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革

县之封疆,业古侯国。在周以前,新无专封。秦并六王,郡县天下,而新始置邑。晋魏以降,倏郡倏州,倏析倏省,各视其缓急而更张之,非尽以改革新耳目也。明以新安属河南府,总隶河南布政使司。国朝因之,四五百年于兹矣。然地瘠而冲,人亦劳止,守斯土者,当顾名而思所以安之之道焉。

沿革纪

新邑在唐虞属豫州,夏商因之,周初仍豫州。平王以后为东周,春秋属王城旧《志》注:『王子朝居之』,非是。战国属西周,后又并于韩。秦置郡县,始名新安,属三川郡。汉高帝置郡国,改三川郡为河南,属司隶。新安之东为谷成县。县属河南郡,武帝元鼎四年始以新安属弘农郡,东汉仍之。三国时以后汉为正统,而此属魏地,故表中变例称附时,以司隶所部五郡置司州。晋仍隶司州,而以新安属河南郡,省谷成。东晋之析东垣,虽于地理未详,而以载记中前秦符丕一记及南宋、北魏二书证之,可知其不诬也。按:韩袭佟《志》,称孝武时置东垣、西垣二县。考西垣县至东魏兴和中始置,相距尚百六十余年。东垣县在《宋州郡志》不注新立,于本郡之西东垣县独注曰新立,则东垣之先立于晋可知;况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冯该击杀符丕于东垣,即叙入丕载记,此东垣果何自而来,故以东垣系于晋而西垣逮东魏始入之。又按:张郡守《河南府续志》载:隆安中陷于秦,义熙后复归晋,亦未见于地理本志,然皆安帝年号。安帝《本纪》称:隆安三年冬十月,姚兴陷洛阳(按姚兴,伪号曰西秦王,即后秦也)。时安帝方蒙尘于寻阳。《纪》又称义熙十二年,姚泓将姚洸以洛阳降。(泓,兴长子。泓戴记中有王师至成阜,洸时镇洛阳,馳使请救,泓遗越骑授尉阎生率骑三千以赴之;武卫、姚益男将步卒一万助守洛阳,遣并州牧姚懿南屯陕津,为之声援;又有洸降时周生至新安,益男至湖城,会洛阳巳没,遂留屯不进等语。)此时安帝反正已久,新洛相接,秦虽窈据十余年,尚不似新莽篡汉之惨,而此表于莽篡之十一年,举不入于沿革,实寓贬诛之义。今于秦亦仿莽例,故不瑣入前语。南北朝以宋、齐、梁、陈、隋为正统,而魏、周之附亦如三国魏、吴。然《宋书》司州之序此地,仅历武帝。永初三年中属实土,至少帝景平即没入魏。其后虽文帝立侨郡于汝南,明帝复司州于义阳,而河南郡之十一县皆不在其中。由是历宋之五十六年、齐二十三年、梁五十五年,悉属元魏所割据。丁丑魏亡,遂入于周,时陈武帝永定元年也。中间元魏太和十二年改县为郡,十九年复县,后属新安郡。按:韩袭佟《志》,以此太和十二、十九两年事,误入晋帝奕之太和,今改正详注于表。孝昌三年,置北绛郡,以新安属之,另置西新安县,属宜阳郡。东魏天平初,复置新安郡,以新安、东垣二县属之。兴和中于新安郡又置西垣县,而以西新安县属渑池郡。至北周大象元年,以洛阳为东京,改新安郡为中州,旋又省州复郡,并省西垣县,二县如故。北周无《地理志》,据《隋书》新安注,后周置中州及东垣县,州寻废之语补列。按:东垣在周前已有,至隋大业改省,隋《志》不见,故因中州补及之。其西垣,周已省废,故不及也。韩袭佟《志》,称周改新安郡为东垣县,复改东垣为新安县,两县省改皆无据,且又混两为一,降郡入县殊舛误。其渑池郡改为县,并以西新安省入之。据《隋书》渑池县注:后周置河南郡,大象中废。按河南郡历传未废,渑池郡置自东魏。此后周河南四字必东魏渑池所讹,亦史书所当有者。其云:大象中废,盖废渑池郡为渑池县,而又省以西新安以入之。故《隋书》不见此郡此县而只见渑池一县也。凡二十四年,而周禅于隋,时为陈大建之十二年辛丑,隋文帝开皇之元年也。至开皇九年已酉,隋始灭陈,而一土宇。是此地去周入隋,统入陈而终未复于陈者又八年。故纲目正史必以隋之九年已酉乃入正统,今从之。隋开皇九年析置州县,十六年置谷州。仁寿四年废谷州,又废新安县入东垣。