李瑞   石井乡太平庄人,生于 1923 年。1944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孟津县长、洛阳市农林局局长和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保民   正村乡南孙都人,生于 1922 年。193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 年参军。曾任八路军宣教、民运干事、中国人民解放军营教导员、公安大队副政委、襄阳行署结核病防治所副所长。

王玉琳   石寺镇李村芦家沟人,生于 1926 年。1944 年 12 月参加革命,次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怒江军分区副政委。

李纪曾   石寺镇西渠里人,生于 1926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成都电焊机研究所副所长。

李震   北冶乡袁人,生于 1925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5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大”学员。曾任团政治处宣传股长、河北省承德钢铁厂党校副校长。

李茂修   北冶乡核桃园人,生于 1924 年。1944 年 9 月入伍,1946 年 4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昆明军区步校教育处副主任、昆明炼钢厂副厂长。

吕建章   仓头乡高崖头人,生于 1926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干部处处长、上海海运局燃料站政治处副主任。

刘振亚   北冶乡下刘沟人,生于 1923 年。1944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三区区长。新中国成立后历任河南省工业厅轻工局副局长、省轻化工业厅副处长、三门峡市供电局党委书记、郑州轻工学院处长。

谢涛   铁门镇郭沟村人,曾用名谢云,生于 1924 年 10 月。1944 年 10 月入伍,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主任、县长、州监委副书记、州委副秘书长、中共都匀市委副书记兼政协主席。

王峰   北冶乡梁庄人,生于 1927 年。1944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川东军区卫生部宣传股长、云南省军区教导大队副政委、云南省中医学院党委书记。

牛留成   正村乡曲墙人,生于 1929 年。1944 年 10 月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疆石油管理局供应处处长、南阳油田采油指挥部党委书记。

毛克忠   正村乡中岳人,生于 1927 年。1944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南农学院秘书、科长、宣传部长、郑州大学政治系主任。

姚学信   西沃乡安里人。1945 年 1 月参加革命,同年 7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科长、团政委、师政委、军副参谋长。

赵保华   五头乡梁村人,生于 1931 年。1945 年 3 月参加革命,1947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高射炮校训练部副部长、炮兵技术学院军事教研室主任。

王勇   五头乡南沟人,生于 1927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北军区参谋、广西军区航务处处长、广东云浮硫铁矿物资供销公司经理。

王长安   五头街人,生于 1928 年。1945 年入伍,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野参谋处参谋、总参军事交通部副处长、总后勤部军事交通部处长。

于川   石井乡下湾人,生于 1926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央芭蕾舞团党委副书记、副团长。

张建都   铁门镇陈村人,生于 1930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53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安阳县委副书记、河南省地震局副局长。

苏民   曹村乡高梁村人,生于 1924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区武委会副主任、区长、区委书记、湖北省鸡笼山金铜矿党委副书记。

高景川石   井乡三王庄人,生于 1928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国驻苏大使馆实习生管理组随员,中共中央组织部宣教干部局处长、中共中央宣传部干部局专家处处长、综合处处长。

田炳昭   铁门镇薛村人,生于 1924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洛阳市郊区和潢川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高昊   石井乡人,生于 1926 年。1945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总参测绘局政治部处长、副主任。

高清   北冶乡望古垛人,生于 1924 年。1945 年 1 月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师作战参谋、军分区副参谋长。

曾照阳   石寺镇人,生于 1926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昆明军区 35410 部队政委。

李波   石寺镇渠里村人,生于 1925 年。1945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军政治部组织部副部长、中国人民解放军 37531 部队副政委。

衡耀荣   曹村乡上岸村人,生于 1929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国营八二一厂分厂党委书记。

王志连   曹村乡下苍田人,生于 1925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徽省安庆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党委书记。

高峰(女)   石井乡三王庄人,生于 1925 年。1945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太岳报社通讯干事、县妇联副主任、长江航运局总医院支部书记。

王珍   曹村乡纸房人,生于 1925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空军航空兵副团长。

毛有岑   正村乡中岳村人,生于 1916 年。1945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区委书记、县供销社主任、洛阳拖拉机厂副科长、洛阳工学院总务处副处长。

吕明斋   正村乡中岳人,生于 1924 年。1945 年入伍,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师作战科副科长、汉中地区卫生防疫站站长。

李会   石井乡东坡村人,生于 1927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洛阳专署人事科科长、文教局局长、洛宁县委副书记、河南师大(今河大)党委办公室主任。

刘振武   曹村乡人,生于 1928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天津市电力局修建工程公司党委副书记。

介灿   北冶人,生于 1925 年。1945 年入伍,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安康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党委副书记。

赵天平   北冶乡庄子沟人,生于 1927 年。1945 年入伍,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长、军区后勤部副参谋长。

李明甫   曹村乡曹村人,生于 1927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军事科学院战术部研究员。

王绍祐   正村乡张村人,生于 1911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国务院第一办公室总务科科长、中国佛教协会办公室主任。

谢永仁   正村乡中岳人,生于 1926 年。1945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昆明市西山区人武部政委、东川区人武部副政委。

刘志高   曹村乡曹村人,生于 1928 年。1945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空军三十六师司令部科长、国营八四六厂副厂长。

毛国珍   正村乡中岳人,生于 1927 年。1945 年入伍,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南昌县人武部副政委,南昌铁路局南昌车辆段党委书记。

李廷魁   正村乡白墙村人,生于 1925 年。1945 年入伍,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成立后,在电力部门工作,曾任水电部葛洲坝一上海超高压输变电线路工程常务副总指挥长。

王仁德   城关镇人,生于 1915 年。1945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保山县县长、保山地区民政局总支书记、副局长。

郭振东   城关东街人,生于 1928 年。1945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总参谋部政治部保卫部部长、总参谋部通信部政治部副主任。

王治华   正村乡中岳村人,生于 1928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炮四师五团政委、北京军区工程兵第二工区副政委。

曹豫修   城关镇林庄人,生于 1933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西汉中军分区卫生所所长、安康军分区后勤部部长。

张照俊   北冶乡大山头村人,生于 1928 年。1945 年入伍,1954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北京军区直属政治部宣传部科长(团级)。

张跃凡   正村乡养士村张家庄人,生于 1924 年。1945 年参加革命,中共党员。曾任洛阳专署商业局副局长、土产粮油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党委书记。

赵平   原名赵赐廉,正村乡南荒村人,1923 年 3 月生,1945 年参加革命,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 年底随军南下,参加过渡江战役、粤桂边战役,获三级解放勋章。1951 年参加抗美援朝战争,任补训三师二十三团政委,获三级红旗勋章。回国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炮校学习,1955 年毕业。1963 年转业到洛阳市,曾先后在市果品公司、关林钢厂和市园林局工作。

李荣欣   北冶乡骆岭人,生于 1931 年。1945 年入伍,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师司令部科长、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桂云   曹村乡小沟人,生于 1930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洛阳市石油化工厂副书记。

刘雯(女)   原名刘云卿,石寺镇磨窝村人,生于 1920 年,1938 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曾任洛阳地区妇联副主任、宣传科长、洛阳师专校长、洛阳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刘守礼   北冶乡刘沟人,生于 1923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8 年 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新安县委组织部长、副书记、临汝县委副书记。

李伯临   铁门镇沟头人,生于 1923 年。1946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青海军区公安七十六团政治处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七师一三五团副团长。

杜正年   仓头乡盐东人,生于 1920 年。1946 年参加革命,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参谋长、河南灵宝中州汽轮机厂副厂长。

李正铭   正村乡养士村人,生于 1921 年。194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甘肃省平凉财贸工业局局长,平凉汽车运输公司党委书记。

魏锡铭   铁门镇庙头人,生于 1928 年。1947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政委、宣传部副部长、师政委。

冯绍杰   仓头乡大章村人,生于 1924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军委空军军校部协理员、空军五四 ○ 八厂副政委。

柴元智   仓头乡盐仓人,生于 1926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政局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防疫站副站长。

陈志平   石井乡胡庄人,生于 1927 年。1947 年入伍,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安县粮食局局长、副县长,洛阳市化肥厂书记,洛阳市鏶河区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孟宪臣   仓头乡狂口村人,生于 1929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政委、四川成都市气象局局长。

肖志忠   西沃乡石山头人,生于 1927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安县委监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县委副书记、第二书记兼县长,卢氏、孟津县委书记,义马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孟英   仓头乡狂口村人,生于 1928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48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地委宣传科长,广东省二轻厅副处长、办公室主任,省《轻工志》编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芦嵩   仓头乡盐西人,生于 1926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韶关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英德县委副书记兼县长。

游德聚   城关镇林庄人,生于 1927 年。1947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长、军分区司令员。

陈晃   石井乡胡庄人,生于 1925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河南省保险公司监察科科长,平顶山市财政局副局长。

柴金发   仓头乡人,生于 1927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三门峡市会兴棉纺厂办公室主任、三门峡市铝厂与三门峡市中原量仪厂党委副书记。

冯绍宗   仓头乡大章人,生于 1930 年。1947 年参加革命,豫西干校学员,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孟津县农村工作部部长、县委农村政治部主任、副县长。

贾梓屏   曾用名贾树藩,正村乡贾岭人,1924 年生。1947 年入伍,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团参谋长,边防检查站政委、站长,云南省武警学校副校长。

邓功秋   铁门镇庙头人,生于 1927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财贸学校副校长。

裴学宽   仓头乡龙渠村人,生于 1924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军委工程兵二十八团机械营政治教导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七四三二厂党委书记。

王东旗   铁门东街人,生于 1930 年。1947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副团长、山西省临汾钢铁公司培训处副处长。

张博   正村乡坡头村人,生于 1931 年。1948 年参加革命,1954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新洛阳报》社编辑、洛阳轴承厂大型分厂党委书记。

裴振嵩   西沃乡竹园村杨井人,生于 1931 年。1948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干事、秘书,中共中央中南局组织部干事,中央监委驻中南局监察组二级研究员,郑州油脂化学厂副厂长。

渠清河   石井乡三王庄上沟人,生于 1929 年。1948 年入伍,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武汉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员、保卫部军法科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三五野战医院政治委员。

高鹏   石井乡人,生于 1929 年。1948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区委副书记、高中校长、县委宣传部长、洛阳地区水利局副局长、豫西农业专科学校副校长和副书记。

陈东阜   又名陈邦桢,仓头乡陈湾人,生于 1927 年。1948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豫西轴承厂党委副书记、书记。

高隆   石井乡三王庄人,生于 1922 年。1948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军区政治部宣传处干事、军分区政治部宣传科长。

郭明善   城关镇下黄沟人,生于 1933 年。1948 年入伍,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军区司令部科长、洛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吕泰华   仓头乡龙渠人,生于 1926 年。1948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开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游清文   西沃乡游家洼人,生于 1925 年。1948 年参加革命,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贵州省第三监狱第二政委。

王维贞   正村乡养士人,生于 1926 年。1948 年入伍,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洛阳县委秘书、区长,洛阳市广播事业局副局长。

裴记志   曹村乡圪塔人,生于 1934 年。1948 年入伍,195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航天部二一〇所研究室指导员。

庞志昭   城关西街人,生于 1933 年。1948 年参加革命,1950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军区司令部军训部参谋、科长、副部长。

陈文杰   正村乡白墙街人,生于 1930 年。1948 年参加革命,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孟津团县委书记,临汝县县长、县委副书记,嵩县县委书记。

陈邦武   仓头乡陈湾人,1924 年生,1949 年 8 月参加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长、副书记,陆浑灌区指挥部副书记,新安县长、书记兼县武装部第一政委、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东申   正村乡金溪村人,生于 1931 年。1949 年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军一航校参谋,武汉造船厂组织部副部长,国营四 ○ 七厂党委副书记。

白绍珍   五头乡党家沟人,生于 1936 年。1955 年入伍,1956 年入党,1958 年毕业于西安炮兵学校。曾任十五军司令部作战处副处长、四十四师参谋长、空十五军副参谋长。

张明远   五头乡梁村人,生于 1935 年。195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北京市财贸学校教员、北京市委财贸工作部组织处副处长。

高凤梧   南李村乡人,生于 1939 年 6 月,1964 年毕业于武汉水利电力学院,现任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牛星光   正村乡曲墙人,生于 1914 年。新中国成立前同情和支持中共地下党的革命斗争,新中国成立后领导创办洛阳民生制药厂。为民主建国会会员,历任民主建国会洛阳分会副主任委员、洛阳市政协常委、工商联合会主任、河南省六届人大代表。

第二节 知识分子

限收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专家、学者,以及学有专长,贡献卓著者。

周重光   磁涧乡老井村人,生于 1913 年,1941 年西北农学院毕业,曾任国民党上海中央研究院植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新中国成立后,曾任东北林业总局副工程师,哈尔滨东北林学院副教授、副系主任。1955 年至 1957 年,赴苏留学,在列宁格勒林业工程学院进修,回国后担任东北林学院系主任、教授(高教四级)。1961 年夏,为刘少奇林业顾问、随刘视察东北和内蒙古,1981 年调浙江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任所长、教授。

兰迪   本名安道山,五头乡望头村人,生于 1925 年。1939 年参加革命.1956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 年毕业于延安中国医科大学,曾在部队医院工作。历任医师、主治医师,海南人民医院院长,广东省医学科学院科技处长、药物研究所所长。

杨志敏   铁门镇东街人,生于 1929 年。1944 年参加革命,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军队任职,坚持新诗创作。1953 年调中国作家协会任副秘书长,1982 年调中共中央宣传部任文艺局代理局长,1986 年担任《诗刊》主编。

柳山朵   石寺街人,生于 1926 年,1945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部队政治指导员,旅、师、军、大军区宣传和文艺科长、处长,随军记者、团政委、艺术干校党委书记、军分区顾问。1984 年离休后担任陕西省文联委员、陕西省儿童艺术工作委员会委员和兰州军区党史办公室顾问等职。历经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立过特等功。并长期坚持业余创作,先后发表过《正义的幼苗》、《渡河南征》(儿童故事)、《“盗”马》(小说)、《儿童团长小钢锤》(儿童故事集)、《茁壮成长》(中篇小说)等作品。

邵文炳   铁门镇克昌村人,生于 1921 年。1942 年参加革命活动,同年赴延安,1946 年毕业于延安大学自然科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入清华大学学习,并曾留学苏联列宁格勒。北京市电加工厂副研究员。

韩铎   石井乡前北斗村人,生于 1929 年。1945 年参加革命,1947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 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动力学院。核工业部副总工程师。

余恒昌   铁门镇克昌村人,生于 1922 年。1949 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矿院地质学助教、河南省煤田地质公司高级工程师。

张广益   铁门街人,生于 1923 年。曾先后在咸阳西北工学院、西安冶金建筑学院任讲师、 副教授。

范一亭   又名范钦定,五头乡二郎庙人,1922 年生。1948 年参加革命工作,1949 年入党,曾就学旧河南大学法律系和豫陕鄂军政大学。相继在中原军政大学、第二野战军军政大学、西南军政大学、第二高级步兵学校、军事工程学校、哈尔滨工程学院、长沙工学院、国防科技大学担任教员和教务工作。

邵喜灵   城关人,1921 年生,1949 年由国立西北工学院工业管理系毕业,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先后在中央机器工业局、第一机械工业部通用机器工业管理局、重型机械工业管理局、北京市农业机械局、北京油泵油嘴厂等部门作计划和企业管理工作。主编过《通用机械手册》,校订过英译网络技术方面的书籍。

王励前   磁涧乡掌礼村人,1952 年南京大学毕业,南京下关水电部电力环境保护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陈自立   原名陈德恭,正村乡庙东人,1929 年生,1955 年毕业于中南矿冶学院选矿系。中共党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仝建中   磁涧江沟人,1933 年生,上海交通大学毕业,中共党员,西安公路学院筑路机械 系副教授。

孟昭孝   铁门镇高平寨人,1937 年生,西北大学毕业,西安矿业学院数学研究室副主任、副教授。

王致远   正村乡养士人,中共党员,西北师范大学生物系副教授。

王警吾   五头乡党家沟人,中共党员,1958 年南开大学毕业,河北师范大学政教系副教授。与人合著《<资本论>理解与启示》(全书 5 卷,120 万字)。

郑运城   城关南街人,北京邮电学院毕业,该院计算机系副教授。

黄海源   笔名寒丁,城关南街人,195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云南省文联曲艺家协会秘书长兼《云南曲艺》副主编、中国曲艺家协会理事。

兰辑吾   字呈瑞,1911 年生。曲剧著名须生,被誉为“玉山青松”,曲剧“四大天王”之一,对洛阳曲子戏的形成和发展做过重要贡献。1956 年获洛阳地区戏曲观摩会演演员一等奖、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会演演员一等奖,1958 年获河南三专四市现代戏会演演员一等奖,1962 年获洛阳地区老艺人座谈会献艺演出荣誉奖。1982 年加入中国戏剧家协会,1984 年为栾川县政协委员。

张耀堂   正村乡养士村张家庄人,生于 1914 年。1938 年由洛阳简易乡村师范毕业,回新安从事教育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 年秋,在中共地下党的周密安排下,担任养士完小校长。在他公开职务掩护下,聘请中共新安县委书记蔡迈伦等多名共产党员来校任教,使养士完小一度成为全县革命活动的领导中心。后一直坚持地下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在宜阳县工作,先后担任教育局副局长、局长达 35 年之久。

孟志昊   铁门镇高平寨人,1907 年生,1937 年毕业于河南大学,授文史学士,留校为研究生。1938 年初,回新安从事教育工作,担任县中校长。在他任职期间,支持进步青年对地方反动势力开展斗争,掩护中共地下党的革命活动,对新安地区革命斗争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1941 年以后,曾先后在嵩岳中学(铁门)、洛阳高级职业学校(迁卢氏)、开封济汴中学(迁洛宁)担任教务主任、教员。1943 年重返新安县中担任校长。抗战胜利后,曾负责恢复嵩岳中学,后复任新安县中校长。新中国成立后,曾于西安西北中学任教。后被误捕判刑。1966 年获释,1986 年得到彻底平反。曾为新安县首届政协常委,应聘参加新安县志编纂工作。

王枢谈   五头乡党家沟人,生于 1920 年,中共党员。其父王国荃(1880~1968)为清末秀才,从事私塾教育 40 余年。教书之余,苦心钻研医术,热心为群众防病治病。长于杂病、妇科,尤其善于运用“理肝疗法”,治疗多种疾病,发挥了中医异病同治的特点,成为一方名医。王枢谈幼时随父习古诗文,后转小学。在县中学习时期即从事地下党革命活动。1943 年于省立洛阳中学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后,长期担任新安县中学校长,曾任县人民委员会委员、人民代表。“文化大革命”中无辜受到迫害。“文化大革命”后,曾任县教育局副局长,1980 年为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离休后,担任县志编纂委员会顾问。

高璟   石井乡三王庄人,生于 1922 年,中共党员。1947 年河南大学政治经济系毕业,返里从事教育工作。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县师范校长、完中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县高中副校长、校长、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刘冠五   仓头乡仓西沟人,1906 年生。曾就学于县乙种蚕桑学校,后在家乡从医。1939 年夏,山西决死二纵队军政干校来新安招收学员,刘冠五报名参加,随学员大队赴晋。行至垣曲磨头村,得知日军控制了同蒲铁路,队伍不能西进,路费用尽,百余人生活无着。刘冠五受大队领导委托,返回新安筹措路费。韩钧之父韩五桂变卖土地,资助银元 500 块;刘冠五也变卖家产,凑足 500 块银元,与韩钧弟弟一道把千块银元送至垣曲,资助学员大队改道西进,到达山西决死二纵队驻地。1945 年春,他又把自家经营多年的药店,交给八路军医疗队,支援人民军队抗日。新中国成立后,刘冠五被聘为县人民医院中医大夫。

第三节 著名英模

限收出席省级以上英模会议的著名英雄、模范。

赵光荣   铁门镇薛村人,生于 1928 年。1951 年到观音堂煤矿当工人,曾担任该矿代理副矿长、副主任、副书记等职。1975 年调任安阳矿务局副主任、龙山矿书记兼矿长。1979 年调洛阳地区煤炭局,担任副局长兼总工程师。是著名劳动模范,1955 年先后参加河南省和全国青年建设积极分子代表大会,1956 年参加河南省煤炭先进代表会议。后又两次参加全国煤炭先进代表会议,1959 年参加全国工交战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大会。多次受到政府嘉奖。

娄清新   全国民兵战斗英雄,西沃村人,1918 年生,1949 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过民兵班长、队长、指导员、区武装部长、县武装部科长、公社党委副书记等职。

