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兵
新安民兵有着光荣的斗争历史。早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革命根据地内,就普遍建立了民兵组织。广大民兵在抗击日军,保卫家乡,保卫革命根据地以及解放新安,剿匪反霸等一系列斗争中,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建立了不可磨灭的功绩。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新安民兵发扬革命传统,继续做出了重大贡献。
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一、领导机构
(一)农会 1944 年冬至 1945 年初,在抗日根据地各村建立了农会和民兵组织,各村民兵归农会直接领导,受县、区抗日政府统一指挥。
(二)武委会 1947 年 9 月,成立了县、区武装委员会(简称武委会),统一领导全县人民武装。各村民兵仍由村农会直接领导,受县、区武委会统一指挥。
(三)武装指挥部 1949 年 4 月 12 日,县政府决定成立新安县统一武装指挥部(简称指挥部),成解任指挥,李之放任政委,王发荣任副指挥。同时在三个重点区(一、二、三区)建立区指挥部。一区指挥赵华南,政委孟韬,副指挥张文彬;二区指挥王振铎,政委张海金,副指挥王金贵;三区指挥李廷魁,政委王养民,副指挥王兴源。各区武装指挥部除统一指挥区、村武装外,并抽调部分民兵,作为区武装指挥部直接指挥的机动武装。
(四)人武部 1950 年 3 月,正式建立新安县人民武装部(简称人武部),各区人武部同时建立。民兵工作由人武部主管。
(五)兵役局 1954 年 11 月县人武部改为兵役局,下设 5 个科。其中有民兵科,专抓全县民兵工作。
(六)人民武装委员会 1958 年复改兵役局为人武部。至 1961 年 12 月,同时建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专管民兵工作。县委书记郝喜庆任主任委员,县长曹贵岐,人武部长李九魁任副主任委员。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武装委员会被取消,直至 1978 年又重新恢复。
(七)民兵指挥部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加快篡党夺权步伐,在上海组织了他们的“第二武装”,即民兵指挥部。根据所谓“上海经验”,全国各地奉命照搬。新安县民兵指挥部也在 1975 年宣布成立。至 1976 年 10 月,随着“四人帮”的垮台,即自行解体。
二、组织建立与发展
(一)抗日战争时期 1944 年底至 1945 年春,在县北部抗日根据地先后建立了民兵武装。民兵多从青壮年农会会员中挑选,一般每村五六人至十来人不等。至 1945 年发展到千余人。民兵的武装,多为农会收缴当地匪霸、富户的私人枪支及战斗中缴获的胜利品,也有部分鸟枪及大刀、长矛等。其主要任务是站岗巡逻,保卫村庄,保卫农会,反霸除奸,并积极配合区干队、黄河支队及主力部队对日伪作战,为抗日救国、巩固根据地做出了重要贡献。如石井民兵曾与安里、刘洼、寺上、山窝、刘黄等村民兵联合,组成一支有 100 多名队员的游击大队,名为“陇海游击支队”,后编入黄河支队(为一大队前身),曾参加对日、伪、顽作战数十次。此外如袁山、韩沟、六村、山岔口、西沃、狂口等农会所领导的民兵,也都参加过不少战斗,在县内颇有威名。
(二)解放战争时期 1947 年 8~9 月间,在广大解放区普遍重建了民兵组织。其中县北部第一、二区老根据地的民兵组织发展尤快。
一区民兵 1947 年底发展到 800 人左右,1948 年 3 月后,即达 1000 余人,拥有步枪 1000 多支,轻机枪 21 挺,重机枪 7 挺,六 O 炮 1 门。编为一个民兵团,赵华南任团长,安畏任政委,孟韬任副政委。下分 3 个大队(后为 3 个营):八大队(包括盐仓、东沟、竹园、大章、狂口、许村、陈湾、仓头民兵),大队长赵华南(兼),教导员孟韬(兼);九大队(包括刘黄、石井、安里、西沃、槐林民兵),大队长王振铎,教导员于平华;十大队(包括栗园、窨头、井沟、胡庄民兵),大队长于清和,教导员王珊,副教导员陈金铭。从 1947 年 8 月至新中国成立前,一区民兵共参加大小战斗 120 多次,其中较大战斗 5 次,如安子桥战斗、莲花寨战斗、曲墙战斗等。
