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化

清代以前,直至民国初年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新安县传播于民间的文化技艺,均属乡村民社间人民大众的自发活动。1927 年(民国十六年),国民党县政府于县城大街设立“阅报栏”,按日张挂各种报纸,供民众阅览,算是政府出面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始。1928 年(民国十七年),县政府设置“民众教育馆”,兼管群众的教育和文化活动。但那时,因为战乱不断,文化工作时兴时废,有时虽设有文化机构,但“其中设备一无所有,不过徒存其虚名而已”。(引自民国版《新安县志》)

抗日战争爆发后,县城各学校在中共地下党组织领导下,大唱救亡歌曲,并组织“抗日救亡宣传队”,到街头、乡村进行抗日宣传,演出《血洒卢沟桥》、《汉奸的下场》、《放下你的鞭子》、《在酒楼上》等街头剧,群众性的爱国歌咏活动迅速普及,墙报、标语贴满街头,抗日救亡文化活动蓬勃开展,大大激发了人民群众的抗日救国热情。1945 年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县政府设立民教科,领导根据地文化建设工作。

新中国成立初期,以各地学校为中心,大唱革命歌曲。同时,“秧歌舞”、“小放牛”等群众性地摊歌舞也很快在城乡普及。1948 年县成立“人民剧团”(后改名“文工团”),比较大的集镇、村庄,相继组建剧团,演出《白毛女》、《赤叶河》、《血泪仇》、《虎孩翻身》、《打春桃》等革命现代戏,对人民群众进行阶级教育,有力地配合了当时的政治斗争。新中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设立文教科(局),组织领导全县文化事业,戏剧、电影、曲艺、文艺创作、音乐、美术、图书发行及借阅、文物保护及其它多种群众性文化活动都得到了相应的发展,在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社会主义改造等政治运动中,成为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的有力武器。

“文化大革命”十年间,文化事业受到严重摧残。传统戏、传统曲艺、电影故事片均被废止,剧团只能演出所谓“样板戏”,电影只能放映纪录片,群众性文化活动也只限于“忠”字舞、语录歌、对口词等,内容空洞,千篇一律,群众文化生活极度贫乏。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各种文化禁区被一个个冲破,各项文化事业又获得迅速发展。

第一节 戏剧

新安县戏剧,始兴于民间,以豫剧、曲剧为主,个别地区有越调、怀梆流传。农民在耕作之余,常聚班结社,拉起戏班,聊为自娱。新安县“戏班”最初出现在清宣统年间,民国初期比较普及。当时戏班分“海神班”、“行戏班”、“板凳头戏”3 种类型。

“海神班”即本乡本土热于此道者,于农闲时自行组织在一起,学几本戏,逢年过节,聚众热闹一阵,一俟农忙,即卸装归田。

“行戏班”为民间自行组织的职业剧团。此类戏班又分两种:一是民间戏曲艺人借以糊口养家凑合起来的班子;二是富豪人家乐于此道,出面承头组织的班子。行戏班除在本地演出外,也到邻县邻省演出。

“板凳头戏”形式简单,活动灵便,演出时不化装,只需在街头巷尾设一桌一凳,一拉一唱。演员多系异乡流浪卖唱来的艺人。他们走乡串村,借以糊口。

新中国成立后,戏剧事业得到了重视,人民政府一方面正确引导农村业余剧团,一方面在接受和改造旧行戏班、旧艺人的基础上,先后组建了新安文工团、新安豫剧团、曲剧团,使新安县戏剧事业由普及到提高,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一、新安文工团

1948 年 3 月,县成立“人民剧团”。剧团人员一部分是从国民党军队中解放过来的旧艺人,一部分是从机关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中选拔的戏曲爱好者。演出剧目有现代戏《血泪仇》,新编历史剧《红娘子》和传统剧目《打渔杀家》、《反徐州》等。不久,因战争局势反复,剧团成员比较复杂,转移不便,遂宣布解散。

7 月底,在人民剧团的基础上,又从白墙师训班挑选了一批青年,成立了“新安县文艺工作团”。全团成员 36 人,编为 3 个分队。演出形式以曲剧为主,还有歌剧、秧歌。主要节目有《王贵与李香香》、《血泪仇》、《虎孩翻身》、《高申参军》、《杜八联群众锄奸》、《打春桃》等。还紧密配合斗争形势,自编自演了《解放天津》、《小放牛》等活报剧和不少快板、歌曲。

文工团成员,一律享受供给制待遇。

1949 年秋,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文工团解散。全团成员重新安排了工作。

二、县职业剧团

1953 年秋,在中共新安县委宣传部的主持下,商联会集资 1800 元,购置戏箱,正式成立了新安县第一个县属职业剧团“豫新剧团”。剧种为豫剧。全团 40 多人,演出传统古装戏《香囊记》、《对绣鞋》、《洛阳桥》、《贩马记》、《火焚绣楼》等。剧团初建时,设备简陋,没有布景,新安县也没有剧院,常在县内乡下露天演出,也到邻县交流演出。

1954 年元月,豫新剧团与新安县外流艺人在铜川组织的“合众剧团”合并,成立“新安县合众豫剧团”,人员扩大到 60 人,增加了设备,添置了“电光布景”。

1957 年,合众豫剧团改为“新安县豫剧一团”;同时,以新安县第一期戏校班为班底成立“豫剧二团”。当时两团上演的《刘介梅》、《东风烈火》、《母亲》等,为新安县职业剧团首批上演的现代戏剧目。

