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体育
第一节体育运动
体育运动最早兴于民间。新安县民间传统体育项目有武术、自由摔跤,荡秋千,踢毽子、斗鸡、滚铁环、跳绳、拔河、爬山、弈棋等。30 年代以后,近代体育项目如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等才陆续传入新安县。县城内小学、中学率先组织了篮球队、足球队,并开展了田径运动。除了开展对抗赛外,在当时历次专署运动会上取得过比较好的成绩。
新中国成立初期,体育运动开始普及到较大的村镇,经常进行友谊比赛。1958 年,全县掀起以“劳动卫国制”为中心的体育活动,各项体育运动技术水平都有新的突破。1964 年,全县城乡、机关、学校,掀起了“乒乓球热”,上万人参加乒乓球运动。“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体育运动被迫停止。1976 年 7 月 6 日,为纪念毛泽东主席畅游长江 10 周年,中共新安县委在西沃黄河渡口组织机关干部、民兵千人横渡黄河。这次群众性的游泳活动,对全县体育运动的复兴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体育事业有了新的发展。特别是农村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生产有了发展,经济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体育运动也蓬勃兴起。乡乡有农民篮球队,不少乡镇还组织了田径队、武术队,利用节假日或农闲季节组织“丰收杯”等比赛活动。县体委成立了“武术协会”“老年体育协会”,举办“武术训练班”,并积极在中小学开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简称“达标”)活动。1984 年,新安县中、小学“达标”测验,被评为省、市“达标”先进县,获银盾 1 尊。1985 年中、小学“达标”测验,新安县再度被评为省、市“达标”先进县,获金杯 1 尊,并被评为市“大家跑”先进县、武术查挖先进县。
新安县运动员(队)在历年各种体育比赛中成绩:
1934 年 10 月,河南省十一区专署运动会:
- 县小教组男篮 获陕州赛区冠军
- 茹东海 获男子跳高、跳远第一名
1936 年 10 月,河南省十一区专署第二次运动会:
- 小教男篮 获亚军
- 冯公选 获铅球第一名
- 茹东海 获跳高、跳远第二名
- 郭琳 获网球单打第一名
1958 年 4 月,洛阳地区乒乓球运动会(陕县赛区):
- 黄学维 获男子单打冠军
- 邓葡萄 获女子单打冠军
- 邓葡萄、黎凤贞 获女子双打冠军
- 黄学维、邓葡萄 获男女混合双打冠军
1958 年 5 月,洛阳地区首届体操运动会(洛阳市老城区):
- 邓养正 获男子单杠、双杠、跳箱、自由体操 4 项冠军
- 黎凤贞 获女子自由体操、平衡木 2 项冠军
1958 年 8 月,洛阳地区篮球运动会:
- 县男、女篮球代表队 获亚军(并代表洛阳地区参加省篮球运动会,获女篮第三名)
1958 年,洛阳地区田径运动会:
- 县男、女代表队 均获总分第二名
1958 年,河南省第一届田径运动会:
- 赵玉祥、刘景先(女)、武玉梅(女)分别获金、银、铜牌奖
1959 年,洛阳地区足球赛:
- 洛阳水泥厂队(代表县) 获少年组冠军、青年组亚军
1960 年 7 月,洛阳地区排球赛:
- 县代表队 获男排亚军
1963 年 6 月,洛阳地区田径选拔赛:
- 郭春平 获 100 米短跑第一名(成绩 11 秒 8)、200 米短跑第一名(成绩 24 秒 8)(并被选入省代表队参加全国青少年运动会)
- 吕东方获男子铅球第一名(成绩 9.8 米)、手榴弹第二名(成绩 51.40 米)(并被选入省代表队参加全国青少年运动会)
1964 年,洛阳地区乒乓球运动会(伊川赛区):
- 县乒乓球代表队 获女子团体第三名
1965 年,洛阳地区射击比赛:
- 贾秋菊 获女子小口径步枪 20 发第一名,并被选拔参加省射击比赛,获第八名
- 党伟民 获男子第五名
1966 年,洛阳地区中学生乒乓球运动会(新安县):
- 县中学生代表队 获男子团体第一名,并代表地区出席省中学生乒乓球运动会,获第四名。
1976 年,洛阳地区少年乒乓球赛:
- 县女队、男队均获团体总分第二名
1982 年,洛阳地区第五届篮球运动会(新安县):
- 县女队 获亚军
1982 年,洛阳地区“豫西杯”篮球赛(洛阳市老城区):
- 县女队 获第三名
- 县男队 获第五名
1982 年,洛阳地区第五届田径运动会(洛阳市):
- 蔺金霞 获女子标枪第一名
1985 年,洛阳市首届“三八”妇女田径运动会:
- 滑丛荣 获运球跑第一名
- 李利平 获运球跑第二名
1985 年,洛阳市老年运动会:
- 县代表队 获 2 项第一名
1985 年,洛阳市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孟津县):
- 县代表队 获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5 年,河南省首届农民田径运动会(许昌市):
- 县代表队 获 2 项第三名、1 项第五名
历年来本县为省级以上体育队输送的运动员名单:
- 邓葡萄(女) 1960 年送河南省体工乒乓球队
- 戴金生(男) 1977 年送北京海军男篮代表队
- 戴金霞(女) 1973 年送武汉军区女篮代表队
- 黄香玲(女) 1972 年送河南省体工女篮队
第二节 体育教育
一、学校体育
清末学堂设体操课,1927 年改为体育课。30 年代,现代体育项目虽陆续传入县城学校,但由于当时无专职体育教师,无器材,无场地,各项运动发展极为缓慢。1938~1942 年间,学校体育为童子军训练所代替。
新中国成立后,学校开展“三好”(身体好、学习好、工作好)活动,“身体好”列为首位。1951 年在全县中、小学推广第一套广播体操。同时,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体操、跳绳、长跑、登山、游泳、射击等各种体育活动相继在学校展开。1954 年本县中、小学校推广了第四套广播操和少年儿童广播操。1956 年,本县中、小学校采用全国体育教学大纲和教材,同时推行了《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1958 年,全县中、小学专职体育教师配齐,各校修整了操场,增置了器材。此后,县、乡和各中心学校,每年春、秋两季都组织大型田径运动会和多项运动比赛。1964 年,各校贯彻《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1975 年改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1979 年贯彻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的《中、小学校体育工作暂行规定》(试行草案)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制度》。这些政令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新安县学校体育工作。
1984 年 5 月份统计,全县体育教师由新中国成立初 12 人增至 208 人,全县有 237 所中小学校建立了体育卫生领导小组,并以乡为单位建立了体育教学研究组。全县 258 所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达标”活动。1985 年全县 86%的适龄学生参加“达标”活动,“达标”人数占全县适龄学生人数的 72.9%。1984 和 1985 年,连续被评为省“达标”先进县,先后获省银盾奖和金杯奖。历年来,县出席地、市及省运动会的代表队,多从学校师生中选拔,并为县争取到较好的成绩。各学校为省专业运动队,大专院校体育系(科)及上级体校输送人才 22 名。1984 年,五头高中体育教师韩书信被评为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之一,获金质奖章 1 枚;邓养正、李定南、吕中兴、郭继英、游军芳、韩五九等被评为省模范体育教师。
二、业余体校
新安县业余体校是 1974 年 4 月创办的。当时,设有乒乓球、篮球、射击 3 个班,经费由县财政所拨事业费开支。
1976 年 8 月,业余体校招收乒乓球、篮球两个班,文化课学习在城关中小学校,食宿、训练在体委。
1979 年业余体校改为体校,食宿、学习、训练三集中,并开设了文化课。
1981 年体校设乒乓球、篮球、田径 3 个班。
1982 年~1983 年体校设乒乓球、篮球两个班。1984 年,体校招收篮球、乒乓球两个班。
历年体校为大学体育系输送学生 2 名,其他大、中专学生 3 名;为省体校输送乒乓球运动员 1 名,足球运动员 1 名,篮球运动员 2 名;为地区体校输送乒乓球运动员 4 名,篮球运动员 5 名。
在洛阳地区历次业余体校体育比赛中,县体校多次取得较好成绩:1973 年获乒乓球男子团体亚军、女队第四名、男子单打冠军;1976 年乒乓球比赛,获少年女子团体第一名、少年男子团体第三名;1980 年篮球赛,获女篮第三名;1981 年篮球赛,获女子亚军;1981 年乒乓球赛,获男子儿童团体冠军、女子儿童团体冠军、女子儿童单打冠军、少年女子团体第二名、少年男子团体第三名、少年男子单打冠军、少年女子单打亚军。
第三节 体育设施
城关大操场 位于县城东北隅,辟于 1928 年(民国十七年),1939 年添建舞楼,为新安县最早的公共体育娱乐场所。
县城灯光球场 位于大操场西侧,建于 1974 年,可容纳观众 5000 余人,投资 7000 余元。
庙头田径运动场 位于庙头村北头,南邻庙头小学,建于 1974 年,由庙头村投资投工。占地 29.6 亩,拥有 400 米标准跑道。
乒乓球训练房、篮球训练场 均在县体委院内,为县体校训练场所。建于 1985 年,共投资 14 万元。
第四节 机构沿革
1958 年,“新安体育运动委员会”正式成立,主任、副主任由副县长、文教局长兼任,1959 年配备专职干部。1960 年,因国民经济困难,体委工作暂时停止。1963 年,重建体委。1967 年体委实行军管,迁武装部办公。1974 年,撤销体育军管小组,重新调整体委领导成员。1984 年,体委与教育局合署办公。1985 年 11 月,县体委机构又单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