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民政府

第一节 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

1944 年 5 月 13 日,新安沦陷。11 月,八路军太岳军区组织豫西抗日游击第二支队挺进豫西,建立豫西抗日根据地,成立太岳区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办事处,由宋启仁任办事处主任。这是新安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组成的第一个人民政权。办事处先驻窨头,后迁驻刘洼、太平庄、黑扒等地。

1945 年 2 月,办事处撤销,正式成立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由李之放任县长,高星五任副县长。县政府设民教科、财政科、司法科。县政府初驻五顷,后迁袁山、郑坡、刘黄。抗日政府的工作,主要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抗日斗争,镇压破坏抗日的汉奸、特务和反对抗日的地主、恶霸豪绅,处理刑事案件和调解民事纠纷,恢复和发展教育,进行抗战教育、抗战文化建设。

1945 年 8 月,日本投降。9 月,豫西抗日根据地作战略撤退,新安县抗日民主政府和各区政府全部随部队撤至黄河以北,新安县重归于国民党县政府统治。

第二节 新安县人民政府

新安县人民政府是新安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也是新安县国家行政机关,由县长 1 人,副县长若干人,各委主任,各局局长,各办主任组成。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县政府的职权是:根据宪法、法律和法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实施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统一领导各委、局、办和其它所属机构的工作,统一领导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编制和执行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预算;保护国家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依照法律规定任免行政人员,行使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它职权。县人民政府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1947 年 8 月 25 日,新安县第一次解放,月底成立新安县民主县政府,初驻窨头,后迁刘黄。1948 年 3 月,新安彻底解放。4 月,县政府正式迁入县城。先驻东街郭家院,后迁旧县衙处。12 月,改称新安县人民民主县政府。1949 年 7 月,改称新安县人民政府。1955 年 7 月,改称新安县人民委员会。1968 年 2 月,改称“新安县革命委员会”。1980 年 3 月,新安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国家宪法规定,决定取消“革命委员会”名称,重新恢复新安县人民政府名称。

县政府机构设置,历年多变。

1947~1948 年,下设有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教育科、建设科、司法科、公安局、工商税务联合局。

新中国成立以后,机构设置逐渐完善。1956 年合作化以后,机构设置日益增多。1958 年后的“大跃进”时期,机构设置繁多,且又多变。11 月,撤销各科局,设置一室(办公室)、六部(内政部、财贸部、工业交通部、农林水电部、文教卫生部、政法部)、三委(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建设委员会、科学普及委员会)。1959 年 4 月以后,又撤销各部,逐步恢复科局。1962 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实行精简机构,下放人员,机构设置有所减少,但时间不长却又逐渐增多。1966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级机构瘫痪。1968 年成立“革命委员会”,机构变动更大,初设一室八组,不久改为四组,改各科局为组、站,打乱了正常工作秩序。1971 年后,逐渐恢复局、委设置。1978 年后,进行拨乱反正,机构设置比较稳定。1984 年进行县级机构改革,机构有所合并减少,把有的政、企合一的局改为经济实体的企业公司。

兹将几个年份县政府机构大体设置记述如下:

1947~1948 年

秘书室、民政科、财粮科、建设科、司法科、公安局、教育科、工商税务联合局。

1950 年

秘书室、财政经济委员会、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实业科、工商科、合作科、文化科、税务局、司法科、公安局。

1956 年

秘书室、民政科、财政科、教育科(8 月改为局)、文化科、卫生科、劳动科、人事科、农业科、林业科、水利局、交通科、商业科(8 月份改为局)、手工业管理科、统计科、公安局、税务局、粮食局、服务局、计划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财政贸易委员会。

1958 年

办公室、内政部(下设民政科、劳动科)、财贸部(下设秘书室、人保科、财政科、商业科、粮食科、金融科、财会辅导科)、工业交通部(下设秘书室、人保科、工业科、化工科、交通科,煤炭科、计财科)、农林水电部(下设秘书室、农林科、畜牧科,水电科、农业机械科)、文教卫生部(下设秘书室、文化科、教育科、卫生科)、政法部(下设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计划建设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科学普及委员会。

