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庙 分
古者释奠先圣先师,必于学其后,学与庙相属,而又皆属孔子,故有文庙之称。崇祀之典,历代递加有隆无杀,至明嘉靖朝,允辅臣张璁议,厘定祀典,於一切名位礼乐,悉得尊崇之实。我朝因之,又加损益,始毫发无憾,可谓百代准则矣。前志统入学校,殊为简略,今两存之,仍各因其事类分隶之。又区别崇圣名宦等祠,各为一篇,以便依次详记其於会典。《阙里志》、《国学礼乐说》、《学校人物志》等书,仅节採其大略,共分十一目,末一目曰释奠,其事颇繁重,故又分小目一十有二。
庙制
详学校 明嘉靖九年始改殿称庙。
匾额凡三
万世师表康熙二十三年颁。
生民未有雍正五年颁。
与天地参乾隆三年颁。
石刻 凡十。末五碑仅载其目。
御制至圣先师孔子赞并序
盖自三才建而天地不居其功,一中传而圣人代宣其蕴。有行道之圣,得位以绥猷;有明道之圣,立言以垂宪。此正学所以常明,人心所以不泯也。粤稽往绪,仰朔前征,尧、舜、禹、汤、文、武,达而在上,兼君师之寄,行道之圣人也。孔子不得位,穷而在下,秉删述之权,明道之圣人也。行道者勋业炳於一朝,明道者教思周于百世。尧、舜、文、武之后,不有孔子,则学术纷淆,仁义湮塞,斯道之失传也久矣。后之人而欲探二帝三王之心法,以为治国平天下之要,其奚所取衷焉。然则孔子之为万古一人也審矣。朕巡省东国,谒祀阙里,景企滋深,遂提笔而为之赞曰:清濁有气,刚柔有质。圣人参之,人极以立。行著习察,舍道莫由。惟皇建极,惟后绥猷。作君作师,垂统万古。曰惟尧、舜、禹、汤、文、武五百余岁,至圣挺生,声金振玉。集厥大成,序书删诗。定礼正乐,既穷象系。亦严笔削。上绍往绪,下示来型。道不终晦,秩然大经。百家纷纭,殊途异趣,日月无逾,羹墙可晤。孔子之道,惟中与庸。此心此理,千圣所同。孔子之德,仁义中正。秉彝之好,根本天性,庶几夙夜勖哉。令图溯源,洙泗景躅。唐虞载历,庭除式观。礼器摛毫,仰赞心焉。遐企百世,而上以圣为归。百世而下,以圣为师。非师夫子,惟师於道。统天御世,惟道为宝。泰山岩岩,东海泱泱。墙高数仞,夫子之堂。孰窥其藩,孰窥其径。道不远人,克念作圣。
康熙二十五年七月初四日,户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臣张玉书奉勅敬书。
御制复圣颜子赞
圣道蚤闻,天资独粹。约礼博文,不迁不贰。一善复膺,万德来萃。能化而齐,其乐一致。礼乐四代,治法兼备,用舍行藏,王佐之器。
御制宗圣曾子赞
洙泗之传,鲁以得之。一贯曰唯,圣学在兹。明德新民,止善为期,格致诚正,均平以推。至德要道,百行所基。纂承统绪,修明训辞。
御制述圣子思子赞
於穆天命,道之大原。静养动察,庸德庸言。以育万物,以赞乾坤。九经三重,大法是存。笃恭慎独,成德之门。卷之藏密,扩之无垠。
御制亚圣孟子赞
哲人既萎,杨、墨昌炽。子舆辟之,曰仁与义。性善独闻,知言养气。道称尧舜,学屏功利。煌煌七篇,并垂六艺。孔学攸传,禹功作配。
康熙二十八年闰二月十六日,户部尚书文华殿大学士臣张玉书奉勅敬书。
御制平定朔漠告成太学碑 康熙四十三年颁。
御制平定青海告成太学碑 雍正三年颁。
御制平定金川告成太学碑 乾隆二十一年颁。