1959 年 3 月,两团人员经过调整,以一团为基础成立了“新安县曲剧团”,以二团为基础成立了“新安县豫剧团”。

1962 年 4 月,两团合并,缩编为豫剧团,8 月又分成豫剧团和曲剧团。

1964 年秋,豫、曲两团停演古装戏。

1966 年 9 月,经过精简,两团合并为“新安县曲剧团”。同年,“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曲剧团价值 6 万元的古装戏服装,被当作“四旧”付之一炬,部分演员遭到批斗。

1968 年底,县曲剧团被彻底“砸烂”,于 1969 年 2 月,组织了一个 20 余人的宣传队。同年 9 月,又收回了原曲剧团的全体人员,成立了“新安县文工团”,豫剧、曲剧、京剧都演,并先后招收两批学员,跟团学习,补充了演员和乐队。

1980 年,以文工团为基础成立“新安县曲剧团”,以第三期戏校班为主成立“新安县青年豫剧团”。

1984 年,曲剧团与青年豫剧团合并,人员经过精简后,重新组成“新安县曲剧团”。

1956 年开始,县职业剧团多次参加洛阳地区和省文化局主办的戏剧汇演,并有一部分节目和演员获奖。详见表。

新安县职业剧团历年参加戏剧汇演情况表

时间

地点

演出单位

演出剧目

获奖情况

备注

1956年

洛阳地区渑池点

合众豫剧团

《十五贯》

苏元超、张振业、时双才获演员一等奖,黄振江获演员二等奖

戏校学生队

《画皮》

胡秀兰、张灵芝、王化民获演员奖

《火焰山》

赵文华、郜淑英、郭玉娥、刘忠义、耿元荣、王黑旦获演员奖

1958年

洛阳地区渑池点

豫剧一团

《卫星渠之歌》

苏元超、黄振江、曾明月获演员奖

编剧:李玉白

豫剧二团

《五十块钱》

赵文华、张灵芝、李梅娥、赵守斌获演员奖

《卫星渠之歌》

刘忠义、孙正芳获演员奖

编剧:李玉白

1959年

洛阳地区新安点

豫剧团

《鸡毛打响了钟》

编剧:李玉白

1960年

洛阳

豫剧团

《白玉杯》

《花蝴蝶》

1964年

洛阳

豫剧团

《月上柳梢头》

曾被洛阳电台录音播放

1965年

洛阳

豫剧团

《山村新风》

1973年

郑州

文工团

《继续前进》

代表洛阳地区参加省戏剧汇演
编剧:蒋振亚

1979年

洛阳

文工团

《斩皇子》

获优秀剧本奖、优秀舞美奖,郭进忠、张西文获演员二等奖

编剧:刘少久、杨绕
舞美设计:吕魁渠、田永森、仝书钦

1980年

洛阳

青年豫剧团

《胡四娘》

获剧本二等奖,刘玉梅获演员奖

编剧:蒋振亚
省电台录音播发

三、农村业余剧团

新安县民间戏剧自清末兴起之后,历久不衰。农村于农闲时节,由热于戏曲的人组织起一班人来,学几本戏,置买些简单的戏装道具。趁着空场土台,演唱几天,人人乐为,聊以自娱,群众称之为“轰戏摊子”,这就是业余剧团的起源。特别在春节,庙会期间,或逢着大的庆典仪式,大的村镇都要“唱大戏”,有时甚至彩楼相望,鼓乐互闻,数台同乐,一片欢腾。

新中国成立后,各地农村业余剧团,除了继承和改造旧的传统古装剧目外,还经常结合现实生活,编演现代戏,有力地促进了民间戏剧事业的发展。“文化大革命”中,民间戏剧曾受到严重摧残。粉碎“四人帮”,农村业余剧团又纷纷组成。1980 年以后,每年春节期间,文化局组织全县农村业余剧团汇演(调演),不仅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而且也推动了优秀传统剧目的挖掘和现代戏的普及、发展。

据 1983 年统计,全县农村业余剧团有豫剧 44 台,曲剧 50 台,越调 8 台,怀梆 1 台,京剧 1 台,共计 104 台,拥有演员数千人,民间戏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局面。

新安县农村业余剧团活动情况一览表

乡镇

剧种

始建时间

活动范围

备注

城关镇

城关

清末

本镇、邻县

牌楼

清末

当地

嶡山

清末

当地

上河

1930年

当地

也演曲剧

南李村乡

南李村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梭罗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花沟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南张村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井沟

宣统年间

本村、邻村

曾上演越调

马沟

1981年

本村

孙洼

宣统年间

本村

李沟

宣统年间

本村

铁门镇

铁门

清末

当地

沟头

清末

当地

辛庄

清末

当地

南高庄

清末

当地

郭沟

民初

当地

西蔡庄

清末

当地

庙头

清末

当地

曾演曲剧

董沟

清末

本村及石寺

高沟

清末

当地

玉梅

民初

当地

陈村

清末

当地及邻县

高平寨

民初

豫西及晋、陕

克昌

清咸丰初年

当地

磁涧乡

兰洼

1920年

当地及邻县

曾名“红土岭剧团”