二区民兵 1947 年底有 200 多人,1948 年春发展到约 700 人左右。当时为组织民兵参战,二区还组织了 6 支“轮战队”,一般 30~40 人,多者 50 余人,总计约 250 人左右。轮战队基本属脱产性质,归县、区直接指挥,曾配合区干队、县大队参加战斗数十次。
三、四、五区为新区,民兵发展较晚,规模也较小。六区(渑北区)民兵也远次于一、二区。全县民兵总数在 1948 年约 3 千人左右,1949 年新中国成立前发展到 4 千余人。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民兵组织
1953 年,开始实行普遍民兵制,民兵组织遍及全县农村。县成立了民兵基干团,各区建立基干营,乡、村建立民兵连、排。
1954 年,贯彻《兵役法》,开始实行民兵预备役制度。
1958 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全民皆兵”的号召。8 月,随着“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形势,县委、县人委研究制定了“全民军事化”的方案。凡年满 16—60 岁(后改为 50 岁)的男、女公民,除身有残疾及政审不合格者,全部编入民兵队伍。其中 16~30 岁为基于民兵,其余为普通民兵。全县男女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总数达 70558 人,县编制为民兵师,公社编为民兵团,生产大队编为民兵营,生产队编为民兵连。
1962 年 6 月 19 日,毛泽东主席发出关于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即“六一九指示”),据此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调整、整顿,缩编为一个民兵团。
“文化大革命”中,民兵组织建设遭受到严重的干扰破坏。从 1976 年至 1980 年,对民兵进行了一年一度的组织整顿,大队民兵营改为民兵连,取消武装基干民兵连。1982 年恢复了 50 年代进行过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全县共登记退伍军人及基干民兵预备役人员万余人。通过调整、整顿,民兵组织比过去更健全,素质得到提高,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兵种也更加齐全。除步兵之外,还增加了侦察兵、卫生兵、通讯兵、炮兵等多类兵种。
三、专职人民武装干部
解放战争至新中国成立初期,基层地方人民武装(包括民兵),统由基层党政机关直接指挥。1950 年 3 月,各区人武部配备部长、助理员、政工干事 3 人,均由现役军人担任。1961 年 10 月,全县 38 个人民公社(包括两镇),各配备专职武装干部 2~3 名。1964 年至 1978 年间,农村人民公社按人口、地理位置等不同情况,一般配 2~3 名,厂矿 1 名。1978 年,人民公社一般配 2 名,人口在 3 万以上的重点公社多配 1~3 名。当时全县共配专职武装干部 37 名。
基层专职武干选配,主要从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和优秀民兵干部或其他适宜作民兵工作的地方干部中选拔。经县人武部考核预定人选后,部长由县委审定,报地(市)委、军分区党委批准;干事由县委审定,县人武部部长、政委任命。公社(乡)人武部定为副社(乡)级,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部门双重领导。武装部长可以参加同级党委。专职武干调动时,必须征得上级军事部门同意,并做到随缺随补。
第二节 政治工作
新安民兵在长期的斗争过程中,始终注意把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从民兵开始建立之日起,就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实行“党指挥枪”。各级党组织主要领导亲自抓民兵工作。在地方人民武装中,分别设置了政委、政治部主任、教导员、指导员等职务,同时逐步培养了一批政治教员,建设起一支民兵政治工作队伍。