娄清新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幼年放牛,当过帮工、小煤窑工人。1947 年 8 月家乡初解放即当民兵,10 月带领 93 名民兵在马家坡阻击国民党地方武装 300 余人的进攻,配合解放军五十一团歼敌 1500 余人。1948 年 1 月,国民党裴昌会部大举进攻新安,直扑西沃黄河渡口,以图掐断解放军北撤之路。娄清新带领民兵一个班,把守石山头山口,巧布地雷阵,有效地阻击了裴部骑兵团的北进,掩护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以及解放军医院、电台、仓库安全转移到黄河以北。接着在洛阳战役中带领民兵支前,到偃师剿匪,屡建大功。先后参加过近 30 次战斗,歼敌百余名,活捉敌大、中队长 14 人,缴获步枪、手枪、机枪等轻、重武器数十件。

1950 年 8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南军区暨第四野战军授予娄清新以“人民功臣”称号。同年娄清新出席全国战斗英雄代表大会,被授予“全国民兵战斗英雄”称号。1960 年,出席全国民兵代表会受到毛泽东主席接见,并授予他半自动步枪 1 支。

韩爱民   韩钧长子,1939 年秋生于山西汾西县。是年“晋西事变”前夕,因部队转移,父母把他寄养在贫苦农民家里,直到 1946 年人民解放军解放山西霍县时,陈赓司令员才派人把他接回部队。入学后,爱民学习优良,特别喜欢航模运动。1952 年他被推举为学生代表,向毛泽东主席敬献飞机模型,毛主席问他长大干什么,他回答要当空军。毛主席称赞他有志气,勉励他好好学习,长大做革命事业的接班人。

1959 年,韩爱民进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指挥学院学习,第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63 年毕业后,被分配到北海舰队。1969 年,因其在中央组织部工作的母亲张光受林彪一伙陷害入狱而受到株连,被迫转业,与同时复员的妻子张效丹一起到崂山县中韩公社大麦岛落户当农民。在这里,他和农民一道修梯田,建水库,绿化荒山。为了扶助集体经济,帮助农民解决困难,他花去了自己的千元复员费,和大麦岛的农民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一年后,公社调他先后到供销社、食品站担任领导,他工作认真细致,任劳任怨,经常走村串户,帮助群众发展养猪事业。

1975 年“五一”节前夕,韩爱民偕妻子到北京,看护他住了 7 年半监狱、身体备受摧残卧病在床的母亲。此时的首都,虽然“四人帮”还在横行霸道,不可一世,但有关江青一伙的丑史,和毛主席批评他们胡作非为的消息已在暗中传播着,干部、群众压抑着满腹积怨,在私下里议论着“四人帮”的种种罪恶行径。韩爱民耳闻目睹,激起了他的满腔义愤。一天,他在书店里买了一本新出版的《小靳庄诗歌选》,一看通篇都是借小靳庄农民之口,为江青篡党夺权制造舆论。他再也抑制不住满腔怒火,奋笔给小靳庄写了一封信。他写道:“你们在小靳庄诗歌中歌颂她(江青)是什么亲人和领导同志,试问她是什么领导?什么亲人?她不是领导,而是帝修反的走狗;她不是亲人,而是新生的资产阶级分子。”“几年来她的所作所为,足以证明她是野心家,阴谋家,政治骗子,资产阶级政客。”他在信的末尾写道:“希望小靳庄的农民擦亮眼睛,杀她的回马枪!一场向江青讨还血债的战斗打响了。人民是伟大的,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跳梁小丑必定灭亡,必定灭亡!必定灭亡!”他还在信的背面写了六首短诗,形象地勾画了江青、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的丑恶嘴脸,并写了“彻底清算江、姚、张、王”的口号。7 月 15 日,韩爱民毅然把信寄往小靳庄。接着,他又给王洪文、张春桥、姚文元以及他们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体委的死党写了信,严厉警告他们:反党反人民决没有好下场。此后,他还写了大量的标语、传单,揭露“四人帮”的罪恶,呼吁人们团结起来,“打倒江青!”“打倒张春桥!”“打倒王洪文!”“打倒姚文元!”“保卫毛主席,保卫党中央!”他天天早出晚归,到公园、剧场、车站、交通要道去张贴、散发。8 月 31 日,韩爱民离开北京返回山东,乘车千里,播火一路,从北京到青岛沿途的火车站上,都撒下了他声讨“四人帮”的战斗檄文。

10 月 20 日,韩爱民在崂山县中韩公社被“四人帮”控制的公安机关逮捕,公安人员在他身上还搜出了写着“叛徒江青就要完蛋了”的传单。10 月 29 日,他被押到北京,当天就受到审讯。当办案人员要他“交待罪行”时,他坦然回答道:“信是我写的,标语是我贴的,传单是我散的……”并毫无隐瞒地叙述了自己的“作案”经过,大出审讯者的意料。11 月初,韩爱民再次被带进审讯室,让交待“作案动机”。他说:“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有责任揭露这伙反党、反毛主席的野心家,让人民看清他们反革命的真面目,起来打倒他们!”审讯人员问他:“你知道不知道这是反党?”他回答:“不,我正是在同一撮反党反毛主席的野心家作斗争!”接着,他历数“四人帮”挑动武斗,破坏安定团结,煽动停工停产,破坏经济建设,残酷迫害大批革命干部,甚至把罪恶矛头指向全国人民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等种种罪行,深刻揭露了他们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本质。最后,韩爱民面对审讯人问道:“江青还提出要砸烂公检法,公安战线上许多好同志惨遭迫害,难道你们不动心吗?”问得审讯者面面相觑,无言以对。在前后 30 多次审讯中,韩爱民据理反驳,义正辞严,毫无畏惧。一些办案人员也认为他一不反毛主席,二不反社会主义,不应定为“反革命”。但“四人帮”的亲信,却暴跳如雷,坚持要追韩爱民的“黑后台”,韩爱民自豪地回答:“我是人民的儿子,我的后台就是人民!”

1976 年,韩爱民在铁窗里经受了周恩来总理、朱德委员长、毛泽东主席相继去世的巨大悲痛,他决心化悲痛为力量,做党的好儿子,让老一辈革命家放心。他托人买来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书籍和鲁迅著作,在近一年时间里,他通读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毛泽东选集》《资本论》《马克思传》,还认真阅读每天的报纸,在墙壁上统计着“四人帮”及其一伙为篡党夺权大造反革命舆论的罪行。直到 10 月,在全国人民欢呼“四人帮”垮台的喜庆日子里,他才走出牢门。

1978 年 5 月 19 日《人民日报》以《在光明与黑暗的决斗中—记年青的共产党员韩爱民》为题,长篇报道了韩爱民与“四人帮”英勇斗争的事迹,并加了《坚持真理是一个共产党员的高贵品质》的短评。第二天,全国各大报都作了转载。此后,《解放军报》《天津日报》也作了专题报道,并加了短评,赞扬韩爱民为“无畏的战士”。同年,韩爱民又回到北海舰队,先后担任海军练习舰第一大队“武功号”军舰副政委、政委和大队副政委。并出席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团中央委员。

张学武   运动健将,五头乡胡张沟人。曾获 1979 年上海全国少年自行车赛第一名。后为河南省自行车队运动员,在全国自行车比赛中多次获得冠、亚军。曾任该队党支部书记。

附录

一、重要文告

新安民主县政府布告

解字第 1 号

大军南渡,解放豫西,拯救人民于水火之中,杀贪官,除恶霸,开仓济贫。今因时局关系,我军向北转移,谁敢乘机报复,杀害我一个贫穷人,我将以血还血,决不宽饶。勿谓言之不预。切切此布。

县长李之放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月日

新安民主县政府布告

查我人民解放军自全面展开反攻,蒋介石为维持其将死亡的命运,在其统治区大肆劫粮抓丁,讹诈贪污,已造成严重的经济危机,货币膨胀,物价高涨,并引起粮食恐慌。而且又唆使大批特务奸商,人担马驮,用法币到我解放区购买粮食资敌,捣乱货币与市场,影响群众生活,殊堪痛恨。为此特决定,今后一切粮食严禁出境。如敢故违及私自购粮偷运出境者,所有群众都有扣获之权。倘被查获,除将牲口粮食没收外,并将人犯依法严办。对查获者,在没收其粮食内抽百分之二十作为奖金。为此,我县一、二区封锁线,暂规定由二区邱沟起,沿石寺河至小村、横山头、陈湾至一区之盐仓止,一律查封。在封锁线内,各种粮食一律不准出境。特此布告,希我全县各界人等一体知照。切切此布。

县长李之放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月

新安民主县政府布告

经财字第 号

我军自全面展开反攻,到处胜利,到处消灭蒋匪。而蒋匪介石想尽各种办法,挽救其经济危机,大肆印发蒋币,充斥市场,征粮征丁,造成蒋管区之饥饿恐慌。近更采取卑鄙手段,大量印制我币之假票,唆使大批特务奸商到我解放区推行,企图破坏我币威信,盗取群众物资,捣乱我金融市场,殊属可恨。查本月十七日在北冶集上发现有五百元之假冀南钞票,并抓获蒋特一名,携带号码不乱的十余万元。经本府审讯检查后,确系蒋匪有组织的印发,损害我金融威信,破坏我解放区人民生活。仰我全县商民各界人等严加注意,如再发现携带假票到我解放区推行捣乱金融,盗买物资,人人应警惕捉拿。一经发现或被人告发者,本府坚决予以镇压。兹将其假票式样及特点列贴于后,以示识别。(下略)

此布

中华民国三十六年十二月日

新安民主县政府命令

法财字第 1 号

各区长:

顷接专署令,去冬在伪顽国特人员促动下,我县各区有些村庄,有种植特货(即大烟)情事。我局面打开后,断然铲除,人民受损过重。为了人民不受损失,并彻底贯彻我禁绝精神计,决定按户征收 40%实物(不顶夏屯负担),全数由区负责交府,以便转交专署。所余 60%由区负责验收,不准动用或出售,等候县府规定处理。并决定以后不准种植,希接令后切实执行,勿违为要。

此令

县长 成解

1948 年 5 月 24 日

新安民主县政府命令

财粮字第 67 号

各区长:

奉专署 1948 年 7 月 21 日专财字第 62 号命令:各区种烟土户除 60%已归公外,所余 40%的烟土,为坚决在内地肃清吸食与买卖,决定由政府收买,每两付价麦子 140 斤,一个月内全数收回,过期不交者,应受严厉处分。

(一)各区接令后通知各村种烟户,把所存之烟土限期交区,由区列表送交县府。其烟价麦由各区未征的粮食数目字内催征付给,不能开支已入仓之粮食。

(二)收买时要选有经验能识货的人认一下,以防掺假、掺膏,否则即由收买机关负责。

此令

县长 成解

1948 年 7 月 30 日

新安县人民政府命令

民字第 65 号

为严禁地富疏散土地财产对抗土改由

我全县即临土改前夕,数千年来封建土地制度将要消灭,农民要求伟大的彻底翻身斗争,不日将在全县范围内轰轰烈烈地展开。目前全县已进入土改准备时期,但不少地富抓住土改前的空隙,趁监督松懈,有的消极对抗,杀牲口,卖浮财,大吃大喝,破坏生产。更有的进行挑拨、利诱,拉拢农民,进行阴谋破坏,分散贱卖土地及假清算、假还债,以麻痹群众斗争等非法行为。地富此种行为,实际为转移分散农民果实,破坏农民生产基础,而逞其消耗挥霍对抗破坏土改之企图。倘不严加管制,势必造成土改运动之极大损失。因此,本府为彻底保护群众土改利益,当兹土改前特严命如下,仰各区乡村政府切实执行,以加强管制。

一、严禁地富宰杀牲畜或饿死牲畜,毁坏农具,拆毁房屋,砍伐树木,荒芜土地等行为。凡发现有如此行为者,以破坏生产损害人民利益严惩。

二、公开宣传土改时对地富酌留牲口,如现在把牲口宰杀饿死卖掉,不仅土改时不留,且要他再买牲口分给农民。

三、为防止地富宰杀牲口,如发现有此企图(调查有据)者,准该村农会确定专人代管、谁用谁养的权利与义务,以免牲口死亡。

四、禁止屠户宰杀耕牛,违者严惩。

五、严禁地富疏散贱卖土地,或以土地送给农民。凡有以上事实者,应认为其非法行为,应即制止。顽强对抗者,即以破坏土改犯罪行为论处。

六、凡地主、富农为达到其分散土地阴谋,组织假农会、假诉苦、假清算者,应即予以揭穿,并解散其假农会,不承认其假分之土地。

七、守法地主、富农,不破坏,不抗抵者,土改时予以适当照顾。

为了严肃纪律,坚决保卫群众利益,发挥政府法治力量,政府工作人员要以身作则,严守勿违,并严格执行,保护土改。凡政府工作人员有包庇地富及个人家庭与亲戚朋友者,以违犯法纪论处。接此命令,要群众动员起来监督,要地富守法。

此令

县长 成解

公元 1950 年 2 月 日

新安县人民委员会布告

会办第 20 号

为了更好地贯彻公养和私养并重的方针,发展猪、羊、鸡、鸭、鹅、兔等家畜家禽的生产;同时,为了充分利用零星空闲土地,扩大种植面积,多种多收,以及保护树木,奖励植树,使社员增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必须在巩固和逐步扩大人民公社集体所有制的同时,奖励社员在不耽误集体生产的前提下,积极从事家庭副业生产。为此,特将几项政策规定布告于后:

一、关于猪、羊、鸡、鸭、鹅、兔等家畜家禽的饲养。在积极发展社、队集体饲养家畜家禽的同时,奖励社员私人喂养家畜家禽。社员私养的家畜家禽,所卖价款和平时粪肥收入,完全归社员个人所有。对采用公有私养方式饲养家畜家禽的社、队,应本按劳付酬的原则,付给社员以合理报酬。

为解决社员喂养家畜家禽的饲料问题和使生产队种植蔬菜,增加社员副食品收入,决定在各大队的总土地面积内,抽出 5%的土地作为生产队和社员自留地。其中,2.5%留作生产队的蔬菜地,其余 2.5%的土地,分给社员自己种植。对于在本布告前已经把自留地分给社员,数量超过 2.5%而不超过 5%的一律不再变动。各社队分给社员的自留地,长期归社员自由使用,自留地中所生产的农副产品,由社员自由支配,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但是,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社员个人不得出卖、出租和私人转让。

三、奖励社员积极开垦和种植宅旁、村旁、水旁、路旁的零星闲散土地,谁种谁收,不征公粮,不派统购任务,愿吃、愿存、愿卖,完全由社员自己自由支配。

四、鼓励社员利用空闲地和废弃地种植树木,谁种归谁所有。社员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包括竹、木、果树),仍归社员私有,社员应加强对树木的培育和保护。

对已作价入社,而不便于社、队集体经营管理的零星树木,可由生产队委托社员经营,并给予合理报酬。

五、为了使社员有必要的时间经营自留地和从事喂养家畜家禽等家庭副业生产,除社员家中有辅助劳力者外,对全劳力每月放假 3~5 天。对于不在公共食堂起伙的社员家庭,每天要给其妇女劳动力 2~3 小时的做饭时间,使他们办好自己的家庭伙食。

以上各项希全县人民切实遵照执行。

县长 药贵福

公元 1959 年 6 月 23 日

中共新安县委员会

关于稳定责任田若干问题的规定

新发(1983)64 号

根据发展农田基本建设、农田植树造林的需要,根据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农民承包集体的责任田,必须相对地长期稳定,不能轻易变动。现将有关责任田稳定的若干问题公布如下:

一、从现在起,农民承包集体的责任田的时间,一般延长 15 年。在此期限内,任何生产队不得随意调整变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变动的,必须经生产队社员大会讨论同意,报公社(镇)批准方可。

二、责任田长期稳定之后,增加人口所需增分的责任田,在生产队的机动地内解决。现在没有机动地或机动地很少的生产队,必须按生产队耕地面积的 15%留够。

三、在责任田的稳定期限内,因人口减少、外迁需要交回责任田的,要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办法。如系全家户口转出的,可以从户口转出之收获季节起,把责任田全部交给集体。责任田地边的树木合理作价,树随地走,由新的承包者付款。责任田的基本建设(岁修工程除外)投资、投工,由新的承包者合理补偿,原承包产量不变。如系因婚出、升学、招工、招干、死亡等因人口减少的,可将所减人口的责任田变为机动地,一般仍由本人耕种,地边的树木仍归本人所有,只用按照生产队关于耕种机动地的规定,向集体交纳一定的实物即可。如系劳力缺乏,搞其它专业等原因自动要求退交一部分或全部责任田的,生产队应该允许。其地边树木仍归本人所有,由生产队给新的承包者扣除适当歇地,或合理作价,树随地走,由新的承包者付款。责任田的基本建设(岁修工程除外)投工、投资,由新的承包者合理补偿,原承包产量不变。

四、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不符者,按上级规定执行。

1983 年 11 月 28 日

新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殡葬改革积极推行火化的通告

实行殡葬改革,推行火化,是最科学、最经济、最卫生的殡葬方法。火化还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财力,又可以“寄托哀思”,是利国利民、移风易俗的一项重大殡葬改革。为了贯彻执行中央、省有关殡葬改革指示精神,切实搞好我县的殡葬改革,为四化建设服务,特通告如下:

一、深入开展殡葬改革的宣传教育。改革旧的丧葬习俗,实行火化,是关系到移风易俗的一件大事。它对于破除迷信,节约社会物质财富,保护公共卫生,净化环境,减轻人民经济负担,促进四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各条战线都要重视这项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和一切机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推行火化的好处,使广大职工干部、人民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同旧的传统观念决裂,自觉实行火化。

二、凡在我县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及城镇居民、乡村群众中,有死亡者,都要实行火化。机关干部、党团员要起模范作用,做殡葬改革的带头人。为了坚持殡葬改革的方向,需要以下行政措施:

(1)干部职工死亡不火化者,不发丧葬费,不发抚恤费,不发遗属补助费,子女应招收为工人的不招收。

(2)取缔棺木市场,任何单位不准供应做棺木用的木材,不准加工制作或经营销售棺木。发现出售棺木,应视其情况,分别处以罚款或没收实物。

(3)坚决禁止土葬。根据国发(81)51 号文件规定:农村社员的宅基地、自留地、包产地,社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不准葬坟。农村社队不准给丧葬户提供坟地、墓穴,违者追究责任,视其情节,处以罚款和征收坟地费。

(4)一切机动车辆和各种交通工具,不准为土葬服务。违者,司机吊销驾驶执照、汽车停止供油,批准借车的人,处以罚款。

(5)在医院就医死亡的人,不论死者是本地或外地的,一律就地火化。火化厂的殡葬车不到场,医院有权拒绝丧者家属转运尸体。

(6)五保户、困难户实行火化的,由公社或大队出具证明,火化厂可酌情减免火化费。

三、改进土葬。对一些边远山区交通不便者,根据实际情况,以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利用荒山瘠薄地建立公墓,深埋平葬,不留坟头,不允许一家一户再建坟墓占用耕地。

四、提高警惕。对利用封建迷信制造谣言,破坏殡葬改革工作,煽动闹事的人,要坚决揭发,严肃处理,后果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对少数民族,要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但要积极进行宣传教育,提倡火化。

六、为了加强对殡葬工作改革的领导,各乡镇要在县殡葬改革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广大职工、干部、群众的教育,确保殡葬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本通告自 198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殡葬管理部门要履行职责,逐项落实,广大人民群众要监督执行。

特此通告

1983 年 12 月 15 日

二、金石碑文

(一)灾荒碑文

光绪三年铁门“万人坑”碑文

清光绪三年,河南大旱,丁丑三月至戊寅三月始雨。三年,夏季歉收,秋麦均未播种。新渑灾尤重,十室九空,道?相望,有一村饥死无一家者,有一家饥死无一人者,人食人肉,诚亘古之未闻也。是年春,正天府设粥厂于新、渑交界之铁门,食粥者,络绎不绝,时有死亡无(算或数)。(邑)人因将镇西义地掘坑二,男左女右,有毙者丛葬焉。迄今已(四十)余年。(时铁)门南圃众执事,恐其久而就湮,因醵金树石立界,(以)志其地,(以备)后陵谷变迁,而有碑可考,庶不至无所依据云。