御制平定伊犁告成太学碑 乾隆二十三年颁。
御制平定回部告成太学碑 乾隆二十四年颁。
避讳
凡遇圣讳字加 阝旁,读作期音。按古无此礼,惟宋政和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太常寺奏孔子高弟子所封侯爵名与宣圣名同,失弟子尊师之礼,乃改封瑕邱侯曾参为武城侯,宛邱侯颛孙师为颖川侯,龚邱侯南宫縚为汶阳侯,楚邱侯司马耕为雒阳侯,顿邱侯琴张为阳平侯,瑕邱伯左邱明为中都伯,龚邱伯谷梁赤为雒陵伯,楚邱伯戴圣为考城伯,此即避讳之意也。但专为庙中第子之专师而谕,未尝通行天下,臣民且止奉行一时,以后未能尽禁。迄国朝雍正三年,奉特谕先师圣讳理应廻避,查毛诗及古文,此字读作期音者甚多,嗣后除五经四书外,凡遇此字并加为邱,地名亦不必改易,但加旁,读作期音,庶协尊崇至意,真盛典也。
诞辰
每岁八月二十七日,致斋一日。不理刑名,禁止屠宰。孔子诞辰,向无斋理,自雍正五年奉文,於此日致斋一日。按:左傅止载孔子鲁哀公十六年四月已丑卒,不载其生。公羊传只载襄公二十一年十一月庚子生,又不载其卒,史记载襄公二十二年十一月庚子生,哀公十六年壬戌四月已丑卒,年七十三。家语谓卒年七十二,或谓卒之日乃乙丑,非己丑,盖乙丑乃四月十八日,若己丑则五月十二矣。《索隐》又曰:若孔子以襄二十一年生,至哀公十六年卒,为七十四。若襄二十二年生,则孔子年七十三,经传生年不定,使夫子寿数不明,余友某尝游金陵,邂逅孔子六十代孙承先者,持所志孔子像内,称至圣先师生於鲁襄公二十二年十月庚子,即今八月二十七日也,卒於哀公十六年四月乙丑,即今之二月十八日也,此所志生卒年月日,出自其子孙相传者,当得其真,则所谓二十一年十一月生,与己丑日卒者皆非矣。今功令於八月二十七日,官民俱致斋一日,禁止屠宰。每见绅士於是日以牲酒拜祝,群饮为会,虽亦恭敬之心所致,实於会典有违,不宜率旧习以为常也。又按:孟子生於周定王三十七年四月二日,即今二月二日,卒於赧王二十六年正月十五日,即今之十一月十五日也,年八十四。邹邑里人至今遇冬至日,废贺节之礼,似亦忌日不用之义,而又未必冬至之节恰值十五,或但以忌日致斋则可,然亦只宜请用於至圣之忌,凡四配皆可省也。
神位
木主金书。按:汉唐宋以来或画像或塑像,或绘壁或服冕旒。至明天顺中,始易木主。世宗复厘正之,嘉靖九年定式,先师木主高二尺三寸七分,阔四寸,厚七分。座高四寸,长七寸,厚三寸四分,朱地金书。四配主高一尺五寸,阔三寸二分,赤地墨书。十哲两庑主高一尺四寸,阔二寸六分,厚五分。座高二寸六分,长四寸,厚二分,赤地墨书。凡从祀贤儒,书姓名位次於主背,以防混淆。又按此条赤地墨书之上,遗落四配主之厚及座分寸,今【拟加】厚六分,高三寸二分,长五寸一分,厚二寸六分,又拟名宦、乡贤、节孝、忠义等祀,其木主高阔厚各分寸,应依两庑主式,不得过差,亦并概用赤地墨书,不得用朱地金书,庶无僭越之嫌。
神号
至圣先师孔子。历代褒称封爵不一,至明嘉靖九年,始定今称。顺治二年,加为大成至圣文宣先师孔子。康熙十五年,仍省大成文宣四字,至今因之。配哲庑之圣贤儒,各称见后。
从祀
正庙配享四位。东西哲十二位,两庑贤儒共一百二十三位。
位次