大业初改州为郡,改新安属河南郡后又置新安郡,以县附郭。按:韩袭佟《志》,称义宁二年破段逵置新安郡,县为附郭。按:唐《地理志》注称,义宁二年,以县置新安郡。隋《地理志》无此注,破段逵事二书皆不见,惟《隋书·李密传》载:有密亲率兵三万逼东都,将军段逵等拒之。又《通鉴》唐纪载有王世充使段逵等请皇泰主加九锡殊礼。又《唐书·王世充传》,载有段逵等胁越王侗揖让事,及收段逵等斩洛渚。上之文或韩《志》袭佟《志》误达为逵,故摭入之耳。又《世充传》称世充隔涧与秦王言曰:吾常自守,不敢西顾熊谷二州,在度内不取,敦邻好也。谷州乃新安故名,既云不取,则新地仍属隋有,即唐书段逵本传,亦言其始终臣隋拒密,而附世充。世充既未取新,逵自未尝据新,又何须于隋之义宁来破逵,且必使破逵而改隋之新以立郡乎?在前令入《志》时,谅必有所本,而今不得其据,故阙之以俟淹博者续订。然即义宁之号,亦可疑。按唐祖李渊,于丁丑十一日立炀帝之太孙代王伯为皇帝,即位长安,遥尊炀帝为太上皇,建元义宁。次年戊寅之四月,即禅位与渊,退居代邱。五月炀帝被杀于江都,乃立侑弟越王侗于东都,建元皇泰,次年已卯五月,侗被弑,谥恭帝,八月侑薨,亦谥恭帝,而隋乃亡。则义宁二年戊寅,即大业十四年,皇泰元年,唐武德元年也。按此前后三年间,僭窃者不计,而隋亦有三帝,及唐祖渊,其正僭亦必有分。如侑未有君父命而立于渊,旋禅于渊,与唐元肃之事不同,虽僭有二年义宁之号,其实止五、六月,炀帝尚在江都,理当黜义宁、武德之号,仍称大业十三、十四为正。至十四年五月以后,应属皇泰,次年己卯,隋亡,此地始属唐有,实武德二年也。各史多以武德元年接正统,与隋之开皇九年,元之至元十七年,书法不同。且又黜大业、皇泰而独存义宁,珠属倒置。今既以改设郡县属隋,自应仍系以大业,黜去义宁之号,以合史例。唐武德初,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又置都督府以治之。新安为畿,又析置东垣县,俱属谷州。四年省东垣入新安,隶洛州。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又以新安县属河南郡。咸亨四年,又析新安等六县置河清、大基、柏崖。旋省柏崖,后改大基曰河清,亦属河南郡。《唐书·河清》原注,畿,本大基。武德二年置,隶怀州,八年省。咸亨四年,析河南、洛阳、新安、王屋、济源、河阳复置并置柏崖县,寻省柏崖。先天元年,更名。会昌三年,隶孟州。寻还属后废,咸通中复置,有柏崖仓,按大基虽河清故名,其先本隶属怀州。柏崖寻置寻省,故《唐书》河南郡下不列此二县。后五代职方考,凡废置者皆列之,而新属洛郡,历五代皆以为都,即郡县亦无所迁变。其在梁隶西都,唐隶洛京,晋隶西京,汉、周因之。宋初分天下为十五路后又增为十八路,仁宗时分河南为京西北路,县属府依旧。至靖康二年,此地陷于金。金初以汴为南京,河南隶南京路,置德昌军。兴定元年升军为中京府,曰金昌,新安县属焉。按金于宋亦如南北朝之魏周例,应从附。而金亡后又四十七年,地隶于元而未复于宋,亦如周隋故事,但其中京一名,因革莫考耳。金太宗晟丁未,即靖康二年,高宗建炎元年也。至哀宗守绪天兴三年,金灭于元,此地又入于元,时乃宋理宗端平元年。此后南宋尚有四十七年,至己卯宋亡,元世祖至元十七年庚辰,始一统土宇,中间此地郡县并无更易,唯总隶之中京,不得考据。表姑缺之。又按宋史修于元臣脱脱,叙至至元十六年,仍称宋亡,则元之统一海宇,自以十七年为始。纲目续编、纲鉴、正史,约皆如是,故今续元之统亦如隋之区分为二云。元初立中书行省十二,分天下为二十二道,新安隶河南江北道,属河南府路。明分天下为十三省,洪武元年改行省为分省,二年旋复其故名。九年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统隶府县如故。