大中华民国十年十月谷旦

说明:括号内系碑文缺字。民国初年铁门有战事,该碑被枪弹破坏多处,损失 9 字。

荒年序

荒年序者,叙大清光绪三年荒劫之情形也。其序曰:维三年,天大旱,周围数千里,年半不雨。风先示变,蝗复为灾,乃秋夏不稔,而岁大饥。其饥也,实鬼、神、人、物、草、木、鸟、兽之劫也。试历言之一一斯年也,春多大风,焚轮驰骤,奔腾疾烈。其风之暴也,倾牌坊,折城垛,落檐瓦,拔大木,种种变态,盖有不可胜述者。此风灾之情形也。由是,终春不雨,夏遂无麦,而岁已饥。至五月间,而天雨半犁,民咸布秋。不谓寸苗尺许而又蝗焉,蚁行于野,鸣也莭莭,蚕食万亩,飞也蜇蜇,而已绸之苗,且入六足四羽之腹矣。此蝗害之情形也。自此,天更无雨,时当六月,暑气熏灼,赫炎逼人;日色流火,如胟如焚;地赤千余里,天无半点云。吾见泉涸矣,川竭矣,林焚矣。民哉!民哉!所谓室无(如)悬磬,而野无青草矣!斯时也,妇子疾首,老幼痛心。晚景绝食,哀哉高堂七旬;终日啼饥,痛矣孩提三春!人非苌楚,何以为心?所以,七月间饥民蜂起,百千为群,若夫若妻,抱子持孙,行彼周道,纭纭纷纷。男也,乃饥乃渴,担碗釜而行道迟迟;女也,载行载止,提子女而神思昏昏。此吾民国初年为饥民之情形也。无何,与者倦矣,而乞者无尽,后虽欲为饥民而不能也。爰乃谋及牛马六畜,幼而健者百置(值)而一与,求而活之犹可;老而弱者徒与而莫取,杀而食之而已。至于良田华屋,初犹为贱而不忍弃,续则徒与而莫之取。乃民无生路,而天之亢旱自若也。于是,既无恒产,焉有恒心?八九月间,打劫蜂起,贼寇连群。火炮三更而如雷,戈戟终夜而成林。望富家而毁室,窥高宅而破门。叫呼连天,刀如男儿之项;哭声震地,警(惊)断妇子之魂。已而,互相杀戮,或主人迎炮而尸横,或贼被刀而分身。戟起剑落,但见血染四壁;断头折背(臂),竟而尸累当门。惟是逃寨逃洞,富家竟而无家;如虎如貔,饥人尽成贼人。此吾民继相戕贼之情形也。然此仍属甫饥时也。至九十月间,富人居处以固守,饥人无力以相角,而抢夺之风息矣。然民不能束手待毙也,盖不能以人制人,遂转而为鬼为蜮。当斯时也,三五与谋,窥富室之坟墓,计贵族之陵寝。一二人黑夜入地,饿鬼径奔故鬼;数百年白骨见天,今人大会故人。阴阳相害,或被指引于亲邻;祖宗暴露,或竟受害于子孙。呜呼,痛哉!人道乃尽。此吾民掘墓开棺之情形也。乃至于十一二月时,斗粟银三两,斤面百余文,而无计不穷,民其奈何哉!但见雕梁画栋,俱拆作薪,且而沽薪,而桌凳箱柜又何存;彩缎绫罗俱估,一衣不过一饭,而素布粗棉亦何论。且也,良田一亩,仅一食而无余;高堂三间,数百钱而与人。甚至二八闺俊升余粟,谁悯良家子;三七佳冶两许银,弃诸外乡村。亲割连心肉,伤心哉,白发垂泪而弃子;夫舍偕老人,痛情者,稚子失乳而呼亲。抱头悲痛,兄弟之哀号,声闻天外;分袂情恻,夫妇之叫呼,泪垂江滨。驰驱周道,数百里俱是薄命红颜;泳浮江河,亿万辈尽成泣别佳人。此吾民骨肉分离之情形也。乃未已也。自此以后,粟价愈高,每斗六千余钱,而吾民愈无生路矣。但见民皆骨立,人尽鬼形,颜色枯槁,皮外骨影。足欲前而仍却,而摇曳不自禁,几一风而欲倾;神欲行而官止,而伫立不自持,将四壁之是凭。尸横野外,饿殍途中。由是昏日月,灭人伦,愁惨天地,泣号鬼神。既无食相食,且看人食人。其始也,强食弱者,主食客人,食及亲戚,食及乡邻;其终也,食及父祖,食及子孙。不惟食其死而亡,亦且食其生而存。呜呼,痛哉!人道乃尽至此!天心厌乱,否极生新。三月中旬六日,一犁雨垂,万物回春。加以皇恩下逮,赈济余民,所以人未绝类,孑遗犹存。然而村庄去六七,人口死九分也(矣)。操觚时不堪回首,泣下沾襟。作鄙俚言,以戒后人。尔后人尚鉴于此,勤俭为本,积粟积金,勿临渴掘井,使室家生离死分可也!

樊(惠元、清扬)沐手(书、撰)

大清光绪十一年岁次乙酉花月下浣谷旦

(此碑存于铁门水源村樊氏祠堂)

(二)烈士碑文

高军烈士墓碑文

高军同志,1922 年 6 月生于新安县石井乡三王庄村一个农民家庭里。1937 年 7 月参加革命,共产党员,曾任区委书记、区长、县委委员等职。1948 年 6 月 24 日晨,在宜阳县石陵对敌战斗中光荣牺牲,时年二十六岁。

高军同志参加革命后,经历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考验,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好战士。

郑广训 书丹

新安县人民政府

公元 1985 年 4 月立

徐舜亮烈士墓碑文

徐舜亮,广东省揭阳县新亨公社白石大队人,生于 1946 年 6 月。于 1969 年 4 月入伍,牺牲前系中国人民解放军 0190 部队 74 分队班长。于 1974 年 8 月 5 日,在渑池县笃忠公社进行战备演习中,为了保护其他同志安全,光荣牺牲。

徐水生烈士墓碑文

徐水生,生于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于 1973 年元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系 0190 部队 71 分队战士。于 1973 年 12 月 1 日,在黄河执行架桥任务,因抢救同志和国家财产,光荣牺牲。

(以上烈士碑均在新安县烈士陵园)

北岳抗日烈士纪念碑文

1945 年 3 月 26 日,我豫西二军分区六支队三、六、九连与新安黄河支队两个大队,在新安北岳村一带活动。日寇石桥中队同皇协军千余人,拂晓前向我军进攻。我军根据情报,设下伏击圈,进行英勇反击,与敌人展开肉搏,获大胜,击毙日寇小队长等七十余人,伤日伪军百余人。战后,横水、新安之敌人龟缩城寨。我军战斗英雄李发胜、赵玉、张三小、杨三腊等六同志(均系山西人)光荣牺牲。

革命烈士永垂不朽!

李之放撰文

新安县人民政府

公元 1985 年 3 月立

(三)群众集资建校碑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水平提高,集资建校,蔚然成风。从 1979 年至 1984 年底,全县共翻修学校危房 1647 间,新建校舍 4889 间,计 134767 平方米,购置课桌 18815 套,总投资 9220376 元。政府为鼓励群众集资建校,特予以树碑表彰。计有庙头学校、白墙学校、正村高中、铁门学校、狂口学校、磁涧学校、正村学校、横山学校、滩子沟学校、山窝学校、磨窝学校等集资建校碑。兹选录数件入志。

庙头建校碑文

庙头学校原系古庙旧址,虽历经修建,仍不敷用。大队干部、群众,为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决定兴建校舍。l972 年,兴建教室 14 座,面积为 985 平方米。1974 年,建教师宿舍楼 1 幢,面积 230 平方米。开扩操场 32 亩,整修围墙,增添设备,总投资 38 万元。施工期间,上级殷切关注,县化肥厂积极支持,大队党支部、管委会加强领导,群众师生艰苦奋斗,如期竣工。昔日破庙颓垣,设备简陋,而今高楼耸立,舒适幽静,气象一新,实为群众投资建校之模范。庙头群众、干部重视智力投资,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自力更生,除旧布新,造福后代,精神可嘉。特书文刻石纪念。

王天刚 撰文 张京汉 书写

王曰文 王曰纲 刻石

河南省教育厅

1983 年 4 月 19 日

白墙建校碑文

白墙学校原在街中五龙庙,1942 年迁至村北洪福寺。因校舍年久失修,1971 年暴雨侵袭,大部分教室倒塌,学校被迫停课。为彻底改变学校面貌,造福后代,大队党支部决定在花园地另建新校舍。大队投资,群众献工,师生动手,1971 年奠基,1982 年竣工。建成教学楼 1 幢,平房 50 间,建筑面积 2160 平方米。同时建厕所 4 个,砌砖围墙 300 余米。在建校期间又添置课桌、凳、实验仪器、体育器材、电视机等教学设备,总共投资 20 万余元,为改善办学条件奠定了物质基础。白墙大队干群自力更生,集资建校,发展教育,培养人才,精神可嘉。特书文刻石纪念。

赵士田 撰文 胡永堂 书写

王金 王西贡 刻石

洛阳行政公署

公元 1983 年 3 月立

正村高中建校碑文

正村公社党委为了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培养四化建设人才,在正村东坡耐河发源地兴建新校舍。公社干部、群众、高中师生员工踊跃献工献料,筹集资金,积极参加劳动建校。正村大队献地 18 亩做校址,南岳、王庄大队献地 8 亩,各大队选派能工巧匠 40 余人,负责施工。历时 12 年,建成楼房 54 间,平房 52 间,建筑面积 2631 平方米,同时修建围墙、校门、厕所,购置教学设备等,总投资 30 万余元。其中献工 10000 多个,大梁、檩条 100 余根,破运石料 500 余方,合 40000 余元,学校师生亲自动手办砖瓦厂、铁木工厂,为建校备料筹款 21 万余元,国家补助 69000 余元。正村人民用自己的双手谱写了一曲“人民学校人民建”的胜利凯歌,在一片丘陵坡地上绘出了一幅又新又美的画图。为赞扬正村公社干部群众高中师生员工群策群力,连续作战,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革命精神,特书文刻石纪念。

赵士田 撰文 胡永堂 书写

王元文 王元春 刻石

洛阳行政公署

公元 1983 年 11 月 29 日

铁门集资建校碑文

铁门学校位于涧水之滨,面对青龙,背依凤凰,山明水秀,景色宜人。解放前假顺庆寺旧址先办私塾,后改为县立第三完全小学。及嵩岳中学迁建,遂分为东西两院。解放后随着群众政治、经济翻身,教育事业发达,原校舍几经修葺扩建仍不敷用。1984 年春节期间,铁门党支部、村委会邀集返乡省亲干部、职工、乡直机关领导及邻村有关人士欢聚一堂,商谈集资建校,振兴教育,培养人才,建设四化的重大意义。抚今追昔,感慨万千,敞解义囊,踊跃捐款。短短十余日,捐款 83000 多元。继而由党支部书记赵留喜等同志组成建校委员会,鸠工聚材,破土动工。4 月 20 日奠基,历时 5 个月,一幢建筑面积 1200 平方米的教学大楼于 9 月下旬胜利竣工。1971 年迄今,依靠群众自力更生,8 次修建校舍 63 间,面积 1620 平方米,同时又修整院区围墙 600 立方米,总共投资 244000 元。施工中,建校群众冒酷暑,战严寒,夜以继日,艰苦奋斗,用自己勤劳的双手谱写了一曲人民学校人民建的胜利凯歌。往日萧萧古庙,破房颓垣,疮痍满目;而今巍巍高楼,窗明几净,面貌一新。铁门干部群众热心教育事业,重视智力投资,积极改善办学条件,造福子孙后代,精神可嘉,特撰文刻石纪念。

周廷翰 撰文 姜洪范 书写

王西川 刻石

洛阳市教育局立

1984 年 11 月 28 日

(四)其它碑文

玄元观碑文

本朝岁次庚申九月丙寅朔丁亥日

长安希皓逸人撰

新关 □ 吏范琏篆额、书

棲迹羽衣毛道能刊

夫深山大泽,实龙蛇之所居;乔松劲柏,非培塿所能生。鸾凤不棲于枳棘,至人偃息于山樊。高蹈烟霞,芝耕云卧,声利不入者,其惟我王公其或似之欤?公讳志希,字子玄,磁州武安人。生特秉异,夙有玄契,志尚清虚,器宇殊常,异黄埃稠人。年登未冠,父母议行媒妁,其志凛凛有不可夺之操,遂孑然孤迈,蹭蹬林丘神霄洞清平真人赵君,有道之士,遂师事焉。君以朝针暮艾,熏炙日久,至于行役,亲执荷负。厥后赵君杖靸入关,乃谓曰:“教门大开,各 □ 一方,宜广扇玄风,以行化于他邦。”于洛之阳,溯涧滨而上者,已两舍矣。邑曰新安,墅曰焦家沟。其地爽垲,其水凄清,其俗敦庞,松竹畅茂,蔚然玄古之风。询其耆彦云:“此宋朝杨令公之丘陵也。有女孙杨宗宝,感祖之义,居庐于此,遂入道而为观焉。其志悫质而得道。真宗祀 西岳,车驾幸此,帝感其孝诚,赐玉虚散人。是时殿阁峥嵘,户牖虚映,粉堞朱甍,梅竹晶荧。背连北邙之根原,南接涧流之逶迤,东邻康节之庐,西揖甘卿之祠。经金未毁,不灭福地之风。其后劫火烧空,兵尘亘野,惟余断垣颓址而已。”既闻,乃喟然叹曰:“有废必有兴!”乃挂钵于兹,芟茅掇砾,筑垣构屋。先以玄元观,次列真官祠。西有竹洫,厕以垄埠,仍以三清,亚以七真。二师影祠,簉倅其中,当 □ 事产别具公凭清和大宗师锡额“玄元观”焉。方之 □ 古,万分 □□ 其一焉;比之荒芜,厥有成绩矣。虑风序推迁,拟刻贞珉。缵绍前人之丕烈,继纪成败之肇因。托法 □ 李 □□、贾志修,不远千里,乞记于擁肿。予也,棲迹于秦,尚昧秦甸,敢当伊、洛之责焉?辞不获 □,□ 诸来状,备实而录之。寓长安十方大玄都万寿宫希皓逸人为之记。

中统元年九月 日 知  □□ 李志淳 羽衣梁志通 李志纯 邹志顺 祭志明等立石

捕盗官 杨福

次三官 段和清

次二官 毛立

新安县长官 廉祥

清宿儒逸庵田老夫子教泽碑文

先生讳仪凤,字秉则,逸庵其号也。天性纯笃,□□□□□□ 庠生碧峰之庭训,既受书于大胞兄起凤,束从舅父郭竹亭游。刻苦自励,了然汉宋流别,读书不斤斤章句,惟玩索其大旨。为文专 □□□,能以一缕精思构起楼阁,虽未得蜚声黉宫,然学也所造,一时步青云者,谁不敬仰钦佩。以数奇不利小试,退而教授里闬,循循善诱,诲人未尝倦。所馆之处,学者争从之,庠舍几不能容。故当时桃李悉出门下,成就多方人才。综其生平忠厚,而文章朴实,而忠信廉静,而寡欲谦恭而下人。且持身有道,立心有恒,矜争俱释,毫无浮躁之气。盖其德性坚定,如秋月宜人,与人言如讷讷然。而教诲讲解,却盘旋曲折,能道出义理之奥窔。若夫事亲孝,从兄恭,交友信,敦笃饬纪,乃先生之余事也。今先生往矣,而时雨所化,咸欲树碣道左,以摅饮水思源之忱。有吕君荫堂者,先生之游扬也。慕程门之高谊,以状达函辱余序。余撮其大概,并为之铭。铭曰:学者教授,善修其身,庸书游慕,品其为真,惟古贤士,乐道安贫。若先生之文艺道德,俨然为后模范也。信乎,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中华民国三十年岁次辛巳小阳春吉日

受业 王鸣鸾 撰文、吕清芬 书丹

(此碑由薛村田玉璞家收藏)

冯玉祥施政纲领碑文

我们一定要把贪官污吏、土豪劣绅扫除净尽。我们誓为人民建设极清廉的政府。我们要为人民除水患、兴水利、修道路、种树木及做种种有益的事。我们要使人人有受教育读书识字的机会。我们训练军队的标准是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军队是人民的武力。

中华民国十六年 冯玉祥

新安县长 束清汶 立

黑山沟洞开凿记

黑山沟位于新安县西北 3 公里处,是卫星大渠通向邙岭的咽喉,又是干渠的两大隧洞之一。由于党的正确领导和民工的冲天干劲,于 1958 年 4 月 1 日开凿,至 1959 年 1 月 30 日竣工。该洞全长 688 公尺,高 2.95 公尺,宽 2.3 公尺,过水深 1.66 公尺,设计 1.8 公尺,根脚 6 公寸宽,3 公寸深,墙 5 公寸宽,圈 1.15 公尺,圈石 4 公寸厚,砖是两复两圈,能通过 4 个流量。洞顶有 4 眼井,深度达 19 至 27 公尺。此洞实用 30 万个劳动日,共挖土石方 6400 方,塌方 2100 方,合计 8500 方。券砌工程实用块石 2246 方,拱石 559 方,293341 块,水泥 146921 公斤,白灰 152500 余公斤,木柱 12000 公尺。(下略)

卫星大渠指挥部

1959 年 4 月立

张忱惠教碑

张忱同志,新安县石井乡龙潭沟人,1918 年生,1933 年毕业于新安县女小,即今实验小学。1937 年投身革命,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部长等职。为培育英才,振兴中华,张忱同志节衣缩食,积蓄万元,1985 年 7 月捐赠母校,作为奖励三好学生基金。并恳切嘱言学生,要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奋发进取的新人,为建设家乡、建设社会主义祖国建功立业。为使张忱同志关心教育,不忘桑梓,奖掖后学之举,世代传颂,特勒石树碑,永铭纪念。

张化义 撰文 吕魁渠 造型

郑广训 书丹 王西川 刻石

新安县人民政府

1986 年 7 月

三、诗文选录

(一)文选

《历代军事分类诗选》自序

张钫

予少懒于学,古诗歌能记诵者甚鲜。年稍长,值国家多故,驰驱戎马间。凡古今要塞,通都巨邑,名山大川,颓垣废垒,或匆促一过,或于焉宵憩,或陈师对垒,或战胜追逐,烈日之下,雨雪之中,清风明月之间,离合悲欢之际,恒思敲镫以咏,对景兴怀,藉解劳顿而述情事。顾心长学短,遗憾时形。每拟于往籍中,摘其于吾心所想,躬亲所历,有翕合者,分类择书,庶便讽诵而资警励。徒以碌碌行伍,有志未逮。己未春,南北言和,军事稍暇,因搜集自三代至唐末各诗集、各选本、各丛书,分十八类,陆续选辑。因抄录之艰,迄辛酉夏,始粗具端倪。夫诗言志,道性情,《葩经》三百,贞俗咸存。而予兹编,独选关于军事者,或谓启世人黩武之思?非也。盖祸变基于干戈,流离生于戎马,虽治乱之源,政潮是视;而兴弭之渐,风化攸关。若军人识正谊,知爱国,纵边烽有警,草泽称雄,又何难仗义执言,消患未萌。所惜者,不由其道耳。是集之选,举凡战事之是非,将士之勇怯,祸乱之原委,兵民之苦乐,长歌短咏,绝律残句,有关世道人心,罔不搜罗采取,次第成编。使千百年前之诗,移诸百世后之身。历其境者,可歌可泣,可讽可规。而随时随地,足以激发人之性天,活泼人之精神,陶镕刚健中正之威风。则亿兆生灵,得所讬命,是岂徒中国之幸也欤!予不敏,窃本斯旨,非敢强前贤钜制,以附己见,而骛选诗之名也。述而不作,戒勉昭然,博雅君子,或有取焉。至分类明义,另详于后,而撮其大略于此。

民国九年季夏新安张钫于池阳军次

(此书今存河南省图书馆)

悼东征阵亡将士文

张钫

秦中起义,于今一载。最可惨而不能忘者,友人刘粹轩、钱鼎三,与故于病之杨勉斋,亡于乱军之入伍生,以及将士李长胜、辛建忠、严飞龙、戴凌云诸人。而万家岭旁之诸队官,从予战于潼之西、潼之南、潼之东、盘头、灵宝、英壕、观音堂、硖石之诸士卒,皆磊落光明,有死无降。至今想其人,临其地,不禁涔涔泪下也。念义气之结合,恨未得死所,以从其后。睹民国之阽危,恨不能手定,以慰亡魂。时日不再,风涛愈迫。悠悠岁月催人老,磊磊功名何处求!止乎?行乎?静吾心,养吾气,健吾体,练吾神,审时乘势,与当世英雄豪杰再作一番事业,以造福于万姓,而慰已死之友与诸将士于地下。吾无憾矣!吾陶然矣!