按:自四配以下,同姓者恐易混淆,宜照式於主背书名讳位次。因区东西之哲庑贤儒为六排,各从第一编次,即用小字注讳於本位之下。先儒自汉以后,则别系以时代,每行以东一对西一,顺排而下,姓名次序均依会典及颁图。
正庙 即大成殿。
至圣先师孔子神位。
四配 在殿内,分东西向,各位一案,共四案。子思子不称姓,嫌与至圣相同,两庑子蔑子亦然。
复圣颜子 (东一案) 宗圣曾子 (西一案)
述圣子思子 (东二案) 亚圣孟子 (西二案)
十二哲 在殿内,四配之次,分东西向,每位一案,共十二案。
先贤闵子 损(东一) 先贤冉子 耕(西一)
先贤冉子 雍(东二) 先贤宰子 予(西二)
先贤端木子 赐(东三) 先贤冉子 求(西三)
先贤仲子 由(东四) 先贤言子 偃(西四)
先贤卜子 商(东五) 先贤颛孙子 师(西五)
先贤有子 若(东六) 先贤朱子 熹(西六)
两庑凡三十二案。东上十案西向。西上十案东向。
【先贤】 | 【先贤】 |
蘧子 瑗(东一) | 林子 放(西一) |
澹台子 灭明(东二) | 宓子 不齐(西二) |
原子 宪(东三) | 公冶子 长(西三) |
南宫子 适(东四)以上东一案。 | 公皙子 哀(西四)以上西一案。 |
商子 瞿(东五) | 高子 柴(西五) |
漆雕子 开(东六) | 樊子 须(西六) |
司马子 耕(东七) | 商子 泽(西七) |
梁子 鳣(东八)以上东二案。 | 巫马子 施(西八)以上西二案。 |
冉子 孺(东九) | 颜子 辛(西九) |
伯子 虔(东十) | 曹子 恤(西十) |
冉子 季(东十一) | 公孙子 龙(西十一) |
漆雕子 徒父(东十二)以上东三案。 | 秦子 商(西十二)以上西三案。 |
漆雕子 哆(东十三) | 颜子 高(西十三) |
公西子 赤(东十四) | 穰驷子 赤(西十四) |
任子 不齐(东十五) | 石作子 蜀(西十五) |
公良子 孺(东十六)以上东四案。 | 公夏子 首(西十六)以上西四案。 |
公肩子 定(东十七) | 后子 处(西十七) |
鄡子 单(东十八) | 奚容子 蔵(西十八) |
罕父子 黑(东十九) | 颜子 祖(西十九) |
荣子 旂(东二十)以上东五案。 | 句井子 疆(西二十)以上西五案 |
左人子 郢(东二一) | 秦子 祖(西二一) |
郑子 国(东二二) | 县子 成(西二二) |
原子 亢(东二三) | 公祖子 句(西二三) |
廉子 洁(东二四)以上东六案。 | 燕子 伋(西二四)以上西六案 |
叔仲子 会(东二五) | 乐子 咳(西二五) |
公西子 與如(东二六) | 狄子 黑(西二六) |
邽子 巽(东二七) | 子蔑子 忠(西二七) |
陈子 亢(东二八)以上东七案。 | 公西子 蔵(西二八)以上西七案。 |
琴子 张(东二九) | 颜子之 仆(西二九) |
步叔子 乘(东三十) | 施子之 常(西三十) |
秦子 非(东三一) | 申子 枨(西三一) |
颜子 哙(东三二)以上东八案。 | 左邱子 明(西三二)以上西八案。 |
颜子 何(东三三) | 秦子 冉(西三三) |
县子 亶(东三四) | 牧子 皮(西三四) |
乐正子 克(东三五) | 公都子 (西三五) |
万子 章(东三六)以上东九案。 | 公孙子 丑(西三六)以上西九案。 |
周子 敦颐(东三七) | 张子 载(西三七) |