国朝分省十八,仍以新安属河南府,隶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分隶河陕汝分巡道。司领府州十三,河南第六道;领府州三,河南第一;府领县十,新安第八。按:会典以司统一省故,表中不并入道衔。

沿革表 韩志阙,佟志简略,亦不无舛误会,今悉补订

世代本尚书之义断自唐始 总目 郡州
尧仍颛顼之九州,即禹贡所称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也。 豫州 《禹贡》荆河惟豫州。 此前后各有封国,多至万千,但荒诞莫稽,各经史只以九州为率,故今亦以州统之。
《舜典》肇十有二州,盖于冀析幽、并,于青析营也。 豫州
仍复唐之九州。 豫州
复冀之幽、青之营,又省青入营,省梁入雍,仍为九州。 豫州
复冀之并及青,又省营省徐以入青,仍为九州。载在职方。 豫州 [按]此时已有邑与县之名,而无可深考,故列县自秦始。
平王以后属东周。 东周
春秋时属王城 王城韩《志》称王子朝居之。[按]朝据王城在敬王元年壬午,至四年乙酉,朝奔楚,王入于王城,则此城不得专属于窃据之朝。
战国时属西周 西周
周末并于韩
于邦畿置内史,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并置县。 三川郡 新安县以后县字从省
置郡国,为十三州部,益仍冀、幽、并、兖、青、杨、荆、豫八州。又去雍复徐,增司隶及交益凉也。 司隶部高帝改三川郡为河南郡,属司隶。 河南郡高帝析新安之东为谷成县 新安
谷成
武帝元鼎四年,改置新安于弘农郡,弘农亦司隶所属。 司隶部 弘农郡
河南郡
新安
谷成
东汉仍前汉之新安、谷成二县,隶弘农、河南二郡。 司隶部 弘农郡
河南郡汉书称尹
新安建武二年,赤眉东掠,帝遣侯进屯兵于新安。
谷成
后汉此地属魏,未入蜀。

按陈寿志无地理,据晋书称魏。
司州 弘农郡 新安
以司隶所部弘农、河南等五郡置司州。 河南郡 谷成
仍尧之九州,舜之幽、并,汉之益、交、凉,魏之司州,吴之广州,别立平,秦、宁三州凡十有九州。 司州 河南郡以新安来属谷成县省。 新安原注函谷关所居。
东晋孝武初析新安之东置东垣县。 司州 河南郡《北魏书》地形志东垣注二,汉、晋属河东者,误。 新安
东垣太元十一年冯该击杀符丕于东垣,即此。
仍晋之十九州,加江、郢、湘、越,省幽、并、凉、平,并于徐、兖、豫之南各析一州,州凡二十有二。 司州永初中司州县如故,又析一西东垣县、至景平仅三年俱陷于魏。 河南郡领县十一。[按]州郡志司州序称,司州领河南、荥阳、弘农实土三郡合二十七县,又有河内、东京兆二侨郡合十六县,分寄治于河南、荥阳,后俱同入于魏。 新安原注:二汉属弘农,晋太康地志属河东。[按]晋志河东无新安,此误。
东垣原注二:汉晋太康地志向有东垣县。[按]汉晋志俱无东垣,以晋书冯该击杀符丕于东垣证之,则晋已置此县可知
西东垣原注:新立。

元魏自太武帝熹始光元年为始,即宋少帝景平之元年也
司州 河南郡 新安
东垣
西东垣
仍宋之二十二州,增巴州,凡二十有三。而入魏之司州犹未复又经魏改隶别州。详见下

元魏孝文帝宏太和十二年,改新安县为郡,隶洛州。十七年,改洛州为司州,十九年复立新安县。按:韩袭佟志,以此太和十二、十九两年事入于晋帝奕之太和,查帝奕在位止五年,亦无升郡复县之事,故删彼入此。
洛州 新安郡太和十二年分 新安已升为郡,县无。
东垣
西东垣
司州太和十七年改。按:魏地形志载州一百一十一,郡四百八十一,县千余·内司州之郡十二、无新安。而洛州、义州皆有新安郡,晋州、阳州之属郡,皆有新安县,盖据后所改革者入之,今查照各注时代抽出挨敘。 新安郡此郡自梁初不见,应是裁省而以所属入别郡,故至东魏天平复立之,后始再见。 新安太和十九年复立
东垣
西东垣
《梁书》中无志,州郡不可考,其入魏之司州,亦未复,在武帝中大通之五年甲寅,魏分东西,而此地先入于东魏,至简文帝大宝元年,东魏亡,始入西魏。又七年丁丑,西魏亡,乃入于北周,而梁亦以是岁禅于陈。

元魏孝明帝诩孝昌三年,置北绛郡,隶晋州,新安属焉。另置西新安县属宜阳郡,隶阳州。
晋州 北绛郡领县二:其一曰新安,至东魏天平乃复于新安郡 新安
阳州 宜阳郡 西新安原注:孝昌三年置,盖本西东垣之地改置,后属渑池郡者,故西东垣不更见。