政治教育的方针、方法,因时因地而不同。在战争年代,主要采用诉苦会、斗争会、扎根串联等形式,激发广大民兵的爱国主义精神、民族义愤、阶级觉悟和革命斗争精神。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更加灵活多样。如紧密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请解放军或民兵英雄人物作报告,启发民兵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请老民兵、老党员、老革命讲述民兵斗争故事等。县人武部还编写了《新安县民兵斗争史》(初稿)等史料,对广大民兵进行革命历史传统教育;以大队民兵营(连)为单位,组织民兵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有意义的活动;结合每年的征兵、训练、整组及重大节日、纪念日等,对民兵进行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定期评选先进,树立典型,以先进带后进,把民兵政治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节 军事训练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民兵只进行一般的武器使用常识及站岗、放哨、清剿散匪等战斗勤务教育,其军事技能主要靠在战斗实践中学习、锻炼,即“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1954 年冬,根据省委、省军区冬训指示,以民兵基层干部和基干队员为重点,组织民兵参加冬训。训练内容以政治教育为主,军事教育为辅,比重为“政三军一”。政治教育以学习贯彻《兵役法》和形势教育为主;军事学习主要是射击要领、勤务教育。
1958 年冬,在“大办民兵师”“全民皆兵”的战备动员形势下,全县 2400 名基干民兵及一、二类预备役人员参加了冬训。主要学习兵器知识、射击理论和实弹射击(一练习)、投弹、队列等。训练办法为统一指挥,分散行动,以大队为单位进行组织,集中上课,分散练习。
1962 年,《民兵工作条例》颁发实施后,全县在部分农村大队(每公社 5~7 个大队)范围内组建了武装基干民兵组织。此后,民兵的军事训练即转向以武装基干民兵、持枪手为主要训练对象。公社武装部长和教员由县集中训练,大队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干部由公社分期分批组织训练,武装基干民兵以大队为单位组织训练。训练在全县 17 个公社、73 个重点大队(县、社掌握的基干武装点)和 61 个一般大队的基干民兵中进行。贯彻“少而精”的训练方针,坚持劳武结合,利用生产空闲,采用小型、就地、分散的办法,实行集中上课,分散练习,隔日训练。全县参训民兵干部 370 人,武装基于民兵 1571 人,基干民兵 2000 人,共计 3941 人。
1965 年,新安民兵的军事训练从过去单一的步兵训练,发展为有六〇八二迫击炮、重机枪、通讯等专业技术训练,训练人数增加到 10500 人(其中民兵干部 1175 人,武装基干民兵 7742 人,基干民兵 1583 人)。训练结果,全县有 2856 人取得及格以上成绩,占训练人数的 27.2%。并培训出军事尖子班 10 个,神枪手 100 名。
1975 年 8 月 17 日至 29 日,县人武部举办民兵干部集训班,参加人员为大队民兵营(连)长和民兵排长共 279 人。主要进行了步枪实弹射击、手榴弹投掷、队列及教学法训练。
1977 年,根据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下发的《1977~1980 年民兵军事训练纲要》(即“四年纲要”)精神,在抓好民兵干部和武装基干民兵的技术、战术训练的同时,适当安排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的训练。武装基干民兵连主要进行射击、投弹、爆破、打坦克和班以上战术训练;专业技术兵分队主要进行兵器的操作使用、射击理论、实弹射击和战术训练。每年训练 15~20 天,由公社及厂矿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当年训练人员为武装基干民兵持枪手。
1980 年,贯彻中央军委关于民兵训练要减少人数、精简内容、改进方法、提高质量的指示精神,县人武部自 11 月 5 日开始在石寺公社进行了改革训练试点,时间 33 天,参训 169 人。
1982 年,在 10 个公社、两个厂矿组织了民兵军事训练,时间一个月,参训 1648 人,主要进行了兵器操作、实弹射击和战术训练。训练以公社或厂矿为单位组织进行。
1983 年,全县 11 个公社,分别进行了民兵训练。城关、磁涧的专业技术兵分队由县人武部在磁涧集中进行了训练。全县共训练民兵干部 98 人,步兵 1119 人,专业技术兵 222 人,总计 1439 人。通过训练,有 1341 人成绩合格,列入一类预备役。