1962 年

办公室、民政科、人事科、劳动科、卫生科、文教局、财政局、粮食局、农林局、水利局、工业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商业局、税务局、物资局、公安局、计划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农业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

1965 年

办公室、计划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农业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科、人事科、统计科、工商科、财政局、税务局、商业局、粮食局、工业局、交通局、手工业管理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文教局、卫生局、物资局、公安局。

1968 年

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部)、后勤组。下设工商税务管理站、粮棉油管理站、土副产品购销站、生产资料供应站、农林水管理站、工业交通管理站,分别属生产指挥组和后勤组管理。

1984 年

办公室、计划基本建设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文化局、人事劳动局、卫生局、统计局、商业局、税务局、工商管理局、粮食局、乡村企业局、农牧局、林业局、水电局、交通局、煤炭局、司法局、公安局、审计局、环保局、城乡建设局、物价局、广播电视局、档案局、计划生育办公室。直属局级单位有:县供销社、物资公司、烟草公司、外贸公司、地方史志办公室。市直管单位有:邮电局、中国人民银行新安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新安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新安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新安县支行。

新安县人民政府历任主要领导人更迭情况详见表。

新安县县长(主任)更迭表

机构名称 姓名 职务 任职时间 籍贯
新安县抗日民主县政府 宋启仁 主任 1944.11~1945.1  
李之放 县长 1945.2~1945.9 新安县正村乡
新安县人民政府 李之放 县长 1947.8~1948.5 新安县正村乡
成解 县长 1948.5~1951.2 河南省洛宁县
苏振华 兼县长 1951.2~1953.4 河南省伊川县
丁白文 县长 1953.4~1953.5 山东省栖霞县
赵振明 县长 1953.5~1956.11 新安县石井乡
新安县人民委员会 药贵福 县长 1956.11~1960.8 山西省沁源县
曹贵歧 县长 1961.11~1965.6 河南省林县
肖志忠 兼县长 1965.6~1968.2 新安县西沃乡
新安县革命委员会 何广仁 主任 1968.2~1971.8 河北省遵化县
于中华 主任 1971.8~1975.4 河南省伊川县
吕国卿 主任 1975.4~1978.4 河南省三门峡市
高玉田 主任 1978.4~1980.3 河北省卢龙县
新安县人民政府 陈邦武 县长 1980.3~1981.5 新安县仓头乡
李永华 县长 1981.5~1984.5 新安县曹村乡
李兴敏 县长 1984.5~ 河南省宜阳县