程子 颢(东三八) | 程子 颐(西三八)以上西十案 |
邵子 雍(东三九)以下东十案 |
东 下六案西向 | 西 下六案东向 | ||
先儒 | 公羊氏 高(东一) | 先儒 | 谷梁氏 赤(西一) |
伏氏 胜(东二) | 高堂氏 生(西二) | ||
汉 | 董氏 仲舒(东三) | 汉 | 孔氏 安国(西三) |
后氏 苍(东四)以上东十一案。 | 毛氏 苌(西四)以上西十一案。 | ||
杜氏 子春(东五) | 郑氏 康成(西五) | ||
后汉 | 诸葛氏 亮(东六) | 晋 | 范氏 宁(西六) |
隋 | 王氏 通(东七) | 唐 | 韩氏 愈(西七) |
宋 | 范氏 仲淹(东八)以上东十二案。 | 宋 | 胡氏 瑗(西八)以上西十二案。 |
欧阳氏 修(东九) | 司马氏 光(西九) | ||
杨氏 时(东十) | 尹氏 焞(西十) | ||
罗氏 从彦(东十一) | 胡氏 安国(西十一) | ||
李氏 侗(东十二)以上东十三案。 | 张氏 栻(西十二)以上西十三案。 | ||
吕氏 祖谦(东十三) | 陆氏 九渊(西十三) | ||
蔡氏 沈(东十四) | 黄氏 干(西十四) | ||
陈氏 淳(东十五) | 真氏 德秀(西十五) | ||
魏氏 了翁(东十六)以上东十四案。 | 何氏 基(西十六)以上西十四案。 | ||
王氏 柏(东十七) | 陈氏 澔(西十七) | ||
赵氏 复(东十八) | 金氏 履祥(西十八) | ||
元 | 许氏 谦(东十九) | 元 | 许氏 衡(西十九) |
吴氏 澄(东二十)以上东十五案。 | 明 | 薛氏 瑄(西二十)以上西十五案。 | |
明 | 胡氏 居仁(东二一) | 陈氏 献章(西二一) | |
王氏 守仁(东二二) | 蔡氏 清(西二二) | ||
罗氏 钦顺(东二三)以上东十六案 | 国朝 | 陆氏 陇其(西二三)以上西十六案 |
释奠各仪
乐谱、舞谱其详另有专书,不烦载,惟即陈设以下各仪,分十二小目,胪次于后。
一、陈设
正位
篚一帛一,白色,长一丈八尺。 俎三犊、羊、豕。白瓷爵三醴。
登一太羹。 铏一和羹。簠二黍稷。簋二稻梁。
笾十形盐、蒿鱼、枣、栗、榛、菱、芡、鹿脯、白饼、黑饼。
豆十韮葅、醯醢、菁葅、鹿醢、芹葅、兔醢、筍葅、鱼盐、脾析、豚拍。
香炉一圆降柱香、瓣香。烛座二大烛。酒尊一醴。祝版一祝文
四配位之一案
篚一帛一,白色,长一丈八尺。俎二羊、豕。
白瓷爵三醴。铏一和羹。 簠二黍、稷。簋二稻、梁。
笾八形盐、蒿鱼、枣、栗、榛、菱、芡、鹿脯。
豆八韮葅、醯醢、菁葅、鹿醢、芹葅、免醢、筍葅、鱼盐。
香炉一圆降柱香。烛座二中大烛。酒尊一醴。
十二哲之一案
白瓷爵一醴。铏一和羹。簠一黍。 簋一稷。笾四形盐、枣、栗、鹿脯。
豆四菁葅、鹿醢、芹葅、兔醢。香炉一圆降柱香。 烛座二中烛。
以上诸器物,共为一案,乃十二哲中一位之祭,余十一位同。又每一列六案外,东西各另一案。羊一、豕一、各一俎。帛六,共一篚,献爵三。
另案二东一、西一。篚二东帛六,六位各一。西帛六,六位各一。俎四东羊一,豕一,六位共。西羊一,豕一,六位共。
白瓷爵六东醴三,六位共。西醴三,六位共。酒尊一醴。东西十二位共。
东西庑之一案
铜爵二醴。簠一黍。簋一稷。笾四形盐、栗、枣、鹿脯。