阎湾

1900年

当地

杨镇

1930年

当地

南窑

1951年

当地

礼河

1932年

当地

黄洼

1948年

当地

陈古洞

1920年

当地

正村乡

正村

1912年

当地及晋、陕

1943年后改越调

白墙

1902年

当地

后曾演曲剧

南岳

清道光年间

当地

太平

1933年

当地及邻县

郭峪

1922年

当地

古村

越调

1937年

当地、灵宝

北岳

1932年

当地

养士

清光绪年间

当地

孙都

1927年

当地

曲墙

1921年

当地

金溪

越调

1954年

当地

石泉

1942年

当地

五头乡

亮坪

1925年

当地及陕西

河北

越调

1944年

豫西及晋南

曾演曲剧

堰寺沟

1922年

当地

原名“寺上剧团”

北沟

1921年

当地

马荆扒

越调

1954年

当地

马头

1935年

当地

寨前

1940年

当地

原名“崔沟剧团”

仓上

1937年

当地

胡张沟

1940年

当地

石寺镇

石寺

清光绪年间

当地及邻村

1951年后演曲剧

寺村

民初

当地

小村

1950年

当地

渠里

1949年

当地

上孤灯

1937年

当地

胡岭

清宣统二年

当地

刘岭

清宣统二年

当地

贾沟

1944年

当地

石井乡

石井

清末

当地、垣曲、孟津

高庄

清道光年间

当地及山东、河北

井沟

1914年

当地

山头岭

越调

1952年

当地

曾演曲剧

五顷

1930年

当地

许庄

1925年

当地

山窝

1916年

当地

曹村乡

曹村

1917年

当地

曾演曲剧

李河

1950年

当地

曾演曲剧

袁山

1950年

当地

曾演豫剧

田岭

民初

当地

曾演曲剧

小沟

1918年

当地

曾演越调、豫剧

圪塔

民国年间

当地、渑池

苍田

1920年

当地

仓头乡

仓头

民国年间

当地

盐东

1947年

当地

盐西

1930年

当地

狂口

1901年

当地、豫北、晋南

1942年后改曲剧

云水

1931年

当地、垣曲

横山

1930年

当地

陈湾

1927年

当地

许村

越调

1948年

当地

北冶乡

甘泉

1909年

当地

柿树岭

1934年

当地

涧沟

1952年

当地

后改豫剧

梁庄

1912年

当地

曾演越调

骆岭

1936年

当地、邻近乡村

曾演越调

杨沟

1937年

当地

北冶

1907年

当地

曾演腊花戏、越调、京剧

王岭

1969年

当地、石井

骆岭

当地

碾坪

1924年

当地、曹村、石井

曾演豫剧

郑坡

1931年

当地

曾演越调、豫剧

刘黄

1924年

北冶、石井

原为越调

马行沟

1947年

西沃、仓头、石井

曾演豫剧

西沃乡

竹园

1933年

当地

荒坡

1934年

当地

郭洼

越调

1943年

当地

峪里乡

峪里

1953年

当地

曾演怀梆

石渠

1954年

当地

曾演怀梆

太涧

1950年

当地

东山底

越调

1950年

当地

曾演怀梆

麻峪

怀梆

1935年

当地、渑池、山西

四、戏曲教育

1954 年,由县剧团主办第一期戏校班,招收演员、乐队学员 40 余名。1957 年结业,即以本期学员为基础,组建“新安豫剧二团”。

1964 年办第二期戏校,有学员 30 余人,一年后解散,只有个别学员转入县剧团。

1969、1970 年,县文工团先后两次招收学员 20 余名,跟团学习,充实了文工团的演员和乐队队伍。

1974 年,县文工团主办第三期戏校班,招收演员及乐队学员 40 余名。1980 年,以本期戏校班为基础,组建“新安县青年豫剧团”。

1981 年 9 月,文化馆举办“表、导演学习班”和“器乐学习班”,招收农村业余剧团积极分子 34 人,集中学习导演、表演理论和基本功,练习锣鼓经和曲牌,为农村业余剧团培训骨干。

1982 年 11 月,文化馆再次举办戏曲“表、导演学习班”,招收农村业余剧团骨干 46 人,进行导演基本理论教育和表演基本功、组合唱腔训练。

1985 年,由县剧团抽调人员,主持第四期戏校班,招收演员学员 40 余人,为县剧团培养后备力量。

五、影剧院

新安剧院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满足剧团演出需要,在县城西街(现招待所餐厅处)一个空院,加修围墙,垫了个土台子,上面用席棚搭盖,建成了一个露天剧院,为新安县第一个售票演出场所。

1955 年,原露天剧院改作电影院,县财政拨款 1.4 万元,在西街修建简易剧院 1 座,初名“新安娱乐场”,1957 年改名为“新安剧院”。观众厅内设长木椅 240 条,座位 1440 个。舞台设有景灯和扩音设备。