新安县副县长(副主任)更迭表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籍贯
高星五副县长1945.1~1945.9新安县石井乡
安天真副县长1951.2~1955.12
丁白文副县长1952.1~1953.4山东省栖霞县
赵振明副县长1951.11~1953.4新安县石井乡
药贵福副县长1953.8~1956.11山西省沁源县
陈志平副县长1954.8~1955.2新安县石井乡
陈毓文副县长1955.9~1964.2新安县石井乡
张志平副县长1956.12~1968.2新安县五头乡
杨玉华(女)副县长1956.7~1964.7新安县城关镇
甄德宽副县长1965.6~1968.2河南省登封县
陈世范副县长1966.5~1968.2新安县仓头乡
陈世范副主任1968.2~1979.4新安县仓头乡
袁加盈副县长1966.5~1968.2河南省正阳县
袁加盈副主任1968.2~1972.10河南省正阳县
王春槐副主任1968.2~1971.8辽宁省辽阳市
吉丕俊副主任1969.2~1973.12山西省阳城县
石桂林副主任1972.2~1974.10山东省莒县
王建忠副主任1972.2~1973.12河南省内乡县
吕国卿副主任1972.10~1975.4河南省三门峡市
陈福献副主任1973.1~1973.12河南省孟津县
乔良宏副主任1973.12~1975.4河南省嵩县
黄金贵副主任1973.12~1979.8河南省渑池县
陈世耀副主任1975.8~1980.5河南省济源县
高振海副主任1975.8~1978.10河南省孟津县
翟奇贤副主任1975.8~1979.3新安县南李村乡
李自强副主任1978.4~1980.5河南省孟津县
李永华副主任1978.12~1981.5新安县曹村乡
陈世恭副主任1978.12~1984.4新安县仓头乡
陈邦武副主任1979.12~1980.3新安县仓头乡
高石山副主任1979.12~1980.3新安县石寺镇
高石山副县长1980.3~1984.4新安县石寺镇
朱翠屏(女)副县长1980.3~1984.4新安县正村乡
郜治斌副县长1980.3~新安县南李村乡
韩安亭副县长1980.3~1984.4新安县铁门镇
韩琳副县长1981.5~1983.12新安县正村乡
傅玉皀副县长1981.5~1984.4新安县西沃乡
李兴敏副县长1982.7~1984.4河南省宜阳县
凌文贤副县长1984.4~江苏省吴江县
张化义副县长1984.4~新安县磁涧乡
韩安亭副县长1985.12~新安县铁门镇

第三节 基层政权

县以下的基层政权组织,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抗日战争时期,基层人民政权组织是区政府。

1944 年 11 月,新安县抗日民主县政府成立后,根据地内划分 5 个区,分设区政府。一区政府,1944 年 11 月建立,驻石井,辖石井、云水两乡,区长王一戎。二区政府,1944 年 11 月成立,驻望古垛,辖刘黄、甘泉两乡,区长高军(后张超)。三区政府,1945 年 4 月成立,驻石龙泉,后迁古村、白墙,辖正村、铁门一带,区长王文达。四区政府,1945 年 3 月 28 日成立,驻南岳,辖中岳、五头、磁涧等地,区长韩大正。渑北区政府,1945 年 4 月建立,辖石渠、峪里等地,区长范全龙。

1948~1949 年,废除了旧的保甲制度,实行区、村、闾建制。县下设区,区下设行政村,行政村下设闾。全县划分 5 区、1 镇、96 个行政村。一区政府驻大章,二区政府驻甘泉,三区政府驻铁门,四区政府驻五头,五区政府驻磁涧,城关镇政府驻城关。

1950~1951 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乡人民政府组织通则》的规定,取消了行政村建制,确立了乡人民政府为基层政权,行使权力的机构是乡人民代表大会。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乡长、副乡长、委员,组成乡人民政府。1954 年 7 月,将乡(镇)人民政府改为乡(镇)人民委员会。

1956 年,农业合作化后,实行撤区并乡,全县设立 15 个中心乡,为基层政权,领导所辖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后几年内乡的规模时有变化。1958 年人民公社化后,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三级(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管理。公社管理委员会即为基层政权组织,行使权力的机构为社员代表大会。公社管理委员会设社长、副社长、委员(后改为主任、副主任、委员),下设秘书、民政、公安、武装、农业、工业、商业、财政、文化、教育等工作部门,或配备专职干部管理各项事业。公社管理委员会下辖各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1968 年 2 月,各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公社管理委员会。1980 年,取消了“革命委员会”名称,恢复公社管理委员会。

1984 年 1 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和中共中央指示,进行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人民政府,为基层政权组织,改人民公社为经济联合社,为经济组织。乡(镇)人民政府设乡(镇)长 1 人,副乡(镇)长 2~3 人,秘书、民政、财政、统计、司法、计划生育、文教卫生、生产、乡村建设等助理员各 1 人。乡(镇)人民政府下设村民委员会(或街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设主任、副主任、文书、治安保卫、民事调解、民兵等委员。村民委员会下设有村民小组(由公社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村民小组负责本组的生产和公共事务、公益事业。