豆四菁葅、鹿醢、芹葅、兔醢。
以上诸器物共为一案,每案凡四位,惟先贤先儒各末位数少,不拘此。乃三十二案之一,余三十一案同外。每庑又牲案三,每案羊一、豕一,各一俎。香案二,每案篚一,爵三,香炉一,烛座二,酒尊三。
牲案六东三,西三。
俎十二东羊三,豕三,先贤共二,先儒共一。西羊三、豕三,先贤共二,先儒共一。
香案四东二,西二。 篚四东帛二,先贤共一,先儒共一。西帛二,先贤共一,先儒共一。
铜爵十二东二案醴六,先贤共三,先儒共三。西二案醴六,先贤共三,先儒共三。
香炉四东二案降香,先贤共一,先儒共一。西二案降香,先贤共一,先儒共一。
烛座八东二案烛四,先贤共二,先儒共二。西二案烛四,先贤共二,先儒共二。
酒尊六东三,先贤共二,先儒共一。西三,先贤共二,先儒共一。
以上三十二案,原颁文册,每案爵二,簠一,簋一。东,羊三,豕三。先贤共二,先儒共一。西,羊三,豕三。先贤共二,先儒共一。姑志此以待申请。
二、礼器
凡二十有一,韩志载:康熙二十八年佑唐捐置云雷尊牺、尊灯各一,盥盘二,簠簋十,铏六,笾八,爵三十二,今皆无存。
篚 竹器,通足,高五寸,长二尺八分,阔五寸二分,深四寸,盖深二寸八分。
俎 木器,朱漆两端,中以黑,长一尺八寸,阔八寸,高八寸五分。全体之俎应加倍,今俱名曰牲匣。
登 古瓦器,高一尺四寸,中径略细,上下径较宽,分寸未详。
铏 范金为之,三足,口有两耳,覆以盖,施三纽。
爵 范金为之,通柱八寸三分,深三寸三分,口径长六寸二分,阔二寸九分,两柱三足有流有鍪。
簠 古竹器,通盖高七寸,深二寸,阔八寸一分,腹径长一尺一分。
簋 古竹器,通盖高六寸七分,深二寸八分,阔五寸,腹径长七寸九分。
笾 竹器,口径四寸九分,通足高五寸九分,足径阔五寸一分,上深一寸四分。
豆 木器,高广如笾。
祝版 以木为之。高九寸,阔一尺二寸,用白纸写祝文贴版上,祭毕揭而焚之。
香炉 范金为之,高一尺八寸,纵一尺六寸,横一尺二寸;两耳,足四,有铭。
烛座 范金为之,高一尺八寸,重盘四足。
酒尊 通足高八寸一分,口径五寸七分,腹径六寸一分,足径三寸八分,深六寸五分。
龙幂 以绛布方幅为之,中画云龙,两旁画文彩,四角各缀以金钱,用以覆尊。若两庑则不画云龙,只用青。
尊幂 以布为之,纵横二尺二寸。
笾巾 以絺为之,圆幅,元被纁裹。
悦巾 以白布为之,长短随意,献官盥卒拭手。
盥盘 范金为之,盛水盥手,即古之洗。
盥盘架 以木为之,绘以彩色,髹以漆。
涤牲桶 文庙中祀涤三旬。
毛血盆 《元史》称毛血豆。
三、祭品
向祭品内有祭肉、猪首二项,至乾隆十八年俱改为少牢,故此二项不入列。琐注:计牛、羊、豕外其余几三十一品。
牲牢之名曰太牢, 牛及羊、豕、牛色尚骍或黝。曰少牢, 羊及豕。凡大祀,人涤九自,中祀三旬,小祀一旬。酒之名曰醴齐, 酒之已成而甘者。自牲醴而下以燃照则曰香, 《郊特牲》曰: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萧,蒿也。取蒿及牲之脂,骨合黍稷而烧之,使其气旁达于墙屋之间,是以臭而求诸阳也。后世始用檀降等诸香。曰烛, 正位用大烛,四配用中烛,哲庑以次而小。曰庭燎, 庙门内外高树炬火,以照祭事。以实诸篚曰帛。 俱白色,长一丈八尺,在《会典》副曰礼神制帛。