新安剧院
新安剧院

1967 年,财政局拨款 5 万元,旧材处理收回两万元,对剧院原舞台和观众厅进行彻底翻修,于 1968 年 4 月竣工。剧院大门改为 3 层楼房,下建水泥柱半圆走廊。观众厅改为机瓦顶盖,内装铁架翻板座椅 1224 个,6 门 12 窗,木格顶棚,装有风扇窗。舞台增添底幕、大幕、中幕、景灯、扩音设备等。可供影、剧两用,适应戏剧、话剧、歌舞、杂技等艺术表演。

1979 年,由财政局再次拨款 10.7 万元,自筹 3.8 万元,与文化馆、青年豫剧团,联合修建宿舍楼 1 座,剧院占用一、二楼,计 54 间,设床位 100 个,可接待近百人的演出单位。院内修建了茶炉、小浴池、售票房、厕所。1985 年有工作人员 15 名。

石寺影剧院
石寺影剧院

石寺影剧院 建于 1983 年,投资 60 万元,为新安县最大的集镇影剧院。院内观众厅装铁架翻板椅 1552 座,通风、光照、音响设备齐全。可供戏剧演出和电影放映。

仓头影剧院 建于 1984 年,由仓头乡自筹资金 43 万元,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内设铁架翻板椅 1200 座。可供戏剧演出、电影放映。

此外,铁门、磁涧、正村、南李村、北冶、曹村、西沃等乡镇,以及高平寨、竹园、张窑院、胡岭、上孤灯、渠里、董沟、望头、白墙等村都建有露天影剧院。这些露天影剧院,圈有围墙,有的盖有舞台,可以售票演出。

第二节 电影

一、电影放映

新安县电影事业始于 1955 年。当时,由省拨来 1 台进口的 16 毫米旧电影放映机和 1 台发电机,建立了新安县第一个电影放映队。1956 年,成立第二电影放映队。1962 年,始有 35 毫米电影放映机,并把原县城内露天剧场改建为露天电影院,设 800 个方石座,售票放映。1965 年,成立县电影管理站,辖 6 个放映队。1976 年,电影放映队已遍及全县 13 个公社,并有正村公社白墙大队建立了县内第一个队办电影队。1981 年,电影放映队伍进一步扩大,除队办电影队有新的发展外,又新出现了电影放映个体户。至 1983 年,全县已有 60 个电影放映单位,其中电影放映个体户 16 个。1985 年,发展到 94 个电影放映队,其中国营 2 个,机关厂矿办 16 个,乡办 18 个,村办 12 个,个体户办 46 个。五头乡河北村农民王明臣自购 16 毫米电影放映机 1 台,并把自家院落改作简易电影院,名为“金桥影院”,设水泥墩 400 余个,收费便宜,方便群众,深受欢迎。

新安县自有电影放映队后,就一直重视以幻灯配合放映,曾分别在 1964 年、1974 年、1975 年及 1976 年洛阳地区历次幻灯制作汇映中,被评为先进单位。

1981 年,建立新安县电影公司,负责全县各个放映队的影片发行、机器修理、零件供应及各电影院、影剧院的映出、宣传、服务工作。

二、新安电影院

新安电影院坐落在县城东北隅连天公路北侧,于 1981 年 11 月份动工,1983 年 7 月底竣工。

电影院基建资金有上级电影公司投资 15 万元,县财政投资 28 万元,共计 43 万元。其中:基建工程用 39 万元,放映设备用 4 万元。建筑规模 1600 平方米(舞台 200 平方米,观众厅 800 平方米,前楼 600 平方米),厅内设座席 1385 个(甲座 868 个,乙座 517 个),采用铁架、八合板翻板椅,两侧设有安全门 4 个,夏季配有冷调设备。放映间安有东风牌 35 毫米座机,可放映普通和宽银幕电影。门厅设有观众休息室、宣传栏。(见彩页照片)

第三节 曲艺

一、民间曲艺

新安县传统的曲艺形式主要有河洛大鼓、河南坠子,间或有莲花落。新中国成立后,数来宝、快板书、山东快书和相声也比较流行。

新中国成立前曲艺艺人多为盲人,他们在民间串乡走村,作地摊演唱,内容精华与糟粕共存,有的艺人还兼算命、相面。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通过文化馆对这些流散艺人加强了管理,提倡说新书、说好书。1952 年,举办第一次曲艺训练班,参加学习的 24 人。1953 年举办第一届曲艺会演。1954 年成立第一届曲艺协会,会员 24 人。1964 年,成立第二届曲艺协会,会员 28 名,由文化馆代管,会员们定期学习,编队演出。至 1985 年有会员 35 人,11 个演出组。曲艺队伍和演唱的内容、形式都有新的发展,对宣传教育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职业曲艺队

1965 年,县文化馆组织了一个职业曲艺队,后称“文化轻骑队”,有演职员 15 人。经常上山下乡演出,颇受欢迎。“文化大革命”初期解散。

1975 年 6 月,县文化馆选送学员 15 人,参加地区在宜阳县灵山寺举办的曲艺学习班。学习回来后,又重建曲艺队。

职业曲艺队演出形式有:相声、河洛大鼓、山东快书、河南坠子、快板书、三弦书、山东琴书、清唱、歌曲、表演唱等,有时也演小戏曲和小歌剧。

曲艺队人员精干,行动方便,下乡演出来往不接不送,不给群众添麻烦,便于深入山区,送戏上门,既是宣传队,又是辅导队。他们走到哪里,就宣传到哪里,帮助农村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还为病人、老人、五保户、烈军属、残废军人等担水、扫地、推磨、理发。他们配合中心,自编自演,就地取材,表彰好人好事,每年能演出 250 ~ 300 场。