壬子秋,自京归秦,适值纪念疮痍新复,欢呼共和,回忆往事,不禁恻然。谨志。

1912 年秋

弭兵电

张钫

津榆战罢,骸骨未收。和平声浪,喧腾于全国;戎机隐伏,惊传于中原。豫为各省之腹心,乃国家之中部,和平幸福,分所应享,糜烂祸患,岂堪再见。然政府尚未重组,军旅先已南来。备战严修于河干,锋镝将交于境上。群情惶恐,不知所措,风声鹤唳,草木皆兵。钫籍隶河南,祖宗坟墓所在,父老生息所托,观祸患之迫逼,实缄默之难安。窃以豫省问题,欲谋解决,勿劳戎马,鼙鼓声催,徒苦吾民。律以和平原旨,既多违背;揆诸宁息本意,益滋纠纷。天道好还,民命堪恤,恃德者昌,恃力者亡,轮回不爽,昭载典册。民心即天心,兵器即戾气。得民将壶浆相迎,弄兵则萧墙为敌。诸公明达,量所洞见。比年豫省匪旱为灾,民生凋敝,茹辛忍痛,已欲哭而无泪;兵凶战危,更闻风而惊心。倘于和平宣传之旗下,重演争城夺地之惨剧,于情堪怜,于义何取?诸公易地而思,当亦有所不忍也。况同室操戈,危及国家;兄弟阋墙,贻羞邻封。纵因政见之各异,何如衣裳以相会。胜败无荣辱,存亡在呼吸。愿作悔过之呼,共赞弭兵之举。煮豆燃萁,恳泣涕而劝解;星火燎原,莫袖手而旁观。临电迫切,伫候明教。

1925 年春

(此电系为阻“胡憨之战”而发。原文佚,兹按黄元吉、杨锡元述录。)

洛阳先后出土正始三体石经记

王广庆

光绪乙未三月初七日,洛阳白马寺人刘克明为村南龙虎滩黄占鳌刻名章,携有《六书通》。黄披视,谓字形奇古。余牛舍瓦砾中,有残石一角,刻文与此相类。偕刘往质。刘知石为异物,取黄子耀坤习字纸,以淡墨摹之,粗识者谓系蔡中郎遗迹也。龙虎滩在今洛阳东二十里,位伊洛会流处之北岸,洛水未北徙以前,当系古开阳门附近地,去汉时大学故址不远。此石必先自残佚,魏、齐未及移徙者。由是拓本流传,邑人知有三体石经矣。惟黄氏不自矜惜,未几,即以四十金售之古玩商党廉。闻党系山东黄县丁树桢资遣来收古物者,归遗丁,丁色然喜,向所与八百金,不复与校。越数年,石又归他人,今为合肥周季木所有矣。民国十年春,余归自陕,有事于洛阳,间亦搜罗金石文字。同学赵汉臣以三体石经相告,谓石之始出,系黄耀坤之父雨后见自厕牏壁上,经某广文审为汉物,石虽售出,摹本尚可得。因辗转自黄索一纸,则《尚书·君奭》篇遗文。原石背面应尚有《春秋》经文,但石缺半面,不复可见矣。

十二年二月,又闻洛阳碑贾郭玉堂言石经出土事。传系十一年十二月,乡人朱姓等取蒌根制药,掘地四、五尺,得巨石,修广约三尺许:又一小石,则尺许,表里刻《尚书》、《春秋》文,惊为异物。闻者走相告,为土豪黄某所知,讽朱等以五百金为寿,不者,将加祸。朱等恐,醵资与之。经石发见地,在碑楼庄、朱家圪塔、大桥之间,北临洛水,与龙虎滩隔岸约二、三里,亦古洛阳附郭地也。当以此为历史遗物,属郭转告石主,勿令售之外人,必设法为筹代价,妥为保存。时适因事赴沪,即以之函同邑张伯英钫,俾玉成此举,时石尚未断也。未几,为城内谢荣章购去。石重,不便秘载,且以分售之,可居奇也。令石工白姓,乘夜凿为二。《尚书》毁“君奭”篇目三体共六字,《春秋》毁“年春取济西田公子遂”三体共二十五字,就中“田”字空格无古文,下部“遂”字有古篆无隶书也。事问(编者按:“问”字古通作“闻”)于省,大吏檄洛令并委员提取。时伯英已赴洛,与孙经武、刘维屏、董天章、李肯堂等协议,佥以石出洛阳,不宜为他私人有,拟建亭于城西北隅关岳庙拦护之。款绌,未果。而其石则自谢荣章处移出,分置洛阳县署及余吴家街寓所之新安官磺局。四月杪,伯英以拓本来,并加工拓二份,分赠章太炎、于右任两先生。太炎先生出其得自李印泉所赠已装本质对,《尚书·君奭》篇文犹自衔接,珠联璧合,什袭藏之。除作考语五千余言断为邯郸淳书及诠释百余字外,并赋五律一章,有“八体追秦刻,千金笑华碑”之句。惟时余滞沪未归,此石如何出土,未能详以奉告,故先生致易黄村书有“得自洛阳厕壁”云云。及六月回洛,询悉原委,谛视初拓本,《尚书》文字有漫患处。七月三日,就寓中存石抚视之,非泐损,乃土锈未除也。锈色如石灰,坚等于石。以刃划之,《尚书》“厥基永孚”“永”之隶书,“弗永远念天威”“弗”之篆书,“迪维前人光”“维”之篆书,“宁王德延”“德”之古文篆书,“成汤既受命”“汤既”之古文、篆、隶共五字,“有若保衡”“若”之隶书,“保”之古文,“礼陟配天”“礼”之古文、隶书,“罔不秉德”“罔”之古文、篆书,“用厥辟”“用”之古文、篆、隶书,及《君奭》“天寿平格”一行各字,皆次第清晰可识。惜手滑,剜出各字,精神不完,斯时索阅者多,椎拓无艺,“非克有正”“有”字隶书之下半及《春秋》第二行“晋侯齐师”“齐”之隶书左撇末笔已泐矣。其他半石及尺许小石,现存洛阳县署,亦似有未剜之字,而拓本则更滥。日前商之洛令于廷鉴,拟由自治经费项下,挪款建亭,为期或不远也。民国十二年十二月新安王广庆记。

杨志敏

有两个季节,特别引起我对柳的注意,那就是寒冬乍来和残冬将尽的时节。年复一年,我渐渐觉得柳树不仅可爱,而且可敬。

历来的人们对柳树不知作过多少描绘和评价,但意思大抵都侧重一个字上,那就是“柔”。

《诗经·小雅·采薇》中有云:“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这“依依”,就解作“柔”也。以后,以柳树状柔美妖媚的景物,寄缠绵悱恻的情怀者,更是多不胜举。

如果单讲姿容体格,柳树也着实很柔弱,千丝万缕,轻盈委婉,同刚直壮烈的情调确乎是迥然异趣。然而,刚柔相济,在自然景物中,刚与柔并不一定相互抵牾,倒往往相映成趣。

二十多年前,我曾在仲春时节到过洛阳龙门,伊阙景色,给我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巍峨的东西两山,双双对峙。烟波浩渺的伊水,在两山间汹涌奔流。山苍苍,水茫茫,雄浑恢宏,令人神志飞扬。再看伊水岸,几处细柳低垂,婷婷袅袅,水中柳影摇曳,婀娜多姿。岸上岸下,形幻影随,好像对镜凝睇的少女,又如舞袖飘飘的仙子。这轻盈柔美的风姿,为山河增添了多少妩媚。

但是,轻柔并不是柳树的全部特点,柳树的性格,还有坚韧不屈的一面。

说来也许荒唐,树木有时也和人似的,要在特别的时刻,方才显现出它特有的品行。秋冬之交和冬春之交,时节更替,寒暖骤变,正是自然界大动荡、大变迁的特别时刻,在北京这种变迁尤其显得急促。每年的寒冬,似乎都是突然降临,刚刚还风和日暖,霎时间,塞外寒风像冲破樊笼的猛兽,狂呼怒啸,狼奔豕突而来,自然界顿时陷入一场无情的浩劫。真个是“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许多看上去比柳树坚实、强壮得多的树木,顷刻间都变得枝残叶凋,褪下葱茏的装束,现出摧败的模样,没有胆量和风霜较高低。倒是姿质荏弱的柳树,身处逆境,从容应变,披一身碧条翠带,在风矢霜剑中奋力支撑,历来被视为弱者的柳树这时却成了临危不惧的强者。虽然比不得经冬不凋的松柏,却也表现了以弱御强的精神。树木中如果也流行着各种不同处世哲学的话,那么,难免会有一些树木,要讥讽柳树枉作徒劳的努力,不知变通之道,是老实疙瘩死心眼儿。果真如此,那一定会有一些树木,赞美柳树在风云变幻的时刻,坚贞不屈,临难从容,值得敬仰和仿效。

有句农谚,说是“五九、六九,沿河看柳”。其实,五九、六九在北京还是相当寒冷的,冬将尽而未尽,加上寒潮不时南侵,河面一片冰封。这时候,许多树木挺着光秃秃的树杈,过着“冬眠”的生活,似乎是在不动声色地静观时间的变化。直到春晖融融,冬寒尽消,大局已定,万无一失,才肯发嫩条,吐新芽,铺叙锦绣文章。这些迟迟不肯发芽的树条,又大抵是落叶甚早的树木,退不为人后,进不为人先,它们真倒够得上精明练达,老成持重。再看那柔弱的柳树吧,在寒冬余威尚盛的时节,就早早地苏醒过来,望着冰冷的河面,迎着凛冽的寒风,它微微察觉出一丝春意,于是不顾一切地率先吐翠,渐渐地披起娇黄嫩绿的新装。沿河望去,枝梢间烟纱雾毂一片生机!这情景仿佛一首动人的歌,一首向往春天的歌,一首报告春的信息的歌,一首表达美好信念的歌。我在想:既然春花被人们称作报春花,那么,柳树可不可以叫作报春树呢?

春来了,万千柳树在春风中袅袅舞动,柳树是热爱春天的,春天也是热爱柳树的。

杜甫在新安

郭也生

提起杜甫几乎没有人不称颂他的《三吏》、《三别》的。在这些脍炙人口的诗篇里,他忠实地描绘了安史之乱中人民所遭受的痛苦,具体地记录了当时社会的动乱。他的作品之所以被后人誉为“诗史”,这决不是偶然的。

《三吏》的首篇就是《新安吏》。唐时,新安县为东西两京的通衢,由洛西行前往长安的第一站。杜甫为什么会以《新安吏》名篇呢?要了解其中的宿缘,尚须从杜甫与郑虔的交谊谈起。

天宝十三年(公元 754 年),杜甫在长安时就与国子监广文馆博士郑虔交谊甚笃。郑虔虽是曾被唐玄宗目为诗、书、画“三绝”的名士,但却不善于做官,故抑郁不得志。用杜甫的话来说就是“官独冷”。杜甫那时也很失意,于是只有“日籴太仓五升米,时赴郑老同襟期。得钱即相觅,沽酒不复疑”了。“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两人在酒酣耳热之际,便大发一顿牢骚,借以舒胸中之郁闷。“德尊一代常坎坷,名垂万古知何用!”这不仅是吊郑,同时也是自况。“儒术于我何有哉,孔丘盗跖俱尘埃。”(以上引见《醉时歌》)一向要“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杜甫,竟然把号称至圣先师的孔夫子与盗跖并列,其感慨之深自可相见。

安史乱起,杜甫虽冒险犯难,“麻鞋见天子”,但所得的也不过是无足轻重的散职,而且好景不长,因上书为房琯辩诬而被黜贬为华州司功参军。郑虔的遭遇更惨。安禄山破长安时,郑虔被俘,继而被叛军押解到洛阳,安禄山任之为水部员外郎。郑虔虽托病并未赴任,但在两京收复后,他却因此被论罪,贬台州司户参军。杜甫于 759 年在秦州曾有《怀台州郑十八司户》诗。郑十八即郑虔,时年已七十,故杜诗有句云:“郑公纵得归,老病不识路”,“性命由他人,悲辛但狂顾”,“相望无所成,乾坤莽回互”,词意凄恻,令人泪下。

郭子仪于 757 年败安禄山,九月收复长安,十月克洛阳。杜甫于 758 年被贬,是年冬由华州回河南巩县原籍省视老母,本来打算多住些日子以慰萱堂。可是在 759 年 3 月围攻邺城的九节度使溃败,郭子仪退守洛阳,风声鹤唳,战局又趋紧张。于是他不得不急急从洛阳赶回华州。道出新安,恰遇郑虔也在新安他的族侄郑潜曜家闲居,二人得又重逢,离乱之余,倍增感慨。由于故友聚首非易,故曾在新安稍事稽留,遂也同县治官吏有所接触,于是便以其所闻所见写成了《新安吏》这一不朽名篇。

杜甫另有《郑驸马池台喜遇郑广文同饮》诗一首,可作他曾在新安勾留的佐证。所谓“郑驸马池台”即唐驸马郑潜曜的池台。郑潜曜,《新唐书》有传,以孝友闻。他的父亲郑万钧尚唐睿宗女代国公主,郑潜曜则是尚玄宗女临晋公主,父子二人同为驸马。后以代国公主获谴,移居新安。郑潜曜事母甚孝,在新安筑有郑氏池台及郑氏东亭,均见杜诗。据《新安县志》载:郑潜曜墓在县北七十里之黄坂峪,广四十亩,中有三冢。这就说明杜甫所书郑氏池台遇郑虔处,就是在今新安县境。其诗云:

不谓生戎马,何知共酒杯。燃脐郿坞败,握节汉臣回。白发千茎雪,丹心一寸灰。别离经死地,披写忽登台。重对秦箫发,偶过阮宅来。醉留春夜舞,泪落强徘徊。

诗情凄婉,意境悲凉。此后,杜甫便匆匆西去,不久即挂冠入蜀,后客死他乡。与郑虔新安一别,竟成永诀。

新安故城变迁初探

裴西川

新安故城始建于秦代,其遗址在今义马市石河村西与渑池县塔泥镇之间(秦渑池故城亦在今渑池之西)。据《读史方舆纪要》载:“新安城,在今县西。”《括地志》:“秦新安故城,在今渑池县东二十五里,项羽夜击坑秦卒二十万人于新安城南,盖在其地,是后东徙。”但究竟何时东徙?今县城又始建于何时?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三说:

一为汉初建城、移治说。《河南府志》(清乾隆四十五年版,下同)及《新安县志》各版本均载:“汉高祖元年(前 206)始建新安土城”(民国版县志记为“高帝六年”,显然“六”系“元”之误),并称“汉以后之新安,即今县治。”

二为北周建城说。《元和郡县志》载:“(新安)县城本名通洛城。周武帝将东讨,令陕州总管尉迟纲筑此城,以临齐境。”此城既建于北周,当然移治也必在其后了。

三为隋代移治说。建国后新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中华地图学社 1975 年版)图示:隋以前之历代新安县城,皆在今县城之西,即仍为秦新安故城;自隋以后始东移至今县城。新安县地名办公室 1984 年 6 月新编的《新安地名词条》(国典报审稿)“新安县城”条亦取此说,称“自隋大业初(605)为新安县治”;但同时又称“西汉筑土城”。意即汉初建城,隋代移治。

以上诸说,各有所据,又相互矛盾,是非真伪,一时难辨。在今天新编地方志中的地理志时,理应对此认真考证,去伪存真,还历史以本来面目。但因目前资料欠缺,所见史籍,对此均无详载,有些记述本身即自相矛盾。在未得到大量确凿有力的史料,特别是文物考古工作发现可信的实物证据之前,对这一复杂的历史地理问题过早地作结论,显然是不现实的。现只能就目前所查阅到的部分资料,对以上诸说进行初步的分析、比较,以求得一个比较接近史实的认识,备后考证。

(一)关于汉初建城、移治说

认为“汉高祖元年始筑新安土城”,“汉以后之新安,即今县治”者,主要依据是旧省、府、县志。各志书对此记载基本一致,想当初修志者必有所本,可惜我们至今未见其出处。查“二十四史”及其他史地专著,对此均无详载。除了下述(二)、(三)两说对此说提出否定外,今又发现新的疑点:

(1)《史记·项羽本纪》关于“新安”的注称:“《括地志》云:新安故城在洛州渑池县东一十三里(按:他书多载为二十五里,此处似误),汉新安县城也,即坑秦卒处。”这表明汉新安城仍为秦新安故城,否定了汉初移治说。

(2)《元和郡县志》、《水经注》、《读史方舆纪要》等著作中关于汉函谷关的注释统称:汉武帝元鼎三年(前 114),楼船将军杨仆徙关于新安。此处“新安”二字,如仅作“县城”解,或可作为汉初移治的依据;但是如解释为泛指“县境”而言,这就另当别论了。“徙关于新安”,不等于“徙关于新安城”,事实上,汉函谷关位于今县城东 500 米,故释为徙关于“新安之境”,似更接近实际。

因此,汉初建城移治说虽为旧志所公认,但其据不详,又与不少史籍所载相矛盾,难作定论。

(二)关于北周建城说

《元和郡县志》所载尉迟纲筑“通洛城”一事,其他史志著作也多有提及。今考通洛城又称通洛防,《北史·周武帝纪》:“保定五年(565)冬十月辛亥,改函谷关城为通洛防。”《读史方舆纪要》“通洛防”注:“在河南府新安县东二里,即汉时函谷新安也”。这表明,通洛防与新安县城并非一城(在县东二里),其前身即汉函谷关城,而不是县城的“本名”。汉函谷关建于元鼎三年(前 114),“今县城之东有南北塞垣,杨仆所筑”(见《元和郡县志》)。据此可知汉代建关时即已有关城;至北周保定中“改为通洛防以备齐”,只可能是改建,而不是始建。北周建城说将新安城与通洛防混为一谈,将改建误为始建,似难成立。

(三)关于隋代移治说

《中国历史地图集》为当代史地专著,汇集了古今许多史地专家的研究成果,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唯其中对于新安县城迁徙时间的标注,不知所本。至于《新安地名词条》所注西汉筑土城,隋代移治,前后相距八百余年,亦难令人置信。查《隋书》“新安”注云:“后周置中州及东垣县,州寻废。开皇十六年置谷州,仁寿四年州废,又废新安入东垣,大业初改名新安……。”“词条”所称:“自隋大业初为新安县治”,概本于此。看来,要弄清其时新安县治所在,须同时了解当时与此相关的一些古城,如中州、谷州、东垣等的位置。

(1)关于中州。《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中州”条注:“北周改函谷关城为通洛防,置中州,寻废,置新安郡。隋改谷州,后废,即今河南新安县治。”《河南府志》又称:“北周改新安郡为中州。”“新安为郡始于后魏,郡治即今新安县治。”《读史方舆纪要》称:“周主邕保定五年,以函谷关城为通洛防,置中州镇函谷。”时贺若敦为中州刺史,《北史》有传。以上资料表明:北周之中州即今新安县城。《历史地图集》将其标于今渑池秦新安故城处,似误。

(2)关于谷州。《河南府志》:“中州废而后置谷州,则中州治即谷州治也。”意为隋之谷州即北周之中州,也即今新安县城。此说与《地名大辞典》“中州”注:“隋改谷州,后废。即今河南新安县治”相符。但是,《河南府志》又称:“谷州,因谷水为名,在县东北二十里。”这就产生了新的疑问:隋之谷州究竟是今县城呢?还是在“县东北二十里”?民国版县志曾考证:“今考县东北二十里有养马川,古名谷川。……清末耕人掘土见废垣石基,长足三里,并有石础,高三尺强,现存王某家。疑此为隋谷州城遗址。”近年仓上村(在养马川之东)群众在平整土地和建房时,也有类似发现。可惜未能继续发掘,也未见更可信之文物。此地是否旧谷州,仍待考证;而地下有古城遗址则肯定无疑。今据现有史料分析,约有两种可能:其一,隋、唐谷州非止一处。谷州在新安境内曾两置两废:一为隋开皇十六年(596)置,仁寿四年(604)废;二为唐武德元年(618)置,贞观元年(627)废,同时移州置于渑池。此后,又于贞观二年、六年,先后移谷州于双桥、福昌(今宜阳境),直至显庆二年(657)最后废(见《旧唐书》)。谷州治既不止一处,那么在新安县内,有无可能也存在过两个谷州呢?果如此,则新安县城与县东北二十里处之古城,便可能都曾为谷州治所。其二,谷州即今县城(城南涧河古名谷水);而县东北二十里处可能为东垣故城。

(3)关于东垣。新安旧志引《乾隆府厅州县图志》称:晋末分置东垣县,属河南郡。府志则称:宋武入洛,置东垣县。今考东垣始置于东晋太元九年(384)。时孝武帝析新安东境为东垣县,历东晋、南北朝、隋、唐各代,至唐武德四年(621)废,前后持续达 237 年,长期与新安县并存。但东垣故城在何地?《方舆纪要》称“在县东”;《地名大辞典》也称:“在今河南新安县东”(按:河北正定、河南汲县也有古东垣县)。县东何地?史料不详。查今新安县东故城已知有三:一为函谷关城,北周又称通洛防、通洛城;二为慈涧城,在县东三十里,即今磁涧;三为古圈城,在县东四十里,即今孝水(旧志又称内有少城,府志考:少城疑即慈涧城也)。以上诸城史志多载,故址基本清楚,但均未见关于曾为东垣的点滴记载。此外便是东北二十里处那座至今不明真相、不辨其名的古城了。因此,可以大胆地设想,此城或即为东垣故城。