以实诸登曰太羹, 用淡肉汁不和。以实诸铏曰和羹。 用肉汁以菜和之,菜用苄。即今之地黄叶,加盐酱。以实诸簠,曰黍曰稷。以实诸簋,曰稻曰梁,俱蒸为饭。其一簠一簋者用黍稷。以实诸笾曰形盐,用盐池中日久结咸虎形者,今以白盐代。曰槁鱼,槁干也,《周礼》谓绣。曰枣,日栗,曰榛,曰菱,曰芡。曰鹿脯,以鹿肉作脯。曰白饼,小麦面造,内用沙糖为馅,印作圆龙饼子。曰黑饼,荞麦面造,内馅印形同白饼。以实诸豆曰韭菹,拣生韭切去本末,取中四寸粗熟之。曰醯醢,用肉细切加调和及醯,今人作法用盐酒葱椒莳萝、茴香拌匀如酱。曰菁葅,古人名韭粗熟之。曰鹿醢,造法同醯醢。曰芹葅。长切粗熟之。曰兔醢。造法同醯醢。曰笋葅。用竹笋粗熟之。曰鱼盐。造法同醯醢。曰脾析。用牛百叶切细条,沸汤捞过,盐酒拌匀用。曰豚拍,豚肩膊上取肉生用。
四、乐器
凡一十有五,韩《志》载康熙二十八年佑唐捐置笙、笛、箫、排箫、琴、瑟、篪、埙各二,搏拊、柷、敔、钟、盘、大鼓、麾各一,今俱无存。
麾幡 前面绘升龙,举之以导乐;后面绘降龙,偃之以止乐。
编钟 铸铜为之,形如筒筭虚制同编磬,足刻兽形。
编磬 以石为之,数十六,八音而倍之也。横箕植上,刻如齿形,曰崇牙。足为鸟形。
鼓 以木为身,高三尺五寸,面阔二尺五寸,两旁四铜环,中以柱穿顶。方盖,缭以黄罗,锁金云花绘,双檐四角,为龙首。衔九旒苏,下缀绦结,刻狻猊四于跌,各向外。
搏拊鼓 面阔四寸四分,高一尺三寸,面绘云彩,身绘花,上有二环,系以红绒绦,以朱漆架架之。
柷 木桶中虚,有椎柄,动而击其旁,深一尺八寸,方二尺四寸。
敔 木刻为伏虎,背刻二十七龃龉,木击之成声。
琴 长三尺六寸六分,象箕之口。广六寸,象六合;初五弦,象五行。文武增二弦,故七。
瑟 雅琴长八尺一寸,广一尺八寸,三十三弦。诵瑟长七尺二分。
箫 紫竹为之,长一尺九寸五分,前五孔,后一孔,各径二分,口开半窍名山口,直而吹之,垂以红绒绦结。
排箫 大者二十三管,无底;小者十六管,有底。状如凤翅,其声凤声。
笙 以匏为母,植管其中。大者十九簧,小者十三簧。曰巢笙者,象管在匏有巢象。
笛 紫竹为之,长一尺四寸,七孔,上一大孔,径三分,吹窍也,横而吹之。下大孔,径各二分,以金饰龙首,末垂以红绒绦结。
埙 状如秤锤,以土为之。《大成乐书》云:埙、篪皆六孔,以五取声,其声相应。
篪 以竹为之,长一尺四寸,圆五寸三分,上一大孔径三分,横而左吹。
五、乐章
雍正二年须,乾隆八年又颁,乐谱存卷册。
迎神 咸平之章无舞。大哉孔子,先觉先知。与天地参,万世之师。祥征麟绂,韵答金丝。日月既揭,乾坤清夷。
初献 宁平之章有舞。予怀明德,玉振金声。生民末有,展也大成。俎豆千古,春秋上丁,清酒既载,其香始升。
亚献 安平之章有舞。式礼莫愆。升堂再献。响协鼓镛,诚孚罍罍。肃肃雍雍,誉髦斯彦。礼陶乐淑,相观而善。
终献 景平之章有舞。自古在昔,先民有作。皮弁祭菜,于论斯乐。惟天牖民,惟圣时若。彝伦攸叙,至今木铎。
彻馔 咸平之章无舞。先师有言,祭则受福。四海黉宫,畴敢不肃。礼成告彻,母疏母渎。乐所自生,中原有菽。
送神 咸平之章无舞。凫绎峨峨,洙泗洋洋。景行行止,流泽无疆。聿修祀事,祀事孔明。化蒸我民,育我胶庠。
望燎 同送神无舞。
六、舞器
舞谱,详礼乐说,今用六佾,韩《志》载康熙二十八年佑唐捐置节一侖,翟各三十六,今无存。