1979 年,曲艺队解散,人员大部分转入本县两个职业剧团。

第四节 民间社火

社火,为新安县民间历史较久、也比较普及的文化活动,较大的村庄都有一社。主要形式有排鼓、铜器、狮子、高跷、竹马、旱船等。

社火主要活动于农历春正月,特别活跃在正月初一至元宵节期间。平时,如遇祭祀、庙会也有兴办社火的。每当社火出动,前边彩旗成阵,排鼓、铜器开路,三眼铳沿路轰鸣,紧接着是狮子欢舞,高跷队表演传统戏曲,后随垛女、轧杆、倒骑驴等化装表演。每到一处,鼓乐喧天,鞭炮齐鸣,前呼后拥,观者如潮。到晚间灯笼旗号前导,竹马、旱船、龟哥、蚌妹、小鬼摔跤等有趣表演,串演于灯光月影之中,给人以玄秘迷离之感,深为群众所欢迎。

还有一种民间最常见的乐队称“响器班”。主乐为唢呐,另有配器笙、笛、二胡不等。这种乐队,除了“闹节”以外,最常见于民间婚丧嫁娶、祝寿、贺子的庆典之中。每至唢呐高奏,笙弦和鸣,观者如堵,煞是热闹。

另有铁门乡后刘岭的“九莲灯”,西沃、石井的“十番”,槐林、拴马的“鞭子”,也各具特色,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新安民间社火分布一览表

乡镇

主要项目

活动范围

城关镇

狮子、高跷、竹马、旱船、海蚌、花灯

城关、北关、林庄、牌楼、宋村

铁门镇

狮子、高跷、竹马、旱船、垛、九莲灯

铁门、辛庄、庙头、后刘岭、沟头、郭沟、芦院、韩都

磁涧乡

排鼓、高跷

磁涧、黄洼

仓头乡

高跷、竹马、旱船

仓头、陈湾

五头乡

狮子、高跷、竹马、旱船、铜器、花棍

五头、河北、尚庄、庙上

曹村乡

垛、唢呐、旱船、铜器

田岭、曹村、圪塔

北冶乡

龙灯、高跷、垛、铜器、狮子

北冶、滩子沟

西沃乡

高跷、唢呐、铜器、十番

北村、拴马、安桥、石山

石井乡

高跷、十番

五顷、庙上

正村乡

高跷、狮子、铜器、唢呐

正村、养士

南李村乡

狮子、高跷、铜器

南李村、郁山、南张村、李沟

石寺镇

狮子、高跷、旱船、垛、竹马、唢呐、虎舞

石寺、渠里、上孤灯、孟庄、西沟、小村

第五节 图书

一、发行

新中国成立前,县内图书流通主要通过私人商店销售,数量极少。1933 年,商户吕宝山开设石印馆,除承印少量课本外,并自印自销一些教学参考书。

1948 年春,中国人民解放军太岳军分区所属“太岳书店”,曾来新安流动销售革命书刊。是年 4 月,县城有陈建伟开设的“新兴书店”,售有《李有才板话》、《刘胡兰》、《土改条例》等书籍,并兼营文具。

1949 年,县新华书店建立,县人民政府拨出小麦 1800 公斤作书店垫底资金,开展图书发行业务,当时只有 3 名职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和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书店规模逐年扩大,除店直属门市部发行图书外,还不断开展送书下乡流动销售活动,并联系各地供销社设售书专柜,扩大图书发行量。1982 年书店增设石寺门市部。

1985 年,新华书店有干部职工 22 人,营业门市部 2 个,在各乡供销社设代售点 12 个,支持个体图书发售户 70 余家,基本满足全县人民对图书的需要。

新华书店图书发行情况统计表

年度销售册数营业额(元)利润(元)
1949600(约)2500(约)
1950140000(约)22000(约)
1955379971632593016
196010164301608218367
19655556321114246430
19709194251298862432
1975118199921609910244
1980163435844073247361
1985250000081174043354

二、馆藏

1910 年,知县曾炳章主持购书 200 余册,始建图书馆。至民初战乱,图书散失,馆废。1934 年,由张钫捐购《万有文库》、《四部备要》等图书 4000 余册,在县设“伯英图书馆”,由馆长、干事、杂务等人员负责管理。抗日战争中,新安沦陷,图书全部散失,馆废。新中国成立后,于 1949 年重建图书馆,一直附设于文化馆内。“文化大革命”中,馆藏图书全部散失。以后逐年有所购置,1985 年拥有图书 25000 册,经常流动借阅的图书约 13000 余册,各种报刊杂志 120 余种。

第六节 档案

县档案局、地方史志编委办公楼
县档案局、地方史志编委办公楼

1955 年建立中共新安县委,县人民委员会机关档案室。1958 年正式建立档案馆。1959 年建立县档案管理科。负责对全县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与检查。是年,全县有 40 个单位相继建立档案室。1962 年撤科留馆。1966 年至 1976 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县档案工作遭到严重破坏,机构被撤销,除县档案馆外,各机关单位所保存的资料几乎全部散失。1980 年 3 月,县档案科恢复,7 月成立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1985 年档案局纳入政府序列,并动工兴建档案楼 1 幢,建筑面积 1420 平方米。是年,县直各局委、各乡镇也都建立了档案管理机构。全县专职、兼职档案工作者 106 人。