为弄清东垣的确切位置,还须了解当时曾出现的西东垣、西垣、西新安等古地名的大致方位。《宋书·州郡志》:“武帝北平关洛,河南底定,置司州,领河南郡,凡十一县,西东垣新立。”《河南通志》:“刘宋有新安、东垣、西东垣三县。”西东垣的位置,史无详载。据旧志称: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升新安为郡,领东垣、西东垣两县;十九年(495)复置新安县。孝昌三年(527)废新安郡及东垣、西东垣,以新安县属北绛郡;又新置西新安县,属宜阳郡(后属渑池郡)。《河南府志》注:“西新安者,《水经注》之新安故城也,在今渑池治内,名塔泥镇。”乾隆版县志“西新安”注:“孝昌三年置,盖本西东垣之地改置,故西东垣不更见。”据此可知西东垣即西新安,后属渑池境(现属义马市),其治即秦新安故城。至东魏兴和中,又出现“西垣”县名,且与新安、东垣、西新安同时存在。《河南府志》注:“西垣,即宋之西东垣。”但其时西东垣已改置为西新安,疑是由东垣西境或西新安东境析出之新县,其治缺考。

初步弄清这几个古县的大致方位后,则隋代县治东徙说,可以不驳自破。前引《隋书》“新安”注,可以顺理成章地解释为:后周于新安置中州,领新安、东垣二县。州治及新安县治同为今县城;东垣县治即县东北二十里之古城。后又将中州改为新安郡,郡治即州治。隋开皇十六年(596),又改新安郡为谷州,仍领新安、东垣二县,治未改。仁寿四年(604)废谷州,并废新安入东垣,即将原两县并为东垣一县,县治为东垣城。“大业初(605)改名新安”,即又将东垣县改名新安县,东垣城改名新安城。注意,此后之新安县治,在今县东北二十里之古城,一直设立了 22 年。直至唐贞观元年(627),始迁回今县治。据《旧唐书·地理志》“新安”注:“贞观元年移谷州治渑池,新安移入废州城。”即由东垣所改名之新安,移回原县城。这与《地名大辞典》“东垣”注:“唐移县入谷州故城,而此城废”相符。

综上所述,汉初、北周及隋代建城、移治说都难以成立。而今新安县城之始建及秦新安故城之东徙时间,仍是个谜。这一重要的历史变迁,究竟发生于何时呢?看来只有在汉代至隋代之间来寻找答案了。

从汉代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漫长的岁月,频繁的战乱,使多少历史古城沉湮地下,多少珍贵史籍散佚难寻。作为两千多年后的“后来人”,我们如不从地下发掘中取得确凿的证据,不从浩繁的史籍中得到可信的史料,要对此作出准确的回答,谈何容易!今天,我们只能凭借目前所见的片断史料,循着历史发展的脉络,去寻找那些可以解难释疑的蛛丝马迹了。

如前所述,北周以后,新安县治已经东徙无疑。今且由此向前追溯。据《水经注》“谷水”条称:“谷水又东,经新安县故城南,北夹流而西接崤黾,昔项羽西入秦,坑秦卒二十万于此……。”既然郦道元笔下已有“新安县故城”之称,可知当时已有新城,即县治东徙必在北魏之前。

又据《河南府志》及《新安县志》载:“东晋孝武帝太元九年(384),后燕慕容垂过新安……,因在新安城后怀山屯兵,后人改怀山为慕容山。”“斗城,在县北一里慕容山后,俗呼金斗城,为慕容垂屯兵处。”按慕容山在今县城之北,这说明东晋后期县治已东徙至此。

另据《晋书·司马颙传》载:惠帝太安元年(302),河间王司马颙假帝命伐齐王司马冏,“以李含为都督,率诸军顿(屯)阴盘(今陕西长武县西北),前锋次于新安,去洛百二十里。”(见《晋书》卷五十九,1620 页)按:晋代洛阳在今白马寺以东,“去洛百二十里”之新安,当为今县城无疑。这又表明最迟在西晋初年,新安县治已经东徙。

再查《晋书·地理志》“新安”注下,有“函谷关所居”五字,可进一步证明晋代新安县治即为今县城。

现在,我们且倒过来,再从汉代开始,向后寻踪。据《史记·高祖本纪》及《汉书·地理志》载:高祖二年(前 205),析新安东境为谷成县(东汉改为谷城),属河南郡;而以新安属弘农郡。谷成县治当在今洛阳市郊谷水附近。《括地志》称:“在洛州河南县西十八里”(新安旧志称“在县东北二十里”,民国志已辨其误)。唯其时谷城、新安两县边界,已难考清。今据诸多史籍关于汉函谷关的记述,可略知此关当位于两县交界处。史籍确认,西汉武帝元鼎三年(前 114),楼船将军杨仆徙关于新安。而东汉人文颖则称,杨仆移关于河南谷城县(见《史记》311 页“函谷关注”)。是文颖搞错了吗?不可能。他所生活的东汉时期,新安、谷城依然分设;而且他亲为《史记》作注,“徙关于新安”之说必然熟知。据此可以推想:函谷关城当处于新安、谷城两县交界处,关西属新安,关东属谷城。东汉建武二年(26)曾设关都尉,镇函谷。六年(30),王霸屯田新安,八年屯田函谷。这表明,汉函谷关为两县交界处之独立关城,可能先属新安,后属谷城,也可能两县都管不了。总之,以函谷关为界,新安与谷城两县分设的局面,自两汉、三国到晋初,一直存在 470 年之久。晋武帝统一中国后,对行政区划进行了重大调整。太始元年(265),撤销谷城县,将其境一分为二:东归河阴(今孟津),西归新安。同时,将新安县由西属弘农郡改为东属河南郡(洛阳故王城)。值此县境向东扩展、隶属向东转移的转折时期,县治同时东徙的可能性极大。这与《晋书》所注“新安,函谷关所居”亦相符。至东晋末年析新安东境所置之东垣,当为原谷城县析入部分;而刘宋后所置之西东垣、西新安,当为县境西部今属渑池及义马部分。

新安县城东徙时间约在晋初,即武帝太始元年(265),这就是我们的初步结论。至于今县城始建时间,或与东徙同期,或在东徙之前,目前尚无可信资料。

岁月漫漫,时过境迁,由于资料欠缺,加之水平所限,以上见解,难免谬误。今不揣冒昧,谨以此就教于史志界同行及一切关心此一问题的同志们,以为引玉之砖。

(二)诗词选

第一部分:古人有关新安的题咏诗 15 首

新安吏 唐·杜甫

客行新安道,喧呼闻点兵。

借问新安吏:县小更无丁?

府帖昨夜下,次选中男行。

中男绝短小,何以守王城?

肥男有母送,瘦男独伶俜。

白水暮东流,青山犹哭声。

莫自使眼枯,收汝泪纵横。

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

我军取相州,日夕望其平。

岂意贼难料,归军星散营。

就粮近故垒,练卒依旧京。

掘壕不到水,牧马役亦轻。

况乃王师顺,抚养甚分明。

送行勿泣血,仆射如父兄。

郑氏东亭 唐·杜甫

华亭入翠微,秋日乱清晖。

崩石欹山树,清涟曳水衣。

紫鳞冲岸跃,苍隼护巢归。

向晚寻征路,残云傍马飞。

郑氏池台遇郑广文同饮 唐·杜甫

不谓生戎马,何知共酒杯?

燃脐郿坞败,握节汉臣回。

白发千茎雪,丹心一寸灰。

别离经死地,披写忽登台。

重对秦箫发,俱过阮宅来。

醉留春夜舞,泪落强徘徊。

过石门 唐·骆宾王

石门:指漏明崖,传作者曾隐居于此。

层岩远接天,绝顶上栖烟。

松低轻盖偃,藤细弱钩悬。

石明如挂镜,苔分似列钱。

暂策为龙杖,何处得神仙?

函谷关 唐·孟迟

汉帝英雄重武材,重山险处凿门开。

如今更有将军否,移取潼关向北来?

函谷关 唐·无名氏

涧水东头瀍水西,函关依旧抱磻溪。

千年事寂无鸣柝,半夜客行不候鸡。

霸业已空三月火,何人更废一丸泥?

看来地利原非险,修德还应重日跻。

新安 明·刘咸

鸡鸣远出钓台边,关隘知渠是几迁?

羊马川通金水合,凤凰山与铁门连。

苏韩贾庙当函谷,白项城坑接暖泉。

安得相寻唐太史,看棋共访洞中仙。

新安 明·黄谏

黄谏:明,高邮人,徙兰州,字廷臣,博学多艺。正统间,历官侍讲学士兼尚宝寺卿,曾出使安南,后迁本院学士。诗见 明 ·成化《河南总志》卷十七。

自古新安最得名,重岗垒垒绕孤城。

青牛紫气来函谷,野树寒烟暗楚坑。

擒虎墓边秋草白,钓鱼台畔夕阳明。

试听汩汩东流水,都是降兵怨哭声。

新安谣 明·李昌祺

李昌祺:名祯,以字行。庐陵(今江西吉安)人,明永乐间进士,选庶吉士,授礼部郎中。曾参与预修《永乐大典》,历官广西、河南左布政使。

(一)

新安野老发垂肩,说著先朝泪泫然。

洪武初年真少事,几曾轻到县衙前!

(二)

垂老频逢岁薄收,秋租多欠卖耕牛。

县官无暇怜饥馁,唤拽官车上陕州。

(三)

当夫当匠子孙忙,田地荒芜户有粮?

昨天迤西番使过,尽驱妇女赶牛羊。

题韩王庙 清·刘光祚

刘光祚:渑池人,曾任刑部郎中。

江东末造竞纷华,投梯不朘百姓嗟。

朱雀门前麾铁骑,临春阁上辍庭花。

平南宝剑埋秋草,系越长绳化晚霞。

庙貌拜瞻怀不尽,烟村古木噪寒鸦。

新安途次 清·阎兴邦

阎兴邦:清,宣镇人,曾任河南巡抚。

山城百堞筑山阿,二水环绕合涧河。

形胜当年如锁钥,建移今日已嵯峨。

迎车山色重重起,逐马风尘处处多。

缅想当年兴败事,几人遏住不能过?

天险狂澜 清·邱峨

邱峨:字毅圃,广东南海人,清乾隆间贡生,曾任新安知县,主修过《新安县志》八卷。“天限狂澜”与“夷里温泉”均为旧时“新安八景”之一,诗选自乾隆版县志。

葱岭腾波压巨鳌,三门直下水滔滔。

山浮砥柱分河界,石作金堤卷怒涛。

隔岸夜深雷鼓震,傍崖雨霁浪花高。

太平万里成天堑,长见澄清纪彩毫。

夷里温泉 清·邱峨

一溪流水夕阳村,地脉钟灵自古存。

掬月石边流未冷,濯缨岩下气常温。

暖非照日烟先起,寒不成冰浪欲翻。

回忆当年钱学士,故园遗迹向谁论。

第二部分:新安籍作者诗词 95 首

温镗(宋)4 首(据《诗渊》)

少年游

东风先报上林春,枝上晓莺新。凌虹御气,鞭鸾翳凤,来辅玉晨君。稳步丹墀青云路,金鼎侍调羹。南极光中,五云多处,长伴老人星。

芙蓉花发去年枝,双燕欲归飞。兰堂风软,金炉香暖,新曲动帘帷。家人拜上千秋寿,深意满琼卮。灵鬓朱颜,道家装束,长似少年时。

谢家庭槛晓无尘,芳宴启良辰。风流妙舞,樱桃清唱,依旧驻行云。榴花一盏浓香满,为寿百千春。岁岁年年,共同欢乐,喜庆与时新。

折丹桂

秋风秋露清秋节,秋雨过,秋香初发。二仙生值好秋天,气却与、秋霜争烈。秋宵开宴群仙列,秋娘唱,秋云低遏。寿杯双劝祝千秋,镇长对、中秋皓月。

孟贵(明)1 首(据明成化《河南总志·集诗》)

登雷震山

白首为官尚未闲,愁闻春尽强游山。

璘珣玉笋峰千仞,潇洒僧居屋数间。

石隙泉清尘可濯,松荫苔滑路难攀。

盘桓不觉天将暝,遥指行人问路还。

吕维祺(明)5 首(据《吕明德先生文集》)

登泰山绝顶(三首选二)

晓登泰山,山下云如雪、如练、如浪、如锦,变幻神奇,令人应接不暇。因飘然视之者久之,盖泰山第一奇观也。

(一)

岱色晴霄汉,斜连满地云。

渡溪横玉带,笼树结龙文。

初谓林烟合,忽惊雪浪纷。

白笺书雁字,细看不成文。

(二)

玉女裁新练,不堪缝作衣。

壑平千顷涨,山度数峰肥。

望里惊天倒,看时带雨飞。

苍生悬望久,出岫莫空归。

游王屋山(六首选二)

(一)

周围乱点玉芙蓉,拔出中间第一峰。

路已到头犹百转,山才开眼便千重。

宁无道士能骑鹤,可有真人会匣龙。

搔首青山飞不得,松风萝月水淙淙。

(二)

远指扪萝近转穷,踟蹰石斗一痕通。

才贪仰面惊邻险,每想回头欲御风。

脚底日穿王母洞,胸前云落玉真宫。

相传小有真灵绝,不与人间岁月同。

归里口占(二首选一)

人见洛阳司马还,争传紫气落函关。

连年水旱郊村冷,旧日亲朋鬓发斑。

握手共含兵火泪,伤心谁念輓输艰。

幸吾茅屋犹无恙,十亩莲花涧水环。

吕履恒(清)5 首

言诗

诗至唐,菁华竭矣。后人取其糟粕,酾而漉之,知不变醇也。乃更杂以醯醢,气索味变矣。今之有志者,盍力为防焉。

唐虞有赓歌,言志始为诗。

浑噩元化里,包匦理无遗。

饮食以为质,彩色安所施。

有娀既以衰,文质将析离。

周雅启其钥,楚骚荡其涯。

役精实有物,云表发高思。

苏李缀遗响,齐梁多芜辞。

卓哉栗里子,清真乃得之。

杜陵忠厚人,情深文亦奇。

奈何李供奉,独赏谢元晖。

斫榆谣

天谓我民何?

夏不雨,秋不雨,春无麦无禾。

取彼斧,戕榆则有皮。

长吏见之,怒形于颜。

趋伐其树,尽其根于田,

将报上官,曰维丰年。

牛口谷

虎头岩,牛口谷,山农斤斧入林木,取材为炭充官屋,命与豺虎争反覆。里胥坐门催军粟,箕敛斗会麦千斛。鸠声未已索食肉。终岁许许,不宁邦族,入门手足成皲瘃。皲瘃不足惜,担负入县,诘旦归来庤刍菽,老者欲死少者哭。为问哭者何所欲?愿地勿生山,山勿生木,不然宁葬豺虎腹。羡彼鳏寡与孤独,一身委壑,心无系属。

苏秦墓

断碑日落黄沙起,武安君墓临秋水。

我亦秦关裘敝人,故国重来吊苏子。

负郭无田憔悴时,笑杀洛阳轻薄儿。

洹水约成受相印,诸侯拱手听盟词。

丈夫富贵亦何有,快意应塞他人口。

锦钝白璧重鸿毛,路人亲戚皆奔走。

六国存亡在一身,当时亦是英雄人。

若非刺股求闻达,万古谁知地下尘。

青要山

翠壁丹崖一望赊,云阴开处石嵯岈。

鸟啣柏子还成树,麝过兰香却辨花。

天堑黄河能限日,山留赤实待餐霞。

不知混沌何年凿?五色犹疑炼女娲。

吕谦恒(清)3 首

石龙泉

茅屋春烟里,寻根一径深。

声喧趋众罅,气肃转幽林。

漱石寒侵齿,浮觞爽人心。

还知风夜雨,绝涧有龙吟。

登岱

烟岚雪瀑见鸿濛,阊阖平分一气中。

身倚青苍岩壑迥,目穷云水海天空。

鸡鸣半夜腾湖日,钟落层霄响涧风。

七十二君劳想像,盘回辇路望巃。

西乡对月

纤月照阑干,愁心夜独看。

光流千嶂动,影入万松寒。

银汉何清浅,金波自淼漫。

临风旋起舞,乌鹊过林端。

吕公溥(清)16 首(据《寸田诗草》)

过真村

寒烟凝木末,村落半山陂。

驴背来征客,鸡声报早炊。

输财襄里嫁,积粟防年饥。

邑乘闻新辑,醇风采入宜。

白莲将放喜友人夕至

似有香生处,莲花已半开。

正当山月满,忽见故人来。

碧水兼云静,清风带露回。

惟君堪诧素,把酒与徘徊。

风声

风声奈若何,作意入岩阿。

雨过良朋少,月明旅恨多。

荒凉飞雁影,抑郁老松柯。

樽酒无聊赖,披襟一放歌。

中秋嵩邑作

为爱嵩山好,驱车向北游。

月明当午夜,花发正中秋。

玉笛邻人吹,银河万古流。

能无动乡思,莫上最高楼。

赋得为爱黄花晚更香

为爱黄花晚更香,一天风雨度重阳。

萧条几叶秋光老,嘹呖一声雁路长。

佩袺同心宁寂历,英餐空谷亦徜徉。

傲霜自具幽人意,珍重东篱绽好芳。

仙子洞中有怀刘郎(六首选一)

瑟寒休却理霓裳,日月仙尘别短长。

去洞牵心心默默,还山望路路茫茫。

储将石髓三杯酒,开遍桃花一带香。

依旧天台景如许,那堪憔悴忆刘郎。

子夜歌(二首选一)

妾闻东流水,犹得向西来。

妾见南去雁,有时北飞回。

横山头(巴陵)

家在横山山横头,三千里外泛孤舟。

无端更有同名地,仿佛青山梦里游。

自常德至辰溪途中即目(六首选二)

(一)

嵯峨山势入青空,百万松杉响暮风。

回首故乡何处是,行人身在白云中。

(二)

淅沥朔风雪已残,晓来犹衬马蹄寒。

满山丹叶飞还下,不是愁人不肯看。

禽言六首

(一)

泥滑滑,失足难拔,泥滑滑。

(二)

行不得哥哥,我父教我。我父殁,幸有哥,有哥不教我则那。

(原注:鹧鸪小类斑鸠,其鸣自呼云:“钩辀格磔,行不得哥哥。”)

(三)

姑恶姑恶,色不我乐。见姒嬉嬉胡不虐,嘻其顺且格。

(原注:鵙鸟,一名伯劳,一名伯鹩,一名伯赵,一名姑恶,一名苦吻。鵙能制蛇,鵙鸣在上,蛇盘不动。)

(四)

咄咄怪,相亲何相害,咄咄怪。

(五)

麦枯,无以为家,携儿出贾,门前声詈催麦租。

(六)

吞老化虎,丝丝口吐。吐丝成缕,新妇织。织不自服,半输官租半公姥。

吕公滋(清)1 首

题介休秦柏

闻道秦时柏,绵山久结根。

虬枝深岁月,翠色老乾坤。

讵以不弃材,宜同大北存。

风尘谁赏识,万古挺孤村。

吕公路(清)1 首(据旧志)

俯河

天空木落碧山秋,浪急沙高白日浮。

云引鸡声通北岸,风吹马影度中流。

伐檀欺用人偏腐,结网何难志莫酬。

九曲奔涛通一苇,须将桂棹驾兰舟。

吕守曾(清)2 首(据《清诗别裁》)

乌江怀古

荒垒萧萧触目惊,乌江东注恨难平。

千金急购英雄首,八载空劳子弟兵。

古渡苍茫通利口,乱山合沓隔彭城。

鸟啼似识兴亡意,犹自凄凉学楚声。

望嵩山

三十六峰如髻鬟,行人来往舒心颜。

白云蓬蓬忽然合,都在虚无缥缈间。

王会申(清)12 首

王会申,又名会川,字少溪,新安孙都村人。清道光间中举,曾任郑州学政,祥符县教谕等职,御封修职郎。有《继志诗帖》等诗稿二卷传世。

东来紫气满函关

关据崤函固,氤氲接上游。

东来河洛气,西满戍城楼。

封笑丸泥误,围资锁钥留。

二陵风雨地,千里露霜秋。

瑞霭晴常贡,荣光晓不收。

当年随逐鹿,几日送骑牛。

远引三川近,浓盘百二周。

祥征开紫极,地势小秦州。

欲上青天览日月

素有青云志,雄心日月边。

凭开先觉路,直上大罗天。

独步魁三近,高标尺五联。

铜钲如此朗,玉镜果然圆。

桔戏壶中客,霓歌洞里仙。

游兼宫十二,瞰俯界三千。

跂足昂头地,扬眉吐气年。

无余凭一览,丕冒仰双全。

邹平道中

车马度关津,鞭催一路春。

不寒风扑面,如膏雨清尘。

义理从吾好,支离笑此身。

鸡鸣常起舞,按剑看星辰。

题系马图

不逢伯乐几何年?羁绊多从水草边。

一日春风催骥足,长安踏遍杏花天。

题渔樵问答图

经纶不必尽冠裳,山水之间有赞襄。

试看樵夫能笑士,渭滨八十佐文王。

题画柳偎牡丹,下有鹭立水草间

柳拖长条护牡丹,绵绵富贵倚河干。

欣他鹭立风尘外,不逐繁华满眼看。

千瓣粉牡丹二律(戊午石寺馆舍)

戊午:清咸丰八年(1858),时作者当已 60 余岁,晚年辞官从教,设馆于石寺镇。

(一)

种得名花画阁东,春光蕴藉肖天工。

但敷一色胭脂粉,不艳十分玛瑙红。

带露团成珠错落,和盘托出玉玲珑。

凭栏玩赏堪夸处,富贵仍饶朴素风。

(二)

休嫌春去太匆匆,曾领芳园有粉红。

二月不争桃李艳,千层独标牡丹丛。

香浮殿阁清明后,色壮庭阶谷雨中。

始信英华无用早,栽培厚处晚弥隆。

壬子正月八日同吴晓峰先生游华严庵看日出

壬子:清咸丰二年(1852)。据作者诗稿可知:当年初,作者由山东即墨县金家口动身,途经潍县、邹平、河间、雄县等地,一路赴京。本诗作于潍县。吴晓峰生平不详,华严庵当在渤海莱州湾之滨。

(一)

不必蓬莱境亦仙,珠林杰构海之边。

东涵渤澥吞无地,西簇峰峦撑半天。

万树松涛通远籁,四周竹坞绝尘缘。

登临恰伴凌云客,懒向空门问偓佺。

(二)

崎岖几历款松关,第一峰头半未还。

学海有心今到海,买山无术且登山。

一天列宿摩挲际,万里安澜指顾间。

更喜扶桑初日出,光辉也照老苍颜。

苦热(和王仙洲)

王仙洲:生平不详。从作者诗稿中可知,王在山东即墨县官署任职,作者曾居该县金家口,二人交往深厚,酬和诗作甚丰。作者曾赞王的诗作:“李杜风裁久系思,于今又读盛唐诗,缥缈字字皆珠玉,不羡相如艳丽词”。

气焰薰蒸曷太忙,风生殿角夏偏长。

热场每乏消炎术,静境颇饶却暑方。

惟一灵台凭自洗,大千畏境任争狂。

况乎天运循环过,甚赫之余即甚凉!