旌节 此设于东西阶,舞生执之以导具舞。
籥 舞生用,左手横执之如衡之平,中虽有窍而不吹。
翟 舞生用右手纵执之,如绳之直。
木铎 金口木舌,摇之以节佾舞,其长盈尺。
相鼓 执于胸前,击之以辅木铎。面径尺,俗云月鼓者近是。
七、祝文
惟先师德隆千圣,道冠百王,揭日月以常行,自生民所未有。属文教昌明之会,正礼和乐节之时,辟雍钟鼓咸格,荐以馨香,泮水胶庠,益致严於笾豆。兹当春秋仲,祗率彝章,肃展微忱,聿彰祀典。以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配,尚飨。部颁。
八、祭期
春秋二仲月上丁日。按:右者仲春上丁日。释典于先圣先师,唐贞观四年诏州县以春秋二仲月上丁日祀孔子,至今因之,每岁礼部仍预行文知照。其祭期如遇有事,改次丁日或下丁日。
九、仪注
前期二日斋戒,具补服至省牲所省牲。前期一日,捧祝生举祝案送至斋所,承祭官视毕,签毕,捧祝生捧至正殿安设,一跪三叩头退。承祭官率陪祭各官齐赴庙阶下,行一跪三叩头礼。承祭官升殿上香降出,由左门入,香炉前行一跪一叩头礼,兴。捧香员跪,进香,立。上讫,由右门出。涤器监视宰牲,并瘗毛血。至期黎明各官衣朝衣齐集行礼。分献陪祭各官入两门旁序立,赞引导承祭官至盥洗处盥手毕,引至台阶下立。典仪唱:乐舞生就位。执事者各司其事。分献官陪祭官各就位。赞引赞:就位。承祭官拜位立。分献官偏东后立。按:承祭官拜位,在阶下居中。典仪唱:迎神。唱:举迎神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赞引赞:跪。叩。兴。承祭官分献官及陪祭各官俱行三跪九叩头礼。兴。乐止。典仪唱:奠帛,行初献礼。唱:举初献乐。奏宁平之章,乐作。赞引赞:升坛。捧帛生捧帛,执爵生酌酒,分左右两行由中门捧入,至圣案前立,赞引导承祭官由东阶上,进殿左门。赞引赞:诣至圣先师孔子位前,承祭官至案前立。赞引赞:跪。叩。兴。承祭官行一跪一叩头礼,兴。赞引赞:奠帛。捧帛生以帛跪进于業左,承祭官受帛,拱举立献毕。赞引赞:献爵。执爵生以爵跪进于案左,承祭官受爵拱举立,献毕,行一跪一叩头礼,兴。赞引赞:诣读祝位,承祭官诣读祝位立,读祝生至祝案前行一跪三叩头礼,捧祝版立案左,乐止。赞引赞:跪。承祭官、读祝生、分献官、陪祭各官俱跪。赞引赞:读祝。读祝生读毕,兴。捧祝版至正位案上跪,安帛匣内,三叩头退,乐作。赞引赞:叩,兴,承祭官及各官行三叩头礼,兴。赞引赞:诣复圣颜子位前。承祭官就案前立赞引赞:跪,叩,兴。承祭官一跪一叩头,兴。赞引赞:奠帛,捧帛生跪,进于案左。承祭官受帛,拱举立,献案上。赞引赞:献爵。执爵生进跪于案左,承祭官受爵,拱举立,献案上,居中行一跪一叩头礼,兴。赞:诣宗圣曾子位前,如前仪。赞:诣述圣子思子位前。如前仪。赞诣亚圣孟子位前。如前仪。其十二哲两庑分献官俱照前仪行礼毕。赞引赞:复位,承祭官、分献官各复位立,乐止。按:此复位有注为献帛爵之位,或受福胙之位者,皆与下升坛之节不合。典仪唱:行亚献礼。唱:举亚献乐。奏安平之章,乐作。赞引赞:升坛,献爵于左如初献仪。赞引赞:复位。承祭官、分献官各复位立,乐止。典仪唱:行终献礼。唱:举终献乐。奏景平之章,乐作。赞引赞:升坛。