一、档案管理

1944 年 5 月,新安沦陷前夕,国民党县政府北迁,原有历史档案被带往曹村,全部散失。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县政府所存文字资料不多,于新中国成立后整理上交省公安厅。县档案馆现存档案全部为新中国成立后历年积累下来的资料。

据 1985 年统计,县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 73 个,8438 卷。其中永久类 3118 卷,长期类 4853 卷,短期类 467 卷。另有各类图书报刊资料 5652 册。

各局委、各乡镇机关档案室藏档案 34648 卷(册)。其中科技类 1233 卷(册),公检法类 21747 卷(册),文书档案 6820 卷(册),其它专业类 4948 卷(册),各种底图 2832 张,声像档案 675 盒(册)。

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调卷、查阅、复制等,制订有严格的制度和审批手续,以杜绝失密、泄密和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利用

档案馆编有各种类型的资料检索目录,并备有打字机、复印机(1982 年购置),为各级党政机关服务。据 1980 年~ 1985 年统计,在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错假案、右派改正、职称晋级、史志编纂、提供经济信息以及解决民事纠纷等工作中,查档 2108 人次,利用档案 10274 卷,较好地配合了各级党政机关的工作,并在不违犯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条例的原则下,为社会提供服务。

第七节 地方史志

一、历代县志编修

旧《新安县志》版本
旧《新安县志》版本

新安县志的编修工作始于明代。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万历三十七年(1609)曾两次修志成书,但都没有流传下来。

清代顺治十三年(1656)、十八年(1661)、康熙三十三年(1694)、乾隆十一年(1746)、三十一年(1766)曾 5 次修志,但传世的仅有康熙三十三年和乾隆三十一年编修的两种版本。

民国年间,两次建立“续修县志局”编修《新安县志》。第一次在 1924 年,未成书。第二次于 1933 年始纂,1935 年竣稿,1939 年石印出版,为 1 函 8 册 15 卷。

二、新编地方史志

(一)中共新安县党史资料征编

1981 年 1 月,县地方史志机构开始筹备,3 月成立“中共新安县委修史编志领导小组”,12 月党史资料征编与县志编修工作分设,正式建立”党史资料征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其办事机构。

至 1985 年,编辑有《中共新安县党史大事记》(新中国成立前部分,铅印本)、《新安县在外干部通讯录》(铅印本)、《新安县在外干部登记表汇编》(按乡镇编订成册)。另编有不定期内部刊物《新安党史通讯》,刊载有关党史的原始资料、革命回忆录和专题材料。

(二)新编《新安县志》

1959 年初,县人委组织建立“新安县志办公室”,从事新中国成立后新县志的编纂工作,历时近 1 年,仅得半部初稿,未成书。80 年代,再次组织编纂地方志。1981 年 12 月建立“新安县志编纂委员会”,1984 年 6 月更名为“新安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委下设办公室,初驻政府招待所,后迁县委西院档案楼三楼。同时,县直各局委及其下属主要单位都成立了部门志编写组,先后写出了《商业志》(铅印本)、《卫生志》(铅印本)、《戏曲志》(铅印本)、《文化志》(油印本)、《医药志》(油印本)、《粮食志》(油印本)、《工业志》(油印本)、《供销志》(油印本)、《新闻广播志》(油印本)、《体育志》(油印本)、《科技志》(油印本)、《水利志》(油印本)、《交通志》(油印本)、《人行志》(油印本)、《建行志》(油印本)、《公安志》(复印本)、《法院志》(复印本)、《财政志》(复印本)等,教育局、民政局以及部分党政部门和主要厂矿也都写了部门志稿。

1985 年底,《新安县志》第一稿完成,1986 年底完成修改稿。并于 1987 年 5 月邀请省党史征编委员会主任赵文甫、省地方史志编委主任邵文杰、省地方史志协会会长李之放和河南大学、郑州大学、河南省科学院、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有关教授、专家以及洛阳市地方史志编委领导、各兄弟县志主编莅临评审、指导。1988 年定稿,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第八节 群众文化

一、管理机构

群众文化是通过县文化馆、乡文化站、农村文化室以及集镇文化中心来组织领导的。

文化馆   新安县人民文化馆建于 1948 年,当时称“人民教育馆”,简称“民教馆”,1952 年改称“人民文化馆”。初建时,仅有干部 1 人,随着群众文化事业的发展,以后逐年配备有专业文化干部,至 1985 年有工作人员 18 人。主要业务活动为:配合形势搞阵地宣传,定期举办“宣传栏”和“展览馆”,对群众进行形势教育;设立图书馆,面对群众开展经常性图书借阅活动;辅导厂矿、农村业余文艺创作和美术、摄影、书法创作;辅导农村、厂矿戏曲活动;管理流散艺人;组织节日社火和群众游艺活动。

文化站   1952 年,全县 6 个区,建立了 4 个公办文化站,1959 年撤销;1978 年~ 1980 年,全县 13 个公社先后建立了社办公助性质的文化站。文化站在业务上受县文化馆领导,负责组织和领导本地区业余文化活动。