咏蚊 (和王仙洲先生次原韵)

能飞小丑不能廉,逐逐营营附夏炎。

落日帘钩群队闹,孤灯帐角几声尖。

敢将毒口尝人肉,竟似甘心触虎髯。

劝尔骄情休任惯,也防掌下作泥霑。

李香圃 20 首(据《赏茅斋诗稿》)

闻鸡

报晓鸡无赖,声声恼杀人。

催来新岁月,唤起旧风尘。

孤枕青毡味,三间白屋身。

不须空起舞,儒术岂医贫!

题倒骑驴图

几人向前错,而不回头顾。

此翁真警觉,掉头看后路。

己巳纪事

时为民国十八年,土匪于旧历四月初九日至境,十二月十八日退去。蹂躏数月,此往彼来,约五十余杆,杆数百人。西北区一带地方悉被占据,虽山僻林寂,数家烟火,亦成贼巢。猪羊鸡只,劫夺一空。中以生匪熟匪来去无常,由夏迄冬,日恒数惊,往往炊熟于火,委而奔逃。妇女之纤弱,婴儿之抱保,牲畜之牵连,包裹之重赘,累以山径之崎岖,荆棘之密利,风雨之摧残,冰雪之寒苦,艰难万状,不可言述。十月初四日,南来大杆数千余,村重受其害,真所谓“非鹑非鸢,翰飞戾天;非鳣非鲔,潜逃于渊”者也。感而为诗,聊以志慨云尔。

满地起黄埃,奔逃万壑哀。

儿啼芒刺背,人到鬼生胎。

不辨风涛响,只疑恶气来。

平安家信至,惊定尚徘徊。

感时二首(民国十七年)

(一)

未定干戈岁失丰,茫茫天意信难穷。

西来旱魃连秦晋,东望飞蝗蔽洛嵩。

公令苛于当路县,流离难为早衰翁。

疮痍满目真愁绝,尽是嗷嗷待哺鸿。

(二)

陇上啼鹃彻夜鸣,潢池盗弄官家兵。

将军侥幸烂羊得,长吏贪功铤鹿生。

从此健儿争跋扈,怪他竖子喜成名。

三河多少搜剿队,为问何时告肃清?

癸酉除夕城中纪事

是冬,巨匪刘桂堂扰山东、北平。除夕,突由河北南窜,自孟津境渡河,犯邑狂口、北冶、曹村。元旦入渑境,窜铁路南,军队莫敢撄其锋。余在县修志馆度岁,因城戒严,感而赋诗。

真个黄河一苇宽,贼骑雪夜踏狂澜。

孟门徒有浪千尺,将士宁无弹一丸。

烽火连宵城柝急,军书万道电光寒。

抢攘家山戎马处,不堪岁事更阑珊。

遣兴(八首选一)

窟室徘徊又一年,舌耕笔耨砚为田。

寄情内史兰亭帖,快意小山桂树篇。

满院蓬蒿同仲蔚,后堂丝竹共彭宣。

村人近亦安余拙,来话桑麻半夜天。

丙子又三月村外

午课初完兴尚酣,和风细雨过溪南。

花将近夏香能几,天为留春月润三。

一曲池添新涨水,四围山叠好烟岚。

七旬不到村边路,孤负韶光亦自惭。

悼前方将士(丁丑年)

沛然浩气贯长空,手掷头颅撞远东。

生肯捐躯仇共复,死当杀贼鬼俱雄。

兵鏖水陆八千里,肉搏古今第一功。

冷泪于时不遽洒,为留他日哭昭忠。

杂感并寄文庄洽民(丁丑年)

潦倒伤心时世行,重重氛祲叹横生。

流年忽转前丁丑,饿口相呼又癸庚。

辛苦一囊方朔米,逶迤三塞亚夫营。

炊烟怅断干戈际,愁听春来雁一声。

望荆紫山

孤壁插天莫与齐,晴岚香霭覆东西。

分来太华中峰秀,压住黄河两岸低。

松欲拿云龙夭娇,石皆竦怪虎攀跻。

乱余林壑饶幽静,应有高人解卜栖。

伤春二首(癸酉年)

(一)

山自崔嵬水自淳,几人酣醉几人醒。

伤心一骂东风恶,阵阵吹来带血腥。

(二)

漫说春风花草香,无端妖雾起扶桑。

寸田尺宅皆中土,蒿目将愁望沈阳。

怯山桥

怯山桥畔怯山行,下视黄河绕足惊。

寄语东西名利客,往来著脚要宽平。

秋日杂咏(四首选一)

绿槐冉冉覆山房,到午蝉声吟兴长。

知否风高鸣远处,身前身后有螳螂。

涂中蛛网

匝地满天结网罗,幺虫技智待如何。

不须罫碍东西路,人世由来罗织多。

铙鼓声中山鸣谷应感而有赋

无端铙鼓撼山空,万壑千峰响欲同。

却笑山灵不解事,甘为人作应声虫。

秋日野外

飒飒西风送夕晖,两三野火向天飞。

轻烟屈曲层空尽,添得白云几许肥。

庚午纪事

旧历六月中,杆匪窜入县东北境,西北区民团防堵于南石山。七月初二,天大雨,东风大起,匪乘势攻扑,民团失守。吾乡男女老幼,抱保携持奔逃于凄风冷雨中者,填衢塞路,号泣之声撼震山谷,尽有弃婴儿于途者。余于初三日早,携家属西行渡河,而刘黄岭、石井等处民房多被焚烧。因为此危苦之词以纪焉。

南石山头民气涣,全家暮雨走嵯峨。

三千白发输愁短,咫尺黄河失路多。

廿日四迁真逆旅,连城百里尚风波。

汹汹荆紫山边道,匝地连天起啸歌。

后黄河吟

何来黄河水,朝朝浊如此。终古亿万年,无人见其底。不知流域几多沙,调尽阿膠不能止。西经龙门东碣石,滚滚直下海门里。蛟龙窝巢种子孙,藏精薮怪鬼蜮喜。鱼兄鱼弟肆鲸吞,翻簸波浪排山起。天日无色星斗闷,万里长空吼未已。我欲燃犀照幽宫,形形色色在眼中。不然踏倒昆仑山,塞断星宿不复东。从此龙光日日见,清澄滢澈神禹甸。河水不浊亦不波,常与海疆同安澜。

邵文杰 7 首

又进了第一监狱

作者于1933年11月被国民党逮捕,先后被关押在开封第一监狱、徐州陆军临时监狱和河南反省院。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国民党被迫释放政治犯,却又以“拒不反省”为由,把作者及同时被捕的战友王文长等人转押至开封第一监狱。据作者回忆,这首诗为第二次进开封第一监狱后所作。第二年3月,作者由党组织营救获释。出狱时,为躲避狱方检查,作者把诗稿密封在一本《汉译日语辞典》的封皮内带出。后作者赴延安,诗稿随那本辞典失落民间近50年,于1989年3月始被发现。特照原稿录入。

啊,第一监狱,

我又来了。

你依然是这样的森严、清冷,

依然是这样的黑暗、寂聊(寥)。

一年七个月的离别,

我以为和你永远地别了;

不知道由徐州监狱,由反省院,

重新又回到了你底怀抱。

在你冰冷的怀抱里,

我又回忆到你前次的照顾:

几乎将我的生命吞掉!

啊,第一监狱,

你太残酷了!

在你底怀抱中,

我度过了二年韶光。

二年来,

我住过八个月独号,

带(戴)过八个月铁镣。

冷清、孤寂、病魔,

整日、整月、整年,

将我素弱的身躯困绕(扰)。

眼睛模糊了,

头脑昏晕了,

少年底鬓角已现苍老。

啊,第一监狱,

用你底威严,

用你底残酷,

欲使我屈服,

欲使我在你底膝下拜倒;

欲榨出我底智慧,

使我昏迷,

向你蛙一般的尊者讨饶。

但是啊,

我不曾为你屈服,

不曾在你底膝下拜倒。

你也没有榨出我底智慧,

使我昏迷,

向你蛙一般的尊者讨饶。

反而啊,

我受了你底恩赐,

受了你底洗礼,

受了你冰铁底锻炼,

使我底意志更加坚强,

使我底智慧更加清晓。

使我更加勇敢、坚忍(韧),

更敢高傲地踏上征途,

不怕你豺狼当道。

啊,第一监狱啊,

你使我血底温度更加增高!

我自从离开了你,

到徐州——

换了比你更伟大的监牢。

在你底室寓中,

至多能住五人,

徐州啊,

宽广的屋中,

能居住百余。

百余人,

连坐,连睡,

同读,互教。

我曾尽过我革命者底任务,

将同难的朋友们,

向着征途,

向着走进自由王国底大道引导。

在凄寂、冷静的狱中,

我曾将革命底烈火燃烧,

教他们读书,

教他们斗争,

教他们在实践中领受教训,

在实践中将自己充实、熏陶。

教他们知道现世界底动向,

是苦难者为了“活”,

为了“自由”,

向压迫者反抗的时候,

是资本帝国主义崩溃的前宵。

同难的朋友们,

一旦得到了启发,

便消失了素有的苦闷,

消失了狱中底眼泪,

像金蛇脱壳似地

现了喜笑、欢跃,

勇敢,坚毅,沉着,

慢慢地在他们底心中生了根苗。

啊,第一监狱,

你赐予我的生命力不少!

在反省院,

在狐狸一般的反省院,

在迷雾、深宫似的反省院,

在冰样、铁样的反省院,

在阴气笼罩着的反省院,

第一监狱啊,

我因为受了你底熏陶,

受了你底锻炼,

并不曾将航海的帆舵失掉!

它虽然使我底笔下迟滞,

使我底思想笨重,

使我底行动拘束,

都不曾将我迷惑,

将我难住,

或将我底理智吓跑。

在它底口中,

我始终是坚硬的,钢铁的。

它底牙齿,

它底胆液,

并不曾将我碎了,化了,

却又给我一新的,新特的认识,

使我理智与实践底囊中又多添一宝。

尤其是啊,

战云清晰地摆在我底面前,

这全面抗战的伟举啊,

真使我欢呼,高叫。

我企图着早日释放,

早日奔走在前方后方,

撒(洒)我革命者最后一滴血,

以救我中华民族底危亡,

国运的摆摇。

但是啊,

这样的思念,

已成虚幻,

已现漂渺。

也许是反省院真的结束,

也许是我底刑期不到,

也许是为了我底态度不当,

得罪了尊者,

被转入绥署,

送回了你底怀抱。

啊,第一监狱啊,

又相会了,

又会见了你底独号大号。

你依然是这样的森严、清冷,

依然是这样的黑暗、寂聊(寥)。

现在啊,

我恨你。

比起三年前底恨你哟,

那时底恨还很少。

那时底祖国,

虽然觉醒了,

有无数的人们在奋斗,

有无千代万的生命在活跃。

但是啊,

还没有今朝:

还没有这为了中华,

为了祖国,

四万万五千万同胞共起奋斗的今朝;

还没有这为了远东和平,

为了世界和平,

四万万五千万同胞精诚团结,

与日帝国主义者一拚死活的今朝。

那时的祖国啊,

还有点麻木,

下曾(层)底群众虽然动了,

而统治者依然在

讲“友邦”,

讲“亲善”,

讲“提协(携)”,

压抑着群众底呼号。

今日啊,祖国,

已完全觉醒了,

已不甘忍受日帝国主义者

伸向吉、黑、辽、热,

伸向冀、察、绥、晋的毒爪;

不甘屈服在日帝国主义者底铁蹄下,

作它的奴隶,

终日地哭泣、号咷。

要振作,

要复兴,

七月七日

已发动了复兴的号炮。

要自由,

要自救,

“八一三”底上海天空,

也有空前未有的战云展招。

由日本军部发出的夸大的狂言,

已被我英勇的男女战士勾销。

四万万五千万人所筑的血肉的长城,

已阻止了侵略者底利刀。

已使日本军部底尊者,

心寒,胆颤,

目瞪,舌翘。

国际底风云也在旋转,

“侵略狂”、“爱和平”两者底对垒,

更加深刻,

更加尖锐,

更加分明易晓。

国际底战云已现了端倪,

在时时刻刻地变化、演奏、呼啸。

啊,第一监狱,

你又禁锢了我,

仍是这样的水泄不通,

像一个铁的箱匣,

贴着封条。

你隔断了一切,

使我看不见战云,

看不见澎湃的怒涛。

你限制了我底脚步,

你限制了我底言语,

你更想限制了我底思潮,

你不许我干预国事,

难道我是汉奸,

是走狗,

会将我底祖国埋葬、送掉!

你把我从全面抗战底队伍中斥出,

难道我不是热血的青年,

不是有用的人才,

不会为祖国效劳!

你呀,第一监狱,

你太残酷了。

你真使我愤怒,

使我咬牙,切齿,

想把你在历史上底地位抹掉。

你,第一监狱,

你定有被抹掉的时候,

你经不起暴风雨底狂扑,

暴风雨会将你扑倒,

使你形消。

啊,看啊!

暴风雨已扑到了你底怀中。

你统治下底狱卒,

他们已不似昔日的残酷、狠毒,

已将狰狞的面孔变作微笑。

他们也知道我们无罪,

我们是为了祖国,

为了人类,

才入了监牢。

啊,第一监狱啊,

你底末日已到!

在你底遗址上将筑起舞场,

工农群众们,

将在工余、饭后,

携着手,

在你底上面歌唱、舞蹈。

1937.11.27.于河南第一监狱

天安门广场悼周总理(1978 年 1 月 8 日)

(一)

千古勤恳一园丁,山河红遍靠剑耕。

前年来此曾共哭,今再献花悼英灵。

(二)

浩气充寰宇,光彩照人间。

功业天长久,人心永怀念。

(三)

妖曾翻黑浪,大地多冤魂。

余孽仍散在,去恶勿留根。

参观重庆周总理旧居(1979 年 4 月)

野火万里烧神州,身居险境为国筹。

团结亿万同敌忾,高大形象压群丑。

游黄山二首(1977 年 8 月)

(一)

夜深山寺冷,月洗万山峰。

秋虫鸣不住,幽谷飞泉声。

(二)

北海天上月,雨后分外明。

白云时飞过,寂寞伴群峰。

李之放 16 首(据《东垣诗草》)

答友人二首(1981 年)

(一)

世上从来路不平,摔跤失误莫须惊。

昨非今是君常记,未盖棺前自爱名。

(二)

心广前方看,乐观长寿多。

高山流水处,自在听蝉歌。

登慕容山二首(1981 年 10 月)

(一)

闻说新安风景好,慕容山上古城高。

函关晓月丹青画,涧水秋云妙笔描。

荆紫生岚云漫漫,狂澜天限浪滔滔。

今朝丽日红光下,更增山河几倍娇。

(二)

北邙蜿蜒似大堤,雄关锁钥洛阳西。

楚坑难掩千军恨,樵洞空留七日棋。

白水东流成旧话,青山起舞换新衣。

春来红杏出墙外,遥望家乡景更奇。

回乡偶成二首(1981 年 10 月)

(一)

秋色满东垣,叶飘函谷关。

白云嵩岳起,红日涧河悬。

荆紫山头雾,刘黄岭上烟。

此来缘底事?县志欲成编。

(二)

修志返家乡,驱车过洛阳。

牡丹凋谢早,秋菊溢芳香。

树冷无鸦聚,河清有鱼翔。

东城寻故友,不辨去何方。

除夕(1982 年元旦)

梅雪诗成爆竹喧,春风一夜到人间。

蛰龙初醒雷惊地,冻笋方苏雨润田。

史笔紧持追二马,志书编纂效三班。

毕生精力来修志,满纸烟云破万难。

水调歌头·孔庙(1982 年 9 月)

孔庙何人建?雄伟比皇宫。玉龙飞舞盘柱,画栋入仙城。尽情纵深游去,犹是琼楼玉宇,耳边有琴声。在世遭非议,死后受加封。大成殿,杏坛上,讲儒经。贤人七二,兼授三千众门生。传道周游列国,陈蔡遭遇困境,坎坷路难行。千古春秋事,记载庙堂中。

一丛花·咏牡丹(1983 年 4 月)

牡丹仙子最关情,花散洛阳城。胭脂正引游人醉,赏王后,姚魏齐名。嫣紫姹红,群芳斗艳,袅袅舞东风。镜花缘里是英雄。武后令难行。西天借来瑶池水,得甘露,怒放王城。今日古都,岁岁花会,四海迎宾朋。

新安史志座谈会(1983 年 5 月)

故人征战别,平敌各西东。

乍见惊颜老,开怀叙别衷。

新安编史志,史实忆分明。

还是家乡好,河山皆有情。

蝶恋花·新安盛会(1983 年 5 月)

盛会家乡何用酒?战友重逢,又见东垣柳。回首当年同叙旧,沙场驰骋曾携手。四十年前风雨骤,冰冻黄河,夜渡杀倭寇。老骥嘶风长欲走,鞠躬尽瘁无回首。

读《桃花扇》有感(1984 年 8 月)

一代风流一代悲,即今怀古费萦思。

桃花扇溅桃花血,壮悔堂吟壮悔诗。

侯墅庄头堆墓日,梁园楼下鼓盆时。

几多往事休回首,功罪千秋后代知。

桂林山水(1984 年 10 月)

桂林山水名天下,锦绣风光久已闻。

水绕青山山抱水,云飞碧岫岫生云。

漓江两岸峰含翠,芦笛岩中石有音。

游罢归来情未尽,诗成夜静临窗吟。

题新居(1984 年 10 月)

干休所里庆新生,最爱斜阳照晚明。

帘外花开含画意,窗前草色展诗情。

鸟飞千里知归宿,人到高龄忆故城。

莫放余辉轻易过,迎来明月伴鸡声。

题赠铁门幸福院

世外桃源境,人间不老仙。

龙山松拔地,凤阙鹤鸣天。

枯树生新绿,高龄展笑颜。

今朝逢盛世,晚景入芝兰。

雨中花·咏菊

秋气无情,凄凄切切,摧残多少繁花。惟东篱寒菊,独放奇葩。黄甲黄盔耐冷,迎来霜后红霞。百千姿态,十分娇艳,忙了诗家。家乡菊好,装点人家庭院,一片金纱。洹水菊杯何处去?苦薏无涯。天下人人共赏,风来影动西斜。良辰美景,颜开歌晚,无限芳华。

张耀堂 2 首

过李贺故居

唐塔昂然立树丛,依稀觅见玉阳官。

空山露滴流诗泪,翠竹风传击节声。

长吉清高居有谷,哲人贫困药无灵。

荒墟道阻凌云志,叹绝禅山夜课钟。

咏伊阙

洛阳自古帝王州,九代兴衰此已休。

石凿龙门千洞景,云横白塚万人游。

香山寺内钟声隐,伊水桥边车马稠。

翠柏红楼含画意,招来墨客写春秋。

四、遗闻轶事

黄河冰桥

黄河虽处我国北方,但中游出现冰封河面的现象却并不多见。明崇祯六年,高迎祥、李自成率领农民起义军越太行进入豫西。冬十月,黄河结冰,坚硬如石,义军踏冰渡河,进入新安县北境。

事有巧合,300 年后,黄河又为抗日义师“搭”起了冰桥。1944 年 12 月 26 日,司令员王震、政委王首道、副政委王恩茂率领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独立第一游击支队(简称“南下支队”)挺进华南,建立抗日根据地。兵行至毛田一一石渠渡口,滔滔黄河,奔腾呼啸。部队经过侦察,发现渡口西 1 公里外,结了一座百米宽的冰桥。当夜,部队和骡马辎重踏冰桥渡过黄河天险,进入新安县境。次日,王震、王首道、王恩茂等部分干部、战士渡河时,在冰桥上合影留念。照片上写着:“公元一九四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摄于黄河冰桥”。因此,当地群众说:这是“天助毛主席”“天助八路军”!

