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圣 改
元明以来,追尊启圣崇祀於文庙别殿,我朝雍正元年复上溯五代,俱晋王爵,於春秋丁祭外,朔望增释菜之礼。典章俱在,敢弗钦承。按:韩佟《志》仅载文庙一,名目未祥。启圣今依照各篇定式胪次之。
庙制
在大成殿后建祠三楹,配庑左右分列。按:祠旧在大成殿东,乾隆三十年知县邱峨改故敬一亭为崇圣祠,在殿后正中。
封号
见下位次。
神牌
俱用本主,高一尺五寸,阔三寸二分,赤地金书。四配两庑神主同文庙十哲式。按:赤地金书之上,遗落厚及座之分寸,今一拟加:厚六分,座高三寸二分,长五寸一分,厚二寸一分。
位次
正殿按:各学五王神主於雍正十年议准吴应菜条奏,遵照国子监式,称某圣王,某某公之位。
昌圣王伯夏公之位,东二室南向。
裕圣王祈父公之位,东一室南向。
肇圣王木金父公之位,中一室南向。
贻圣王防叔公之位,西一室南向。
启圣王叔梁公之位,西二室南向。
配位 颇疑启圣称公时系曰孔氏,故四配亦皆以氏称。今正位既不称氏,似应升三配为子述圣考伯鱼子,谨志此以待中请。
先贤颜氏, 无繇,东一。 先贤张氏, 鲤,东二。
先贤曾氏, 点,西一。 先贤孟孙氏, 激公宜,西二。
两庑 缺,暂以殿南两隅设案。
先儒周氏,辅成,东一 先儒程氏,珦,东二 先儒蔡氏,元定,东三
先儒张氏,迪,西一 先儒朱氏,松,西二
祭期
同用春秋二仲月上丁日,於文庙礼毕后举行。
祭品
正位五案,每案帛一白色,白瓷爵三,羊豕各一,
铏二,簠、簋各二,笾豆各八,酒尊共一。
配位四案,帛共二 白色,东西各一。羊豕各二,东西各一。
每案铜爵三,簠簋各一,笾豆各四,一笾豆实俱同十二哲
酒尊四,案各一。
两庑两案 帛共二 白色,东西各一, 羊豕各二,东西各一
铜爵五,每位各一。 每案簠簋 各一。 笾豆各四,笾豆实俱同十二哲。
按:此两案簠簋之数疑其不敷,盖以五人共四碗也。应与文庙贤儒之不敷者一并申详请,照后唐蔡同文议,每位簠簋各一,更觉全备。
仪注
同文庙,礼前期省牲、签祝、上香、监宰、瘗毛血,正祭日用三跪九叩,三献,其以次拱献。
正配各位礼亦俱同,惟无乐舞,中间亦无饮福胙谢福胙二节。按:正印官祭前殿,此系另派官承祭。
祝文
曰:惟王弈叶钟祥,光开圣绪。盛德之后,积久弥昌。凡声教所覃敷,率循源而溯本,宜肃明禋之典,用申守土之忱。兹届仲春秋,聿修祀事,以先贤颜氏、曾氏、孔氏、孟孙氏配。尚飨。部颁。
祭费
额编春秋二祭费在文庙四十两以内匀办,此外并无专款。
附行香
详礼仪志。按:乾隆十年奉文,嗣后直省文武大员及各属正印官,於朔望日文庙行香礼毕之后,即亲诣崇圣祠行礼。或有事不得亲诣,即委令教官敬谨行礼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