文化室(俱乐部)   1953 年,由文化馆主持,在庙头、白墙、克昌等村庄建立了群众文化组织“农村俱乐部”。克昌“俱乐部”是全县文化工作的模范,洛阳专区曾授予锦旗。1958 年“大跃进”时,全县曾哄起“农村俱乐部”280 个,第二年即流于瘫痪。到 60 年代,“俱乐部”改名“文化室”,负责组织管理本大队的群众文化活动。“文化大革命”中曾全部停止活动,后相继恢复。

集镇文化中心   这是较大集镇在“文化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化组织。1982 年,由文化局和文化馆主持,在铁门和石寺两个大镇建立了“文化中心”。“文化中心”设有文化室、图书室、青年之家等,并备有电视机。负责组织和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节日戏曲、社火和游艺活动。

二、群众文化活动

(一)宣传栏·展览馆

宣传栏为群众学习时事政策,了解国内外大事的重要园地。文化馆常设固定专栏,定期更换内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为群众所喜闻乐见。

展览馆为文化馆配合形势举办的主题展览,供群众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新中国成立后举办的大型展览计有:

抗美援朝事迹展览(1950 年)、美帝侵华暴行展览(1951)、婚姻法宣传展览(1952 年)、生产建设成就展览(1953 年)、农业成就展览(1958 年)、水利建设成就展览(1959 年)、标兵事迹展览(1960 年)、学习雷锋事迹展览(1963 年)、“抗大”教育展览(1966 年)、毛主席生平事迹展览(1969 年)、战备教育展览(1970 年)、革命教育展览(1972 年)、戒烟讲卫生展览(1979 年)、法制宣传展览(1981 年)、对越自卫反击战图片展览(1981 年)、“五讲四美”展览(1982 年)、计划生育展览(1982 年)、法制教育展览(1983 年)、赵春娥事迹展览(1983 年)、打击经济犯罪展览(1983 年)等。还有不定期美术、摄影、书法展览。

(二)文艺创作

1964 年以前,本县仅有零星的业余文艺创作人员。1964 年县成立“剧目创作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活动。1972 年成立“文艺创作组”,附设于文化馆,编印有《新安文艺》(不定期油印刊)。1980 年,“剧目创作组”恢复,文化馆设“业余文艺创作辅导组”,编印有《新安文化》(不定期铅印小报)。部分业余作者创作的小说和短诗曾为省、市级报刊采用,一些创作剧本,曾为新安县剧团排练公演。1963 年,蒋振亚创作的剧本《好媳妇》曾参加地、省戏剧会演,并发表在《河南日报》上。1964 年河南省京剧团以该剧参加全国戏剧会演,并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摄制为艺术片。

(三)美术 摄影 书法

文化馆设有美术、摄影、书法组,专业干部除自己创作外,还举办学习班,辅导业余美术、摄影、书法爱好者,提高他们的艺术创作水平,不定期举办创作展览,以交流创作人员的经验和成绩,促进美术、摄影、书法创作活动的发展。

历年来举办的美术、摄影学习班计有:绘画、剪纸学习班(1976 年)、摄影学习班(1978 年、1979 年、1981 年、1983 年)、美术学习班(1983 年、1985 年)。

专业和业余美术、摄影、书法作者与历届学习班的作品,通过展览,精选上报。历年参加全国美展的有国画 1 幅,参加省美展的有国画、素描、写生、年画、农民画作品 17 幅;参加省摄影展的摄影作品 2 件,地级报刊选用的摄影作品 4 件;参加省书法展览的书法作品 6 件。(摄影、美术、书法作品选分别见彩色、黑白插页)

第九节 机构沿革

清末、民国时期,县无专职文化行政机构,文化事业隶属民众教育,由教育机构管理。1928 年(民国十七年),县始设“民众教育馆”于东垣书院,其业务管辖涉及群众文化活动。不久,因兵乱废置。1934 年,复设“民众教育馆”于教育局内,负责群众文化教育工作。

1945 年春,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设“民教科”,主管群众文化教育工作。

1948 年春,县人民政府设文教科,主管全县文化教育工作。

1956 年,文教分置,设文化科。

1958 年,成立文教卫生部,下设文化科。

1959 年,设文教局。

1968 年,县革命委员会设文教卫生组,统管文化、教育、卫生工作。

1969 年,文教卫生组改称政工组,仍兼管文化。

1976 年,恢复文教局机构。

1979 年,文教分置,专设文化局,主管全县文化工作。其下属机构有:文化馆、剧团、电影公司、剧目组、剧院、新华书店。

1984 年,成立文化广播电视局。不久,文化局、广播电视局分置。同年,成立县文物管理所,属文化局。

附:当代书画作品选

黄河风云(国画) 吕魁渠作
黄河风云(国画) 吕魁渠作
吕魁渠书
吕魁渠书
郑广训书《新安芍药歌》
郑广训书《新安芍药歌》
吟金秋佳肴(国画)  李孟渊作
吟金秋佳肴(国画) 李孟渊作
吕魁渠书
吕魁渠书
春江水暖(国画)  姬书敏作
春江水暖(国画) 姬书敏作
黄河飞练(国画) 吕魁渠作
黄河飞练(国画) 吕魁渠作
张京汉书
张京汉书
峡江飞舟(国画)吕魁渠作
峡江飞舟(国画)吕魁渠作
李孟渊书
李孟渊书
胡永堂书
胡永堂书
瓜农(国画) 姬书敏作
瓜农(国画) 姬书敏作
张京汉书
张京汉书
姬书敏书
姬书敏书
吟金玉满堂(民间指画) 张峰作
吟金玉满堂(民间指画) 张峰作