第四节 重大活动
一、参军参战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新安民兵积极参加对敌作战,建立了不朽的功绩。据 1944 年至 1949 年间不完全统计:新安民兵共参加大小战斗 348 次,民兵参战 9240 人次。共击毙日、伪军 255 人,打伤 298 人,俘敌伪 168 人,缴获长短枪 221 支,机枪两挺,其它武器、弹药及军用物资大批。民兵牺牲 24 人,受伤 13 人。同时广大民兵积极报名参加人民军队。1944~1949 年间,全县有民兵 1200 余人参军。新中国成立以后,有更多的预备役民兵不断地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行列。
二、维护社会治安
在革命战争年代,新安民兵积极站岗、放哨、巡逻,保卫农会,保卫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兵更时刻担负着保卫家乡,保卫生产建设,维护社会治安的重任。如 1983 年 9 月 16 日,在全国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第一战役中,新安民兵出动 1800 人次,有力地配合了公安部门的行动。
三、抢险救灾
广大民兵为保卫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常参加抗旱,防汛、防洪、救灾抢险活动。哪里有危险,民兵就出现在哪里。如 1982 年 7 月 30 日,新安出现特大洪水,13 个公社普遍受灾。据统计,当时有 4500 余名民兵投入抗洪抢险第一线,抢救国家财产价值 45 万元,受到人民政府嘉奖的有 85 人。青年基干民兵张建东舍己救人,荣立三等功。
四、焦枝铁路会战
1969 年 10 月 17 日,新安组织一个民兵团,共 7300 余人,参加焦枝铁路会战工程,负责孟津县白鹤工段的施工任务。至 1970 年 1 月 15 日,共完成 100 余万土石方的路基,10 座桥涵和 20 公里的铺轨任务。同时还派出城关、北冶两个民兵营参加了洛孟公路黄河大桥及土河大桥重点工程的建设,完成桥墩 3 个。7 月 1 日焦枝铁路全线通车后,又完成塌方地段工程 210 米,垒修挡墙 21 座,浆砌片石 7500 立方。
五、阅兵与比武

1962 年 8 月 1 日,为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 35 周年,新安民兵举行游行集会和阅兵、比武活动。17 个人民公社,均在公社所在地组织了以武装基干民兵为主的庆祝游行活动和 集会,全 县 参 加 庆 祝 活 动 的 民 兵 总 数 达 13308 人。集会后分别举行了游行示威和阅 兵式,县、社党政机关及武装部领导同志检阅 了民兵队伍。 随后又进行了军事比武表演, 并检查了武器。1976 年 7 月 6 日,为纪念毛 泽东主席畅游长江 10 周年,县委、县革委和 武装部在西沃黄河渡口组织了盛大的群众游 泳活动。西沃、仓头、石井等公社的民兵组织 了武装泅渡黄河和葫芦队水上射击表演。
第五节 代表会及英模人物
从 1959 年至 1983 年间,新安县先后召开了 7 次民兵代表大会。首届民兵代表大会于 1959 年 2 月召开,出席会议正式代表 332 人,列席 41 人。第七届民兵代表大会于 1983 年召开。历年来出席省级以上民兵先进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有:
1959 年,民兵英雄娄清新、刘永章、张丙林、郭占锋、张国法、李长云 6 人,代表全县民兵出席了省军区召开的民兵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60 年 4 月,娄清新和刘永章出席了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兵代表大会。会上曾受到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合影留念。大会奖给他们五六半自动步枪各 1 支,奖章各 1 枚。
1983 年 5 月,南李村公社武装部副部长邓志修和铁门公社郭沟大队民兵教导员郭北京,分别代表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出席了省军区召开的民兵代表会议;同年又参加了武汉军区召开的民兵代表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