献爵于右如亚献仪。赞引赞:复位。承祭官、分献官各复位立。乐止。典仪唱:饮福受胙。赞引赞:诣受福胙位。承祭官至殿内立,捧酒胙,二生捧至正位案前,拱举至饮福受胙位右旁跪,接福胙二生在左旁跪。赞引赞:跪。承祭官跪。赞:受福酒。承祭官受爵,拱举授接爵生。赞:受胙。承祭官受胙,拱举授接胙生。赞:叩,兴。承祭官三叩头,兴。赞:复位。承祭官复位立,次行谢福胙礼。赞引赞:跪,叩,兴。承祭官、分献官及陪祭各官行三跪九叩头礼,兴。按:此九叩之节,外省多相沿不行,非。典仪唱:彻馔。唱:举彻馔乐。奏咸平之章,乐作。彻馔讫,乐止。典仪唱:送神。唱:举送神乐,奏咸平之章,乐作。赞引赞:跪,叩,兴。承祭官、分献官及陪祭各官皆行三跪九叩头礼。兴。乐止。典仪唱:捧祝、帛、馔各恭诣燎位。捧祝生、捧帛生至各位前一跪三叩头,捧起。祝文在前,帛次之。捧馔生跪,不叩,捧起在后,俱送至燎位。承祭官退至西旁立候,祝、帛、馔过,仍复位立。典仪唱:望燎。唱:举望燎乐。与送神乐同,乐作。典仪唱:诣望燎位。导承祭官至燎位立,祝帛焚半,乐止。赞引赞:礼毕,退。按《阙里志》:燎位在北祭官至所,北面立,焚讫复拜位,乃唱,礼毕。今外省相沿用之。
以上照《会典》内遣官致祭之仪注钞录,查乾隆九年部议,广抚托庸奏内称,外省仪注应照京师遣官之礼行等,因颁行遵照在案。又按:乾隆十年奉颁本省议定仪注内,于初献四配之后,加增云其十二哲系分献官祭。升坛、奠帛、献爵俱照承祭官行礼,两庑分献官亦照承祭官行礼毕,引赞唱复位,承祭官分献官各复位立。此下亚献、终献皆称如初献礼,是哲庑亦皆三献也。查《会典》三献之复位三,注皆云承祭官、分献官各复位立,是哲庑实系三献也。但查《会典》陈设内开正位四配每位各白瓷爵三,东西哲每位只白瓷爵一,两庑每位止铜爵一,额设一爵,则非三献可知。又乾隆十八年新颁图式,内开两庑每案铜爵共二疑是钞写之讹,似应查照爵数,哲庑止周一献,方合。再查《会典》十二哲分献官无升坛之节,止有复位之三注。不升,何以云复?此处疑误。又查新颁图式,东西哲各香案一,每案白瓷爵三,两庑各香案二,每案各铜爵三,此皆酹爵也。查《会典》内正位四配,五案各少白瓷爵三,是无酹爵也。似应加出,方合。今拟在县学宫东西哲以谕训分献,应于初献随承祭官加升坛之节,亚、终献不用随升。两庑先贤仍用谕训分献。于亚献承祭官升坛之时,加分献官分诣两庑分奠先贤一节,两庑先儒亦用谕训分献,于终献承祭官升坛之时,加分献官分诣两庑分奠先儒一节,方合。又仪注内无酹酒、上香之节,亦似应于初献之前,加出正位配哲之上香酹酒。亚献之前,加出两庑先贤之上香酹酒。终献之前,加出两庑先儒之上香酹酒各节方合,谨志此以待申请。
十、班次
知县主祭居中,左文右武,各依其班次挨叙行礼。县城只文员三为分献,武员一为陪祭。向以教谕升献东西哲,训导、典史分献东西庑,或以谕、训俱升献哲位,另以齐长随典史献两庑,具两庑每位专爵。新例:太学用诸生,自比吏役齐肃似当齐长递司捧献之专爵,谨志此以俟申请。
十一、分胙
凡与事者皆有胙,其多寡以上下贵贱为差。
十二、祭费
额编春秋二祭银肆拾两 按:赋役志载征熟实银六两二钱七分二厘五毫,其补荒之数在折色起还项下擢足支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