火烧日本兵

1944 年,日军侵占新安后,在铁门镇扎下据点。棋盘山上有一个班的日本兵,强迫老百姓给他们做工事。一天,邻村嫁闺女,花轿从此经过,日本兵发觉后,将新娘子劫上山,百般蹂躏后,扔在了大路上。这新娘子的娘家,有亲兄弟 5 人,经过密谋,手持刀枪绳索,连夜摸上棋盘山,干掉岗哨后,闯进哨所。日本兵猝不及防,乖乖地当了俘虏。大家把日本兵一个个绑住,嘴里塞进毛巾,串在一起,赶到棋盘山下一个土窑内,先塞进枣刺,后填进秫秸,点一把火将这群强盗送上了天。过后,铁门据点里的日本兵倾巢出动,搜遍棋盘山,一点痕迹也没有。日军以为是八路军偷袭,不敢轻举妄动,调来大队人马,加强了棋盘山的布防。

无名氏作诗讥贪官

其一

民国初年,铁门区长郭某,贪污腐化,坑害民众。离任时,有人送给“一尘不染”匾一块。无名氏作打油诗一首以讽之:“一”,一万赃款交于妻,守秘密;“尘”,尘土罩住区署门,难见人;“不”,不喝腥汤吃大肉,油满腹;“染”,染上一根大烟杆,酸胖脸。

其二

民国年间,新安县某人在某县当县长离任时,地方士绅送匾两块,一曰“庶政辑熙”,一曰“公正廉明”。送匾时,列队抬匾,在县城招摇过市,确有几分盛况。时深知其为人者,曾诌打油诗相讥:来时两袖空,去时鼓腾腾,吮尽百姓血,染成两片红。一片是“庶政辑熙”,一片是“公正廉明”。何为庶?庶民招牌他扛住,欺骗术。何谓政?政府当作祠堂用,没外姓。何谓辑?缉拿汉奸他不依,有关系。何谓熙?熙熙攘攘刮地皮,不可提。何谓公?公然舞弊把人坑,谁敢哼。何谓正?正人君子他不用,都撵净。何谓廉?廉耻丧尽刮民钱,哪敢言。何谓明?明枪暗箭他都行,害人虫。

五、历代《新安县志》版本及序、跋辑录

(一)《新安县志》版本

1. 明世宗嘉靖四十一年(1562)刊本,知县王训纂修。(据旧志,佚)

2. 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1609)刊本,知县马应兆纂修。原书序文存旧志中,卷册内容不详。(佚)

3. 清顺治十三年(1656)刊本,知县俞逊访求旧志之半,约略补缀,旧书原貌未尽恢复。(佚)

4. 清顺治十八年(1661)刊本,知县佟希圣纂修。原书序文存邱志中,卷册内容不详。(佚)

5. 清康熙三十三年(1694)刊本,4 册 17 卷,知县韩佑唐纂修。藏书单位:北京图书馆(善本)、上海图书馆(胶卷本)、县志总编室(抄本)。

6. 清乾隆十一年(1694)手稿本,全 4 册,知县刘梦柱纂修。原书序文存邱志中,卷数不详。(佚)

7. 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刊本,8 册 14 卷,知县邱峨修,吕宣曾纂。藏书单位:北京图书馆、故宫图书馆、南京图书馆、省博物馆。民国三年(1914)重印本(石印)。藏书单位:北京图书馆、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北大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地理研究所、上海图书馆(石印、抄本两种)、《辞海》编辑部、湖北省图书馆、河南省图书馆、博物馆、文史馆、新乡市图书馆、新安县档案馆。

8. 《新安县志稿》15 卷,张钫修,杨堃纂,民国十三年(1924)手稿本。(佚)

9. 民国二十四年(1935)刊本,张钫监修,李庚白修,李希白纂。二十八年(1939)石印刊行,共 8 册 15 卷。藏书单位:上海图书馆、河南省图书馆(残本,缺卷八至卷十)、省档案馆、黄委会图书馆、洛阳市档案馆、市委宣传部、县档案馆、县志总编室。

(二)《新安县志》序、跋辑录

序一

(明万历三十七年马志,吕维祺撰)

新安故无志,有志自黎阳王公训始,历四十余载于兹,盖阙如也。顷临清张公鲤雅意续编,已折衷于理学孟云浦先生而不果。余乃喟然曰: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当吾世而文献无征,不朽如线,何以示后之人?且新安地瘠民贫,从事于车尘马迹无宁日。迩来制有沿革,赋有损益,人文有升沉显晦。风习气运,虑有月异而岁不同者。征往诏来,胥此物此志也,奈之何弁髦之?则以谋诸学博君及庠中俊士,商榷成帙,芟其冗,葺其缺,恢前人未竟之绪,以成县之实录。首“舆地”,盖函关首称百二,其胜迹可覆按也;次“建置”,以正规模;次“赋役”,以定征额;次“风俗”,以识遗化;次“秩祀”,以重明禋元栖,近于不经且讹,不嫌备载,存旧址也;录“官(宦)政”,所以彰卓异也;详“人物”,所以表先哲也;汇“艺文”,所以便涉览也。后之人顾名思义,开卷取益,按胜迹则知扼塞,稽规模则慎分更,悯(恫)剜心则催科政拙,问流风则菁莪化溥。旧址尚存,将无厘淫吊古之慨乎!卓异未泯,将无驯雉歌袴之想乎!先哲可师,将无高山景行之思乎!至于缘艺见道,因文顾行,所以启佑后学,羽翼斯文,情见乎词矣。大率前志纲四,今胪而九。“艺文”旧杂见于各注,今汇而为一。若夫,疑信相参,事绪繁伙者,则备记之“搜遗”中,以俟后之博雅君子。《春秋传》曰:其善志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是役也,大匠操斫,家(众)长协应,庶乎将藉手以垂不朽,且以备后之莅兹土者之参笼云尔。维时,编纂则林君乔松,校正则罗君依先、张君尧文,而同校则陈生延胤、李生天毓、游生思孔诸人也,例得备书。

按:此序为吕维祺代万历三十七年知县马应兆作,见《明德堂文集》。

序二

(清顺治十八年佟志,吕兆琳撰)

闻之琴瑟不调,必更张之,乃可鼓也。新邑之势,处今日为极难矣。以弹丸小邑,介于秦、楚大邦,驿使、客兵往来,不绝如织,是邑人无息肩矣。可更乎否?硗田瘠土,山处其半,如他邑之沃壤肥美,百不及一。劳力薄获,啼饥仰屋,是邑人无厚资矣。可更乎否?漕粮,则溢额堪嗟,协济,则将伯莫助,嗷野飞鸿,瞻望丰土,是邑且将无人民矣。可更乎否?且开创之初,赋役未均,上地重至六钱,中下有三四钱者。国朝幅员万里,未闻以此比额一时之误,遂如淄之涅不复白。果瘠土民劳,不习淫佚与?抑利害不百,难以更定与?即以当事者极意抚循,如鞠婴儿,而运际多难,且无如时势何。是邑之所重,不独在志也。而志亦有所以重者:文教关乎气运治具,审乎名实,前之日举者何以尽废也?今之日废者何以尽举也?观其治,其名实可稽;征其文,其气运可卜。是志也者,所以志邑人之苦乐与邑父母之勤劬,随时补救而鞠育之者也。志故不可无,且不可不时为订也。大中丞贾公,秉钺中州,保厘东都,衮衣信宿,其所以举废兴衰者,既恳且至矣。邑侯佟公,承风于下,棠阴遍野,河润溢邻,其所以举废兴衰者,抑又恳且至矣。故首定志书,次定赋役。即以新安溢额非古,急为入告,捐(蠲)其非古制者十之四,倘所谓更张之琴瑟非与?自今伊始,谓民遂暇逸,好乐太康,此势之难骤信乎?去其太甚,休息有日,长吏之卵翼有藉,是邑之息肩可知矣。谓雨旸无损,比屋可封,此势之难骤信乎?恒产可复,含鼓优游,溢额之积弊一清,是邑之厚资可期矣。谓孳生遽繁,家室凑处,此势之难骤信乎?重土食力,井伍晏然,嫠纬之忧恤不闻,是邑之人民可安矣。今将使人忘其害而不知害之所自除,享其利而不知利之所自诒乎?是非志之不可,不详以志其利害之攸存也不可。然则,莅斯土者与读斯志者,知一事之创不可忽,一法之过必求平,且以知重修是志之日即更定赋役之日,则是序也,非以谀盛德以纪治化也。夫然,而邑之气运与邑之名实,近可以信一日,远即可以征后世矣。顺治十八年辛丑冬十月,邑进士吕兆琳撰。

序三

(清康熙三十三年韩志原序,韩佑唐撰)

邑之有志,如国之有史。史以分善恶,别淑慝,辨贞淫,而一代之劝惩以立;志以记风土,表治绩,载文物,而一邑之盛概以著。故史为一代之直书,而志乃一邑之实录也。新安旧有志,修于顺治丁酉,迄今三十余年。天运之往复平陂,人事之险易通塞,岁异而月殊,不为增修,能免挂漏耶?兹逢大中丞阎公,才华八表,节制两河,经理之暇,留心典籍,开馆嵩阳书院,以成一省之通志。复檄豫属州郡,通行续修,发凡起例,用昭划一。我郡伯汪公,手握椽笔,监理其事,甚盛举也。佑唐敬佐下风,敢不拮据从事?但以碌碌庸材,心长智短,虽故帙尚存,前人之成书略备,而新闻未集,后来之考证何凭?用征通儒,蒐辑参考,举凡山川土田之数,礼乐政教之制,忠孝廉节之行,以及片长薄技,断简残编,务期搜罗无遗,不敢或苟。至于繁者宜削,讹者宜正,疑者宜缺,幽微者阐发必及,单寒者表扬恐后,此又区区微诚,但求自信于一心,不但踵事增华,酌繁就简而已。卷凡十七,又附目四十,皆恪遵单式,分类属草,伏候裁鉴成书,以光下邑,谨序。康熙三十年辛未季春,知县韩佑唐撰。

序四

(清康熙三十三年韩志,裴袠撰)

新邑之有志,其来已久。其间山水、土田、贡赋、徭役、星野、风俗、人物,无不可按籍而知。朝廷方事纂修会典,诏郡国,通修志,而必以郡邑之记载发其端,大一统也。邑侯韩公协集舆望,矢慎矢公,重刊之以示劝惩,备輶采裕如也。然而,邑在今日难言矣,以志境,土地不满六里矣;以志征,赋税不过五千矣;以志人,丁户不过二千矣;以志漕饷,则溢额无告矣;以志驿所,则冲繁无宁息矣。其他尤不胜书也。览斯志者,鸿雁之声如闻于耳,仳离之状如接于目。虽不关情人,亦无不动意寒心者。而新民乃安土不迁,且来归日众者,岂瘠土之民,劳而多义耶?士大夫以轻去其乡为耻耶?贤父母抚循孔良,千疮百补,意苦心劳,相为依依者耶?我知先正之流风在人,化导之芳型未远,忠臣义士,理学名儒,与夫高人俊彦、贞女烈妇,远者谈之父老,近者感之目击;又有贤侯休养涵育于其间,自非荒劫为驱,人莫不安庐井,耻后义,盖非一朝一夕之所能也。噫!新邑当戊戌、己亥间,以赋役未均,粮差繁重,其逃而散四方者已十之四五矣。自非叔玉吕君激切上陈,得以入告恩减。而佟侯又轸恤民艰,力陈其事,新之为新,无以有今日矣。故必大书特书郑重而志之也。斯志成,后之览者,得无毅然奋兴,继美叔玉以大庇我桑梓乎!后之贤侯,其果阴雨膏沃,如保诚求,以永福我士民乎!言及此,不胜感慨冀望云。康熙三十三年甲戌孟夏吉日,兵部武选清吏司员外郎邑人裴袠撰。

序五

(清康熙三十三年韩志,王泽溢撰)

古王畿侯国,各纪其山川、风土、习俗、物产,以备太史輶轩之采,即今之郡邑志也。特名史不名志。史裁著于龙门,志例昉于孟坚,议者谓迁贬损当代,固贱直节,事多失实,不若志之近见诸郡邑者,犹为信而有征也。然搜罗不广,则鄙陋贻讥,纪载寡当,则愦冒致诮,言之不文,行而不远,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也。邑志经明季兵燹之后,桑梓故实,概付秦灰。国朝鼎革,邑俟(侯)俞公访求旧志,仅存其半,约略补缀。邑俟(侯)佟公又订而刊之,既文献之无征,亦采辑之乏人,宜志之弗能为良也。今侯韩公,以明作之才,励清洁之操,政修人和,百废俱举。适奉檄纂修邑志,但迫于时,绌于费,殚主志之经营,节冰俸而授之梓。书成,谓溢宜有言以弁简端,溢窃幸志之有成也。夫志纪也,其大者纪山川,纪赋役,纪名宦、乡贤以及人才、节义、物产、风尚,无不备纪,不禁怆然有感矣!邑西崤函,北黄流,蕞尔岩邑,当雍、梁孔道,轮蹄之往来,支应繁费,无米之炊可念也!沙碛石田,棘荆丛莽居十之七,赋役则例视他邑倍之,剜肉医疮,更堪怜也。前此官斯土者,或约己以裕民力,减赋以舒民困;或戢暴卒以全万人之命。俎豆而尸祝之,岂医乏人,保无有掣其肘者乎!生斯地者,或勇退以风俗,或倡学以淑世,或抗危难以扶纲常。于今虽科名不乏,人佩先型,不尤望于振作而兴起者乎!潜德淑嫒,全节殒身;保无有未经表扬而埋殁幽光者乎!不习商贾,知下邑之无异产;劳而向义,验瘠土之多贫民。不有人思息肩望殷抚字者乎!以其所志,思其所不克志之隐,邑之民情,欲恶之端,悉具于此矣。圣天子省方清问,此志备载下土民力衰惫之形,赋役冲繁之苦,仁人节妇之隐德待彰,贞臣志士之行谊未录,阅之恻然动念,轻徭省敛,录孝旌廉,新其大有造乎!则志也,而吁告之义存焉。康熙三十三年孟夏,湖广德安府通判邑人王泽溢撰。

序六

(清乾隆十一年刘志原序,刘梦柱撰)

新之立县自秦始,晋、魏以降,或郡或州或析县,称名各异。国朝沿明旧制,只立新安一县。虽蕞尔地,实洛郡上游,当雍、梁孔道,又土瘠而民贫,疲顿极矣。前令之谋其休息者,情见乎辞,不一而足。柱以樗材,承乏备职,翻阅旧乘,知其曩昔之困于岁,惨于兵,苦于供役,实数十年于兹。幸遇圣天子车书一统,百有余岁,抚循沦浃,教育振兴,盖斌斌乎称盛理焉。不登方策,熙皞安著?缅维邑志一书,前明遗本无存,初修于顺治丁酉,续修于康熙辛未,距兹又五六十年。虽星野、舆图、山川悉仍其旧,而其间土田、贡赋、人物、官秩以逮文章、歌咏之事,莫不月异而岁不同。凡所当补续者,不可胜数。岁当丙寅,我郡守曹公,将续修府志,先檄饬各属纂订县志,以为集腋之举。伏思我朝,文教覃敷,屡征遗书。又特命馆阁词臣纂修一统志,凡殊俗异方,靡不梯山航海,奉版图以备编辑。矧近在中州,沐浴邦畿教泽,尤深且渥者哉!谨按,新民愚而朴,士质而良,男女效绩,颇有古风。柱于编述之余,殊深欣慰。计自辛未迄今丙寅,旧有者仍,新出者续,卷首增凡例七则,庶几展卷了然,可以得作者经营之心。既脱稿,聊缀数语于简末。时乾隆十一年丙寅仲秋,知新安县事庆云刘梦柱撰。

序七

(清乾隆三十一年邱志原序,邱峨撰)

新安蕞尔邑,萦冈络河,原田芜瘠。长民者爬梳凋瘵,惧弗克瘳,遑暇丹铅纂修也。第析疆宇而郡县之,亭平管钥,厥职惟考哉!问兵刑不知,问钱谷不知,公餗之占,罔恤矣。余为是惧。乃自登封量移是邦者,凡再阅岁,废之举几何?坠之修几事?则按图考册,以得所秉承,是故星野、疆域、沿革、建置之所由来,其居然国于天地者,诚有与立也。山川、土田、户口、学校、赋役、风习之交,奚纪纲而调燮?是官师休咎,人物祥,譬鉴之悬毛发费蔽,志之不可以已若是哉!胜国以前,志委诸烬。本朝顺治中,蒲田俞公,始访求遗佚,约略成书;继以宁远佟公,稍加增订,迄三十余年;太原韩公,乃复蒐辑付梓,今又七十余年矣。国家治泽升恒,百昌无极,土膏之日洩,丁产之日滋,文物声教之日暨讫光华,而吾新士民,缵席清芬,恢张庥绪,所为日新月异之象,有非能掌罗而指偻者,因而循之,匪逸则讹。余兹不揣固陋,扫榻延英,与博征而续注之。率吏职也,抑亦勾稽片暇,摊觅案头,天时人事之有关,则惴嵩原,惊鸿泽,余其府怨城愁,惟是编之悚心畅目,而未敢即安,余滋戚矣。由后视今,或将有鉴于斯文。乾隆丙戌花朝文林郎知新安县事南海邱峨撰。

(清乾隆三十一年邱志,游士耀撰)

新邑旧志有三:曰佟、曰韩、曰刘。佟承前志残缺之余,创续各半,率涉简略。韩依佟例,虽加补缀而犹多未备。若刘,不过因陋就简,每项续入一二而已,然未付剞劂,终不得名为成书。自韩迄今,越七十余年矣。其间天道之运于上,人事之迁于下,以及政治之发皇,人物之跃兴,文籍之灿著,竟未一发枣梨,寿之志乘,斯诚一大憾事也。幸逢我邱明府来莅兹土,期余,修废举坠,凋敝之新,焕然改观。乃深讶县乘之失修也,而毅然躬其事,捐俸金,立馆舍,延邑靖州刺史扬祖吕公为主修,绅衿郭伯涛泷,常以庵汝翼,秦征道文献,吕仁原公溥为分修,而耀亦赘其末,参校则又有张秀升延选、郭天衢步清、赵论三为公、孟幼恭寅,凡九人。靖州爰酌取韩、佟二志发凡起例,分纲计一十有三,标目计一百一十有六,缺者增之,遗者补之,未确者订之,新入者慎之。例定,耀与诸君各分目编订,相互讨论。凡取之案卷者,查阅必清;得于传闻者,考核必确。靖州每寅兴亥眠,一卷辄三四易稿,修饰润色,形神交瘁,曾不知老之将至。而我明府,亦时一临馆,慰劳之余,兼为核校,凡五阅月而工竣。是役也,纲不厌多,目不厌细,事必核实,辨必求明,虚伪者不录,琐亵者不录,疑似者不录,怪诞者不录;不以势利而附会其意,不以亲故而点缀其人,不以嘱托而溢其事;务使缺无不增,遗无不补,订无不确,入无不公。此固靖州之心血所呕而出,而亦我明府之精力所鼓而成者也。七十余年之憾,于兹一释。以视佟之简略,韩之补缀,固不待对披,而自有云渊之判矣夫。时乾隆丙戌岁二月谷旦,邑副贡生游士耀跋。