附:古今著作书目

书名作者书名作者
《吕明德文集》(存刊本)明·吕维祺《寸田文稿》(侠)清·吕公溥
《音韵日月灯》(存序)明·吕维祺《寸田诗草》8 卷(存抄本)清·吕公溥
《思认堂文集》(存手稿)清·王泽溢《弥勒笑》(存手稿)清·吕公溥
《论学录粹语》(佚)清·裴衮《南村诗草》1 卷(佚)清·吕肃高
《芦院集》(佚)清·裴衮《半山园诗草》1 卷(佚)清·吕祖高
《镜蚩集》2 卷(佚)清·吕兆琳《以约堂诗草》(佚)清·吕申
《一本论》(佚)清·韩锡献《福堂文集》(佚)清·吕燕昭
《周易浅解》4 卷(佚)清·张步瀛《福堂诗草》(佚)清·吕燕昭
《鄂清小吟》1 卷(佚)清·吕贲恒《晓霞诗草》(佚)清·吕嗣东
《冶古堂文集》5 卷(刊本·佚)清·吕履恒《读书摘要》(佚)清·吕田
《梦月岩诗集》20 卷(刊本·佚)清·吕履恒《诗韵辨字正讹》(佚)清·吕田
《洛神庙传奇》(存刊本)清·吕履恒《切已录》(佚)清·吕田
《青要山房文集》1 卷(佚)清·吕谦恒《瘟疫条辨摘要笺》(佚)清·吕田
《青要山房诗集》13 卷(刊本·佚)清·吕谦恒《天花精言绪余》(佚)清·吕田
《清壑亭诗集》1 卷(佚)清·吕复恒《澹成轩文稿》(佚)清·吕田
《舒亭诗草》1 卷(刊本·佚)清·吕宪曾《澹成轩诗草》(佚)清·吕田
《柏岩诗文集》5 卷(刊本·佚)清·吕宣曾《竹轩文稿》(佚)清·吕雍
《柏岩诗集》12 卷(刊本·佚)清·吕宣曾《竹轩诗草》(佚)清·吕雍
《松坪诗草》14 卷(抄本·佚)清·吕守曾《得园诗草》(佚)清·吕秉钧
《横山诗草》1 卷(佚)清·吕耀曾《听涧堂诗草》7 卷(佚)清·郭顺成
《白燕诗集》1 卷(佚)清·吕耀曾《舌耕斋文集》(佚)清·介廉
《使黔草》1 卷(佚)清·吕耀曾《补拙堂诗草》(佚)清·介廉
《力园诗草》10 卷(佚)清·吕法曾《拟古杂说》(佚)清·介廉
《力园诗草》2 集 2 卷(佚)清·吕法曾《云亭文集》(佚)清·李建陶
《戆庵诗草》1 卷(佚)清·吕循曾《云亭诗集》(佚)清·李建陶
《蒿坪吟》(佚)清·吕循曾《音韵求正》(佚)清·侯维桢
《呻吟语笺》(佚)清·吕仰曾《退耕斋集》(佚)清·侯维桢
《芝堂学吟》(佚)清·吕仰曾《医学易知集》(佚)清·介亮
《立亭诗草》2 卷(佚)清·吕仰曾《怀学编》5 卷(刊本·佚)清·王崇德
《向山拟古》1 卷(佚)清·吕仰曾《务本录》(佚)清·王洵
《向山摘句》1 卷(佚)清·吕仰曾《时令纪事》(佚)清·王洵
《学山集》(佚)清·吕仰曾《方舆要览》(佚)清·王洵
《紫岩草》(佚)清·吕仰曾《百忍图说》(佚)清·王洵
《勤园文集》(佚)清·常汝翼《鸿魔传》(存手稿)民国·李珍
《勤园诗集》(佚)清·常汝翼《赏茅斋诗草》(存手稿)民国·李香圃
《碧云楼集》2 卷(佚)清·孟文瑾《历代军事分类诗选》(存刊本)民国·张钫
《藏山集》2 卷(佚)清·吕衍高《复音词声义阐微》(台湾刊本)王广庆
《见山亭集》1 集(佚)清·吕公迁《洛阳访古记》(存抄本)王广庆
《拙堂合集》1 卷(佚)清·吕公泽《茁壮成长》(1972 年出版)柳山朵
《介亭文稿》(佚)清·吕公路《盗马》(1959 年出版)柳山朵
《介亭诗草》2 卷(刊本·佚)清·吕公路《渡河南征》柳山朵
《春秋本义》(佚)清·吕公滋《好媳妇》(1964 年出版)蒋振亚
《颂亭诗草》(侠)清·吕公滋《儒门事亲校注》(1985 年出版)赵法新、胡永信
《掌园吟余》(佚)清·吕公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