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雩

历代大雩之礼,皆在京师,未颁行州郡,然按《月令》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又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食,其礼未尝不下达也。我朝乾隆七年,议准御史徐以升奏请,令各府州县举行常雩礼于孟夏,祀境内山川,并祀社稷、先农,以祈谷食,此即古《月令》之遗意。新安未有专坛、专主,一切礼制俱详后。

坛制

即在先农坛分案合祭。此河南省例,他省多用社稷坛。

神位

曰县社之神。    县稷之神。以上二位居中。

先农之神居左。    境内山川之神。居右。

即用三坛之原木主,分供三案。

祭期

每岁孟夏一举,尊奉部颁日期。

祭品、仪注

俱同社稷坛春秋祭礼。帛仍用黑二、青一、白二。

祝文

曰:某恭膺诏命,抚育群黎,仰体彤廷保赤之诚,劝农劝稼,俯维蔀屋资生之本,力穑服田,黍稷惟馨。尚冀明照之受,赐来牟率育,庶俾豊裕于盖藏。尚飨。部颁。

祭费

每岁在折色起运项下,额支银四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