序八

(民国三年邱志石印本,曾炳章撰)

余戊申春二月莅任新安,即求《新安县志》。据父老云,版已毁,即旧志之存者亦罕。久之,始由侯君慈舫觅到邱志一部,计八册,首尾尚完具,书成乾隆丙戌,距今已一百四十八年,时势又不同矣。然近来新政迭颁,举凡土地、山川、财赋、礼俗,凡有事于调查者,胥于是乎?赖志书顾不重乎?考新安于古无闻,秦置县,历汉迄唐,惮避崤嵚之险,乃由宜阳改道新安,遂为秦晋要道,冠盖往来,兵戎络绎,供臆繁苛,民不堪命矣。迨前清末造,其弊尤甚,遂有包差之举,将民间一切所办之差,由民出资,包给于官,代为办差。先此民病,至此而官亦病矣。余在新安,瞬逾六载,每思邀集父老筹一善全之策,卒不可得。迨武汉事起,民国肇兴,民困顿苏。而邻匪倏又蜂起,扰攘年余,我民方救死之不暇,奚能更谋他事?以致各新政未能切实进行,余心滋愧焉。余尤惧旧志之渐就湮没,而新民又迫于兵事,不及延续,后来将何资考证?余故先将旧志付诸石印,以广流传。一俟寇乱敉平,即邀同新安诸君子分门蒐集,某也任土地,某也任山川,某也任财赋,某也任礼俗,将新安故实一一详载无遗,以续邱璋五先生一百四十余年之坠绪。诸君子勉乎哉!中华民国三年四月十五日,常熟辛庵曾炳章志。

序九

(民国二十四年毕正纪撰)

《新安县志》自清乾隆丙戌南海邱公峨纂修后,距今百七十年,续者阙如。民国肇建,时政迭更,氓俗迥异。加以新安环境皆山,虽素称瘠土,而地下宝藏,各矿悉具,苟开掘如式,实无穷富源。匪直旧志多不适用,即近年渑池杨子方堃及本县侯慈舫海涛,前在铁门修成未刻之稿,亦与现今时势不符。是以广事搜罗,重行改撰,以备览者采择。适南北战起,兵戈连年,土匪滋扰,荒旱频仍,饷军备寇,势不暇及。岁癸酉,时和年丰,县长李慕仙庚白莅新,从邑人之请,招集閤邑士绅,公议重修。聘敝县李亦仙孝廉希白为总编辑,而以邑人李香圃兰滨任大事记、舆地、民政;陈希古元道任财赋;许经畬文田任职官;侯慈舫海涛任建置;刘洽民任党务;吕乐三世清任教育;马小文长卿任社会、实业、人物、仕进;刘建华、仝元昌际泰任绘图;正纪亦随诸君子后任艺文、金石、杂记。今年春书成,共十四卷,内容具凡例与各门小序。统观全志,其为缺憾而无容自讳者三:一、书为各人分纂,前后笔墨未能一律;二、本馆书籍征购无几,十八年前县署卷宗,悉遭焚毁,所有征引,疏漏实多;三、采访各件,多录前人旧作。本志意在尊重先民,凡所录事实,非极背谬,悉用原文,不加修饰,用是词旨未能处处详整。是役也,经费最不易筹,县中公财未裕,十五出自邑人张伯英钫捐资。至始终其事,中经梗阻,奔走斡旋,俾本志卒底于成者,则尤以余君镜涵清朝之力为多。其协助调查、捐款各姓氏,均应纪录,并附之,以永其传云。民国二十四年四月,孟县毕正纪序。

序十

(民国二十四年李庚白撰)

癸酉八月,庚白奉令调长新安,访地方耆绅谈悉:本县县志纂至清乾隆丙戌,民国甲子经渑池杨君子方及邑人侯君慈舫在铁门续修,存稿未刻。余以邑乘与文化有关,岁久失修,事远年湮,将来之难,更甚于现在,亟应续修,以竟其成,佥以为可。适河南清乡督办张公伯英回铁门原籍,庚白因事趋谒,协许君经畬、刘君洽民等同往,申述续修邑志事。张公历述前次资助续修未竣之经过及续稿散存各处,愿再捐资以助,嘱余君镜涵肩其任。归而提交县政会议,修志馆成立。拨地方款节余,以资挹注,大部开支均恃镜涵拨张公资助之款。经畬、镜涵二君复往返郑、汴,征购书籍。敦聘孟县李亦仙、毕叙五两孝廉分任馆长、总纂修,许君经畬任副馆长,侯君慈舫任协修,以本邑人士李香圃、陈希古、刘洽民、吕乐三、马小文分任编辑,刘建华、仝际泰任测绘。庚白得与诸君子时相过从,协议进行。功将过半,旋于甲戌七月奉调离新,接代郾篆,时以未观厥成为憾。本年春,接经畬函告《新安县志》业经脱稿,以志序暨凡例见示,索序于余,并备述年来继续编修及余镜涵、王宏先、郭重宣诸君极力维持,以底于成。因不禁欣然色喜。回忆斯志续修,起于癸酉十月,迄于乙亥四月,为时一年有半,历经艰辛。幸得诸君子资助擘画,奔走斡旋,完百七十年未竟之功,满卷琳琅,皆诸君子刻心铭骨之代价。创之难,成之匪易。异日付梓,诸君子事功文章,胥与斯志并垂永久。曲曲私衷,有余幸焉。民国二十四年五月,古谢李庚白序于召陵公廨。

序十一

(民国二十七年席秉章撰)

考旧志序载:新安故无志,有志自黎阳王公训始。明末付诸劫灰。清顺治初纂修之,至乾隆丙戌,三度续修,迄今百七十年,版又荡然,士大夫家珍藏者,亦凤毛麟角。民十二年,邑绅张伯英先生商同葛前任邦炳设修志馆于铁门,并捐资聘请渑池杨孝廉堃纂修,阅岁成书,旋遭时变,未付梓而稿亦半佚。二十二年夏,李前任庚白,以邑志有关文化,又商请张绅伯英等捐款提倡。延聘孟县李孝廉希白、毕孝廉叙五主修,并邑绅多人分修。阅十九月而书成,当以助资告罄,未即付梓,仅录志稿两部,分存张伯英、许经畬家,今三年矣。戊寅首夏,余承乏斯篆,正值寇入日深,军书旁午,抽暇借阅志稿,不禁有功亏一篑之叹。正议刊间,复于九月奉省府令,饬即设法筹款付梓,免遭遗失而堕前功。考我国周制,设官掌邦国之志,故后世郡国乡土均有志,盖所以记其事而保其实。新虽山邑,立县历二千余年,武功既扬,文教亦熙。县志一书,未可久废,亟宜付印,周(用)保胜迹。爱集绅商讨,佥以原稿缮写,不无鲁鱼亥豕之讹,乃复组织委员会校正之,不一月而竣事。议由富户捐项下挪垫洋一千四百元,交许经畬先生招商定印三百部,存诸各机关、区、联保分任保存,庶文献有征,而功可不堕。至增修剞劂,敬以待诸后之来者。所有历次纂修、校正诸耆彦暨捐资助修诸君子,已胪列衔名于颠末,兹不复赘。中华民国二十七年,岁在戊寅十一月,三晋垣曲席秉章谨识。

编后记

新编《新安县志》,从 1982 年开始,六经寒暑,数易其稿,于今付梓。现就志书编纂情况略作赘语,附记书后,以期与史志界同行及关心此项事业者共话个中艰辛与得失。

新安有志始于明代,清至民国年间曾数次续修或重修。建国后,曾于 1959 年组织编写过一次《新安县志》,但因历史的原因,半途而废。1981 年 4 月,县又组建“修史编志办公室”,着手筹备地方史志的编纂工作。当年年底,县志与党史分设,首次建立“新安县志编纂委员会”及县志总编室,一代社会主义新县志的编纂工作,从 1982 年正式开始。

从 1982 年至 1983 年上半年,为修志的起步阶段。当时尽管人员少,机构不健全,但为县志的编纂做了开创性的工作,如层层宣传发动,组织建立修志机构,培训修志队伍,初步拟定了县志篇目,编印了征集资料提纲,并收集到一批资料,编写了县志《大事记》草稿。

1983 年下半年至 1985 年底,为搜集资料和撰写初稿阶段。这时,县志总编室人员已先后得到调整和充实,修志机构初步健全。在认真研究并基本确定体例、篇目的基础上,总编室集中主要力量,广征博采各类资料。从本县到邻县,从本省到外省,近抵渑、宜、孟、洛、郑、汴,远达京、晋、陕、宁、沪、杭,行程数万里,费时一年余,先后查阅、摘抄、复印各种文字资料上千万字。其中主要有:(一)本县所存各种旧志版本及档案史料;(二)邻县旧志及《河南通志》、《河南府志》中有关本县的史料;(三)北京图书馆、南京国家第二档案馆和一些省、市及大学的档案馆、图书馆有关本县的馆藏资料;(四)本编辑室和县党史办公室通过走访、函调、召开座谈会征得的文字资料和口碑记录资料;(五)县直各部门撰写的部门专业志;(六)公开出版的史志著作和人物传记、回忆录中有关本县的史料摘录等。另外,还购置了多种有关的古今史志专著和一批中共党史出版物、全国政协及部分省、市政协编印的文史资料丛书,以供学习、参考和对校。在获得丰厚的资料的基础上,我们首先集中力量编写《大事记》,于 1984 年 10 月铅印成册,并被选入《河南新方志初稿选编》第一辑。接着,分工撰写各专志。由于总编室撰稿人少,主要执笔人都分担两个以上专志几十万字的撰稿任务,因而我们只有勤奋不懈,夜以继日地工作。经过总编室全体同志共同努力,分工合作,终于在 1985 年底完成全部县志初稿,计 130 余万字。

1986 年至 1987 年,为志稿修改、加工和审定阶段。1986 年初,我们将县志初稿印发县内有关部门及在外地工作的部分老干部,广泛征求意见,并呈送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史志部门初审;同时请省科学院、社会科学院、郑州大学部分教授、专家进行审阅,请求批评指导。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对这个初稿进行了一次较大的修改,年底完成 113 万字的修改打印稿。并于 1987 年 5 月召开了由省、市地方史志编委、省地方史志协会、省党史工作委员会的领导同志,河南大学、郑州大学、豫西农专多位教授、专家以及市属各县、区志主编共 50 多人参加的《新安县志》稿评审会。与会领导、专家和同行基本肯定了《新安县志》稿,并提出一些进一步修改加工的意见。会后,我们根据评稿会的评审意见,对志稿进行了全面的“深加工”。年底,完成最后送审稿。于 1988 年 7 月送呈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史志编委终审定稿,获准出版。

新编《新安县志》,首列《概述》、《大事记》,综述了本县概况及古往今来发生的重大历史事件,为全书之经;次列地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风土民情、人物计 7 编、67 章、304 节,分门别类地横写了本县从自然到社会,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从历史到现状的一方全貌,为全书之纬,也是县志的主体;篇末设《附录》,收录了本县古今重要文献、典籍、艺文、金石、遗闻轶事等不便归类的内容。全书以横为主,纵横结合,经纬交织,构成志书整体,凡百万字。

新编《新安县志》,在政治上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力求用新的观点、新的资料、新的方法,编写出一部能够保存历史,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社会主义新志书,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在内容上,上限远涉新石器时代,下限一般至 1985 年底,个别内容略有突破。全书纵贯古今,横及百科,详今略古,重在当代。在编纂方法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努力选用能够反映事物本质的资料,求实存真,实事求是,力戒议论,寓观点于事实之中。所用资料,力求丰富、翔实,准确无误;转引旧史志或其他文献资料,都要尽可能查对原始出处,纠错补漏,删繁就简,努力将新县志编成一部无愧于我们时代的“信史”。

本志注意突出重点和地方特色。新县志尽管内容浩繁,门类众多,但记述重点在经济。我们用 25 万余字(约占全书四分之一)的较大篇幅,详细记述了本县工、农、商各业的历史与现状,优势与不足,较突出地体现了本县的地方特点。新安地处丘陵山区,历史上灾害频仍,战乱不断,经济基础比较薄弱。但是新安地下有丰富的矿产资源,地上有较为广阔的土地、森林和牧场;加之陇海铁路、连天公路从境内通过,交通便利,紧靠洛阳市,工、农、商各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特别是新安人民勤劳勇敢,富于革命斗争和艰苦创业精神,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这里曾是革命根据地。我们在经济、地理、政治、军事、人物、大事记各篇章中,注意突出这些地方特点,为本县发挥优势,扬长避短,振兴经济,提供了科学依据。

本志在体例上,力求完备,符合志体,志、记、传、考、图、表、录各体并用,以志为主。文风上,力求简明、朴实、流畅,集资料性、科学性、可读性于一体。努力使我们的志书在质量上超过前人,启迪后人,是我们的愿望。

新编《新安县志》的编纂成书,是“众手成志”的实践过程。在修志过程中,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的领导同志,曾多次亲自过问,加强领导,在财力上给予支持,在工作上提供方便。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投入相当的人力、物力、财力,组织编写出一大批部门专业志,计有:《工业志》、《轻工志》、《交通志》、《邮电志》、《农业志》、《城建志》、《乡镇企业志》、《水电志》、《林业志》、《商业志》、《供销志》、《粮食志》、《外贸志》、《物资志》、《财政志》、《税务志》、《工商行政管理志》、《金融志》、《教育志》、《文化志》、《戏曲志》、《卫生志》、《医药志》、《体育志》、《新闻广播电视志》、《人大志》、《统计志》、《劳动志》、《民政志》、《计划生育志》、《档案志》、《军事志》、《公安志》、《法院志》、《检察志》、《司法志》、《共青团志》、《工会志》、《妇联志》等,共约 400 多万字。这就为新县志的编纂提供了丰富的资料。省地方史志编委主任邵文杰,省史志协会会长李之放,省党史资料征编委主任赵文甫等新安籍革命老前辈,对家乡修志工作更为关心,曾多次返回新安指导修志工作,亲自审阅志稿,并亲笔修改、校正部分内容。这对把好县志的政治关、事实关和文字关,是难得的支持和保证。1983 年 5 月,在外地工作的新安籍老干部 50 余人,应邀返回家乡,参加史志工作座谈会,回忆抗日战争至解放战争时期新安人民的革命斗争历史和个人的革命经历,提供了近 20 万字的宝贵资料,填补了这一历史阶段的资料空白。不少领导同志,近年来一直与县史志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对新县志的成书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志稿编纂、修改过程中,我们还得到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常务理事、省地方史志编委常委杨静琦,省科学院副院长、副研究员林富瑞,省社会科学院财贸经济研究室主任樊纪宪、农业经济研究室主任郭西萍、工业经济研究室主任阎培德、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王秉伦,郑州大学历史系教授史苏苑、荆三林、副教授蒋相炎,中文系副教授崔灿,河南大学历史系教授朱绍侯、赵保俊,地理系教授尚世英,豫西农专教授杨再等专家、学者的大力支持和具体指导,他们多次帮我们审阅志稿,以诚相见,提出不少宝贵的修改意见,为本志的完成付出了不少心血。在新编《新安县志》问世之际,我们谨向热情关怀、指导和帮助过我们的领导、专家、教授、学者,向县内各部门志的编纂人员,以及所有为本志编辑出版作出贡献的同志,致以由衷的感谢和敬意。

编修县志是一项纵贯历史、横及百科的浩繁工程。由于我们编辑人员少,政治、文化素质不高,学识浅薄,缺乏经验,书中定有不少缺漏、谬误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1988 年 7 月

编纂委员会

新安县志编纂委员会(1981 年 12 月 15 日)

主 任

韩 琳

副主任

王枢谈 介凤岚 欢景川 郑玉鉴

委 员

王作民 王昭然 王化真 田福聚 刘永汉 吕 毅

吕明星 李志宣 李秀杰 李延福 宋广轩 宋鹏万

宋德志 武炎光 杨中华 侯云荣(女)  张华荣

胡宪舜 赵思明 高景业 高进中 高 鹏 龚振民

郭松龄 郭庆芳 郭 池 郭文篆 郭里仁 黄世忠

黄元吉 韩好学 裴书信 潘宪宇

总编室

主 任

王枢谈(兼)

副主任

李志宣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1984 年 6 月 20 日调整)

主 任  

李兴敏

副主任

韩安亭(1986 年 4 月增补)

介凤宪 王道恒 林志冠

顾 问

王枢谈

委 员  

马永信 王天刚 王化真 王世卿 王作民 吕 毅

孙英贤 李志宣 李延福 李超群 张友仁 郑玉鉴

郭水仙(女)  黄炳先 韩成铭 司云甫(1986 年 4 月增补)

办公室

主 任

林志冠

副主任

张友仁 李志宣

总编辑

林志冠

副总编辑

张友仁 裴西川

采编人员

郑金亮 李改明 孟志昊 刘铭勋 游化南

刘绳祖 傅尚德 任智运 孟庆泽

杨 锐 范钦伦

工作人员

孟繁新 裴雪雁(女)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 (1989 年 8 月调整)

主 任

张和儒 王四林(1990 年 5 月接任)

副主任

韩安亭 介凤宪 王道恒 林志冠

顾 问

王枢谈

委 员

王天刚 王化真 王世卿 王作民 吕 毅 孙英贤 李志宣 李延福

李超群 张友仁 郑玉鉴 郭水仙(女)  黄炳先 韩成铭

办公室  (1988 年 6 月调整)

主任、总编辑

林志冠(编辑)

副主任、副总编辑

张友仁(副编审)

副总编辑

裴西川(编辑)

采编人员

郑金亮 李改明

工作人员

孟繁新 裴雪雁(女)

审 稿

王民华 石建厚

《新安县志》再版修订人员名单

主审

王玉峰 中共新安县委书记

郅书安 中共新安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审

靳春伟 中共新安县委常委、副县长

周新 新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主编

张友仁 新安县地方史志办公室原主任、本志副主编

陈怀民 新安县地方史志办公室主任

副主编

崔土改 新安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特邀编辑

周淑萍 新安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科员

编校

裴雪雁 新安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科员

宫建华 新安县地方史志办公室科员

张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学硕士研究生

王建党 新安县五头镇退休教师

评审编委合影

《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全体与会者合影(1987 年 5 月)
《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全体与会者合影(1987 年 5 月)

前排左起:

李兴敏 李永华 孟志昊 王瘦梅 蒋相炎 李会 朱绍侯 刘典立

邵文杰 赵文甫 李之放 吕大明 史苏苑 宋春亭 刘庆云 王枢谈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编委主任赵文甫同志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中共河南省委党史资料征编委主任赵文甫同志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主任邵文杰同志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成员、河南省地方史志编委主任邵文杰同志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河南省地方史志协会会长李之放同志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河南省地方史志协会会长李之放同志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河南大学历史系主任、教授朱绍侯(左)和郑州大学历史系教授史苏苑(右)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河南大学历史系主任、教授朱绍侯(左)和郑州大学历史系教授史苏苑(右)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郑州大学历史系副教授蒋相炎(左)和豫西农专教授杨再(右)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郑州大学历史系副教授蒋相炎(左)和豫西农专教授杨再(右)在《新安县志》稿评审会议上
1983年5月,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邀请在外地工作的部分新安籍老干部返回家乡,召开史志资料座谈会。图为与会同志合影
1983年5月,中共新安县委、县政府邀请在外地工作的部分新安籍老干部返回家乡,召开史志资料座谈会。图为与会同志合影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委领导同志合影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委领导同志合影
左起: 王枢谈 林志冠 张和儒 韩安亭 王道恒 介凤宪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委成员合影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委成员合影
前排左起:李志宣 郑玉鉴 王枢谈 林志冠 王四林 王道恒 吕毅 王化真
后排左起:李延福 王作民 王世卿 黄炳先 王天刚 孙英贤 李超群 张友仁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委办公室全体同志合影
新安县地方史志编委办公室全体同志合影
前排左起:裴西川 李志宣 王枢谈 孟志昊 林志冠 张友仁
后排左起:裴雪雁 刘绳祖 李改明 郑金亮 孟繁新 刘铭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