东魏孝静帝善见天平初置新安郡,隶洛州。
洛州领县六,其三曰新安。 新安郡领县三:新安、东垣、河南 新安原注二:汉属恒农,晋属河南,太和十二年改为郡,十九年复后属。
东垣原注二:汉、晋属河东,后属。按:汉晋志河东郡只有垣,无东垣,且东垣在汉时尚未立,此注误。
兴和中以新安郡隶义州,并置渑池郡,而以宜阳郡之西新安属之。 义州 新安郡原注:兴和中置。按:此自洛州改属者,注置误。 新安原注:兴和中置,误。
东垣原注:兴和中置,误。
西垣原注:兴和中置,惟此注为是。
渑池郡原注:兴和中置。按《隋书》渑池县注,大象中废,盖至北周即废郡为县,并省西新安以入者,详见纪注 西新安原注,兴和中置。盖自宜阳郡来属者,注置误。

西魏在梁末,止七年,其州郡县应同上,不复列。

亦如梁书,不可考。其入魏之旧司州所领郡县,在武帝丁丑受禅之岁,西魏亡入于北周,历二十四年。周禅于隋,又八年陈亡,隋乃一统土宇,故于隋之前八年亦依例称附。

北周大象元年起洛阳宫称东京。
东京 中州改新安郡为中州,又省西垣县,故《隋书》不及西垣。 新安
东垣
新安郡旋又省州复郡,此州郡俱本《隋书》新安县注补 新安
东垣

陈大建十二年辛丑,隋受周禅,称开皇元年,历八年陈亡,乃入正统。
东京 开皇三年,废诸郡,故此表只列县不更列郡。 新安
东垣
初废诸郡,开皇九年析置州县,至煬帝尽改州为郡,凡郡一百九十,县一千二百五十五,其地理志仍以《禹贡》之九州总之,新安隶豫州。 豫州 新安
东垣
谷州开皇十六年置,因谷水名。 新安
东垣
仁寿四年废州,又废新安入东垣。 东垣
河南郡煬帝大业初置,并改东垣为新安。 新安原注:有魏山、强山、铁门山、孝水、涧水、金谷水。
大业末以县置新安郡。 新安郡据唐地理志补 新安附郭
高祖武德初改郡为州,太守为刺史,又置都督府以治之。 东都 谷州改新安郡为谷州并析置东垣县 新安
东垣本《唐书》新安注补
四年省东垣入新安,隶洛州。 洛州 新安
太宗贞观元年,分天下为十道,其诸郡以府州冠之。 河南道 河南府河南郡 新安畿,以县属河南郡。
大基畿,咸亨四年析置,元宗先天元年更名曰河清
柏崖亦咸亨四年置,旋废。
后梁合七十八州,以洛为京都,下四代同 西都以唐东都为西都,以下俱按职方考填列。 河南府河南郡 新安
河清
后唐合一百二十三州 洛京 河南府河南郡 新安
河清
后晋以十六州献契丹,又增一,得蜀一,仍合一百九州。 西京 河南府河南郡 新安
河清
后汉三州入蜀,合一百六州。 西京 河南府河南郡 新安
河清
后周十州入刘,又得十四,增五,改废者三,合一百一十八州。 西京按:周初王玗妻志,称:合葬于河清县故茔。则河清历五代皆存可知。 河南府河南郡 新安
河清按:宋史太祖时此县移治白波镇。白波今孟津地,故此后不列。
分天下为十五路,又增为十八路。 京西北路仁宗时分 河南府雒阳郡 新安
南宋自钦宗靖康二年地陷于金,高宗即于是岁南渡,故附金于南宋之下,金亡附元,总百五十有四年。

起金太宗晟丁未,迄哀宗守绪甲午,凡百有七年,地属金。金亡后,又历宋末帝已卯四十七年,地属元。
南京路金初都汴,曰汴京。贞元元年更曰南京。 德昌军金初于河南府置,兴定元年升此军为中京。 新安原注:有阙门山、长石山、金水、谷水、陂水。
中京 金昌府兴定元年置 新安金又析长泉镇,寻废,故不列

起于元太祖甲午,时尚末立年号。迄世祖至元十六年己卯,时亦尚未统一,立中书行省之制而又不得,仍依金中京故名,因无所据姑缺之。
金昌府府之更名见后 新安
建中书首一,行中书省十一。 河南江北行中书省领路十二,府七,州一。 河南府路河南府原注:府治即周之王城,领县九。 新安
建二京,分天下为十三省。 河南行中书省 河南府领州县十四 新安
洪武九年改行省为豕宣布政使司。 河南布政使司 河南府 新安
国朝建二京,分直省为十八。 河南布政使司领府州十三,河南第六 河南府初领州县十四,雍正二年,升陕州为直隶,前后拨属县三,今领县十,新安第八。 新安县旧析有谷成、东垣、西东垣、西新安、西垣、河清、柏崖等各县,今悉依其建废时代,详注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